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精选(九篇)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第1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一、提高认识,依法履行职责

饮用水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本次持续强降雨过程,对我镇部分生活饮用水水源和取水点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又是介水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测工作责任,确保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切实按照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应急保障措施,有效应对各类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

要增强工作责任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检测职责,对于监督检测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具体措施及时予以解决。要及时受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并积极稳妥处理,全力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严格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镇各类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质消毒、水质监测、突发饮用水污染应急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要求对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供水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饮用水污染隐患。同时,要督促供水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自身的卫生管理,保证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

三、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镇卫生院要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二次供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频次。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

第2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一、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能力作风建设

(一)加强能力建设

1、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与技术支持机构协调机制,使全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14年度市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卫生监督所年内力争通过体系评估考核验收。

2、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全区本底档案建档率达100%,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监测、投诉举报等主要模块正常使用,各类工作数据全面、及时、准确。

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完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

4、加强各类工作资料报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按要求填报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卡及汇总表,上报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医改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规范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资料上报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和负责人,完善资料上报程序,严格执行资料上报时限和要求,提高资料报送质量。根据省卫生厅《2014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各专业工作数据填报应通过登录“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饮水监测、国家专项”窗口,直接进入“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上报市卫生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职责要求,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在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考核工作的动态性、随机性、主动性,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情况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切实达到推进规范管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考核体系。

3、加强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卫生监督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知识更新和执法能力规范化培训教育,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确保全年业务培训量不低于40学时/人,提高全区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讲求实效,培训资料齐全。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能力作风评议和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区卫生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被监督对象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我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

2、优化卫生监督服务工作。始终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各项优质服务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服务,大力推行卫生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指导相结合,不断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助推企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完成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公布、上报检查和整治结果,有计划、总结、台帐。各类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次2次/户以上。餐饮业、公共场所等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行业卫生监督频次达到相应的要求。根据上级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抽检结果。结合本区特点,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政府要求,在区食安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障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督。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鼓励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行HACCP、“五常”、“六T”等科学管理手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认真做好A级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和推荐申报工作。重点控制原料、储存、制作、餐具消毒、废物处理等关键节点,防止食品污染,落实防控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提高量化等级的A、B级比例,A级、B级单位数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度上升,争取年内A级达到单位数10%以上。学校食堂B级以上单位数达80%以上。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结果公示、食品安全信誉度信息公开为切入点,以强化餐饮单位自律规范管理、深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监管为重点措施,以实行科学标化量化操作规范与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为结合点,以培育自律管理先进典型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执法单位监督指导与企业承诺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相结合等为重要方式,以全力打造守法循规讲道德、自律管理较严谨、原料购进可追溯、加工过程较规范、关键环节能控制、内外环境较清洁、群众就餐满意的示范单位为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和指导基础条件较好、参创积极性高的街道及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做好申报、参创工作。全区创建成1-2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15家示范单位。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并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开展餐饮单位索证管理专项整治。以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严防“地沟油”、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餐具消毒专项监督检查。以严格执行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消毒方法和设施、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为重点,开展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小餐具消毒专项整治,督促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购入和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台账,对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追查来源,严肃查处。大、中型餐饮单位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开展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旅游定点餐饮店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店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五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建筑工地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加大监督监测,及时预警。完成省、市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现制果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测和抽检。及时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5、完善监督制度,坚持长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安全公示制度、承诺制度,食品原料、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三双”特色管理制度,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提升监督管理能力。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居民安全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举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加强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工作推进年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网络,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档案;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并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并实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

3、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在我区已开展的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的基础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推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示。

4、开展医疗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媒体医疗广告的监测,打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违反“八不准”规定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切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5、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归口收治、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对违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现状调研方案的通知》,完成相关调研任务。

8、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情况,依法对医疗机构内消毒器具开展消毒效果抽样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样检查结果。

(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各项目标,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1、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结合本地放射卫生工作现状,按照上级部署及部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放射卫生监督内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认真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1、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等。

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动态掌握全市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继续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切实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对二次供水单位摸清本底,进行许可,每户每年监督与检测4次以上;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2次以上。

2、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按照2014年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在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12320”热线和各地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六)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1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主动深入学校,认真履行职责,以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1、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供水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防范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11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监督抽检工作要积极联系疾控部门,联合行动,采取集中抽检的方式,减少时间和人力的投入,做到100%覆盖。

2、重点检查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商场(含超市)空气质量和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全区范围内全部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足)浴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量化评级工作。游泳场所、住宿行业量化分级率达100%,沐浴、美容美发行业量化分级率达80%。

(八)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消毒产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监管,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加强消毒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内容包括索证、验证及资料建档情况、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等内容。

2、加强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重点单位:各级医疗机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场所等)。

三、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继续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指标,不断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努力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

(二)预防性卫生监督与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1、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放射诊疗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检测或者评价工作。

2、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是依据《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在规定时效内办理上报、审批或核、换、发证手续。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规范许可审查评分表、许可文书及用语。卫生许可现场卫生审查率100%,卫生许可合格率100%,卫生许可档案实行一证一档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三是根据相关规范,分级负责,协助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对有关健康相关产品及相关场所开展卫生许可初审等工作,协助审查和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本地获得有关许可的单位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3、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政府要求,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审核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发放条件,确保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资料审核率100%,许可合格率100%。凡属一票否决项目不予许可准入。其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健康证明持证率达规定要求,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100%。

(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与卫生保障工作

1、投诉举报查处。加强投诉举报管理,保证投诉举报(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办理率、办结率、反馈率(有联系方式的)达100%,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档案规范完整,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机构、专业队伍和设施装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培训、考核、演练、常态管理等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参与应急技能竞赛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各项资料齐全,全面检验和提高卫生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书面总结,并严格按规定上报,保证信息畅通,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参与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要提高到达事发现场的及时性和调查取证的完整性、规范性,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查处。

3、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集中供餐(集体食堂、学生用餐、大型会议)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接到任务后,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程保障,做好执行情况记录、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日记及总结,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

(四)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稽查工作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责任意识,加强内部执法质量管理,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并受理、立案,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实行行政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全年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较上年明显提高。认真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3、强化监督稽查。继续巩固稽查示范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将稽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完善并贯彻落实各项执法管理制度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内部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专项稽查,确保全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形象良好;开展内部稽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4、提高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质量。全面规范操作行政权力内控系统,落实权力内控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继续全面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坚持处罚决定前互审制度,做好一案一评、日常抽评、年终考评和年度案卷总评工作,一般程序案件审查率100%,简易程序案件及其他各类文书抽查率不少于30%,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制作质量,确保每起卫生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卫生行政处罚卷宗有专人负责统一归档保管,归档率100%。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比。

5、加强执法证件和监督员个人信息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卫生监督员证,并加强证件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员个人信息资料。

(五)卫生监督科教宣传工作

1、做好餐饮业、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使各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2、加强与其他卫生监督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以卫生监督管理为重点的科研活动,强化调查研究,努力探索绩效考核、项目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提升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卫生监督案例点评”工作,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第3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一、突出重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一)、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共出动57人次对县城区范围内10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了检查;“五一”期间,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包括旅游景点)115家单位进行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督促卫生防病措施的落实情况,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开展奶粉市场专项检查。4月份,县所联合各乡镇公卫办对城区及农村1000余家副食店进行地毯式检查,查获劣质奶粉百余包。5月13日至6月底,再次对我县奶粉市场进行卫生督查,共查超市(副食商行)8家;采样8份,检出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奶粉1份,并进行立案查处。

(三)、加强重点食品监督监测。共采集各类食品样品149份,合格140份,合格率93.95%。

(四)、开展餐饮业消毒效果监测。检测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39家,采集253份样品,246份样品合格,样品合格率97.2%;39家经营单位中有35家所有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89.7%。

(五)、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所统一部署,我所认真组织监督人员开展了农村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检查及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食品卫生许可,维护了群众健康权益,提高了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与水平。

二、监督指导并举,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一)、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在统一培训及现场监督指导的基础上,会同县教育局对110所学校、10所幼儿园的81家食堂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以上工作,大部分学校都建立健全了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多数学校配备了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卫生设施,加强了餐具的消毒、保洁。目前,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采取计划新建或改造食堂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改。

(二)、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选择性的对40所乡镇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了监督监测,共采集样品41份,其中中学19份,小学22份,经检验有26份水样全部检测项目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合格率为63.4%,微生物指标合格率达78.0%。通过加强监督与指导,各校加强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建立了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及消毒登记制度,配备了兼职管理人员,加强了水源的防护管理,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消毒,从而使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有了较大的改善。到目前为止,已对饮用水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学校进行限期整改。

(三)、中、高考期间卫生监督检查。6月3日至12日,卫生监督员对我县高考考点与考生用餐、住宿相关的场所进行了轮回式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保障了中高考全体考生的健康安全。

三、整顿规范相结合,狠抓医疗市场专项整治

(一)、制定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准入、两规范、三查处、四取缔”的工作重点,把集中整顿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共查处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行医案件12起,结案10起。

(二)、开展传染病执法检查。对32家医疗机构进行院内感染管理、一次性医疗用品无害化处理情况、传染病报告及手足口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下发了监督监测情况通报。

四、全面监管,加强其他公共卫生监督

(一)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开展职业卫生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边区内各水泥生产企业、小化工生产及煤、锑、钨厂矿等有毒有害企业的建档工作;对6家水泥生产企业31只放射源和全县各医疗机构20台医用诊断X线机进行了剂量监测。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共采集管网水样品48份,合格48份,合格率100%;开展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调查,对全县23个乡镇的15个行政村农民饮用水状况等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共采水样65份,经检验细菌总数超标有50份,总大肠菌群超标有58份,粪大肠菌群超标有58份。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农村大部分农民生活饮用水取自浅井地下水,大部分水源受到污染,在饮用前基本上未采取净化消毒措施;农村集中中式供水管理不规范;饮用水卫生质量较差,存在传染病传播隐患。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对城区318家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与县疾病控制中心配合对其室内环境、噪声、照度、温度、CO、CO2含量进行现场监测,共监测样品419点,有418监测点结果符合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

(四)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对全县40户化妆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50个种类的1500多个品牌、特殊化妆品26个品种的280个品牌。

(五)卫生许可与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办理新开业卫生许可证288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84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04家;对1160家生产经营户的许可证进行贴花审验,其中,县城年检594家,乡镇566家;组织全县2974名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

(六)开展创卫督查工作。为确保通过省级卫生县城的复评,对城区85家大中型酒家及家庭食堂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发放了整改标准。

五、严厉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完成2006年至去年年底的5起遗留案件的执行及结案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受理食品、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等方面的投诉举报24起,20*年上半年立案查处13起,已结案10起,食品卫生现场行政处罚3起。

第4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2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深化“大建设、大融合、大比武”,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加大卫生监督力度,依法行政,阳光执法,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理顺监督职能,强化队伍建设

1、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精神,积极配合理顺食品、化妆品等监管职能,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深化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各级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制度建设,争取年底前100%的区、县(市)派出机构达到规范运行。进一步做好助理卫生监督员、农村乡村医生、社区责任医生和公共卫生联络员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业务培训,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深度和力度。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人事、编办等部门支持,加快推进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充实卫生监督力量,加强专业技能、行政管理能力和法律素养培训,继续开展卫生监督技能大比武,规范本级和层级稽查工作,完善稽查档案,加大通报力度,增强稽查工作实效。市卫生局将继续开展“飞行”督查和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和抽查考试,并及时予以通报。

3、进一步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处罚和日常监督工作。全面推行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总结、评估实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效果,提升卫生行政处罚、许可案卷质量。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统一全市卫生行政许可公示材料格式。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

二、关注民生,全面加强卫生监督管理

1、全力推进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小餐饮店、美食夜市、农家乐旅游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对象,以餐饮消费环节中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推广“五常法”、HACCP等长效管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按上级要求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

2、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有力打击各类无证非法行医,加强与公安、工商、计生、城管等部门联系,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按要求在全市设立公安机关驻卫生监督机构联络室。医疗机构建档率按要求达到100%,试行信息公示制,继续推进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模式,确保100%中小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口腔医疗机构和血液安全的监管力度。

3、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制订并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20**-20**年)》,以职业卫生监督分类管理为载体,以分行业整治规范为主线,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加强放射诊疗许可证与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在游泳场所、旅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基础上,开展美容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游泳场(馆)、美容美发用具用品、洗浴场所公共用品消毒管理工作。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继续推行饮用水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确保供水水质卫生安全。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5、加强学校卫生和传染病监督检查。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医疗废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感染控制等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按要求重点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等监督检查。

6、加强大型活动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大型活动接待单位准入管理和预案管理机制,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全面实行风险预评估制度,抓好重点项目卫生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失误引发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围绕目标,做好重点工作任务

1、围绕健康城市、平安**等目标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防制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应急机制建设,开展卫生监督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开展卫生监督投诉处置、应急事件等动态监测。

2、结合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活动,推动“八小”行业的规范、整治和取缔管理。完成“八小”行业示范街(社区)和小餐饮示范店巩固、规范、提升工作。按照卫生强区、县(市)考核标准,积极推进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市美食夜市建设,努力打造成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店)。

3、认真贯彻实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加大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执法培训,发挥单位控烟监督员作用。加强控烟工作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条例的规定对部分公共场所实施委托执法。突出重点,分类监管,有计划地开展禁烟场所和重点控烟场所的执法检查。

四、信息引领,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创新

第5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一、积极推进卫生法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围绕“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水平,共建和谐卫生”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法制建设水平。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并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有碍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许可档案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程序执法,组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备案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年度结案率达85%以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渠道,完善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的工作机制,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开展“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全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营造学法尊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一)加强执法力量配备。依据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测算和配备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积极争取编制等有关部门支持,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满足工作需要。

(二)加强监督机构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卫生规划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等条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卫生监督网络,积极推进卫生监督进农村、进社区工作,加强派出机构建设,推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着力提高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率。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贯彻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大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考试考核、模拟办案、案例讲评、案卷评比等活动。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力度,以涉及权力运行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环节为重点,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监督稽查,积极推进落实卫生监督员轮岗制度。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个案信息数据即时上报工作。

三、扎实开展卫生监督“三项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

从今年起,在全市集中开展职业卫生推进、医疗市场规范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项工程”,工程实施周期为三年。总体目标是“第一年取得明显成效,第二年有大的提高,第三年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质量走在全省前列”。

(一)职业卫生推进工程。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劳动者密集场所的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提高全社会职业卫生法制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危害源头控制,加大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时限开展评价审查、验收的建设单位,今年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率达到50%以上。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第一批试点县争取实现企业全面覆盖,第二批试点县企业覆盖率70%以上,没有开展试点的县也要在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四个一”工程,积累经验。继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接害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以职业病新发病例为线索,积极推行病例溯源督查,严查企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年内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和评估。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和职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做好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工作。

(二)医疗市场规范工程。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谁发证、谁监管”为基本原则,以日常精细化监管和突击性暗访、抽查为基本手段,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查处办度。认真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抽查制度、暗访制度、举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卫生局对各区县每年至少暗访和突击检查1次,检查结果适时通报并与年度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挂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办。

二是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授牌”的“六统一”管理模式,纠建结合,提高诊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底前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70%以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加强违法医疗广告监管。落实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测措施,严格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建立日常监管档案,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保证执法活动的公平性。

四是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公示制度,保证监督频次和监管质量,进一步规范血站及医疗机构输血科的执业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五是在全市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按“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两年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整改达标率100%。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督机构监管职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监督频次,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辖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档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建档工作,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市管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事故处罚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实施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监督覆盖率不低于70%。在全市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村水质消毒和检测工作情况,督促供水单位完善净化消毒和水质检验设施。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定期对城乡饮用水水质进行调查监测和卫生评价,确保监督监测覆盖率和监督频次逐年稳步提高,今年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覆盖率不低于80%,供水单位建档率100%。

四、扎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以“加强消毒环节监管,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为主题的游泳场所专项整治。今年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洗浴场所量化分级实施率要达到100%。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贯彻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队伍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以“加强农村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主题的学校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卫生管理措施,全市学校的卫生室(或保健室等)建立率、查体率、建档率均达到80%以上,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三)提高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水平。按照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培训指导,明确监督频次与覆盖率,强化督导检查,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进一步加强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重点科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督促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制定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加强消毒产品监管,继续推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市级监督机构每年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以“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市、区县卫生监督覆盖率应达到100%。

(四)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为重点,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严肃查处无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加强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率达到70%以上,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五)做好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市公共场所、饮用水、消毒和涉水产品等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上报和公布抽检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

第6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一、检查工作目的

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检查对象及方法

(一)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

(二)对生活饮用水进行采样,县疾控中心负责进行检测。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培训、自查整改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培训时间、地点县教育局另行通知,培训人员:学校后勤主任。

第二阶段:现场监督检查阶段。(4月1日-5月31日)检查组对学校的供水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1日-6月6日)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教育局成立以主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强化协调,明确职责,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检查内容

(一)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二)供水学校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使用涉水产品单位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四)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蓄水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五)自备水源周围环境、防护设施、蓄水池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六)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每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保温桶是否进行日常清洗、消毒。

(七)输水管道是否穿越渗水坑井或污水池等污染源;输水管道、阀门是否存在严重腐蚀和渗漏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敖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一把手负责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

第7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繁荣、魅力、和谐的现代化新的目标,按照“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的要求,以强化能力建设为基础,依法履职、强化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城乡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2013年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按要求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员,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规范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体系,以人才培养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优、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卫生监督员队伍。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2013年要把“文明执法,诚实服务,为民办事”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开展“卫生监督、强基惠民”活动,把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卫生监督工作质量的标准。

在卫生行政审批工作中,缩短审批时限,加强许可审批前期指导服务,努力做到卫生行政许可“六个零”即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零收费、零违纪、零距离。做好群众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工作,缩短调查处理时限,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做到使当事人满意。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行政许可关。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放射诊疗等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三)深入推进卫生监督“三项工程”,建立卫生监督长效监管机制

1、职业卫生推进工程

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深化六进宣传覆盖面。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四个一”工程,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2013年年底监督覆盖率及职业健康检查率力争达到90%。

2、医疗市场规范工程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开展以“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为主题的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推广“六统一”模式,2013年年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要达到90%。

3、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健全制度,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加大对二次供水设施、学校饮用水设施及其清洗、消毒等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在集中式供水单位推行量化分级制度,量化分级率力争达100%。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督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卫生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推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和监管,力争到2013年年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档率达到100%。

(四)扎实开展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1、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

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在住宿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推行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率力争达到100%。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明显处公示卫生许可证、检测结果、卫生信誉度等级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公共场所违法行为。

2、开展以学校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教学生活环境为主的综合卫生监督,继续推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的综合卫生管理水平。对发现问题的学校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改进。

3、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

开展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防范传染病传播流行”为主题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防控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疾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开展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开展对大型超市、商场、药店的卫生用品、消毒剂等消毒产品冒充药品非法宣传疗效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产品和经营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加大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4、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加强放射诊疗监督检查,巩固放射诊疗1234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行为。结合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整治,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提高放射诊疗管理水平,保护患者及医护人员健康权益,2013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率达到90%以上。

5、做好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

按照上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按时上报抽检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所把贯彻落实全区重点工作推进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将其作为推动建设繁荣、魅力、和谐的现代化新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按照意见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第8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摘要】了解泰安市直集中式供水单位、市直住宿业和医疗单位二次供水卫生现状,并提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防控策略。 对泰安市区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25家二次供水单位水质进行监督检测,用SPSS进行统计学分析。

【关健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水质:监督检测

Monitoring Result of Drinking Water in Taian city

ZHANG Hong-chang

【Abstract】Objective To know the sanitary situation of the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and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 the city of Taian in order to provide scientific data for the work of water- health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Method To monitor the sanitation of three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and twenty-five secondary water supply by the outlet water and pipe water. And analyze by SPSS.

【Key words】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secondary water supply; Water quality; Health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是关系广大市民健康的大事,与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应保证广大饮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水源性疾病公共事件。为确保泰安市区居民和旅客饮用水水质的卫生安全,笔者对2006-2011年6年的市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汇总分析,为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监督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1 内容与方法

1.1 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调查点数的确定对泰安市区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现状进行调查,每家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20个末梢水监测点,每月监测一次;不合格者,限期一周内整改,重新检测;对泰安市区25家住宿业和医疗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及其水质监测情况进行调查,每个单位设置1个末梢水监测点,每年监测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对不合格者,限期一周内整改,重复检测的结果只统计一次。

1.2 水样的采集、检测和评价

1.2.1 采样方法 委托有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GB/T5750.2-2006《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采集与保存》[1]操作。

1.2.2 检验方法 依据GB/T5750-2006《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2]检验。

1.2.3 检测指标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砷、汞、铬(Cr6+)、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氨氮、氰化物、挥发酚类、总硬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共计21项。

1.2.4 检测结果评价 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 2006[3]评价,其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超过标准即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

1.2.5 统计学处理 数据统计分析采用SPSS16.0软件包。

1.3 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并且在有效期内,是否有健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二次供水设施使用的防护材料是否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及水质是否定期消毒并记录。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1.1 集中式供水设施卫生状况:泰安市区集中式供水有3家,日供水20万吨,检查的自来水厂均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持有率100%,消毒投药记录完备,符合卫生要求,量化分级分别为A级。

2.1.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泰安市直二次供水共25家,2006-2011年共检测了25家,合格率60%;6年内,卫生许可证脱审1个月内的12家次;健康培训合格证持有率80%。二次供水设施所使用的金属、涂料等防护材料仅有两家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且二次供水蓄水池清洗消毒次数最多每年清洗两次。

2.2 水质监测

2.2.1 水质检测结果 :6年内共检测水厂水质276份,合格数为220份,合格率为79.71%;同期共检测二次供水水质600份,合格数为360份,合格率为60%。集中式供水水质检测合格率与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合格率统计学有显著性差异(χ2=32.83,p<0.05)如下表1

4 建议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卫生设施的选址、设计等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制度,做好每日消毒并记录,并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供给。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严格执法,定期召开针对单位负责人的法律、安全讲座;建立严格蓄水池的防护区,防护区内禁止农作物、垃圾池等污染源;加强日常性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合格证检查工作。加大监督疾控部门合作 卫生监督部门和疾控技术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力度。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供水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广大人民饮用水安全。在帮助指导、服好务、为企业当好参谋的同时,督促企业不断规范完善各项行为及规范,使我市生活饮用水安全落到实处,为保护市民健康做出积极努力。

参考文献

[1] GB/T5750.2-2006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2] GB/T5750-2006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第9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范文

区辖区面积1727.07平方公里,人口21万余人,有14个乡镇及1个街办,饮用水类型分为:市政供水(自来水)、乡镇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分散式供水。镇、前进镇、金江镇、五十一街办、总发乡政府及学校使用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生活饮用水采用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两种方式;除镇、五十一街办外,其他各乡镇偏远村社均存在分散式供水的情况。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乡镇集中供水单位10户、学校自备供水单位6户,合计供水人口近2万人。各乡镇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及分散供水水量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干旱的影响。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情况

区卫生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了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今年1-4月,我局多次组织卫生监督所对全区乡镇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46人次,车辆64台次,监督乡镇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72户次,监督频次达4次/户以上,对乡镇集中供水与学校自备供水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卫生设施的完善及使用、水源保护饮水消毒净化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针对各供水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供水单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通达,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72份。

三、本区当前生活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本区除使用自来水的乡镇、街办、学校外,其它乡镇、学校因受地理位置、天气、地方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均存在如下卫生问题:

(一)水源地卫生防护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本区务本乡供水站、啊喇乡政府供水点、大龙潭乡政府供水站、大田镇集中供水工程、镇供水站、平地镇集中供水站、太平乡供水站、镇供水站、中坝乡政府供水点及啊喇校区、大龙潭校区、中坝中心校、民族中学中坝教学点、镇中心校、务本中小学校集中式自备供水采用的水源水主要是山区岩层水、水库水,取水点的水源水周围为自然山地,无卫生防护带,也无任何警示标识,镇供水站还存在水源地(双河水库)周边有农田、农户的情况,很容易导致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饮水消毒处理不到位:国家《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十六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但全区各供水点均无完善的净化、消毒处理设施,水质未经任何有效净化和消毒处理即提供饮用的单位有:务本乡政府供水点、布德镇供水站、大龙潭乡政府供水点、镇供水站、平地镇供水站、中坝乡政府供水点、大龙潭乡校区自备供水、中坝中心校自备供水、区民族中学中坝教学点自备供水、镇中心校自备供水、务本中小学校自备供水。

(三)人畜饮水工程:全区各乡镇村社饮水除分散式取水外,已开展人畜饮水工程,但各村社饮水工程点同样存在水源地无防护带、无警示标识,水质未经消毒处理。

(四)水质卫生检测情况令人担忧:监测工作处于被动态势,饮水监测往往是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监测要求后,相关单位才提出申请,缺乏主动性,造成水质监测率不高。同时,由于饮用水未经有效消毒处理,多数供水单位水质检测不合格,主要是大肠菌群超标(见附件2)。

(五)饮用水卫生管理不到位: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等条款之规定,饮用水的净化、消毒及管理是一项长期不懈的工作,必须要时时做、天天做,若坚持不好,则会出现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出现饮水安全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社会的不稳定。但我区目前多数乡镇属偏远山区,市政供水无法覆盖,多数自备供水单位因受水源地选择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卫生及防护设施简陋、不完善,甚至没有,根本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不具备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因此多数供水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且无专人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或管水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也未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水质处理等。

(六)饮水安全意识差:部分村民、学生有长期饮用生水的卫生习惯,卫生意识较低,缺乏安全饮水观念。在我区有的乡镇还出现村民投诉当地饮用水中投加消毒剂进行饮水消毒,影响饮水的“口感”等问题。另外,部分村民甚至乡镇干部由于长期(一代仍至几代人)饮用当地未经消毒处理的水,对饮水存在的卫生问题熟视无睹,对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更是不以为然,毫无饮水安全意识。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下步打算

(一)在现有的基础条件下,克服困难,继续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力度,逐一排查供水不安全隐患,做到一个不漏,全面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责令整改意见并及时上报信息。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宣传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三)积极向上争取专项经费,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工作建议

区除市政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外,其余乡镇、学校饮水主要以地下浅表水为饮用水水源,部分村民直接饮用水库水或山泉水,所有的水源均无有效防护措施,且饮用前都未经过完全处理就直接饮用,这部分饮用水实际上只能算是“方便水”,无安全可言。故建议:

(一)农村村民及部分学生缺乏饮水安全的健康意识,没有水源保护的意识,在目前农村饮水改造工程投入经费尚未到位,不能全面饮用经有效消毒、净化供用自来水的情况下,应注重乡镇、学校饮用水水源位置的选择和保护,大力开展饮水健康的宣传,在各乡镇和学校广泛持久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饮水水源的卫生防护,防止水源受污染,尤其是粪便的污染,提高村民和学生自觉保护水源意识,提倡饮用开水的习惯,是当前改善农村饮水卫生的重要措施。

(二)各乡镇政府、农村中小学校应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饮水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提高饮水安全意识,建立并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办理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全面负责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三)各乡镇政府、农村中小学校应加大对本地居民、学校供水系统的资金投入,认真及时落实卫生监督整改意见,尽快完善相关卫生设施,最终达到从水源地到村民用户、学校管网末梢水全过程的卫生规范处理,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建议区政府责成各乡镇、学校投入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工程化治理,确保各辖区内人民群众和学生的生活饮用水安全。

(五)各乡镇、学校在工程化治理未完成前,要提出确保各辖区内人民群众和学生的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临时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加以实施。

(六)建议区政府建立部门-乡镇协作机制。由区水务农机局牵头,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并协助各乡镇、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