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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总结和体会精选(九篇)

实践总结和体会

第1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一 .否定自然辩证法

萨特是从否定自然辩证法开始自己的“人学辩证法”的理论建构的。

萨特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是一种“把先验的和没有得到证明的辩证法说成自然界的根本规律。” [1] 在他看来, 承认自然界自身存在着普遍的辩证规律是一种完全违背辩证理性的“十足的神学”。他说:“自然辩证法不可能是形而上学之外的任何东西。在实践中发现辩证理性,然后,把它当作无条件的规律投射到自然界,再回到对社会的研究,声称自然的这种难以理解的、非理性规律制约着社会,这一套程序在我们看来是完全的脱轨。” [2]

所以,萨特认为,承认自然辩证法包含着这样一种危险:即妨碍人的主观性和人的自由的发扬。他说,在“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那里,由于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而“否认思维本身的全部辩证运动,把思维溶化于普遍的辩证法之中,把人分解在世界之中而把它消除” [3] 。 “这种外在的唯物主义硬使辩证法成为外在性:人的本性脱离了人而寓于一种先验的规律之中,寓于一个超人的自然中,寓于一种从星云开始的历史中,对于这种普遍的辩证法来说,……人类史不过是自然史的特殊化而已” [4]

萨特认为,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不同,马克思本人把辩证法看作是人的实践的创造物。因为,“如果辩证法作为人的无条件的规律从外面控制人的话,宇宙就变成一个梦。但是,如果我们想象,每个人都随心所欲,而这些分子的冲突又产生大规模的结果,那我们将发现平均数或统计结果,而不是历史的一种发展。所以,在一种意义上,人象臣服于一种敌对力量那样臣服于辩证法,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人创造辩证法;如果辩证理性是历史的理性,这个矛盾其本身就必须历史地生存下去,这就意味着人在创造辩证法的范围内被辩证法所控制,又在人被辩证法控制的范围内创造辩证法。” [5]

萨特的主张是:“辩证法应当在许多的人同自然界、同种种‘既定条件’的关系之中和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被探究。在这里,它会找到作为各种计划彼此冲突的结果的源泉。只有人的计划的种种特点才能说明,这个结果乃是一种新的、具有其本身的意义的实在性,而并非仍然简单是一个平均数。” [6]

因为,在自然界中,各种现象是与自身等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至多也是并列和杂多的关系。所以说自然界是不存在总体的,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法可言了。人的实践领域完全不同于自然界,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总体的观念。当然,人的实践领域并非处处洋溢着人的自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也到处都会遇到物质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是与自然界中的机械必然性有着根本区别的辩证必然性。因为,实践领域中的总体观念把物质必然性与人的目的、选择、自由、计划、责任等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客观的和主观的存在都从属于一个总体,是在总体中相互联系着的部分或环节。

萨特批评黑格尔、恩格斯只知道例举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却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说,恩格斯“只限于列举辩证法的规律,如果这些规律的每条都不是作为揭示辩证法总体的一个‘侧面’的时候,那么,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是不可能出现的。” [7] 在他看来, 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都只能在总体化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比如:否定之否定的问题只有在总体化的范围内才能提出。因为,作为总体化的人的实践就是一个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人不仅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内在化,而且,人同时也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着自身,使自己外化和物化到对象世界中去,随着实践活动的连续展开和不断延伸,也就具有了否定之否定的性质。同样,对立统一规律也只有在总体化的过程中才有意义。因为,人与对象世界、主体与客体、部分与整体等等的对立统一都是发生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质变量变是从属于总体化的运动,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变化所表明的正是总体化的内在结构。

萨特把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与客观辩证法混为一谈,认为辩证法是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研究作为人的领域的社会历史时提出的,是在历史现实的发展规律和对这些历史现实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辩证法的动力就是人们的总体观念,辩证法的形式也就是人们创造历史现实的实践活动。他把到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看成是一种违背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而进行的“错误的推广”。

二 .“人学辩证法”

萨特所理解的辩证法仅仅是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理性。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从而把辩证法导入自然之中,使自然界表现出辩证法的特征。但从本质上讲,辩证法只能是人的知识形态。既使自然科学的某些范例是辩证的,那也只能证明人的理性是辩证的,而不能证明自然本身是辩证的。萨特说:“在辩证法家那里,

辩证法是建立在既与的现实结构,又与我们的实践的结构相关的基本主张上的。我们断言认识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又断言对象 ( 不论它是什么东西 ) 运动本身也是辩证的,而且这种辩证法是同一个东西。把这两种命题拉到一起,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形式,或者换句话说,它们规定着世界的合理性。” [8]

在历史领域中,也不存在那种象历史背后的神的意志力一样的辩证法,而是历史认识的结果。萨特说:“如果我们不想把辩证法重新变成一种神的法则和形而上学的宿命,那么,它必须来自一个个的个人,而不是来自我所不知道的什么超个人的集合体。” [9]“辩证法如果存在的话,那就只能是总体化过程中许多的个别性所造成的许多具体的总体化的总汇,这就是我所说的辩证法的一元论。因为辩证法乃是总体化的活动,除了由正在进行的总体化所产生的各项法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规律。” [10]

当然,总体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被社会所总体化;另一方面是社会被个人所总体化。但整个总体化的基础是个人的实践,正是由于个人的实践才产生和保持了人的总体性。因为,人处于历史的中心,是人把散漫的社会历史现象联结成一个总体的,社会的总体化是以每个个人的总体化为前提的,而个人的总体化又是体现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所以,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产生和保持个人总体的方法,要把握辩证法就只有到以个人实践为基础的个人总体化和从个人总体化到社会总体化的进程中去寻找。或者,干脆说辩证法就是实践,是人改变和创造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同时实现着人的总体化的活动。

我们知道,萨特终生致力于建构一种“人学”,这种局限于个人视野中的人学自然要把人的内心世界夸大为整个世界。因而,他是不相信人的内心世界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存在的。

到了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由于接触马克思主义而发现了实践范畴,从而找到了个人超越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途径。这时萨特本可以告别个人的内心体验走上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就能在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中取得积极的成就。遗撼的是萨特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囿于个人的目力所能达到的世界范围,站在个人这个圆点上来理解通过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世界。这样一来,萨特并没有因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汲取了实践概念而使他的存在主义有什么长进。因为他的结论还是原来的结论,即只相信人所涉及的世界的真实性,纯粹客观的世界则被划入乌有之乡或者说被划进了假定的领域。

所以,萨特要否认客观的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严格地限制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的实践活动所能涉足其中的领域里,认为只有在这个领域中,辩证法及其规律才是真实的。

由于在人的世界中来考察辩证法,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就成了个体的人的自我发展、社会、人的物质界、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环境和中介的关系。辩证法的这些内容就是“总体化”,总体化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总体化所普遍具有的形式,而总体化则是辩证法的普遍法则。要理解辩证法的规律就必须立足于总体化的观点上。萨特认为,一切辩证法的动力都存在于总体观念中,因为只有把各种现象理解成不是孤立地、单纯地出现的,而是在总体的综合统一之中的,辩证法才是可能的。

萨特认为,如果假定人及其对象之外存在着辩证法,那么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不可理解的。相反,以人的总体化为根据,辩证法就获得了可理解性。因此,个人实践的领域就是辩证法的限度,个人的总体化是辩证法可理解性的唯一基础。社会历史是人的客观性领域,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是人的总体化的总汇,因而是辩证的。在社会历史中,一切事物现象的辩证性质都取决于它们是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即是否包含着个体的总体化的作用。所以,人的总体化又是辩证法的最高原则。无论辩证法研究什么问题,其中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一切历史现象中认识人的总体化。这样一来,萨特的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辩证法,是对个人总体化的记录和描述。辩证法的学说作为一系列命题的抽象体系,来源于个体的总体化,是对个体的人及其关系世界的整体与部分的多样性的把握,是对个体的人的总体化进程以及个体的人的实践所造成的历史总体化的进程的把握。反过来,辩证法的命题体系又对个体的总体化提供指导,帮助个体的总体化与历史总体化的融合。

萨特承认,把历史作为一个总体加以考察是马克思的最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历史学家们看不到历史的总体性质,而是陷入到对个别历史事件的分析之中,把历史看作无数个偶然产生和消灭的个别事件的集合。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发现了历史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和随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发生变化的总体,从而揭示了历史的总体性。因此,总体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

应当指出,萨特关于马克思发现了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历史总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萨特对生产关系的理解却不同于马克思,他不是把生产关系理解成人们的具体的物质联系,而是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个人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联系。因此,在萨特所理解的生产关系范畴中,我们看不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作为阶级的历史实践主体,而只能发现作为个人的实践主体。萨特在历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积极因素就是个体的总体化,而历史本身则是被动的。尽管他把历史理解成使一切个别事件和过程结合成总体的运动,但历史总体却是被构成的总体。因此,历史辩证法也由于沾染上了惰性因素而成为“反辩证法”的领域。所以,辩证法的源泉只存在于作为个体总体化的个人实践之中。也就是说,实践是辩证法的真正王国,而个人的实践则是辩证法的原初的经验。

三 .推衍“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环境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在社会关系中,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进程是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进行的。同样,个人的实践活动任何时候都是处于既与的物质环境中的。比如,人的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技术”、“工具”、“机器”等物质条件,都是先前世代人的物化,是作为客观实在摆在人们面前的。面对着这些物化了的客观实在,人的实践活动又不得不一再地重复着物化,即在每一次实践活动中使自己物化。每一个体的总体化都不可能从零开始,人只有在既与的历史总体中才能实现趋向于总体化的努力。

然而,萨特反对强调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原子”,历史的必然性恰恰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创造者。因为,人的实践不仅是对象性的活动,而且是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自己个人的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和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物化所表明的也正是人把对象世界创造性地纳入人的生活,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创造了历史辩证法。历史是作为人的创造活动的辩证结果而出现的,是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发生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结构的演进。所以说,历史的客观性、必然性,即历史的辩证法只不过是个体总体化的规律,它尽管表现出了与个体总体化的矛盾,但却是从属于个体总体化的,或者说是个体总体化的副产品。

人的实践的社会结构的辩证性、人的总体化的历史规律等等宏观视野中的辩证法,都根源于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活动在物质世界中展开,在物质对象中具体化。易言之,人借助于实践活动在物质中使自我客体化,这种客体化一方面是人对自己的舍弃,另一方面又使人所追求的事业在世界上出现,从而在客观世界中重新发现自己。用哲学术语来表述,就是“异化”和“总体化”。萨特认为,实践既是人的异化活动又是人的总体化过程。实践的这种二重性和二重化的运动表明实践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原型,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都只不过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

总体化是客体的主体化。萨特认为,主体的客体化使实践获得惰性,而客体的主体化则使实践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因此,实践所具有的客观性成分的多少也就意味着这一实践所具有的惰性的多少。根据这个思路,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因为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充分地意识到他自己的主体性,他的实践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早已在他的谋划中预演过了,他是从未来的角度认识他从事实践的环境、条件的,他是根据他所掌握的现实的可能性来设计他自身的总体化道路的。

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则由于自身的客观性而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惰性因素的惰性实践。因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以多数人为核心的实践集合体,这个主体本身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客观化了的主体。在这个主体中,共同意志使个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缩减甚至完全褪化。因此,虽然实践活动也具有个人实践的那种从计划、目的,到手段的选择和目的的实现等等有机模型,但是,它作为集合体的活动却是个人的被动领域,所以说社会实践是惰性实践。

根据萨特的理解,惰性就是实践的消极性,是反映在物质必然性和其他人的意志等等之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否定因素。因而,惰性因素也是对辩证法的否定。本来,实践是辩证法的源泉,由于实践中包含着惰性因素,实践这个唯一的辩证法王国却包含和孕育着反辩证法的因素,实践的规模和性质直接关系着反辩证法因素的多寡强弱。

在个人实践这个惰性因素最少的领域中,“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是直接统一的,因而这种实践直接地就是辩证法,或者说是一切辩证法的原型和构成因素,其他的辩证法都是从这种辩证法发展而来和由这种辩证法构成的。因此,萨特把个人实践的辩证法称作“构成的辩证法”。在作为辩证法的最原初的构成因素的“构成的辩证法”之中,物质必然性是从属的因素,是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人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因而,反辩证法的因素是以隐蔽的形式深埋在辩证法的形式之中的。

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增强,惰性因素便偷偷地渗入到个人的自由活动中去,腐蚀着实践的创造精神并使其枯萎。客观必然性以外部规律的面目“吞食了全部有计划、有目的的结构”。这种实践作为人们的活动是一种由外部控制的活动,其特征是“积极的被动性”。与那种体现了人的天赋自发的活动的个人实践相比,这种实践是一种“变了形的”、“被歪曲了的”实践。因此,社会实践虽然也处在辩证法的疆域之中,但却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被构成的辩证法。在社会实践中,“反辩证法性”和“反实践性”的因素明显化起来,辩证法的王国成了反辩证法的王国。

可见,萨特关于辩证法的思路是把实践设定为一个圆,个人处在这个圆的中心,个人的实践活动包含着辩证法的强力,一旦从紧紧围绕着圆心的个人实践向外层扩展的话,那么距圆心越远辩证法就越稀薄,如果在社会实践中随着辩证法的越来越稀薄而出现了辩证法的否定形态的话那么一旦越出社会历史走到实践领域这个圆之外的自然界,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辩证法了。所以在萨特那里,否定自然辩证法是顺理成章的。

萨特认为,反辩证法作为辩证法的否定形态,依然是自由的个人活动的无机形式,即与个人活动密不可分的。其实,在个人的实践中反辩证法的因素就贯穿于辩证法的模型之中,但为什么在进入社会实践中之后,反辩证法的因素才演化为惰性因素并损害着社会实践呢?在萨特看来,根本原因是进入社会实践之后,实践活动的各个因素和各个环节都缺乏了对于个人的可把握性和可理解性。由此可见,在萨特那里辩证法一词无非是表示实践的主体性和对于主体的可把握性。哪里能够彰明主体性,哪里就有辩证法;无论哪里,一旦彰明主体性的途径稍有涩滞,辩证法就遭受着惰性的破坏。

萨特把“反辩证法”看作是辩证法名目下的反题。因为,无论是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都无法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惰性因素,相反实践的现实性正是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的,所以,“反辩证法”存在于辩证法内部,是辩证法的环节。在人的总体化过程中,反辩证法的因素是贯穿于始终的,但在每一次实践或每一个阶段的总体化中,反辩证法有一个从隐到显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在一次次实践中看到,从辩证法到辩证法的反题即反辩证法。这时,辩证法的行程仅仅走了一半,所以必须有新的一次实践出现,作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合题。人的总体化就是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中不断展开的。

可见,萨特对社会实践充满着怀疑,他根本不愿意去发现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而是从个人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发展。所以当萨特去探讨历史辩证法时,就陷入了所谓“反辩证法”、“构成的辩证法”、“被构成的辩证法”“外在的辩证法”、“惰性的实践”、“反实践性”等等概念的诡辩之中。他引入的概念越多,思想变得也就越加混乱,以至于搞不清什么是历史辩证法。

注 :

[1] [2] [3] [4] [5] [7] [8] [9] [10] 萨特 : 《辩证理性批判》伦敦 1976 年英文版 ,

第2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一. 实践与总体化

在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作─-《辩证理性批判》中, 萨特探讨了实践与总体化的关系,他认为,实践就是总体化,反之,总体化也就是实践。实践活动的一切成分,诸如计划、目的、选择、手段等等彼此是内在的。由于它们彼此间内在的关系而构成了辩证统一的有机联系的总体。在实践活动中,人在自己的计划中成为创造者和活动的主体,实践的每一个步骤和人所采用的每一种手段,都在他的预设中,他站在未来的角度致力于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把自己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纳入总体化的过程。实践活动着的人自身就是动因、目的和手段,当他在实践活动中将自己展开时,就造成了总体化的纯粹形式。

当人的需要作为有机体的环节展开时,人是通过自己的实践实现在自然界中继续维持自身的生命存在的。维持自身的存在是在对自我的超越中实现的,即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使自己的有机体指向未来,把未来和现在联系在一起。萨特说,总体化的活动“勾划出了一个现实的范围,这个范围作为原始实践的相关物,是需要加以融合的形式上统一的总体,当实践在这个范围中产生了最分化的多样性之后,就会试图作出最严密的综合。”[1]因此, 人的实践就反映为综合活动的创造,是在对他的环境、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的综合,并在综合中创造他的本质,追求他的存在与本质的统一。

萨特认为,人是作为物质实体的实践主体,人的存在就意味着进行着改变世界和改变自身的活动,这种改变世界和改变自身的实践活动就是世界趋向于人而使人总体化的过程。他说“实践就是由于内在化而从客观到客观的过渡;作为从客观到客观的主观扬弃而在环境的客观条件和可能性的领域的客观结构之间展开着的‘计划’,在它本身上面表现着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运动的统一,表现着这些的主要规定性。”[2]在实践活动中, 主体的人不断地把物统一于自己的主观活动之内,使物成为人的一部分,这就是使“外在的内在化”。在内在化的过程中,人不断地超越纯粹存在的形式,得到“获得性”的质。但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并不仅仅实现“外在的内在化”这一单向运动,而是同时用自己的身体作用于物质世界,创造出以人为中心的物质世界的各种结构,实现“内在的外在化”的运动。这种“外在的内在化”和“内在的外在化”的统一就是一个总体化的运动,是通过实践的方式来进行的总体化运动。所以,当实践已经成了我的实在的生活的时候“也就是一种总体化的运动,它把我的邻人、我自己以及我的环境条件集合在正在进行的一种客观化的综合性的统一之中。”[3]

但是,萨特所考察的是个体的人,而这个个体的人的活动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才能称得上是实践活动呢?比如,儿童求哺或戏耍能称得上实践活动吗?─- 这显然是不能为人所接受的;或者,人的实践活动是由他领得的第一份工资而开始加以确认的,那么结论就会是在这个人未领得他的第一份工资时,他还不是人,─-这也是荒唐的。萨特强调指出, 我们不是在我们挣得工资那一年出生的,因而对人的研究决不应忘记他的童年。研究人的童年并不是回到他童年求哺、戏耍之类的活动中,而是回到他在童年中遭遇到的总体,而这个总体正是他的家长和一切与他相关的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构成的。毫无疑问,人在拿得第一份工资之前并不是停留在总体化过程之外的,既使他并不直接是实践、劳动活动的主体,其他人的实践、劳动活动也造就着他的总体化。当然,这并不能证明总体化可以脱离实践活动,相反,这个人在拿得自己的第一份工资之前所不断生成着的本质正是根源于实践,只不过是他的家长和一切与他相关的人的实践。所以,总体化是根源于实践和从实践中获得动力的。

在实践活动中,“随着计划通过周围世界而朝着实现自己的方向前进,该计划就把它周围的工具性领域统一成一个总体,使其服务于有计划实现的个别对象。所以,实际上周围世界是各种资源和手段的被构成的统一体”。[4]一旦人开始了自己的实践活动, 人与周围世界的对立就开始向相反的方面转化,转化为人与物之间的“内在的”总体联系。在这种总体联系中,人与物相互作用。一方面,人赋予物以意义,使自然的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的、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另一方面,人也使自己外化和物化,使自己在实践活动中既体现为目的又体现为工具。从表面上看来,这是一个人与物都针对自己的原始状态的分离过程,当人使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的、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时,是在把为我之物从原始的自然中分离出来。因为任何实践都不可能把整个自然存在的自在之物一下子全部转化为为我之物,而是在实践的无限持续过程中,把自然一部分一部分地转化为为我之物的,所以,自然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是被分割之后而为人所内在化的。同样,当人在使自己外化和物化时,也是一个渐近的实现过程。尽管人在实践活动中是把自己的整个机体都作为外化和物化的工具,但外化和物化根本不会在任何人的一次实践活动中就宣告完成。所以,从形式上理解,人在实践活动中也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将自己外化出去的。

然而,如果从人的角度和人与物的关系方面来看这个问题,而且考虑到人在实践的起点上是一个纯粹的存在的话,那么形成的认识则完全不同。

首先,从人的角度看,自然界的自在之物并不是一个总体,它只是作为人的环境和对象的,针对于人而存在的存在物,它自身原本并无什么意义,因此对于它来说无所谓什么被分割和分离。只是当人赋予了自然以意义之后,自然才开始具有总体的性质,但这个自然已经是人的自然了,这个从自在的自然到人的自然的转变,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来完成的,人的自然的总体性质所证明的恰恰是人的实践的总体化功能。

其次,就人与物的关系而言,在实践尚未开始之时,人与物处于一种分立的状态,人对于物和物对于人都是一种外在的存在,随着实践活动的开始,人与物之间也开始了综合统一的过程,一种人与物之间的总体联系开始生成。可见,人与物之间之所以能够出现一种总体的联系,完全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的总体化所造成的结果。

最后,由于“存在先于本质”,人在实践的起点上,仅仅是作为一种纯粹的形式而存在着的,这种纯粹的存在是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可以被分化的。因为,他尚不是一个可以被分化的总体。纯粹的存在仅仅是一个抽象的片面的形式。人只是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把环境和对象“内在化”才获得自己的质,才开始实现存在与本质相统一的总体化过程。所以实践活动对于人自身来说也是一个总体化。这样一来,实践活动就是总体化,而异化、物化、外在化等只是一种表面的现象,或者至多也只是总体化过程中的必要环节。

所以,人的总体化也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当然,总体化不能被归结为个别的实践活动或这些实践活动的简单总和,但是,每一个别实践活动都整个地表现着全部实践,以全部实践活动的缩影的面目出现的,因而具有总体性。每一个别实践活动都是形成着的总体,而一旦这一实践活动具有充分的总体性质,即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也表现为总体时,它就成了惰性的总体。这个时候,这一实践活动就必然要被另一实践活动否定或超越。作为总体化的实践活动既在每一个别的实践活动中,又否定和超越着每一个别的实践活动,因而它不断地打破实践的总体状态,使实践表现为不断更新着的和调整着的总体,或者说表现为一个无限趋近于总体的过程。

二. 通过中介实现总体化

在总体化的过程中,人与物是互为中介的。萨特说:“辩证研究的关键发现是:人被物‘中介化'和在同样程度上的物被人‘中介化'。”[5] 人作为实践主体的有机体是物质环境总体化的中介,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而使自己成为“物质世界各部分的中介”[6]。 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原本孤立的物质事实被纳入到人的对象和对象工具的统一体中,发生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在人的需要的驱动下所从事的实践活动,不仅在形式上改变了物质世界,而且改变了物质世界存在的性质,实践着的人每时每刻不仅在行动上而且也同时在观念上把物质世界变成“被加工过的物质”,人把属于自己的“一种生物学的规定加予无机物”[7] 使物质世界从一种自然的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的、为了人的存在。而人的这种为“我”的活动则造成了一种客观结果,即不自觉地使自己成了物的中介,使物质世界的各个部分联系为人的对象性的总体。

另一方面,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人规定物的同时,物也规定人,人的需要、目的、手段是在与物建立起了联系之后才具有了质的意义,才作为一个统一的总体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人不能离开物,物是人的总体化的中介。

人不仅在实践活动中使物内在化而实现自己的总体化,而且也在实践活动中建立起人与人的联系,通过“他者”来实现“我” 的总体化。萨特说:“每个人都是他人存在的理由。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回到了物质的外在性,这不足为怪,因为系列是由非有机的物质决定的。另一方面,从系列是由某种实践所履行的、以及这种实践包括交互性的意义上来说,它包含了一种真实的内在性:因为正是在他的真实存在中,以及作为从外部使自己总体化了的总体性的组成部分,每一个人都得在他的实在性中依赖他人。”[8]

虽然,在匮乏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非人的关系,但是,这种“人被人的否定乃是人被物的否定”。[9]因此, 匮乏条件下的人与人的对立和斗争并非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所说的那样在于“每一个意识都追求他者的死”,[10]面对普遍的匮乏和共同遭受着的物的否定,人与人之间也包含着组织起来的可能性。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这种可能性就完全转化成了现实性。尽管萨特的总体化运动是从分析个人实践开始的,认为个人实践是一切形式的实践的基本形式,但他同时也承认一切现实的实践活动都不是在个人那里孤立地发生的。萨特认为,在现实的社会中“不存在孤立的个人”,[11]每个人都是处在与他人的联系之中,当不同的实践主体各自按照自己的目的在同一个实践领域中实现着总体化时,当他们把物变成自己的对象和工具的时候,物也就成了这些实践主体之间的中介者。

所以说,在个体的有机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中必然包含一个“他者”。而且,在实践活动中由于物的中介“我”与“他者”也会必然被统一为一个总体。萨特说:“现实的交互关系总是诉诸于第三者的中介作用,并且最终表明三元结构是它的基础和实现。”[12]在“我”与“他者”之间,物就是以这个“第三者”的面目出现的,物使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彼此发生相互关联。也就是说,由于物的中介作用,本来相互孤立的个人就在实践活动中联为一个总体,物是他们共处的环境和共同的对象。进一步地说,处于共同环境中的人面对着共同的对象。个体的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已经不足以实现自己的目的和达到对自己需要的满足。这时,在实践的计划中,就必须把这个共同环境中的他人,也谋划到实践的主体之中。既使各实践主体是分立的,也会因共处于同一实践领域、与同一对象发生关系,而构成为统一的总体,或者,他们的行为是彼此关联在一起的。萨特说:“在一定条件下,个人之间的直接关系是取决于别种特殊关系的,这些特殊关系之所以为别种关系,还因为在具体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客观的强制;造成这种的强制的,并不是别人的在场,不是他们的联合,却是他们的分散。”所以,“集体对象的现实性是存在于循环性之上的;它表明着总体化从来没有完成过,而且,总体至多只存在于化整为零的总体的名目之下。”[13]

由于他的出现和三元结构的形成,总体化的情况则变得复杂了,也就是说,在这种活动中,个体的人则具有了二重性:一方面,个体的“我”和“他” 由于把环境和对象内在化而建立起了彼此内在的关系,因而,在共同的实践范围内都是作为实践的主体而存在的;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这种彼此内在的关系,“我”和“他”彼此都在实践活动中相互以对方为工具,这样一来,“他”就是“我”的客体,同时,“我”也是“他”的客体。在这个同一的实践活动中“我”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所以,萨特说:“每一个人在凭借自己的活动去规定一个辩证领域、从而进行总体化的时候,他也在这个领域中被别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这就是说,每一次的总体化都是多元性的。”[14]

对于“我”来说,当“我”的总体化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时,就会产生两种可能的情况:其一,“我”的总体化与“他人”的总体化是一致的,因而形成了一种总体化的合力,使“我”的总体化在事半功倍中实现;其二,“我”的总体化与“他人”的总体化是矛盾甚至对立的,这样一来,当“我”的总体化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时,实际上所意味着的是“我”的片面化。事实上,在匮乏的环境下,总体化往往是表现为第二种情况。因此,萨特又指出:无论是相互性,还是三重性关系,都不能实现总体性;它们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复合性依附,这种依附使社会保持在一种胶粘状态。”[15]

对于“我”的总体化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这一点,不能只作被动的理解。因为,“我”的总体化并不仅仅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推动或阻遏,而是在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中保持着自身的主动性。萨特说:“人之所以为人,首先在于从某种现状超越,在于他能做到对别人在他身上所实现的东西反过来有所作为。”[16]也就是说在“我”的总体化与“他人”的总体化之间存在着相互推动、相互制约和相互规定的关系。“我”的总体化被“他人”的总体化所总体化的同时,“他人”的总体化也被“我”的总体化所总体化。这也正是我们在实践主体的考察中已经看到的关系;他人是在我自己作为手段的程度上成为手段的;当我把他人作为对象包括在我活动的总计划中的时候,也就承认了他人的实践活动,而且这个实践活动是一个行进着的总体化;在我奔向目的的运动中,我也发现了他人朝着他自己的目的的运动;在他人成为我的活动的对象的领域中,我也同时是他人的对象。实践主体之间的这种相互关联决定了人必然会超越自我,使他们互为对方的手段、工具、对象的情况转化为奔向目的的总体化活动的手段、工具、对象。

但是,由于萨特在个体之间的这种相互关联中看到的依然是个体的实体,所以,个体之间的相互关联并未造成纯粹统一的总体,而是在总体化的过程中重现着个体的实践主体间的互相制约、互相规定等辩证关系,说到底,总体化就是个体的人的总体化。

三. 总体化的主体是个人

当然,自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萨特也希望不仅仅根据“从个人到社会”的线索去理解总体化,他也希望“从社会返回个人”。不过,在萨特那里,个人与社会的问题毕竟是轻重有序的,个人的领域是一个需要进行哲学探讨的领域,而社会的领域则只是一个需要加以解释的领域。萨特探讨个体的人的总体存在和总体化过程,只是为了解释社会和历史,为这种解释提供根据。所以,萨特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所表现出来的是存在主义的性质,即把个体的人的存在与发展作为本体论的核心,而不是象马克思主义那样,把人的存在与发展看作社会历史运动的结果和体现。在萨特的眼中,社会无非就是亿万个的个人的实践活动的现实形态,因此,社会存在与发展的谜底就在个人的总体化中。

萨特认为,个人的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在个人的实践中,人能够从自己的计划中明晰地感觉到自己是创造者、建设者和活动的主体。而且在个人的实践中,他的每一个步骤、举动、手段对于他自己来说都是清楚的,他看到了自己的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能够从未来的方面认识现在,去设计自己的总体化的“规则”,详细地规定他的整个实践过程及其每一个组成环节。因此,个人在自己的总体化过程中使自己同时表现为动因、目的和手段。萨特之所以推崇这种个人实践或总体化,是因为他在这种实践中看到了人对物质必然性的摆脱。认为,在“惰性”因素最少的个人实践中,物质必然性只是一种从属的因素和可以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而是人在实践中不可遏止地把自己总体化。因此,人能够驾驭自己的命运,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

萨特认为,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只不过是惰性的人的复多性的总体化,是结合在“实践集合体”中的多数人进行的统一实践。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仅仅存在着实践活动的行动统一,而本体意义上的实践主体则不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物。

当然,社会实践具有着可以与个人实践相类比的特征,比如根据共同的意志制订计划、知解目的、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包含着客观化、劳动、克服物质必然性、根据具体情况对未来加以规定等等。但是,萨特认为,社会实践并不因此就有了自身的可理解性,在他看来,社会实践无非是由于共同目的和观点结合起来的个人实践,是个人实践的综合形式,虽然不能把社会实践看作个人实践的简单扩大,但社会实践却只能被合理地理解为个人实践在共同活动范围中的展开。

个人实践是社会实践不可克服的界限,共同活动是受个人实践所规定的,没有个人实践就不可能有共同活动。既然如此,那么社会实践的功能也就会在一旦与个人实践发生矛盾甚至冲突时而大打折扣,事实上,循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在社会实践中所看到的必然是处处都存在着与个人实践的不一致和不协调,因而对社会实践就只好持保留的态度了。但是,实际情况与萨特的构想恰恰相反,个人实践无论在对世界还是对自己的改造中都表现出了其有限性,在极其强大的客观世界的力的面前,个人实践是很少具有萨特所津津乐道的那种自由的,因而个人的总体化也只能是一种空想。

注:

[1] [4] [5] [6] [7] [8] [9] [10] [11] [12] [14] [15]萨特:《辩证理性批判》

伦敦1976年英文版,第46页,第87页,第79页,第95页,第81页,第263页,第151页,第113页,

第3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关键词 管理专业 教学体系 人才培养

1. 相关概念界定

实践教学是指在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基于学生的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的综合性应用,自主进行的学习;培养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科学研究及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综合性实践教学活动,是围绕教学活动、配合理论教学、强调学生亲自实践的课程,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体育产业管理是指以规范体育市场为目的,以实现经营目标为依托,由一定组织(社团、实体、体育行政机构、企业等)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体育产业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体育健身娱乐业管理、体育竞赛表演业管理、体育场馆管理、体育广告业的管理、体育旅游业的管理、体育用品业的管理、体育经纪人管理等。

2. 实践教学在体育产业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性

国家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结合,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从党的教育方针中可以看到国家积极号召在教学中重视社会实践环节。教育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知识根据反映层次的系统性可以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理论知识可以通过阅读、听课等获得,而实践知识只能通过实践获得,因为实践知识仅存于实践中,这种知识不能通过简单传授来掌握,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与直接实践它的人相接触才能获得。而体育产业专业是一门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相结合的学科,要掌握与之相关的实践知识,实践教学是一种重要手段。

3.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

3.1 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和环节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专业管理专业的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包括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学术活动三个环节。毕业论文安排在第四学年,占4个学分;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四学年秋季,共16周,占8个学分;学术活动在每个学年均有安排,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20次校级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听论文报告、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学术活动等,占2个学分。培养方案总学分为165学分,实践环节14学分,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比重是8.48%,

3.2 专业实践教学的阶段与时间

3.2.1 实践学习的阶段

根据对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学生实践学习的时间和阶段调查,了解到学生进行实践学习的情况如下:

表1 实习时间与阶段表

从表1可以看出学生在大四第一学期进行实习的比重占到85%,实习时间为12—16周,而在前六个学期进行的实习在实习的总比重中尽占到15%。可见学生参加过的实习主要是学校在第七学期安排的毕业实习,在前三学年很少组织过相关课程或专业的实习。第三学期是专业课学习的核心阶段,体育产业专业的课程中应用类课程占到47%,对于这类课程的教学,在课程设置或周末、假期都应安排相应的实践教学,从上表中学生参加的实践学习情况分析在专业课学习过程中进行过相关实习的学生很少,只有部分学生根据自身的情况主动安排过一些实习活动,可见实践教学在阶段设置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3.2.2 学生的毕业意向调查

通过对学生毕业意向的调查显示,有57%的学生选择就业,25%的学生选择读研,18%的学生选择出国。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对于考研的学生这段时间正是考研复习的黄金阶段,对于找工作的学生这段时期各个用人单位的校园招聘也已经陆续开展,显然对于毕业实习时间和阶段的安排不太合理,有待改善。

3.3 实践教学的形式

图1 学生参加与喜欢的实践教学形式

根据访问调查了解到北京体育大学实践教学的组织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和集中、分散相结合,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学生参加的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其次是分散实习,再次是集中、分散相结合,而学生参加的委托实习和定岗实习的相对较少。按照学校对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学生的要求,实习阶段学校会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或者由学生提出申请自找单位进行实习。51%的学生是在学校的安排下到指定实习单位进行了实习;27%的学生选择了分散实习,即学生自己联系单位进行实习;也有18%的学生采取了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实习方式。而图1所示的学生喜欢的实习形式中有28%的学生选择了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是一种挑战性相对较大的,在实习期间学生需要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的实习形式,可见有一些同学喜欢接受一些挑战性较大的实习安排。同时也有35%的学生喜欢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实习形式。

3.4毕业实习的总结和评价情况

3.4.1 毕业实习的总结情况分析

从图2可以看出毕业实习的总结内容主要是学生写个人总结,根据规定要求学生每月需交一份实结,实习结束后对整个实习做总结,而在指导教师总结评定、召开教育实结大会、学生阶段性的自我总结方面做的不够到位,可见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在实践教学的总结上内容较单一,主要以学生写总结报告为主。甚至有少部分同学选择没有总结,可见对学校要求的总结报告只是应付式的完成作业,没有真正对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学到的知识做统一梳理和规划总结。

图2 毕业实习的总结情况

3.4.2 毕业实习的评价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在毕业实习的评价方式上主要采取实习单位先评,返校后指导老师决定成绩的方式,23%的学生不清楚具体的评价方式,可见在评价方式上没有一套完成的评价体系,学生选择的评价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由此可见学生不清楚自己的实习成绩将如何评定。而在学生认为好的评价方式上,有47%的学生选择应制定实习成绩评估综合量表,做到“有法可依”,37%的学生认为应指导老师、单位老师和学生自评相结合。可见,学生认为一套好的评价体系应当制定实习成绩评估综合量表以及指导老师、单位老师和学生自评相结合。

表2 毕业实习的评价情况

4 .体育产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4.1 体育产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

实践教学环节是指体育产业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及分类,按实践教学的内容和阶段可将体育产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氛围以下几个环节:

入学教育,是新生进入大学的第一课,也是在其人生旅途发生转折时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阶段。

专业实验,通过开放性实验,使得学生通过对与专业课程配合的参观、认知实践、动手操作和演示等方式,达到巩固理论知识,培养专业基础的目的。

专业实践,可分为认识实践、工作实践、社会实践。认识实践是在专业课学习之前,通过观看录像、系列讲座、参观等方式使学生对专业有关的工作场景有所了解;工作实践是指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实际工作锻炼,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行业调查、咨询、访谈等于体育产业管理相关的实践活动。

证书培训,是指根据国家的职业标准,培训学生掌握相关的职业能力,以取得与体育产业管理有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形式。

学术活动,包括学生参加学术讲座、论文报告、学术交流、学术研究和专题讨论等。

毕业论文,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选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且具有研究价值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枢纽,根据体育产业管理专业的特点安排到与之相关的体育单位或组织,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场工作中,应是一种综合能力强、挑战难度大的专业实践。

体育产业专业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要由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共性教育向个性教育转变,重视理论系统向重视综合应用转变,构建体育产业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图3)。

图3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

4.2体育产业实践教学时间与阶段模型的构建

根据专业特点和就业需求建立一套有益于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阶段模式(图4)。

第一阶段:实践理论培养阶段,即本科教育的第一学年。组织学生进行统一的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军训、系列讲座等,使学生熟悉和使用大学学习和生活,熟悉教学环境、方式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通过参加相关专家、教授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专题讲座等,培养学生对体育产业专业的认知能力,提高对实践教学的认识,从内心认识到实践教学对自己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重要性,培养通过实践来教学的学习观念和学习方法。了解实践教学的内容、环节等,为今后实践教学的开展打好基础。这一阶段主要是学生的意识培养阶段,使得学生逐步确立学习的方向与目标,形成对职业发展的初步倾向和期望。

第二阶段:专业理论提高阶段,主要是指本科教育的第二学年。通过一年的基础理论学习,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学习方法,对专业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专业知识还没有进行系统的学习,这个阶段通过一系列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一门课程都要根据需要进行课堂教学、案例教学、模拟实验、参观学习四个环节,并利用周末或假期带领学生进行一些微型实践、参观实习,使得专业理论课程得到有效的应用和进一步的掌握。这一阶段的实践教学应该紧密联系所学课程,根据课程需要到相关单位进行参观或实习,使得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理论知识和具体操作中的区别和差异,体会从事相应行业所须加强的知识准备,在今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

第三阶段:社会实践能力拓展阶段,主要是指本科教育的第三学年和第四学年。在这一阶段将要进入体育产业管理专业的核心学习,一些应用类的主体课程在这个阶段逐步开展和学习,每一门专业课程都是应用性、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的过程中以课堂学习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施。进过专业课程的系统学习,学生具备了从事体育产业相关行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根据自身的优势确立了比较清晰的发展方向,开展综合操作实践学习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在课程结束后对学生进行毕业意向调查,依据照顾多数和因材施教相统一的原则安排下一阶段的教学工作。毕业实习要以就业为目标,尽量根据学生兴趣提供一个独立的岗位,由学生全权负责这个岗位的业务,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安排应尽量与自身既定的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到准备从事的职业的相关单位开展实践,使得学生适应从学生到员工的角色变化,在实习中了解社会、提高业务水平和人际交往的能力。

第四阶段:学术科研能力的培养要贯穿于整个本科教学过程中,经常组织生参加学术讲座、论文报告、学术交流和专题讨论等活动。以多种多样的学术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平时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在专业范围内选择感兴趣的课题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4.3 拓展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组织形式

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在专业实习阶段主要采取的是集中实习和分散方式两种形式,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因人而异的选择实习形式,从而提高专业实习的质量,在保留原来的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形式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的安排学生参加委托实习和顶岗实习,这两种实习形式有很大的独立性和挑战性,更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

委托实习是指院校将实习工作全权交给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全面负责这种实习工作。顶岗实习就是学生直接担任实习单位中的某一岗位工作,顶替这个岗位的人员工作,这样的实习形式更好的培养了学生的职业能力,进一步培养了综合职业素养。

在16周的专业实习过程中,前8周的专业实习可以采取集中实习的形式,以便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上引导、专业上辅导,并对学生有一全面整体的了解,在后期的教学过程中因人而异的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实习形式。后8周根据毕业意向的调查情况安排学生为考研、出国或工作做准备。对于选择工作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散实习、委托实习或顶岗实习(图5)。

图5 专业实习形式安排

4.4 建立实践教学的总结评价体系

4.4.1 实践教学的总结形式

实践课程是一种综合性、经验性课程,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将所学知识得到综合应用,并逐步积累经验,因此总结工作是实践教学中一个很重要的过程。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应做好总结工作,及时了解在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学生的反馈信息以更好的指导实践教学,学生在实践学习中更应注重总结,总结在实践中自身存在的不足,欠缺的理论知识,在实践——总结——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巩固理论知识,明确今后的学习方向和目标。实践教学的总结应包括:学生总结报告、指导教师总结、总结大会、学生自我总结。学生的总结应突出参加实践教学的收获、学到的知识、及理论知识的运用和掌握情况,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将实践教学作为理论教学的有效的补充和提高。

4.4.2 构建实践教学的评价体系(图6)

图6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5 .结论与建议

(1)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不够充实,环节比较单一。应该拓展实践教学环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构建了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体系。

(2)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时间和阶段比较集中,应合理安排实践教学的阶段,适当延长实践教学时间,根据体育产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和专业特点,结合学生的个人意愿与职业规划适时安排实践教学的各个阶段。

(3)在组织形式上应根据各个教学阶段的课程设置和培养要求合理布置组织方式,实现组织形式的多样化。

(4)在实践教学的评价方面构建了体育产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总结评价体系,采取综合总结方式,采用自评、他评、师评和总评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实践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的通知.教艺体,(2003)7

[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财富蕴藏其中.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3] 常智.体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58-265

[4] 王建民,谢芳.实践教学指导.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

第4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围绕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学生培养方案的贯彻落实,以“聚焦时代主题、关心社会热点、结合行业发展、助推国家建设”为重点,积极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社会现实、增强实践才能、传播科技文化、倡导科学发展,实现“长见识、增才干、强能力”的基本目的。

二、选题方向

1、和谐社会建设主题: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开展“和谐都市(乡村、校园等)建设方略研究”、“社会基层人民生活状态调研”、“社会阶层的流动与变迁研究”、“居民居住情况调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调研”等方面的调研实践活动。

2、新农村建设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对农村的经济发展现状和前景、农村基础教育现状、农民文化素质与思想道德状况、农民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农村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状态等问题进行调研实践。

3、科学发展观主题: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对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生态开发、能源利用、建设节约型社会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横向或纵向的实践调研与研究。

4、助推奥运会、大运会建设主题:以志愿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服务为中心,开展相关知识宣讲、志愿服务宣传、文明礼仪宣讲、奥运和大运会筹备建设状况调研等方面的活动。

5、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主题:以“传承中华文化、保护民族遗产”为中心,对家乡及其他祖国各地的民风、民俗、语言文字等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研、发掘,通过文字、影像等手段加以整理、记录。

6.志愿服务社会主题:以“志愿社会”为中心,积极倡导志愿服务行为的重要性,通过助残助困、支教支农、勇作义工、参与各种公益活动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专业实习和就业见习主题:以“加强专业学习、增强就业能力”为中心,开展专业实习和就业见习等方面的活动,尝试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创新精神。

8.感恩教育主题:以“感恩责任”为主题,通过实际行动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来回报父母,回报学校,回报社会,进一步自身增强感恩意识,将孝心献给父母,将爱心撒向社会。

三、实践形式

1.调研、采风与访谈。围绕目标问题进行实地考察,搜集相关资料,加以整理、归纳,以文字、影像、多媒体等方式进行表现。

2.参加志愿服务。身体力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撰写活动总结和体会。

3.参加实习见习。结合专业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习见习活动,并撰写活动总结报告。

四、组织方式与活动程序

1.实践范围

黑河学院全体学生(参加实习的学生以实习为主)。

2.组织人员,拟定实践计划

各团总支将本实践通知认真传达到每一名同学,学生可以单独或者组团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团队规模、人数、时间可自行决定,邀请一名教师做为活动指导。可以打破班级或者专业、年级的限制自主组团,不具备组团条件的同学也可以单独选择适当的主题进行实践。

3.开展实践。

各团队可以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根据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实践活动中各团队要注意安全,把握好时间。

4.总结工作

(1)上交材料:开学后一周内,各团总支负责将各团队和每名学生的实践成果收集、汇总和归类,做好总结,然后将成绩突出的实践团队和个人的实践成果的相关材料和本单位的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总结上报团委。

第5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一、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意义重大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强调要把党和人民的实践作为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定重大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在当前,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意义更为深远。

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可以进一步深化我们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先后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大理论成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这是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理论升华,又是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理论指导。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实质上就是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又印证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科学性。认真总结和运用这些成功经验,可以使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认识,在实践中更好地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调整发展思路,确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和发展重点,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又快又好的发展轨道。

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也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入的。经过28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宝贵经验,初步掌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但也应该看到,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全新的事业,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们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还需要继续深化,比如,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还不够,传统体制和工作方式影响还比较深,运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任重而道远,还有很多问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各地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从不同方面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总结和运用这些成功经验是我们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基本途径。通过全面、系统、深入地总结经验,从中提炼、概括出规律性的认识和结论,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更全面地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深入地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可以为促进其他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借鉴。由于我国领土辽阔,地理地形条件复杂,加上历史的原因,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沿海和内地差别很大。因此,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程度上看,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必然有快有慢,具有不平衡性。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较快的地区较早地遇到了城乡发展不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协调等现实矛盾和问题。他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实施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统一规划、协调推进、全面发展等具体政策和措施,较早摆脱了单纯强调经济建设的做法,较好地解决了制约经济发展的许多难题,有力推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应该说,这些矛盾和问题,全国其他地区在发展过程中或早或晚也都可能会遇到。认真分析发展较快地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创造性思路与对策,总结他们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成功经验,对于促进其他地区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上来,显然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二、要善于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

人民群众创造的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如何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需要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我们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努力把带有规律性的成功经验总结出来。

要认认真真地学习成功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充满艰辛的奋斗过程,在这个伟大的实践中,形成一些成功经验是非常难得的,是值得尊重、支持和总结的,是值得学习、研究和推广的。事实证明,中国社会每前进一步都是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不断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过程中取得的。我们要始终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尊重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和创造成果。要把成功经验看作最生动、最重要的教科书,把基层看作最广阔的课堂,把人民群众看作最好的老师,踏踏实实地虚心学习,努力从人民群众广阔而丰富的实践中汲取思想养分,使我们对群众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更具说服力、亲和力和感染力。

要深入细致地总结成功经验。如何总结实践经验,是值得认真思考的一个大问题。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把握科学理论与实践经验之间的内在联系,着重于揭示实践经验所蕴含的深刻理论启示,避免从理论到理论的抽象的论证思辨;要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经验进行辩证的分析,把握住全部与局部、主流与支流的关系;要搞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实践的发展历程,把握每一个发展阶段的特征,善于从历史的连续中发现规律;要注意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性,既要研究一般规律,也要研究特殊规律,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顾此失彼;要着眼于回答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发现和介绍有益的思路和做法;要深入群众,善于运用群众的语言总结经验,做到通俗易懂,为群众喜闻乐见,防止把经验总结搞成晦涩难懂的学术文章。

要满腔热情地宣传成功经验。全面系统、通俗易懂地宣传成功经验,是学习、推广、运用成功经验的重要环节。宣传成功经验,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地区更好地学习和利用成功经验,更好地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要采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着重宣传成功经验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着重宣传蕴含其中的创新精神和实干作风,着重宣传先进地区如何创造性地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科学发展的思路、措施、能力和行动。要通过宣传成功经验,生动展示各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反映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引导人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总结的这些成功经验,反映了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要求,有其特殊性。学习、推广、运用成功经验,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根据实际条件和发展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研究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能采取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照抄照搬的态度。

三、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给理论工作的启示

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过程中,理论工作肩负着重要使命。我们要把理论工作同社会发展的要求、丰富多彩的人民生活和人民群众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生动地反映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自觉地肩负起运用理论推动实际问题解决的历史任务,更充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在总结成功经验中推进理论创新。理论创新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我们头脑里固有的,归根到底是来自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丰富多彩的实践。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理论创新的主体,也是科学理论永葆生机的力量源泉。我们党历来十分尊重实践、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吸取、集中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善于把改革开放中许多由群众提出的东西加以概括,善于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理论创新。在我们党所取得的丰硕理论成果中,许多重要思想、观点、论断,都来自基层,来自实践,来自群众。目前形成的这些成功经验中,也都蕴含着非常丰富的思想成果,非常深远的理论思考,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为进一步推动理论创新打开了广阔的视野。我们要继续推进理论创新工作,就要把这些成功经验作为重要的思想来源,同时要进一步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了解各地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进一步从理论上进行归纳、总结和概括,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为丰富和发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出贡献。

要在总结成功经验中研究回答重大问题。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对现实问题的回答。看我们的理论工作做得是否好,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是否能运用它来解决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解决的问题越多,就越能体现理论工作的作用与价值。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许多重大现实问题需要用创新的理论予以分析,许多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需要用创新的理论予以明辨,许多思想困惑需要用创新的理论予以阐释。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作出科学回答,是理论工作者负有的崇高时代使命,是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要坚持以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深入挖掘现实生活和人民群众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符合时代和现实要求的理论阐释和说明,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6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关键词:研究生;社会实践;研究综述

近年来,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得到各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有关研究生社会实践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文章不断涌现,有必要对相关成果予以归纳总结,以推动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发展。

一、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含义

对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含义,论者普遍认为: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高校研究生在校期间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走向社会、识国情、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等一系列物质与精神活动过程的总和,可以分为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中社会实践活动和研究生个体自主性的实践活动两种类型。[1]

二、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意义

对于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研究者从各自角度展开了全方位论述,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社会实践是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最生动的大课堂。[2]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启迪和震撼,由此产生的内心感受更真切、更实在,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可能更长久、更关键,是校内教育或宣传媒体影响难以替代的。

第二,社会实践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如何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当前研究生培养存在着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的现象,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在社会需求面前表现出适应性差、缺乏开拓进取精神、无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等,促使我们分析、研究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2]社会实践对于建立健全开放式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综合素养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等十分必要。

第三,社会实践以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核心目的。参加社会实践对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2]社会实践有助于增强研究生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培养研究生坚韧的精神、顽强的毅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在人民群众中塑造良好的个体形象。

第四,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促进了学校与基地单位的交流合作,开创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研究生社会实践可以满足合作单位的人才需求,解决人才培养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生产效益;对于高校来说,可以利用社会资源,紧密结合社会需求,更好地适应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转型要求,避免人才培养的盲目性,加强学校与地方的合作,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实现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3]

三、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指导思想

在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指导思想上,有论者认为:要把社会实践作为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要转变过去把社会实践与教学工作割裂开来的思想。[4]高校应考虑把社会实践作为研究生的必修课,以学分的形式纳入其教学工作中去。

四、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原则

对于研究生社会实践应该坚持的原则,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研究生社会实践应在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的前提下,将实践的内容与研究生的业务知识运用结合起来,实践的形式与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5]

第二,研究生社会实践要遵循双方受益原则进行安排和筹划,突破固定时间限制。[2]按照“双向受益”的原则,将学校利益与社会利益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校的专业、学科优势,主动同地方建立相对稳定的关系,实现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基地化、经常化。

第三,加强研究生社会实践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学校会同地方负责安排社会实践事宜,总结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照“使研究生可受到教育、让社会实践单位的确能受益”的原则来发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而绝不能采取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态度。[2]

第四,研究生社会实践的设计坚持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研究生为中心,共性要求与尊重个性相结合,实践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社会实践与择业创业相结合的原则。[4]

第五,研究生社会实践应坚持重点面向那些“基础薄弱,发展较快”的地区和“老、少、边、贫”地区。[6]社会实践点选择在贫困地区为好,贫因地区的特点是生活艰辛,干群求实意识突出,既有吃苦耐劳、勤恳诚实的民风,也有不少阴暗面乃至丑陋的现象,把研究生置身于这种环境中,有利于打破他们理想化的政治思维,可以促使他们升华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艰辛的生活中磨炼其意志。[7]

第六,研究生社会实践要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9]社会实践应服务于构建和谐的经济环境,服务于构建和谐的政治环境,服务于构建和谐的文化环境等。[8]

五、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形式

研究生社会实践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校内“三助”工作、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查宣传、研究生挂职锻炼、业余兼职、参与大学生学习、科研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实习以及“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形式多样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社会公益劳动等。[5]

研究生社会实践应以科技、文化服务为主要内容,以面向社会需要,结合专业知识,具备科技、文化和智力服务性质的活动为主要形式。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形式和特点应在兼顾德育功能的同时,体现研究生培养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使社会实践成为研究生个体为社会经济、文化服务的有效形式,成为高校与实践单位开展大规模、高层次科技文化合作的中介和桥梁。[5]

六、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特点

有论者认为,研究生社会实践具有三大特点:第一,体验性。学校的理论教学及科学研究,对研究生来说是理论性和知识性的东西,实践使他们有机会与现实结合。第二,专业性。专业及研究方向是研究生科技服务社会的基础。第三,启发性。实践是启发人的创造性思维的重要途径,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能使研究生产生兴趣和灵感,推动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4]

还有研究者将研究生社会实践的特点概括为:第一,高层次性。研究生经过基础课程学习、理论知识积累、科研项目历练等过程,已经具备了从事一定实际工作的技能,以研究生群体特点和知识层次为基础的社会实践更应该注重科研与服务的转化,在层次上有较大的提高。第二,主动性。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参与到开放的应用实践活动中,通过切身的体验,达到主动发现、解决实际问题,并对所知理论进行深层次探究和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第三,互利性。[9]

七、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基本环节和发展阶段

有论者认为,目前研究生社会实践已形成了包括项目征集、学生选题、前期考核、具体实践、中期考察、考核总结等环节在内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体系,可归纳为:项目征集阶段、项目申请阶段、实践前准备阶段、社会实践阶段、考核总结阶段。[10]具体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情境设计应当包括:实践目标分析、实践基地创设、实践内容和形式设计、实践效果评价等环节。当前我国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尝试阶段、规范阶段、基地阶段”等三个阶段。[11]

八、关于衡量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效的标准

有论者认为,衡量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效的标准应该是宽泛的、多视角的,包含以下方面:一是研究生对实践单位,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对社会企盼知识、渴求高层次人才等,是否有切实的感受与体会;二是为社会实践单位解决了什么具体问题;三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是否与对方建立了进一步合作的联系;四是社会实践为学校引进了什么科研项目;五是研究生的综合能力是否得到了培养并有提高等。[12]

九、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有论者总结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的经验为:以实践育人为根本,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以科技服务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建立一批稳定的实践基地;以周密管理为保证,形成较为完整的运行机制等。[12]

关于当前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论者总结为:“任务式实践”较多,自发组织的实践少;对“小分队式实践”较重视,对“个体式实践”易忽视;重视总结报告,忽视实践过程;形式一成不变,未能协调统一;过于注重形势教育,内容上缺乏创新;认识上存在偏差,组织与指导工作欠缺,实践基地建设环节薄弱,实践形式和内容的针对性差,社会实践成果考核不科学等。[13]

有论者就加强和改进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提出如下对策:提高各方对研究生社会实践的认识、加强对社会实践的组织和管理、建设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创新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其针对性,建立合理的考核标准,将硬性要求与弹性评价相结合。[9]逐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范围、时间、课题征集、经费、考核办法、运行程序、实践期间研究生的纪律、表彰先进条件等作出全面、明确的规定,使实践活动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12]

参考文献

[1]王珂,黄维柳.做好农林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提高农科研究生综合素质[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2]赵伟,吴剑平,李志华.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问题的思考[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00,(2).

[3]程翠玉.推进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山东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探索及成效[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2).

[4]屈晓婷、秦莹.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情境设计[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8,(8).

[5]雷世富.研究生社会实践中参与各方的利益冲突与协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5,(3).

[6]彭江得、严继昌、何跃德.建设研究生社实践基地的实践与探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2,(3).

[7]丁纪平、徐俊忠.哲学专业研究生社会实践之我见[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3,(3).

[8]江小惠.研究生社会实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1).

[9]王现彬.研究生社会实践问题及对策探析[J].怀化学院学报,2008,(8).

[10]邹向荣,杨亚俊,邵正隆,王永海.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系统的研究与实施[J].中国教育信息化,2008,(17).

[11]严继昌,杨瑞东.十年实践结硕果 校地携手育英才-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十年改革回顾[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7,(4).

第7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目标体系

作者简介:姬卿(1975-),男,贵州织金人,海南大学农学院博士研究生,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讲师。(海南 海口 571101)

中图分类号:G642.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091-02

一、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体系概述

1.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体系的含义

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体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李国锋(2008)、何龙斌(2008)等人认为狭义的概念是指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即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制订教学计划时,通过课程设置和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配置而建立起来的与理论教学体系相辅相成的内容体系。广义的实践教学体系是由实践教学活动中的各要素构成的有机联系整体,具体包含实践教学活动的目标体系、内容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等要素。[1,2]

2.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体系的内容

本文研究的对象为广义的实践教学体系,除了李国锋等人认为的四大体系以外,本文认为还要增加考核体系,同时将内容体系改成课程体系,其结构如图1所示。

目标体系是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的本专业总体及各个具体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的集合体;[2]课程体系是指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通过合理结构配置呈现的具体教学内容;考核体系是指有别于传统理论课程的考核方式而设置的实践教学的考试方式方法和指标体系的总和;管理体系是指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手段和评价指标体系的总和;保障体系是由师资队伍、技术设备设施和学习环境等条件、要求组成。[2]

实践教学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运行中各组成要素既要发挥各自的作用,又要协调配合,以实现实践教学体系的总体功能。首先,在实践教学体系中,目标体系起引导驱动作用,其他体系的设置和功能发挥都是为了目标体系的实现;其次,课程体系的设置来源于目标体系,根据要实现的目标设置相应的课程;最后,由于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有别于传统的理论课程体系,故必须设置另行的考核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

二、海南大学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探索与实践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于2006年开办应用型本科专业,目前已毕业三届学生,共计1500余人,是海南最早举办应用型本科专业的院校,在应用型本科教学过程中,特别是实践教学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凸现实践教学目标体系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未来10年,要“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合学院“关于制(修)定应用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定性意见”的要求,通过召开教学研讨会及邀请国内兄弟院校各专业的同行专家、来自企业行业的专家和学院专职教师一起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理念进行探讨,在人才培养规格和目标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不断总结应用型本科办学经验,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理念及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和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凸显实践教学的目标体系。

(1)明确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学院应用型本科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培养相关行业一线所需要的本科层次的技术应用型、复合应用型、服务应用型的技术或管理的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和“重综合素质、厚学科专业基础、强职业技能和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总思路。2006年以来,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就是沿着此目标展开教学改革与探索的。

(2)探索确定实践教学比例的底线。根据学院“关于制(修)定应用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定性意见”,海南大学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的比例: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时的25%,农学理工类专业不低于总学时的35%。而实际在海南大学应用型本科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的比例远远高于该要求,最低37.3%,最高达52.08%。

2.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模块设置实践课程体系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和各专业特点,以及行业企业的要求绘制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图,并以此来设置实践课程体系,使实践性课程体系建设贯穿全学程,其主线是: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思想教育)—专业社会实践2次—专业主干实训课程—职业技能鉴定—专业综合实训—课程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1)首创专业行业社会实践并纳入课程体系。对于一年级的学生,要求学生在学工办的指导下,利用寒暑假对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进行为期2周的社会调查,让学生了解本行业,以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明确学习方向。要求学生写出“社会调查报告”在新学期进行交流,记2学分。对于二年级的学生,要求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利用寒暑假对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进行为期2周的专业社会实践,让学生深入本专业相关的企业或部门,通过实习、兼职等方式,熟悉相关企业或部门的流程、工作要求、人员素质等,并要求写出“专业社会实践论文”在新学期进行交流,记2学分。

(2)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内容融入实践性课程体系中。如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的实践性课程就是以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考核中的6门课程(“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其他专业也是类似。

(3)专业主干实训课程和综合实训是各专业实践性课程体系的重要元素。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特点,设置一门能使学生融会贯通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综合实训,促进专业应用能力的养成。

(4)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是实践性课程体系的重要环节。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第三次较长时间进入行业企业进行体验,也是学生就业的过渡期;而毕业论文(设计)则是学生四年学习与实际对接的重要一环,因此学院高度重视这两个环节的实施过程,狠抓指导、检查、交流、互评、答辩等环节,确保最后质量关。

3.创建实践教学的考核体系

通过几年的探索,学院以项目来对实训课程进行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做法是:实训课前,教师将实训课分成若干个项目,每个项目赋予一定分值,若干项目加总为100分,实训课教师根据学生在每个项目中的出勤情况、上课表现和实训成果等进行打分,各项目得分加总即为该生实训课程的期末成绩。其目的是变一次考核为多次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其优点在于克服了以往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效率低、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得不到锻炼以及在形成成果性材料中东拼西凑、弄虚作假等;使教师对实践教学过程更加重视,使学生提高了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除此之外,学院还积极探索其他实训考核方式,如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操作、课程设计、提交综合性的大作业等。

4.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1)师资保障。学院坚持“专兼结合”和“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原则,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在专职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占全体教师总数的55%以上,且每3年一轮派遣到相关行业企业挂职,使其了解本行业的前沿与动态;同时每个学期邀请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和行家到学院承担实践教学任务,使实践教学内容与行业接轨,将行业企业的最新理念、要求、做法等教授给学生,使学生与社会真正做到零距离接触。

(2)校内外教学实训基地保障。校内外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是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平台,学生实践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培养主要是在校内外实验室、教学实训基地的强化训练中得以实现。经过几年的建设,学院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室30个,完全能够满足现在各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需要。此外,学院还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50多个,能够满足各专业学生课程实习实训及毕业实习的需要。

(3)经费保障。为了保障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学院为实践教学拨出专款,只要确属教学需要,经过教师申请,教研办审核,学院领导审批,都可以一路开绿灯。

5.突出“应用”特征,创新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1)设立专门的实践教学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实施,学院设置了专门管理实践教学的副院长,同时除了正常设置教务办公室以外,还专门设置了实验实训中心,共同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各系各专业也有专门的实践教学负责人。在几年来的实践中,无论是学院领导、职能部门还是教学系部都能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把实践教学作为教学工作的第一要务,抓落实、抓过程、抓效果,不让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真正让学生通过实践教学提高技能和得到锻炼。

(2)不断建立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特点是强化职业技能教学,因此,从办学之初学院就特别重视各专业主干课程技能教学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建立了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关于实训课实施方案的意见》、《专业(行业)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应用型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方案》、《应用型本科毕业实习实施办法》等文件。

(3)首创实践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学院首创实践课教学工作研讨会制度,即每学期开学初,分别召开各专业实践课教学工作研讨会,对本学期各专业开设的实践类课程进行会议论证和研讨。具体做法是:由各任课教师编写《xxxx课程实验实训指导书》,而后由教研办安排研讨会日程,各专业实践课教学工作研讨会参加人员有教学督导、学院领导、相关专业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教研办和实训中心相关人员等。会上对各实践课程实施方案的各环节及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评议,修改通过后才能实施。此项措施使学院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并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4)坚持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实践教学的效果如何,必须通过教学质量评价来体现。学院自办学以来就非常重视实践教学的效果和质量,采取不同的措施检验学生实践教学效果。通过实践教学质量测评结果、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参与专业竞赛、职业技能大赛的获奖率、专业汇报演出、课程实训教学成果展示等方式来检验实践教学的效果。

三、结语

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和实施是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关键所在,只有构建了全面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和功能,才能很好地实现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建设培养与输送大批合格的技术应用型、复合应用型、服务应用型的技术或管理的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第8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一、时间安排

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12年7月上旬开始由分析检查阶段转入整改落实阶段,到2012年8月中旬基本完成。

二、工作任务

本阶段各项工作总体上按照《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规定的重点环节和方法步骤进行。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学习、提高认识

继续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作为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切实防止和克服松劲、厌倦等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务实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推动全局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召开转段动员会议。

7月9日上午9:00召开转段动员会议,对分析检查阶段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部署安排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会议由傅明旭同志作转段动员报告,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并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会。会议召开前,要将会议方案报县委督导组,督导组成员参会,督导组组长作指导讲话。

(三)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1、研究制定整改方案(7月25日前)

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的每一批每一类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分析透问题的实质,立足全局,放眼于全县、全市,着眼于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长远发展,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体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定问题,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作出整改落实公开承诺。对涉及全县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做好集体会审,搞好司法服务。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要注意吸收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措施,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广大党员群众要围绕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建言献策,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2、公布方案,接受监督(7月30日前)

要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反馈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从促进和保障全局科学发展出发,结合履行工作职能,研究确定整改重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集中落实整改方案

全力解决突出问题。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解决查找出的党员群众关注、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多为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涉及多个科室、所的问题,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采取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方式加以解决。

(五)建立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积极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围绕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工作成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从担负的职责任务出发,着力建立健全一批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从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效能出发,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及规章制度废、改、立的相关情况。

(六)认真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和满意度测评(8月20日前)

1、认真搞好活动总结。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措施。

2、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在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为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做好准备。

3、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要明确满意度测评的内容、范围。这次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本科室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测评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满意度,要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四个方面的目标要求来进行。参加测评人员,要有本单位党员干部、基层群众、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以及各层面服务对象的代表。要合理确定测评方式。可采取书面评议的方式进行,由各党支部组织实施。要科学设计测评指标,便于群众理解和掌握。要把测评结果作为评判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测评满意度偏低的科室,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抓好整改。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工作要求

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各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而且要求高、任务重,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求每一个环节、步骤都扎扎实实地落实到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一要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要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围绕纪念建党88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抓好整改落实、促进科学发展上来。当前,要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学习国务院通过的《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市委书记王建华在学习贯彻《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专题报告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提振信心,凝聚合力。

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局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要带头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带头解决突出问题,带头督促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落实任务,要逐项分解细化,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建立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三要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要继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好的做法、主要成效和先进经验。特别要大力宣传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改善民生取得的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9篇:实践总结和体会范文

关键词: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全方位 实践教学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引导学生有目的地参加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通过对社会实际生活的参与体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认知能力,磨炼意志,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思想政治综合素质。

全方位实践教学模式是改变过去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仅采用观看影像材料和组织学生出外参观等过于单一的实践形式,采用课堂实践教学与课后实践相结合、学期内实践与假期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基地实践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现实实践与虚拟实践相结合、统一实践与自我实践相结合、思政课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相结合、教学实践与生活实践相结合的立体化、全方位实践教学形式。

一、全方位实践教学模式的特点

(一)时间维度上,实践教学贯穿学生求学的整个时期而非某一特殊时期,也就是贯穿思政课教学全过程及学生学习全过程。采取课堂实践教学与课后实践教学相结合、学期内实践与假期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形式。

(二)空间维度上,基于思想政治教育随时随地都存在、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的特点,实践教学不局限于课堂和校内,要扩展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领域。具体表现为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基地实践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现实实践与虚拟实践相结合。

(三)主体维度上,实践教学的主体是学生,每一个学生都有通过实践教学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能力的机会。实践教学既要照顾全体学生,开展统一的实践教学活动,又要兼顾学生的差异性,鼓励学生开展自我实践活动,做到统一实践与自我实践相结合。

(四)客体维度上,实践教学要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而非单纯校内课堂资源,通过各种教学方式而非传统单一的课堂教学方式,理论联系实际而非传统理论传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进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因此,思政课实践教学可采取思政课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相结合、教学实践与生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二、全方位实践教学模式的构成

(一)课堂实践教学与课后实践教学相结合。思政课课堂实践教学是指思政课教师在课堂上结合教学内容,恰当地穿插开展小型化的实践活动。思政课课堂教学具有教学时间和场地有保障、学生集中、多媒体教学条件等有利因素,教师可以适时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堂实践教学活动,主要有情景模拟、角色扮演、讲演活动、团体辅导、音像展播等[1]。这些课堂实践教学活动可以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课后实践教学是在课堂教学之后进行的实践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活动内容要切合课堂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因此,课后实践教学的形式主要是主题实践活动,即根据思政课理论教学的内容和要求设计相应的实践主题,如“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家乡之变化――新农村建设观察”等。课后实践教学是对课堂教学理论知识的印证、检验和深化,帮助大学生理性认识社会、分析问题,有助于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

(二)学期内实践与假期实践相结合。学期内实践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开展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包括课堂实践教学、课后实践教学及其他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实践活动。特别指出的是:高职院校思政课主干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两门课程一般在大学一年级一学年开完,大一是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时期,思政课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要全力抓好。大二思政课主要是《形势与政策》,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从某种角度看,它是前两门主干课程的延续和深化,必须搞好实践教学环节。

到第三学年学生基本在校外实习,是大学生全面接触和了解社会的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的实际体验会深刻地影响他们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思政课的教育主题要和专业实习相伴随,以专题的形式进行实践活动,如:“我看社会”、“我了解的中国”等。期间,思政课教师应当和实习生保持恰当的联系,关注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实习结束让学生上交专题报告或思想汇报,作为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思政课教学效果。

假期实践是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假期是学生直接观察和了解社会的最佳时间,期间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效果较好。目前,高校开展的“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非常成熟,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以不同方式参与这项活动。思政课教师要主动配合参与其中,把思政课教育的内容和主题贯穿实践活动,提高假期实践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三)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是在大学生在校期间由思政课教师及学工、团委、社团等部门开展的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实践活动,包括思政课课堂实践教学、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校内实践在时间、地点、人员组织、经费等方面得到较好的保证和保障,实践活动效果是最好的,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领域。

校外实践是思政课实践教学走出校园、步入社会进行的实践活动,它可以是思政课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直接组织、带领大学生走出校门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也可以是与学工、团委、社团等部门共同组织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外实践的优点是学生直接面对社会,感受深刻,教育性强。但校外实践尤其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有严密的计划并落实保证必要经费的落实。

(四)基地实践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基地实践是思政课实践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的实践教学。现在绝大多数高校都建有具有地方特色和适应高校需要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这些基地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依托,也是主阵地,思政课实践教学教学要充分利用其活动场所稳定、易于组织的优势搞好实践教学。此外,高校还要积极探索和建设“双基地”,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提供更加坚实的阵地。所谓“双基地”就是以思想性为基础,以专业性为依托,充分挖掘、调动、整合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就业择业、创新创业等实践基地的资源,将各部门、各学院建立的实践基地统一起来,作为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思政课的教学内容在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教学,实现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阵地化发展[2]。

社会实践就是通常意义上的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主要有青年志愿者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参观考察、科技文化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活动、勤工俭学、挂职锻炼、顶岗实习等。社会实践具有形式多样、活动的时空广阔并不受限制、活动开展机动灵活等特点,是大学生实践活动也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领域和阵地。

(五)现实实践与虚拟实践相结合。现实实践是指思政课实践教学中教师作为主导,学生作为主体在客观存在的环境中所从事的实实在在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以上所提及的所有具体形式的实践活动。

虚拟实践是指一种虚拟环境下进行虚拟实践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网上虚拟活动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一。虚拟实践教学包括基于校园网的虚拟实践教学和基于新媒体(QQ群、空间、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博客、微博、微信)的虚拟实践教学。思政课教师可以通过网络与学生互动:解疑释惑、问题探讨、视频资料展示、模拟角色扮演等。虚拟实践教学的特点是: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管理和考核实现自动化,保证公平、公正。虚拟性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是今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发展方向之一。

(六)统一实践与自我实践相结合。统一实践是思政课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统一组织、开展的主题实践教学活动。这种实践教学可以保证思政课教学内容的落实,达到教学目的;可以保证每个学生都参与实践活动之中,实现教育对象的全覆盖;便于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教学效果。

自我实践是指学生依据思政课教师提出的实践内容和要求分散地自行进行的实践活动。由于每个学生的思想认识及觉悟程度不同、思维方式及能力不同,还由于学生的成长环境及兴趣点不同,因此在服从思政课教学主题和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依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开展适合自己的实践活动。实践形式、方式、时间、地点可以不同,但实践活动结束要提供实践报告或实践心得,作为思政课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保证实践教学有成效。

(七)思政课实践教学与社团活动相结合。思政课实践教学目的是通过实践实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学生社团活动是大学生依托社团开展的各种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学生得到综合能力的锻炼、为人处世的学习、团队精神的培养及社会责任感的培育。因此,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学生社团活动的宗旨和目标是一致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有理由也有必要与社团活动相结合,以进一步提高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思政课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要依据各类社团活动的内容及特点,结合思政课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对学生社团进行针对性指导:依托科学研究型社团,增强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依托志愿服务类社团,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精神;依托文化艺术类社团,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培养学生高雅的情趣和情操。

(八)教学实践与生活实践相结合。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有目的有目标地统一组织实施的实践活动,活动形式和方式是明确的,效果也是显著的。同时,“生活即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同样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生活实践有思政课教学的元素,也可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例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关于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等教育目标,更多地需要大学生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践行和养成。因此,思政课教师要重视引导大学生在生活实践中规范自己的言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做到“知行统一”,切实增强思政课教学效果。

三、全方位实践教学模式的运行

思政课全方位实践教学模式的运行是由目标确立、计划制定、类型选择、组织管理和总结考评等若干环节相互联系构成的操作系统。

(一)全方位实践教学目标的确立。在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目标的确立是其教学活动的首要环节,也是其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首先,要制定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即要在认识上明确实施实践教学要解决什么问题,要达到怎样的效果。其次,要制定思政课每门课程实践教学的具体目标,即要明确该课程开展实践教学的预期效果。具体目标要明确具体、简明扼要,学生易于理解,避免抽象性、笼统性,内容上具有针对性,操作上具有可行性。

(二)全方位实践教学计划的制订。实践教学计划是开展实践教学过程及实现其目标预先拟定的具体方案。首先,要反映教学活动的针对性,体现为明确的教学目的及要求的制定、具体的教学内容的选择、总体的教学总结与考评、实践过程的指导与反馈等。其次,要反映实践活动的具体性,包括实践教学方式的选择、地点的选定、实践教学的时限、实践教学的人员组织、实践教学的流程等。

(三)全方位实践教学类型的选择。选择合适、恰当的实践教学类型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效果,也影响到思政课教学的说服力及有效性。选择思政课全方位实践教学类型(方式),首先要以教学规律和原则为依据,体现思政课及实践教学的特点。其次要以实践本身的特征和要求为标准,体现思政课教学内容的实践特点。再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学校特色、学生特点、地域状况及时间因素,合理地选择合适、恰当的实践教学类型(方式)。

(四)全方位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效果的发挥依赖于有效的组织管理系统。首先要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现为建立思政课实践教学组织管理机构体系、思政课教师队伍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实践教学运作经费的保障等。其次要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制度建设,包括实践教学的各环节及其要求、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与规范等。最后要加强思政课实践教学过程及教学成果的监控体系建设,以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此外,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实践教学内容和主题要提前告知学生,材料收集、方案设计、活动流程、必要的道具设施、活动参与、活动结果的检查和总结,各环节都由学生完成。教师主要作为组织者、引导者、管理者参与其中,以保证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3]。

(五)全方位实践教学的总结与考评。实践教学结束后,思政课教师要及时组织学生及相关人员做好总结与考评这一最后的实践教学环节。总结是对实践教学结果的成败、效果的优良程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结合的优劣、教学目标与结合及组织管理实施的好坏等方面的总体评价认识。考评主要是对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行为表现、实践成果等给予客观的评判。考评可以通过教师考评、学生自评、学生相互评三方面结合进行,做到客观、公正、合理。教师最后对考评作出评价,鼓励为主,分出等次,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作为思政课课程考核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桂捷.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实践教学探索与研究――以鄂州职业大学为例[J].学理论,2014(7):234-235.

[2]王维国.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与其他实践活动的有效整合.http:///show.asp?id=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