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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市场调研精选(九篇)

建筑工程市场调研

第1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了解**县建筑业的产业结构状况,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分布与发展潜力, 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管理工作。近期我局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建筑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我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家,有生产业务的4家,其中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共2家。20xx年我县建筑业产值为24121.05万元,县属4家建筑企业的产值为14258.16万元,占到了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9 %,其中**县葵山红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20xx年的建筑业产值为12280.74万元,占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1%,占县属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86%。由此可见,大企业对整个行业的支柱作用。总体来看,整个建筑业的运行还是比较平稳的,施工产值也在稳步提升,但是对于利润率的增加却相对缓慢。

二、当前制约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认真分析了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现状,冷静地查找发展的差距,认为当前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

1、“吃不饱”---虽然我国发展已进入快速阶段,建筑业市场比较繁荣,但是国有大型企业仍有吃不饱的感觉,有的企业没有多少工程可以干,这是因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较快,在市场份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多,竞争十分激烈。我县的四家建筑企业都有“吃不饱”的感觉。

2、企业在承接工程的时候招投标不规范。现在的施工工程大多数都是通过对外招标来寻找建设方,但是在投标的过程中很多不具有招标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往往借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施工资质,因为其人员较少,管理成本较低,所以相对于那些比较正规的大公司,其往往可以因为价格上的优势,以较低的价格中标,这也造成大型单位优势转化为了劣势,从而造成工程量的下降。

3、企业垫资情况严重,影响资金流动。通过走访企业我们了解到,当前的建筑业普遍存在施工方垫资的现象。企业要想运转正常,资金流动要有保障,但是过多的垫资限制了企业的资金流动,再加上投资方或多或少的拖欠施工方工程款,使得很多企业不得不靠银行的高息贷款来维持正常运转,在无形中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业务支出,从而造成企业盈利变薄,甚至下降。

4、建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垫支拖欠工程款较为突出。近年来,为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和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当前,建筑市场最突出的就是垫资、拖欠“两把刀”。(1)垫资。工程款垫资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如果不垫,企业就揽接不到工程,揽接不到工程就意味着企业无从发展,生存就会受到严重威胁。特别是大量开工建设的政府、开发区的工程项目,大多由施工企业直接垫资。有的为了避开监督,合同主体双方研究对策,在签订正式合同背后又补签“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这样,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2)拖欠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在中标后需缴纳质量、安全等保证金,而建设方却没有相应的信用保证。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一般只付总价款的60%,最好的只有80%,少说也要拖三年,甚至更长。在清欠过程中,有的施工企业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不敢如实上报实际清欠情况,从而出现“网上清了、实际还欠着”,或者是“明清暗欠、前清后欠”等现象。由于建设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时有发生,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值得关注的是,“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仍很严重。

三、加快我县建筑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机制

逐步消除不规范的市场操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运行规定进行市场平等竞争,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消除工程款回收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 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使资源优势互补,技术力量增加,市场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应站稳本地的市场,不断拓展外地市场,大力开拓国外市场.政府应做好对本地企业的科技信息,市场信息,技术力量的有力支持,最大能力的保护好本地企业的发展。

3、加强领导,切实把建筑业放到支柱产业的位置。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多的行业。在当前面临突出的“就业”、“三农”等问题的新形势下,建筑业对转移农村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起着无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城市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建筑行业现状来看,市场体系不完善,建筑市场的规范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 ,市场秩序、质量管理、建筑节能推广、资质管理、劳动安全监管、建筑工人权益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建筑市场法制建设、建筑市场规范和监管、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企业改革和人才教育培训等都需要政府加强指导、扶持和管理。在新形势下,对于建筑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像重视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一样重视建筑业,把其切实放到支柱产业的位置。

第2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离不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但由于以下因素的限制,使得体系不健全,无法满足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需求:

(1)推广体系不完善,没有认真把握各方面的因素,过于注重新技术的研究,而对于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不足,譬如政策、教育、市场等方面,未能取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方面,科研部门和地方政府单位,没有建立起技术研究方面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能在技术层面上给予建筑单位适当的质量管理指导,使得建筑企业选择的技术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质量管理。另一方面,建筑企业没有主动搜集关于新技术的信息,很多新技术面世一段时间后,被其他建筑企业所应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才逐渐被本企业所重视。

(2)建筑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主体不明确,这一点主要是因为长期受到传统经济的影响,很多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受到了政府的行政干预,以致在市场化的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没有认识到新技术的推广与企业生存发展的关系,企业进入市场之后,新技术的推广模式一成不变,效率低下。笔者认为,建筑企业是建筑生产活动的主体,追求的三大目标是质量、进度和成本,新技术的采用,一方面可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另一方面是提高质量管理的科技含量。

(3)新技术的推广服务方式单一,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建筑质量管理需求,建筑行业的技术市场,包括专业的技术协会、技术中介、非政府推广服务组织、科技企业等,但这些都是我国目前建筑行业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的薄弱环节,与国际先进的国家相比,差距甚大。长久下去,建筑企业的新技术只能局限于模仿,难有突破性的发展。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的完善建议

2.1建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新机制

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技术具有公开性的特征,放眼建筑市场,各种各样的技术手段层出不穷,但真正适合本工程进行质量管理的新技术手段,需要在分析本工程质量管理需求的基础上,并结合新技术手段的特性,进行因地制宜地应用。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新机制,作为新技术适时应用指导性原则。首先政府要加大力度推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新技术,作为重点项目来抓,确保资金和相关政策的到位,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打造优质的政策平台,而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借助政府的政策力量和资金支持,配合推广质量管理的新技术,发挥质量管理新技术研究成果的效应。其次是针对那些推广难度比较大的新技术,一般情况下其推广费用高,而且风险大,需要发动国家相关机构辅助推广,而针对那些具有高推广效益,而且可操纵性强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可发挥市场本身的调节功能,并鼓励其他的推广主体参与推广,以形成多元化的推广体系。最后是将政府推广和市场推广两种模式相结合,一方面可以解决宏观调控方面的技术共享,另一方面按照市场运作的法则,建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在政府的引导之下,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多元化立体模式。笔者认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应该结合外部宏观环境的政策、法律、政府机构等,建立现代化的推广体系,为避免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奠定基础。

2.2明确质量管理推广体系的主体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部门很多,在推广的过程中,出现重复推广的现象,这不仅仅是推广资源的浪费问题,对于推广效率也产生了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在这些推广部门当中,真正能够担任推广职责的部门基本没有,很多推广问题的解决,一般都需要借助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但这对于新技术的市场化来说,不利于长久性的发展。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的推广主体,必须建立在政府相关部门授权的基础上,同时具有技术研究能力和推广能力的综合性组织结构。这种机构的形成,一方面是建筑院校、科学研究单位、技术推广部门等展开多元化合作,针对一定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需求,联合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这样就能够避免技术推广与管理需求之间的脱节。另一方面是推广项目以市场为枢纽,采取具体措施联合建筑企业、技术科研单位、教育机构等,以激励的方式,协调参与各方的利益关系,鼓励多个主体的联合参与。

2.3拓展新技术推广的服务方式

为了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拓展多种推广的服务方式,使得推广体系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在推广服务方式的选择上,要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调动推广主体积极性:一方面是技术科研人员与建筑企业联合推广的服务方式,这种服务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建筑企业确定自己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的具体所需,与建筑院校、科研机构等技术科研单位签订技术指导合同,稳定双方的合作关系。采用这种服务方式,可以在一定从程度上解决由于技术缺失而造成的质量管理技术能力薄弱的问题,两方的结合又能够确保各自的利益,实现共赢。另一方面是以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为推广的主体,建筑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质量管理工作如果遇到技术性的难题,可以委托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进行专业化地解决,这种模式的成本高,但效率高,工程质量管理的任何疑难杂症,基本都可以通过这种专业化的公司协调解决,建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和任务量,适当地借助这些公司的力量,提高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的含金量。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新技术具有针对性的特征,即需要根据工程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实际需求和基本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推广,但由于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新技术推广的主体不明确、新技术的推广服务方式单一,未能在技术层面上给予建筑单位适当的质量管理指导,使得建筑企业选择的技术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质量管理。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体系,通过建立质量管理新技术推广的新机制,为新技术适时应用指导性原则,并明确质量管理推广体系的主体和拓展新技术推广的服务方式,要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调动推广主体积极性,建立现代化的推广体系,为避免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马文杰.试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及新技术应用[J].科技创新导报,2008(24):24-25.

[2] 文英兰.关于如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的探讨[J].城市建设,2010:212-213.

第3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时期,近年来投资建设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建设项目。已投入运营的,如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航天器试验装配及发射系统、西气东输、上海磁悬浮轨道交通工程等。正在建设的,如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润扬和苏通长江大桥、中海壳牌石化工程、国家大剧院、奥运场馆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发建设,都带动了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再加上其他的一些项目,包括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改造、城市商业中心、住宅建设等,还有卫星城开发、小城镇建设等等,使中国的建筑市场发展迅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2003年,中国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7%;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16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占GDP比重为7%;完成竣工产值1.5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房屋施工面积26.35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2%;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138.4亿美元。有40个国内建筑企业进入2002年国际承包商排名225强。浙江省建筑业总产值2973.65亿元,江苏省2560.23亿元,广东、山东、四川、北京、上海、辽宁等省市超过10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2003年建筑企业改革发展态势良好。浙江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建筑企业。吉林省建筑设计院和上海市勘察院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成为全国省级建筑设计院和勘察院中第一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院2003年新签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额35.6亿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与美国柏克德(Bechtel)和福斯特惠勒(Foster Wheeler)公司合资成立项目管理公司,承担了投资40亿美元的中海壳牌石化工程的项目管理。

中国建筑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2003年报请全国人大同意修改《建筑法》,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发了《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了“有形建筑市场”、“施工专业分包”和 “施工劳务分包”三个示范合同文本,启动一批涉及建设项目决策、村镇规划编制、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管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等新标准的编制工作。个人执业注册制度有了新的进展,继实施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电器、设备、岩土、化工、港口等专业注册工程师已经开始了考试、考核工作,正在做实施执业制度前的准备。同时,为加强施工阶段有关人员的责任,还建立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核认定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取得初步成效,建筑市场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筑市场秩序有了较大好转。

二、中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形势

随着中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市场将迎来令人乐观的发展前景。今后20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建筑市场将面临历史上重要的发展机遇。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发展战略的实施、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都为建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建筑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随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对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加入WTO后建筑业3年过渡期、设计咨询业5年过渡期即将先后结束,国外著名建筑企业包括一些设计咨询公司也将进入我国市场。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中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日趋增强。可以预见,中国建筑市场主体之间将出现新一轮结构调整,建筑市场将呈现出新的竞争格局。

三、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近年来,中国建设主管部门为了推动建筑业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健全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培育建筑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体系。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还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使政府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一方面,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务,放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把行政审批减下来,集中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更多力量放在研究市场发展的“大事”上,更好地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将开始实施,促使政府部门的各项审批管理必须上升到依法行政的高度。目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正在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重新审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审批项目,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依法行使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竞争秩序。对于那些分割市场、不利于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限制,以及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解决却还在沿用行政手段管理的制度,该弱化的要弱化,该废止的要坚决予以废止。对于继续保留或新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力和责任,健全过错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使各项法规制度既能起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约各方主体行为的效果,也能发挥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我们将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科学适度地调整好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使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转变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筑市场监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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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自1997年11月《建筑法》颁布以来,国务院、地方政府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以《建筑法》及有关法律为母法的法规制度,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地方、部门规章,构建了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2003年,根据建筑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建筑法》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决定修改《建筑法》,从工程建设活动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在调整范围、监督管理体制、工程承发包、拖欠工程款、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健康安全、建筑环境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调整。以此为契机,建设部已经组织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建筑法》及其有关的法规制度开展研究修改,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我国房屋建筑技术法规的研究和编制,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法制化建设推进。通过对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的修改完善,使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更加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形势,更加符合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中介机构等)改革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三是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

与市场经济接轨,政府的管理必须公平、高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国建筑市场的特点,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有关的市场规则,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担保、保险等手段的应用,在更大程度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对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将根据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建筑企业深化改革的形势,进行修改调整,进一步放开市场。特别是对大家反映较多的施工专业类型划分过细、劳务分包企业过少、专业设计事务所的设立、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培育等问题,我们将根据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发育水平和建筑企业生产能力等状况,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和歧视性政策。对目前实施的一些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如招标投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包括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审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安全生产许可等,将按照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目标,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作为招投标的服务场所,将加快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步伐,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信息和周到的服务。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项目实施方式。

今年,我们还将加快建立健全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记录在案,并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同时,对这几年来推行的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要加大推行力度,提倡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执业责任险等。

四是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人才的合理竞争和流动,是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启动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目前正在会同人事部完成建造师考核大纲的审定,进行全国统一考试。与此同时,我部要组织人员研究起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在时机成熟时,将陆续开展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土木(水利水电)、冶金、环保、矿业/矿物、石油工程师等执业制度的启动工作。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积极开展与各国和有关地区的执业资格互认。最近我们正在进行与香港地区开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互认工作,关于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与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资格互认工作已经完成,有关文件已经颁布。

五是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建筑业结构调整进入了新的阶段,已经由政府主导型转向了市场主导型,建筑企业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下一步的重点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建筑企业深化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提高建筑企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带动建筑业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鼓励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和扩大劳务输出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国建筑企业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今年建设主管部门拟研究起草《关于继续深化建筑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同时,要发展劳务企业,继续构建金字塔型的产业组织结构。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是提升建筑市场水平的重要方面,今年中国政府拨款5亿元用于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第4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2003年,中国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7%;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16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占GDP比重为7%;完成竣工产值1.5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房屋施工面积26.35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2%;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138.4亿美元。有40个国内建筑企业进入2002年国际承包商排名225强。浙江省建筑业总产值2973.65亿元,江苏省2560.23亿元,广东、山东、四川、北京、上海、辽宁等省市超过10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2003年建筑企业改革发展态势良好。浙江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建筑企业。吉林省建筑设计院和上海市勘察院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成为全国省级建筑设计院和勘察院中第一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院2003年新签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额35.6亿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与美国柏克德(Bechtel)和福斯特惠勒(Foster Wheeler)公司合资成立项目管理公司,承担了投资40亿美元的中海壳牌石化工程的项目管理。

中国建筑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2003年报请全国人大同意修改《建筑法》,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发了《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了“有形建筑市场”、“施工专业分包”和 “施工劳务分包”三个示范合同文本,启动一批涉及建设项目决策、村镇规划编制、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管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等新标准的编制工作。个人执业注册制度有了新的进展,继实施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电器、设备、岩土、化工、港口等专业注册工程师已经开始了考试、考核工作,正在做实施执业制度前的准备。同时,为加强施工阶段有关人员的责任,还建立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核认定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取得初步成效,建筑市场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筑市场秩序有了较大好转。

二、中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形势

随着中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市场将迎来令人乐观的发展前景。今后20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建筑市场将面临历史上重要的发展机遇。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发展战略的实施、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都为建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建筑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随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对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加入WTO后建筑业3年过渡期、设计咨询业5年过渡期即将先后结束,国外著名建筑企业包括一些设计咨询公司也将进入我国市场。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中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日趋增强。可以预见,中国建筑市场主体之间将出现新一轮结构调整,建筑市场将呈现出新的竞争格局。

三、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近年来,中国建设主管部门为了推动建筑业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健全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培育建筑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体系。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还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使政府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一方面,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务,放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把行政审批减下来,集中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更多力量放在研究市场发展的“大事”上,更好地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将开始实施,促使政府部门的各项审批管理必须上升到依法行政的高度。目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正在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重新审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审批项目,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依法行使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竞争秩序。对于那些分割市场、不利于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限制,以及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解决却还在沿用行政手段管理的制度,该弱化的要弱化,该废止的要坚决予以废止。对于继续保留或新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力和责任,健全过错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使各项法规制度既能起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约各方主体行为的效果,也能发挥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我们将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科学适度地调整好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使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转变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筑市场监管上来。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自1997年11月《建筑法》颁布以来,国务院、地方政府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以《建筑法》及有关法律为母法的法规制度,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地方、部门规章,构建了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2003年,根据建筑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建筑法》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决定修改《建筑法》,从工程建设活动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在调整范围、监督管理体制、工程承发包、拖欠工程款、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健康安全、建筑环境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调整。以此为契机,建设部已经组织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建筑法》及其有关的法规制度开展研究修改,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我国房屋建筑技术法规的研究和编制,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法制化建设推进。通过对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的修改完善,使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更加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形势,更加符合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中介机构等)改革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三是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

与市场经济接轨,政府的管理必须公平、高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国建筑市场的特点,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有关的市场规则,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担保、保险等手段的应用,在更大程度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对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将根据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建筑企业深化改革的形势,进行修改调整,进一步放开市场。特别是对大家反映较多的施工专业类型划分过细、劳务分包企业过少、专业设计事务所的设立、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培育等问题,我们将根据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发育水平和建筑企业生产能力等状况,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和歧视性政策。对目前实施的一些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如招标投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包括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审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安全生产许可等,将按照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目标,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作为招投标的服务场所,将加快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步伐,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信息和周到的服务。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项目实施方式。

今年,我们还将加快建立健全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记录在案,并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同时,对这几年来推行的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要加大推行力度,提倡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执业责任险等。

四是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人才的合理竞争和流动,是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启动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目前正在会同人事部完成建造师考核大纲的审定,进行全国统一考试。与此同时,我部要组织人员研究起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在时机成熟时,将陆续开展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土木(水利水电)、冶金、环保、矿业/矿物、石油工程师等执业制度的启动工作。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积极开展与各国和有关地区的执业资格互认。最近我们正在进行与香港地区开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互认工作,关于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与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资格互认工作已经完成,有关文件已经颁布。

五是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建筑业结构调整进入了新的阶段,已经由政府主导型转向了市场主导型,建筑企业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下一步的重点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建筑企业深化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提高建筑企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带动建筑业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鼓励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和扩大劳务输出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国建筑企业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今年建设主管部门拟研究起草《关于继续深化建筑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同时,要发展劳务企业,继续构建金字塔型的产业组织结构。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是提升建筑市场水平的重要方面,今年中国政府拨款5亿元用于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第5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一个指导思想,二者同步推进,三方协调配合,实现四个统一”的基本思路,现就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建筑市场监管提供有力的手段。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构建起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各类企业和执业人员)行为诚信标准更符合建筑市场监管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信用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做到有法可依;建立起有力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做到守法经营,依法活动;综合信用评价的市场化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信息共享。即,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共同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二、同步推进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开展的综合信用评价

(一)根据建筑市场监管的需要,目前要以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为重点。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具体标准由建设部制定,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录。具体工作思路是:1.制定标准和评价方法。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进行整理、分类,力求简明、科学,便于理解、记录和应用。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可有所侧重,如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招投标弄虚作假、质量安全问题、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2.进行采集和评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服务体系,做好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工作,推进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要在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守法诚信信息平台;在建设部统一组织下,开展区域和城市试点,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提供网络查询,披露诚信情况。

(二)要以政府对市场主体守法诚信评价为前提和基础,积极推进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开展的综合信用评价。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主要指经济信用,包括市场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主要指道德、伦理信用)、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经营、资本、管理、技术等)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由有关协会指导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思路是:1.由建设部指导有关协会根据综合实力和相关条件确定若干家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并制定从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机构准入和清出的管理办法。2.社会中介机构在有关协会指导下,研究制定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征信和信用评价,提供和信用信息。3.综合评价中有关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优良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要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记录为基础。

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评价机构的作用,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包括制订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实施方案等;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加大管理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联动的业务监管体系,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资源优势,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组织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建筑市场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对征信和被征信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为,如信息采集、信息使用、信用评估等依法实施监管,建立准入和清出机制;推进与工商、金融、商务等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行业协会的主要工作:参与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对信用征信和评估机构的监督;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专题研究,指导有关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研究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模型和评价方法,并适时修改完善;组织有关交流研讨和业务培训,开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努力提高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评价工作的质量。

(三)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的主要工作:加强对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研究,掌握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经营管理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评价的工作建议;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依法从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咨询、征信和信用评价等业务;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及其与全社会信用体系融合提供专业支持,参与构建市场化的信用征信和评价机制。

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努力实现四个统一

根据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形势和要求,推进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当前工作的重点。为此,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共同努力,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四个统一。

1、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

完善的诚信信息系统是诚信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能够确保诚信信息搜集整理及时准确和实现共享。在现有诚信档案系统的基础上,首先要推动南北两大区域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试点工作;即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为主构建一个统一的长三角地区诚信信息平台,以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青岛、沈阳、大连等地为主构建一个区域性城市间联合诚信信息平台;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其他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级城市要在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方面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区域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待条件成熟时,研究逐步将区域间的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构建全国性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并在建设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设立诚信信息交流、的窗口,逐步实现诚信信息的互通、互用和互认。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协调和整合力度,要在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守法诚信信息平台;要求相关业务监管部门把对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处罚决定和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整理,并按照各自权限通过监管综合信息系统自行上网记录,形成基础性诚信信息,为诚信评价提供信息保障。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体系的联动作用,并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在人员、技术、业务和硬件等方面资源优势,注重提高政府对建筑市场主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创造诚信得彰、失信必惩的良好市场环境,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建设。

2、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

要根据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实际需要,制定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诚信标准。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先易后难、简便易行、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诚信标准。重点评价在建筑市场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诚信行为。要结合日常建设行政监管和执法工作的需要,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应达到的最基本诚信要求。对建筑市场的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也要开展诚信行为的评价。诚信标准后,各省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诚信标准进行细化,并制定相应的诚信管理办法和失信惩戒办法等。为确保诚信标准的推广和尽快实施,保证实施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同时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行业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可以开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等级的评定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向全社会。

3、统一的诚信法规体系

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要有法律保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诚信法律法规,制定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诚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内容包括对诚信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和,对诚信状况的评价,对征信机构的管理,特别是运用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主体进行适当的惩罚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研究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和完善诚信法规体系的建议和措施,加快建筑市场诚信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

第6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关键词:市场竞争规则 合作竞争 技术创新 人才兴业战略

中图分类号:F28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4-285-02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迈入了城市化加速期、国际化提升期、市场化完善期,建筑业面对的市场竞争新变化和新挑战,要采取怎样的新策略、新措施加以应对,如何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笔者认为这是我们建筑业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筑业市场竞争的新变化

1.建筑市场竞争规则逐步统一。随着我国严格履行有关入世承诺的逐步兑现,必将冲击我国目前不规范的竞争环境,尤其是政策环境将有较大的改变。一些有碍公平竞争的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地方法规、行业法规将被逐步清退和废止;法制化、规范化的市场秩序将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逐步取代行政干预、暗箱操作等有失公平竞争的不良秩序。在公平竞争法则大潮的冲击下,一个公平的、规范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竞争平台,正在我国逐步建立,最终将会实现中国“经济生活规则化”的目标。随着我国建筑业正式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范围后,市场的开放会极大地提高我国建筑资源配置,并将推动我国建筑市场规范化进程。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建筑法律、法规,缓解了当前建筑市场中的矛盾,但还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往后我国将制定出符合国际通用规则的严密的法律制度,以使国外企业在中国的经营活动得到法律的保障。这也将为国内建筑企业提供一个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2.建筑市场竞争观念追求合作竞争。在国人的潜意识里,企业间竞争往往表现出你死我活的惨烈。然而实际情况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逐步形成,企业间竞争并不都表现为“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悲壮,更多的则是通过形成战略联盟来追求一种合作共赢的境界。“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是当今世界发展的重要方向,不少企业家认为,企业间开展平等竞争固然重要,但开展合作更为重要,合作的空间要大于竞争的空间。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如果不能与其他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任何企业都难以获得成功”。面对这一变化对我们建筑业提出的新的要求之一就是在竞争观念上要变单一的“对抗性竞争”为互动的“合作性竞争”;变单一的企业间的战术联盟为多元的行业间的战略联盟。

3.跨国公司向国内转移。随着市场壁垒的逐步消除,一大批外资企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排名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如潮水一样涌进中国,全力施展他们的身手与中国企业争夺市场,中国市场竞争的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据联合国贸发组织《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目前全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约有90%来华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目前,跨国公司向中国的转移不仅是数量上的增加,而且转移的系统性和关联性也大大增强。在中国的建筑市场中,对建筑企业而言,最大的竞争对手也许不仅仅是实力雄厚的国际承包商和发展迅速的民营建筑企业,而且还包括由大型跨国集团与国有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所组成的经济实体,所以,在今后这种复合型企业,可能是我们大型建筑企业最有威胁的竞争对手。

4.竞争手段的变化。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激烈的市场竞争必然冲击着传统的、效率低下的竞争手段,先进的、高效的竞争方法将渗透于竞争的各个方面。从独家投标到联合投标,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联合分包到融投资带动总承包、设计咨询带动总承包,传统的总分包形式发生着很大的变化。同时,公共关系的高水平运用,服务质量的高水平体现,以及信息收集的高精确要求等,都将推动我们竞争手段的进一步提高,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先进的竞争手段还将影响进而提升我们的竞争方式。

二、当前建筑业面对市场竞争新变化的应对策略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形势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加快建筑业企业制度创新,重塑市场主体,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一是培育现代建筑市场体系。培育和发展建筑业生产要素市场,培育建筑业劳务市场,培育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提高建筑机械设备社会化、市场化程度;培育工程技术咨询和中介服务市场,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的建筑新技术、新工艺;培育竞争有序的建筑材料流通市场。通过培育发展上述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层次。二是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交易规则,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调整强制性招标的范围,逐步实现非政府投资项目在不影响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业主自主决定是否招标。三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彻底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和完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2.促进建筑业技术创新。一是建立健全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的工艺研发优势,高等院校的多学科综合研究优势,建立和完善以高校和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基础研究开发系统,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建筑技术推广应用系统,形成以市场为纽带,以法律规范、经济杠杆和政策引导为主要调控手段,企业、高校紧密结合的建筑技术创新体系。二是加强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建筑业企业面向工程实际,面向市场需求加大科技投入,要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够促进我国建筑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配套技术,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建筑业中的应用,建筑业企业要积极发展成套技术,提高工程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同时要不断提高装备技术水平,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手工作业,减轻操作人员劳动强度。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建筑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在企业资质标准中,应进一步体现企业管理技术、科技创新、资源节约和企业效益等内容,引导企业加强管理,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企业以技术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竞争力。

3.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一是改革现行的设计施工生产组织管理方式。逐步改变设计与施工脱节的状况,实现设计与施工环节的互相渗透,提高工程建设整体效益和技术水平。大型工程设计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方案设计和扩初设计能力,大型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施工图深化设计能力,发展各类专业施工详图的集成设计能力。大力发展各类兼具设计施工能力的专业承包企业,促进设计与施工技术的结合与发展。二是改革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方式。要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并积极推行以优化设计为主要内容的设计咨询,提高投资效益。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应当通过招标选择具有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含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总承包方式,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要进一步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积极采取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等方式组织项目建设。三是通过组织结构和服务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服务创新,明确战略定位,重视价值链选择,及时调整转换赢利模式。大型工业设计、施工企业要通过兼并重组和自身功能再造等多种形式,拓展市场经营范围,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发展成为工程总承包企业。

4.发挥建筑业比较优势,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是提高建筑业企业国际竞争力。建筑业企业要加强“走出去”战略规划和管理,广纳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在世界范围组合生产要素的能力,尽快使本企业的经营规模、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达到国际同行先进水平。二是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筑业企业应发挥自身技术和管理优势,进一步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法规,积极推广我国工程建设标准,采取各种经济手段支持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特别是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工程设计咨询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并不断完善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切实加强行业自律,遏制恶性竞争。

5.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一是构筑建筑业人才体系。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培养造就一支以高素质的企业家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以技师、高级技工为主体的技术精湛的技工队伍;要通过工作实践和有针对性的培养,形成由技术骨干和一般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人才梯队,加速培养开拓国际市场需要的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切实抓好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要将农民工培训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借鉴先进经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资金、师资力量,因地制宜切实抓好农民工培训,同时积极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农民工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水平。

总之,建筑企业管理者要坚持解放思想,从企业实际出发大力进行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到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企业全面、健康、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阚常明.浅谈优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J].建筑安全,2008(2)

2.谢韬,毛磊.新变化 新挑战 新策略 新措施.中国建筑业应对新的市场竞争.国际经济合作,2004(4)

第7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建筑管理暨工程质量安全造价工作会议,主题是贯彻落实省厅召开的建筑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建筑管理暨工程质量安全造价工作。刚才,市建管处、工程质监局、定额站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建筑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等作了工作报告,认真回顾“十一五”期间工作,总结了2010年工作情况,布置了2011年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会议还对2010年度建筑行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代表市住房城乡建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市建设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下面,我就切实做好全市建筑管理暨工程质量安全造价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理清加快建筑行业发展的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行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建筑业得到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业累计完成产值264.19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23倍。201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了89.98亿元,房建施工面积833.54万㎡,建筑业增加值为29.69亿元,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建筑业企业实力得到增强。“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增建筑总承包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29家,到2010年底,全市共有建筑总承包企业95家,其中建筑总承包一级企业5家、二级企业36家,分别比“十五”末增加1.5倍和4.1倍,建筑业企业有了长足发展,施工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程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精品意识明显增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动性、自觉性提高,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十一五”期间,共创“黄山杯”工程16项,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8项,省用户满意住宅工程16项,“颍州杯”工程46项,市“精品工程”146项,市结构精品工程178项;获省级工法3项,市级工法10项。2010年,共创省级“黄山杯”工程3项,省“结构精品”工程1项,市“颍州杯”工程13项,市“精品工程”25项,市“结构精品”工程65项。

(四)工程质量监管手段不断创新。“十一五”期间,通过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方案,创新监督模式,加强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被动性检查向主动检查转变,从监管资源平均分配向突出重点、差异化管理转变,从以工程实体为检点,向检查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转变。通过强化层级监管,实施质量约谈,完善动态考核,大大促进了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效开展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严格建筑节能全过程管理,强化校舍工程、市政基础工程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质量的监管。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实施办法》、《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工程造价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于工程项目建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深化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实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初步建立了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制定了《市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市工程造价指标制度》和《控制价备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管理机制,创新了工程造价纠纷解决的新模式,与市仲裁委共同设立了造价仲裁工作站。突出以工程经济签证、工程结算、工程合同等“三备案”为抓手,加大工程造价的监督力度,有效遏制了虚假签证、虚假变更、造价结算时大幅度反弹的现象,维护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造价员700多人,注册造价师76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0家,其中甲级1家,乙级9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业企业虽然在数量上发展较快,但规模小,整体实力不强,缺乏竞争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建设发展的需求。二是建筑市场秩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择手段的竞争现象仍然存在,影响和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三是建设工程质量通病的根治工作亟待加强。建筑砌体、现浇板开裂等问题已成为投诉的热点、难点,引发集体上访的情况时有发生。建筑节能设计深度以及工程勘察质量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建筑管理机制与行业发展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一些施工和监理企业项目管理的技术力量明显不足,各级建设监管部门也存在人员不足和人才匮乏的问题。五是建筑行业企业动态监管工作亟待加强。重准入、轻监管、少清出的问题依然存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不够,致使一些企业鱼目混珠,扰乱建筑市场。

二、突出重点,明确加快建筑行业发展的任务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要按照省、市“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立足当前,科学编制建筑行业发展规划。2011年的工作重点是:

(一)强力推动建筑业快速发展。一是着力提升建筑业整体实力。要以推动建筑业组织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培育扶持建筑业龙头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联合、重组,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总承包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发挥勘察设计企业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带动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引导建筑劳务企业规范发展,加强建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管理,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协作机制,大力拓展境外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着力加强对加快建筑业发展的研究。当前,我市建筑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必须加强建筑业发展研究,深化对建筑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了解建筑业发展的需求,找准制约建筑业发展的症结,完善建筑业发展政策法规,积极探索现阶段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有效路径。三是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合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103号),在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内部各部门合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金融、经信、国资、科技、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把扶持建筑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加强对建筑企业结构调整、管理创新、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汇集部门管理优势,齐心协力,推动建筑业快速发展。

(二)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通过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化“市场”与“现场”联动,将工程质量与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强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健全诚信奖惩机制,通过公告、公示进行信用惩戒,并接受社会监督。推行优质精品工程在招投标加分措施,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开展创优的积极性,营造创优质精品工程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关系民生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抓好住宅工程质量,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研究制定治理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重点要加大墙体、现浇板开裂和渗漏的防治。切实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最大限度地减少市民对工程质量的投诉。三是加强大型公建和市政工程质量。随着城市大建设、大发展步伐的加快,今后一个时期,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任务将十分繁重,对此,我们要有足够认识和思想准备。切实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要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实体质量抽查、抽测,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质量管理的各项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四是抓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建筑节能是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监管、节能技术产品等多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有了长足进步,施工质量逐年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采取更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并形成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验收、监督闭合监管机制。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法规、规定和标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四个专项制度”(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专项验收)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五是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检测数据是判断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手段,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市工程质监局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管理,强化检测飞行检查、对比试验工作,想方设法,坚决杜绝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超资质范围检测的行为,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三)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促进咨询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绿、黄、红”三色通道管理制度,对咨询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即以支持发展为主(绿色通道)、以帮扶和监管并重(黄色通道)和以重点防范为主(红色通道)的管理。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造价的全过程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下发的《关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供竣工结算确认书的通知》(阜建管〔2010〕233号)和《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阜建管〔2010〕241号),重点加大对政府投资的工程和社会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力度,做好工程合同、经济签证、竣工结算“三备案”工作,及时在网上公示备案信息,切实把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新计价依据和相关的配套措施的宣贯和培训,以及实际操作应用的推广工作。四是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研究,做好造价信息服务工作。深化、细化建筑市场建材价格的调研,最大限度地让的价格信息,贴近或符合市场价格。认真做好《工程造价》编辑发行工作,为工程实施提供较好的价格信息服务。

三、强化措施,务求在加快建筑行业发展上取得实效

(一)切实提高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识。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建筑业接纳了近1/3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承担着转移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的使命,已经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它的发展会带来劳动者报酬的增长,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建筑业,对这样的农业大市来讲,显得尤为重要。质量安全是建设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保障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素,开展企业资质、招投标和定额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们要坚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质量安全优先”的原则,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工程的生命、是建设者诚信体现”的理念,让质量第一的理念在企业生根、在项目部生根、在作业人员心中生根。

(二)加快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转型步伐。一是积极培育组建一批资本雄厚、技术密集、管理一流的总承包企业,引导小而全、小而散的企业向“专、精、特、大、高、难”专业化方向发展。二是做好经营结构调整。坚持“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思路,进一步深化“经营建筑”的理念,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互动发展”,加快促使企业由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原始积累,开展资本运作,抢先涉足水利、道路(铁路)交通、环保等今后国家投资热点和发展热点的领域。三是做好专业结构调整。按照“稳土建、壮市政、强装饰、兴公路、拓水利”的专业结构调整思路,积极拓展地基基础、市政路桥、设备安装、装饰装潢、钢结构等专业施工领域,走出多层次、专业化的发展之路。四是全面提升勘察设计、咨询和工程监理企业的服务能力。在积极培养自身人员的同时,通过引进优秀人才和整合现有人才资源,努力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拓展业务领域的范围,重点是市政道路、桥梁、风景园林、供排水等专业,适应新形势下对勘察设计、咨询和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三)拓展市场,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市场空间决定着企业发展空间,建筑业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只有“走出去”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我们要以市场开拓为主题,着力提高企业在外的市场占有率。立足做大做强国内市场,依托巩固已有的老基地,通过加大提升劳务输出能力,抓好辐射延伸,开拓新市场,力求在一些地区取得新的突破。

(四)加强建筑、质量安全、造价管理制度建设。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建立培植诚实可信的信用体系,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搭建良好的市场平台。要加强建筑、造价等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加强行业内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逐步建立符合行业规律和特点的自律约束机制。

第8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我国正处于建设快速发展时期,近年来投资建设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建设项目。已投入运营的,如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航天器试验装配及发射系统、西气东输、上海磁悬浮轨道工程等。正在建设的,如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润扬和苏通长江大桥、中海壳牌石化工程、国家大剧院、奥运场馆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发建设,都带动了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再加上其他的一些项目,包括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改造、城市商业中心、住宅建设等,还有卫星城开发、小城镇建设等等,使中国的建筑市场发展迅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2003年,中国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7%;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16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占GDP比重为7%;完成竣工产值1.5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房屋施工面积26.35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2%;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138.4亿美元。有40个国内建筑进入2002年国际承包商排名225强。浙江省建筑业总产值2973.65亿元,江苏省2560.23亿元,广东、山东、四川、北京、上海、辽宁等省市超过1000亿元,均创新高。

2003年建筑企业改革发展态势良好。浙江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建筑企业。吉林省建筑设计院和上海市勘察院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成为全国省级建筑设计院和勘察院中第一个建立企业制度的大院。北京钢铁设计院2003年新签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额35.6亿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与美国柏克德(Bechtel)和福斯特惠勒(FosterWheeler)公司合资成立项目管理公司,承担了投资40亿美元的中海壳牌石化工程的项目管理。

中国建筑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2003年报请全国人大同意修改《建筑法》,实施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发了《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了“有形建筑市场”、“施工专业分包”和“施工劳务分包”三个示范合同文本,启动一批涉及建设项目决策、村镇规划编制、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管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等新标准的编制工作。个人执业注册制度有了新的进展,继实施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后,电器、设备、岩土、化工、港口等专业注册工程师已经开始了、考核工作,正在做实施执业制度前的准备。同时,为加强施工阶段有关人员的责任,还建立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核认定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取得初步成效,建筑市场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筑市场秩序有了较大好转。

二、中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形势

随着中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的历史进程,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市场将迎来令人乐观的发展前景。今后20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建筑市场将面临历史上重要的发展机遇。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基地改造发展战略的实施、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都为建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建筑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随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对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加入WTO后建筑业3年过渡期、设计咨询业5年过渡期即将先后结束,国外著名建筑企业包括一些设计咨询公司也将进入我国市场。受经济全球化的,中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日趋增强。可以预见,中国建筑市场主体之间将出现新一轮结构调整,建筑市场将呈现出新的竞争格局。

三、完善政府监管职能,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近年来,中国建设主管部门为了推动建筑业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健全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培育建筑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体系。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还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正在进行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使政府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一方面,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务,放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把行政审批减下来,集中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更多力量放在研究市场发展的“大事”上,更好地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将开始实施,促使政府部门的各项审批管理必须上升到依法行政的高度。目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正在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重新审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审批项目,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依法行使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竞争秩序。对于那些分割市场、不利于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限制,以及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解决却还在沿用行政手段管理的制度,该弱化的要弱化,该废止的要坚决予以废止。对于继续保留或新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要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力和责任,健全过错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使各项法规制度既能起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约各方主体行为的效果,也能发挥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我们将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适度地调整好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使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转变到按照法规的要求进行建筑市场监管上来。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

自1997年11月《建筑法》颁布以来,国务院、地方政府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以《建筑法》及有关法律为母法的法规制度,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地方、部门规章,构建了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2003年,根据建筑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建筑法》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决定修改《建筑法》,从工程建设活动客观和主义市场的要求出发,在调整范围、监督管理体制、工程承发包、拖欠工程款、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健康安全、建筑环境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调整。以此为契机,建设部已经组织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对《建筑法》及其有关的法规制度开展修改,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我国房屋建筑技术法规的研究和编制,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法制化建设推进。通过对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的修改完善,使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更加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形势,更加符合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投资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机构等)改革产权制度、建立企业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三是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

与市场经济接轨,政府的管理必须公平、高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建筑市场的特点,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有关的市场规则,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担保、保险等手段的,在更大程度上消除束缚生产力的体制,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对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将根据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建筑企业深化改革的形势,进行修改调整,进一步放开市场。特别是对大家反映较多的施工专业类型划分过细、劳务分包企业过少、专业设计事务所的设立、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培育等,我们将根据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发育水平和建筑企业生产能力等状况,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和歧视性政策。对实施的一些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如招标投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包括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审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安全生产许可等,将按照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目标,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作为招投标的服务场所,将加快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步伐,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信息和周到的服务。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国际通行的项目实施方式。

今年,我们还将加快建立健全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记录在案,并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同时,对这几年来推行的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要加大推行力度,提倡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执业责任险等。

四是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人才的合理竞争和流动,是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启动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目前正在会同人事部完成建造师考核大纲的审定,进行全国统一。与此同时,我部要组织人员研究起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在时机成熟时,将陆续开展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土木(水利水电)、冶金、环保、矿业/矿物、石油工程师等执业制度的启动工作。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积极开展与各国和有关地区的执业资格互认。最近我们正在进行与香港地区开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互认工作,关于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与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资格互认工作已经完成,有关文件已经颁布。

五是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建筑业结构调整进入了新的阶段,已经由政府主导型转向了市场主导型,建筑企业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下一步的重点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建筑企业深化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创新、管理创新和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提高建筑企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带动建筑业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别是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鼓励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和扩大劳务输出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国建筑企业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今年建设主管部门拟研究起草《关于继续深化建筑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同时,要发展劳务企业,继续构建金字塔型的产业组织结构。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是提升建筑市场水平的重要方面,今年中国政府拨款5亿元用于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第9篇:建筑工程市场调研范文

关键词:城市建设;住宅建筑;创新设计

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得人们居住环境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住宅建筑的建设,处了要具有传统功能,同时需要就舒适度、使用功能、建设质量以及安全感等方面进行创新研究,争取更全面的满足人们需求。在对城市住宅建筑进行创新设计时,需要了解住宅工程所具有的特点,并制定需要遵循的原则,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选择最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争取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效果。

一、城市住宅建筑创新设计分析

住宅建筑与居民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其建设设计效果在根本上决定了居民生活效果。现在我国城市住宅建筑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并且受房地产开发行业影响,住宅建筑数量在不断增加,更多新型理念与技术被应用到工程建设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只具备基础使用功能的住宅建筑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建筑设计的发展。传统住宅建筑工程逐渐被现代化、多功能化以及智能化的建筑代替,而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行业内所有企业必须就工程建设进行创新研究,将质量与功能作为研究重点。

二、城市住宅建筑创新设计原则

1.适应性原则

对于城市住宅建筑来说,遵循适应性原则的目的是营造一个合适的居住环境,保证其既可以满足家庭成员结构变化需求,同时也可以适应市场变化。即建筑工程施工建设时就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使得建筑工程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应对大部分突况,能够满足大部分人群对住宅建筑的需求。另外,适应性有包含了可变性与多样性,主要以建筑作为基础,以住户作为设计单位,结合居民生活习惯以及市场发展规律,来完成建筑的设计,与传统住宅建筑区分开,提高建筑工程的人性化特点[1]。例如对厨卫空间进行灵活性设计,转变传统定型设计方案,利用活动式隔断进行灵活分隔。

2.舒适性原则

舒适性可以说是居民对住宅建筑的首要要求,以此来作为衡量居住环境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对住宅建筑进行创新设计时,必须要遵循舒适性原则,对室内空间进行合理、有效的安排,提高室内空间分配的合理性,既可以满足家庭成员集体应用需求,又可以满足个人对私密性空间的要求。另外,在对住宅外部环境进行设计时,也应将舒适性原则贯穿其中,应提前对居民生活模式以及态度进行调查,然后将生活理念融入到住宅设计中,争取可以满足大部分家庭居民的认可,满足其对住宅建筑的各项要求[2]。

3.环保性原则

建筑工程建设本来对资源的要求就比较高,很多住宅建筑为过分追求功能性或者舒适性,而造成资源严重浪费,打破了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性。环保性原则的应用,主要是维持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之间的协调性,以建设环保型生态小区为目标,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生存发展空间。通过环保性设计,为居民提供一种亲自自然的住宅环境,将环保、功能以及科技等因素融合在一起,提高建筑工程与自然之间的相融性。

三、城市住宅建筑创新设计措施

1.明确创新设计理念

在城市住宅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想要在传统建设设计基础上进行更新,就必须要明确创新设计的必要性,了解居民、建筑以及环境之间的关系,争取在实现建筑功能的同时,达到建筑工程与自然环境的协调性发展。对于住宅建筑的创新设计,可以从平面设计与空间设计两个方面进行,重点突出环境以及功能方面,同时做好交通、空间以及绿化等分项系统的设计,从各个角度来满足居民对住宅建筑的需求[3]。另外,从生态环境角度出发,结合创新设计理念,充分做好利用环境、融入环境的设计,建造一个即拥有自然环境,同时又富有内涵的建筑工程。

2.加强整体布局设计

很多住宅建筑工程在进行设计时,对整体布局设计管理不当,更倾向于将整个住宅小区划分为若干组团,并从中确定中心,由一点到全面的进行设计,即从规划中心逐渐延伸到道路以及绿化系统等。但是从实际设计效果来看,此种设计方式很容易出现分配不均的现象,被分割的各空间之间搭配不当,导致整个设计系统混乱。因此,在对住宅小区进行设计时,需要以居民实际需求作为主导因素,合理分配各功能区域,最大程度上为居民提供便利。对于居住组团的设计,应尽量避免出现组团与外部交通不相称情况的发生,并采取围合院落的方式进行设计,为居民营造一个舒适性与安全性比较高的环境。另外,对于住宅建筑的排列设计,需要提前进行实地考察,保证整体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建设一个组合方式统一的小区,构成完整的效果,不断提高住宅小区设计的效果。

3.加强策划设计管理

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住宅建筑的设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且受市场发展影响,已经有传统的静态设计转变成一个策划性过程。因此,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需要从消费心理、市场需求以及消费文化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此来为建筑质量控制,以及工程市场定位与市场价格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持[4]。

4.加强环保性设计

在进行设计时,除了要保证建筑工程满足安全性、舒适性等基础要求外,还需要就朝向、采光以及通风等方面进行分析,争取利用可再生能源代替传统能源,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因此,在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应充分对施工现场地形、地质以及周围环境因素进行详细调查,争取通过各项因素的利用,创造出更贴近自然的住宅建筑。并且在住宅建筑使用阶段的设计,应做好油烟、垃圾以及汽车废气等因素的管理控制,通过科学的方式来管理好各项垃圾,保证住宅环境不会受到任何因素的影响。 另外,还应加强对植物的应用,建立合适的绿化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小区内的噪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5.加强住宅道路设计

对于住宅建筑道路系统的设计,需要就交通功能、交往功能以及景观功能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实现三个方面之间的协调性与共存性为目的。可以在小区内道路两侧设置一定数量停车位,满足用户停车需求;将道路设计成曲折形式,避免行车速度过快产生危险,另外也可以与周围种植的树木花卉达到移步换景的效果。

结束语:

在对城市住宅建筑进行创新设计时,需要结合住宅建筑设计的特点,明确所要遵循的原则,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确定设计的要点,并通过合理的措施进行设计,保证住宅建筑在实现基础功能的同时,达到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张博馨,张亚芹.城市住宅建筑设计改进和创新[J].科技致富向导,2014,02:168.

[2] 尹效荣.浅谈城市住宅建筑及其规划设计[J].城市建筑,201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