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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经济论文精选(九篇)

行业经济论文

第1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一是各项成本大幅上扬

据调查,2014年下半年与2006年下半年相比:原料成本平均上升7.9%,能源电力成本平均上升了3%,其中煤的成本上升比较快,劳动力成本平均上涨了13.96%。这些成本的上升,使全行业减少利润至少loo4L元。另外,2014年社会责任的推行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给一些企业带来了较大影响,有的企业在这方面的成本增长了10%,且对于沿海地区做加工贸易的企业来说,加工贸易保证金空转变为实转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二是过高的棉花进口税率使企业不堪重负

2014年配额外进口棉花的滑准税率起始税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为6%~40%,进口棉花加滑准税率后与国内棉价基本持平,不能给企业带来原有的价差利润。2007年大多数月份进口棉加滑准税后价格已经高于国内棉价。而从10月份开始,相当于429级滑准税下棉花价格已经高出国内棉花价格600元/吨。近年来国内棉价比国际市场平均高1500元/吨左右,其中低等级棉比印度高4000元/吨以上,使得大量使用低等级棉的牛仔布行业受到的冲击最大,造成产品出口下降,部分中小企业出现亏损停产。三是人民币升值带来较多的汇兑损失。人民币从2007年1月到12月的累计升值6.44%,理论上计算,使棉纺织行业直接减少近20亿美元的利润。据某牛仔布企业统计,从2006年6月~12014年6月人民币升值4.63%,企业实际减少了利润874万元。四是出口退税下调直接导致利润减少。2014年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下调了2个百分点,减少利润3.6亿美元。2007年7月起国家下调了服装出口退税率2个百分点,直接减少了5.86亿美元棉制服装企业的利润,对上游棉纺织企业也产生了间接影响。对于2015年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徐文英从行业相关生产要素和宏观环境因素两方面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行业面上,成本推动的压力越来越大。2015年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上游产品资源、能源环保及劳动力成本是增加的,另一方面融资利率提高,带来融资成本的提高。此外,自2015年开始,企业进口自动络筒机、喷气织机将不再予以免税,进纳关税和增殖税,使企业的进口成本分别增加了27%和25%。从宏观环境因素分析,2015年行业的社会责任体系还要继续推行,并且要逐步从试点企业扩展到各个企业;2015年还要加大攻坚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相关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价格、税收、财政等激励政策将会相继出台,行业技术、装备将跟随节能减排的要求更新换代,企业将在这方面的技术、装备的投入将不断增加,但这同时也是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2015年,人民币汇率有明显的持续升值预期,直接削弱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国家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购买原材料等资金影响很大,在装备升级上暂缓或不能购买最先进的装备。资金问题将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面对严峻形势,徐文英提出了四点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一、继续推动科技和品牌工作,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平均纱支

鼓励一部分有能力的企业尤其是会员企业适当考虑提高平均纱支,开发高支高密服装面料及家纺产品、高档色织提花产品;重视提高“科技贡献率”和“品牌贡献率”,以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加大研发投入,减少中低档产品的生产,自觉地进行产业链的整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呼吁企业不宜再新增常规纺纱锭,要把粗放的、以规模数量型发展方式向质量效益、结构优化型转变。

二、要继续坚定推进技术改造工作,支持推进使用新型、高效棉纺工艺设备

各项成本的增加,企业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研发对企业来说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因此,可以首先从技术进步人手。继续坚持实现以提高“三无一精”比重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2olo年全行业清梳联比重提高到50%,无结纱比重提高~1J70%,无梭布比重提高~1J70%,精梳纱比重提高~J128%。

三、加大差别化纤维、功能性纤维、复合纱线及新型面料的使用

当前,新纤维的开发应用创新仍然是调整产品结构的主流,棉纺业使用较为成熟的有

(1)高湿模量纤维:莫代尔、丽赛纤维、罗赛尔;

(2)再生纤维素纤维:竹浆纤维、圣麻纤维、醋酸及铜氨纤维、竹碳纤维等;

(3)蛋白纤维素复合纤维:大豆蛋白、牛奶蛋白纤维;

(4)新合纤:吸湿排汗(eoolmax)、空调纤维(OUTLASa3、聚乳酸、远红外、抗菌纤维(Amieor);阻燃、抗紫外线、防辐射纤维;超细纤维、异型纤维以及m、PBT新弹力纤维等。

目前广泛应用的除各类纯棉氨纶包芯纱以外,还有涤纶包芯纱、锦纶包芯纱、金属丝包芯纱及面料;两种及以上的有色化纤混纺或多种有色棉条混色纱线及面料;各类高支高密家纺面料、高档色织及提花面料棉麻混纺、棉花羊绒、多种纤维混纺交织面料等。紧密纺纱线的推广是纺纱技术和装备的一次革命,高支紧密纺纱线使色织衬衫面料的质量档次大大提高,目前已经应用到高档针织T恤、高档床品及服装面料,紧密纺纱线面料今后仍是高档产品开发的重

四、加强社会责任,走节约型发展之路

第2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就业技能结构,技能度量,国民经济各行业

就业技能是就业人员参与社会生产活动所具备的能力,就业技能结构是指不同技能水平的劳动力在就业人员中的分布比例。根据技能对劳动力分类源于WoodWard在1887年将劳动力分为“thecunninghand”(熟练的手工劳动者)和“theculturalmind”(有文化的脑力劳动者)。在当前的中国,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技术改变而产生大量结构性失业。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发现职场上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太少;而另一方面,广大雇主却在埋怨要招到自己所需要的技工越来越难。要解决这个问题,前提是要分析各行业目前的就业技能结构和发展趋势,为劳动者指明职业技能发展的方向。

就业技能的分类与度量方法

就业技能与受教育程度、接受培训多少、工作时间长短、职业性质和特点等相关,可从经济角度和社会角度来衡量。一些文献对技能划为四种:学术能力或者叫认知能力;一般能力;学习和运用技术的能力;人格智能。其中前两种是从经济角度考察,后两种是从社会角度考察。从经济角度测量技能具体依据有如下四种:证书、资格证等;工作经验;职业类型;教育程度。我国主要从经济角度考察劳动者技能。

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就业技能结构分析

(一)就业技能结构统计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我国在就业技能结构统计中主要面临以下问题:首先,我国各资料的取得方式主要是有关部门的统计报表、行政纪录和抽样调查,没采用过问卷调查方式。其次,统计资料存在时间断层。比如《中国统计年鉴》上,“分地区分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年末人数”仅有1999年至2002年的数据;按“行业、性别分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在2002年后才出现。这反映了我国在面临结构性失业问题的时候,却未对就业人员技能及就业技能结构引起足够重视。此外,统计指标在不断调整过程中也存在断层。例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于1984实施后又在1994年、2002年做了两次修订,2002版和1994版在门类和大类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将1994版和2002版的相关行业进行归并分析,会造成较大的误差。如果要做就业技能结构时间序列上的数据比较,只能以2002年作为分界线。

(二)就业技能结构度量指标的确立

相对而言,我国关于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的统计较为全面。因此,本文将受教育程度构成作为度量就业技能结构的第一个指标。此外,统计较完整的还有专业技术人员数,它主要根据职称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定,而职称基本反映了就业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技能水平。因此,本文将专业技术人员即技能型劳动力的比率作为第二个度量指标。两个指标中,第一个指标更细致,但二个指标考虑了就业人员在工作中积累的技能,更有实际意义。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就业技能结构状况分析

1.以受教育程度分析就业技能结构。迄今为止,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按行业分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栏中仅有2002-2005年数据(见《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3年版53-55页,2004年版58-60页,2005年版66-68页),其就业技能结构特点如下:

各行业中各个学历层次的就业人员比例分布趋势都比较平稳,没有突变情况出现。

在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就业人员比率呈上升趋势,说明这些行业能对体力劳动者产生了很好的吸纳效果。现实也如此:大量未受过良好教育的农村劳动力,都劳动在搬运、施工、运输等门槛很低的行业。

除房地产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这些行业外,其余行业劳动者中以初中文化程度的比率最高,也就是说是以低技能为主。

农林牧渔业属于传统产业,但2002-2004年的数据表明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就业人员和小学程度就业人员的比例在逐年下降,大专学历人员逐年上升。这是一个可喜的趋势,表明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运用和生物技术的推广对劳动者提出更高的技能要求。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初中学历的逐年上升。这表明我国生产业从业人员的就业技能结构未满足产业发展要求。特别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大专、大学本科学历就业人员比率在逐年下降。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创新精神的群体,这让人非常担心行业的创新能力和今后发展潜力。

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初中学历从业人员逐年上升,其所占就业人员的比例年均增长率竟达2.4%;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逐年减少,年均下降0.75%。一般人都认为从事文化产业的人应该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但现实并非如此,所以这个行业的就业技能结构还有待改善,应当加大引进高学历人员。

在制造业,初中学历人员逐年提高,高中学历人员逐年下降,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逐年上升。当前中国的制造业需要大批具有熟练技能的工人,而如何培育各类技师是社会急待解决的问题。相对初中生,高中生在学习和运用技术方面都有先天的优势。而制造业中吸纳了越来越多的非熟练工人,这也印证了一个无奈的现实:企业普遍难招熟练技工。这对发展我国现代制造业是相当不利的,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中大专以上学历层次人员逐年稳步上升。这和行业本身特性有关,进入此行业意味着稳定的职业生涯、较高的社会地位和体面的薪酬待遇。所以许多高学历者都将公务员、教师作为首选职业,同时也印证了近年公务员报考热潮的高涨。

2.以专业技术人员比率分析就业技能结构。依据《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除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专有专业技术人员比率略微下降外其余都逐年增加,也就是就业技能结构在逐年提高。特别是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比率基本年均增长1%以上。

而从2002年以后的数据来分析,部分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比率增加缓慢,甚至有下降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可能是行业调整后,大行业中的细分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变化不同所致。如2002年以前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房地产管理业、房地产与经纪业等细分行业。而2002年后,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细分行业。一般情况,物业管理比房地产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比房地产与经纪业所要求的技能低,所以出现2002年以前和2002年以后不同的数据。在社会服务业(1994版)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002版)也有这种情况出现。再如,按照1994版的行业分类,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逐年上升,而按2002版,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逐年下降。这是因为按照1994年的标准,细分行业教育业的就业人员占到该行业就业人员的90%以上,导致了整个大行业呈现上升趋势,而在2002年教育行业成为一个单独国民经济行业,从文化行业中分离出去了。

(四)国民经济各行业就业技能结构的比较

按照受教程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比率来分别度量国民经济各行业就业技能发展的趋势,一部分行业是基本一致的,如制造业、教育行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2002版)、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994版),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002版)、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994版)、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02版)。也就是说,这些行业的就业人员在工作中掌握技能的能力与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如果想改善这些行业的就业技能结构可以从调整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入手。

但也有用不同指标度量出现不同结果的现象。如据1994版和2002版的分类,采掘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逐年上升。这表明,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比率指标这类行业的就业技能结构在提高。但用受教育程度指标,将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作为高技能人员,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提高的趋势。为什么两个指标度量的就业技能结构有不同呢?很大一个原因是由于受教育程度指标构成主要从显性知识角度度量就业技能,而专业技术人员比率指标是从隐性知识角度来度量。隐性知识是在工作中积累的,以工作经验、工作诀窍等形式呈现的知识。这些行业中显性知识水平不高的就业人员可以通过长期工作积累,储备较高的隐性知识,获得相关专业技能认证。两个指标度量的结果基本相反的行业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服务业。

改善我国就业技能结构的对策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部分行业如制造业存在就业技能结构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不但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易产生结构性失业,影响社会稳定。为此,笔者结合国情提出以下建议:

国民要树立科学的技能观。目前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存在年龄偏高,技师、高级技师面临断档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重普教轻职教、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的倾向很严重,技工实际地位在不断下降,这些都严重影响着技能人才的培养。企业用人应不拘一格,充分尊重技工、重视技能。

第3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在当今社会中,无论是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还是社会结构的变革与适应,都离不开保险业的作用。随着市场的扩大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社会稳定及协调发展效应愈加明显。文章从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两方面对山西保险业发展的功能进行了评述。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险业大有作为。第一,发挥经济助推器的作用,通过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为人们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有利支持,可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第二,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通过养老和健康保障,保险可以解决人们生活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的协调稳定。

一、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

1.经济补偿效应。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通过向所有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损失。因此,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担。作为一种集合和分散风险的机制,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和保险经营技术的提高,经济补偿效应将逐步得到充分发挥。

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重大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人民生命和财产多次遭受重大损失,保险业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经济补偿的重任,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在1998年特大洪灾和2003年非典、2005年禽流感及重大煤矿事故中,保险业及时赔付,有效地恢复了生产和安定了人民生活。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把商业保险作为养老、医疗保障和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据统计,2004年山西省保险业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保险金达到19.7亿元,2005年达到20.08亿元,2006年达到25.27亿元,2007年达到52.5亿元。例如,2004年8月18日,大同合成橡胶集团发生的特大爆炸事故,生产线遭受严重毁坏。人保财险山西分公司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初步查勘后,立即支付预付赔款400万元。并于2004年12月24日经公估机构里算后,向大同橡胶集团支付赔款869.59万元,使该受灾单位迅速恢复生产和经营。2004年10月7日,山西运城虹桥旅行社承办的旅游团发生严重车祸,造成3人死亡、8人重伤、12人轻伤的恶性事故,人保财险山西分公司支付旅行社责任险赔款125万元。2008年3月9日,阳泉市平定县山西海祥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6名矿工窒息死亡。大地保险阳泉中心支公司接到报案后,加大理赔“绿色通道”的开放力度,及时支付保险赔款120万元。

2.资金融通效应。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业是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契约型储蓄机构筹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具有来源稳定、期限长、规模大的特点,内在的投资需求使保险公司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保险具有资金融通效应。保险费是预付的,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要在整个保险期内履行,还有损失发生与给付之间存在间隔、历年赔付率波动、巨灾发生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保险公司要提留各种准备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保证保险资金的运动是必要的,投资可以进一步增加收益和增强给付能力。投资收入既是金融市场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

保险业通过收取保险费,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再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形式进行资金运用,为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等建设融通了资金,为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支援了经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了改革顺利进行。2004年,我国各省市保费收入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保险需求弹性值为1.49%。

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和同业拆借等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的资金融通效应将逐步得到发挥。

3.收入分配效应。保险基金的形成涉及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交往,即感到风险的行为主体(投保人)愿意出钱(保险费)给另一行为主体(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费后形成保险基金,当保险人出现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愿意按照事先的约定进行赔(给)付。这是典型的交换,社会保险的财务及给付机制影响到储蓄与资本积累、劳动力市场供求和收入再分配的形成。

二、保险业发展的社会效应

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贯穿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保险所提供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而且成为一种有利于社会安全的制度安排,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社会效应逐步发挥。

1.社会稳定效应。保险公司从承保、计算费率到理赔都要与灾害事故打交道,需要掌握财产的分布和各种灾害事故损失的统计资料,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积累防灾防损经验。减少灾害事故能相应减少保险的给付,从而增加保险资金积累和降低保险费率,所以保险公司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宣传并向防灾防损部门投资,把防灾防损作为保险的首要任务。保险赔偿只是分摊灾害事故损失,但整个社会仍受到危害,只有防灾防损才能减少灾害事故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投保人投保只是预防万一,他们宁可保险费白缴,也不希望灾害事故发生。可见,保险公司是社会防灾防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门。

目前我国下岗失业人员较多,保险业正确处理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以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仅通过招收业务人员,就解决了130多万人的就业难题,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社会保障效应。近几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快发展,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参保人数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政策,只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满足人们大病医疗的需要,也不能满足人们退休后维持现有生活水平的需要。为弥补这一缺口,保险业报出了一系列商业医疗、养老保险,满足了人们较高层次的保障需要。养老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且可以减轻子女负担,增加扩展家庭效用,还可以增加子女教育投资,提高收入预期。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解除了人们医疗、养老等的后顾之忧。

3.社会管理效应。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辅助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开拓服务领域,保险可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政府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企业风险管理日益成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在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将更多地依赖于时常化的手段来解决。保险将逐步成为个人生涯规划和家庭保障计划的重要内容。

4.本地化效应。保险业只有融入地方经济,服务于地方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近年来,山西省各保险公司不断寻找保险发展的增长点和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从支持支柱产业、服务“三农”、推动责任险等方面创新产品和服务,拓宽保险发展领域。作为全国最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矿产资源丰富,尤以煤炭储量为最。煤炭行业是山西经济的支柱产业,安全保障问题又是备受政府和人民关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推动煤矿雇主责任险发展,组建专业性煤炭保险公司。针对各地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责任事故,2004年12月,山西省在采煤行业推动开展煤矿职工工伤保险、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2006年11月,山西省开始将商业责任保险机制引入全省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采掘业、建筑业等高危行业,大力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责任保险,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1.朱文胜.保险理论研究的思考.保险研究,2000(3)

第4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自然垄断需求价格弹性效率特许经营投标制

一、引言

2001年1月4日,铁道部作为一个行业的管理者公布2001年春运火车票票价上浮方案:节前,广州、上海、北京站始发的部分列车,节后上海、郑州、成都、南昌站始发的部分列车,以及其他地区的少量运力紧张的列车、新型空调车票价上浮20%,其他列车上浮30%,儿童、学生、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上浮。[1]

在经济领域日渐开放的背景下,眼下还在实行资源和价格垄断的行业已经是屈指可数了。但就是这么几个屈指可数的行业,每次政策调整,都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龙年末的机票飙升议论声刚过,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一事又是引来众人评说。现在,让我们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一下“铁老大”的涨价行为。

二、“铁老大”自然垄断及经营缺陷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哈尔·瓦里安的定义,“垄断”一词的原意是“排他性销售的权利”[2]。现在它已被用来描述一个厂商或几个厂商在一给定市场上对某一产品具有排他性的控制。这里,采用鲍莫尔的成本次加性(Subadditivity)定义“自然垄断”(Baumol,Panzar,andWillig,1982)。“成本次加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况:对某个既定产量,由一家企业进行生产的成本要小于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进行生产的成本。如果成本次加性成立,则该产业是一个自然垄断产业。这时,一家企业的生产可能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也可能处于规模不经济阶段。

“铁老大”就是个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它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长,且很难转用于其他用途,具有很大的沉淀性。这种经济特征使得在同一地区重复设置铁轨展开竞争的做法非常不经济。因此,铁路行业的基本特征是区域型自然垄断。更确切的讲,它属于那种有进入障碍的自然垄断,因为大量沉淀的固定成本已构成了很高的进入壁垒。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上讲,中国的“铁老大”作为一个自然垄断部门,都有以下几点缺陷。[3]

1、管理松懈

每一个厂商都想使其成本最小,而且任何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厂商(不论是竞争行业或是垄断行业),都会在其成本尽可能低的情况下,获取尽可能高的利润。然而,现实中,中国的“铁老大”不必经过激烈竞争就能赚很多钱,它缺乏尽可能降低成本的动力,进而表现为低效率,这被称为管理松懈。

根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日前[4]在北京、武汉,西安三城市900位常驻居民进行的问卷抽样调查来看,群众普遍表示:尽管近年来铁路部门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铁路部门管理松懈问题依然很严重——29.3%的人认为购票难,36.3%的人认为铁路设施落后,服务不尽如人意,27.3%的人认为某些路线乘车环境差强人意……

自古以来,“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是政府部门的一大特征,“铁老大”也没能避免,面对即将入世的形势,可以预计管理松懈这一“硬伤”,可能将会是“铁老大”最为头痛的问题之一。

2、不大关心研究与开发

“铁老大”是一个国有企业,享有政府的补贴。就算其不进行体制改革、降低成本的努力,也不会有明显的损失。换言之,它常常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动力和压力。除非出现以下二种情况之一:一是公路,航空等的竞争迫使火车行业做出反应;二是“铁老大”的行为极大的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使整体福利这块蛋糕变小,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周围压力使其改革创新成为必然。在中国,人口众多是一大特征,而且目前的公路、航空网还远没有铁路网那样发达,所以情况一在短期内难以达到。

3、人为夸大价格,提供的服务量受限制。

在自然垄断的情况下,成本递减的技术特点排除了完全竞争。对“铁老大”来说,平均成本是递减的,而边际成本又低于平均成本。于是,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价格就会低于平均成本,而这样“铁老大”就会蒙受亏损,利润成为负数。如图1所示:

图中阴影即为损失。所以“铁老大”不会在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那一点上生产,而是会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在Pm价格下提供Qm量的服务。这已然造成了全民福利的损失。因为QC才是社会有效率的产量,Qm<QC,在Qm的产量上,对消费者的价值大于铁路部门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增加服务量将增加总剩余。

从理论上讲,对于这样的自然垄断,政府应按边际成本定价原则(marginalcostpricing)或平均成本定价原则(averagecostpricing)实施价格管制,并适当的给予其补贴,以减少自然垄断造成的全民福利损失。然而就价格管制而言,在未涨价前,火车票价格基本上是未加修订的根据我国铁道部部门提供的成本数据确定的。显然,这种价格制定方式使得不存在竞争压力的铁路部门,很容易将自身低效率经营的高额成本或为获取垄断租金(Monopolyrent)人为夸大的那部分成本计入车票价格,从而导致车票价格以较大的幅度超过了正常的成本。正如《经济学的世界》一书中描述的,这造成了生产无效率(productioninefficiency)和资源的错误配置(resourcemisallocation)。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想通过补贴来降低价格,使得社会稳定(实际上也一直如此),那么主要途径只有税收。而税负的增加又明显地会导致其他经济成本,使得社会福利减少。

综合起来,在“春运”涨价之前,“铁老大”的垄断地位和缺乏竞争的状况,已经使消费者处于一种不利的境地,同时也造成了一部分的无谓损失。

三、“铁老大”涨价行为分析

铁道部作为一个行业的管理者利用自身行业垄断的优势提升车票价格的行为,不是按照市场规律来操作的,不属于市场行为。本来在运力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铁路车票涨价本无可厚非,但票价只涨不跌自然不合理。另外,春运涨价本身就不合法,因为属于公共服务的铁路调价,应按《价格法》举行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果涨价是按市场规律操作,那么面对正月初一、初二的一些空荡荡的列车,“铁老大”没理由不降价。

根据垄断的边际收益与价格之间的关系来分析(孙亚峰,1998),有图2

其中,假设需求曲线AB为线性,AC为边际收益曲线。AC在AB之下,所以图2反映的是一个垄断行业,也就是上文分析的铁路行业。设价格为P时,需求价格弹性为Ed:

根据各线段所代表的经济含义,OP=P,FQ=MR:

换言之,当弹性有区别时,“铁老大”可以在丝毫不作任何改进的情况下,在需求弹性比较小的市场(A)索要比较高的价格,以增加其垄断利润(此时的价格称为“差别价格”)。

在春节这一特定期间,会有大量流动人口涌向各类运输中心。此时,回家感受亲情的收益会非常大。一般来说,安全,迅速而又较便宜的仍属火车。所以,春节时期,中国大量流动人口乘坐火车的需求弹性很小,可以说具有刚性,且需求量非常大,符合A市场特征。

在未调价前,铁道部这一国有企业作为垄断部门,通过垄断价格已经增加了它的生产者剩余,且同时也造成了很大的无谓损失。为了简化分析,假设MC为一常数,如图(3)SNBCM为损失的消费者剩余,SMAN为无谓损失,垄断部门利润增加。

图3垄断的无效率

在中国,春节期间,学生客流、民工客流、职工探亲等几股客流完全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持续不断的客流高峰,且它的需求弹性很小。“铁老大”应用“差别价格”将因其自身低效率经营的高额成本得来的原票价再次上涨,使广大旅客的境况更为不利——

上图(3)因此发生变化。需求曲线DD向右上方移动且变陡峭。此处,以J点为轴,向右上方移动需求曲线。设它与价格轴相交于E点。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最基本的模型。又因为:垄断行业在需求曲线是直线的情况下,MR曲线的斜率总是需求曲线的斜率的2倍。所以,可画出涨价后的边际收益曲线MR2。边际成本曲线MC相对于需求曲线DD变化不明显,此处令其不变。面对类似A市场的现状,“铁老大”将原本就不合理的票价上调:价格由P1涨到P2,需求曲线由D1变为D2。为简化分析令供应量Q不变,则变化如下图4所示:

由于弹性很小,火车票涨价,并不能有效的达到预期的“削峰平谷”的效果,但却实在能使“铁老大”再狠赚一笔。消费者剩余的损失量又在原来的损失上增加了SABCD+SBCJ,无谓损失又增加了SBCJ。其中,面积为FGCD的消费者损失,并不构成整个社会的损失,它只不过是种收入转移。但是它助长了铁路行业维持低效率经营现状并获取超额利润的欲望,不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而增加的BCJ部分的无谓损失,却实在是整个社会的福利损失。另外,垄断造成所得配置不均及资源运用低效率(x-inefficiency)。也就是说,“铁老大”通过“春运”涨价多获得的那部分收入,很大程度上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从旅客们的角度讲,他们接受高价票的选择是无奈的。从社会角度看,“铁老大”的这种不合法,貌似符合市场机制的行为,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铁老大”的自身问题,而且给整个社会的福利造成损失,影响了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在车票上涨的同时,服务和管理并没有明显改善,其原因仍是缺乏压力与动力:“铁老大”本来就已将其自身低效率经营的高额成本或为获取垄断租金人为夸大的那部分成本计入车票价格,现在又涨价,使其转嫁了成本,获得了更高的垄断利润,更没有提高效率的动力了。

总之,春运涨价的行为:(1)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春运中客流,但不能有效的削峰平谷”;(2)使“铁老大”短期内又获得更多超额利润,却损害了大多数旅客的利益,使全民福利降低;(3)“涨价”无法促使“铁老大”摆脱其三个缺陷,且使其更满足于目前低效率的状况,减弱了改革创新的动力,使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受到阻碍。

四、政策建议

对于公益性、自然垄断性的国有企业,如铁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必须兼顾其社会目标,而非单纯盈利目标。“涨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且有可能加重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这方面,香港对公用事业的管理可资借鉴。香港公用事业的体制有三种基本形式:1)政府直接控制和经营的公用事业。2)政府管制下的私人特许经营公司,它需要经过投标才能获得政府的特许经营。政府对特许公用事业的管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定企业必须达到的服务标准;二是管理批准企业服务价格。3)不受政府管制,由私商经营的公用事业,主要是燃气供应与集装箱码头。在香港公用事业的三种体制中,占主体的体制是政府管制下的私人特许经营。

综合前文分析和我国的经济现状,在此提出以下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1)实行特许经营投标制,建立内部竞争性机制。

从逻辑上讲,对垄断行业实行价格管制、补贴等手段,使其得以按边际成本定价(marginalcostpricing),可以提高各项资源的配置效率。然而在我国,由于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而且铁路部门又严重缺乏提高效率的激励机制,所以此种方法不一定总能达到帕累托改进的目的。

实行特许经营投标制(Franchisebidding)(Demsetz,1968),由政府通过拍卖的形式,让多家企业竞争一个或数个地区某一时期(几年)的经营权,由提供最低报价的那家企业取得经营特许权。显然,这种方法既可以避免由价格管制引出的诸多弊端,又可以以此建立激励机制,有效而经济的约束铁路垄断行为,从而,车票价格也可以降至有效率的平均成本水平,最终实现帕累托改进。

这一建议有其可行性。第一,投标的企业仅有经营权,不存在资产转让问题。第二,特许合同的款项较简单,包括1、铁路设备的维护,2、企业服务价格,3、企业必须达到的服务标准。这样,政府监督、管理较为方便,且可以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发展公路,航空运输系统,引入外部竞争机制。

大力发展公路、航空系统,使之降低成本,分流旅客。既可缓解各站点的旅客流量,又可以给整个铁路行业以压力,提高整体效率。

结束语:春运涨价,没能使“铁老大”的旅客分流多少,却使其在未改变自身低效率经营的高额成本下又获得更高的超额利润,客观上再一次降低了其改革创新的动力,降低了全民福利,阻碍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

以上分析是立足于中国,对拥有自然垄断的地位的“铁老大”春运涨价行为的分析。仅分析了短期的情况,对长期没有涉及。本文否定现有的涨价行为,提出新的解决方法,亦旨在引起更多人的思索与探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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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格勒茨(美),1997,《经济学》,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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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setz,H.,1968,“WhyRegulateUtilities?”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1:55-65

[1]以上数据参见南方网(2001年3月13日)。

[2]哈尔·瓦里安(美),1997,《微观经济学》(高级教程),经济科学出版社,第248页。

第5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内容提要】本文尝试从法律规避角度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崭新思路,文章首先借助经济学和法学的研究工具对法律规避型创新进行理论探讨;然后剖析了美国70年代以来在利率、分支机构、分业经营三个领域的法律规避型创新实践;最后对我国目前普遍关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集团问题从规避创新视角予以深度阐释。【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 法律规避 金融创新俗谚云:“强龙不压地头蛇”,然而面对进入WTO的竞争与挑战,中国金融业尤其各商业银行并不由于自身丰富本土资源、服务网络优势而轻松几许。“狼来了”,怎么办?政府旨在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若干政策相继出台,诸如发行特种国债充实资本金,剥离不良信贷资产,股份制改组以及上市等等,但是如何缩短与外资银行之间创新差距的措施不多,因为行政手段在该问题上是束手无策的。本文与大量关于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组织结构等技术层面研究不同,尝试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规划一个新思路——法律规避型创新。一、 法律规避型金融创新的经济学与法学理论基础“创新”(Innovation)这一概念,最早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Alois·Schumpeter,1883——1950)于1912年出版《经济发展理论》(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一书中首先提出。熊彼特观点,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生产函数,即企业家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到社会生产体系的活动,“新组合”包涵以下内容:⑴引进新产品;⑵引用新技术;⑶开辟新市场;⑷控制原材料供应新来源;⑸实现企业的新组合。①熊彼特认为创新是理解资本主义体系以及发展的核心概念,创新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因,更是经济发展的本质。上述创新理论,在上世纪50年代引起广泛的重视,并首先应用于工业领域,技术创新成为一个流行词语。发韧于70年代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浪潮,促使传统金融业发生深刻变革,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的概念应运而生,面对眼花缭乱的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方式、金融技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及金融衍生产品,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探求金融创新原始动力,形成诸学派的创新诱因理论,而西尔柏(W·L·Silber)的约束诱导金融创新理论、希克斯(J·R·Hicks)和涅汉斯(J·Niehans)的交?壮杀敬葱吕砺邸⒋魑梗·Davies)和塞拉(R·Silla)的制度学派创新理论以及凯恩(E·J·Kane)的规避型创新理论影响较大。②上述创新理论都不同程度触及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互动性,凯恩理论认为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寻求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会产生金融创新。政府管制是有形的手,规避则是无形的手,许多形式的政府管制与控制实质上等于隐形税收,阻碍金融业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利用管制外的利润机会,因此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管制。金融机构对各种规章的适应能力较强,因为需求增长会促进货币供给,扩大货币供给的过程可以采取许多“替代品”的形式完成,但是当金融创新危及到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不能按预定目标实施时,政府又会加强管制。同时,不同于传统工具的替代品又会为规避而不断生成,这样管制又将导致新一轮创新。管制与规避引起创新不断地交替过程,凯恩称之为“管制辩证法”(Regulation Dialectic)。法律学者对“法律规避”问题,基于不同的法系理念而持有不一致的态度,普通法系赋予规避者较大的自由空间,“非法律明文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因此英、美等国是金融创新的主要策源地;相反,大陆法系仅在国际私法以及税法的避税问题上进行探讨,而且相当学者认为法律规避是一种法律欺诈,所谓“欺诈使一切归于无效”,对之持否定观点。在我国“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渐成共识下,法律规避问题似乎不合适宜,仅有朱苏力学者从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③,以及法律规避在社会转型阶段的制度创新作用的角度④给予肯定性的论证,笔者认为金融领域的法律规避型创新具有以下合理性:(一)法律规避型创新是对法律弊端的调适。任何法律不应以“良法”或“恶法”作以简单评价,因为法律利弊可视为一枚铜板的两面,所谓“有光的地方,就有阴影”。法律存在且不限于以下缺陷:⑴守成倾向,即法律是一种不可朝令夕改的规则体系;⑵法 律规范框架中固有的刚性因素,法律具有地一致性与普遍性使解决个别案件面临困难;⑶规范的控制和约束的扩张性。⑤宽容对待法律规避创新是矫正法律自身负面影响有效途径之一:例如,法律规避型创新是在发展变化客观环境中对稳定的法律制度的新解释或修正,使之在动与静、保守与变革、僵化与无常的彼此力量之间谋求和谐统一;法律规避型创新给予资质相异的个体在法律的原则性下进行不同回应,获取适己所需自由空间;法律规避型创新是对法律控制的反作用,法律的约束限制愈大,个体进行法律规避创新的动机也愈强,总之法律不能尽善尽美的客观存在,是规避型创新存在的合理依据之一。(二)法律规避型创新促使金融监管优化。凯恩理论认为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好似跷跷板做游戏的两方,它们不断彼此适应和作用。管制的理由不外公品、外部性、信息偏在等市场失灵,然而管制固化形成特定利益集团,也不可避免引致管制失灵,既限制竞争、减损效率和剥削消费者选择机会等,而规避监管则可以打破旧利益分配格局,从而抛弃原管制不合理部分,继承其合理成分,增添新内容产生新管制,再管制实质上是对原管制的否定之否定。该认识也适用于金融领域,我国金融监管内容强调合规性,即金融业务经营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但在金融市场逐渐开放,金融业务日趋复杂,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势必向风险性监管转变,即观察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及其业务活动是否在合理风险范围之内,确认经营风险所在,并督促金融机构控制风险。风险性监管为金融机构实施规避型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将与之相适应的不断完善。(三)法律规避型创新提升银行业的经营竞争力。在我国旧体制下银行业务可以用存、贷、转予以简单概括,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深入,证券、保险、信托等逐步构成对银行业的全面挑战,这也与世界金融业发展趋势是相符的,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发展新业务,开辟新增长点,才能立于不败,其过程中也必然伴随突破旧框架束缚的法律规避性创新,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商业银行应以市场为中心,在经济利益内在驱动下,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发展,以法律规避型创新的方式不断在更高层次实现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平衡。在此应强调,帐外经营,变相拆借资金等违规活动绝不是法律规避型创新,不突破法律秩序性要求是其底线,实现商业银行在法律框架下利润最大化追求是其内容。二、 美国银行业的法律规避型创新实践美国银行业在世界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过去四十余年的竞争中,进行了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体制等大规模创新,其中某些创新成果现在或将来会被我国商业银行广泛应用,因此针对美国若干案例的剖析,可加深对法律规避型创新的认识与理解。美国金融从自由走向全面管制是以经济大萧条时期(1929—1933)为分水岭,尽管1864年《国民银行法》(The National Bank Act)以及1913年《联邦储备法》(The Federal Reserve Act)授予了联邦政府一定的监管职责,但截至20年代后期美国金融制度基本上是自由竞争而不受管制,因此不存在规避监管的金融创新动机与实践。1929年一直牛气冲天的华尔街股市暴跌,并引出全球范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至1933年美国已有9000家银行破产,整个金融业瘫痪。检讨经验教训,人们普遍认为华尔街应对这场灾难负责,于是以《1933银行法》(The Bank Act Of 1933)为代表限制银行经营法律相继出台,到70年代构成全面监管法律体系,相应地法律规避型创新随之出现,形成金融自由化的浪潮,80年代后至今美国顺应潮流又放松监管,笔者在此仅从以下三方面对美国金融监管与规避型创新之间博奕进行择要分析:(一)对利率限制的规避型创新。《1933银行法》授权美联储理事会对其会员银行利息率制定最高限,并规定商业银行不准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其后《联邦储备系统Q条例》(Regulation Q)进一步予以明确,1935年立法将Q条例扩大到非会员银行机构,1966年通过利率管制法进一步将该限制扩大到所有金融储蓄机构。⑥由于1933—1978年间利率较低,存款人的机会成本小,银行等存款机构仍保持较稳定资金来源。但70年代末名义利率大幅度上升,以致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存款大量流失,即“脱媒”(disintermediation) 。同时一些投资银行设计了能提供安全和高收益的投资以及享有开支票便利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Money Market Mutual Funds,MMMFs),引发银行业危机,为了争取存款,存款机构创设种种规避管制的方法:例如商业银行通过银行持股公司大量发行商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CP);商业银行发行具有固定期限和一定利率,并且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存款证(Certificate Of Deposit,CDs);储蓄机构开发一种创新工具——可转让支付命令(the 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NOW)帐户以及类似的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Super Nows);存款机构在电?白史窕∩峡旖钇谡驶в氪⑿钫驶嘟岷偷模攵愿鋈说淖远收驶Вˋutomatic Transfer Service Account,Ats)与针对工商企业的Sweep Account;此外与MMMFs性质类似并与其直接竞争的货币市场存款帐户(Money Market Deposit Account, MMDAs)等,大量规避利率管制的金融创新由量变积累到质变,1980年国会通过《对存款机构放宽管制与货币控制法》,从而开始分阶段取消Q条例对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利率限制,1986年3月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制解除。(二)对分业经营的规避型创新。基于大萧条是商业银行在证券市场投机而引起的认识,《1933银行法》第16、20、21和31条确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原则,规定投资银行不再接受存款或设立收存款的分支机构,商业银行除可以进行政府债券投资以及用自有资金和盈余的10%购买等级较高股票和债券外,不能经营长期的证券投资,不得证券发行、包销、分销和经纪等业务,这些条款被单独称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或称“格拉斯——斯蒂格尔墙”(Glass—Steggall Wall)。⑦7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对银证分业经营进行反思,认识到其实质是由政府支持的金融服务业市场分割协议,而且金融自由化浪潮对银行业务发生地显著影响以及来自外国银行从事综合经营的挑战,促使美国金融业竞相采用创新手段规避管制,进行证券、保险、信托和银行的交叉经营,其内容即包括投资银行通过以上介绍的MMMFs进入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金融工具创新,也有银行持股公司形式的金融机构创新。银行持股公司是指这样一类公司,它们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一家或多家银行25%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该银行董事会选举并对银行经营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根据《银行持股公司法》银行持股公司获准在其他行业设立与银行业务有“密切联系”的子公司,如财务公司、信用卡公司、证券信托公司等。虽然法律上持股公司拥有银行,但实际上持股公司是由银行建立,并受银行操纵的一种组织,仅为满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规定的设立 “防火墙”(Firewall),规避法律的银行持股公司逐渐成为美国银行业主要组织形式,几乎所有大银行都归属银行持股公司,格拉斯——斯蒂格尔墙摇摇欲坠,1999年国会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结束了1933年银行法和1956银行持股公司关于分业经营的限制。(三)规避银行业务地域限制的创新。1927年《麦克菲登法》(Mcfadden Act)限制银行跨行设立分支机构,形成美国特色的单一银行制,其结果正如美国纽约克肯塞咨询公司金融分析家洛威尔·希莱思所说:“美国银行在全球金融巨人中只是侏儒,虽然我们有最大的金融经济,但我们只有最小的银行。”因此美国银行业为突破地域限制,形成多种金融创新,最有趣的是围绕自动柜员机(ATM)以及销售终端(POS)的法律争议,货币监理署和法院先后判定ATM和POS机不是《麦克菲登法》第36条下的分支机构。⑧于是银行业通过ATM的设立实质跨区域经营的分支机构,增强银行竞争力,也削弱了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效果,并且利用1956年、1966年《银行持股法》对银行的定义,设立多种经营形式的机构,例如非银行持股公司的分支机构、货款洽谈处、非银行的银行、国际银行业务分支机构、信用卡业务、对失败机构的跨行业兼并和存款人等打破跨行设立分支机构,80年代的立法尽管尚未明确解除跨州设立分支机构限制,但实际上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已经放弃,199 4法律取消关于跨州设立分支行的限制。三、 我国商业银行法律规避型创新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银行法律体系虽然刚刚建立,但迅速发展地经济现实以及WTO竞争环境作用,使某些法律规范形成制度障碍,压抑了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正如上述理论与实践证明规避型创新必然会产生。但与各国商业银行内在驱动型创新不同,我国创新类型是政府指导,即在政府推动或引导下,商业银行规避银行法若干不适形成的金融创新,笔者在此对近期争议较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集团两种规避性创新进行深度分析:㈠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AMC),从1999年4月至今信达、长城、华融、东方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成立,对此金融界、法律界给予广泛的关注,尤其“债转股”政策争议较大,一些学者担忧这会成为国有企业的“免费午餐”。笔者认为AMC实际是在银行法律体系下商业银行债务重组手段的规避型创新,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据估计约25%,各别商业银行更高,在世界银行业中不良贷款比例排名居于前列,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但政策性和历史性的因素是主要的,因此政府有责任在加入WTO之前降低其不良贷款比例,以增强其竞争力,化解金融风险。债务重组是解决问题有效途径,然而债务重组方式除核销本金、豁免利息等债务减让之外,诸如债权转股化、资产清偿债务以及证券化等都与《商业银行法》规定第二条、第四十三条不符,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吸收公共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等企业法人”;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而AMC业务上属于金融企业,但无相应法律法规约束,可以自由接收、管理、处置国有银行划转不良贷款。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例,其可以综合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方式对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对债务人可以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综合服务,可以对确属资不抵债需要关闭的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外投资者出售债权和股权。这些债务重组手段和资本市场业务都是法律限制商业银行运作的,而AMC则综合运用,实现最大限度的回收资产,挽救损失。㈡金融集团,80年代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初期,由于制度建设缺乏长期规划,“摸着石头过河”,以及体制转轨时期利益分配格局形成中的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利益冲动,形成金融混业经营,例如:银行办信托、证券及保险;保险公司发行信用贷款,并设立证券营业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超范围回收存款,超比例发放贷款,办理银行业务;证券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代办储蓄,变相吸收存款,渗透进入银行业务。1993年初商业银行的大量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入证券、信托和房地产领域,一方面造成股票市场和房地产虚假繁荣,另一方面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受到威胁,影响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因此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决定》规定银行业与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1995年《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保险法》第六条、1998年《证券法》第六条进一步明确分业经营原则。1999美国《金融现代化法案》出台,我国成为世界上仅有的法律规定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国家,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竞争加剧,尤其是进入WTO后与“金融大鳄”抗衡现实,要求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呼吁高涨,尽管我国金融当局一再否认混业经营前景,但事实上政府始终默认规避分业经营的金融集团?拇葱滦问剑缫孕磐泄久遄⒉岬闹泄市磐型蹲使静⒘锌刂?6个直属子公司,10个地区子公司,7个海外子公司,3个香港上市公司以及4个下属公司,涉及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实业、房地产、旅游以及贸易等全方位行业;光大集团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各自独立法人分别直接交叉控制境内外银行、证券、信托、实业等涉及各行业的上市以及非上市19家子公司,间接控股孙公司几十家之多;以保险公司名义注册平安保险公司全资拥有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又以61%比例控股平安证券公司。⑨目前金融集团这种创新形式在WTO的冲击下,又有新的发展,例如:二月份光大集团受让上海财政局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并正与外资保险接洽成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已获中央银行批准,申报国务院的中信集团重组方案明确将成立三家附属公司,即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以及与保诚共同成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众多国有、私有企业已单独或联合控股银行、证券等金融 机构,山东电力集团的产业资本已成功控股英大信托投资公司、鲁能金穗期货公司、蔚深证券,并且是湘财证券第一大股东与华厦银行第二大股东,这些都是证明金融集团作为分业经营法律限制的规避仍在一定期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入WTO,是中国的第二次开放,面对国际银行业同行的挑战,中国银行业必须“创新图存”,而创新内容除营销方式、服务手段以及金融工具的创新之外,法律规避创新也是商业银行的理性选择。【作者简介】闫 海,(1976-),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E-MAIL sea.yan@263.com① [美]J·A·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p73② 杨卫红:商业银行监管比较[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8.pp206-209③ 苏力: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化[J].中外法学,1993年(6).pp20—26④ 苏力:再论法律规避[J].中外法学,1996(4).pp12—17⑤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pp402—406⑥ 俞乔、邢小林、曲和磊:商业银行管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p43⑦ 易纲、吴有昌:货币银行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p199⑧ 陆泽峰: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p139⑨ 夏斌:金融控股公司:分业/混业难局下的现实选择[EB/OL]http://www.drcent.com/cocd/xinzhuye/jingrong.html,2000-8-17

第6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实体经济;有效途径

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在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很多实体领域经济的发展中扮演了推动者的角色。也就是说,推动商业银行的发展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前提条件,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就能让实体经济的发展更加稳定有序。

一、我国商业银行在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具体状况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发展转型时期的今天,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出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经济发展中最常见的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虽然不是特别明显,但是商业银行在经济服务方面的支持力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这不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使得实体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1.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水平

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之后,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价格也在受影响的条件下呈现出下调趋势,这就造成了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面临成本越来越高、产能过剩频繁出现、费用增长快速、资金供应不到位等局面,而且一部分产业的利润也不断下降,尤其是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这些困境带了的威胁是非常明显的。这种经济趋势的变化,让一些低端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订单数量少、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多个问题同时出现,对企业的效益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这些状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支持力度不断下降带来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完全超过了对其他群体的影响,造成了实体经济利润增长比较慢的问题。我国工业企业的利润已经更高,多达5万多亿元,增长了5个百分比,通过主要经营的业务得到的收入比较高,增长了10个百分点之多,而且在实体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明显较大,比商业银行增长的速度更快,只是最终的利润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与此同时,实体经济企业的发展在经济通货膨胀率极高的条件下出现了经济萎缩的问题,进一步造成了产业空心化格局的出现。

2.生产要素的变化造成了产业的空心化

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些发展要素的支持,比如说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劳动力素质、资本投入等方面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出现资产的通货膨胀以及泡沫经济带来的高强度的压力,而在这种泡沫经济逐渐消退之后就容易造成企业实体的空心化问题。一方面,在资源价格不断上升的背景下,给劳动者带来了更广阔的选择,增加了劳动者就业的机会,这让企业在成本方面必须加大投入,造成了成本提高的问题,而且在实体经济中的成本回落现象变得非常突出。另一方面,在实体经济产业的发展中,大部分企业都存在技术发展跟不上要求的情况,同时在创新方面的力度仍然不够,这种创新不足的情况在一部分中小企业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大多数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都面临着资源不足的问题。比如说,一些实体经济中的金融行业的市场在融资方面的能力会有一定减弱,投入的成本远远要比生产的资本多,而且使得实体产业的发展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关联性不断降低,原因都是造成企业实体经济发展不稳定的罪魁祸首。推荐阅读>>>经济学硕士论文范文推荐

3.实体企业中“脱实向虚”的现象尤为明显

从目前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在虚拟经济不断盛行的今天,虚拟经济的高回报以及短投资造成了大部分国内企业中的实体企业已经开始和实体经济市场相脱节,这其中的一些企业还逐渐朝着一些高回报、高风险的领域不停迈进。比如说,在债券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金融市场中,很多资金都已经投入房地产、贵金属等虚拟经济市场中。除此之外,为了在虚拟市场经济中有更高的收益,就可以借助一些市场运作和炒作的方式来实现,这种虚拟经济的大范围入侵,让实体经济企业的“脱实向虚”现象越来越突出,即使这种现象的产生离不开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影响,但是这也就正好说明了在市场中经济的发展存在很大的风险。比如说,在温州有很多实体企业,其中就包括了45家制造业,而在这些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参与了房地产的开发,还有一些实体企业利用企业作为融资的单位,不断朝着房地产以及金融行业发展,以此来获得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实体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新形势背景下商业银行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的重要措施

1.不断优化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政策

一些不同领域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已经规划到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中,同时借鉴了一定的实战经验后在商业银行的信贷方面做出了及时的调整,同时还把当地的实体经济发展状况作为指导,发展一些具有特色的聚集性的产业,从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把握企业项目准入、资金风险防控上的差异性,制定适应地区发展需要的计划,采用区域性的发展战略。除此之外,要想让资金能在固定的情况下及时得到归还,就要求企业必须对资金进行科学的管理,加强对资金账户的管理和控制,并在定期内进行检查,这样不仅能控制一定的资金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信贷的风险。

2.加强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在商业银行负责的范围内,不仅仅要加强对自身的完善,还要在金融产品的推广方面做足准备,同时也要在原有的金融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以市场为导向,对产品的价格和盈亏进行准确的定位,而且要想让产品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信贷客户的需求,就要对产品的性能不断改进,要对产品的用途、价格、信贷额度进行一定的设计。而从市场债券方面来说,在生产金融产品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债券市场的产品,让一些中小企业在短期时间内进行融资,把每个企业的融资特点作为基础,这样才能让融资的渠道向更广阔的方向发展。从金融产品和商业银行产生的衍生品的市场发展来看,这种实体经济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我国现如今就存在多种股票、利率以及汇率的衍生品,这种衍生品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有了自己的结构,而且也实现了在品种和业务上的创新和发展,这也就推动了商业银行基本资产朝着金融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3.商业银行要正确引导金融资源的发展方向

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式之下,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这促进了商业银行和实体经济之间的不断融合,实现了商业银行资本朝着产业资本转化的目标。基于这样的基础,要求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要依据一定的商业化经营原则,不能按照自己的经验来进行发展,不能只是一味通过粗放的方式来对实体经济进行支持,而是要不断加强对实体经济发展不足的环节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一些发展缓慢的领域。商业银行在进行长期资本投入的过程中,应该对风险有一定的预测,要始终坚持“风险可控,商业经营”这样的经营原则,这时候就可以采用一些特殊的发展模式,比如说批量开发以及联户营销,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发展优势,把发展的目光集中在战略性较重的新兴产业上。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地区性产业发展的重视力度,要加强培养物流产业,不断促进能源、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这样才能进一步保证实体经济的发展在固定的生产链上完成,让实体经济的发展扩大规模,更具有组织性,这样才能让实体经济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利用实体经济带动其他中小企业的发展,实现实体经济的共同进步。

第7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一、崇洋情结已经渗透到各个角落,不仅仅是时尚、而且成为价值趋向。银行业也未能幸免。 几年前一只美国“蛇果”(苹果)标价35元,这种苹果在美国是很普通的,简直不可思议,让人感觉价格标错了。“麦当劳”在美国多开在高速公路旁,供远途的客人歇脚打尖,可是“麦当劳”一来我们这里,可谓鲤鱼跃上龙门。无数少男少女们来此聚会,多少小伙子在这儿请自己的女友。在报上看到,一家的婚宴竟在“麦当劳”举行!一语道破:此乃吃“文化”。很多人把嚼那些垃圾食品当作一种优越的文化,而对自己本民族的产品歧视,文化上自卑。当然,这就是西方新殖民主义思想文化渗透的效果了。当年轻人把情人节、圣诞节当作一个重要盛大的日子,把一束束玫瑰、戒指、圣诞树送到情人、家人的手中时,七夕、端午、清明却日渐被人们淡漠。曾几何时一把金黄色的、紫色、棕色的头发是街头的时尚,咱的头发黑黑的土死了,看见就烦,就差不能把皮肤染成白色、瞳孔漂成兰色……我曾经和我的女儿探讨这些,言谈中透出对我“老土”的置疑让我很是寒心――不经意之间我们原本民族的、传统的东西已经逐渐被一些无形的东西从意识里驱使。 正是10年前消费日本、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产品带有某种炫耀性的性质,导致当今人们骨子里形成“崇洋的情结”,其实在“洋品”很多时候并非因为质量、性能真的比中国的好,而是嚼汉堡包、喝“可乐”比起吃米饭、喝茶水来得“酷”、透着进步、演示时尚;身上套几件外国名牌,显得有品位、懂文化;更重要的是那些外国名牌在向别人证明着自己或自己的老爸、老公的社会地位,当然还有支付能力! 社会分化在我们国家造就了一个富裕的阶级,这个阶级比发达国家的富裕阶级具有更加奢侈的消费倾向,甚至更贪婪、更炫耀。但是,这些新兴的富裕阶级的极其强烈的消费欲望和极其强盛的消费能力,却无助于拉动本国的国内消费市场。原因很简单,富裕阶级不屑于消费国内产品,而是青睐进口产品。这种消费倾向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文化态度,即富裕阶级的优越感演化而成的崇洋情结。富裕阶级的文化态度,使民族经济、国内产业缺乏需求与消费拉动。而一个社会中最强的消费能力不能引导和拉动本民族的产业,这个国家的民族产业的境遇是可想而知的——民族产业只能去适应低消费群体的购买力。 国门的打开使得很多有识之士不远万里漂洋过海去求学,他们不仅仅学习了西方的管理、技术,而且也“拿来”了西方的各种“文化”,其中的很多人并未能真正理解这种“文化”的真实内涵,也没有能像80年前毛泽东同志那样“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而更多的是王明的“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一切服从共产国际、一切照搬苏联”。更为可怕的是掌握我们国家的经济命脉权贵很多都是这样的出身,代表的是这样的利益。 社会的文化、经济政策、消费取向是由上层(权贵、钱贵)引导的,相对贫困(钱、权)的阶级、阶层,购买力低下、人言维轻,在思维、意识、价值取向上更多受上层引导,因而在精神上同样向往西方,也要得到享受进口品的荣耀。别人开着开着宝马、穿着登西路、打着高尔夫、吃着法国蜗牛……多拽啊。俺家没钱,等中了也风光一把。孩子他爹你看广告上面那个力士洗发露多好啊,下个月发工资了,也给咱闺女买一瓶…..消费力和消费取向的不对称,这恐怕就是假、冒、伪、劣商品盛行不衰的深层的经济及社会心理原因吧? 正是这样的一些人、这样的价值趋向、这样的经济政策导致多数企业打着支持国货的牌子,私下里却行着“洋为中用“的事实。放眼望去,彩电、手机、电脑、汽车……无数的所谓“国货”背后隐藏着其他西方国家的影子,当然也包括日本。目前,大多数国货的处境其实并不妙,其中手机行业尤其明显。表面看国内手机市场兴旺发达,但个个都是用的“贴牌战术”,核心技术都在人家外国人手中,主要利润也都给了国外。对于这种貌似强大的国货行业,我觉得就算说句“仰人鼻息”也不为过。 更有甚者一些民族产业、企业,是国家、老百姓几乎两代人千辛万苦、节衣缩食的付出将它们培育成长的,曾几时全 民动员“储蓄支援国家建设”、“买国库券支援国家建设”,可是面对当外国资本的时候,我们的权贵们缺忘记了这些曾经支援的“下层百姓”,为什么不能“先让利于国人”、“让利于民族资本”?这些所谓的企业的拥有者、负责人到底是谁的利益的代表者?为什么会毫不犹豫的把产业卖给外国人?卖出的价格是否合理?这正是我们反腐败、实行民主目的之一。一言以蔽之,我们不能将心血、利益让度给那些虎视眈眈企图殖民我们的国家和利益集团,否则那讲引狼入室! 那些支持银行应该坚持将“殖民化”进行到底的观点主要有: 胡祖六(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高盛集团董事总经理): ü 首先是补充银行资本金; ü 其次是增加了公众投资人的信心,确保IPO圆满成功; ü 再次是移植先进管理经验; ü 最后是提供持续改革的“催化剂”。  刘明康(中国银监会主席) l “花钱买到机制”,实现机制和体制的创新,促进商业银行营运的基础条件发生根本的变化; l 通过合作来迅速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 l 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国有银行产权结构国有独资的单一性,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国家财政才可能不再为商业银行的经营亏损买单,否则就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原则。 党的思想路线也叫认识路线,是我们党制定各个历史时期政治路线的理论基础,是正确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我们党经过长期的革命实践,在全党确立了一条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这就是《党章》中规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就是对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完整准确的表述。这条思想路线大体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通过深入周密的调查研究,认识和掌握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二是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但不能把理论当作教条,理论与实践要紧密结合起来;三是要确定我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是否是真理,还要回到实践当中去,通过实践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根据我们党不同时期革命和建设实践得出的经验和教训,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有机结合,否则我们前进将失去灯塔、失去方向。 二、民族银行业的改革并不等同于一定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按照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去检验我们民族银行业的改革趋向,笔者不敢苟同上述观点,有以下疑问祈望讨教: (一)中资银行确实存在很多需要改革和创新的东西,因此笔者赞同银行业“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的改革战略,可是“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并不等同于一定要将民族银行业股权卖给外国人?这岂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我们讨论的是如何“股份制改造”的问题、如何定价银行资产问题!通俗讲就是卖给谁、卖多少钱的问题,而不是卖不卖的问题! 另外,看着上述银行业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缘由,笔者似乎觉得是那么熟悉。曾记得我们的民族、国家在上个世纪初,被称作“东亚病夫”、“劣等民族”,那些打着“教化病夫”、“诊治病夫”的侵略者也是打着这样的旗号。我想请教胡先生是不懂还是站错了队伍?到底代表谁的利益? 假设真像胡先生所言: ü  ; 为什么不允许民族资本来补充银行资本金; ü 难道只有“鬼子进村”才能激起公众对民族银行业的“信心”; ü 民族汽车、家电等行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到底引进了多少先进核心管理和技术? ü “鬼子”真能传道、授业、解惑? 再次,“花钱真能买到机制“吗?假设能买到,那到底应该多大成本? 笔者不是要全面否定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对民族银行业改革的作用,而是认为我们的决策者、专家,不要本末倒置!“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外因仅仅是变化的条件,而内因是变化的根本,民族银行业的发展绝对不能把希望寄托给“外国资本家”,否则真会“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民族和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坚持共和国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二)难道我们已经无法通过本民族的资源(无论是政治资源、经济还是文化资源)来改革中国的国有银行,而必须借助于超越于民族国家的全球化力量吗?为什么不能首先鼓励和允许民族资本参与民族银行业改革?我曾经带着这样的问题和金融界很多专家进行交流,被告知:假设由民族资本参与银行业改革,那些目前利益集团代表者未毕能得到真正实惠,比如年工资收入、期权等等,假设给了“鬼子”,他们既享受“领导干部“待遇、又享受“资本家”待遇。 据《财经时报》记者牛丽静报导: ü 截止目前,外资共参股15家中资银行;中外合资成立的基金公司有19家(其中,2011年以来成立的有11家);外资参股和控股的保险公司有19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中国金融机构预计出让的股权总标底超过200亿美元。 ü 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速度之快由上述数据可见一斑。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其对内开放还存在诸多限制。很多私营资本谋划成立民营银行多年,但至今未有实质进展。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所受限制有例为证。据传,温州民间游资多达5000亿元,其中用来炒房、炒油、炒煤的达2000亿元。温州一些企业家因此想通过一些创新方式利用这些资金,去年,9家民营企业联合成立名为中瑞财团的金融控股公司,希望搭建一个金融平台。该财团一成立似乎就引起监管当局的恐慌,随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该财团进行监控。银监会通告所有银行,对这9家股东企业的贷款要谨慎对待,于是,工行不得不终止其与中瑞财团签订的协议。中瑞财团投资的项目旋即也被叫停。 (三)国际金融的职能是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本的边际效用,这必然导致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流动,因此当今世界金融力量的对比越来越成为影响各个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因素之一,也是导致很多发展中国家政治危机和社会动荡的直接原因。如果一国金融业控制在别国手中,那么和殖民地又有何区别?难道这些利益集团的代表者不清楚“金融软肋”曾带给中国的耻辱吗? 学习中国近代史的人都知道两个事件:第一个是甲午战争后,中国必须向日本支付两亿两银子的赔款;第二个是1900年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城,清政府被迫签定庚子条约,赔款4.5亿两白银。19世纪90年代的时候,清政府一年的所有税收大约8千万两,2亿两甲午赔款相当于清政府当时两年半的税收。而庚子赔款的4.5个亿,就几乎是其6年的全部税收了。 单说甲午赔款,当时签协议时规定,清政府必须两年以后交清赔款。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清政府可以有这样几个选择:第一,发国债;第二,借外债;第三,卖土地,也就是向日本割让更多的领土,但是从民族感情而言,这是不可以接受的。所以当时就要尽量考虑通过金融借贷来解决这个问题。 清政府在1 895年至1897年间试过发行一亿两银子的名叫“昭信股份”的国债,利息5%。可由于当时中国并没有自己的银行体系,也没有投资银行,国债的销售谈何容易!试过一段,只销售了一千多万两银子的国债,就被迫停止。最后清政府被逼无奈,不得不向法国、英国、德国、俄国等一些国家的银行借外债。 借外债与在本国国内发债有很大的差别。外国银行的权益怎么保护?即使可以给予外国银行抵押,但是拿什么做抵押呢?或许有人以为可以将故宫作为质押品,但即使外国人能够接受这种质押品,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一旦遇到中方赖账的情况,作为债权人的外国银行和外国投资者也不可能把故宫接管过来。如果强行接管,那么全体中国人民都会出于民族尊严而反对。因此如果清政府想借外债的话,就必须给外方银行提供可以接受的质押品,这种质押品不可以是不动产,惟一可行的质押品只能是某种现金流权益。当时清政府的现金流只有税收。从金融契约的监督执行角度而言,因为外方银行不可能派人来接管中国的地租、地税,所以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外最后达成了共识:用海关的关税作为质押品。因为当时的关税只在几个口岸征收,比较集中,方便验证。特别是通过英国人掌管中国海关,负责监督和管理关税的收入流,增加了海关关税作为抵押品对中外双方的可接受程度。我们当然认为这对中国是很不公平的事情,因为同样侵犯了我们的主权。但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安排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当年中国的金融业不发达逼出来的。 与对日本的2亿两赔款相对应,后来的庚子赔款也使清政府面对同样的情况。到1901年,中国的证券市场仍然是不发达,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外债还是惟一可以依赖的途径。 我们透过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所遭遇的苦难,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银行业发展对一个国家的意义是多么重大了。 同时银行业对目前本国政府、企业、居民个人而言,不仅仅提供更为便捷的支付、清算、结算、汇兑、信贷融资等功能,更为主要是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都可利用金融产品把任何一次性的大开支尽量去摊平,让这种大开支不至于把一个政府、一个公司或者一个家庭拖垮。如果没有“最大限度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国银行业”,短期巨额支付所能带来的冲击会是很致命的,人或者国家的自主权在短时间内会很容易被牺牲。上面刚讲到的那2亿两银子以及后来的4.5亿两庚子赔款在很大程度上迫使清政府最后破产,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当时中国金融市场不发达。 我们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没有发达的金融市场,英国能否建立起18、19世纪的大英帝国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必须承认金融发展为英国从17世纪末开始崛起提供了力量。在1700年之后,英国政府大举国债,在18世纪中,其国债最多时大约是当时英国国民收入的两倍,英政府每年要用近一半的财政收入来支付国债利息。按照当时英国2%至3%的国债年利率推算,那时它的总负债差不多是其财政年收入的15到20倍。换句话说,那时英国政府的负债程度远比庚子赔款之后的清政府严重,是后者的两倍。然而,晚清政府被这些债务拖得破产,而债务负担相对更严重的英国不仅没破产,反而在那之后变得更强大。 我们再有个疑问?为什么在经济全球和金融一体化呼声最强烈的美、英、德、法、日等国都能够保持母国金融业的本民族化?再看看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韩国、泰国,我们清晰的可以看到银行业“国际化”带来的灾难和付出的代价! (四)银行业改革不能简单的复制汽车、家电等工业改革。银行生产的不仅仅是一辆性能价格比的汽车或者一台电视、冰箱。工业企业、工业产品呈现技术、资本和劳动密集型特性,产品基本是可以被贸易的、也是可以被贴牌的,当然可以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将研发、生产、营销进行完全分割的,所以生产企业的组织形式、商业模式是可以在时间、空间上被细分。而银行缺不然,它的研发、生产、销售是精密相联的,是一切以一 个特定区域、特定客户为特定对象进行的,更多的产品不是“流水线”下来的,更多产品研发是不能拷贝、也不能通用的,必须要适应服务对象的文化、习惯、嗜好、行为等等,因此更多体现为个性化产品,而更多产品是通过一系列总体解决方案来体现的,试想一想花旗银行在美洲某地的产品能完全被简单复制到中国某地使用吗?假设需要客户化谁来做?难道美国人或者“海龟”比“土鳖”还了解中国?我说这些并非否定引进外资,而是想说明我们真正需要的究竟是什么?别南辕北辙! 笔者也认为外资银行在信用卡、理财等业务的经验和工具创新等方面都具有我们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这些工具必须要与国人的消费倾向、文化等密切结合。那些单纯认为引进外资银行就可以大功告成的理想主义未毕过于乌托邦,引进外资仅仅是战术、并非战略,根本上是必须要从体制上建立:银行管理者、经营者、从业者的责权利体制,像招商银行完全是我们民族银行业的典范,其在产品创新、服务提升等方面给那些企图完全借助“鬼子”的机会主义者当头一棒! 今天早上偶尔在我女儿写字台上看到《圣诞节又到了,我们过吗?》,不知谁的大作?其中有这样一疑问句:“现在中国人过外国节日都是一种时尚,什么愚人节、万圣节、圣诞节等等。这究竟是不是西方文化的侵入,是不是‘和平战略’的表象?”。文章认为中国人之所以如此崇洋迷外,其根本的原因是“没有信仰”,看到这儿我似乎记得很早以前在网上也曾经看到这样的认识,也记得前几天在北京大学参加一个小范围的专题讲座时一位非常有名的教授认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组织、一个家庭、一个个人必须要有非常明确的信仰,否则就形同走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于理想、世界观、价值观、民族观、修养、品质等等意识形态方面的词语几乎被我们所遗忘,对于很多现在40岁上下的人来说原来所崇尚的东西几乎被打碎,可是新的又未能树立,这时候除了“金钱”、“权力”还能有什么?我们民族银行业的发展也不例外!传统的体制、机制、组织、业务流程、产品、分配等等都已经不适时宜,但新的是什么?因为各种缘由,自己不思创新,那只好寻求“外力”,把期望寄托予“外国资本家”,可是完全这样又怕失去控制、遭到国人的唾骂,怎么办?除了寻找一些借口予以搪塞国人,剩下的就是寻求更大的利益集团壮大自己“话语权”队伍。 (五)民族工业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不能完全依赖外国人来改良技术和管理。我们就拿具有典型代表的汽车工业来佐证:汽车工业与我国的家电、个人电脑、手机等许多产业由合资陆续转入自主开发相反,不但合资没有减少,原来没有合资的汽车厂,近年来也纷纷与外商合资;东风集团,从轿车已发展到全行业(含货车、发动机)合资,还自诩为“全方位开放”。我国汽车工业超过90%已走上了与外商合资的轨道。听说一位汽车大企业的负责人感叹:长此以往,在中国的汽车工业舞台上,将上演一出没有中国演员的中国话剧。 为什么如此?表面看,合资后迅速投产,国家有税收、企业有利润,不太费劲,汽车工业就很繁荣,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和职工工资增加了,于是皆大欢喜。可只要我们加以研究分析,就会发现,原来是我国的一系列政策宠出来的。请看:①合资企业,只吸收我方的精兵强将,老弱病残等等包袱,一概由原来的老企业、国家背起来;②在税收上优惠:两免三减(前两年免征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实际上更低);设备、CKD等散件进口减免关税。③用高关税保护合资厂的“国产”汽车。从超过200%逐渐降低,2003年排量3L以下轿车整车进口还有38.2%的关税。④国家对合资企业,只要求提高国产化率,不要求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其他几乎没有任何要求(巴西等国还要求有一定数量的出口,因而产品具备国际竞争力)。于是就出现了广州本田,在我国生产的雅阁牌轿车,销售价高达30多万元,折合390万日元,高出日本国内价格六成左右,2001年的利润率高达36%;德国大众与我国合资生产的汽车数量仅占其总量的14%,但利润的80%却来自中国;通用汽车公司每辆车在美国赚145美元,在中国却赚 2400多美元的怪现象。这不是骇人听闻的暴利和掠夺么?汽车界业内少数有识之士对这种现象义愤填膺,有的离开了合资企业,转入自主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民族企业)。令人不安的是,大多数人却熟视无睹,对国家和老百姓财富大量外流的现象不感到心疼,个别人甚至还为之叫好,说什么“不要为民族(工业)所累”。 透过现象看本质。国家减少的税收,国家买公车、老百姓买车多花了高出国际市场价格百分之几十的冤枉钱,都流入了合资企业;而合资企业收益的大头(据估算大体为我方利润的2~5倍)却被合资的外方拿走了。因外方除利润分成外,还有高额的技术转让、零部件实验、设计更改开发费、散件、设备进口费,外方人员高额工资等额外收入。实际上外方是老板,我方只是打工者。 据统计计算2003年我国生产了202万辆轿车,以90%合资生产,平均每辆20万元计,销售额约为3640亿元,平均利润率按20%计(实际比这还高),利润达727亿元,我方分得其中的363亿;保守估计,外方的各种所得为我方利润的3倍,一年就拿走1100亿元。怪不得有的外企合资不到几年,就把投资全部收回去了。日本的跨国公司,原来只卖汽车给我国,看到合资的油水如此之大,于是纷纷与我合资了。 有人说,凡是在中国土地上建设的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就是中国的企业。人们不禁要问,这种“中国的企业”,享受了中国政府这样多的优惠政策,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又很低,为什么卖给中国政府和老百姓轿车的价格,却要比国际市场高出好几成?在合资企业中,外方股份仅占一半(有的仅30%),为什么拿走的收益,却为我方利润的好几倍? 这么大的被掠夺换来了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了吗?中国搞汽车工业发展50多年,可是中国自己的主流市场主流品牌依然不见自主品牌身影。十几年来,中国民族汽车工业坚持“以市场换技术”的构想实践证明也基本落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招牌下,汽车合资公司50对50的股比成为一块“遮羞布”。我国汽车工业的主体迅速滑向“巴西模式”,成为外资品牌的加工厂。 在此同时我们来看那些真正为民族汽车工业发展勤勤恳恳、孜孜兀兀、不折不挠的人们和企业,2005年4月当笔者身处上海车展这样名车林立的环境中时,让我久久不能平静的却是那些怀揣着“中国心”的自主品牌――比亚迪F3、奇瑞A21、华晨M2、长安风尚号称国产汽车的四多金花。这些车型不仅刷新了人们以往对国产车的陈旧概念,更多的是一种心灵上的震撼,汽车自主品牌的崛起和发展,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看到身边有这样一群人正在实现民族汽车工业崛起理想,至少是在朝着理想奋进。这里笔者想选择两个纯粹没有任何外资合作的企业来分析,一个是地方国营企业“奇瑞”,另一个是民营企业“吉利”。 “奇瑞”是安徽芜湖市新兴的地方国有企业。1996年购买了一条发动机生产线,1999年12月开始生产轿车。2001年自主开发出第一款轿车,至2003年共开发了4款轿车投放市场。2003年销售轿车9万多辆,其中出口1200多辆,占2003年我国轿车出口的50%左右。2003年签约,为伊朗建一个年产5万辆轿车的整车厂,用奇瑞的品牌和散件装车,成为我国第一个到国外去建合资轿车厂的企业。奇瑞的成就意义重大,戳穿了我国汽车工业的两个神话:一是中国汽车工业不能自主开发轿车的神话;二是中国汽车工业企业必须与外商合资的神话。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为主要产业的民营企业集团。1997年进入汽车制造领域以来,凭借灵活的经营机制和不断的观念创新,快速成长为中国经济型轿车的主力品牌,吉利汽车进入汽车领域的短短8年,给沉睡50年的中国汽车工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2003年实现中国轿车出口零的突破;2011年产销量突破10万辆,社会保有量超过40万辆,名列中国轿车企业前八名,轿车整车出口量全国第一;2005年1~6月轿车整车出口量全国第一。吉利汽车还创造出数个震惊中外的第一:中国第一辆国产跑车—— 美人豹;中国第一台功率超过57.2的高性能发动机;第一台中国人自主研发的自动变速箱;第一台电动智能助力转向……现已拥有年产20万辆整车、20万台发动机和15万台变速箱的生产能力;随着宁波、台州、上海等新建项目陆续竣工投产,集团的整车生产能力将提升到年产30万辆,发动机生产能力将提升到年产30万台。被喻为“中国第一跑”的都市休闲跑车“美人豹”成为永久收藏在国家博物馆中的中国自主设计开发的第一辆跑车;华普系列轿车被评为“性价出众产品”;吉利系列轿车被评为“消费者喜爱的自主汽车品牌”;自行研制的MR479Q系列发动机处国内同类机型的先进水平;自主研发的自动变速箱成为国内第一款拥有自主产权的自动变速箱。让笔者感到万分自豪和为之振奋的是2005年9月13日,当我置身于素有世界汽车工业“奥运会”美誉的法兰克福国际汽车展时,看到的是成千上万热爱汽车的观众,怀着好奇和尊敬,向第61届法兰克福车展上空的五星红旗行注目礼。他们被告知,世界汽车工业行列中名不见经传的一名“新兵”—中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来到了这里。当自由舰(CK-1)AT版、FC-1、豪情203(HO)右舵车、美人豹新款中国龙(CD)、海域303H(Marindo)等五款代表其目前最高研发水平的轿车全部摆到了展台上时,似乎展出的是中国人的志气、中国“龙”的骨气! 这就是我们金融监管高层被用来予以佐证对洋人必须开放中资银行的民族汽车工业发展历程和现状。 (六)假设我们主要的银行被外资控制(直接或者间接),那么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在银行系统还能贯彻下去吗?除非仍然延续目前四大国有银行主要领导由中组部任命!可是果真这样那“机制和体制的创新”就成了奢望,更何况外资是不会接受又出钱、又出管理经验、又出技术,而不能行使管理职能这样的条件,否则岂不是“天上掉馅饼”。 三、谁来真正拯救我们民族银行业? 笔者也并非是说中资银行不能允许向外资开放,而是不能一窝蜂、不能赶超、不能“大跃进”、不能绝对化。要根据不同银行的属性、功能、定位决定选择银行的战略投资者,要寻求彼此双方“都需要”进行联姻,要坚决多决投机主义和机会主义者,要量力而行、量需而行,切忌追星,否则看似一片热闹、繁荣,其实背后是虚假和不真实。就像“泡妞”一样,并非一定要是明星,不然自己被卖掉还不知道找谁要钱!最后伤害的是国人利益。 其中的关键是我们必须清晰的明白靠谁来拯救我们的民族银行业?外资纷纷踊跃排队进入中国银行业真是来拯救我们的吗?通过变卖中资银行股权果能实现民族银行业的真正复兴吗? 我看未毕,不然哪个决策者、倡导者敢于站出来承担这个民族的责任? 我们总是期望别人做什么。愿望是良好的、纯洁的,但是如果真实按照这个意愿去制定战略,那我们岂不是太幼稚了!从一开始就知道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断然坚持?知道这样做不会成功,而且自己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受到损失是惨重的,也就是得不偿失,又为什么还要为之? 大国之间政治都是利益权衡的结果,没有太多想当然的,中国作为一个有一定经济、外交实力的大国,目前因为人民币汇率、资本流动、银行管制等等致使我们对很多问题有宽裕的周旋空间和耐受能力,可是假设中国70%银行变成我们自己无法完全控制,别说行政干预,恐怕所有宏观经济政策的传导都要大打折扣。 撇开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遮蔽,仅就目前的银行引资改革而言,这种单向开放的思路可能将引发严重的后果。其中最有可能发生的就是,中国国有银行无所不在的网路资源可能成为外资金融机构品牌和高端业务的廉价销售渠道。这种情形,在中国的其他行业、特别是笔者前面详细论述的汽车行业中已经广 泛出现。在这个正在被悄悄打造的新的金融价值链中,中国银行获得的可能只是一点面包屑式的代工费。在中国分配格局已经严重失衡的情况下,这种后果将不仅仅是一切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人士心里难以接受的,而且也是中国政治、经济很难承受的。 同样,另外一种后果也同样可能发生。国际资本通过超高工资以及其他种种看上去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手段,赎买中国的技术官僚阶层,强化国有银行(到那时可能是外资银行)的垄断地位,获取在别处完全不可想象的金融垄断溢价。以跨国巨头的资本实力和中国政治体制固有缺陷组合而成的新型金融垄断,可能比现有的金融垄断更加具有隐蔽性和压迫性。如果这种情况真的成为现实,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提前宣布,中国的本土银行服务业已经被彻底缴械并将在长时间内被边缘化。垄断,是任何资本都孜孜以求的,在这里,任何侥幸的假设和不符合实际的幻想都没有存身之地。 笔者试图描绘一幅不甚清晰的未来全球银行版图,但可以清晰看到倘若跨国巨头掌握了市场占有率极高的中资国有银行,有着顽强储蓄传统因而储蓄资源特别丰富的中国,就可能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进行资金配置的一个主要的储蓄抽取地;外商通过控制中国遍布经济生活各个环节的银行,便捷地掌握了我们企业、组织、家庭、居民个人的所有信息。如此,中国就随时可能成为全球经济、金融乃至政治版图中被“偷窥者”,成为全球资金流动的候补受害者。金融作为一种工具,具有极强的财富分配功能,在这种全球性的财富分配游戏中,中国除了某些顶层阶级可能受益之外,其他阶层的在食物链中的位置可想而知。事实上,中国纳税人在与国际金融资本的第一场博弈中就输得一败涂地,因为他们对国有银行数以万亿计的注资,已经部分被跨国金融资本通过参股方式轻而易举地收入囊中。跨国资本不会比权贵资本更贪婪,但也决不会比他们更仁慈。最理性的选择因此也是最可能发生的结果就是,跨国资本与权贵资本携起手来,进行一场超越国界的合谋。 笔者无意为中国金融改革描绘出一幅阴郁的图画,但上述种种后果并非是小概率事件。对于这些重大的不确定性,集中了中国目前一批最优秀技术官僚的金融管理当局,不可能不察觉到。而之所以要在现在冒险推进,一来是因为他们与国际资本有着深刻的文化认同,二来则是因为现实的形势所迫。2006年12月,是中国全面履行WTO相关金融协议的最后一年。大限一过,武装到牙齿的金融大鳄将鱼贯而入。不难推断,在那些偏爱“以开放促改革”、“以市场换取管理”的战略家眼中,这是中国金融改革毕其功于一役的最佳时机。显而易见,中国金融正面临着一场生死豪赌。不幸的是,这是一场并没有太多胜算的赌局。

第8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特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凯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依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为目标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项目”),以及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四)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是指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升级调整项目”)。(五)其他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下同)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本办法所称贷款贴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国家补贴资金”)均为无偿投入。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组织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提出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相关产业的发展政策;(二)研究确定国家高技术项目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三)组织评审国家高技术项目,批复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四)编制和下达年度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五)协调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或委托项目评估工作。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经济(贸易)委员会。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对项目承担主管责任。具体要求由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规定。对跨地区、跨部门组织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可由相关地区或部门协商确定项目主管部门,或由组织部门指定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组织本部门、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高技术项目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相关工作,对项目的建设条件、招标内容等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初审结果和申报材料负 责;(二)负责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实施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稽察、审计和检查工作;(四)每年定期将本部门、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国家高技术项目执行情况汇总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登记、注册,申请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具备承担国家高技术项目所需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项目单位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按照本办法和项目公告的要求,编制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二)按照项目组织部门、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三)按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四)对国家补贴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五)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上述部门委托的机构所进行的评估、稽察、审计和检查;(六)项目总体目标达到后,及时按要求进行项目验收。第三章 申报及审核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明确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时间,以及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方式和标准。第九条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或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贴息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第十条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三)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四)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五)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第九条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或用地已经依法批准,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第十一条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产业化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二)研制开发项目的研制开发方案先进、可行,目标明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制能力,具有前期相关领域的研发基础和研发队伍;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应结合依托工程。(三)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工程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组建,并完成相关组建工作的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该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和任务,建设方案合理。(四)技术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且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最近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70分以上;项目应能够支撑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五)升级调整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单位具有良好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具有开展相关产品生产的资格,项目必须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标准。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应根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 金申请报告的具体要求由项目公告或通知具体规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研发)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研发)条件落实情况等;(三)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五)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根据具体情况附以下相关文件:(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二)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申请贴息的项目还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七)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八)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十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审查项目单位提出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中,对于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项目,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并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商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不完备的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在要求的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第十四条 对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或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意见。专家组应由专业性、权威性、代表性、中立性,且与项目无重大相关利益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审项目。专家评审或咨询机构评估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一)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二)项目对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具有的带动作用;(三)项目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五)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六)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其他要求。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科学、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咨询机构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审查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将项目的评审评估意见和审批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告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下达国家补贴资金的依据,应包括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国家补贴资金额度和资金使用方向。批复文件可单独办理,也可集中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一)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方向;(二)符合项目公告或通知的有关要求;(三)符合国家补贴资金的安排原则;(四)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五)项目的主要建设(研发)条件基本落实;(六)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企业投资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2亿元之间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50%的,对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 金在3000万元-2亿元之间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或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七条 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超过3000万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概算,并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国家安排资金的具体数额。第十八条 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对于已经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重复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十九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项目单位的自有资金、国家补贴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银行贷款,以及项目单位筹集的其它资金。项目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国家采用资金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筹集的项目资本金或研发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新增投资的30%。项目资本金来源包括项目单位可用于项目的现金、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新老股东增资扩股资金、资产变现的资金等。第二十一条 国家补贴资金分为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两类。国家投资补助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风险程度以及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要求,分档给予补助支持。贷款贴息补助的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原则上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分期安排贴息资金。第二十二条 国家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开发、购置研究开发及工程化所需的仪器设备、改善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建设产业化或工程化验证成套装置和试验装置、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必要的技术、软件等。第二十三条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下达申请,可一次或分次下达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项目主管部门收到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后,要按有关规定尽快将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对于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同时下达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经济(贸易)委员会,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达到项目单位。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对国家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国家补贴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对国家补贴资金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使用国家补贴资金。第二十五条 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应按计划及时足额投入。鼓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第二十六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项目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对国家补贴资金使用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工作。第二十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国家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或实施方案。第二十八条 所有国家高技术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其中,对于使用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第二十九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在每年2月底和8月底以前,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包括项目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内容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提出国家补贴资金的下达申请。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第三十条 项目单位应按照资金申请报告批复的总体目标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项目出现重大情况需调整的,应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完成总体目标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其他不影响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调整,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调整,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 施达到项目总体目标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在验收国家高技术项目时,应邀请第三方人员参加。项目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有关档案和验收材料。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验收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视情况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有关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估。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四条 研制开发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财务处理按照科研项目相应的财政拨款有关规定管理。其他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的财务处理按照资本公积管理。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国家高技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稽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配合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第三十六条 项目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进行。第三十七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适宜公开的外,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受理单位、个人对国家高技术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三十八条 对于按项目总体目标和项目内容按期或提前完成、通过验收,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单位,以及在项目组织和管理中工作表现出色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给予表彰,并在今后的国家高技术项目评选中,对受表彰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第三十九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国家补贴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补贴资金的;(三)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的;(四)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四十条 项目组织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评估、咨询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审批、管理、评估、咨询、稽察、检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总体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第9篇:行业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经济资本资本充足率风险计量资本分配绩效考核

一、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及其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

经济资本管理基于资本的两个特征而建立:资本是稀缺的,因此必须将有限的资本有效地配置到最能增加银行价值的环节;资本是有成本的,因此必须强调对资本的回报,也即对股东实现价值创造,并充分考虑资本所承担的风险,实现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的统一。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经济资本的计量,二是经济资本的预算分配制度,三是以经济增加值(EVA)和经风险因素调整的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

1.经济资本的计量

从计量经济学的角度衡量,非预期损失是指银行实际损失超过平均损失以上的损失,是对预期损失的偏离-标准偏离。经济资本从数量上等同于非预期损失,应覆盖商业银行的全部风险。

普华永道对全球银行业的调查表明,信用风险占到商业银行风险总量的65%,除此之外,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和关注的主要风险,《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资本必须覆盖上述三类风险的规定即印证了这一观点,因此,虽然经济资本应覆盖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但在实践中主要是对此三类风险的计量。

(1)信用风险的计量。计量信用风险时,主要考虑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和期限(M)等风险因子。此外,还应考虑信用资产的相关性以及风险集中度。目前流行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主要有CreditMetrics信贷组合模型、穆迪KMVEDFs信贷组合模型、CSFPCreditRisk+模型、麦肯锡CPV信贷组合模型,以及《新资本协议》规定的IRB(内部评级法)模型等。

信用风险经济资本=EAD×√PD×σ2LGD+LGD2×σ2PD

其中,σ2LGD为LGD的方差,σ2PD为PD的方差

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资本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是在参照《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以资本充足率8%为基准,根据各类业务的历史风险状况和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采取内部系数法计量信用风险。比如,《办法》规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是50%,有的行对此类贷款的经济资本系数则设定为4%(即为资本充足率8%的50%,等同于50%的风险权重);对某些属于鼓励发展类业务,商业银行则设定较低的经济资本系数,使之相对应的风险权重低于《办法》规定的风险权重,比如《办法》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权重为100%,而有的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经济资本系数为3%,相当于风险权重为37.5%,充分地体现出了商业银行对此类业务的鼓励导向。

(2)市场风险的计量。VAR(风险价值)是计量市场风险最常用的技术,它是指在一定的持有期和给定的置信水平下,因利率、汇率等市场要素发生变化而可能对某项资金头寸、资产组合或机构造成的潜在最大损失。目前常用的VAR模型技术主要有方差—协方差法、历史模拟法和蒙特卡罗法。

市场风险经济资本=VAR*乘数因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计量市场风险的常用技术有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少数商业银行(如建行)运用VAR计量市场风险。

(3)操作风险的计量。相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量化更为困难,这是因为一是现有的数据不足,二是模型构造存在技术困难,三是在计量操作风险时极易因难以与其他风险区分而重复计算。目前,对操作风险一般采取简单的系数法,即根据历史年度发生的损失数据,将商业银行的业务按照操作风险的程度分配不同的风险权重,乘以该类业务的余额。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计量操作风险的常用模式是:

操作风险经济资本=前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值*设定系数

2.经济资本的预算分配

经济资本的配置区分为对存量风险资产的经济资本配置和对增量风险资产的经济资本配置,前者考虑的是对资产组合所面临的未预期风险的抵御,后者则是通过对不同的产品、部门和区域设定不同的经济资本系数来传导总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在制定经济资本预算计划时,重点是对增量经济资本的配置。

从我国目前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看,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经济资本,年初根据资金交易风险控制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计算并分配。对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建行采用增量配置法,通过三个环节完成:首先,由总行年初根据全行发展规划和资本补充计划,明确资本充足率目标,提出全行的经济资本总量和增量控制目标,对分行进行初次分配;其次,总行根据各分行反馈的情况,在总行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平衡分配;最后,总行根据战略性经营目标,对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增量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战略性分配。

3.以EVA和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

以EVA和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引入了资本的成本概念,更真实地反映了商业银行的利润,克服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绩效考核以利润的绝对额为指标的缺陷,有利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者更清醒地权衡经营风险及其回报,从而做出更符合商业银行实际利益的决策。

绝对量指标:

EVA=经风险调整后税后净利润-经济资本*资本期望回报率

=(经济资本回报率-资本期望回报率)*经济资本

相对比率指标:

RAROC=经风险调整后税后净利润/经济资本

=(净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运营成本-预期损失准备支出-税项)

经济资本

我国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绩效考核已逐步采用EVA和RAROC概念,只是对具体参数的设置(比如对经济资本的期望回报率)各行略有不同。建行等在经济资本管理实施方面走得更快的商业银行,已尝试将RAROC技术应用到具体产品的定价决策。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能力的提升,经济资本管理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1.强化资本约束意识

经济资本管理强调了资本的有限性和高成本性,随着外部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监管力度的加强和股东对资本回报要求的提高,商业银行在经营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到资产扩张的速度、业务发展的规模以及所带来的收益,还要充分考虑到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及其资本占用,将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相统一。资本约束意识的增强将有力地扭转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重规模轻管理的经营思想,促使商业银行将经营管理的重心放在转变经营管理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之上。如下图所示,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2004年,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某银行贷款增幅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区间,避免了出现贷款增量的大幅波动,充分体现了经济资本管理在资产增长中的制约作用。

2.培养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商业银行需要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合理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经济资本强调的是对银行所承担的所有风险(而不仅仅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信用风险)所可能带来的非预期损失的抵御和弥补,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可以强化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同时,经济资本管理要求对各类风险进行精确的计量,并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自己的风险计量技术和模型,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3.准确计量各项业务的成本,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突出的制度性缺陷:一是以利润、资产规模的绝对量考核为主,忽视资本占用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片面追求账面利润和资产规模而漠视潜在风险的短期行为;二是现行的绩效考核评级体系未充分考虑到风险因素,经营收益未经风险调整;三是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横向为主,无法具体量化具体产品和业务条线的经营绩效,难以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经济资本管理克服了上述缺陷:EVA强调了资本占用的成本,有助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其分支机构树立成本意识;RAROC强调的是经过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并扣除了为预期风险所计提的专项准备金,更真实地反映了利润和资本回报率;同时,RAROC技术还可以衡量具体的交易和账户,有助于真实反映各项业务给银行所创造的价值。

4.提高商业银行科学决策和产品定价能力

RAROC技术通过对具体产品、业务和区域的经济资本回报率的量化,为商业银行在制定经营发展战略时提供支持。比如,根据历史数据判断某项业务的经济资本回报率较高,商业银行在编制经营计划和经济资本预算时,可以通过资源配置、系数设定等方式,向全行传达总行对于此类业务的倾斜支持导向。同时,RAROC技术强调了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在为产品定价时,可以通过RAROC技术推算出该项产品在什么价格水平才能达到预期的回报率,从而促进商业银行自主风险定价水平的提升。

5.推进金融改革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增强独立的市场主体意识

经济资本管理强化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意识和成本意识,使过去因具有国家信用而忽视资本充足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刻地认识到,资本是稀缺的和有成本的。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着监管当局越来越严格的资本约束和市场越来越高的资本回报要求,这将督促国有商业银行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增强独立市场主体意识,推动股份制改革深入开展,真正将国有商业银行建设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6.经济资本具有风险约束和效益约束的双效应,有助于激励商业银行改进经营管理

经济资本不仅要抵御非预期损失,而且还在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中居于核心地位:不仅可以衡量一家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而且还可以成为评价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或业务条线经营绩效的标尺;将收益与风险、成本结合起来,有助于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承担的风险为产品合理定价;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技术,积极开发内部计量模型,完善资本管理,从而更科学地保持合适的资本持有量,激励商业银行改进资本管理。

三、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对我国银行监管当局的影响

1.促进监管当局对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区别的认识

在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过程中,银行监管当局有必要,并且会逐步认识到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的不同:

(1)经济资本是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承担的实际风险计算出来的资本,是一种应有“虚拟资本”,在数量上等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非预期损失额;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持有的最低资本,属于“法定资本”,是一种实有的资本。从风险的角度说,经济资本代表的是风险,越小越好;监管资本则是抵御风险的屏障,越多越好。经济资本是从商业银行的视角看资本,而监管资本则是从监管当局的视角看资本。

(2)经济资本具有更好的风险敏感性。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基于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而划定的粗线条的最低资本充足要求,在统一的资本充足要求下,既可能出现资本充足率达到法定要求而仍不足以覆盖风险的情况,也可能出现对资产状况良好的银行的过高的资本充足约束。与监管资本相比较,经济资本更好地反映了特定商业银行的实际风险状况及资本真实需求,因而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具有更好的敏感性。

(3)经济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更广。根据《新资本协议》规定,监管资本主要是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而我国《办法》规定监管资本主要是抵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由此可见,监管资本覆盖的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而非全部风险。普华永道的研究表明,经济资本管理覆盖的风险范围更为宽广,不仅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还包括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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