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无形资产分析精选(九篇)

无形资产分析

第1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企业的发展存在脱节之处,在很大的程度上已经无法反应企业投入的实际情况。在资料查阅的基础上,笔者经过对比研究,本文在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同时从确认、计量方面进行分别予以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无形资产;会计确认;会计计量

无形资产,其价值通常在于是一种权利或者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如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证、专利权等。在是否具备实物形态这一点上,通常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但是某些无形资产的存在需要依赖于实物载体,比如计算机程序,其本身是智力成果,但是其必须要有存在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磁盘,但这些实物形态本身并没有改变无形资产本身的特征,即其和有形资产是存在本质的不同———不具有实物形态。同时无形资产与货币资产也存在较大的差别,虽然货币也没有实物形态,比如银行存款、应收款项,但无形资产与货币不同之处则很明显,而最为清晰的一点就是:能使会计主体一个生产经营周期长期受益。无形资产如果脱离了生产经营活动,其经济价值就不复存在,会计主体持有无形资产,其目的在于服务于生产经营,获得竞争能力从而最大程度地获利。相对于不同的持有者,在会计分类上就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软件公司对外销售的计算机软件,在会计处理上如果确认为无形资产,可能会让会计师感觉到好笑,但是对于购买方而言属于无形资产则确定无疑。

一、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中存在问题

1.1计量标准《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对投资性房产、金融工具、债务重组等经济业务的价值确认上都采取了谨慎的态度,采用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对此,笔者认为原有的历史成本法已经无法适应现实需求,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量环境,必将成为大势所趋。《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予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尽管在原有的基础上已经有了较大的突破,但是其计量标准相对于企业管理的实际仍然缺乏合理性。

1.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新准则在其内容规定性上,较旧准则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科学性无疑更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无形资产研究成本通常很大,尤其是不能资本化的开发成本。从谨慎的角度出发,这样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方式,防止会计主体“虚报资本”。但这种会计计量方法本身并没有真正反映自创的无形资产价值。导致其账面价值远低于其实际价值,不能正确地揭示无形资产的本质。其次,在财务报告中低估资产的价值,影响投资者对会计主体未来合理的判断。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只包括自创无形资产评估费用和注册费用和其他费用,结果可以使无形资产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次要地位。低估了会计主体的资产价值。与此同时,由于财务报告不能反映会计主体“品牌”方面的投资,也低估了会计主体“品牌”的价值,影响投资者对会计主体的未来合理的判断。再次,抑制会计主体在研究和开发活动的热情,增加利润操纵的可能性。因为在本质上,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是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研究与开发费为了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研发活动成功时,可以未来的几个会计期间会计主体带来收入。并与当前利润无关。因此,研究和开发成本的处理必须谨慎的选择之间的权衡性和真实性。

1.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从资产减值能否转回来看,我国《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明确规定: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上具有不可“回转性”,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同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的处理截然不同。由此可知,二者在这一问题的处理上具有实质性的不同。

二、完善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构想及思路

2.1对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计量方法实行多样化信息经济时代,产品的更新,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研究和开发活动成为会计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会计主体为研究和开发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是越来越多。具体到会计实践,无形资产的确认,“开发成本”科目并不是无形资产的成本,而主要反映的是会计主体开发过程中的开发设计的费用。不成功的项目,如果金额较高,为一般计入“递延费用”,通过摊销处理予以平衡;而要符合“确认”条件的才能计入“无形资产”。这对会计主体的研发不具有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应当鼓励加大研发投资,相关费用,应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能够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和损失,为了简化计算,“研究和开发费用”,根据无形资产的不同的因素来进行确认,包括:福利和发展研究、人员的工资;使用费和其他费用的发展固定资产折旧。此外,在利润表中应该是一个单独的收费项目的“开发成本”,它能够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准确理解会计主体的相关信息。这样,一是自创无形资产开发成功后账面上的成本能够反映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二是能够解决研究费用全部费用化造成利润减少、经营者为确保利润而放弃研究开发的问题;三是会计核算能够直接反映会计主体在科技创新上投入的程度。

2.2加强和完善后续计量管理关键是加强减值准备的管理。减值准备对于无形资产而言,在会计处理上,实际上存在“不能逆转”的问题,虽然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进行操纵利润,但是这就导致其很多企业在核心竞争力的塑造上的投入不能持续,这种处理方式存在灵活性不够的问题,不能体现法定的原则公平性、客观性的要求。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要进一步实现对市场信息和市场价格的完善。我们国家在信息和价格反应的市场机制的完善上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在这一方面实际上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总之,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无形资产,有许多方面值得研究的,如:加工,商誉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无形资产,报废和处置等,要根据确认和进一步研究无形资产计量,研究。

参考文献:

[1]张强;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J];财会月刊;2013年30期

[2]畅静;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探讨[J];财政监督;2014年17期

[3]张莹;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价值计量与摊销研究[J];财政监督;2014年11期

第2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关键词:无形资产 经营业绩 价值相关性

21世纪,知识、技术成为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国外理论研究普遍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价值仅有10%至50%由硬体资产创造,而其余50%至90%源于软体资产。”不可否认,今后无形资产将逐渐为企业的价值创造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技术产业则是典型代表。

一、文献回顾

(一)外国文献

无形资产一直是会计研究的热点领域,近来的研究更加注重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中所扮演的角色,无形资产是否具有企业价值相关性。例如,Halletal(1998)的研究发现专利权的引用次数与企业市值密切相关;Ely和Waymire(1999)研究了已确认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关性。研究者发现已确认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相关性,但是在投资者眼里,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没有有形资产重要。

(二)国内文献

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的研究相对滞后。薛云奎和王志台(2001)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研究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作用,及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关性。其结果表明,无形资产与股价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无形资产的相关系数大于有形资产的相关系数;邵红霞和方军雄(2006)研究无形资产明细分类构成与公司盈利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关系。陈兴华和陈旭东(2010)在研究信息与非信息技术行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中发现存在显著性差异,无形资产的存量和增量都与企业营业利润存在微弱的负相关性;王轶英和王书林(2010)研究表明,无形资产对公司业绩正贡献作用显著,但在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对业绩贡献率有所下降。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以及信息披露的现状如何?特别是在信息技术行业中,无形资产的明细分类比重是否与国外同类公司趋同呢?无形资产有没有发挥出国外同行业公司所起的作用呢?为了明确上面所提到的各种问题,本文参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选择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信息技术行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2009-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观察值。为了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尽量消除异常样本对研究结论的影响,样本选取时剔除了样本数据不全以及三年期间净利润为亏损的公司。最终获得79个有效样本。本文数据均来自深圳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采用EXCEL和统计软件SPSS。

三、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的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

鉴于本文的研究需要以及目前上市公司对于无形资产披露所存在的局限性,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土地使用权、技术类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三个部分。其中,技术类无形资产内容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等;其他包括:商标权、著作权、许可权等。表1列示了2009-2011年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百分比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三年来该行业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保持稳定,均值始终维持在3%左右的水平,而中位数水平也一直在2%左右。相反,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的均值大于无形资产的比重,数值达到了11%左右,但是固定资产的最大值却远大于无形资产,2011年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的最大值达68%,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区别于其他行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是,在个别情况下,信息技术行业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会超过20%。但是这也与国外同行业企业无形资产占总资产50%-60%的情况相去甚远。表2是近三年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内部组成具体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在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的内部结构中,从均值角度看,技术类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三年的均值比例都超过了无形资产总额的一半;而土地使用权所占比重小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这与其他行业无形资产的比重情况有所区别;从中位数角度来看,土地使用权所占比重与技术类无形资产相差不多。

虽然,这样的情况好于其他行业无形资产的组成状况,但是与国外相比,相去甚远。且依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附表的披露,我国上市公司技术类无形资产自己研发为少数,多数为外部购买所得。而根据大量研究表明,企业的研发费用与企业价值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可见我国信息技术行业发展仍是任重而道远。

(二)回归分析

1.研究设计。为研究无形资产在信息技术行业所产生的作用,本文参考Aboody、Barth & Kasznik(1999)及Aboody & Lev(1998)研究中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薛云奎、王志台(2001)研究中所设计的模型,构建模型(1)来检测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

OPINCti=α0+α1PPEti+α2INTANti+α3MBti+α4ASSETti+εti模型(1)

其中:OPINC表示公司t年的主营业务利润,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业绩指标。选用主营业务利润作为衡量无形资产对公司业绩所起作用的被解释变量,主要是考虑到无形资产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并且剔除了其他业务收支与营业外收支项目和所得税的影响;PPE表示公司t年末的固定资产净额;INTAN表示公司t年末的无形资产净额;MB是公司的净资产倍率,即市净率,主要控制公司的潜在的风险和成长性影响;ASSET表示t年末公司总资产的对数,主要控制公司规模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另外,为研究无形资产不同内部分类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度,本文参考邵红霞、方雄军(2006)研究中所采用的方法及Ohlson(1995)的剩余收益定价模型,构建模型(2)来检验土地使用权和技术类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贡献度。

MVti=α0+α1Intan-Lrightti+α2Intan-Techti+α3Intan-Otherti+α4Eps+εti

模型(2)

其中:MV表示所选取的样本公司在t+1年4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市场价值。根据已有的文献资料显示,每年的4月是上市公司公布年报的法定时期,假定市场是有效的,那么有理由相信4月底的股价已经完整吸收了公司的会计数据的信息,能更好地体现企业价值;Intan-Lright表示t年末公司的土地使用权;Intan-Tech表示t年末技术类无形资产;Intan-Other表示t年末除土地所有权和技术类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Eps是t年末公司的每股收益。

2.研究假设。基于现有理论认识,一般企业固定资产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要大于无形资产,而信息技术行业则是例外,因为信息技术产业被认为是以知识、科技等无形的资本投入为支撑的。因此,提出假设1:在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业绩所作的贡献要高于固定资产。

表3列示了2009-2011年信息技术行业企业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与主营业务利润回归分析的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模型拟合度平均在90%左右,说明模型中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程度高,回归结果的可信度良好。自变量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回归系数都通过了T检验,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与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三年无形资产的回归系数均大于固定资产,且无形资产的T值相对来说更加显著。由此可知,无形资产对于主营业务利润的贡献度要大于固定资产,从而证明假设1。

依据前文的无形资产分类,可将无形资产分为土地使用权、技术类无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而按国外同类企业数据分析,只技术类无形资产一项,就对企业价值有着巨大影响。因此,提出假设2:信息技术行业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相关性,而土地使用权不具有价值相关性。

表4列示的是2009-2011年信息技术行业企业无形资产内部组成成分价值相关性的回归分析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三年模型拟合度平均在80%左右,说明模型中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程度较高,回归结果可靠。从回归系数看,所有自变量都通过了T值检验,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与企业价值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而技术类无形资产三年中有两年却与企业价值存在负相关关系,对企业价值起了抑制作用。

从表4数据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与本文先前假设完全相反,也质疑了邵红霞、方军雄(2006)所研究的结论:高新技术行业,土地使用权不仅无助于提高当期股价,相反导致股价下降;技术类无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与股价显著正相关。本文研究结论中,土地使用权的回归系数高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说明投资者对于土地使用权变动影响的期望要高于技术类无形资产。

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信息技术行业的企业价值是靠土地使用权提升的。究其原因:首先,信息技术行业技术类无形资产含金量低且没有充分利用企业所拥有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且大多数技术类无形资产并非自我开发,而是属于企业外购取得,这一部分无形资产虽然能够给企业带来一部分收益,但却无法为提升企业价值提供支持。其次,鉴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现今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土地作为一种极度稀缺的资源而大受欢迎,企业倾向于持有大量土地来投资增值,而投资者也普遍认为企业的土地投资能够为企业创造可观的利润财富,愿意高估企业价值,所以信息技术行业的价值也较依赖于土地。

参考文献:

1.薛云奎,王志台.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及其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上海股市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1,(11).

2.邵红霞,方军雄.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价值相关性研究[J].会计研究,2006,(12).

第3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关键词: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市场法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企业开始渐渐重视无形资产,而现如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网络经济凸现的形势下,在社会财富和经济增长越来越表现为无形资产驱动的条件下,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尤其重要。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广泛应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并结合不同的资产特点以及评估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近年来,因为经历了不断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取得到了有目共睹的成效。然而无形资产评估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得不到解决的诸多问题,陷入“瓶颈”,比如,无形资产评估至今没有单独立法,无形资产的定义尚未完全明确,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评估基础理论和执业标准问题突出,有时方法运用不当或监管不到位,无形资产漏评、不评或高评、滥评现象时有发生。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与作用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实践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品牌、商誉、计算机软件、财产权、版权、特许经营许可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优惠融资条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30项。

无形资产具有能够为企业未来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的作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资源之一。在美、日、德等经济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甚至高达70%。在激烈的市场博弈鏖战中,企业要立于不败,最终将得益于包括专利技术、驰名品牌以及人力资源在内的无形资产的竞争力。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及措施

1.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业合伙、合资、资产转制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无形资产价值由于金额大、项目错综复杂,其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广泛为社会关注和舆论监督。无形资产被忽视或低估会使资产所有者权益受损,因此无形资产评估是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合法利益,客观、公正地维护国有、集体资产,少评、不评、滥评,都会导致国有、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2.建立与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标准。近年理论界对无形资产的研究不断掀起高潮,但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尚待加强。1999年底北京某评估所对山东电力集团的“鲁能”品牌评估价值为428亿,而同在北京的另一个评估所却得出不同结果,认为“鲁能”价值不足260亿,对同一标的、差不多时间有如此巨大的差异,一时掀起千层浪,有教授出来解释说方法不同、结果不同属正常,笔者认为评估方法、标准、指南再详细,以规范指导评估师工作,评估结果会客观些。

3.在竞争中挖掘企业潜力、提升企业能力。知识时代,无形资产越来越成为企业的重要支柱,需要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运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数据和量化指标,充分计量无形资产是为了更好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以及购并中发生的商誉和企业经营中自创商誉。由此需要评估师结合实际、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分析各要素,量化企业专利技术和品牌等无形资产价值,是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获得超额利润的法宝。

三、评估方法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各有风险。比如:在采用重置成本法适用于某种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资料较完整,将这些历史成本按现时成本价值加以修订再扣除相应的损耗和贬值。如遇到原始成本资料不完整时,运用重置成本法会无从下手、得出结果很难准确真实。市场法是以在市场上寻找参照物,据以评估的方法,如市场被垄断或不活跃、有价无市时,这种方法评出的结果也会背离实际。收益法是以未来预期收益作为评估价值,这种方法考虑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更看重其获利能力,因此是个很好的方法,但前提是要充分考虑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可见不同的评估方法都存在其局限,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四、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市场法,又称现行市价法,即在市场上寻找一个或几个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据以分析、推断、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很直接、易理解。

2.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条件

(1)交易充分活跃、有效、无垄断的市场。冷冷清清、有价无市的市场不叫市场,同类资产近期甚至全年无交易数据,要慎重使用这种方法。

(2)公开的、非秘密交易的市场。有时买卖双方出于保护商业机密或不愿公开财务核心资料或迫于竞争的压力等等各种原因、选择不公开黑市交易,这是违法的、政策不允许的,市场没能公开,这种情况下运营市场法评估是极其困难的。

(3)要充分考虑可比性。市场交易活跃是最基本的,如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

3.对应用市场法风险、缺陷的思考

实施市场法评估的过程是:第一步,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上寻找尽可能多的与评估标的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即寻找近期交易的相似的资产。第二步,详细分析影响该项无形资产价值因素,比如交易时间、无形资产功能、市场发育情况、交易条件及供需情况等。第三步,评估标的与参照物比较、调整,就影响价格的所有因素逐项对比打分、修订。第四步,综合评出结果。如果市场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如遇以下情况,运用市场法评估风险极大,评估结果很难准确、可靠,比如:第一,如果市场垄断或不活跃,交易很少或黑市交易;第二,由于每个企业无形资产所处的研发、应用、获利程度不同,超额盈利能力也不同,因此不存在可比性;第三,企业是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还有企业的商标、市场资产、智力资产、人力资源等不好界定,这样没办法在市场上寻找到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类似的参照物,从而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北京的两家评估机构对“鲁能”品牌评估结果大相径庭的原因也正出于此,由于市场条件、交易情况、可比程度、方法运用、因素分析不同甚至评估师本身判断或假设不同导致同一无形资产评估的结果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属无奈的正常。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的研究,首先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等各类市场。其次运用市场法评估的时候,突破常规思路,适当结合其他的方法,深入思考、折衷测算,比如考虑市场类似参照物价值的同时该项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等等,综合验证评估结果,以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能是全面的、准确度更高的,不会出现评估结果极高或极低尴尬,同时也会降低评估师的职业风险。再次加强监督管理,由各级国资和行业协会联合对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会审,以维护所有者利益。

理论界与实践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从未停止过,各种方法的标准、优劣比较的争议也一直存在着。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标准,提高行业自律能力、降低评估执业风险。评估师门在评估运用无形资产时无论运用哪种方法,都要综合考虑影响评估价值的各个因素,并结合成本法、收益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以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参考文献:

[1]2011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2]刘海生.嵌入无形资产的会计恒等式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J].2008(9).

[3]姜楠.资产评估学[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讲解[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5]刘海生吴大红陈莹莹.管理会计[M].科学出版社,2011,4.

第4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关键词:新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可辨认性 研究开发费用 摊销 原准则

几十年的改革、WTO的加入、全球一体化的深入等,使我国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理念等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迫使企业争相研究新技术并尽力将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这使无形资产在绝对数和相对数上都有快速、大量的增长。使我国2001年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日益显现出其不适应性。这迫使我们必须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使其既有一定的现实性,又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考虑到现实,又考虑到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新修订并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在定义、研究与开发费用、摊销等诸多方面都与原准则有较大的突破。本文以我国的会计环境为大背景,拟从企业会计准则的操作层面,通过与最新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分析这些突破在我国企业的适用性。

一、准则制定的会计环境

我国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与企业所处的大会计环境相吻合,并以健全的准则支持系统为保障,才能有效实施。会计准则实施的支持系统包括企业的文明程度、法规的健全完善、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公司治理的成熟状况、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其独立性以及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等。

新准则是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在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在现实中,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国的会计环境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准则时立足的主要会计环境是不一致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准则时立足的主要会计环境与发达国家的经济环境相符合: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公平和有效运作;生产资源一般是私人所有;政府对经济的直接管制比较少。但我国现阶段的会计环境与此大不相同。

就经济环境而言,我国仍处于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企业在中国仍占主导地位,国家仍是企业最大的投资者和最大的债权人。我国目前的股份制企业基本上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许多改制后的企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市场既不发达也不规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所以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发挥作用,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能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

就环境而言,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尚处于转型期,公有制仍占主导地位,决定了政府行为对会计仍很大;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供需关系看,会计信息具有公共品性质,最优的供给与需求不能完全靠市场机制决定,“会计信息是具有经济后果的”,这也需要政府通过制定法规、会计准则等方式的介入来调节和均衡这种经济后果。

新修订并处于我国上述会计环境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在操作时是否适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使企业按照该准则体系编制的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价值,还需要时间和实践来检验。

二、无形资产定义、及其适用性分析

1.无形资产的定义及适用性。正确地理解无形资产的概念,对于做好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原准则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仍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国际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它强调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

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并首次将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剔除,放在企业合并中规范,这与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及我国日益市场化的趋势相吻合。新准则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范相一致,其可辨认性标准也与其基本相同。即资产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满足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可分离的,即能够从主体中分离或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或者(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它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主体或其它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两者的本质特征也是相同的:(1)被主体控制的、并能为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2)没有实物形态;以及(3)是可辨认的。

无形资产定义特征中的前两点,我国企业一般都可以明确界定,但可辨认性标准在我国经济环境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值得进一步商榷。可辨认性是其它无形资产在上区别于商誉的特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要界定可与商誉明确区分的可辨认无形资产并对其进行确认,就必须更清楚地阐述可辨认性的概念。理事会提出,与商誉相反,许多无形资产的价值源自于合同性或者法律规定的法定性权利。所以,无形资产由合同性或者其它法定性权利产生的事实是区分该无形资产与商誉的一个特征。但我国企业从法律法规的完善、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公司治理的成熟状况以及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等方面看,不能保证大多数无形资产的价值源自于合同性或者法律规定的法定性权利,特别是自创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内容及适用性。原准则明确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国际会计准则以列举的方式阐明无形资产包括机软件、专利权、版权、电影片、客户名单、抵押服务权、捕捞许可证、进口配额、特许权、客户或供应商的关系、客户的信赖、市场份额和销售权。

新准则将不可辨认的商誉排除在外,也不再明确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但明确了适用其它相关会计准则的特殊例外: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和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新准则采用明确禁止的形式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因为这类内部产生的无形项目几乎不能或可能永远不能满足准则中的确认标准,特别是“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标准。

新准则不再明确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 笔者认为是不可取的。虽然这意味着凡是符合无形资产概念和确认条件的都应是无形资产,改变了以前范围过窄的弊端。但由于我国市场还不够完善,企业意识不到位,以及原准则的影响等因素,许多企业对拥有的无形资产“视而不见”,即使有些企业意识到这些资源的价值,实际确认时又无法衡量其价值。所以,笔者建议可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列举出我国现经济环境下存在的无形资产。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无形资产主要有:(1)市场资产。品牌(如企业品牌、服务品牌);与客户的关系(如长期客户、销售网、分销渠道);合同(如特许经营权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等。(2)知识产权资产。专利权、计算机软件、互联网上的域名、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等。(3)组织管理资产。领导者能力、企业文化、企业管理、信息技术交流、工作系统、融资关系等。在我国较成熟的无形资产有哪些,若以列举的方式明示,将更具操作性,减少会计信息不真实的程度。

三、企业内部研究与开发费用及其适用性分析

1.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定义及适用性。我国原准则未明确研究和开发的含义,也未明确哪些支出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范围。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强调其“创造性”;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本或其它知识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但国际会计准则在“研究”、“开发”的定义段后面详细地列举了属于研究与开发的活动及不属于研究与开发的活动。我国新准则在研究与开发的定义段后未列举此内容。这至少在实际操作时暴露出以下两点缺陷:

(1)未严格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企业可能会利用费用资本化操纵利润。仅仅根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来划分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势必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给企业留下较大的操作空间。企业可能会出于各种目的,随意调整费用化金额或资本化金额,降低了这方面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企业难判断哪些活动属于该范围,操作性较差。由于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法律法规等还不够健全,管理人员及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有限等一系列不利约束,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判断哪些活动属于研究阶段,哪些活动属于开发阶段时,常常难以把握,导致对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的划分也存在较大的主观因素。

所以,像国际会计准则一样,根据我国企业研究开发的能力及所处的程度以列举的形式明确一部分研究和开发活动,较为可行。

2.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及适用性。我国原准则明确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当期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研究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开发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支出不再调整为资产。开发支出可进行资本化的条件是:(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它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新准则主要根据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和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之间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大小来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法。研究活动只进行初步的探索和调查,以获取新知识,即便研究成功,若不进一步开发应用,也不能产生经济价值。所以,其是否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故而将其费用化,并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也不确认为资产。开发活动是将研究成果付诸于实践、以形成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工艺等,一旦开发成功,将形成新的资产或增加原有资产的价值。经可行性分析,其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是比较确定的,所以,可以将其资本化,并在以后期间合理摊销。

我国开发费用的处理,克服了全部费用化的不足,相对符合配比原则、可比性原则及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原则,既有利于消除企业的短期行为,加大企业投入的力度,又将大幅度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而经营成果的极大改善,将改善企业的资产结构,提高权益比率,进而增强它们在市场的竞争力。但在我国会计环境下,部分资本化的模式在操作层面又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确定资本化金额大小时,存在较大的主观估计因素。由于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在具体实施中比较难以掌握,所以操作过程中,资本化金额大小的确定存在很大的主观性。更为重要的是,技术上的可行性往往在开发的后期才能确定,而此后开发费用支出相对较少,因此,只对技术上达到可行性之后的开发费用支出进行资本化确认,不能客观地反映该无形资产的成本,其结果账面价值与其真实价值仍有较大差别。二是资本化金额的摊销,摊销期限的确定、摊销的选择等都带有较大的主观估计。

四、无形资产摊销及其适用性

无形资产摊销主要涉及应摊销金额、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残值等因素。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1.使用寿命及适用性。一项无形资产的有用寿命可能会很长,也可能会很短,或者是不确定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企业在分析判断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时,必须综合考虑自身的多种因素,如、监管、合同、竞争、企业对该无形资产的预期使用情况、根据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寿命周期、相关技术和工艺的情况、与该无形资产相配套的其它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等等。如企业通过合同性或者其它法定性权利从外界取得无形资产时,一般会注明其有限使用寿命。但自创的无形资产,界定其使用寿命时,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再如,对于根据某些永久性的而非有限条款的法定权利取得的那些无形资产,会产生连续多年或者不确定期限的与之有关的现金流量。但如果现金流量可以预期持续一个明确的时间段,该资产的有用寿命将被限制在这段有限的期间内;如果现金流量预期会在不确定的期限延续下去,其有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我国删去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的限制,是一大进步,因为无形的摊销期应当反映其有用寿命,甚至反映与该资产相关的现金流量,10年的假定与该观点不相符。如果无法预见主体预期消耗该资产所含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截止期限,却在任意确定的最大期间内摊销,将不能被如实地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技术更新日新月异,使无形资产贬值的风险越来越大,所以新准则要求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以确定情况是否继续支持对其使用寿命的界定。

2.摊销期、摊销方法及适用性。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其摊销期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但是,新准则未对“可供使用”做出明确的界定。国际会计准则中“可供使用”是指“当它达到能够按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所必须的位置和状态时开始”。该规定在实际执行时,需要结合企业所处的会计环境,进行职业判断,并不适用于我国。原准则只允许采用直线法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摊销,且只反映折余价值,不反映原值和累计摊销价值,对无形资产价值的信息不够重视。

新准则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包括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生产总量法、车流量法等。例如,电影、电视等著作权,在播放初期往往会取得较高的收入,而随着播放次数增多,收益逐年下降。因此,根据与这类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应该采用加速摊销法,在早期受益程度高时分摊较多的摊销额。如果采用直线法摊销,不符合配比原则和谨慎原则。但新准则同时又规定: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新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规定,在考虑稳健及简便核算的前提下,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更体现了谨慎性、配比性的要求,比原准则更灵活务实。

3.残值及适用性。新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同时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于残值不应当视为零的两个例外,第一种情形容易理解,在实际操作时,既不会产生误解,又便于计量该残值,即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愿意支付的价。第二种情形则缺乏操作性:首先,活跃市场是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市场:(1)市场中交易的项目是同质的;(2)通常可在任何时候找到自愿的买方和卖方;以及(3)价格公开。在我国会计环境下,符合条件的某类无形资产的活跃市场并不多见。即便现时存在该类活跃市场,判断若干年以后该活跃市场是否仍存在,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笔者建议,要么删除第二种例外,要么将两条都删除,仍假定残值为零。

4.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及适用性。原准则要求所有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都应摊销。新准则无形资产的处理是基于其有用寿命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摊销。每期的摊销额一般应确认为损益,其它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原准则对于不确定有用寿命无形资产,规定在估计年限内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准则明确规定了此类无形资产不再采用摊销的办法,而是采用减值测试。对于有用寿命不确定的,应运用稳健原则,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管理费用———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不确定有用寿命无形资产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不摊销的方法,可能增加或减少企业的损益,从而造成权益和资产结构的变化。所以,在进行减值测试时,一定要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否则可能使其流于形式,难以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上述适用性分析表明,在新准则的规定中,有些符合我国的经济现实,具有实际操作意义;有的则需要进一步改进。新准则除了对其定义、研究开发费用及摊销进行较大幅度的修订,还对其确认标准、确认后计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披露等等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无形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缩小了许多,但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需结合我国的具体会计环境来检验。

1.王健南,王玉蓉。对现行自创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原则的再思考。会计之友,2005(8)。

2.王明霞。企业自创无形资产计价方法研究。上海会计,2004(5)。

第5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步入新世纪以来,投资贸易更为方便自由,产业的知识共享与世界经济的标准化已经逐步完善。随着我国市场体制的改革,当代企业制度变得更加科学合理,社会的进步推动着科学技术的革新与发展,无形资产当前已经广泛的普及到了各类企业当中,所代表的价值正逐步加大。

一、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

(一)强化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理解

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经济迅速复苏,但经济增长过快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直到如今,我国多半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概念微弱,甚至没有相关的了解,对于专利技术,商标权之类的无形资产不闻不问,既不体现应有的价值,也不对其进行管理与维护,在这种情况下,无形资产的应用与开发已经成了无稽之谈。要知道,当前社会正处于一个网络信息化的高速发展时代,无形资产在当前有着不可比拟的作用,是在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一个“杀手锏”。因此,企业必须对无形资产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充分理解与把握[1]。

(二)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长期或某一段时间使用的没有物质实体的资产,包含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与配方、商誉以及专营权等,企业利用此类的无形资产来为自身赢取更多的信誉以及效益。无形资产其特征主要表现为:首先,无形资产没有物质实体,它的存在与价值的体现方法只能用思想观念来感觉,而无法用感官感觉到,这是无形资产与其他类型资产的明显差距。其次,它的存在是独一无二的,从无形资产的的各个体现方面上,例如数量、功能以及存在形式皆具有单一性,在市场上不会有与之相同的无形资产。同时,它的损耗形式也同样存在着单一性,单一的无形消耗。再次,无形资产有一种未知性,未来所能带回的经济效益难以评估,人们很难对此进行预计。同时,由于并没有物质实体,对它与其他资产所带来的效益难以进行区分,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没有任何方式进行预估的,更为先进的专利技术出现,市场的竞争,市场的需求以及消费者各个阶段的消费心理都是影响无形资产有效使用期限的重要因素。

(三)保护现有的无形资产价值

在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充分理解之后,还应针对无形资产展开相应的保护措施,我国真正发展时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想要在国际社会上站稳脚跟,保护无形资产的任务就显得极为重要,积极了解国内外相关局势,对自身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定期收集,以免错失良机使得无形资产贬值。再就是应针对无形资产做出有效的保护工作,以免被别有用心的违法分子侵袭、盗窃而受到损失。虽说是无实质化的资产,正常情况下其经济价值是较为稳定的,但这并不能肯定无形资产就不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而贬值。例如:产品质量问题,售后维权问题,宣传力度问题,信誉度问题以及生产能力问题等,这些问题都会引发无形资产发生贬值。因此,企业应及时的对无形产业所存在的价值进行分析研究,确保无形资产不出现因人为因素而出现问题,切实有效的保障无形资产的存在价值。值得一提的是,一旦企业的无形资产发生了损坏、被窃取情况。应通过相关的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最大程度上保护自身资产。一个合格的企业,应在守住自己的经济来源,更要对无形资产做到优化更新[2]。

二、对无形资产正确评估

计算无形资产是否有一定的精准性,计算所采用的方法是否切实有效。会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效果。但因为无形资产是无实质性的存在,含有未知性与单一性,这类因素会使在企业运作时,会使得无形资产的费用与摊销杂乱无章,经过会计理论界与会计执业界多年来对无形资?a的探讨更具有深度与意义。

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有着三种不同的观点,首先是通过无形资产的成本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其次是通过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来判断多具有的价值。再次,通过无形资产产生的效益来进行预估评判。但结合实际问题,通过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来衡量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能用货币来直观的体现,而通过无形资产的效益来衡量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不够客观。与上述两种方法相比,通过无形资产成本来衡量无形资产价值是较为科学合理的。

总的来讲,在探究无形资本的过程中,其各个方面所有的支出都应视为无形资产的资本,而对于研究过程中的未知性,项目的成功或失败不可预测。因此,在开发期间发生的支出应之间记录为当期费用。另外倘若项目研发成功可以直接当做无形资产的情况下,将其记录我无形资产成本的价格实际上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取得相关保护的费用,而且并不触犯任何法律法规,但这种行为与历史成本并不相之匹配,无法衡量无形资产的真实成本与价值,将庞大的的费用去转移给其他企业,这一做法使得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从利益角度来看,该类方法与原则也是不相同的。因此,真实的记录有着属于自己的重要价值,确认企业通过无形资产项目的可行性,在探究研制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一并封入无形自残的价值之中[3]。

第6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一、高校无形资产的现状

从资产形态来看,高校资产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高校声誉等资产形态存在的便是高校无形资产,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无形资产的一般特性外,高校无形资产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如非实体性、自创性、垄断性、可收益性及不确定性等。

正是高校无形资产的自身独特性,其管理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高校无形资产流失严重,也成了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相对于较成熟的有形资产管理,高校无形资产管理薄弱环节日益凸显,如起步晚、缺乏有效的管理、评价机制以及管理的滞后性等。据调查,大部分高校缺乏无形资产管理意识,高校无形资产中有一部分是高校自创的,如科研教学成果,还有一部分是高校文化底蕴形成的也即高校原创性无形资产,如高校声誉、校园文化等,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上述无形资产并未提及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多数高校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均为零。因此,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有效提升无形资产价值,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是各高校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工作。

二、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作为无形资产富集之地的高校,其无形资产有众多类型,然而由于无形资产

的复杂性及其自身不易被人认识的特性,使得其在高校资产管理中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缺乏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无形资产由于其缺乏实物形态,相对于有形资产的管理,其在管理和监督上都更具挑战性。虽然许多高校设有“无形资产”这一会计科目,但无形资产管理台账具体措施并未得到落实,其会计核算是缺位的,造成高校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实际不符,不能如实反映高校资产状况,这也充分说明现代高校并未意识到无形资产为高校带来的效益以及在高校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轻视甚至忽视无形资产管理,管理意识淡薄。

(二)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和制度。相对于较成熟的有形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起步晚,经验欠缺,大多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并未将无形资产纳入其管理范畴,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及专业的管理人员来监督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调查发现,由于大多高校无形资产难以量化管理,高校财务部门在资产核算时,并未将无形资产价值计算在内,另外因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保护意识淡薄,高校在人事调动及人才流动等时造成科研成果流失严重。

(三)高校无形资产的有形转化及利用率低。调查发现,科研成果转化率在发达国家能达到30%以上,而我国仅有10%-15%左右,由于对无形资产的有形转化和利用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健全的科研成果价值评估体系以及转化分配机制,不能在其时效性内转化成科研成果,不能将其得到有效的推广和应用,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将无法实现,同时也造成了研究资源的大量浪费。

三、优化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策略

针对目前高校无形资产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让无形资产在高校发展中发挥更大功效,

特提出以下几点优化管理策略。

(一)树立无形资产价值观,增强无形资产管理意识。高校应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如校园网、校报、讲座以及QQ、微信等工具在师生中广泛宣传无形资产知识,让学校领导干部、资产管理部门甚至学校的每个人都能从根本上认识到无形资产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转变管理理念,改变“重有形、轻无形”的传统观念,重视不能辨认和计价的无形资产管理,树立无形资产价值观,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使学校每个成员都能意识到无形资产在高校发展中的巨大价值,使其发挥潜在效益。

(二)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体制。无形资产自身的复杂性,目前尚无统一的管理制度,各高校应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为使无形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制度制定中,应明确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以及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对无形资产进行台账管理,包括对无形资产的生产、分配、使用、转让和处置等进行明细管理、另外还要建立有效的无形资产的核算和评估体系,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科学核算、合理评估,最后还应建立激励机制,积极调动各类科研人员,激发创造潜能,在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同时,最大限度挖掘无形资产潜在价值。

(三)积极促进无形资产转化,提高其利用率。高校无形资产很大一部分来自科研成果,而目前很多科研成果因不能转化为商品便束之高阁,未通过市场活动积极参与转化,推向社会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无形资产本身具有时效性,若不能将其在短期内转化先进的生产力,将造成无形资产价值的消失以及科研资金的浪费,同时科研创新将迷失方向、丧失前进动力。高校应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与研究所、企业等合作,形成产学研创新产业链,积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利用能力。高校作为科教兴国的主力军,科技成果的孵化之地,积极促进无形资产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在提高自身知名度的同时也可为高校带来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

四、结束语

第7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关键词]高等院校;无形资产;管理措施

一、高校无形资产的特征

高等学校具有知识密集和人才设备优势,是创造和拥有无形资产的重要主体和场所,无形资产是高校办学的重要资源,体现了高校的办学实力和科研水平。教育部施行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明确了无形资产的范围,即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及服务标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无形资产的管理日益受到重视。无形资产具有下列的特征

1. 专有性:主体的独有性,依靠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通过国家主管机关授予专有权;

2. 非实体性:不是实体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3. 时效性:有一定的期限,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有专有权;

4. 不确定性:提供的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具有不确定性。

二、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人才荟萃,知识密集,是创造和拥有无形资产相对集中的单位,高校的无形资产是以专利技术、版权、著作权、名誉权等形式表现出来的,无形资产尽管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它比一般商品和有形资产更具有增值效应,是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份,但在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 缺乏健全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管理办法针对有形资产的管理 都比较严格,很多高校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也大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性不易掌握,无法通过实物形态来表现,更无法通过外观感觉上升到理性认识,因而高校在大量创造无形资产的同时,而又普遍忽视了它的客观存在,忽视了无形资产的管理,购入的无形资产在验收、使用、报废等一系列环节上很难管理。高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加上无形资产管理中缺乏奖惩制度,使相关负责人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正因为无形资产管理意识的淡薄,大部分高校没有建立起系统的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从而造成了大量的无形资产流失。

2. 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不少各高校没有设立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管理的专门机构,由于各分管机构没有明确职责,又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存在着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状况。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有偿转让及计价问题,市场交易行为及违规行为亦无法监控。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无形资产权属资料分属不同部门或学院,没有专职无形资产评价及资料收集人员,导致权属资料不能及时提供甚至遗失,管理秩序混乱。

3. 认识片面管理意识薄弱

高校普遍存在着重视有形资产管理,轻视无形资产管理的现象,对资产属性认识的片面性, 因为没有实物形态,所以容易忽视它的存在,这就形成了一个较为模糊的认识,即“国有资产就是有形资产,有形资产就是国有资产”, 片面的认识即国有资产就是房屋、土地、图书、仪器设备等,无形资产管理在高校资产管理中处于薄弱环节,缺乏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措施,对国有资产管理或进行资产评估时,往往只注重了有形资产,而忽略另一形态的无形资产,造成无形资产管理上的盲区,使无形资产大量流失,当无形资产被出卖、转让时,高校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普遍,缺乏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意识。

4. 无统一的会计核算及评价体系

高等院校目前无形资产的核算而言,要比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核算,难度大得多,核算过程更复杂。相当一部分学校没有建立起无形资产核算制度,即使部分学校建立了,也很不完善,交易行为不规范,计价无标准,增加了核算的难度。无形资产的开发和生产过程不同,其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无形资产在验收、使用、报废等一系列环节上管理困难,财务部门无法在账面上准确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投资收益都没有合理的核算与管理办法,这导致无形资产账外流失严重,给高校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很多高校没有建立评估机构及评估制度,无形资产评估没有做到规范化和科学化,明确产权主体和产权界限,使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能得到真实反映。

5. 人才流动等原因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因不少高校为了自身的发展,以优越的条件吸纳人才,人才流动导致无形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科研项目完成后,核心的技术方案和重要的技术资料随着人才的流失,学校的科研成果也随之流失,一些老师在科技开发活动和业余兼职中,无意识地就把学校的无形资产泄露;有些单位为了获取某项专有技术,不惜一切代价从高校中挖人;部分专家、教授利用手中的专有技术“下海”创办企业,未经任何许可,便无偿使用了本该属于学校而由其个人掌握的专有技术,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利益,造成了学校无形资产的流失。还有部分高校的无形资产长期闲置,科研成果鉴定完后,就束之高阁,既不能推向社会实现其价值,高校自身又没有转化能力,降低了科研资金的利用率,使这部分资产长期闲置存放。对人、财、物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与社会的进步对科技成果的需要是不相符的。

三、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科学管理

1. 加强高校无形资产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

由于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我国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和管理起步较晚,不像有形资产已有几十年积累的规范化的法规和制度,因此无形资产在管理上有很大的难度。高校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已颁布的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完善各种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避免多头管理造成的弊端,保护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的完整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以法规、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整个管理过程,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有利于科学研究、技术成果的实施、完成、鉴定、验收以及推广运用。

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要发展、健全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建立真正相对独立的、业务熟练、操作规范、信誉良好的无形资产评估队伍,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无形资产核算的准确性、价值的真实性、信息的及时性。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方法及其评估指标等,进一步完善技术保密制度、无形资产评估制度、无形资产转让、收益分配的办法以及无形资产合作检查制度等。明确无形资产管理的内容与要求,使无形资产管理尽快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使高校无形资产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效杜绝无形资产流失,为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创造有利条件

2. 改变观念,增强无形资产管理的意识

加强高校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无形资产的管理观念。在各高校普遍存在着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情况,虽然高校不少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刻,而且缺乏长远眼光。为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和其它智力创造性活动,国家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同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高校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学习无形资产相关法律精神,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在自己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善于利用法律武器进行斗争,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的文化氛围,普遍树立起无形资产的价值观念,提高对无形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管理,促进无形资产资源的运作和发展,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实力。

3. 加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高校无形资产资源的开发和稳定

高校集中了大批科研技术人员,有很强的科技研发能力,是创造无形资产的重要场所。在无形资产管理上,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采取措施.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对高校教职工的培养提高,积极为他们的教学、科研创造有利条件,防止人才流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调动和发挥高校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堵塞在人才流动、人员跳槽、兼职、校办企业改制、与外单位合资、合作开办企业等过程中可能造成学校无形资产流失的种种漏洞。建立起激励和约束相配套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采取组织激励、工作激励、情感激励、培训激励等一系列有效的激励手段,激发科技人员的研发热情和内在动力,使之不断创造出更新更高的技术成果。加大奖惩力度,在科技成果转化成技术投资时,学校、单位和个人应有合理的股权比例。总之,高校应以知识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为突破点加强自身核心能力建设,才能具备无形资产开发潜力,为学校及社会创造更多的知识财富。

4. 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高高校无形资产的经营效益

无形资产要在经济建设中得到应用,其价值才能体现出来,反之,就会被束之高阁而丧失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因此高校应充分利用知识与人才密集的优势, 营造创新的学术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鼓励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不断挖掘潜力,不断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和科研技术水平,形成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人才,鼓励学术自由的宽松的学习环境,充分利用现有的无形资产,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市场预测,经济效益预测,与企业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作研发,加大高校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研究力度,建立和完善科技交流合作以及成果转化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的无形资产管理,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高校无形资产将日益受到重视,只要我们不断地进行研究和探索,高度重视并依法保护,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无形资产的流失现象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无形资产的管理将步入一个健康发展的轨道,为高校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I1]王萍.高校无形资产的内涵及评估办法[j].福州大学学报,2005,(3).

第8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一、无形资产抵债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以无形资产抵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新准则对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以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债权人必须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需将非现金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处置确定资产转让收益;再按公允价值抵债确认债务重组损益。

[例1]A公司与B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A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原价20万元,累计摊销5万元,公允价值17万元)偿还B公司的债务20万元。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200000

累计摊销

5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0

营业外收入――资产转让收益

2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30000

由于新准则采用了等同于税法上使用的公允价值,并将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因此在所得税方面不再产生财税差异,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二、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利用无形资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准则规定,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则企业换入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入账。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则按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转让损益。

[例2]A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原价20万元,累计摊销5万元,公允价值17万元),与B公司某设备(公允价值为17万元)交换,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70000

累计摊销

5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0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

20000

[例3]承例2,假如B公司的设备公允价值为16万元,A公司收到1万元的补价。其他条件不变。则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70000

累计摊销

50000

银行存款

1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0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

30000

新准则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产生了交易损益,与税法规定的处理一致,故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例4]承例2,假设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其他条件不变。则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50000

累计摊销

5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0

由于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人资产价值只能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相关费用入账,不产生交换损益。而税法规定将该类业务分解为两步:卖出无形资产;买入固定资产。与一般交易一样,应确认收益。因此,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进行纳税调整。

三、无形资产延期付款取得时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外,应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例5]2007年1月1日,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项协议,从B公司购买一项专利技术,价款总额为300万元,分3年于每年末等额支付。该专利技术还可以使用5年。该无形资产采用年数总和法进行摊销(无残值)。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该交易具有融资性质,因此无形资产按现值假定折现后的价值为240万元。

(1)购入时

借:无形资产

24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600000

贷:长期应付款

3000000

(2)确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信用期间的分摊额,如表1所示:2007年12月31日借:财务费用

2400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40000借:长期应付款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第一年累计摊销额=2400000×5/15=800000(元)借:管理费用

800000

贷:累计摊销

8000002008年12月31日借:财务费用

1640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64000借:长期应付款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第二年累计摊销额=2400000×4/15=640000(元)借:管理费用

640000

贷:累计摊销

6400002009年12月31日借:财务费用

1960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96000借:长期应付款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第三年累计摊销额=2400000×3/15=480000(元)借:管理费用

480000

贷:累计摊销

480000第四年累计摊销额=2400000×2/15=320000(元)借:管理费用

320000

贷:累计摊销

320000第五年累计摊销额=2400000×1/15=160000(元)借:管理费用

160000

贷:累计摊销

160000

所得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按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2007年1月1日,税法上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应为300万元,而会计上入账价值为240万元,两者之间差异对2007年所得税影响如下:

(1)2007年会计确认的24万元财务费用税法不准予扣除。

(2)2007年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为80万元,税法确认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为60万元。应纳税调增44万元,假定所得税率为30%,则: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3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2000

2008年纳税影响,会计上税前扣除为80.4万元,税法上扣除为80万元,因此应做纳税调增40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00

以后各年纳税调整与上述分析类似。

四、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一般应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新所得税实施细则规定,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按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新准则与所得税实施细则存在差异。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根据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而税法规定只能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且摊销年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0年。这些都会对所得税产生影响。

[例5]企业从外购买非专利技术一项,共计支付20万元,预计可使用5年。该无形资产的使用会导致企业前期收入更多,后期收入更少。因此企业决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摊销。

会计对该项无形资产摊销的处理如下:

第一年摊销额=20×2+5=8(万元)

第二年摊销额=12×2+5=4.8(万元)

第三年摊销额=7.2×2+5=2.88(万元)

第四年和第五年摊销额=4.32+2=2.16(万元)

借:管理费用80000

贷:累计摊销80000

以后各年账务处理与上述原理相同,只是金额发生变化。

税法对该项无形资产摊销的处理如下:

由于规定采用直线法且摊销期为10年,每年的摊销额为2万元(20+10),而无形资产的摊销影响损益,也会影响所得税。企业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进行纳税调整。以第一年为例,假定只有这一项纳税调整事项,则需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定所得税率30%,则: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8000

五、无形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减值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当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应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可收回金额,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准转回。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看出,会计上所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税法上不准税前扣除,产生纳税调整。

[例6]2007年12月31日,企业的一项专利技术原账面价值为50万元,估计可收回金额45万元。原来未计提减值。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000

会计和税法上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假定所得税率30%,则应调增应交所得税150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9篇:无形资产分析范文

【关键词】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对策分析

一、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的概念相对模糊

在我国,对无形资产的定义还十分的模糊,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困难。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很多无形资产评估师都会侧重于企业的商标权、专有权利以及专利权等这些外在的形式,只要委托方提供了商标注册证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鉴定,评估师就会将其纳入无形资产的范围。无形资产是能够在未来期间给企业带来收益的资源,但在实际评估中,评估师却不注重这些,这时候,评估师就会将很多不属于无形资产“范围”的资源纳入无形资产评估,这使得无形资产概念十分的模糊,严重影响了无形资产的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不够科学

我国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还处于十分落后的位置,评估方法还不够完善、科学以及规范,这会使得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很多不符合的地方,更不用说做到客观、合理。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你很多,比如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但是在评价的过程中,评估师通常只选用一种或者是利用某一种途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价,显然,这样得出的结果是十分片面的。中国市场还不完善,一些有关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还不能有效的适应现阶段我国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质量,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就无形资产而言,其评估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此外,它涉及到的学科十分的广泛,知识含量也很高,这就要求相关评估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有实践操作经验,既要懂得法律知识,也要懂得评估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合理性。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都是从行政机关离退的人员,这些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专业培训以及资产认证,整体素质相对较低。

二、解决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不断完善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要想真正意义上的实现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以及合理性,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完善相关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首先,就评估机制而言,要能够不断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要积极是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评估过程更加的规范;其次,要积极的改革评估收费管理制度。在中国,相关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并没有认真的去工作,在他们看来,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可有可无,这样,在为企业服务的时候,服务质量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服务的透明度也难以实现,为此,估价机构内部要建立一系列保障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要积极的采用检验、核查以及验证等一系列措施。

2.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对象

众所周知,有的无形资产只有在特定的目的下,才能成立,为此,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确评估的目的。在明确了评估目的之后,就要明确评估的对象,本文指出,与评估目的有关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都应当作为评估的对象。为此,企业必须知晓以下几点:首先,当以无形资产的成本费用为摊销目的的时候,评估对象是受到限制的,这种限制来源于财税法规的相关规定;当以投资转让无形资产为目的时,评估对象就是那些被投资或者被转让的单项无形资产。值得重视的是,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必须有效的将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联系起来,这既有利于综合考虑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也有利于实现评估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性。

3.加强评估师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

无形资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丰富多彩的实践操作、完善的理论体系基础稍等,此外,无形资产评估作为一门学科,在20世纪90年代就从国外引入到了我国,就其早期的理论研究而言,主要是从实用性的角度出发的,侧重点则是引入和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知识和方法,这时候,人们就忽略了对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基础理论的引入和研究,也就是因为这种忽视,使得理论界对无形资产评估理论探讨越来越少,最终影响企业发展。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既有利于提出切实可行的无形资产评估政策,也有利于真实的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变动规律,最终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优化配置。为此,我国评估师应不断的加强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要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自身的认识,准确的把握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和方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性、科学性的指导。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概念模糊、评估方法不当以及评估人员素质低下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着重指出要能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无形资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比如不断完善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对象以及加强评估师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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