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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精选(九篇)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

第1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2012年10月10日下午,杭州市萧山区第六高级中学高一学生陈奇超,走进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西餐实训室。

当其他高中生在教室里学数理化时,他却在这里和一堆瓶瓶罐罐为伍,有滋有味地学调酒。陈奇超此刻学的是正经八百的高中课程——一门包含调酒技艺的“西餐厨艺”课,刚刚被写进萧山六中的选修课表。

今年9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改,其中一大变化,就是学生必须在选修课上拿到足够学分。

六大措施深化课改

刚过去的这个暑假,省教育厅负责深化课改的处室,全省高中校长、教研室主任、主课教研员、骨干教师,过得都不轻松。

他们在不同会议室,反反复复开研讨会——关于这个学期在全省推行的深化高中课改方案: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每个学生可以有不同课程表;学有余力者高二就可毕业参加高考;学生实行走班走校上课……

这样的改革探索,全国有很多实践,但都在单个学校进行。课程改革在一个省份全面推行,浙江在全国领先。

早在2006年,浙江省已经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验工作。2011年4月,全省30所具有代表性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深化改革方案的试点。经过1年的试点及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讨论,今年6月,省教育厅正式《浙江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方案》。

据悉,这次推出的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是一个系统性改造和完善高中课程的方案。主要有六方面的内容:

第一,调整优化课程结构,适当减少必修,切实加强选修。必修学分从116分减至96分,选修学分从28分增至48分。

第二,凸显个性,加强选修课程的建设与实施。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四类,学校可根据本校本地区实际,建设满足本校学生发展需要的选修课程。

第三,发展特长,全面实施选课制和弹性学制。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鼓励学生制定个人修习计划。实施弹性学制,学生应在3年内完成学业,同时允许学生提前毕业。

第四,培育特色,进一步扩大学校课程自。规定在确保每学期开设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程,每周在校课堂教学时间不得超过26小时的前提下,学校可自主制定学校课程开设计划。

第五,改革评价,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高中会考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11门必修课程,每年开考一次,分别在1月、6月施考。学生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次数最多2次,以最好成绩录入。

第六,强化保障,逐步实行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将学费分为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实行学分制收费。在2012—2013学年选择若干普通高中进行试点。2014年秋季,争取在全省全面执行普通高中学分制收费制度。

要让学生发现自己的兴趣

整个课改方案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选择性,选择是这次课改深化方案的主旋律。即通过有效减少必修,全面加强选修,把更多的课程学习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选择权交给老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选择权交给学校。

“今后全省将不再有统一课表。”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说,在确保每学期必修课程、每周在校课堂教学时间不超过26小时的前提下,学校可自主制订课程开设计划,并鼓励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我们希望通过深化课程改革,让孩子能多学些自己想学、自己有能力学、自己学得好且对实现自己志向有用的东西,让每一名孩子都能多品尝一些学习和成功的快乐,进而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向着全面而有个性的方向发展,推动教育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多样化人才。”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会议上语重心长地说道。

浙江省教育学会副会长鲁林岳认为,一直以来,固定的课程让学生鲜有机会去了解自己的兴趣,这也导致高考填报志愿时,不少学生盲目选择专业。浙江的改革,为学生发现自己的兴趣,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记者了解到,开学前,浙江大部分高中都已经制订了自己的开课计划。宁波效实中学校长周千红表示,由于学校之前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校本课程,目前已经为新学期高一学生准备了70多门选修课。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这些课程,学校在开学初的两周对学生进行辅导,并在9月中旬进行选课。

脱钩高考,课改会否动力不足?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课改明确宣布暂不与高考招生挂钩,这引来了一些家长的质疑,也有一些教师担心改革会因此动力不足。有关专家亦表示,从全国其他地区的经验看,如果缺少与高考制度的衔接,改革恐怕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对此,韩平认为,高中课改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立刻与高考挂钩,选修课程很有可能会变成“必修”,从而加重学生负担。“‘暂不挂钩’是防止选修课被‘异化’。”

这样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2011年4月,浙江省教育厅在全省30所高中进行了选修课程试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选修课沦为必修课的现象并不鲜见。浙大城市学院一名大一学生告诉记者,自己上高中时,选修课就成了必修课,不喜欢的课程也要死记硬背以应付考试。

刘希平认为,不能为增加改革的动力,就硬性规定选修课程在高考中占有一定比例。事实上,随着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步伐加快,高中课改完全可以与之实现“柔性衔接”。

近年来,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一直在推进,并于今年探索实施了“三位一体”高校招生录取试点,即高校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项综合来录取考生。

据介绍,浙江省参与“三位一体”试点的高校已有17所,基本囊括了比较好的省属高校,计划招收学生1600余名,报名学生超过1万人。“尽管与全省31万考生数量相比,录取人数还很有限,但影响还是很大的。”刘希平说,目前高校面试已经把重点放在了对学生专业兴趣、潜质和素养的考察上,这体现了一种明确的导向性,与高中选修课建设形成了对接。

2012年10月10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正式与萧山第六高级中学签订协议,为普高生开设多门选修课。据悉,萧山六中学生在浙江旅职院选修的课程学分,在该校的自主招生中将享有加分政策,并有望带入大学。这种高中和大学之间的“学分互认”,也将成为课改的新方向。

“开设哪些课程主要考虑了3个因素,一是紧贴生活技能,争取让学生学有所用;二是对接高中的学习知识,希望让学生的高中必修课和选修课能够相辅相成,比如,导游课程涉及到高中地理、生物知识,中西餐烹饪则有专门的烹饪化学环节,与高一、高二的化学学习密切相关;三是培养学生的兴趣,培养职业倾向。”

浙江旅职院副院长王忠林透露,目前,高中与大学的学分互认政策已在制订中,旅职院还会根据自身情况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接下去,浙江旅职院还将与杭二中等合作开设更多的选修课程。

警惕新的城乡教育差距

开设选修课程,不仅需要学校有相应的师资,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资源也至关重要。由此,有人担心,这对农村学校来说是一个挑战,改革可能会造成新的城乡教育差距。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方红峰表示,全省普通高中总体上都具备了开设选修课程的条件,但城乡差距确实存在,一些教学条件相对薄弱的村镇学校,确实面临能否开出足够选修课的问题。

为此,开学前,由浙江省教育厅组织建设的113门选修课网络课程也通过专家审议正式上线。“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网站中提供的选修课,有电子教材,有教学课件,还有教学视频。

通过这个网站,浙江省普通高中的学生就可以通过网络,自主选择自己喜爱的选修课程进行学习了。与此同时,学校则可以利用网络课程直接组织教学,或利用网络课程提供的丰富资源开发新的校本选修课程。

另外,教育厅还将重点加强对农村普通高中及城镇薄弱学校校长课程领导能力、教师课程开发能力的培训,组织城市优质高中与这些学校共同开发选修课。

韩平表示,农村高中尽管课程资源不如城市学校丰富,但找准自己的定位,也可以开发出有特色的课程。

第2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2015年浙江高考人数28万,包括文科10、28万,理科17、72万;高职单考单招报名人数为3、79万人。和2014年相比,2015年浙江高考生大概减少了百分之9。浙江和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推出高考改革方案,浙江省在课程深化改革和高考制度改革方面走在全国教育改革前沿。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第3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立法问题的梳理工作,并在全省五级人大代表中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的主题活动。根据梳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梳理范围、重点和要求,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以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178件现行有效的省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梳理。同时,委托专家进行论证。至12月,梳理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梳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依据和重点

(一)梳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正确把握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的关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在梳理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明确需要制定哪些新法规、修改或废止哪些法规,提出落实立法任务的建议。

(二)梳理工作的依据和重点。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以及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依据,全面梳理全面深化改革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梳理工作中就下列内容进行重点研究:

一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经济体制改革决策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政治体制改革决策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三是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文化体制改革决策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四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社会体制改革决策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五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二、梳理工作的经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本次梳理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3月,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做好调查研究和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梳理工作实施方案,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3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关于开展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立法问题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梳理工作。4月8日,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领导的要求,通过“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向全省8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发出《关于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的通知》,请代表建言献策,促进改革于法有据。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查法”主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梳理和提出初步意见。3月下旬至5月底,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组织力量对有关法规进行梳理并提出意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梳理工作,由委员会领导牵头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落实责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梳理任务。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用多种形式推进梳理工作,基本按时提出梳理意见。“查法”主题活动开展后,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或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或走进代表联络站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建言献策;各级人大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分期分批组织代表进站接待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省政协委员以及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律协等各方面发挥协同作用,结合自身专业或者通过联系各界别群众,就生产、生活中发现的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及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期间,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列入范围的178件省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综合梳理,提出了初步意见;法制委员会和省政府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各方面意见一致、情况较清楚的8件法规,分别提出议案,提请常委会予以修改,取消和调整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三)意见汇总。经过分头梳理和征求意见工作,截至8月上旬,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律协等共向法制工作委员会报送意见建议近7000条。法制工作委员会对上述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共整理出4254条意见建议,其中,涉及法律的1807条、涉及行政法规的588条、涉及省地方性法规的1366条。根据意见汇总情况,法制工作委员会多次召开座谈会,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研究,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委托省社科院地方法治研究中心对有关梳理意见进行论证。

(四)提出梳理意见和处理。9至10月,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涉及178件省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研究,结合专家论证结果,对法规是否适应改革要求、是否需要修改或者废止提出了分类处理意见;同时,对需要修改、废止的法规项目,提出工作计划。11月,法制委员会提出废止8件地方性法规和修改6件地方性法规的相关决定草案,省政府同时提出修改10件法规的决定草案,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12月,法制委员会又提出修改2件地方性法规的相关决定草案。明年,根据工作计划,法制委员会将继续向常委会提出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议案。

三、梳理工作的做法

这次梳理工作任务重大、涉及面广,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梳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2013年11月,中央和省委相继作出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后,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抓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落实的具体工作。2014年年初,常委会将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立法问题梳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确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法规梳理的综合性工作,及时制定梳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梳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依据、重点、步骤及责任分工。同时,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省人大代表“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整项工作中,常委会注重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协调发动各条战线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一是发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以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分头梳理职责范围内的法规。二是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从现实生产生活出发,提出意见。三是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推进作用,指导推动人大代表建言献策,汇总整理和反映基层意见。四是调动政协委员和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工商联等单位的积极性,借助各行各业的优势特长,拓宽立法工作思路。五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更加自觉地关注立法、推动改革。六是发挥代表联络站的平台优势,为梳理工作收集民意提供便利。七是发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综合服务保障作用,推动梳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以及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依据,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本次梳理工作中应予重点把握的问题。同时,注重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等全省工作大局,酝酿提出废止、修改法规的具体方案,切实发挥好立法对改革发展实际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强化研究论证。一是法制工作委员会落实专人逐条研究各方意见是否有充足的法理依据、是否与改革举措相切合、相应立法需求是否迫切,努力做到判断准确。二是委托省社科院地方法治研究中心对近7000条意见建议逐条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借助社会力量提高研究论证科学性。三是对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如对《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进行专题论证,多次与省有关部门研究沟通,并专门召开座谈会,邀请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高院和省社科院专家共同进行论证。

(四)加强沟通协作。注重与省政府正在开展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结合,主动加强与省法制办的联系,及时就梳理工作中发现的不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内容与省法制办沟通,通过以省政府名义提请议案方式及时修改部分省法规,两次打包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协同推进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梳理工作的结果

经过梳理,列入梳理范围的178件法规中,《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87件法规可暂不予修改,建议根据改革进程、实践发展或上位法修改、制定情况,再视情处理;《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91件法规需要予以修改或废止。在需要予以修改或废止的91件法规中,《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已根据今年立法计划在制定相应新法规的同时被废止;《浙江省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拟待制定相应新法规的同时予以废止;其余87件法规需要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对87件法规的具体处理结果如下:

(一)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法规。根据梳理意见和常委会梳理工作安排,法制委员会和省政府分别于今年5月、11月和12月向常委会提出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议案,共涉及34件法规。其中,《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予以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16件法规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予以修改;《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8件法规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予以废止;关于修改《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决定草案已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5月份集中修改8件法规,主要是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取消和调整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设定(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6项。

11月份集中修改16件法规,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对《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规中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作了修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26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二是对《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中有关外省承包商备案制度、建筑中介机构规范等方面内容作了修改,推动我省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改革。三是删去《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建设工程投资计划审批的内容,保障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落实。四是对《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中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决策不一致的内容作了修改。五是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中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相关法规不协调等内容作了修改。六是对《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作了修改,保证《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废止后相关执法活动的延续性。

11月份集中废止的8件法规中,有的是制定时间较早,内容已基本被新法覆盖,实践中不再执行的,如《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有的是不适应改革举措的,如《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有的是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实践中不再执行的,如《浙江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12月,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省委有关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决策要求,法制委员会向常委会提出了修改《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议案,拟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对《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中有关渔业船舶建造、检验、作业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修改,进一步规范老旧渔业船舶淘汰管理,促进渔民减船转产,压减海洋捕捞能力,加大对违法建造渔业船舶和“三无”渔业船舶的处罚力度,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省“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对《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养殖、捕捞、证书携带、增殖放流、禁用渔具、产业链管理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修改,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活动,为整治“船证不符”捕捞渔船、切断“黑色产业链”、加强禁渔管理等提供法治保障,促进海洋捕捞与资源保护良性发展。三是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删去法规中有关渔业船舶建造资质认可、重要渔业水域围填或改变功能审批等内容。

(二)逐步处理相关法规。除上述集中修改或废止的34件法规外,其余54件①法规主要存在不适应加快政府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及与后出台的上位法不一致等问题,有的情况较复杂,建议待相关改革举措进一步明确或相关上位法制定、修改后,再结合我省实际适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其中,《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规的修改已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

此外,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要求,各地各方面还提出,应加快制定我省生态补偿、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学前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乡镇人大工作等方面的法规。这些法规中,有的已经启动前期调研工作,有的需待国家法律出台后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对各地各方面提出的涉及法律的1807条意见和涉及行政法规的588条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及时上报,供国家立法机关立法时参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

地方性法规梳理分类处理目录(共178件)

一、可暂不予修改,建议根据改革进程、实践发展或上位法修改、制定情况,再视情处理的法规(87件)

1.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2.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3.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5.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6.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7.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8.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9.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10.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11.浙江省合同行为监督管理条例

12.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

13.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14.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

15.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

16.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

17.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18.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19.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

21.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

2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2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4.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26.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27.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28.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9.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30.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31.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

32.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33.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34.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35.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36.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37.浙江省职工教育条例

38.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39.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40.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41.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42.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

43.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

44.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

45.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

46.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

47.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48.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49.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50.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51.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52.浙江省禁毒条例

53.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54.浙江省乌溪江环境保护若干规定

5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56.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

57.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

58.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59.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

60.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61.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62.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63.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64.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65.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

66.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67.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68.浙江省气象条例

69.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70.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7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72.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73.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

74.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

75.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

76.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

77.浙江省条例

78.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79.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80.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8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82.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8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8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85.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

86.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

87.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二、需要予以修改或废止的法规(91件)

(一)根据今年立法计划已经废止和拟近期废止的法规(4件)

1.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5月已废止)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5月已废止)

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7月已废止)

4.浙江省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拟出台《浙江省审计条例》的同时废止)

(二)集中修改或废止的法规(34件,包括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的2件法规)

1.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5月已修改)

2.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5月已修改)

3.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5月已修改)

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5月已修改)

5.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5月已修改)

6.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5月已修改)

7.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5月已修改)

8.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5月已修改)

9.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10.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11.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12.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11月已修改)

13.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11月已修改)

14.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15.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11月已修改)

16.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17.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11月已修改)

18.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11月已修改)

19.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20.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11月已修改)

21.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22.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23.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11月已修改)

24.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11月已修改)

25.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11月已废止)

26.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11月已废止)

27.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11月已废止)

28.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11月已废止)

29.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11月已废止)

30.浙江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11月已废止)

31.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11月已废止)

32.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1月已废止)

33.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12月修改)

34.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12月修改)

(三)建议适时修改或废止的法规(54件)

1.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2.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

3.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4.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5.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6.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7.浙江省核电厂辐射环境保护条例

8.浙江省南麂列岛部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9.浙江省民兵工作实施办法

10.浙江省军事设施保护实施办法

11.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12.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13.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

1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15.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16.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

17.浙江省消防条例

18.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19.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

20.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

21.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2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2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24.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

25.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

26.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27.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28.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29.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30.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31.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32.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3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3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35.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

36.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

37.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8.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39.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40.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4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43.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4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45.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6.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

47.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8.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49.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

50.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51.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52.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条例

第4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新一轮课程改革,课程的综合化是一大特点。面对几十年分科教学的定势,如何实施综合课程也是一个难点。而作为原国家教委批准的课程改革的实验“特区”,浙江省从1998年开始就着手进行了综合课程实验的准备工作。1991年实验开始,他们就开设了包括“语文·思想品德(小学1-2年级)”、“体育与保健”、“常识(含自然常识与社会常识)”、“自然科学”、“社会”等5门综合课。作为综合课中的“自然科学”,因为其不同的学科背景,在实施的过程中格外受到关注。那么,作为综合课程改革的先行者,他们在实施的过程中有哪些经验与教训,遇到了什么样的问题与困难,有哪些值得总结和借鉴的地方呢?为此,记者日前赴浙江省进行了采访,并与开始就参与了课程改革、现为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的方红峰进行了对话。 我们用了3年时间进行论证,思想上做了充分的准备 浙江在当时为什么要进行课程改革实验?对此,方红峰从大的背景开始进行了介绍。他说,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国家开始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推行,意味着基础教育的性质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即从精英的教育开始转向大众的教育。大众的教育应该教什么,即课程的内容应该是怎样的?这是国家课程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当时的国家教委已经开始酝酿新的课程改革,浙江省从本省实际出发也在考虑同样的问题。经过反复调研商定,1988年5月,原国家教委确定浙江省进行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浙江省可以独立确定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并编制各科教学指导纲要和教材。为此,浙江省教育厅成立了专门的课程改革工作组。 为什么要设置综合课程?很多人都在问这个问题。“我们用了3年时间进行了考察与论证,如果说为什么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还能够坚持,那就是我们有充分的信心相信选择是正确的”,方红峰说。 论证工作是从几个方面进行的。首先是对国际上推行义务教育国家的课程设置情况进行了充分地研究与考察,结果发现所有的发达国家和70%的发展中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都选择了综合课程,可以说课程的综合化是国际课程改革的趋势;其次是对浙江省当时的教育状况与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综合考察。1988年,浙江省的中小学生辍学率是8%,经过调查发现,这其中有28.3%的小学生和50.6%的初中生是由于学习困难而辍学,原因是分科课程要求偏高造成的。另一方面,当时浙江的乡镇企业迅速发展,非农产值已经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70.1%,这对农村新增劳动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的分科课程过于注重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对生活、生产实际联系不够;而综合课程便于联系实际,能使学生更加了解现代生产、生活的实际。分科课程开设的课程门类较多,而农村学校规模小、平行班少,农村学校教师编制也少,多数教师都兼任几门学科;而开设综合课可以使教师兼教临近相关的学科,更符合教师状况的实际。 除了对国际和省内的情况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以外,原国家教委还会同浙江省一起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这些专家有来自美国、加拿大的,也有来自台湾、香港的;有来自浙江省的,也有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同时,工作组还对省内的9个市(地)的36个县的170多个乡镇进行了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各类人员的意见,还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向全国的各类人员征求意见。论证的结论是,进行课程改革实验,开设综合课程是符合国际趋势和浙江省实际的。 论证准备工作前后历经3年。论证结束后,浙江省教育厅开始着手制定课程方案和各科教学指导纲要,并于1991年10月通过了原国家教委的审定。实验试点工作也于同年展开。 实验试点工作是相对稳定的,但是在全省试行时却遇到了困难,从1993年到1997年,是综合课程推进最艰难的时期 1990年8月,浙江省教育厅成立了教材实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91年秋季在首批实验区,即慈溪市观城区、绍兴县柯桥区、诸暨市三都区开始实验,实验区共有小学、初中5000名学生进入了实验。1992年有6个市(地)的中小学生16万人进入实验,1993年开始在全省试行。可以说浙江省课程改革的推进是非常快的。“在开始进行实验时,由于范围小,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位老师,那时我们工作组和教研室经常下到实验区进行具体指导,基本能够关注到每一个教师,所以实验阶段的工作是相对稳定的。” 可是,到了1993年在全省试行时,综合课实施中的各种矛盾就暴露出来了,各方面的反对意见从四面八方涌来,尤其是对初中“自然科学”的意见更加激烈。“自然科学”是把初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的有关内容合在一起,对于那些全部都是单学科专业毕业的教师来说,首先面临着学科知识的欠缺,教学上确实存在着普遍的不适应。尤其是那些原来在单科教学中比较有经验、有影响力的教师反对意见更大。有的教师说:“原来都是合格的教师,现在浙江省没有一个合格的理科教师了,而这些都是人为造成的。”压力不仅来自于教师,也来自于社会各界,群众来信、来访增

多了,人大、政协的提案也都关注着此事,“我当时就办理了许多有关综合课程改革的提案”,方红峰回想起当时的情况时说。学校内部,初中的校长担心教学质量下降,影响升学,高中的校长则担心综合课程会降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影响办学质量。综合课程也要求较多课程资源的支持,如“自然科学”的实验要求多了,而实验器材却不配套。一些在杭的院士也开始忧虑,浙江省历史上出了许多科学家,现在初中没有了物理、化学、生物,以后还能否出科学家呢? “进”还是“退”?这成了一种选择。这种巨大的压力开始影响到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浙江省甚至采取了以地区为单位的“民主表决”方式。在“进”与“退”上,地方领导都差不多是一致性地选择了进。“这是因为我们论证工作充分,前期发动工作做得好,各地领导认识高度统一的结果”,方红峰这样认为。 在“民主表决”的同时,原国家教委,省委、省政府对综合课的改革与推进给予了高度关注。原国家教委专门派出专家组进行调研,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长专门主持召开在杭州的中科院院士座谈,征求他们对自然科学教材的意见,还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初中综合课程建设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迅速研究解决的办法,同时,一场大讨论也在全省范围内展开。 既然选择了继续推行综合课程,如何解决遇到的问题就摆在了首要的位置。浙江省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对策与措施,首先是强化了组织和领导,各实验区都成立了由教委主任为组长的教材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教师队伍不适应的状况,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综合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鼓励教师尽快适应;改革了师范教育,在师专实行了主辅修制。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自然科学”,省教育厅专门就这个学科的实施下发了文件,提出学校要建立自然科学教研组,原来分别担任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课的教师共同备课。教师较少的农村初中,分片建立中心教研组。各级教研室要确定专职的自然科学教研员。根据35岁以下教师占63.3%的情况,要求35岁以下的教师要独立承担自然科学的教学任务。平行班较多的学校,每学年结束时,安排一位教师留在原任教年级,以利于其他教师尽快熟悉教学。自然科学教师工作量确定为每周12节。评审教师职称时,单独设立自然科学评审组。加强实验室设备建设,配备专职的实验教师。并对自然科学教师培训的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还很少有教育厅发文件这么具体的,但是这些具体的规定在当时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方红峰说。 这之后,全省加强了在职教师的培训,师范院校和省教研室联合制定了为期5年的教师培训计划,确定了培训内容和学时,如规定原来物理专业的教师,需进修化学、生物、地理的内容及参加相关实验操作的培训,且不少于120个学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男教师和年龄在40岁以下的女教师,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利用休息日和寒暑假分批到教育学院、师范院校等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到1998年,全省的自然科学教师已经轮训了一遍。同时,还强化了教研保障,省教研室制定了总体的备课计划,组织市(地)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备课,对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开展研究,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市(地)教研室组织所属县(市、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备课;县教研室则面向每一位教师,重在备好每一节课,强化教学业务管理、开展校际交流;校级教研工作则强调教师团队合作、集体备课、相互听课、及时研讨。同时,要求各级教研室要围绕新课程展开专题研讨,并把备课和课程改革教研工作列为对教研室工作检查评估的内容。“一开始我们的教研、培训工作重心都非常低,对教师的要求也只是能把一册书教下来,高要求是不现实的。当时我们不搞评优活动,只有研讨课。而到了1999年,我们的教师就成长起来了,我们也开始向追求卓越迈进,综合课教师也开始评优了。”方红峰向记者介绍。 在实施课程改革的同时,浙江省也进行了评价制度的改革。从1993年起,初中的“成绩报告单”改为了“素质报告单”,强调过程性和诊断性评价,平时的成绩占了一定比例;对高中招生考试也进行了改革,从1993开始,全省初中升学考试实行物理、化学、生物合科考试;1994年开始为实验区单独命题,并采取倾斜政策,将重点中学招生名额的一定比例分配给实验区等等。 到1997年,经过了3年的艰难工作,尤其是两轮实验以后,对学生的跟踪调查证明,学生的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效果,教师也开始逐步适应综合课的教学,综合课的改革进入了相对稳步推进的阶段。 艰难时段已经过去,风雨过后彩虹初见。浙江省课程改革的十年探索为国家新一轮课程改革提供了经验,这一次又与新一轮的国家课程改革共同前行 “综合课不是发达地区的专利,浙江开始课程改革的时候经济上也好不到哪里去;推行综合课程最大的动力来自政府,不能光靠业务部门做得好;措施要落实到位,有了措施,如果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落实也没有办法进行。有很多问题表面看上去是教师的问题,实质上仍是政府能不能下决心的问题。如果当初没有想明白,遇到困难才去想就晚了,”方红峰在总结自己的认识时非常简明地说到。 确实,从浙江的实践来看,政府能够坚定信心是首要的,教育行政部门一心一意实施综合课程,为综合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为教师解除后顾之忧,使教师能够尽快在课改的实践中成长是必要的。在推行的过程中,需要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业务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应有明确的分工和工作目标,为综合课的实施保驾护航。综合课的实施最后要落实在课堂上,落实在教师能否适应综合课的教学上,所以,以课程改革为中心开展教研工作,为课程实施提供保障不可缺少。在上级教研部门指导下的学校校本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更是综合课得以推进的成功经验之一。 浙江省在推行综合课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的问题,但关键是他们通过踏实工作,不断探索,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如今,浙江省开始与新一轮的国家课程改革同步,“经过十年多的改革实验,全省已经形成了具有综合能力的教师队伍,为适应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奠定了基础。”对于许多刚刚开始实施综合课的地区来说,那里的教师面临着知识技能的不适应与教学方法的不适应两大难题,而浙江面临的只是教师在教学方法上的重新适应而已,这就是因为他们有了“十年一步”所奠定的基础。

第5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金融危机 航运业航海教育对策

金融危机又称金融风暴(The Financial Crisis),是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如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改革开放以来,浙江航运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近几年,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航运业的发展,提出了以“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中心、以“加快建设港航强省”、“加快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带”的发展新思路。浙江航运业处在新的历史节点上,一方面要接受金融海啸的冲击;另一方面又要在金融风暴中抢抓机遇,实现发展。那么,金融危机对浙江航运业的影响究竟有哪些?浙江航海教育如何调整发展思路,适应航运市场的转变?本文在分析金融危机对浙江航运业影响的基础上,提出浙江航海教育发展的几点思考,以期为浙江航海教育机构和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一、金融危机对浙江航运业的影响

本次金融危机于2007年3月由美国的住房次贷危机引发,以2008年9月“两房”被政府接管、“三大投行”被收购重组或破产为标志,开始爆发海啸式的国际金融危机;10月以后又迅速蔓延、深化,最终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并开始危机实体经济,同时对浙江航运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1.需求萎缩,运价下跌

金融危机推动经济滑坡,市场信心严重受损。贸易量的急剧下滑导致物流货源的减少,使得运量剧减、运价狂跌;另一方面,由于运价的持续下跌,又引发了浙江局部地区航运业的连锁反应:一是运能的调整可能引发低质量航运企业倒闭风潮;二是投资剧减;三是可能出现航运企业合并兼并、企业再造和重组的机会。

2. 订单减少,“弃、废”严重

目前,浙江造船实力位于全国第四位,但与其他地方不同,浙江省大部分船舶制造厂都是民营企业,并且比较集中,主要分布在舟山、宁波和台州三个地区。对于浙江造船业来说,在经历了从2003年~2007年的超预期勃兴之后,2008年开始显现出增长的疲态,全面爆发的金融危机使这一疲态更加趋于恶化。在金融风暴的席卷下,浙江造船业新接订单量急剧下降,同时出现“弃单、废单”现象。在这种态势下,造船业接受订单变得小心翼翼,造船业前景一片朦胧。

3. 预期降低,风险加大

2002年~2007年,浙江航运业迎来空前的大发展。然而,航运业过长的繁荣期逐渐抬高了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市场上大量增加的新订单不仅对运输市场造成巨大压力,而且造船企业和船东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也逐渐增加。大量的投机性订单行为,掩盖了真正的市场需求数字,新造船运力的投入使得航运市场上总运载量的增长大大超过了经济和运量的增长,航运市场供给压力日渐增大。在运力供过于求的态势下,航运费用受压,甚至出现不升反跌的情况,盈利收到极大的冲击。

4.大幅裁员,就业严峻

面对运输需求萎缩、运价下跌、造船订单量下降、“弃单、废单”现象严重、盈利下调等因素的影响,浙江航运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有些企业开始暂停业务、裁员,甚至被迫倒闭、重组。由此,大量的航运业员工下岗,另择出路;再加上航海类毕业生、培训生不断进入社会,使航运业就业岗位竞争倍增,浙江航运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

二、浙江省航海教育和海员现状分析

浙江省拥有海域面积22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6600公里,其中大于10米的深水岸线300多公里;可开发的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20多处,沿海海港34个,各类生产性泊位944个,其中万吨泊位67个。经过多年的建设和积累,浙江航海教育和海员不断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1.浙江省航海教育机构分布状况

浙江省有4家航海类院校和8所不同类型的船员培训机构,航海教育和培训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高等航海院校(本科及以上)1所(宁波大学),学制4年;二是高职院校(专科)2所(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学制一般为3年;三是不同类型的船员培训机构7所,分别是宁波大学海运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温州海运公司、温州航海学会、台州航海学会,主要从事在职海员参加适任证书考前培训、STCW公约规定的特殊和专业培训,以及受船公司委托的特别培训。上述航海院校和海员培训机构的教育设施、师资队伍和教育质量体系均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审核认证,符合STCW78/95公约的要求,列入我国履行STCW95公约的航海院校。

2.浙江省海员分布状况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海员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要求,一般货船持证海员总数约为12人以上,至少配备船长、大副、二副各1人,值班水手3人;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各1人,值班机工3人。目前浙江省海员资源中,甲板部门与轮机部门海员比例不协调。同时,浙江省海员发展呈现以下趋势:浙江省现有持证海员总数中的大副和大管轮相对比例较小,船长相对较大,说明船长数量较其他职务充足,但总体船舶配员只能勉强满足最低配员规则的要求,若考虑海员的公休、就职于航运业上下游产业的需求等其他原因,目前实际持证海员不能满足最低配员要求;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相对增长速度较快,轮机长/轮机员比例高于船长/驾驶员考证比例,轮机长/轮机员的储备量也在逐步增加。可见,浙江高级海员的需求比普通海员的需求更为迫切。

从浙江省海员资源结构角度分析:年龄结构上浙江海员中持丙类适任证书的海员群体年龄结构较为合理,而持丁类证书的海员呈现老龄化;学历结构上浙江海员文化素质以初中为主;职务结构上看,多年来,浙江省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庞大的海员队伍,现有海船海员人数达11余万人。另外,浙江省更拥有一批素质较好的、人数达5000名左右的高级海员,他们经过航海院校的教育和海上实际工作训练,知识、技术都较全面和正规化。

三、浙江省航海教育发展对策

随着航运业的发展、船舶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海员的多国化,各国对海员和海员素质日益重视。面对金融风暴的袭击,浙江航海教育要紧跟国际、国内海事发展的需要,调整发展思路,体现“人本主义”倾向,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水平和与国际接轨的能力,适应航运市场的转变。

1.成立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成立航海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改革与建设项目小组,成员可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第一,委派专业骨干教师到行业及相关企业调研,紧跟行业发展需求,根据STCW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对船舶三副岗位的适任要求,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导向”设计培养方案,以“培养具有强烈的安全和环保意识、适度的基础理论、较强的岗位适任能力”为目标,构建与国际先进的航海教育接轨的课程体系,并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第二,明确培养目标、考核要求、技能考核办法,以及达标的依据等,形成航海教育教学模式,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第三,聘请教育专家、行业专家进行论证、修改,形成实施方案。

2. 改革教学方法,营造“虚实结合”的教学环境

为了适应航海教育的发展需要,浙江航海教育要加快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工作流程及职业岗位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建设集生产、实训、技术开发与服务、技能培训和鉴定等于一体,共享型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紧密型的校外实习基地。进一步联手优秀企业,根据“优势互补、产权明晰、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引入企业具有生产功能的仪器设备,探索教师和技术人员融通、教学和生产过程结合、设备与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使实训基地产生自我的造血功能,使实训设备发挥最大的功能。通过基地合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团队建设。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渠道,实现校内外基地的紧密衔接,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先进的实训条件、环境和理念。以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除建设反映实际工作过程的生产性实训项目外,还建成了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轮机模拟器、GMDSS模拟器等一系列模拟仿真设备,编制了实训大纲和课程标准,营造了逼真的“虚拟”教学环境,实现了教学做一体,满足了海事局考试发证要求,提高了教学质量。

3. 打造“港航强省”品牌优势专业,加强校企深度合作

坚持走品牌之路,强化特色、创新教育,注重内涵建设,确保品牌优势,把浙江航海院校特色品牌专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重点建设面向海洋运输业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面向港口集疏运通道、大路网和港口航道建设的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带动港口航道工程专业发展;面向现代物流和港口、道路运输业的物流管理,发展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专业,带动国际航运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等专业发展;面向临港工业和现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建设船舶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等专业。

同时,浙江航海教育要以工学结合为重要切入点,以培养具有岗位适应和迁移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按照“岗位需求导向,校企合作教育,教学做于一体”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教育机制。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群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不同规模,采取分层、分类的合作方式,立足于企业中长期的人才培养战略与双方的长期合作,校企双方在课程体系设计、教学实习管理、学生跟踪培养,以及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培训需求评估等多个环节上呈现深度融合、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局面。更有利于从较长的阶段改革专业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有利于学生掌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快速发展对专业技能要求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立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的发展生态。

4. 拓宽培养途径,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聘请具有丰富航海经历的船长担任德育辅导员,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教育,培育“海量”的胸怀和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根据航海教育的特点,坚持“半军事化管理+课内与课外结合+校内与校外结合”的原则,实施海员素质培育计划,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毕业生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开设人文社会科学类选修课,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通过半军事化管理,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吃苦耐劳、敢于拚搏的海员精神,着力培养学生的敬业、服从和团队的意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使学生身心健康地完成学习任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5. 深化航海院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航海院校教育体制改革主要表现为: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转变重学轻用的观念,树立正确的航海专业教育观;要从面向21世纪、面向世界的高度来统一认识航海技术人才的培养模式;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要根据综合配套、逐步完善的方针,加强教育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和健全航海教育法规;要积极开展航海教育的评估工作,提高对教育评估的认识,进一步制定、完善航海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严格评估制度,并根据不同层次、类型的学校制定不同的评价方案,通过海员人才培养评价体系的建立,从宏观上对浙江海员人才培养进行督导,不断提高浙江海员人才培养的质量。

为了充分发挥浙江省航海院校管理的合力,应合理调整航海院校的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加强学术管理力度,精简机构,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推行聘用制,建立符合航海院校办学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航海类学生的半军事管理效果,应努力采取如下措施,大力加强航海类学生的养成教育,不断提高航海类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明确半军事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实行航海类学生的封闭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半军事管理机构,凡实施半军事管理的院校应有统一的管理标准;积极建设一支热爱半军事管理工作、军政素质好的管理队伍。

6. 加强航海成人教育和航海继续教育

一要转变观念,突出航海成人高等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性质。航海成人高等教育可以实施普通船员岗前培训、“两证结合”的学历教育、对在职的高级船员进行新技术再培训以及航运管理能力的适应提高三级在职技术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航运企业职工培训学校的管理,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二要改革招生制度,实施特殊行业特别对待;三要根据行业特征,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教学计划;四要加强针对性,提高经济效益,探索联合办学新路。

参考文献:

[1] 彭勃:金融危机对舟山航运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 产业经济, 2009 (3): 25-26

[2] 邹云美:后金融危机下的中国航运企业发展分析[J]. 科技信息, 2009 (31): 1010-1013

第6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一、师范教育体系改革

面对国内外教师教育改革的形式,基于当前教师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浙江省各高校秉持改革与创新的总体思路,致力于师范教育体系改革,着力改革和完善教师教育的招生制度、课程体系、培养体制、实践教学及支持平台,致力于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

1.建立选拔“乐教”“适教”学生的招生制度

招生工作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入口,生源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成效。2010年开始,浙江省尝试开展“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增加面试环节,录取“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类专业。2012年,进一步推进高考、会考、校考“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增加了综合测试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师范专业技能和素养。2015年,

“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将试点专业进一步扩大,同时试点推行“大类招生,自主分流”的招生分流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10所高校部分师范专业以“三位一体”方式招生的人数为599人。各师范院校都根据浙江省高考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招生录取的师范专业及其相应专业的选考要求。其中宁波大学、丽水学院等学校实施大类招生;杭州师范大学、衢州学院、丽水学院等4所高校尝试定向为农村小学与幼儿园培养全科教师;嘉兴学院等6所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收初中起五年一贯制学生。“三位一体”招生改革之后,尽管录取的学生在高考成绩方面没有优势,但在学习动机、学业成就等方面表现突出,毕业后从事教师工作的稳定性也得以极大

提升。

2.健全基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课程体系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是教师教育改革的核心之一,教育部《关于大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在宏观上指导推进着我国教师教育课程的改革与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研制与颁布旨在改变教师教育课程设置长期形成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老三门”的局面,从创新教师教育课程理念、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等10个方面提出全面而具体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承担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师专业标准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开足开好教师教育课程,开展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改革,并以此为基础鼓励课程体系创新。如浙江师范大学以促进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教育心理能力与教育技术能力(RPT能力)培养的集群式课程体系与以教育理论课程、教育技能课程与教育实践课程三大模块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正是积极应对、主动引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践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有效体现。

3.强化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教育实践教学

强化实践教学是提高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主要手段。10年前,浙江师范大学提出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得到浙江省教育厅的支持并推广到全省的师范生。浙江省教育厅4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高校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完善的见习、实习、研习一体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制定并实施师范生实践教学规程,切实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校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完善教育实习驻队指导制度。为进一步培养师范生的实践意识与实践能力,浙江省教育厅连续10年组织全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为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提升提供平台,开创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师范生技能训练新途径,也推动了不同层面的教学竞赛开展,如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正是在践行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的过程中,“四年一贯、全程设计、习考并举、赛训结合”的教师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得以构建;“可视化”的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得以开展,实习基地建设的强化使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在教育实践中得以凸显。

4.构建基于研究的教师教育改革与服务体系

为满足国家卓越教师培养战略需要,以便深化教育战略对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服务与引领基础教育改革,浙江省构建了基于研究、政府支持下的教师教育改革与服务体系,促进政府、高校与中小学的协同创新。具体表现为:(1)浙江省教育厅成立了全国首个师范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建立10大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促进教师教育举办院校联动与协调发展。(2)以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研究为载体,探索各学段中小学、职教师范生的培养机制;以深入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为载体,主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对接与互动,探索建立以高校、政府与中小学校合作发展共同体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人才协同培养机制。(3)成立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与特级教师工作流动站,研究与了解浙江省基础教育对未来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要求,发挥特级教师在卓越教师培养中的作用。以教师教育“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质量监控机制研究”“新形势下面向卓越师资培养的师范教育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等科研重点项目研究为载体,依托省级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统筹管理、实施、指导、监控、评估全省中小学教师培养和专业发展培训质量,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年度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教师培养质量保障

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包括高师院校自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政府、社会通过对高等学校认证、评价等措施而建立的外部质量监督机制。浙江省教育厅有意识地构建了专门的师范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师范生培养目标统筹规划、协同机制构建与教师教育质量督查、经费保障等。

1.师范生培养目标与长期发展目标的统筹规划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已经基本建立了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支持、高校与中小学校协同联动、规模结构合理、开放灵活、与浙江教育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教师教育体系。浙江省教育厅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中提出,尽管全省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基本能针对我省基础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需求,依据各自办学优势发展教师教育,但是各高校在进行教师教育发展规划与定位时,还需要立足全省、本地市基础教育特点、进行整体上的规划布局与统筹,针对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求,依据各自办学优势,准确定位、错位发展、办出特色。不同学校同一专业学科教师的培养目标与定位也需要统筹分类、分层发展,以避免造成结构性的教师饱和与

短缺。

2.教师教育质量监控机构的建设与督查机制的建立

2014年成立全国首家教师教育质量监控机构―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组建了来自高师院校、地方教育局领导、中小学一线教师组成的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专家委员会,对全省教师教育实施质量监控、检查和评估。浙江省教育厅41号文件提出建立教师教育项目过程监控机制,开展教师培养和培训的专项督导工作。教师教育质量督查主要目的是基于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深入推进浙江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和服务基础教育。2015年的督查内容主要围绕师范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贯彻落实情况。2016年的督查内容重点为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情况、“三位一体”招生改革推进情况与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在不断研究与实践中加强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功能,对全省教师教育工作实施进行过程性监控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估,收集教师教育的动态数据,全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年度报告,为科学管理高校和各地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教育质量提供

参考。

3.提供教师教育经费投入与政策制度保障

浙江省教育厅在经费投入与政策制度方面提供了师范生培养质量的保障。明确提出新增教育经费应把教师培养培训作为投入重点之一,并重点加强对教师发展学校的支持;高师院校建立师范生教育实习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新要求,提高师范生教育实践经费生均标准。设立省教师培养重点基地,专项开展卓越教师比较研究、教师培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师范专业标准研制、课程与教材建设、UGS协同平台建设;以教师教育重点建设基地项目开展教师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学分管理、中小学合作教研、区域教师培养模式研究等;以教师教育基地招标项目形式开展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师教育实践性课程体系构建、教师教育精品课程建设、教师教育技能标准与案例开发等。教师教育政策制度在队伍保障上,强调教师教育教师分类管理与考核评价,建设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基础教育实践研究的学科均衡教师教育队伍。在协作机制上,基于2011卓越教师培养协同创新中心,构建多个分中心为基础、各地方教育局、多学段教师发展学校协同的中心机制,以实现全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开展。

三、面向未来卓越教师培养举措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是实现“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这一目标的有力抓手,这要求努力打破相对单一保守、缺乏灵活性和时代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框架结构,突出培养模式在学生技能训练、课程设置、职前教育、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实践

创新。

1.提升教育现代化需要的教师培养层次

教育现代化需要一定数量且层次高、学历高的教师,目前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比例较低,从2015年全省招生的人数来看,专科占21.33%,本科占75.91%,教育硕士只占2.75%,提升中小学、职教师资培养层次是迫切之需。浙江省教育厅明确提出小学教师学历本科化,针对非师范类中职教师培养已开展了“3+1”的培养模式改革,旨在通过一年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企业跟班实践,培养其对中职教师职业的认同感,促进职业理解与认知。对于中学教师的培养,需要通过改革卓越教师的培养模式,试点推行“师范本科+教育硕士3.5+2.5”人才培养模式或“4+2”模式(4年的本科基础理论学习+2年的教学硕士的专业训练),扩大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模提高中学与职教教师师资培养层次。

2.推进中小学“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和研究

卓越教师培养需要构建高等院校、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协同培养机制。浙江省教育厅制定了“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建设目标、原则、组织形式、保障等,旨在构建高等院校、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校协同培养培训教师机制。落实政策是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重要保障,教师发展学校的建设要发挥政府第一主体地位与作用,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中小学校与相关高校合作申报建成教师发展学校,在经费安排、人员编制、评优晋级等方面,对教师发展学校及参与教师给予倾斜;建立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培养培训的管理机制,为师范生培养与中小学教师培训提供岗位实习与实践培训基地;高校与中小学共同研究与解决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以教研促进教师发展学校教师专业发展。

3.走向智慧教育的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

第7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一、围绕一个中心

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入总结提升阶段、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启动的关键时期,全省教研系统必须坚持以课程改革为中心,围绕依法实施和科学实施新课程开展各项教研活动。

二、做好两个服务

教研工作要为行政部门教育决策服务、为基层教师教学服务。全年在两个“服务”上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为教育决策服务

.以“全面规划、稳步推进”为方针,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考察全国高中课改实验省,深入实验样本学校调查研究,了解我省实施高中课改的优势和困难,协助省教育厅制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具体有: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课程设置和管理指导意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课程学科实施指导意见等。

.加强省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的教学指导。在对部级实验区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总结实施课程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新型课堂教学模式,抓好一批学校和教师典型,组织召开义务教育课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

.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和管理。对地方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继续完善修订通用地方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各实验区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制订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和管理细则。

.调查全省教学用书使用情况,制订教学用书编写、审定、出版、发行的指导性意见。

.加强课程改革的协调和宣传。协助省课改办召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会议。积极联系宣传部门及多种媒体,宣传浙江省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

.认真做好全省个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业务指导。加强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研究,以及对市地命题工作的指导,做好全省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质量分析;加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继续完善高中会考制度。加强考纪考风建设,规范会考管理,提高会考的公信度。研究高中会考信息公布和运用的科学途径和方法,加强对普通高中教学的监控和管理。研制新一轮高中课改背景下的高中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积极研究高考改革趋势,协助做好我省高考试卷命题和阅卷的相关工作,研究与高中课改相配套的考试和评价改革。

.探索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和部分县(市、区)合作进行试点。

.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校(园)本教研制度的内涵和实施策略,积极推进全省校(园)本教研工作。完善浙江省校(园)本教研示范校评比标准,总结省校(园)本教研示范校(园)的先进经验。

.进一步推进教研工作信息化,继续做好“浙江省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教学光盘的教学设计和现场拍摄任务。

.研究高中学科建设,开展普通高中先进教研组评选活动。

.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学研究的指导,建立民办学校教学研究联谊会制度。

.召开省、市教研室主任会议和教研室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课改背景下教研工作的创新模式以及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的新思路。

.加强省际教研工作交流和协作,承办华东六省一市教研室主任会议。

.以展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为重点,做好第三届省政府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做好××年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成果评比工作。

.协助做好第九批省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

.开展新课程下学科教学中的德育研究,提高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实效性,总结典型经验,推广先进的德育模式。

(二)为教师教学服务

.做好义务教育和高中新课程学科的培训工作。改进省级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启动全省教研员培训。制订全省教研员培训实施方案,分层分批培训各级教研人员。

.进一步推动《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参与园长和幼教教研员全员培训。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携手行动”,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农村课程改革的引领和指导。

.加强教学用书的开发和管理。继续组织编写与新课程配套的作业本、暑假作业、复习用书、考试标准、地图册等,全面修订已经出版的教学用书。

.召开全省高考情况分析报告会,加强对高三复习阶段的教学指导。

.加强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指导,建立高中课改实验学校和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学校。

.进一步规范“三项教学评比(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课堂教学)”制度,本年度开始,“三项教学评比”省教研室不再收费。

.提高各类学生学科竞赛的质量和信誉,开展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协助做好“环宇建设”杯首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

.建设“浙江教学研究网”和“携手博客”网络,为广大教师参与教研、共享资源提供平台。

.编辑印发期《浙江教学研究》杂志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年年鉴》。

.加强对教研室附属小学和厅属学校的业务指导。

.举办××年度浙江省优秀教研员评比。

三、提升三个水平

.提升教研活动水平。珍惜有限的教研资源,重视教研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后期延伸,提高教研活动组织水平,实现教研活动的多重效益。首先要有教育效益,能解决新课程实施中的难点问题,能改变教师的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有利于发挥教师参与的主体性,教师受益面较大。其次要有社会效益,教研活动成果能成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能受到学校和教师更多的支持和欢迎。最后,还要讲经济效益,用同样多的钱做更多的事,以同样多的人做更多的事,做同样的事却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教研员要从课程改革理念的高度看待学科教学改革,提高对教学行为的反思、评价、指导能力。在改革过程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抓住一些普遍的教学现象和问题,深入思考,把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要切实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包括现象观察、找准关键、正确归因、开展实验、总结提升、资源整合等能力,带头开展课题研究,同时指导和帮助基层教师开展校本教研。

.提升自身生存和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福利待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进一步明晰内部各部门的职能,以及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高教研工作效率。鼓励教研员参与课程建设、著书立说、攻读学位和出国考察。教研员要统一思想,认清使命,以学习完善自我,以有为争取地位,以合作获得成功,以成功提升影响。

四、狠抓四个重点

.抓好高中课改。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不同,高中课改近似于一场“教育革命”,改革内容不仅涉及课程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评价方式,还牵涉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方式、乃至教学场地安排的变革。必须集中精力配合省教育厅完成改革实验方案、相关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意见的制定任务,及时准确地为学校和教师答疑解惑,提前编好新课程学习资料和教学指导用书,同时通过网络同步教学设计栏目,使全省高中教师能及时共享教学资源。

.抓好网络教研。以网络为手段开展教研是改变教研方式、提高教研活动效益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从教学研究大众化、民主化、精细化的高度看待网络教研,努力实现常规教研和网络教研一体化。争取在上半年初步建成“浙江教学研究网”和“携手博客网络”,制定网站运作和管理规则以及教研员网络教研工作评价指标,试验各种网络教研和培训模式,尤其是发挥教研网络在高中课改中的独特作用,争取使教研室网站进入全省教育网站的前列。

.抓好校本教研指导。总结省校(园)本教研示范校(园)的先进经验,加强示范校和其他学校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研究、示范和辐射功能。完善省级校(园)本教研示范校(园)评比细则,使之导向明确,操作方便。科学提炼各种学校教研模式和教学典型,编写和出版《校本教研丛书第二辑》,向全省同类学校推广。同时充分利用“携手博客网络”,为广大教师开展个性化教研提供技术支持和交流场所,使教学研究成为教师的职业生存方式。

.抓好教学评价研究。我省已基本普及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正走向大众化。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中考和会考的选拔功能不断淡化,逐步成为衡量学生基础学业水平和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课改实验区的中考已更名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要花力气进行水平考试评价理论和操作技术的研究,逐步建立相应的试卷评价体系和信息利用机制。重视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实现评价方式多元化。要逐步建立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尝试评价区域性整体教学质量的动态变化。

五、实施五个策略

.活动统整。课程改革是系统工程,许多问题不是单一学科所能回答和解决的。教研员应增强课程意识、合作意识、研究意识和决策服务意识,用项目统整学科教研,提高教研活动的合力和效益。能以学科整合出现的活动,原则上不分学科单独进行,如“携手行动”、“同上一节课”、“新生代教师教学风采展示”等活动。一年中,每个业务部(室)要有一项集体调研活动、一项多学科整合教研活动,出省考察原则上也要以部(室)为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学段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教学调研。

教研员要打消顾虑,积极参与统整教研活动。第一,统整活动有利于教研员参与热点问题研究和重要教学决策,有利于改变学科教研随意、分散的状况,扩大学科教研的影响力,提升学科教研水平。第二,统整活动并不否认单科活动,不否认学科个性,只是改变某些学科教学游离于新课程整体之外的状况,使学科教研活动的价值得到更好的挖掘和体现。第三,统整活动的主体仍是教研员,纳入统整活动的学科教研,主持人不变,活动经费不变,活动程序不变,成果归属不变。

.分类管理。从本年度开始,教研活动分为两大系列四个类别。一个系列是教研室主办的活动,以“教研室文件”发文,规定参加人数和活动时间,参加对象原则上不能缺席,不收费。另一个系列是学科教学分会或其他学会主办的活动,以“学会文件”发文,根据活动内容和目的自定人数和时间,自愿参加,可以收费。四类活动规定如下:

一类活动(全额拨款):以教研室的名义举办,如,综合性教研工作会议、新课程学科培训、大型总结和推广会、现代远 程教育培训会、教学用书编写会、学业考试和会考命题会议、网络建设会议、综合性调研活动等。

二类活动(限额拨款):以教研室的名义举办,如,三项评比活动、学会换届选举年会、课题研讨活动、小型学术研讨会等。

三类活动(自收自支):以学会的名义举办,如,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生参加的评比活动、省教学分会常务理事会、全国学科教学研讨会、教学论坛、名师送教下乡、承办全国学科研究会年会等。可与特级教师协会、正源教育咨询公司合办。

四类活动(可以创收):以学会的名义,组织学科教学观摩活动;承办全国学科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与其他单位和民间团体合办的有创收意图的活动。可与特级教师协会、正源教育咨询公司合办。

.成果物化。教研员要设法显现教研活动的过程和价值,做到活动必有总结,研讨必有纪要,调研必有报告,外出开会和考察必有书面汇报。承担的研究课题,要扎扎实实组织研究,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撰写研究报告和专著,争取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奖,或在公开报刊、专业网站上发表,扩大成果的影响力。鼓励教研员写文章,出专著,到全国讲学,上网络交流。尽可能把教研成果物化,能为更多的教师和教研员所共享。

.规范运作。省、市、县三级教研活动应有所侧重。省教研室要尽量为市、县教研室留出活动空间,为教研员的业务学习和调研留出时间。一年之内,除了整合活动外,单一学科的省级活动不超过次;除了两次学科培训以外,要求大市学科教研员参加的省级活动不超过次;原则上不单独举办学科大市教研员会议和学科教学分会年会;除省教研室统一安排外,教研员出省参加全国会议不超过次。市一级教研活动希望省教研员参加的,应事先给省教研室发正式文件或邀请函,省教研室领导审批后,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省教研室从本年度开始,教研经费采用项目预算制。每次活动必须做到“五有一能”:有策划、有预算、有决算、有报道、有纪要(总结)、能上网。没有做到前项,不能预支经费;没有做到后项不能结账报销。

活动安排尽量避开教育行政部门活动和全省性统一考试的时间。三项评比、考试评价、课题管理和教学用书编写等工作,请参照《××年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年度会考和中考的常规考务安排表》、《××年度教研系统课题管理常规安排表》、《××年度各类教学用书的编写、修订和送审、定稿、出版日程安排表》执行。

.上下联动。各级教研室应根据《浙江省教研工作条例》的规定,明确定位,合理分工;互相照应,步调一致;紧跟形势,尽力作为;服务基层,发展自身;队伍精良,状态积极;上下联动,共担风险。省教研员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教研员的积极性,尽量通过规范的工作机制,实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六、打造品牌

我们要努力打造以下教研品牌:

.高品位的教研活动。教学专题研讨会、教师发展论坛、高考改革研讨会、农村课改研讨会、教学调研诊断、名师巡回讲学等。

.高信度的考试评价。高中会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高声誉的教学评比。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研系统课题研究成果奖、教学调研报告评比、教学论文评比、教学案例评比、课堂教学评比等。

.高规格的学科竞赛。高中数学竞赛、高中物理竞赛、高中生物竞赛、初中数学竞赛、初中科学竞赛、文学之星征文比赛等。

.高层次的教研报告。教学专题调研报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评估报告、高中会考信息分析报告、高考情况分析报告、新教材的分析评估报告、学科教学改革年度报告等。

.高质量的教学用书。教学研究论著、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教学指导用书、考试标准、作业本、暑假作业、复习用书等。

.高水平的教学培训。新课程学科培训、校本教研培训、教研员培训、教学管理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

.高效益的教研网站。浙江教学研究网、“携手博客”网络。

第8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新课程改革 新高考改革 历史教学 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63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6-0014-02

一、前言

浙江省始终站在时代教育的前沿,自从国家实施新课程改革以来,一直致力于自身的教学模式改革,以期最大程度地满足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在教学中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式,进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早在2009年,浙江省就着力制定并实施了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这是一套较全面的高考教学方案。2014年秋季,在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推出了高考新政下的学考和选考。

新高考改革方案立足于全面推动我国素质教育事业发展、学生今后的就业服务作为导向。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传统的良好的考试特点,但是在此基础上也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比如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作业负担,增加了学生的自主学习选择权,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课堂教学模式的转变创造了有利的环境,更为高校的人才选拔提供了更大的自主选择权。[1]总体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新课程改革以及素质教育的发展。在浙江省的新一轮高考方案中,充分结合了学考和选考两种选择方式,并一考两用,学生的选考成绩采用等级附分制。

二、新高考改革的现实意义

在新高考方案的切实实施过程中,考试的科目无疑是整个新高考方案关注的焦点,学生的最终高考成绩是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以及另外选考的学业科目成绩的总和。另外三个科目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以后的发展道路和爱好特长进行选择,在政史地和理化生技术这七门中自主选择三门成为学生高考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从而实现了选考和学考的有机结合,建立了学生的有效性选择考试,使高考不再是一座“独木桥”,而是一座“立交桥”。

为了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新出台的高考方案起到了人才选拔的多样性和公平性。首先,新高考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在高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的自主选择中,学生可以根据学生的喜好进行学科的选择,改变了原来文理分科一边倒的绝对形式,让学生的学习多了很多种组合选择方式。历史作为选考学科,对历史有兴趣的学生可以选择历史作为学习科目,不仅充实了学生的学习,也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

其次,有助于分层次和分类教学。历史作为选考科目,可以根据学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课程设置,在保障基本知识全面教学的前提下,使不同学习层次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选择课程学习,这样对历史进行分层次教学,也实现了科目的分类教学,改变了原来学生被动接受的知识的局面,更有助于学生备战高考。

最后,有助于课程的改革。历史教学作为高中教学课程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在选考的行列中,但是如果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了历史学科,和自己的特长、职业倾向、兴趣爱好等多个方面结合,将有利于历史在进行课程设置的时候更符合于新高考方案的要求,让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将历史基础牢牢地掌握,并且具备将基础知识进行灵活和运用的能力。

三、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模式的现状

新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模式已经在浙江省实施了一年半时间。在高中的历史教学过程中,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对新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模式产生了一种较大的压力。尽管在这样的环境中,为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教师的教学方式提供了许多指导,但是仍旧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这也让高中历史的教学问题在新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模式背景下逐渐暴露出来。[2]由此可见,要完全做好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模式在新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模式背景下的转变,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要走。

1.教学方式死板

受到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尤其是当前的教育始终为高考服务这一根深蒂固的教学理念,导致教学方式死板。通常都是“满堂灌”、“一言堂”等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法方式注重知识的单向传播,也就是教师只顾自己的教学任务是否完成,而针对学生对知识的接受是否充分有效则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不经意间还挤走了学生自我能力提升和价值观形成的空间,还剥夺了学生自我探究的乐趣和成就感。这就导致了学生不能深刻全面地进行历史学习。

2.没有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就是要遵守“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拓展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处于教学中的核心位置,而学生则处于被动位置,学生只能是生硬地跟随教师的思路进行学习。很多时候教师为了赶进度将课堂“教”得满满当当,教师为了聚焦知识点将每个点“讲”得透透彻彻,然而了忽视学生的理解程度、接受能力和情感世界,忽视了学生个性化、差异化的存在,学生似乎也没有必要再思考,大多数教师不愿意课堂留出时间倾听学生的声音。从而达不到培养学生开拓创新,培养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要求。

3.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

尽管高中历史在高考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但是由于学生各方面的原因,比如时间和精力的不够,积极性不高,主观能动性不强等原因,导致学生对历史主动学习意识不强。不仅在课外没有自主学习历史,而且课堂中很少有主动质疑问题的现象。

四、新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模式下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模式的转变优化策略

针对新课程改革对当前教育提出的种种要求,并结合新高考方案对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提出的要求,需要一线高中历史教师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研读新课程改革对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的转变目标,认真分析新高考方案背景对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模式的要求,从而转变观念、创新教学模式,进而转变传统高中历史教学中单一、封闭以及统一化的教学特征,做好高中学生的历史教学工作,从而满足学生高考的实际需求和实际能力提升的需要,促使高中历史可以教学模式的新发展。

1.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模式要实现从单一向综合的转变

实现教学模式由单一向综合的转变,可以通过设置场景的方式得以实现。设置场景就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历史平台,让学生置身于这个场景中,根据历史问题进行观察研究,通过不断地思考、分析、材料搜集等一系列学习活动得到最终的答案,从而培养学生的动手、思考以及应用能力,进而使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都得到补充和提高。如《近现代社会的物质文化和社会习俗》就可以课前布置学生收集社会生活的衣、食、住等变迁的资料,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活泼地多种方式的学习。课上运用与学生贴切的生活场景引入课题,调动学生学习的情趣,活跃课堂气氛。课后还可以让学生探讨对待文化传承的问题,如从“老外办起中式婚礼”或“韩国申遗端午节”等现象中引领学生对待文化传承的取向,让学生主动生动地思考历史,从而满足新高考对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需要。

2.充分实现高中历史课堂教学的连续性

传统的历史课堂教学中,通常将课程分为一个个小节进行讲解,这种断裂式的教学方式容易让学生产生“断章取义”的错觉,不利于学生对整理历史事件和资料的掌握。因此,要实现中国历史课堂教学模式向连续性的转变。[3]比如,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可以设置“学生自学方案、分组讨论以及单元巩固”的教学模式。首先,学生自学方案是教师通过备案的形式要求学生对教材实施课前预习,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其次,集体讨论,通过学生课前预习将教材中难以理解的部分找出来,交给教师做成课件,可以用于课程的导入,利用多媒体图文并茂、声画一体的优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集体的讨论中,在这个环节中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最后,单元巩固,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并指定成针对性的练习题的形式,进行基础知识的巩固和能力的提高,培养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

3.高中历史课堂教学实现个性化转变,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班级中,教师除了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化差异实施因材施教之外,还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个性。个性化主要体现在教师的行为、思维等方面。主要是教师通过阅历、知识和社会经验的积累而形成的个人风格。所以,教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建具有特色的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模式。在教学中,其思想要具有前瞻性,认识到学生主动学习能力的重要性,进而在教学中给学生创造更多的空间和时间,促成学生的自主学习,也很好地尊重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创新课堂,使课堂富有特色。[4]同时通过教师个性化的教学,还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格魅力,体现出真正的教学价值,学生受到教师良好风格和个性的影响,也会让自己处于活跃状态,积极地投入学习中。

五、结语

总的来说,在浙江省新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方案实施的背景下高中历史教师要针对当前教育的需求、学生发展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转变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不管创新和改进,研究新课程教材,进而实施更好的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模式。使高中历史课堂教学满足连续、开放、个性以及多元的要求,提高高中历史教学质量,促进新课程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袁尔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与新课标下高中历史教学的衔接[J].历史教学(高校版),2008,01:91-94.

[2]姚尚右.试析新课改下历史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继续教育研究,2008,11:154-155.

第9篇: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范文

受邀评论一下最新的《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感到有些为难,因为只看到了文本,对实际情况不是很了解。这种情况下的评论容易沦为学究式的语词堆积,成为用一套概念攻击另一套概念的载体。为了避开这个陷阱,还是抛开那些理念层面的分析,只讨论一些实施层面的细节。

一、背道相行的两个省份

2014年下半年,号称在全国中等职业领域领先的两个省份——江苏与浙江——都有一些新的动作。江苏省在上半年举行了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测试的基础上,下半年又进行了八个专业的专业技能抽测,而浙江省则在2008年课改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激进的课改方案,并开始了试点。

就从这个两个决策来看,两个省份对上一轮的课改显然有不同态度:江苏人认为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把课改成果落实,所以需要通过技能抽测来检验、提高教学质量,而浙江人认为上一轮的课改仍存在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改革。这似乎说明浙江人对上一轮课改的效果更为不满。

但实际上,两个省份对上一轮课改的态度差别远没有表面上看来的那么大。《方案》共列出了五项主要任务:建立学生多次选择机制、优化选择性课程体系、创新教学组织方式、打造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体系、建立健全与选择性课程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价新体系。很明显,五项任务中缺少了课程内容方面的要求。我们只能理解成课程内容问题已经在上一轮的课改中解决了,新课改无需再下大力气。无论是江苏还是浙江都没有当然也不能否定上一轮的课改,都把这次的新动作视为上一轮课改的延续。

如果两个省份的新做法分别落实,很可能会出现下述的情况:江苏省通过技能抽测倒逼学校,把前期课改成果真正落实到课堂层面,是在既有框架内做增量,浙江省则通过多元选择与多样的课程体系来增加职业教育的灵活性,是在既有框架外做增量,两个省份似乎有可能走上不同的职业教育课程发展道路。

当然,仅凭今年下半年的一二项决策就说两个省在职教发展上分道扬镳显然言之过早,同时,由于无法对上一轮的课改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我们也难以评论哪种做法更合适。但有一点却不得不说,浙江省在既有框架外做增量的做法已经引发了一定的误解:在一般人的理解中,课程改革是无法脱离课程内容改革的,所以许多人都认为新课改又会来一次课程内容改革(事实上这也是无法避免的),从而产生了“又一次折腾”的抵触情绪。

二、选择、对话与资源

浙江省此次《方案》大概有两个核心任务,一是建立学生多次选择机制,二是优化选择性课程体系,其余的任务中大量使用了“引导”、“鼓励”等非刚性的“吴侬软语”,大概可以看作非核心任务。

所谓的多次选择,是指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要在直接就业或继续升学方面进行至少两次选择。从行文来看,大概是第一次选择就业或升学方向,第二次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所谓遥选择性课程体系,是指所有课程分为“核心课程模块”和“自选课程模块”,前者是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后者是自选模块,包括部分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课程。

这种安排的最大特色与优势在于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可以在就业与升学方向、专业、课程等不同层面进行多次选择。这一改革直指中国职业教育广为世人诟病之处——把市场经济文化中浸淫、成长的青年钩挂在计划经济式的教育结构中。在整个社会整体转向需求驱动的情况下,中国教育仍然固执地坚守着供给驱动的原则——我提供哪些专业、哪些课程你就要学习什么专业、什么课程。浙江省的做法可以看作在计划导向的中国职业教育大厦上撤下了一块砖,尽管这不一定是最关键的那一块,但至少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应该为这一进步喝彩。

但中国的职业教育往往不缺美好的概念,难的是那些概念如何落实。对浙江省的这一改革我们自然也要保持些许清醒。这份《方案》着墨最多的是选择,最言之不详的也是选择。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时选择了升学路径,但到了二年级发现自己不想升学了,他该怎么办?如果学校发现他不适合继续升学,而学生却偏执地要求继续升学路径,学校该怎么办?学生可以在学习一段时间后随意转专业吗?学生可以大跨度地跨专业选修自选课程模块吗?这些问题共同指向一点:中职生尚不成熟,怎么保证他们作出成熟的选择?如此说来,相比提供可选择的机会,提供真实信息和学校—学生的对话机会以帮助孩子们学会选择至少同等重要。可惜,这一点被《方案》忽视了。

《方案》还忽视了学校提供选择机会的能力。在江苏的许多地方,面向对口单招的升学型职业学校的招生一般要好于就业导向的职业学校,那么在浙江会不会出现大批学生涌向升学路径,导致就业路径的学生数锐减?这时学校的教学资源能否支持一边倒的选择?同样,如果选择就业路径的学生太多呢?这些情况未在《方案》中被提及,显然是把问题转嫁到了学校身上。学校很有可能会陷入两边不讨好的境地:学生可能会要求更为自由的选择,而学校却由于自身条件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只能提供有限的选择机会,从而导致学生和社会都不满意。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这个《方案》显然只是一个框架性文件,许多细节被有意无意地略去了。要想让课改工作顺利进行,一份更为详细的《指南》也许是有必要的,对一些典型问题作出预测与分析,为学校提供切实的帮助。

三、被忽视的实施者

课改最终由谁来实施?当然是教师。教师是否有意愿、有能力、有资源开展课改应该是每一个课程改革的方案都加以仔细考虑的问题。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历次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都未曾认真考虑过师资的问题。由于学生可以选择升学或就业路径,学校就需要提供两类课程,那么是把专业课老师分成两组还是由同一位老师上两类课程?“自主选择模块”被定义成校本课程,是不是都由本校教师开发,教师们是否有时间、有意愿来开发新的课程?在新课改中教师是否有自己的诉求,这些诉求是什么?

现在的决策者似乎倾向于认为师资是整个教学系统中的一个常量,总是能够按照设定的要求完成任务,所以很少有决策会吸收普通教师参与。教师没有足够的力量参与关于课改的决策,但却要承担课改成功与否的责任,产生了明显的责任与权利之间的张力,有可能会造成新的消极懈怠。同时,师资队伍的数量与质量结构存在一定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满足课程专家们提出的种种目标。大概正是对这两个因素的漠视才造成了历次课改效果不彰的结果。

我愿意把课程分为外显的和内生的两种,前者是由课程标准、教材、评价标准等教学文件和资源组成的正规的课程,而后者则是实际发生在课堂中的课程,老师拿着课标和教材走进课堂,却发现学生根本无法掌握,于是不得已降低难度、减缓速度,学生发现跳一跳也能够到了,所以才打起精神来听课,师生之间的妥协才是真实发生的课程。

其实,妥协不仅仅发生在师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校长与教师之间,课程专家与教师之间、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妥协问题。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妥协将会形成活生生的动态课程,而不是一个冷冰冰的非人格化的课程框架。不过,这样说来,我们已经是在苛求浙江省的课改方案了——在中国教育界有多少决策真地能充分考虑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所以,还是要为浙江的改革点一个赞,毕竟是在进步。但同时也要提醒一句:这次课改显然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配套工程,这种从理念出发而非从问题出发的课改最容易流于形式。课程改革绝非振臂一呼即可完成,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相信以浙江人的精明和创造力能够把工作做细,初愿浙江职教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