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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案例全文(5篇)

诚信经营案例

第1篇:诚信经营案例范文

管理学在不断发展,已经广泛融入到社会、市场、竞争等要素的研究中,各类企业和组织的管理理论不断扩展,在管理学理论中,将社会伦理和道德、团队合作、长远规划等思想融入其中。所以,通过管理学教学使上述管理理论在指导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做事方面具备较强的影响。管理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实践性,通过实践可以增强应用的效果。可以通过课堂上的案例教学、模拟情景以及深入企业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对所学的管理知识加以综合运用并达到融会贯通。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诚信经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崇高性,以及这些与企业成功的内在必要联系。这些实践环节为学生的道德培养提供了很强的示范和启发作用。在管理学教学中融合德育教育活动实施如下。

(一)根据专业课程目标,制定德育教育教学计划

笔者从事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基础的教学,本课程的教学素质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从事基层管理岗位的综合管理素质,即优秀的职业道德、崇高的敬业精神,勇于开拓的精神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宽容胸怀、人格魅力等。在德育教育实施前,首先要根据教学内容制定德育教育教学计划,在管理理论篇重点让学生把握作为一位优秀的管理者所具备的所有精神,比如为政以德、勇于承担责任、运筹帷幄等。在管理思想篇重点让学生通过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学习感悟古人诚信、仁义等思想精华及根据学习型组织对学生进行境界教育。在管理实施篇通过管理游戏让学生在管理中感悟团队力量、合作精神等。

(二)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进行德育教育

管理学的课堂教学要实现和德育有效融合,让学生从被动上课、考试死记硬背转变为积极参与、主动思考、勇于创新,还要综合、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模式,真正形成教学互动的课堂情景,加深师生情感,使学生乐意投入到学习中来,提升德育教育效果。

1.视频教学法。在管理学教学中,注重通过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采用视频教学法。在教学中,结合课程内容,精选相关视频,比如描写晋商的电视剧《乔家大院》,介绍海尔成长历程的《首席执行官》,描述创业项目比赛的《赢在中国》等,看完视频的讨论中,学生都会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气氛异常活跃,其中所包含的创业者的艰苦历程、积极进取的精神、诚信品德对学生触动很大。

2.管理游戏法。管理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可以引入很多管理游戏,通过学生的参与以及参与后的讨论引导使学生既掌握了相关管理知识,又在德育意识方面有所提高。我们根据教学需要依次安排了团队猜数字、沙漠求生、红黑博弈等管理游戏,在游戏中学生的管理技能得到了响应提高,另外也感悟到了团队合作共赢的重要性及团队间合作时应具备的诚信品质等。

3.互动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很多环节可以设计互动教学,通过互动,让学生表达自己的心声,老师了解了学生的所思所想,并适时给予引导,不断创设教学过程的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气氛。比如在讲授管理者的人际技能时,就通过设置问题“你喜欢与什么样的朋友交往?”让学生参与讨论,最后得出很多同学喜欢和热心、诚实、乐观、积极、具有正能量等的朋友交往,引导学生也要成为受同学喜欢的这种类型的朋友。

4.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管理学教学环节中的重要部分,精选企业经营过程具体时间,在对企业具体案例成败的分析中,真实再现了企业作为一个组织或法人在社会中的所做作为。通过成功的企业比如海尔通过砸冰箱事件所体现的诚信经营理念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等积极行为,从而赢得消费者认可,同时海尔的良性发展也为社会、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失败的企业比如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映射了三鹿无视顾客的利益,急功近利的经营观念,最终遭到消费者的遗弃和市场的淘汰。通过这些将德育贯穿于教学过程中,使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无形中渗透到学生的心中,逐渐成为学生的自觉需求,最终成为学生未来走入社会、参与活动、规划人生的必然选择,从根本上达到大学生德育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突出领导者、管理者的个性品质对企业的影响,让学生深入了解组织的成功与否与领导者、管理者自身的素质、道德观念等紧密联系,这样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他们的道德感、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等,进一步提提升他们的道德素养。

(三)加强课下交流,增强德育教育效果

一般来说,在大学,专业课教师上完课后与学生的联系相对较少,我们提出如果鼓励专业课教师加强与学生的课下交流,会增强德育教育的效果。其实很多学生比较信任专业课教师,课下的非正式沟通更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为德育教育创设了有利的环境。比如通过偶尔的课下交流我们了解到学生非常喜欢上课的一些视频材料,我们在此基础上就推荐更多更好的资料,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我们还了解到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比如去年有个班班长带领班级有关同学在学校门口××路公交车站牌组织学生有序乘车,第一次效果不佳后就失去信心,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大学生的素质等,通过鼓励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坚持把他们的活动计划进行实施。

二、结语

第2篇:诚信经营案例范文

关键词:会计诚信体系;建设;策略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会计诚信体系建设的推进,能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一旦出现会计诚信问题,极易对社会经济发展形成制约。新常态下的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会计诚信体系的内容

会计诚信体系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①在市场交易者方面,以激励机制来约束各单位及会计人员,贯彻诚信意识,为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②法律法规方面,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来为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保障,有关部门可依据法律开展会计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包括信息搜集、整理、评价、激励约束等;③政府有关部门方面,各方积极协调,发挥自身优势,在信用管理方面加强立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加大诚信管理力度,促进会计诚信体系的执行。

二、会计诚信问题现状

(一)会计内控不到位企业运行以内部制度为保障,规范的内控制度能够推动企业的发展。但当前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会计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落实不到位,内部流程不严谨,财务或审计人员受制于经营者,缺乏独立性。

(二)构造不真实交易部分企业对市场资源进行利用,或自制原始凭证,导致利润虚增,对购销合同进行虚构,企业业绩为应收账款所掩盖。部分上市公司利润调节通过股权置换、会计计价方法调整等方式来实现,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现状。

(三)会计与审计人员问题企业真实经济交易由会计人员直接掌握,不恰当应用会计人员的情况下,部分会计人员利用政策空白和准则空隙大做文章,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对财务报告的相关使用者产生诱导。

三、会计诚信问题的危害

(一)影响市场经济在信用经济下,资本市场因会计造假而发生混乱,对投资产生错误引导,投资者的经济遭受损失,信心也明显不足。市场经济秩序因诚信缺失而发生混乱,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受到影响。对于企业来说,筹资难度大,无法实现正常运转。

(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投资者以会计报表基础数据为判断依据,若会计信息虚假,则会影响投资方向,导致投资决策错误,给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债权人方面,若报表使用者,如金融机构或经营合作伙伴所获得的信息虚假,贷款或赊销后无法回收资金或货款,影响社会资源的合理运用,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

(三)危害会计人员及会计行业一旦出现会计诚信问题,会对会计人员产生影响,比如处分、降职、甚至被行业除名,受到法律制裁,对于整个会计行业的声誉也会造成恶劣影响。会计诚信缺失不利于良好风气的形成,公众对于会计缺乏信任,会计地位提升也存在一定难度。

四、会计诚信问题出现的原因

①会计制度不完善,存在盈余操作空间。我国会计制度政策具有可选择性,企业财务舞弊大多以此为入手点。在企业资产计价方法、资产计量属性等方面,都具备盈余可操作空间。②容易受到利益驱动,会计诚信缺失。部分企业试图以较少的成本来获得较大的收益。由于造假惩罚力度不足,惩罚方式不够完善,使得企业经营者以身试法。部分企业领导者为获得短期利益,甚至指使会计人员虚构会计信息。利益驱使企业经营者、会计人员、审计人员等抱团结合,为实现各自利益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③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会计审计独立性不足。当前会计相关法律并未就会计失信惩罚作出明确规定,存在重经济惩罚,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执法不严,造假成本低于造假收益,造假者有利可图。部分企业未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有些虽设立了监督部门,但形同虚设,影响了监督效率。政府对于企业的监督力度有限,社会监督尚不完善,缺乏公平竞争机制,利益驱动下监督的诚信也无法得到保证。④会计信息不对称,人员素质道德有待提升。会计信息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而使用者并不直接参与,仅仅是依据会计信息来就投资与否作出判断,此种情况下会计信息的对称性不足。一旦会计信息制造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虚假,势必会影响投资的合理性。部分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不高,出于不同目的而虚构业务、伪造票据等。会计人员道德教育力度不足,缺乏公正的会计职业精神。

五、会计诚信体系建设的可行策略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会计制度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新时期下,重视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制定,保证其实施的规范化,积极完善民法、刑法、商法等,重视法治建设的推进,为会计诚信体系的规范执行创造条件。基于市场调节入手,需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对会计诚信问题进行约束,兼顾自律与他律,从而顺利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为促进会计诚信体系的顺利建设,需要结合具体经济业务类型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法,完善会计制度,将财务舞弊的空间进行压缩。财务报告相关政策的制定,应认真听取审计人员、投资者、债权人等方面的声音,就意见进行汇总,保证所制定政策方针的代表性,更好地为使用者服务。在新形势下需要把握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完善会计准则,保证会计信息规范披露。

(二)建立会计诚信惩处与评价机制,提高违法成本为强化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可建立会计诚信惩处与评价机制,以多种方式来对会计诚信人员进行鼓励。无论是单位还是会计人员,一旦出现会计失信的情况,需进行严厉惩处,行业内部发出通告。若企业参与会计作假,对公民利益造成损害,则需赔偿相应责任,取缔参与造假的会计审计中介机构。面对会计诚信问题,传统惩罚措施大多为罚款、没收违法收入等,但在遏制财务舞弊方面的有效性不足。因此,要重视法律震慑作用的发挥,将会计违法成本提高,加大惩罚力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禁止严重违法操作的企业入行,结合会计诚信问题的具体程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惩罚措施。若企业信誉良好,可在贷款、信誉评级、政府补贴、企业税负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支持或减负,真正做到惩罚分明,促进企业绿色化经营发展。

(三)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健全监管体系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建立内部控制机制,重视会计监督的落实,保证会计核算程序的规范化,完善财产物资的领报制度以及财务收支的审批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可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促进会计监督职能的落实,会计的披露、控制职能也得以规范履行。以内部控制机制为支持,能够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保证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以公司治理结构为支持,可提升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保证会计财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新常态下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重视内部会计监督的强化,为经济交易履约提供保障。企业内部会计监督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自身职责,执行岗位制度,细化办事流程,把控审批手续,监督约束所有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在外部监督方面,需要严格审查审计报告,发挥政府与社会的监督作用。税务、工商、财务等部门都需要发挥自身职责,互相配合,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确保会计诚信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以严格的监督体系为支持,能够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保证,促进企业信用水平的提升。

(四)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提升会计人员素质道德在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重视会计诚信教育机制的建立,来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职业素养。会计诚信教育机制的建立,需要重视全面诚信教育,强化所有人员对诚信美德的认识,培养会计自律习惯。从高校教育入手开展诚信教育,在会计理论教育中调整诚信教育的比重,切实提升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为会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于在职的会计人员,应加大力度开展继续教育,保证诚信教育的系统化和实效性,在实践中强化会计人员对于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理解,积累工作经验,降低会计诚信问题出现的几率。为确保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得到全面提升,应当重视大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以根源入手,培养大学生的法规与道德观念,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从典型造假案例入手开展实践活动,就案例结果进行剖析,促进学生职业道德意识的逐步强化。对于在岗会计人员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从不同岗位入手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开展多元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促使会计人员对会计诚信问题的严重危害形成正确认识。

(五)落实事前宣传教育,强化诚信意识以企业经营者及股东为对象,以非诚信案例作为入手点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企业经营者或法人代表能够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签订书面承诺书,就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健全内部会计制度等作出承诺,保证经营的诚信化,不得指使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进行虚构或伪造。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惩处。通过约束性条款的建立,能够对企业经营者与股东等行为加以约束,促使其自觉诚信经营。由工商部门就承诺书及企业成立初期申请文件等进行存档备案。

六、结语

诚信是人立足的根本,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关系着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以及会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在新时期下,会计诚信问题的出现引发了人们的深刻思考,这就需要从制度、监管、人才、教育等方面入手,加强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化,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第3篇:诚信经营案例范文

一、19.9元古装摄影被诱办网贷

在李某、景某诉某影楼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两名在校大学生看到某影楼19.9元体验古装摄影的广告,遂报名参加。但到店后,这两名大学生架不住店员推销,对照片、相册、化妆、服装等项目多次消费升级,与某影楼先后签订了5份协议,合计金额达2.6万余元。李某、景某通过向亲友借款和开通网贷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当天向该公司提出变更套餐内容,减少合同金额遭拒。后两人向某区消保委投诉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5份协议,并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两万余元,尚未支付的5900元不再支付。法院认为,某影楼按照李某、景某特定拍摄、化妆、选片、选相册等要求而与其签订多份合同,影楼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根据李某、景某的指示进行相应工作,交付约定的工作成果,李某、景某向影楼支付约定的报酬。故双方为承揽合同关系,李某、景某作为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应有三大限制条件:解除应有效通知到承揽人;解除通知应在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之前到达承揽人;如因解除行为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定作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在扣除已完成部分的报酬后,应当将剩余价款返还定作人。故法院判决5份协议中尚未履行的协议全部解除,未全部履行的协议部分解除,已履行完毕的协议不能解除,被告退还两原告合同款项1.86万元。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通过对系争合同解除争议作出正确判决,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发挥个案的指引、评价、教育功能,将司法裁判与倡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以及通过司法建议促进商家规范经营相结合,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广大商家诚信经营。

二、婚礼影像资料丢失赔6000元

把婚礼录像弄丢了,婚庆公司怎么赔?在周某某、肖某诉某婚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周某某向该公司预付了定金500元,婚礼结束后,周某某、肖某支付了全部服务费。尔后,该公司将婚礼过程的摄像资料丢失,无法向周某某、肖某交付该资料,周某某、肖某遂要求法院判决返还服务费5500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0元。法院认为,本案中婚庆公司除摄影资料不能交付外,其余服务均已完成,且周某某、肖某未提出异议,故公司应返还的服务费应当是摄影部分的服务费600元,而非全部服务费用。同时,本案诉争的摄像资料记载了周某某、肖某夫妇人生中的重要时刻,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由于婚礼过程是不可重复和再现的,该摄影资料记载的内容对于周某某、肖某来说,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该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将摄像资料交付给周某某、肖某,造成记录他们婚礼现场场景的载体永久性灭失,该公司的违约行为侵犯了二位新人对其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所有权,对周某某、肖某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人民法院结合该公司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综合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6000元。本案的处理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能促使经营者不断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共同营造良好有序、值得信赖的营商环境,同时也重视了婚姻家庭文化的建设,对弘扬文明、自由、平等、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三、预付卡未使用金额应返还

第4篇:诚信经营案例范文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会计监督

引言

会计行业,是由社会金融运作的主要管理行业,与社会经济良性循环、产业开发以及社会文化体系更新,都有着密切性关联。由此,进一步加强对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的引导,加强会计监督,就成为会计体系全面升级的实践前提。

一、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的表现形式

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是指那些为了保障社会金融体系正常运转的道德规范和制度规范。一方面,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是通过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体现出来。如,会计能够及时进行账目核对,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进行账目记录,能够准确分析金融运作的盈亏情况,确保管理账目平稳运行等。会计从业人员的这些行为,都是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的体现。另一方面,它也表现为社会金融大环境,能够按照相应的交易规则,实现公平性合作,保障会计账目中,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基本保持平衡。如,企业及时缴纳税款,账目信息及时公开,善于把握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开展诚信交易等等,这些都是从宏观角度,对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的表现形式的整合。

二、加强会计监督,完善会计职业管理框架的措施

(一)加强会计行业内部整合

1.从业人员的监督加强会计行业内部整合,是社会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得到更大范围传播的基础。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应注重人在账目、资金、市场三方运作之间的作用,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督,从根本上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例如:M企业中,设计了会计人员聘用制考核制度,其中包含了会计日常工作中账目核对不准确、会计账目作假、会计账目分析等扣分项目。一旦M企业中的会计考核分数持续走低,则M企业,将解除聘用会计的合同。M公司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工作,运用会计从业人员的日常考核作基础,实现了会计监督,与会计人员基础工作相互对应的监督与管理,这种会计监督方式更具实践效果[1]。2.会计行业的监督会计监督实践过程,也是国内会计行业自我变革的过程,确保会计监督工作的全面推进,提升会计行业的综合能力,就必须形成“诚信文本”的会计管理体系。例如:国内会计行业的监督管理时,在全国建立会计“诚信考核”制度,每一个企业的会计账目体系,每一个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经历,都将是一份诚信考核方式。一旦企业或者从业者工作工程中,出现违背会计监督“诚信制度”的情况,将会对企业或者个人的未来产生关联。通过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会计诚信破坏后的负面影响,也可以作为会计行业内部监督方式完善的措施[2]。

(二)引导社会合作环节的辅助

1.合作者的辅助监管实现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的拓展性发展,也应引导社会合作环节,参与到会计监督的实践中来。例如:企业合作双方,必加强企业合作的经济往来账目管理;企业进行市场交易时,应首选信誉良好的合租伙伴。这些以双方根本利益为前提的会计监督辅助环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会计监督的实践提供侧面引导。2.相关管理部分的监管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应通过加强会计账目信息审核、交流的方式,加强对社会会计行业的监督。例如:国家工商挂管理部门,作为外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到企业内部,进行账目数据考察,结合企业当前资产、市场投资成本、市场销售账目等具体信息,对企业账目的记录内容进行具体分析。一旦发现检查企业中存在相应的问题,则将按照国家法律管理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这一点提到的会计监督工作的辅导性环节,是从社会第三方的管理视角出发,以更加清晰的会计监督管理框架,对社会中的会计职业实践活动进行引导,而全面的会计监督检查实践过程,就是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体系逐步建立的过程。

(三)扩大正能量的传播

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体系建立,以及社会会计监督结构的分析,也应扩大对会计行业发展正能量的传播。例如:社会媒体加强“诚信经营”、“会计从业行业指导”等正确文化导向的视听文化传播,提高人们对会计行业诚信管理的理念认识;同时,也要敢于对社会中那些会计账目作假、会计账目审核不认真以及工作中滥用职权等负面新闻进行曝光,加强人们对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体系建设的信心。案例中提到的社会正能量传播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行业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是加强会计监督实践工作推进,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体系的方法。

(四)完善会计监督制度

完善会计监督制度,也是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框架完善的保障。国家管理部门,应善于结合当前国家金融运作需求,适当的,细化社会会计信息管理内容,及时优化社会会计监督体系。例如:对于企业中电子账目管理、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管理的规范性、会计账目核对、账目信息规划等等环节,都要更加明确化的进行审核管理,全面整合社会会计监督渠道,将那些时展过程中,出现的管理漏洞进行弥补,实现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的传播。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及会计监督的分析,是社会金融体系不断完善的体现,在社会经济框架整合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此基础上,引导国内金融体系形成高效的资源运用模式,应加强会计行业内部整合、引导社会合作环节的辅助、扩大正能量的传播以及完善会计监督制度,实现国内会计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浅析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文化及会计监督,将为我国金融管理体系变革提供动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懿,王备备.企业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及相应对策[J].纳税,2018(4):97.

第5篇:诚信经营案例范文

1邹某与某医美机构侵权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邹某曾在湖南某医院实施眼袋整形术,术后其认为自己下睑皮肤松弛,经其了解,得知北京某医美机构主刀医生师出名门、经验丰富,遂于2015年12月来到该医美机构进行了双侧下睑修复术。术后,邹某出现双侧下睑局部凹陷、疤痕畸形,外眼角畸形短小圆钝等症状。此后,邹某先后六次在其他医院进行修复,但仍无改善。邹某认为该医美机构的修复手术对其造成了损害,遂诉至法院要求该机构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并要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赔偿其手术费。法院认为,首先,本案属于消费型医疗美容,邹某具有消费者的特征,该医美机构具有经营者的特征。经查,该医美机构因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不相符,广告语不真实等虚假宣传行为屡次受到行政处罚,邹某系受到上述广告误导而接受服务,故该医美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由该医美机构三倍赔偿邹某的手术费用。其次,该医美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但术后邹某又在其他医疗美容机构的修复行为确已改变医方的手术结果,法院遂判决该医美机构按照60%的过错责任比例赔偿邹某各项损失共计74948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为典型的因医疗美容虚假宣传和诊疗不规范行为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将医疗美容纠纷纳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范畴,按照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标准审查证据,有助于督促医美机构加强医疗文书制作及保存工作,规范其诊疗活动;将消费型医疗美容纠纷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围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既能对医美机构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预防、震慑其违法行为,也维护了医美市场的诚信和秩序。

2李某、景某诉某影楼承揽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景某为两名在校大学生,看到某影楼19.9元古装写真广告,遂去店拍摄。后两人对照片、相册、化妆、服装等项目多次消费升级,与某影楼先后签订了五份协议,合计金额达2.6万余元。李某、景某通过向亲友借款和开通网贷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当天向该公司提出变更套餐内容,减少合同金额,遭拒。后两人向某区消保委投诉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五份协议,并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2万余元,尚未支付的5900元不再支付。法院认为,双方为承揽合同关系,李某、景某作为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应有三大限制条件:解除应有效通知到承揽人;解除通知应在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之前到达承揽人;如因解除行为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定作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在扣除已完成部分的报酬后,应当将剩余价款返还定作人。故法院判决五份协议中尚未履行的协议全部解除,未全部履行的协议部分解除,已履行完毕的协议不能解除,被告退还两原告合同款项1.86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两名大学生从商家19.9元的低价引流活动一路消费升级至2.6万余元。因无力支付,被商家引导现场开通网贷等消费贷款,后因合同协商解除不成引发纠纷。本案通过对系争合同解除争议作出正确判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发挥个案的指引、评价、教育功能,将司法裁判与倡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以及通过司法建议促进商家规范经营相结合,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广大商家诚信经营。

3婚礼影像资料丢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1日,周某某、肖某举行婚礼,聘请某演艺公司为其做婚庆服务,二位在某演艺公司处订购了价值5500元的婚庆服务,包括主持、摄影、摄像、婚车装饰、灯光租赁、音响、花艺师、婚礼现场、运费等,其中摄影服务为600元。周某某向某演艺公司预付了定金500元,婚礼结束后,周某某、肖某支付了全部服务费。尔后,某演艺公司将婚礼过程的摄像资料丢失,无法向周某某、肖某交付该资料,周某某、肖某遂要求法院判决返还服务费5500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法院认为,某演艺公司除摄影资料不能交付外,其余服务均已完成,且周某某、肖某未提出异议,故某演艺公司应返还的服务费应当是摄影部分的服务费600元,而非全部服务费用。同时,某演艺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将摄像资料交付给周某某、肖某,造成记录他们婚礼现场场景的载体永久性灭失,某演艺公司的违约行为侵犯了二位新人对其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所有权,对周某某、肖某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人民法院结合某演艺公司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综合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6000元。

典型意义

影像资料的丢失虽未对当事人造成生理上的身体健康及完整性的损害,但此事件对当事人具有精神上的损害,本案中,某演艺公司将他们夫妇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影像丢失,给二位新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精神损失,应当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的处理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能促使经营者不断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营商环境。

4张某等人诉某销售公司、孟某某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7年至2019年期间,张某等众多家长为自己1—3岁的婴幼儿到某销售公司所经营的游泳馆进行办卡消费并签订入会协议,每人预存了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费用,以微信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方式支付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股东孟某某。2020年年初,该婴幼儿游泳馆即处于闭店状态,后该公司承租场地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继续经营。该公司在退还部分家长未使用费用后便不再进行退款。张某等人与该销售公司法人孟某某协商无果后,张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销售公司及孟某某退还剩余服务费用。法院认为,销售公司所经营游泳馆疫情期间未营业,且在承租场地到期后不再继续经营,该销售公司亦不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及能力,故销售公司应当按照各消费者所剩余次数折算后退还相应的预付费用。因孟某某作为该销售公司的唯一股东,其以个人账户接收消费者的预付款项,形成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的混同,法院依法判决,销售公司向张某等人返还剩余预付款,孟某某对上述预付款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典型意义本案通过查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合同履行情况,在确认经营者无法继续提供约定服务的情况下,明确作为经营者负有将预付款中尚未消费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并结合该销售公司为一人公司的性质及股东收取预付款情况,依法认定股东应当作为责任主体,对销售公司所负有返还剩余预付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张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一套,入住后发现房屋负一层所有电源插座无法使用,且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未果。为此,张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电路修缮费用。开发商辩称,房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不认可案涉工程质量有问题,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审理过程中,张某申请对房屋用电无法正常使用的具体原因、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用户无法正常用电的具体原因为地下一层插座线路之间存在短路,修复方案分为明敷设和拆除原装插座线路恢复原状修复,其中明敷设修复费用为5000元,恢复原状修复费用为3万元。本案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电路系统虽然不属于房屋主体结构,但仍然是房屋整体的组成部分。尽管房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但不影响开发商对经鉴定确定存在的问题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始终未予修复,应当赔偿张某的修复损失。关于修复费用的标准,虽然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意见时,给出了两种不同的修复方案,但是张某不同意适用明敷设配管配线的修复方案,综合考虑案件质量问题的起因、质量问题的程度、质量问题持续的时间、开发商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作为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按照恢复原状修复方案赔偿张某修缮费用并承担本案鉴定费用。

典型意义

本案裁判不仅明确了开发商对出售房屋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而且明确了全面、充分保护的原则。就修复方案的考量,还考虑了房屋质量问题的起因、程度、持续时间以及开发商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作为情况,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引导房地产企业重品质、守诚信,对构建诚实、守信、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6邬某诉某旅游App经营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邬某通过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预订境外客房,支付方式为“到店支付”,订单下单后即被从银行卡中扣除房款,后原告未入住。原告认为应当到店后付款,A公司先行违约,要求取消订单。A公司认为其已经在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补充说明“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对您的银行卡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不构成违约,拒绝退款。邬某将A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预扣的房款。法院经审理认为,对“到店支付”的通常理解应为用户到酒店办理住宿时才会支付款项,未入住之前不需要支付。即使该条款后补充说明部分酒店会“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但对这种例外情形应当进行特别提示和说明,如果只在内容复杂繁多的条款中规定,不足以起到提示的作用,A公司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邬某退还房款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在数字经济、互联网产业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企业在线上交易中基本都采用格式条款的方式与消费者建立契约关系。提供格式条款的企业应当基于公平、诚信原则,依法、合理制定格式条款的内容,并对于履行方式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向消费者进行特别的提醒和说明,从而维护交易秩序,平衡双方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7李某诉某书店网络信息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在M书店经营的网络店铺付款22172元购买书籍,因该电商平台关联的银行账户额度所限,经与店铺客服沟通后,李某通过平台付款10172元,向店铺客服赵某微信转账1.2万元。2019年8月25日李某告知赵某书单有变化,待确定后再发货,赵某表示同意。后双方对购买商品品种和数量做了变更,交易价格变更为1223元。M书店将通过平台支付的10172元退还给李某,但通过微信支付给赵某的款项扣除交易价款后尚有10777元未退回。多次要求退款无果后,李某将M书店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购书款。法院认为,交易发生时,赵某系M书店的员工,并作为M书店所经营网络店铺的客服与李某就购书事宜进行了磋商,该行为属于网店客服人员职权范围内的事项。M书店并未就交易磋商的方式和渠道进行特殊提示或告知,故无论该行为是通过电商平台还是微信,只是磋商渠道和方式的不同。李某有理由相信赵某的行为是代表M书店与其进行交易磋商,赵某的行为对M书店应发生效力。李某与M书店之间就购买书籍建立了网络购物合同关系。随后,李某提出变更购买图书的名称及数量,并要求退还剩余款项,赵某表示同意,应视为李某与M书店就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M书店应当退还剩余款项10777元,故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便捷、快速进行交易是互联网消费的优势之一,而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同样是消费者保护的应有之义,两者不可偏废。该案判决认定店铺客服能够代表店铺进行交易,是对交易中消费者对店铺信任的保护,也是对于交易秩序和安全的维护,压实了商家主体责任,提示、督促商家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线上交易中商家的销售行为,促进互联网数字经济行业有序发展。

8郑某诉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郑某与其配偶在某公司开设的照相馆拍摄了一组亲密照。订立合同时,郑某并未同意拍摄作品可由照相馆作商业宣传使用。2019年11月1日,某公司在其经营所用的两个微信的朋友圈,使用郑某与其配偶的亲密照宣传业务。郑某认为某公司侵害其肖像权、隐私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7.2万元。法院认为,某公司未经郑某同意,在其经营所用微信的朋友圈使用郑某肖像用于商业宣传,构成利用网络侵害郑某的肖像权。涉案照片属于郑某及其配偶的亲密照,某公司亦侵害郑某的隐私权。结合郑某的合理维权开支、某公司主观过错程度等情况,法院判令某公司向郑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5万元。

典型意义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留下的私人信息,如姓名、肖像、接受的服务内容等,涉及到消费者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经营者在业务活动中使用其收集到的消费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本案明确经营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其掌握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宣传,有利于指引经营者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9高某诉杨某网络信息购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杨某在某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二手“某知名品牌无线耳机”的交易信息,称该无线耳机系其外出旅游时在官方专营店购买其他数码产品时赠送,全新正品,现闲置低价转让。高某获知该信息,向杨某确认该二手商品系全新官方正品后,通过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与杨某达成交易。高某收到耳机后,发现该无线耳机系假冒产品,认为杨某销售行为构成欺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杨某返还已支付的购物款并承担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销售的“二手商品”确系假冒产品,且杨某短时间内在某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以同样宣传方式已销售同款无线耳机40余笔,交易金额超5万余元。法院认为,杨某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假借出售个人闲置物品的名义长期从事经营性销售活动,并以虚假宣传的方式销售假冒商品,致高某陷入错误认识,进而订立合同,形成交易,杨某行为应认定为商业性经营行为,其行为构成销售欺诈。高某主张杨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经营者责任,法院应予支持。故判令杨某退还高某已支付的商品价款并承担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典型意义

近年来,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中销售者的商品鱼目混珠,侵害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从促进全社会个人闲置二手物品线上交易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以及平等保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有必要对网络二手市场的交易主体进行区分。应在综合考虑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等情况下,合理将长期从事二手交易营利活动的销售者界定为经营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齐某某诉罗某某网络信息购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罗某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开设有网络店铺,从事某品牌电动摩托车锂电池的销售经营活动。罗某某在其网络店铺销售商品时对外宣称,商品“签收15天内支持免费退换货,半年内质量问题换新,两年保修”。齐某某在罗某某网络店铺购了前述品牌的电动摩托车锂电池,使用三个月后发现存在充电不满等质量问题,便要求罗某某按销售承诺为其更换新电池。罗某某经检查确认交付的锂电池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后,同意为齐某某更换新的电池。更换电池后,齐某某仍发现存在同样的质量问题,通过平台与罗某某协商,罗某某明确此前并未给齐某某换新电池,仅更换了电芯,并以销售承诺中的“换新”仅指换“新电芯”为由,拒绝为齐某某更换全新的电池。齐某某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与罗某某的信息网络购物合同,并由罗某某退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法院认为,罗某某在销售案涉商品时,通过商品网络详情页对齐某某做出承诺,所售商品“半年内质量问题换新”,按社会普通消费者的通常理解,此处的“换新”应指电池整机换新,而非构成电池组成部分零部件换新。罗某某确认交付给齐某某的锂电池存在质量问题,但却未按销售承诺给齐某某换新电池,而是将部分零部件进行了更换。齐某某要求罗某某按承诺对整个电池换新,但罗某某一直予以拒绝。罗某某在销售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拒不按销售承诺履行更换义务,已构成违约。现其违约行为已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齐某某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依法应予支持。

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