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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评审汇报精选(九篇)

需求评审汇报

第1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由各级税务机关国际(涉外)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或组织实施。

第三条对于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前期的纳税评估初评和疑点的提供,与所属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络和承办协调会以及资料和数据的汇总工作。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统一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第四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国税局、地税局应成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国税局、地税局在开展联合税务审计时,应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第五条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由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从各地上报的跨省经营的涉外企业中确定。

(二)跨市(含州、盟,下同)和县(含县级市、区和旗,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分别由省级和市级税务局根据所辖涉外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

第六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均由同一税务局主管的涉外企业,由该主管税务局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与其他适用税种的主管税务机关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二)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由国税局、地税局分别主管的涉外企业,由主管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三)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的确定,应报经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案头准备

第七条跨省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完成以下工作:对汇缴机构的纳税评估初评;《规程》所规定的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计项目分析与评价、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起草被审计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报告并上报总局,报告应包括纳税人投资和生产经营情况、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案头准备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等内容。

(二)总局在接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下文部署联合税务审计的具体工作和进度安排。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在收到总局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对营业机构的案头准备和相关报告工作。

在案头准备阶段,应注意结合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提高案头分析的质量。

案头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分别向总局和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报送案头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核算方式、经营范围等)、财务管理及内控水平分析(包括收支内控、发票管理、资金运转和流向等)、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审计所属期经营状况、案头分析情况(主要为财务报表重要指标分析)、案头分析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收到各地案头分析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汇总完毕案头分析情况,拟定重点审计项目,并向总局报告。

(五)总局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重点审计项目,部署现场实施阶段的工作。

(六)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接到总局现场实施阶段的部署后,应根据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组织编制审计计划。

(七)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向汇缴机构发出《税务审计通知书》,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审计通知书》中,应注明委托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期进行税务审计事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授权分别向营业机构下发《税务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需要收集资料,做到信息共享,并充分使用现有的税收征管信息资料。需要纳税人额外提供资料的,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商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不得重复收集资料。

(二)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职责范围合理分工,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

(三)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各自情况编制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调查问卷,经双方汇总整理后,共同向纳税人发放和回收。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由国、地税双方共同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四)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并按照《规程》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审计计划,保证现场实施阶段的进度协调一致。

(五)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填制《税务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纳税人。

第四章现场实施

第九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程》的要求,分别完成对所属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遵行性测试、确定性审计等程序。

(二)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税务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层报总局,并抄送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报告》进行汇总,确定需进一步审计的问题,形成总的《税务审计报告》,并结合审计终结的需要编制《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层报总局。

(四)总局根据现场审计结果,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税务审计结论,部署审计终结阶段的工作。

第十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国、地税双方应共同派员调取或现场查阅纳税人账簿资料。

(二)在确定性审计中,国、地税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完成共同需要的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应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传递给另一方。

(三)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国、地税双方应及时汇总情况、交换意见、核实结果,确保相关数据口径一致,问题定性公正、准确。双方按分工对所辖税种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程》要求编制《审计汇总表》,并形成《税务审计报告》。

第五章审计终结

第十一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对于现场实施阶段遗漏或需进一步确认的问题,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

(二)根据总局部署,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就发现的问题形成《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各营业机构确认。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税务审计报告》、纳税人确认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已填制好的《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及相关工作底稿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汇总各地《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整理相应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制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汇缴机构确认。

(五)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汇缴机构回复意见,研究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六)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汇缴机构和各营业机构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二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制作《初审意见通知书》,并共同派员送达纳税人确认。

(二)根据《初审意见通知书》和纳税人回复意见,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分别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送达纳税人,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三)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国税局、地税局应在年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联合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避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实施反避税调查。必要时,联合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可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重大偷、逃、骗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国、地税双方应按照《规程》要求按户归档,并加强跟踪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跨市、县的联合税务审计,由省级局或市级局主办,比照跨省联合税务审计的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根据需要,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和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可合并进行。

第2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关键词】审计报告;互动教学;小组合作

一、引言

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往往要学到《审计学》这门课,而《审计学》这门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的教学中运用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不仅能使学生从理论上了解在哪种情况下出具:无保留意见我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能使学生通过动手操作互动掌握审计报告的实际编制方法;更能通过学生的演讲展示,使每个同学都留下深刻印象。

二、教学前的准备工作

教学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由教师搜集四组可能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四个公司各科目的审计工作底稿;四个公司各科目的调整分录、未调整分录、重分类调整分录;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控制测试的工作底稿;以及公司基本资料。

三、学生预习及教师指导并监控

在教学开始前将学生分组,每组5人左右,每组设组长———项目负责人,副组长———项目合伙人,将教师所准备资料提前一周下发给各组学生,要求学生们仔细阅读,并要求第一做出:账项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调整分录汇总表、未更正错报汇总表、列报调整汇总表;第二做出:利润表试算平衡表、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表;第三做出:重要事项概要汇总表;第四做出:审计报告;第五做出:会计报表附注。上述工作完成后由组长———项目经理复核工作底稿并修改、副组长完成项目合伙人复核工作底稿并修改。要求每组做成PPT。上课前教师应通过微信或QQ与学生及时沟通,解决学生自学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达到监控过程和进度的目的。

四、课堂上分组展示演讲及教师总审计点评

第一,上课时,教师简要介绍审计工作底稿汇总的基本方法、审计报告编制的基本方法。第二,由各小组上台汇报演讲,演讲的内容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风险评估的情况、账项调整分录汇总的情况及理由、重分类调整分录汇总的情况及理由、未更正错报汇总情况及理由、列报汇总调整情况及理由、利润试算平衡表及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表、审计报告初稿及会计报表注释初稿。第三,由各小组长介绍项目经理复核情况,副组长介绍项目合伙人复核情况。第四,由教师作为总审对各组工作底稿及PPT演讲进行总审点评,并列明所需改进的地方,由各小组课后再修改,并完成正式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注释,连同修改后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并交给教师作为评定教学效果的依据。

五、结语

第3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关键词] 审计重要性计划阶段实施阶段评价结果阶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重要性》第三条界定了重要性的含义, 指出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仅从数量角度考虑,重要性水平只是提供了一个门槛或临界点,在该门槛或临界点之上的错报就是重要的,反之, 该错报则不重要。它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应当运用的基本原则。

一、审计计划阶段对重要性的运用

为了指导审计工作,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确定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另外在有些情况下, 某些金额的错报从数量上看并不重要, 需要从性质上考虑是否重要。

1.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在考虑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时需要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等其他外部因素,以及被审计单位业务的性质、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及相关的经营风险、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等因素,都将影响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

(2)审计的目标,包括特定报告要求。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等因素影响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例如对特定报表项目进行审计的业务,其重要性水平可能需要以该项目金额,而不是以财务报表的一些汇总性财务数据为基础加以确定。

(3)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不同的报表项目的关心程度不同。一般而言,财务报表使用者十分关心流动性较高的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此从严制定重要性水平。由于财务报表各项目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需要考虑这种相互联系。

(4)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可能促使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不同的反应。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应当深入研究这些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

2.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由于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由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信息汇集加工而成,注册会计师只有通过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实施审计,才能得出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的结论。因此,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 要性。

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称为“可容忍 错报”。可容忍错报的确定以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初步评估为基础。它是在不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确定的可接受的最大错报。 在确定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第一,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性质及错报的可能性;第二,各类交

易、账户余额、列报的重要性水平与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关系。由于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即可容忍错报,对审计证据数量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确定可容忍错报。

二、重要性在审计实施阶段的运用

1.审计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中, 一般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在抽样审计的情况下, 重要性是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证据充分性(证据数量)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来说, 重要性水平愈低, 所需的证据数量愈多, 重要性水平愈高, 所需的证据数量愈少。注册会计师在运用抽样技术进行审计时, 存在两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即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抽样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据抽样结果得出的结论与审计对象总体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抽样风险与样本量成反比, 样本量越大, 抽样风险越低。非抽样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因采用不恰当的审计程序或方法, 误解审计证据等而未能发现重大误差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抽样中必须根据计划的或修正的审计重要性水平, 合理确定审计抽样的样本量, 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提高审计外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2.审计重要性水平与审计程序之间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施阶段应根据审计目标, 考虑影响审计重要性水平的各种因素, 合理确定审计程序, 以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随着审计过程的推进,注册会计师应当及 时评价计划阶段确定的重要性水平是否仍然合理,并根据具体环境的变化或在审计执行过程中进一步获取的信息,修正计划的重要性水平,进而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在确定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后, 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 则审计风险增加。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来控制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采用的方法主要有:(1)如有可能,通过扩大控制测试范围或实施追加的控制测试,降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支持降低后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2)通过修改计划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降低检查风险。

三、重要性水平在评价审计结果阶段的运用

1.将评价审计结果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与前阶段运用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在评价审计结果阶段,随着审计过程的推进,重要性水平是一个更趋于客观的量,它可能与计划阶段或审计执行阶段修正的重要性水平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将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性水平与计划阶段或审计执行阶段修正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如果前者大大低于后者,意味着原来较高的重要性水平,较低的审计风险,因而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所收集的证据相对较少;而现在看来,因为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性水平比原来有所降低,则审计风险相应增加,这就要求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

2.将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错报与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发表审计意见

经过判断或重新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之后,如果认为审计程序足够充分,则再直接将尚未更正错报汇总与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尚未更正错报与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相比,可能出现两种情况:(1)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低于重要性水平(并且特定项目的尚未更正错报也低于考虑其性质所设定的更低的重要性水平,下同)。 如果尚未更正错报汇总数低于重要性水平,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重大,注册会计师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超过或接近重要性水平。按照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尚未更正错报汇总数超过了重要性水平,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通过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或要求管理层调整财务报表降低审计风险。在任何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要求管理层就已识别的错报调整财务报表。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如果管理层拒绝调整财务报表,并且扩大审计程序范围的结果不能使注册会计师认为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不重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如果已识别但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该汇总数连同尚未发现的错报是否可能超过重要性水平,并考虑通过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要求管理层调整财务报表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Z].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Z].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1

[3]程明娥:审计概念在审计中的运用与思考[J].会计之友(下),2006.8

第4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机关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职位分析。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启动。

二、民主推荐

9、准备民主推荐材料。干部科就民主推荐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与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由干部科准备或委托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准备民主推荐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会议推荐讲话稿、民主推荐表、干部名册等。委托单位准备的材料须经干部科审核同意。

10、会议投票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投票推荐。领导班子换届和选拔正职领导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个别选拔其他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可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也可委托单位党组织主持,干部科派人参加。民主推荐票的回收和统计由干部科负责。

11、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在会议投票推荐后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40%以上)时,个别谈话推荐可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

12、报告推荐结果。填写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附得票集中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其中,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结果须向部长汇报。如果两次推荐结果比较分散,根据部领导意见,决定是否进行二次推荐。

13、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推荐情况,干部科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经分管副部长和部长同意后与单位党组织沟通,由单位党组织研究呈报考察对象(会议推荐得票40%以上,个别谈话推荐结合考察一并进行的单位不呈报考察对象)。

试用制干部到期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转正考察。

三、组织考察

14、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干部监督科在接到干部科提供的拟考察人选名单后,迅速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党政正职干部根据需要经部长同意后,可安排审计调查。

15、考察。干部科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沟通考察工作方案后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推荐与考察一并进行的不发考察预告),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干部考察汇报提纲》、《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

试用到期干部的考察要对试用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40%,经考察不胜任试用职务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试用任职。

16、向分管副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提供《干部考察汇报提纲》、《报部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

17、向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部长同意后,通知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县管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

四、单位呈报任免材料

18、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干部科就考察情况和呈报人选、职务等有关情况与单位党组织沟通,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召开党组(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班子正职和交流提拔干部的任免意见由组织部建议)。呈报材料包括:(1)党组(党委)请示;(2)党组(党委)会议纪要; (3)会议讨论记录复印件; (4)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5)干部任免审批表; (6)现实表现材料及电子文档;(7)新呈报为部管干部的,同时报整理后的干部档案。干部科在接收单位呈报的干部任免材料时,要认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呈报单位按要求重新呈报。

协管干部由市主管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来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函、干部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任职的附干部考察材料。

五、部长办公会研究

19、部长办公会讨论。干部科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单位呈报的任免材料等;干部监督科提供拟任人选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和有关举报的调查核实材料。会议研究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

对试用转正干部、部管干部和协管干部,则形成《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报书记审批,其中协管正职干部还须根据书记意见征求县长、分管县领导意见;协管副职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书记同意后,试用转正干部转29步,部管干部转26步,协管干部回函。

六、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

20、任前备案。以县委管理为主,但需要报市相关部门任前备案的干部任免(县纪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统计局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应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

按照《四项监督制度》中规定需要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批的或报告的事项,应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

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规定征求县纪委意见。

21、向书记或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干部事项。换届人事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其余干部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提供《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同意后,形成《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22、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提供《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七、呈报县委讨论决定

23、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召开县委常委会之前,由干部监督科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县委常委会。

24、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呈报讨论材料包括:《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会议讨论情况由干部科长记录,会议结束后,参加汇报的副部长在《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上签署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意见后交干部科存档。

25、县委全委会票决。根据县委常委会的决定,对镇场区和县直部办委局党政正职的任用,须提交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书面征求县委委员意见。票决或征求意见的结果如不影响任职,则向书记报告,如影响任职,则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八、办理任免手续

26、任前公示。与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常委会决定,根据任前公示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干部科向干部监督科提供任前公示的相关材料。干部监督科将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件报分管副部长、部长同意后,派专人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提出是否影响任职的建议。对建议取消任职的,根据部长意见,分别向书记和县委常委会汇报。

27、向人大、政府、政协通报常委会决定。提供《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干部事项》给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各1份。

28、任前谈话。公示结束后,按照干部谈话的相关规定,书记或部长、副部长同调整干部谈话。干部科做好谈话的有关衔接和记录工作。

29、印制任免文件。干部科按照拟文的规定印制任免文件。

30、履行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需经过法律或章程规定程序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31、宣布任免决定。正职干部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到单位宣布,干部科准备相关材料;其他职务如是本单位(系统)内部人员的,委托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免决定;交流任职的,交接单位双方到组织部接送,委托任职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职决定。

32、任后备案。对按规定需要任后备案的干部任免(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台办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妇联主席、副主席,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环保局书记、副书记和局长、副局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在任免后的1周内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九、干部材料分发和归档

33、分发文件。按照发文范围,在宣布任职后1周内及时分发任免文件。

34、信息上网。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及时将干部任免信息在XX宣传网,干部科应及时更新维护县管干部信息库信息。

35、任免材料归档。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在30天内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放入干部档案。

36、文书材料归档。干部科留存的文书材料包括:

1、任免文件及相关材料:干部科办理的任免文件、单位呈报材料、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结果、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的材料、以及有关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等。

第5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网络项目管理学会

本文较详细介绍在实施CMM的过程中如何进行软件分包即软件子合同管理的步骤和流程。

实施完善的软件分包管理,从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软件子合同管理关键过程域开始是比较好的办法。在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中,定义了软件子合同管理要达到的目标,定义了实施所须的承诺(Commitment)和能力(Ability),定义了进行软件子合同管理应该有的活动,国内已有不少书籍或资料对此进行了翻译与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但是,就像SEI对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其他的关键过程域的描述一样,只是给出了“应该作什么(What)”,而对“应该如何做(How)”这一关键的、大家都关心的问题毫无解释,很多想实施CMM的企业和组织都感到无从下手。我们参考了一些国外的资料,结合具体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个框架性的描述。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只列出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中软件子合同管理13个活动(Activity)的具体操作办法及其相应产品(PRODUCT):

活动1:按照文档化的规范定义和规划子合同工作

任务:确定需求

建立专门技术小组确定产品模型

确定资金来源、资金类型及其有效期限

确定开发的最后期限

从技术角度出发安排开发进度

对要进行的工作做书面定义

将开发所涉及的需求及需要的支持知会制定合同的有关官员

RFP开发

具体开发目标的分析及汇总

控制可资利用的开发资源,使其服务于相应的开发队伍

对于需求分析及可能的实施方案进行最后评估,最终制定开发策略。

对项目经理汇报开发计划,以获得技术批准。

对制定合同的有关官员汇报开发计划,、以获得最终批准。

成果:

目标分析

开发计划

评估方案

活动2:按照文档化的规范根据承包商完成工作的能力选择承包商任务

任务:

根据评估方案对开发计划书进行评估

依照评估方案汇总评估结果

涉及审计、协商、方案选择时,给予决策人员所需的支持。

进行商务谈判选择订约方

成果:

签订合同

活动3:与承包商之间的协议作为管理子合同的基础任务

引述工作描述(SOW),监督合同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分析评估合同条款的进一步解释说明。

为决策者提供恰当贴切的阐释说明。

成果:

合同条款的解释说明。

活动4:评审和批准文档化的承包商软件开发计划

任务:

审查分析SDP的初始方案

给出修改建议

更新SDP方案

批准更新后的SDP方案

成果:

获得批准的SDP方案

活动5:将软件开发计划用于跟踪软件活动和通信状态

任务:

开发进度报告、备忘录、开发任务清单等等

将SDP方案同时及开况进行分析比较。

成果:

最新的开发任务清单,指明已完成的、开发中的及尚未进行的开发任务。

通过审批的开发进度报告、备忘录等。(有可能未获通过)

活动6:按照文档化的规范判定对承包商的工作陈述、子合同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约定的更改

任务:

对需要进行的修改和需要做出的变动进行审查验证。

同合同签订方进行协商。

批准实施修改。

成果:

合同的修改

活动7:双方的管理者一起执行定期的状态或协调评审

任务:

定期审查开发状况/合作情况

成果:

最新的开发任务清单,指明已完成的、开发中的及尚未进行的开发任务。

通过审批的开发进度报告、备忘录等。(有可能未获通过)

审查结果归档。

活动8:承包商参与定期技术评审和交流

任务:

从技术角度定期审查开发状况

成果:

最新的开发任务清单,指明已完成的、开发中的及尚未进行的开发任务。

通过审批的开发进度报告、备忘录等。(有可能未获通过)

审查结果归档。

活动9:按照文档化的规范在所选择的里程碑处进行正式评审,评价承包商的软件工程完成情况与结果

任务:

进行定期的、正式的工程开发审查。

成果:

最新的开发任务清单,指明已完成的、开发中的及尚未进行的开发任务。

审查结果归档。

活动10:软件质量保证组按照文档化的规范监控承包商的软件质量保证活动

任务:

从软件质量保证法(SQA)出发进行质量验证。

成果:

软件质量保证评估报告。最新的开发任务清单,指明已完成的、开发中的及尚未进行的开发任务。

活动11:软件配置管理组按照文档化的规范监控承包商的软件配置管理活动

任务:

从软件配置管理(SCM)角度出发进行配置管理验证。

成果:

软件配置管理评估报告。

最新的开发任务 清单,指明已完成的、开发中的及尚未进行的开发任务。

活动12:按照文档化的规范进行验收测试

任务:

产品验收

成果:

最新的开发任务清单,指明已完成的、开发中的及尚未进行的开发任务。

通过验收的软件产品。(有可能未获通过)

产品评估报告。

活动13:定期评价承包商的性能,并与承包商一起评审评价工作

任务:

评估分析合约方的开发表现。

第6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一、深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改革

1、积极推进市、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凡具有三名国家注册矿产储量评估师的或五名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公布的矿产储量评估员的市、县可以建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和评估员条件见附件1)。

2、明确市、县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权限。除国家和省财政投资勘查和国家规定的特殊矿种外的小矿及以下矿床规模的甲类矿产(指乙类矿产外的所有矿产,下同)资源储量和矿床规模中型及以上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矿产资源储量(称乙类矿产,下同),由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3人)进行评审,专家组长必须由国家注册矿产储量评估师担任。小型及以下矿床规模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由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3人)进行评审。没有评审机构的,由市、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矿产储量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3、取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的政府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由评审机构直接发送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书;国土资源局组织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书,由国土资源局发送。

4、取消矿产工业指标政府审批。勘查矿产资源,执行国家统一的《矿产工业要求》和勘查规范中的规定的一般工业要求,不得擅自提高工业指标。凡等于或小于《矿产工业要求》或勘查规范中的一般工业要求的,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一并审查;凡高于规定工业指标要求的,探矿权、采矿权人必须提供论证报告,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前进行审查,由探矿权、采矿权人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否则矿产资源储量不予以评审。

5、加强评审监督管理。凡由各市、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或市、县国土资源局组织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每季度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一次评审结果,以表格目录式上报备案材料(评审结果备案表见附件2),以便指导和监督,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经常性的业务监督工作,保障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简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程序

1、实行资源储量登记权限与资源储量评审权限相一致。凡小矿及以下矿床规模的甲类矿产和中型及以上矿床规模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登记管理;小型及以下矿床规模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登记管理。

探矿权人勘查探明和采矿权人生产勘探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由探矿权、采矿权人凭评审结果到负责评审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探明或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2、实行申报资源储量登记与申请采矿登记同步。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采矿登记的同时申报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填制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报表,市、县国土资源局及时登记。每年度对资源储量进行检测复核动态统计,建立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编制矿产资源储量表,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资源储量信息。

凡在省国土资源厅申请采矿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填制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报表与申请采矿权申报材料一并报省政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在会审、会签时批准登记。

三、做好地质资料的服务工作

1、公开地质资料目录和公益性地质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地质资料目录外,馆藏地质资料目录向社会公开。公益性地质资料向社会公开,需要单位和个人可持有效证件查阅、复制、摘录。

第7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一)当前绩效审计报告撰写的常见问题

1.过分求长求全。部分审计人员认为绩效审计项目已经跳出了财务收支的局限,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到业务开展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都可以评价,涉及的内容众多,报告也要面面俱到;部分审计人员认为绩效审计就是评价指标的事,往往拼凑计算一堆“率”,却又不成体系且没有参照评价标准,让报告阅读者不明白计算出的这些指标到底意味着什么;还有部分审计人员担心报告写短了没有分量,怕领导不重视,一份沉甸甸的报告才能展示自己的审计成果。上面所列举的这些背景下写出来的报告往往主次不分,难以抓住要害突出重点,无法深入揭示问题和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报告的阅读者常常是看到后面忘了前面审计发现的问题,被众多的“率”还有百分号弄得晕头转向,读完全篇仍无法领会作者意图。

2.套用模板引用总结。部分审计人员撰写审计报告时习惯性地套用报告模板,这就导致了诸多绩效审计报告结构相同,内容相近,问题类似,缺乏针对性。一些审计人员甚至会大段摘录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及汇报材料,缺乏审计的真实性判断,绩效审计报告也很容易拔高被审计对象,提出过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评价,有的近乎于歌功颂德的标榜文章,严重违背审计的真实性影响审计的权威性。

3.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审计署的8号令及《江苏省审计单位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对审计建议都有相同的表述:“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提出的改进建议。”审计建议是有则提无则免,而现在似乎不提审计建议就显示不出审计人员的水平,但提出的建议经常是有的站的高度太高,超出被审计单位的能力范围,被审计单位感到无能为力;有的建议缺乏针对性,似乎既是哪里都能用又是哪里都没用,属于建议中的“万金油”;有的建议脱离实际,被审计单位无从采纳,还会不小心被私下里议论为天方夜谭。如此泛泛而谈,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难以起到效果。

(二)对于撰写绩效审计报告的建议

1.健全完善报告质量控制制度。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绩效审计报告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报告内容要准确,能根据审计发现的情况合乎逻辑地得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所有支持报告主体内容的各种材料要完整充分;报告结构逻辑性要强,读者容易把握报告的主要内容。

2.增添报告的可读性和生动性。审计人员应试图从报告的题目、图片、表格等方面增加报告的生动性和可读性,吸引读者的兴趣,尽量避免使用专业词汇及专门数据,引用直观的数据、表格、图表等营造良好的视觉冲击。报告内容应尽量量化,避免出现非常模糊的审计表述。有时可以运用附录,将细节性的参考数据放入附录中供人查阅,一方面保证了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又提高了审计报告主体内容的可读性。

3.健全绩效审计报告的工作程序。如明确审计报告撰写者、复核者的责任,在审计报告出具前,应由未参与该绩效审计项目的审计单位领导独立阅读,以检查报告是否存在难以理解的内容等等,或者在保证保密性前提之下,扩大阅读面,让更多的审计人员参与到报告的内容及文字方面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中,群策群力,降低审计风险,打造精品绩效审计报告。

二、公布绩效审计结果,扩大审计影响力

审计报告的公开化对绩效审计项目来说尤其重要,特别是大型绩效审计项目,信息量是非常丰富的,报告篇幅很长,有些是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有些是需要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政府领导并不一定有时间关注到报告的方方面面,既使领导批示了,也并不能代表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因此,除了按正常的审计程序报送绩效审计报告外,绩效审计成果的应用应有更高的管理要求。

(一)加大绩效报告公开力度

为扩大审计的影响,能公告的报告应尽量公告或节选公告,难以公告的,应争取向人大或地方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

(二)做好绩效报告的解读工作

审计人员可以细分报告内容,将其改写成简报、审计要情、专题系列汇报等,语言应通俗易懂,尽量少用专业词汇。

(三)汇编绩效审计优秀案例,互相借鉴绩效审计方法

如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在2009年开展“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止绩效审计调查,项目结束后,先后多次以专题形式在各级媒介上宣传了本次绩效项目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全国审计单位都能够有所借鉴。基础建设的影响力虽然不及审计署那么广,但是也可以在其影响力范围内作一定的经验推广,如在全局范围内,就可以通过案例讨论的形式让不同审计项目的审计人员进行换位思考和共同学习。

三、做好审计回访,保护审计成果

(一)制定有关绩效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实施细则

针对目前绩效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职责不够明确的问题,政府要明确由审计单位或由审计单位等部门组成的审计整改机构履行绩效审计整改报告职责。同时要明确审计整改机构的职责范围,除了报告职责外,要履行监督、评判的职责,既要跟踪、汇总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也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成效。

(二)加强绩效审计整改的后续跟踪工作

当前审计整改的后续跟踪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整改情况报告人大部门后,后续的审计整改工作往往没有下文。因此,后续的审计整改跟踪工作重心应放在整改情况报告人大部门后被审计单位的进一步整改,避免整改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只有整改见实效,审计单位的绩效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第8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一、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背景及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下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上述五部委又根据《基本规范》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起在国内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并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也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因此,无论是国际形势、国内要求,还是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企业当前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二、由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具体开展

(一)评价工作目标

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流程控制等众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革新的动态过程。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测试评价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从而提出改进建议,达到揭示和防范风险的目的。

(二)评价工作准备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2.组织召开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与会单位及时提供评价所需的制度文件、业务流程及相关记录等书面资料。

(三)评价工作实施

1.评价工作组应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书面资料,运用查阅、调查问卷、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等方法,对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总体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2.评价工作组应对需重点评价的业务事项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表,并将调查表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人员填写,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工作组应根据调查表的汇总结果确定下一步需测试和评价的重点环节,并通过个别访谈、专题讨论、检查记录、抽样、重新履行等方法进行具体的测试与评价。

3.评价工作组应根据现场测试与评价情况,规范编制工作底稿,并与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交换评价初步结果及意见,要求被评价单位制定内控缺陷的整改计划。

(四)评价报告编制

1.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评价工作组编制的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①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估情况,复核现场评估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遗漏。②全面复核或抽查评估底稿,检查评估程序是否完整,评估方法和样本量是否符合评估质量要求,评估工作记录是否清晰,底稿是否规范等。③复核现场评估结论是否恰当,是否有充分可靠的评估证据做支撑;对于内控缺陷的认定与判断是否正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分析是否充分、适当,缺陷认定的标准是否前后期一致等。④复核内控缺陷的整改计划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是否落实。⑤复核现场评价结论是否均经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有无相关的特别说明。

2.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初稿,报告内容应包括:①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即声明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本次自我内控评价工作概况,包括组织形式、评价时间、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实施过程、汇报途径等。③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说明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评价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④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总体情况及评价结果(分别表述)。⑤本次重点评价业务事项的运行情况及评价结果(分项表述)。⑥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并声明前后期的一致性;内控缺陷的类别(财务报告缺陷或非财务报告缺陷;重大、重要或一般缺陷);拟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预期效果等。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对于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企业应作出评价期末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对于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不得作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就内控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向经理层或董事会汇报,评价报告初稿经企业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确定。

4.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应及时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其中上市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必须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决策提供依据;非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须按规定报送财政等监督部门,接受政府的监督检查。

四、内控评价后续事项

1.被评价单位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应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进行后续整改,整改方案一般包括整改目标、内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等,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还应在方案中明确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以及对应的整改工作任务等。被评价单位应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情况向内部审计部门或经理层报告,对于未按整改方案规定期限实施整改的应说明理由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第9篇:需求评审汇报范文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具有高度信用保障、使用便捷的支付结算工具,因其广泛的应用性而成为票据资金风险的聚焦点。近几年,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越来越多,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各商业银行也逐渐放宽对小企业信用准入的条件。而一些中小企业还存在自身管理不够规范、财务透明度差、抗风险能力弱、经营风险大等问题,给银行贷款审查及风险控制与防范带来一些困难。本文将更细化的从企业角度切入来分析滚动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一、中小企业采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形式

目前,滚动银行承兑汇票是中小企业采用的一种主要形式。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付款企业无力承付时,金融机构就为其承兑新的金额相近或相等的商业汇票,企业持票到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贴现,用得到的资金支付已经或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滚动银行承兑汇票以其更隐蔽、贷款资料的可操纵性强等特点成为目前企业信用风险中较难管理的一种授信方式。

二、中小企业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的内在风险

(1)道德风险:中小企业追求滚动银行承兑汇票形成道德风险的内在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延长信用时间。中小企业通过滚动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形成事实上的企业短期债券,可以把期限从半年放大到三年甚至五年。二是扩大信用额度。通过滚动承兑汇票在不同银行之间的连续贴现可以从银行套取大于保证金5倍甚至10倍的贷款,使得企业能够逃避现有的资产负债比例要求,形成企业的负债水平远远超出其所能承受的范围。(2)经营风险:企业存在着资金结构不合理,支付能力差的财务状况,致使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承付。一是从筹资结构看,所有者权益类和负债资金的比重不合理。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配比极不合理,部分长期资产和所有流动资产全由负债资金解决,银行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是企业的主要筹资方式。要预防企业在负债结构中全部是采用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运作。这类型企业的财务状况是,仅能按期向银行支付利息,归还借款和偿付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力所不及。二是从投资结构看,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比例不合理,长期资产比重较大,使得企业资金流动性不够,企业变现能力较差。(3)风险:银行经营者为自身利益出发主动签发滚动银行承兑汇票从而产生风险。按正常手续,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如果付款企业无力承付,应由承兑银行无条件付款后,转为企业的逾期贷款。但是,在各家银行都严禁为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情况下,承兑银行就不得不主动向企业做工作,为其签发新的银行承兑汇票,使其以新还旧。对于银行来说,采用这种方式掩盖其实际垫款的本质;对于企业来说,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滚动签发可以在账面上掩盖了真实的不良资产率,体现出良好的经营业绩,从上级行或者董事会获取较高的报酬,形成委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