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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精选(九篇)

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

第1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儒学;社会思想:社会学

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开始重新关注曾在中国占有显学地位的儒家思想与学说。儒家学说代表人物众多,内容纷繁芜杂,很难用较为简短的语言概括其全部内容及精神。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昭示着儒学有着其他学说难以企及的巨大弹性,因此今人对其的评价亦可有广阔的操作空间。

儒学包含丰富的社会思想,大陆学界对儒学的认识中,亦有从构建中国学术谱系的企划出发,将儒学中某些因素,作为西方社会科学中某些学科的中国样本这一趋势。例如,将儒学中的统治技术和国家治理思想视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学,将儒学中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视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学(彭立荣,2003),等等。此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看待东西方不同发展路径条件下知识与学说的形成与性质。

一、关于社会学发生学意义的不同认识

社会学作为关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专门知识的理论体系出现在十九世纪的欧洲,种种社会问题促使社会思想家和哲学家进行深入思考:同时,社会学的出现更是人类对社会及其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在其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之前,它的许多思想观点一直被包含在历史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等学说、理论之中,以社会哲学的形式存在(贾春增,2000)。

在西方,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的社会学经历了从社会哲学到社会学的漫长转变过程。古希腊哲学中的社会思想以及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哲学思想,对社会学的逐渐形成起到了重要的理论积淀作用。特别是文艺复兴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对社会学的产生同样起到重要作用,自然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的前提,其成果反映在哲学思想(从思辨的层次)上,通过哲学思想又直接影响到社会科学。因此社会学得以产生和发展,乃是长期存在的各种社会哲学思想演化的结果。

一些学者认为上述解释固然合理,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种文化体系均有各自不同的知识与学科发展路径。人类对自身群体进行的研究早已有之,并形成了多种类型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说。就中国情况而言,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包含着对人类社会和人际关系等内容的研究;这一类有关人类社会的理论与学说,不可否认其具有社会学性质。因此,儒家学说(或称儒文化)就是一种以文化的形态出现,以规范人在社会中的行为为根本特征和对社会进行整合、治理为根本任务的关于社会的理论与学说,即为古代中国的社会学。

持有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古代中国无社会、社会学之名,且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与讨论亦不可能上升到近代细致分工的学科之水平,因此不能企望儒家学说创始人孔子及其继承者使用今天的学术概念,更无法企望其思想与学说完全符合近代学术规范i今人对此类历史上的思想、学说与理论的审视与界定,不应仅从其具有的概念与范畴出发,更重要的是需注重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检讨其理论体系是否形成并成熟,其理论深度与社会功能处于何等程度。因此对儒家学说而言,审视其蕴含的具体内容,是对其进行定位与“正名”先决条件。

二、儒家学说的两大主题

在上述观点的支持下,不妨从儒家思想的主题入手,梳理其中蕴含的社会学意义。儒家学说的核心为两大主题,即“礼”与“仁”,以此为核心儒家学说首先具有突出的伦理社会学性质与功能,同时兼具政治社会学意义。

作为一种规范系统,礼的形成适应了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孔子认为礼对维护传统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故对其极为重视(苗润田,2002)。《广雅》;“祉,髓也”,礼具有使人彼此结为一体的功能(王处辉,2002),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与此相关,儒家学说对家庭的关注亦是由于对礼的维护,体现了其在家庭社会学范畴的理论已处于高度系统化程度,这种角色要求实际上同样是一种具有强大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推而广之,家国同构。治家与治国被联系到一起,孔子引用《尚书》“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认为在家庭伦理问题上持正确态度才具有参与政治的资格,主张从政者首先应当是全民道德方面的表率(彭立荣,2003):因此儒家政治思想对统治类型的期望和韦伯的“个人魅力统治”有着惊人相似。这种统治的基础是统治者的个人魅力,其才能可表现在伦理、英雄行为或宗教方面(L.A.科瑟,1990),在统治者所具有超凡的个人魅力与才能中,伦理道德标准是关键因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篇)。

在阐发“礼”主题的同时孔子提出“仁”主题,为礼画龙点睛。“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篇)。孔子认为仁是礼的内心,礼是仁的表达形式;仁是内心的深情厚意,由此而求表达,于是有礼乐(王处辉,2002)。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敬的交往伦理;同时,仁应当成为为人处世的准则,是“君子”必须具备的品质,“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篇)

推及政治领域,孔子的“仁”被发展为孟子的“仁政”,涉及统治者的政治合法性来源。先秦诸子学说中,儒家最关注政治合法性问题,“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篇)。冯友兰指出:“盖王、霸,乃孟子政治理想中二种不同的政治。中国后来之政治哲学,皆将政治分为此二种。王者之一切制作设施,均系为民,故民皆悦而从之:霸者则惟以武力征服人强使从己。”(冯友兰,2000)王道政治就是仁政。所以孟子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公孙丑上”篇)

综上所述,儒家思想的两大主题具有丰富的社会学思想,其中所阐发的一系列分析与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接近近代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路径。

三、儒学社会思想、儒学社会学思想,古代中国社会学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2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儒家思想,也称为儒教或儒学,由孔子创立,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儒家的学说简称儒学,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

儒家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

孔子把“仁”作为最高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 高中语文教学中儒家思想的体现

韩愈在《师说》中强调:“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古往今来以一贯之的教育思想 。在中国教育史中,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学者一直贯彻着人格培养精神。因为儒家着重于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十分关注人的存在,十分强调“为仁由己”“君子求诸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正心”“诚意”“修身”“慎独”等观念,从而有力地突显了人们在道德学问和人生志向方面自主自强的重要意义,可以说,儒家学者在开创了中国“语文”的教学体制的同时,即把“语文”教学与学生人格培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所以,纵使时代变迁,儒家传统思想在当代高中语文教学中仍有体现:

1、 高中语文教材内容

高中语文教材中直接选录了不少《论语》、《孟子》、《荀子》和《学记》中的篇章,而教材中其他诸多的文言作品也渗透着儒家思想。

如《述而》“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为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公治长》“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等等,还有人教版必修三《荀子•劝学》中“学不可以已”,“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人教版必修一《名著导读》中《论语》提到:“‘仁’绝不只是个人的修养问题,它也是人与人的相处之道。”要达到“仁”,就要做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些高中语文教材中的作品,不仅从教育学习的角度传授给学生以文化知识,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而且还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2、 教学方法

作为一名高中语文教师,对儒家的教育方法感受最深。它的因材施教的思想、教学相长的思想,它的启发式、积渐式方法等等至今应用广泛,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孔子首次提出“有教无类”,认为世界上一切人都享有受教育的的权利。这也时刻提醒我们,用爱来关注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在六年的教书生涯中,我也能始终做到不以成绩好坏另眼看待学生,总是耐心的回答学生的提问,特别关注学习有问题的学生。儒学认为: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应该“诲人不倦”,“循循善诱”,“因材施教”。 特别是“因材施教”的思想,对现代教育影响尤为深远。《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提到高中语文课程要“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这个个性其实就是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个性化。而要做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必须要因材施教,从学生和教材两方面出发,教材必须符合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同时考虑学生的个性特点和个性差异,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使每个学生的才能品行获得最大发展。

3、 高考试题

作为高中教学的指挥棒――高考试卷,从近几年试题的选文来看,也深刻反映出儒学的影响。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辽宁卷)第一卷阅读题的现代文阅读《文化遗产的寿命》剖析了儒家思想,选择题“2 下列关于孔子思想和儒家学说的理解,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也特别关注儒家学说。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Ⅱ)第一卷的第二大题《经典是这样铸成的――编辑.流传小史》也关注了儒家经典――《论语》。

浙江省的高中语文新课程有一个特点:要求学生研读儒家经典《论语》。2009年浙江新高考试题中,考查了对《论语》片段的理解,要求“根据孔子与子贡的对话,概况出一条教学原则,并加以评析。”这些考题的出现提升了高考语文卷的品位,为新高考语文试卷也注入了更多的文化内涵。

三、 语文教学的价值取向与儒家思想的价值取向密切相关

虽然说儒家思想一开始出现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为统治阶级服务,但是不可否认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宝库。儒家的内在精神是内仁外礼、培养人才、教化民众,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高度文明与和谐。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高中语文课程要充分发挥其促进学生发展的独特功能,使全体高中学生获得应该具备的语文素养,并为学生的不同发展倾向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要为造就时代所需要的多方面人才,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创造力和凝聚力发挥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一点和儒家思想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基于此,作为一名高中语文教师,就更应具备儒学观念,时刻准备把儒家教育渗透进语文教学中。在提高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的同时,让学生乐意地去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提高自身修养,增强民族自豪感。

第3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一、儒家伦理的哲学基础——天人关系论

天人关系论是儒家伦理的哲学基础。所谓“天”,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大体可以剖析为四层含义,即上帝(或天神)、自然、社会与人性(儒家认为“天”是人性的根源,是人性的本体)。相应地,天人关系也就包含四种关系,即人与神、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性与天道的关系。

1、人与神的关系。这里所谓“神”,包含天帝与鬼神两种含义。孔子说:“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在孔子看来,“天”是那么高大、伟大,连圣王尧也要效法它,表明“天”是至高、至善的存在。因此,孔子主张“畏天命”(《论语·季氏》)。但对“天”的具体内涵语焉未详。孔子不谈神秘怪异的事情,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拒绝回答鬼神的有无和人死后的情状,[①]他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不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他只要求他的学生以一贯之礼事死如生:“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在孔子看来,死是生的继续,神道是人道的继续。孔子提出了“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的命题,为儒家的宗教观定下了基调:一是敬而不慢,二是远而不迷,这是一种道德理性的态度。如果只诚敬而不保持一定距离,就会沉溺于鬼神之事,从而忽略现实人生;如果只疏远而毫无敬畏之心,就会放纵行为而无所规约。[②]孔子认为宗教祭祀活动不可缺少,而且祭祀时必须具有诚挚的感情,故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孔子学生子张也说“祭思敬,丧思哀”(《论语·子张》)。只要求自己内心诚敬,不慢不欺,并不必计较鬼神是否存在;只有那些祭祀求报者,为了求福消灾,才渴望鬼神必有。儒家强调“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慎终是严肃操办父母的丧事,追远是追念远代的祖先。这种纪念性活动有助于培养人们的孝悌之心,具有改良人心、淳厚风气的社会意义。牟钟鉴先生认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宗教观体现了中庸之道的特色,这不仅是一种合乎情理的态度,而且在实际上也符合宗教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宗教的存在具有历史性和长期性,企图很快取消宗教,是不现实的;反之,若把宗教凌驾于社会之上,又是不恰当的。儒家“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是一种非常理智和通达宽容的态度,既不会流于狂热,又不会陷于武断,表现出一种崇高的人文主义精神。[③]

2、人与自然的关系。儒家认为,自然是人类的本源,人是自然的派生物,所以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不过人与一般事物不同,自然界赋予了人以特殊的禀性,所谓“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孟子指出,“人人有贵于己者”,这就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孟子·离娄下》)。荀子进而说明:“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正是这种“义”,即道德理性使人类自觉到自己在宇宙万物中的独特地位与作用。《易传》提出天地人“三才”的思想,将人与天地并提,把人的地位看得很高。《易传》指出“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这是说人类要努力做到与自然协调,并辅助天地万物的生长和发育。这一思想发展为《中庸》的“致中和”与“赞天地之化育”说。这是一种天地境界,它充分展示了人在自然进化中的伟大作用,避免了“蔽于天而不知人”的偏向,又不同于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的作用引向辅天之路,形成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把宇宙万物的发育流行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结合起来。荀子明于天人之分,提出“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的主张,但他的本意并非人定胜天、战胜自然的意思,而是顺应天道为人类造福,故说“天地者,生之本也”(《荀子·礼论》),人要“备其天养,顺其天政”(《荀子·天论》),与天地万物协调发展,又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荀子·天论》),人的作用是“治”,顺天时地财而治之,这种看法依然是儒家“与天地参”的思想。宋儒张载的《西铭》是宋明理学中具有纲领性的作品,它认为宇宙是一大家庭,天地为父母,人类为儿女,故有“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深切感受。这就强调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存在一种血脉相连,痛痒相关的道德意义。

3、人与社会的关系。儒家主要强调两点:一是个人的人格尊严,强调独立的人格。如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所谓“志”,即个人的人格尊严。孔子还说“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论语·宪问》),其所以辟世、辟地、辟色、辟言,都是为了坚持个人的独立人格,而不愿屈从权势和随波逐流。《周易·蛊卦》爻辞说:“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传》说:“不事王侯,志可则也。”也表达了一种不依附权势的清高品格和独立精神。二是个人的社会价值,即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论语·雍也》记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所谓“博施济众”、“己立立人”与“己达达人”,即表明了个人的社会价值。在儒家看来,要使一个人具有社会价值,最关键的是要具备仁心。儒家的基本态度是“仁者爱人”(《论语·颜渊》)。这句话集中表达了仁的人道主义内涵。仁就是人类之爱,一种人类的同情心,主要表现为“己欲立而立人”(《论语·雍也》)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儒家主张爱有差等、施由亲始,从家庭内部敬爱父母兄长做起,推己及人,由近及远,从乡里到社会,以至于达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广大境地。张载指出,儒家的人生使命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宋元学案·横渠学案下》。后人称这四句话为“横渠四句”。它精辟地说明了儒家的人生价值与社会理想,并使个人的人生价值与社会理想很好地结合起来,乃至融为一体。程颢提出了“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识仁篇》)的命题。他用一种很形象的说法来说明这种同体之感,说:“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二程遗书》卷二上)在程颢看来,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乃至人与天地万物都是血脉相连,痛痒相关。朱熹提出了“仁是天地之生气”(《朱子语类》卷六)和“仁者天地生物之心”(《朱子语类》卷五十三)的命题,认为仁爱的深层本质是爱护生命,人的爱心源于天地生长万物之心。王阳明说“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又称“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大学问》)。他的“一体之仁”从爱惜自家生命推到爱惜他人生命,再推到爱惜天地万物,形成一种泛爱万物的情感。这是从仁者所具备的宽广的心胸境界而言。但仁的主要着眼点,还是“仁者爱人”。

4、人性与天道的关系。这主要探讨人如何认识和修养自己的心性问题。这是个体道德修养的核心问题。儒家认为,天是人性的本源。孔子说“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即认为自己的德性是天所赋予的。《中庸》认为人性本于天道,教化基于人性,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人性最完美的境地是通过成己成物,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的水平。孟子认为“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又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孟子·尽心上》),这表明天道与人性是相通的,存其心养其性是为了更好的“事天”。《易传》认为人性的根源在于天道,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系辞上》)。“一阴一阳”是“天道”,“继之成之”是“人性”,合而言之,“天道”是“人性”的根源、本体;“人性”则是“天道”的自觉体现。《易传》把人的“继善成性”的过程看作是人自觉地继承、发扬天道的过程,是宇宙大化流行的一个特殊表现。这种“继”的精神,[④]是基于对天道的深刻体认而获得的一种自觉意识和行为,所以《易传》强调“果行育德”、“崇德广业”,这就是“成性存存,道义之门”(《系辞上》)。董仲舒继承了《易传》的人性论,他认为“性”如“禾”,“善”如“米”。“性”与“禾”是天赋的、自然的,而“善”与“米”则是经过人的自觉努力而获得的成就,所谓“善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之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董仲舒认为,人性具有“善质”,这是“天所为之内”,而“性善”则是“人之所继天而成之外”。由“善质”到“性善”,关键在于一个“继”字。宋儒则以“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来说明人性与天道的关系,强调心性修养、变化气质,也即所谓“存天理,灭人欲望”。王夫之认为“道一也,在天则为天道,在人则为人道”,又说“父与子异形离质,而所继者唯志。天与人异形离质,而所继者惟道也”(王夫之《尚书引义》)。这种说法表明了天道与人道、人性的辩证关系。他讲人之“继”天道,犹子之“继”父志,是非常形象而深刻的。总之,儒家认为,从肉体上说,每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是人;但从精神上讲,每一个人都有待于努力地做人,去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这就是儒家讲究心性修养的精神实质。

综上所述,天人关系论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儒家的天人观是整体性的大生命观,它把宇宙看成是一个大生命体,人类是其中有机的但又是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主要体现为人是宇宙中最灵秀的动物,人性根源于天道,人的心性具有自觉能动性,能自觉意识到人与天具有深刻的关联性,其中蕴涵宗教、哲学、美学和伦理学的意义。“人为天地之心”——人为社会着想与为自然着想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人类在不断改善自然环境和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因而锻炼了人类的智慧。人类的特殊使命就在于自觉参与大自然的造化过程,使大自然变得更加美好,使人类社会变得更加和谐,也使人性本身不断得到升华和完善。

二、儒家伦理的基本范畴

儒家伦理的概念、范畴非常丰富,可谓不胜枚举。这里主要阐述其中的基本范畴。为了论述方便,把这些基本范畴分为五组,即(一)仁、义、礼、智、诚、信;(二)忠、恕、孝、悌、谦、敬;(三)正、直、勇、节、廉、耻;(四)中庸、经权、慎独、理欲、和同;(五)纲常、公私、荣辱、苦乐、勤俭。

(一)仁义礼智诚信

1、“仁”。儒家伦理道德以仁为核心,孔子说“好仁者无以尚之”(《论语·里仁》)。仁是全德之称,它兼具诸如忠、恕、孝、悌、诚、信、敏、惠等道德品质。孔子说“仁者爱人”(《论语·里仁》),这是仁的基本内涵。儒家主张爱有差等,施由亲始,由家庭之爱推到社会之爱、天下之爱,以至于爱天地万物。仁以为己任,直到死而后已,必要时“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成仁即成全理想的人格。孟子把仁称为“不忍人之心”(《孟子·梁惠王上》),由仁心发为仁政。又把仁定义为“恻隐之心”(《孟子·告子上》),提出“仁,人也”(《孟子·尽心下》)的命题,指明仁是成人之道,不仁无以为人。孟子还把仁从人推及于物,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的观点,形成泛爱的思想。董仲舒把“仁”说成人格化的天意,他说:“仁之美者在天。天,仁也。……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韩愈在《原道》中则明确指出“博爱之谓仁”,确定了仁爱的普遍性,是孔孟仁说的发展。周敦颐以“生”释“仁”,说:“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也;成,义也。”(《通书·顺化》)张载释“仁”为兼爱,“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正蒙·中正》),他的《西铭》把宇宙看成一个大家庭,认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这是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同胞兄弟姐妹,人与天地万物是朋友关系。二程主要是以“理”释“仁”,所谓“仁者天下之正理”(《论语解·八佾》)。但程颢还提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识仁篇》)的命题,程颐也提出“生之性就是仁”(《论语解·八佾》)的命题,朱熹继承发展了二程思想,既视“仁”为“天理”,又以“生”说“仁”,所谓“仁者,爱之理”、“克去己私,复乎天理”(《论语集注》)、“仁是天地之生气”(《朱子语类》卷六)。而谢良佐、张九成则以“觉”论“仁”,所谓“心有知觉之谓仁”(谢良佐《伯逢问答》)、“仁即是觉,觉即是仁,因心生觉,因觉有仁”(张九成《横浦心传》卷上)。他们认为仁植根于人的心性,而心性具有知觉的功能与意义,故仁即觉。陆王心学更用“本心”、“良知”解释“仁”,由此推及“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陆九渊集》卷三十六),达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王阳明《大学问》)的境界。这些观点或命题都表明了仁德的丰富内涵。

2、“义”。“义者,宜也”(《中庸》),就是适宜、合理、正当的意思。儒家重义,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又说“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义是仁德在处理公私关系上的原则表现,即尊重和不侵犯别人的正当权益,故说“义以正之”(《礼记·乐记》)。“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表明义是一种扬善抑恶的道德感情,并引申出恩义、情义,指人不能忘恩负德。儒家认为,义是处理个人和群体、物质利益和精神原则之关系的道德规范,代表社会行为的原则性和崇高性,所谓“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荀子·荣辱》)。像仁一样,儒家也认为义比个人生命还重要,必要时应做到“舍生取义”。义利问题是儒家伦理的基本问题,一般说来,儒家强调义利统一,以义生利,反对惟利是图,见利忘义。

3、“礼”。在儒家典籍中,礼有三重含义:即礼法、礼义与礼仪。礼法指政治与社会制度,如孔子所说“为国以礼”(《论语·先进》),荀子所说“礼者法之大分”(《荀子·劝学》)。具体地说,礼法指宗法社会的等级制度和家族制度。礼义指人的社会行为规范,属于道德的体系。如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这些“礼”都属于道德规范。礼仪指人际交往中的仪节,表示自己身份和对对方身份的尊重,也包括传统风俗习惯,称为礼俗,如《中庸》说“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在运用上,孔子强调“仁”、“礼”统一,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就是说在礼节背后必须有仁德的实质。儒家强调“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礼义与礼仪可以通用,都属于伦理道德规范,是文明的重要标志。

4、“智”。孔子说:“知者不惑。”(《论语·子罕》)孟子说:“是非之心,智也。”(《孟子·公孙丑上》)说明“智”是聪明、智慧,是指人明断是非和善恶的能力,故是道德品质之一。《中庸》即认为“智”是“三达德”(智、仁、勇)之一。孟子又说:“智之实,知斯二者(指仁与义)弗去是也。”(《孟子·离娄上》)这是说,只有知仁知义才是真正的“智”。董仲舒提出了“必仁且智”的命题,认为“仁而不智,则爱不别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这表明,在儒家传统里,“智”不仅是认识论上的智,更是道德理性上的智。对任何事物都要处理得很平实,智要通过礼来完成。它是理性的,但不是工具理性,而是道德理性和目的理性。[⑤]

5、“诚”。指真实无妄、信守不欺。《大学》讲修身步骤,以诚意为旨要,诚意即毋自欺。《中庸》提出“不诚无物”、“至诚无息”、“成己成物”。孟子强调反身而诚,重视道德自律。诚就是仁德的真情实感,故孔子说“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孔孟都疾力批判“乡原”(亦作“乡愿”,见《论语·阳货》及《孟子·尽心下》),因为乡原是伪善的,外仁而内诈,容易使人上当受骗,故称之为“德之贼”。虚伪是人类的一种劣根性,诚的提出,正是为了解决伪之乱德的问题。值得指出,《中庸》论“诚”,不仅有伦理学意义,还有认识论意义(如“诚则明,明则诚”,以及“至诚如神”),更有本体论意义(如“诚者,天之道”)。这些内涵为后来王夫之所继承和发展。

6、“信”。指诚实而有信用的品质。交友之道以诚信为本,做人做事也要信守承诺。孔子说,“谨而信”(《论语·学而》)、“敬事而信”(《论语·学而》)、“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这都是强调做人要以诚信为本。诚信是道德的基本规范,无论是谁或社会团体,无信都不能立足于社会。儒家又认为信要与义联系起来,合称信义,故说“信近于义”(《论语·学而》)。另方面,儒家又强调信必须服从仁义大节,“言必信,行必果”未必就是君子,不必学匹夫匹妇之小信,所以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

(二)忠、恕、孝、悌、谦、敬

1、“忠”。忠有两层含义:一是广义,做事尽心尽力。如孔子说“行之以忠”(《论语·颜渊》),曾子说“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而》);二是狭义,尽心为君服务。如孔子说“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郑玄说“死君之难以为尽忠”(郑玄《孝经注》)。忠作为一种道德品质,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发展,其忠君的含义被强化。忠臣甚至要为君王死节,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而不问是非善恶,这是愚忠。但儒家主流派讲忠节是有原则的:第一君仁而臣忠。孟子认为不仁之君可废可诛。第二君有过要谏诤,不能一味服从。如果偷合苟容,不但不是忠臣,而且是奸臣国贼。近代以来,忠的意义增加了忠于祖国忠于民族的时代内涵。

2、“恕”。恕道是对他人的体谅和宽容。按照孔子的说法,恕即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朱熹《论语集注》说:“推己之谓恕。”“恕”字上“如”下“心”,即是将心比心,是儒家处理人己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它与忠道结合起来,形成“仁”的完整内涵。《大学》提出“絜矩之道”,是对恕道的发挥,所谓“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这是强调要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

3、“孝”。指子女对父母和先祖的敬爱和怀念,是传统道德中最为基本的道德品质。孝的基本要求,即“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生时敬养,死时哀丧,依时祭祀。孟子又加上了娶妻生子以承家祭,故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孝经》说:“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又说:“大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以移于君。”这样,孝道包容了忠道,又是忠道的基础。孝道超出家庭伦理,成为政治伦理和社会伦理,孝道被认为是天之经地之义,百行之先,万善之首,罪莫大于不孝。故“明王以孝治天下”。后来出现愚孝,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这不是儒学的本义。孔子认为,父母可能有过失,子女应该“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儒家主张“父慈子孝”,并有“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孝经》)的说法。这种精神才是儒家讲孝的本义。

4、“悌”。是幼对长的道德态度,包括弟敬顺兄和晚辈敬顺长辈。兄弟同辈,有骨肉之亲,但在家族社会,兄有着特殊的优先地位,仅次于父,故常并称“父兄”,在道德上则并称“孝悌”。孔子指出,“入则事父兄”(《论语·子罕》)、“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孔子学生有子认为,“孝弟(悌),其为仁之本”(《论语·学而》)。汉儒讲“欲陈孝悌之德,以示天下”(《白虎通·乡射》),这是因为悌德可使长幼有序,推而广之,便会形成敬顺兄长、礼让长辈的良好风尚。

5、谦。作为个体道德修养的一种重要品质,包含谦虚、谦逊、谦和、谦让等含义。儒家很重视谦德。孔子强调“不伐”,即不自夸。《周易》六十四卦中即有《谦卦》,该卦卦辞说:“谦:亨,君子有终。”表明对谦德的积极肯定。《周易·系辞上》又说:“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这是强调君子谦逊、恭敬才能保其位。《周易·谦卦·彖传》说:“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认为“谦”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也是一条普遍的宇宙法则。所以,《周易》告诫人们要以谦虚为怀。俗语所谓“满招损,谦受益”、“谦逊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反映了“谦”作为一种美德已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

6、敬。指为人处世的一种认真、肃敬的精神与态度,也指道德修养的一种重要方法。孔子指出,君子要“修己以敬”(《论语·季氏》),又说“事思敬”(《论语·季氏》)。认为“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论语·子路》),因而强调治国必须“敬事而信”,对鬼神要“敬而远之”(《论语·雍也》)。宋儒对“敬”有重要发挥,以主敬作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程颐提出“敬是涵养一事”(《遗书》卷十六)),“敬只是持己之道”(《遗书》卷十八))。他强调内心敬畏和外表严肃的有机统一,所谓“俨然正其衣冠、尊其瞻视,其中自有个敬处”(《遗书》卷十八))。朱熹也认为“敬”是“养心”之道,“敬只是一个畏字”,“只收敛身心、整齐、纯一,不恁地放纵,便是敬”(《朱子语类》卷十二)。又说“敬只是常惺惺法,所谓静中有个觉处”(《朱子语类》卷六十二)。总之,朱熹认为“敬之一字”为“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朱子语类》卷十二)。这表明程朱学派认为“敬”是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而“敬”的根本目标,在于明天理,所谓“但涵养久之,则天理自然明”(《遗书》卷十八))。

(三)正、直、勇、节、廉、耻

1、正。在儒家伦理思想中,“正”具有三层含义:[1]从修身角度讲,包含“正心”、“诚意”之意。《大学》说:“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所谓“正心”,指内心端正,不存邪念;所谓“诚意”,指意念真诚而不自欺。《易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这是强调内心正直与行事合义的统一。[2]从精神境界而言,指正义、正气,就是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孟子·公孙丑上》)这是指通过修养逐渐积累道义精神而产生的一种恢弘的精神气概,体现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气概。后儒称之为“德操”、“名节”、“风骨”。明末民族英雄文天祥身陷囹圄,不畏强暴,坚贞不屈,写下气壮山河的《正气歌》,把“浩然之气”表述为“正气浩然”,体现出一种崇高的民族气节和人格精神。[3]针对执政者讲,要求言行端正,以身作则。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又说:“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孔子认为,“政”的意思就是端正,执政者首先端正自己,下属也就不敢不正,由此达到“不令而行”的效果。这就是儒家“正人先正己”的伦理政治思想。这一思想受到历代儒家的重视,孟子提出“大人者,正己而物正”(《孟子·尽心上》)、“吾未闻枉己而后正人者”(《孟子·公孙丑上》)。王夫之总结历代王朝兴衰说:“夫为政者,廉以洁己,慈以爱民,尽其在己者而已。”(《读通鉴论·隋文帝》)。所谓“尽其在己”,即是“正己而物正”(《读通鉴论·太宗》)。

2、“直”。指正直无私,实事求是,不加曲饰。孔子说“人之生也直”(《论语·雍也》),荀子说“是谓是,非谓非,曰直”(《荀子·修身》),《大戴礼记》说“君子直言直行,不宛言而取富,不屈行而取位”,南宋陆九渊门人袁燮说“直者天德,人之所以生也,本心之良,未尝不直”(《絜斋粹言》)。为人处事,不计个人利害,唯以求真为善为准则,就是直道。孔子主张“直道事人”(《论语·微子》)、“直道而行”(《论语·卫灵公》)。但又认为,直道运用于父子之间时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朱熹解释说:“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论语集注》)按朱熹的意见,父子天伦亲情的自然流露就是直道,它比普通直道更珍贵。不过,这是有适用范围的,像偷一只羊之类的一般犯罪是可以父子相隐的,但若是弑君等大逆不道行为,则提倡“大义灭亲”。《左传·隐公四年》记载:石厚参与州吁弑其君桓公,其父石碏使人杀了石厚。孔子对此称赞说:“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可见,较之“父子相隐”,“大义灭亲”又是直道的更高级的表现。所以,孔子认为必须通过“学”来涵养“直”,使得“直”更为妥善,所谓“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论语·阳货》)。

3、“勇”。指行善的胆气魄力,不惧怕恶势力与困难,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孔子将勇与仁智一并作为道德人格三要素之一,他说:“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中庸》则把仁、智、勇称之为“三达德”。儒家之所以把勇与仁智相联,一方面在于排斥盲目、冲动的匹夫之勇,因为勇是一种从属性的道德条目,所谓“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另方面,勇又是道德实践的必要条件,有仁智而无勇,则仁智不能充分贯彻,甚至不能坚持,所谓“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所以怯懦者是不能成仁取义的。

4、节。节有二义:一是节操,二是贞节。节操又称为气节,是守义不移的一种道德恒持心,也是保持高尚人格的精神力量。曾子说“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论语·泰伯》),何晏、邢昺《论语注疏》:“大节谓安国家,定社稷。”“夺,谓倾夺也。”即在国家存亡的紧要关头,坚贞不屈,视死如归。此种气节又叫大德。《论语·子张》说:“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即是说大节不可偏离。孟子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精神,也是大节的体现。荀子说:“节者,死生此者也。”(《荀子·君子》)又说:“士大夫莫不敬节死制。”(《荀子·王霸》)这是强调大节重于生命,应不惜生命去维护。儒家的气节观对后世仁人志士有着很大影响。宋代之后,统治者提倡贞节,专对妇女,要求女子不可离婚再嫁,从一而终,以贞操为至宝,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二程遗书》卷二十二)。夫丧再嫁、失身于强暴,皆是失节行为。这是统治者对礼教的歪曲利用。所以,五四以来“贞节观”受到猛烈批判。鲁迅先生即曾著《我之节烈观》加以深刻批判。

5、“廉”。有操守、不苟取,谓之廉,与“贪”相对立。廉正、廉洁,只有清廉才能方正纯洁。朱熹说:“廉,有分辨,不苟取也。”(《四书集注·孟子注》)廉洁是为官的道德品质,能廉洁者为清官,其反面便是贪官。廉洁的必要条件是节俭。孟子谓“俭者不夺人“(《孟子·离娄上》),就是说节俭的人不会贪取他人的财物,蕴涵“俭可养廉”之意。故后儒提出了“惟俭可以助廉”(《宋史·范纯仁传》)的命题。明朝清官海瑞明确指出“俭以养其廉”,认为这是为官“临民之龟镜”(《海瑞集·令箴》)。清代张圻也说:“居官之所恃者,在廉;其所以能廉者,在俭。”(《答周仲和书》)这充分说明节俭是为官清廉的一种必要的道德品质。在现代社会,廉洁奉公是公务员的核心道德。

6、“耻”。指人的羞愧之心。孔子说:“行己有耻。”(《论语·子路》)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孟子·尽心上》)为保持人格的尊严,对于不道德的行为不屑于去做,从感情上加以排斥。耻是一种道德良心,知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无耻则无人格可言。所以,孟子说“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中庸》提出了“知耻近乎勇”的命题,这是说厌恶不道德的行为,而后方能见义勇为,所以耻能生勇。《管子·牧民》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将耻提到立国之本的高度,也得到儒家的普遍认同。如顾炎武说:“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日知录·廉耻》)晚清启蒙思想的先驱者龚自珍也说“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明良论》)。所以,中国历代仁人志士为雪国耻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这种精神正是“知耻”的表现。

(四)中庸、经权、慎独、理欲、和同

1、“中庸”。指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孔子以中庸为至德,它表示行仁的最佳状态,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孔子还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中庸》)这是强调因时制宜,恰到好处。有人认为中庸就是折衷调和,这是误解。四面讨好,八面玲珑,不讲原则,似忠而伪,这叫做“乡原”。恰恰是孔子、孟子所最痛恨的,称为“德之贼”。中庸是有原则有标准的,它坚守正道而不偏离,故《中庸》说“君子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所以,中庸蕴涵一种中正独立、和而不同的精神。

2、经权。所谓“经”,指儒家伦理的根本原则;所谓“权”,指对原则的具体运用。孔子讲“权”,有通权达变之意。他说:“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孟子开始把“权”与“礼”并举,“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经权并称出自《公羊传·桓公十一年》:“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可见,“经”与“权”有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但儒家强调“反经合道”和“行权有道”,即要求据道行权,行权归道。西汉董仲舒也强调说:“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春秋繁露·玉英》)北宋王安石为变法而强调知权达变,指出“若有礼无权,则何以为孔子?”(《答王深甫书》)宋学家惟恐后世利用权变思想败坏伦理道德,强调“权只是经”(朱熹《论语集注》引程颐语),朱熹指出,“经者,道之常也;权者,道之变也。”(《朱子语类》卷二十四)又说:“虽是权,依旧不离那经,权只是经之变。”(同上)清儒戴震批判理学家“执理无权”,只知片面强调“天理”而不懂因时制宜。

3、慎独。指在无人觉察、闲居独处时,尤须谨慎地对待自己的心理和行为,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大学》说:“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又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这是强调慎独要“诚其意”而“毋自欺”,即意念真诚、自然。《中庸》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即是说“道”是不可以片刻离开的,如果可以离开,那就不是“道”了。所以,君子在无人之处也是谨慎戒惧的。越是隐蔽的地方越是明显,越是细微的地方越是显著。因此,君子在一人独处时也是谨慎的。宋明理学家对“慎独”内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南宋朱熹把“慎独”之“独”解释为“独知”,即人所不知的个人的心理活动。而明末刘宗周则视“慎独”之“独”为“意”。但刘氏所谓“意”,不是指一般的思维意识,而是具有哲学本体的意义。[⑥]尽管理学家对“慎独”的具体内涵解释不一,但都把它视为一种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

4、理欲。“理”,即天理,指人的道德理性;“欲”,即人欲,指人的本能欲望。首见于《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孔子认为人皆有欲求,如追求富贵,但人应该有更高的追求,如好学问道,要用道义来限定人欲的范围。孟子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在于有道德理性,应当用道德理性来约束欲望,故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荀子也提出“以道制欲”(《荀子·乐论》)。宋明理学突出了天理与人欲之间的对立,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张载明确区别天理人欲高下,说:“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正蒙·诚明》)程颐说:“凡人欲之过者,皆本于奉养;其流之远,则为害矣。”(《程氏易传·损卦》)程颐认为用道德来节制生活是天理,而超过限度便是人欲。朱熹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朱子语类》卷十一)天理与人欲不可并存,私欲净尽则天理流行。但朱子并不反对人的生存需求,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子语类》卷十一)可见,朱熹主张节欲而非禁欲。王阳明也强调存天理去人欲,说:“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传习录》上)总之,宋明理学家强调用理性节制人欲,有其合理性。但也带有一定的禁欲色彩。特别是,被统治者利用后,“存天理,灭人欲”成为压抑普通民众的生存欲望的工具。于是明末泰州学派向天理人欲观念发起冲击。何心隐提出“育欲”说,与“灭欲”说相对立。李贽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焚书》),又提出“人必有私”(《焚书》)的命题。清儒戴震认为“理者,存乎欲者”(《孟子字义疏证》卷上),提出“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同上)的观点,他尖锐抨击“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与某书》)。总之,理欲问题是从义利关系中发展出来的,在儒家伦理思想中具有重要意义。

5、和同。“和”,指不同事物、思想或利益之间的协调、统一与平衡;“同”,指完全雷同的事物聚集一起,也指毫无原则地附和随同,结党营私。儒家尚和思想渊源于西周末史伯至春秋末晏婴的和同观念。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的命题,并指出“以他平他谓之和”,晏婴又发挥“和”的含义为相异事物之相成相济(见《左传·昭公二十年》)。孔子指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表明了孔子的尚和思想。孔子还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为政》)、“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和而不流”(《中庸》)等,都蕴涵着尚和的意味。孔子把“尚和”的精神运用于解决经济和政治问题,提出“均无贫、和无寡”的主张,他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和,和睦,和谐;寡,民少;贫,财乏;均,谓各得其分;安,上下相安。董仲舒解释说:“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欲无所穷,而俗得自恣,其势无极,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羸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春秋繁露·度制》)可见,孔子所谓“均无贫、和无寡”,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具有深刻意义。孔子学生有若把孔子尚和思想概括为“和为贵”(《论语·学而》)。不过,有若并没有把“和”绝对化,所谓“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同上)。这是对孔子所谓“和而不流”思想原则的具体发挥。孔子对貌似中和而实际随波逐流者,斥之为“乡原,德之贼也”(《论语·阳货》)。《易传》提出了“保合太和”的命题,《中庸》提出了“致中和”的主张,把孔子尚和思想提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认为“中和”为天地万物之根本,也是通行于天下的达道:“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孟子把“和”的理念运用于社会政治生活,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的思想。“人和”的实质精神就是“得道者多助”(同上)。儒家这种崇尚和谐的思想对中国历史和文化影响深远。

(五)纲常、公私、荣辱、苦乐、勤俭

1、纲常。指三纲五常。“三纲”指君臣、父子、夫妻。其关系表现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即要求臣、子、妻必须绝对服从君、父、夫;“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和道德意识,用以保障“三纲”的实行。在先秦儒家著作中,没有“三纲”的说法,只有“五常”的概念。汉儒董仲舒提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规定“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并以“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来论证臣、子、妻只能依附君、父、夫。东汉《白虎通义》明确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三纲六纪”的观念。所谓“三纲”,内涵同上;所谓“六纪”,“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六纪”的准则是“敬诸父兄,六纪道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至于“三纲”与“六纪”的关系,则是“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三纲六纪篇》)。这就是说,父子以至亲族之间的血缘婚姻关系和君臣以至师长朋友之间的社会政治关系合起来构成所谓“纲纪”,就像罗网一样,只要抓住纲纪,网目自然张开。“三纲六纪”就是为了“张理上下,整齐人道”,因此,要“以纪纲为化”。《白虎通义》还阐明了各项纲纪间的关系。在“三纲”中,以君臣关系居于首位,它是父子关系的升华:“夫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而且“不以父命废主命”,即君命与父命矛盾时必须从君命。“六纪”是辅助“三纲”的:师长为君臣之纪,诸父、兄弟为父子之纪,诸舅、朋友为夫妇之纪。《三纲六纪》释“父”为“矩”:“以法度教子也。”而子则应“孳孳无已”地学习、遵循法度。又释“夫”为“扶”:“以道扶接也。”释“妇”为“服”:“以礼屈服也。”《嫁娶》篇中指出妇事夫应兼有臣事君、子事父,弟事兄及朋友之道。妾事正妻则等同于侍奉公婆,其地位更为低下。入宋以后,理学家对三纲五常作了形而上的论证。朱熹把“三纲五常”纳入“天理”的轨道,又从“天理”论证“纲常千万年,磨灭不得”(《朱子语类》卷二十四),赋予“三纲五常”以一种永恒、普遍的天经地义的伦理性质。[⑦]

2、公私。“公”,公正、公平、公共利益;“私”,私心、私欲、私人利益。孔子认为,“公”是伦理政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悦)。”(《论语·尧曰》)孔子视“公”与私相对立。《礼记·礼运》提出了“天下为公”的观念:“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吕氏春秋·贵公》强调:“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在儒家伦理思想中,公私通常与义利、理欲等范畴相联系。荀子称“义”为公义、公道;“利”为私欲、私事,所谓“公义胜私欲”(《荀子·修身》)。因而,儒家伦理一般把“私”视为与“公”对立的极端的私利,从而加以排斥、否定。[⑧]近代以降,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提出了关于“公德”和“私德”、“利己之德”与“合群之德”的概念,赋予“私”以新的内涵与意义。梁启超说“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并认为两者有着密切联系,“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他一方面强调“公德者诚人类生存之基本”,另方面又肯定私德是公德的基础,认为“公德者,私德之推”,强调无私德则公德不能立,进而提出“合公私而兼善之”的道德建设方案。所谓“合群之德”,是指一种以“社会公德”和“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原则。梁启超吸取了荀子“人之生不能无群”(《荀子·富国》)的观点,强调群体的重要性,认为“群者,天下之公理也”,提出“道德之立,所以利群”的命题。进而得出“善能利己者,必先利其群,而后己之利亦从而利焉”的结论。所谓“利己之德”,主要指维护个体的正当权益的道德原则。梁氏既提出“道德之立,所以利群”的命题,又强调“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利己而立”的道理。他认为西方社会具备了利己之德,并使之成为政治民主、人群发达之基础。而中国则相反,自古以来视“利己”为“恶德”,故今日必须更新这一观念,积极肯定合理的利己思想。总而言之,梁启超主张以“利己”为基础,以“爱己之心”为“爱他之义”、“合群之德”之前提,最终实现“群己相维之理”。这是对中国传统“公”、“私”观念的扬弃和发展。

3、荣辱。“荣”,光荣;“辱”,耻辱。荣辱观的首要问题是知耻。亦即所谓羞恶之心、廉耻之心。孔子提出“行己有耻”(《论语·子路》)作为“士”的行为准则。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孔子认为,“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即是说,如果国家政治清明,而个人生活贫贱,这是可耻的;反之,如果国家政治动荡,而个人生活富贵,也是可耻的。换言之,只有国家太平而又生活富贵,才是光荣的、值得自豪的。这就把个人的荣辱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荀子认为,“义”与“利”是“荣辱之大分”,他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又说:“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则异矣。”(《荀子·荣辱》)儒家论“荣”,在学理上是与取义成仁相一致的。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陆九渊更明确地说:“君子义以为质,得义则重,失义则轻,由义为荣,背义为辱。轻重荣辱惟义与否,科甲名位,何加损于我,岂足言哉。”(《陆九渊集·与郭邦逸》)由此,“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是儒家引以为“荣”的最高境界。总之,荣辱观反映了儒家对于光荣与耻辱及其社会价值的根本看法。在现代社会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4、苦乐。“苦”即苦痛、辛苦;“乐”即快乐、幸福。《论语·季氏》:“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这表明孔子对苦乐的一种辩证认识。娇侈、游荡和饮食荒淫,尽管能带来一时的感性快乐,但从根本上说,它们是有害的,最终会带来苦果。孔子认为,有益的爱好可以增进仁德,有害的爱好则损害仁德。孟子亦提出“君子有三乐”,他说:“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孟子·尽心上》)这三乐充满伦理道德的内涵。孔子认为,好学也是一种快乐,他说“发愤忘食,乐以忘忧”(《论语·述而》)。儒家的苦乐观特别表现出一种安贫乐道的精神。孔子力倡“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的精神,认为“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他赞颂那种在贫困生活中自得其乐的人,他对颜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在回也!”(《论语·雍也》)实际上,孔子本人也体现了这种精神,所谓“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这种精神得到宋明理学家的高度赞赏,称之为“孔颜之乐”、“颜子之乐”。认为这体现了儒家的人生价值观和苦乐观,即不以物质欲望的满足为人生目标和最大的快乐,而以道德理想之实现和德业的增进为目标和快乐,故能“穷达一也”,体现了一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大丈夫精神。孟子与齐宣王谈论与民同乐,提出了“乐民之乐,忧民之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的思想观念。这种思想观念被北宋范仲淹所继承和发扬,写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的名句,充分体现了儒家苦乐观的崇高的精神境界。

5、勤俭。“勤”是勤劳、勤勉,与“安逸”、“懒惰”相对立;“俭”指爱惜财物,不铺张浪费,它与“奢”相对立。古人认为,“俭,德之共(洪)也;侈,恶之大也。”(《左传·庄公二十四年》)孔子主张“礼,与其奢也,宁俭”(《论语·八佾》),又说“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可见,“俭”蕴涵“仁”的意味,所以《礼记》说“俭近仁”。俭则廉,廉则义,义则仁,故俭可养德。“俭”通常与“勤”连用,勤是开源,俭是节流,所谓勤俭持家,勤俭建国。这是儒家伦理道德的优良传统。

总而言之,儒家伦理是讲述如何做人和怎样处理人际关系的学问。它以人为本,以现实人生为基础,精神修养达到很高的境界,具有一种内在超越性,这是儒家伦理区别于西方宗教学说的特质;它以伦理为本位,[⑨]以家族宗法制为依托,注重人际关系的团结和谐,这是儒家伦理区别于西方人文主义和中国道教伦理的地方。

三、儒家伦理的主要特征

儒家伦理孕育于中国古代的农业文明和宗法社会。农业文明使得儒家伦理注重天人关系的思考,强调效法天道,自强不息,表现出以修身为核心和基础的特征;宗法社会又使修身的目标指向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便决定了儒家伦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首先,儒家伦理是一种“为己之学”,孔子讲“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所谓“为己”,是为了成就自己的人格,而不是为了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⑩]“儒学是身心之学,讲身和讲心;是性命之学,讲人性和讲天命;是圣人之学,讲怎么样学圣人。”[11]这就要求个体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在心性层面达到以仁为本,天人合一的境界。儒学的精义在于教人做人。从肉体上说,每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是人;但从精神上讲,每一个人都有待于努力地做人,去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儒家所谓“圣人”,并不是道貌岸然,高不可攀的偶像。照儒家的理解,“圣人是最纯粹、最真实、最完全的人”[12]。实际上是指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人。

其次,儒学伦理又是一种伦理政治学说,表现出以人为本、注重和谐的特点。孔子确立的“敬鬼神而远之”的宗教态度,奠定了整个中国文化的人文特色。《大学》中所讲的“三纲八目”说明了儒家伦理政治的根本宗旨。而汉儒则把儒家伦理概括为“三纲五常”。但这两处所谓“三纲”,内涵迥然不同:《大学》所谓“三纲”是指“明明德、亲民和止于至善”,而汉儒所讲“三纲”,则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前者是儒家伦理的根本精神,具有超越性和普遍性;后者则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和君主制度的伦理体现,具有历史局限性。作为一种伦理政治学说,儒家强调忠孝合一。表现在家庭伦理方面,尊老爱幼,孝悌为本;表现在国家伦理方面,尊君爱民,以民为本;表现在治理方式上,德刑相辅,德治为本;表现在列国关系方面,兴灭继绝,协和万邦。孔子指出“不知礼,无以立”(《论语·尧曰》),又说“以礼让为国”(《论语·先进》),说明“礼”为立身之本和治国之本。儒家还强调“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所以,儒家伦理注重家族和社会的和谐。

第三,儒家伦理强调天人合一,有着与自然相协调、相统一的特点。这是因为中国古代文明是以农耕为基础的农业文明,认识自然、认识“天”与“天时”,注重与“天时”、“地利”保持和谐一致,对于中国人的生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儒家伦理强调和突出“天人合一”、“天人协调”的观念。

第四,儒家伦理关注义利之辩、理欲之辩和公私之辩,有重义轻利、以理节欲、扬公抑私的特点。这是因为中国古代社会以家族和社群为本位,有强烈的整体主义观念,强调个体服从整体。因此,在义利关系方面,强调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在理欲关系方面,强调以理节欲,以理导欲;在公私关系方面,反对损公肥私,主张扬公抑私。

第五,儒家伦理在修养原则、途径与方法方面,强调仁礼统一、文质彬彬,强调诚明合一、仁智统一,表现出知行统一、行重于知的特点。这是因为儒家伦理是历代大儒自身进德修业的经验结晶,而不是一种抽象的理论思辨,因而注重知行合一,突出道德实践。

[①]《易传·系辞》说:“阴阳不测之谓神”、“原始反终,故知生死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这是用阴阳二气的变化来说明鬼神,开启了儒家从哲学高度说明鬼神的思路。

[②] 参见牟钟鉴《儒家价值的新探索》,济南,齐鲁书社2001年版,第172页

[③] 参见牟钟鉴《儒家价值的新探索》第195-197页

[④] 余敦康先生阐释得很好,他说:“天人之间的沟通,关键在一个继字,继是继承,继续,继之则善,不继则不善。如果人不继承天道之阴阳,就没有本源意义的善。如果人不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实现此本源意义的善,就不可能凝成而为性。”见何光沪、许志伟主编《对话:儒释道与基督教》,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5页

[⑤] 杜维明《文化中国与儒家传统》,见王元化主编《学术集林》卷四,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转引自平和书院网/

[⑥] 参见陈来《宋明理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403-407页

[⑦] 值得注意的是,“三纲”的说法不见于先秦儒家典籍,而在《韩非子》中却有近似的言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子·忠孝》)因此,张岱年先生指出,三纲“事实上是儒法伦理思想的一种综合。三纲否定了臣对于君、子对于父、妻对于夫的独立人格,在历史上起了加强君主专制的反动作用。‘五四’新文化运动批判旧道德,矛头主要是对准三纲,这是十分必要的。”见张岱年《文化与价值》,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59页

[⑧] 但需要指出,儒家伦理这种扬“公”抑“私”的思想也存在流弊。正如张岱年先生所指出,“但自古及今,掌握最高权力的人将其个人利益冒充为群体的共同利益,‘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名为公而实为私。”见张岱年《文化与价值》,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26页

[⑨] 参见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见《梁漱溟全集》第3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⑩] 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这表明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孟子讲:“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意思是说,一个人让人感觉可亲叫善,自己确实具有善就叫信,身心充满善就叫美,既充实而又有光辉就叫大,既大而又能感化万物就叫圣,圣而妙不可测就叫神。由此可见,从“善”、“信”、“美”、“大”、“圣”至“神”的过程,表明了儒家道德修养过程的不同阶段及其所达到的精神境地。也充分表明了儒家伦理道德所具有的内在超越性之特点。

第4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 儒家文化 商业道德 商业经营

中国是一个以儒学为文化传统的国家,千百年来,儒学影响着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积淀着中国文化。中国古代商人大多与儒家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们把“诚、信、义、恕、让”等儒家伦理道德贯彻到从商经营之中去,倡导“恪守信用,诚信为本,以义取财,乐群贵和,推己及人”的商业道德。今天,尽管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在商业经营过程中也出现很多问题,比如道德缺失和信用危机,损人利己等现象,严重制约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甚至影响国际形象。因此,挖掘儒商精神的内涵,倡导儒家商业伦理,对现代商业经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儒家价值观蕴含的商业伦理思想

1.以义取利、博施济众的经营宗旨

“义”与“利”的关系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所谓“义”是指人的道德价值;“利”是指人的功利价值和物质利益。在如何处理义与利的关系上,孔子提出要“见利思义”。孔子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在孔子看来,一个是人否有“义”行“义”是一个原则性的大问题,是关涉到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的根本性问题。但是,孔子并非一概地反对“利”的追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不过在富贵利禄面前,不能丧失道德良心,而只能“见利思义”循义而求之。因此,儒家思想不是把获利作为商业活动的惟一目的,而是提倡把经商谋利与“博施济众”结合起来,并认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

2.以人为本、仁者爱人的经营原则

儒学的“仁爱”思想始终如一条红线贯而串之,成为儒学之核心,《论语》中多次专门提到“仁”,孔子对“仁”作了大量的论述。孟子也说:“仁者爱人, 恻隐之心,仁也”《(孟子·离娄下》)。“仁”的基本精神是“爱人”,也只有爱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爱。正如孟子所言:“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孔子把“仁”从自我修养引申到家庭、社会,推之于国家、天下。商品交换,从直接层面看是物与物的交换,金钱与金钱的交换,而儒家精神则能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纯粹的物与金钱的关系,从物与金钱中看到人,主张按照“以人为本,仁者爱人”的原则去经营,这种经营思想是儒家“仁爱”思想在商业活动中的运用。

3.尚中贵和、和气生财的经营之道

尚中贵和的“中”就是“中庸之道”,“和”就是“以和为贵”。孔子认为中庸既是一种道德境界,又是处理问题的一种方法,即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因为任何过与不及都会产生品德上的缺陷。儒家倡导“致中和”, 认为“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主张以发自内心的和谐与宽容的态度协调人际关系, 实现“和则众”的目标。把这种“和气”伦理转用于商业经营实践,作为处理商家内外关系的基本方法。和气生财的“和”的经营方法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上:一是注重不同经营者之间的互利合作,寻找共同生财之道,所谓“有钱大家赚”。提倡既竞争又合作,反对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相互吞并;二是注重对顾客的和气态度,不巧取豪夺,欺行霸市,提倡让利于民,视顾客为上帝,诚实无欺;三是注重企业内部的人际和谐,注重上下沟通,协调劳资关系。

4.守信重诺、诚信为本的商业道德

诚信是儒家为人处世的伦理准则。《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 诚之者人之道也”。“诚”就是“真实无妄”;“信”是“诚”的具体表现,即“诚善于身之谓信。”(朱熹:《孟子集注》卷十四)。孔子指出:“人无信不立。”(《论语·颜渊》),“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 强调做任何事情都要“言而有信”。将诚信作为经商之本,在中国由来已久。只有以诚待人,才会得到别人的信服。如果耍手腕,搞欺诈,就不可能把生意做成。“诚信”不仅作为个人安身立命之根本,并且它还作为经济生活的基本准则,成为社会稳定、上下相亲、经济秩序良好、商品货真价实的根本保证。

二、儒家文化在现代商业经营中的具体体现

在商业经济活动中, 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是巨大的,然而并非是唯一的,文化因素的作用不可低估,先进的文化对经济起促进作用,落后的文化则对经济起阻碍作用。在现代商业经营实践中,不少品牌特别是中国老字号在儒家思想熏陶之下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有着独特认识,在商业经营中形成的独特的人文精神和人文思想,充分体现了儒家的文化传统。

第一,注重文化蕴涵。儒家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家喻户晓, 因此以儒家的社会伦理道德和处世哲学为内容的字号,不仅是商家主要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认同基础。因此,不少“老字号”将自己的文化内涵定位于此。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成为中国传统商家标榜的招牌词语,如: 同仁、聚仁、全聚德等等,都以儒家核心思想作为字号名称,以便获得广泛社会认同。

第二,讲究审美意趣。一些“老字号”主要服务对象是文人墨客,为迎合这一部分人的审美趣味,主人往往把店名取得高雅、古朴、深奥,以便取得他们的审美认同。如:北京以经营书画、篆刻、扇面、笔砚等而著名的老字号“荣宝斋”,则表明该店有发扬光大中华瑰宝之任务。

第三,求吉避忌。数千年中国文化的积淀,造成了中国大众的接受心理,其中最普遍的一种就是求吉避忌。中国许多老字号,就是按照这种原则命名的。如:东来顺(事事顺利),宝元通(财运亨通),永安堂(永远平安)等等。传统“老字号”名称用得最多的字是“庆、祥、泰、丰、兴、顺、荣、盛、昌、福”等代表吉祥如意的字词。

第四,注重人文形象。许多商家字号的表现形式往往与所定的文化内涵相配合。例如:字号的书写十分讲究,一般都要请社会名流或书法家题写,字体厚重,字划故意加宽加粗。除招牌外,一些著名老字号在店堂内还悬挂宣扬本字号的匾额。还有一些“老字号”除名称之外,还配有对联,以便对字号作进一步的诠释,同时也是为了加强顾客对该字号的印象。以中国儒家文化、儒家伦理道德为自己行为规范的商号, 往往会得到社会大众的文化认同。

三、在现代商业经营中弘扬儒家文化,构建和谐社会

商业活动必然蕴含着一种相应的伦理精神和价值理性,必须遵循生财有道的原则。如果没有这种相应的伦理精神和价值理性作为其精神动因、规范因素和定向机制,那么它就容易变成一种单纯的功利冲动,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当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现代商业文明的情势下,如何从传统儒家文化中吸取有益的借鉴呢?

1.继承发扬儒家商业文化,创造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业文化

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团结和一个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发达,不仅可以形成巨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而且这种认同感和凝聚力所形成的文化屏障可以极大地提高国家的整体安全度,赢得良好的国际安全环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应该把马克思主义精髓、中华传统文化精华与市场经济原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能力,继承发扬儒家商业文化,创造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文化。  2.倡导儒家“以义取利,博施济众”的精神,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是要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与各民族的繁荣昌盛。这就要求我们在市场活动中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要有一个更高的为国家、民族,而奉献的价值取向。依据儒家的“仁者爱人”思想来说,要有以天下为己任、为振兴民族经济而奋斗的社会抱负。在这方面,儒家精神的“博施济众”思想,将有助于我们超越个人狭隘经济利益的限制,为国家、民族的共同富裕而努力的价值观念的形成。“重义轻利”立足于义、利统一的立场, 但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 当义、利发生矛盾, 为了企业的长远利益, 就要放弃某些眼前的利益;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 就要放弃某些局部利益。同时,儒家“依群利己”的团体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也是相通的。在21世纪的市场经济活动中,提倡儒家精神,是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将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向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迈进。

3.学习继承儒家思想中“信”的道德理念,确立“诚信立商”的经济伦理道德观念,塑造中国现代商业的民族特色

“信”是儒家思想要求的最起码的人格道德。“商无信不富”,诚信对一个企业或商业组织来说,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好的信誉是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前提,信誉竞争其实是人格、文化、道德的竞争,它要争夺和占据的,不是商品市场,而是人心和道德市场。而人心和道德市场往往又决定商品市场的兴衰,只有占领了人心和道德市场,才能树立企业形象,才能维持已有的客户关系,并使这种关系不断巩固、扩展,企业才能抵住各种市场冲击,站稳脚跟。正所谓“信誉无价”,企业家要始终抓住“信誉”这一个根本。

4.树立“天人合一、和气生财”的经营理念

儒商文化将对人、自然、社会的哲学思考应用到经营管理中、强调“天人合一”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心性等之间的各种关系,注重塑造一种和谐、舒展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以降低经济发展中的摩擦成本,要求以发自内心的和谐与宽容的态度协调各种关系, 实现“ 和则众” 的目标,这对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5.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

儒家管理哲学思想的一个最大特点,即对人的重视和尊重,把人看作是世间一切物中最可宝贵的。孔子率先提出了“天地之性人为贵”(见《孝经.圣治章》)的著名命题,这是对人的能动的主体性地位的充分肯定。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中心是对人的管理, 管理目标的实现在于发挥人的能动作用。作为有理智、有感情的“社会人”,其思想、气质、性格、爱好,千差万别,所以,承认人的个性,尊重人的人格, 就成为感化的先决条件。首先,要尊重员工,信任员工,树立员工主人翁思想。其次,让员工参与管理,使他们感到被企业重视从而给人一种成就感。再次,要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这是实行人本管理的基础。儒家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对今天的现代企业经营行为有重要的启示,这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管理人才培养提供了一种范例。

四、结束语

发扬儒商文化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产生重要的、积极的、深远的影响,对我国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学习和继承儒家思想中的伦理道德,也不仅仅固守在原始的层面上,而是要结合现代社会,进行新的思想创新,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系列实际问题,创建现代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徽商研究——论儒商精神的现代价值》.搜狐财经(business. sohu.com)

第5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论文关键词:儒家;伦理;仁;礼;和合

1儒家伦理思想的内涵

1.1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仁”

“仁”就是爱人,是有关爱的道德,是心灵深处的德性,是人们内心深处的内在情感诉求。“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能行五者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恭,即严肃;宽,即宽厚、忠恕;信,即诚实;敏,即善于思考、果断行事;惠,善于布施一些恩惠。“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表现为从“孝悌”到“泛爱”的人类之爱。“孝”是子女对父母的爱,它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尊敬和服从。“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孟懿子问孝。子日:‘无违。”’(《论语·为政》)“悌”指的是对兄长的敬重之情。儒家伦理思想认为,道德是基于人的同情心而形成的社会成员的普遍素质,认为人本性相近,这一相近的本性便是同情心,尽管有君子小人之别,但趋向于道德、形成道德素质却普遍存在于君子、小人之中。这样,“仁”就超出了孝悌的范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面》)所以,做人要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与人为善,团结友爱。儒家提倡的“仁”出于血亲之爱的博爱思想。且儒家提倡的仁爱是有原则的爱,“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孔子讨厌那种无原则的爱,称左右逢源毫无原则的人为“乡愿”。当然,这是儒家伦理思想情感具有阶级性的体现。儒家的“仁”不仅体现在对人类的博爱上,而且还表现在对生物,甚至是整个自然界的爱护上。“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钓鱼而不大肆捕鱼,射鸟而不破坏鸟窝。“民吾同胞,地吾与也”。

也就是说,人们是我的同胞,天地问的万物是我的朋友,人类应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应和谐共处。儒家政治伦理中的“仁”,体现的是“为民以惠”的民本思想。例如,孔子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

(《论语·子张》)这里所谓的“立之斯立”强调的是从改造人的内心思想着手使人遵循道德原则,达到“立民”之目的;“道之斯行”指的是要用道德教育来教化百姓;“绥之斯来”指的是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来安抚百姓,使其“近者悦,远者来”;“动之斯和”指的是君王在治理国家时不能一味地依照在上者的个人意愿行事,一些必要的原则应当遵循。

1.2儒家伦理道德的外在要求是“礼”

“仁”是儒家伦理道德的内在诉求,是为人之本。而“礼”则是“仁”的外在表现,是儒家主张的待人处事之道。“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论,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泡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成不庄。”(《礼记·曲礼》)这说明,“礼”在儒家伦理思想中具有重要位置。这是因为,在封建宗法制社会中,由于儒家提倡和封建地主阶级的强化而形成的一种在封建社会中必须遵循的无形法律。这种无形的法律得以贯彻执行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宗教、氏族维代感为基础的道德约束。简单地说,“礼”是封建社会的一种秩序:社会中的每个成员在伦理秩序中都有不同的关系定位,根据不同的关系定位而获得身份的认同,履行此种身份所应履行的职分便是遵从了“礼”。

《礼记》规定:“礼”是决定亲疏关系的人伦原则,是明辨是非的理性原则。它规范着社会等级秩序和人们的各种社会行为。“以礼敬宾”要求社会成员之问以礼相敬。在国际关系上,儒家主张先礼后兵。尤其是汉朝之后,强调用“礼”来教化异族,团结万邦,与别国和睦相处。“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强调以德服人,以礼服人。政治伦理中的“正名”就是运用礼制来整顿社会上的各种等级名分,如君臣关系,家庭中的长幼尊卑等。在儒家看来,严格的等级制度可使社会秩序稳定,而社会秩序稳定君臣才能以礼相待,以仁相处,各安其业,守其本分。整个社会才能井然有序。

1.3儒家伦理思想的目标是“和合”

总体而占,“和”是指异质因素的和谐共处,“合”是指异质因素的融汇贯通。“和合”蕴含着不同事物及其因素的相异相成和紧密凝聚,旨在承认“不同”事物的矛盾、差异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并在不同事物和合的过程中吸取各个事物的优点,使之达到最佳组合,从而促进新事物的产生,推动事物的发展。孔子继承了商周以来的“中和”思想,对“和”特别重视,提出了“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主张以礼为本,对不同文化兼容并蓄,对他们的优秀成份加以吸纳、摄取、涵化。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他主张通过“究天人之际”去探求“天道”,把握自然规律,以期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他主张人与人之间应团结友爱、和谐相处,指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所谓“和而不同”就是以兼容彼此包含的合理因素而融汇贯通,“同而不和”则是否定差异,彼此无法兼容。强调“和”要讲原则,不能不讲标准无条件地迎合。

2儒家伦理思想的启示

2.1以“仁(人)”为本促进和谐

儒家伦理倡导“仁”的目的在于防止人的社会和生物异化,恢复人的本性,实现“仁者人也”的以人为本的理想社会,这与当今社会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观是不谋而合的。孔子所谓之“仁”,为完美人格的价值德行,他从人性论的角度出发,将仁作为人类本然、人的本性来对待,同时对如何行仁、践仁、为仁的问题提供了人性沦意义上的理论支撑,即通过“亲亲之爱”达到“泛爱众”的圣域,进而通达天地境界。孔子的“仁爱”伦理思想对于当代社会防止和纠正人的异化,提升个人价值理性,弘扬人文精神,完善自我,成就理想人格具有现实意义,孔子告诫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论是面对自己的亲人还是面对陌生人,都要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以“爱”来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当今社会之所以出现很多矛盾,人际关系不和谐,其重要原因在于,一些人肆意膨胀自己的物质欲望,自私自利,惟利是图,甚至损人利己。如果我们能以孔子的“仁爱”原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尊重别人的意愿,乐于助人,那么人与人之问的关系定会和谐,整个社会将会出现一幅和谐的图景。

2.2以“礼”相待调整人际关系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儒家主张“以礼敬宾”,提倡追求人际问的和谐。孔子主张“中庸”“仁爱”,提倡“和”与“礼”,强调通过礼度的教化使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友善对待。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教对家庭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尤其是儒家家训强调的施礼于天下,为安邦固国和营造太平盛世提供了理论基础。所以说,家训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挂础,是我们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基础,也是维护和谐社会秩序人伦关系的重要典籍。在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先礼后兵。在汉朝之后,特别主张以“礼”教化异族,提倡和睦共处。孟子提出的“仁者无敌”,主张“以德服人”,其中就包含着以礼服人,提倡王道,反对霸道的思想,即反对以武力作后盾处理国际关系;主张利用和平手段,通过在国际间建立相互信任关系而扩大自己的影响。

儒家的“礼”文化主张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应该做到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的境界,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以和善和友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和过度开发。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除依靠经济、法律手段外,还必须运用道德力量来维系。在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法制不完备的今天,我们需要弘扬儒家重礼重德的积极思想,强化经济行为的道德意识,注重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的建立。

第6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儒家仁学;和谐;护患关系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1-0064-02

护患关系是指在护理过程中,护士与患者之间产生和发展的一种工作性、专业性和帮的人际关系[1]。如何处理好护患关系,可以说,是护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随着社会的进步,护理学科的发展,对护理服务的要求随之提高。新型的护患关系不仅仅是以治疗为目的的专业性、工作性、帮短暂的人际关系,还是一对相互依赖的矛盾关系,当发生护患纠纷时,护患关系还可能是对抗性的[2]。因此,对护理的质量期望更高。同时,整体化护理的宗旨是“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根据人的生理、心理、社会、文化、精神等多方面的需要,提供适合人的最佳护理,即“以人为本”的护理[3]。所以,当今的重点是,丰富护理学科的人文内涵,提倡高度的人文关怀,才是促进护患关系和谐的根本。儒家仁学思想是积极的入世哲学,讲的是做人的学问,其中的道德观获得普遍的认同,深入社会的各个层面,二千多年来经久不衰。国人从小接受的教育,和它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可以说,骨子里流着的是儒家的血,行为里有着儒家的精魂。儒家仁学思想所传达的是一种朴素的情怀,表现为对生命纯朴的关爱、自我品格的修炼以及着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为构建和谐护患关系提供了非常丰富、符合国情的教育素材。

1 儒家仁学思想的内涵

两万余字的《论语》,“仁”字被提到109次(杨伯峻统计),可见,“仁”在儒家思想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中庸》:子曰:“仁者,人也”。许慎说:“仁,人也,从人二”(见《说文解字》)。许慎是从字形上来解字义,这极其形象的说明了仁的本义,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仁学即人学,而人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协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问题[4]。在儒家的仁学思想中,“仁”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虽然未对其作出一明确的定义,但却认为“仁”是伦理道德的根本,是构成理想人格的基本条件。

1.1 仁者爱人

《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用“爱人”来明确指出仁的内涵,说明了仁是人性中的一种共性,是最根本的。《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恰恰体现了这种具有普遍性的关爱人的仁爱精神。故郭沫若先生把孔子的仁学称为“人的发现”[5]。 及至后来孟子将其范围和对象推广,不仅主张“仁即爱人”,还从爱人到“爱物”:“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种由近及远、由人及物的仁爱学说,既有差异性原则,又有极大地普遍性[6]。儒家“仁即爱人”的观点是一般意义上来说,讨论的是人与人关系,而相互交往的基本前提是关爱人,把他人当自身看待,也就是站在对方的立场,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和谐性。

从人际交往来说,要实行仁爱精神,体现为“忠”与“恕”两方面。《论语・里仁》:“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之道是孔子学说的中心,对自己要严谨,对别人要宽容[7]。《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作为处世的基本原则。《论语・雍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是更高层次的规范,更加充分的体现出主体的关怀和意义。其表达的思想都是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将别人当成自己人看待,去理解并尊重别人。

1.2 克己复礼为仁

礼是“仁”的外在表现。礼学是儒家学说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儒家礼学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8]。纳礼于仁,以礼作为人的道德规范,孔子所追求的理想之道是仁和礼的统一。体现伦理法则的情感就叫仁爱,体现伦理法则的制度就叫“礼制”[9]。《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复礼”以克己自修为前提,“克己”则以礼仪为归宿,内修与外在规范的统一,便为仁,并且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一方面内省修身,丰富自己的内涵,另一方面勤加学习训练礼仪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有诸内,形于外,逐渐成为仁德之人。

礼学是儒家的外在形态,是内在的道德情感表现出来的伦理规范和制度。换言之,仁是本,是体;礼是末,是用[10]。《论语・八佾》:“人而不仁,如礼何”。仁和礼是相辅相成的,仁支撑礼,反过来,礼亦需要仁来充实。

2 儒家仁学思想在构建和谐护患关系中的价值

2.1立志求仁---热爱护理事业,有正确的从业动机 为达到仁的理想,关键是要立志求仁,有谋求事业成功的最大乐趣。《论语・里仁》:“苟志于仁,无恶也”。人际交往中,行仁的机会何其多,然而,必须是内心自发的,主动想去做的。曾子曰:“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就是说,仁”和“成仁”在一定意义上比生命还重要,是一种崇高的理想境界和庄严的伦理义务[11]。护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既然患者将生命、健康交付于护理人员,护理人员理应主动“求仁”,把挽救生命、促进健康视为自己本分的职责。必须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维护其利益为己任,在工作中遵循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各项操作规程,谨慎、细致、慎独,甚至为了患者的性命及康复,牺牲个人的利益。护理工作是一项平凡而伟大的事业,护理人员必须不断调适自己的心理状态,端正从业动机,尊重、热爱自己的事业,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只有这样,才会有热情的工作态度,在护理这门无涯的学科不断吸取知识,钻研技术,探求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更好的为病人服务,赢得病人的信任,为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奠定基础。

2.2仁者无伤---培养护士敬畏生命的纯朴情怀 儒家仁学思想的主旨是“爱人”。不过儒家之爱,并未至此停止,“亲亲,仁民”之外,儒家还主张“爱物”,倡导“仁者无伤”,这使儒家仁爱思想呈现出一种强烈的“敬畏生命”伦理情怀[12]。《荀子・王制》:“水火生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为天下贵也。”这是生命的敬畏,对人价值的肯定,认为人是最伟大的生灵。护理工作是为健康服务的,对保障人类健康应有高度的责任感;面对的是人的性命,应有爱护生命的纯朴情怀。《孟子・公孙丑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护理人员有了恻隐之心,才能站在病人的立场,去体谅、关心病人,对其遭遇、病痛、不幸产生共鸣,以病人的角度去看自己的工作和态度,而不是以自己主观、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去对待病人。护士发自内心的爱心,能安抚病人、减轻病人的焦虑以及提高病人的信任度,使其能够更好的配合治疗,巩固了和谐的护患关系。

2.3泛爱众---提高对患者的人文关怀 仁爱从本质上看,是血缘亲情的显发和推广,由爱父母兄弟推而及于社会上其他人。对人的尊重,是实施仁爱的基础,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护士情感的核心是“爱”,对生命的爱心和对事业的热爱而铸就的美好的、细腻的情感,是对患者进行心理治疗的“良药”,同时也是实施护理的基础[13]。作为一名护理人员,应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以爱敬之心对待病人,不论病人的地位、贫富、病情,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根据患者情况,针对性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促进其疾病恢复,从而促进和谐护患关系的发展。

2.4 中庸之道,以仁释礼---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中庸的内容与具体含义,孔子在《论语》中并未做说明,按照后世儒家的解释,“中庸”的“中”有中正、中和、不偏不倚等含义,“庸”则是“用”的意思,“中庸”即“以中为用”之意[14]。中庸就是调节好各种关系,是实现和谐的方法,所以,儒家认为仁爱的理想境界是“中庸”。新型的护患关系矛盾、对抗且相互依赖,护理人员若能掌握中庸之道的精髓,协调矛盾,终会取得和谐的护理关系。《论语・季氏》:“不学礼,无以立”。儒家的仁和礼是一个相连的整体,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为了使他人能够意识到我们心中的所想和情意,就必须有些有形的东西作为生活实践中的媒介[15],而礼就是表达仁爱这个概念的外在形体。据统计,90%以上护患纠纷是由沟通不当导致的。在医疗护理行业服务中,面对广大护理服务对象,良好的护理礼仪及修养无疑是一剂良药,对提高医疗护理质量起举足轻重的作用[16]。仅仅进行说话等技巧层面上的培训,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际上应提高的是护理人员的内在素养。护理人员只有具备了丰富的内在,使自己懂得爱,懂得美,懂得社会道德规范,这时“礼”自然可以洋溢而出,有利于护理人员与患者进行思想交流,赢得患者的信任,从而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同时,使护理人员的职业形象焕然一新,大大提高其社会地位。

总之,影响护患关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护理人员的人文素养、业务水平及道德操行会从直观和行为上促进或影响和谐护患关系的建立。在临床护理工作中,重操作、轻服务和人文关怀是普遍存在的现状,儒家文化的仁学精神,对提高护士的人文素养有极大的帮助。我们应立足于传统民族文化,取其精华,在工作中不断学习、融入,以构建符合国情的和谐护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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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词汇记忆;分组教学;教师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5-284-02

儒家思想是中国文明史经历了夏商周近1700年之后,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儒家继承并发展了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自己也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是儒家思想的本色。儒家思想自孔子创立以来,经过历代学者的发展和统治者的改造逐渐形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博大精深人文化品格在世界文化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并对当代社会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中华民族上千年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其中庸思想,仁学体系,礼乐文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仁义之德为和谐之基

“和”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的思想范畴之一。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充分说明了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具有差异性,不能完全求得一致,但仍然可以在和谐的前提下,携手并进,团结起来一起做事。“和”的思想无沦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能起着积极作用,要达到“和”的理想境界,儒者讲“仁、义、礼、智、信”,其中“仁”与“义”的思想观念在创建和谐社会起基础性作用。

“仁者,爱人也。”《论语・颜渊》儒家仁学思想中的“爱人”作为一个最基本的价值要求,这就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其实质就是“修身”与“克已”。在儒者看来,无“爱人”就无所谓“和谐”;爱人,就要处处为他人着想,以“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作为处事做人的准则。子日:“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

“仁则荣,不仁则辱”是儒家哲学中世人的荣辱观,不仅是社会对人的评价标准,而也是社会对个人的基本要求。子日:“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沧语・灵公》)意思是,一个力求实现人生价值的人最引以为恨的,就是直到死去,自己的名声还不能被世人所传颂。这种观念在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对平衡人生价值,调剂生命意义同样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引导作用。

二、“非义不居”

“非义不居”是儒家思想实践精神的代表,它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形成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人物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儒家哲学思想认为,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和争斗皆起源于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矛盾。在此认识的基础之上,儒者们提出重义轻利、崇义贬利、以义代利的“非义不居”思想。

义与利是对立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轻重取舍在人的生命过程,对人生的发展具有不同的影响力。儒学更强调义的获取,强调义所赋予生命存在的道德意义。予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把义与利提高到做人的道德境界上来,一个有德行、道德境界高尚的人知道的应该是“义”,而 一个无德行道德境界低的人知道的只足“利”。正如孟子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就是儒学所推崇的人生境界观和道德境界。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儒学倡导“舍生取义”,它也并不在于要求人们完全放弃利而只顾义。只是说明,当义利发生矛盾激化时,人的行为要去追逐义而放弃自己的私利。正所谓:“圣人于利,不能全不较论,但不至防义耳。”(《二程论・河南程氏外书》)有高尚德性的人,不足不讨’较利害得失的,只是尽力不做违背道德规范的事而已,也正所谓:君子求财取之有道。构建和谐社会不只是一种理论的行为,而且是一种具体的实践操作。儒家“非义不居”的思想,为我们构建不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道德标准和方法论依据。

三、礼乐文化的辅助作用构建

仁学中的“爱人”思想也表述一种最基本的实践主义精神,它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功与否,是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孟子日:“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所以弃“礼”而只讲“仁”,肯定无法建构和谐社会。所谓“礼”,是社会的道德规范、条规和人类生活准则。也就是说,礼的社会功能在于调节人与人之 问的关系 ,使之和谐正如孔子所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以礼节之的和,才算真和,才能说得上“和为贵”《论语・学而》。

儒家文化是一种礼乐文化,它以“礼”与“乐”的相互支撑来追求和谐的统一,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儒家思想认为,“礼”的本质是“序”,“乐”的本质是“和”。“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放群物皆别”(《礼记・乐记》)。“和”,意味着和合 、和谐;“序”意味着等级、秩序。和谐与秩序是对立统一的。世间没有无序而又和谐的状态,也没有不和谐而有序的事物。“礼”规定了家庭、社会、国家巾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社会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两方面的内涵可以用来治理国家,提供给社会生活稳定的发展秩序。“乐”是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在内的综合艺术的总括,是声音、情感、动作的和谐统一,可以抒感,调节性情,感化人的心灵。“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礼记・乐记》)。所以儒家提出“和为贵”的思想,是以一个和谐社会状态为根本指导原则的。而社会和谐的核心问题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儒家十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人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和谐。“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爱之心,忠恕之道是人际和谐的基础。但人际和谐还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就必然会产生组织或社会内部的相互对抗,人际之间的和谐就会受到破坏。因此,“大乐与天地同和,大官与天地同节”(《礼记・乐记》)人与社会的关系实质就是“公”与“私”的关系。儒家认为,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要三为一体,通过人人“兼善天下”来实现“天下为公”,保障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中庸思想为和谐之准则

中庸思想儒家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庸”即“用”,“中庸”即“用巾”,就是按“用巾”的标准去做,中庸不是折,也不是 中立,而是不偏不倚地把握“中”这个事物运动的准则。根据这个准则处世做人,就可以做得完美,恰到好处,是一种“巾正” 的象征,而“过”与“不及”都是不好的。“巾庸之道”是一种追求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行为准则,一种勿过勿不及的状态。“中”与“和”有着密切关系,东汉郑玄对“中庸”解释为:“名日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巾和”一词的含义为按“巾”的标准去做事就会达到一种“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表现,也可以说,“中和”是一种至善至荚的理想化状态。

《中庸》中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说,达到“中和”,不仅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而且也实现了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这正是众多儒者梦寐以求的为政之最高境界。《礼记・礼运》中“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这是对“大同”社会状态的描述,也是一个高度和谐的社会。正如孔子所言:“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明鲜久矣。”《论语・雍也》。

中庸准则可以运用在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个人思想言行等各个方面,在为君治国方面“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中,“正”乃思想行为端正,为人处事必求合乎“义”。在经济上,必须“因民之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坚决反对“放于利而行”《论语・里仁》。在文化教育方面,必须要做到“学而不思则 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学而》。中庸准则要求个人在履行道德职责时“无过无不及”,一旦过了应有的度,就会使原有的道德要求变质,所谓物极必反。掌握中庸准则,个人必须崇德徙义,但也必须兼德。所谓兼德,就是不偏于一德。仁、义、礼、智、信、忠、孝、恕都不是孤立的,它们都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交叉、互补。所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中庸准则在树立个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论语》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12).

[2] 《孟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8).

第8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中断性 连续性 儒学 形态 三期说

作者简介:程志华(1965- ),男,河北武强县人,哲学博士,美国肯塔基大学哲学系交换博士生,现任河北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现代哲学和中西比较哲学。

回观整个人类的哲学发展历程便会发现,哲学史的形态更迭表现为这样一种现象:当旧有的哲学派别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问题解答”以后,就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难题”,从解答不了到出现危机,旧有的理论必然像一件不合身的衣服一样被能够解答“难题”的新衣服换掉。WWW.133229.COM 这种新旧“衣服”更换的理论同样适用于有着绵长历史的儒学学说。就儒学来讲,其几千年迁延的历史就表现为这些新旧“衣服”间的不断更迭,即,从传统经学的诠释视角来看,新的原创性诠释对于旧有诠释的不断替代便构成了儒学的发展历史。固然,新旧诠释之间由于诠释对象的相同或相似使得新旧理论间表现出相当强的连续性。因此, 以往的儒学史研究大多强调的是“连续性”,不论是牟宗三和杜维明的“三期说”,还是李泽厚的“四期说”[1],拟或还是其他人的“五期说”[2]等,“对其自身来说,至少是把时间衔接和连贯的现象作为基本主题,按照发展的模式分析这些现象,进而描述话语的历史脉络。” [3] 毋庸置疑,对连续性的强调是必要的,而且是合理的。因为正是内在的连续性才使得书写儒学历史成为可能。

然而,儒学史的连续性是相对的,它是在与差异性不断的相互“纠缠”下所形成的。因为如果没有 儒学义理间的差异性,便无所谓儒学的变化和发展;或者说,正是新旧诠释义理间的这种差异性才构成了儒学的发展史。康德说:“人类完成其全部天职的历程,看来就是不停地中断” [4] ,历史总会“遇到一个转折点”。 [5] 实际上,新旧理论的差异就表现为新旧理论义理之间的“中断”。既然差异表现为义理间的“中断”,因此,在治儒学史时, 既然可以以“连续性”为视角去研究,当然也就可以以“中断性”为视角去研究。也就是说,在治儒学史时,我们可以摆脱“连续性”的“纠缠”,走出时间一维的线性思维模式,以“断裂、缺陷、缺口、实证性的崭新形式乃至突然的再分配” [6] 为视角对儒学不同形态间的转换进行分析。至少,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

然而,虽然以“中断性”为视角研究儒学史是可能的,但在展开相关研究之前需要说明两个问题:其一,以“中断性”为视角研究儒学史作为一个重要的维度,并非是对以“连续性”为视角的研究进行攻讦或否定,而是为了进入到更为立体和多样化的视域之中研究儒学史,从而清理儒学在“中断性”背景下的发展、变化和迁延理路。因此,虽入手处不同,但“中断性”视角与“连续性”视角一样,其目的都在于研究儒学发展的理路。其二,作为一种学术,儒学在历史上曾出现过三次历史性的“遮蔽”:秦朝倚重法家语境下的“焚书坑儒”、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倚重佛学语境下的“灭儒”、新文化运动至“文革”期间倚重西方文化语境下的“打倒孔家店”。这三次“遮蔽”不可谓不大,其“中断性”表现不可谓不突出,但因为其均源自外在政治的干扰,而非儒学自身的学理所致,故不在本文所谓“中断性”探讨的范围之内。

以“中断性”为视角来回顾、研究儒学史是非常复杂的,不仅要着重研究“中断性”之关联的新旧理论间的变化因子,而且甚至还要涉及话语方式的变化。一般来讲,新旧理论 的变化 因子大致包括四个方面:

其一是核心论题的变化。 对核心论题的反复论辩和基于核心论题的体系展开是一个哲学学说“安身立命”的根据,因此,新旧理论的“中断”首先意味着其核心论题的转向。就西方哲学来看,其核心论题曾经过几次大的转向:泰勒斯所开创的以探讨“万物始基”为核心论题的古希腊自然哲学在经历了一段时间之后,苏格拉底通过“认识你自己”的智慧训谕,开启了以追求“至善”为核心论题的伦理哲学形态。之后,笛卡尔借助“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搁置了经院哲学探讨“上帝本质”的核心论题,开创了以“知识来源”为核心论题的哲学学说。而维特根斯坦则根据“家族相似性”的游戏规则,把哲学的核心论题转向为意义活动的“语用研究”。 显而易见,核心论题的变化是不同哲学学说以及同一哲学学说中不同派别更替的根据。

其二是概念的变化。实际上,哲学的核心论题的变化是通过概念的变化来承载的。 当一种新的理论开始用来解释生活时,其原有的占统治地位的词语和话语 方法也不再有用,于是必然代之以一套新的概念系统。美国当代哲学家理查德·罗蒂说过:“有趣味的哲学……是逐渐令人生厌的既定语汇和正在形成中的新的语汇(它模糊地应许伟大事物)之间的竞争。” [7] 因此,“哲学是形成和发明的艺术,是制造概念的艺术。” [8] 比如,殷周时期哲学思想中的核心论题是“天命”,承载这一论题的概念是“天”、“帝”、“道”等。后来孔子以“天下如何归仁”为核心论题构建起了儒学体系,而承载这一核心论题的概念是“仁”、“义”等。在宋明时期,儒学的核心论题出现了新的转向,其核心论题具体表现为对“理”与“心”等概念的形上建构。具体讲来, 程朱理学的核心论题是“性即理”,其核心概念是“理”;而陆王心学的核心论题是“心即理”,其核心概念则是“心”。

其三是“实证性关系”的转换。所谓“实证性关系”是指哲学学说的实证的或实用的侧重面向。就儒学来讲,殷周时期的核心论题“天命”的实证面向是秉承“天道”而治,因而了解“天道”和顺应“天道”成了这个时期哲学思想的主导。但是,春秋战国以至后来的秦汉时期,战争纷起,民不聊生,寻求“天道”和顺从“天道”已变成死路一条,因此改造和提升道德人心就成了一种无奈的选择。这就是原始儒家探讨“仁”这一核心论题的实证和实用面向。在宋代,儒学以恢复道德规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权威为责任,其实证的实用的侧重面向在于“理”所代表的普遍理性。到了明代,王阳明决心恢复程朱理学出于普遍理性的建构而取消的主体在道德建构中的责任感和主动精神,他建构起了以“心”为实体的心学本体论,其实证的实用的侧重面向变为了“心”所代表的主体性。

其四是诠释文本的变化。哲学的发展往往体现为对历史文本的解读尤其是通过对原典文本的哲学诠释而推陈出新的。因此,诠释文本的转换也是哲学发展的重要标志。就中国哲学来看,处于“轴心时代”的诸子百家即都有自己的诠释文本。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 [9] ,“读《易》韦编三绝” [10] ,他是在对以《周易》为代表的周礼乐文化进行诠释的基础上创立儒家学说的。之后,《庄子》以《老子》为诠释文本,《孟子》是《论语》的最好“注脚”,这是毋需多言的事实。在汉代,探究“天人之际”的儒者董仲舒所依据的诠释文本主要是《春秋公羊传》。再往后看, 宋明理学的主要诠释文本是《大学》、《中庸》、《论语》和《孟子》为主的《四书》。之后,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是元、明、清三朝的哲学教本,不论是赞成理学的儒者,还是反对理学的流派,都以朱熹的文本作为思想创新的“依傍”。

如果以“中断性”为视角,以上述四个方面的变化因子为依据来考量儒学古展史的话,我们可以看出儒学史发展过程中不同的分期。这些分期以古代儒学几次大的“中断性”和继此而出现的儒学形态转换为依据,每一个分期反映着儒学史上的一种形态。

众所周知,商周的天命观念生化构成了中国上古世界观的基始,孔子承担周礼文化之命托所创制的儒学的直接依据就是这种天命观念。不过,孔子的重点是发现仁和倡导仁,而不是为仁寻找形上的根据。“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11] 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我于老彭。” [12] 孔子是以在实践层面寻求仁之落实为鹄的的,而非为现实层面的仁寻求超越的形上根据。在孔子之后,糅合了商周天命观念和孔子之仁学的“思孟一系”,即又是面向现实层面的一种美德伦理体系。荀子的儒学礼法体系和天道性命观念更侧重发展了孔子仁学的实际面向,构筑了原始儒学的社会哲学理论框架。“从前轴心时代到轴心时代,中国文化演进的突出特色是人文性和人间性,从而,它的理性更多地是人文的、实践的理性,其理性化主要是人文实践的理性化,这在春秋时代更为明显。” [13] 此时之 儒学重视的是人之作为一“活生生的实存而有”的存在,它所展示的是“生活世界”与“孝道的伦理观”。 [14] 之后,两汉、魏晋、隋唐诸代的儒学学说便都大致依此进路展开。

应该说,孟子与孔子的一个很大不同就在于孟子直接言性说天。《孟子?尽心上》指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的确是在有意为性善寻找终极原因,并将这个原因归结到了天。不过,孟子之心性论所表达的只是人伦道德的实存面向。或者说,孟子虽然为性善找到了形上根据,但这种形上根据只是生成论意义上的,而并非本体论意义上的。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中庸》“诚”的观念。《中庸》曾试图论证“诚”为天道的本质属性,并力图以此打通天道与性命之间的关系,为儒学的道德论确立一个哲学基础。但是,这种论证因缺乏必然性而具有独断的嫌疑,因为它并没有具体回答何以天道具有伦理属性的问题,因此它未在存在界与道德界建立必然联系。因此,从总体上看,先秦儒学在根本上是非玄思的,而是实存描述的;是非本体抽象的,而是道德实践的。“敬天命而远之”等言论是此旨的绝好反映。

而且,孔子所创制的儒学自 一开始就越过宇宙本源问题,直接进入到经验世界讨论君臣之道和人伦关系。“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15]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 [16] “子不语怪力乱神” [17] 等寥寥数语即圈定了一个此岸世界,同时也推开了一个彼岸世界,从而拒斥了超世的神圣世界和超越的终极关怀。在儒学,对人生和社会的顿悟以及对理想的向往等统统被纳入到了亲身实践和现实经验之中,用当下的伦理尺度去规限一切成为儒学的重要特征。 “整个中国的轴心时代,如果从公元前 800年算起,并不是因为认识到自身的局限而转向超越的无限存在,理性的发展不是向神话的诸神进行伦理的反抗,更未导致唯一神论的信仰。在中国的这一过程里,更多的似乎是认识到神与神性的局限性,而更多地趋向此世和‘人间性',对于它们来说,与其说是‘超越的'突破,毋宁说是‘人文的'转向。” [18] 正因为如此,黑格尔说:“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 [19]

可见,在先秦到隋唐间,儒学既不以本体论为追求,也拒绝了神圣世界与终极关怀,此时儒学所可选择的路径只有回到人生活的现实世界。梁启超曾说:“ 原来儒家开宗的孔子不大喜欢说什么‘性与天道',只是想从日用行为极平实处陶养成理想的人格。” [20] 而且,儒家学者认为,人异于万物之“几希”处只在于人所具有的道德属性。“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 [21] 因此,儒学必须担负起探讨人的道德属性、表达人的道德理想、引导人过一种有德性生活的责任。此时之儒学既有孟子的“性善论”,认为人生而性善;亦有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生而性恶。这是关于道德属性的探讨。关于道德理想,孔子认为人只有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才有意义,尧、舜、禹以及文、武、周公等就是这种道德理想的人格典范。与此相应,关于社会理想,无论是“小康社会”,还是“大同社会”,都奠基于德性生活的基础之上。至于引导人过有德性的生活并从而实现“小康”与“大同”的社会理想,自然就成为孔子所开创的儒学之天职了。

如果依据上述变化因子来考量的话,自先秦到隋唐时期的儒学其核心论题是“天下如何归仁”,其基本概念是“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等。在这些概念中,“仁”承载着儒学的核心意旨,它统摄并决定着其他概念。此时期之儒学的实证的实用的面向是通过对以“仁”为核心的上述概念的论证和对道德理想的设计来直接指导现实的道德践履。而且,在此时期儒学中,本体与工夫、性与情、理与欲、内圣与外王、人生与社会、义理与践履等命题还均处于潜存状态,因而是没有张力可言的。就诠释文本而言,周礼文化以及《论语》、《春秋》等是这一段时期儒者诠释的主要“依傍”。总的来看,自先秦至汉唐间的儒学以对实存道德的描述和对道德理想的设计为特征,这种特征的儒学,不妨可以称之为儒学之“实存道德描述形态”。

然而,在魏晋、尤其是隋唐时期,尤其在与佛、老的竞争中,儒学“实存道德描述形态”的理论局限日益暴露出来。当时,人们在儒学名教义理中不仅难以通过道德修为达至成贤成圣的目标,而且一当涉及有关个人安身立命等终极问题,人们不得不改换门庭,跑到佛、老那里去寻找精神寄托和理论依据。此种情形被形容为“儒门淡泊,收拾不住,皆归释氏”。而且,当时还流行着一种“分工论”:“以儒治世”、“以道治身”和“以佛治心”。这就是说,儒家因为其理论解释力不足只能在经世外王领域“活动”,而有关个人身心性命的内圣和超越领域则应由佛、道二教来占领。正因为儒学对个人安身立命和终极关怀等问题缺乏理论解释力,佛教因此而攻讦儒学过于浅薄,称儒学是一种未经严密深刻论证、缺乏理论魅力因此根本不能与佛教相抗衡的“执迷”之说。 佛教对于儒学的攻击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佛教攻击儒学在理论方面过于浅薄,认为儒学理论多为对道德实存形态的描述,缺乏本体论即形而上学的深度。二是佛教攻击儒学心性论方面的漏洞,认为儒学对心性论的论证不严密,且有诸多武断之论,因而缺乏理论魅力。

就儒学“实存道德描述形态”的实际情况看,应该说佛教的攻讦是准确而切中要害的。面对佛教的攻讦,儒学只有修正、完善自身的理论体系,增强自身学术的理论解释力,以重新参与到与佛、道的竞争中去。在 敏锐地意识到佛教“身心性命”理论的魅力和其对儒学所构成的威胁后,出于巩固儒学地位的目的,宋明儒者终于从原始儒家“实存道德描述形态 ”中超越出来, 在儒家本有的学术资源之上,勇敢地但却“偷梁换柱”式地开始汲取佛、道“身心性命”的思想精华,把儒学经世外王理论建立在形而上的心性基础之上,从而使得上(天理)下(人性)相通、内(主体心性)外(生活世界)合一。很明显,这是借助于佛、道而展开的一种儒学形而上学建构“运动”。历时性地看,宋明 儒学的形而上学建构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程、朱等为代表的理学阶段,即常言的程朱理学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以陆、王为代表的心学阶段,即常言的陆王心学阶段。

就第一个阶段来看,程朱理学基本上是围绕着论证“理”的先天性、正当性和合理性展开的,而对“理”的建构又是通过诉诸于佛教心性论展开的。唐宋时期的著名理学家几乎都经历过出入于释、老而后归之于儒门的思想过程。理学的先驱周敦颐就曾在几座寺院中参学问道,之后他一变罕言性与天命之儒家传统,将天道伦理化,开创了儒学形上化的历程。继之,张载以“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二元说”为构架,进一步深化了儒学与佛教心性论的结合。之后,二程和朱熹继续通过对佛教心性论的诉求,最终建构起儒学以“理”为本体的道德本体论。从周敦颐经张载再至程、朱,其思想历程反映着“理”逐渐抽象化和本体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对于儒学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则“理”本体的建构使得儒学作为道德哲学有了“合法性”基础;二则“理”本体的确立使儒学因 有了本体论思想而变得“深刻”,不再受“浅薄”之攻讦。 与“ 实存道德描述形态”的原始儒学相比,程朱理学之最大的不同在于建构起儒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因而使儒学具有了全新的学术形态。

然而,迨至明代,由程、朱所建构起的理学体系却日益显露出其局限性。 借用牟宗三的概念,程朱理学只是一种“道德底形上学”( metaphysic of morals ),而非“道德的形上学”( moral metaphysics )。“道德底形上学”与“道德的形上学”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关于‘道德'的一种形上学的研究,以形上地讨论道德本身之基本原理为主,其所研究的题材是道德,而不是‘形上学'本身,形上学是借用。后者则是以形上学本身为主(包含本体论和宇宙论),而从‘道德的进路'入,以由‘道德性当身'所见的本源(心性)渗透至宇宙之本源,此就是由道德而进至形上学了,但却是由‘道德的进路'入,故曰‘道德的形上学'。” [22] 因此,在与佛、道竞争的过程中,程朱理学因局限于道德范阈并不足以完全抵制佛、老的冲击,因而日益显示出其理论解释的无力和卫道行为的无奈。而且, 从程、朱所设计的理学模式来看,理学实践可以比作一次永远难及终点的“长途旅行”,而“旅行者”继续前行的动力则源于他们始终坚信目的地是可以到达的。

宋明儒学的第二个阶段是陆王心学。从逻辑上讲,陆王心学是继理学之后而生发的,它是对理学的一次反拨和救正。陆王心学大大地简化了“旅行者”达及终点的路程,为“旅行者”提供了一种既便捷又有效的途径。与程朱理学相比,陆王心学的心性论更为精细、简易和完善,其对主体性的强调使得心学、因而亦使得儒学的理论魅力大大提高。王阳明认为,本体即在人心中,人的本性“德性具足”,因而根本不需去外在寻求“天理”,只要反省内求,去欲望除昏蔽,在经历一番“擦拭”的工夫后,本性之纯善即可显露。与程朱理学不同的是,陆王心学 不仅将程朱理学之“理”由身外移到了心内,更为重要的是,陆王心学将“心”本体改造成超拔于道德本体的“实体形上本体”,不仅为道德存在而且为万有的存在提供一个最终的依据,使得儒学由道德形上学进入到“实体形上学”的新形态,或者说,由“道德底形上学”进到“道德的形上学”。因此,陆王心学不但解决了道德哲学的“合法性”问题,而且解决了儒学作为一般哲学的“合法性”问题,从而亦解决了儒学“实存道德描述形态”下无法解决的“人道”与“天道”的统一性难题。

这样, 从中唐韩愈发起复兴儒学的运动之后, 经过宋明两个阶段的发展,儒学在明代中期 终于建立起了一个熔儒、释、道三教思想于一炉,以儒家的纲常伦理为核心内容,以佛家和道家的哲学思辨为形上基础的庞大且严密的道学体系。 就上述诠释的变化因子来看,此时期儒学的核心论题已由“天下如何归仁”具体化为“如何建立儒学的形上基础”,为儒学成为一种哲学寻求“合法性”的根据。相应地,其主要概念为“理”、“气”、“心”、“性”、“体”、“用”、“工夫”等,其中,“理”和“心”是其核心概念。但“理”和“心”这对概念的关系在理学与在心学并不相同:在理学,“理”决定着“心”;而在心学,“心”则决定着“理”。从实证的和实用的角度来看,“理”强调普遍理性的挺立,因而重视来自外在规范的约束;“心”强调主体性的挺立,因而重视主体内在的道德责任意识和自觉能动性。就诠释文本来看,这个时期的儒学以《四书》、《易传》等文本为阐释的主要“依傍”。总的来看,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虽是两种不同的问学路径,但均以建构儒学形上学为使命,故我们可以把宋明时期儒学称为儒学的“形上学形态”。

然而,宋明儒学在建构形上基础与完善理论体系的同时,由于学术的异化而边缘化了若干在儒学“实存道德描述形态”中本有的概念和义理,使得宋明儒学在理论上处于一种严重“失衡”状态。这种“失衡”从整体上表现为由原始儒学的“交融伦理”异化为宋明儒学的“慎独伦理”甚至“顺服伦理”。所谓“交融伦理”是指 原始儒学作为一种实践性的存在样态,其所理解的宇宙是一个统一和谐的世界,其概念义理因处于潜存状态而未表现出张力与冲突。所谓“慎独伦理”或“顺服伦理”是指 在帝皇专制政治的干预下,儒学的外王面向无法开出去,不得已只好返回来强化内圣,因此而落得个以追求“慎独”和“顺化”为旨的内倾、自闭倾向。 这种倾向带来了儒学“形上学形态”中若干义理之间诸如阳明心学建构的“实体形上本体”与程朱理学的道德本体之间、情与性之间、本体与工夫之间、内圣与外王之间的张力。“慎独伦理”和“顺服伦理”成为明末清初儒学学者批判的对象,亦因此成为儒学创新的论题资源。

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下,以黄宗羲、王夫之和顾炎武为代表的明末清初儒者在批判继承儒学“形上学形态”的同时,建构起一种新的儒学形态。新的儒学形态体现出如下的理论特征:首先,化解了道德形上本体与“实体形上本体”之间的张力。在与佛、道竞争的过程中,儒学的道德形上本体明显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为了提高儒学的理论竞争力,陆王心学把“心体”建立在道德范阈之外,使之成为一个宇宙之精神本体。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心体”不仅对于道德有解释力,而且对于之外的领域也有了话语权。但是,由于“心体”超越了道德理性,道德理性对其失去了控制和调节能力,因此“心体”不仅可以导致与佛、道的沟通,而且亦可能为瓦解道德规范进而为情识而肆提供理论支持。这种情况引起了以黄宗羲为代表的诸学者的焦虑。黄宗羲通过“盈天地皆心”的理论建构和对阳明心学“四句教”的解读,把“心体”由“实体形上本体”拉回到道德范阈,使其再次担纲起道德本体的职责。就儒学的传统来讲,这种本体的直接变易无疑是化解陆王心学与程朱理学本体论张力的最有效方法。

其次,新的儒学形态还化解了天理与人欲(情与性)、本体与工夫之间的张力。我们知道,由程朱理学对道德理性的强调必可推出“存天理,灭人欲”和强调工夫的主张,而由陆王心学对个体性的强调则必可推出虚无化道德规范以及边缘化工夫的结论。就社会的现实功用来讲,这两种理论都有其偏颇之处。于是,在明末清初,围绕着天理与人欲、本体与工夫,儒学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旨归是在天理与人欲间、本体与工夫间寻求一种“平衡”之道。争论的最终结果是,黄宗羲在汲取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无情何以觅性”的情性统一论和“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的本体工夫统一论。黄宗羲的这些思想把普遍理性与个体性、心学本体与切实工夫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对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的综合和超越。

最后,新的儒学形态还表现为内圣外王间张力的消解。在长期的帝皇专制政治下,原始儒学之内圣外王对列并举之模型被窄化甚至被“恶化”为单一的内圣之学。内外并举因而变为内倾、自闭,外王的事功事业开不出,几经反复反而演变为儒学的心性境界超越理论。这种理论模型与原始儒学内圣外王通透并举之义理精神相距甚远。黄宗羲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努力开拓和重构儒学外王之学:一种考虑是通过外王事业的开拓,恢复原始儒学“实存道德描述形态”下内圣外王对列并举之模型;另一种考虑是通过外王事业的开拓为陆王心学的主体精神施以某种限制。基于此,黄宗羲从考据训诂、提倡“绝学”、重构社会秩序三个方面来着手重建儒学的外王之学。迨至清朝初年,经过黄宗羲等儒者的共同努力,儒学恢复了对于经世之学、“绝学”和社会的关怀,原始儒学内圣外王对列并举之理论模型复现出来。

很明显,与宋明儒学“形上学形态”相比,明末清初的儒学是一种全新的哲学形态。这种新的哲学形态以对宋明儒学“形上学形态”和原始儒学“实存道德描述形态”两种形态的超拔与综合、即“扬弃”为特征,因此它可称为儒学“形上道德实践形态”。 具体来讲,“形上道德实践形态”作为道德形上基础上的实践性学术,其核心论题是“儒学之‘仁道'如何实现”,其主要概念是“理”、“气”、“心”、“性”、本体与工夫和“经世致用”等。在实证的实用的面向上,“形上道德实践形态”表现为形上基础上的儒学整体性学术的“经世致用”。“形上道德实践形态”体现为一种对原始儒学高层次的复归,此时的儒者共同表现出向原始儒学寻求学术资源的倾向,故其诠释文本亦主要以儒学原典为主。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这种新的儒学形态好景并不长,它作为一种学术并未获得充分的展开和完全的发展,儒学“形上道德实践形态”在清代中期即开始出现转向。这种转向不是出于儒学学术自身的原因,而是迫于外在的强力的政治干扰。 正是因此,现代新儒家牟宗三忽略了儒学“形上道德实践形态”所代表的这个重大转向,认为儒学发展到刘宗周后已随明亡而俱亡。牟宗三把整个儒学分为另外三个阶段:以先秦孔孟荀到汉董仲舒为第一期;以宋代周、张、二程、朱熹至明王阳明、刘宗周为第二期;而以为现代新儒家直接上承宋明理学故为第三期儒学。因此,牟宗三认为自己是“接着宋明理学的路子讲”。但是,他的思想具有明显的儒学“形上道德实践形态”的特征,即在形上基础上的实践性:他汲取了康德的形上思想,建构起以“圆善”为核心的道德形上学,同时,他又极力主张从内圣中“开出新外王”,体现出极强的实践性。因此,接着“宋明理学路子讲”的并不是现代新儒家,而是明末清初以黄宗羲为代表的儒者;牟宗三等人所代表的现代新儒家所“接着讲”的不是宋明儒学,而是黄宗羲等人所开创的明末清初儒学;现代新儒家的思想不是宋明儒学“形上学形态”的丰富与展开,而是明末清初儒学“形上道德实践形态”的丰富和展开。

从以上对儒学史的回顾不难看出,儒学曾经经历的这三种形态各有其致思的核心论题,也都有其一套概念的“范式”以及其不同的实证的实用的学术面向,而且不同形态也表现在诠释文本的变化上。可以说,儒学的每一种形态都是由核心论题、概念、实证面向所构成的框架体系。就这三种形态之关系论,它们之间表现出明显的儒学义理间的“中断性”:宋明儒学与原始儒学表现为儒学“形上学形态”与儒学“实存道德描述形态”间的“中断性”;明末清初儒学与宋明儒学表现为儒学“形上道德实践形态”与儒学“形上学形态”间的“中断性”。这便是以“中断性”为视角对儒学发展史的阶段性反映。不过,在做此结论之时,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即,上述三种形态为儒学阶段性之差异,而非何者是儒学、何者不是儒学之问题。这一说明意在回应本文开始部分所提出的一个观点,即,“ 以‘中断性'为视角研究儒学史作为一个重要的维度,并非是对以连续性为视角的研究进行攻讦或否定,而是为了进入到更为立体和多样化的视域之中研究儒学史,从而清理儒学在‘中断性'背景下的发展、变化和迁延理路。”也就是说,以“中断性”为视角的研究与以“连续性”为视角的研究纵然可以具有相同的目的,但其各有不同的理论意义。这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1]李泽厚认为,儒学第一期是孔、孟、荀所代表的原始儒学,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是第二期,第三期是宋明理学,而现代新儒学的熊十力、冯友兰、牟宗三等人为第四期。

[2]成中英将儒学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先秦儒学发展的原初阶段为第一阶段;从古典儒学到汉代儒学为第二阶段;宋明新儒家为第三阶段;清代为儒学发展的第四阶段;现代新儒家属于第五阶段。

[3] 福柯 . 知识考古学 [m].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212.

[4] 康德 . 历史理性批判文集 [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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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论语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儒学;中国传统文化;综述

中图分类号 A8:B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801(2008)06-0044-05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与其中的儒学的关系问题,是学者们长期关注的理论热点。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关于这一问题多有讨论,亦有梳理总结。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和新一轮“国学热”的兴起。国人的民族文化认同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术界再次把研究的视野聚焦于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问题上。针对近年来国内学者研究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问题所取得的理论成果,本文进行梳理总结。

关于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上个世纪90年代,有学者总结当时学术界的3种认识:对立说、并存说和融合说。近年来,对立说和并存说日渐式微。而融合说,学者们对此达成共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相结合,其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与儒家文化相结合。至于两者如何融合,则见仁见智。从总体上看,在先前对比研究的基础上,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

(一)时代性更加突出

不少学者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精华同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所倡导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他们认为,传统文化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具有3种价值:作为文化载体的符号价值、实现现代化的互补价值、创新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价值。儒家的和谐思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种思想基础。应该尝试着运用古代儒家的和谐思想来协调各种关系(如“天”人、人人、身心等)。把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应该从主体性向度、价值论向度、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4个方面挖掘儒学的独特价值,并且给出恰当的当代阐释。

(二)对比研究有了新的视角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学者们多从时代、地域、阶级、文化的背景和社会的功能等方面分析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不同,也有少数学者着眼于哲学世界观、政治思想和大同社会理想等方面分析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相同。近年来,有学者进一步提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国同构”观念及其对个人的影响,与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革命集体主义似有所形;马克思主义对资本的警示与儒学对逐利的鄙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儒家“知行”观,也有相似。解析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有助于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识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异同,重要的是看到,这“异”是“同中之异”,这“同”是“异中之同”,必须在同和异的辩证统一中把握其真谛。

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组成的。近年来,学术界研讨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问题,集中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本土化、中国传统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现代化)的问题上。

有学者强调,建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需要引用中国哲学的“语录”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概括中国哲学的内涵。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相结合,需要继承中国哲学的有益精神,吸收中国哲学的合理内核,借鉴中国哲学的发展经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中国的内容、中国的作风和中国的气派。

有学者指出,中国近代历史证明,无论排斥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哲学,还是固守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哲学,都不可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和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化。不是儒家学说、传统文化挽救了中国,而是中国现当代革命的胜利使儒家学说、传统文化避免了像近代中国那样,走向衰败。

为什么我国学术界把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问题集中到哲学层面进行研究呢?究其原因,有学者作出分析:在改革开放深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的今天,已经不再提阶级的社会矛盾问题。不再争论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问题。而科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实践基础所发生的变化,愈加凸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理论地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仍然是科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思想理论根据。因此,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更加突出地演变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学的关系。有学者不同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层面区别。科学社会主义仅仅研究人类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和共产主义主义社会形态,而唯物主义历史观研究整个人类社会。混淆层面,会带来逻辑错误。

有学者指出,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马克思主义功能论强化、儒学功能论弱化。90年代。意识形态变弱,学术争论变强。近年来,随着国学热的兴起和政治儒学方案的提出,学术界的研究凸显学术与意识形态的张力。一方面是重现意识形态之争,另一方面是区分研究与宣传、学术与政治。

(一)重现意识形态论争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多数学者就已经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最初作为外来的哲学和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所实现的结合,只是历史的和实践的。而学术界更注重学理结合。

有学者认为,与从前相比,当前研究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总体变化表现为悬置功能论与确立学理论,具体变化就是从意识形态争论过渡到学术争论。

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出发,评析大陆新儒学“浮出水面”和保守主义“儒化”思潮抬头,强调意识形态领域仍然存在“守土有责”的问题。与文化保守主义势力抬头相比,在学术界很难看到马克思主义积极回应文化论争。在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学术领域,马克思主义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值得人们高度警惕。

也有学者深入分析大陆新儒家的背景、立场及其所面临的理论问题,指出大陆新儒家具有非常强烈的意识形态性。他们提出立儒教为国教,主张将儒学道统写入宪法,恢复其“王官学”的地位。就是把儒学当作国家的意识形态,企图以此对抗和取代社会主义中国的核心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这种主张与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大势相违背,无益于社会进步,也有害于儒学发展。

不少学者认同这种看法。有学者强调,振兴历

史文化,倡导国学包括研究儒学,汲取其精华用以丰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本身无可非议,但不等于要以儒学作立党立国之本。

同时,不少学者也肯定当前儒学研究的主流。有学者指出,当今的“儒学热”、“国学热”,主流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不论评价高一点还是低一点,其中的绝大多数学者都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儒学研究和中国传统文化研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主张“以儒学取代马列主义”、“儒化共产党”、“儒化中国”的,只是极少数人。只有划清了这条界线,儒学研究和弘扬民族文化才能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健康的发展。

(二)区分政治与学术

有学者认为,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有必要把一般意义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一步区分为政治层面的中国化和学术层面的中国化。从目前的研究状况看,政治层面的中国化已经取得重大成果。学术层面的中国化则明显落后,亟待加强旧。

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学术思想,需要结合实践、通过探讨来推动进一步发展。同理,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哲学的关系,也可以从学术层面展开。

有学者提出,要区分和把握意识形态层面的宣传和学术层面的研究:学术研究是在没有说法的地方找说法,意识形态宣传是放大理论,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具体解说理论、纲领、路线、政策。当前。学者们在宣传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时候,不应该忘记和淡化学术研究。

区分学术与政治,能够直接体现到具体的儒学研究之中。有学者提出,将儒学或儒家传统划分为3个层面:政治儒学(制度化儒学)、思想儒学(成文儒学――文献典籍及其理论阐释)与大众儒学(不成文儒学――沉积于风俗习惯中的儒学价值观)。其中,政治儒学不可能、也不应该被恢复。还有学者从3个不同角度区分儒学:政统的儒学、道统的儒学、学统的儒学。政统的儒学存在较多的历史问题。道统的儒学难免会有排他性,压制不同思想。只有“学统的儒学”(传统的儒学思想),才值得挖掘和弘扬。因此,儒学研究最好回归于学术。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在哲学研究层面,表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本土化和儒家哲学的现代化。这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沿着这样两个分支展开的研究,有区分,也有交融。

(一)建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

有学者指出,我国哲学界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创新,已经形成3种较为成熟的研究思路:“文本解读”法、“比较对话”法、“结合现实”法。其中。“文本解读”法主张,通过真实解读马克思的第一手文献,做到与马克思的历史语境相交融。“比较对话”法认为,传统哲学教科书遮蔽了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之间的总体性关系。比较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哲学话语,实现二者之间的“视界融合”,才能从中凸显和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并且彰显其当代价值。“结合现实”法认为,哲学界应当少构造抽象思辩的哲学体系,多关注时代和社会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注重以现实问题的研究带动和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实际上,围绕着重大现实问题,近年来,已经涌现出文化哲学、人学、交往哲学、生存哲学、发展哲学等创新理论。

(二)实现儒学的现代化转型

有学者认为,从学统的角度挖掘儒学的现代价值,要有文化主体意识,在交流中不断地吸纳其他民族的文化精华,挖掘古代思想家们思考文化(哲学)问题的启示意义,充分认识儒学的局限性,合理诠释其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精粹。对待儒学要一分为二:作为封建意识形态的儒学,如“三纲六纪”等,决不可能让它在现时代全面“复兴”。而是需要继续进行深入的批判;作为中华文化载体的儒学。则要把它当作民族文化的瑰宝,进行深入研究、批判继承、综合创新。

有学者认为,面对国学热的兴起和政治儒学的提出,我们需要冷静而理性的思考。当今,儒学复兴的可能是建构时代儒学的可能,绝不是重回“儒学时代”的可能。着眼于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相互关系,儒学的未来走向是培育良好的民族文化意识,回归传统以建立民族文化认同,重建儒学传统与社会、与民众生活的联系,形成具有文化主体性和当代意义的儒学形态。儒学发展的现状说明,儒学的转型需要从哲学一知识的话语中走出来,回归经学传统(读经、体认、践履),而不是构建理论体系。儒学应该承认其他文明的独立性和合法性,通过积极对话,通过生活实践,证明自身的优越性。

(三)主张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