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社区食品安全精选(九篇)

社区食品安全

第1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政办明电号)文件精神,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发挥街道属地管理的优势,依靠社区等基层组织,充分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四无社区”活动,探索社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市民饮食安全,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二、创建内容

(一)无食品制假售假窝点;

(二)无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业户;

(三)无违法食品宣传广告;

(四)无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网络作用。各社区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各街道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岗前培训,指导开展巡察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反馈食品安全监督员提供的各类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行食品安全调查摸底,举报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反馈民情民意,提供合理化建议等。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者,区食安办将给予奖励。

(二)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宣传“四无社区”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工作举措。要结合区食安办提出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做到“四个一”:即“一栏”,在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一卡”,向居民发放食品安全监督联系卡,公开食品违法案件举报途径;“一讲”,向辖区居民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一场”,在辖区开展食品安全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到每家每户,提高广大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四无社区”创建活动中来。

(三)完善食品基本服务设施。围绕“四无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四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提高“四小”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规范食品连锁超市、便利店经营管理行为,让合法企业充分占有社区食品市场,使广大居民购买安全、放心的食品,杜绝一切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的出现。

(四)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由街道组织,社区牵头,对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进行排查,特别是棚户区,出租房内,并登记造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并协助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整治,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四无社区”活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街道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建立“四无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下发到社区,对辖区“四无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并备案待查。

第2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精心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配备了工作人员,做到有场所、有制度、有职责。    

二是完善制度。 制定出台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使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监管。明确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及食品监管部门协作机制。    

四是精心安排部署。在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我社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积极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社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二是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联合辖区工商所加大对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户,校园周边小商店家,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联合质检部门加大对各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

第3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200年8月以来,综合市场积极响应镇食安办的号召,开展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一年多来,创建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在市农整办的指导下,镇食安办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指导并及参与创建工作,我市场上下齐心,协同努力,使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硬件设施

社区两委对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在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先后投入近百万元用于硬件改造。市场严格按照《东莞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建设标准》,参照建设标准图册对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场容场貌,公用设施和猪肉、熟食、三鸟档口、蔬菜检测室等,逐一列明改造的内容和标准,并配以直观清晰的效果图,抓好场内外硬件设施。

通过改造升级,市场熟食经营铺位设立预进间、设立了独立的禽鸟屠宰间、设立了蔬菜检测室、场内档位增设了不锈钢支架用于公示商品信息及经营者资信。市场按照商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划行归类,使布局更加合理整齐。杜绝了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等问题,保证场内外通道畅通。重点进行了排污工程改造,将原来的暗排污渠加宽加深并更换盖,彻底解决了流量不足,污水外溢的问题。为及时公示商品及管理信息,增加led电子显示屏。

二、转换观念,推进超市化管理

市场把食品安全样板是创建工作作为保障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和活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我镇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和目的。除了以一流的硬件设施保证各项功能的实现,管理上市场将超市管理理念融入到农贸市场管理中,在环境卫生、诚信经营、商品分类、陈列规范、明码实价、通道管理等方面严格要求市场经营商户,并以书面方式将各项管理要求发到经营商户手中。统一受理消费投诉并限时处理。要求市场工作人员分工种统一着装,对服务用语也做了要求。做到了从场内到场外、从硬件到软件,真正焕然一新。

三、落实制度,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市场全面建立健全了市场管理架构和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等七项食品准入管理制度。设立重点食品电子台帐,安装“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并即将安装使用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

第4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长效管理责任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区(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建设,决定成立由镇长任宏亮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下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由副镇长王传海任主任,经发处、社事办、农发办、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广电站、教育总支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由社事办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食安办工作统一有序、顺畅高效。

加强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社区)确定1名村(居、社区)两委会成员担任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学校等企事业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个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区(镇)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制、首责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一)区(镇)食安办职责

在区(镇)党委、食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明确并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环节涉及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监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建立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做好区(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区(镇)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在区(镇)食安办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辖区内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及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安全信息员和企业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员、管理员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安办汇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

(三)村(居、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在区(镇)食安办领导和安全协管员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居、社区)粮食、蔬菜、茶叶、竹笋、水干果种植户、畜禽养殖户、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对象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更新本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栏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村(居、社区)食品安全情况和涉食单位经营动态进行经常性巡查并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上报;协助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聚餐发起人或举办者,做好聚餐申报和现场制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负责本村(居、社区)厨师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督促厨师办理好健康证;及时向区(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可疑食物中毒、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举报投诉等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村(居、社区)内食品安全事件。

(四)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在区(镇)食安办领导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内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控制,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配合所在地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订本单位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行业职能部门上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紧急处理、协助调查等工作;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5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自办宴席是指村(社区)居民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升学、节日庆典等事宜在非经营性场所自办的宴席。本办法所指的农村厨师是指经常承办农村自办宴席被本村或附近村组公认的厨师。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开发区,下同)对辖区内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对辖区内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第四条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对辖区内自办宴席的主办者和操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

第五条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负责辖区内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农村厨师的指导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厨师健康体检。

第六条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厨师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备案工作,督促农村厨师积极参加健康体检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七条农村自办宴席实行申报备案管理制度。

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的信息收集、申报备案、报告及日常管理工作。

自办宴席举办者是申报备案责任人,应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提出备案申请。因丧事举办宴席或其它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提前申报的,应在宴席举办当天提出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需记载如下内容:

(一)举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申请时间;

(二)申请举办宴席原因、就餐人数、桌数等;

(三)宴席举办时间及地点;

(四)宴席所使用的菜单;

(五)自办宴席所聘请厨师的个人健康状况;

(六)其他需要记载的情况。

第八条建立农村自办宴席分类指导制度,根据聚餐规模对食品安全进行分类指导。

聚餐桌数10桌以上20桌以下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收到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安全指导,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聚餐桌数20桌以上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应在收到备案申请24小时内报告当地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安排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安全指导。

第九条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对农村自办宴席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如下内容: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

(二)宴席的基本情况,包括宴席性质、举办桌数、就餐人数、办餐次数等;

(三)自办宴席所聘请厨师的基本情况;

(四)现场食品安全状况,包括使用餐具来源、餐具消毒、冷藏设施、食物来源等;

(五)其他应当记载的内容。

现场检查记录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农村自办宴席的举办者和农村厨师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从事宴席食品操作的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场所,选用身体健康的自办宴席厨师承办宴席,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农村自办宴席者应执行留样制度。

第十一条建立村(社区)农村自办宴席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各乡镇的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与考核。各乡镇负责对所属村(社区)自办宴席的考核。

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好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和自办宴席的信息报告、食品安全的指导工作,确保辖区内农村厨师体检、培训率达100%,信息报告、现场指导率达100%。

对农村厨师体检、培训率以及信息报告、现场指导率达不到90%的,对乡镇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评予以扣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管理与报告制度。各乡镇应制定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按程序启动预案,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农村宴席的举办者、农村厨师、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在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后,要积极配合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开展事故调查和卫生部门的应急处理,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就诊,并主动提供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信息。

第十三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按分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6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提高。

第7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县餐饮服务、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餐饮服务、药品安全监管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2011年全县完成2个以上安全社区建设(以居委会为单位);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60%社区的创建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在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创建饮食用药安全社区实现以下目标:

1、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服务、企业诚信、社会参与、群众满意”的要求,将餐饮服务、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健康饮食、合理用药知识送进社区,增强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防护能力和消费信心,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逐步构筑起群防群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实现“三无”目标,即无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发生、无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饮食用药安全事故。

3、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经营率达100%。

4、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手段,使辖区餐饮服务及药品经营单位均能诚信守法经营,无经营单位上黑名单,无经营单位被媒体曝光,无经营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

三、创建内容

按照“一站、一栏、一账、一终端”管理模式,建立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涉药(械)单位、社区居民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委会以及监督部门的互动机制,确保部门专业监管到位、群众参与监督到位、企业行业自律到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明显提升。

一站: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立饮食用药安全工作站,做到办公有场所、工作有人员、活动有经费、工作有记录,并在社区设立工作点。在每个社区由监管部门指定一名监管责任员,在街道办事处聘请一名协管员,在居委会聘请1-2名信息员,在社区内聘请药店执业药师或社区医疗服务站医师为咨询员。咨询员要常年免费为社区居民健康饮食、安全用药提供咨询。组织社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由回收单位按原药价5-10%比例予以奖励,并在监管部门的统一监督下予以集中销毁。

一栏:设立健康饮食和合理用药科普宣传栏。定期进行药品及餐饮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公布“四员”名单和联系方法以及投诉举报电话;为社区订阅一份《中国医药报》或《中国食品安全报》。

一账:建立社区餐饮服务、药品经营单位台账,记录基本情况和日常检查情况,做到记录详细有据可查。

一终端:在每一个社区至少设置一台终端设备,可供社区居民查询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了解本社区的餐饮、涉药(械)单位的相关情况,并能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情况。

四、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饮食用药安全社区”活动是推动食品药品“两网”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展示新时期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发展水平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之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成立创建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饮食用药安全社区建设需要政府、单位企业、社区居民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紧紧围绕“情系百姓送温暖,服务群众保安全”这一主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的意义和目的,及时报送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8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增强了群众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意识。

节假日期间是不法分子借机售假的和过期食品上市的高峰期,正直复工复产关键时期,我社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工作,充分利用群众会、宣传品、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对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广大消费者是参与三个理念。提高公众的维权主意识、防范意识、监督意识和诚信守法的经营意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专项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农牧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针对节日市场特点,加强集中和分散在各类小食品店、小饭馆、粮油店、肉铺子、蔬菜售卖地点的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并对节日期间重点大宗食品粮油面、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重点检查了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索证索票、卫生状况以及三无产品、过期和不合格食品,严格防止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在市场上流通、严历打击违法行为,杜绝了食品事故发生。

三、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切实落实了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工作责任。

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我社区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把食品安全摆在了社区工作的突出位置。两节前社区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专项安排,并组织食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进行拉式普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进行了处理。安排社区干部联合市监局食品监管协管员作了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市监局、社区、经营者三级食品监管者的职能。在做好节前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强化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管。

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市场整顿取得实效

第9篇:社区食品安全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动员会议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社区(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为:

1、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全镇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低于5%;按照我镇总体规划,争取建立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及大型三鸟批发市场。

2、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按照我镇总体规划,争取建立大型豆制品加工基地。

3、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

4、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0%。

5、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办,主要负责食品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交流和具体实施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如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后平、赵彩云、李颖、牛明建、蔡耀坤、黄伟年、黄进求和赵磨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工商分局抽调4人,经贸办、农办、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医院防疫科、文广中心、公安分局、综治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供水、供电各抽调2人,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经贸办负责,联系*

办公室下设计划工作组、资料综合组、宣传资料组、业务协调组、实施督查组,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编制材料、宣传教育、分工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社区(村)也要成立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社区(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我镇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制定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方案、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社区(村)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定期向镇委、镇政府以及领导小组报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3、镇经贸办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检(督)查行动,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

(2)加大肉食品市场稽查力度,依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维护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软、硬件建设和屠宰检疫管理,建立健全生猪采购、检验和猪肉销售登记制度,提高生猪屠宰进点率;推进产销联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

(3)加强酒类市场证照管理,做好酒类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年检工作;严格规范散装酒、配置酒等酒品的流通管理,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打击非法经销假冒伪劣酒品的行为。

(4)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加强食盐流通领域的监管,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不及格食盐退市制度;依法彻底查处、曝光食盐非法经营及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镇经贸办要按照监管职能和上级要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

4、镇农办主要职责:

(1)加大对蔬菜产地使用禁用农药专项检查和农药残留检测,查处违规使用农药的行为;加大对我镇养殖场使用饲料和药物的专项抽检,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淘汰的进程。

(2)实施农产品生产地安全管理,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并导致所生产的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区域种植食用农产品,引导农产品生产地使用者按我镇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方向,改种花卉等非食用作物。

(3)继续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药物残留的例行监测,加大对农(水)产品的日常监测力度,增加农(水)产品的检测数量、检测项目和扩大检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水)产品及其经营者。

(4)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兽药以及非法制售生物制品的行为,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秩序,把好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关。

镇农办要按照监管职能和上级要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

5、镇技监站主要职责:

(1)加强对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指导。通过对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实地检查、监测,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状况,分析存在质量问题的因素,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帮助企业改善生产环境和条件,改进生产工艺,逐步提高质量水平。

(2)加强对前店后厂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通过全面普查,摸清前店后厂食品企业的性质、种类,分类建立管理档案,把前店后厂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纳入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的范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档和分类,做到“摸清底数、两严一打”,即摸清基本数量、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严密监管、严格责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小作坊依法做出处理,为全面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4)增加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的频率,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每季度对我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抽查,全年覆盖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加大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力度,对出现严重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并进行媒体曝光。

(5)充分发挥巡查工作的效应和作用,健全举报投诉网,依法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制假售假以及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等违法行为。

6、工商分局主要职责:

(1)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坚持“先证后照”,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资格进行审核、清理和规范,对许可证失效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通报发放许可证的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水产品批发专业市场)、经营食品的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的监管,全面实施市场巡查制,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查进货票证,看是否履行检查验收责任;查所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查商标广告,看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及时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和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3)不断加大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扩大食品质量监测的覆盖面,增加食品监测的种类和批次,实行常规抽查、重点抽查和专业市场抽查相结合,常规监测以商场、批发部为主;重点抽查以大型超市、集贸市场为主;专业市场抽查以消费市场为主。及时处理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依法查处涉及到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分局要按照监管职能和上级要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

7、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主要职责:

协助镇经贸办做好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镇经贸办做好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8、*医院防疫科主要职责:

(1)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对全镇食品卫生许可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清理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要求的单位,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饮食摊点。

(2)以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开展食品卫生定期监督监测工作,进一步推进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保障就餐安全,有效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以检查食用油、肉类、食盐等3类食品原料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采购食品原料验收环节的管理,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保证进货渠道合法和卫生安全。

(4)规范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并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5)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卫生监测工作,积极扩大卫生监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及时进行跟踪整治、严肃查处。同时,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工作透明度,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测结果。

*医院防疫科要按照监管职能和上级要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

9、财政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安排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保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抽查监测工作以及行政执法等所需经费。

10、镇宣传办主要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全程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动态和成效,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自觉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党政办、镇纪检监察办、镇教育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科技办、镇曾医站、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交通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主动协助和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3月~4月)

1、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制定全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方案,确定年度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步骤和要求;成立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并与各社区(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社区(村)、各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执法队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并将工作方案上报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动员,摸底清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社区(村)、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各自监管职能,对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的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排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11月)

各社区(村)、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整治内容、重点、目标,并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社区(村)、各职能部门应将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社区(村)整治工作的指导。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分阶段、分季度进行督查,确保各社区(村)、各部门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等落到实处,并将日常的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评价总结阶段(*年11月~*年12月)

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社区(村)、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年终由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按照工作方案制定的目标、要求,对各社区(村)、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不能评为先进社区(村)、先进单位。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七、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各职能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民生意识,把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作为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民心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社区(村)、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指导和督促整治工作,全方位跟踪和掌握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监管到位。为了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解决我镇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机构缺失的实际问题,我镇将组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镇食安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职能、充实人员、落实经费,确保职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监管到位,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以及具体的管理职能。

(三)属地管理,强化责任。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社区(村)领导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镇与社区(村)要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同时,把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村)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对发生重大食品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各社区(村)要根据自身实际,把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实绩与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评定直接挂钩。在年终检查验收中不能达到标准的社区(村),不能评为先进社区(村),从而提高基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社区(村)、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的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切实消除和减少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严惩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我镇将结合本辖区的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成立镇食品安全联合巡查队,履行日常巡查和查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整合执法资源,保证监管到位。

镇食品检测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监测作用,充实专业检测人员,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检测工作正常开展。要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镇财政要保证开展食品安全技术监测工作的经费。

要加强社区(村)与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情报交流和工作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同时要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将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