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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资金管理的军队单位启示

政府部门资金管理的军队单位启示

[摘要]在中国政府逐步向服务型、绩效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的财经制度改革和内部控制建设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其作为“改革红利”的重要作用逐渐被释放。作为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和重要内容,军队资金内部控制应吸收和借鉴政府部门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的最新成果,不断调整完善,以便更好地为提升军队战斗力服务。

[关键词]资金管理;政府部门;军队单位

1政府部门的成功做法

2012年,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从2014年1月起开始在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控规范》在整体上对各类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了融合、整合、衔接和充实,进一步地规范了内控体系,突出了可操作的特点,标志着政府部门对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其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几点。

1.1更加强调内部监督

作为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之一,内部监督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内控规范》将内部监督检查的要求与思路,体现在经费收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债务管控等各项具体业务控制中,明确指出内部监督检查应关注的重点和检查方式。《内控规范》要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评价机制,加强监督的协调、交流、沟通,这样各单位就能自我调整、自我修补、自我完善,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监督模式。

1.2大力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统一财政资金拨付渠道,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首要工作是规范银行账户体系,所有事业单位只能拥有一个账户,即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资金只能在单一账户中循环,资金拨付由传统的层层划拨改变为通过集中支付系统下拨用款指标,实现了财政资金拨付渠道的统一。在支付环节随时监控审核,各单位在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超过限定金额的要使用直接支付方式;使用授权支付方式的,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也要依权限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支付给收款人。

1.3加大预算执行力度

国库集中支付突出了预算在财政活动中的基础地位,将预算执行作为单位业务活动进行的主要依据。年初预算确定后,各单位的预算要分解到每季度或每月,事业单位每月应根据经济业务进程申请使用预算,明显超出当月或当季度的资金使用,要及时说明原因。这样,财政部门就能准确掌握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也强化了各单位按预算办事的意识。

1.4设置会计核算中心

会计核算中心一般隶属于财政部门,各单位会计和出纳岗位取消,新设置报账员岗位,实行备用金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基本做法可以概括为“三分离、一公开”,即财务决策执行与会计处理的分离、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会计资料存储与单位的分离、会计处理结果相对公开。

1.5将内控基本原理与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我国的《内控规范》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并将其原理、原则、方法、思路等贯穿于行政单位的内部控制活动中,较好地实现了内控基本原理与单位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目标。《内控规范》的主题很明确,定位于对单位经济活动,如预算、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资产管理、合同订立与履行等方面,面临的风险进行防控,而不是对整个活动进行管控,突出了重点,保证了较强的针对性。

2对军队单位资金内部控制的启示

2.1进一步完善单一账户体系

军队的各类资金都要纳入一个单一账户中,“把权力都关进笼子里”,加强动态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确保安全。进一步完善军队单一账户体系,不再开设财政资金专户。对于财政资金专户的开设,要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实行向上级财务部门备案和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新开设财政专户。对于已开设的财政专户,要加大清理力度,能归并的立即归并,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对于按规定开设的财政专户,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规范财务与银行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防范资金风险。对于财政专户管理,要按照“归口统一管理,严格按程序开设,同类专户归并”的原则,统一到财务部门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分离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对于纳入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财务资金,要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模式,实行“指标管理,资金集中,预算总控,统一调度,统筹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2.2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改革

财务部门要根据现有的公务卡管理规定和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加大对公务卡的宣传力度,帮助大家熟悉业务流程、了解管理规定、掌握使用方法,激发公务人员管好、用好公务卡的积极性,提高公务卡的使用率。加强对已使用公务卡的监督,严格落实《军队公务卡支付结算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管理方式,规范公务支付手段、严格掌控结算报销单据、定期进行查询核对,保证公务卡作用得到发挥。完善公务卡的相关制度建设,明确公务卡的结算范围、报销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基本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性能、型号等指标,规范公务卡使用程序,监督公务卡的及时注销。

2.3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工作

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要求预算单位和上级财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保持财务联络通道畅通,保证各项财务工作及会计处理同步进行,“将资金摆在阳光下运行”。受此启示,军队财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财务部门、同级业务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良性互动,对往来资金及时核对,及时催收、催付,确保资金信息流动、传递及时,不留下任何资金完整、安全隐患。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机制,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促使资金支出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便于及时掌握资金流向,有效防止资金暗箱操作,使资金使用管理得到广泛监督。

2.4进一步扩大会计集中核算施行范围

会计集中核算能有效提高会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还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严格从制度上和运作程序上规范各单位的财务行为,初步形成具有威慑性、前瞻性、预防性的监督管理机制。军队单位已在武警部队、新疆建设兵团和有条件的省军区师一级部队,如警备区(军分区),实施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集中核算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和功效,因此,要努力扩大会计集中核算施行的范围。

2.5进一步加强对军队部门内部控制的研究

在财政部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前,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和要求一直贯穿于各项财经法规。为了更加突出内部控制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各种经济风险,财政部应组织专家学者就内部控制开展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单独制定规范,体现内部控制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受重视程度。军队部门也要顺应这一社会发展趋势,凸现内部控制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军队部门内部控制的研究和投入,使内部控制成为军队后勤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1]高巍.军队资金内部控制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6.

[2]王灏,李琛.军队资金集中支付问题探析[J].经贸实践,2016(13).

[3]刘志宏,隋富千.军队预算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5(2).

作者:严熠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61016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