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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精选(九篇)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第1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水电工程;施工;风险;分析

1前言

风险大致有两种定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如果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由于水电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不可以预见的因素较多,出现合同争议乃至发生索赔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正常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责任,减少合同争议,通过合同约束更好地搞好工程建设,将是近阶段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特点。但是如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2业主单位的合同风险

2.1 合同缔约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因市场竞争激烈,发包方方急于承包出去工程而做出一些的让步等原因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中明示的风险:指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甲方承担的风险。大量的工程承包合同中都有对甲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当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甲方对工程的变更绝对不能过多,否则甲方就要对施工方进行补偿,这就要求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充分评估可能的变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1]。

(2)合同中隐含的风险:是指在合同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乙方应承担的风险。如一施工合同规定:乙方采购进场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甲方的“认可”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乙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来降低材料的档次,此时甲方的认可就非常被动了。

(3)合同中条文不完整、定义不明确以及条款有遗漏。例如,某施工合同条款中规定,设计图纸的修改发包方将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给承包方。所谓的“合理期限”实际上就是无期限,没有确切的时间界限划分双方的责任,承包方不能按进度计划履约有可能就要归咎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延误了期限。此外,承包方就很有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而拒绝对业主方进行赔偿。以某电站主体工程施工为例,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为标准,没有确定增项超量标准,造成与施工图差距较大,引起争议纠纷,给工程建设带来很坏的影响[2]。

(4)合同存在不明确的条款。某合同条款中规定,承包商因业主延迟供货时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将不负任何责任。显然,这种风险对发包商来讲是不可控的,这样的条款签订之后,乙方就为延期找到了借口。

2.2 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水电工程施工因江河流域地质情况变化大,气候水文条件多变,设计变更频繁,施工环境恶劣,加之施工工期长等存在较大的合同履约风险,都将增加发包双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其次,水电工程由于自然环境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业主)的原因引起项目的增加或者暂停施工,也将给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对发包单位效益影响也是非常大的,甚至造成信誉损失。风险主要表现为:安全风险、工期风险、审计风险以及成本风险。如何将这种风险转为利益或化小,这就要求项目部领导、合同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除了具备丰富的经验,还必须有良好的前瞻性,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且做要有对应的解决办法。

2.2.1 设计变更的处理。

水电工程规模大,技术要求高,受气候、水文以及地质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大,实际情况与施工资料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较明确的、业主所发的变更通知,承包商在申报变更项目时,甲方要有经济意识,尽量要求承包商使用招标中使用过的工艺、设备和技术,以防止承包商变更价格。如某水电工程坝面采用块石护坡,承包商以料场开采既破坏生态平衡为由,采用混凝土预制块进行坝面护坡,向设计和业主提出价格变更。

2.2.2 分包队伍的选择和管理。

目前,水电施工中的项目低端部分多数使用社会力量,通过分包实现,但有些分包队伍经济实力薄弱、专业化程度不够、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分包队伍选择不当会造成中途更换队伍导致成本增加、履约被动,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等。比如某一工程,分包商自称自身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并且经济实力雄厚,结果刚进场几个月,工程计量以及结算稍一延迟,马上资金短缺,其承担的工作随后就出现停工、务工人员也立即到发包方处讨要工资的现象。因此,分包队伍的选择特别重要,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监管决定着承建质量的好坏。

3管理合同风险的对策

3.1 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

合同风险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不发生,也可能发生。但任何发包工程的甲方都愿意签定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高的利润。对于发包工程的甲方来说,要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如何防范或规避风险就成为项目负责人员的重头戏。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是及时识别、减小以及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合同的内容条、款要全面、完整。对自己比较优惠或比较的有利条款都要明确表达,不要使对方发生误解。

(2)合同价格适中或较低,如在正常管理状态下,业主方有较好的盈利。

(3)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没有单方面苛刻甲方的约束条款。

(4)合同条理清楚,前后一致,概念准确,责权分明,执行中不易产生争执。

(5)合同风险较少,乙方承担的风险较多或对某些风险明确了甲方承担的责任等。

照合同以及招投标文件全面分析,做好合同策划,分析合同中潜在的风险,将其分为可控和不可控。对于可控风险,通过加强项目管理来规避风险,例如,材料设备的消耗可制订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减少浪费,从而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不可控风险,可以转移风险来降低风险损失,比如对于因自然条件改变而带来的风险可以通过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和谈判,将此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商。

3.2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1)工期风险的防范措施:水电项目由于规模大,建设时间长且受征地移民、地况改变、图纸提供以及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目前施工项存在不小的工期风险。为减小或规避工期风险给项目造成的损失,首先,项目施工前,应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施工强度,制定整体施工计划,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其次,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进展。第三,对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业主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通知监理和承包商,为延期索赔以及经济索赔提供支撑性资料[3]。

(2)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水电施工极易受地质条件、自然环境以及高危施工的制约,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保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以及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消灭安全隐患,减少因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同时,可以购买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一部分风险。

(3)成本风险的防范措施:由于水电工程具有资源投入多、投资规模大、以及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从而增加了成本不确定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因此,尽可能的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就成为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

(4)加强索赔管理的措施。在施工中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来减少损失是业主普遍采用的风险对策。认真分析合同,详细划清双方责任,注意合同实施中每一事件的细节,把握索赔机会,通过索赔来降低合同总价。通过总价的降低,达到规避风险损失目的。

(5)风险跟踪的措施。实行动态管理,找出合同中的风险漏洞,确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不意味着解决了风险问题。在工程合同错综复杂的变化中,进行风险跟踪,对风险发生以及发展的各种情况及时掌握,才是解决合同风险问题的最佳途径。

(6)风险化解的措施。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条款是合同双方相互的制约条件。在合同实施中,当双方都能履行自己的责任、认真的执行合同以及合作满意时,双方都可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条件下,不去计较很少一部分条款的严格程度。甲方有时可充分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隐含的一些不利于自己风险条款进行解释,并作为合同的补充资料,最后形成文件。使某些对自己不利风险得到很好的规避,把风险分担分配的更加合理[4]。

(7)采取经济措施,对某些工程风险较大的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如在竣工交用前可能要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工作班次以保证工期,但是抢工由于要增加机械设备,增加工资、奖金等加班费用以及增加施工管理人员,但这些情况先要让乙方考虑到,这样有利于施工方按期交工,保持业主的良好信誉。

4结语

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业主绝对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上的任何承诺和保证,要养成一个少说多想的工作习惯。一字千金,而不是一诺千金。双方已经商讨好的结果,做好的决定,或对方已经承诺过的,必须以写入合同或者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能算是最终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斟字酌句,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都降到了最低,才能在最后获得最大的利益。同时,水利发包方应重视发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尽管水利业主占据主导权,但是发包后的工程,承包商即能保时间,又能保质量,并且业主取得最大化的收益,这将是合同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曾慧群,邹坦.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造价控制的探讨[J]. 水利科技与经济,2010,12(9):665-666.

[2] 高汝江,谷欣,焦立国.层次分析法在招标项目后评价中的应用[J]. 黑龙江水专学报,2009,32(4):117-119.

第2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投标;合同;风险管理

建筑企业要追求效益,就必须识别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特别是在施工项目投标和合同签订中,要制定和实施对企业最有利、最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案。

一、施工项目风险因素分析

(一)施工项目投标风险因素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是大中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在投标的全过程存在着的风险因素很多,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社会环境风险。从社会环境角度来看,投标过程风险可以分为宏观环境非正常风险与其他风险,其中宏观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其他风险是指承包方在投标的承包过程中,由于其他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行为模式、效率和相关规定给予承包商带来的风险。

二是投标策略选择行为风险。为了项目中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可以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多方案投标策略,突然降价策略,无利润低成本策略。但是,不考虑工程项目基本要求和施工成本的低价策略可能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形成巨大亏损。投标策略的选择行为是否正确影响潜在风险的后果是十分明显的。

三是技术能力与管理能力。风险投标人的技术能力涉及承包商对投标文件和有关资料规范的理解,对工程所处的自然环境条件的了解和分析能力等。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决定了建筑企业实中标的可能性以及项目实施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

四是行为主体风险。投标与承包过程中的行为主体。包括:业主、承包商、承包联合体等。行为主体的各自行为模式、行为效果的变化都会影响投标与承包活动的最终结果。业主信誉风险是典型的行为主体风险。

五是市场竞争风险。投标项目的竞争风险主要是竞争对手之间为获得项目中标而对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使竞争越来越激烈,风险越来越大。

(二)施工项目合同风险因素分析

施工项目合同风险因素从大的方面讲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工程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由于项目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工程中有许多不能够确定的因素,使合同变更频繁,从而延长施工期并增加成本,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增加;施工现场干扰因素多,且施工条件复杂,有时候存在特殊的自然环境,使施工难度有所增加,影响正常的施工进度,导致劳动力等的支出费用增加;承包商的技术力量、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工程管理水平不足,在投标报价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失误;承包商自己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

二是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经济状况恶化,不能及时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业主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或对承包商的合理的索赔要求不作答复,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使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业主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滥用权利,施行罚款或扣款,给承包商造成风险;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合,工程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出现异常情况等。

三是合同条款本身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方面的风险、合同条款的表述性方面的风险、合同权利义务界定方面的风险、承包单位责任划分方面的风险、责权利不平衡合同条款的风险和对承包商苛刻要求方面的风险。

四是合同类型本身所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固定价格合同,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该类合同使承包商承担了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的风险;可调价格合同,指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调整的合同,该类合同业主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了其他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该类合同业主承担工程成本上升的风险。

二、施工项目投标和合同的减避风险策略

由于建设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合同谈判、组织施工直至合同履约完毕的全过程中存在着不同形式、不同后果的风险,承包商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风险管理合理的自己的切实可行的策略。

(一)避减风险策略

风险的回避是指识别、了解风险损害和后果的情况下,采取预案与控制以回避风险的方法。避减风险的最主要措施,是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中写进风险合同条款,可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减小风险或避免风险的目的。承包商要根据风险的来源制定相应的对策,在合同文件形成的过程中,要利用专用条款、规定避减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转移与分散风险策略

风险的分散与转移是一种将风险向其他相关部门分散、转移而减少风险的方法。这种方法按风险转移的方向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将一部分不可抵抗的特殊风险,通过参加保险而向保险公司转移。二是通过合同的条款,使各个子项目的分包商分担风险,这是国际上承包商常用的风险转移方法。分散风险还可以采用几家分包或联合承包的方式来分散造价风险。

(三)风险损失控制与补偿风险策略

风险损失控制,是一种通过工程项目建设内部的经常管理对风险控制,来减少经济损失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控制成本和提出索赔的策略来实现的。控制成本是将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费用控制在总成本计划中。提出索赔是根据合同条款向工程项目的所有权单位、保险公司和子项目承包商要求经济赔偿的方式。

施工承包商要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还须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分析各种合同风险;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有效的策略回避风险;通过购买保险,分散和转移风险;创造条件充分合理利用风险;进行良好的工程索赔管理;为了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合同管理人员要全面认真研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条件、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保价单,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同条款;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防范合同风险,减少损失,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面对当今施工项目规模大、结构复杂、技术性和综合性强的特点,以及施工过程中不可预料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施工项目投标和合同的风险管理策略的研究,是建筑承包商必须考虑的问题。希望通过本文对施工项目投标和合同的风险管理展开的研究,能够给承包商以启发,尽量减少以后的施工项目投标和合同风险。

参考文献

[1]范云.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D].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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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动态管控

1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常见法律风险分析

受制于建筑工程项目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合作方关系复杂且竞争激烈的影响,加之施工企业自身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合同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与法律知识欠缺、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1]。

1.1合同订立前置程序违法的法律风险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但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国家对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及其流程都有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程序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不招标或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的,都可能出现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1.2主体资格及合作方资信审核不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签订前未进行严格的合同主体资格审核,发包人未获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具备发包资格、专业分包单位不具备应有的施工资质等缺乏主体资格的,合同效力会受到影响;未进行全面的合作方资信情况调查,如遭遇缺乏履约能力与基本诚信的合同相对方,不仅双方合同难以得到正常履行,也会使得整个项目进程受到影响。

1.3合同未经专业审核,条款存在不足的法律风险

很多施工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审核能力,合同订立前未进行专业人士的合同审核,导致诸多合同文字表述不够恰当准确、必备条款不完整、合同缺乏操作性、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缺乏违约条款等。合同条款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条款的不足不仅会引发歧义和误解,更会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1.4缺乏动态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

施工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常常要面临各种合同要素的变化,而施工企业最常见的问题在于缺乏动态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合同的变更与确认工作。在履约中不仅不重视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签证索赔资料等变更资料的出具与收集,更缺乏合同变更、签证索赔的时效观念,从而因错过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被视为放弃权利的主张。

1.5资料保管不利、印章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

合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资料繁多,不仅包括订立阶段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还包括履约中的各种变更文件。然而,施工企业常常存在资料不齐全、原件缺失、缺少盖章或有权限的人员签字、没有留存收发记录、私刻印章以及未经审核擅自使用印章等各种情况。在主张自身权利的时候,资料的缺失以及印章的不当使用往往会导致纠纷解决的失败,使企业面临不应有的损失。

2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与建议

2.1提升企业全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应不断加强全员的法制宣传与教育,提升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学习行业相关案例,分析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不良后果,树立起领导层的科学决策意识、管理层的规则意识以及企业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促使企业从被动的解决问题转换为主动的风险防范。

2.2建立不断完善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环节多且复杂,而一个健全发展的施工企业,必然要以制度作为企业管控的纲领。因此,企业要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工作职责;建立合同管理流程,设计出从招投标、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归档终止全过程的合理流程,详细规定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实行科学管理。此外,企业还应做好制度的落地与监督,并结合实践不断总结反思管理制度中的缺陷与不足,及时作出制度的更新与调整,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2.3加强合同风险识别,严控风险底线

2.3.1建立合同重大风险事前核准机制

建设工程涉及的合同数量巨大,且施工合同体系庞杂、内容烦琐,往往一份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是一部“巨作”。在急于订立合同的阶段,匆忙进入合同评审流程时,往往会因审核工作量过大、审核人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以及工作状态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审核效果。为能充分识别合同中的重大法律风险,提前进行合同重大法律风险的事前核准就十分重要。实现合同重大风险的事前核准,首先,要进行合同重大风险的识别,企业可以通过诸如案例研究、专家咨询、相关条线研讨、项目部调研等多种方式梳理出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或潜在的法律风险事项,并将风险事项按照不同等级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罗列,形成企业自身的风险事项清单;其次,要建立事前核准制度,明确企业在投标前或合同签订前,应对照风险事项清单进行核对,对于存在重大风险即风险等级较高事项的合同,如存在巨额垫资、放弃优先受偿权、以实物资产抵付款项、提供担保等情形的,应进行专项的合同事前核准;最后,要通过决策层与专业团队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与论证,做好有针对性的风险策划,综合考量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防范能力与经济效益的平衡关系,作出是否承接项目、签署合同以及履约的企业决策。

2.3.2注重签约前合同主体审查

合同签订前注重审查合同主体的资信情况[2],做好合同相对方资金实力、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涉诉案件与被执行信息、以往业绩等多角度的尽职调查。有针对性地核实发包方的项目许可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并做好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诚信水平的评估。此外,还需对合同主体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同主体与其加盖印章是否一致,签字人员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是否具有书面授权等内容。

2.3.3强化合同专业性评审与条款优化

一方面,施工企业应建立其自身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尤其要重视分供类合同文本的拟定,注重在合同文本中将企业管理制度中诸如质量、安全、造价控制、施工管控要点等管理要求融入合同条款中,形成有约束力的条款。此外,还要设定分供类合同条款不得优于总承包合同相应条件的红线,严格落实分包结算、付款条件与总承包合同相挂钩的“背靠背”条款,通过设置规范严谨的条款,合理合法地保障企业权益。另一方面,要注重总承包合同的审核。企业应明确各条线相关人员及法务、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士全面且独立参与合同评审。从合法性、严谨性、完备性、风险性等多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及时提出专业化评审意见和条款优化的建议。

2.4重视履约管理,实现动态全过程管控

2.4.1重视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是为了实现合同目的,更好地贯彻与执行合同内容,促使相关条线与项目部人员了解合同意图、熟悉合同条款、掌握合同风险点以及合同执行计划的全过程。合同交底的本意是合同相关人员,通过交底了解合同背景与目标;通过拆分合同条件,明确各部门各条线需要完成的合同要求;通过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集体讨论、群策群力,分析合同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进行解决方法与风险防范的策划,以此形成具体的合同履约计划与实施方案。合同交底是学习、思考的过程,更是一个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的过程。但在实践中,合同交底依然流于形式,交底内容仅限于罗列合同具体条款,缺少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合同分析,更没有实施针对合同风险点化解方法的策划。因此,企业应注重合同交底的实效,通过企业管理制度设定合同交底的流程,明确具体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建立企业合同交底的规范制度,落实定期检查、交底效果反馈以及不断改进的机制。只有通过实施合同交底,促使合同执行人员清楚知晓合同目标、合同风险,并掌握合同履行中应关注的要点,实现合同管理责任的分解与落实,促使合同履约过程整体可控。

2.4.2注重履约过程合同变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是一个长期且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合同目的实现造成一定的影响。作为施工企业,合同的变更、索赔与反索赔是企业合同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首先,企业需要全面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做好实际情况与合同条件的对比分析,找到偏差与原因,设定风险预警;其次,要及时提出签证索赔与反索赔、固定证据,避免因超过期限而丧失主张的权利;最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及时的补充、变更和调整。

2.5注重科学的管理手段

2.5.1合同资料管理

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履约资料,整理好这些履约资料,做好原件的保存保管,对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认定、履约中的索赔和反索赔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项目部不仅要设立专门的资料员,还需要加强对资料员的教育和培训,在按照工程资料归档的要求收集资料的同时,还应该从更加严格、全面的证据资料的收集角度和标准来进行资料的收集保管。通过建立规范的企业合同资料管理清单,将与工期、质量、造价以及与双方责任有关的会议纪要、联系单、往来文件等资料,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做好归集、梳理与保存,并且定期开展资料归档情况的检查,避免因资料缺失而陷入被动局面。

2.5.2合同印章管理

加强合同印章管理,不仅要按照企业用印规范对印章保管、用印流程、用印监督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采用信息化监控手段监督用印流程,更应该从具有公示效力的角度明确有效印章的范围,如直接在项目部的公章上注明“不得用于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在施工合同中直接约定使用项目部印章、分支机构印章或部门印章订立的合同或协议均属无效;在合同中明确对于合同的变更、合同造价的调整以及结算的确认都必须以公司有权印章的确认为依据,未经授权的个人签字无效;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存在伪造、变造各类印章的违约条款。通过多种方式,做好企业合同印章的有效管控。

3结语

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随着施工企业法制意识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的不断进步,风险防范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施工企业为在竞争中求立足求进步,应逐步探索出防范合同风险的措施和方法,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燕.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业,2014(3):114.

第4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 合同管理 风险控制

1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不单是一个经营管理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现代企业经营中的绝大多数业务都会涉及到合同,而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合同管理中的某个环节有关。”[1]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文字的准确性以及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鉴于此,建筑企业须进一步强化法制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签订合同前,应该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提前做好风险识别及预控工作,同时针对合同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地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经验制定风险多发的关键环节重点加强风险预控,另外要制定应急预案,全方位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特别应注重细节,任何管理细节缺陷都有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加盖骑缝章,合同相对方就有可能将合同的中间页换掉,伪造证据以达到其非法的目的;在双方进行工程结算时未签订一份包含“别无争议”内容的末次结算协议,合同相对方就有机会“秋后算账”,恶意提讼;未将分包方的所有授权管理人员进行核实和备案,分包人就有可能在法庭上对不是他本人签认的领料单和领款单等单据矢口否认;不及时对业主的违约行为进行催告,债权就有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法律救济的机会;不习惯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项和增项部分进行及时准确的签证,业主就可能会对追加工程款请求拒不认账。如此种种情形,形象地表明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中的极端重要性。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违规违法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应尽可能的详尽、细致。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或者为了规避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合同内容不明、权责不清、约束不足的情形时有发生。如发包方为了使承包方承担更多风险和责任,拒绝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根据自身条件制订了一些不合规的合同文本来转嫁工程风险。一些施工单位在招投标环节暗箱操作,通过与业主签订的“阴阳合同”(即在签订合同前后与业主签订的与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来承揽工程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没有认真审查分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甚至真实性都有问题。这样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法律风险极大且难以处理。

2.2 忽视合同履行的动态管理

有的施工单位由于合同动态管理理念的缺失,往往在签约时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隐患。笔者根据工作经验,总结了合同纠纷的原因:一是事前预控不到位。签订合同前未认真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点,问题发生后才慌忙应对,以致自乱阵脚;二是合同交底不充分。合同签订后未经充分的技术交底便转交给项目部,以致现场活动与合同规定脱节;三是没能真正落实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具体履行合同的生产部门不操心合同的细节,管理合同的人或部门认为自己不具体履行合同而疏于动态管理和监控;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各种材料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2.3 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和专门机构

建筑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知识。由于合同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联系,很多建设工程项目部甚至个别施工单位都没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合同,很多时候就难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办事效率较为低下;再加上工程建设过程与合同管理脱节,导致现场数据难以为合同管理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数据,这无疑也影响了合同控制的积极作用的实现。更加不容乐观的是,一些建筑施工单位未必都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致使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不承担起合同的全面风险控制工作,导致合同签订和履行极其混乱,合同纠纷频发,企业经营利益遭受损失。[2]

3 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制的主要举措

3.1 严把合同签订关,确保合同合法规范

第一,健全合同管理机制。企业应该制定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跟进合同管理事由,鼓励专业人才“传帮带”,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第二,严加管控合同签订工作流程。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要合法、合规,相关手续齐全,合同文本力求规范、严谨,文字表述要简洁、准确,交货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检验有方法;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准确。

第三,推行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制。合同管理部门对企业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备案,并与项目对接。备案完成后,合同管理部门要制定合同管理台帐,持续跟踪工程施工进展并及时更新合同管理信息,使合同备案工作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严谨,内容更加全面,动态掌握合同信息,进一步提升本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3.2 实时监控合同履行,确保合同适当履行

“合同管理不是单一部门资料式的静态管理,而是全过程、全方位、多部门合作的动态管理。”[3]合同管理不单是对合同文本的管理,而且在合同洽谈、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中都要增强合同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比如:在合同洽谈时就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其委托人的身份、权限等;在合同订立时就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及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所谓“履行合同”,并不限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还须加强对各种书面原始证据的保存和管理,尤其是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签证、竣工验收证明、结算书等,办理各种手续时一定要留存原件并备案登记,以免将来发生纠纷时因缺乏证据而使自己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局面。

只有适当履行合同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和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的履行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笔者以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做好如下工作: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个目标工作的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仔细研究合同文本,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其次,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日常工作机制,合同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要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同时还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再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3.3 加强合同法制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法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努力增强全体职工的合同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知识讲座、专题报告、法制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合同法律知识;针对专司合同事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重点对工程类合同签订的几大要素条款、合同洽谈的注意事项以及合同全过程的风险防范进行针对性培训,从源头上把好合同审核的质量关;其次,针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特点,就加强资质审查、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细节进行业务辅导,要求相关部门从施工资质、安全资质、施工力量、技术水准、施工装备和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对外包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人才队伍不仅是指合同管理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经营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经理等。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经营理念的转变,切实将合同控制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中。在合同的起草环节就要做好造价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尽量为企业规避合同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然.论企业合同管理及其法律风险的防范[D].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01).

第5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1 引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高风险性。在我国当前的建筑环境中,施工单位面临着要比业主承担更多的风险问题,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仔细的分析和识别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来应对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单位的全部生产活动都是通过承包合同来保证进行的,如果没有施工合同,那么后面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无法进行。施工单位实行的一切承发包经营活动都是按照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来实施的,只要合同一经签订,生产计划和各项施工技术标准都将纳入合同的规范当中。合同管理从内容和形式上不属于任何企业,而是一种完整系统的管理方式。

企业各类经营活动的载体就是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涉及到的面非常广泛,并且内容条款比较多,事关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要想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分析合同管理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加以实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 施工合同风险种类

合同风险按其表现形式或产生原因分为技术风险、环境风险、合同签订履行风险以及业主的信用风险4类。

3.1 技术风险

(1)承包商的技术力量、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不足,投标报价失误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不善。

(2)现代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需要采用大量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特殊的施工设备。

3.2 环境风险

(1)现场条件复杂,施工干扰因素多,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及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2)工程项目所在地公众的习俗和对工程项目的态度、当地的运输和生活供应条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3)政治、经济、自然环境风险。例如:发生战争,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新的法律颁布,洪水、地震、非典等。这种风险是不可避免又难以弥补损失的风险。

3.3 合同签订与履行风险

(1)合同类型本身存在的风险。合同类型不同,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在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在可调总价的合同中,业主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了其他的风险;在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的合同中,业主承担工程项目成本上升的风险。

(2)合同条款的风险。第一,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准确或出错而导致的风险;第二,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第三,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用词含糊、规定不具体、不严密等都会带来风险;第四,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合同条款。

(3)履约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种各样的情况交织,增加了合同风险。此类风险是承包商难以预见的,只有在发生时采取及时、有力的措施,才能使风险损失降低。

3.4 业主的信用风险

(1)业主信誉差。不诚信,有意拖欠工程款,或对承包商的合理的索赔要求不作答复,或拒不支付工程款。

(2)业主的经济情况变化,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3)业主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动辄提出罚款或扣款。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

4.1 强化风险意识

工程项目承包人需要具备强烈的风险意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施工企业要进行归纳、总结、整理,研究分析风险会给企业产生的影响及范围。在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中,针对合同中每一条款都要从风险分析与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熟悉和掌握风险因素,巩固和强化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4.2建立风险预警的制度

建立风险预警的制度是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的途径之一,因此,在合同进行审阅和签订的时候,就应该对合同内的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发现有风险隐患,应该果断采取措施来防止与控制。风险预警就是在风险发生之前,让人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防患于未然。不但要预防,还要及时进行反馈,以防止错误的再次发生。4.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技能、素质等都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对局势的观察,就不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的隐患和问题;或者发现了问题没有上报领导,更没有提出合理的建议,导致合同中的风险最后酿成了大问题。因此要普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让他们熟悉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索赔程序。同时,管理人员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4.4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对于任何工程项目,承包人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设置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直至监督检查的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地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确保合同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

4.5 签订施工合同,规范合同文本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规范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职责的依据。合同双方通过洽商,对合同条款进行查漏补缺,避免合同条款中出现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减少或规避风险是合同双方进行洽商的重点所在,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合同双方的责任与利益关系的基本平衡和公平。合同双方洽商合同时,承包人为了避免自身承担过多的风险或者降低、规避风险,需要从风险的角度研究分析每一项合同条款,提前做好应当对措施。

将合同的文本统一,全部使用国家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规范和整齐。另外,要严格管理印章,合同专用章要有专人来管理,合同中的免责条例要仔细的查看,避免合同签订后出现问题。5风险控制的措施

5.1 将风险进行转移

对于可预测的风险,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情况下会采取合同双方共同分担的办法降低自身的风险损失,利用谈判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让合同双方共同承担风险。但是,有些情况下,即使是承包商的经验非常丰富,对于一些风险也难以预料。因此,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缺陷是在所难免的,在合同双方之间责、权、利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平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项目承包人承担更多的风险。根据上述分析,执行合同时,为了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对于不可预测的风险,通过采用索赔制度对风险进行转移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并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由不可抗力引起,可以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引起。

5.2 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处理

在实施合同的工程中,对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积极处理也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进行防范的主要手段。合同管理应贯穿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因此,对工程进行承包建设的过程中都存在着合同风险,但是针对这一点很多企业都没有意识到。当风险发生时,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对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出其中的差异,对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补救,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进一步继续扩大。

5.3 推行担保制度,引入工程保险

担保制度属于保证、补偿性的条款,在合同条款中,通过担保制度可以有效地对风险进行转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有权力要求发包人开具工程款支付保函,借助该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回收工程款的风险。

工程保险是工程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也对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等设置了相应条款。业主可以将会造成伤害和危险的部分转移至建筑承包商,而建筑承包商可以通过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又将这一责任和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工程项目承包人要充分了解保险标的物和保险范围,以及计算方式等,进而做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工种,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障。

6 结束语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企业与合同管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风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风险,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风险的辨识、分析、预防和处置,进而最大程度地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确保承包人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孙虹,汪刚毅.承包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探析[J].山西建筑,2004(11).

[2]季良,蓝宇木.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J].山西建筑,2009(9).

第6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以2008年为拐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施工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骤然增加,很多原本隐形的风险转变为现实的危机。伴随着建筑市场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增强,外需增长的空间萎缩,传统比较优势逐渐缺失等严峻挑战,建筑企业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集中显现,这使得现阶段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取得优胜的重要管理环节,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全面合同履约合同管理 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暨风险管控一直是我们关注与探讨的重要课题,应该说不少经济专家与同行在这方面都进行过卓有成效的探索。本文在此结合笔者十多年的工程项目管理控制实践,对合同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剖析研究,具体再就此问题作进一步探讨,提出了各环节的风险及管控措施,力求全面、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规避合同风险,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以供同行相互交流、学习与共同提高,从而更好的为工程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合同意识淡薄,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施工企业有的还不能完全适应靠合同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这种市场竞争的方式,许多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有些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二)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不一致

目前仍然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造成工程不能正常履约。 (三)忽视合同的严肃性

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建筑施工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其一,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其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四)合同中存在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的问题

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其一,是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其二,是施工单位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不重视,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的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流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

(五)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无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虽然有些施工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开始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大多数施工企业仍尚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实施有效的动态的合同管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全面风险管控的内涵及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

(一)风险管理起源发展简述

1、在中国,“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和“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都说了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

2、在西方,风险管理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但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理论的明确提出,一般认为开始于20世纪初。由于像芝加哥大火、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价格不确定性、天气变化而对谷物期货价格带来的变化等等,给人们带来生命或财产上的各种损失,人们出于减少这些损失的愿望,开始了对风险的研究,试图找到一些可行的方法来认识风险、分析风险、监测风险以及规避或减少风险的损失。

3、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佛兰克.奈特在他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对风险做出了经典的定义:“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从此风险管理的研究及应用,便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下拉开了序幕。

4、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是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它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风险,对风险进行控制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衡量和控制三个环节。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管理组织(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是目前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最为权威的纲要性文件。

(二)风险的概念

1、风险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与给定的期间内,可能发生结果与期望结果之间的负差异(AARCM推荐定义)。

(三)风险的构成

1、风险因素:促使或引起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件发生时致使损失/机会增加、扩大的条件。

2、风险(危机)事件:引起损失/转机的直接或外在原因;使风险造成损失/转机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

3、损失/转机: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减少的事实/或增加转机的可能性。

图1风险构成图

(四)风险的种类

图2风险损失分布图

从风险损失的角度,可分为可控制的损失、不可控制的预期损失、不可控制的非预期损失以及极端损失。

风险管理的定义

1、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风险管理研究和项目管理研究的结合点,同时项目风险管理研究又是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的结合点。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从分析项目风险的起源入手,探讨降低项目风险、为项目提供安全保障、促使项目顺利完成的方法。

图3 项目风险管理图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意义是合理分配企业资源,梳理重大风险管理的内部流程,建立风险的信息报告系统,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对措施,建立关键性风险的预警机制,评估企业的风险承受度,作为重大的决策依据。

图险评估的内容与步骤

(七)风险识别方法

图5常用风险识别方法

(八)风险对策

图5风险应对方法

(九)全面风险管理内涵

近年来施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零开始、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点到面、由浅入深,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存在的问题。随着大型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规模扩张很快,但风险管理能力并没有与之相匹配。风险管理工作较好的企业扩张比较适度、发展比较稳健;风险管理能力不强的企业扩张的非常快,导致了一些风险事件发生,而这些问题,正是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要解决的短板和瓶颈。

1、对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2、风险管理职能定位不明确,体系运行不畅。部分企业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定位没有理顺,风险管理部门有被边缘化倾向,导致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3、重大风险有效控制办法比较少。部分企业每年都会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重大风险。重大风险评估出来,怎么预防、怎么监控、怎么动态管理是个问题。4、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还比较初级。 5、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十)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识别及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1、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1)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2)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3)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4)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5)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业主、设计及监理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2、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1)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2)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3)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三、 建筑施工全面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风险管控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环节;合同履约阶段包括合同的履行、补充和变更、解除、结算、登记等环节。

(一)合同签订前阶段

合同订立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详尽审查项目情况和可行性,再进行实质性谈判。应当调查项目当地的地理、民俗、气候条件、法律环境以及地方政策(国际工程应尤其注意)、设计施工图、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文件是否到位、拆迁是否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施工资金是否到位、合同对方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等,也可以争取了解对方实施以往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条件。

主要风险有: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具备特定资质的主体或未取得国家行政审批的主体确定为准合同对象;与不具备权或越权的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查合同相对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原件,避免对方造假。

第二,若合同签字人是被授权人,应关注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被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授权委托书上应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要有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字样或印章,方便我方以后签署合同时与合同上的印迹比对。

第三,要充分掌握业主和分包方、监理的情况。应获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

第四,可以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等部门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谈判阶段

施工企业要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并设计好相应对策、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对对方提出的特别不利的条款,应坚持原则、取得对方理解,尽量将风险转移给对方。

主要风险有:谈判中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在谈判前应当收集谈判对手的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深度考察业主的真实意图,以便在项目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

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每一个条款都要斟酌。有的合同往往约定竣工日期为业主向承包方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或履约证书的日期为准,但要考虑到实际竣工日期与签发证书的日期并不一致,业主很有可能拖延颁证时间,导致结算、付款的延迟,甚至可能引发承包商的工期违约;有的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即不超过一定的金额,锁定风险。

第三,要注意担保和垫资条款。要审查担保的形式、担保物的价值,一般来说,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的风险最小,第三人信用担保的风险较大,如果采纳第三人信用担保,要审查担保人的信用及资金能力;要注意担保的价值不能少于合同金额,担保期限要跨越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有垫资施工要求的项目,应充分考虑到自身的资金情况以及财务、融资成本。谨慎参与直接垫资、隐性垫资或借款等其它变相垫资项目的投标,为确保自身利益,应由业主提供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以及规定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计息等。

第四,要重点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防止合同相对人加重我方责任、推卸自己责任。对于业主附加给我方的责任,应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尽量将风险锁定。

第五,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

第六,尽量采纳通用条款的规定,少设定专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往往对于权利义务、程序的规定较为详细、公正,而专用条款则往往偏向于维护合同强势方的利益。

第七,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每次合同谈判会上应派专人作文书记录,于会议结束时做成会议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对于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内容不允许变更,以巩固谈判成果、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三)合同文本拟定阶段

主要风险有: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和方式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通过操纵合同金额等条款规避国家合同管理的规定,如将需要招标或上级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合同等。

主要管控措施包括:

第一,规范合同文本。所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打印的形式,禁止手写、手填,防止合同被篡改。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权责明确、风险分担公正合理,建议严格推行;国外工程尽量采用FIDIC合同文本。

第二,严密合同用词。不能使用“争取”、“大约”、“左右”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约定都必须具体、明确。例如,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以及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

第三,合法、合规。合同内容和方式应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一致,尽量避免签订黑白合同、转包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否则合同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第四,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其他各部门配合,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聘请律师参与起草。

第五,履约保函格式要请专业人员把关,防止业主恶意没收保函,造成我方不应有的损失。履约保函内容中应尽量回避“见索即付”、“不能抗辩”、“不可追索”、“保函可转让”等字句,规定好保函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间,并在业主的书面索偿与银行付款之间增加间隔期限。

第六,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合同,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给出多个选项让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条款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应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事项”;对于需选择的,应明确标明选项,不可空白;对于不采纳的条款,应在选项处划斜线,或标明“不采纳”,防止合同被篡改。

第七,考虑到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时间长、情况复杂多变等特性,应在合同中给自己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以留余地。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业主严重拖延支付工程款、分包方严重拖延工期、重大的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给我方带来不利影响等。

第八,合同规定“若发生纠纷则在合同签约地诉讼”等类似条款的,应在合同中标明签约地。

第九,对纠纷处理方式的规定应明确,诉讼和仲裁只能选择一个,不能规定为“可以诉讼或仲裁”,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对诉讼管辖法院的指定要唯一、明确,对仲裁机构的选择要唯一、明确、合法。

(四)合同审核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有: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未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有重大影响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评审意见,再由牵头部门收集汇总并修改,如果不能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应出具书面说明论证。

(五)合同签署阶段

主要风险有:对方签署合同的方式违法、无效;授权委托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并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严细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盖在合同侧面,不可盖在上下角,且要全面覆盖合同的每一页。也可使用防伪印记等。

第四,禁止用铅笔等可涂抹的笔来签字。

第五,合同的签署应同时有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不可遗漏任何一项。

第六,不要遗漏合同签署日期。

第七,合同签署页如果是单独一页,应标明“本页无正文”。

第八,签署合同应该尽量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签订,若是对方先签订再传递过来的,签署前应再仔细审查每一个合同条款,防止对方私自修改合同。

第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方可生效的合同,或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六)合同的履行和结算阶段

合同的履行和结算是问题高发阶段,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有:对方违约,造成我方的损失;我方违约,遭到对方的索赔;未办理工程签证或签证无效;未保留有利的索赔证据或证据无效;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组织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合同交底,对分析出的风险按管理部门进行交底,明确各部门管理重点,督促部门指导现场进行风险控制。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熟悉合同,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制定详细的履行计划,严格按合同的约定施工、付款以及催收到期欠款。

第三,应派专人做签证的管理和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发生设计变更、工期延长、价格调整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签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具备风险防范意识,随时多方搜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首先,签证文件应该提交给对方项目经理或工程师,以使对方对签证有实质性响应,避免提交给对方收文人员而久拖不决;其次,签证上应有对方的签收意见,不应仅仅是“已收到”、“知悉”、“情况属实”等,唯有签收意见才能表明对方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同意,补偿多少钱,延期多少天等;再次,签证应作三联,一联交业主,一联交监理,一联由我方保存;最后,签证应保留原件,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合同风险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可预见的风险,要认真分析,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下发风险控制文件,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力争最大可能的降低风险。

第五,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若发现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故意重大违约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提示风险、立即暂停施工等,避免合同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第六,禁止未签合同而先履行。应签订书面合同而双方未签订的,应当立即补签合同,作为结算、付款、索赔的依据。

第七,合同不得已而中止或终止的,要办理中止、终止手续,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因中止、终止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的,应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终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也应依程序办理恢复施工的手续。

第八,对项目部印章的保存和使用应实行专人专管,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用印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防止印章滥用、出借印章,禁止给分包方的材料买卖、设备租赁等合同盖我方公章。

第九,禁止给分包商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行为提供任何担保。

第十,当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经公司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一,对履行周期长、标的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和定期报告检查制度,并定期对帐。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七)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阶段

主要风险有:没有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于条款显失公平、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变更后的合同未能争取到更多利益,反而使我方变得更加被动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变更后的合同视同新合同,须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以及不利的条款拒绝签订,切忌一味屈从。

第二,在合同履行中,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合同的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制定详尽的索赔计划,下达不同阶段的索赔指标,并派专人跟踪落实,争取取得对方的理解,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

第三,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要按程序及时通报合同对方,力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索赔或解除事宜。

第四,解除合同造成我方经济损失而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

(八)合同纠纷处理阶段

在国际动荡的金融环境下,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大量增加,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应针对当前形势下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和纠纷,及时采取措施。

第一,对方出现违约或资金不足等情况时,可以视情况的严重程度要求对方提供抵押、第三人保证、提高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额度等多种财产保全。

第二,对对方申诉、来函较多、诉讼群发的项目可以组织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并走访合同相对方,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化解矛盾和危机。

第三,一旦产生纠纷,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处理过程中,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九)合同登记阶段

合同的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

第二,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第三,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

第四,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四、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承包商的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

(一)不同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范本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按照固定价格合同签约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固定价格合同风险,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1、在合同谈判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通过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具体,在专用条款中风险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约定清楚。

2、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亦应明确细化,避免日后合同双方因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3、承包人应根据调研并结合过去的工程实际经验,将风险按可能发生的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二)合同文件中不同解释引起的风险及对策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间可能会出现矛盾或二义性,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因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各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字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谨慎地对待与发包人和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的东西,尽力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

(三)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过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尽管条款中有对承包商的约定,承包商往往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及时开工,缩短投标和开工之间的时间。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调配计划的变更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风险、物价上涨风险等等。通用条例明确了7个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规定发包人未能履行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显然,工期延误会打乱承包人原定的施工计划,造成劳动力、施工低效率的损失,增加现场管理费。承包人可从三方面着手化解工程延误风险:1、在工程计划上应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人、供货人等的日常联系沟通,尽力消除各方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特别是努力避免关键路线工作停工。

3、在工期延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四)业主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认可检查权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尽管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达到合理的标准,施工工作应达到工程目标的要求,属于不言而喻的默示条款,但既然有了“约定条款”,就成为衡量工程质量的标尺。承包人应促成专用条款中“约定标准”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特别要对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约定是否含糊不清,是否有可操作性,避免由于与工程师、发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标准不明确就无形中增大了承包人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五)工程变更风险及对策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计划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不顺延工期。显然,未经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能对设计进行变更,不能换用原定的材料设备,即便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适的优化的,承包人应严格把握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时要经过的关键程序,即:要经工程师的同意,慎防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变更或换用导致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的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算。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是承包人减少麻烦避免风险的基本原则。

(六)分包风险及对策

分包一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个复杂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通用条款规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就必须在遵照执行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制定分包合同,避免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矛盾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对于重要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要求其开出以总承包人为收益人的有关保函,通过保函获得经济担保,制约分包,规避风险。

(七)可投保的风险及对策

工程保险可将建设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人为或意外的风险损失全部或部分转嫁于保险公司。保险是承包人减少风险的重要手段。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参保的保险,其中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由于施工周期长,各种情况复杂,承包人不应报有侥幸心理不投保或不按规定期限投保,因小失大。

五、 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树立风险意识,在投标时将合同条款逐条吃透,考虑风险预备费用;在谈判时细化明晰合同内容,争取有利条款:在项目执行中采取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制定风险对策,规避风险并加以索赔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谢辞

在论文收笔之际,首先要感谢多年来向我传授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几位老师,是他们的辛勤付出,使我掌握了服务社会的本领。我更要感谢王跃辰先生,这篇论文从选题到结构,帮助了我开拓研究思路。初稿写成后,经跃辰先生精心点拨及多次提出最宝贵的修改意见,才有了现在的成果。从跃辰先生身上使我学到了做学问要有一丝不苟的美德,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让我受益终生。在此,我们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并表示最最诚挚的敬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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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锦霞.浅谈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8]梁禄文。 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合同管理体系[J].广东科技, 2007

作者简介:

第7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水利水电;合同管理;风险

一、前言

随着我国水利水电行业的不断壮大,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我国在此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在科技不断发展的新时期,需要我们加强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研究。

二、必要性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项目风险管理是水电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如何化解和减少风险是企业经营者必须进行研究的。项目的风险管理对于企业目标的实现、经营效率的提高都是十分有益的,对于提升企业生存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特别是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实施过程充满风险。随着水利水电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管理组织以往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项目管理组织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的同时,风险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所面临的风险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始终。因此,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和有效地预防。是水利水电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没有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是通过当事人双方就民事关系达成一定的共识后所签订的协议,是一份保障了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一份文件。通过合同的签订,既能够满足甲方所需利益,又能够满足乙方所提要求。但是,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合同制定与签订过程中,由于没有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他们往往会忽略合同里的细节,不重视合同条款的制定,不会去仔细研究合同里的条款,这就很有可能导致合同管理上存在风险而损害了自身的利益。

2、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

在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课程的设定,这就使得我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中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并没有一个系统的管理架构和概念,使他们对合同的认识以及管理上都存在着不足,而且,由于他们的日常工作比较多,对于合同管理的下作也没有十分重视,无法及时地发现合同当中存在的会影响企业利益的问题,这就导致了我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3、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效率较低

面对我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的状况来看,其管理的水平并不高,与其他行业相比,管理效率较低,这很有可能会导致我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利润流失,将大大地影响我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发展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4、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许多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时往往是依据市场标准进行的,这就会让他们忽略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认为这些条款是没有太大改变的,没有必要再进行一一的检查了。但往往就是这种过于自信导致问题的出现。

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1、全面提高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意识

为了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我们一定要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要能够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意识,提高企业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的质量,明确合同条款,保障企业自身的利益。那么,我们就必须在企业中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结构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让合同管理意识渗透到我们企业的方方面面,加强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视,认真研究合同当中所提到的各个方面,做好计算和检查,保障我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白勺稳步发展。

2、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中,合同管理人员往往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企业内部的人员。但是,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连自己的工作性质和要求都没有弄清楚的话要怎样开展合格的合同管理工作呢?所以,我们一定要能够提高施工企业中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他们的合同管理能力,强化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为他们提供一定的专业培训,让他们能够从企业利益出发为企业的合同签订做好保障工作。

3、充分做好索赔条款的制定

索赔条款是针对双方中某一方的过失导致另一方发生损失时该房所需进行的赔偿措施的规定,这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是比较敏感的问题。由于水利水电施工过程比较复杂,而且施工地区也都在较为偏僻的地方,施工人员也是比较复杂,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意外,这就意味着施工企业制定索赔条款的必要性,这既是保障施工的有效进行,又是保障施工人员人生安全的重要举措。那么,为了能够保障我们企业施工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必须要做好索赔条款的制定,这样才能够有效保障企业自身的利益。

4、做好施工的考察工作

水利水电的施工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期间可能会发生很多计划之外的事,那么,在进行合同制定时,我们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在合同中制定相关的条款,做好解决方案。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对施工的地形、施工队的选择以及各种自己投入等情况都做好考察工作,并在施工合同中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减少合同条款对施工企业的约束以及减少日后因索赔而产生的损失。

5、规范合同索赔程序。改进索赔工作

(1)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聘请专家授课,并使之制度化。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探讨合同管理经验和不足。用以指导今后合同管理工作。积极收集以往索赔资料,由专门、经验丰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整理、分析,编辑成内部教材,供合同管理人员学习。对于典型案例,组织分析、学习,达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目。

(2)由水电施工企业总部,汇总各个下级单位索赔程序和索赔工作要求,编制企业统一索赔规范。规定索赔程序和需要搜集索赔现场资料。规范索赔报告编制范文。使索赔工作,做到有理、有据、规范有序,提高索赔成功率。

(3)建立有效奖罚制度,对于在索赔工作中表现出色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对于索赔工作中失误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企业把好关,管好“家”。

(4)对于重大索赔项目,应当成立索赔工作组,专职负责。并应得到工程局总部技术支持。必要话,也可以聘请国内专家给予指导和技术支持,使索赔工作有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并能得到投资人认可,提高索赔效率。

6、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工具

现在,企业给每个合同管理人员配备了计算机,但是水电施工企业还没有开发出适合水电工程合同管理软件,各个下级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大都是用电子表格自行编制简单管理表格。格式五花八门,且使用不便,而且经常容易出错,也容易丢失数据,管理很不规范。

五、建议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只有不断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思、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降低施工项目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的有效途径。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的核心。因此,我们要加大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重视。

参考文献

第8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Abstract: Engineering project is the source of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nd benefit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and prevent and resolve the law risks from the source to avoid disputes is important for improving the project benefits and realize the benefit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law risk in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argeted prevention measures to guard against law risk, which is of guiding significa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o guard against law risks.

关键词: 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预防措施

Key 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s;construction enterprises;contract management;law risk;preven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5-0092-03

0 引言

近几年来,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法律纠纷案件多发,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大,直接影响着项目的创效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是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中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验工计价、竣工结算、物资管理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不严谨、约定不明确现象普遍存在,印章管理任意性大,违规使用印章现象普遍存在等等,以上种种现象容易造成法律风险隐患,引发法律纠纷。

合同是企业对外开展各类业务的载体,是发生经济纠纷的源头。西方有句谚语:“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一份好的合同,能够保障项目管理的正常进行,有效预防和避免纠纷的产生,产生效益;而一份有缺陷的合同,则会留下隐患,容易发生纠纷,造成效益流失。现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归纳如下。

1 工程分包合同风险及防范

1.1 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允许分包队伍进场施工,法律风险巨大。防范措施是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分包合同,坚决杜绝不签订合同或先进场施工后签订合同的现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没有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就无法确定。不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工程量可以参照施工签证和图纸确定,质量可以通过业主、监理的验收确定,但工程单价、工程价款则无法确定,法律风险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也就是说,没有签订合同可以按照工程定额,通过工程造价鉴定的方式确定工程价款。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工程承包单位的中标单价,一般低于定额的10%~20%,若工程承包单位与分包队伍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又达不成结算协议,如果分包队伍到法院要求按照定额进行结算,法院会支持分包队伍的诉求,也就是说,作为中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是低价中标,却高于中标价格的10%-20%将工程分包出去,必然造成效益严重流失,甚至造成项目亏损。

1.2 违法分包、转包法律风险巨大。防范措施是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分包过程中要取得发包人同意,并选择使用有资质、有实力、讲诚信的施工队伍,禁止分包单位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

所谓违法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主体施工,或者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给他人施工。违法分包的表现形式有:

①总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分包或在分包前没有经过建设单位同意;

②分包单位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③将工程的主体部分分包给他人施工;

④总包单位将工程肢解后,将本应由一个施工主体完成的工程分包给多人施工。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

违法分包、转包的法律风险:

①承担对违法分包队伍外欠工程款的直接支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②承担对民工工资的直接支付责任。《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当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③承担对民工伤害的直接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 验工计价、竣工结算不规范容易引发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是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验工计价,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验工计价、竣工结算是建设工程施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确定合同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工程承包人对工程分包人不仅要做到每月有验工计价,竣工有竣工结算,而且验工计价、竣工结算资料必须有工程分包人或委托人(有授权委托书)的签字认可,工程承包人项目部自己人员单方的验工结算的资料,不是合同双方的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分包人不认可,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及时的验工结算有利于掌握、监督工程款的支付情况,有利于工程成本核算,也可以有效预防或避免纠纷发生,防止效益流失。

2 物资合同及物资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2.1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等合同条款不完备、约定不明或约定不合理容易引发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是合同签订人员认真仔细、规范合理的签订合同。

物资采购、租赁等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标的、数量、单价、质量、付款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办法等,在签订合同时,以上内容要具体、明确、合理。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名称或姓名一定要写全称,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住所要明确。

②标的是合同不可缺少的条款,一定要明确、具体,对于工业品应注明标的的名称、牌号、商标、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生产厂家等。

③数量是确定标的物的主要要件,应予以明确并要注明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④要明确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般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其次要明确规定检验标准、验收方法、验收项目、时间和地点等等,最后要明确规定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⑤价款或酬金,在该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单价和价格总额以及由于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包装费、运费等)由谁承担。

⑥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不以合同规定为条件,即使合同未规定违约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在该条款中对违约金的约定,务必要慎重,违约金或计算方法要适当、公平合理、合法,建议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不要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有的工程项目部(甲方)在签订钢材购买合同中约定,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按日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约定就不合理,日百分之一违约金,一月就是百分之三十,一年就是百分之三百六十五,法律风险巨大。

⑧争议解决的办法,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一般约定发生纠纷由自己企业法人单位住所地法院管辖,有利于公平公正处理纠纷。

2.2 对分包队伍物资管理不规范,容易引发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是加强对分包队伍物资管理。

一是对于工程项目部供应给分包队伍使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电费或应该由分包队伍承担的其他费用,都应有分包队伍合同签约人的签字或盖章确认,分包队伍材料领用人不是有合同签约人的,必须让合同签约人书面授权该领用人有权接收材料,分包队伍人员流动性大,避免以后出现领用材料“不认账”的情况。二是必须落实物资管理的台账制度,按照施工设计,实行总量控制,限额供料制度,加强物资材料的清点、核对,监督、监控,避免出现超耗材料现象,控制材料成本。

3 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将事实劳动关系(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工)定性为一种违法用工关系,用人单位需承担极为重大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相对于一般的工厂式企业情况比较特殊,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规模大、人数多、流动性强,地域性广,管理难度大,这就要求我们妥善处理劳务用工关系。具体防范措施是:一是选用有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合法工程分包合同,规避用工风险;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合法用工;三是对于零星工程,短期完成的工程签订临时雇佣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防范劳动合同的风险。

4 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入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尽管我国的《担保法》等规定,具有担保资格的主体为法人单位,分支机构不具有对外担保的资格,但只要工程项目部对外提供了担保,如果债权人无过错,债务人不付款,建筑施工企业就要承担责任。因此,项目部对外提供担保的现象,法律风险极大。防范措施是禁止工程项目部给任何单位提供担保。

5 印章管理风险与防范

5.1 使用工程项目部印章为分包队伍购买、租赁材料、机械等签订合同加盖印章,法律风险巨大。从法律上讲,加盖了工程项目部印章就是项目部的行为,工程项目部就是合同主体,应该承担付款责任。

5.2 给分包队伍刻制带有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或中标工程名称字样的印章,法律风险巨大。如这些分包队伍采购物资、租赁设备等均加盖此印章并且存在欠款,那么刻制印章的工程项目部将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防范印章法律风险的措施是严格印章管理制度,禁止使用工程项目部印章为分包队伍购买、租赁材料、机械等签订合同,禁止为分包队伍刻制带有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或中标工程名称字样的印章。

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源头和效益的源泉。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是提升项目创效水平,实现项目效益的重要环节。企业要做强做大,要健康发展,就必须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最大化的防范法律风险。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从源头做起,规范项目合同管理,建立起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创效水平。

参考文献:

[1]汤振华,李小丰.浅议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J].科技信息,2011(08).

第9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管理;风险控制

1建筑施工企业常见风险类型

1.1工程环境风险①自然环境风险。由于建筑业自身露天作业、高空作业等特点,建筑施工与地质地形、气象水文、温度温差、光照节气等自然条件的关联紧密,作为建设施工生产的建筑产品更容易受火灾、雷击、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的侵袭,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的财产损失或者施工生产过程的中断。②经济政治环境风险。经济风险主要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因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市场上建筑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用工人员等生产要素价格带来的风险影响。③社会环境风险。建筑生产牵涉与水电、环保、劳动等社会管理部门以及供应与运输等专业化企业的沟通协调,如果出现沟通协调不畅,则将出现公共关系风险,影响施工顺利进行。同时,建筑施工过程大多处于露天环境内,施工现场内的设备、材料难以避免遭到社会不法分子的偷盗等,进而使企业蒙受损失。

1.2工程管理风险①投标管理风险。投标是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工程的主要手段,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需在价格、技术、质量和工期方面对业主的做出承诺,存在不中标风险和中标风险。不中标,施工单位损失购买标书的费用,中标则要准备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②合同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实施两个环节。在合同签订环节,建筑施工企业需与劳务提供方以及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签订分包合同,分包方的资质不合格和合同细则不明等将给施工带来风险。在合同实施环节,在这一阶段,签订方不履约、政府管理等意外行为将为施工企业带来风险。③项目管理风险。项目管理中项目经理的作用很大,如果项目管理经理的成本、质量、工期、应收账款回收率、业绩等项目管理能力较差,将直接造成施工成本、施工质量、施工工期、资金流转等一系列风险的产生,影响施工的进度和总体质量。④人员管理风险。建筑施工行业的高风险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人身风险较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深基础、模板工程、吊装工程等搞危险性工程环节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增大人员管理的风险。另外,在施工过程中,企业重要人员的变动等情况,也会给施工带来相应的影响,形成风险。⑤现场管理风险。在施工现场中,由于管理人员的误调度、误操作、误变更、误计量、误用料、误检修、误检验等造成的事故,将很可能引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造成二次返工,给施工企业带来风险。

2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措施

2.1建立企业风险文化①树立牢固的风险预防思想。通过组织管理层和员工进行风险管理学习和培训,强化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风险预防意识,提高企业整体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工程风险环境。②制定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结合企业实际,全面分析施工过程面临的自然环境风险、经济政治环境风险和社会环境风险,制定企业风险管理目标,通过签订风险管理责任状的方式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个管理部分和普通员工,明确企业干部员工的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

2.2提高风险防范能力①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将可能引发风险的自然环境、经济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因素,通过信息编程的方式,形成强有力的信息收集处理系统。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将各方收集到的上述信息输入计算机,应用信息预测警报系统进行处理,对可能引发风险的情况进行预警提醒,通过识别、评估、预警对各种风险进行全面防范,提高企业风险的预警能力。②建立风险信息传递渠道。建筑施工存在工程项目分散、难以集中管理的情况,因此企业可以运用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等现在科技手段建立统一、高效的风险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对施工全过程风险信息进行动态收集和分析,实现风险信息在企业内部迅速的传递和交流,达到预防风险的效果和作用。

2.3全面加强风险管理①设立风险管理组织。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实际,通过设立由上至下的风险管理组织,设立专职的风险管理负责人,并相应设置中层和底层的风险管理机构和人员,形成系统的风险管理队伍,加强对企业人员的风险管理和施工现场的风险管理,提高整体风险防范能力。②重视施工项目投标和合同管理。在施工项目投标管理上,企业应建立内部定额防止盲目报价,在投标中应坚持投入大额履约保证金的不承接,业主诚信低、合同条款过于苛刻的不承接的投标原则。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上,签订合同前,企业管理层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国家相关法律研读合同条款,分析合同文本,避免并修改损害企业自身利益的条款,在合同中限制和转移风险。③选用优秀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人才,企业要通过开放选拔,严格考核,选用得力的项目经理管理项目实施,以实现降低施工成本、确保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工期、提高资金流转效率的风险管理目标。④完善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企业的《风险控制手册》,围绕建筑施工业务循环的过程,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合理配置人力、机械、原材料等施工资源,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进行风险节点控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以达到防范风险产生的管理目的。

3结论

二十一世纪将是中国经济崛起的世纪,面对中国经济的崛起,建筑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和先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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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华,周智勇.建筑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企业经济,2004(1).

[4]张玲霞.课改新形式下高中数学教学的减负问题浅析[J].甘肃科技纵横,2005(1).

[5]李波.论建筑企业风险管理与索赔管理[J].中国建设信息,200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