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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方法精选(九篇)

长期投资方法

第1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按照2014年3月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条款,长期股权投资概念指的是对被投资方的生产经营能施以控制或者有力影响的投资方的权益性投资。与之相对应容易产生概念误解的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共同点是权益性的投资,其不同点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核算对象要求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重大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投资方由于追加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导致对被投资方的控制力度发生变化,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方法也随之发生变动,总的来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由于这种增持被投资方股份的行为导致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拥有了控制权,这时候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该是由权益法转成成本;第二类是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力度从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变动到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这时候应该把以前计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部分股权重分类为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第三类是是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力度从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变动到了能够控制被投资方,这时候应该把以前计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部分股权重分类为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

因为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追加投资,使原来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的状态发生改变,具有重大影响(这种重大影响指的是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施加影响但是又达不到控股的地步,下文同)。这时候需要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加的投资成本。原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应该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调整,并计入当期损益。例1:很大公司于2015年3月28取得了拉法发展公司4%的股权,支付对价100万元,但是不能对拉法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5年4月28日,很大公司继续增持拉法发展公司,取得了另外16%的股权,支付对价350万元,对拉法发展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很大公司原来持有的拉法发展4%的股份当日的公允价值为120万元。具体的账务处理中,应该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的借方发生额470万元,贷记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贷方发生额12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350万元。

(二)权益法转为成本法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个别财务报表中。由于投资方追加投资的力度较大,以至于原来对企业只是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状态转变为能够对被投资方施加控制,这时候要求被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从权益法转换成为成本法,具体的核算过程要求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等于原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加的成本。例2:很大集团于2015年7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取得了取得拉法发展20%的股权,总共支付价款货币资金10000万元,该部分股权能对拉法发展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拉法发展所有者权益为460000万元。此外,很大集团根据拉法发展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确认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为1900000元。2016年3月3日,很大集团又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继续增持了拉法发展40%的股权,总共支付货币资金27000万元。资产负债表日拉法发展为790000000元。在很大集团取得拉法发展20%的股权到继续取得40%股权的期间内,拉法发展未分配的利润为100000000元,拉法发展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净增加额10000000元。资产负债表日,拉法发展股权的公允价值为70000000(很大集团持有对的20%份额的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企业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步骤如下:长期股权投资应该借计借方发生额为47000元,同时贷记货币资金银行存款35000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总额为632000万元。2.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持股数增加之前投资方持有的投资方的股权,应该在持股数增加的当日,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原来以权益法核算时确认了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应当转入持股数增加当日的当期损益。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该分为两个过程进行计量:第一过程是按照出售的方式处置原来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二过程是按照购买的方式购入子公司的股权,以成本法核算。例3:在上面例2数据的基础上,调整编制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首先,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会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增加800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多出来的部分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具体的账务处理的步骤如下:借计长期股权投资的借方发生为800000万元,贷记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为800000万元。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为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个别会计报表中。因为投资方追加投资,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从能够实施重大影响跨越到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控制。只是要求把原来计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部分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相应的核算方法从以公允价值核算变更到以成本法核算,对于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应该转入当期损益。2.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投资方以前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那部分股权,在持股数增加的单日,应该按照其公允价值重新核算,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投资方由于处置被投资方的股权,导致对被投资方的控制力度发生变化,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方法也随之发生变动,总的来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由于这种减持被投资方股份的行为导致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失去了控制权,这时候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该是由成本法转成权益法;第二类是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力度从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减弱到了不能继续施加重大影响,这时候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第三类是投资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程度从能够控制直接减弱到了不能施加重大影响,这时候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重分类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成本。

(一)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核算

1.个别财务报表中。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因为投资方不再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但是投资方拥有的剩余股权仍然能够对被投资方施加重大影响,这时候对剩余部分股权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2.合并财务报表中。在编制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应该分成两个过程来看,第一个过程是企业出售了子公司;第二个过程是企业购入了已经出售的原子公司的部分股权,视为重新购入部分的股权,应该在购入的当日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出售过程中取得的对价和剩余部分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原来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调整当期损益。

(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由于投资方坚持被投资方股权的比例较大,使投资方不能继续对被投资方施加重大影响,这时候长期股权投资的剩余部分应当重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处置原来长期股权投资时候,原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应当视为全部出售原来长期股权投资,然后重新购入新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个别财务报表中。由于投资方减持对被投资方的股权,使得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程度从能够实施控制直接变动到不具有重大影响,剩余部分的股权应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当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在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中,剩余部分股权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当期损益。例4:后海人寿是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其名下持有北方玻璃60%的股权,该股权是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取得,总共支付对价150000000元。2015年3月8日至2015年11月20日,北方玻璃确认的净资产增加额为32000000元,净资产增加额当中,属于净利润的部分为25000000元,属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部分为17000000元。后海人寿坚持北方玻璃股权,失去了对北方玻璃的完全控制权,原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部分的剩余股份应该按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进行后续的计量。后海人寿出售北方玻璃的利得应该计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的发生额为14000000元(具体的处理过程为150000000-(170000000×80%)=14000000)。账务处理模块中,应该借计银行存款的发生额为14000000元,同时贷记长期股权投资7800000元,贷记投资收益14000000元,剩余部分的股权充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并按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的方式进行后续的计量。2.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处理分析。在编制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同样的应该分成两个部分来进行核算,第一个过程为投资方出售子公司;第二个过程是投资方重新购入被投资方的股权。出售子公司股权所取得的对价与重新购入被投资方股权之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应该冲减商誉。原来成本法核算时候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结转到投资收益。例5:在上一个例子中已有的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调整编制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所示:首先后海人寿出售所持有的北方玻璃的股权所取得的差额应该计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的借方发生额28730000元。具体的计算过程为:(120000000+21000000)-(164000000-1300000)×70%-4000000+3000000×70%=28730000。会计处理的步骤为借计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借方发生额为287300000元,同时贷记长期股权投资19010000元,同时贷记投资收益的贷方发生额为9720000元。

三、结语

总的来看,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变小了,在具体的账务处理环节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不再局限于长期股权投资,而是根据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程度引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这样做的结果使得相应的会计科目的含义更加准确,同时也使得相关的账务处理模块变的更加复杂,更容易混淆出错。个人认为,尽管账务处理的部分变得更加复杂了,但是经过修订的新规则与企业资产核算的实质更加接近,在会计信息要求的准确度和可理解性方面有了明显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温丽萍.长期股权投资中企业所得税因素缺失分析及改进——以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账务处理为例[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16(03).

[2]李丽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用的相关问题探析[J].现代商业,2016(30).

第2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成本法;权益法;转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委员会结合我国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国际上的先进理论不断地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准则进行修订、调整使其符合经济实质且具有可理解性。我们要结合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杜绝利用两者之间的转换关系进行对利润的操控,对税费的操控,要使会计真正的成为有效的经济管理工具。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追加投资导致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因追加投资导致所有权的增加,可以实际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给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的方法应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追加投资的部分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追加投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应根据计算的追加投资确定的投资成本和追加的投资比例应属于被投资单位的份额比较,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如果追加投资的成本大于追加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份额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即通过投资反映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果追加投资的成本小于追加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份额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要对其差额进行调整,也包括调整追加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例:2008年1月1日,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720万元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取得A公司有表决股份的8%,因为甲公司对A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且A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甲公司把它列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2009年4月1日,甲公司再次以1750万元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取得A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5%。至此,甲公司已累计拥有A公司23%的股份,可以对A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2008年1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2009年4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为10000万元。2008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A公司的净利润为200万元。甲公司在取得8%的股份时,A公司各项负债、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与A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取得8%的股份后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

(1)2008年1月1日,购入A公司8%的股份。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7200000,贷:银行存款 7200000。

(2)2009年4月1日,再次购入A公司15%的股份。追加投资的成本为1750万元,按追加投资比例计算的追加投资时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1500万元(10000*15%),追加投资体现的商誉为二者之间的差额:250万元,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甲公司对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17500000,贷:银行存款 17500000。假定2009年4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则甲公司还应对追加投资的成本作如下调整:追加投资成本调整额=12000*15%-1750=5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500000,贷:营业外收入 500000。

(3)2009年4月1日,对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720万元,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取得原投资时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640万元(8000*8%),原投资体现的商誉为二者之间的差额:80万元,不对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假定2008年1月1日,9500万元是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则甲公司应对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作如下调整:原投资成本调整额=9500*8%-720=4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成本) 400000,贷:盈余公积 40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000。

(4)2009年4月1日,调整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损益调整) 1120000,贷:盈余公积 96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64000,投资收益 160000,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480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80000。

2、处置投资导致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由于投资股权的处置导致所有权下降,不再控制被投资单位但还能够行使重大影响权或与其他投资者一起联合控制的,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当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调整。转换核算方法时,应首先根据处置投资所占的比例核销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其他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转让股份时借记一“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资收益”;调整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调整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追加投资导致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原有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按成本法进行调整。转换核算方法时,应当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按照成本法的核算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即最初取得成本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经追溯调整后的原投资成本加上追加投资的成本,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追加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银行存款”;调整原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处置投资导致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由于投资股权的处置等原因不再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其行使重大影响,并且不能可靠计量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和不能明确其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成成本法。在会计核算方法转换时,以成本法核算要求为基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B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截止2009年3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损益调整300万元,成本2200万元。2009年4月1日,甲公司出售1500万的B公司股份,收到转让价款1950万元。此时甲公司拥有B公司5%的股份,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并且B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所以,甲公司仍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改按成本法核算。转换核算方法时,B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00万元。2009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1元;2010年3月25日,B公司宣告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

(1)借:银行存款 19 5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6 500 000; — B公司(损益调整) 2 250 000;投资收益 750 000。

(2)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剩余股份的账面价值=2500-1875=625(万元),其中:成本=2500-1650=550(万元),损益调整=300-225=75(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75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750 000。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S].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8.

[2] 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2010.

[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调整及财务影响[J].财会通讯,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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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一、应用基础的比较与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对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的认识也不相同。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整体一致性。

二、应用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在我国会计实践中,核算方法的具体应用范围通常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或会计核算制度的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实质控制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则应用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相关内容还表明,当企业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应使用完全权益法。虽然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未就权益法的具体类型加以说明和限定,但从有关应用举例及说明上看,所用的权益法应是非完全权益法。

在核算方法的具体选择上,确定投资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标准是看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存在则为有实质性影响,反之则否。从这一规定及相关说明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企业对其在被投资单位可供分配利润中所占份额的可控制程度。当这种可控程度较高,投资企业有权按自己的意愿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取得投资收益、或有权否决一切不利于自己实际取得投资收益的决议时,则倾向于采用权益法,反之,则倾向于选用成本法。

显然,前述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情况。实际上,在这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即使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难以使其对被投资单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被投资单位的盈亏及资产的受赠等行为仍会在实质上对其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产生影响。如果投资企业仍按前述规定选用成本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投资企业投放到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上的那部分资产的运营状况将得不到充分的披露,进而极大地影响到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例如,我国大量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这就使得许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法人股东(投资企业)未能在其会计报表上反映出这部分投资的真实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使用权益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应是最优的选择。

三、应用过程的比较与分析

核算方法的应用过程就是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以及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过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具体包括取得税后利润、发生税后亏损。进行利润分配、接受实物捐赠、出现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产生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所谓股权投资差额则指取得股权的支出与其所代表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为借差,反之为贷差。无论何种差额,在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化一般都不进行确认,只有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收到利润(行业会计制度)或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时,投资企业才按实际收到的利润或应当收到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股利”科目,贷

记“投资收益”科目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或无利可分的情况下,投资企业不作任何反映。当然,这种只认盈利不认亏损的做法对投资企业单个会计报表而言,是有停谨慎性原则的;另外,通过不同的法规对同一会计事项规定了不同的确认标准,不仅缺乏规范性,而且违背了可比性原则。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前述相关变化均视同投资企业自己相应项目的变化,一旦被投资单位发生这些变化,投资企业就应进行恰当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被投资单位实际支付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投权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完全权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权投资差额的分摊问题。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投资企业应按本期的分摊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按我国规定,分摊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摊年限借差不超过1o年,贷差不短于10年。

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核算方法还会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产生影响。按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母公司(投资企业,下同)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被投资单位,下同)进行的股权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权益法才会涉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按规定,当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母公司对相关股权投资可用成本法进行核

算,该子公司一般也不属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若加上通过其它子公司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过50%的情况下,母公司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而仍会涉及会计报表的合并问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按权益法对该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权益法下则不存在这一过程。

四、应用结果的比较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对会计核算结果将会产生不尽相同的影响。就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而言,受到影响的报表项目决定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类型及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或发生税后亏损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以及由此决定的其它相关项目;当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以及由此决定的其它相关项目。而受到影响的程度则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的盈亏状况以及股权投资差额的性质。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且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及投资收益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在完全权益法下将达到最大,非完全权益法下次之,成本法下最小;当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且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时,情况则相反;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但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或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但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时,相关项目在不同核算方法下的大小还将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盈亏的大小、股权投资差额的大小及其具体摊销年限等诸多因素,情况十分复杂。这种状况不仅导致了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而且会计报表的使用人也很难按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资料将不可比的数据调整到可比的基础之上。因此,进一步统

第4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和2008年度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教材《中级财务会计》讲到: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涉及两种情形:第一,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即企业在购买股票进行长期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买价和发生的手续费),贷记银行存款;第二,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单位取得投资当年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应作为投资成本收回,确认金额为按照投资比例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单位取得投资以后年度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企业先确定应记入“应收股利”和“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然后根据借贷平衡原理确定应记入“投资收益”账户金额。“应收股利”发生额为投资企业按比例应得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发生额的确定比较复杂,教材指出:“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公式如下:

“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投资后至上年宋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应用上述公式计算时,若计算结果为正数,则为本期应冲减的投资成本;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本期应恢复的投资成本,但恢复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

二、笔者对准则规定的理解

教材中上述关于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比较容易理解,但后续计量既晦涩又难懂,计算公式意义不明确,缺乏操作性。笔者认为,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可按照如下方法进行:(1)企业在购买股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买价和发生的手续费)进行计量。(2)后续计量应分为取得投资当年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和取得投资当年没有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两种情况。

第一,取得投资当年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此时,应将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宣告的现金股利×股份)

贷:长期股权投资 (宣告的现金股利×股份)

(1)

由于以后年度从被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累计数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只能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也就是说,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金额应是以后年度长期股权投资累计冲回的最大金额,在没有发生追加投资的情况下,以后年度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借方累计金额不能超过分录(1)中的金额。

取得投资以后年度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宣告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2)

贷:投资收益 (上年实现税后利润×持股比例)

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差额调整)

分录(2)中,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在贷方或借方,但是其借方金额小于分录(1)中的金额,则账务处理正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在借方,其借方金额大于分录(1)中的金额,则账务处理应调整为:

借:应收股利(宣告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分录(1)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3)

贷:投资收益

(差异调整)

第二,取得投资当年没有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此时分录(1)将不存在,投资以后年度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账务处理更简洁:

借:应收股利

(宣告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宣告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三、案例解析

[例1]A公司2007年1月1日用300000元的价格购入c公司的10%的股份,支付相关税费2000元,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于2007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00元,c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450000元。

(1)取得投资当年的账务处理

2007年1月1日,A公司购买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2000

贷:银行存款

302000

2007年5月1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A公司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应冲减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剩

10000

贷:长期股权投――c公司

10000

(2)取得投资以后一年的账务处理分四种情况,见表1:

(3)取得投资以后两年及以上的账务处理:2009年及以后年度的账务处理原理和2008年基本相同。现以表1中例③为例:2008年5月1日,持有股票(不考虑购买股票)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金额为6000元(10000-4000),也就是说,2009年宣告现金股利时,长期股权投资若在借方,则金额不能超过6000元,长期股权投资若出现在贷方,则没有限制。账务处理见表2:

[例2]沿例1,如果A公司2007年1月1日购买c公司的股票是2007年1月1日发行,2007年5月1日c公司将不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则A公司以后年度长期股权投资没有冲回限制。

(1)取得投资当年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2)取得投资以后一年的账务处理分四种情况,见表3:

第5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一、相关概念介绍

(一)长期股权投资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平稳进行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企业的经营方式开始向多元化发展,长期股权投资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首先,生产性企业利用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生产产品进行销售,以获得经济收益。为了拓宽生产面、增加销售渠道以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就会通过各种资本运营方式来扩大规模,实现资本增值。由于部分企业存在资金规模和运作方式的制约,它们就会通过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方式来获取收益。在这种运作模式中产生的投资按照管理层的持有意图来划分可以分为三类,即交易性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对象即是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核算方法。

(二)新旧会计准则

会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精细度高的工作,又因为其涉及到公司较为敏感的经济信息,还要求会计人员具有很好的职业道德。因此,会计工作的进行需要借助于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同时还要有相关的准则去约束和规定会计工作。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和现实要求,我国在2001年完成了会计准则具体内容的修订和编制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颁发,并在企业中广泛施用。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旧的会计准则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状况,于是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予以施行,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的变动。在长期股权投资方面,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投资范围、初始投资成本计算和核算方法应用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于会计核算制度的完善意义重大。

二、新旧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

(一)规范的范围不同

旧的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并且把债权投资划成了两部分,分别是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而在新准则中,由于金融工具这一新概念的引进,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做了规范,把短期投资修改为了交易性证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修改成了持有至到期投资。总体来说,旧准则把投资划分为三种。即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短期投资。而新准则划分成了四种,即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不同

旧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中对投资取得是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计价的。初始投资成本的概念是为了取得相应的投资而付出的全部价款,这些价款包括税金和手续费等费用。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则采用了不同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这种计量方式把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价外税费规范为当期损益,把初始计量进行了概念和范围上的区分,初始计量被划分成了合并形成和非合并形成两种模式。并且,合并形成又可以继续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三)成本法和权益法应用范围的不同

旧会计准则对不同形式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做了明确规定,如果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或者无共同控制并且没有产生重大影响时,就应该采取成本法进行核算;相对应的,如果对被投资单位有控制或共同控制并且产生了重大影响,就应该采取权益法进行核算。但是在新准则中,两种方法的应用范围有了改变,研究后可以发现,两种方法的应用范围都更加严格。具体来说,成本法的应用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条件,即对投资单位或子公司的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采用成本法;对于权益法,新准则中的应用范围是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这一情况。从分析中可以看出,新准则对经济实质有了更加深入的说明,并且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规定的优缺点

(一)新准则的优点

1、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

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相比旧准则更加注重于实质,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大幅度提高。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对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概念做了辨析,使被投资企业在发生净利润或净亏损时都不会直接对投资企业的利润和亏损产生影响。而在权益法中,投资收益客观正确地反映了投资企业的收益,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做出的随时调整也真正体现了投资企业所具有的实际权力。此外,新准则中对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选择也不再仅仅是以投资份额作为标准,而是增大了投资企业实际权力在选用哪种方法时所占的比重,公允价值的引进对于反映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有着客观的作用,这些都体现了新准则注重实质的原则。

2、细化了相关科目的规范对象

新会计准则是旧准则的补充和完善,充分凝聚了财务界的研究成果。对于准则规范的对象划分一直是会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只有进行精确的定位,才能保证准则在实行时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在新准则中引入金融工具这一概念,并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同时对不同的划分内容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另外将长期股权投资从旧准则的三项重新细化成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这些细化的相关科目为会计核算的精确性和实用性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3、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现代的计算技术和方式应该是在保证数据准确性的同时向着简单易操作的方向发展,新准则正式适应了这种要求。通过对长期股权的核算进行简化,不但降低了核算的复杂性,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还避免了由于大量繁杂计算引起的失误。首先,新准则降低了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加大引起持股比例增加而进行核算方法的变更造成的复杂计算。其次,新准则去除了“股权投资差额”的明细项目,这一改动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权益法核算的复杂度,并且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和分配进行了有效的规避。

4、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是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是会计工作的直接目的。新准则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适用范围、明细科目等都做了科学的规范,基本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安全可靠,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新准则取消了关于投资差额的规定,使企业仅通过股权差额就实现利润调节的现象不复存在。这些新的规范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的盈余操作,为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经济犯罪设置了障碍,切实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新准则的缺点

1、背离了重要性原则

新准则中对清算股利过分重视,从而造成对重要性原则的背离。新会计准则中,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掌握股权较少的情况。投资企业进行成本法的核算时,如果被投资企业由于累积净利润超过投资企业应收股利而存在差额,则这部分差额将会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来冲抵投资账面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新准则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从而造成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的增加,严重背离了核算的重要性原则。

2、促成资产破泡沫的产生

这种资产泡沫的形成主要好是由于企业交叉持股引起的。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不断的扩大之中,其运行的深度和影响的广度在逐步提高,使我国的资本市场变得越发活泼。所谓交叉持股就是企业之间相互持有股份,这样的企业已经占到了相当大一部分,使与此相关的会计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交叉持股按持股类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交叉持股,指的是两个企业相互之间持有彼此的股份;另一类是非直接交叉持股,也就是多个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循环持股。由于交叉持股引起了会计工作的相互渗入,使得企业之间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下,利用权益法对交叉持股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时会出现重复计算利润的现象,而且随着交叉持股程度的加深,这种现象就越严重,从而更容易出现资产泡沫。

3、公允价值的引入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挑战

公允价值的概念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这一新内容对于提高会计质量有很大作用,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新概念有积极的一面,也就会有消极的一面。例如,进行交易的双方相互之间比较了解,而且其交易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那么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就会出现很大的主观性和无序性。公允价值的确定是由人的主观判断来完成的,而不同的人即使在看待同一个现象时也会有不同的评价,因此,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使用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使评价尺度难以统一,对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也是较大的挑战。

4、选择核算方法时过分注重表决权比率

新会计准则在选择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时,强调的是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这种控制关系具体表现在投资企业拥有多少被投资企业的表决权。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相对于被投资企业是影响重大但缺乏控制力的标准是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20%~50%的投票表决权。实际上,即使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的投票表决权没有超过50%,仍可以实现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并且途径有多种。例如,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的相互关联,通过企业之间的董事会成员协议或者长期经营业务上的合同关系等因素来实现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此外如果一个企业的股权较为分散,投资企业只要持有的投票表决权远远高于其他分散股东的持有份额,则该企业也具有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因此,以既定的表决权率来选择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不能反映企业实际的会计信息。

四、对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建议

新会计标准在我国企业实行之后对长期股份投资的核算方法产生了较大影响。从企业发展方面考虑,在新准则施行后,应该以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规范为目的,对企业的原有投资需要进行必要的重新分类和测量,在此基础上,重新设置财务会计系统中的会计科目。如果是初次进行新准则的执行,可能会存正投资差额,这种投资差额是由在合并企业中长期股权投资中尚未完全摊销二产生的,对于这种投资差额应实行全额冲销措施,并对留存收益进行调整。

结论:

企业对外投资是实现盈利的重要方式,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占据投资的很大部分。对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研究,能够切实帮助会计工作安全有效地进行。在新会计准则下,充分理解和掌握核算方法对于企业的会计信息、现金流量、经营成果等都有重要的意义。(作者单位: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裴清华.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探讨[J].现代营销,2012(01)

[2]周茂春.中西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比较[J].财会通讯,2010(10)

[3]林克明.新旧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比较[J].现代商贸工业,2009(01)

[4]张振波.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利弊[J].当代经济,2009(24)

第6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Abstract: To well resolve the problem of stock long-term investmen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tock long-term investmen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decision making of the stock invest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background,industrial status,management state and stock value, further,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is established. The TOPSIS method is introduced into the application of the decision making for the long-term stock investment which provides a new way to tackle the similar problems.

关键词: 股票投资;投资决策;层次分析法;逼近理想解方法

Key words: stock investment;investment decision;AHP;TOPSIS

中图分类号:C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1-0175-02

0 引言

企业投资决策,是企业决策者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经济建设的相关方针和政策,综合考虑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各类信息,采用科学分析的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综合评价,选择项目最优投资方案的过程。股票投资是指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购买股票以获取红利及资本利得的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相关配套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股票投资已经成为企业直接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本文的研究,以企业股票长期投资决策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股票长期投资问题的特点分析,构建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指标赋权模型和基于TOPSIS的综合评价模型,进而通过示例说明了方法的具体应用过程。

1 股票投资特点分析

股票投资的特点主要包括收益性、长期性和风险性:①收益性。进行股票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包括股票升值、股息和红利等在内的经济收益;②长期性。股票投资的长期性指的是,购入某项股票的同时意味着认可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认为反映该企业价值的股票价格在未来的某个时点会有较大的上升空间;③风险性。股票投资的风险来源主要来自于企业经营和收益的变化,同时,股票投资的风险也受到股票市场本身波动性的影响,即使企业本身经营状况良好,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也会给股票市场带来巨大冲击。

2 股票投资决策影响因素分析

股票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2.1 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的经济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法律政策等对股票价格走势影响很大,例如,当宏观经济处于繁荣期的时候,市场总体需求量大,有助于促进股票市场的繁荣,反之,当经济处于萧条期或衰退期的时候,整个市场需求降低,企业利润减少,股票市场也会随之萎靡;又如,当国家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时,有助于促进股票价格的上升,反之,当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时,会抑制股票价格的上升。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对整个股票市场产生影响,因此,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属于股票投资决策的外部因素。

2.2 行业状况分析 行业状况主要包括行业的政策、行业生命周期和行业竞争。行业政策是政府对该行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总和,对行业的发展、行业结构的调整和行业的组织等产生影响;如同经济周期理论一样,任何行业或产业的发展都会经历一个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到衰退期的全生命周期。一般而言,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行业,盈利能力较强,而处于初创期和衰退期的企业盈利能力则比较弱;另外,行业内的竞争强度也是影响行业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完全垄断的市场环境中,垄断者容易获得超额利润,而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各参与主体只能获得平均利润率,因此,行业竞争强度越高,该行业内企业股票价格相对较低,反之,行业竞争强度越低,企业股票价格相对较高。

2.3 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就影响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而言,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状况只是外部因素,而公司的经营状况才是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尽管短期内股票价格可能由于投资者预期等因素背离由公司经营状况决定的股票价值,但是从长期来看,股票价格必然是其价值的具体体现。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由一系列财务指标反应,主要指标包括:

①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第7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是:(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

[例1]甲企业2002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A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25万元。A公司于2002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1年度的现金股利10万元。假设A公司2002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万元;2002年实现净利润4|D万元;20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万元。则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250000

贷:银行存款250000

(2)2002年5月2日甲公司宣告发放2001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由于此时属于投资年度,并且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全部是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因此不能作为投资收益,而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应收股利(100000×1O%)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00

(3)2003年5月1日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由于此时属于投资年度以后,应按以后年度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300000-400000×10%-10000=-10000(元)”,计算结果是负的,也即应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300000×10%-(-10000)=40000(元)”。

借:应收股利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10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又转回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转回数不得大于第(2)步中的冲减数。

[例2]承例1,假设A公司于20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则甲企业2003年5月1日在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0+200000-400000)×10%-10000=-20000(元)”,计算结果是负的,也即应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000×10%-(-20000)=40000(元)”。

如果根据这个计算结果来做会计分录,就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20000元大于第(2)步中的冲减数10000元,而实际上转回数不能大于冲减数;二是确认的投资收益40000元大于投资后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30000元,这在成本法下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当公式中“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时,说明投资企业投资后分得的现金股利全部都是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因此,应当将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30000元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从整体上来说,应维持原有的初始投资成本,第(2)步中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元应全部转回。很显然,此时就不能按照公式进行计算了,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借:应收股利(200000x10%)20000

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30000

第8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投资方式得到回报的方式是企业进行经营的不可或缺的形式,盘活资金及财务的运作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长远之路。长期股权投资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会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定义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有两个方法:成本法与权益法。权益法核心是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净资产量,与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出现亏损、分派现金股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的变动都会引起投资方净资产量的相应变动。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包括取得、变动、处置和减值的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例:A公司2014年1月20日,购买南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30000000股准备长期持有,占南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权25%。买入价为5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450000元,均由银行支付。2013年12月31日,南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600000000元。

初始投资成本=30000000X5+450000=150450000(元)借:长期股权投资———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成本150450000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50450000由于投资150450000元大于投资份额600000000X25%=150000000元,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变化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核算的过程中,应当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明细账。企业在持有投资期间,根据被投资单位利润的增减来增减长期股权投资。当被投资企业发生净亏损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计至零为限。例:接上例,2014年南方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8000000元。A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收益2000000元。2015年5月15日南方股份有限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派0.4元,A公司可分派1200000元,2015年6月15日,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1)确认投资收益时:借:长期股权投资———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损益调整2000000贷:投资收益2000000(2)对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借:应收股利———南方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贷:投资收益1200000(3)收到现金股利时: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200000贷:应收股利———南方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例:接上例,2015年7月15日A公司出售全部股,每股出售价为10元。款项已收到。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30000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成本150450000———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损益调整2000000投资收益147550000

三、结论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它是随着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来调整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被投资企业盈利增多,相应的投资企业的投资额也会按照投资比例增加股权,反之,则减少股权,不过减到账面价值为零至。

参考文献:

[1]方璇.持股比例变动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J].现代商业,2016(08).

[2]刘志辉.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相关问题探讨[J].会计师,2015(14).

第9篇:长期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核算方法转换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新准则保留了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式,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比较复杂,是会计实务中的一大难点,对于广大财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对于其核算必须要有清晰的思路。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相关的会计处理在计量属性上有所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包括非企业合并取得和企业合并取得两大类,其中企业合并又进一步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而取得的两类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新准则对不同取得方式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规定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充分体现出“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质量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双方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价格很可能不公允,且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对经济资源的实际控制并没有发生变化,从本质上来说,不能作为购买,会计处理上应当采用账面价值。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交易各方是自愿、公平地进行交易,存在公允的购买价格,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新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根据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和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

新准则规定,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有:一是当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但是,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个别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调整为权益法,并且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资产负债表应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即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账面价值计量。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资产负债表应采用购买法处理,即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公允价值列示,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上确认为商誉(大于差额)或计入当期损益(控股合并下,因购买日不编制合并利润表,所以应在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对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进行调整。对于大于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小于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其后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对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新准则要求权益法中采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充分体现了“相关性”这一会计质量要求。

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损益调整”及“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转入“成本”明细科目,不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文侧重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一)追加投资引起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因追加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由无重大影响下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时,应按照权益法的核算要求对原成本法下的核算结果进行追溯调整,即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比较该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按照上述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惟一的区别是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原投资至新投资交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当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应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数=(追加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初始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原持股比例

并相对应地作出以下调整:初始投资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调整留存收益;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调整当期收益;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