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婚姻宣誓书范文

婚姻宣誓书精选(九篇)

婚姻宣誓书

第1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第2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当自愿离婚时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第3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护国之役云南起义誓词(1915)

拥护共和,我辈之责。兴师起义,誓灭国贼。

成败利钝,与共休戚。万苦千辛,舍命不渝。

凡我同人,坚持定力。有渝之盟,明神必殛。

宣誓人:蔡锷、、任可澄、罗佩金等

宣誓毕,各人饮血酒一杯,焚化誓词,大呼“中华民国万岁”三声。

大刀会誓词(清末)

① 不敢为非作恶,如为非作恶,炮打穿胸。

② 孝顺父母,敬重师长。

③ 地方有事,合力对付。

④ 每日功课,虔力奉行。

资料提供者:王居全,中学教师,现居海口。

北京青年志愿垦荒队誓词(1955)

面对着祖国的河山,脚踏着边疆的荒地,背负着人民的希望,我们宣誓:第一,坚持到底,不作逃兵,要把边疆变家乡。第二,勇敢劳动,打败困难,要把荒地变乐园。第三,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决不玷污垦荒队的旗帜。第四,完成计划,争取丰收,为后来的青年们开辟道路。倘若我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辜负了党的领导,我愿意受集体的制裁;我一定要全心全意实现我的誓言。

资料提供者:罗岗,记者,现居北京。

新婚夫妇誓词(1998)

近年台湾流行《结婚人盟誓》,其内容为:

新郎:×××

新娘:×××

我们二人谨定于×年×月×日(农历×年×月×日)×午×时,在×地举行结婚典礼,写下海誓山盟,终身遵守,在婚姻路上,共同经营,灾难病痛,互相扶持,永不分离。并就下列事项,立下承诺,即令沧海化为桑田,桑田再经为沧海,也要携手共进,相关相爱,直到白头。

一、我们宣誓从结婚这一天开始,不但成为夫妻,互相敬爱,分担对方的快乐和忧愁,也同时成为朋友,而且是诤友,互相勉励、互相规劝、互相批评。

二、我们领悟 愉快的共同生活,全靠心灵沟通,所以,我们一定善用言语,不仅表达爱心、关心,也使彼此藉语言加深了解,一起成长。绝不粗声叱责,绝不用肢体代表言词,绝不允许发生婚姻暴力。

三、我们认知家庭与事业是夫妻共同经营的果实,夫妻对家庭的贡献等值,在家庭内或社会上,价值完全相同,社会工作薪俸无论多少,家务工作的薪俸都与其相同。

四、我们同意将来我们有子女,管理上如果有不同的意见甚至有尖锐对立的意见,一定要克制自己,去请教专家,绝不把孩子当成实现自己希望的工具,也绝不用孩子来炫耀自己。

五、我们认为一夫一妻制,是社会安定的磐石,是孩子们成长最安全的温床,我们喜爱并尊重这种制度,并用事实和行动,维护它的尊严。

六、我们警惕婚姻生活并不多彩多姿,它不但平凡,而且琐碎,如果不滋养珍惜,容易使生命憔悴,心灵粗俗,所以生活之中,我们一定保持适度的假期,与孩子一起长大。

七、我们谨记我们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孝敬对方的父母,不仅是回报养育之恩,也是培养自己人格的完整,为我们的下一代立下榜样。

八、我们了解我们将来会老,所以,我们从结婚这一天,就培养专业之外的其它艺术兴趣,如书、如画、如音乐,使我们的生命永远充实灿烂。

第4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被告:吴瑞宁

第三人:龚学森

第三人:李善金

案由:

李秀松与罗绍玲于1950年1月在原籍广东省信宜县按习俗结为夫妻,婚后生有李春风、李夏艳、李秋盛、李冬生4个子女。70年代,李秀松与罗绍玲及4个子女先后迁往香港定居,共同生活。1987年3月,李秀松在深圳市宝安县城购买103号房屋1套,3房1厅,面积85.45平方米。1989年6月,李秀松持香港律师阮兆耀签名的在港未婚证明书和未婚声明书,与被告吴瑞宁在广西鹿寮县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罗绍玲也参加了婚礼。此后,吴瑞宁入住103号房屋,李秀松常从香港到宝安与吴共同生活。1989年11月16日,李秀松、罗绍玲、吴瑞宁3人签订“真金不怕烘炉火”协议。协议载明:我3人……永结同心,白发到老。1989年8月,李秀松又购买202号房屋1套,3房1厅,面积85.5平方米。随后将该房出租欧钗,李秀松收取租金。1990年初,李秀松、吴瑞宁将103号房屋修改成2单元单门独户房屋,其中1单元(从原阳台处改成入门)由李秀松与吴瑞宁居住;另一单元(从原门口出入)以每月租金300元出租给第三人龚学森居住,由李秀松与吴瑞宁共同收取租金。1991年3月7日,李秀松因故在香港死亡。同年3月至7月,202号房屋的租金由吴瑞宁收取。同年7月以后,该202号房屋租金由李春风收取,后以530元租金租给陈金明居住,1993年1月至今又转租给第三人李善金居住。103号房屋的1单元仍由吴瑞宁居住至今;另1单元由吴瑞宁改以400元再次出租给第三人龚学森居住,吴瑞宁收取租金至1992年6月底止。1992年6月5日,原告也与第三人龚学森签订103号房屋的租赁合同,并收取了1个月租金400元。尔后,原、被告为上述2套房屋产权、租金发生纠纷,原告遂诉至法院。

宝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李秀松与罗绍玲早在1950年1月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4个子女,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婚姻。李秀松未与罗绍玲解除婚姻关系,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未婚证明书及声明书,与吴瑞宁结婚,是重婚行为,李秀松与吴瑞宁的婚姻应属无效婚姻。原告罗绍玲明知李秀松与吴瑞宁结婚,不但不予制止,反而参加他们的婚礼,后又与他们签订夫妻3人共同生活协议,应负相应责任。被告吴瑞宁与李秀松结婚后,获知李与罗绍玲是夫妻,不提出解除自己与李秀松的不合法夫妻关系,却与李秀松、罗绍玲签订夫妻3人共同生活协议,亦应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原告李春风提出202号房屋是与李秀松合资购买,缺乏事实依据,不予认定。讼争的103号房屋及202号房屋,是李秀松与罗绍玲夫妻共有财产,李秀松死后,其份额应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被告吴瑞宁不是李秀松的合法继承人,不享有合法继承权。基于李秀松与吴瑞宁不合法婚姻的主要过错在李秀松,罗绍玲亦有责任,且吴瑞宁已长期居住103号房屋,考虑其生活出路,罗绍玲的夫妻共有的两套房屋中,应给予吴瑞宁一定照顾。据此,宝安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于1993年9月25日判决:

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城19区24幢103号房屋,按现间隔,吴瑞宁现住的单元(内有一房及配套的厨房、厕所)归吴瑞宁所有;

二、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城19区24幢103号房屋,按现间隔(内含二房一厅、改装的厨房、厕所)的一单元和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镇流塘荔景新村第3幢202号房屋,其中一半归原告罗绍玲所有,另一半归原告五人共同所有;

三、第三人龚学森承租的103号房屋的二房一厅,1992年7月1日之后租金应交付给原告;

四、第三人李善金承租的202号房屋,租金应交付给原告。

第5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我还是想再谈几次恋爱再结婚”,这句话的力量,振聋发聩――我认为这句话比的话讲得还要好,比孔夫子的话也不差。这句话,一句顶一万句。这句话讲得好,好在哪里?也许她是无心讲的,却是发自真心。发自真心,力量就大。佛家讲得好:一切法由心想生。整个物质世界,都是由心而生。这个道理一时讲不清,现代人则简单地称之为“唯心主义”。稍稍剖析就能发现,这句真心话里头包含好几层意思:一个人一生只恋爱一次是不够的;一个人一生竟然一次也没有恋爱过,那就更可惜了,等于没有来过人世间;一个人年轻的时候最好能够谈几次恋爱;一个女人不会只爱一个男人,哪怕你是天下第一的好男人;一个女人希望多尝试几个男人,如果你是天下第一的好男人,她还需要了解天下第七的好男人是什么样;一个女人多谈几次恋爱、多换几个男友并非不道德,而是合理合情合法,是内心深处的声音,是良知良能;一个优秀的女人不害怕经历多次恋爱,不担心最后嫁不出去;山盟海誓、海枯石烂,是说明恋爱达到了巅峰状态,阳极阴生,峰回路转,之后必然逐渐归于平淡,可能很快,可能很慢;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如胶似漆,是过去果,不是未来因;即是说,恋爱中的誓言,是为了表达当时的激情和盼望,是激情中的真情,不是危难中的真情,所以不足以作为危难中的盼望;恋爱和结婚是两回事;恋爱不必然结婚;恋爱并不需要以结婚为导向;恋爱和结婚是两回事,不是一个标准;恋爱可以,结婚也可以;未必结婚;可以是对恋爱负责,也可以是对婚姻负责;未必都要以结婚的方式来对负责;结婚以后,恋爱结束;恋爱结束时,很可能是一场新的恋爱,而不是一场婚姻;恋爱过程比婚姻过程更值得期待、更令人留恋和向往;女人的归宿不在爱情,而在婚姻;男人可以只和女人恋爱,而不一定结婚;一个女人有可能只愿意与你恋爱,而不愿意与你结婚……不能再往深里演绎。所谓一经通则经经通,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这样演绎下去,整个新新人类的婚恋观念将会,和盘托出,恐怕一本书也说不完。

当然,如果我演绎错了,则有请张悬的歌迷朋友指出来,并以充分证据加以论证。如果我确实错了,请张悬的铁杆粉丝送我一张张悬的歌碟,让我这个基本不听歌的人扫扫盲,并再次认真体会一下当今时尚的真谛。

张悬的这一句话使我看到,中国人多谈几次恋爱的条件已经具备了。前几年是不是具备这个条件?其实也已经具备了。但那是少数人具备了,演员明星们具备了,一般大众还没有具备。现在不同了,明星大众化,大众明星化,时尚与生活已经混二为一了。原来,大家的观念当中,恋爱必须结婚,也,必须以婚姻为前提。不如此,男人担心女人自杀,担心毁了女人的一生幸福,担心被女人讹上。女人则担心做了以后这个男人不要,别个男人也不要。所以,恋爱中有爱也不做,婚姻中无爱也做了;所以,男人知道女人在坚守,却搞不懂她到底在坚守什么:女人也在坚守,却往往守掉了甜果,守到了苦果;所以,坚守也就不再得到尊重,男人不再尊重坚守的女人,女人也对坚守失去信心;所以,乱了套:价值观就是这样从一元走向了多元;所以,有人“觉今是而昨非”,比如我,就在这里批判以前的价值信条,说它的罪过就在于把性、爱、婚姻用铁条焊上了、焊死了,结果把自己焊死了,把自由和幸福都隔离了;所以,我解释说,因为这些原因,过去我们男人和女人之间,只有通过互相折磨来发泄致命的吸引、至深的依恋。

张悬这一句话,令人恍若隔世――谁知道女人并非一直这样想,谁知道今天的女人承担得起只不结婚、只恋爱不结婚的后果。所以我特别提到张悬的这句话,特别赞赏她的这一句话。这是时代宣言,也是女权宣言――我们这个时代的女人,需要多谈几次恋爱,也谈得起几次恋爱。这不是解放是什么?这是对女人的解放,也是对男人的解放。这是生产力解放的结果。革命和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解放生产力,最终是为了解放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核心,是人和人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当中最重要的一维,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就是恋爱、性、婚姻的关系。

第6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关键词:《诗经·击鼓》;春秋时期;卫国;联姻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2-0147-05

在《诗经》中,《击鼓》为《邶风》第六首。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毛序》称:“《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郑笺、孔疏、三家《诗》等均持相同观点。①这样,《击鼓》被长期定义为一首战争诗,诗本事或是“戍卒思归”,或是“军士厌战”。结合历史资料与诗歌文本分析,笔者认为,《击鼓》创作的时代背景,应是北狄侵卫,卫懿公被杀,宋桓公迎接卫国遗民渡过黄河,立卫戴公于漕邑。诗人乃是卫国公族女子,她随孙子仲远嫁陈国陈宣公,并促使陈国与宋国结盟,免除宋国帮助卫国复兴的后顾之忧。但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该诗为怨恨陈宣公之辞。

一、诗人南行的时代背景与目的

《击鼓》共五章二十句,前两章反映了诗人南行的背景与目的。首章:“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在敲击的鼓声之中积极操练士卒,为了国家的疆土而修筑漕邑的城池,是诗人南行之时看到的卫国情形。“土国城漕”一句,“土”指“启土”,《尚书·武成》:“先王建邦启土。”“土国”指为卫国开疆扩土。“城”为筑城,《大雅·烝民》:“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漕”,清陈奂《毛诗传疏》:“卫都朝歌,漕邑乃在河东。……后狄灭河西之卫,而立戴公于漕,即此邑矣。今河南卫辉府滑县,春秋时卫之漕邑,漕古作曹。”“思须与漕,我心悠悠”(《诗经·泉水》)以及“驱马悠悠,言至于漕”(《诗经·载驰》)中的“漕”,均指这个被卫人修筑的漕邑。

据《左传·湣公二年》记载:“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及(卫)败,宋桓公逆诸河,宵济。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又据《十二诸侯年表》,卫戴公元年(前660),“翟伐我。(懿)公好鹤,士不战,灭我国。国怨,惠公乱,灭其后,更立黔牟弟”。《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释文“第四章”:“周惠王立十又七年(前660),赤翟王峁虎起师伐卫,大败卫师于睘,幽侯灭焉。翟遂居卫,卫人乃东涉河,迁于曹,焉立戴公申,公子启方奔齐。”②综上所述,公元前660年的冬十二月,狄(翟)人伐卫,杀掉幽侯(卫懿公)。在宋桓公的帮助下,新立卫戴公,并“庐于曹”。从狄人伐卫至卫戴公新立,都发生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庐于曹”,杜注:“庐,舍也。曹,卫下邑。戴公名申,立一年卒,而立文公。”正义:“《周礼·秋官》:‘野庐氏掌道路、宿息。’《地官·遗人》云:‘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是庐为舍也。庐于曹者,言随宜寄舍耳。曹邑虽阙,不知其处,当在河东近楚丘也。”③就词义而言,“庐于曹”就是《击鼓》中的“城漕”。漕邑,由于其修筑的时间确定,直接表明了诗人南行时的时代背景:卫国先被狄人所灭,继而又复国。正在修筑漕邑,训练士卒,积极抵御狄人入侵。

《击鼓》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诗人南行,是跟随着孙子仲的。首章中“我独南行”的“独”,单指孤独,《小雅·正月》:“念我独兮,忧心慇慇。”用在文本中,既表明诗人的真实心情,又表明诗人与孙子仲之间存在着某种距离。孙子仲指公孙师,是宋庄公的孙子,宋庄公子戊的儿子。《左传·文公十八年》:“使公孙师为司城。”杜注:“公孙师,庄公之孙。”又《左传·成公十五年》,孔疏:“公孙师,庄公之孙者,《世本》云:‘庄公生右师戊,戊生司城师也。’”④文公十八年,公孙师任宋国司城,成公十五年,公孙师又任宋国司城。宋桓公御说也是宋庄公的儿子,与右师戊是兄弟,公孙师是其侄子。因为是宋庄公之孙,公孙师便以“公孙”为氏,如郑樵《通志》:“公孙氏,春秋时诸侯之孙,亦以为氏者,曰公孙氏,皆贵族之称。”又根据《周礼》,公孙师是小宗分支家族,可以另立新氏。公孙师所立新氏为“仲”,据《左传·襄公十四年》:“于是齐崔杼、宋华阅、仲江会伐秦。”杜注:“仲江,宋公孙师之子。”仲江以“仲”为氏,应是公孙师立新氏的结果。

在上述意义上,文本中的“孙子仲”,“孙”代表公孙师的公孙身份,“子”系宋公族旧姓,是其血缘的标志符号,“仲”为另立的新氏。用“孙子仲”来称呼公孙师,是春秋时期姓氏合流的产物。需要指出的是,从狄人灭卫的湣公二年(前660),到成公十五年(前576),时间已相隔84年,即便公孙师十分长寿,他和诗人南行之时,还是一个青少年,甚至还只是一个儿童。虽然社会发展水平和人类平均寿命长短有一定关系,但在先秦时期,公孙师长寿也有可能,据《礼记·文王世子》记载:“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而终。”周文王与周武王都是高寿的,他们远在公孙师的年代之前。

诗人和孙子仲南行的目的就是“平陈与宋”。“平”,讲和。《史记·晋世家》:“齐师败走,晋师追北至齐。顷公献宝器以求平,不听。”“与”,党与,同盟者。《荀子·王霸》:“约结已定,虽睹利败,不欺其与。”可见,诗人南行的目的不仅是与陈国讲和,还要敦促陈国与宋国结盟,目的地应为陈国无疑。诗人是卫国人,孙子仲是宋国公孙,就他们此行的目的而言,诗人显然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

梳理相关文献可知,诗人南行和楚成王与齐桓公争霸有关。据《左传·庄公十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齐桓公从这一年开始称霸,但是南方楚国逐渐强大,开始北上与齐争夺与国。例如“楚成王六年(前666),子元伐郑时,齐桓公曾率齐、鲁、宋等诸侯之师救郑。楚成王十年,即楚平定子元之乱后两年,齐桓公又以‘楚伐郑之故,请会于诸侯’(《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楚国因此缘故,从成王十三年(前659)起,连续三年进攻郑国”⑤。卫国地处北方,是齐国的与国,又是宋国的婚姻交好之国。据《左传·湣公二年》:“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宋桓夫人与新立的卫戴公为同生关系,都是卫惠公庶兄昭伯与宣姜的子女。因此,在卫国危亡之际,宋桓公率先驰援。当卫国与宋国,甚至齐国、郑国都在集中力量抵御狄人入侵的时候,不断觊觎北方的楚国理应成为他们心头一块共同的病灶。郑国是齐国的与国,早在楚成王六年已经遭到楚国的入侵,另据《左传·湣公二年》载:“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狄人入侵郑国,高克兵败为逃避追责而逃奔陈国,这件事不仅说明当时郑国与陈国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还反映出陈国已经与楚的客观事实。

陈国所以与楚,除慑于楚国强大的军事实力之外,还自恃它与楚国的婚姻交好。据《左传·庄公十四年》:“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息妫是陈国公族女子,初嫁息侯,楚国灭掉息国之后,成为楚文王的夫人,生楚成王恽。公元前660年前后,时值楚成王初霸,陈与楚有着“舅甥之国”的关系,应为陈宣公所恃。在齐楚争霸的问题上,陈国之所以能够保持中立,这应当是一个主要原因。可见,诗人“平陈与宋”的工作重点是陈国,一旦卫国与陈国讲和,并促成陈国与宋国结盟,卫、宋共同抵御狄人入侵不仅可得到陈国支持,还可以暂时免除为楚国所乘的后顾之忧。进言之,诗人南行陈国的目的,是使卫国复国行为在齐楚争霸中寻找到平衡点,以获得双方的支持。“不以我归,忧心有忡”,诗人南行而不能返回,为之忧心忡忡。

二、诗人以嫁陈宣公为代价促成“平陈与宋”

《击鼓》三章:“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爰”,介词,通“於”,用如“爰居爰处,爰笑爰语”(《诗经·斯干》)。“爰居爰处”为两个介宾短语,表明诗人已在陈国生活了一段时间。但在这段时间之后,却“丧其马”。正确理解“丧其马”的含义,需要结合春秋时期的婚礼制度。

据《仪礼·士婚礼》,士阶层婚礼有纳采(币)、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逆女)等六个环节,诸侯婚礼也应援例。假设诗人是远嫁陈国,卫国会派遣送女之使,将诗人送至陈国成婚。诗人到了陈国,婚礼还没有完,还有“留车”“三月庙见”“返马”等后继仪礼,由此构成一套完整的婚礼。⑥如《左传·宣公五年》:“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故书曰‘逆叔姬’,即自逆也。冬,‘来’,反马也。”齐国大夫高固迎娶叔姬,秋九月,亲迎至鲁国;冬天,又和叔姬一起到鲁国,行“返马”之礼。杜注:“礼,送女留其送马,谦不敢自安,三月庙见,遣使反马。”孔疏:“送女适于夫氏,留其所送之马,谦不敢自安于夫,若被出弃,则将乘之以归,故留之也。至三月庙见,夫妇之情既固,则夫家遣使,反其所留之马,以示与之偕老,不复归也。”⑦又见《礼记·曾子问》,孔子曰:“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来妇”只有在行庙见礼之后,才能正式成为某家之妇。文本中所谓“丧其马”,表明诗人到陈国一段时间之后,陈国并没有如期举行“返马”之礼,给诗人正式的名分。

诗人继续写道:“于以求之?于林之下。”“于以求之”,“于”作介词,表介入动作的方向,可译为“向”。“于林之下”之“于”为介宾短语,用如“我用沉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尚书·微子》),可译为“在”。诗人先以设问的句式表明自己心有不甘,又以避忌的曲指道出需要求助的那个人——陈宣公。陈宣公,名杵臼,是陈桓公的第四个儿子,他之前的陈庄公,名林,是陈桓公的第三个儿子。如《陈杞世家》所载:“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⑧在文本中,诗人以“林”指称陈庄公,以“林之下”暗指陈宣公。这两句诗明确表明,诗人若想完成婚礼,获取正式的名分,只能央求陈宣公。由此看来,这个能左右诗人命运的陈宣公,应是诗人所嫁的对象。诗人嫁给陈宣公是极有可能的,需要探讨的问题有如下三个方面:首先,公元前692年,为陈宣公元年,距其父陈桓公卒年公元前707年已有15年,距湣公二年(前660)有32年。因此,即便是以陈桓公的卒年为陈宣公的生年,湣公二年时的陈宣公至少已是47岁。但在当时,年龄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其次,据《陈杞世家》载:“(宣公)二十一年(前672),宣公后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湣公二年时的陈宣公至少已有两娶,一为款(陈穆公)的母亲,另一为被杀太子御寇的母亲。但陈宣公仍然可以再娶,同时期的齐桓公就是一个例子:“齐桓公曾娶周天子之女王姬、徐国之女徐嬴和蔡国之女蔡姬为夫人,另外还娶卫、郑、葛、密及宋等国之女为准夫人。”⑨因此,陈宣公再娶诗人的事实是成立的;最后,文本所以使用曲隐的手法指称陈宣公,是为尊者避讳的结果。早在公元前676年,周惠王娶陈宣公女,让诗人顾忌陈宣公更多的,应是其女为周惠王后带来的尊荣,以及其身为夫婿的陈国国君身份,这是遵从社会礼制使然。

《击鼓》第四章:“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契阔”,孙奕《示儿编》云:“契,合也,阔,离也。”这里偏指离散。“说”,这里指卫、陈两国对婚姻的承诺。诗人离开正处危亡之际的父母之邦,与亲族离散而远嫁,就是想通过婚姻成就一个约定。换言之,诗人身为卫国公族女子,被送往陈国“请妻之”(《左传·隐公七年》),是处于危亡之际的卫国,试图通过婚姻与陈国讲和,以此取得陈国的信任与援助。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婚姻交好为时人所重。如《国语·鲁语上》:“臧文仲言于庄公曰:‘夫为四邻之援,结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国之艰急是为。’”《左传·成公十三年》:“晋侯使吕相绝秦,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但基于卫国的艰难处境,陈宣公的安享尊荣、高枕无忧,以及错综复杂的齐楚争霸的诸侯局势,诗人的政治婚姻注定是卑屈的,她未必能获得陈宣公的重视,进言之,未必能起到明显改善陈、卫关系的积极作用。作为初为人妇的女子,最先考虑的肯定不是这些,诗人以饱蘸激情的笔触写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句脍炙人口、极富华彩的诗,表达了诗人希望与陈宣公白头偕老,对美好婚姻生活的无限向往。

三、诗人哀叹自己婚姻的失败

可是,诗人的婚礼一开始就已为诗人婚姻的不幸埋下阴影。依据诸侯婚礼惯例,陈宣公应到卫国逆女(亲迎),例如《左传·庄公十一年》:“冬,齐侯来逆共姬。”《左传·庄公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但我们在文本中并未发现陈宣公逆女的迹象,相关史料中也没有陈宣公逆女的记载。据《仪礼·士昏礼》记载:“若不亲迎,则妇人三月,然后婿见(其父母)。”陈宣公没有亲迎,理应和诗人一起到卫国去,行“反马”之礼,但他仍然没有照例做。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文本有“不我以归,忧心有忡”。诗人的政治婚姻也许注定是失败的,她对自己遭受的冷遇充满了悲情。《击鼓》末章:“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于嗟”,表悲叹。“活”,存在;生存。《老子·七十三章》:“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不我活兮”,代词“我”前置。前两句表达了诗人被陈宣公疏远,而这个事实使她简直活不下去。“洵”,“鲁、韩诗作敻,洵是敻的假借字,久远。《广雅》:‘敻,远也。’这里指别离已久”⑩,《谷梁传·文公四年》:“敻入千乘之国。”“信”,信物,凭证。《史记·刺客列传》:“今行而毋信,则秦未可亲也。”末后两句表明,诗人远离父母之邦,努力成就的婚姻并没能成为陈国与卫国交好的凭信,文本充斥着哀怨与挫败感。

梳理鲁湣公二年(前660)以及次年的诸侯局势,陈、卫虽未交恶,但关系未见明显好转。据《左传·湣公二年》,就在宋桓公“立戴公以庐于曹”之际,又有“许穆夫人赋《载驰》”:“载驰载驱,归唁卫侯。”她忧心如焚,认为“控于大邦”才是挽救卫国危亡的关键所在,她提出借助齐国力量的外交策略。继后的史实是,“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卫国联齐取得的成功,表明宋国援卫的作用已经减弱,间接说明“平陈与宋”的外交策略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换一个视角,鲁僖公元年(前659),即次年的秋七月,楚国又攻打郑国。《春秋》:“楚人伐郑。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杜注:“柽,宋地。陈国陈县西北有柽城。”B11《左传》:“秋,楚人伐郑,郑即齐故也。盟于荦(即柽),谋救郑也。”对于这次以“谋救郑”的齐侯之盟,近在咫尺的陈国并没有参加,这说明楚国军事实力的强盛,以及陈国出于对己方根本利益的考虑,仍还保持中立的姿态,不敢倒向齐国一方。鉴于这个史实,诗人悲剧性的婚姻境况就易于理解了。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能讲诗人嫁与陈宣公丝毫没有起到“平陈与宋”的作用。诗人的父母之邦卫国没有参加这次的齐侯之盟,另外,接下来的数年里,楚国仍只将郑国作为征伐的对象,并没有攻打宋国。透过这些史实,诗歌文本表述的卫、陈和宋三国的友好关系显得愈加清晰,这些史实的背后,恐怕都有陈国作为的影子。

四、余论及《诗经·燕燕》

诗人远嫁陈国,是跟随公孙师(孙子仲)一起的。公孙师是宋国右师戊的儿子,宋桓公的亲侄子,前文已详述,当时年纪尚幼。鉴于“平陈与宋”的政治目的,公孙师应是宋国为盟陈主动送交的质子。交换质子行为是当时结盟的通例,例如《谷梁传·隐公八年》:“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外盟不曰,此其曰,何也?诸侯之参盟于是始,故谨而曰之也。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二伯。”诸侯结盟主要由诰誓、盟诅、交质子三个环节组成。事实上,宋国的结盟行为作用也是有限的,其背后的推手应是宋桓夫人,她作为卫戴公的姊妹,曾支使宋桓公驰援卫国,帮助卫国复国。宋国结盟陈国,可在全力援助卫国时免去为陈、楚所乘的后顾之忧。

《燕燕》一诗,为《邶风》第三首,按照《毛序》的观点,《燕燕》与《击鼓》均以卫桓公被杀,戴妫归陈、州吁伐郑为历史背景,只是各自故事独立。以《燕燕》为例,可疑之处明显,如清人崔述《读风偶识》卷二:“余按此篇之文,但有惜别之意,绝无感时悲遇之情。而诗称‘子之于归’者,皆指女子之嫁者言之,未闻有称大归为‘于归’者,恐系卫女嫁于南国而其兄送之之诗,绝不类庄姜、戴妫事也。”B12笔者以为,《燕燕》与《击鼓》创作的历史背景相同,诗歌语境关联,应为同时期的作品,通过对读互证,可以解决这两首诗还存在的一些学术问题。

首先,是两首诗创作的时间问题。《燕燕》诗云:“燕燕,差池其羽。”所谓“燕燕”,指的是玄鸟,如王夫之《诗经稗疏》卷一:“独言燕者,白脰鸟也。叠言燕燕者,鳦也。尔雅分言之甚明。鳦,玄鸟也。”B13玄鸟,即我们通称的燕子,每年仲春二月,作为候鸟的燕子飞返北方。据《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清人孙希旦注:“玄鸟,鳦也。古以玄鸟至为祠高禖之候。诗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是也。高禖,祈嗣之祭也。高,尊也。禖者,禖神,谓先帝始制为嫁娶之礼者,盖伏羲也。”B14又据班固《白虎通义·嫁娶》:“《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娶妇之时’。”春秋时期,国君通常在燕子归来的那一天以大牢之礼祈嗣高禖,倡导婚姻嫁娶,促使人口繁衍。在民间,仲春二月通常是为男子行成人加冠礼和娶亲的时候。《燕燕》的作者既然以“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的送人远嫁为创作主题,那么以“燕燕”为前三章的起兴绝非偶然。文本蕴藉着一个重要信息,即作者送别的时间或诗歌创作的时间,应在卫戴公元年(前659)仲春二月。《燕燕》创作时间既已确定,可以推出《击鼓》的创作时间,根据“爰居爰处,爰丧其马”的诗歌情境,以及“三月庙见”的婚礼,《击鼓》应创作于同年的五六月间。

其次,是《燕燕》的错简问题。《燕燕》末章六句:“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该章曾被认为是错简,例如边家珍《〈邶风·燕燕〉是两诗的误合?》、张剑《关于〈邶风·燕燕〉的错简》等论文,都认为是另一首独立的诗。笔者认为,《击鼓》中作为质子的公孙师(孙子仲)就是《燕燕》中的“仲氏”。“仲氏任只,其心塞渊”中的“任”,担荷;负载。《小雅·黍苗》:“我任我辇,我车我牛。”孔疏:“言仲氏有大德行也,其心诚实而深远也。”郑笺:“任者,以恩相亲信也。”B15“只”,语气词,表感叹。“塞渊”,又见《鄘风·定之方中》:“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指笃厚诚实,见识深远。联系公孙师为宋国盟陈的质子身份,“仲氏任只,其心塞渊”,应是诗人的由衷之辞。至于《孔子诗论》中的《仲氏》,是今本《诗经》的逸诗,与《燕燕》无关。

最后,是《燕燕》的作者问题。“先君之思,以勖寡人”透露出作者的信息,“先君”指前代君主。《庄子·山木》:“鲁侯曰:‘吾学先王之道,修先君之业。’”卫国历史上的卫庄公,曾娶厉妫和戴妫,生有卫桓公,是和陈国婚姻交好的先例。勖,勉励。《书·泰誓中》:“勖哉夫子,罔或无畏。”“寡人”,指地位尊贵的人,未必专指君主。《后汉书·仲长统传》:“寡者,为人上者也;众者,为人下者也。”这里为作者自称,据《礼记·玉藻》:“凡自称:其于敌以下,曰‘寡人’。”“敌”,指身份对等或相当。前文提及的卫惠公庶兄昭伯与宣姜的几个子女,例如齐子、卫戴公、卫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等,追根溯源,都是卫庄公的后人。作者既然指称卫庄公为先君,以“修先君之好”(《左传·桓公三年》)为辞,劝勉远嫁的女子,《燕燕》的作者应在可选范围之内。前文已提及崔述的观点,他认为“系卫女嫁于南国而其兄送之之诗”,后来亦有学者附和。如果的确如此,其兄不会是卫戴公,据《左传·桓公三年》:“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卫戴公送嫁不符合礼制。又据该诗的女性口吻,许穆夫人作有《载驰》,有创作的能力;另结合《击鼓》历史语境,交好陈国与宋国利益休戚相关,宋桓夫人有创作的动机,因此,《燕燕》的作者应是许穆夫人,或者是宋桓夫人。

注释

①B15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29、123页。

②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中西书局,2011年,第144页。

③④⑦B11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11、769、612、319页。

⑤罗运环:《楚国八百年》,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50页。

⑥高兵:《周代婚姻形态研究》,巴蜀书社,2007年,第135页。

⑧司马迁:《史记》(简体字本),中华书局,1999年,第1313页。

⑨崔明德:《先秦政治婚姻史》,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4页。

⑩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年,第80页。

B12崔述著、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读风偶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545页。

第7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人按诉讼离婚 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协议离婚程序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δ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第8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然而,为什么人们期望的种种美好,却逐步遗失在年复一年粗茶淡饭的时光里?怀疑、控制、纠缠,两个人的世界,有时候竟让人如此厌恶?

爱着,却不控制;伴着,却不依赖;相守,却有自由;双生,也有单身的心态……告别捆绑式婚姻关系,让我们有更大的空间呼吸到更新鲜的爱情氧气。

策划/本刊编辑部执行/杰客、绿茶、艾蔻心理专家/曾奇峰、朱光波

“我们永远愿意看到对方生命内在的神圣之光,并且互相分享这光,尤其是在黑暗来临的时候。我们愿意永远在一起,做灵魂的神圣伴侣,好让我们一同做神灵的工作,跟我们所接触的每个人分享我们生命内的美好事物。”

――唐纳德・沃尔什和南茜的结婚誓词

我们为什么在一起

文/绿茶

多年前,在文学作品里,但凡形容两个人感情甜蜜,一定会用一个词,“如胶似漆”。那样的境界想必为当时的人们所向往。

时过境迁,现代人对于“如胶似漆”的恋情心存恐惧。他们希望恋爱中可以有甜蜜的相守,但又要有相对的自由。

这种心情,在歌曲《谈恋爱》中得到了最生活化的体现。

歌中唱到:“我真是愉快,能和你如此相爱,但是高兴之外,有些话必须说明白――我们现在相爱,但并不代表也包括未来,为了想永不分开,我们得做一些安排:我们要天天思念,但不要天天相见,只需要悱恻缠绵,绝不要柴米油盐,有共同生活经验,绝不用共同的房间。”

接着,歌中有了更为大胆宽松的尺度:“你可和别人约会,只要不让我发现,我偶尔也会出轨,但保证心在你这边。”呵呵,原来,给对方自由,也是为了让自己有自由。

当然,之所以这样是有理由的,最大的理由就是,人性。“人们总被自己打败,我们都喜新厌旧,我们都欲望太多,如此去芜存菁之后,让我们安心谈恋爱。”

能够这样通达,自然不免对最坏的打算也有安排:“万一要移情别恋,最好也和平解决,让回忆充满甜美,心甘情愿话当年。”

恋爱尚且如此,婚姻又将如何?

婚姻是需要有比恋爱更多的约束与坚持的。婚姻中的自由度,相对于恋爱会更少。那么,怎么把握这个尺度呢?

我看到了一份婚礼的誓辞,跟《谈恋爱》相比,这份誓辞超越了世俗生活的琐碎,而是从灵性的层面对于“单身心态”给出了最完美的答案。

这份誓辞,是一位叫尼尔・唐纳德・沃尔什的人,和他的妻子南茜一起起草的。尼尔・唐纳德・沃尔什曾是电台主播、报纸记者和主编,并创办了属于自己的公关和市场营销公司。正当事业蒸蒸日上,突然的车祸和失败的婚姻使他跌到了人生的谷底,过着餐风宿露、以捡易拉罐维生的日子。

1995年,在他人生最低潮期,有一天他因写了一封愤怒的信给神,没想到竟得到了回答,成书为《与神对话》。此书雄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两年半之久,被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多国出版,他的人生重新走到了巅峰。

在《与神对话》第3卷中有一段话,讲到了他所理解的婚姻的实质:爱是没有限制的、永恒的、自由的。并附上了他和南茜的婚礼誓辞――这段誓辞放在这里,可以作为对于单身心态的最好的诠释――

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

我们不是要做庄严的承诺或互换神圣的誓约,我们是要宣告我们互爱,宣布我们的真情,宣布我们选择了共同生活与成长。

在一起并不是为求安全,因为唯一真正的安全,并不在拥有和被拥有,不在要求、寄望或期望生活所需由对方供给,而是清楚了解一切所需均涵藏在自身之内:所有的爱、所有的智慧、所有的洞察、所有的权力、所有的知识、所有的领悟、所有的滋养、所有的慈悲和所有的力量。

我们清楚了解在一起并非为了取得这些礼物,而是给予这些礼物,以便让对方富足。

我们不认为在一起是为了制造义务,而是为了提供机会,成长的机会,充分表现自己的机会,把生活提升到最高可能的机会,医治我们轻视和误会自己的机会,以及通过两个灵魂的融合而最终与神灵融合的机会。

这就是真正的圣餐,跟所爱之人共度的生命之旅。

我们是平等的伴侣。平等分享权利,分摊责任,无论什么担子都平等分担,并且平等共浴在光辉之中。这就是我们所希望走入的愿景。

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

我们在一起不是为了占有对方、限制与羁绊对方,因为爱不能被占有,也不能被限制,灵魂是不能陷入网罗的。

我们都愿意给予对方至深的友情与爱,不仅在他(她)高昂的时候如此,在他(她)低沉的时候亦然。不仅在他(她)清楚记得自己真正是谁的时候如此,在他(她)不记得的时候亦然。不仅在他(她)有爱心的时候如此,在他(她)没有爱心的时候亦然。

我们永远愿意看到对方生命内在的神圣之光,并且互相分享这光,尤其是在黑暗来临的时候。我们愿意永远在一起,做灵魂的神圣伴侣,好让我们一同做神灵的工作,跟我们所接触的每个人分享我们生命内的美好事物。

以上这些是只有两颗心才有权宣布的神圣誓言!

以上也是只有两个灵肉互爱的人才能使之成为事实的事!

|调查|

(本刊网络小调查,参与人数546人)

你眼中的“单身心态”

婚姻中,你觉得哪些行为和想法符合“单身心态”?(以下顺序按照网友投票数排列)

独立。包括生活上的和经济上的独立,不依靠男人。

OPEN。这里的OPEN指的不是行为上的,而是眼界和心态上的,眼界宽广,心态也不局限。

自主。有自己的一套想法,不管老公怎么说,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还是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自爱。爱自己,比起孩子和老公,更爱自己多一分。

自乐。孩子上课老公出差或者加班的时候,绝对不会感觉无聊,反而将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充实、充满乐趣。

自由。这里的自由指的也不是行为上的放纵,而是说,有自己固定的休闲娱乐时间以及固定的朋友圈子,不断地认识新朋友。

自我。有一定的自我意识,清晰地明白自己的需求和感受,不是事事为了他人着想而常常忘了自己。

有激情。对新生事物有足够的好奇心去尝试去了解,愿意跟上时代步伐。

爱美。喜欢勤劳地打扮自己的女人,绝对是最有魅力的。

有追求和向往。这个追求是多方面的,可以是对精神的追求,也可以是对事业的追求;可以是向往着某一个旅游圣地,也可以是随时做好准备迎接爱情和众人的“爱慕”。

你觉得哪些行为不属于婚姻中的“单身心态”?

ד宅”。基本没有朋友,更不可能有聚会,除了家庭就是家庭。

×生活枯燥。每天的生活都是“三点一线”:家里――单位――菜市场。

×封闭。信息闭塞,两耳不闻窗外事,连今年结束没多久的世界杯都不知道冠亚季军分别是谁。

×懒惰,邋遢。不修边幅,大大咧咧,对家务用心,但是对自己懒惰,甚至懒得为自己安排一点开心的事。

×依赖性强。习惯性依赖男人,觉得养家糊口打拼挣钱都是男人的事。

×淡漠。年纪还不是那么大,却对很多事情有了一种看破红尘的淡漠,不再新鲜好奇,对什么都提不起劲头。

×自我意识不清。模糊了自我,渐渐不再清楚自己的需要,错以为家庭需求和老公孩子的需求便是自己真实的需求。

×无聊。孩子或者老公一没在身边,就常常感到无聊。

×无趣。时常感到自己的生活越来越枯燥,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

×习惯性。做任何事都是出于一种久而久之形成的习惯,包括6点起床,8点吃饭,10点买菜等等。

曾奇峰:

国家首批注册心理督导师。德国威腾・海德克大学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德国首屈一指的社会精神学家多勒教授。首任武汉中德心理医院院长;德中心理治疗院委员和中方常务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精神分析学组副组长、华中地区组长中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委员会成员。精通英、德两门外语。著有《你不知道的自己》等。

|专访|

“人格是真正的上帝之手”

――心理学家曾奇峰

《LadyQ 心怡》:您认为“单身心态”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提到这个词,您的第一直觉是什么?

曾奇峰:我的第一直觉包括两个感受,第一是孤独,第二是自由。人的天性中包含一些自相矛盾的东西。比如每个人都需要跟别人建立关系,在关系中确立自己的存在和价值;但是如果他总是处在“繁忙”的关系中,自我的存在感和自由感又可能受到威胁,所以他在有些时候又喜欢独处。

仅仅强调单身心态,就可能忽略了人的另一种天性,即群居。当然现代社会的以婚姻为基础的群居,实际上是“二人居”。

《LadyQ 心怡》:在心理学界,有没有类似这个主题的提法?

曾奇峰:我没听说过。其实提法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事情的本质;提法上的新颖,经常是玩文字游戏的结果。不过,从效果上来说,也许换个提法可以使某些对老的提法麻木了的人产生一些从未有过的感受。

《LadyQ 心怡》:如果由您来概括“单身的心态经营家园”定义,您会赋予它一个什么样的定义?

曾奇峰:这个提法,巧妙地涵盖了一个人既追求独立和自由,又极力避免孤独的双重努力。单身的心态意味着人格上的独立、行为上的自由以及态度上的坚定。

《LadyQ 心怡》:您怎么看待在婚姻中的单身心态?

曾奇峰:这实际上在说如何在夫妻和其他家庭成员间保持人格相对独立的问题。前面说过,人的需要经常是矛盾的,所以,如果既能有一个现实结构层面的家园,但同时又能在需要的时候、在精神层面处于单身状态,真的是一件不错的选择。

不过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每个个体都足够健康;第二,大家都能够互相接受对方在距离上的弹性的幅度和频率。

《LadyQ 心怡》:在您从事心理行业工作多年的经验中(或是心理学界统计资料),对我国当前婚姻、家庭关系大体的印象总结是?

曾奇峰:我不是婚姻和家庭方面的专家,对相关统计学数据不熟悉。从印象上来说,觉得现在的家园的形式已经与20年前有很大不同了。社会在进步,思想在逐渐开放,“必须结婚”的社会性压力在慢慢减轻,后现代多元价值观也渗透到了家园的形式中。选择什么样的家园的形式,越来越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而不再是“做给别人看“的。很显然,这是一种更加人性的方式。人是千差万别的,一种家园的形式,当然并不是对每个人都合适;或者说,并不存在一种统一的、让每个人都会幸福的家园的模式。

《LadyQ 心怡》:您认为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现状?

曾奇峰: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我们身处的后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个人存在的利益和价值,而不再过度重视“群”的利益和价值。我们以前的提法是,集体幸福了,个人就幸福了;而现在我们认为,集体的幸福,必须建立在每个个体的幸福的基础之上,只有每个人都幸福了,集体才幸福。

二是经济的发展,使得每个个体有能力养活自己,这就为人格独立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

《LadyQ 心怡》:“单身的心态经营家园”与(婚内、婚外)的关系,您认为该如何处理?

曾奇峰:我并不认为哪个人有权利建议别人如何处理关系。一个人的关系,是他的所有关系的一部分,所以他自然而然会遵守他自己的人际关系准则。

《LadyQ 心怡》:您怎么看个人对家庭的责任?

曾奇峰:我对男人和女人在承担家庭某个角色时表现出来的责任心怀有极高敬意。这些人维护了社会最基本单元的稳定,保卫着孩子和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的利益,他们对社会和人类的贡献,并不亚于良好地管理着一个大国的优秀政治家。

《LadyQ 心怡》:如果倡导“单身的心态经营家园”,女性跟男性相比,是否存在两性的差别?

曾奇峰:我想会有一些差别,就像男女在别的领域里的差别一样。但是,过度强调男女的差别,可能会给男人和女人强加一些不必要的限制。我更愿意说,在这件事情上,男女之别,要小于人与人的差别;换句话说,起最重要作用的,不是性别,而是人格。一个人的人格是真正的“上帝之手”,它在幕后操纵着一切的一切:爱情、婚姻、家庭,以及悲欢离合甚至生老病死。

既保有“单身心态”又如何把握分寸,让对方不至于隔离和疏远?

“婚姻需要磨合,需要彼此妥协和包容,需要分享也需要分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连骨带肉的依恋关系。单身心态意味着彼此较大的隐私空间,甚至更多的个人秘密,通常婚姻出现状况是由彼此有了秘密开始的。”心理专家朱文波明确表示,自己不会选择“单身心态”。但同时又表示――

朱文波

香港中文大学心理系临床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硕士。成都蓝色港湾心理咨询中心专家。成都多家企业、报纸、电视台心理顾问和情感专家。接受过央视《心理访谈》、《洛杉矶时报中文版》、《影响力周刊》、《中国人力资源报》等多家媒体的专访。对男女性别差异和亲密关系有深入的研究。

“真实平等的爱情,

从来不会要求对方失去自我”

――心理学家朱文波

《LadyQ 心怡》:您认为“单身心态”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提到这个词,您的第一直觉是什么?

朱文波:我认为单身心态体现了当事人对婚姻状况的一种评价,这是偏重于自我保护的一种防御心态,代表对亲密关系的疏离和对“二人世界”的一种情感回避。我的第一直觉是这个婚姻内部缺少彼此的分享,没有归属感的婚姻会强调彼此独立,关系的维持基本依靠契约对彼此约束。

《LadyQ 心怡》:您对我国当前婚姻、家庭关系大体的印象总结是?(针对大概的印象总结)您认为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现状?

朱文波:在经济文化发达的一二线城市,离婚和新结婚比例各占50%,(南京市民政局去年有个结婚离婚数据统计)。文化欠发达地区,乡镇及农村离婚率渐次下降。文化程度高的离婚率远高于文化程度低的,一是观念和思潮的影响,追求个人需要,性观念开放。

二是文化程度跟个人社会适应能力成正比,较好经济状况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再婚。文化程度高并且高收入家庭婚姻稳定性比预想的要稳定,即使有婚外情等因素存在,但婚姻解体的成本过高也许是一个原因。80后作为社会主流进入适婚高峰期,观念开放却缺失文化和社会背景思考,盲目仿效结果造成现实男女两性关系相处混乱。闪婚较多,带来婚姻基础的不牢靠;男女双方相识后到同居时间极短,对彼此情感的投入程度和维持性魅力都带来极大的负面效果。先结婚后恋爱和谈恋爱再结婚,看似简单的程序带来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LadyQ 心怡》:如果由您来概括“单身的心态经营家园”定义,您会赋予它一个什么样的定义?

朱文波:婚姻的重要特点就是当事人角色转化――告别单身。是基于彼此吸引或者其他利益关系达成的家庭关系。单身心态在角色上缺乏对共同家庭的认同,过于强调个体权益而缺乏妥协,假设“婚姻”作为个人成长中的一个重要变量,那么这个人几乎对此变量是高度不敏感的,不相关的,婚姻关系的续存一定会面临严重挑战。

《LadyQ 心怡》:“单身的心态经营家园”与(婚内、婚外)的关系,您认为该如何处理?您怎么看个人对家庭的责任?

朱文波:单身心态对待婚姻,表达的是对婚姻的需要而不是爱本身。害怕受伤,不敢付出。是基于不安全感和不得不对关系的一种依赖。

爱是付出,是无法维持纯粹的单身心态的。但真实平等的爱情,从来不会要求对方失去自我,屈就或依附,个体依然能在关系中体验到一种被尊重的自由,所以反而能感受到独处时的快乐。当单身心态主导婚姻时,以需要为前提,很多隐患被隐藏了,当合适的对象一旦出现,最容易改辙出轨的也是她/他。

《LadyQ 心怡》:如果倡导“单身的心态经营家园”,女性跟男性相比,是否存在两性的差别?

朱文波:肯定有差别。在婚姻关系中男女成本和收益是不对称的。女性为此会付出更大代价。一是和女性的生殖优势有关,生殖优势失去,女性的择偶优势也快速失去。婚姻中女性还承担着照顾家庭、孕育孩子,抚育孩子,有的还有职场压力,等等。

第9篇:婚姻宣誓书范文

2、天喜地喜红梅放,主欢宾欢新人来,映日红莲开并蒂,同心伴侣喜双飞,一世良缘同地久,百年佳偶共天长,只愿今生情缘常相伴,今世姻缘常相守,新婚快乐。

3、说话之前多思考,莫要冲动伤感情;夫妻本是同林鸟,多点关心和贴心;主动退让莫争执,千万不要伤和气;新婚燕尔无烦恼,幸福绵绵恩爱甜。祝甜蜜一辈子!

4、龙飞凤舞彩云间,鸳鸯戏水穿秀线。宾来客至把酒欢,齐贺新婚展笑颜。春梅绽雪新娘艳,霞映澄塘富贵闲。同心同德手指天,恩恩爱爱共百年。祝:百年好合!

5、两朵香花正娇俏,一双新人欢喜笑。鞭炮齐鸣真热闹,喜气迎门多美好。牵手彼此不放松,真爱一生永相随。来年三口和睦过,一世欢悦享幸福。祝君新婚快乐。

6、昔日同窗,竹马青梅谈理想。今宵合卺,高山流水话知音。一世良缘,同天共长同地久。百年佳偶,碧海深爱碧海情。衷心祝愿爱侣一生常相伴,爱意一世常相随。

7、谁用胭脂染红了你不语的双唇,谁用赤诚紧蹙了你眉宇的欢莹,谁用嫁纱赢得了你菁芳的年华,谁用双手赢取了你,美丽的新娘,朋友,新婚快乐,一定要幸福哦。

8、郎骑竹马来,两小应无猜。相看两不厌,相爱到永远。礼炮已喧天,喜庆添笑颜。誓言共今生,天上与人间。洞房花烛夜,甜蜜浴爱河。祝:相敬如宾,钟爱一生!

9、信息今日来表达,令你快乐无穷大,烦恼从此不发芽,命痛消失会融化,爱情的信念写潇洒,生命的乐章是繁华,甜蜜的时刻笑如花,祝贺创造幸福家!新婚快乐哟!

10、不是旷世奇缘,却是难遇良缘。不是千年之恋,却有唯美浪漫。特别的日子,特别的你们,特别的祝福,在字间,在脑里,在心里:新娘美丽,新郎帅气,新婚快乐!

11、新婚燕尔甜如蜜,幸福生活属第一,请把笑容洋溢,把喜庆传递,把美满编织,把温馨收齐,愿你生活顺心如意,爱情甜美如意,夫妻吉祥如意,白头偕老万事如意。

12、爱是思念,是绵绵情意剪不断;爱是缠绵,是时时刻刻心相连;爱是执着,是山盟海誓不改变;爱是勇敢,是坚定不移到永远;祝贺朋友享受爱的甜蜜,今日与爱结缘。

13、今天,我带着喜乐、感恩的心灵,代表教会向你们致以衷心地祝愿:主作之合永恒情,情投意合爱不息;愿上帝祝福你们的爱比高天更高更长,你们的情比深海更深更广!

14、一根红线穿两边,二人喜结连理枝,三世姻缘天注定,四季相伴两相爱,五六亲朋来祝贺,七言八语送吉祥,幸福久久永相随,十分真诚送祝福,愿你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15、大红灯笼高高挂,漂亮新人娶回家;朋友四邻沾喜气,面带喜气乐开花;锣鼓鞭炮齐到场,只为新人撒祥光;有缘千里来相会,才子佳人天仙配。祝:百年好合,快乐相伴!

16、瑶池琼阶莲并蒂,金屋玉树梅两朵。交杯对饮琼浆液,倾心合欢蝶恋花。天造地设姻缘定,三生有幸佳偶成。两情相悦两心依,一心一意一生情。祝君新婚快乐,恩爱百年。

17、比翼鸟儿齐飞翔,恩爱新人结成双。同心相牵拜父母,一道携手谢宾客。不求彼此多富有,一心只愿幸福伴。长长久久永和睦,天天年年都快乐。祝君新婚快乐,恩爱百年。

18、终于等到这一天,婚姻大事在眼前。整装待发去接亲,男女老少喜笑颜。爆竹声声热气氛,亲朋好友祝福新。满堂皆喜壁生辉,婚后生活比蜜甜!恭贺老兄婚姻幸福,早生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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