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惠农工程信息精选(九篇)

惠农工程信息

第1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科普惠农服务体系的构建旨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汇集全市科普惠农资源,形成以中心站和分站为实体的科技服务网络,分别组建相应层次的专家服务队伍,以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常熟市科普惠农服务将以省委1号文件为指导纲领,积极引导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专业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积极发展种子种苗供应、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营销、农业休闲观光、农村金融保险等农业服务业。同时也要加强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管理等环节的规范引导,重点扶持“服务全过程、内容全覆盖”的“保姆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由政府向其购买公共服务。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生产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促进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包装、冷藏、连锁销售服务一体化。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连锁超市、农超对接、专卖直销、网络交易等现代营销模式。

    二、构建科普惠农服务体系、创新科普惠农服务模式

    科普惠农服务体系在技术结构上,以专家、教授为核心,辅以科协技术服务人员、市植保站技术人员、和田间地头的土专家为主的技术服务主体,形成覆盖全市的所有乡镇的梯级科普惠农技术服务体系。构建从组织服务、到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信息查询、服务应答、上门服务,再到信息使用和信息反馈的全流程、互动式的农业科普信息服务网络。除做好常规的科技咨询、技术培训、成果示范、信息查询、农产品信息外,还加强农资新产品代销、病虫情报诊断等服务。

    三、构建完善的科普惠农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与高等院校合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构建以网站、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一体机、“农信通”短信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普惠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将云计算技术纳入技术规划,预留相应的服务接口以便将来系统与外部云建立对接。通过网络技术,保障惠农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将提供系统管理员、技术支持人员、普通用户以及惠农工作监督员等四个主要系统使用角色。其中,技术支持人员主要由农业技术员来担当;系统管理员由网站提供方的技术支持人员担当;普通用户指惠农工作中的直接受益人(农业生产者);惠农工作监督员指各中心站、分站的负责人以及惠农项目负责人。

    四、建立节目库,逐步实现科教节目点播服务

    通过财政购买方式引入省信息中心,国家信息中心,或农业发达国家的最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解决本地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五、延伸内涵,提升科普惠农服务“三农”的张力

    通过企事业单位、基地和合作社联合协作的方式建立起一批拥有统一标示、统一管理规程和统一基本建设章程要求的服务站。服务站应具有正常的办公及培训场所,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田地。邀请省内外知名教授、专家讲授高效农业种植技术,延伸科普惠农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技术培训、过程解难,推进农产品产业链向纵、精、深发展。

第2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关键词: 惠农补贴; 发放管理; 探索

中图分类号: C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6-0165-02

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高度重视,在“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指导下,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措施不断加强,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不断得以实施,补贴范围不断扩大、补贴项目不断增多、补贴种类和补贴资金数量逐年增加。这些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农民增收,维护了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县级部门作为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基层单位,处在惠农补贴实施的第一线,执行并实施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责任重大。大荔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多、耕地面积大、农产品资源丰富,各种补贴种类相对齐全,如何贯彻并实施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大荔县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思考。

一、大荔县基本情况

大荔县地处陕西关中平原东部,是黄、洛、渭三河汇流之地,素有“三秦通衢”、“三辅重镇”之称。地貌分为黄土台塬、渭河阶地、洛南沙苑、黄河滩地四个类型,县域面积177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3万公顷,全县辖26个乡镇,415个行政村,总人口72万人。2009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为5450万元,财政支出10.97亿元,2010年我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7000万元,2010年预计支出将接近12亿元,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属典型的农业大县、财政穷县。在税费改革之前的几年间,大荔县每年向农民群众征收各种税费近亿元。在国家逐步取消各种农业税费,并实施惠农补贴政策之后,我县农民群众享受到的惠农补贴政策已增加到十多项,2009年我县就发放各种惠农补贴两亿多元。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了我县15万余户农民的切身利益,保证了我县粮食播种面积每年都能稳定在50万亩以上,促进了农民增收,对全县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贯彻中央“三农政策”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完善惠农补贴管理与发放工作的几个阶段

(一)相对分散的粗放型管理阶段(1999年至2004年)

在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出台的初始阶段,根据每一项惠农补贴资金的不同特点,我县采用“县级财政部门―县级主管部门―乡镇―农户”、“县级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所―农户”和“县级财政部门―乡镇农村信用社―农户”三种模式共存的补贴发放方式,在补贴资金的发放环节,主要以现金方式发放为主。这一阶段的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由于部门之间缺乏配合,责任划分不明确,发放环节多,加之对各种补贴基础资料的核查不准确,同时监管措施不尽到位,导致补贴资金运行时间长、使用效益不高,同时出现很多的困难和问题,群众上访事件也时有发生。

(二)探索实施“一折(卡)通”发放阶段(2005年至2007年)

为了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户,2005年,我县出台了《大荔县涉农补贴补助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的实施方案》,将国家财政安排的抚恤社会救济对象定补款和群众优待金、良种补贴、地膜玉米补贴、教育“两免一补”补助资金、粮食直补资金、村组干部报酬等资金一律实行“一折通”发放。各基层财政所在乡镇信用社开设“农村居民补贴补助资金专户”,并为每户农民开设个人账户,严格按照“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的原则,各财政所在收到县财政局拨款和资金发放花名册之后,协同信用社将专户资金划入个人“一折通”,不得滞留、提现,严禁违规发放。这种将惠农补贴统一到“一折通”发放的做法,堵塞了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的漏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补贴发放的工作效率,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了上级部门的好评,在全省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但这一阶段的工作仍存在由于补贴信息不透明、集体领款、变象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

(三)开展“一折(卡)通”信息化试点阶段(2008年)

虽然实施“一折(卡)通”发放,有效地促进了惠农补贴发放工作,但是补贴效率低、行政成本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为了探索新机制、新举措,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惠农补贴效能,2008年,根据省市惠农补贴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部署,我县在西寨乡开展了惠农补贴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历时两个月,分四阶段完成了退耕还林、玉米良种、地膜玉米三项惠农补贴的信息采集、部门审核、信息录入、资金发放等工作任务。共采集全乡农户基础信息4430户,分别发放退耕还林资金137.248万元、玉米良种补贴资金9.7万元、地膜玉米补贴2255元。三项惠农补贴电子信息数据全部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实现了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和监管方式的彻底改变。在农户基础信息采集过程中,我县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员按照摸底登记、调查核实、张榜公布、签名盖章的步骤组织开展,确保了基础信息的准确无误。在部门审核阶段,由农业局和林业局等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对照底册复核、深入村组地块现场确认、审批人员签字确认等方式保证主管部门把好审核关。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县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完善了基层财政所的硬件设施,建立了惠农补贴信息大厅,选派业务骨干进行学习培训,熟练掌握信息系统各项工作流程,并加班加点完成农户基础信息和补贴数据的登记录入工作,保证了各项惠农补贴数据在财政内网的逐级传送。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乡镇信用社在接到财政所的农户补贴信息数据之后,即从帐户中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农户个人“一折(卡)通”帐户,农户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及“一折通”领取补贴资金。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惠农补贴信息系统的工作效能和发放质量获得了上级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为今后我县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管理与发放工作积累了经验,也为全省开展惠农补贴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惠农补贴逐步迈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阶段(2009年至今)

2009年,在开展惠农补贴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管理与发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单位职责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各项补贴从基础数据核查到补贴资金兑付到户的各项程序,确定了今后我县惠农补贴管理与发放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方向。同时,在以往具有争议的惠农补贴对象界定方面也进行了严格规定,对农户承包村组机动地(含移民代管地),要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承包户;对农户承包农户的土地,原则上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发包户;对农户承包国有农场、林场等单位的土地,要由发包单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起始承包户;对已经列入并享受退耕还林补助的耕地,不在重复享受粮食补助政策。补贴对象的明确界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惠农补贴管理与发放工作。2009年9月,结合上级关于惠农补贴资金兑付方式改革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大荔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折(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2010年我县把目前实施的所有惠农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折(卡)通”管理范围,同时开通全省财政惠农补贴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网络的全面贯通,为我县惠农补贴发放实现“补贴项目全面覆盖、农户信息即时录入、网络监控即时到户、资金兑付一步到位、动态监督公开透明”的补贴发放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惠农补贴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一)补贴种类多,工作成本大

目前,我县群众享受到的农业补贴项目已达十八项,这些惠农补贴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对农民增收具有很大意义。但是,目前补贴种类多、程序杂、金额小,涉及农户多,每户每项补贴信息都必须认真等待和核定,且每一项补贴的政策性都很强,也要实行动态管理,负责补贴核查、审核、资金拨付与发放的部门工作量和工作成本都非常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造成社会矛盾,从而产生不稳定因素。为做好各类补贴的发放兑付工作,县本级每年都要拿出近百万元工作经费才能完成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对于我县这样的农业大县和财政穷县来说,无疑增加了财政负担。

(二)政策不明确,基层操作困难

随着惠农补贴政策的逐步实施,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与发放工作越来越成为农户利益和农村稳定的焦点,但由于部分政策尚未细化,合理界定补贴对象特别是承包土地以及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中的补贴对象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虽然执行的补贴原则为“谁种植、补贴谁”,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土地承包合同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土地承包情况的不规范性,补贴对象的界定问题一直是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中的难点,对此我县专门出台文件对土地承包中的补贴发放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三)下达依据不科学,资金偏差较大

现行的惠农生产性和生活性补贴,以往大都是以上年度数据为基数,或者是业务部门年初下达的计划指标,但在具体核查和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数量和资金差异,而各项补贴又分属不同部门,在管理政策上难以完全互相调剂。对于超出实际补贴数额的补贴资金,往往在年度审计中被作为滞留资金处理,给县级部门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而对于补贴资金相对不足的补贴项目,我县本级财政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的资金予以补垫,从而增加了县级财政负担。从2010年开始,我省出台了专门政策,明确了同类补贴可以实行余缺调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补贴指标下达偏差的问题,但是,由于目前补贴种类较多,且下达途径多,特别是有些在国库特设专户的补贴与各口专户的补贴,在相互调剂方面尚有很多问题和困难。

(四)农资涨价快,政策效应降低

农业税费减免后,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但2004年至2009年,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每年以15%到20%的速度递涨,使得农民种粮成本持续上涨,虽然对种粮农民实行粮种和农资综合补贴,但每亩最多补贴67元,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金额大幅抵消了补贴金额,椐测算我省2009年因农资价格上涨使种粮成本亩均增加120元左右,大部分农民感到没有真正受益,难以有效发挥稳定粮食生产的作用。调研中有一个种粮大户算了一笔账,去年一亩小麦除去所有成本平均收益约150元,而今年除去涨价成本,亩收益不到50元。据专家估算,目前的种粮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但粮价仅上升6%,种粮的成本收益率已从去年同期的21%下降到目前的16%。

四、对策和建议

(一)整合补贴种类,合并补贴项目

建议上级对以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等为补贴依据的补贴项目,合并补贴种类,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地膜玉米和玉米良种补贴,可以分别合并成粮食综合补贴项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和粮食补助合并为退耕还林补助等。同时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按照生产成本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弥补农民因农资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支出,不仅可以减少补贴资金的发放成本,也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二)细化补贴政策,增强可操作性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粮食补贴面积核定方面,由于补贴政策的细则不明确,各地执行不统一,致使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群众间的纠纷,因此建议上级部门在具体补贴政策的制定方面进一步结合各地实际出台实施办法,使补贴政策更具可操作性,以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三)核定工作经费,保证政策实施

建议上级部门参照粮食直补、家电下乡工作经费核定办法,针对每一项补贴,根据补贴面积、补贴数量和实施效果,均在年初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减少县本级财政特别是农业大县、财政穷县的支出压力,以确保前期核查工作真实有效,使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得以顺利贯彻实施。

(四)建立动态机制,实行科学管理

根据市场变化和面积变化情况,建立科学灵活的补贴政策动态机制,按照粮食供求状况、价格走势和农资价格走势,适时动态调整,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最低收购价格,合理调控市场变化对种粮农户的影响,既能保证农民的取得稳定的种粮收入,又可保护粮食生产安全。同时,应该对补贴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设立专户、封闭运行、年初预拨、年底核算、结余留用”的原则,由基层据实核查补贴数据,据实发放补贴资金,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允许补贴资金跨年度使用,给县级赋予一定的补贴资金管理权限,有效解决补贴资金结余和垫付问题,保证补贴政策的顺利执行。各项补贴资金计划互补使用,同时据实核算下达补贴指标。

第3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为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确保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范透明、快捷高效,经县政府研究,现将进一步规范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流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审核、上报流程。财政局业务股室在收到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指标后,统一电子表样式交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补贴政策要求采集补贴信息数据,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通知乡镇站(所)在规定的时间内采集农户基础信息。各乡镇财政所要协助相关站(所)做好农户信息资料的采集工作,并对采集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明细表和汇总表加盖财政所公章后,由乡镇站(所)将加盖两家公章的明细表、汇总表及电子表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惠农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及标准。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三份送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及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财政局公章,财政局业务股室将惠农补贴资金项目指标复印件和审核盖章的分户明细表、汇总表和电子表一份送县财政局乡财股,财政局乡财股将审核盖章的分户明细表和电子表一份交财政所上机。

二、资金的拨付流程。财政局业务股室将审核盖章的分乡镇明细表、汇总表和电子表送一份财政局乡财股,财政局乡财股2个工作日内将分户明细表和电子表交乡镇财政所上机,乡镇财政所7个工作日内将农户明细信息上机录入并通知财政局业务股室上机审核后,由财政局乡财股结账并通知财政局信息中心上传数据到省财政厅。财政局业务股室依据专户拨款审批单2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拨付到财政局乡财股在县农村信用联社开设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户,财政局乡财股在收到财政局业务股室拨入的补贴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涉农资金专户中,乡镇财政所在收到财政局乡财股拨入的补贴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放清册、电子表送农村信用社,同时开具转账支票。农村信用社收到乡镇财政所提供的发放清册和电子表后,依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赣财乡[2007]5号文件规定,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并在农户“一卡通”存折摘要栏中注明补贴项目简称。乡镇财政所接到农村信用社反馈打入农户存折信息后,及时补贴资金发放公告,告知补贴对象凭有效身份证可随时到农村信用社支取现金。

三、失败数据更正流程。乡镇财政所对因农户存折账号、姓名不符等造成农村信用社打不进农户个人存折的错误信息送乡镇站(所)进行纠错更正,站(所)在7个工作日内将更正后发放清册、电子表送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在2个工作日内将更正后发放清册、电子表和支票送农村信用社并发放,并在每月底将更正后的信息数据上报财政局业务股室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乡镇财政所对因农户外出打工等原因无法纠错更正的信息数据,按年度分资金项目汇总明细资料于次年1月31日之前报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乡财股备案。

四、“一卡通”存折补办流程。遗失“一卡通”存折的农户持村委会出具的遗失存折证明书和新开户的存折(农村信用社加盖“惠农赣字一卡通”印章)到乡镇财政所办理“一卡通”存折变更手续。

第4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黑龙江惠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8日,位于哈尔滨市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是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致力于发展现代农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它以村、镇信息员网络为基础。以农、牧业信息系统集成为主导,通过信息平台、科技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物流平台、教育平台的协同运作,形成为农业生产现代化服务的专业体系。公司自主研发的“强农信息通”终端产品获得了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公司目前在黑龙江省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拥有信息员800多人,会员2万多人,初步完成了黑龙江省内的网络建设,解决了农村信息化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公司在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及相关产业增效的前提下,获得自身收益,与农民及相关产业共赢。

【经营状况】

惠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林牧业、水利工程的科技开发、技术推广与技术转让及相关信息服务;网上经营粮食、农副产品、有机肥及农林牧业机械;网上零售化肥;计算机网络工程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业务。

惠农公司目前共有55名员工,管理人员6人,占员工总数的11%;技术研发人员33人,占员工总数的60%。研发人员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多毕业于国家知名院校,其中研究生学历8人,本科学历43人,专科学历4人。惠农公司还聘请了农业大学、农科院的多名教授作为常年技术顾问,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惠农公司的信息员团队建设已经初见规模,在黑龙江省13个地级行政单位,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拥有以农资经销商为主的信息员820人,会员2万多人,初步形成了黑龙江省内的服务网络。

【企业文化】

黑龙江惠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着:“开发农业、关注农生、惠农强农”的理念,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助擎天之力。企业核心价值观:上善若水,厚德载物。

“上善若水”出自于老子的《道德经》:“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厚德载物”源于《易经》:“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企业宗旨:诚信、仁爱、奉献、共盈。

企业使命:打造农业信息产业的杰出品牌,为九亿农民兄弟做鼎力支持。

经营哲学:以新理念催生新举措,以新举措带来新变化,以新变化促进新发展。

员工文化:阳光、快乐、宽容、仁爱。

团队精神:众擎易举,志存高远。

行为标准:言必行,行必果。

【取得的成果】

1、专利技术证书我们的产品已经取得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名称为:

三农信息查询求助服务系统终端机,专利号:ZL201120040754.1

农业动植物灾害预警系统终端机,专利号:ZL200920100743.0

三农信息查询求助服务触摸屏终端机,专利号:ZL201120433446.5

2、著作权证书

三农信息查询求助服务系统V1.0

农业动植物灾害预警信息系统(智能手机版)V1.0

农业动植物灾害预警信息系统(win32版)V1.0

天惠农农业信息服务平台1.0

有机绿色食品安全溯源系统V1.0

便利汉语软件1.0

垦区地号档案管理软件系统1.0

Easy-mandarin中文学师软件V1.0

Easy-mandarin便利世界学中文

Easy-mandarin网络海洋之心

3、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强农信息通三农信息查询求助服务系统软件V1.0

惠农农业信息服务平台V1.0

惠农农业动植物灾害预警信息系统智能手机版软件V1.0

Easy-mandarin中文学师软件V1.0

4、惠农公司在2009年被认定为软件企业。

5、“强农信息通三农信息查询求助服务系统终端机”获得了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

6、惠农公司在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7、2010年,惠农公司成为哈尔滨市绿色食品协会副会长单位。

8、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指导:

2010年11月,惠农公司作为黑龙江省农委、工信委推荐的企业之一,参加了国家第一届“信息化与现代农业博览会”;公司的“强农信息通”终端机产品在会上展出;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牛盾都亲自操作终端机并给予好评;

2010年12月,惠农公司参加了中国首届畜牧业信息化暨畜牧网站发展高峰论坛,并发表了《构建农牧业信息化应用之路的“最后一公里”》的讲话;

2010年,本产品的前身“农业动植物灾害预警终端机”得到了哈尔滨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立项支持;

2011年,惠农公司承接了哈尔滨市农委的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快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重点选择100个条件较好的村开展农业信息服务站试点;

2011年,黑龙江惠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畜牧兽医信息中心举行了合作战略协议的签约仪式。惠农公司董事长云国福和畜牧兽医信息中心主任于长才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战略协议。“强农信息通”三农信息查询求助服务系统终端机成为黑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特别推荐产品;

2011年4月,惠农公司作为黑龙江畜牧兽医信息中心特别推荐单位参加了“2011中国黑龙江畜牧产业博览会”;公司的“强农信息通”终端机产品在会上展出,并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来到“强农信息通”前亲自操作,对“强农信息通”表示肯定及赞扬。黑龙江省电视台和哈尔滨电视分别对“强农信息通”进行了现场采访;

第5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关键词】惠农资金 资金管理 向应街道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然而经济发展带来的“副作用”――“三农”问题却层出不穷:城乡差距增大、农村人才流失、农村配套设施跟不上现代化进程、农民福利、留守儿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随之而来。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牺牲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及第三产业。随着我国惠农资金的逐年增加,我们需要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惠农专项资金,所以强化惠农资金的管理也成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更是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向应街道作为一个涉农街道,是惠农政策的执行者更是受益者,研究向应街道的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和参考价值。本文是以向应街道为研究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二、向应街道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惠农资金管理方式不科学

首先惠农资金的审查和验收的程序要经过很长时间。由于街道惠农资金的使用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一套程序下来,怎么也得需要两个月以上。惠农工程项目在实施完工之后,再经过一套程序,至少又要两个月,综上所述,从项目的申请到完工、验收再到收到款项,在其他环节都顺利实施的情况下就得花费将近四个月的时间来完成相关程序,影响了惠农项目使用的高效性和及时性,并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其次惠农资金存在不能及时拨付的问题。资金审批下来后,辖区内的拨付还要根据正规批文,有时批文下达不及时,造成资金滞留在账户中不能及时拨付下去。有的惠农资金的发放工作涉及到相关的群众,有时信息不对等,比如有的群众更改了个人信息和存折但没有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导致资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位。

(二)惠农资金监管难度大

首先内部监督的相互约束力较小。向应街道惠农资金的内部监督主要是由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来实行监管的,而这些部门之间是属平级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出现原则上的纰漏,就不会去刻意的监管,所以从行政级别上是无法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的。其次是社会监督的信息不对称。虽然向应街道惠农资金使用、发放都会进行公开、公示,但由于多数农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不高,只能通过相互之间的对比来判断自己享受的补贴是否公平合理,没有有效信息和证据来进行监管和举报。最后是国家监督的相互协作效率低。由于惠农资金的投入使用涉及面广,程序多,经常会有一个项目,多头管理、多层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资源增加了基层工作量,各监管部门因为缺少沟通合作,经常会遇到有的项目没人管有的项目多头管的现象,没有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权责不明。

(三)惠农资金的管理延伸性不强

向应街道的惠农资金拨付情况虽然很好,但是资金拨付到村级、企业就很难把握和监管了。资金拨付到村级之后,街道还有权限进行监管,但是由于街道并没有权限审计辖区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所以很难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延伸把关。比如,一个农业设施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建立温室大棚,那么街道相关部门可以把握资金的拨付到位,到企业后,企业怎么花,干什么花,就很难把握了。这样就很难保证资金在企业的专款专用了。

三、完善惠农资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惠农资金的管理方式

根据辽宁省下发的关于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符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在申报、批复、分配、拨付和监管等环节的操作,并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意更改已下达的指定资金的使用用途,禁止挪用和挤占惠农资金;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确保资金在使用管理上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加强惠农资金的监督

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由惠农资金分管领导统筹各科室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让其直接参与惠农资金的监管工作,定期追踪资金的走向;再明确各科室之间的分工,规范各科室的操作,认真执行监管监督,建立相互制约又相互协作的良性机制。其次加强惠农资金的社会监督。在公开形式上推陈出新,用村民能够理解的方式和语言进行公示,不懂的尽量作解释,并多在一些正式和非正式场合进行政策解读,可印发政策宣传册,做到最大化的公开和透明,并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现象;所有行政村都有村民小组长和党员代表,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他们对惠农资金监管的意识,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最后加强惠农资金的国家监督。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一个信息沟通的平台。

(三)加强惠农资金管理的延伸并建立健全惠农资金的考核制度

首先加强惠农资金管理的延伸。财政科派专人审计,可采取实地审查,在所在村级、企业,参照他们提供的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进行财务上的审计并到项目所在地检查实际的应用情况,了解钱花在哪怎么花的,真正达到惠农资金的落实到位。

其次建立健全惠农资金的考核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向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反馈资金使用及落实情况,街道财政部门就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作为以后安排资金的依据。同时,街道相关部门也接受到街道领导层的考核,在督促管理项目资金方面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应该受到相应的奖励,相反应受到处罚。由此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并实施下去,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对惠农资金使用和监管的积极性。

四、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查找向应街道在惠农资金管理上的问题,并进行总结概括,结合当前农业经济政策、形势的分析以及向应街道的实际情况和笔者的亲身工作经验,对相应问题的解决提出有效地解决方案和切实的对策建议。这对加强向应街道惠农资金管理、贯彻落实惠农资金政策、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率有着重要作用,也是提高辖区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第6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持续出台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是农业大县,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是释放农业潜力、促进农民增收、稳定大局的需要和必然。为贯彻落实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县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粮食、农资、养殖、经济作物种植、教育、医疗及生活保障等补贴兑现到位,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惠,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xx年,全县134个村小组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完成投资4340.19万元;发放种粮农民补贴资金623.98万元, 补贴农户148749户,补贴面积51.8万亩;发放农资综合直补资金4756.48万元, 补贴农户149954户,补贴面积53.2万亩;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万元,完成农机具购置补贴28台;兑现退耕还林补贴125万元,发放油茶、核桃新植和改造补助共711万元;20526人获得农村医疗救助、167人获得城市医疗救助,发放补助资金48.534万元。至20xx年10月,全县累计有103.88万农民得到实惠,补偿金额达7478.93万元;“奖优免补”政策使805户群众得到实惠,发放奖励金8.1万元;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627.78万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184.22万元,拨付中职、普高学生补助经费197.56万元;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67000名农村贫困人口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全年发放低保金 4000余万元;全县共拨付救灾资金511.9万元,其中,下拨冰冻灾资金110万元,救济群众25.35万人,发放棉被4760床、衣服94600件,发放救济粮食95.6万公斤,折合粮款187.3万元,恢复因灾倒塌和损坏民房938户2814间;全年发放养殖补贴374万元,兑现养猪保险127万元;累计投资1000万余元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及以农村国债沼气、村容村貌整治、冰冻灾害农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建成廉租房50套2900平方米,20xx年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以来,使1650户困难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新建成900间抗震安居房,80户残疾人的房屋得到重建,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主要做法

一是以机构为支撑,汇集工作合力。为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在基层执行不走样、显实效,**县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宗旨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整合县、乡(镇)、村人、财、物资源,扎实开展工作。全县共成立涉农政策落实领导小组11个,设有专管办公室,配备专项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支农惠农政策的组织、引导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建立了由县政府统筹协调,县扶贫、民政、农业、畜牧、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牵头组织,乡(镇)、村(社区)具体抓落实的协作互动局面,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以宣传为铺垫,动员全民参与。通过有计划地开展“三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在宣传专栏张贴宣传资料,以及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宣传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各级工作人员还定期不定期地进村入户,向农民群众讲解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关知识,让他们对党的各项支农惠农心中有数,对扶持项目和产业有具体认识,对相关操作程序和补助(贴)程度有明确掌握,使他们发展产业有方向,充分调动他们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

三是以项目为载体,夯实发展基础。以新农村、整乡(村)推进、廉租房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项目建设为推动,认真落实好水、电、路和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等扶持政策。认真组织教育、医疗、贫困群众生活保障等惠民项目的实施,以项目成效体现支农惠农政策的优惠性。20xx年,全县共实施了24个涉农惠农项目,涉及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和生态保护等,累计投入资金1.27亿元,完成基本农田建设2200亩,五小水利工程2件,小水窖500口,人畜饮水管27.2公里,村内道路硬化35.4万平方米,沼气池1761口,危房改造185户,改厨2546间,改厩2595间,改厕2786间,建科技文化综合活动室65个,科技培训34739人次,建卫生公厕71个,安装广播电视设备28座,封山育林800亩,植树造林1298亩,节柴改灶106户。同时,以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为契机,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基础上,落实好国家、省、州对种养殖业的补贴扶持政策,重点加大油茶、核桃、茶叶、畜牧、烤烟等农特产业的培育,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向深入。

四是以民生为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根本目的和要求是为人民群众解 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解决人民群众的所盼所急: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扶贫攻坚项目,着力改善农民群众急需解决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滞后的问题。目前全县乡村公路率已达100%,建制村一级达82 %;村组通电率达90%以上,全县75%以上的村组得到过扶贫工程的援助;二是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安全保障政策,积极应对暖冬、干旱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大力推广各项增产技术措施,切实加强田间管理,着力抓好粮食生产;三是用好农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进一步壮大油茶、核桃、茶叶、畜牧、烤烟等优势产业,培育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拓宽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五是深入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六是认真抓好 “两免一补”政策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励政策的落实,实现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人口素质整体得到提高;七是全力抓教育成果的巩固和提高。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免费发放教科书,使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受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因贫读不起书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规范资金管理,及时兑现补贴。为确保各项惠农补助(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县在全面准确掌握政策补助信息和补助对象的基础上,采取“一折通”的方式,由农村信用社为每户农户开设一个存款帐户,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由政府职能部门按补助政策核算到受益农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农村信用社按政策兑现方案将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农户个人存款帐户,农户可凭有效证件到当地信用社领取。通过采取金融部门保障金的形式,实现封闭式的资金管理。为增加发展资金的投入,部分乡(镇)结合实际拓展融资渠道,为群众争取无息或贴息资金。如珠街镇连续两年推行“银政合作”制度,20xx年又实施了“5个100万”贴息贷款工程,解决农村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为方便群众领取补贴,结合春耕备耕、中耕管理等各个生产时期,各乡(镇)在相对集中连片的村、组设点发放补贴,及时将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六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县建立了严格的工作制度,确保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资金审查小组,对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的拨付、兑现、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同时,建立县、乡群众信访工作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坚决杜绝违反政策的现象和由此产生的群众越级上访事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上级投入与现实需要差距过大。由于**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全县2714个村组中,仍有85%以上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输血式”扶持。在这些地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普遍薄弱,农村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产业发展单一,而现在的资金投入远远不够。如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光靠国家每村15万元的补助资金完全不够,需要县乡、职能部门整合大量资金和群众自筹一定的资金,但由于我县财力匮乏,群众自筹能力弱,项目实施难度大和投资需要矛盾问题仍然突出。

二是项目统筹实施和资金整合使用不够科学。由于各支农惠农项目大多实施不同步,扶持资金到位也不同时,致使一些项目实施相互衔接不起来,甚至出现重复建设。如新农村建设中的住房建设一项,长期以来都是依传统而建,对新建房屋缺乏具体标准。而20xx年开始实施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则对新建民居有较严格的标准。实施过程中,这两个工程存在冲突:一是建设点的安排上大多分离,导致各自建设,质量不一;二是资金没有得到有效整合,群众建房负担没有得到最大的减压。两个工程如能统筹实施,其支农惠农的效益将发挥得更好。

三是考核制度不健全。考核指标不够规范,一些支农惠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得不到有效考核,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卫生院改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项目,不管是在时间进度,还是在工程质量上,各乡(镇)存在标准不一的情况,考核工作相对滞后,局部工程只是勉强完成。

四是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在一些偏僻的山区村寨,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部分群众对支农惠农政策知之甚少,更不用说主动创造条件去争取国家的政策扶持了。

三、意见和建议

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抓在手上、放在心里,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吃透支农惠农政策精神,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州制定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认真实施项目,严格补贴资金拨付,使之尽快到达基层,到达农民群众手中,投入到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领域中,变政策为现实生产力。

二要抓住重点。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一些项目可以先在自然条件好、干部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进行示范,补贴资金要向优势农产品产区倾斜,兼顾非主产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确保补到关键、补到产业,社会满意。同时,要围绕农时、重点作物、种植大户、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的发展搞好补贴,尤其要体现在保障粮食生产,发展教育、医疗和贫困群体救助等方面,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三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对实施支农惠农项目质量较好,使用补贴(补助)资金发展产业取得较好成绩的乡(镇)、部门及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其好的经验和做法,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对违规违纪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切实提高支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执行“一折通”管理,稳定民心。

第7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关键词:金融支农;创业贷款;财政补贴;合作博弈;帕累托改进

Abstract:Based on the theory of pareto improvement, this article analyzes a mode of start-up loan named “finance and technology benefiting farmers”sponsored in Jiaonan city. This loan mode is designed to integrate bank loan, technical support and government subsidies on interest so as to realize the unification of government, bank and technology, and then form an effective path of simultaneously improv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three parties (government, bank and farmers) during the process of “cooperative game”.

Key Words:financial support for farmers,start-up loan,fiscal subsidy,cooperative game,pareto improvement

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5-0043-05

一、引言

近年来,虽然国家扶持“三农”政策频繁出台,但“三农”融资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其收益性差、技术含量低和缺乏抵押的特点十分突出。收益性差意味着不能承担过高的融资成本,技术含量低意味着信贷资产的高风险,缺乏抵押又意味着风险补偿能力不足。而这些特点正好与农村信用社资产运用的“三性”原则相悖。因此,作为资金需求方的大部分“三农”项目和作为资金供给方的农村信用社在融资过程中存在事实上的信贷断点,客观上需要及时创新支农融资工具、发挥桥梁性作用,从而达到缓解“三农”融资难的目的。山东省胶南市农村信用社“金智惠农”信贷模式正是基于这一思想设计推出的支农产品,它通过政府基金担保和贴息、科技介入、抵押或联保等方式成功实现了“三农”融资条件与信用社放贷条件的有效对接,不仅确保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安全,也实现了“三农”经济效益提升的目的。

二、信贷支农的理论研究和文献综述

目前,理论界关于“三农”经济强势依赖信贷资金推动和扶持的观点基本形成共识,如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W.A.Lewis)认为,农民需要的资本远超过他们能够进行的储蓄,信贷对于小农业和小工业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国内学者李建民(2000)、姜作培(2001)等人认为,高效合理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投融资结构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关键。在此认识的基础上,部分学者开始就如何引导信贷资金注入“三农”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究,托达罗(M.P.Todaro)认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该通过直接投入方式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哈索蒂(M.Ha-sody)则认为,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应该通过政府主导下的信贷投入方式来达到目的。张杰(2003)等人的研究虽然并未反对农业融资中的政府介入行为,但他认为,在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政府常常被赋予扶持农业信贷的重要责任,但它们为农民所提供的成本越来越低的政策性信贷支持对于刺激农业发展的效果总是微乎其微,同农业研究和推广投资或其他社会资本投资的收益比较,用于农业信贷的资源极少产生令人满意的结果。koester(2000)、Jensen(2001)、Townsend(2001)、OECD(2001)等人则对政府介入下的融资持反对观点,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政府主导下的农业信贷体系在促进农业投资方面是缺乏效率的,政府推动下的农业信贷会增大农村金融风险,政府的趋利行为、寻租行为会造成财政、金融资源低效配置和大量转移。显然,上述观点主要来源于政府干预下的融资行为分析,但政府介入不仅是政府干预,还是政府引导,大量事实证明,政府引导下的融资行为在目前支农中不仅必要,而且在促进三农经济发展中具有较高的资源配置效率。胶南“金智惠农”模式正是政府引导下通过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实现农业资源有效配置的典型例证。

三、“金智惠农”信贷产品的创新和运作

2005年,为破解“三农”融资难问题,山东省胶南市政府出资1000万元设立“农民创业扶持基金”,专门用于农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且贴息比高达90%,以期通过“农民创业、政府埋单”方式为农民提供创业动力,同时带动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农村信贷投入的积极性。由于农业项目普遍存在低收益性、高风险性和技术含量低等特性,尽管有财政贴息,但这种风险补偿远不足以弥补农业贷款项目的风险预期损失,因此,当地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的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尽管这次尝试最终失败,但地方政府与农村信贷需求实体从失败中认识到,要想真正获得信用社的信贷支持,除政府提高担保、贴息外,更重要的是提高承贷农村项目的科技含量和科技运作水平,从而增加信贷承贷项目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确保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安全。基于这一点,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主动协调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探索开发了“金智惠农”创业贷款支农模式,在上述失败的信贷模式基础上,重点将科协介入信贷支农过程中,通过科协提供技术指导和跟踪扶持,提高农业项目的科技含量和科技运作水平,为农村信用社培育优质信贷市场,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三农投入的积极性,实现了政府、农村信用社、农户的共赢。

(一)“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的运作模式

“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是专门用于农户创业的信贷产品,按照与一般农户贷款有兼容性、可操作性和可管理性的要求,遵循科技推荐、政府扶持、专款专用和利率优惠的原则,由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创业农户发放政府贴息贷款。农户只要拥有一定的创业和还款能力,有符合政府扶持和科技支持条件的创业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并满足农信社的其他规定条件,就可以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该项贷款。该项贷款可以采用创业基金担保、农户联保、有效资产抵(质)押、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对贷款利息,由地方财政按季按照规定比例补贴给农户。与此同时,该项贷款也对违约农户进行了严格约束,凡擅自改变贷款用途,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贷款贴息资金,到期不归还贷款本息,拒绝或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农村信用社收回贷款,地方政府取消贴息资格,且5年内不列为贴息对象,科技部门不再给予科技支持。“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运作程序为(见图1)。

首先,政府出资设立专项创业扶持基金,用于农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扶持农民发展一、二、三产业项目。制定《“金智惠农”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推动科学普及”的原则,对贴息扶持对象、贴息期限和标准、办理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次,农户向科协提出“金智惠农”创业贷款申请,由科协对贷款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评估。符合科技支持条件、创业贷款项目发展前景好、有较高的盈利能力的,科协向农村信用社推荐。对直接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的,由农村信用社转科协进行前期可行性评估。对提出贷款申请的农户,科协为其建立科技跟踪档案,及时了解创业项目的科技需求情况,并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风险。

第三,农村信用社作为承办银行遵循“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原则,审查放贷。对科协推荐的创业项目,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人员开展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综合还款能力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贷前调查的基础上,由贷款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和审批。对审批同意的项目发放贷款证,办理相应的借款手续,在贷款合同上加盖“金智惠农”印章,并执行在现行利率基础上少上浮10-40%的优惠利率。

第四,借款农户收到贷款后向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创业贷款贴息申请,经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借款农户按季持本人身份证、贴息申请表和还款本息凭证到各自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贴息资金。

第五,农村信用社加强贷后管理,及时收回违约农户贷款,并将违约农户名单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科技部门,取消对违约农户的优惠并进行联合制裁。

(二)“金智惠农”扶持贷款模式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自2007年3月“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在胶南推出以来,短短的两个月时间,胶南市农村信用社就受理“金智惠农”贷款申请近3000笔,申请金额近亿元;实际审批1900多笔,金额8700万元;实际发放1820笔,金额8300万元。2008年3月,胶南市政府决定将创业扶持基金规模由1000万元扩大到2000万元,将城镇失业人员创业纳入扶持对象,同时将贴息比下调至60%。2009年初,胶南市政府再一次将基金规模扩大至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农户、农村合作组织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0万元用于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贴息和就业培训,并将贴息标准进一步细化。到2009年底,胶南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15327笔,金额4.67亿元。“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不仅实现了“三农”增收的目的,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迎合了“三农”资金需求特点。当前,在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大的新形势下,农村资金需求呈现由传统农业向二、三产业等非农项目转移、由小额农贷向大额资金需求转向的新格局。“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模式则较好地迎合了三农资金需求特点,将资金投向技协重点推荐的种植、畜牧养殖、海水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有效地推动了“三农”经济的发展。据测算,截至2009年末,在4.67亿元“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的支持下,胶南市农户实际增收约7000万元,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约3个百分点。更为关键的是,“金智惠农”模式的实施,促进了生产力再造,形成了农户持续增收的联动机制。

二是提升了信贷资产质量。农户申请的“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项目由科协先期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以及科技含量评估,科协还负责对创业项目提供全程的技术服务,降低了农民投资创业风险。科技力量的参与提高了贷款项目的科技含量,弥补了农村信用社在贷款考察及贷后管理等过程中的科学技术支持方面的盲点,降低了信贷风险,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农村信用社发放“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的热情,信贷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9年底,胶南市农村信用社累计为15327农户发放4.67亿元“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户均贷款3万元。全社贷款余额增加至28.4亿元,占该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0.38%,市场份额较推行前的2007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降至12.18%,较2007年下降了11.79个百分点。随着信贷资产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胶南市信用社的经济效益不断提升,2009年累计实现利润3345万元,比推行前增长了40.37%。

三是提高了农村全要素生产率。在四大类生产要素中,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丰富是“三农”经济发展的固有优势,而资金缺乏和技术(管理)落后则是“三农”经济发展的主要劣势。“金智惠农”扶持贷款模式不仅成功实现“三农”融资条件与信用社放贷条件的有效对接,从而将信贷资金引入“三农”,并通过技术扶持使农业产业项目生产效率提升。因此,“金智惠农”扶持贷款模式不仅将土地、劳动力、资金和技术几大生产要素结合,而且通过巩固和发挥“三农”中土地和劳动力优势、改善资金和技术劣势,实现农村全要素生产率的有效提高。据统计,截至2009年末,胶南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向蔬菜花卉种植、海水养殖和特种动物养殖农户发放“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3.4亿元,建立了蔬菜种植、珍稀动物养殖及海水养殖、花卉种植等3个农民创业示范基地,支持11500余户农户实现自主创业,仅王台镇的“蔬菜精品园示范基地”就吸引800多户经营业户入驻,建高温棚2030个,拱棚5000多个,年产值达1.7亿元。

四、“金智惠农”贷款模式成功运作的关键

(一)信贷断点的有效连接:政府担保和科技介入

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货币经营实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主要的经营目标,虽然信用社面对的是农村信贷市场,又承担着支农的重任,但为确保自身收益,与其它银行一样,支农信贷投放中仍然严格遵守“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经营原则,这就要求作为承贷主体的农户或农村经营实体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优质的项目和足够的担保或抵押。二者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农村信用社不仅预期的收益不能实现,而且还面临信贷损失风险。胶南市政府在“金智惠农”支农模式推出以前,虽然通过出资1000万元设立“农民创业扶持基金”为农民创业贷款实行高达90%的贴息,但这种信贷扶持模式只是减少了承贷主体的融资成本和为信用社提供少量的风险补偿,并没有为承贷主体创造满足信用社放贷的两个前提条件,即提供优质项目和足够担保。因此,该模式最终因农村信用社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而失败。

“金智惠农”支农模式的创新推出,不仅成功解决了三农融资中的担保问题,而且确保了农业承贷项目的优质高效。在“金智惠农”支农模式下,地方政府成立农民创业扶持基金为承贷主体进行贴息和担保;政府协调下的科协介入,使农业项目科技含量和科学运作管理水平提高而降低了信贷风险,而且科协对农业项目的跟踪管理和项目推荐为农村信用社贷前和贷后管理节约了成本。因此,在政府担保和科协介入下,“金智惠农”支农模式成功实现了“三农”融资条件与信用社放贷条件的有效对接,有了优质的信贷项目和足够的担保,即使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贴息金额下降至60%甚至更低,三农有效资金需求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的积极性仍然明显提高。

(二)博弈策略的优化选择与风险收益的纳什均衡

在“金智惠农”贷款模式中,农户、农村信用社和政府作三方之所以能形成博弈格局,主要原因是为实现各自的利益需要,农户希望借助政府扶持和信用社资金支持实现增产增收的目的,信用社希望通过在政府担保和贴息的情况下将信贷资金投入高效优质农业项目,从而实现自身利益;而地方政府则希望通过发展农村经济不仅实现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而且产生良好社会效益。“金智惠农”模式试点前,政府、农村信用社和农户虽然以各自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开展了博弈,但由于政府和农户在博弈中采取的策略并不为农村信用社所接受,最终末能形成各方协调合作的格局,胶南市政府虽有支农意愿和财政补贴行动,但未能将农村信用社和农户引向合作,博弈三方所进行的只是强调个体理性的非合作博弈,并未形成最优决策,取得高效率。

显然,大部分农户因其固有的弱势属性不具备与农村信用社开展合作博弈的基础,急需要政府部门介入为其补充或提供有力的合作条件,因此,三方之间的博弈格局重点转向政府和农村信用社之间进行。扶持“三农”经济发展是目前各级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而扶持手段除政策倾斜外,信贷支持是最有效的手段。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其收益性差、风险高和抵押不足的特点,使农村信用社在支农中急需借助政府引导来分散或降低信贷风险,从而确保实现自身收益。因此,地方政府和信用社之间客观上具有合作动力,这就为双方开展合作性博弈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实际博弈中,政府采取了基金担保、科协介入培育优质安全的农业项目和实现贴息的策略。这些策略的采用,不仅激发了三农的融资热情,而且实现了“三农”融资条件与信用社放贷条件的有效对接;而信用社为了从支持“三农”中实现自身收益,采取将信贷资金通过基金担保、抵押或联保等方式投向高效优质的农业项目的同时,实行利率优惠并简化贷款手续,迎合了“三农”经济的融资需要。因此,从上述分析,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在为实现各自收益的博弈中,均选择了符合对方需要的博弈策略,形成风险收益的纳什均衡,实现了“金智惠农”支农模式的良性循环。

五、“金智惠农”模式的推广障碍与风险

青岛市“金智惠农”支农模式较好地实现了“三农”融资条件和信用社放贷条件的有效对接,从而达到了农民增收、信用社增盈、社会效益提升的目的,但这种支农模式中,由于政府及其领导下的科协在融资过程中的行为不受任何约束,政府的支农愿意和科协的合作态度会导致不同的支农效果,甚至可能会出现政府引导向直接干预转化、科协项目推荐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一是受地方政府支农意愿与能力影响。地方政府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政府支农的意愿和政府支农的能力,二者缺一不可。地方政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动性是“金智惠农”支农模式推动的源动力,只有真正关心“三农”,才有可能从有限的财力中“挖”出一块用于支农;同时,一定的地方财政预算收入是推进“金智惠农”支农模式的必要条件,否则其很难出资设立创业基金进行贷款贴息。当然,健全的农村科技网络也是政府支农能力的一种。本案例中,胶南市政府长期以来都在为破解农村资金和技术瓶颈难题而不断探索,应该说具有很强的支农愿意,而且该县近年财政收入均在27亿以上,综合实力和经济基本竞争力分别位居全国百强县(市)的第31位和第17位,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上述条件为“金智惠农”模式的运行提供了坚实基础。但一旦地方政府支农愿意下降或地方财力不够,“金智惠农”支农模式推广将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二是存在行政引导向行政干预转化的可能。在“金智惠农”支农模式中,政府的作用仅限于引导和扶持,而不是行政命令,农村信用社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定对农户的授信。政府的支持降低了风险、减少了利息负担,减轻了农村信用社资金投入的障碍,是资金投入的促进力量而不是强制力量。因此,青岛的“金智惠农”支农模式才真正能发挥良好的社会效应。但这种良好效应可能会造成部分政府人员误认为是政府干预的结果,因而将政府引导转向政府干预,从而造成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政府低息农业信贷效果不彰的不良后果。

三是融资手段单一。总体来看,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因此,涉农金融机构往往更加看重合适的抵、质押和担保手段。抵押担保虽不是对“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的特殊要求,但它对“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的正常投放的影响却不可忽视。目前,“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还主要采取抵押或联保的担保方式,形式较为单一。从其运行情况看,农户普遍存在联强不联弱的心理,没有共同的经济利益或不同产业的农户很难组建为联保小组,即使农户组建了联保小组,一旦一户出现了还款困难,其他联保户由于害怕承担连带责任,不但不愿意代偿,连自己的贷款也不愿意先还,进而出现了互相观望都不还款的恶性局面。因此,创新合适的抵押品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农户创业项目,需要开展林权、海域使用权、大棚使用权、土地承包使用权、农用车辆等抵、质押的探索。

六、结论

青岛“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模式之所以顺利推出并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其主要原因是政府介入下的基金担保和科技支撑的信贷模式实现了“三农”融资条件和农村信用社放贷条件有效对接,使信贷断点愈合,最终达到了确保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安全和“三农”经济效益提升的双重目的。

由于农户和农村信用社在大部分情况下不具备合作博弈条件,“金智惠农”创业扶持贷款模式为博弈各方创造了合作的可能和条件。政府采取了基金担保、科协介入培育优质安全的农业项目和实现贴息的策略,不仅激发了“三农”的融资热情,而且实现了“三农”融资条件与信用社放贷条件的有效对接;而信用社为了从支持“三农”中实现自身收益,采取将信贷资金通过基金担保、抵押或联保等方式投向高效优质的农业项目的同时,实行利率优惠并简化贷款手续,迎合了“三农”经济的融资需要。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在为实现各自收益的博弈中,均选择了符合对方需要的博弈策略,形成风险收益的纳什均衡,实现了“金智惠农”支农模式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贺蕊莉,邹国平.新福利经济学理论综述[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5,(1).

[2]温涛,王煜宇.政府主导的农业信贷、财政支农模式的经济效益――基于中国1952-2002年的经验验证[J].中国农村经济,2005,(10).

[3]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钱彦敏.农业投入中资本形成的困境[J].经济科学,1991,(1).

[5]姜作培.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投入机制[J].经济纵横,2001,(7).

[6]威廉・A・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0.

[7]梁建洪.河北定州新农村建设实验的改良路径分析――基于帕累托改进的视角[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9,(10).

[8]杨哲英,关宇.比较制度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第8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关键词 科技传播;农产品返城;渠道;大众传媒;会展传媒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7-0092-03

科技传播是“科技知识信息通过跨越时空的扩散而使不同个体间实现知识共享的过程”。通过农业科技传播,可以给农业生产带来便利的技术、农资和信息,同时在农产之后,也农产品的返城销售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应该尽量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极作用。

1农产品返城的渠道分析

关于农产品返城,本文的定义是在满足农村市场和其他农业加工市场之后,将农产品适时、适宜地送进城市市场,满足城市居民对农产品新鲜、丰富、健康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农产品的绿色、有机、环保品质要求。由此可见,农产品返城的渠道十分关键,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要的销售渠道:

1.1专业市场销售

专业市场销售就是集中销售农产品,一般规模比较大,区域辐射力比较强,销售商品种类全面,销量较大,能够满足本地区不同客户的需求。能够对市场信息作出快速反应,针对需求和供给情况,对市场信息集中分析和作出应对,从而作出正确决策。同时,能够减少运输、储存、加工的成本,做到规模效应。这种销售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物流业的发展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1.2销售公司销售

销售公司销售是指建立专门的农产品销售公司,由公司出面从不同地区、不同产品种类的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再集中销售。他们之间可以是长期的契约关系,也可以是临时的买卖关系,这种方式为“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桥梁,起到了很好的沟通作用。

1.3合作组织销售

合作组织销售是一种自发性和区域性比较强的销售形式,如贩运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合作组织销售农产品。与销售公司不同的是,合作组织一般不采取先买断再卖出的方式,组织与农户之间大多是一种委托的关系,更加灵活。销售组织把不同农户的产品集中起来,或者直接出售,或再加工实现产品增值,一定程度上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条件。同时,不仅将“小农户”和“大市场”联系起来,而且还有效地减少了风险。

1.4销售大户销售

这种销售渠道往往是由农村中比较能干的人来建立,把本地区的农产品集中收购,再联系外地的市场;或者先联系外地的买房,直接到田间收购,减少了运输和销售成本。这种方式比较灵活,有很强的适应性,也比较适合农村注重人情关系的社会氛围,也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1.5农户直接销售

农户直接销售就是农户通过自家的力量将农产品销往周边地区,这也是销售大户出现的前提。可以根据本地区农产品需求情况灵活地、适时地组织销售,既能销售商品,又能满足本地区和周边区域的市场需要。而且没有收购商和中介商的盘剥,农民的获利空间比较大。但是这种销售方式比起集中收购、销售来说成本比较大,而且可能存在没找到最需要的市场而导致价格较低。

1.6网络销售和促销

网络销售即通过互连网络进行销售。这种销售方式是一种新兴起的销售方式,正在逐步被人们重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这种方式面对的顾客群较为广阔,信息传播速度快,市场需求旺盛、节省交易费用等,但同时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

2科技传播对农产品返城的影响

2.1科技传播的含义

科技传播是“科技知识信息通过跨越时空的扩散而使不同个体间实现知识共享的过程”。科技传播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大众传播媒,这是它的主要普及的工具和渠道。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传媒渠道的迅猛发展,科技传播对于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增强,现代传媒的功能逐渐专业化和智能化,在科技传播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科技传播的内涵包括向受众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教授科学方法等一系列的社会活动。科技信息的传播过程是由“信息的产生至加工处理至传播至接收至分析利用”等环节组成的。科技传播锁传递的并不是新知识,但却是新知识传播的重要媒介和渠道,通过科技传播,科学家与公众关系得到了连接。农业传媒通过与农业科技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对已有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进行加工处理,将其传播、普及到广大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和农民中,起到增强国民素质和发展现实生产力的作用。科技传播会很大程度地影响人类生产活动的各方面,重塑和引导人们对农业科技信息的价值观念,并指导其行为方式和路径,使人们逐渐树立起农业科技意识,用农科知识、思想和方法指导实践行动,从而为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力量。

2.2科技传播对农产品返城的促进作用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五分之四。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一年甚于一年,尽管如此,农产品供需不平衡、价格下降和农民增收效果不佳等问题仍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农业基础地位有着重要作用,进而对第二、第三产业发展也有着积极的带动作用,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非凡。而解决这些问题,做好农产品销售工作是关键所在。

在农产品市场,生产、技术、销售、加工和运输信息流通速度慢和流通渠道不畅导致农产品销售的网点、规模和设备与农产品市场的发展难以协调。农产品销售中的农业技术的支持、农资的购买或农产品的定货、销售、运输、加工、广告与付款等,都伴随着信息的流动,信息实际上是整个农业大市场的传送带。因此,现代农业市场的高效运作离不开科技信息传播所带来的正面效应,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应用,其作用将越来越明显。通过完善的科技传播体系,会解决农产品流通不畅和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过剩等问题,从而解决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

2.3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极作用

农业科技信息传播过程是传媒工作者通过大众媒介向农业科技工作者或农民等受众传递科技信息,然后又接收反馈信息的相互传递过程。在农业科技传播中,信息的传递要经过事实至媒体至受众至媒体至事实这样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而信息不对称则普遍存在于这一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当中。虽然涉农媒体通过各种努力收集关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种科技信息,但是他们所掌握的信息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农业科技信息和农业生产实际之间的信息往往会有一定的差距。农业科技信息和从事农产品销售工作的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涉农媒体在传播农业科技信息的同时,也同样需要了解农业科技信息工作者和广大农民的需求和他们对信息的反应来调整传播内容和模式。然而对于从事农产品销售工作人员的信息,媒体不可能完全掌握,因此媒体和受众之间也同样存在信息的不对称。

所以,农民对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科技信息的获取比较被动,缺乏主动寻求市场信息、联系市场,同时市场对农产品生产和供给信息也较为滞后,容易出现信息提供和农户所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导致在农产品集中返城销售上,供给方信息和需求方信息不协调,商品种类和数量需求不协调,给农产品返城工作带来消极影响,这就需要在返城销售工作人员和农户之间、工作人员和最终需求者之间建立行之有效交流方式。

3 科技传播对农产品返城的影响方式

3.1大众传媒形式

科技传播对农产品返城工作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七大类媒体实现,即报纸、电视、广播、杂志、户外广告、网络等。具体分析如下:

1)报纸

在传统四大媒体中,报纸是普及性最广和影响力最大的媒体。随着农民知识水平的提高,对报纸的需求程度也加大,对其所传播知识的吸收程度也加大了。所以报纸与农民读者的距离也更接近了。农民可以通过定制专门针对农业生产和销售的报纸,了解目前农产品市场行情和需求状况,了解农产品返城工作的最新进展,甚至去联系固定的返城渠道。

2)杂志

对于农民朋友,尽管与报纸广告相比,杂志明显地缺乏时效性,但可以利用其光彩夺目的视觉效果,分专题地介绍农产品返城的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需求,让农民集中学习其中的知识。同时,也可以发放给农产品返城渠道中的其他信息接受者,向其宣传、推广更好地农产品,建立固定的农产品返城渠道。

3)广播

对于农产品返城工作来说,广播可以作为一种新式的科技传播模式,其受众广泛,年龄、工作领域、生活方式跨度都比较大,而且传播方式具有较强的即时性,收听时间随意性较大,可以作为一种新的方式尝试,让更多的人了解农产品返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给农户带来的切实好处。

4)电视

电视是比较直观的一种传媒形式,能够将生活中所见所闻联系起来,容易为大众接受。尤其在农村地区,电视无须对观众的文化知识水准有严格的要求。即便不识字,不懂语言,也基本上可以看懂或理解广告中所传达的内容,几乎成为人们接收信息的主要来源,成为一种最大众化的宣传媒介,可以作为对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传播工具。

5)户外广告媒体

可以在露天或公共场合,将具有地方和区域特色的农产品信息通过广告向广大受众传播的方式。可以选择农产品返城工作较为集中的地区,根据该地区消费者的共同心理特点、风俗习惯来投放,也可以在广阔的农村市场以墙体广告等形式做宣传农产品返城的具体工作形式和益处。

6)网络

网络无疑是科技传播工具中的一匹黑马,成为继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之后的第五大媒体。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多,科技信息的传播也越来越依赖它。可以深入研究农产品消费者的需要及根据不同类型消费者对信息进行分类,对农产品返城工作进行宣传、对具体的农产品进行广告,或者是获取更多、更新的返城渠道信息,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为农产品返城工作铺平道路。

3.2会场传媒形式――以山西科普惠农服务中心农产品返城工作为例

农产品返城工作的推进直接影响着市民的生活。一边是农民的销售难问题,一边是城市里的高菜价,怎样能把这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是此项工作的关键所在。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必须要把餐桌和田间地头直接联系到一起,真正做到直供直销。山西科普惠农服务中心已成功以会场传媒形式开展农产品展销会4次。以两次为例说明会展形式对农产品返城工作的促进作用。

2012年9月27日至10月8日,2012山西首届科普惠农特色优质农产品展销会在太原举行。本次展会荟萃了山西省各科普惠农示范基地200余种特色农产品进城销售。包括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特色农产品食品及饮料;家禽养殖产品及加工食品;特色饮品,特色保健食品,特质食品、精细食品和方便食品;传统工艺、加工生产食品等。展销期间还举办山西科普惠农成果展,以及山西科普惠农特色优质农产品招商、交流、销售会和团购会。

2013年7月25日至28日,山西科普惠农特色优质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开展。展示会吸引了山西省内上百家知名涉农企业参展,很多是各县(市、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受表彰单位、科普惠农绿色通道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和特色农产品企业,旨在展示山西省科普惠农成果、扩大科普惠农影响、引深科普惠农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农产品返城工作是一项利农益民的工程,需要建立长效、健全的营销渠道,将农民的田地与城市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紧密联系起来,将新鲜、丰富的农产品及时送到城市市场。在这项工作中,积极利用科技传播工具、科技手段传播产地信息、市场需求和供货渠道具有重要的意义,科技传播工具也以大众传媒和会展传媒等多种形式促进着农产品返城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张通生.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科技新闻传播[J].新闻爱好者,2009(8):29-30.

[2]伍正兴 王章豹.试论我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与普及的特点[J].科普研究,2010(6):50-53.

[3]许亚丹,单冷.科技传播的作用分析与发展趋势[J].中国科技论坛,2001(12):41-44.

[4]曾国屏.科技普及及传播:走向新的繁荣[J].中国图书评论,2009(5):54-55.

第9篇:惠农工程信息范文

近年来,中央和省上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补贴项目逐年增多,补贴标准不断提高,补贴资金规模大幅度增加,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存还在环节过多、成本过高、滞留延压、一户多折等问题,影响了国家惠农政策效应的发挥,不利于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从省上开通的“12316”三农服务热线反馈的情况看,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落实不到户和透明度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建立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以“一册明”方式将各项补贴政策通知到户,以“一折统”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对于有效解决当前惠农补贴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减少中间环节,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市县(区)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动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坚持基本原则,科学确定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三农”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动服务农民群众,通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构建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机制。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要在确保各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补贴政策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情况下,坚持公开公平、规范透明,集中统一、按时发放,封闭运行、确保安全,以人为本、方便高效的基本原则。

(二)实施范围

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规定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各类补贴和补助资金。主要是:用于发展经济的补贴资金8项,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退牧还草补助、能繁母猪(奶牛)饲养补贴、水稻(小麦)良种补贴、各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中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资金;用于保障生活的补贴资金20项,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乡村医生补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其他社会救助、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农村二女户节育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少生快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村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报酬、自管小组长报酬等。

除上述已明确的补贴项目外,各县(区)要进行认真清理,对市县(区)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规定的直接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以及省政府《意见》中没有明确的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性支出中用于林农个人部分、救灾救济资金等,也要纳入“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范围。同时,凡今后增加的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也要全部纳入“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范围。

三、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改革能否运行顺畅,关键在于各县(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操作流程的明晰程度和执行程度。为确保整个运行程序既规范严谨,又简便易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改革的具体操作流程由各县(区)按照省政府《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区)实际确定,原则上采取以下流程:

第一步是县(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根据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规定,做好分管补贴的申报、核实、公示和分配方案制定等工作。

第二步是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各主管部门,根据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和审核确定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将补贴资金下达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乡(镇)农村信用社设立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第三步是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财政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明白册》对各项补贴的政策、项目、标准、发放金额、时间等作详细记录,一式两份,定期交存互换,一份留存乡(镇)财政所作为农户领取补贴的资料和备查档案,一份送达农户管理,作为发放补贴通知书。

第四步是乡(镇)农村信用社为农户开设一个存款存折,按照已经审核、公示无误的当期补贴资金发放分户花名册,按时将当期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民补贴存折。

四、加快实施,合理安排,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稳步实施、有序推进。我市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从年11月10日开始至年底,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这一阶段,着力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主要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开展业务培训,基础信息采集整理,印制填写明白册,开设专户等各项工作任务。

从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主要做好“明白册”发放、“一折统”办理和检查验收。这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乡(镇)财政所要会同乡(镇)信用社,将《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和为农户办理或认定“一折统”专用存折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对当期应发放到农户的补贴资金,要按照“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打入“一折统”存折。从年2月1日起,按照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制度规定,由财政部门以“一册明”方式将补贴政策通知到户,以“一折统”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同时,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属乡(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撰写书面总结报告,于2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效

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通”发放管理是一项重要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各县(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1、各县(区)委、政府要切实把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做好改革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农牧、林业、计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部门权责不变、分工协作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共同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政策依据、范围、标准等,通过新闻会形式及时,并在同级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增强“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透明度。

2、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计生、民政、林业等职能站所和村组织的职能作用,利用过去农村税费改革、种粮农民补贴网等原有的基础信息资料,对农户相关基础信息进行分村、分户采集、整理和审核,确保农户基础信息资料齐全、准确、真实。同时,落实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将成为乡(镇)财政所的一项主要工作和职责,因此,要切实加强基层财政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职能,在人员配备、健全机构、办公条件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把“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认真做好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通”发放管理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做到制度上墙、政策公开、责任到人、热情服务。

3、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审核确定相关惠农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贴金额,并督促相关部门会同乡(镇)政府、财政所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进行“三级”公示,即:村以户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乡(镇)以村为单位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县上以乡(镇)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误后,各相关部门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和分户发放数据表册,并会同财政部门下达补贴资金预算指标,同时,财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信用社开设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

4、各乡(镇)财政所在乡(镇)农村信用社设立“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专户管理各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乡(镇)财政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本乡(镇)各类补贴资金的对象、标准、金额等进行审核,负责编制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分户清册,负责给每一个农户填制、发放《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要建立分村划片包干、定村定户到人的补贴发放责任制,及时为农民群众补贴资金发放、领取和释疑解惑提供“一站式”服务。要建立和健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收支专用账和备查账,以便于资金的核对与结算。

5、县乡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农村信用社,认真清理整合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存折,对已经实行“一折通”、“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并且存折帐户已开设在农村信用社的县(区),以农户现有的“一折通”、“一卡通”存折作为“一册明、一折统”统一存折;对没有实行“一折通”、“一卡通”发放的县(区),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认定其农户已有的一个农村信用社存折作为“一册明、一折统”统一存折;对于没有办理过农村信用社存折的农户,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按照“实名制”要求,开设一个存款存折,统一代办农户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兑付业务。乡(镇)农村信用社要按照乡(镇)财政所提供的经审核、公示无误的各类当期补贴资金发放分户花名册,在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民补贴存折。乡(镇)信用社要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告知农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存折的方法,存、取款要求和免费查询的方式方法,要提醒农户不得擅自销户、抵押、转借该存折,防止丢失,并及时更换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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