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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1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病人的收治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病种以及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保障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

第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病人收治管理工作。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传染病病人收治的监督、监测、指导等管理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传染病病人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传染病医疗广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患有传染病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困居民实施救助。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医疗救治和集中收治管理的公益性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科学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到传染病集中收治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其它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分诊点就诊。

第七条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为全市传染病病人定点收治医院,负责集中收治传染病病人,并承担全市医疗机构的传染病会诊、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任务。

鞍山市千山医院为全市结核病病人定点收治医院。在实施中国结核病控制规划和项目期间,肺结核病的诊治归口到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鞍山市千山医院。

经市卫生局批准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收治性病病人。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内的传染病病人收治工作。

其它医疗机构不得滞留、截留传染病住院病人。

第八条如遇传染病疫情暴发,现有传染病集中收治医疗机构无法满足需要时,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临时指定收治机构。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收治传染病病人。

第九条传染病集中收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传染病诊疗科目收治传染病病人,不得推诿、拒收或者超范围收治病人。对合并有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重病人,应当转至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治疗,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推诿。

第十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首诊报告、门诊日志及转诊负责制度;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和疫情资料管理制度,不得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疫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人及时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采取必要的消毒隔离措施;对于诊断明确、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当转诊至传染病集中收治医疗机构治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传染病集中收治医疗机构。

对合并患有传染病的危重病人和危重传染病病人,医疗机构应当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隔离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入传染病集中收治医疗机构。

第十二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病人分诊、转诊或者转运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以及消毒、隔离、防护等规定,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十三条传染病集中收治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传染病诊疗技术规范,建立健全传染病感染管理组织和各项制度,做好医院内的消毒隔离工作,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和医院内感染。

第十四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传染病病人的医疗费用。对未经核准擅自开展传染病收治业务的医疗机构,收治或者变相收治传染病病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2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文章编号:1003-1383(2011)03-0382-02 中图分类号:R 759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1.03.059

近年来,我国性病的发病率逐年增高,艾滋病的流行已成为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1]。广西从2005年始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性病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实行性病诊疗技术准入制,在各市县医疗机构开展创建统一管理的规范化性病门诊活动。我院在2000年设置性病门诊,2006年通过卫生部部级规范化性病门诊的评审。现将近几年来我院在性病门诊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积累的一些工作经验和方法作一介绍。

性病门诊特点及控制感染的意义

性病门诊的医院感染控制涉及微生物学、传染病学、传染病流行病学、社会行为学等诸多方面。是一个特殊的科室,病种复杂,性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属乙类传染病,其他如尖锐湿疣、阴虱、阴道毛滴虫病、疥疮、传染性软疣,乙型肝炎等常见性病,都具有较强传染性。性病传播途径不单纯是通过性混乱传染他人,也可能通过非性接触传播,如血源性传播、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如不注意病区管理,极易发生医院感染。一方面,就诊者的、类似的多样化,一般合并多种性病,菌株呈多种耐药;另一方面,规范化性病门诊要体现以人为本,以一对一服务的诊疗方式提供及时规范化的诊疗服务。因此,加强性病门诊的管理,提高医院优质服务,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我院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明确了性病门诊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在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大大地提高了性病门诊从业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及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各项消毒隔离措施得到了全面的落实,确保了消毒隔离工作的质量。

性病门诊存在危险因素的探讨

1.环境因素 以性病患者为服务对象的性病门诊是一个病原体相对集中的场所,由于患者的高流动性,以及各种诊疗操作导致的污染,在医疗设施和环境中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成为医院感染的高危区,不仅可能造成患者间的交叉感染,也可使医护人员因工作长期处于病区污染的环境中,而面临着职业安全威胁。

2.皮肤黏膜接触污染

由于诊疗需要,常需暴露患者的身体皮肤黏膜以及生殖器、肛周部位,检查的同时进行现场采样,目的是保持标本的新鲜,还有各种治疗操作,容易使医务人员的皮肤黏膜接触污染,如对淋病患者的检查易接触其污秽的脓性分泌物,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分泌物的取材培养等操作。传播途径是病毒或者细菌直接接触皮肤或创面,进入组织、血液,引起医院感染。

3.侵入性诊疗操作

各种侵入性操作是性病临床的常用诊疗手段,如尖锐湿疣,常用手术切除、CO2激光或冷冻等结合干扰素和白介素-2肌肉注射和病损内注射治疗。对于患者而言,任何一种侵入性操作都是一种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也是一种医院感染特有的传播方式,它既可将外环境细菌带入人体内引起医源性感染,也可将体内病原体排出污染环境;对于医务人员而言,性病门诊亦是临床易发生针剌伤的高危科室。在工作中,如不慎被乙型肝炎(HBV)、丙型肝炎(HCV)、艾滋病(HIV)等血液污染的针头刺伤,就有被感染HBV、HCV、HI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潜在危险,其感染率分别为6%~30%、1.8%、0.3%[2]。

4.手工操作是传染的主要途径 诊疗工作基本都由双手来操作完成的,我们服务的对象是患者,服务的内容是诊断治疗护理,工作中手不可避免地直接接触着患者的身体、皮肤、黏膜,乃至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血液、体液等,手的污染严重。医务人员对洗手的依从性以及手卫生设施不够完善、方便,也是造成医院感染机会增加的危险因素。

5.医护人员自身的相关因素 性病门诊接触的大多是具有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的患者,医务人员常会担心发生暴露后被感染相关疾病,此担心是有依据的。长期的心理压力没有得到合理宣泄,不良的同事氛围以及紧张的医患关系,医护员工将会处于易感期。

性病门诊医院感染控制的具体措施

1.区域环境管理 我们参照卫生厅下发的创建规范化性病门诊建设标准,遵循“环境舒适、满足功能、符合感控要求”的原则,对建筑布局与功能流程进行了重新调整。在设置时,一是保证足够的业务用房,并独立于其他普通门诊,保证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二是功能流程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人流、物流导致的污染,并有实际物理屏障和醒目标志。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我们重视过程管理,确定与感染风险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并采取相应策略以减少感染风险。一是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目标,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位;二是制定《性病诊疗技术规范》,规范工作流程,减少诊疗操作导致环境污染和感染环节;三是建立医院感染质量考核制度,严格考核评价,将其纳入科室每月医疗质量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3.加强在职培训 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质量,所以定期进行培训极为重要。内容应包括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流行病学、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手卫生、隔离技术、消毒灭菌技术、各种消毒灭菌剂的正确应用、医院环境微生物学监测等。只有工作人员把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视为己任而自觉行动时,才可能做好医院感染的控制工作。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一些现代诊疗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性病学科的发展,也给医院感染增加了机会。强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是预防控制医源性感染的关键。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坚持做到一人一换,使用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不但对患者,对医护人员也是保护性隔离,同时还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强度。

5.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手污染是造成医院感染的重要传播途径[3]。提高手卫生依从性是防止医院感染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医务人员反映良好。一是提高医务人员对手卫生重要性的认识,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二是完善手卫生设施,方便洗手;三是配备含酒精的速干手消毒剂,在手没有明显污染时建议使用;四是加强督促检查。

6.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防护 一是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树立标准预防意识,处置病人时必须戴口罩、手套,电灼与阴道冲洗时应戴塑料围裙,必要时戴防护眼镜,提倡安全操作;二是培养医护人员良好的心理素质,注意劳逸结合和心理调节;三是定期进行体检做好健康评估;四是建立职业暴露的应急预案,重点是HIV/AIDS、HBV、HCV以及梅毒等意外暴露的处理。

我院通过创建部级规范化性病门诊的活动,2006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部组织的专家评审,使性病门诊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至今没有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参考文献

[1]张学军.皮肤性病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05-207.

[2]陈 亮,张 敏,缪剑影. 医护人员锐器伤害研究进展与控制对策[J].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 2006,33(3):166-169.

第3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一、工作中不断创新、在拓宽职能,为医院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使医院在同行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在医院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法定传染病等疾病实行院内网络直报,将报告时间从医生工作站端到中国CDC端缩短在5分钟之内。通过项目带动工作,对全市传染病预防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在门急诊分别设立预检、分诊处,对就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发现呼吸道发热病人或腹泻病人安排到发热呼吸道门诊或肠道门诊就诊。

三、我院为浙江省SARS监测哨点医院,全年开设发热门诊。1—6月共接诊发热病人32923例次,发热肺炎病人549例次。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每周向省疾控中心报告绍兴市人民医院医院发热呼吸道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周报表;不明原因发热住院病例周报表。报告每月一次对病房和门诊做好自查工作,对传染病漏报和迟报的情况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处罚;积极配合绍兴市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在今年麻疹流行期间,我们从诊治邮电技校的几个发热皮疹病人中进行分析研究,考虑可能是麻疹病人,及时向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报告,进行调查研究,为及时控制麻疹在我市的大流行作出了贡献。

四、肠道门诊工作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到位,自5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共接诊腹泻病人1035例次,做到“有泻必采,有样必检”,共采集“02”培养标本1070份。成立医院“02”机动队,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五、做好肺结核病的管理

传染病监督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有关工作,并作好登记、统计工作,每一个月进行一次全面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1—6月全院共转诊肺结核病人198例,转诊率100%。其中涂片阳性患者12例、涂片阴性36例、痰结核菌培养阳性13例、阴性14例、未痰检123例。对违反肺结核病管理制度的医生作出相应的处罚。

六、根据2006年工作计划目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疑似传染病订正报告的问题:省疾控中心要求我们疑似传染病100%订正。

①个别医生思想上不重视,需要防保科同志经常督查;

②有的疑似传染病患者一次看病后不来了或者转院了,还有的患者无法从病原学中确诊,给订正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第4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基层医院;传染病;对策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8-0505-01

通过抓医院传染病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控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流行态势,有计划地预防、控制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将传染病控制在一定水平和把暴发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我院的具体做法如下。

1 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强化法制观念

1.1 开展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为面向基层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我院经常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2 在职医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在医护人员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强化预防意识,明确职责,在医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以及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1.3 岗前培训:我院对每年新分配来的医生进行传染病管理的岗前教育,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并定期到临床检查考核。

2 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

2.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科接诊和经治医师,一旦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甲类传染病6h,乙类传染病12h内,作出传染病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对于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例及影响面较大的食物中毒病例,首诊医师要立即报告院部或总值班,并及时电话报告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搜集并提供诊断的第一手资料备查。门诊医师和病房主治医生发现传染病例后必须认真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字迹清楚,注明诊断依据。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发现阳性结果时,要在报告单上加盖“注意疫情报告”印章后,送病房医师或传染病门诊医师,实行报告签收制。预防保健所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注明报告时间,统一上报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网。对于漏报、隐瞒、谎报疫情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传染病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全院的传染病管理,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预防保健所具体实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34条规定,设定2名传染病管理检查员,负责传染病的监督、监测、登记、上报以及漏报调查等工作。同时还规定了严格的奖惩考核规定,与当月奖金挂钩。

2.3 消毒隔离制度:我院建立并严格执行了门诊的随时消毒制度、病房的随时及终末消毒制度、血源管理规定、污水和污物处理制度,多年来坚持卫生学监测、院内感染监测和传染病监控,使传染病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4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设立肠道疾病专科门诊,设专职医护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消毒用品、抢救药品,定期进行消毒监测。对甲类传染病重点监测,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诊断、及时报告、早期隔离、及时治疗。

3 加强领导和检查督导,有效控制疫情的漏报

3.1 医院领导重视:我院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及控制院内感染领导小组,与临床各病区、门诊及检验、放射科构成了传染病及院内感染的监测报告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了传染病阳性报告签收制,采取了谁签字谁报告、谁负责,发现漏报一查到底。

3.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 特别是传染科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的书面测试,使全体医护人员熟悉“两法”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真正重视传染病防治,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使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5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

3、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5、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等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

1、普通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

2、挂号室分科挂号,于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停诊前半小时停止挂号。

3、除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部外,任何人无权通知限号或停止挂号。遇有临时限号或停止挂号,均应以文字形式公布于众。

4、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等。

5、同时就诊一科以上,须分别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每班帐目要清楚,现金收费应依规定按时上交。收钱时要唱收,找钱时,先给钱后给号,嘱咐病员当面点清。

8、挂号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扶老携幼,多方照顾老、弱、残。

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检查考核门诊部的工作,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

4、定期召开门诊例会,按时讲评考核结果,整顿门诊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病人就医。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领导门诊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并定期考核检查。

7、接待门诊方面的来信、来访,把有关事情及时向院长反馈。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门诊主任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并参与门诊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危重、疑难伤病员的门诊、会诊和抢救,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

3、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

4、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开展科学研究,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门诊部副主任医师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按分工履行主任医师职责的相应部分。

门诊主治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分担门诊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专科门诊工作及门诊科间会诊工作。

3、参加门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解决较复杂、疑难诊疗技术问题;实行首诊负责制,根据病情,确定病员门诊或住院治疗。

4、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担任临床教学及进修、实习生的工作。

6、指导本科室在门诊的下级医师的工作,监督检查门诊病历、处方、检查申请单的书写及病员登记工作;检查本科门诊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协助安排好节假日值班。

8、按时出席门诊部组织的会议,掌握门诊动态,随时向科主任汇报门诊工作。

9、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门诊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门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件,及时做好医疗、预防等各种登记。

3、及时掌握病情,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填写传染病卡片,不漏报、不错报、不误报。

4、参加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门诊工作。

5、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咨询宣教工作。

门诊部挂号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及组长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做到礼貌热情,有问必答。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要求字迹清楚,不出差错。

4、挂号员必须提前做好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5、收款时唱收唱付,票证收据当面点清,不出差错。

6、挂号金额每天由挂号室组长向财务科交清(附有关票证),换回挂号收据以备次日用。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求工作人员态度和蔼,接待热情,有问必答。

2、办理入院手续时,要认真核对门诊病历与住院证,及时联系病区。对可以入院的应详细填写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簿;对一时不能入院者要耐心解释,对入院患儿要问清陪送者与患儿的关系。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使用现金的患者住院时,根据病情按规定预收住院费及血费,现金收费要唱收,现金收据当面交付,并说明用途,所收现金一律按规定上交财务部。

5、对再住院患者,应与病案室联系,查找原住院号。

6、对已办住院手续的患者应立即通知病区与接诊室,并告知患者除餐具及生活用具外,多余的衣物、公文、公物、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一律不准带入病区。

7、住院处24小时值班,要求值班者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室内外卫生。

住院部入、出院工作制度

1、患者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所开的住院证以及门急诊病历、支票(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押金)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危急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由住院处建立住院病历,认真填写病历首页中应填内容,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填好入院卡片及住院登记簿,通知有关病区及接诊室。

3、接诊室接到病人及病历,即进行测体温、体重等工作,然后护送至病区。

4、患者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签写出院证,并告知患者或家属。当患者决定出院时,由护理人员整理好病历交至病案室。结帐后住院收费处将盖章的出院证交给患者或家属,再到病区由护理人员验明并点收医院物品后方准出院。

5、病员出院后由病区通知住院处。

接诊室工作制度

2、入院患者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认真核对病历与住院证,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本,危急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首诊护士接到患者及病历,即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身高,楣栏项目填全,必须为患者提供患服,然后送至病区。

4、平车、轮椅本班用完后,及时处理干净。

5.接诊护士要主动、热情,运用心理学知识,使患者减轻精神负担。

6、与病区搞好协调关系,患者一经送达病区应及时进行处理。

7、患者出院后到接诊室退还患服。

住院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住院部的收治、接诊、财务、病房服务、协调床位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住院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押金收取、患者费用、出院结算和接待患者咨询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或其它自然事故患者入院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住院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工作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整顿住院秩序,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住院,严防责任事故。

5、负责接待和处理住院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6、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定期检查物价情况。

7、按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1、在住院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收入病员工作。

2、住院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宣传住院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住院处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校对入院证件,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入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位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的慢性病患者,必须由住院处收取押金,无押金不予接待。

6、收付住院押金和饭票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所有现金必须按《会计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住院处记帐、收费人员职责

1、在住院部主任、账务部主任双重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收费标准,合理收取住院押金。

2、负责各项住院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清楚,凭证完整,装订整齐,日清月结,报表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住院报表,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主任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入情况,分析病员负担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核对总计金额。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病人欠款。

6、管理好会计档案,保管好收费单据和留底资料。

7、做好计算机维护保养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分的《会计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接诊室护士职责

1、在门诊护士长及科室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接诊,并护送病人至病房。

3、负责做病历,检查生命体征体重并准确记录于病历上。

4、护送急诊、危重、绿色通道病人,途中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保持各种管道通畅,对危重病人应提前送至病房诊治,后书写病历。

5、维护接诊秩序,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6、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发生。

8、负责患服发放、回收、保管及现金押退工作。

预防保健部工作制度

1、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网,培训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做好本院职工保健工作,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规定,为职工做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负责职工疾病的诊治、病假、会诊、转诊等事宜,定期组织院内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查体工作。

3、按医保中心要求,做好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工作。并在实施此项工作过程中,建立管理组织和工作制度,落实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审批制度,特殊疾病鉴定制度,制定医院对科室及医务人员在医疗保险中医疗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等,使医疗保险服务有序进行。

4、贯彻执行涉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离休干部保健和健康查体工作,为离休干部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院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树立新型婚育观念,为职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6、协助上级放射防护机构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卫生防护条例》。完成本院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工作,对放射装置和放射场所定期监测、检查,做好放射治疗及影像的质量监控。

7、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工作。定期对医护人员培训、考核,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8、主动督导布置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宣传计划、档案、总结等文字资料工作。

9、贯彻院内外相结合的预防保健方针,搞好人群健康查体。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开展广泛深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2、委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实际困难,为基层排忧解难,并全面掌握片内计划生育状况。

3、建立健全育龄职工各种计划生育帐、卡,完善信息化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做到统计报表准确,上报及时,实现科学化管理。

4、月访视制度。委员每月要与片内育龄妇女见一次面,了解孕情及婚孕情况,每月底上报保健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例会制度。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委会,委员分别汇报各片工作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6、加强重点人管理,及时和科室取得联系,杜绝大月份引产,确保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

7、医院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考核与科室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

8、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可酌情随时召集不同形式会议,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

急性驰缓性麻痹(afp)报告制度

1、各科室要强化消灭脊髓灰质炎意识,认真执行急性驰缓性麻痹(afp)报告制度。

2、儿科、神经科、针灸科等重要临床科室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afp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加强对临床医疗人员及其他有关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其系统地了解消灭脊灰的意义、afp病例的定义、报告程序及采便要求等知识和技术规定。

6、对于工作不负责,漏报、迟报和不报疫情而造成脊灰扩散蔓延的,对有关人员和科室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附:14种afp病种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症(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急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软瘫、高钾软瘫,正常钾软瘫)

(10)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变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平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肌体麻痹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2、发现乙类传染病,将患者转传染病院治疗,要求在12小时内逐级报到防疫站,患者走后做好终末消毒工作。

3、发现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需电话报告预防保健部。

4、发现肺结核患者需填写转诊单、转诊登记本及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将患者转结核病防治所诊治。

5、各类传染病明确诊断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做到字迹清楚,项目完整(必须写清家庭详细住址,15岁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传染病报告卡”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报预防保健部。发现传染病漏报者,要及时补报。

6、各科室医务人员都是法定疫情报告人,要求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做到有法必依,发现传染病即按规定程序逐个登记,不迟报、不漏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7、主管科室严格登记、编目,随时核查门诊登记,并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8、疫情报告纳入考核制度,与科室奖金兑现。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化验登记、疫情报告卡项目登记不全者,缺一项扣奖金5元,漏报、迟报一例传染病扣奖金50~100元。

9、对于不执行本制度者或违反规定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等不良后果的科室及个人,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附:甲、乙类传染病病种26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4种:病毒性痢疾、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新生儿破伤风、肺结核。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市、区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归口管理的要求,本科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及放射工作管理人员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条令学习,要依法进行工作。

2、新毕业、新调入放射科、放化疗科、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防护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章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每半年在本院进行一次体检,每两年到市职防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记入健康档案。

4、定期、不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组织健康疗养,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强化教育培训。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上岗,每两月更换测试一次,结果记入个人剂量计档案。没有剂量计监测结果不能参加职业性放射病评定。无故损坏丢失者由个人负责赔尝,不配戴个人剂量计,不准上岗。

6、新建、扩建、改建放射场所总务部必须履行预防性监督程序。更换新机器、购置放射源,医工科必须向保健部申报,办理使用许可证。

7、定期进行放射场所、射线装置及影像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若不达标,需治理后方可从业。

8、保健部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放射卫生档案、体检和更换剂量计等工作,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强化教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医院放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放射科、核医学科、放疗科的放化射防护问题,定期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科室奖金兑现。

预防保健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和医保管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负责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和业绩考核,提出晋升和奖惩意见。

4、督促本部人员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负责本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工作。掌握职工医疗动态、身体健康状况和休病假情况,适时提出保健措施。

6、负责唐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工作,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保证医疗保险在医院有序进行。

7、负责市直离休干部医疗服务工作,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保健及家庭服务。

8、负责市领导的医疗保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

预防保健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在保健部主任领导下,协助上级放射防护机构进行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卫生防护条例。

2、负责申请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射线装置放射工作许可证”及“三建”放射场所的预审、送审及射线装置变化或注销手续。

3、负责本单位放射人员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保健、疗养及上岗前后体检,并进行放射防护的监测检查。

4、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时收集登记上报传染病报告卡,负责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的主动监测工作,按时进行全员传染病防治法的考试(核)。

5、做好肺tb归口治疗转诊管理工作。

6、做好卫生防病宣传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7、做好医院健康教育计划、总结等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预防保健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责

1、在主管院长和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展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计划生育婚前教育、婚育咨询、政策法规培训。

3、负责按人、按量、按时领取或发放避孕药具。

4、负责各种计划生育帐卡资料的整理和完成计划生育工作报表。

5、办理婚育手续、一孩化及申请生育二胎的审核上报工作。

6、负责落实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各项工作要求。

7、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医疗保险专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领会医疗保险的政策与规定,熟练掌握医保工作内容,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各项服务工作。

2、负责参保人员超规定出院带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超规定出院带药大病医疗保险进入预警线范围的审核、申报工作。

3、接待参保人员的来信、来访和投诉,协助医保中心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4、每月按时完成本院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手续。

5、及时完成本院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变动手续。包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医疗保险关系停保手续;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新调入人员参保及在职转退休手续。

6、做好参保职工医疗ic卡管理工作。

7、按时完成参保职工医疗费用到医保中心审核、结算业务。

8、做好医院与医保中心信息沟通工作。及时上报参保职工所发生的医疗行为;随时了解医保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科主任和医疗保险中心。

9、及时为慢性病职工填写《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申请表〉》,并到医保中心医审部审核登记。

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和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定期分析检查医疗质量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2、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端正医德医风,提高服务质量,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3、积极做好医疗保险差错事故的防范工作,对已发生的差错及时调查,并向主管院长及医保中心汇报,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质量。

4、负责实施对医疗保险相应业务科室的政策指导和培训工作。

5、接待参保人员的来信、来访和投诉,协助医保中心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6、负责参保人员外地转诊、特殊疾病、超规定出院带药、治疗型家庭病床、特殊检查、大病医疗保险进入预警线范围的审核申报工作。

家庭病床医生岗位职责(保健部)

1、要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为离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放心、优质的家庭医疗服务。

2、由于病情需要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人,需经保健室医生开据住院证,由内勤人员完成入床登记,填写床位牌,并协助办理住院手续。

3、凡住院病人由科内统一安排管床医生。管床医生对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仔细检查患者,在24小时内完成病例首页,首次病程记录,开出医嘱及治疗方案,一周记病程两次以上。

4、每周查床一次,病情严重者要每天查床,病情突然变化或有需要时,管床医生应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并填写病程日志。管床医生遇特殊情况不能到时,要安排机动医生落实出诊。

5、对疑难患者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组织科内会诊,会诊要有详细记录。根据病情需住院者,管床医生负责联系,必要时送入病房。

6、对于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愈后情况及需作进一步检查的情况,要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若有送药和送检验结果及其它合理要求的应给予满足。

7、严格执行规定的用药范围和用药量合理用药,避免开大方、重复、重叠用药和分解处方或与病情不符的用药,每次最大开药量为一周,用药情况要详细记录在病程中,杜绝医嘱外用药、检查、治疗和开搭车药。

8、认真做好交接班。全体医生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维护院科集体利益,对治疗方案有异议的,应经科会诊后调整治疗方案,并向病人合理解释。以保证病人的治疗连续性。

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1、负责拟订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2、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3、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4、对医院发生的感染流行、爆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每月对各科室进行卫生学监测,采集标本进行检验,认真填写化验单并及时下发给各科室。

6、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订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

7、对购入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审查,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8、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9、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1、早期发现和预防医院内感染病例。每月进行流行病学的调查分析,统计医院感染率、各科室感染率、感染部位的发病率及医院感染的漏报率。

2、及时分析院内感染的危险因素,调查医院病原菌的流行趋势及对抗生素的耐药情况,为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为院领导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院内感染信息资料。

4、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本科室重点部位的空气、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等感染因素做一次卫生学监测,采集样本送检。并根据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5、管床医师依照《医院感染疾病诊断标准》,发现医院内感染病例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将报告卡放在出入院病人登记本内,感染管理科每日下收,以便及时核实、统计。

6、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对本科室实施全面医院感染管理,遇有连续发生相同感染病例,视为暴发,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1、各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的医院内感染监控工作。

2、每日交班时应将本科发生医院感染的病人做为交班内容之一,在查房或护理病人时,应对易感病人进行重点观察,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立即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根据流行趋势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4、发生医院感染病例后,管床医生应认真填写《医院内感染病人上报卡》,报感染管理科。

5、感染管理科的专职人员应及时对感染病例进行个例调查,保存好有关资料,每月底进行统计。

6、医院感染管理科的专职人员应对各科上报卡(原始资料)进行登记、核实、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漏报病例,将信息反馈到各科室,并协助临床科室寻找漏报原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7、对于发生医院感染不及时上报的将列入医疗质量考核。

消毒隔离制度

1、晨间护理要求一床一套、一桌一抹布,扫床套及抹布用后应彻底消毒。体温计(无特殊情况)一律使用腋下体温计,每人一支,用后严格消毒。

2、病人使用的脸盆、脚盆必须使用消毒剂浸泡消毒,便盆使用一次性用品,固定使用,定期用消毒剂浸泡消毒。卫生员应熟知消毒方法。

3、hbsag、hbv、hcv-rna、sgpt、hiv等化验阳性者都要实行床旁隔离,做到床头有标记;对于以上项目检验阳性的产妇应备隔离产房或床及隔离婴儿床,病人、产妇、婴儿用过的被服、尿布、便器等必须进行消毒。

4、各种治疗室、手术室、导管室、换药室、母婴同室、供应室等要定期消毒,每月进行一次空气培养,紫外线消毒应每天进行登记,每年两次检测紫外线灯管强度,低于70μw/cm2的灯管禁止使用。

6、一律使用一次性密闭式输液方法,急诊室、手术室、儿科特殊情况时可例外。

7、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后,由供应室统一回收处理。

8、中心采血室和化验室采血时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剩余血、便等标本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

9、注射室做到注射时一人一针一管,有洗手药液和设备,接触病人前后洗手,经常消毒,每月自检一次。

10、放射科、口腔科一律使用一次性口杯,口腔科使用的牙钻按规定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定期对牙钻进行检测,不得检出肝炎和爱滋病病毒。

11、康复科使用的针灸针一用一灭菌,病人皮肤要消毒,无菌针存放合理。

12、婴儿用品要一婴一份,一用一消毒,尿布不与其它敷料、被服混洗,用前先行高压消毒。

13、麻醉科使用的麻醉物品做到一人一消毒灭菌。

14、氧气湿化瓶和吸氧管每周消毒一次,做到一人一换,湿化瓶每日更换液体,吸痰管一次一更换,雾化器罐、口含嘴(面罩)、螺旋管一人一消毒;气管切开的内套管6-8小时消毒一次(根据病情可适当缩短时间);人工呼吸机一人一消毒,做好终末消毒。

15、各种引流管(袋)按规定及时更换,定期消毒。

16、凡接触病人伤口、皮肤等物品、器械一律采用对乙肝病毒有效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17、各种内窥镜的清洗、消毒要彻底,并定期做细菌培养,监测消毒效果,对乙肝、丙肝病人使用和的器械,应有特殊处理。

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产房、母婴同室、儿科新生儿病房

1、产房环境清洁、安静、无污染源,相对独立。

(1)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记明确,清洁区内设有正常分娩室、刷手间、无菌物品存放间、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2)宽敞明亮,空气流通,陈设简单适用,便于消毒。墙壁、天花版、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3)凡患有或疑似传染性疾病的病人,放入隔离分娩室,按隔离技术规程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胎盘必须放入塑料袋内,密闭运送,焚烧处理;房间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处理。

2、母婴同室内每张床的适用面积不应少于5.5-6.5m2,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m2

(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应及时与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2)产妇哺乳前洗手、清洁。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用后双消毒。

(3)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淋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专婴专用,避免交叉使用。遇有暴发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4)患有皮肤化脓及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5)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洁净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6)母婴出院后,其床单位、保温箱等,应彻底消毒或灭菌。

3、儿科新生儿病房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新生儿室、重症监护新生儿室、隔离新生儿室、配奶室、淋浴室、治疗室等,区域之间严格管理。

(1)入病房处设有洗手设施和更衣室,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

(2)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少于2.8-3m2,床间距不少于60cm,重症监护病房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少于一般新生儿的2-3倍。

二、血液净化室

1、血液净化室清洁、安静。

2、严格划分清洁区、准清洁区、污染区;设一般病员室、感染病员室(隔离病员室);治疗室设在血液净化区间内;水处理室、储存室、办公室分开设置。

3、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透析器、管路应一次性使用。

(2)工作人员上岗前注射乙肝疫苗,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

(3)进入血液净化室穿专用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更换拖鞋、严格洗手。

(4)透析病人常规进行肝功能、肝炎病原学等化验检查。

(5)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措施;急诊病人应专机透析。

(6)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

(7)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透析液每月进行监测,透析器入口处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数必须≤2000cfu/ml。

三、髓移植病房

1、病房的清洁与消毒:

有病人居住时,层流室及缓冲间的清洁消毒:

(1)用75%酒精擦拭玻璃、塑料帘、床单位、托盘及角柜等。

(2)用高效消毒剂擦地面、墙、用具。

(3)用对病毒有效的消毒剂清洁消毒厕所。

(4)特别房间每日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

无病人居住病房的清洁消毒:

(1)每日用清水将室内玻璃、墙、塑料帘及床单位、角柜、推车、托盘等擦洗干净。再用含氯的消毒液擦拭消毒。玻璃和塑料帘用75%酒精擦拭消毒。

(2)特殊房间在病人转出后用乳酸进行熏蒸消毒。

2、病人进层流室前的清洁与消毒:患者所用的脸盆、毛巾、便盆、镊子罐、纱布罐、隔离衣等均要高压消毒,每24小时更换一次,患者所穿衣服先用肥皂、清水洗净高压消毒后方可拿进层流室。

3、工作人员清洁消毒管理措施:

工作人员需常剪指甲、洗涤更换衣服。进层流室前用肥皂及清水清洗双手,再用0.5%的碘伏擦手消毒,接触患者时戴无菌手套。

(1)进层流室前需更换分身隔离衣,接触患者时再套上一件无菌隔离衣。

(2)进二室前换二室专用托鞋,进三室前再换三室专用托鞋,进四室接触病人前换四室专用托鞋。

(3)工作人员患感冒或其它传染病时不能接触患者。

4、空调清洁管理措施:

(1)预过滤器每周更换一次。

(2)高效过滤器每半年检测一次,监测风速比原风速衰减一半时需更换。

(3)空调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必要时更换。

四、重症监护病房(icu)

1、icu病房布局合理,分治疗室和监护区。

2、空气净化机滤过网每两周进行清洁处理。

3、工作人员进入icu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入内。

4、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的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的病人放入单间,诊疗护理工作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5、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测。

6、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7、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使用物品的消毒与管理。

8、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口罩、帽子,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9、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五、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2、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

3、手术室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设在手术室入口处。每一手术间设一张手术台。

4、手术用器具与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高压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

5、麻醉用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6、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7、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8、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坚持湿式清扫,每周进行大清扫。

9、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的数量。

10、隔离手术病人的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1、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平车车轮应每次清洁,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12、手术废弃物装入专用塑料袋中,封闭运送,焚烧处理。

六、供应室

1、供应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划分明确,区域间有实际屏障;路线及人线、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行,不得逆行。

2、供应室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3、有物品回收、消毒、洗涤、敷料制作、组装、灭菌、贮存、发放全过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4、高压蒸汽灭菌锅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有记录;化学监测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监测;生物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合格后才能使用。

5、灭菌合格的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

6、下送、下收的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按规定使用和处理。

8、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措施

(1)对购进的原材料、消毒洗涤剂、试剂、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消毒供应室。

(2)对消毒剂的浓度、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对自身工作环境的洁净程度和初洗、精洗、组装、灭菌等环节的工作质量有监控措施;对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外观及内在质量有检测措施。

污水污物处理制度

1、污水处理

(1)污水站负责全院污水无害化处理及排放。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污水处理规定》,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

(3)操作人员经培训上岗,熟知操作规程和排放标准。

(4)对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保持整洁,做到机械运转正常。

(5)每日进行污水的水质检验两次,并有监测记录。

(6)严格按环保要求,保证污水消毒效果,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用污水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

(7)对机械、工具、仪表、药品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8)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经济损失或污染事故者,视情节给予处理。

2、医院污物的处理

(1)医院的生活垃圾与医原性垃圾严禁混合。

(2)生活垃圾由卫生员统一集中到垃圾箱内,每日由市环卫局运出,做到日产日清。

(3)医原性垃圾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由专职卫生员逐科回收,密闭运送到指定地点,放入专用容器内,每日由宝洁公司运出,做到日产日清。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有回收记录。

(4)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流向社会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污水站化验室工作制度

1

、做好污水检验工作,每天两次采集污水标本进行检验,每月一次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每件标本的各种参数必须准确无误,检验结果要有记录。

2、各种仪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并有专人管理。

3、各种试剂专人保存,分类存放,绝不允许任意混和化学试剂,以免发生危险。易燃、易爆、有毒试剂应专门管理,化验室所有的药品不得带出室外。

4、操作完毕水源、电源、火源立即关闭,然后清洁所用的器械备用。

5、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经济损失或污染事故者,视情节给予处理。

污水站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

1、次氯酸钠发生器有专人管理,专管人员熟悉机械各部位的性能及使用方法,能进行机械的保养及简单维修。其他人在使用机械时发现机械故障,及时停机,立即通知专管人员维修并上报科主任。

2、每天对次氯酸钠发生器进行清洁保养,在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后才能开机。

3、开机后应随时观察电源、电压、电流、电解产氯及运行情况。运行电流一般不要超过发生器所规定的额定电流,外界电压对运行电流影响很大,应注意调节使用在安全范围。

4、调节冷却水量,使电解液的温度控制在35℃以下。

5、每月清洗电解槽、电解管及储氯箱,防止水垢的形成。

6、正确使用电极,延长电极的使用寿命。

7、加强责任心,保护设备,按时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8、对机械、工具、仪表、药品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感染管理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院的感染监控工作和科室的行政业务工作。

2、制定预防医院感染的全院性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使监控工作具有科室性和实用价值制定科室年度计划;制定科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考核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3、掌握有关医院感染信息,对本院医院感染监测结果定期分析、总结与反馈。

4、经常与各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医院感染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医院感染的各项法令和制度。

5、负责科内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科室人员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

6.结合我院情况,开展课题调查和科研工作。

7.每月向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省监控网汇报院内感染情况。

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职责

1、负责医院感染病例的发现、核实和登记。

2、负责医院感染病例的查询登记、汇总分析、报告和反馈工作。

3、协调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并提供业务指导和提供医院感染知识的咨询服务。

4、监督和检查各科室预防医院感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进行考核。

5、定期对医院的环境及医疗用品等进行监测(包括空气、器械及物品表面、工作人员的手指以及各种化学消毒液等)。以保证消毒剂的有效和消毒灭菌物品的效果。

6、发现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疫情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提出控制改进措施。

7、每月向省监控中心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和调查分析资料。

各科室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1、在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下开展本科室有关医院感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制定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2、针对本科室具体情况采取监控措施,预防院内感染。

3、对本科室已感染或可疑病例以及引起感染的环节进行监测,对爆发、流行病例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对本科散发的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登记,报感染管理科。

5、对法定传染病人按传染病防治法妥善安置,控制传染扩散,并登记逐级上报。

6、合理使用抗生素,防止滥用。

7、有计划地组织本科室职工(卫生员)学习有关医院感染的知识,提供技术咨询,降低医院感染率。

污水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污水的处理、排放和污水水质的监测工作。

2、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性能,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负责污水处理设备和化学试剂的使用、保管、维护等工作,保证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转。

4、随时观察电源、电压、电流、电解产氯及运行情况。

5、随时观察管道系统的流畅情况,以免阻塞。

第6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七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7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夏秋季是手足口病、霍乱、细菌性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和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全面做好我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防范疫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按照手足口病、霍乱、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科学防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宣教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息收集、疫情监测、病人的诊断与救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夏秋季传染病疫情发生、扩散与蔓延,保护群众身心健康。

二、组织体系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体系

为加强我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确保工作质量,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曹琳瑛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洪四国、市卫生局局长周海宏任副组长,卫生、教育、爱卫办、工商、药监、质监、广电和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为成员的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海宏兼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高建华、高瑞增担任,具体负责制定全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抓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物资储备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预防控制与监测预警体系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乡、村三级防控网络,负责全市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与分析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实验室检测和健康教育工作,充实应急处置队伍,做好检测、调查处置等物资准备工作。

教育部门要在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设置1—2名专(兼)职疫情监测报告与防控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学生(幼儿)每日晨检、饮用水与食品卫生管理、预防性消毒与灭蝇、健康教育、疫情报告等传染病防控措施,认真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理工作。

爱卫办要结合全市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幸福人民”行动和创建省级卫生城等活动,按照相应规范和标准,在全市深入开展改水改厕、防蝇灭蝇和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爱国卫生活动,做到常抓不懈,保质保量。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教育、爱卫办等部门,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公共场所及用品的预防性消毒、饮用水卫生管理、卫生宣教和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灭蝇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监测与调查处理工作。

(三)医疗救治体系

各级医疗机构自4月15日起至10月31日止,要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建立肠道门诊,配足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认真做好肠道传染病病人的筛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强院内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处置,防止医源性和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组建肠道传染病临床救治小组,负责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四)卫生监督体系

市卫生局要成立督导检查组,依法加强对全市各单位和医疗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传染病监管与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疫情监测

(一)信息监测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要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直接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各行政村(居委会)卫生所,要加强本村(居)传染病疫情监控工作,发现肠道传染病患者,要按相应规范和标准进行诊治、登记,并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核实确诊后,直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疫情信息监控,每天定期对网络直报疫情进行主动搜索,做好传染病日报分析工作,每周收集、分析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并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

(二)病人监测

全市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预检分诊。诊疗过程中,要提高对手足口病、霍乱、菌痢、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敏感性,经预检为肠道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转至本院肠道门诊诊治。

肠道门诊要配备必需的人员、设施和采样器械,建立腹泻病人登记、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前来就诊的腹泻病人要逐例、逐项登记,做到病人便检标本“有泻必采”,做好手足口病、霍乱病原学相关项目检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三)环境监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省、唐山市有关肠道传染病监测方案要求,定期进行水源、食品和外环境的肠道传染病病原学监测工作。

(四)质量控制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每日审校和分析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情况,开展腹泻病人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四、病例诊治与报告

(一)病例诊断及报告

根据手足口病、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诊断标准,在诊疗过程中,对诊断为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者,各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各医疗机构发现并诊断疑似或临床诊断的霍乱、大肠杆菌0157病例和其他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初步核实,并将初步核实结果及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网络直报。

(二)病人的诊治

1.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抢救治疗组,按照相应的救治工作规范,负责本院的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病人的抢救治疗,努力降低病死率。

2.各医疗机构发现肠道传染病危重病人时,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及时转诊到市医院传染病分院进行隔离救治,不宜转诊的要及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3.各医疗机构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要做好转送病人救护车、污染场所的消毒和医护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医源性传播。

五、疫情处置

(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传染来源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手足口病、霍乱、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后,按照相应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判定、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接到学校、企业等集体单位肠道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相应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确定密切接触者,采取控制措施控制疫情。

构成突发疫情事件的,市卫生部门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迅速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做好消毒处理工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医疗机构做好对就诊病人分泌物、排泄物、污水、污物等消毒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病人疫点终末消毒工作。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密切接触者,分别按照相应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开展医学观察。对手足口病、霍乱等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每日上门了解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落实采样送检、预防性服药等措施,指导疫点、疫区做好饮食卫生和饮水卫生及粪便消毒管理工作。

六、预防控制措施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和群众防病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以夏秋季传染病防控知识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科普常识,指导广大群众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提高全民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抓好“五清理、一消杀”,即清理垃圾、清理厕所、清理沟河池塘、清理庭院住宅、清理摊点和消杀病虫媒生物,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群众健康水平。

(二)加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1.加强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按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到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注意操作卫生,防止食品污染。积极开展肠道传染病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和防止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发生。一旦发现有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现象,要及时报告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直接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处理。

2.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将外来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重点做好对建筑工地等外来人口集聚地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定期对外来人口集聚地的饮水、饮食卫生和粪便管理等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控制外来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开展重点人群免疫预防

对饮食从业人员、保育员、宾馆服务人员、旅游服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按自愿、自费原则开展霍乱等疫苗免疫接种,以保护重点人群,减少因重点人群感染造成肠道传染病传播与爆发。

卫生部门在疫情应急处置时,如需在学校、工地等人数较大范围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的,要请示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措施效果及有关反应,并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规范工作行为,完善防控网络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负责全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防治工作。要组建防治督导小分队,加强对全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夏秋季传染病防控措施,进一步充实、加强防控力量,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加强防病值班和疫情报告,确保通讯、交通畅通和信息快捷。要加强肠道门诊管理,规范工作行为,调整充实肠道传染病抢救治疗专家组人员,努力提升全市肠道传染病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质量。

(二)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全市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开展肠道传染病业务技术培训工作,重点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实验室检测、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调查与疫点处理、消毒等业务技术的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肠道传染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三)做好物资储备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有关标准,配置必要的诊治设备,储备充足的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杀器械和药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检测设备和试剂以及通讯网络设备等,以保证全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部门协作

为确保我市夏秋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第8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医院感染;标准预防;手卫生;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医院感染是指病人在医院获得的感染。医院是病原微生物较集中、抵抗力低的人群密集的地方,医务人员在为病人治疗护理过程中直接成为各种病菌的携带者和传播者。因此,加强医院内感染的管理工作是医院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措施之一,是衡量医院管理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1]。我院小儿科门诊每天要接诊300~500例次的患儿,患儿抵抗力差,容易生病,患病后均集中在小儿科门诊就诊,所以儿科门诊是各种病原体高度集中的场所,使医源性交叉感染的机会增大[2]。尤其是最近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更加使得儿科门诊成为医院感染的高危科室之一,因此控制儿科门诊医院感染的管理工作更为重要。我科在院内感染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1 加强管理,定期培训考核

1.1 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控制体系,充分发挥三级监督组织的作用 院领导高度重视,在医院护理部和感染科的具体指导下,儿科门诊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的检测和管理工作。同时制订了各种规章制度,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职责明确化。层层监控,做到定期检查与随时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证信息通畅,反馈及时。

1.2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 对医务人员加强院内感染的教育,增强消毒意识[3],进行院感知识培训,学习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4],要定期进行考核;组织卫生员重点学习消毒隔离知识,熟悉消毒液的配置方法及有效浓度[4],牢固树立医院感染防护意识。

2 建立完善的预分检制度,预防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

儿科门诊设单独挂号室、隔离室,先行预诊挂号,并做好分诊工作。如遇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儿,如手足口病的患儿,应先行隔离,在专用的检查室检诊,防止交叉感染;建立发热门诊,对发热的患儿要做好记录,对不明原因的发热患儿要填报不明原因发热患儿信息卡,每日及时向医院感染病管理科汇报,并做好隔离措施,预防甲型H1N1流感等疾病的传播。

3 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加强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标准预防是由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于1995年提出的一种新的医院感染的预防策略,1999年引入我国,并在2000年编入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5]。标准预防的内容是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均需隔离,强调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双向防护[6]。医护人员和保洁人员长期接触、处理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极易被感染上传染性疾病,故应通过培训使他们树立正确的防护观念,凡是接触沾有患者血液、体液等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口罩,着长工作服,操作后及脱手套后必须洗手并严格预防针刺伤[7]。调查显示护士标准预防行为依从性较低[8],因此我科加强了对护士标准预防相关知识的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如手防护服、鞋套、防护镜、防护面罩、口罩、手套等,使护士能够熟练掌握防护用具的使用指征和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护士标准预防行为的依从性,加强职业卫生安全防护,保护患者和自身的健康。

4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无菌操作制度,规范手卫生

4.1 护理工作者应掌握消毒剂的性能和注意事项,严格消毒护理用品 在配置药物、肌内注射、静脉穿刺及各种侵入性护理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积极学习消毒、灭菌相关进展[9]。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一次性治疗巾、一次性氧气面罩、一次性备皮刀、一次性输液托手固定板等;压脉带一人一根,用后用500mg/L的健之素消毒剂浸泡消毒30min,晾干备用,避免引起交叉感染。

4.2 规范手卫生 护士的双手在治疗操作过程中与病人频繁、直接接触,若无消毒隔离观念,形成接触—污染—携带—传播的过程,给病人带来极大威胁[1]。医务人员手的污染是造成医院感染最直接的传播途径[10]。有资料显示,医务人员的手传播病原体而造成的感染约占医院感染发生率的30%[11]。因此,洗手是最简便易行的预防和控制病原体传播的手段之一,是防止医务人员因操作引起外源性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是患者与医务人员双向保护的有效手段[12]。为了加强洗手的管理,我科配备了自动感应的流动水洗手池,选择了除菌效果好又无刺激的洁芙柔抗菌洗手液和速效干手剂,洗手后用消毒好的一次性纸巾擦手。由于标准的“七步洗手法”清洗双手存在清洗不到的盲区,我们改用改进的“七步洗手法”,洗手更科学,效果更好[12]。我们将洗手示意图贴于洗手池旁,时刻提醒护士规范洗手,并定期对护士的手进行细菌培养,以监测洗手效果,防止院内感染。

5 控制环境污染,重视环境清洁

环境污染也是导致医院感染的重要因素[9]。儿科门诊人员流动大,不仅有护士医生、患儿及家长,还有实习学生、进修医生,而且一个患儿来就诊,陪伴的家属往往是3~4人,甚至更多。这些因素使儿科门诊的空气中微生物数量较其他科室增多明显,增加了院内交叉感染的机会[2]。因此应加强环境的清洁消毒,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5.1 空气消毒 输液观察室、治疗室、诊疗室要定时开窗通气,使用循环风悬挂式紫外线灯消毒,照射时间为每日1次,每次1h,每周用无水酒精纱布擦拭紫外线灯管,每半年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

5.2 门诊诊室物品表面的消毒 门、窗、检查床、桌子、凳子、候诊椅、浴室、厕所、水池等每日用500mg/L的健之素消毒剂擦拭,每月彻底擦拭1次,检查床床罩定期更换,污染后立即更换。抹布做到一床一椅各一巾,避免一块抹布到处抹的现象,平时有污物染随时擦拭[4]。

5.3 地面的处理 采用地巾擦地,做到一室一拖把,各诊室、治疗室、输液观察室、厕所等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避免混淆。有污物时应先用健之素消毒剂浸泡30min,用后集中消毒处理,晾干备用。

5.4 诊室诊疗用物的消毒 体温计用500mg/L的健之素消毒剂浸泡消毒30min,擦干甩好备用;采用一次性压舌板等。

6 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正确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

医疗废物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废物[13]。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理,可有效地控制病原菌的扩散,切断其传播途径。对回收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9];对医疗废物应分类管理,医用垃圾用双层聚乙烯黄色塑料袋装,损伤性废物装入利器盒,标志醒目,有盛有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感染性废物”,当利器盒或塑料袋装3/4满时应进行有效封口,紧实严密,包装外面要标有警示标记,贴有中文标签,注明废物产生的单位、日期、废物的类别等,由专人、专车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终末处理,运送交接时要做好交接记录。

7 重视护士的身心健康

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中很大部分都与护理工作有关[9],而且儿科门诊工作繁忙,每天接待门诊输液患儿大约300~500人,极易造成护士生理和心理疲劳,抵抗力下降。因此,我们除了加强院内知识感染培训,加强自我防护意识,预防锐器伤等知识学习外,同时在业余时间经常组织一些集体活动,消除护士的心身疲惫,培养良好稳定积极向上的情绪,促使护士提高对紧张刺激的承受能力,保持健康的身体。

总之,控制儿科门诊医院感染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组织领导和知识培训是前提;做好医院感染的监控工作是重要手段[9];实行儿科单独挂号先行预分检制度,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加强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无菌操作制度,规范手卫生。控制环境污染,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则是关键。

参考文献

1 陈莉,倪冬青.门诊医院内感染的因素及对策.南方护理学报,2004,11(11):60-61.

2 李桂英,李翠萍.小儿科门诊院内感染的护理管理.河北医学,2002,8(2):171-172.

3 花龚,张咏梅,张学敏.医务人员院内感染防护情况调查分析.南方护理学报,2004,11(2):12-13.

4 蒋婉英.控制门诊输液室医院感染的体会.护士进修杂志,2003,18(9):794-95.

5 张彦.对“标准预防”的认识和体会.解放军护理杂志,2003,20(8):72-73.

6 刘胜文.现代医学感染管理手册.北京: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192-193.

7 郑军.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的初探.解放军护理杂志,2008,25(7A):68-69.

8 周建伟,罗阳.护士标准预防行为依从性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中华护理杂志,2009,44(1):7-10.

9 何伶俐,雷学忠.医院感染控制新进展.中华护理杂志,2008,43(3):283-285.

10 王玲,塔衣尔江.规范手卫生预防医院内感染.检验医学与临床,2008,5(14):869-870.

11 尚少梅,郑修霞,王宜芝,等.临床护理人员洗手行为的观察与分析.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1,11(6):455-456.

第9篇:门诊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试行)

2019年5月23日

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是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感控工作对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控工作,提高感控水平,制定感控基本制度。本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基本要求,具有“底线性”、“强制性”。

一、感控分级管理制度

(一)涵义。是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层级合理、专兼结合、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效开展感控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的各层级主体包括:医院感控委员会、感控管理部门、临床与医技科室感控管理小组,以及感控专(兼)职人员等。

感控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务、药学、护理、信息、总务后勤、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以及教学科研等管理部门;涉及的临床与医技科室包括全部临床学科、专业,并覆盖各学科、专业所设立的门(急)诊、病区和检查治疗区域等。

(二)基本要求。

1.按规定建立感控组织体系,结合本机构规模和诊疗活动实际,配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感控专兼职人员。

2.明确感控组织体系的管理层级与责任主体。管理层级有“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三级管理和“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二级管理两种基本模式,后者主要适用于依规定不需要设置独立感控管理部门的医疗机构。采用二级管理模式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感控管理岗位。

3.明确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部门及其内设岗位的感控职责;明确各层级内部、外部沟通协作机制。

4.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践行“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理念,将感控理念和要求融入到诊疗活动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之中。

5.规范预检分诊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防控措施。将发热伴有呼吸道、消化道感染症状,以及其他季节流行性感染疾病症状、体征的就诊者纳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将基于特定病种、操作和技术等的感染防控核心措施纳入重点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与管理。

二、感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根据感控工作需要,对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的发生、分布及其影响因素等数据信息开展收集、分析、反馈,以及依法依规上报等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二)基本要求。

1.制订并实施可行的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与报告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的类型、指标、方法以及监测结果的反馈等;明确监测责任主体、参与主体及其各自职责;强化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履行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与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2.为开展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提供物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积极稳妥地推动信息化监测工作,并将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的监测质量、结果评价及数据利用等纳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3.加强对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并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及效果评价。

4.完善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多主体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反馈机制,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监测结果能够有效应用于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的实践。

三、感控标准预防措施执行管理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中各相关主体自觉、有效、规范地执行感控标准预防措施的规范性要求。

(二)基本内容。标准预防主要包括手卫生、隔离、环境清洁消毒、诊疗器械/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安全注射等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资源配置与经费投入,以保障感控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不得以控制成本和支出为由,挤占、削减费用,影响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

1.手卫生。

(1)涵义。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据标准预防的规定和诊疗活动的需要,合理配置手卫生设施、持续推动和优化手卫生实践的规范性要求。

(2)基本要求。

①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制订符合本机构实际的手卫生制度,全面推动手卫生的实施。

②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手卫生的宣传教育、培训、实施、监测和考核等工作;定期开展覆盖全体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临床科室是手卫生执行的主体部门,日常实施自查与监督管理。

③根据不同部门和专业实施手卫生的需要,为其配备设置规范、数量足够、使用方便的手卫生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水洗手设施、洗手池、洗手液、干手设施、速干手消毒液,以及手卫生流程图等。重点部门、区域和部位应当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④建立并实施科学规范的手卫生监测、评估、干预和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医务人员手卫生知识知晓率、手卫生依从性和正确率。

2.隔离。

(1)涵义。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过程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感染传播风险,依法、规范地设立有效屏障的规范性要求。

隔离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明确或可能的感染传播能力的人员,对其按照感染源进行隔离;另一类是具有获得感染可能的高风险目标人员,对其进行保护性隔离。隔离屏障包括物理屏障和行为屏障。物理屏障以实现空间分隔为基本手段,行为屏障以规范诊疗活动和实施标准预防为重点。

(2)基本要求。

①根据感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及特点,制订并实施本机构的隔离措施管理规定。

②对需要实施隔离措施的患者,应当采取单间隔离或同类患者集中隔离的方式;对医务人员加强隔离技术培训;为隔离患者和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隔离患者所用诊疗物品应当专人专用(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等)。

③在严格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按照疾病传播途径和防控级别实施针对性隔离措施。

④加强对隔离患者的探视、陪护人员的感控知识宣教与管理,指导和监督探视、陪护人员根据患者感染情况选用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⑤对隔离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反馈,并加以持续质量改进。

3.环境清洁消毒。

(1)涵义。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诊疗区域的空气、

环境和物体(包括诊疗器械、医疗设备、床单元等)表面,以及地面等实施清洁消毒或新风管理,以防控与环境相关感染的发生和传播的规范性要求。

(2)基本要求。

①确定实施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的主体部门及监管部门,明确各部门及相关岗位人员的职责。

②确定不同风险区域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的基本规范、标准操作流程和监督检查的规定,并开展相关培训。

③规范开展针对诊疗环境物表清洁消毒过程及效果的监测。

④制订并严格执行感染暴发(疑似暴发)后的环境清洁消毒规定与床单元终末处置流程。

⑤明确对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与医疗用水实施清洁消毒、新风管理和进行监管的主体部门及其职责,制订并执行操作规程及监测程序。

4.诊疗器械/物品清洗消毒和/或灭菌。

(1)涵义。是医疗机构对临床使用的诊疗器械和物品正确地实施清洁消毒和/或灭菌处置的规范性要求。

(2)基本要求。

①根据所使用可复用诊疗器械/物品的感染风险分级,选择适宜的消毒灭菌再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清洁、低水平消毒、中水平消毒、高水平消毒和/或灭菌等;相关操作人员应当做好职业防护。

②在实施消毒灭菌处置前应当对污染的器械/物品进行彻底清洗。但针对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在灭菌处置前应当先消毒。

③建立针对内镜、外来器械、植入物等的清洗消毒灭菌管理规范和相应标准操作规程,做好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监测和反馈。

④诊疗活动中使用的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物品符合使用管理规定,在有效期内使用且不得重复使用。

⑤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灭菌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生产与使用管理规定,按照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使用。

⑥器械/物品清洗、消毒、灭菌程序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过程和结果监测,建立并执行质量追溯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对经清洗消毒灭菌的器械/物品应当采取集中供应的管理方式。

5.安全注射。

(1)涵义。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为有效防范因注射导致的感染风险所采取的,对接受注射者无害、使实施注射操作的医务人员不暴露于可避免的风险,以及注射后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他人造成危害的临床注射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2)基本要求。

①制订并实施安全注射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明确负责安全注射管理的责任部门和感控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指导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注射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严格实施无菌技术操作。

②诊疗活动中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用具应当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废弃;使用的可复用注射用具应当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清洗灭菌;杜绝注射用具及注射药品的共用、复用等不规范使用。

③加强对注射前准备、实施注射操作和注射操作完成后医疗废物处置等的全过程风险管理、监测与控制,强化对注射全过程中各相关操作者行为的监督管理。

④提供数量充足、符合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锐(利)器盒;指导、监督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正确处置使用后的注射器具。

四、感控风险评估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感控风险开展的综合分析、评价、预判、筛查和干预等活动,从而降低感染发生风险的规范性要求。感控风险评估种类主要包括病例风险评估、病种风险评估、部门(科室)风险评估、机构风险评估,以及感染聚集、流行和暴发等的风险评估。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其科室、部门应当根据所开展诊疗活动的特点,定期开展感控风险评估。

2.明确影响本机构感控的主要风险因素和优先干预次序。

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设定或调整干预目标和策略,采取基于循证证据的干预措施。

4.建立并实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开展感染高危人员筛查的工作机制。

五、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为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引发的感染及其传播,根据本机构多重耐药菌流行趋势和特点开展的监测、预防与控制等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目前要求纳入目标防控的多重耐药菌包括但不限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铜绿假单胞菌(CR-PA)等。

(二)基本要求。

1.制订并落实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明确各责任部门和岗位的分工、职责和工作范围等。

2.依据本机构和所在地区多重耐药菌流行趋势和特点,确定多重耐药菌监控范围,加强信息化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重点部门和易感者的多重耐药菌感染。

3.加强感染防控、感染病学、临床微生物学、重症医学和临床药学等相关学科的多部门协作机制,提升专业能力。

4.加强针对本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培训。

5.严格执行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与控制核心措施,核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手卫生、接触隔离、环境清洁消毒、可复用器械与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无菌技术操作、标准预防、减少侵入性操作,以及必要的针对环境和患者的主动监测和干预等。

6.规范病原微生物标本送检,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选择并规范使用抗菌药物。

六、侵入性器械/操作相关感染防控制度

(一)侵入性器械相关感染防控制度。

1.涵义。是诊疗活动中与使用侵入性诊疗器械相关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侵入性诊疗器械相关感染的防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和透析相关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2.基本要求。

(1)建立本机构诊疗活动中使用的侵入性诊疗器械名录。

(2)制订并实施临床使用各类侵入性诊疗器械相关感染防控的具体措施。

(3)实施临床使用侵入性诊疗器械相关感染病例的目标性监测。

(4)开展临床使用侵入性诊疗器械相关感染防控措施执行依从性监测。

(5)根据病例及干预措施依从性监测数据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二)手术及其他侵入性操作相关感染防控制度。

1.涵义。是诊疗活动中与外科手术或其他侵入性操作(包括介入诊疗操作、内镜诊疗操作、CT/超声等引导下穿刺诊疗等)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2.基本要求。

(1)建立本机构诊疗活动中所开展手术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的名录。

(2)制订并实施所开展各项手术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的感染防控措施,以及防控措施执行依从性监测的规则和流程。

(3)根据患者病情和拟施行手术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的种类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采取针对性的感染防控措施。

(4)规范手术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的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

(5)实施手术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相关感染病例目标性监测。

(6)开展手术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相关感染防控措施执行依从性监测。

(7)根据病例及干预措施执行依从性监测数据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七、感控培训教育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系统性、连续性的感控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教育活动的规范性要求。感控培训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适用对象、进度安排、实施方式,以及考核评估等。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医疗、护理、教育科研和后勤保障等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和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当将感染防控相关内容纳入所开展的培训教育之中。各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应当根据培训对象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明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工作人员接受感控知识培训的形式、内容与方法等,并做好培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

3.制订并实施感控知识与技能培训教育考核方案,将考核结果纳入相关医务人员执业资质(准入)、执业记录和定期考核管理。

4.向陪护、探视等人员提供感控相关基础知识宣教服务。

八、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过程中出现的感染疑似暴发、暴发等情况,依法依规采取预警、调查、报告与处置等措施的规范性要求。

(二)基本要求。

1.建立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报告责任制,强化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定位;制订并执行感染监测以及感染暴发的报告、调查与处置等规定、流程和应急预案。

2.建立并执行感染疑似暴发、暴发管理机制,组建感控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开展感染疑似暴发、暴发的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

3.强化各级具有报告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的监督问责。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短时间内出现3例或以上临床症状相同或相近的感染病例,尤其是病例间可能存在具有流行病学意义的共同暴露因素或者共同感染来源时,无论有无病原体同种同源检测的结果或检测回报结果如何,都应当按规定逐级报告本机构感控部门(或专职人员)和法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制订并实施感染疑似暴发、暴发处置预案。处置预案应当定期进行补充、调整和优化,并组织开展经常性演练。

九、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和上报等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按传播途径分类,主要包括血源性暴露、呼吸道暴露、消化道暴露和接触暴露等。

(二)基本要求。

1.建立适用于本机构的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规范和流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制订并执行适用的预防、处置和报告流程;实施监督考核等。

2.根据防控实践的需要,为医务人员提供数量充足、符合规范要求的用于防范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风险的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其他支持、保障措施。

3.对医务人员开展有关预防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培训教育,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高风险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相关应急演练。

4.建立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报告管理体系与流程。

5.对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进行暴露后评估、处置和随访,严格按照相关防护要求采取检测、预防用药等应对处置措施。

6.建立并执行预防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相关医务人员疫苗接种管理制度。

十、医疗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涵义。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本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二)基本要求。

1.诊疗区域空间布局、设备设施和诊疗流程等符合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

2.确定承担本机构内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主体部门、人员及其职责;明确感控管理部门或人员指导监督本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工作开展的职责。

3.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要求,重点询问和关注就诊者发热、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皮肤损害等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并了解就诊者症状出现以来的就医、用药情况。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救治条件时,应当规范采取就地隔离或转诊至有能力救治的医疗机构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