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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管理论文精选(九篇)

政府行政管理论文

第1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摘要新形势下,中国各级政府都应当建设服务型政府。未来中国地方政府的活动将会越来越突出这一性质,使政府从“管”老百姓转变为通过“管”好社会事务来为老百姓服好务。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换服务型政府

1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服务型政府,是相对于管理型、权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服务型政府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政府只提供市场、企业和个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众所周知,现代经济学普遍把产品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物品(除政策、法规外)往往是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对于企业而言,投资于公共物品无利可图;对个人而言,则往往无力承担。而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又使得人们容易产生搭便车的心理,即某人参与了公共物品的消费,却不愿意支付或充分支付生产成本而依赖他人支付。这种搭便车的心理(以及避免被搭便车的心理)导致了集体的不理性:大家都不愿提供公共物品。这就决定了公共物品不可能由市场提供。经济学上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划分方法很好地界定了服务行政的范围:政府只应该向公众提供公共物品,而不需要也不应该涉足私人物品的生产。私人物品完全可以由市场机制实现有效率的供给,政府没有必要介入私人物品的生产。二是政府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虽然政府应当提供公共物品,但是政府决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生产。即使事实上只有政府有能力提供的服务,也没有理由因此而禁止私人企业去尝试和寻求其他方法,也就是在不使用强制性权力的情况下提供这些商品和劳务的方法。人们完全有可能找到一些新的方法,使一种在过去不可能由那些愿意为之支付费用的人排他性独享的服务成为一种可供交易的服务,进而使市场方法能够在它此前无法适用的领域中得到适用。政府不得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意味着私人和私人企业可以进入这些领域,这些公共服务行业是面向市场开放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给应该向私人开放,与私人不愿意提供公共物品并不存在矛盾。作为服务型政府,不仅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而且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因为在存在竞争的情况下,服务行政的弊端会降至最低程度,并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相兼容。

2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2.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任务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是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较为严重,旧体制下最困难的问题被积淀下来,转型时期的特殊问题也已凸现。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与行业垄断、假冒伪劣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既不符合WTO规则,也严重影响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规范发展。服务型政府,正是改变过去政府管理中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加强与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使政府管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2.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的宗旨是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党的一切工作,都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党致力于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正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三个代表”的最终落脚点。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这就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

2.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各国政府改革的重要趋向

在席卷西方世界的政府再造之风中,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的政府均以重塑服务型政府为其主要目标。1994年,英国政府进行了“政府信息服务”的实验,1996年11月公布“GovernmentDirect”计划,提出新形态的公共服务以符合未来社会的需求。美国政府于1994年9月20日颁布了“顾客至上:服务美国公众的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同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远景报告认为,改革政府不只是人事精简、减少政府赤字的问题,更需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的力量彻底重塑政府对民众的服务工作。还有新西兰的“公共服务部门之改造”以及日本的“实现对国民提供高品质服务的行政”,都体现了政府改革的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在创建服务型政府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先后多次进行以转变职能为重点的机构改革。

3创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

3.1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所谓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不仅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更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必须强化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本领。具体而言,要着重强调以下三点:一是主动性。国家公务员要有主动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热情,善于发现问题、了解问题,会做调查研究,能够以敏捷的反应能力去体察、了解社会客观事物,并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公务员能够积极回应民众的需求,为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二是高效性。行政效率是达到行政目标的最重要手段。人民需要高效率的政府,希望政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寻找完成行政工作最迅捷、最经济的途径和方法。三是公正性。行政机关的活动以及相关的制度对任何人都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因而国家公务员在理念上,要承认社会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政府所提供的机会和福利尽可能地在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分配。在具体的施政行为中,要有一种“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即不因亲而优特,也不因疏而冷漠,既不因位高而特殊,也不因位低而歧视。消除个人的、非理性和感情的因素,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

3.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五个原则。①合法原则。即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公开。没有规范性文件依据,而依部门内文件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②合理原则。指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管理。③效能原则。要求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缩短时限,避免多头、重复审批,提高效率,以较小的行政资源的投入,实现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标。④责任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有行政审批权,就要对审批的事项负相应责任。行政审批机关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对许可对象的管理职责或者违法审批要追究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⑤监督原则。即对行政审批机关行使审批权进行监督制约,保证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审批权,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对审批提出异议,要做出书面答复,并告知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批机关要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将处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回复举报人、投诉人。“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是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在实际运用中,不能割裂,片面强调其中一项或几项。特别是要把握合法原则和合理原则的有机统一,即使是符合合法原则的审批事项,如果不符合合理原则,该项审批也应通过立法程序予以取消;虽然符合合理原则,但不符合合法原则,则应通过相应的立法程序,制定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予以确定。

3.3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重要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将原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职能集中到一个大厅,面向服务对象统一提供对口服务。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可以使公民不再需要分别找各部门科室,就在大厅内一次性解决问题,由跑多门变为进一门。与行政服务中心相配套的制度还有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要求第一个受到咨询的公务人员负首要责任。如所询问事务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则必须负责接待并为之办理所有事务,若不属于本窗口服务内容,则负责指点或帮助联系相关部门人员接待,不得推诿搪塞。公开承诺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切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及管理规章一律公布于众,对服务质量和提供速度进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群众监督。“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与公开承诺制构成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核心运转机制,是行政服务中心这一新生事物的新意所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扬弃,是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改革和创新。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将审批、审核事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形式,公开所有办事过程,使行政活动过程和行政权力的运用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础。

3.4发展电子政务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

电子政务的主要目标就是建立起以为公众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发展电子政务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电子政务的实施过程,就是政府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提高服务效率,更快捷、更直接和更广泛地为社会服务、为公众服务的过程。公众由此可以获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资源,可以享受政府更具体、更个性化的服务。电子政务的公开性决定了上网的政府必须实行政务公开。首先是要求政府行为公开,无论是政府决策还是政府审批都不能实行暗箱操作,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接受人民的监督。再就是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凡是法律规定需要向公众公布的政务信息都必须上网,向公众公开。

3.5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有效途径。

公共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大量地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政府利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或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一些私营部门、独立机构,社会自治、半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都将成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展开竞争。政府通过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利用和管理,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以便在不增加政府规模和开支的情况下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公共服务社会化可以使许多非政府机构加入到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队伍中来,这样原先由政府承担的很大一部分公共管理职能转移出去,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基础设施的建设,真正做到“掌舵,而不是划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这也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前提。

要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必须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社会服务与管理的权限通过参与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给社会中的一些组织,授权并运用政策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社区或私营机构承担一些公共服务事业和产品。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市民社会的成长,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建立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将成为政府社会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取向之一,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第2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知识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全面增长,是当代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结构所面临的一次崭新的革命。进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产业、通信产业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型产业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力量,世界经济增长在表现出日趋全球化的同时,又表现出知识化、技术化、网络化和虚拟化等重要趋势。究其原因,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化、社会化、全球化和政府功能化乃是当代知识经济崛起的重要条件,也是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关键因素。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活动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扩张模式越来越受到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也正在得到强化,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的组织、规划、政策引导功能已迅速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客观存在,表明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创造和市场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需求迅速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正在成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强化必须成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乃是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作用的核心。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不仅有弥补“市场失灵”的特别功能,而且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功能缺陷的校正也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从长远分析,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提高是改善和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它发展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不可低估的重要力量。本文具体研究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特点,并对发达国家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具体做法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基本含义和特点

1.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当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表明;一方面,市场机制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和国家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能发挥并且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除了必须塑造企业行为主体外,还必须有政府相应功能的支撑与服务。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所以能对当代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变革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所以能长期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竞争中始终处于牢固的垄断地位,与这些国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中对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异议的话,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领域,它们几乎都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一个重要职能来实施。这表明,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与传统产业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分离,正在发生重要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这是发达国家政府长期以来不懈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启示。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例,其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已占整个制造业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报告中强调,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术产品的开发而形成的带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的出口额已占商品出口额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确定,由欧盟部长理事会支持召开的“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产业的竞争力——政府的作用”研讨会,探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问题。显然,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竞争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发达国家新经济实践表明,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经济功能转型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功能的实现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直接参与行为,如把财政资源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去。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优惠政策体系去推动、引导、促进、调整和规范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新活动的持续、有序化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公共基础设施来提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供给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对复杂。这表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并不像传统产业那样简单明了。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规、规划与计划等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竞争实力。它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竞争力。

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从理论渊源上分析,古典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和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是竞争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要实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就成为决定一国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从政府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产生和发挥,除了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外,还必须辅之以产业政策。即从强化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的角度,增强政府经济功能对国民经济作用的效果,尽量减少“政府功能失灵”。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发展中国家必须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使政府经济功能的强化成为必然,而且使政府经济功能的重点有了战略性调整的必要。为此,必须把政府经济功能集中在工业化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上,进而形成一套能促进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政府政策体系。

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观点分析,一国国际竞争力取决于以下五种不同因素的组合:变革素、变革过程、环境、企业自信心、工业序位结构等。由此形成两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竞争力,一方面是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环境优化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化竞争力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环境优化竞争力又与政府经济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效果,必须以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为关键。

从理论上分析,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之间的乘积。即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强化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内容。

(2)决定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因素。这是影响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国家政府才有对其实施产业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使其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提高,从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必要性、主动性、积极性。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指标、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机构设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行为主体利益矛盾的政府规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幅度指标;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形成和扩散程度指标;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指标;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指标;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率指标;六是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贡献率指标;七是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指标等。

(3)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经济体制变量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影响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已由过去的单纯企业化、个体化和小额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会化和巨额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规模与实力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这是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实的体现。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技术重大创新和技术、知识在资源配置与利用中的功能成为主要决定力量。由于技术、知识与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相关性极小,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一般与经济体制因素关系并不特别密切。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及其知识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变量对其影响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体现出来,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也成为经济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经济体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政府行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何重新认识政府在国家经济职能中的作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满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提高一国产业素质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通过相对超前和富有战略性的优惠政策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扶持,客观上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其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因此,对推动和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级化调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过必要的、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等手段,能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最后,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产业保护和产业开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产业发展素质。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和主要条件

2.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体系: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供给;建立和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市场结构与市场体系;建立和强化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家才能供给和研究与开发人才供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既是一个多重目标体系,更是一个客观过程。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建设必须具有条件体系的支撑与服务。具体地,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有:

(1)国家规划和战略支撑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成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需求条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实力条件。这主要要求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对财政贡献率提高等条件。

(3)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条件。在市场结构改善、提供市场信息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政府经济功能的主体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导和刺激条件。引导和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和创造相关需求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支撑条件,又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形成和强化的基础和核心。

(5)高新技术企业有序竞争条件。调和企业行为主体和居民户行为主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法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

(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条件。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充分条件。

这是从根本上确保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终极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功能的一种超越。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既是一个社会日益增长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供给能力的持续增长过程的方式,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新兴产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不断调整、转换和创新过程。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生产力的载体,由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产业增长的国际因素影响,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必然过程。

(1)提高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创新的主要内容。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进行重大的转换和创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作为关键。这既有助于缩短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起步阶段周期,又能极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和战略产业化发展进程。为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必须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引导和改善,进而使一定时期的产业供给结构和产业结构得以顺利调整。即在产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通过某种、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创造和刺激,去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价格,促进厂商调整生产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创造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去引导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4)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指导方针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障碍,又要能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进而提高社会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政府产业政策的完善,并强化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这可通过形成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超前调节,提高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国家或一地区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国际竞争优势。这是发展中国家构造国际竞争的后发优势的关键。实践表明,这既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关键,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市场管理的新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设;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塑造;三是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四是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宏观管理模式;五是对高新技术市场垄断的管制和规范能力等。

(7)要创造全面提高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动力机制。必须强调,长期以来,在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中,需求政策占据了绝对地位,而供给政策则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由于其资源构成和各种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和权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创业人才资源和新型企业家人才资源等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供不应求的。而且,在发达国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对超前,因此,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并且这些新型要素供不应求程度会更明显。因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就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优惠政策条件体系来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风险;二是通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基础设施供给规模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的多元化机制。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要以控减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为基点。众所周知,高风险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风险是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风险控制就成为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目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风险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财政直接投入战略性关键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创业孵化条件体系,降低科技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和风险;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五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分散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必须指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与一国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直接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状况相关,也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关。因此,在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提高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能力。这既能增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市场行为主体风险度,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形成。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国民经济发展阶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丝毫不比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供给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条件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它在这方面的供给职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此,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新经济发展中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条件和行为建设的重要性,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飞阶段或成熟阶段,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的手段也要进行全面调整和创新,不能再单纯依赖于优惠政策条件,而要通过建立制度创新的比较优势,来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控制效率。

因此,强化政府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其它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品种相比,制度创新供给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绩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的制度创新条件。21世纪美国经济优越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有巨大密切相关。一方面,而对新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背景,作为世界第一科技强国的美国也在及时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国防R&D经费支出的政策等。国防R&D经费支出在美国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就呈现下降趋势,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美国政府积极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创新条件。如2000年联邦政府放宽对人类胚胎细胞研究的限制。美国是一个宗教保守势力较强的国家,政府经费一直被禁止用于有关人类胚胎细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顿在其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中终于取消了这项禁令。由于联邦政府经费在医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占有最大份额,大大推动美国在胚胎细胞方面的研究进程。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美国加强了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建设。2000年6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全球和国内商务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签订合同、使用和存储文件时的法律有效性,规范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非常有利条件,如该法案承认了电子商务网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为了规范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5月,美国和欧盟达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协议,使隐私权问题正式进入美国科技制度创新范围。由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厂商获得了强大的消费者私人资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胁到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厂商进行相应约束。虽然美国企业界一直不愿加强隐私权保护,但美国政府还是力排众议,对隐私权保护提供立法保障。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积极支持。

(8)改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使政府协调行为成为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国政府加快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预期和责任都非常强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家政府必须在新型国际分工中获得有利竞争地位,在技术、信息、管理、新产品和服务等配置竞争中处于主动。这要求政府必须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实施适当干预。这要求国家政府产业政策的设计和操作的开放化要以培植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竞争与合作机制优势为关键,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产业全球化竞争能力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能力密切对应的。因此为了提高一国在产业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必须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前提。为此,发达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功能不断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和实施部级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这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争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纪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中有突出的表现;二是强化国家财政能力对研究与开发的扶持,引导社会科技投入规模和结构,提高社会科技投入供给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对知识和技术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体系;四是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政策,创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需求,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高级化调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迅速长大;六是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对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有干预经济的传统,但这种传统模式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促进行为相差甚远。①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过多侧重于行政功能,与市场经济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最突出地表现在组建国有企业,进入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而在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能直接参与的行业是非常有限的,这使得我国政府传统的经济干预功能难以实施;③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往往导致很多的投资失误,导致重复建设。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如果国家干预导致了投资失误,可能会从根本上扩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周期,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进而加大我国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国际差距。这比传统经济下我国政府干预失灵的危险要远大得多;④我国政府传统的干功能没有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发达国家政府干预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观上,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条件难以有效供给,此时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预功能能弥补制度创新不足和滞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入到成长阶段后,单凭行政手段所能实现的制度创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时过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瓶颈。因此,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承担全部制度创新功能。从我国情况分析,政府在干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实际上,现行公司法、投资法和税法对高新技术创业的限制还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参考文献】

[1]科斯·罗纳德.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2]斯蒂格里茨.政府经济学[M].春秋出版社,1988.

[3]杨俊一.制度变迁与管理创新[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4]蔡齐祥,邓树增.200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第3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新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依然还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行政管理体制还不完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必须重视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能够完善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为什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制度、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

(一)管制型政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于长期的封建社会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阶级斗争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观念三个方面构成了政府虽然强调的是服务,但实际上对社会是一种管制,因此是管制型政府。管制型政府的基本特征是:命令行政;一统行政;人情行政;经验行政;弱责行政。管制型政府带来的危害有:政府主导、救世主观念、善权专权,失去监督、全能政府职能无限扩长。管制型政府解决不了这四大问题,所以,建设服务性政府是一个必然选择。

(二) 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对象。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政府是全能型的。政府扮演了生产者、监督者、控制者的角色,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角色被淡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要求政府把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调节。政府由原来对微观主体的指令性管理转换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转换到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事实证明,把经济决策权归还给市场主体,同时提供各类市场主体自由竞争、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让市场主体分散决策并独立承担经济后果和社会影响,政府专注于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维护的有限理性思维,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应该是“阳光政府、创新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等模式交叉、综合渗透的结果。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观念必须转变过去的权本位、官本位现象必须剔除,要树立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服务型政府理念要成为政府工作的宗旨,寓管理于服务中,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的竞争环境,为公民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不仅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等事务服务,认真履行“人民”政府的宗旨,还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世贸规则的需要,坚持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等原则,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和方法解决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重复管制等问题,努力把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市场调节、社会监管、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等职能上来。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基础是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1.从审批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必要通过规制市场行为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的公平、公正,降低市场经济活动的运行成本,增进市场效率。但政府规制不应成为维持政府部门利益的手段。政府设置过多过繁的审批或检查项目,有的甚至是乱收费、乱罚款,大大增加微观主体的市场运行成本和制度成本,同深化市场改革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应当进一步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干预中的随意性,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组合。

2.从高成本政府转向高效率政府逐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

政府运作的高成本与政府服务的低效率是如影随行的。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明确中央和地方对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责权,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特别是信息成本的有效途径。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减少政府规制范围,也有利于减低行政成本。

在逐步降低政府成本的基础上,增强政府的回应性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的又一重要环节。政府的回应性是衡量政府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公共管理人员和机构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企业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作出处置和负责的反应。具有充分回应性的服务型政府模式,导致政府在权力结构中角色的变化:政府由原来的公共权力统治者,变为市场秩序的监管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3.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基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建立严格、高效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界定政府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规范政府收支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资助体制,提高政府资助的公开性、公正性和经济社会效益。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机制。

4.建设服务型政府,办事必须公开化;在政府行政程序上,建设阳光政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进行政质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政务必须向公众公开,包括政府组织的使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常用法规公开以及办事结果公开等。在政府行政技术手段上,建设电子型政府。它不仅可以使老百姓能够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而且可以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方式,改变政府与企业、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做到透明化、公共化,从而减少滋生腐败现象产生的温床。要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基层建立“政务超市”。

第4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摘要:本文认为,要使地方政府走出制度创新的困境,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即:地方政府应履行自己的产权职能,以制度创新促进产权的多元化,并通过产权保护,解决微观主体的动力激励问题;以制度化约束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制度创新关系;退出市场职能领域,实现制度创新的范式转换,如收缩公有经济的市场战线、明确政府职能的合理边界和放松管制等。

笔者曾撰文指出,转型期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在中国的市场化制度变迁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其本身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境和弊端,如:中央规制下制度创新的空间限制;[1]“公用地灾难”与统一市场的阻隔;中央与地方制度博弈目标之间的冲突;创新非均衡下制度变迁水平的区域差异等。本文主要针对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走出困境的路向选择。

一、多元产权选择与微观主体的动力激励

产权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完善的产权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但产权制度不会在自然状态下生成,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凭借其暴力潜能和权威在全社会实现所有权,降低产权界定和转让中的交易费用;为产权的运行提供一个公正、安全的制度环境;利用法律和宪法制约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实现财富和收入的再分配,扼制国家权力对产权的干预。[2](P130~197)我们在考察中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经验时,可以发现,多元产权选择是一个成功经验,如广东南海市的“五个轮子一起转”、浙江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等多元产权企业、广东顺德对企业的多元产权改造等。现在,从国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私营个体所有制、混合制、合伙制、国外独资和合资等等,都有应有的法律地位。哪种产权制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适合于本地的实际,都应该予以扶持和鼓励。这也是政府职责的应有之义。

当然,我们这里并不主张给予哪种产权形式以特殊政策,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履行界定产权和保护产权的职责。对于公有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产权界限,实现资产管理层次化到产权配置层次化的转变。对于地方所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不适合改制的企业的资产管理,其管理模式可参考深圳的三级授权经营模式,把国有资产的最终产权与经营权分开,使国有资产的产权人格化,解决所有者虚位、国有资产无人负责的问题。为了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可以考虑在地方人大(属广义的政府范畴)设立类似于“国资委”那样的机构,作为国有资产的人格化代表,并减少委托——链条,以便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在产权保障方面,除了中央政府应建立起完整的产权法律体系外,地方政府也应有与中央政府配套的产权监管体系,对有关的产权主体进行约束和监督。对于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可以考虑以政府主导的形式对产权进行重组,进行积极的创新和试验,甚至是“试错”。在这方面,广东顺德的经验值得参考,他们对公有企业的改制就是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具体方式有:嫁接外资;划股出售、公私合营;分拆求活;多种形式租赁、公有民营或民有民营;企业兼并、拍卖;控股、参股;债权股份化或债务等值化改造;企业“先关后改”;公开上市;依法破产。通过改制,使产权具有可分解性(即财产权可以分解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可分散性(即企业产权股份化、多元化和社会化)和可让渡性(即产权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转让、买卖、出售、出租),满足市场经济对产权交易的要求,使得在产权市场尚未开放的情况下,实现产权制度创新的突破性进展,从而化解中央政府制度创新的规制约束。

除了对公有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之外,地方政府还应继续走增量改革之路,加强对非公有产权的保护。因为,这是目前很多地方最薄弱也是最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创新的环节。

产权主要是通过降低交易费用和实现外部性的内在化而实现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的。而能够实现这两大功能的产权应是那些资产能量化到个人的产权。公有企业在这一方面存在着重大的缺陷,由于资产不量化到个人,其委托—成本大,“内部人控制”使最终所有者难以实现对资产的有效监督,这是造成其经营困难的根本原因。而私有产权因资产的明晰量化和权利义务边界的确定性而产生极大的激励,它的私人收益率最接近于社会收益率,由此带来极高的生产效率。中国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自1980年以来,中国私营经济产值以平均每年71%的速度增长,到1999年6月,私营企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而国有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则从1978年的78%下降到1999年的33%)。目前,私营经济的贡献已经接近或超过国营部门,但其所占用的国家资源比重却微乎其微,而“耗用了2/3最为稀缺的资本资源的国有经济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只占1/3。”[3]中国私营企业用非常有限的资源去高水平甚至是超常发挥其内在的潜力。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私营经济的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增长并没有伴随其他制度的相应变迁,它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制度障碍。从政府方面来看,主要的问题有:(1)产权保护制度欠缺。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对私营企业合法财产和其他权益的规定比较薄弱,私营企业在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从而使其发展的原动力受到削弱。(2)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公正原则没有真正实现。私营企业在诸如市场准入、银行信贷、税费征收和其他社会负担等方面常常受到不公平的待遇。(3)政府运作的不规范和官员拥有太多的超经济权力,使私营企业主不得不从“寻利”转向“寻租”,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从私营企业本身来看,问题主要有产权界区不清、家族化管理、规模小、产业结构的低级化和产品结构雷同等。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产权界区不清,表现在: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家庭成员或家族成员内部自然人之间的产权界区不清;一部分私营企业,尽管其资本的形式确是私人资本,却在法律形式上戴了一顶“红帽子”;[4]一些私营企业是在没有真正的出资人的混沌状态下生成的,如负债借钱,从而造成天然的产权不清;一些私营企业主以个人的资本筹办企业,却以“合作”之类的形式注册成立公司。产权主体界区不清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利于企业的资本积累;企业法人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易于被侵害;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权威;造成有关人员之间的权、责、利不明确,而产生“搭便车”的道德投机。[5](P42~57)

科思将交易费用概念引入经济分析中,揭示了交易费用与制度形成的内在关系。他认为,企业和市场的边界是由市场的交易费用和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的相互比较来决定的。[6]但中国在向市场的过渡过程中,需要政府对市场的培育和扶持,企业与市场的交易过程多了一个政府的环节,决定了企业的交易费用必须考虑政府这一因素。柯荣住通过实地调研并运用统计模型的方法分析了企业、政府和市场三者之间的交易费用变化,[7]认为企业的交易费用由4部分构成:企业与政府的交易费用;市场与政府的交易费用;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企业除负担第二项费用之外的交易费用。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初期,第一、二项交易费用是最重要的(这与科思的理论有所不同),是中国过渡经济时期私营经济发展中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制度问题。柯荣住进一步分析,宽松的准入政策比宽松的规制政策更有决定性作用。因为,宽松的准入政策会使私营企业更有发展的机会,而且政府也会采取与其相配套的规制政策,从而使私营企业的交易费用不断降低,提高其发展的动力。本文认为,政府在实行宽松的准入政策和规制政策的同时,还要履行其产权方面的职能和社会职能,减少企业第三项和第四项方面的交易费用,以进一步调动私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根据上述的事实,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在私营产权激励方面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第一,切实解决私有产权的保护问题。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从改革初期的“边际的、填补空缺”的角色发展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获得了国家的正式法律地位,可以说进入了国家的政治经济体系范畴,政府理应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施保护。目前,在国家的物权法还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这一制度需求,实现地方性制度均衡,以消除私营经济发展的心理顾虑。

第二,为私营经济创造一个公平开放的制度环境,减少私营企业的交易费用。这里既包括降低私营企业的市场准入费用,也包括在土地使用、信贷税收等方面的平等机会。但首先是要给予私营企业与其他经济形式相同的市场准入条件,因为,市场准入条件的放松会带来连续的制度响应,促使地方政府规范市场,降低规制费用,以及做好产权界定降低企业内部交易费用等工作。

第三,厘定产权边界。私人产权界区不清本质上是私人企业主自身的问题。我们讲保护私有产权,首先要尊重私有企业主自主选择的权利。“因为私营资本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对企业发展究竟有效无效,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所需要支付的代价究竟有多高。”[5](P58)但当私人资本意识到界定产权的成本远远小于继续维持产权含混所蒙受的效率损失时,就会要求进行制度创新,要求政府出面界定产权。这时,地方政府就应协助做好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界定产权主体及边界,保证产权主体权利义务的落实。当然,在解决私人资本产权不清的问题上最为重要的是要给予其市场直接融资的制度条件。在这方面,目前我国还存在严重的制度短缺。市场融资有两个主要渠道,一是公开上市发行股票,二是通过银行借贷。而政策对私营资本上市有诸多限制,银行贷款也有非常苛刻的条件。这虽然是中央政府制度创新空间的范畴,但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去推动这些领域的制度变革。

第四,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消除社会对私有产权的歧视。意识形态的最基本功能就是通过强化人们对产权和其他制度的认同而减少统治阶级的统治费用。但意识形态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由于源于“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8]比正式制度安排更具有持久性和滞后性。虽然从法律上中国早已确立了私营经济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合法地位,但人们思想中的“公有”意识仍根深蒂固,它仍然在很多情况下影响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因此,地方政府应强化对私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重要地位的宣传,并给予其应有的政治待遇,逐渐消除人们对私营经济的歧视,使私营经济的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

第五,除了上述产权、制度环境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创新以外,地方政府还应建立符合市场运作规范的政府行政制度秩序、发展要素市场、引导私营企业的产业结构向高级化转变、引导它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供信息服务以减少交易费用和经营风险等。

二、以制度化约束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制度创新关系

一些后发国家尤其是东亚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不发达国家在向市场制度变迁过程中,中央政府的有效协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高度的组织动员能力、权威主义的政治传统和作用机制以及强调集体价值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是东亚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国可以借鉴的富有价值的制度遗产。西方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变迁过程是在比较有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一步步演变而来的,而现在的不发达国家既面临着国内要求快速发展的社会压力,又面临着国际上日益增强的经济政治压力;既要保持不断变革的势头,又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统一,因此,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应对这种复杂局面的重要保证。

从过去一个世纪西方的发展规律来看,市场制度的发展和市场功能的扩大,并不是伴随着政府功能的缩小,相反,政府功能尤其是政府的经济功能在不断强化。在政府体系内,出现了两个集权化运动:一是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集权,二是议会权力向政府行政首脑的转移。一个成熟的市场体系的有效运作,需要有一个有效的政府尤其是有效的中央政府,以保证市场的有序竞争。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功能是综合性和整体性的,主要表现在:[9](1)有效的市场运作,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开放的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以使原材料、商品、人才、劳动力、资金等资源要素能够自由和有序流动,降低交易费用。但是,市场又是一种分散的力量,它在运行中很容易与地方性的力量结合,不断地弱化社会的凝聚力。地方政府的“经济人”性质使其出台一些地方保护主义的制度安排,从而阻隔市场的统一,影响要素的自由有序流动,最终导致市场功能和交易活动的萎缩。因此,只有具有高度权威的中央政府运用其组织力量才能塑造统一的市场秩序。(2)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科学、结构合理的制度体系是成熟的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而统一的制度体系的安排和贯彻,只有在统一的政府权力体系中才能实现。(3)市场的运行需要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一些公共产品投资大、见效慢,并具有垄断性,特别是关系到全局性的公共产品,如基础设施,它们是市场运行所必需的,需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大量投入。

可见,在调整中央与地方制度创新的关系时,一定的中央集权是需要的。但是,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各地的资源禀赋千差万别,需要多级的分层调控,需要多层的制度创新,不然,就会扼抑特色性制度潜能的发挥,扼抑人们对制度的合理预期和创新动力,地方市场的活力也就难以显现。而没有繁荣的地方市场就没有繁荣的全国市场。为此,必须找到一条既有利于中央适度集权,又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的两全之策。这个两全之策就是遵循市场的原则,以市场作为规制中央与地方制度创新关系的坐标:一是无论中央的制度创新还是地方的制度创新,都不要超越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即凡是市场能调节的就由市场调节,市场失灵的地方有的就需要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二是以市场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创新空间,既要有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有序运转,又要有利于地方市场的繁荣,发挥地方政府创新的积极性。

根据上述原则,中央的制度创新空间应是:制订国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以相应的制度安排,如通过财政政策、贷币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引导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建立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管理机制,保持总供求关系的动态平衡;对收入分配关系进行宏观调控,建立既保证效率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与调节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和健全市场规则,打破地区、部门对市场的侵害和封锁,培育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组织和提供公共产品(全国性的);协调工农、城乡、地区关系,实现制度的均衡发展。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空间包括:根据中央政府的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并作出与此规划和中央宏观目标相协调的地方制度安排;制定地方财政和区域性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和调节本地区的市场供求关系;培育地方性市场体系,推动区域市场与全国统一市场的开放和对接,为本地区社会经济生活的规范运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管理地方国有资产,保证其完整、保值和增值;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框架内调整本地区的产业结构,实现区域内资源的高效配置;组织和提供本地区的公共产品。

中央与地方制度创新空间界线的落实,除了以法律化的机制约束两者之间的制度博弈关系外,还要建立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监督机制:一是中央对地方的政治约束,这集中体现在中央对地方的人事控制权方面。二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中央与地方的相互配合和协调,从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为了加大治理、预防和惩罚力度,可以把这一工作列入最高权力机关的工作日程,对其进行专项治理;中央和地方的纪检、法律监督部门应将这问题列为执法监督的一项专门内容;中央对地方的绩效评估中,应改变过于强调经济发展指标的做法,引导地方政府放弃片面追求经济速度的发展思路。三是中央对地方的经济约束。要通过建立财政补助制度和财政监督制度等一系列经济制度,形成一种中央对地方的硬性制约和推动机制,达到调控地方制度目标的目的。西方各国中央政府建立的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制约和推动机制”值得我们借鉴。它以中央政府控制大部分财政收入为基础(中央财政收入总额约占国民总收入的60%以上),中央政府通过将收入的一部分以财政补助的形式拨给地方,达到引导地方政府实施中央制度安排和宏观协调社会发展的目的。在亚洲的日本和韩国,财权主要集中于中央,然后中央政府通过拨款和补助等转移支付手段,达到调整地区间财力差异,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目的。在日本,中央政府为贯彻自己的政策意图特设了国库支出金,采取直接拨款的方式,将一部分资金拨给地方使用,这部分资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高达20%。[10]因此,通过转移支付,增强地方政府的制度变革能力,是一个可行的办法。目前,我国在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下,中央通过转移支付返还地方的税收比率以及地方获得中央补贴占上交中央税收的比率,都要有规范的制度约束,保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稳定性和公平性,防止转移支付总量被挤占及转移支付的随意性。同时,要根据中国的国情,确定转移支付的比重,即应以不损害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潜力为前提,否则就会造成与“效率优先”原则相悖的保护落后、挫伤先进的结果。我们在解决地区之间的差距问题上,不能简单地采取“劫富济贫”方法。要承认,一定的不平衡总是存在的。在某种意义上,不平衡还有利于增加不同地区之间的竞争压力,促使各地更好地挖潜,实施制度创新,使资源配置达到更优状态。落后地区的发展,主要应建立在对自身资源优势的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切合实际的制度创新,摸索一条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这才是一个治本的办法。

三、退出市场职能领域,实现制度创新的范式转换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应扮演什么角色,不同的理论流派有不同的侧重。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到现代经济自由主义从“政府失败”出发,主张无需国家干预的市场,由“看不见的手”发挥调节作用;克服市场缺陷的出路是明晰产权而不是国家干预;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而不是市场自身。而从15世纪末的重商主义到凯恩斯理论以及制度经济学派,则从“市场失灵”出发,强调国家干预的作用。布劳恩和杰克逊认为,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存在公共物品与外部效应、存在不完全竞争(在自然垄断的领域内存在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现象)、存在信息的不完全、存在不确定性。[11]因此,需要政府的干预去弥补市场的不足。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市场本身就是一套社会制度,市场中的交易包括契约性的协议和产权的让渡,还包括构造、组织交换活动并使其合法化的机制。简言之,市场就是组织化、制度化的交换,它本身便包含着政治体系的力量与影响,深深地嵌入广泛的政治与社会结构之中。“无形的手”背后有着有形的社会结构在调节以私利为目的的个人及其行动。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中,需要有产权和交易活动能得到合法认可和有效保护的制度环境,这要靠政府的力量才能做到。所以,不存在绝对不受政府及其制度约束的市场“真空”,所谓的“市场失灵”其实在较大程度上是“制度失灵”的外显。[12](P348)

但是,政府的作用只能限于弥补市场的不足,而不是取市场而代之:一是维持秩序职能,即有效保护产权和提供市场交易的基本博弈规则;二是解决市场本身无法克服的外部性问题,提供社会所必需的公共产品。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利益的维护者和地方公共秩序的建设者,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要以制度创新去弥补市场的缺陷,实现市场化的制度均衡,既防止制度供给的过剩,也要防止制度供给的不足。

然而,我们在考察转型期中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时可以发现,地方政府经常直接参与本地企业的经营活动,代行了市场的职能。这种创新有其客观必然性,因为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难以诱发微观主体的制度创新,或者即使微观主体有创新的需求和动机,在中央制度进入壁垒的约束下也难以实现创新的愿望,从而使地方政府充当了制度创新的主角,弥补了市场和企业的不足,但其弊端也伴随而生。一是造成了政企不分,增加了企业交易过程的环节和费用,也使企业难以独立地走上市场。前面提到的“公用地灾难”、中央与地方制度博弈目标的冲突等弊端,根源就在于地方政府代行了市场的职能。因为,与企业绑在一起后,地方政府就难免会从本位主义出发,在其权力范围内施行有利于本地企业的制度安排,从而与其他地区和中央的制度变迁目标发生冲突,应验了“诺思悖论”:成也政府,败也政府。一方面,地方政府过多地干预市场,出现了制度供给过剩;另一方面,在公共产品的问题上却出现了制度供给不足。要走出这一困境,就要实现制度创新范式的转换:从代替市场到退出市场,即凡是市场能调节的领域交由市场去调节,由市场主体根据需求自主实施制度创新,政府则主要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而发挥作用。

政府退出市场职能领域后,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微观主体的诱致性制度创新才能萌生和繁荣,最终达到由政府主导的供给型制度变迁方式向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的转变。只有实现了这一转变,一个国家的制度变迁才会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持续性的制度均衡才有可能出现。因为,在一个自主和平等的环境中,微观主体能够及时感知和捕捉到获利的机会,并在自愿和一致的基础上,通过排除外部性和搭便车等问题,最终完成制度创新。这种创新,更有利于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13]达到制度创新的预期效果。

为实现制度创新范式的转换,地方政府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第一,收缩公有经济的市场战线。公有企业的产权缺陷使其极易陷入资产无人负责的境地,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今后在一般竞争性行业里,不再搞公有企业。对原有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公有企业要改造成非公有企业,包括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的一个根本办法。由于地方所属企业能够增加与销售收入挂钩的上缴费用,能够提供员工饭碗保障地区就业和社会稳定,所以地方政府总是倾向于外延式的经济扩张,导致严重的重复建设问题,并且还会想方设法维持企业甚至是长期亏损企业的生存。只有斩断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资产隶属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效扩张的现象。道理很简单,没有哪一个私人资产所有者会允许企业的无效扩张的。

第二,明确政府职能的合理边界。有关政府职能的边界问题,总的来说,它应限于市场失灵和维护秩序领域。类似于企业投资和经营等微观领域的事务,应交由市场去调节。但在实际管理活动中,受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走入市场职能领域。最近某省政府出面组织,由若干国有资产公司出资组建熊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4]这种“拉郎配”的政府行为,是地方政府追求规模、热衷于评比的排序、表现政绩的传统管理方式的延续。它明显超越了政府职能的合理边界,也遭到了部分企业的反对。张维迎说:“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方,政府在处理企业问题上花得精力越多,企业在处理与政府关系上花得精力越多,这个国家就越落后。”[15](P210)

第三,放松管制。管制即按照某种规则行事之意,目的是要使市场竞争处于一种公平的状态,避免社会利益的损失。张维迎认为,西方管制的基本理念是怎么去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效运转。他们普遍同意,自由签约是最重要的,只要交易双方的协议不形成对第三方的损害,管制就没有必要;只有市场运转会形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而这种损害又无法通过当事人之间解决时,才需要政府管制。而我们过去的计划经济从一开始就立足于取消市场和消灭市场。[15](P99~111)由于政府官员在实施管制时有自己的效用函数和信息的不完全等原因,使政府管制经常失效,因此,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要放松管制,而不是加强管制。目前,放松管制的重点是对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企业的主要手段,由此产生了诸如阻碍资源有效配置、行政效率低下、寻租和腐败滋生和蔓延等弊端。因此,改革的重点是减少审批的事项和明确政府审批的范围,衡量的尺度是:一是市场尺度,即凡是市场能调节的,政府就不要设立审批去干预。二是经济尺度,这主要从成本—效益方面考察审批的收益与成本是否对称。三是技术的尺度,即从技术能力方面看行政审批能不能把审批的事务管住,审批管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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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康芒斯著,于树生译.制度经济学:它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第二章第二节)[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第5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行政效率;古典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政府创新;行政文化

一、古典行政学关于行政效率理论的发展

19世纪下半叶,在企业管理运动的鼓励与影响下,学者们试图借助于科学管理来增进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个运动的主要倡导人之一伍德罗·威尔逊早在1885年,以后又在许多场合,发出了争取提高政府效率的口号。”[1]1887年,威尔逊在其著名的《行政学研究》一文中,将提高行政效率作为行政学的根本任务。他说:“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显然更需要得到启示,只有认真进行研究才能提供这种启示。”[2]1自此以后,行政学便围绕着“行政效率问题”展开了不懈的研究。

几乎同时,在西方管理学史上兴起了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领导的科学管理运动。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不仅开辟了关于效率研究的新领域,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促成了西方行政管理学对行政效率问题研究的深入。因此,“正是科学管理运动的兴起,才促成西方行政学的形成和兴盛,而对于这场科学管理运动的形成起着决定性影响的,乃是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3]泰勒认为,高效率取决于形成一个健全的组织,因此,科学管理的本质在于设计合理的职能组织。正是在科学管理运动兴起之后,一些行政学家便开始重视通过科学管理来寻求政府行政的有效性。曾经担任美国全国办公室管理协会会长的威廉·享·莱芬韦尔是第一个把泰勒的科学管理原则运用于机关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并取得成功的人;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纳德·D·怀特则进一步用科学管理理论研究政府行政管理,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提高了行政效率。他认为,“科学管理运动在促进改良处理公共事务方法上,已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从弗雷德里克·泰勒倡导这一开创性工作开始,这一运动已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兴趣,并终于建立了完整的社会改良哲学的原则。”“由科学管理在一些工业企业中所造成的巨大进步,已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政府中是否可以同样实行这种改进方法?对这个问题无论有什么样的解答,无疑的是:科学管理的成就,已引起了对许多公共机关所习惯的旧法的大量不满。”[2]53随着公共行政管理实践的发展与行政学理论研究的深化,人们对行政效率的认识也在逐渐深入。在行政学发展的早期,思想家对行政管理的理解主要视为对行政组织内部的管理,因此,管理效率的获得主要取决于对行政组织内部各要素的高度利用。而行政组织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究竟应该发挥哪个要素以及如何发挥这个要素的管理效率,各个理论学派持有不同的观点。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则把提高行政效率的着眼点放在行政组织内各部门、各成员的协力与合作上,而要处理好组织内的合作问题,其关键在于明确各机构与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以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为代表的功能学派则认为,行政管理是由一系列相互衔接和相互联系的活动环节组成的,只有当每个环节都承担了特定的职责,实现了相应的功能时,效率才能得到保证。可以说,西方古典行政学理论在思考提高行政效率的问题时,着眼点是放在行政组织中非人要素的管理效率上,明显忽略了行政活动中人的要素,而稍后的行为主义理论对此进行了全面的纠正。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梅奥领导的研究小组,在著名的霍桑试验中,发现了人员的心理对于工作效率提高的重要意义,由此拉开了行为主义革命的新序幕。

总之,西方行政学家在思考行政管理实践时,尽管其理论思路大相径庭,但最终的宗旨却都落在如何提高行政效率上,特别是在借鉴管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上,行政学虽然异彩纷呈,但最终的旨趣却是同一的。比如:以法约尔和孔茨为代表的过程学派;以德鲁克为代表的经验学派;以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派;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社会系统学派;以卡斯特罗和森茨韦克为代表的系统管理学派;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以伍德沃德为代表的权变理论学派,等等。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尽管各学派所强调的重点与方法不尽相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思想家们关注的核心问题乃是“组织效率”和“高度的生产率”。因此,管理理论中的许多原理包括计划原理、组织原理、领导原理、系统原理、优选原理、控制原理、激励原理、弹性原理、反馈原理等,贯穿其中的一个根本原理乃是效率原理;管理思想中提出的许多观念包括如全局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服务观念、创新观念、战略观念、效益观念等,联结这些不同观念的一个核心观念乃是效率观念。

二、新公共行政学研究政府效率的动向

到了20世纪70年代左右,随着新公共行政学对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替代,行政学家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出现了以下三个趋势。

1.研究视界由行政系统内部转向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

行政学发展的前期,思想家们提高政府效率的着眼点在行政系统内部各因素的利用上,他们认为行政管理就是对政府组织系统内各要素的管理,如果组织系统内各要素获得了充分利用,那么,行政效率就自然而然提高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行政改革浪潮的带动下,政界与学界对“政府到底应当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的疑惑进行了重新思考,即威尔逊所言的“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的问题凸现了出来。因为公共行政效率体现了公共行政活动的意义与功能,它总是指向符合社会价值目标,并给社会带来有益成果前提下的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如果政府的管理是不“适当”的,尽管政府的效率很高,但对于社会而言却无疑是一种浪费与无效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研究行政效率就是着眼于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给政府的职能进行合理的定位。

2.研究内容由重效率向效率与效益并重转化

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为基础,行政学把效率摆在突出的地位,认为效率是行政管理尺度的头号公理。效率标准在被过分推崇的同时却忽略了公平与效益等社会价值的因素,政府计划很少关注所服务的人的实际效果。从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末,以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为理论基础,行政学一反过去注重效率的取向,将社会公平等价值的因素重新注入经济目标与效率目标中。尽管公平与效益的价值取向有所突显,但仍未动摇效率取向在行政学中的主导地位。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公共管理学为理论基础,行政学由重视工作过程与投入转向注重结果与产出,强调“顾客”至上,倾听“顾客”意见,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向“顾客”作出承诺,为之提供优质服务,社会效益的价值取向受到空前关注,呈现出效率与效益并驾齐驱的势头[4]。

3.研究模式由一般性的原则研究向具体特定的问题研究转化

一般来说,科学研究与科学理论的形成有两个基本的研究模式,即原则研究和问题研究。结合行政效率的研究来看,行政学发展的早期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大多从原则出发,关注的焦点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般原则与途径,由于这些原则和途径涉及到组织、领导、决策、人事等管理的各个方面,效率研究实际上成为管理的综合研究。像西方行政学家对效率原则的概括就属于这种原则研究方法。但是随着社会政治实践的发展和行政学理论自身发展的需要,这种原则研究模式渐渐显得不合时宜。一方面,从实践来看,这种原则研究模式所提供的一般原则和途径有变成“常识”的可能,特别是在公共行政职能多样化和目标多样化的趋势下,这些原则与途径往往由于缺乏较强的针对性和相关性而难以付诸实施,所以往往成为“绝对正确的废话”。另一方面,行政学理论的深化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原则研究,必须面对现实中的各种问题展开,这样行政效率的研究就会选择特定的角度和特定的内容,比如:针对不同行政部门具有个性特点的效率研究以及效率测定与提高措施等。因此,原则研究关注的是行政效率的共性,而问题研究关注的是行政效率的个性,而个性研究恰恰是共性研究的深化[5]。

三、当代中国政府行政效率问题与困境

对于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不管是从理论文章的内容来看,还是从各种对行政效率的社会评价来看,都一致地认定“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低下的”,尽管这种认定到目前为止尚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持,这是由行政效率认定和研究的困难决定的。不论是学者的结论,还是一般人的结论都还只限于直觉与感性认识的层次上,但是这些都丝毫没有动摇人们所形成的这种信念。笔者认为,对于我国行政效率的认定,实际上是依据一定的判断标准而得出来的结论,尽管这个判断是直觉和感性的,这个判断标准有两个:

1.以西方公共行政的实际效率作为判据

在改革开放之前,这个判断标准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只有极少数人有这种比较的机会。改革开放之后,处在同一时间维度中的中国行政效率与西方政府的行政效率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学者甚至是一般老百姓(一开始是投资商人)的视野中。由于西方近性精神的影响,西方的行政组织体系设置也呈现出高度理性化的特征,加之西方一直未断的行政改革都把高效率作为政府的基本追求目标之一,因此,效率精神与效率原则是西方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此相比较,中国行政效率的低下是显而易见的,于是,追求高效率也一直是我国政府历次行政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2.以我国其他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的实际效率作为判据

同样,这个标准在改革开放之前也是不存在的,那时,我国整个社会都处在低效运转中。改革开放之后,以“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一口号作为标志,“效率”成为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因素。现在,我们很难想像一个没有效率的企业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但是,政府组织由于缺少外在竞争环境的压力、由于没有竞争对手和危机感,再加之“帕金森定律”所揭示的行政管理负效应的存在,即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最终导致行政机关机构臃肿、人员膨胀、与效率低下等。因此,政府管理效率与企业管理效率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在世界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由于政府效率的低下不仅会影响政府的竞争力,而且还会影响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因此,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对此,行政学界应深入对行政效率问题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效率的问题一直受到我国行政学界的关注,到目前为止,此类研究公开发表的文章数目不下百篇,一般都涉及到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成因及其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但仔细研究会发现从理论上很难将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与“成因”分割开来。因为效率低下的“表现”实际上也是效率低下的“原因”,比如有很多学者把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之一概括为“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这种概括是没错的。但是又有一些学者会将“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概括为行政效率低下的成因,这同样也是正确的。从严格的学术研究的角度,我们必须解决这种概念和命题的不确定性,以免引起混乱。因此,从理论上把这一问题说清楚,笔者认为这是行政效率研究的基础。

在本文中,笔者就试图对“表现”与“原因”这对概念作出界定以示区别。第一,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旨在探讨与效率低下具有某种直接联系、甚至可以为一般人所感觉到的影响行政效率的诸因素,它们往往是政府行为本身所表现出来的,与政府行为本身具有密切的联系。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的“深层原因”,这实际上是在更进一步寻求“具体表现”后面的原因,这些因素往往不是政府行为本身所能解决的,解决它们常常需要寻求政治与社会力量的支持。比如,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可以是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而形成“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的深层原因可能是:理论上对政府职能研究的不足与制度上对政府职能供给的不足。这样,既可以把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与“原因”区别开来,又可以拓展解决行政效率问题的思路。

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在我国政府行为中的表现错综复杂,恐怕政府行为过程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与其有联系。对此,不同学者概括的思路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可以将政府过程或政府行为进行适当的分解,然后再选择合适的角度加以概括。首先,任何政府的存在是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即政府职能的问题;其次,政府的职能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来承担,这就牵涉到政府机构的设置;再次,行政机构是由人来运作的,政府官员是行政机构的主体,这就涉及行政人员;最后,行政主体必须借助于相应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社会管理的目的。这样,政府过程就被分解为:政府职能、政府机构、行政人员与行政手段这四个方面,从理想的状态看,一个高效的政府,应该是科学的职能定位、合适的机构设置、精干的人员配备和合理的行政手段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任何一个环节的不适都会影响其整体效率的提高。而我国政府效率的低下,恐怕在这四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理论研究可以按照这一思路深化下去。另外,就影响我国政府效率的深层原因来看,应该是多方面的,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详述。

四、提高我国政府行政效率的宏观思路

1.制度保障:政府体制与机制

在行政学史上,行政学专家发现了三条破坏行政效率的定律,知名度首屈一指的当是帕金森定律。中国人民大学齐明山教授则从“熵定律”的角度探讨了行政管理效率递减的规律[6]。不管是帕金森定律还是熵值效应都共同反映了行政效率提高的负效应,体现了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这种负效应会最终导致行政行为的低效。因此,要想跨越帕金森定律,避免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只有“通过改革与创新,不断减少组织内产生的正熵,增加负熵,使组织高效运转。只有这样,才不会产生面对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无能为力的情况,才会认识到行政改革和各种组织变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6]。

因此,提高我国政府效率,必须从政府体制与运行机制这一层面着手,以寻求提高行政效率的制度保障。①从我国行政改革的实践来看,政府体制改革的实质性内容包括调整行政体系内部纵横向的权力机制以及理顺与建立行政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权力机制。笔者认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遵循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取向,即用市场的力量来改造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以促进政府效率的提高。二是政府组织的扁平化取向,即借鉴企业的组织再造理论来改造行政组织的结构以提高政府效率。②自1988年以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基本确定,行政改革对行政效率的追求进入到通过政府机制创新来确保行政体制改革成效的阶段,也就是说,我国政府改革将由宏观体制性改革转变为宏观体制改革与微观机制创新并重的新阶段,在继续加大宏观体制改革的同时,微观层面的运行机制创新正日益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2.担当主体:政府人力资源开发

当今,我国公共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已成为困扰政府竞争力与政府效率的症结之一。这种低效率从行政个体来看,表现为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缺乏自律性;从政府组织来看,表现为组织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活力,信息流通渠道不畅,反馈机制弱化,行政人员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和计划等。

管理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揭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组织的管理者从强调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是管理领域中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告别传统的人事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为适应这一管理潮流,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正在经历一场变革。在我国,首要的是在政府人事管理中树立“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意识与观念,确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把人看作“第一资源”,他们有理想、有情绪、有需要、有性格,期望得到他人的关心、理解和尊重,实现自身价值。

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它不但可以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改变行政人员的能力与引导行政人员的期望,而且还能满足行政个体适应社会发展、获取职业技能以及自我发展、自身修养等方面的需求。事实上,我国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总量是世界第一,因此,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也是最大的。一旦通过开发,提高了行政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与职业技能,发挥其潜力与创造力,对于提升我国政府的竞争力及行政效率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

3.软件支持: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

当代美国公共管理学的著名学者威尔逊在其著作《美国官僚政治》中列举并分析了大量的有意识培养组织文化且将其用于加强管理美国政府的情况,他认为,组织文化将使组织在内部管理方面变得更加容易和富有成效[7]。鉴此,德鲁克就说:“企业文化:利用它,不要失去它”[8]。可以说,利用组织文化以提升组织的竞争力与效率是现代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政府组织也应如此。

行政文化是指以一定的社会文化为背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决定或影响行政主体行为的一整套成形或不成形的内外规则的综合体,它作为一种深层次的因素,对行政效率有着特殊的作用。从其性质来看,行政文化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只有积极的行政文化对政府组织的发展才具有支持、维护与激励的功能,才有利于政府组织效率的提高;而消极的行政文化对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阻碍、延缓与离心的作用,是提高行政效率的负面因素。

目前,我国行政文化正处在传统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的交替与融合时期,行政人员的现代观念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惯性,传统的行政文化仍然显现出很大的惰性与张力,它所表现出来的行政原则、行政习惯与行政传统仍然是制约行政效率提高不可忽视的一种力量。因此,从提高行政效率着眼,需要在建构行政文化上有所创新,也就是说,需要通过文化的创新与整合来改变在传统行政范式下所形成的不利于效率提高的行政习惯与行政传统。笔者认为,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可以考虑三条基本路径:①营造具有压力感的行政组织气候;②培育珍惜时间的行政组织氛围;③建立讲究人际合作的行政组织关系,以这样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就可以有效地规避与形式主义等消极的行政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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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和平,竹立家.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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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齐明山.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管理效率递减规律初探[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1999(3):11-14.

第6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行政效率;古典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政府创新;行政文化

abstract:regarding th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research,the western classical administrative science has passed through a logical process in its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has laid down a good foundation for th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research. in 1970s the new public administrative science presented three new trends in th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research. in terms of western theories,we can discover the problems of china’s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and its dilemma. to enhance the government efficiency,we should make efforts in the following levels:the government system and the mechanism innovation,the public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and the positive administrative cultural reconstruction.

key words: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classical administrative science;new public administrative science;government innovation;administrative culture

一、古典行政学关于行政效率理论的发展

19世纪下半叶,在企业管理运动的鼓励与影响下,学者们试图借助于科学管理来增进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个运动的主要倡导人之一伍德罗·威尔逊早在1885年,以后又在许多场合,发出了争取提高政府效率的口号。”[1]1887年,威尔逊在其著名的《行政学研究》一文中,将提高行政效率作为行政学的根本任务。他说:“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显然更需要得到启示,只有认真进行研究才能提供这种启示。”[2]1自此以后,行政学便围绕着“行政效率问题”展开了不懈的研究。

几乎同时,在西方管理学史上兴起了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领导的科学管理运动。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不仅开辟了关于效率研究的新领域,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促成了西方行政管理学对行政效率问题研究的深入。因此,“正是科学管理运动的兴起,才促成西方行政学的形成和兴盛,而对于这场科学管理运动的形成起着决定性影响的,乃是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3]泰勒认为,高效率取决于形成一个健全的组织,因此,科学管理的本质在于设计合理的职能组织。正是在科学管理运动兴起之后,一些行政学家便开始重视通过科学管理来寻求政府行政的有效性。曾经担任美国全国办公室管理协会会长的威廉·享·莱芬韦尔是第一个把泰勒的科学管理原则运用于机关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并取得成功的人;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纳德·d·怀特则进一步用科学管理理论研究政府行政管理,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提高了行政效率。他认为,“科学管理运动在促进改良处理公共事务方法上,已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从弗雷德里克·泰勒倡导这一开创性工作开始,这一运动已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兴趣,并终于建立了完整的社会改良哲学的原则。”“由科学管理在一些工业企业中所造成的巨大进步,已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政府中是否可以同样实行这种改进方法?对这个问题无论有什么样的解答,无疑的是:科学管理的成就,已引起了对许多公共机关所习惯的旧法的大量不满。”[2]53随着公共行政管理实践的发展与行政学理论研究的深化,人们对行政效率的认识也在逐渐深入。在行政学发展的早期,思想家对行政管理的理解主要视为对行政组织内部的管理,因此,管理效率的获得主要取决于对行政组织内部各要素的高度利用。而行政组织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究竟应该发挥哪个要素以及如何发挥这个要素的管理效率,各个理论学派持有不同的观点。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则把提高行政效率的着眼点放在行政组织内各部门、各成员的协力与合作上,而要处理好组织内的合作问题,其关键在于明确各机构与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以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为代表的功能学派则认为,行政管理是由一系列相互衔接和相互联系的活动环节组成的,只有当每个环节都承担了特定的职责,实现了相应的功能时,效率才能得到保证。可以说,西方古典行政学理论在思考提高行政效率的问题时,着眼点是放在行政组织中非人要素的管理效率上,明显忽略了行政活动中人的要素,而稍后的行为主义理论对此进行了全面的纠正。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梅奥领导的研究小组,在著名的霍桑试验中,发现了人员的心理对于工作效率提高的重要意义,由此拉开了行为主义革命的新序幕。

总之,西方行政学家在思考行政管理实践时,尽管其理论思路大相径庭,但最终的宗旨却都落在如何提高行政效率上,特别是在借鉴管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上,行政学虽然异彩纷呈,但最终的旨趣却是同一的。比如:以法约尔和孔茨为代表的过程学派;以德鲁克为代表的经验学派;以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派;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社会系统学派;以卡斯特罗和森茨韦克为代表的系统管理学派;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以伍德沃德为代表的权变理论学派,等等。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尽管各学派所强调的重点与方法不尽相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思想家们关注的核心问题乃是“组织效率”和“高度的生产率”。因此,管理理论中的许多原理包括计划原理、组织原理、领导原理、系统原理、优选原理、控制原理、激励原理、弹性原理、反馈原理等,贯穿其中的一个根本原理乃是效率原理;管理思想中提出的许多观念包括如全局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服务观念、创新观念、战略观念、效益观念等,联结这些不同观念的一个核心观念乃是效率观念。

二、新公共行政学研究政府效率的动向

到了20世纪70年代左右,随着新公共行政学对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替代,行政学家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出现了以下三个趋势。

1.研究视界由行政系统内部转向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

行政学发展的前期,思想家们提高政府效率的着眼点在行政系统内部各因素的利用上,他们认为行政管理就是对政府组织系统内各要素的管理,如果组织系统内各要素获得了充分利用,那么,行政效率就自然而然提高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行政改革浪潮的带动下,政界与学界对“政府到底应当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的疑惑进行了重新思考,即威尔逊所言的“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的问题凸现了出来。因为公共行政效率体现了公共行政活动的意义与功能,它总是指向符合社会价值目标,并给社会带来有益成果前提下的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如果政府的管理是不“适当”的,尽管政府的效率很高,但对于社会而言却无疑是一种浪费与无效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研究行政效率就是着眼于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给政府的职能进行合理的定位。

2.研究内容由重效率向效率与效益并重转化

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为基础,行政学把效率摆在突出的地位,认为效率是行政管理尺度的头号公理。效率标准在被过分推崇的同时却忽略了公平与效益等社会价值的因素,政府计划很少关注所服务的人的实际效果。从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末,以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为理论基础,行政学一反过去注重效率的取向,将社会公平等价值的因素重新注入经济目标与效率目标中。尽管公平与效益的价值取向有所突显,但仍未动摇效率取向在行政学中的主导地位。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公共管理学为理论基础,行政学由重视工作过程与投入转向注重结果与产出,强调“顾客”至上,倾听“顾客”意见,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向“顾客”作出承诺,为之提供优质服务,社会效益的价值取向受到空前关注,呈现出效率与效益并驾齐驱的势头[4]。

3.研究模式由一般性的原则研究向具体特定的问题研究转化

一般来说,科学研究与科学理论的形成有两个基本的研究模式,即原则研究和问题研究。结合行政效率的研究来看,行政学发展的早期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大多从原则出发,关注的焦点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般原则与途径,由于这些原则和途径涉及到组织、领导、决策、人事等管理的各个方面,效率研究实际上成为管理的综合研究。像西方行政学家对效率原则的概括就属于这种原则研究方法。但是随着社会政治实践的发展和行政学理论自身发展的需要,这种原则研究模式渐渐显得不合时宜。一方面,从实践来看,这种原则研究模式所提供的一般原则和途径有变成“常识”的可能,特别是在公共行政职能多样化和目标多样化的趋势下,这些原则与途径往往由于缺乏较强的针对性和相关性而难以付诸实施,所以往往成为“绝对正确的废话”。另一方面,行政学理论的深化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原则研究,必须面对现实中的各种问题展开,这样行政效率的研究就会选择特定的角度和特定的内容,比如:针对不同行政部门具有个性特点的效率研究以及效率测定与提高措施等。因此,原则研究关注的是行政效率的共性,而问题研究关注的是行政效率的个性,而个性研究恰恰是共性研究的深化[5]。

三、当代中国政府行政效率问题与困境

对于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不管是从理论文章的内容来看,还是从各种对行政效率的社会评价来看,都一致地认定“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低下的”,尽管这种认定到目前为止尚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持,这是由行政效率认定和研究的困难决定的。不论是学者的结论,还是一般人的结论都还只限于直觉与感性认识的层次上,但是这些都丝毫没有动摇人们所形成的这种信念。笔者认为,对于我国行政效率的认定,实际上是依据一定的判断标准而得出来的结论,尽管这个判断是直觉和感性的,这个判断标准有两个:

1.以西方公共行政的实际效率作为判据

在改革开放之前,这个判断标准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只有极少数人有这种比较的机会。改革开放之后,处在同一时间维度中的中国行政效率与西方政府的行政效率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学者甚至是一般老百姓(一开始是投资商人)的视野中。由于西方近性精神的影响,西方的行政组织体系设置也呈现出高度理性化的特征,加之西方一直未断的行政改革都把高效率作为政府的基本追求目标之一,因此,效率精神与效率原则是西方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此相比较,中国行政效率的低下是显而易见的,于是,追求高效率也一直是我国政府历次行政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

2.以我国其他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的实际效率作为判据

同样,这个标准在改革开放之前也是不存在的,那时,我国整个社会都处在低效运转中。改革开放之后,以“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一口号作为标志,“效率”成为社会组织尤其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因素。现在,我们很难想像一个没有效率的企业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但是,政府组织由于缺少外在竞争环境的压力、由于没有竞争对手和危机感,再加之“帕金森定律”所揭示的行政管理负效应的存在,即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最终导致行政机关机构臃肿、人员膨胀、与效率低下等。因此,政府管理效率与企业管理效率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在世界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由于政府效率的低下不仅会影响政府的竞争力,而且还会影响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因此,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对此,行政学界应深入对行政效率问题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效率的问题一直受到我国行政学界的关注,到目前为止,此类研究公开发表的文章数目不下百篇,一般都涉及到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成因及其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但仔细研究会发现从理论上很难将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与“成因”分割开来。因为效率低下的“表现”实际上也是效率低下的“原因”,比如有很多学者把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之一概括为“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这种概括是没错的。但是又有一些学者会将“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概括为行政效率低下的成因,这同样也是正确的。从严格的学术研究的角度,我们必须解决这种概念和命题的不确定性,以免引起混乱。因此,从理论上把这一问题说清楚,笔者认为这是行政效率研究的基础。

在本文中,笔者就试图对“表现”与“原因”这对概念作出界定以示区别。第一,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旨在探讨与效率低下具有某种直接联系、甚至可以为一般人所感觉到的影响行政效率的诸因素,它们往往是政府行为本身所表现出来的,与政府行为本身具有密切的联系。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的“深层原因”,这实际上是在更进一步寻求“具体表现”后面的原因,这些因素往往不是政府行为本身所能解决的,解决它们常常需要寻求政治与社会力量的支持。比如,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可以是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而形成“政府机关庞大,职能交叉,机构重叠”的深层原因可能是:理论上对政府职能研究的不足与制度上对政府职能供给的不足。这样,既可以把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与“原因”区别开来,又可以拓展解决行政效率问题的思路。

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在我国政府行为中的表现错综复杂,恐怕政府行为过程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与其有联系。对此,不同学者概括的思路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可以将政府过程或政府行为进行适当的分解,然后再选择合适的角度加以概括。首先,任何政府的存在是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即政府职能的问题;其次,政府的职能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来承担,这就牵涉到政府机构的设置;再次,行政机构是由人来运作的,政府官员是行政机构的主体,这就涉及行政人员;最后,行政主体必须借助于相应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社会管理的目的。这样,政府过程就被分解为:政府职能、政府机构、行政人员与行政手段这四个方面,从理想的状态看,一个高效的政府,应该是科学的职能定位、合适的机构设置、精干的人员配备和合理的行政手段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任何一个环节的不适都会影响其整体效率的提高。而我国政府效率的低下,恐怕在这四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理论研究可以按照这一思路深化下去。另外,就影响我国政府效率的深层原因来看,应该是多方面的,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详述。

四、提高我国政府行政效率的宏观思路

1.制度保障:政府体制与机制

在行政学史上,行政学专家发现了三条破坏行政效率的定律,知名度首屈一指的当是帕金森定律。中国人民大学齐明山教授则从“熵定律”的角度探讨了行政管理效率递减的规律?[6]。不管是帕金森定律还是熵值效应都共同反映了行政效率提高的负效应,体现了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这种负效应会最终导致行政行为的低效。因此,要想跨越帕金森定律,避免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只有“通过改革与创新,不断减少组织内产生的正熵,增加负熵,使组织高效运转。只有这样,才不会产生面对公共行政的熵值效应无能为力的情况,才会认识到行政改革和各种组织变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6]。

因此,提高我国政府效率,必须从政府体制与运行机制这一层面着手,以寻求提高行政效率的制度保障。①从我国行政改革的实践来看,政府体制改革的实质性内容包括调整行政体系内部纵横向的权力机制以及理顺与建立行政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权力机制。笔者认为,我国政府体制改革遵循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取向,即用市场的力量来改造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以促进政府效率的提高。二是政府组织的扁平化取向,即借鉴企业的组织再造理论来改造行政组织的结构以提高政府效率。②自1988年以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基本确定,行政改革对行政效率的追求进入到通过政府机制创新来确保行政体制改革成效的阶段,也就是说,我国政府改革将由宏观体制性改革转变为宏观体制改革与微观机制创新并重的新阶段,在继续加大宏观体制改革的同时,微观层面的运行机制创新正日益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2.担当主体:政府人力资源开发

当今,我国公共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已成为困扰政府竞争力与政府效率的症结之一。这种低效率从行政个体来看,表现为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缺乏自律性;从政府组织来看,表现为组织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活力,信息流通渠道不畅,反馈机制弱化,行政人员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和计划等。

管理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揭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组织的管理者从强调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是管理领域中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告别传统的人事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为适应这一管理潮流,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正在经历一场变革。在我国,首要的是在政府人事管理中树立“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意识与观念,确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把人看作“第一资源”,他们有理想、有情绪、有需要、有性格,期望得到他人的关心、理解和尊重,实现自身价值。

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它不但可以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改变行政人员的能力与引导行政人员的期望,而且还能满足行政个体适应社会发展、获取职业技能以及自我发展、自身修养等方面的需求。事实上,我国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总量是世界第一,因此,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也是最大的。一旦通过开发,提高了行政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与职业技能,发挥其潜力与创造力,对于提升我国政府的竞争力及行政效率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

3.软件支持: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

当代美国公共管理学的著名学者威尔逊在其著作《美国官僚政治》中列举并分析了大量的有意识培养组织文化且将其用于加强管理美国政府的情况,他认为,组织文化将使组织在内部管理方面变得更加容易和富有成效[7]。鉴此,德鲁克就说:“企业文化:利用它,不要失去它”[8]。可以说,利用组织文化以提升组织的竞争力与效率是现代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政府组织也应如此。

行政文化是指以一定的社会文化为背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决定或影响行政主体行为的一整套成形或不成形的内外规则的综合体,它作为一种深层次的因素,对行政效率有着特殊的作用。从其性质来看,行政文化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只有积极的行政文化对政府组织的发展才具有支持、维护与激励的功能,才有利于政府组织效率的提高;而消极的行政文化对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阻碍、延缓与离心的作用,是提高行政效率的负面因素。

目前,我国行政文化正处在传统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的交替与融合时期,行政人员的现代观念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文化所具有的历史惯性,传统的行政文化仍然显现出很大的惰性与张力,它所表现出来的行政原则、行政习惯与行政传统仍然是制约行政效率提高不可忽视的一种力量。因此,从提高行政效率着眼,需要在建构行政文化上有所创新,也就是说,需要通过文化的创新与整合来改变在传统行政范式下所形成的不利于效率提高的行政习惯与行政传统。笔者认为,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可以考虑三条基本路径:①营造具有压力感的行政组织气候;②培育珍惜时间的行政组织氛围;③建立讲究人际合作的行政组织关系,以这样积极的行政文化建设就可以有效地规避与形式主义等消极的行政文化。

参考文献:

[1]哈罗德·孔茨,西里尔·奥唐奈.管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58.

[2]彭和平,竹立家.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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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信息技术 政府信息化 政府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8-0386-01

一、研究背景

在信息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政府信息化日益成为提升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随着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政府行政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信息化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将会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国的政府信息化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政府的办公自动化为标志。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办公自动化的兴起为起点。一些政府部门开始利用计算机办公,随着微机的普及,政府部门引进的计算机越来越多,开始了初步的信息化操作;(2)1993年底,为了适应信息高度公路的发展潮流,中国正式启动了“三金工程”项目,即金桥、金关和金卡。金桥工程主要是构建信息化基础设施,金关工程是构建国家信息贸易网络,金卡工程则是面向银行电子货币建设;(3)90年代中期,中国进入政府上网阶段。由于网络的巨大信息价值,中国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加强各国内各部门间以及与国际社会的交流,标志着中国的政府信息化进入发展阶段;(4)21世纪开始的电子政务建设阶段。2002年颁布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全面开展了政府信息化建设,地方政府信息化进入全面发展时期。

二、政府信息化的概念界定

1.信息和信息化

信息论的奠基人申农认为信息是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维纳曾说过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信息是人们在适应外部世界并且使之反作用于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内容的名称。本文理解的信息是不算变化和发展的,是在计算机中内外都能存储和传输的单个的或一组数据。

信息化并没有十分明确的定义,本文中的信息化是指信息技术对社会事务和活动所产生影响的一种过程和结果,其表现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基础设施以及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化从本质上改变了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不仅提高了管理水平,还有助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2.政府信息化

政府信息化本质上来说,就是改变政府传统的管理方式方法,运用信息和网络技术管理公共事务,实行政务流程再造,建立高效的政府管理系统,优化行政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政务公开、决策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政府运用信息技术,为公民参与整治活动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加强了与公民之间的对话交流,可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

三、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的关系

1.信息技术对政府管理的影响

1.1政府管理理念的影响

信息技术的引进使政府管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官僚体制和部门间条块分割的状况危机四伏,不得不向市场化的竞争机制转变。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政府树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理念,加强对话协调,拉近了与公众之间的距离,吸引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活动中,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的质量。除此之外,信息化的管理增加了政府的透明度,公众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信息,打破了政府的垄断地位,实现了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并使得“顾客导向”的理念在政府管理中得到贯彻。

1.2政府管理方式的影响

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主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颁布强制性行政命令或者行政手段强迫公众服从以达到管理的目的。随着科技革命和信息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信息化要求政府管理的方式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政府和公众可以通过协商共治来达到社会管理的目标。政府可以在网上和公众交流互动,借助网络公布政府信息,并能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了解公众的需求;公众也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和移动设备向政府管理献言献策,实现双向互动。

1.3政府组织结构的影响

传统的政府组织结构主要以韦伯的官僚制体制为基础,这种组织机构等级制度森严,组织内部条块分割分明,各部门之间缺乏合作。由于层级较多,信息流通不畅,容易出现信息失真,只是政府管理效率低下。随着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的运用,组织内部信息共享范围广,降低了获取信息的成本和限制,改变了信息不畅以及信息失真的现状,政府的组织结构逐渐从单一封闭的结构转向多元开放的结构,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2.政府管理对信息化的保障作用

虽然信息技术给政府管理带来了巨大变化,但是,信息安全问题也会阻碍政府管理的高效以及信息化的发展。因此,政府管理必须保障信息安全,推动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安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个人信息的滥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被滥用的形式多样化,对个人的生活和财产造成了巨大危害,同时也阻碍了信息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以及局域网络的维护都是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发挥其管理作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行为,为信息化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结束语

随着科技革命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官僚制行政体制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政府管理的变革成为一种必然。政府要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相结合,从而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随着公共事务的增加以及政府不可治理性的加剧,政府部门要不断审视自身的发展方向和责任,促进政府管理信息化的进步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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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关系到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和增资幅度合理性和合法性等社会敏感问题。但是,我国现阶段的政府绩效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如法律和制度不健全、绩效信息沟通失灵等,本文旨在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如加强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政府推进信息公开,推动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发展。

关键词:

政府;绩效管理;绩效评估

一、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的发展现状

我国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引入了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政府绩效评估已经成为政府管理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党的十报告指出,必须“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伴随着党和政府对绩效评估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绩效管理在政府管理的活动中会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政府内部的办事效率大大提升,政府的人员结构日趋合理,民众诉求能够及时回应等等都是政府绩效管理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变化。但是由于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中国政府绩效管理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政府眼光短浅,政府工作的重点仅仅放眼于当下,单纯重视经济发展,忽视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社会,经济总量的增长成为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唯一标准,中国社会的畸形化发展不断严重。

二、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困境

(一)政府的相关立法工作和配套制度建设不到位

政府部门由于缺乏法律和法规的硬性约束,政府内部的绩效管理存在严重的随意性,集中体现在政府部门绩效指标的设定方面。绩效指标是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它的设定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到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效果。现阶段,政府绩效评估的最重要的指标就是经济增速和经济总量。地方政府迫于绩效考核目标的硬性约束,加之绩效管理领域法律的缺失,他们完全不顾本地区的发展实际,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严重忽视了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以及生态保护的工作任务,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现实社会严重脱节,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政府绩效管理涉及到标准制定、人员配置、利益协调等工作,政府为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势在必行。我国在政府绩效管理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成果,国家不能为各级地方政府提供一套科学的绩效管理规范,加之绩效管理领域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和分布失衡,各级地方政府的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指导意见,不同地区的政府和部门各行其是,绩效管理工作非常混乱。

(二)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影响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当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影响深远。当代中国社会人文主义色彩浓厚,很多情况下中国人解决问题时选择用情感来代替理智,这种人文主义价值观念反映到政府绩效管理过程中,导致在政府管理的过程当中人情关系成为重点考虑的因素,因为人情关系破坏政府管理规范的事件时有发生。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重视感情因素,缺乏理性分析。这种现象反映到政府的管理过程中,就是对于熟人大开方便之门,因此社会民众不再关注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反而更加关注政府部门一系列的“潜规则”。现在,我国积极从西方社会引进先进的绩效管理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如标杆管理法、平衡计分卡法、360度反馈评估法等等,却忽视了中国自身传统文化的影响。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对于一个国家的影响是最为深远的,我们只有重视传统文化的再造,中国的绩效管理才能真正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三)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缺乏有效的绩效信息沟通

绩效信息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过程的始终,有效的绩效信息沟通有利于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美国绩效管理专家罗伯特•巴克沃曾给绩效管理下这样的定义:“绩效是一个持续的交流过程,此过程是由员工和其直接管理者之间达成的协议来保证完成的,并在协议中对未来工作达成明确的目标和理解,将可能受益的组织、经理及员工都融入到绩效管理的系统中来。”通过对这位美国专家观点的研究,我们发现绩效信息的有效沟通对于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当前,我国政府对于绩效管理存在很大的误区,错误地认为只要做好绩效评估工作就万事大吉了,忽视了绩效信息沟通这个重要的环节,造成了如今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现状。构成绩效信息沟通障碍的因素除了政府自身的因素之外,还有很多客观实际存在的问题:

1.空间障碍,政府的组织机构和各职能部门分布地区广泛,它们之间的信息沟通极其不方便;

2.政府机构庞大,由于国家地域广袤以及国内外复杂的社会问题,国家设置了很多的管理机构,机构之内层级众多,影响了信息的传递效率和真实度水平。

三、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

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众多的人员和不同的组织机构,不合理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估指标会严重影响政府绩效水平的提高。为了更快更好地推进政府绩效水平的提升,政府必须吸收和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善政府绩效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法律保障;构建一套完整的政府绩效管理方面的配套制度,为政府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基础。完善政府绩效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明确绩效评估的法律地位。绩效评估工作关系到政府绩效工作的成败,必须通过法律保障绩效评估的合法地位。绩效评估的人员必须独立于政府机关,最好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团队组成,并且通过法律赋予他们一定的权限,这样他们才能自主设定科学的评估目标,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专家团队做完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之后,政府部门必须进行反思并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根据评估结果改进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为了保障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做好政策方案的监督检查和官员的问责工作。一项好的政策要想发挥出预期的效果,政策的执行环节不可忽视。政府官员是政策执行的主体,官员由于受到利益的诱惑或者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政策的执行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公民、社会组织以及国家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环节的监督。对于一些严重违法违纪的政府官员,国家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将官员问责制度真正的落到实处。只有政府部门做好配套制度建设,政府的绩效管理工作才能得到实质性的提升。

(二)培育新型的政府绩效文化和价值理念

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价值理念严重阻碍了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国家必须培育适合当代社会发展的新型政府绩效文化和价值理念。我国要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工作的思维模式,单纯的从西方国家引入绩效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是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它不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和基础,中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科学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新型绩效文化和价值观念的指导。绩效文化是一种软性资源,它内部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对于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意义重大。国内外很多事实例证了绩效文化的重要性。撒切尔政府在执政期间,出台了著名的“财务管理新方案”,为英国各级政府部门树立了浓厚的绩效理念,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绩效管理运动的蓬勃发展;20世纪90年代,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大力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如深圳市的“企业评政府”、浙江省实施的“财政专项资金”、珠海开展的“万人评政府”等,新型的绩效文化贯穿政府活动的始终,新型的绩效文化为政府绩效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传统文化和价值理念导致现在中国处于一种“人情社会”,中国社会现象严重,公民精神严重缺失。培育新型的政府绩效文化,应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市场经济的效能理念,提升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打破政府垄断公共权力的现状,政府应该加强和第三部门的合作,一起为社会民众提供更有效率的公共服务;

2.改进政府管理的目标,政府应该由对权力的狂热追逐转向为社会民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服务上,明确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完善政府的绩效管理工作;

3.加强政府管理人员关于绩效管理的培训,促使其自身树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的绩效管理法律规范,努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4.引进和吸收西方社会的先进绩效管理理念。如公共资源稀缺理论、财政效率理论、公共委托—理论等,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创新和发展这些绩效管理理论,力争开创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道路。

(三)政府推进信息公开,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

政府是中国社会的实际管理者,拥有人民赋予的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社会当中最主要的信息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政府定时和定期公开社会信息有利于公民更好地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之中,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但是当前中国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得还很不到位,社会公众对政府绩效工作存在很严重的认识偏差,政府和公众之间必须做好绩效信息沟通工作,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热情。具体来说,中国政府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保障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透明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不能因为部门因素和领导因素影响实际开展效果,政府应该通过完善相关的制度使其成为一种常态化运行机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必须做好信息分类工作,对于一些国家机密国家机关必须保证其安全性,在此基础之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政府确保提供绩效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政府提供的绩效信息必须涵盖政府的各个部门以及政府的全部活动内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同时政府必须保证提供绩效信息的真实性,将最真实的情况反映给社会民众,保障社会民众的知情权。

2.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国家应该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如政府就其一段时期的绩效管理工作召开社会听证会,真诚地邀请社会各个阶层参与其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进度。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发展迅猛,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交互性,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评议当下社会热点的一个重要工具,电子政务的开通可以为民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提供一个重要的平台。国家应该利用好网络这一新兴的信息传播媒介,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热情,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不断进步。

作者:王猛 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卢海燕.论政府绩效管理转型[J].中国行政管理,2014(12).

[2] 李纬纬,黄炤英.问题与改进: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分析[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