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精选(九篇)

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

第1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论文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全国试点和推广的进行中。分析了浙江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经济社会条件,制度覆盖面、养老金发放和参保人数现状,覆盖城乡、政府主导和多样化制度模式特点,以及仍然存在的保障水平低、城乡差异大、财政筹资压力大和保障基础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及原因。提出了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保障水平、拓宽墓金投资渠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增强养老基金保值增值能力相应的对策措施。

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浙江省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城加快,人口老龄化与家庭结构小型化加剧,建立健全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势在必行。浙江经济总量、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人在全国排名均居前列,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一直领先于全国。目前,在全国省区中已率先做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全覆盖。浙江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于2009年9月22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列出相关试点地区。分析浙江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条件、现状、特点、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本省全面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以及对其它省市的试点和推广,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江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试点的条件分析

1.1国家和省为农村社会养老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要认真研究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它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中,再一次强调要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农保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试点。2009年9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并要求在全国10%县(市、区、镇)展开试点。可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已经得到国家决策层的高度重视,为广大农民提供社会养老保障,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重要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

(2)江省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速度加快,浙江省积极相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与国家政策同步,结合浙江省情相继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门槛准人,低标准享受”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建设和完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制度上的保障。

1.2省级财政支持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创造了经济条件

(1)政府财政收人能为基础养老金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2009年国务院提出的“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结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式。农民领取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小头是个人账户的积累,大头是各级政府财政直接补贴的基础养老金。浙江省2009年财政总收人4000亿元、地方财政收人2000亿元,国民生产总值为22832亿元,比上年增长8.9%,人均生产总值为44335元(约合6490美元),全年gdp的增长速度超过全国(8.7% )0.2个百分点。根据国外发达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经验,人均gdp值在2000美元以上即可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所需要的财政支持。可见,浙江省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超过了这一指标。浙江的财政收人为保证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持和保证。

(2)产业结构已处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良好时机。浙江省2009年第一产业增加值1162亿元,增长2.3% ;第二产业增加值11843亿元,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9827亿元,增长12.5 %。三次产业比例从上年的5.1:53.9:41调整为5.1:51.9:43,第二产业比重下降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对浙江省经济的贡献率只占到了5.1%,这说明浙江非农产业已经成为推动浙江省经济增长的主体力量。根据国际经验,当第一产业的贡献率低于13%时,在这个阶段是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最好时机,浙江省的产业结构调整已处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这一时机。

(3)农民收人已具备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能力。从农民收人水平来看,浙江省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突破万元,为10007元,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浙江省农村居民收人水平,自1985年以来已连续25年居各省区首位。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倍。这说明,浙江省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了社会养老保障的缴费能力。

1.3人口老龄化和年龄结构的变化迫切需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1)口老龄化加剧,迫切需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浙江省人口老龄化加剧程度已跃居全国第二,仅次于上海,尤其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浙江省总人口为4593.07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409.86万人,占总人口的8.92 %,已高于国际公认的7%的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 .82个百分点。008年11月浙江省进行了全省5%。人口抽样调查,2008年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76.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26%与2007年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28个百分点。浙江省统计局在《浙江省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中认为,浙江省老年人口总量将继续呈逐渐增长趋势,到2020年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5 %;到2030年,60岁以上的老人占1/3,其中80岁以上的老人占1/3。浙江农村老龄化的加速,制约了浙江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外流给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带来了挑战,因此,如何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是一项迫切的任务。建立一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村老龄化问题的客观需要。

(2)“黄金时期”的人口年龄结构,为建立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提供了最佳时机。人口生育率的快速下降是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主要原因,老年人口逐步超过未成年人口,而进人老龄化社会和随之而来的高龄化社会。在这一人口变动过程中,某一时期会形成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中间大,两头小”的人口结构,也就是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都比较低,使得劳动力供给充足、社会负担相对较轻。人口学者称这段时期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一般来说,这样的“黄金时期”可以持续30-50年,并主要取决于生育水平下降的速度。研究结果表明,一个社会的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的30-40年是储备积累资源、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最佳时期,时间少于此期,则会使养老基金储备不足;时间太长,又必须面对巨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问题2008年年末在浙江省的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43.9万人,占总人口的14.53%;15-64岁的人口为3799.6万人,占总人口的74.21 % ; 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76.5万人,占总人口的11.26%。与2007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4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28个百分点。据预测,浙江将在21世纪的30,40年代进人老龄化高峰期。所以,我们必须抓住现在的“黄金时期”,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3)“老农保”制度缺陷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空间。浙江省农村的“老农保”工作始于1991年。1992年4月省人民政府确定在杭州、宁波、嘉兴三地的14个县(市、区)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试点,1993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并于1995年1月印发了“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在各地开展。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虽然当时确定的是“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实际上,由于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养老保险实际上成为一种自我储蓄。还有“老农保”规定的农民交纳保险费档次都很低,几元钱和十几元钱不等,再加上农民对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最低的档次,结果等到能够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只能领取几元钱,几乎起不到对农民的养老作用。

由于“老农保”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缺乏总体的制度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对农民的养老起不到任何作用,1998年以后,这一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正因为“老农保”存在着一定制度缺陷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其效果在农村地区并不理想。所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最好方式。

2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现状和特征

2.1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的现状

(1)制度的覆盖面状况。浙江作为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经济总量、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人均居全国前列,在国务院建立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工作,浙江有11个县(市、区)被列人试点,其中淳安县、余姚市、平阳县、德清县、嘉善县、嵘州市、普陀区、熠云县被列人国家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永康市、江山市、玉环县被省政府列为试点县(市)。由于浙江省从2006年开始,就有29个市县己率先启动了区别于“老农保”的一种农村养老保障新政策,这些地方的养老保障新政策变“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为“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的资金筹集机制,在强调农民自身的缴费责任之外,还体现出了政府公共财政的扶持作用,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障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而政府财政每年作出预算安排,注人养老金保险基金,确保养老金的支付能力。这与国家2009年9月公布的新农保政策有着很多相似之处,这29个先行开展这项工作的市县,在国家新农保政策公布以后,正抓紧调整和完善当地的政策,做到与国家政策的衔接。浙江90个县(市、区)从2010年1月1日起已全部启动实施新农保政策。预计到2012年,全省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预计将比国家的的计划提前8年完成。

(2)基础养老金的发放状况。浙江根据2009年9月22日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凡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居民,都可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自2009年12月4日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淳安县文昌村首发以来,目前,各县(市、区)均举行了基础养老金首发式。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到2010年1月25日,全省101个市、县(市、区)中已有90个统筹县(市、区)的基础养老金已经发放到位,全省590万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能足额领取到基础养老金。

(3)参保人数状况。目前,全省各地6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参保踊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特别是4559周岁年龄段人员参保意识强、积极性高。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12月底全省的保费收人为590.68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10.3%,其中人身险为365.82亿元,增长4.4%,寿险为323.62%,增长了4.6%政府出钱,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了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广泛赞誉和认可。

2.2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的特征

(1)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国家新农保试点仅覆盖农村居民,而浙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了具有本省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它所纳入的参保对象比全国广。同时,浙江的这项制度也有利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建设。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浙江省有90个市(县、区)590万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都可以领到由财政支付的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这充分体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公平性。

(2)政府主导、权责对应。与老农保单纯依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相区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的责任由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财政补贴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的重要保证,财政不仅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而且对参保人缴费实行补贴。对参保人个人缴费,建立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鼓励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3)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浙江根据本省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60元,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是从低水平起步、稳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在个人缴费的档次设定上、在市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上都体现了这样的思路,给市县政府留有较大的余地和空间。

(4)管理先进,信息系统先行。浙江在全国统一标准版新农保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和经办模式实际,进行了统一软件本地化开发。该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于2009年10月25日启动。目前浙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信息系统已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全省户籍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以及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和统计分析的要求。2009年年底,浙江率先完成了对全省发放基础养老金的业务支撑。2010年该信息系统将完成对试点县市的业务支撑,2012年全省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信息系统全覆盖。浙江将实现以信息化手段支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的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督、决策支持等工作,用信息网络系统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5)养老模式多样化。在2009年9月国务院公布新农保文件之前,浙江的各个地区就开展了不同于老农保,适合当地经济发展,有助于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全面覆盖的新农保政策,而且这些新农保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养老问题。比如2007实行的“嘉兴模式”、四保一体的“慈溪模式”、"3+2”的临安农村养老模式。这些新政策与国务院公布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但又有着自己的特点和合理性。

3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城乡差异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实行以来,使广大农民养老金从无到有,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目前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仍然偏低。根据目前浙江省所规定的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参保档次,多缴多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在不计利息、且现行基础养老金金额及政府补贴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假设参保人今年45岁,年缴费100元,连续缴费15年,到60岁时,每月能领取养老金104元。而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衙州市2009年的农村低保标准线就是每月188元。也就是说该参保人15年后所领到的养老金还不及现在1州市农村的低保金。可见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同时农村和城市的养老保障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①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城市和农村居民收人差距大,根据2009年统计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24611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00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比农村居民收人高出一倍多。②从养老保障制度起步时间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刚刚起步,它还需要一个与浙江本土相结合和发展的过程。而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建设因为国家重视,起步比较早,浙江早在1999年就公布了《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来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居民的养老问题,接着在2001年又出台了“双低”养老保险政策,允许一部分用人单位及职工按照“低标准准人、低标准享受”的办法参加基本保险,扩大了城市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面。

3.2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工作的普遍展开,农保基金总量会急剧增加,如何利用现在基金的滚存结余的运营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以便渡过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据历史资料显示,2006年浙江社保基金的综合收益率大约为1 %-2%,而同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了3%,社会保险基金基本上是处于贬值状态。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有三:①我国目前还没有从立法上保证养老保障基金运营手段的多样化;②从历史上来看,养老保障基金主要是通过存银行和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方式过于单一;③近年来我国银行利率较低及物价水平上涨趋势严重,促使养老保障基金贬值增快。

3.3财政筹资压力大

按照浙江2009年9月20日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社会统筹资金由财政提供,省财政按照省里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给予补贴,其中参保人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元。据浙江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月到8月,全省地方预算收人仅增长 5.6%,而财政支出增长达17.3%。据初步测算,预计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将为此支出金额为45亿元,其中省财政将支出14亿元。这给省财政收支平衡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导致财政筹资压力大的主要原因:①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但其实对集体补助没有硬性的规定,再加上各个地区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实际上缺乏操作性,新农保基金的压力便转嫁给了政府财政;②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目前浙江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中很大部分都是运用到了城镇居民,另外的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投人必然给省财政带来了新的压力。

3.4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础建设不完善

新农保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能否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服务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新农保政策从9月公布以来,广大农民参保热情高涨,踊跃参保,但是据调查,目前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建设并没有跟上农民参保的需要,还没有做到机构、经费、场地、制度、工作、服务“六到位”,还没有一支能延伸到村民小组中的社会保障工作队伍,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①新农保实行时间比较短,很多地方还没有完全开展;②社会保障基础平台建设需要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地方财政支持不到位;③有些地方政府领导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对新农保试点开展的重要性。

4解决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中问题的对策思路

4.1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浙江新农保规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就需要提高个人缴费的档次,集体补助或政府补贴的标准。但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则是盲目和不可持续性的,会给农民和地方政府带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和负面影响。所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农民收人,提高农民参保意识。①大力发展地方经济。政府部门广泛拓宽就业渠道,制定相关的促农增收政策,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增收。例如可以采取以农促农,以商养农的路线,以农促农指的是指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搞好多种经营,向高效农业和精品农业发展,通过增加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来增加农民收人。以商养农是指用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结合当地的农产品或地理特点自主创业,扩大农村就业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②积极宣传与发动。进一步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让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措施深人人心,为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③提高农民参保意识。农民自身应转变原来养儿防老的陈旧观念,增强养老保险的意识。通过多种就业渠道增收之后,在家庭经济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养老保险。

4.2拓宽养老基金投资渠道,增强保值增值能力

养老保障基金是一种长期性的后备基金,它不仅具有累计性的特点,而且在支出上具有刚性增长的特点,确保其保值和增值是管理这部分基金的重要任务。而要解决养老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就必须实行基金的运营。①在基金的运营主体方面,应根据国际惯例组建农村养老保障基金公司,专门负责基金的合法运营,承担农村养老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责任。②在投资范围方面,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放松投资管制,为农村养老基金创造更多的投资渠道。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资料,允许社会保障资金投资的国家,其保险基金投资比例一般为:公司股票60%,公司债券17%,政府债券6%,短期贷款3%,抵押贷款11%,房地产投资3%r。借鉴国际经验,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浙江省养老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在保留必要的备用金的前提下可以有存人银行,购买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还有房地产等投资渠道来使养老基金保值和增值。③在允许保障基金运营的的同时要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强立法,用立法的形式确保养老保障基金能有序安全的运营,最终达到既使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又能确保其发挥最原始的保障农民养老的功能。

4.3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减小财政压力

随着新农保的出台,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省和地方财政的支持,这就给省财政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如何解决这个问题?①应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国际财政支出结构看,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支出项目,是必要的费用。如加拿大的社会保障项目为39%,日本为37%,而据浙江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浙江省的社会保障支出为15,这15社会保障支出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了城镇居民。目前浙江省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已经建立,而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刚刚开始起步,所以地方财政应该根据城市反哺农村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保障资金向农村养老保障适当倾斜。②积极发展浙江省的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省和地方的财政收人,有效平衡财政收支。③深化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节约管理成本。

4.4完善社会保障基础建设,提供良好平台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各级政府领导要认识到完善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的重要性,要将它作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做,将其列人到政府工作议程中,切实抓紧抓好。各地要充分利用这次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契机,尽快把基层社保平台建立起来,把服务延伸到农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带给广大农民群众。

第2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论文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是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浙江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及城保准备不足,农村人口老龄化及家庭和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建立祈农保制度迫在石捷。针对新农保面临的覆盖面和保降水平、基金保值增值和可持续性及与其他社保转续等问题,提出分类保障分步扩面,分层管理分级补贴筹资,保持制度弹性兼容性接续等措施,从低水平起步,以保基本为目标,推进新农保的试.点和推广。

随着浙江省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人口老龄化到来特别是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以家庭和土地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制度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村养老的需求,而城镇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目前还没有为农业转移人口的参与做好准备,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迫在眉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试点,是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浙江省经济总量、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排名均非第一,但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却一直领先于全国。目前,在全国省区中已率先做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全覆盖。考察浙江省新农保试点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对推进浙江省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及对其他省市的试点和推广,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浙江省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考察

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始建于1992年,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浙江省在杭州、宁波和嘉兴三地的14个县(市、区)进行农保试点,并于1995年颁发了《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全省农保逐步发展起来。1999年后由于农保政策本身乏力及政府态度动摇,全省农保工作处于维持状态。2004年浙江省了《关于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努力建立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和统帐结合方式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从2006年始有29个市县率先启动了区别于“老农保”的新政策。2008年以来,又有16个县(市、区)启动了新政策,截止2008年底参保人数已有近50万人。

(一)积极探索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2008年伊始,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和3月份全国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之后,浙江省委省政府在2009年9月22日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凡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居民,都可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每人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全省有11个县(市、区)被列入试点范围,其中淳安县、余姚市、平阳县、德清县、嘉善县、嵘州市、普陀区、绪云县被列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区),永康市、江山市、玉环县被省政府列为试点县(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基础养老金自2009年12月4日在淳安县文昌村首发以来,各县(市、区)均举行了基础养老金首发式。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1月25日,全省101个市、县(市、区)中已有90个统筹县(市、区)的基础养老金已经发放到位,全省590万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能足额领取到基础养老金。

国务院在2009年9月公布新农保试点文件以前,浙江省从2006年就开始在29个市(县)率先启动了区别于“老农保”的新政策,变“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为“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的资金筹集机制,在强调农民自身的缴费责任之外,还体现出了政府公共财政的扶持作用,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而政府财政每年作出预算安排,注入养老金基金,确保养老金的支付能力。这些市(县)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还分别探索出了“一体化”的嘉兴模式、“四保一体”的慈溪模式和“3+2"的临安等模式。这些农保新模式与后来国务院公布的新农保政策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时又有着自己的特点和合理性,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养老问题。国家新农保政策公布以后,这些先行的市(县)正在抓紧调整和完善当地的政策,做到与国家政策衔接。

(二)充分体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特点。浙江省新农保的对象明确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为主。嘉兴市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规定,全市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不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愿一次性低缴费参加农保的各类劳动者,都将被纳入应保尽保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2008年共有80万农民符合参加条件,财政将补贴3.5亿元。比较“老农保”实施方案,由于纯农户参保没有相应的集体补助,因此,纯农户参保的并不多;而新农保明确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为主,对农村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这充分体现了新农保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公平性。

与“老农保”单纯依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相区别,浙江省新农保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保障费的筹资机制。财政不仅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而且对参保人缴费实行补贴。对参保人个人缴费,建立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鼓励农民参保缴费。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基本方案中规定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资金筹措原则,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对参保的农民来说,集体很少有给补助的,国家扶持也常常落空,实际上社会养老保障对农民来说是一种个人养老储蓄。新农保中市(县)、乡镇、村分级补助补贴的资金约占一半左右,个人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因而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热情和积极性。目前全省各地6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参保踊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特别是45周岁一59周岁年龄段人员参保意识强、积极性高。据浙江省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12月底全省的保费收入为590.68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10.3%,其中人身险为365.82亿元,增长4.4%,寿险为323.62%,增长了4.6%。

浙江省新农保制度还具有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可衔接性。国务院公布的新农保试点仅覆盖农村居民,而浙江90个县(市、区)从2010年1月旧起,全部启动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该规定所纳入的参保对象比国家公布的要广,这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预计到2012年,全省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将比国家计划提前8年完成。新农保基本与城保制度相一致,其区别主要在于缴费基数不同,这可通过调缴费基数实现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因此,新农保也可以认为是通向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平台。

(三)大力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管理水平。浙江省在全国统一标准版新农保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和经办模式实际,进行了统一软件本地化开发。该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于2009年10月25日启动。目前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信息系统己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以及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和统计分析的要求。2009年底,浙江率先完成了对全省发放基础养老金的业务支撑。2010年该信息系统将完成对试点市县的业务支撑,2012年全省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信息系统全覆盖。浙江省将实现以信息化手段支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的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督、决策支持等工作,用信息网络系统提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浙江省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克服了因“老农保”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筹资渠道单一、公共财政支持不足、集体补助难以落实以及农民缴费困难等问题,所导致的农民参保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社保工作难以开展而处于停滞不前、维持现状的状态。因新农保政策设计本身的科学合理:强调国家对农民养老所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政府资金投入原则要求;在制度模式中确立基础养老金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对农民养老缴费的补贴制度,实现了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成为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新的政策安排,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在认识和实践上的重大突破。但是,新农保也面临着一系列足够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涉到新农保制度能否持续发展。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及保障水平问题。新农保制度实行以来,一些地方的小城镇户籍的居民,由于他们只是改变了户口,未离开土地,仍然处在既入不起城保也不能入农保的尴尬境地。新农保使广大农民养老金从无到有,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仍然偏低。浙江省规定的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参保档次,多缴多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在不计利息、且现行基础养老金金额及政府补贴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假设参保人今年45岁,年缴费100元,连续缴费15年,到60岁时,每月能领取养老金104元。而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衡州市2009年的农村低保标准线就己经达到每月188元。也就是说该参保人巧年后所领到的养老金还不及现在衙州市农村的低保金。可见,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同时农村和城市的养老保障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可持续性及保值增值问题。按照浙江省2009年9月20日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社会统筹资金由财政提供,省财政按照省里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给予补贴,其中参保人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元。根据浙江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月到8月,全省地方预算收入仅增长5.6%,而财政支出增长达17.3%。初步测算,预计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将为此项支出金额为45亿元,其中省财政将支出14亿元,这会给省财政收支平衡带来不小的压力。由于新农保基金的筹集中,一半左右来自于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镇两级和村级集体的积累。在目前地方财政普遍吃紧,而承担的社会事务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新农保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没有国家和省一级财政的持续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养老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而且,由于地区经济状况的不同,还会带来财政支付能力的差异问题。随着新农保工作的普遍展开,农保基金总量会急剧增加,如何利用现在基金的滚存结余的运营来达到保值与增值的目的,以便渡过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据史料显示,2006年浙江社保基金的综合收益率大约为1-2%,而同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了3%,社保基金基本上是处于贬值状态。 转贴于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础建设不完善及与其他养老保障转续问题。新农保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能否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服务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从2009年9月新农保政策公布实施以来,广大农民参保热情十分高涨,踊跃参保。但是,依据我们课题组的调查,目前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构建设并没有跟上农民参保的需要,还没有做到机构、经费、场地、制度、工作、服务“六到位”,还没有一支能够延伸到村民小组中的社保工作队伍,为参保农民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

随着我省农业劳动人口(主要包括在乡务农的农民即耕地农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即农民工和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既失地农民)的流动性日益频繁,失地农民由城保转换到新农保、耕地农民由“老农保”转换到城保或新农保、进城农民工由“老农保”转换到城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等,势所难免。实现新农保与其他社保在全省范围内规范转续,结算不同社保政策间、不同地区间的基金,承认农村居民在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障权益,还缺乏详细的办法。加快省级统筹步伐,提高统筹层次,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加快信息化联网建设为转续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尽管新农保制度确定了体制转轨接续的相关措施,但并未形成合理的转轨接续成本筹集与分担机制,能否实现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平稳过渡,把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的养老体系,试点结果是否具有推广性尚待观察。

三、浙江省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加大浙江省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一项处于头等重要地位的基本任务。新农保制度建设,直接关系到浙江省农民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浙江省新农村建设、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试点与推广,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障的多层次全及盖。浙江省各地政府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实施分类保障、分级补贴、分层管理、分步推进。积极扩大城镇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将所有城镇被雇佣人员,包括进城农民工,均纳入到城镇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内;坚持权益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分清雇主和雇员的缴费责任;设计出高低不同的社会养老保障缴费标准、不同的报销比例和给付水平,允许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并给予不交费或者低缴费的优惠待遇,以提高进城农民工放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而加入新制度的收益。

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务必坚持从低水平起步,以保障基本养老需求为目标,然后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务必同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农民承受力相适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人群的农村养老方式,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来进行分类设计和分步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非均衡战略相适应的农村养老非均衡保障制度。同时,新农保制度建设要与其他养老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仍然不能完全脱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他措施的实际情况,要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

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决不能以行政手段强制农民参保,而应以制度优越性来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民自愿参保。城乡社会养老保障的全覆盖并不意味着城乡居民100%的覆盖。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首创的德国,其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已经过了120年的发展实践,至今,其实际覆盖率也未达到100%,而是90%左右。尽管浙江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领先的位置,但仍未达到构建全民养老保障的经济条件。少数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未必要强求建立新农保制度,或许,在这些地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采取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增加社会救助资源的配置,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可能是更为有效和现实的选择。

(二)大力拓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筹资果道减轻财政压力,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与可持续。浙江省各地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放松投资管制,为农村养老基金创造更多的投资渠道。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资料,允许社会保障资金投资的国家,其保险基金投资比例一般为:公司股票60%,公司债券17%,政府债券6%,短期贷款3%,抵押贷款11%,房地产投资3%。借鉴国际经验和依据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养老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在保留必要的备用金的前提下可以有存入银行,购买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还有房地产等投资渠道来拓宽。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监管机构,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限制性投资政策,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从国际财政支出结构看,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支出项目,是必要的费用。如加拿大的社会保障项目为39%,日本为37%。而据浙江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社会保障支出为15%,而这15%的社会保障支出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了城镇居民。目前浙江省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而农村养老保障才刚刚开始起步。所以,应根据城市反哺农村的原则,各地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收入基础上,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保障资金向农村养老保障适当倾斜,并深化社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节约管理成本。

第3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联动发展

从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分析,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所创造的市场需求和供给潜力,是未来浙江经济快速增长的基本动力源。其中,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是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最主要的特征,是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出路,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因此,从现状和未来分析,城市化是组织浙江农村工业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一、浙江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非均衡发展的问题和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工业迅速发展,逐步走出了一条有浙江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但是,随着浙江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农村工业化所累积的机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农村工业的低组织化程度和浓厚的乡土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大省”的脆弱性。1998年浙江人均gdp虽然达到1350美元,但由于突出的城乡二元结构、迥异的体制背景和特殊的工业化道路,与国外通常的工业化发展模式偏差很大。以工业化进程常用的人均收入水平相对应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城市化水平等主要指标比较分析:从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看,浙江1997年实绩分别为13.7%、54.1%、32.2%,而世界银行给出1991年中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分别为14%、35%、51%。浙江第二产业比重之高和第三产业比重之低超乎寻常。从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看,浙江1997年分别为41.3%、30.9%、27.8%,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人均gdp1000美元时平均水平分别为28.6%、30.7%、40%。浙江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与世界同等收入水平国家相近,但第一产业就业比重畸高,第三产业就业比重较低。从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看,浙江1998年为35.4%,中低收入国家平均为53%,浙江比重显然偏小。由此可以看出浙江工业化进程有两个突出现象:一是产业结构转换远远快于就业结构转换,二是城乡人口结构转换又明显滞后于就业结构转换。这是二元经济结构的突出表现,是城市化滞后的反映。

(一)浙江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主要表现浙江城市化滞后既有总量问题,更有结构问题。

除总体水平不高外,主要还是大中城市过少,小城镇过多造成的城市结构不合理,中心城市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不强,以及“村村象城镇、镇镇象农村”的低水平建设问题。具体表现在:1.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从1997年浙江、江苏、辽宁、广东、河北、山东和福建等沿海部分省市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看,浙江居于首位,为48.62%,其它依次为江苏45.15%、辽宁44.19%、广东43.18%、河北43.03%、山东42.56%、福建36.40%。据测算,上述省份1997年相应的城市化水平大致为35.4%、29.40%、54.26%、41.35%、23.15%、33.95%和24.68%,浙江处于第三位。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相应系数(城市化水平/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看,辽宁为1.208、广东为0.985、山东为0.798、浙江为0.709,处在第四位。

2.城市化对工业化带动不强。长期以来,浙江经济发展走的是一条粗放型的工业化道路。“低、散、小”成为浙江工业经济增长的主要特点,乡镇企业、农村个私企业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受户籍制度、财税体制、土地政策、行政干预等因素影响,无法接受城市化导向,农村工业化的就地性明显,乡土气息浓厚,以致出现了“镇镇象农村,村村象城镇”的城镇化局面。这主要反映在城镇建设缺乏长远的规划,功能不清,定位不准,产业层次单一,地区之间的互补性差。城镇在人口和生产要素集聚、生产与生活方式对周边农村的影响和辐射等方面,都离城市化的要求存在相当大的距离。

3.大中城市数量少、规模小、品位低。从1997年沿海部分省市大中城市的构成看,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城市(系非农人口,下同),江苏和辽宁分别有1个;人口在100—200万的城市,山东和辽宁分别有3个,河北有2个,浙江只有1个;人口在50—100万的城市,山东、辽宁分别有5个,广东、河北和江苏分别有3个,浙江也只有1个;人口在20—50万的城市,广东有27个、山东有19个、江苏有17个、辽宁为8个、河北为8个,浙江仅6个。从1995年各大中城市非农业人口平均规模看,特大城市广东为316.67万人,江苏为226.02万人,山东为156.78万人,浙江为121.38万人;大城市江苏为83.18万人,广东为66.91万人,山东为63.95万人,浙江为63.21万人;中等城市江苏为31.43万人,山东为30.82万人,广东为29.60万人,浙江为27.21万人。可见浙江大中城市的数量最少,规模明显偏小。城市的规模、档次、质量和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称,与沿海兄弟省市相比,城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一般来说,城市规模偏小,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功能的发挥,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又反过来制约浙江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

4.小城镇过多、过小、过密。改革开放20年来,浙江建制镇由167个发展到1998年的1006个,增加了近6倍,这固然有顺应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必然性,但从长远的、发展的眼光看,现有浙江城镇布局过多、过密问题突出。杭嘉湖平原、宁绍平原的城镇平均间距只有5—6公里,而从温州龙湾区状元镇到瑞安市城关镇不到50公里,布局了近20个小城镇,平均间距只有3—4公里,有的镇如永中、永昌、永兴、沙城等基本上已连在一起了。城镇过多、过密带来的问题是过小,全省县城以下建制镇平均规模只有8000人,其中5000人以下规模的城镇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二)浙江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带来的主要问题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带来的主要问题,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点:1.农村工业企业遍地开花,发展状况离散,减少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减少了农村人口的非农就业机会,最终又反过来制约工业本身的发展。由于城市化进程滞后,各类乡镇企业和专业市场遍地开花,企业和专业市场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导致农村工业技术层次低、产品档次低、产业离散度大、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业结构趋同等,市场竞争力弱化。1997年全省工业总产值中村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占60.2%,农村中非农产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91.5%,非农劳动力占农业总劳动力的比重达57.4%,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没有与人口和产业的空间转移同步进行,乡镇企业多分布于乡村,且规模过小。1996年全省乡村两级集体企业共有6.6万家,职工356万人,平均每家只有54人,“八五”期末,这些企业共拥有固定资产878亿元,平均每家企业只有133万元。在乡镇的合作经营和个体私营企业规模更小,平均每家企业的从业人员不到5人,如此“低、小、散”的企业特点,很难取得规模和集聚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发展状态离散,造成要素集聚不足,城市发展滞后,减少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同时工业发展由于缺少城市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支撑和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最终又反过来制约了工业本身的发展。

2.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兼业现象普遍。1997年浙江农村个体工业企业51.3万个,从业人员292万人,工业总产值3543亿元,占全省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4.1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一倍。但是,“村办工业办在村,家庭工业办在家”的工业乡土化难以促成现代城镇的崛起,劳动力也难以向城镇集聚。同时,由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尚无足够宽松的环境,人口向城镇迁移的“门槛”过高和二元户籍制度使许多农民不愿放弃作为生存之本的土地经营权。农民在这种“家家有其田”的格局下必然出现农业兼业经营。如温州、台州和金华等地区的农村工业化,以个体私营企业和在此基础上发展的股份

制企业为主体,以专业市场广泛分布的小城镇为依托,人口转移以离土不离乡为特征,农村劳动力普遍是亦工亦农的兼业农民。农民兼业化的普遍存在,不仅使农业规模经营受阻,延缓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难以走上正轨,农村工业的产业层次、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也难以提高。

3.大量离农人口处于游离状态,造成资源浪费和种种不稳定状况。在农村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地区相当数量的劳动力已经进入城镇务工经商,基本上脱离了农业。但是,由于种种制度约束,这种转移没有纳入正式渠道,是一种暂时性的体制外转移,导致形成一个既非农民、又非市民的游离阶层。这一阶层的出现,造成诸多不容忽视的弊端。如他们对所从事的非农产业没有长期经营的打算,也不愿进行大规模投资。在经营中短期行为严重,甚至片面追求利润,不求质量和信誉。

由于不少“两栖”人口在农村和城镇占有双份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设施,在宏观上微观上都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4.农村工业的粗放经营,导致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消耗过度,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工业受发展条件的限制,其产业主要集中于造纸、食品、纺织、印染、化工、建材及采矿等行业,而这些正是相对高污染的行业。由于农村工业在生产工艺、监测技术和废料处理等方面的落后,其污染强度明显高于城市企业。另一方面,农村工业布局过散,不仅加剧了资源浪费与污染蔓延,也影响了生态投资效益,使污染物集中处理难度加大,造成污染面的扩大。据统计,乡镇工业污染损失值占全部工业污染损失值的份额1978年为6%, 1988年上升到20%,预计2000年将超过50%。

世界银行有关中国环境战略报告中,将中国农村的工业污染作为仅次于城市水源污染和城市大气污染的我国三大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之一。可以说农村工业的高速增长在某种程度上是以资源高消耗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的。

高度分散的农村工业布局,还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据省有关部门统计,农村工业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需占地约0.1052公顷,远高于全省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职工人均用地0.0261公顷的水平。从单位土地利用效率看,农村工业用地每公顷的产值仅及城市工业用地的1/10。同样是工业用地,我国城市工业人均用地为55平方米,而农村工业则高达每人555平方米。据有关方面测算, 1979—1984年,非城市化的农村工业化推进,已经使我国付出了比城市化道路高出8倍的土地代价,到目前为止农村工业化已花费了近700万公顷的耕地。

5.基础设施利用不经济。由于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差,加之工业布局分散,农村工业发展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以及交通、通讯、仓储等设施,几乎每个乡、村甚至企业、农户各搞一套,造成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极大浪费。据有关方面估计,农村工业仅仅由于布局分散和封闭,资源利用率降低40%,基础设施投资增加20%—30%,行政管理费用增加80%,人力资源消耗增加1%—2%,最终表现为资金利用率降低20%左右。不仅如此,由于布局分散导致产业组织规模不足,由此引发重复投资与低水平的过度竞争,使得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也损害着社会的经济总效率。

(三)浙江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主要原因造成农村工业布局分散,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发展初期受客观条件所限,有其历史必然性,但主要还是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政策和体制造成的。

1.认识方面。在农村工业化发展初期,由于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对农村工业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引导,导致农村工业“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企业分布过散、规模过小。另一方面,在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先行发展的基础上,主要依靠民资民力,过分依赖农民建设小城镇,导致小城镇数量多、档次低,形成“村村象城镇,镇镇象农村”的低水平的城市化发展格局。

2.经济利益方面。由于农村工业在发展初期都是一定社区内各要素的组合,与社区在经济利益方面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政企不分时,社区领导对社区内的农村工业有很强的支配权,在用人、用地甚至管理和财务方面具有硬性指挥权,这导致当地领导和农民不愿进行企业异地搬迁。此外农村工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其固定资产和设施达到一定规模,若搬至城镇,必须支付一笔迁移费用,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3.户籍政策方面。我国自1956年就开始实行城乡高度分隔的户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人口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迁移。这种制度尽管在近年来有所松动,但许多条件仍然限制农村居民向城市迁入,使城乡居民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福利、保险等方面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别。另一方面,目前城镇对农民的吸引力降低而进入门槛又过高,现行的土地承包、宅基地和计划生育等政策,使农民觉得留在农村比进入城镇更合算,启动城市化和促进农村工业向城市集聚发展的难度加大。

4.行政区划方面。现行的行政区划大多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有的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已不适应。由于历史的多方面原因,浙江不少地方存在一城多府的现象,如宁波市与鄞县、金华市与金华县、衢州市与衢县、绍兴市和绍兴县等,因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和其它利益问题,县政府与市政府在城市的规模、建设、管理上难免会出现不协调的情况,既不利于中心城市的形成和功能发挥,也不利于县级中等城市的发展。

5.财政体制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实行县市直接对省的财政体制,采取一系列鼓励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使县域经济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支撑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了浙江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张,取得了阶段性发展优势。但与此同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不少地方出现地级市的经济实力低于所管辖县市的“小马拉大车”的情况。从1997年gdp看,绍兴市区69.94亿元,而绍兴县、诸暨市分别达到173.81亿元和121.6亿元;金华市区45.16亿元,而义乌、东阳两市分别达到110.28亿元和83.4亿元。从1997年财政收入看,绍兴市区7.05亿元,而绍兴县达到8.65亿元,去年已突破10亿元;金华市区2.9亿元,而义乌市达到3.61亿元。此外,嘉兴市和所管辖的海宁市、桐乡市,台州市和所管辖的温岭市等,也有类似情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现行财政体制,也是造成浙江区域中心城市成长缓慢,对周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不强的一个重要因素。

6.投资方面。资金的投入和集聚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建国后我国实行的是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浙江不是国家投资的重点省份。在1952—1978年期间,浙江国有投资人均只有410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列全国各省市最后一位。国有投资不足,不仅使浙江的重工业没有得到相应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浙江城市化进程。同时,80年代以来浙江实际利用的外资数量也较少,迄今全省实际利用的外资金额累计尚不及一个苏州市的水平,大约相当于广东省的1/10。

利用外资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省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发展,制约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二、尽快构建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的政策机制促进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关键是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建立有利于二者联动发展的政策机制,促进农村资源和生产要素向城市流动集聚,实现城乡协调和一体化发展。

(一)市场配置机制

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是由农村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要素市场发育,就难以促进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要素市场发育的成熟程度,基本上反映了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的速度。因此,在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过程中,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的重组,通过市场化组织城市化,通过城市化提升工业化,按城市化发展要求调整经济布局。

合理发展大城市,突出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增强其集聚辐射功能、综合服务功能

和创新功能,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大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产业支撑。要从大城市的功能和特点出发,大力发展城市型经济,提高城市的集聚和吸纳能力。城市产业布局要优二兴三,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要积极发展知识密集型的信息服务业和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商贸旅游业和金融保险业等,以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进而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同时要努力增强大城市和第二产业的竞争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城市对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通过城市这个载体,促进产业集聚,提高农村工业经济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工业向现代化迈进。

重点培育和发展中小城市,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人口、产业及生产要素的集聚规模。对中等城市要着重提高档次、扩大规模。有的可培育成为大城市,对具备条件的小城市要培育为中等城市,充分发挥各具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作用。中小城市要注重城市内涵质量和城市开放度的提高,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强化优势产业和专业市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集聚和导向作用,着力培植知名品牌和行业龙头企业,更好地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的特色优势。各地结合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分层次高起点地推进城市建设。

加强小城镇建设,将小城镇建设与城镇体系整体布局和农村工业化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发展区域性的中心镇、重点镇,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小城镇和中小城市发展。小城镇发展重点放在扩大规模、提高档次上,努力改变目前“村村象城镇、镇镇象农村”的低水平发展状况。建议在每个县(市)确定1—2个、人口规模在5万以上的重点镇,加以重点培育、重点建设、重点发展,充分发挥其在集聚要素、发展规模经济方面的示范作用。

把开发区和工业小区作为联动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按市场配置机制进行要素的集聚与重组。浙江省目前共有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省级经济开发区51个。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已开始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到1998年底,全省开发区投入开发资金200多亿元人民币,累计开发面积178平方公里,建成了一批高标准的道路、地下管网、变电站、污水处理站等重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到1998年底,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产开工企业达16690家,国内生产总值286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5.7%。各级开发区已成为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的最佳载体。在目前土地审批冻结的情况下,农村工业向城市集聚首先应向开发区和工业小区集聚。

(二)利益驱动机制

城乡关系根本上是利益关系,推动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促使农村工业向城市集聚,需要以利益驱动机制加以引导。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要克服就工业化论工业化、就城市化论城市化的倾向,把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联动发展,作为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的突破口,作为全面协调和整合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的重要方面。

积极调整财税关系,改进和完善乡镇财政包干制度和经济考核制度。建议股份制农村工业企业的利润可在工业小区内实行“先分后税”的办法,即由各股东向各自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交纳所得税,也可实行“先税后分”,工业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将相应的税金返还给各股东所在地,以吸引外地投资者到工业区办厂或吸引分散的企业搬迁到小区。如可规定凡异地到工业小区办农村工业的,其上缴税金的70%返还给投资者所属的乡镇。对非股份制企业,建议实行企业迁向外地工业小区后,其社会性开支、支农建农基金和规定应交的利润及企业管理费仍可交回原社区经济组织,企业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各地可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工业向工业小区集中。以增量带存量,凡新办工业项目和商贸企业,要按照规划安排,进入工业小区。降低农村企业进入工业小区的“门槛”。对工业小区的集体、国有土地使用权,可采取作价入股、出租转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费用。同时在资金信贷和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往工业小区集中。

(三)制度创新机制

促进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必然触及产权制度、土地流转制度、户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调整和创新。

进行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村工业向城镇适度集中。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改变政企不分的社区所有制。可建立农村工业资产管理公司,对各乡镇企业的固定资产和生产经营效益进行评估,并招标组建资产经营公司,通过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改造使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调整不同社区的乡镇企业利益关系,使企业形成独立于社区的行为目标与利益机制。通过产权制度创新,使乡镇企业产权突破地缘性和封闭性的束缚,促进乡镇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逐步向城镇集中。

探索并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在稳定土地承包制的基础上,按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积极鼓励离土进城农民将原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这样既可为进城农民定居或创业提供启动资金,又有利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一是吸引工业资本介入农业,鼓励农户将他们承包的少量耕地转让或折成股份,农户以农业工人的身份成为新组建的农场职工,或者离土离乡进入城镇务工经商。二是政府农业部门成立非盈利性的土地管理公司,通过市场行为并购、整治过于细小的耕地,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农户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或为他们提供新的就业机会。三是发放永久性土地使用权证,实行“一地一证”,农民只要凭土地使用权和承包合同,就可以对土地实行出让、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流转活动。四是在宅基地的安排使用上,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取消一家一户的宅基地审批,实行村庄统一规划,引导农户集中建造公寓式住房。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排除人口向城镇集聚的体制性、政策。抓紧对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进行总结完善和全面推开。积极探索以县市为单位,对辖区内居民试行单一户籍制度,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等主要生活基础为依据的落户标准,实行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取消对农民进城的限制,允许人口自由流动,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在进城户籍的收费问题上要把握一个合理的度,既要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又要降低进城门槛,使进城者安居乐业。同时,研究制定积极的外来人口政策,包括:积极引进并留住外来的优秀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其他高素质人才,取消对中高级人才、大专院校毕业生进大中城市落户的限制。积极鼓励投资移民,凡在城镇投资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或外埠人口均允许在投资地落户。对在大中城市连续工作满5年并有固定住所的本省合同制农民工,直接转为工作所在地户口。鼓励家庭移民,家庭中凡有一人在城镇工作定居的,允许其家庭成员在该城镇落户。

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目前实行城乡不同的生育政策,非农夫妇只准生一胎,导致进城吸引力下降,部分农民不愿农转非进城落户。为此要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可适时推出全省城乡只能生一胎的统一政策。在目前大政策未调整的情况下,也可允许市县采取变通办法,即以一定时间为界限,使进城的农民转为非农人口后仍以“农民”身份享受二胎政策。

改革财政体制,增强城市自我发展能力。城市财政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浙江实行的是省直接对市县的财政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却相对缓慢,甚至不少地方出现地级市的经济财政实力低于所管辖的县市实力的“小马拉大车”的情况,难以形成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和“制高点”。借鉴兄弟省市发展区域中心城市的经验,适当调整财政管理体制,有选择地扩大区

域中心城市的财政盘子,或者象江苏那样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使区域中心城市能够集中必要的财政资金从事城市建设。同时运用财政杠杆合理引导和调整区域生产力布局,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对区域经济的调控能力,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龙头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财政政策调整和体制改革。建议第一步,通过全额返还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加对地级市的城市建设补助等办法,进一步扩大区域中心城市的财政盘子;第二步,选择部分地区实行财政市管县体制,以促进所在地区中心城市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强化中心城市经济实力。

改革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城市建设仅靠政府财政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努力拓宽城市建设的投资渠道,主要有:一是积极鼓励集体、个人和社会各方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经营,改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格局。鼓励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和外资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并参与经营。大胆采用项目融资的建设—经营—转让(bot)、转让—经营—转让(tot)、资产收益抵押(abs)等投融资方式。二是各级政府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机动财力也要加大投入力度。三是要确保现有城建资金渠道的畅通和不流失。现有资金渠道要足额收取,不得随意减免、截流、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借鉴上海市的经验,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按照自筹、自用、自还的原则,对城市建设资金实行统一调度、有偿使用、滚动增值。五是盘活城市基础设施存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吸引内外资,以出让股权、经营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六是充分发挥浙江民间资金充裕的优势,运用更加灵活的政策,动员和吸引民间资金建城。

(四)政府推动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进一步健全和发挥宏观调控、指导和管理的职能,尤其在促进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方面,政府的推动作用必不可少。

适当调整行政管理体制。重点是在保持现行行政体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联动发展的要求,对局部的市县管理体制、乡镇管理体制进行必要的调整,建立起适应联动发展的新的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域中心镇政府在财政、税收管理和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权限,强化镇政府管理职能,使其为农村工业集中布局做好服务创造条件。

第4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 农业信息化;建设现状;作用;浙江龙游;湖镇镇

中图分类号 F32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346-01

1 湖镇镇农业信息化建设现状

湖镇镇现已建成的信息化体系:1个镇农技110服务中心,39个村科技服务站和远教管理站,5个开放式远教示范点,浙江农民信箱注册用户达2 640个之多。通过实施农业信息化工程,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以农村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湖镇镇农技110是农业信息化主平台,依托镇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以市、县农技110为技术龙头,村科技服务站为基础的信息化服务体系,覆盖了全镇39个村。村科技服务站是最基层的信息点,成员包括村科技组长、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等。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是辅助平台,采用计算机、多媒体、现代通信等信息技术,传播农业信息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湖镇镇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被称为送科技的“及时雨”、传信息的“小灵通”、促致富的“好帮手”,在加速新型农技推广、帮助农民解决农业技术疑难问题、促进农副产品销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减少农村社会纠纷、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重要的作用[1-3]。

2 农业信息化服务“三农”多方面的作用

2.1 在农村政务方面的作用

镇机关利用浙江农民信箱将手机号码绑定,向农户信息。主要应用于党的政策和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和收缴、农业普查、农机安全教育等工作,还将农民信箱应用到日常工作中:各类会议通知、文件流转、信息上传下达、沟通联络更加便利快捷,节约了纸张、通讯、邮寄等费用支出。为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湖镇镇启动了“万村联网”工程,进入页面,有乡村新貌、领导班子、村规民约、信息公告、村级“三务”公开等栏目,可在本村网站上传通过审核后的图片,相关农业信息[4]。

2.2 在农产品的种、养、加、销等方面的作用

镇农技110主要通过浙江农民信箱向广大农民用户农产品种、养、加、销等方面的信息,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户和个人搭建一个很好的供求和致富信息平台,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副产品销售,为探索农副产品营销新途径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前几年,整个衢州市柑桔滞销,镇农技110通过浙江农民信箱把柑桔种植专业户、贩销大户的柑桔买卖信息发送给广大消费户,并在农民信箱平台设立了免费摊位,拓宽销售渠道。据了解,通过农技110的帮助,湖镇镇金秋红柑桔专业合作社销售量达850 t,主销长春、宁川等大城市,产值达200余万元,为农民实现增收50余万元,大大地促进了柑橘销售。

2.3 在农业生产管理上的作用

按照农业生产季节,农技110农业生产管理信息,指导农业生产工作,在病虫害发生和防治期间,通过手机短信病虫害发生情况和防治方法,指导村农技服务站和农民进行农业生产。2010年,龙游县稻飞虱大暴发期间,上级农业部门通过浙江农民信箱定期、不定期地向农户稻飞虱暴发时期、防治时间、防治方法等信息,远教平台以视频形式向全镇广大农户稻飞虱防治影像资料,村科技站人员多方位指导防治工作,有效地控制了粮食产量的减产,保证了农业的丰收。

2.4 发挥学用相结合的作用

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将农业科学技术、农村政策、农业主导产业、农业主推品种等制作成视频通过网络进行宣传和教育培训,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供先进的信息,培训实用技术,增强农民致富本领。镇远教办根据上级远教中心的教学安排,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收看农业相关节目,村远教站每月至少组织1期专家讲座。涉及内容丰富多样:有农副产品的种、养、加及产、供、销等方面的培训,也有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灾害性天气与防灾减灾常识指导,还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专题讲座,而且可收看“远教影院”、“直播课堂”、“红色文艺进农村”等影视节目,极大地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充实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截至2013年底,湖镇镇农技110服务中心通过电话咨询、浙江农民信箱、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和“万村联网”工程等信息平台共收集农业信息3万余条,农业信息近1万条,接受网络访问264人次,农产品促销、订单和招商累计成交7 872次,为湖镇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

3 参考文献

[1] 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 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EB/OL].[2014-06-17].浙江农民信箱网,http:///?zid=61XT80TBJLR3NXVW 1HVB0WQRGCLRKKUTUCO.

[2] 梁保国.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信息化建设[EB/OL].[2014-06-17].浙江农民信箱网,http:///?zid=61XT80TBJLR3NXVW1H VB0WQRGCLRKKUTUCO.

第5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产业结构调整;金融支持;资源配置

一、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机理分析

产业结构演进规律过程中,资源、人力、技术等一切生产要素的供给,最终都可以归结为资金的供给。动态地看,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决定着产业结构的优化,某一阶段的产业结构则客观上反映了资金的分布情况。农村金融主要通过资金形成、资金导向、信用催化机制来影响金融资源的配置格局,进而推动产业结构向合理化、高度化发展。

(一)资金形成机制

金融中介的出现使投资和储蓄分离为了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通过对二者资金供求的合理配置,可以提高投资和储蓄的绝对总水平,进而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随着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不断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和透明度增强,提高储蓄总量使更多的闲散资金转变为产业发展的支持资本。因此,良好完善的金融体制,可以通过资本形成机制来扩宽产业的资本来源,通过自身对产业范围的选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二)资金导向机制

金融中介和金融政策能够引导金融资源在各产业、各区域合理流动,即资本会按照收益率从低到高流动或者按利率和信贷选择等政策引导资本的流向,促进商业金融中介投资不足的一些重点、高新产业的成长。资金导向机制会通过促进投资结构合理化和调整重点产业存量等方式,有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三)信用催化机制

在信用催化机制下,金融资源将以资本的增值返还为取向,选择具有超前性或具有积极的前向、后向和旁侧扩散效应的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催化主导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构建,尤其是收入弹性低的传统主导产业群向收入弹性高的农业高新主导产业群转移,进而达到促进产业机构合理调整更迭的目的。

二、浙江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金融支持现状分析

总体来说,浙江省的农村金融和产业发展水平都是位于我国前列的。但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城市相比,该省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仍然不足,能够给农村产业发展提供的融资机会不多,农村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乏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一)三大产业存在结构性矛盾

1、第一产业比重偏高,且产业内部存在结构性矛盾。目前浙江农业产值比重达47%,林业、渔业、牧业发展相对不足。在农业内部,粮食生产又占据第一位。农产品种植结构不合理,品种结构单一且老化问题严重。从市场整体供求状况来看,多数农产品为供求大体平衡的状态,但由于近年通货膨胀和投机压力的存在,农产品市场并未如期转变为买方市场,农产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导致了目前市场仍处在卖方市场的阶段。

2、第二产业发展缺乏动力支持,农村工业重复率高但关联度低。目前浙江省农村非农产业的存在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其中工业比重最高。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主要存在三方面的矛盾:首先,农村和城市之间存在着工业重复率高的问题。其次,农业和第二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偏低,农村第二产业未能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并集中服务于农业的发展。再次,农村工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小煤矿、小水泥等五小企业偏多,面临着强制调整的尴尬,而且技术水平低、人才匮乏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3、第三产业比重太低且增速缓慢。浙江省农村服务业相对重视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销售和农业技术推广等生产,对于如何构建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系、信息沟通渠道等经营考虑不足。缺乏支农服务的流通硬件设施和流通体系,是导致农产品滞销的重要因素,制约着第一产业的发展。

(二)金融资源配置失衡与低效

浙江省民间金融非常活跃,但目前浙江省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还是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为主。与全国的大体情况相同,浙江省同样存在金融供给不足,金融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农业银行只存不贷,加剧了农村资金短缺。政策性业务剥离速度加快,经营日益强调利润为核心,商业化改革直接影响到了农业银行向农村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由于贷款权限上收,农业银行很多分支机构都是只存不贷,加大了农村资金供需矛盾。目前,浙江省农业银行经营范围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无异,农村金融主导地位正在逐步弱化。

2、农业发展银行支持严重不足。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针对农村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事实上仅承担了粮、棉、油收储贷款业务,成了粮食部门的“财务主管”。而即使在支持粮棉流通方面,也同样存在突出问题。随着浙江省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下降,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也相应出现规律性下降。但与此同时,一些如良种繁育等支持难度较小的公益型经济活动,不能得到政策性信贷扶持,更无法得到商业性贷款。

3、农村信用合作社缺乏普惠性。浙江省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仍是浙江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针对农户的小额信贷对高收入农户有较高覆盖率,随着收入水平的降低,信用社的覆盖率明显下降。此外,近年农村信用社逐渐剥离掉以往政府强加的政策性业务,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在浙江东部沿海地区,许多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将业务渗透到了城市大型企业中,对农户的小额信贷甚至会采取一种不屑的态度,这直接导致了目前中小农户融资相当困难。

(三)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乏力

1、金融资源的产业选择存在偏差。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在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城市化建设等方面对于信贷资金的需求会不断提高。但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在体制和观念上仍停留在支持农户和种植业,把支农局限于支持传统农业生产和简单再生产。这种现状既限制了信贷多样化的发展,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2、金融投入品种较少不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浙江省农村金融供给乏力且信贷品种不足,导致项目实施后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2009年,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推出丰收小额贷款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地区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但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这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限定也较短,一般为两年以内。这种小额、短期的信贷品种在很大程度上不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长期贷款的需要。目前农村地区的信贷品种匮乏的问题十分突出,农村地区资金供求失衡,正规金融支持不足的问题仍十分尖锐。3、金融扶持缺位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浙江现有的正规金融中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发展银行发挥了一些支农作用,其他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后大多通过投资证券、转存人行等手段直接流出利润较低的农村。所以,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单一、资金供给不足,甚至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资金规模小且缺乏有效监管,在支撑农村产业发展上明显乏力。此外,农村地区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存在雷同与盲目性,农村工业重复率长期居高,这加剧了农业发展资金的短缺,浪费了农村本就有限的金融资源。

三、浙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金融支持模式选择

根据各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经验,结合浙江省东强西弱、城强乡弱的区域差异特点,浙江省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金融支持模式: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

(一)市场主导型金融模式

该模式以商业化金融市场为依托,由市场决定资金从低效向高效部门流动,提高产出和效益。这种模式的区域金融辐射能力较强,能通过外溢效应和示范效应促进欠发达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在该模式下,政府职责是维护金融安全,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起着“裁判员”的角色。另外体制内金融对民营经济存在排斥,这个问题在发达农区尤为明显。政府应适当给予政策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建立起农村产业结构相适应的金融组织结构。这一模式主要适用于浙江东部沿海的一些现代农区。

(二)政府主导型金融模式

该模式是通过政策引导、直接投资等方式实现对资金导向的矫正补缺。这种模式政府能间接约束微观主体行为,对于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关键阶段的地区,政府适度主导可以弥补市场缺位问题。由于该模式下的农区有条件赶上现代农区,所以政策应更加灵活,在不破坏竞争规则的前提下,尽量弥补市场环境差异,使处于劣势的地区有条件参与竞争。比如通过培育若干区域金融中心的方式,形成金融增长极,带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这一模式适用于浙江省一些发达农区和传统农区。

四、发展农村金融,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高度化的政策建议

为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本文在对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机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农村产业结构和金融体系现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引导资金着力培育龙头企业

针对特色优势,在贷款扶持上要紧跟当地政府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照“打特色牌,唱拿手戏”的不同产业格局,细分市场,区别对待,优化贷款投向,配合政府推出更加科学、灵活、便捷的信贷政策和扶持方式,打出金融信贷、扶贫贴息、项目支持、水利配套、农机补贴与农户自筹相结合的“组合拳”,重点支持培育特色、高效、支柱和订单“精深特高”农村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

(二)建立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对浙江省范围内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进行利差补贴,以财政补贴避免农村金融机构的大量撤离。二是对涉农贷款实行减免税、对不良贷款核销等优惠政策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同时提高银行在农村业务方面的盈利水平和自我经营能力。三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农户助学和消费上来。

第6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论文关键词:浙江省;新农村;养老保险

随着党和政府提出要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以及浙江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经济对农村传统经济的冲击,日趋严重的农村人口老龄化以及农村以家庭和土地养老为主的传统养老制度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村养老的需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浙江省积极探索建立新农保制度,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构建中仍然存在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基金增值难、可持续性差及有效接续问题。总结实践经验解决这些问题,为浙江省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各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明确了要求。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提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国务院2009年颁布了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10%县(市、区、镇)展开试点。浙江省结合省情相继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这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了基本方向和指导原则。

(二)政府财政收入能为基础养老金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2009年国务院提出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结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式。农民领取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小头是个人账户的积累,大头是各级政府财政直接补贴的基础养老金。据浙江省统计局统计,2009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40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000亿元,国民生产总值为22832亿元,比上年增长8.9%,人均生产总值为4335元(约合6490美元),全年GDP的增长速度超过全国(8.7%)0.2个百分点。据国外发达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人均GDP值在2000美元以上即可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需要的财政支持,浙江省财政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经济基础。

(三)“老农保”制度存在缺陷和实施困难。浙江省“老农保”始于1991年,1992年省政府在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1993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1995年印发了《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当时虽然确定“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由于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养老保险实际上成为一种自我储蓄。还有“老农保”规定的农民交费档次都很低,几元钱至十几元钱不等,再加上农民对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最低档次,结果到能够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只领取几元钱,几乎起不到对农民的养老作用。正因为“老农保”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国家责任过轻、参保率下降等缺乏总体制度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1998年以后这一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这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空间。

(四)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及养老问题突出。据本课题组深人杭州市、宁波市、义乌市等地调查测算,从2009年起,浙江省迁移后的农村老年人口抚养比将从19.98%快速上升到2020年的48.75%、2030年的79.86%、2o45年的101.79%。这意味着在2009年已由4~5位经济活动人口赡养1位老人,而到2020年将出现2—3位经济活动人口赡养1位老人,2045年将出现1位经济活动人口赡养1位老人,届时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空前沉重。并且,同期迁移后的农村人口总抚养比也将快速上升,到2050年将达到209.97%。这意味着l位经济活动人口将在赡养1位老人的同时还要抚养1位未成年人。当前农村传统的以土地为基础、以家庭为单元、以生产为手段的自给自足式农村保障的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均已动摇、农民家庭和土地保障功能日渐减弱和“虚化”,一部分无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生活相当困难,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迫切需要。

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一)积极探索建立新农保制度。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开展新农保试点》,浙江省于2009年9月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凡符合条件、年满6O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居民,都可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每人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浙江省有l1个县(市、区)被列入试点范围,自2009年12月4日基础养老金在淳安县文昌村首发以来,各县(市、区)均举行了首发式。截至2010年1月25日,全省礅个市、县(市、区)中有9O个统筹县(市、区)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全省590万6O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足额领到了基础养老金。早在国务院新农保试点文件公布以前,浙江省从2006年就在29个市(县)率先启动了区别于“老农保”的新政策,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转变为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的资金筹集机制,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而政府财政每年作出预算安排,注人养老金基金,确保养老金的支付能力。这与后来国家的新政策很相似,同时又有自己的特点和合理性。这些先行的市(县)正抓紧调整和完善当地的政策,做到与国家新政策接轨。

(二)充分体现新农保制度特点。浙江省新农保对象明确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为主。2007年嘉兴市实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满l6周岁至6O周岁不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愿一次性低缴费参加农保的各类劳动者,都将被纳入应保尽保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相比“老农保”由于纯农户参保没有相应的集体补助,因此参保不多;而新农保明确了主要参保对象,对农村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充分体现了新农保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公平性。与“老农保”单纯依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不同,浙江省新农保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保障费的筹资机制。财政不仅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而且对参保人缴费实行补贴。市(县)、乡镇、村分级补助补贴的资金约占一半左右,个人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因而激发了农民参保积极性。浙江省新农保还具有与城保的可接续性。浙江省新农保《实施意见》的基本制度框架与城保制度相一致,区别主要在于缴费基数不同,这可通过调缴费基数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接续。

(三)大力提高新农保制度管理水平。浙江省在全国统一标准版新农保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结合本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经办模式实际,进行了统一软件本地化开发。该软件开发项目于2009年1O月25日启动,满足了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以及全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和统计分析的要求,2009年底完成了对全省发放基础养老金的业务支撑,2010年将完成对试点县(市、区)的业务支撑,2012年将实现全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覆盖,实现以信息化手段支撑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督、决策支持等工作,用信息网络系统提升浙江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如何提高新农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问题。浙江省新农保制度实行以来,一些地方的小城镇户籍居民,由于他们只是改变了户口未离开土地,仍然处在既人不起城保也不能人农保的尴尬境地。新农保使农民养老金从无到有,进步意义很大。但从全省看,覆盖面依旧不高。试点的多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民人数较少、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而经济欠发达、农民数量较多、人均收入低、未来养老问题突出的地区基本没有开展。浙江省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参保档次,多缴多得。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在不计利息、且现行基础养老金金额及政府补贴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假设参保人今年45岁,年缴费100元,连续缴费15年,到60岁时每月能领取养老金104元。而浙江省欠发达地区——衢州市2009年农村低保线是每月188元。也就是说该参保人l5年后所领到的养老金还不及现在衢州市农村的低保金。可见,保障水平依然偏低。

(二)如何化解新农保隐性债务保持基金可持续问题。社会养老保险是最有可能出现隐性债务的一个险种。人口老龄化以及农民社会养老意识的加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还具有扩大的趋势,这是一个亟需探索解决的课题。另外,浙江省新农保的社会统筹资金由财政提供,省财政按照省里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6O元基础养老金给予补贴,其中参保人所在市、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元。而从浙江省统计局2009年1月一8月的统计数据看,全省地方预算收入仅增长5.6%,财政支出增长达17.3%。初步测算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将为此项支出金额为45亿元,其中省财政将支出l4亿元,这会给省财政收支平衡带来不小的压力;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镇两级和村集体要承担基金筹集中的一半左右,地方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养老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三)如何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随着新农保工作的普遍展开,其基金总量会急剧增加,如何利用现有基金滚存结余的运营来达到保值与增值的目的,以便渡过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据史料显示,2006年浙江省社保基金的综合收益率大约为1%~2%,而同年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了3%,社保基金基本上是处于贬值状态。由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只允许全国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进行市场化运作,不允许地方社保基金“入市”和直接投资,这就使新农保基金只能通过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投资渠道比较单一,增值缓慢,从长远来看将影响新农保基金的支付能力。

(四)如何实现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转续问题。随着浙江省农业劳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失地农民由城保转换到新农保、耕地农民由“老农保”转换到城保或新农保、进城农民工由“老农保”转换到城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等,势所难免。实现新农保与其他社保在全省范围内规范转续,结算不同社保政策问、不同地区间的基金,承认农民在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险权益,还缺乏详细的办法。提高统筹层次,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转续,加快信息联网为转续提供技术支持等,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尽管新农保确定了体制转续的相关措施,但并未形成合理的转续成本筹集与分担机制,能否实现农保与城保的平稳过渡,把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的养老体系,试点结果是否具有推广性尚待观察。

四、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涉及公民基本生存和健康需要的鲜明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属性,属于政府的重要职能领域,需要政府发挥主导性作用来启动实施。从浙江省实践看,自1990年嘉兴市政府及时捕捉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需要,较好的财政状况也促使其有能力进行制度创新,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嘉兴模式”。从2007年推动实施《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把城乡居民不重不漏、应保尽保地纳人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近年来,浙江省政府在各种文件中都强调加快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城乡统筹和社会和谐建设总体布局中。从国家政策看,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国外经验看,很多发达国家都选择了政府主导的全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大部分或全部来自国家税收,典型的如日本和英国。

(二)推进新农保全覆盖。全覆盖并不意味着城乡居民100%的覆盖。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首创的德国,其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过了120年的发展实践,至今其实际覆盖率也未达到100%,而是9o%左右。近年来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领先位置,但仍未达到建立全民养老保险的经济条件。各地政府应在全省统一制度模式基础上,根据不同市县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不同人群的养老方式和保障水平制定具体办法,合理确定参保对象,并通过探索建立省级财政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转移支付的分级补贴机制,实施分类保障、梯次推进,以制度优越性吸引农民自愿参保。少数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未必强求建立新农保制度,或许,在这些地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采取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增加社会救助资源的配置,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可能是更为有效和现实的选择。

(三)提高新农保保障水平。保障水平的提高需要个人缴费档次、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标准的提高。如果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则是盲目和不可持续的,会给农民和地方政府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和负面影响。提高保障水平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农民收人,提高农民参保意识。一是大力发展地方经济。政府部门广泛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农村就业水平,制定相关的促农增收政策,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增收。二是积极宣传与发动,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让社保政策和措施深入人心,为浙江省新农保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提高农民参保意识,转变农民传统观念,增强社会养老意识。

(四)建立多元主体筹资机制化解隐性债务。财政实力的相对不足、农村庞大的保障需求和农民养老保险沉重的历史欠账,决定了浙江省不可能由政府承担全部社会养老基金。因此,多元主体共同出资是建立新农保制度的一个重要路径选择。按照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筹集基金,这与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相一致。社会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化解,需在靠政府财政投入来弥补的同时,将农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并人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下统一管理,对未满缴费年限的参保农民实行补缴、延缴等方法来充实基金账户,可以较好地解决社会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第7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融发展研究――以浙江省为例”(项目编号:135J028);201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会计特色专业建设

项目成果(供销函科字[2014]73号)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7-0041-03

摘要:普惠金融快速延伸,P2P势不可挡。与此同时,信息共享的不充分,信用体系的不完整等问题,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于当前农村普惠金融工作之中。文章以浙江省为例,深入调查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情况,积极研究如何充分发挥惠农政策的优势;追踪掌握以P2P为典型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并结合实际,指出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升级的多个方面,如产品的创新、观念的创新、市场的创新和技术的创新等。

关键词:农村 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

2016年初,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普惠金融被正式纳入国家战略规划。发展普惠金融,已经成为“十三五”期间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金融大省,浙江省的农村普惠金融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省政府于2013年印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金融从“大而全”向“小而美”转变。在当前金融发展“危”与“机”并存的时期,如何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农村普惠金融建设,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本文作如下探讨和研究。

一、当前农村普惠金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村金融需求的认识误区。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地认为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低。这是一个认识误区。传统金融机构出于成本、利润考虑,服务对象一直倾向于高大上的企业,而较少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均收入较低的农村金融需求。

(二)对小微企业、小商户和农民的普惠金融需要还不够明确。对小微企业、小商户和农民的普惠金融需要,应进一步明确两个方面:一是将他们作为资金提供方,明确他们所能享受的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普惠措施。二是将他们作为资金的需求方,明确政府和金融机构应怎样为他们提供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金融服务。这些,正是互联网金融所能够弥补传统金融不足的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通过应用互联网技术,使金融服务在成本、收益、风控方面达到相应平衡。

(三)政策信息的不充分与信用体系的不完整。一直以来,小微企业和小商户很难获得充分的融资。这个问题,从表面上看是由于缺乏资金,而真正的问题本质,却是信息共享的不充分,农村信用体系的缺失。金融机构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为规避对小微企业、小商户和农民因贷款小而散而造成的较高成本,不愿意花费财力、物力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更重要的是,农村地区还没有独立的信用评估机构和组织。

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为县域以下的农村金融留出了一片尚待开发的“蓝海”。“高效的抽水机、低效的灌溉器是县域金融普遍面临的困境。但世界银行、IMF等组织都一致认为,普惠金融最有可能成功的是中国。未来五年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黄金时期。”(贝多广,2015年)。

一直以来,我国整体经济社会结构没有改变过金字塔形的格局,数量占比较小的大型企业、政府、富裕阶层处于塔顶,数量占比较多的小微企业、小商户及大众工薪阶层构成塔中,而数量占比最大的多达2亿元左右的农户,则位于塔底。塔中及以下作为经济的主体部分,GDP贡献率达60%以上,而从业人数更是高达80%以上。与此严重不相适应的,是金融供给呈倒金字塔形的格局,大型企业、富裕阶层的高端金融服务过剩,而对小微企业、小商户和农民的金融服务严重缺乏,导致金融服务失衡严重。

长期以来,县域地区作为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提供者,是个高效的抽水机。在县域农商行、农信社、邮储等银行是储蓄调动系统,而保险、租赁、理财在县域几乎是微不足道。正是这种极端不平衡情况的客观存在,为农村普惠金融的深入推广,为低端金融“蓝海”的开发,提供了可能。农村普惠金融的推广,使金融发展出现了新的趋势,部分小贷开始转型,向微贷发展。与此同时,现在的商业银行也开始有业务下沉的趋势。

二、农村普惠金融建设的建议

(一) 充分运用三农政策和农村金融政策,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同时,中央一号文件首提互联网金融,表示将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而此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被正式写入党中央决议,上升为国家金融政策。业内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下一片“蓝海”在农村。中国农村人口数约为6.19亿元,占总人口的45.2%,如果能抓住市场的需求,对行业本身也是极大的促进。

浙江省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较为发达,截至2013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近7.4万亿元,居全国第四位;本外币贷款6.5万亿元,居第二位。2013 年浙江省社会融资规模新增8 345亿元,居全国第五位。在近几年中,浙江省农村普惠金融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浙江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进程。早在2013年7月,浙江省政府专门印发了《“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各级政府部门分别进行了转发,标志着农村普惠金融工程在全省范围广泛推行。自2013年起,“支农支小、扶贫扶弱、普惠金融惠及民生”为主题的普惠金融服务活动全面展开,各家金融机构分别出台了具体措施,构建广覆盖、高效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成为浙江省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共同目标。同年7月3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专门举行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新闻会暨全面启动仪式,探索农信普惠金融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在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全省即累计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 717亿元,同比增加238亿元,增量占全省企业贷款增量的54%,累计新增涉农贷款3 320亿元,占全省各项贷款增量的58.02%,其中涉农贷款余额高居全国首位。之后,2015年4月浙江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具体承担浙江省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建设中发展小微金融、财富管理、电商金融等金融创新业务。

总体看来,《“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启动,通过发放惠农卡,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打造农村信用工程,发展创新型科技型金融产品,以及银行干部下乡镇挂职等多种方式,浙江全省农村普惠金融工程稳步而快速推进。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自2013年开始,构建起以“丰收村村通”为基础的丰收“三网”格局,利用机构网、电子网、人员网的交叉布局,以实现广覆盖的服务网络。浙江农信将15亿元投向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主要用于服务网络建设和网点功能改造。截至目前,浙江农信系统已建设标准化网点4 098个,离行式自助银行383个,在农村铺设的行政村农信服务点超过了25 000个,有助于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和大力发展小额农户信用信贷,使浙江省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除此之外,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应用金融IC卡,从支付领域拓展到信贷领域,突破了借款与还款在时间、空间和网点的限制,可为小微企业和“三农”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截至2014年1季度已经累计发卡3 594张,授信总额近150 000万元,户均授信45万元,填补了农村偏远山区、海岛等地域的金融服务空白。

2.发挥政策优势,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工程。深化农村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是这项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充分运用政策,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工程。深化农村改革,涉及多个领域,不仅是城乡发展一体化,而且农村集体产权、农业经营、农业支持保护以及农村社会治理制度改革等,几乎都与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紧密联系。比如农民承包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随着农村的深化,势必逐步进入市场,而其中巨大的融资需求与潜在增值收入,既为金融机构带来金融创新的机会,又为农民带来真正享受普惠金融服务的机会。

创业、致富、求学,是广大农村区别于高端金融需求的具有农村特色的金融需求。在经济相对停滞的时期,新农村建设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同样存在广泛的金融需求。虽然这些金融需求极其广泛,但存在着农民普遍缺少抵质押物的担保难问题。针对这些不同的金融需求,以及不同的困难,尽可能地运用好政策支持,推出适宜的金融服务,这是农村普惠金融工程推进的前提所在。如针对担保难的实际情况,可以推行大联保体贷款;针对新农村建设的农民融资需求,可以推出农民住房贷款;针对农村贫困学生,可以推出生源地助学贷款。

差异化利率定价政策,也是适应农村普惠金融工程的一项重要政策。高风险、高成本则实行高利率,反之则实行低利率。在让利于民的“道德金融”服务基础之上,同时考虑农村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科学确定客户贷款利率定价,实施利率优惠,以实现稳定发展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现代化及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的普惠目的。

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贷款实行“项目制”,也是一项具体可行的政策运用。可以赋予农业专业合作社最基本的金融功能,使其成为为社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互助金由社员共同出资提供的同时,即实现了“抽水”功能;而对具有融资需求的社会贷放互助金,即实现了“灌溉”功能。另外,农业专业合作社还可以受托管理政府“三农”扶持资金和重点产业扶持资金等。这些,都是充分运用三农政策和农村金融政策而实现的普惠金融工程的末端延伸。

(二)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最后一公里(Last kilometer),在英美也常被称为Last Mile(最后一英里/最后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经常被用来描述公共交通末梢和微循环的问题。近年来,这一概念逐渐被一些行业所使用,引申为完成一件事情的最后而且关键性的步骤(通常此步骤还充满困难且意义重大)。这里探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不限于交通、通讯、网络等具有具体“线路最后一段”的狭义概念,而是城市建设管理与服务中善始善终、重视末端、重视细节、重视衔接、重视顾客满意度等更为广义的概念。公共服务需深入末端和“售后”、注重实效和长效,通过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体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长效性。农村普惠金融工程的关键,正在于这“最后一公里”。近几年来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金融打破时空限制,为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也成为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

1.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农村全覆盖。“镇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电子机具村村通、家家用上银行卡”,这个农村普惠金融的全覆盖的目标,必须依赖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在广大农村因地制宜地搭建电子银行服务平台,扩大ATM和POS等电子机具的布设覆盖面,建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网上支付等电子银行产品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全面覆盖、便捷操作。

2.减少中间环节,缩小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P2P模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中间环节,使资源的配置更为高效,给借贷的双方都带来便利,缩小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在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下,小微企业可以提供企业交易等历史信息,让投资者更加了解企业自身发展情况,从而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此外,互联网在帮助企业增信的作用日益突显。小微企业主通过第三方提供自身信用信息,投资者通过企业主在互联网上的记录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从侧面获取小微企业主的信用情况。优化,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在普惠方向的关键词,包括各个企业数据层面的合作、联合风控能力的建设、大数据精准服务用户能力的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的优化和进一步降低信息不对称等。

三、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升级的发展趋势

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金融小微化的发展趋势,对农村普惠金融提出了创新升级的迫切要求。无论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创新,还是微贷技术创新,以及新业务领域创新,在新的技术环境和政策背景下,都有较大的发挥空间。另外,风险定价方式还有很多的提升空间。群体定价的传统方式,已经不适应互联网时代。因为在互联网时代,个人征信体系已经十分完善,个人资产数据信息也日益透明化,这为无差别的群体定价转变成有差别的个体定价,提供了客观条件。此外,在金融产品方面,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创新空间。比如针对特定群体和特定行业,可以考虑开发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例如为个人需求定制个性化的理财服务,提供服务体验,以及一站式的资产配置服务等。这些都是基于微观角度考虑的创新。

从宏观角度考虑,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普惠金融是全球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创新,二是技术创新。市场创新所指的是开拓新的业务覆盖面,即发展新类型的客户;技术创新则是如前所述的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创新以及微贷技术创新等微观角度所考虑的。而且,创新层面的不同,也可将农村普惠金融的创新升级分为三种:一是渐进式创新,对现有产品、服务、运作方式的创新升级,应由一级金融机构进行宏观掌控。二是新兴领域创新,对新兴的市场与客户,由金融机构导入现有的新技术来展开服务。三是 “创造性跳跃”,彻底打破原有的市场格局,非传统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在博弈中谋求新的平衡。无论何种创新,都必须满足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的需要,数字化普惠金融的四个要素,即金融服务商、网络运营商、商及终端用户,都必须围绕这个核心问题,将服务传递到终端用户。

在农村普惠金融的创新升级中,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提出的“共享金融”的观念创新。“共享金融与传统金融正在进行再平衡,以发挥共享金融中分散化、个体承担较多风险的优势,降低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所谓“共享金融”就是在金融资源的供需个体之间,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构筑的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实现金融资源的直接交易系统,表现形式有网贷、众筹、供应链金融、相互保险、财富管理、金融基础设施的共享。跟进这个新的观念,有利于开拓农村普惠金融的创新思维。

四、 结语

城乡一体化、金融小微化与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为农村普惠金融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和条件。充分发挥惠农政策的优势,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仅有助于打通农村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更是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依归。作为金融大省的浙江省,农村普惠金融进程走在全国前列并非偶然。调查与研究浙江省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情况,对创新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Z

参考文献:

[1]周立,李萌.以普惠导向深化农村金融改革[J].行政管理改革, 2013,(12).

[2]马义玲.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金融教育发展的思考[J].消费导刊,2014,(11).

第8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12月18日至22日 省委第一书记铁瑛出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9年

1月8日、2月23日、4月13日 省革委会分别对蚕桑生产、经济作物的产品税率和超购棉等政策作出相关决定,鼓励农民积极发展农业生产。

3月10日至14日 省科学技术大会研究部署浙江科技工作。

5月15日至26日 省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浙江国民经济调整工作。

6月1日 宁波港对外开放。

6月16日 省委印发《关于农村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草案)》,规定社员多余的农副产品可以在国家管理的市场上出售。

9月10日 经国务院批准,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恢复县级市建制。

9月15日 省革委会颁发《关于农村集市贸易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开放杭州、宁波、温州三市的农副产品市场,允许三类农副产品上市交易。

10月4日、31日 省革委会先后发出《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试点的暂行办法》、《关于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扩大自试点工作的通知》,分别确定74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和109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为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试点单位。

11月 长兴县长城公社部分生产队试行承包到户。在此前后,全省其他地区也相继实行大田作物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农业生产经营责任制。

12月1日 省委、省革委会转发省社队企业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的实施办法〉》,要求狠抓措施落实,加快社队企业发展。

12月18日 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取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恢复浙江省人民政府。会议选举铁瑛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丰平为省长。

12月20日 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选举毛齐华为省政协主席。

1980年

1月18日 省政府颁发《扩大商业、供销、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自试点暂行办法》,决定选择120个流通企业进行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试点。

1月24日至2月5日 省委在召开工作会议的同时,召开全省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并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大干“四化”的战斗堡垒。

3月8日至16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社队企业,尽快让农民富起来。

3月26日 宁波―――温州―――香港航线正式通航。至此,浙江自营出口商品可以在宁波、温州等沿海港口就地集中,就地换装,一次配载,及时外运。

3月29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高级知识分子问题的几项规定》,对高级知识分子的培养、使用、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

4月2日至8日 省纪委召开全省纪律检查工作会议。这是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构重建后的首次工作会议。

6月5日 省委作出《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把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干部队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7月7日 省政府同意在黄岩县境内的椒江口建立海门特区,直属台州地区管辖。

7月8日 全省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西湖藤器有限公司成立。

7月 省科委、省财政厅《关于试行浙江省有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国内三项科技经费历来无偿使用的惯例首次进行了改革。

8月25日至9月2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山区工作会议,决定把山区建设作为发展浙江经济的一个战略重点。

10月10日 省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的通知》,要求广大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带头响应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号召。

10月12日至22日 省委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会议期间同时召开了全省工业会议,要求全面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搞好以税代利改革的试点。

11月24日 省政府批转省经委《关于全面推广企业自工作意见的报告》,确定14家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进行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

1981年

1月15日至29日 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

5月23日至25日 省委召开新中国成立后浙江省首次宗教工作会议。

5月 省委、省政府部署林业生产责任制“三定”试点工作。

6月16日至22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教育战线的改革和发展。

7月30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发展农村多种经营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10条指导性意见。

9月22日 经中央批准,温州地区与温州市合并,建立新的温州市。

11月15日至23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总结、完善和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

11月18日 浙江省首家境外贸易机构亚利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

1982年

3月3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畜牧工作会议,制订全面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方针。

3月15日至4月18日 浙江举办首届科技成果交易会。

3月 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在浙江展开。

4月15日至16日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对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进行部署。

5月5日至10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研究对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实行包干制,包干系数一定三年等问题。

8月9日至17日 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确定发展农业的战略设想,要求普遍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年底,全省农村98%以上的农户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

8月25日至30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企业整顿工作会议,要求在重点抓好工业企业整顿的同时,对农垦、林业、建筑、粮食、商业、供销、军工等系统的企业,也要结合各自的特点进行整顿。

9月5日 义乌县第一代小商品市场―――稠城镇小百货市场正式开放。

12月22日 国务院决定设立上海经济区,范围包括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在内的10个城市,以后逐步扩大到包括浙江在内的一市三省。

12月28日 温岭县社队企业局批复同意该县牧屿镇以农民合股形式创办温岭县牧南工艺品厂。这是全国首家由工商行政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1983年

1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通知精神,浙江省级党政机关的机构改革率先展开。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是“三位一体”调整领导班子,减少职数,改善结构,实现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1月17日 全省第一次优秀农民技术员和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杭州举行。

1月23日 中国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成立。浙江省自营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开始起步。

2月9日至18日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第一次视察浙江。

2月10日 省政府批转省财办、省商业厅、省供销社《关于集体商业全面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

3月12日 省政府决定,在完成粮油统购任务后,开放粮油贸易市场,对上市的粮油价格实行议购议销。

3月 在省级机构改革中,中央重新任命了省委领导班子。调整后的省委不设第一书记。中央决定王芳为省委书记。

4月28日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李丰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薛驹为省长。

4月29日 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选举王家扬为省政协主席。

7月27日 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宁波地区、嘉兴地区和绍兴地区,将宁波地、市合并,成立新的宁波市;分别设立嘉兴市、湖州市和绍兴市(均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

7月30日 根据中央的决定,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政社分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撤消,恢复乡、镇人民政府。

8月20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继续放宽山区经济政策,将各种山林放手承包到户,或实行联户承包。

9月12日至24日 省委召开全省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抓紧选拔充实优秀中青年干部,尽快实现各级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11月16日 《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一个有独创精神的厂长―――步鑫生》一文,报道了步鑫生在海盐衬衫总厂内部实施企业管理改革的情况,并配发了的批示,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11月26日至12月1日 省第七次党代会召开。会议提出全力推进经济建设,为90年代经济振兴打好基础,努力争取提前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任务。12月2日,省委七届一次全会选举王芳为省委书记。同日,铁瑛当选为省顾问委员会主任。

12月7日 根据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省委决定全省整党分两期进行:先用一年时间,整顿省委和省级机关党组织;再用两年时间,整顿各市地县党组织和全省所有基层党组织。

12月17日 省委批转省委地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宣布地市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基本完成。通过机构改革,领导班子人员减少、年龄下降、文化程度显著提高、结构比较合理,在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1984年

2月11日 邓小平同志路经浙江。

2月9日 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在听取省委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汇报后,肯定了海盐衬衫总厂的改革经验,并在全省发动了一场怎样对待改革和改革者的大讨论。

3月8日 省政府批转省供销社《关于深入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

3月 省委印发《关于建设县级以上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对县以上党委掌握后备干部的对象、数量、条件、选拔程序,以及培养管理等问题作出规定。

5月4日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宁波、温州被列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

5月26日 嘉兴市政府与上海市南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经济友好合作协议书》。此后,浙江各地与上海的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入。

6月20日 省政府发出通知,同意省化工研究所等10个从事应用和开发研究的科研单位,率先试行事业经费使用实行技术合同制、课题承包制的改革。

7月4日至10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检查企业简政放权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

9月17日至22日 省委召开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10月18日 国务院批复省政府《关于宁波市进一步对外开放规划的请示报告》。同日,经国务院批准,全省首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宁波小港诞生。

10月30日 香港环球集团董事会主席包玉刚捐赠相当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创建宁波大学。该校于1986年建成。

11月 国务院决定宁波市、湖州市为全国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1985年

2月9日至16日 省委分南北两片召开整党工作座谈会,对各地整党工作实行分类指导。

5月7日至9日,省委召开整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级机关的整党工作。

2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开辟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浙江嘉兴市及所辖的嘉善县、桐乡县、海宁县和湖州市所辖的德清县,被列入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

4月23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的通知》,决定从1985年起,政府不再下达农副产品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

5月15日 国务院批准撤销金华地区,分设金华市和衢州市(均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

5月17日 浙江省暨杭州市首次人才交流大会开幕。

6月6日 浙江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开展对东欧易货贸易的九省市之一,可以直接同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两国开展易货贸易。

8月23日至26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研究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发展战略等问题。

10月2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决议》和《关于认真清理和整顿公司的决议》。

12月9日至11日 全省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

12月10日 为推进宁波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国务院成立宁波经济开发协调小组。

12月11日 为提高公民法制意识,省委颁发《浙江省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五年规划》。

1986年

1月28日 为鼓励和稳定粮食生产,浙江省举行第一次全省优秀粮食专业户表彰大会。

2月20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农村若干经济政策的措施的通知》,就发展粮食生产,实行购销调拨,坚持以工补农,发展多种经营,扶持乡镇企业健康发展,推行“星火计划”,帮助贫困地区逐步改变面貌,改善农村信贷工作等问题提出意见和措施。

4月18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舟山港对外开放。

5月15日 省委作出《关于全省农村村级单位整党工作的部署》。

6月25日至7月4日 为促进对外贸易,浙江省举行第一次出口商品交易会。

8月5日至14日 省委召开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推广兰溪市坚持改革、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经验。

8月15日至20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山区经济工作会议,研究开发山区的新路子。

8月16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完善经济责任制有关政策问题的若干规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推销、上交税利、劳动用工和内部分配、工资奖金等问题,提出10项改革措施。

8月 经国务院批准,绍兴市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机构改革试点城市。

10月16日至17日 省委召开市地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月10日 国务院批准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

12月26日至29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要求乡镇企业在技术进步上狠下功夫,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

1987年

1月23日 国务院批准撤销舟山地区,设立舟山市(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

2月10日至11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高校党委书记、校(院)长会议,要求各高等院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不移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2月24日 国务院决定,宁波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继续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3月25日 中共中央决定:薛驹任浙江省委书记。

5月6日 省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建立温州试验区问题。

6月2日至5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双增双节”座谈会,要求各地学习新昌、兰溪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双增双节”运动深入开展。

7月9日 浙江省首家外商独资企业立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

7月10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发展村级经济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通知》。

7月31日至8月4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就如何考核县(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问题,在椒江市进行试点。

8月3日 省委、省政府决定抽调干部,帮助贫困县和山区县发展村级经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村级整党成果。

9月16日 温州市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农村改革试验区。

10月20日至22日 省计经委、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加快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

12月9日至10日 浙江召开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12月20日至29日 省委召开十三大文件学习会,要求加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1988年

1月29日至2月10日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第二次视察浙江。

1月30日 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选举商景才为省政协主席。

2月4日 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陈安羽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祖伦为省长。

2月25日 省委发出《关于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

3月13日至16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工作。

3月18日 浙江28个市县被国务院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

4月30日 省政府颁发《浙江省审批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暂行办法》。据此,全省第一批26家出口生产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被授予对外贸易经营权。

7月17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通知》。

10月15日至23日 省委召开七届九次全会扩大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措施。

10月 兰溪化工总厂实施转制。这是改革开放后全省第一家国营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

12月22日至27日 省第八次党代会召开。会议号召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速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28日,省委八届一次全会选举李泽民为省委书记。同日,薛驹当选为省顾问委员会主任。

1989年

1月26日至30日 全省第一次监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加强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对重大违纪案件要一抓到底,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监察部门的工作。

2月13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增加农业投入的通知》。

4月至6月 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号召全省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政治动乱,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北京发生政治动乱后,省委、省政府坚决拥护中共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平息动乱,并对稳定全省局势做出部署。

6月9日至10日 省委、省政府在金华召开全省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章违纪建私房座谈会,研究部署了有关清理工作。

8月29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整顿清理书报刊及音像市场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扫黄”斗争。

11月23日至24日 根据省委决定,省级机关组织工作组,指导农村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此后,浙江农村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基本路线教育。此活动持续了10年。

11月27日至12月1日 省委召开八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省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工作。

12月13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积极引导和完善劳动者联合兴办的合作经营企业的通知》。

1990年

2月18日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2月26日至28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会议,对开展新一轮承包做出部署。

3月19日至20日 省委召开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5月31日 国家重点工程镇海电厂三期扩建工程6号机组正式投产发电。镇海电厂成为浙江第一座超百万千瓦的大型火力发电厂。

6月8日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改革开放工作。会议确定了“突出重点,梯度推进,接轨浦东,发挥优势”(即发挥浙赣铁路沿线、沪杭甬高速公路沿线和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的开放战略。

6月30日 宁波栎社机场正式通航。此后,7月4日温州机场正式通航,8月28日杭州笕桥机场复航。三大机场的建成或复航,为浙江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撑。

7月1日 新昌县在全省率先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7月24日 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广诸暨市枫桥区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报告》。

10月4日 经省工商局核准,全省首家乡镇企业集团公司浙江横店企业集团公司在东阳横店成立。

10月25日 省委、省政府提出清理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具体实施意见。

11月5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稳定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的通知》。

11月14日 全国最大的磁带厂杭州磁带厂建成。

11月1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决定葛洪升任代省长。

12月1日 中国自行设计的第一艘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船“舟海环监”号在舟山船厂建成下水。次年10月6日,中国第一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舟山建成。

12月5日 全国最大的现代化油轮泊位之一、镇海石化总厂算山码头15万吨级泊位正式投入使用。

1991年

1月25日 全国最大的城市一级污水处理工程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正式投产。

3月8日 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报告的决议》,选举葛洪升为省长。

3月6日 国务院批准建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月6日 全国第一家跨区域的外汇调剂公开市场浙江省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在杭州开业。

5月17日 浙江海洋开发工作第一个指导性规划《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审查通过。

5月20日至24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企业工作会议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把“打基础、上水平、增效益”的经济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7月8日至9日 同志视察浙江。

9月29日 全国最大的国际集装箱码头宁波北仑港集装箱码头投产。

10月14日至16日 省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的问题。

10月20日至26日同志视察浙江。

10月28日 国家重点工程、铁路“中取华东”战略第一条新线宣(城)杭(州)线全线贯通。

11月20日 杭甬高速公路杭州至萧山段建成,实现了浙江高速公路零的突破。

12月15日 秦山30万千瓦核电站并网发电。这是中国第一座自行设计、自行建造的核电站,开创了中国核电新纪元。

12月21日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钱塘江第二大桥建成通车。

12月23日至28日 省委召开八届六次全会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1992年

1月4日至7日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确定“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的农业生产发展目标。

1月21日至24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利用外资工作会议,确定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

3月3日 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通知》。随后,全省干部群众迅速掀起学习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高潮。

3月16日 国务院同意设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月6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撤区扩镇并乡试点工作的意见》。至5月底,全省乡镇顺利完成“撤、扩、并”任务。

4月20日 全国最大的水产品交易市场在舟山沈家门开业。

4月29日至30日 省委召开八届七次全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6月20日 省政府决定给13个经济强县(市)扩大经济管理权限。

6月27日至29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工作会议,提出“科技兴省”战略。

7月5日 中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一届评比揭晓,浙江12个县市榜上有名。

8月5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市长、专员及省直部门领导干部大会,部署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江地区经济规划实施方案。

8月22日 省政府批准建立嘉兴、湖州、绍兴、舟山、椒江5个经济开发区,并将金华市、衢州市和丽水市列为浙江省对外开放城市。

9月2日 国务院正式批准宁波开放航空港口岸,宁波至香港的空中航线开通。

10月28日 省政府印发《关于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的通知》,决定从1993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并给城镇职工适当补贴。

11月4日 经国务院批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北仑港工业区重点区域合并,统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24日,又批准成立宁波保税区。

12月13日 省委召开八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提出90年代浙江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12月15日至次年1月4日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第三次视察浙江。

12月23日至25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提出乡镇企业实现跳跃式发展的方针与措施。

1993年

1月12日 全国垦区综合评比揭晓,浙江垦区获总分第二。

1月13日 省政协七届一次会议选举刘枫为省政协主席。

1月16日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李泽民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学远为省长。

3月25日 浙江省第一家外资银行宁波国际银行正式成立。

3月27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4月4日 国务院批准设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月6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明文禁止个体、私营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均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开业和经营。

4月26日至28日 浙江召开第一次开发区工作会议。

5月14日 省委在省级机关开展以“双推双考”方式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7月7日 浙江鄞县邱隘镇、东阳市横店镇、绍兴县杨汛桥镇,被中央有关部门列为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

8月27日 鄞县660个行政村全部开通了程控电话,成为浙江第一个村村通程控电话的县。

9月6日至8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全省90年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

9月14日至16日 省委召开八届十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1993~2000年》。

11月18日 全省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浙江商业银行在宁波正式开业。

11月20日至26日 同志视察浙江。

12月6日 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2月19日至24日 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会议号召为在全省提前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奋斗。24日,省委九届一次全会选举李泽民为省委书记。

1994年

1月4日 全国最大的氟化学工业基地巨化集团公司氟化厂全面试生产。

2月1日 省委作出《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

2月3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2月7日 浙江21个县(市)入选第二届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

6月1日至2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外开放,努力提高浙江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整体水平。

6月7日 全省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树立“大经贸”观念,实现乡镇企业的第二次腾飞。

7月15日 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这是全省第一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国有特大型企业。

8月13日至15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会议,决定在经济发达地区选择一部分条件成熟的乡、村,积极稳妥地、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

8月22日 国务院批准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台州市(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

9月22日 国内首家完全按《公司法》要求建立的专业证券公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9月28日 省委召开学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座谈会,要求在全省人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9月30日 国务院同意开放温州航空口岸。

11月8日至9日 省委召开九届三次全会扩大会议,要求切实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新的伟大的工程”来抓,推进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995年

2月14日 省委印发《浙江省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意见》。

2月15日 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百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

3月1日 国务院授予浙江省“实现荒山造林绿化规划省”称号。

4月8日 省委发出《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学习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党员开展学理论学的“双学”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4月20日 为弘扬大禹治水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浙江省暨绍兴市各界在绍兴禹王庙公祭大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省首次举行的公祭大禹典礼。

5月15日至16日 同志视察浙江。

5月18日至22日 “名优新小商品博览会”在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举办,首开专业市场博览会之先河。该博览会以后每年举办一次,地点都在义乌。1996年起,更名为“中国小商品博览会”;2002年起,又更名为“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

5月30日 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8月18日 湖州市城区织里镇、富阳市新登镇、玉环县陈屿镇、东阳市横店镇、绍兴县杨汛桥镇和苍南县龙港镇,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

10月19日 浙江省23个县(市)入选第三届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

11月28日 国家重点工程、铁路浙赣线复线浙江段全线开通。

1996年

1月5日 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浙江启动。

2月2日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机制增加农业投入的决定》。

2月8日 省政府发出文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国有工业小企业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月11日 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报告的决议》。

3月27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利用外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4月24日至26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科教兴省战略。

5月28日 经国家海关总署批准,宁波保税区海关正式开关。

7月16日至17日 省委召开市(地)委书记座谈会,讨论研究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问题。

7月22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三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启动浙江“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月15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浙江省文化发展战略研讨会,研讨《浙江省文化发展纲要(讨论稿)》。

9月3日 全国第一家省级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浙江省私营企业工业联合会在杭州成立。

9月28日 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会议提出了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的政策与措施。

10月9日 《浙江日报》报道,经过十余年努力,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民办教师的省。

10月25日 浙江省行政村实现村村通电。

11月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

12月3日至4日 省委召开九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1996―――2010年)》,还讨论修改了《浙江省文化发展规划(1996―――2010年)》。

2月16日 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报告的决议》。

3月12日 国务院批准杭州市调整市区行政区划,撤销萧山市、余杭市,设立萧山区、余杭区。

3月22日 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汇报,研究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发展的问题。此后,省委又陆续召开专题常委会,分别听取各地工作汇报,研究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3月29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4月2日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直机关组织开展以“树优良作风,创优质服务,做优秀公仆”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

4月7日至8日 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4月9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部署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4月28日 中国第一座公路、铁路合建在同一平面上的跨海大桥宁波大榭大桥建成通车。

4月30日至5月3日 同志视察浙江。

5月11日 第一届沪、苏、浙经济发展座谈会在浙江省淳安县举行。此后,座谈会每年在两省一市轮流召开。

6月16日 杭州市成为新世纪第一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7月17日 全国最大的海水淡化示范工程一期工程在嵊泗县菜园镇建成。

8月15日 省政府决定,10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9月29日 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具体部署浙江企业到国际上发展的工作。

9月30日 省政府出台《浙江省第三产业发展纲要》。

12月20日 省委召开十届七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

12月24日 浙江首条采用股份制建造的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全线建成通车。

2002年

1月19日 省委公布《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

3月14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转变作风年和调查研究年活动。

同日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发表,浙江省的环境指数排在全国第三位。

6月12日至16日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浙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16日,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选举张德江为省委书记。

6月18日 浙江建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6月24日 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杭州召开。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10日 经国务院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

8月19日 全省经济强县座谈会出台扩大部分经济强县(市)经济贸易审批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10月12日 中共中央提名:任浙江省代省长。

10月15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宣布,浙江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省份。

10月16日 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正式运行。

11月4日 新中国成立后浙江投资最大的水利项目温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竣工。

11月21日 中共中央决定:任浙江省委书记。

12月6日 《2001年度中国群众安全感调查》发表,浙江省有87.7%的被调查群众认为有安全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35个百分点,居全国首位。

12月18日 杭金衢和金丽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浙江实现“四小时公路交通圈”目标。

12月31日 浙江当年财政总收入突破千亿元。

2003年

1月21日 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选举李金明为省政协主席。

1月23日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吕祖善为省长。

3月27日 省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浙江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工作。

6月5日至6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

6月25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工业大会,提出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浙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7月11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生态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生态省建设工作。

7月21日 浙江出台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政策,全省所有农民不再缴纳农业特产税。

8月18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目标。

10月11日 首届世界温州人大会在温州举行。

10月23日 中国第一座商用重水堆核电站秦山三期核电站工程全面建成。

10月25日 浙江26个县(市、区)跻身全国最发达百强县(市、区),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11月23日 西气东输工程浙江段全线贯通。

11月25日 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在诸暨联合召开纪念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

12月3日 省委、省政府在衢州召开“山海协作工程”情况汇报会,要求大力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努力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12月8日至10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绍兴市仓桥直街“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 授予桐乡乌镇、嘉善西塘镇、湖州南浔镇“2003年亚太地区遗产保护杰出成就奖”。

12月13日 浙江举行首届民营企业峰会。

12月27日 浙江全面启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12月29日至30日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2004年

1月17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月12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

3月1日 浙江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

4月5日 浙江欠发达地区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全面启动。

4月21日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提出从“外贸大省”向“开放大省”跨越的战略目标。

5月10日 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从2004年起,全面取消在农村已延续20多年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5月11日 省委召开十一届六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

6月21日 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资料,浙江全国驰名商标数跃居全国首位。

7月21日 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三门核电工程。

8月18日 国内首家由民间资金绝对控股的商业银行浙商银行正式开业。

8月25日 国家有关部门公布资料,2003年度全国500强上规模民营企业中,浙江占183家,数量居全国首位。到2007年,全国500强民营企业中浙江占203家,连续9年排名全国第一位。

9月10日 报载:浙江成为全国省区中第一个基本普及15年基础教育的省份。

9月10日至26日 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在浙江举办。

9月25日 浙江30个县(市、区)跻身全国百强县(市),数量仍居全国第一位。

11月12日 省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农村中小学教师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公务员津贴和补贴政策。

11月30日 杭州、宁波、绍兴、温州、嘉兴、台州、金华、湖州、舟山等9个市,入围首次的中国综合实力地级以上百强城市名单,其中杭州市跻身十强。

11月30日 浙江首个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项规划出台。浙江是国内第一个制定制造业主体式规划的省份。

12月20日 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宣布,从2005年开始,全面停征农业税。这意味着浙江农民将告别已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

12月31日 浙江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

2005年

1月10日 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

1月12日 浙江省首次表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绩突出的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1月18日 省委发出《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党员中分期分批开展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

3月1日 浙江被国家环保总局、统计局公布为全国第一批绿色GDP试点省市。

4月13日 全省重点建设暨“五大百亿”工程工作会议强调,要继续扎实推进以“五大百亿”工程为主体的重点建设。

4月29日 省政府出台《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总体目标。

6月28日 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7月1日 浙江启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7月29日 省委召开十一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

8月19日 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

10月18日 国家重点工程嘉兴发电厂二期工程建成投产。

11月16日至12月1日 第九届中国戏剧节在宁波举行。

12月15日 有关部门公布,浙江大型企业集团已达293家,总数居全国之首。

12月20日 省政府宣布,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宁波―舟山港”名称。

12月29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6年

1月16日至21日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报告的决议》。

1月 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浙江精神,与时俱进地培育和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

3月21日 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4月12日 为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省政府一系列预(方)案,初步构筑起应急体系。

4月13日至16日 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在杭州、舟山举行。

4月25日 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

4月26日 省委召开十一届十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4月30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学习推广义乌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科学发展之路的经验。

5月8日 省政府颁布决定,从当年起,全面取消固定向农民收取的村提留金。自此,全省农民实现固定负担为“零”。

6月9日 报载,浙江“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农村安全自来水覆盖率已达到75.5%,居全国省区之首。

6月28日 省委在嘉兴召开纪念建党85周年大会,会上对全省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

9月15日 国家有关部门公布,2005年浙江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程度达64%,连续第三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

10月19日 洞头县大瞿村通电。至此,浙江“户户通电”工程全部完成。

11月4日 有关资料公布,浙江有18家民营企业入围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50强,数量居全国之首。

11月15日 省委召开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

11月20日 国家有关部门发表《2005年度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浙江省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7.1,列全国首位。

2007年

1月31日 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

2月1日 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选举周国富为省政协主席。

3月4日 有关资料公布,浙江全国驰名商标累计拥有量连续四年居全国第一位,全省国际商标注册数也跃居全国之首。

3月15日 省委部署开展百名市、县(市、区)委书记蹲点调研活动,以此作为市县领导班子“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

3月25日 中共中央决定:赵洪祝任省委书记。

6月12日至16日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会议提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16日,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选举赵洪祝为省委书记。

7月12日 国家有关部门公布,最能反映民营经济综合实力的几项指标―――个体私营经济总产值、销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出口创汇额等,浙江继续位居全国第一位。

7月19日 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意见》。

7月28日至29日 同志视察浙江。

8月22日 省委召开党史工作会议,强调浙江要从党史资源大省,建设成党史工作强省。

9月28日 省市协同破解难题协调会确定65个难题,组织26个省直部门协同市县破解。同日《人民日报》头版以《心系群众“最盼、最急、最难”―――浙江开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为题,对浙江“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工作作了专门报道。

11月6日 省委召开十二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

11月13日 国家有关部门公布,浙江123家大型企业入围2007年度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总数居全国第一位。

12月16日 浙江被列为首批国家农村科技信息工程示范省。

2008年

1月15日至20日 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选举周国富为省政协主席。

1月16日至22日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赵洪祝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吕祖善为省长。

2月2日 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3月24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的意见》。

3月26日 省委召开全省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化拓展主题实践活动作出新的部署。

4月15日 省委召开十二届三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

5月1日 世界上最长的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试通车。

5月13日、19日 省委两次召开常委会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工作。此后,浙江累计接收捐赠款物48.21亿元,其中包括“特殊党费”4.71亿元。

5月17日至22日 奥运圣火完成在浙江的传递之旅。

5月19日 省委制订出台《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

5月22日 同志视察浙江,要求开足马力生产救灾帐篷。至6月19日,浙江31.3万顶帐篷生产任务提前一天保质保量完成。

7月2日 浙江决定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增加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有效供给。25日,省工商局《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浙江民间贷款机构首次在制度上获得合法身份。9月28日,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从工商部门正式领取了营业执照,这是浙江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发放的第一张营业执照。

7月3日 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

8月18日 省委召开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9月3日 省委正式启动在全省范围内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23日,省环保局副局长职位面试实况,首次通过电视和网络现场直播,进一步增加了选拔工作的透明度。

10月28日 35名干部受到省委任命,走上副厅级领导岗位。

9月26日 省委召开十二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

第9篇:浙江新农村建设政策范文

[论文摘要]制度政策是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能够保障义务教育可持续地均衡发展的制度框架应该包含以下关键性的制度安排:投资保障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和资源共享制度。浙江省各级政府近年来从制度政策这一环节入手,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把教育政策、资源重点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人群倾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新的教育导向机制;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质量评价机制。这些措施有效促进了义务教育和谐、健康、均衡发展。

近几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从制度政策这一环节入手,加强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设计,为保障义务教育公平、民主的政策环境,促进义务教育和谐健康发展作出了有益的思考与探索。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性认识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战略选择,也是化解义务教育多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手段。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把握宏观,循序渐进。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深刻体会到,一个能够保障义务教育可持续地均衡发展的制度框架应该包含以下关键性的制度安排。

首先是经费投入保障制度。保证义务教育经费增长满足可持续均衡发展的长期需求,无疑是实现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最为关键、也最为迫切的制度建设。如果没有一个更加稳定而有强制性的制度保障,仅仅依赖于政府的相机选择,实现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就将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

其次是绩效管理制度。由于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主导力量,因此,政府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导向的绩效管理制度,对于实现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就是一项关键性的制度建设。

再次是资源共享制度。为了实现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动态效益,必须在义务教育活动的各个层面建立对公共教育资源的共享制度。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缩小差距的具体政策,更需要观念创新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创新和系统的制度设计。有鉴于此,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探索多样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重点在保障体系、教育管理机制等方面做文章,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改革尝试

浙江省将跨越式发展与均衡发展相结合,通过跨越式发展来推动均衡发展,在发展中形成高位均衡,实现了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形成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特色。

(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基本决策: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证义务教育起点均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主要内涵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大体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以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可以说,浙江省在基本普及15年教育的今天,各级政府已充分认识到义务教育办学的主体是政府,学校的校舍等一些硬件设施投入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对均衡的办学条件(无论是农村或者是城市)。而这一认识的最终的价值取向即是政府要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一种公平的教育机会。这方面,浙江已涌现了不少典型。以宁波市江北区为例,江北区是宁波市三个老城区之一,2002年江北区政府实施了“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将全区所有农村中小学上划区本级管理,同时将全区所有公立中小学财务及预算外资金实行统筹管理,从而在体制上保证了城乡教育的统筹。

2007年,浙江省教育厅还推出一项新举措,首次决定对杭州、宁波等11个设区市的教育局进行以“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业绩考核。此次考核,总分为350分。重点考核各市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方面的情况,共设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素质教育情况”等3类指标,30个子项目。对全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爱心营养餐等没有做到“应助尽助”的,在该项考核中不得分;如果农村中小学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生均办学条件比城市中小学低,相应的项目即为零分,以引导各地缩小区域内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打造和谐教育。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政策焦点: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重点抓好义务教育的薄弱环节,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最薄弱环节在于农村教育和弱势群体教育。农村学生、贫困家庭子女和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质量相对较低。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就要切实解决农村教育和弱势群体教育问题,追求教育公平这一原则。浙江省把教育政策、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人群倾斜,以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教育的差距。浙江省针对农村中小学和弱势群体的重点倾斜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第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免学杂费。浙江省现有各类中小学校9129所,在校生673.5万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后,各级政府每年落实经费11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4.6亿元,各县市承担6.4亿元,513万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第二,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为改善全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学生活条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浙江每年投入约9.4亿元启动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食宿改造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面向全省17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

第三,扶持五类弱势群体教育。特别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问题和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问题,关爱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学生。目前,有49万经济困难学生受到政府资助;有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爱心营养餐。浙江全省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数65万人,入学率达到96%。

浙江省上述政策相继付诸实施,使得义务教育原有薄弱环节得到有效弥补,城乡教育差距得到显著改善。

(三)推动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以招生制度为杠杆,建立新的教育导向机制,推动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正

中考招生是制约基础教育发展的核心环节,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百姓工程,政府作为教育制度的设计者,必须把握教育现状,针对新时期新矛盾,建立新的引导机制,构建新的教育秩序。2007年之前,浙江省内大部分重点高中实行考试选拔制,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省重点高中招生推行“分配制”,即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配制”后,各重点高中将拿出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到各个初中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3年内分配比例要提高到重点高中招生数的50%以上。在分配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时,将学校的综合办学水平、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人数、中考优秀率和中考合格率这四个指标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将几个指标结合起来,设计一个数学模型,最终计算出各学校的分配指标。

以指标分配取代原来单纯的升学考试竞争,淡化校际间的恶性竞争;以学校办学综合实力评估确定指标分配,引导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改造学校硬件设施,引导学校端正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以全学科平均分确定指标分配,引导教师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尤其是中下生的发展;新的招生制度使每所学校均有重点高中指标,从终端上保证初中教育的出口公平,以此吸引优质生源,拉动教育过程优质化,引导家长安心当地、就近入学。以上就是推动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正的制度设计的基本构思。

(四)增进教学质量监测机制改革:关注后20%学生,并以评价考核为抓手,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惯性影响,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仅仅以分数、升学率高低论英雄,重视少数尖子学生,忽视对大多数学生培养的倾向。浙江省针对这个问题,提出教育不能轻言放弃,对学习有困难、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应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重点监控各地各校学生群体中“后进”学生的比例,了解掌握学习成绩在后20%的学生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后20%学生与前20%学生之间的差距变化情况以及后20%学生的学校分布变化情况。对学习成绩在后20%的学生分布较多的学校进行具体分析,找出原因,研究对策,切实解决教学薄弱学校存在的问题,帮助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例如,金华市为了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平等,通过对2006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后25%学生的研究与分析,着手构建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并与新课程理念相符合的现代教育评价制度。为此他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改革和完善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质量评价办法,将学业考试成绩后25%的人数比例情况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示范性学校、师德群体创优先进学校评估一票否决的指标;建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后25%的人数比例的监控和通报制度,每年9月份在金华晚报教育版、金华教育网站公布各初中学校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后25%的人数比例的情况。

上述政策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有效地缩小了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生群体之间的差距,促进了义务教育的相对均衡发展,推进了教育公平。据2006年统计,浙江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99%,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比例为99.99%,初级中等教育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9.72%,三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5%。

三、推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浙江省的实践探索充分说明,只有从制度政策这一环节入手,针对新时期新矛盾,把握义务教育现状,建立新的引导机制,才能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是发展的、动态的、相对的,因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性课题。要推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各级政府部门仍应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在现阶段,我们尤其是要选准突破口,围绕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进行多样化模式的探索,重点应在内涵层面考虑。笔者认为,为推进各地义务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当前可采取如下对策:

第一,加强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力度,加强政府对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统筹、经费保障和政策导向。各省有关部门可择机研究出台有利于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导向性指标。

第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等级评估、教育创强中关注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