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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环境治理方法精选(九篇)

室内环境治理方法

第1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室内环境;监测;对策

一、室内环境污染的原因

1、日常活动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人们长期处于较封闭的室内环境中,在室内生活、工作都会产生大量的可吸入颗粒、二氧化硫、细菌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在室内无法及时排出,就会在室内不断积累,严重危害人体的健康。

2、室外污染物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室内环境虽相对封闭,但也需与外界环境进行气体交换。在开窗、开门通风时,会有大量的室外污染物趁机进入室内,这些污染物无法及时的排出,便会在室内不断积累,而造成室内环境污染。

3、各种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室内环境中的污染物主要来自建筑物中释放的放射性污染物,装饰材料中释放的甲醛、苯以及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及室内的陈设品和家具等散发的大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这些污染物长期存在于室内环境中,造成严重的室内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二、室内空气监测要素

1、室内环境监测点位的确定

室内监测点位一般设在客厅、卧室、书房等人们经常活动的地方,并且要避开门窗等通风口,每个房间设置1到2个监测点;办公室监测则需要根据室内面积大小设置监测点位,一般50m2以内设置1到3个监测点,50m2到100m2则设置3到5个监测点,超过100m2则至少应设置5个监测点;采样布点主要采用梅花式和对角式,采样高度控制在0.5米到1.5米之间,距离墙壁0.5米以上。

2、采样方法

监测采样要在室内封闭12个小时以上进行,并且监测时不可打开门窗,采样时间要持续45分钟以上。

3、监测时间的选择

监测工作要在房屋装修完工后至少1个月才能进行,如装修超过两个月进行监测仍有超标现象,则认为装修工程不合格。

三、室内环境现状

1、监测频率低

现在监测以及治理室内环境技术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表现形式为监测室内环境技术缺乏具体针对性以及对污染指标的认识严重缺乏;同时,受到大量的人力资源以及财力资源和物力资源这些因素的局限性。现在,我国监测室内环境的频率一直都非常低,所以没有办法将实际室内环境质量和污染程度准确地反映出来。

2、应急措施不完善

监测以及治理室内环境技术发展到今天,依旧没有能够创建出一套确实有效完整的监测体系。至于对污染突发状况以及治理室内环境后续工作,现在实行的标准和目前所处于的环境形势并不能够相互适应,且成本相对比较高,对室内环境问题的治理也会有昂贵的代价。目前,我国所具备的对室内监测以及治理环境的技术存在的应急措施以及设备和发达国家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距。而我国地形复杂,地域区域辽阔,气温差异比较大,甚至有一些交通不方便的地区,这些因素更加加大了对于监测和治理等突发环境应对的难度。

3、对室内环境污染认识误区致使室内环境监测工作缺位严重

首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室内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有认识上的误区,未将室内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管理中,甚至没有开展该项工作。其次,相关已颁发的法律法规存在政出多门现象,执法主体不明确、法规职责和定位模糊、权力和责任脱节,造成多个主管部门争抢推诿的不良现象,使室内环境监测工作缺位严重。

4、对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认识不够

有些污染物在人体中作用时间很长,可能几年都没有表现出来,人们对室内环境污染危害不够重视。然而室内环境污染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日益加重,据统计,我国由于室内环境污染引起的死亡人数达11.0万人/年,急诊人数更高达430万人次/年。但是目前国内并未对此进行深入研讨,未正确认识室内环境污染的危险因素,给室内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埋下隐患。

5、室内环境治理市场监管不够

室内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建筑装修材料,目前虽然我国对装饰材料的有害物质有相关的管理控制规范,但有关管理部门对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的监管不够严格,市场上充斥着各类良莠不齐的装饰装修材料,致使因装修导致的室内环境污染严重。

四、加强室内环境监测的策略

1、对监测仪器的选择

现在,市场上关于监测室内环境技术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部级别的标准;另一种是便携式的监测方法。部级别的标准一般都是采用室内环境的样品,然后将样品带到实验室内进行对仪器的具体分析,部级别的标准就是经过国家领导人认可的一种监测方式。虽然部级别的标准具有良好的准确性,以及有效性等优点,但操作麻烦,费用过高,不能准确适应现场调查资料的需求。

2、对监测机构的选择

因为现在对这些有污染物体监测过程中技术要求越来越严格,标准也应该更加专业,应正确选择的监测以及治理室内环境的技术,进行合法的正规的监测,所以监测机构应该具备国家机关颁发的资质证,这样才可以保障监测的数据结果具备可靠性,避免造成一些误导。有一些治理方面的公司既可以进行一些监测也可以进行治理。但是,由于没有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所以结果并不具有权威性,而且如果一旦发生了一些纠纷,普通群众的权利不能得到保障。

3、建立室内环境监管的行业机构

组建成立室内环境监管行业机构,将室内环境监测、治理等相关机构吸纳进来,共同协商制定行业规范,从业资格,并对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并解决,促进室内环境监测治理工作的有序发展。

4、进一步规范室内环境监测及治理市场

由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监督、计量认证、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部门联合起来,制定统一规范的从事室内监测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严把准入门槛。与室内环境监管行业机构共同制定室内环境监测人员从业资格规范,相关监测人员要持证上岗。同时对室内污染监测和治理公司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并向社会推介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优秀室内环境监测机构,和诚信可靠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将没有资质、能力不足、存在恶意欺骗客户的机构进行剔除出市场,以保护公众的权益和安全。

5、提高室内环境监测的科技创新水平

完善室内环境监测体系,必须提高科技创新水平。首先要强化对室内环境监测技术的创新,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通过引入人才和购买先进设备来不断提高室内环境监测的质量;其次要通过科技创新,研究新型的环保节能材料,从根源上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人们对建筑物室内的装修越来越重视,使得室内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愈发严重。但只要人们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做好室内环境的监测工作,不断完善室内环境质量的标准,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居住环境将不再是难题。

参考文献

[1]杨栗清,苟贞利,赵磊.室内环境监测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 化,2014,21:369.

[2]警惕室内空气检测陷阱-中国质量万里行,2012(10).

第2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

设立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居住环境的要求由原来单一的扩增居住面积转变为对住房的豪华装修,由此带动了房产、装饰和家具市场的飞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城镇居民每年有1500亿元花费在居室装修上,室内装饰工程的市场需求量到2005年已超过6000亿元,它所带动的装饰材料和用品已超过4000亿元。同时,由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室内环境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新焦点。为消除室内的环境污染,改善室内的环境质量,在室内设计、装饰前的环境质量预评价、装饰材料的质量评价、装饰后的检测、污染超标后的消除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经过系统培训的专门人才。但以往在此领域的学科专业尚属空白,专业人才非常缺乏。

此外,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室内环境质量标准的不断完善,我国室内环境治理的市场将保持持续上升态势。但就目前来看,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培训,不具备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在高职院校设立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是解决当前我国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行业人才缺乏,为各类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机构输送正规军的重要途径。

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确定培养目标

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定位在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上,本着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的原则,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从事一线室内环境检测与控制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此要求学生熟知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独立设计检测方案、运用多种专业环境监测仪器进行常规室内污染物检测、分析检测数据和污染源,判断污染程度,撰写室内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的能力;具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法和工具、药剂等去除室内环境污染的能力;具有本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应用的基本能力。

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的培养层次应定位在中级水平。技术类人才分为多层次,目前主要有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高等职业教育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的学生毕业时应达到国家室内环境治理员或环境监测工中级及以上水平。

(二)课程设置

高职课程既是高职培养目标的具体反映,又是展开高职教育的核心。高职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应以“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观”为原则,建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国家职业资格考证课等五部分组成的课程体系。同时,由于两年制高职时间紧缩,课程实施必须体现工作的技术性,突出专业特色。具体如下:

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英语、电子学基础、计算机应用、德育、体育、军训、入学教育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专业基础课包括环境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环境保护概论、环境微生物、环境工程概论、环境法;专业必修课包括室内化学污染与检测、物理污染与检测、建筑与装饰材料检测、室内空气污染控制、室内环境质量评价、室内环境质量管理;选修课包括环境监测概论、企业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程制图、实验室管理。其中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考证课和选修课的整个教学活动中,其所占学时数应不少于总学时的50%。

从课程组织时段上讲,第一学期以公共基础课为主,适当兼顾专业基础课;第二学期以专业基础课为主,适当兼顾专业必修课;第三学期以专业必修课为主,穿插选修课;第四学期以实习为主,辅以考证课。

如果采用学分制的方法计量两年制高职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的课程分布,一般公共基础课约20学分,专业基础课约30学分,专业必修课约20学分,选修课约10学分,考证课约20学分,两年修满100学分,每学期25学分左右。

(三)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一般指有计划地组织学生通过观察、试验、操作,掌握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教学活动,其中包括生产劳动、课程实验、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等环节。根据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实践教学体系可设计为实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四个主要环节。实践教学的任务是把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的教学内容转化为技能,并能够熟练运用于实际工作。

实验实验是为理论课程设计的基础性实践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加深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实验应穿插于相应的课程内,构成实践教学体系的初级阶段。本专业实验涉及的课程主要有:普通物理、电子学基础、环境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等。通过实验可以培养学生四种能力:充分理解实验内容及实验原理的能力、对实验现象进行观察和分析的能力、正确操作分析仪器的能力、科学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为下一阶段的教学实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实习教学实习是为专业课程设计的认识性实践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专业所对应的岗位、所从事工作的内容,获得初步的岗位知识以及形成初步的操作技能。教学实习是实践教学体系的中级阶段。教学实习可安排在环境微生物、环境工程概论、室内化学污染与检测、物理污染与检测、建筑与装饰材料检测、室内空气污染控制、环境监测概论等专业课中,学生通过完成一定数量的室内环境检测实训项目,可以提高自身的检验测试能力以及制定测试方案和模拟全过程检测的能力。为使教学实习顺利进行,高职院校除具备化学分析的常规实验室外,还应建立环境微生物实验室、放射性检测室、建筑材料分析检测室、室内环境模拟实验室等。

生产实习生产实习是为了巩固和提高学生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是进一步强化教学实习的认识性实践教学。生产实习仍是实践教学体系的中级阶段,一般采取集中实习的形式,宜安排在相应专业课程教学结束后进行。具体实施时,可将学生安排到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室内污染治理机构、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职业卫生等部门分别实习1~2周,让他们熟悉专业设备、掌握基本操作技术,进一步了解从事室内环境检测和治理工作的内容以及本专业对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缩短从学校到社会的适应期。

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为培养目标设计的应用性实践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能够掌握从事本专业的基本应用技术,获得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为毕业后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做准备。它是就业前的职业技能综合训练,是实践教学体系的高级阶段。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室内监测与控制专业毕业实习可以设计为综合实习和岗位实习两个阶段。(1)综合实习。室内空气污染检测、室内放射性检测、室内噪声、振动监测、室内污染治理技术等是高职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专业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这些实践技能涉及化学分析、物理分析、仪器分析方法的综合应用,为巩固和强化学生从事室内环境检测和治理工作的专业技能,使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前获得一次全面的演练机会,在毕业实习阶段可安排为期1~2个月的校内综合实习。综合实习的内容可以是与本专业有关的基本理论应用,如某写字楼的室内环境质量评价,也可以是带有研究性的有一定工程和技术背景的课题,如热解吸析法和溶剂解吸法测定室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比较。另外,在综合实习阶段可配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使学生在提高综合技能的同时,通过考试获得“分析工”、“室内治理员”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创造条件。(2)岗位实习。在综合实习结束后,可利用校外的实训基地或相关的行业机构对学生进行岗位培训,为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做最后的准备。

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专业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新设立的专业,目前虽然是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但在学科建设、课程设置以及教学管理上仍需不断完善,还需教育界同行、行业专家献技献策,使室内检测与控制专业真正成为培养室内检测与治理行业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平台。

参考文献

第3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民用建筑室内工程环境污染控制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目前,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如何预防及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代卫生学领域重点研究的内容之一。当前建筑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如何采用有效适当的方法控制室内空气污染。那么,首先要找到污染物的源头,并控制其限量是做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重中之重。

一、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的种类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存在于人们日常装修中经常用到的装修材料中,如涂料、油漆、胶合板、、壁纸、类聚氯乙烯( PVC ) 板、地板革塑料、和常用保温材料,更多的则是出现在室内人造板材中,如曲柳、大芯板等各种胶合贴面板,还有由密度板制成的家具和家用装饰艺术品。

(2)氡

国内外大量调查证实,高浓度的氡及其子体可引起肺癌。经研究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数据得出,氡已成为仅次于吸烟的第二个引起肺癌的凶手。然而人体在自然环境中受到的天然辐射,其中有40%来源于氡及其子体。作为民用房屋中的室内地面、房基、刷围土壤、建筑材料、和供水及室内空气,是室内氡的主要来源。

(3)放射性核素

放射性核素对人体有很大危害,其涉及人体的免疫 、遗传、造血、消化等多个系统。 其辐射还具有致癌或致突变及免疫抑制作用。

镭、钍、铀是室内建材中主要放射性核素。而经常用于室内墙体建筑的花岗岩、石灰岩其内外照射指数较高,花岗岩所含煤渣砖最高,石灰岩混凝土较低。基于此,瓷砖放射性釉面高于背面,放射性水平较高的还有大理石砖、瓷砖等装修建材。

二、防治民用建筑室内污染的重要性及污染产生原因

众所周知,室外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由于社会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而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得到重视是因为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社会科学调查表明,由于大多数人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室内环境,室内污染物来源具有多样性,即使污染物浓度很低,但其在长时间作用于人体之后,它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体健康。

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既有生物性污染物,如细菌等,也含有化学性污染物。醛、氨水、苯、甲苯、一氧化碳等就是我们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但由于甲醛、甲苯、包括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TVOC,以及烟味、气味及其他物质,组成比较复杂。

TVOC是总挥发性有机物的英文缩写。例如苯及甲苯、氨、二甲苯等,这些可以在空气中挥发的有机化合物,都属于TVOC范畴。如果人体长时间待在有高浓度TVOC污染的环境中,可导致人体的肝、血液、和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其临床主要症状是:喉部、眼睛不适,眩晕疲倦、感到浑身赤热、烦躁等。造成这些症状的主要原因是室内装修时工程队所用的人造板、塑料板材、泡沫隔热材料、油漆、粘合剂、涂料、地毯、壁纸等其他装修材料容易产生TVOC。

甲醛更是有毒气体。它被列为致癌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高居第二位。甲醛主要存在于装饰装修用的各种复合地板、人造板材、织物、家具、地毯、地毡、化妆品、胶粘剂及用甲醛做防腐剂的涂料等。甲醛的挥发比较慢,根据室内环境检测中心的检测数据发现,新装修的住宅百分之九十以上甲醛都存在超标现象。甲醛作为一般室内污染必测项目之一,另一项则是放射性污染物氡气。甲醛严重中毒可诱发鼻癌、血癌、白血病,对皮肤过敏者可诱发皮疹等,所以其对室内环境污染危害非常大。

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来源有室内污染源也有室外污染源,居住区域外部的环境也会影响室内的环境,这些污染都严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只有从源头上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产生,才能实现室内环境的清洁和健康,因此,对于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工作极为重要。

三、对室内污染的治理方法

当前市场上流行很多用活性炭、竹碳、负离子光触媒等元素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方法。不同的治理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并且各有利弊,这需要业主根据自己住宅内具体情况作出选择 。

臭氧

由于臭氧的强氧化性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最安全也是最常用的物理治理方法。它主要适用于轻中度污染。它最大特点是不会产生任何残留物及发生二次污染。但如果要采用该技术时人要暂时离开房间,以免中毒的发生。它对苯的去除率在 90%以上,甲醛的去率为40%左右,对 TVOC的去除率在 50%左右。

2、活性炭

利用碳吸收异味、吸附有害气体的原理来治理室内空气污染,主要会用到竹碳、活性炭。它的优点是成本低、无毒副作用,但其缺点是见效慢。此法可作为长期治理室内空气污染轻微超标的方法。它对苯的去除效果在 90 %以上,甲醛的去除率为 50%左右,对TVOC的去除效果在 50%左右。

3、负离子

负离子的原理是用一种产生高压电的仪器电离分解有害气体,将甲醛、苯等有害气体快速氧化成负离子。负离子在与空气结合后,被还原成水、氧气和二氧化碳。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见效快、无污染且不留死角,住户可作为集中治理室内空气污染超标问题的一种办法,可选择定期使用。此类方法对苯、甲醛、氨和TVOC的去除效果都可达到70%。

4、光触媒

这是新近从国外引入的方法,在现实应用较多的一种,其优点是治理重度污染见效快,缺点是价格较高。且它在进行光合作用、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中,会产生轻微的二次污染,对壁纸、木制家具的油漆表面会有影响。此方法对甲醛去除效果为70% 左右,对苯、TVOC 的去除效果在 80%以上 。

5、植物去除法

此方法是从植物中提取纯草本植物清除剂,为天然产品,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是理想的空气污染清新剂。其对苯、甲醛、TVOC 的去除效果在 50%左右。

根据相关研究表明,在居室内放一些抗污染的花草 ,也能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如仙人球、常青藤、天南星、吊兰、芦荟对空气中的有害物质都有一定的净化作用。

四、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

2002年元月在北京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召开的“ 贯彻执行“三个”国家标准,控制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会议上,已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施工规范》执行,并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项国家标准也同时出台,这标志着为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建筑装饰、住宅装饰工程、以及为适应市场需求,加强室内装修材料的生产和监督提供了技术依据,并要求各省、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习理解好规范,组建专业检测机构,把室内环境污染的“隐形杀手”消灭在萌芽状态。

1、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水性涂料是指以水作溶剂或分散介质的涂料。当涂料成膜之后,其大部分挥发物大都是水,不会产生太多的有害物质。但是如果使用溶剂型涂料,则会产生大量使用有机溶剂, 那么当涂料成膜后,有机溶剂就会从墙体挥发出来,进而造成室内环境的破坏,它形成的有害物质会使人体受到损害。当然这也是室内TVOC的主要来源。相反,如果使用水性涂料代替溶剂型涂料就会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

2、减少涂料中有毒物质

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涂料中毒性也较为复杂。挥发性有机物只不过是涂料毒性的来源之一。选择水性涂料只能保证它在挥发物上是较为安全的,但无法保证它是最安全无毒的。实际上在水性涂料中含有其他非挥发性的有毒物质。由于水性涂料中的含有一些有毒助剂,其含量少,且多是半挥发性物质,由于其挥发速度较慢,所以对房屋产生污染是慢性的,但其毒性不亚于挥发性有机物,所以对其一定要足够重视。

3、合理选用装修选材

装修选材要严格,一定要选用无污染或者少污染,有助于消费者健康的绿色环保安全型材料。在选用对资源依赖性小且资源利用率高可再生利用的材料,尽量避免使用资源的高消耗。

4、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通风换气是消除室内空气污染,最有效的方法。室外空气好时,适时将室内有害气体排出,可降低室内污染物的浓度,降低或消除空气污染,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通风是最廉价的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主要技术手段。其中民用建筑中最为常用的是全面通风方式,即将相对洁净的空气送入室内,以稀释室内有害物质、调节室内温湿度,同时将被污染的空气排出。保证室内有一定的新风量。

结语: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与人民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的联系,在建筑工程装修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在选材上要科学环保,保持室内通风,利用植物帮助净化室内空气,才能保证室内环境的安全健康。

参考文献:

[1].王晓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问题研究[M].中国西部科技,2009(05 )

第4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我国关注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的工作重点是农村,开展以燃煤为主要污染源的室内空气污染研究,大大降低了人群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家装、家具及日化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城市,20世纪90 年代起,以装饰装修为主要污染源的室内环境污染事例在逐年上升中。

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每年因室内空气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32亿美元。另据国际有关组织调查统计,世界上30%的建筑物中存在有害健康的室内空气。这些有害气体已经引起全球性的人口发病率和死亡的增加。室内环境污染已经列入对公众健 康危害最大的五种环境因素之一。人们在经历了“煤烟型污染” 和“光化学污染”后,正进入以“室内空气污染”为标志的第三污染时期。

人类生存离不开空气,人的一生约8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特别是老、弱、病、残、幼、孕等体弱者在室内活动时间更长,室内环境质量的好坏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室内环境的监测与治理,对保证人民的健康,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十分重要。尤其象我国这样人口众多,而医疗保健水平又跟不上的国家,加强室内环境监测,维持一个绿色的居住、办公场所,让广大人民都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显得尤为重要。

室内环境检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室内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并为室内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室内环境规划、室内环境评价等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加强对室内环境检测力度十分必要:

(1)目前,通常不少工程工期很紧,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让室内污染物进行挥发排放。就是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真正做到在检测验收前让室内进行有效地通风换气,甚至有的工程根本没进行验收就已开始使用。若检测这样的工程,环境质量肯定不合格,但目前还没有特别有效的措施来治理和改善这种状况,只能采用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环境。因此,工程竣工后,不要急于检测、入住,一定要给工程留下必要的时间让其“自我恢复、调整”,以达到较好状态;

(2)建设方则应端正对室内环境检测的态度。有的开发商为了检测合格,竟然与相关合作单位仅对有“代表性”的几个房间进行检测,虽然检测结果合格,但实际上整体状况很差。

环境检测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室内环境质量标准,评价室内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物的浓度分布、发展趋势、速度,追踪污染源,为实施室内环境检测和控制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3)根据检测资料,为研究室内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预测、预报室内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4)为制定、修订室内环境标准、室内环境法律和法规提供科学的依据。

由于受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环境监测队伍的监测技术设备还比较落后,自动化程度比较低,除了一些大中城市环境监测技术设备水平较高以外,全国绝大多数监测站的监测设备和手段都比较落后。因此,许多地方仍然是以人工现场采样、实验室仪器分析为主要手段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这样使得检测的效率太低,成本也较高,不容易推广普及,一般居民享受不了这样的高成本服务。

随着检测和治理市场的急剧增加,目前正在全国各地兴起了投资室内空气治理检测业务的热潮。国内大部分省市都涌现出一批专业的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公司。他们为广大居民提供有针对性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通过以上对室内环境污染来源的分析,可以看到室内环境污染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人们对环境污染的关注加强,国家相继推出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等国家标准,在设计、材料、施工、检测以及限量等多个方面作了要求。

现阶段,我国对室内环境污染的检测主要依据于以下两个: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根据工程常见污染物的种类提出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时,空气中的氡、甲醛、氨、苯、TVOC等均应符合限量要求,明确规定了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为5项,分别是甲醛、氨、氡、苯、TVOC(VOCS) 。除空气中的氡浓度以外的检测结果均以室内检测浓度值与室外上风日处检测浓度值的差值表示。用来控制该工程所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并对工程设计、所用材料作了相关要求。

(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2002。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臭氧等19个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项目提出了质量标准。它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检测项目有近20项。结果评价根据不同的检测对象分别以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或1h平均值等表示。

目前按照国家标准.主要检测室内污染物质危害共n项指标。分成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等4大类型。其中.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见表1 。

为了防止家庭和写字楼室内空气中由于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制定装修设计方案。特别是房间的地面材料,最好不要大面积使用同一种材料,并合理计算控制房间里大芯板等人造木板的使用量。

(2)科学选择施工工艺。正确选择墙体封闭材料,油漆最好选用漆膜比较厚、封闭性好的。

(3)严格执行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控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4)注意室内有害气体的检测和净化。有条件的应该尽量让室内通风一段时间后入住。使室内有害气体尽量释放;特别是有老人、儿童和过敏性体质人群的家庭,一定要严格控制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的含量。

(5)对新装修住宅室内空气的检测。新装修的房子不要急于入住,应该先找室内环境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听取专家的意见,选择合适的入住时间。要选择正规的检测单位.注意看是不是用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是否是自己拥有专门的实验室等。只有这样的检测部门检测的数据有可靠的保证,不致于造成误导。

总之,常见的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多为有害的环境污染物.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人体造成伤害,且多为器质性或病理性的伤害。但是,不少人往往忽视了对这方面的注意,无意地患上了“不良建筑物综合症”。殊不知,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由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国内乃至国外的研究热点。

第5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为认真贯彻省、市治太、治水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提高全镇水环境质量,根据县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涉及水环境管理的镇办所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协调、项目推进、督查指导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认识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水环境综合整治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关系到“生态立县”战略实施,关系到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镇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尤其是近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改善了全镇的水环境。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看到我镇的水环境仍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部分地方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境内河沟水质尚不稳定,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监管水平亟待提高,对此全镇上下要有清醒的认识,吸取太湖蓝藻事件教训,树立忧患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切实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落实推进。

根据县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围绕这一目标采取以下措施:

1、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列入整改范围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分类整治,限期治理,验收不达标的一律依法关闭;对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内计划年内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提前到2008年全部依法关闭到位(责任单位:镇投资促进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环保办公室)。

2、规划建设农民居住集中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原薛城的区域重点推广应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应用技术(责任单位:镇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镇环保办公室)。

3、完善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机制,抓好生活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责任单位:镇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保洁所)

4、积极推进生态县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县生态县创建实施意见》,根据《县生态县创建规划》要求,编制淳溪镇创建生态县三年实施规划,实施生态建设项目,创建省级生态村,申报绿色有机产品,推进生态工业项目。同时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紧紧围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开展“强基工程”创建达标工作,使我镇生态县创建工作走在全县前列(责任单位: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5、加强畜禽养殖项目的整治,严格控制规模,在本镇域范围内沿固城湖的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各类畜禽养殖场,原有规模较小的要切实做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扩大有机肥料使用量,减少水产养殖饲养量。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责任单位: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6、会同县交通、水务部门制定官溪河综合整治计划,疏浚河道、护堤砌坡,减少水土流失,积极开展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镇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7、坚决取缔水上餐厅和船舶水产经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渔民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渔民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在渔业村拆迁安置工作基本结束后,将会同水务、工商、环保、卫生、交通、市容等单位联合执法,按照县统一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实施责任、保洁制度、减少不卫生餐饮对固城湖水体的污染(责任单位:镇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镇村管理服务中心)。

四、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罚考核

1、健全环境目标责任考核、问责和奖惩制度,对没有完成环保目标责任制,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评选评优环保“一票否决”,严重失职者将丢官“下课”(责任单位:镇纪检、监察室)。

2、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努力推动各类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力争全镇所有重点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镇投资促进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第6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整治范围为流域。其中食品加工、羽绒加工、废旧塑料、机械加工行业作为重点。

二、整治内容、目标及任务

做到两个一批:依法取缔一批、依法整治一批,整治内容:主要针对上述区域内存在环境污染、消防及安全隐患企业进行联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水质得到改善,目标:通过依法取缔、限期治理等方式确保所有企业做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达到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及“创模”要求。

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污染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或报区政府予以关闭。任务:一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存在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消防隐患、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取缔关闭。二是对达不到环保、消防及安全要求的污染企业由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分别下达限期治理通知。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区政府督查室、区办、区法制办、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新闻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白市驿镇、含谷镇、金凤镇、走马镇、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环境污染企业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成立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何勇为组长。主要负责联合整治行动推进工作的统筹和日常事务。

职责分工

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区政府的验收。

区办负责做好接待和维稳工作。

对依法取缔关闭的各类违法企业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把关。区法制办负责指导区级部门及镇政府依法行政。

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国家规定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进行清查,区经信委做好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属于淘汰落后工艺的企业,依法报请区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督促被关闭企业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配合环保部门及镇检查清理“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区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并危害环境的经营行为。

下达限期治理或搬迁通知,区环保局负责配合镇政府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污染企业责令停产治理或报区政府予以关闭。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区安监局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管。对不能完成限期治理或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区消防支队负责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企业进行查处。对不能完成限期治理或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新闻中心负责对开展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保存好相关图片及声像资料,为创模及迎接市委、市政府考核作好准备。

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行动的顺利开展,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整治行动期间安全和稳控工作。对妨碍公务的行为依法查处。

供电、供水部门负责配合镇政府依法对取缔关闭的企业实施断电、断水措施。

派出4-8名工作人员参加各镇政府开展的联合整治行动,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消防支队要按照联合整治行动的要求。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12月12日前)

完成《区年流域环境污染企业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二是召开会议。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集区相关部门、各镇及供电、供水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一是制定方案。12月3日前。提出明确的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召开区域内环境污染、消防及安全隐患企业整治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7日前报区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工作组深入各村、社进行调查排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存在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消防隐患、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出取缔关闭的具体名单,于12月12日前报区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实施。

二)限期整改阶段(年12月13日-12月19日)

严格实施联合整治行动,各镇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整治计划。全面完成污染企业的整改,因工艺、设备安装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可延长到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

三)取缔关闭阶段(年12月13日-12月25日)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存在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消防隐患、严重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提出取缔关闭。于年12月26日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区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整治计划。

四)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26日-12月30日)

由区环境污染企业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镇开展环境污染、消防及安全隐患企业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2月30日前。并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范围。

五、工作要求

确保认识到位,加强组织领导。

考验各镇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场严峻挑战,开展流域环境污染、消防及安全隐患企业联合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镇党委、政府必须与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党政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抽调专人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各镇及区级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于12月7日前将名单报区政府督查室区环境污染企业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联合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有力指导。

形成整治合力,加强上下联动。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特别要注重强化镇政府与区级部门和供水、供电部门之间的联动,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要做好镇、村之间的联动,确保联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供电、供水部门及相关证照颁发单位要严格落实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决定,对报请批准取缔关闭的污染企业及时实施停电、停水措施和注销相关证照。

第7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室内环境质量,环境检测方法

中图分类号:X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近些年,对于这些备受人们关注的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社会相关人士已经对此有了很哈的办法来解决相应的问题。但具体是否可以得到有效的执行,还在探讨中。室内装修的各种油漆,含有丰富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特别大,但需要房子的人越来越多,房子越来越被人所需要,所以室内环境需要得到快速解决。

二.我国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依据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根据工程常见污染物的种类提出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时,空气中的氡、甲醛、氨、苯、TVOC等均应符合限量要求,明确规定了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为5项,分别是甲醛、氨、氡、苯、TVOC(VOCS) 。除空气中的氡浓度以外的检测结果均以室内检测浓度值与室外上风日处检测浓度值的差值表示。用来控制该工程所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并对工程设计、所用材料作了相关要求。

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2002。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臭氧等19个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项目提出了质量标准。它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检测项目有近20项。结果评价根据不同的检测对象分别以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或1h平均值等表示。

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有关采样点的问题

1.采样点的选择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梯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布点应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确定采样时可用交叉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民用建筑检验时应当覆盖受检住宅不同功能的自然间(如卧室、起居室、卫生间、储藏等)。在采样的同时,应该在民用建筑工程的上风向采集周围环境空气的空白值(氡除外)。

2.采样点的数量

室内采样点的数量应按房间的面积设置,原则上小于50m2的房间应设1个点;50~100m2设2个点;100m2-500m2设不少于3个点;500m2-1000m2设不少于5个点;1000m2-3000m2设不少于6个点;3000 m2以上设不少于9个点。已经实行的GB 50325-2010中对3000 m2以上的设点改为每1000 m2不少于3点,理论上更能体现检测点的检测值。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但对新装修家居、办公室中空气检测,若简单地按照以上原则的要求布点会有半数以上的房主觉得检测费用偏高,因对新装修家居、办公室中空气检测,大多属于服务性检测工作,客户的需求各不相同,作者是根据被监测对象的具体需求及室内面积大小、家具和饰品的密集度、房间的用途(办公、居住)等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数。

四.室内环境质量——苯和甲醛的检测方法

1.苯检测方法

GB/T18883-2002和GB50325-2001规定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主要依据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该方法原理为: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用二硫化碳提取出来。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同时也可以使用热解吸气相色谱法,工作原理是:空气中苯用活性碳管采集,然后经热解吸,用气相色谱法分析,以保留时间的定性,峰高定量。因二硫化碳具有毒性,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在即将实行的GB50325-2010中对苯的测定只运用热解吸气相色谱法,同时对采样器的系统流量进行了控制。

2.甲醛检测方法

用现场测定仪测定方便快捷但缺乏相应的国标依据;实验室测定有仪器法和化学法:仪器法(GB/T18204-2000)为气相色谱法,虽然选择性好但灵敏度较低、且色谱仪及相应的色谱柱不容易普及和推广;化学法有AHMT法、酚试剂法和乙酰丙酮法,AHMT法(GB/T16129-1995)选择性好灵敏度高,但检测上限偏低,且AHMT试剂不易获得,通常情况下需要进口;乙酰丙酮法选择性较好,但测定范围为0.5~800mg/m3远远超出标准限值;酚试剂法(GB/T18204.26-2000)检测范围在0~0.6mg/m3,且灵敏度高,重现性好,配制方法简单,方便操作。

五.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议

1.建立市场分级管理机制

一个正规的从事室内环境检测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的机构,应该有符合检测要求的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应建立起相应的检测程序和质控体系.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正规资质.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CMA认证。但由于目前市场发展刚刚起步,可以实现分级管理体制。对具有资质并取得CMA认证的单位,可以批准其进行室内环境工程验收和室内装饰装修检测,并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作为解决法律纠纷、居民维权和政府工程验收的依据;对大多数居民进行室内检测环境.只作为治理或评价参考的.可以由部分资质不深或未取得CMA认证的机构进行检测,降低成本。

2.加强政府管理力度

争取政府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物价及其他部门应出台固定的收费依据,抵制不良竞争,价格定位大致可分为工程验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出具普通检测报告、简易检测4种费用。

3.培训室内环境监测治理人员

室内环境监测治理的效果与开展室内环境监测治理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联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对于室内环境监测治理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保证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室内环境监测治理的知识和技术,合理开展日常工作。另外一方面,还应当出台和完善规范室内环境监测治理从业人员的准入和资格认定标准,保证从业人员在认知国家相关技术规定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

4.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要加强对室内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与室内环境健康意识,加大室内环境污染危害及污染源头的宣传,使人们充分认识室内环境监测的内容、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污染控制与预防。可利用新闻媒体对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及室内污染预防与控制的新经验、新进展等进行报道,营造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在全民中开展环境科普教育,让公众对环境有知情权,提高公众的环保自觉性。同时还可通过环保信息机制的建立,让权威的专家学者参加环境知识普及,避免误导公众的现象发生

六.结束语

通过上述对室内环境质量的现状探讨以及我国现今在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常用的方法的了解认识,我们知道了在居民居住的室内环境中有许许多多的因素对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我们应该极大的去探索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居住环境的清洁美观舒适,同时,我们也可以借助现有的高科技去对我们室内的环境进行检测和优化,以此来建设和谐健康的居住室内环境。

参考文献:

第8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环境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颁布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和环境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由环境保护、病原微生物以及实验室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有关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提出审议建议;审查有关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审查建议。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对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

承担三级、四级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甲级评价资质和相应的评价范围。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安装或者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实验室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第九条建成并通过国家认可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在取得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后15日内填报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见附表),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第十一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实验室应当依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和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设置专(兼)职人员,对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

第十二条实验室排放废水、废气的,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实验室对其产生的废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四条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排放废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

第十五条实验室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其实验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防止环境污染:

(一)建立危险废物登记制度,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及时收集其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等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的专用包装物、容器内,并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和说明。

(三)配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暂时贮存柜(箱)或者其他设施、设备。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危险废物交由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

(五)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堆放危险废物,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七)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实验室建立并保留的实验档案应当如实记录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活动和设施、设备工作状态情况,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置以及检验的情况。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三级实验室,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限期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监测计划,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验室发生泄露或者扩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事故报告程序规定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实验室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反馈被检查单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扩散现场调查取证,采集样品,查阅、复制有关资料,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需要进入三级或者四级实验室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的,应当指定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实验室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实验室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设置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三)未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9篇:室内环境治理方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从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增强公开环境信息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促进我市环保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掌握涉及切身利益的环境信息,进而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努力开创我局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保障

为增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市环保局成立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息中心,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信息中心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后勤和监督等日常工作,适时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与交流。

各科室(单位)自主安排1名信息员对接第三方单位各科室(单位)信息。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沟通配合,按各自职能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分工

除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涉及社会稳定事项的工作情况外,包含组织机构类、动态新闻类、政府文件类、通知公告类等凡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按管理权限和规定审查程序审查后,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办公室。牵头负责门户网站栏目规划,统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把关信息公开“总关口”。依法公开党务、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要文件、财务及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的信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抓好群团工作信息公开,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做好信息报送。办文办会方面,及时公开由办公室起草的综合性文件、政务信息。会同宣教中心做好重要会务的宣传报道。党务方面(党务工作者负责),主要公开党组设置及分工、需公开的“三重一大”事项、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党务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文件及有关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方面(办公室主任负责),主要公开机构职能职责调整。人事工作方面(人事工作者负责),主要公开人事调动、人事任免、编制调整、队伍建设等其他人事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方面(财务工作者负责),积极推进除信息外的固定资产管理、环保资金使用和预决算相关信息公开。

(二)法规科。负责公开环境保护综合类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会同各责任科室(单位)做好法律法规的解读工作,及时公开环境保护政策调研成果。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依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环境保护局承担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依申请信息公开、投诉指南。牵头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企业信用评价、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环境经济政策公开透明。密切关注环境保护方面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出台及修订情况,督促各科室、单位及时公开各责任部门相关内容。

(三)环评科。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81号),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评资质备案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会同水、大气、土壤科做好核发的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全本公开。与监察执法支队做好沟通,及时公开在建项目的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做好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公开。主动协调法规科做好行政许可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确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准确公开。

(四)水科。负责水环境管理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水环境功能区划的信息公开。对饮用水、地下水、地表水与湖泊污染防治工作及其治理工程等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开全市水环境形势、水污染总量减排情况以及其他水污染防治的工作。

(五)大气科。负责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公开全市大气环境形势及大气污染总量减排情况,及时公开控煤、抑尘、禁烧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定期检查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公开情况,并提醒市监测中心站及时更新。

(六)土壤科。负责公开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信息,公开全市土壤环境形势、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名单以及其他土壤污染防治的综合性工作。负责公开自然生态保护信息,公开生态红线管控情况,公开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等相关工作。

(七)辐射科。负责公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全面推进和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公开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评资质备案信息、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及核与辐射安全科普知识等。配合应急中心做好核与辐射安全应急信息公开。

(八)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负责重点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其他应当公开的污染源环境信息。定期公开重点监控名单、重点案件督办和后督察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排污收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和专项执法信息等情况。公开12369环保热线受理的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协同农业部门做好秸秆禁烧信息公开,配合环评科做好在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

(九)环境监测中心站。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负责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指导监督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向社会3日空气质量预测信息。定期向社会水(地表水、饮用水)、气(降水、大气)、声的环境质量情况,公开城市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及主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

(十)应急中心。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和调查结果,适时新闻通稿,引导社会舆论。公开12345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会同监察支队做好重点污染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公开。

(十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运维和实时检测网站运行情况,定期开展服务器补丁升级、漏洞扫描、检测不可用链接等工作,根据需求对版面及栏目做相应调整。

(十二)宣教中心。牵头做好门户网政民互动管理,其中包含领导信箱、在线访谈(咨询)、民意征集、问卷调查等。建立健全环境舆情监测研判机制。负责回应政务舆情并密切关注环境保护重要舆情和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处置结果等,确保舆情正确导向。协助法规科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增进社会认同。负责重要宣传活动和会务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三)固废中心。负责固体废物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固废污染防治公报。会同监察执法支队及时公开固废、危废和危化品环境管理的情况。配合应急中心做好职能范围内事故应急的信息公开。

(十四)尾气中心。负责公开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公开机动车污染总量减排情况以及其他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十五)各县(区)环保局可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的要求,向市局同步报送环境信息。

四、抓好关键环节做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做好规范公开。局办公室统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的分管领导对所辖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及信息内容负主要责任。信息中心对信息公开领域软硬件等后勤保障负直接责任。涉嫌违反《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信息公开行为,按照职责权限及要求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及时公开。凡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需明确牵头部门组织公开,其他部门做好工作配合。办公室牵头抓保密审核,法规科牵头抓政策解读和依申请公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牵头抓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公开,应急中心牵头抓环境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固废中心牵头抓固(危)废管理公开,宣教中心牵头抓政民互动(交流)栏目和舆情回应。其他未明确且须公开的事项按照文件批示的承办科室(单位)做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