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精选(九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第1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年全区户籍人口出生数控制在4600人左右,出生率6.66‰左右,自然增长率0.06‰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常住人口出生数控制在5800人,出生率7.44‰左右,自然增长率1.00‰左右,计划生育率96.5%以上。人工流产率低于上年度水平。区、镇财政投入较上年度增幅20%。

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不断增强广大人口计生干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使命感

党的报告指出: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区各级人口计生干部要认真学习文件,坚决贯彻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精神上来,将“”重要思想贯穿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中,按照*的“四新”要求,不辱使命,牢记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紧紧抓住洋山国际深水港启动和浦东国际机场二期动工建设等大开发、大建设的发展时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市人口计生委拟把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项目列为市的计划,要利用第5次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和有关部门合作,邀请有关专家一起开展人口发展趋势的预测和人口结构、分布等问题的研究,完成至年本区人口发展规划,为区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认真贯彻“一法三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及市年内将出台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要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对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要实行政务公开,认真整理、汇编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修订便民利民的办事程序,通过人口计生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制定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重点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落实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贯彻落实南府办〔2〕164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市内人户分离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重点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择业、居住变化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大,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奏效。一是把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工作纳入“一门式”服务范围,公安部门办理暂住登记,核发《暂住证》时,要查验《婚育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在办理《就业证》、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查验《暂住证》上是否加盖计划生育验证章。二是要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执法力度,把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执法列入综合执法的范围。三是各镇人民政府要与房屋出租人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四是要建立和健全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基层人口计生干部要及时为外来流动人员孕产妇办理《生育联系卡》;医院在接受外来流动人员孕产妇分娩时,要认真查验《生育联系卡》、《身份证》及《暂住证》,填写《医院通报单》。五是要主动与流入本区人口较多的外省市区、县(市)计划生育部门联系,落实双向管理的具体措施。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做到与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和同服务,降低无计划生育率。

(二)强化人户分离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以开展优质服务为抓手,切实做好人户分离对象的档案管理、信息联系和上门服务工作。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将人户分离对象列入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联系方式知晓率达100%。

(三)加强和改革企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完善工作网络;二是落实必要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三是落实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晚婚晚育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主动和基层单位所属地区人口计生部门联系,搞好协调,共同抓好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特别是要共同做好下岗待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四)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方针,积极探索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机制。强化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发挥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作用,建立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阵地,围绕生产、生活和生育,努力为社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五、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落实新三年生殖保健规划

以创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区人人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目标第一阶段工作规划(—年)》,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

加强镇(村)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的规范化建设。尤其是镇(村)撤并后,镇(村)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的建设要从站(室)地点选址、硬件配备、人员资格等方面,均要按规范化标准进行。要与卫生部门积极协作,把村级生殖保健服务室与村卫生室同步建设,实现计卫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开展村级生殖保健服务示范室达标活动,年内,每镇要有2—3个村服务室达到示范室要求。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加强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完善发放网络,提高社区居民避孕药具的易得性,降低人工流产率。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力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在合适的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落实区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的意见》,在家庭、社区和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配合市有关单位,做好“母婴健康社区行”活动。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区人口计生部门对本区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完善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和监督制度。

六、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

适应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新形势,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的机制。

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人口计生委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做好世界人口日等重要纪念日的宣传活动,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引导市民树立人口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及先进的婚恋和生育理念,促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继续加强与区“二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健康人生”等专栏和人口计生网站,拓宽宣传教育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以社区和村(组)为重点,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计划生育保健科学知识送到基层和千家万户。

继续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党校开展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大力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

七、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作用。一要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在全区基本完成镇、村(居)撤并后,及时调整各级协会班子。在巩固现有基层协会基础上,重点抓好居委会、私营企业和流动人口集聚地协会的组织建设。二要加强对基层协会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的培训,提高协会班子的战斗力。三要拓展服务领域,继续抓好“幸福工程”活动,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积极开展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试点工作,总结推广中学“亲青服务”示范点经验,探索在农村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和亲青服务的模式。

八、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随着镇、村(居委)级区域调整,不失时机地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根据市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发展纲要》的要求,设置镇、村(居委)人口计生机构及人员,优化结构,充实力量。加大引进“四化”人才的力度,继续改善干部队伍以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同时,做好新一轮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的思想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第2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就专门召开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代表省计生委就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个发言。

    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200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3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年,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由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支持,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在全省范围内出现了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良好态势。

    (一)人口计划圆满完成。据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人口出生率为14.07‰,自增率为8.09‰,分别比目标值低0.43和0.21个千分点、比上年下降0.67和0.4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近90%,较上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全年净增人口34.3万,比上年减增2.36万人。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各级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一年来,计生部门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关爱女孩行动” 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得到拓展和深化,民营企业、大中专院校、社区、超市、家庭的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全面展开。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进。各地注重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按照“为民、便民、亲民”的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坚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咨询、生殖保健、术后随访和办理证件等方面的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并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富有成效,涌现了一批新典型,培植了不少新亮点,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吉安市、上饶市开展的“十到户”、“三入户”和景德镇市昌江区的“三生三进”活动、宜春市实施的“三五工程”让群众得到不少实惠,因而深受群众欢迎。崇义县、上高县、渝水区成为国家人口计生委首批表彰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崇义县还是全国表彰会上三个作经验介绍的县(区)之一。

    (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乡(镇)、村计生专干按要求基本配备到位,计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明显提高;计生服务站、所、室的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用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地认真贯彻在新余市召开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座谈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在建立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宜春等市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吉安、上饶、赣州等市实行村计生专干竞争上岗;新余市、南昌城区和崇义县等市县用《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取代《一胎生育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轨道。至去年年底,与贯彻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套的8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制定出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了“四五”普法重要内容。各地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朝着依法管理方向迈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计划生育行政侵权信访件较上年下降67.79%。全年未发生因计划生育导致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七)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去年,我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专项治理活动,纪检、公安、卫生、民政、工商、药监、计生等部门联手行动,密切配合,通过采取宣传教育、依法惩处、加强管理、利益导向等手段,整治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没收个体行医购置的B超115台,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人和事73例,查处遗弃、残害女婴事件176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起。据我委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比200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八)计划生育工作后进转化成效明显。过去一年中,各级均高度重视“抓大攻后促平衡”的工作,对人口总量大和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实行重点管理和面对面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绝大多数工作较被动的地区不甘人后,急起直追,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计生工作后进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九)机关和行业作风大有改进。针对计生队伍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的状况,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向郑培民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搞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对机关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下力气进行整改,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责任制,严格考核制,促进了机关和行业作风的进一步改善,计生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必须控制在4800万以内。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纵观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六大矛盾,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难度和压力。 

    一是人口控制与生育反弹的矛盾。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即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未来十几年,全省每年仍要增加30余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人口。再过七八年,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孩子将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出生将出现回升。与此同时,独生子女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按照省《条例》规定,不论城乡,独生子女之间结婚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将抬高人口出生水平。由于我省低生育水平并非依靠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的,在低生育水平的背后仍然有强大的反弹势头,我们工作如果稍有松懈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都可能引起生育水平的波动。由此可见,人口控制的难度依然很大。

    二是群众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尽管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日渐淡化,但早生孩、生男孩和“男女双全”的观念仍在很大部分人中存在,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严格按政策生育还没有真正成为农村多数群众的自觉行为。这是出现比重还不小的计划外生育的重要思想根源,也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深层次原因,更是生育反弹的潜在因素。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不足与群众后顾之忧的矛盾。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严格按照政策生育的家庭面临着不少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养老没有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与此同时,2002年我省65岁及其以上的人口已达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5%,预计未来十几年将会形成老龄人口高峰。人口老龄化大大超前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成了巨大压力。

    四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行管理体制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日趋多元化,企业社会职能剥离,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过去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和条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也给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五是依法行政要求硬与生育控制力度相对软的矛盾。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法律对生育过程进行控制的力度明显不足,措施相对偏软。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目前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既抓紧又抓好的确不容易,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大的努力。

    六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经费不足的矛盾。农村税费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抚养费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所需经费将只能靠财政投入。与此同时,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育龄群众需求的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手段的现代化,计划生育经费需求逐步增大,因而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此外,目前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村为主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计划生育工作仍然要依靠外力或组织突击;一些地方生育政策不落实,计划外出生控制不力,有的甚至搞“放水养鱼”、“以罚代管”、“以罚代证”;少数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乐观或畏难松劲情绪;一部分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问题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确还很多,但有利的因素和条件也不少。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正在形成;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出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使人们的婚育观念加快转变,少生优生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国家的现行生育政策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计生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计生网络更趋完善,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增强。这些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我们要充分发挥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有利条件,注重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和新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我省实现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计划生育部门更名后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主抓手,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转变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04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转变职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的多个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尽快全面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不折不扣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和借计划生育名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增强基层人口自控能力。

    (二)狠抓生育政策的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目前社会上对生育政策的一些误解,特别要纠正“只要交了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小孩”的错误说法,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正确掌握生育政策。要继续抓好定期进行环孕检的工作,预防和减少或早补救计划外怀孕。要坚决制止“以罚代管”、“以罚代证”行为,对那些搞“放水养鱼”,为创收而放纵计划外生育的,要严肃追究其渎职责任。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制约作用。总之,要尽最大努力,进一步减少计划外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今年要在计生系统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上门服务制,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得民心的事。继续抓好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的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既要不断扩大推广面(今年要达到60%以上),又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既要加强指导,让群众真正知情,又要体现对群众意愿的尊重。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应从实际出发,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勉强,要讲求实效,突出社会效益。为育龄妇女免费检查和优惠治疗妇科病要当作一项常规工作切实抓好,防止形式主义。要继续抓好流动服务车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使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服务。广泛深入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更多县(市、区)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各项制度的完善,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提高设备档次,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按照布局合理、管理科学、功能齐全和环境优美的要求重点建设一批中心乡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交换和传输数字化以及计划生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继续抓好合格村建设,真正形成“乡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建好基层协会组织,切实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建设,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

    (五)齐抓共管,力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取得新突破。今年要在建立和完善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卫生、公安、民政、药监等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突出抓好二孩生育过程的跟踪服务,建立和完善“孕期访视、引产报批、定点接生、责任到人”制度以及对B超等设备的监管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行为。四是坚持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方,要继续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强有力措施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正式施行,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面领会精神,掌握政策,明确要求,切实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此,在这里我要强调和重申三条:即不允许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环孕检站点;不允许已经获得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报告单》或信息交流平台反馈的避孕节育信息,仍要求其返回原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不允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审批。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告、双向管理、信息通报、定期随访、两地协调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流出前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全面运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增加个案信息,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水平。

    (七)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立足于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树立大人口观,努力推进婚育新风的大宣传、大联合,着力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旅游文化、超市文化、村镇文化等各项文化建设之中,变单一的计划生育宣传为文化渗透和综合服务相结合。切实发挥乡村人口学校、文化广播站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八)强化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扶助制度,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父母已达老年的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病残、死亡家庭以及由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坚持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倾斜,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九)加快职能转变,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努力适应更名后的新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大人口观。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全面发展为主的方向转变。重视分析研究新形势、新情况,积极探索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工业化、城市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组织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的变动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影响的研究,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政策建议。抓紧研究制订我省“十一五”、2015年和2020年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

    (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树立计生工作者新形象。按照“为民、正派、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认真制定和实施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业务知识和有关新知识,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逢进必考、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末位淘汰等措施和办法,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塑造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第3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1.5万左右,人口出生61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9‰左右,自然增长率1.4‰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0.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6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55‰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幅20%以上。

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树立大人口观念,推进人口综合调控

努力适应更名后的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树立大人口观念,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推进人口综合调控。继续开展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制定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把人口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成果将应用于发展的决策咨询,更好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开展人口综合信息预报,探索建立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适时生育,共同参与人口调控。加强人口综合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实行综合治理,推进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常住人口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

随着“两港一区”和“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的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将大量导入。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人口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继续贯彻落实南府办[]1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形成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探索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机制。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区、镇两级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实行区、镇、村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列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考核之中。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各部门之间及时互通情况,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执法机制,要经常性执法和集中执法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办理好各类证件,将查验婚育证明、办理暂住证等列入“一门式”服务,方便群众。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

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动态管理的办法,对流入流出的育龄妇女输入信息交换平台。二是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坚持镇政府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人口计生协议责任书,推广大团房屋租赁服务社的经验,将与房主签订计生协议责任书纳入镇房屋租赁服务社进行全程服务托管。三是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推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四是做好孕情、环情监测工作,建立生育联系、信息双向通报制度,做到情况早发现、措施早落实,实行全方位计划生育管理跟踪服务。

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根据流动人员流动的复杂性和频繁性,形成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区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配备主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尤其是流动人员比较集中的镇,要落实专职人员。落实区镇两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奖励优待等所需费用。

三、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并与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认真贯彻国家“一法三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年内将出台的《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市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加强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简化和规范行政事务的办理程序;进一步做好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建立人口计生系统监督员队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四、坚持以人为本,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建设健康城市行动为平台,以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载体,以依法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抓手,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加强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室)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的镇(村)区域调整已全面完成,镇(村)综合服务站(室)的建设要从站(室)选址、硬件配备、人员资格等方面,均要按规范化标准进行。把镇(村)综合服务站(室)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文化活动中心、村卫生所(室)同步建设,实现计卫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服务阵地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地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降低人工流产率。

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活动。在开展需求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婴幼儿期、青春健康、新婚怀孕、男性健康等实施家庭计划指导,使居民知情选择适宜生育时间、避孕节育方法和优育计划。通过上门服务、指导,发放法律法规、生殖健康、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等宣传资料,使社区居民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坚持“大联合、广覆盖、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宣传力度。按照《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年—年)的要求,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健康人生”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同时,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7.11”、“9.25”、“10.28”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

继续推进青春健康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在学校建立“亲青服务室”,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参与预防艾滋病战略规划》,发挥人口计生网络预防艾滋病中的作用。大力宣传婚检有益,提高自愿婚检的比例。

五、以综合改革为动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创新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是提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也是新形势发展的内在要求。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在区、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预算中,要做到“四落实”、“一转变”: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所需经费;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支付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费。逐步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由以工作经费为主向政策导向、关怀奖励、为民办实事转变。加强调查研究,向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扶助奖励,切实为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实行村(居)自治,逐步由行政管理转为群众自治。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村务公开栏中将计划生育指标列入其中,实行村务公开;利用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生育指导、服务项目等内容向群众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落实必要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用于对职工的宣传、服务;三是落实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晚婚晚育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企事业局、(集团)公司要主动与下属单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加强联系,共同抓好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特别是要共同做好下待岗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按照企事业规模实行分类和分级管理,推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六、整合人口信息资源,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围绕科教兴市这一主战略,坚持以信息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新型道路。配合市人口委做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与交换系统”衔接工作,组织力量,协调各方,按时完成数据迁移和网络联络工作。整合人口信息资源,全面实施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着手建立以育龄妇女信息为基础,覆盖全区人口计生网络、实时动态、部门间共享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数字人口,为人口综合研究、综合管理和综合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区、镇两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信息业务水平,保障新系统正常运行。

加快人口计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促进职能转变,探索人口计生行政事务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区、镇两级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基层工作网络的信息化设施配备,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对全区14个镇、3个农场、工业园区、滨海旅游度假区实行网上传输,提高数据应用能力。

七、发挥群团优势,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

在新形势下,计生协会作为群众团体的优势功能和重要作用正在进一步凸现。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从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关心、支持计生协会的工作。一是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减少人口与计划生育盲区;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积极参与人口计生村(居)自治,广泛组织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五是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协助政府提高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八、提高整体素质,推进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第4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一、认清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和方针

1、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绩,逐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调控体系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与管理体制。全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由于我省人口基数大,人口的高增长量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仍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人口问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重要战略决策。必须以对党和国家、对群众利益、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

2、今后十年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末,①全省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3.5‰;②出生人口素质有明显提高;③出生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④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⑤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⑥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

3、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工作方针:

①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党委重视、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②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有机结合起来,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

③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突出重点,抓典型、抓难点,抓人口大县、大镇、大村,加快后进转化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④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下移到村(居)委会,走一条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4、各级党委、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考评办法。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计划、教育、科技、民族、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税务、人事、劳动保障、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统计、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要进一步明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5、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尤其是制定有关土地、企业、医疗、社会保障、户籍、劳动就业、城镇发展、教育、财政、税收、工商、扶贫等方面的政策和改革措施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6、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各兼职委员单位要按照《*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各地级以上市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省的规定实行这一制度,县(市、区)、乡镇要明确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的分工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进行考核、检查和监督。

7、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省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追究法律、党纪、政纪;经济责任。全面推行计划生育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计划生育案件查处和督办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要依法打击非法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摘取宫内节育器、假节育手术、假医学鉴定,以及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发挥行政诉讼法在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作用。

8、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要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各种奖励和优惠政策。城市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按当地上一年度的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实行计划生育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及子女人托、入学等方面给予照顾。各级政府和涉农等部门要采取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各种优惠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农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各级政府和扶贫开发部门应优先扶持。

劳动保障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民政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给予生活保障补助。在城市建立并发展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在农村继续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利益导向机制。

9、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在城市,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将计划生育管理逐步转向社区,推行属地化管理,强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管理职责。在农村,实行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合格村创建活动,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

10、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等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

三、以人为本,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11、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等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坚持现行的避孕节育政策,加强孕前型管理。严禁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为育龄妇女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全面开展对已婚育龄妇女的季度查环查孕及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12、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到*年,全省县级以上服务站(中心)、乡镇服务所实行达标管理。所有的村委会建立服务室并能正常工作。

13、计划生育、卫生、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及性用品市场的管理。发展性与生殖健康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及科技含量,满足群众计划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的需求。

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14、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文艺、网络等传播媒介的作用,设立专题,深入开展全民性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宣传。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计划生育夫妇有责等生育观,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15、各级党校、行政干部学校、团校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工作,高等学校、中小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和青春期科普知识教育。针对不同时期的育龄群众,开展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16、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村婚育学校和分校。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乡镇、村要办好宣传栏、读报栏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公开栏。

五、以村为重点,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17、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把工作重心下移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建立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主任)担任组长、副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村(居)委会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任副组长,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建立健全城乡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各级要切实落实协会工作人员和经费,村民小组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小组,使计划生育协会成为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的重要力量,为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创造条件。

18、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及时向群众公布各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奖惩政策、管理制度、办事程序等,把辖区内计划生育的有关情况纳入乡镇政务、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村(居)委会要把计划生育的具体规定写进《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9、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以流人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紧密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对外出入员,流出地要做好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有关方面的信息反馈等工作。流入地要把流人人员纳入日常管理。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筹有关部门要围绕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口计划管理

20、加强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到*年,省、市、县、乡镇建立起以现代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全省所有乡镇(街道)逐步配齐计算机,提高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信息处理的效率,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系统服务和科学决策。

21、改进和完善人口计划管理,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的调控作用。计划部门要做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规划。改进计划生育经常性统计工作,规范统计管理,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八、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2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内容,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报告。

23、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组织、人事、编制、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人员、任务、报酬。在机构改革时,应保持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稳定,加强对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

提高各级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待遇。名级政府视财力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把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岗位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取得《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并在谚岗位上退休的人员,保留其岗位津贴。在乡镇(街道)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人员,连续在乡镇(街道)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每满4年,可上浮一档职务工资。对在计划生育系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部门应按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评聘相应职称。

第5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____年度,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落实城关镇____年度辖区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和奖惩办法(镇党字[____]2号)文件给我局制订的职责要求,为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实施履行了科技部门应尽的职责。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怀科党组[____]8号、怀科党组[____]9号和怀科党组[____]15号文件,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机关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二是组织了由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在每月办公会上,把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加以督办落实。三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一项具体工作任务,年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评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任务。

二、加强学习,明确任务。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新修改的《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精神,深入研究本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提高全体干部自觉意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争创文明单位相结合,在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计生文明管理服务水平,在干部职工上下营造计生文明舆论氛围,有效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文明创建取得明显实效。我局连续三届获市级文明单位,连续五年获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获得全省科技系统政务宣传先进单位、全省防震减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履行职能,落实措施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各项科技政策相结合。一是在全面总结科学技术“十一五规划”中计生工作取得成效基础上,继续把人口健康领域科学技术纳入了“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重视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新技术,获得专家评审通过。二是在制定____县农业科技示范户管理办法和在全县重点创新课题征集时,把人口和计生纳入条件和重点支持内容。三是在培育科普示范村、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科普示范先进单位建设上,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评选认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激励计划生育科技研究创新。在科技工作中,力所能及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人员申报奖励和成果服务,召开人才暨科技工作大会,表彰奖励优秀科技成果,鼓励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研创新和新技术推广运用,激励了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四提高计生文明家庭地震应急意识。一是广泛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全民普及活动,提高计划生育家庭防震避灾意识。我局印制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手册万余份,由各乡镇群测群防员负责分发到各村使地震科普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第6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人口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因素。30多年来,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决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创造依法行政的环境和条件,将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人口计划与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恶性案件和的发生。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摘要:生育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并且能够起到加快、促进和发展的作用,这是实践的需要和群众的呼唤。-些地方开展了创建生育文明县、乡、村的活动,有力促进了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生育文明是一面主题鲜明的旗帜,引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

关键词:生育;文明;计划生育。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再一次强调了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为此,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阔的世界眼光,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奋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人口和计划生育如何把握这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如何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重心,如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找准位置,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是每个人口理论工作者和人口计生实际工作者不可回避的、必须作出回答的重大课题。本文试就生育文明--计划生育的前进方向--谈几点认识,愿与同仁共议。

一、计划生育与生育文明

所谓生育文明,是指在生育及其相关领域内形成的积极成果和进步状态,它是人类社会总文明的重要分支,涉及到生育及相关领域内一切具有时代精神和进步特征的内容。生育文明反映着社会的进步,代表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构成组合成人类文明,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并起积极推进作用。

具体地说,生育文明包括生育观念文明、生育行为文明、生育管理文明、生育服务文明、生育制度文明和生育科技文明等内容。生育文明分为社会和家庭两个层面。对社会而言,主要是建立有利于推进生育文明的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即制度文明、管理文明和服务文明;对家庭而言,主要是依法生育、负责任生育和科学生育,即生育观念文明和生育行为文明。

计划生育和生育文明具有不可割舍的紧密关系。计划生育是生育文明的发端和建设过程;生育文明是计划生育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必然结果。过去是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前进,现在是引领计划生育未来的发展。二者紧密相伴,相互促进。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推进生育文明的重要力量。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生育始终被看作是家庭的私事,生育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完全是夫妻俩人的家庭行为,因此,生育处于盲目的、无政府的状态。对此,鲁迅先生曾有过深刻的揭示。他在1918年所著《热风·随感录二十五》中写到:"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虽然''''人口众多''''这一句话,很可以闭了眼睛自负,然而这许多人口,便只在尘土中辗转,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做了主人。党和政府面对5亿多的人口压力,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萌发了控制人口增长的思想。1953年8月11日,政务院批准《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1954年,、刘少奇、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关于节制生育的指示;1964年,国务院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从此,家庭生育纳入了国家管理,结束了无政府生育的历史,同时也标志着生育文明理念进入萌发期。

历史进入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步伐加快,并提出了"晚、稀、少"的生育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军的号角,全党工作重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轨道,同时也把中国的计划生育事业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出了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号召,这是向封建落后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决裂的宣言,是推进计划生育向纵深发展的动员令,吹响了推进生育文明的号角。

历史在前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程乘坐时代的列车一步一步驶向生育文明的目标。经过多年的努力,通过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近些年来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对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基本实现了由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向少生优育的现代生育观念的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从无到有、逐步健全,生育政策几经调整、曰趋完善,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生育行为文明起到了显著的规范作用;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生育风险补偿机制的逐步健全,对引导群众文明生育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保障作用;计划生育科学技术进步,改进和提高了手术技术避孕节育方法,研究发明出副作用小、效果好、使用方便的避孕药具,为广大群众优生优育、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提供了技术保障。经过30年的积累式发展,生育文明的火种已经汇集成焚烧愚昧落后生育文化的熊熊火炬,照亮了通往现代生育文明的道路。

二、建设生育文明的重要意义

生育文明的提出,第一次把生育文明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并列,具有理论创新和科学指导计划生育实践的重要意义。

1.生育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育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众所周知,物质、文化(精神)、政治、性与生育构成了人类生活的基本要素,四者缺一不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整合为社会系统,保证人类生存和发展。生育是人类社会男女两性结合、繁衍后代、延续种族的生产活动。没有生育活动,人类就无法延续生命,随着种族的消亡,人类社会也必然不复存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也自然消亡。

生育活动具有多维性和可变性的特点,即由生育决策、生育时间、生育数量、生育性别、生育质量、生育方式和生育安全等环节组成的生育系统,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运动过程,是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在这个过程系统中,每个环节都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文化进步的程度,体现社会制度的文明与进步。因此,生育文明程度是时展的一个标尺,它可以检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同时,它又从其他三个文明建设中获取营养,发育自身,使其走出愚昧落后"多生劣育"的沼泽地,踏上优生优育的希望之路,一步步从初级文明走向高度文明。人类社会就是在这四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中,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2.生育文明建设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里所讲的人,既是指作为生命个体的人,也是指由个体组成的人口群体;既包括现在的13亿人口,也包括未来新增的近3亿人口;既涵盖人口数量,也涵盖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等;既揭示人的生产规律和发展趋势,也揭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但是,这并不等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能自然而然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还必须找到一条路径,承担起科学发展观所赋予的深刻内涵。30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实践证明,只有建设生育文明,才是最符合客观实际的、最佳的途径。这是因为,生育文明在最高层面上实现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对接,能够挑起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重任;建设生育文明具有同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关联性;生育文明是联系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纽带。因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就应该树起建设生育文明的旗帜。生育文明建设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种探索。

3.生育文明建设程度是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标志

生育文明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前进方向,也是最终目标。因此,生育文明的建设程度是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标尺,二者高度关联。

生育文明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积累式的发展过程。在生育文明的萌发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相对较低,目标指向集中在生育主体,以控制生育数量为主要任务,工作定位在对人的生育行为的管理上,因此,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带有一定的简单性和强制性。在生育文明发展期,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跟上脚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我们提出了"三为主"方针,走上了"三结合"的道路,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和生育全方位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明显提升。进入全面建设生育文明时期,随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的确立,生育文明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入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要求社会和生育主体二者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回归群众作为生育的主体的地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服从和服务全党工作重心中找到了位置。所以,生育文明的建设程度既引领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又标志着它的发展水平。

4.生育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为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生育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并且能够起到加快、促进和发展的作用,这是实践的需要和群众的呼唤。-些地方开展了创建生育文明县、乡、村的活动,有力促进了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生育文明是一面主题鲜明的旗帜,引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

三、全面推进生育文明建设

生育文明建设是建立在先进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在扬弃传统生育文化过程中,不断注入现代科学文明因素,从低级走向高级的社会系统工程。

1.倡导生育文明建设的全新理念

建设生育文明,使生育从愚昧落后走向现代文明,必须实现社会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实现生育文明,要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树立生育文明的全新理念并反映在生育文明建设规划和有关工作文件之中,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向广大群众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实现政府与公众、管理服务人员与生育主体的良性互动。

2.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

生育文明需要引导群众依法生育、负责任生育和科学生育,这涉及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方面面的工作。如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使他们能够承担起生育文明建设的历史重任;政策法规部门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文明、公正执法,为生育文明建设提供法制环境;科技部门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改进和提高手术技术和避孕方法,研究开发和组织生产先进的避孕药具,减少副作用,提供安全有效的技术保障,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规划部门要从发展战略发展角度搜集和整合生育文明的有关信息,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探索生育文明建设有效途径

第8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一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开展大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两次,并利用元旦、春节期间的计划生育宣传月、“四下乡”活动和“7%26#8226;11”世界人口日、“9%26#8226;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群众性生育文化宣传服务活动,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厂矿、进村入户,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人口意识和自我生殖保健意识。二是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县人口计生委的规划要求,统一订购、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扩大计划生育宣传品覆盖面,增大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量,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感召力,使宣传品进村率达100%,入户率达75%,提高干部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科普知识的知晓率。三是抓好五期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达人计组[20__]5号)《关于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五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方法和载体,按照分类指导、归口施教的原则,改过去集中办班式教学为个性化教育,与实施生育文化工程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多媒体电教设备等,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开展“五期教育”,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需求。四是抓好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各乡镇要积极配合省、市、县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搞好师资专业培训,为全县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全面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一是开展一次以“关注法律、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深入宣传关爱女孩、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宣传“以人为本”、“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和“出生性别源于自然、人为选择有害社会”等新型生育观念,在全县形成关爱女孩、关心妇女、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一次专项调查,组织乡、村干部逐村、逐组、逐户调查掌握“独女户”和“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户”家庭及女孩的基本情况,建立女孩信息卡。三是健全关爱机制,建立“关爱女孩行动”基金,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关爱女孩的“七项”优待优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劳动就业培训、春蕾计划、生育关怀行动、惠民行动相结合,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独女户”和“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户”家庭及女孩进行资助、救助,使辍学的女孩重返校园、患病的女孩及时就医、生活窘迫的女孩度过难关,真正帮助困难家庭的女孩健康成长。四是开展一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卫生、计生、药监、妇联等相关部门,对各级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物销售市场开展B超、染色体检测和人工终止妊娠术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三、全面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工程

一是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四川省实施生育文化小区、中心、大院、计生中心户建设基本标准和达委宣发[20__]03号《关于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文件要求,因地制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巩固和完善乡镇生育文化中心、村生育文化大院、社计生中心户等载体,每个乡镇要建好一个生育文明示范村。二是巩固和完善省道202线达县西部永进、石桥、石梯、九岭、管村、金檀乡生育文化精品线,清理和修复省道218线万邻路、省道202线广开路、省道201线通宣路的计划生育宣传碑,打造达县“百里生育文化长廊”。同时继续与陕西帝标传媒有限公司的合作力度,对南外城区和重点乡镇进行科学规划,力争实现宣传广告牌达到150个。三是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图

书角建设,严格按照达人口[20__]121号《关于建设人口计生图书角的通知》文件精神,与新农村建设和生育文化工程建设相结合,将图书、音像制品、报刊等计划生育宣传品归类放在图书柜,图书角“牌子”、图书管理制度、图书借阅登记簿上墙,建成50个规范性的人口计生图书角。 四、扎实抓好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对基层计生干部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要求,以《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读本》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操作规范》为主要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分期培训的方式,完成对乡镇计划生育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努力建设一支能干事、善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职业化的计生干部队伍,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纵深发展。

第9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各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人口观,增强人口意识,紧紧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任务,变革理念,创新工作,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为企业新一轮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市、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基础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二、主要工作目标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8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三、重点工作1.深化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培育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单位要利用周二职工政治学习日进行广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今年宣传教育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计生办将编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供各单位组织、辅导职工学习。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让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要教育和引导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推进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质量、增强宣传效果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宣传舆论载体的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发展企业人口文化事业,传播新型生育文化。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矿区乃至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2、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优质服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纵深。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职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把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及满意程度作为评判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为职工群众提供科学、规范、满意的服务。围绕职工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健康的需求,大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知识的科普宣传与服务,坚持对已婚育龄女工的定期综合服务随访制度,做好当年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推行人性化管理。对育龄女工进行面对面服务,抓住育龄女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契机,向广大女工普及生殖健康及妇女病防治知识,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要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家庭,落实好独生子女待遇,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兑现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奖励优惠政策。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开展救助因独生子女伤残、疾病等导致的困难家庭活动,为独生子女办实事、办好事。3、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下功夫、花力气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预警机制。有未婚青年的党支部,每季度要安排专人与未婚青年谈一次话,了解未婚青年的真实思想反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自觉遵守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将特殊人群的综合服务作为工作重点:①有再婚重新组合家庭的女工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季度与再婚女工谈心交流一次。②对于不能正常出勤上班的各类育龄女工(包括休假、外出等)由其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某某市六县(市)及区范围内的,督促其参加每年两次的综合服务;在某某市六县(市)及区以外地区的,单位必须要求其每季度提交现居住地计生部门认可的孕情检查证明,每年返矿见面谈话一次,离岗、下岗的育龄女工由财资部、计生办负责督办。③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必须先由计生办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后,财资部才能与其结算。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求突破。当前,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仍然是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体现出“管住现住地,服务一方人”的特点,按照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综合施治的要求,形成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要结合我矿派遣工、探亲家属多的特点,在人员流入矿区时就严格审查其婚育证明,派遣工纳入我矿男工的管理模式。随着企业“走出去创业”战略的实施,外出创业人员逐年增多,对流出的人员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证明,支持外出创业。对整建制外出的单位,要结合实际,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帮助他们制定管理措施并提供服务,具备条件的,要设立计划生育宣传员,便于及时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4、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管理科学化。坚持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独生子女当年不能函调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年内,将组织一次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函调,计生办要定期通报函调进展情况,对函调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全面推广和应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软件,实现计划生育信息动态管理,注意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计划生育公示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职工群众关心的诸如放弃生育二胎的奖励,照顾生育二胎等热点问题向职工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5、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合同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年底奖罚兑现,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单位和部门的奖罚,按《某某煤矿二00五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承包合同书》中的奖惩办法执行(支部合同另签),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单位给予全额奖励,低于85分以下的单位不奖。嘉奖给计生委成员和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按有关文件执行。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继续执行计生宣传员每月10元的责任津贴,严格考核,奖罚有据,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全矿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四、几点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亲自抓,负总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纳入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2、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内有关部门将根据矿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全年的工作安排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综合考核分,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或综合考核分低于90分的单位,当年不能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和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单位党政工领导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3.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保证兼职计生宣传员有足够的时间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时间上保证,经济上倾斜。有条件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适当增加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分配比例,以充分调动和保护计生宣传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我们要通过全矿上下的共同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