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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急救措施精选(九篇)

婴幼儿急救措施

第1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孕产期保健

(1)孕产妇死亡情况:通过项目实施,静宁县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表1显示,该县孕产妇死亡例数由2005年的4例下降至2011年的0例。(2)孕产妇保健情况:表2显示,项目实施后2011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新法接生率、产后访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有明显提高,与2005年比较,分别提高了12.38%、48.47%、10.57%、13.78%、15.24%。

儿童保健

(1)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表3显示,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是9.92‰、8.44‰、5.91‰,较项目实施前2005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了15.50‰、13.27‰、9.63‰。(2)儿童保健情况:表4显示,项目实施后的2011年新生儿访视率、3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4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均有提高。较2005年分别提高14.17%、41.85%、12.45%,其中,3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提高幅度最大。

讨论

1.2005—2011年静宁县孕产妇保健情况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及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1]。除了直接影响期望寿命外,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项目实施后,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①建立和完善了静宁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制定“静宁县孕产妇急救工作程序”和“静宁县孕产妇急救治疗工作操作规范”;②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开展孕妇学校,有效提高了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③在项目支持下,通过派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提高县、乡两级产科医务人员处理产科危急重症和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推广产科适宜技术,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分级管理。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70.62/10万下降至0。

同时,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新法接生率、产后访视率,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明显提高,因为在母子系统保健项目实施期间,静宁县根据实际情况,将“降消”项目与母子系统保健项目相结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降消”给予补助,产妇须凭借母婴系统保健卡1及其他相关手续可享受补助,这样既可以促使孕产妇早建卡,做好产期检查,同时住院分娩率也得到提高。

2.2005—2011年静宁县儿童保健情况

项目开展过程中,①逐步建立和完善儿童保健管理制度。村医利用项目配发的婴儿秤等简易设备,在产妇出院后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并填写母婴系统保健卡2的产后访视新生儿情况记录表。同时,将儿童保健工作与防疫工作相结合,村医为儿童注射疫苗前先进行常规体检,用儿童保健卡和生长发育监测图记录体检结果,并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儿童常见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对筛查出的体弱儿童上报乡卫生院,由乡级儿科医师进行专案管理。

②举办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议,由县级产、儿科专家对死亡的新生儿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③通过对县、乡两级产、儿科医师进行培训及举办新生儿窒息复苏大赛,有效提高了产、儿科医务人员技能水平。通过这些措施,静宁县5年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都有明显下降,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出生窒息、肺炎早产或低出生体重为其主要原因。下一步工作应强化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推广预防早产技术、推广应用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监测技术,进一步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第2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一、主要目标

以贯彻“一法两纲”为中心,强化妇幼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全年妇幼卫生工作指标:辖区内无孕产妇死亡,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2‰以下,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8%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坚持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逐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在三级网中的“龙头”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改善乡镇卫生院产科和转诊急救的基础设施条件。市妇幼保健院力争通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评审,乡镇卫生院不断加强产科达标活动,三个中心卫生院于年底完成产科达标。市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基层工作培训,认真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知识宣传、项目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二)加强妇幼保健基础管理工作

1、妇女保健。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专业特色和技术优势,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妇女保健服务。一是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要达100%,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孕产妇住院分娩,严格落实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确保母婴安全;二是积极组织全市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力争全年内完成全市1/3妇女的普查任务;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录像、专题讲座、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把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2、儿童保健。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认真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保健管理系统管理率。一是认真做好儿童管理的各种表、卡、册的登记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降低儿童传染病发生率;三是规范托幼机构的管理,严格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坚决查处取缔;四是开展新生儿沐浴、抚触及听力视力筛查、营养测算等工作。

3、信息统计。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确保信息资料的规范性、准确性,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借助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网络管理平台,积极推动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联网,以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提高管理水平及系统管理率。

(三)抓好医院质量管理工作

1、按照《2010年市“医疗质量荆楚行”》,在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医疗质量荆楚行”活动,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2、建立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保证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通畅,加大医疗保健机构防范医疗纠纷的监管力度,加强产科人员培训,强化“三基”训练,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加强爱婴医院管理

根据《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切实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管理和监督,以各种形式宣传母乳喂养,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持续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积极开展孕产妇HIV初筛及母婴阻断工作,阳性孕产妇要采取干预措施,防止艾滋病通过母婴传播,顺利迎接新一轮爱婴医院评估。

(五)全面推进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实施

1、深入推进“妇女健康行动”,按照《市“妇女健康行动”(2009-2010)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进一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妇女提供安全、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

2、巩固“降消”项目工作成果。按照《市“降消”项目和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和进修,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项目目标力争全部达标。

3、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严格执行《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确保全市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无孕产妇死亡。

4、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0%,叶酸服用率8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60%。

(六)推进预防出生缺陷工作

一是推行婚检制度,完成婚检机构校验许可及婚检资格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婚检服务,提高婚检率。二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努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三是开展国家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和市0-6岁贫困残废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做好新生儿疾病的康复与治疗。

(七)依法加大母婴保健监管力度

第3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关键词:健康教育;高热惊厥;急救预防;护理体会

小儿急症中以高热惊厥较为常见,多发群体为6月到3岁的婴幼儿。5岁下儿童,2%~3%有高热惊厥史,5岁以后绝大多数不再发作。高热惊厥的发作均与发热性疾病过程中体温骤然升高有关,常伴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出疹性疾病的初期。患儿往往先有发热,在发热开始后的12h内,体温骤升至38.5~40℃以上时,突然发生抽搐。表现为小儿突然丧失反应,呼之不应,头颈后仰,眼球不动、眼向侧上方斜视、嘴角流口水或口吐泡沫,紧咬牙关,面部阵痉挛收缩,四肢强直或抖动,严重者大小便失禁。持续时间数秒至数分钟不等,发作停止后大多入睡。惊厥发作不典型的,多为微小发作,如:呼吸暂停、两眼凝视、反复眨眼、咀嚼、一侧肢体抖动,一般神志清楚。发热的小儿在家玩闹或在医院就诊、交费、取药过程中,随时都可能发生惊厥抽搐。因为事发突然,往往引起家长情绪紧张,惊慌失措,甚至大呼小叫。家庭、就诊科室又不具备急救条件,也让家长、值班大夫措手不及,引发医患矛盾。因此,对我院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共收治高热惊厥患儿55例,实施并分析、总结健康教育对婴幼儿高热惊厥护理效果观察与体会,旨在总结有效的临床护理方法,提高高热惊厥患儿的护理效果,降低复发率及并发症,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我院共收治热性惊厥患儿55例,其中新生儿3例;男29例,女26例。伴高热惊厥史的12例,伴上感症状的16例,伴出疹的13例,新生儿3例,伴低血糖1例,低血钙5例,癫痫5例。所有的患儿诊断都符合WHO制定的高热惊厥的诊断标准。根据发作特点和预后,高热惊厥可分为以下两型。

1.2方法

通过给患儿家长讲解高热惊厥的发病原因,临床表现,急救措施,预防办法,教会患儿家长正确护理发热的患儿,预防高热惊厥及其并发症的发生。

2结果

通过对患儿家长进行高热惊厥的健康教育,50例单纯性热性惊厥患儿均未复发。5例被诊断为癫痫的复杂性热性惊厥患儿未发生窒息、外伤、坠床等意外事故。

3护理体会

3.1高热惊厥患儿惊厥发作的急救护理

高热惊厥起病急聚,属于危重症。抢救必须争分夺秒,以避免脑细胞受损,影响智力发育。及时准确有效地使用止惊药,使患儿立即停止抽搐,这是急救的关键。(1)就地抢救。将患儿平放在软枕上,使头向偏一侧,立即清除患儿口鼻腔分泌物及呕吐物等,解开领扣,松解衣服,使气道通畅。在紧急情况下可针刺或者用指甲掐患儿人中、合谷等穴位以止惊。(2)止惊药物的应用:备好急救物品,如开口器、吸痰器、气管插管等用具。按医嘱给予止惊药物,如地西泮,静脉注射,每次用量0.1~0.3mg/kg,缓慢静脉注射,大多1~2min起效。使用总量一次不宜超过10mg,效果不佳者,30min后可重复注射一次。地西泮对各型发作都有效,发挥作用快,大多在1~2min内止惊,较安全,缺点是药效维持时间短,过量可抑制呼吸中枢、使血压降低,用药过程中要严密切观察患儿抽搐情况及呼吸频率、血压的变化。苯巴比妥是新生儿惊厥的首选药,其负荷剂量为10mg/kg,静脉注射,每日维持剂量5mg/kg,也有呼吸抑制、血压降低等副作用。10%水合氯醛每次0.5ml/kg,加等量生理盐水保留灌肠后,再用少许生理盐水冲洗灌肠管,保证所有药物均能到达患儿体内,抽出灌肠管后,再堵住患儿3min,以防药液外溢。一次应用最大剂量不要超过10ml,其止惊作用快而且操作简便。必要时30min后重复使用一次。(3)吸氧惊厥较重或时间较长者给予吸氧,氧流量为4~6L/min,因惊厥时脑缺氧严重,及时吸氧可提高患儿的血氧浓度,改善脑组织的缺氧状况,有利于脑神经细胞的恢复。待患儿面色转红润呼吸恢复平稳后氧流量改为1~2L/min。(4)控制脑水肿惊厥发作时间长,或反复频繁发作者可用甘露醇降低颅内压。(5)预防外伤。惊厥发生时,将随身携带柔软物品放在患儿手中和腋下,防止皮肤摩擦受损。对已经出牙的患儿可在上下臼齿之间垫包裹纱布的压舌板或者牙垫,防止患儿舌咬伤。牙关紧闭的,不要用力撬开,以避免损伤牙齿。床挡应该提起来,防止患儿坠床,在床栏杆周围放置棉被等柔软物品,防止患儿抽搐时碰到栏杆,引起外伤,同时将床上硬物移开。若患儿发作时倒在地上,应就地抢救,移开周围可能伤害到患儿的物品。患儿抽搐过程中,切勿强力按压或牵拉患儿肢体,以免引起患儿骨折或脱臼。对有可能发生惊厥的患儿一定要有专人守护,以防发作时受伤。

3.2高热惊厥患儿有效的护理措施

护理的重点是检测患儿的体温波动,患儿发热时及时补充水分,多喝温开水,或给予温水擦浴,必要时口服降温药物,避免诱发高热惊厥。患儿清淡饮食,密切观察患儿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及瞳孔变化。因为各种不良刺激均可使惊厥加剧,故应保持病室安静,避免各种侵入性操作。观察到患儿有脑水肿早期症状时,应及时通知大夫,并按医嘱给予脱水剂。(1)保持呼吸道通畅。(2)迅速建立静脉通路,按医嘱给予止惊药物。(3)吸氧,4~6L/min,待患儿面色转红润呼吸恢复平稳后氧流量改为1~2L/min。(4)降温:体温降至38℃时,撤去冰枕。(5)保持病室内环境安静,合理使用窗帘,避免室内光线过强,治疗、护理操作集中进行,动作轻柔。尽量减少刺激患儿的次数,防止碰伤及坠床,抽搐频繁的患儿,适当约束四肢。(6)密且观察病情变化,详细记录每一次惊厥发作时患儿的体温,发作持续的时间,发作的程度,累计的部位,伴随的症状及发作停止后患儿的精神状况。(7)大小便失禁者,及时更换衣服,预防皮肤感染。(8)做好患儿家长的心理护理。因小儿惊厥发作突然,患儿家长缺乏对小儿惊厥知识的了解,对患儿病情都极为担心,护理人员应耐心向患儿家长讲解小儿惊厥治疗的相关知识,打消其顾虑,使其积极配合抢救。(9)健康宣教。根据患儿家长的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选择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介绍预防惊厥的基本知识,如孩子精神不好时,给孩子量一下体温,体温高时,适当地多喂一些温开水,及时给予温水擦浴或者服用降温药物,降温效果不好时及时送医院就诊。介绍惊厥发作时的急救方法。教会家长如何观察患儿有无神经系统的后遗症,及时指导治疗和康复锻炼。

参考文献:

[1]刘学英.58例小儿高热惊厥的急救与护理体会[J].医学伦理与实践,2011(2):120-156.

[2]李雪莲.小儿高热惊厥的诊治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1,(2):188-190.

[3]崔焱.儿科护理学.第5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6:472-475.

第4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一、切实抓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8%以上。

2、实施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面完成为全区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口服增补叶酸任务。

3、加快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4、提高孕产妇、工业滤布儿童健康档案管理率,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

二、继续实施降消项目,为产科建设提供支持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消毒接生率≥98%;产前检查覆盖率≥95%;区、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80%。加强产科基本技能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开展产科基本技能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比武活动。

进一步完善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明确各级职责,乡、村两级负责筛查高危孕产妇,并按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送至区级,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负责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工作。

长塘卫生院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应进一步规范产科操作及流程,添置、备齐产科所需医疗设备和药品。

三、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理顺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省《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筹建一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滤布建立健全我区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今年要完成区妇幼保健院规划、设计等前期筹建工作。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人员技术水平。

四、继续实施妇幼安康工程

按照省卫生厅《省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要求,实施我区20xx-20xx年妇幼安康工程。

第5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全市妇幼保健工作要认真贯彻“一法两纲”依照“以保健为中心,年。以保证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推动妇幼保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依托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降消”和国债等建设项目。贵溪市、余江县妇幼保健院要在去年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建设,巩固达标效果,月湖区妇幼保健站要求今年达标。

2深入开展“母婴平安乡卫生院”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创建活动。全市95%开展助产的乡镇卫生院要达到母婴平安乡卫生院”建设规范、每县至少要有一所达标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

(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将降低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提高住院分娩率等妇幼卫生重要指标纳入全市卫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住院分娩率达到97%

2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推进助产技能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比武。

3实行高危妊娠分级服务、分级管理。对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实行责任追究。

(三)组织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和评审工作。

1依照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规范。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2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契机。使用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功能,提高其服务水平。

(四)继续深入开展“降消”项目。

1继续实施贵溪市、余江县“降消”项目。强化妇幼保健管理,提高基层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和产科急救能力。

2加强项目督导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3做好我市新增“降消”项目县月湖区的项目实施工作。

(五)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1积极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健康教育。积极、规范开展遗传咨询和B超产前筛查。

积2落实三级预防措施。不时提高婚检率。

3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

(六)依法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1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

第6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现阶段社会对医疗卫生期望值太高,重医疗轻预防保健现象尚存,特别是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妇幼保健管理难度增加,母婴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流动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波动较大,制约了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针对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切实做好妇幼卫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发挥行政参谋和助手作用,认真地解决新阶段面临的新问题。

    新探索的实践与做法

    营造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近年来,苏州市政府实施了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母婴阳光工程、保障母婴安全工作等重大举措,把妇幼卫生主要指标纳入“两个率先”总体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科学发展观目标管理体系,纳入政府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这为推动妇幼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全面开展政府实事工程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的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以及母婴阳光工程等政府实事工程,以关怀妇女、儿童和特殊人群为目标,实行免费母婴健康咨询、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产前筛查诊断等系列保健服务。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创新,将惠民措施贯穿于妇幼保健服务全过程,将项目内容延伸到流动人口,力争实现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流动人口的大量融入,影响了妇幼卫生主要指标的完成。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我市推行了母婴急救共济制度,实行了危重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建立了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完善了母婴死因评审制度,实施了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快速启动母婴救治程序,特别在突发母婴危重险情时,组织相关专家赶赴现场,提高了全市危重母婴抢救成功率。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建设为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情况,我市将妇幼卫生项目纳入苏州市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涵盖了妇幼保健基础工作、妇幼卫生的业务管理、卫生部新开展的各项筛查管理、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等各种报表、证件管理,以实现系统管理信息化、业务资料电子化、监测统计自动化、保健服务便民化。目前已将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如妇女“两癌”检查和叶酸补服,以及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传播项目的内容拓展到信息平台,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认真落实重大妇幼卫生项目2009年以来,为确实保障广大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素质,我市按照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要求,加强了领导、明确了任务、推进了四项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的落实。项目实施以来,全市(至2011年9月)发现乳腺癌113例(其中癌前病变18例)、宫颈癌89例,癌前病变1418例;2011年1—11月全市婚检和孕产期保健中分别发现HIV阳性妇女1例和孕产妇9例,梅毒阳性孕产妇112人,乙肝阳性孕产妇3293人,年内完成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3293人,均按工作要求实施了母婴阻断。

    新探索的效益与成效

    提升了职工思想素质具体表现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廉洁自律性,防腐意识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并且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同时,职工在妇幼卫生健康促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健康教育宣传栏和组织现场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传播。仅2011年全市开展宣传活动3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8万册,张贴宣传海报300张,发送母婴健康知识短信2万余条,发表科普文章10篇,社区巡回讲座30次,极大地促进了妇幼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全市的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04年的9.33‰降至2010年的6.62‰、婚检率由2005年的4.61%上升至2010年的91.18%;6年中检出乙肝、艾滋病、梅毒等指定传染病人数3076例(其中性病848例),按照医学要求均采取了及时的治疗干预;2005—2010年期间,全市筛查和诊断重大缺陷胎儿1130例,其中79%终止了妊娠;发现新生儿先天性疾病851例,其中听力障碍儿546例,均采取积极治疗干预。由于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阻断了疾病的母婴传播,减少了严重缺陷儿的出生,降低了出生婴儿残障的程度,全市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提高。母婴安全工作凸显成效危重孕产妇和婴儿的救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仅2010年全市救治危重新生儿874例,救治成功率为94%;救治危重孕产妇923人,救治成功率为98%,挽救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全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逐年下降。根据中国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34.2/10万和婴儿死亡率14.9‰的推算,2010年苏州市减少了26例孕产妇死亡和862例婴儿死亡,有2.5万名高危孕产妇得到良好的监护和治疗。母婴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几年来,全市以预防出生缺陷为先导,带动了母婴保健整体水平的提高,实现了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产期保健、女职工保健、儿童保健工作的联动,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提高。2010年统计年度报告显示,全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7.9%,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8.78%,孕产妇死亡率4.47/10万;婴儿死亡率4.18‰,达到了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我市实施妇女“两癌”检查以来,共筛查确诊乳腺癌66例(其中癌前病变5例)、宫颈癌46例,癌前病变133例,由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了患病妇女的生存质量。

第7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一、主要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新生儿破伤风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内;

5、住院分娩率维持99%以上;

6、孕产妇保健管理率85%以上;

7、高危检出率>12%,高危管理率维持在99%以上,高危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以上;

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9、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达标率:县城≥90%,农村≥60%;集体儿童体检率≥90%;

10、《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率100%;

11、农村妇女孕早期叶酸补服用率达90%以上,知识知晓率达90%;

12、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咨询检测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积极争取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国家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力争政府将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争取在建设用地和资金上给予政策支持,改善妇幼保健机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功能和水平。

(二)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

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和中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县妇幼保健与计生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

(三)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提升产科急救能力,继续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活动,规范县级产科建设,县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对照标准开展自评,6月底完成。提升新生儿急救能力,推进“降消”项目和新生儿复苏项目,大力开展助产技术、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全县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培训覆盖率达90%,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提升爱婴医院服务能力,开展爱婴医院的创建和复核工作,已取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年内要迎接省卫计委对“爱婴医院”工作的复核。

(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严格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管理。执行国家产科服务基本标准,规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助产技术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实行“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准入项目;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按照《省母婴保健人员资格考核办法》,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技术考核,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准入与考核制度。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两部委《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精神,凡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单位均应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当年发证率,推行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和统一机打。年内县内所有助产机构必须实行机打《出生医学证明》。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专项治理。严格技术和人员准入,严查“两非”行为,强化爱婴医院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落实医改工作任务。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按法律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争全县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规范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按要求监测、填写缺陷情况,并及时上报。

(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规范补助程序,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举办相关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班,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健康常规管理,提高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3项检测率,做到凡孕必检。对全县发现艾滋病、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实行追踪、随访管理,将确诊的艾滋病病人纳入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县妇幼保健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改善筛查条件,提高筛查质量,全县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咨询检测率达到80%以上。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按照“降消”项目方案要求,开展培训、进修等工作,接受市级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七)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

以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举办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院内文化活动。以群众需要为目标,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树立行业优质妇幼健康服务新品牌。

第8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位于陕西省西部,古称陈仓,素有“炎帝故乡”、“青铜器之乡”的美称。辖三区九县,15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150个村委会,总人口372.11万,每年有3万余名妇女怀孕分娩,有约20万名0—6岁的儿童需要进行系统保健管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这一主题,以健全巩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为基础,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为依托,深化医改,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推进产科、儿童保健科规范化建设,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稳步推进。“农免”项目自2009年5月1日在我市全面启动以来,通过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实施方案,统一限价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服务包内容,统一剖宫产指征,统一直通车报销,保证了项目工作顺利运行。全市(2009.5.1-2011.6.30)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补助人数达59166人,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5.26%,补助总金额达4494.11万元,人均补助金额759.58元,全免率达95%以上。

2、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进展顺利。陈仓区为我市“两癌”普查项目试点区。“乳腺癌”检查项目于2009年8月31日正式启动,“宫颈癌”检查项目于2009年10月19日正式启动。为了确保项目质量,我市全程派驻市级专家现场参与“乳腺癌”检查并进行检查技术带教指导和质量控制。截止2011年6月30日,已顺利完成乳腺癌检查4315人,乳腺B超1390人,钼钯563人,确诊乳腺癌2人(已做手术)。完成宫颈癌检查34576例,阴道镜检查2071例,取组织活检304人,宫颈上皮内瘤变22例,确诊宫颈癌5例。2009年圆满完成了省厅任务;2010年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11年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截止2011年8月底,宫颈癌检查11299例,已完成目标任务66.47%,乳腺癌完成1500例,已完成目标任务的75%。

3、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09年7月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我市实现全覆盖。自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叶酸275315瓶,有60110位育龄妇女享受到服务。2011年(2010.10.1-2011.6.30)全市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87.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67.99%,知晓率达86.31%,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4、及时启动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按照《陕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卫妇发(2010)513号]精神,成立了市级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技术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方案》(宝市卫社发[2011]159号),安排部署项目工作。目前全市启动了此项工作,有6809名孕产妇进行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确诊梅毒6例,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68人,对阳性孕产妇均进行了规范的治疗和孕期保健指导。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和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全面开展。我市于2010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通过实施项目 “六统一”即:全市统一实施方案、统一保健手册、统一服务包内容、统一结算模式、统一报账流程、统一宣传版式,推进了项目工作进程。自项目实施以来,为全市89997名0-36个月儿童、38669名孕产妇提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额达631.24万元。2011年(2010.10.1-2011.6.30)全市0-36月儿童健康管理率93.72%,新生儿访视率97.59%,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96.85 %,产后访视率97.52 %。

6、国家“降消”项目内涵建设得到加强。2011年上半年为 24名基层人员提供了为期6个月的进修学习,为基层培养了一批产、儿科业务骨干;加强了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孕产妇死亡6例(含1例流动人口),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7、基层保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改善。经过多年的监测评估以及干预,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44.9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23.4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0.31‰、26.52‰下降到2010年的11.73‰、10.48‰,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00年的301.6/万下降到2010年的140.38/万;二是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由两项扩大至四项,启动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2011年上半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率达100%,采集血片20136 例,筛查率达88.44%,血片合格率98.59%,确诊甲状腺功能减低症13例,苯丙酮尿症4例。三是扶风县、陇县妇幼保健院通过院省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主管市长亲自深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调研指导工作,现场解决问题。二是积极和妇儿工委、财政、计生、民政、公安、教育、残联等部门汇报,在项目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了合力。三是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了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了确保管理到位,市项目办为承担主要管理任务的基层保健科招聘大专以上人员,由过去的5人增加到9人。涉及医改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和所有基层保健工作整合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扎实做好医改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成立了市、县两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职责,夯实工作任务;二是成立了各级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工作指导,促进基层项目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三是设立市、县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制定《***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督导方案》、《***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市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市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方案》、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补充通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保障项目有力实施;四是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落实乡、村两级人员待遇,实行绩效考核,调动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工作质量。

2、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保证项目运行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保障重大和基本公共服务妇幼项目资金。目前2009年、2010年“农免”、“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市资金已全部到位。2011年“农免”、“增补叶酸”资金到位。市财政先后拨付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187万元用于市级宣传、培训、督导及项目管理。二是与计生、民政部门协作,将叶酸纳入“健康礼包”内容之一,使每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就能够了解增补叶酸的相关知识并领取叶酸片;三是与计生部门协作,在育龄妇女办理二孩生育指标时,对漏服叶酸的育龄妇女进行叶酸知识宣教、发放药品;四是加强与妇联的联系,做好妇女 “两癌”检查项目的宣传、检查工作。通过与多部门的协作,提高了叶酸的服用率及知晓率,扩大了叶酸的服用范围,普及了妇女健康知识,促进了“两癌”检查项目顺利运转;五是与教育部门联合,确保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3、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项目工作执行力

通过举办培训班、接收基层人员临床进修、送学上门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培训工作;一是举办项目专题培训班,自项目启动以来先后举办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专题培训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师资培训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保医师培训班、项目工作信息专题培训班、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培训班10期,培训项目相关人员1723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项目的执行力,保证了项目服务质量;二是免费接收基层妇幼保健院人员进修。三年来接收基层进修人员49人次。 三是送学上门,先后选派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前往各县区进行项目相关知识培训15人次;四是定期举办产儿科业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产儿科业务人员技术水平。三年来累积举办各类业务人员培训班46期,培训基层人员5290人次。

4、加强督导,规范项目运行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坚持每年5月、11月份对项目进行全面督导。自项目启动以来已先后进行各项目全面及专题督导7轮。分别对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降消项目等从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运行、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项目运行、资料收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及时梳理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广泛征求各县区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项目资料档案化管理内容,规范了高危孕产妇、高危儿、体弱儿管理流程。2011年6月针对岐山县、麟游县“农免”项目中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剖宫产指征纳入产科质量管理内容进行全面督查。

5、加强项目信息管理,确保信息质量。

一是坚持每年对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月报、季报、年报相关报表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建立信息上报反馈制度,实行信息双向上报反馈;每月对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报表进行汇总,每季度对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进行分析、反馈、充分利用数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制订相关的干预措施,发挥信息的决策功能。

6、采取多种形式 扩大项目宣传范围。

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墙体标语、横幅、宣传单,深入社区、学校、村户大力展开健康教育宣传。一是整合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单、横幅、宣传画、宣传版面、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家庭对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母婴保健、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知识的知晓率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二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工作中,全市统一印制宣传彩页3万份、统一宣传版面板式,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进行项目宣传。在乡、村级统一悬挂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宣传版面,横幅。全市共下发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4万余份。

(三)强化国家“降消”项目内涵建设

一是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督查,协助各项目县做好项目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加强了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将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与我市产科规范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了全市产科急救网络体系。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市级产科急救中心,成立了由市、县、乡三级人员组成的市级产科急救网络,分设母婴安全责任网、信息网、转运网。坚持每年进行产科质量检查。三是选派驻县专家。在降消项目管理中,坚持每年派驻市级各三甲医院妇产科专家到项目县进行驻县蹲点技术指导。指导县产科急救中心的建设和产科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进行查房、手术带教,积极处理并参与高危孕产妇的诊治及现场指导,加强县级孕产妇危重症急救能力和乡级转诊能力的建设;四是市妇幼保健院充分发挥项目培训基地作用,自2009年起每年为24名基层人员提供为期6个月的进修学习,为基层培养了一批产、儿科业务骨干。

(四)及时启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按照省卫生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要求,于2011年4月份成立了***市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专家考评组,转发了《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宝市卫社发 [2011] 99号),对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4月底对各县区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一是政府加强了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眉县、陇县、千阳县、凤县、太白县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区域“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了区域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是各县区卫生局对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高度重视,强化管理,制定下发了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三是经费保障正在逐级落实,渭滨区、金台区、岐山县、眉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落实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有9个县区全额落实了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经费,渭滨区、眉县、麟游县、太白县按新标准落实了村级妇幼人员的工资待遇,调动了基层妇幼人员的工作热情,稳定了妇幼保健队伍;四是有7家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了相应的临床业务,全市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健全,工作措施细化落实,个体及群体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五是各县区均加大了工作督导考核管理力度,金台区、凤翔县、扶风县、眉县、陇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制定了乡级妇幼专干管理考核办法,将工作成效与绩效挂钩,渭滨区、金台区、眉县、陇县、千阳县、凤县、太白县制定了县级督导考核标准,定期对妇幼卫生工作及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了基层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质量;六是强化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监管,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和专业技术准入,证件管理工作规范,发放程序符合要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落实;七是规范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八是进一步落实了妇女保健服务及儿童保健服务;九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

一是按照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了四个县区24个乡镇、办53万人口,成立了监测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二是坚持每年5月、10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测质量控制,对各家助产机构的妇幼卫生资料及信息上报数据进行了质控,对危重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治疗后转归情况进行了追踪,对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进行补漏调查。保障监测数据准确性。2011年根据监测方案要求调整了监测点,制定下发了《***市2011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方案》(宝市卫社发[2011]67号),于4月8日举办了专题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培训班,对监测工作进行了统一培训指导。三是连续多年坚持编印《***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分析》作为工具书配发各县区。2011编印的《***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分析》,对全市“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制定了针对性干预措施,指导基层开展监测工作。

(六)大力实施妇幼保健业务规范化建设

在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中,我们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先后开展了产科建设达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爱婴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在这些活动中一是制定建设标准。先后制订了《***市产科质量控制方案》,《***市各级助产机构产科建设标准》、《***市各级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分标准》、《***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二是统一规范了产科、儿童保健科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技术操作规范和产科各项登记。先后有114家助产机构达到了产科建设标准,有 64家达到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标准,58所市、县级助产机构建成爱婴医院、76所乡级卫生院创建成爱婴乡卫生院,眉县妇幼保健院已建成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扶风县、陇县妇幼保健院通过省级复评,凤翔县、千阳县、陈仓区妇幼保健院正在积极创建中。

(七)依法严格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服务

一是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严格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对达标的助产机构换发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将平原县乡卫生院所在村的接生员转为保健员,不再开展接生工作,同时依法取缔了不达标的助产机构。二是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产科质量一并纳入网络管理,实行网络上报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层级负责制、事故追究制。三是依法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准入。今年5月份举办了一期为期2天的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培训班,对各县区拟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严格考核,对合格的30人下发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

(八)不断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了筛查网络。全市设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1个,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公室13个(市级1个,县级12个)。二是筛查项目由少到多。先后开展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2011年新增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及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三是坚持每年召开新生儿疾病筛查总结表彰会。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先后于2007年、2008年、2011年举办了三期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专题培训班,进行现场采血观摩,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认证,实行采血持证上岗。五是建立阳性患儿诊疗救助基金,市财政每年拿出25万元对阳性患儿进行免费救助。截止目前累计救助阳性61例:其中苯丙酮尿症19例,甲状腺功能减低症42例。经救助过的患儿,通过连续几年监测,体格和智力均在正常范围内。六是加强疑似阳性患儿召回,降低失访率。目前全市的疑似阳性患儿失访率为15.84%。七是加强阳性患儿的管理,保证治疗效果。为每个患儿建立了“专案病历”,固定专人跟踪随访、反馈信息、预约复诊。成立了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俱乐部,制订下发《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手册》,坚持每季度活动一次,邀请专家授课、特殊食品制做现场演示、为患儿免费提供体格检查和智力测评。八是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质量。坚持每半年对各县区新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各项妇幼卫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工作不断深入、广泛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服务包执行欠规范,剖宫产率偏高,有一定的资金风险;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给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追踪随访带来很大困难,目标人群叶酸服用依存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产妇、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仍需进一步落实;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体弱儿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四是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进入平台期。

四、下一部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农免”项目服务包执行情况督查,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控制剖宫产率,降低资金风险;二是继续加强与民政、计生等部门的配合,将叶酸发放工作前移,提高育龄妇女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指导与培训,继续开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证儿童保健工作的服务质量。

总之,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的深入开展和进一步发展,需要我们妇幼工作者的不断探索与努力,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满意的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各项妇幼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9篇:婴幼儿急救措施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盐津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指标

1.新法接生率≥95%。

2.住院分娩率≥75%。

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8%。

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8%。

5.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75%。

6.0-2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0%。

7.高危孕产妇筛查率≥15%。

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

9.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政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保健知识宣传率达100%。

10.孕产妇hiv检测率≥90%。

11.结婚人群hiv检测率≥90%。

(二)健康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下,全县控制在2例以内。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

4.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妇女保健工作

1.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8%以上。

2.严格按照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要求,对孕妇开展孕期hiv检测和产前检查,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

3.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工作,使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5%以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4.积极动员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使住院分娩率达75%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加强产妇产后访视工作,提高产妇产后健康水平,预防产褥期各种疾病,使产妇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

6.结合实际,开展以生殖健康为主的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妇女疾病普查、治疗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按照新生儿访视工作要求,加强新生儿访视工作,正常新生儿必须访视3次以上,高危儿童必须增加访视次数,使新生儿访视率达88%以上。指导产妇及家属新生儿喂养及护理技术,指导观察新生儿常见生理现象,掌握新生儿发生危急情况时呼救转诊程序。

2.对满月访视结束后的儿童建立健康体检手册,按照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要求,开展4:2:1体格检查服务,及时对体检儿童进行营养评价。掌握辖区6个月内婴儿的喂养情况,使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集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100%)。

3.定期

组织散居儿童体格检查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汇总,使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5%以上(城镇所在地儿童保健覆盖率达100%)。

4.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各级应加强托幼机构儿童监测工作,使新入托(园)儿童体检率达98%以上。指导托幼机构提供合理营养,确保膳食平衡。对3岁以下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5.加强高危儿童的筛查、管理、随访工作,及时建立高危儿管理个案登记台账,根据高危儿童结案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三)“降消”项目工作

1.建立各种组织,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组,以医疗业务技术骨干为组长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危急孕产妇和危急儿童抢救组、转诊组和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组五个组织。并按照各种组织成员职责开展工作。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对组织成员进行调整。

2.加强产、儿科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产、儿科建设,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化产科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急救程序,提高急救成功率。

3.村级要落实边远地区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监护责任,宣传动员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达100%。

(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1.按照《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市业务培训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做好孕产妇hiv检测工作,使孕产妇孕期hiv检测率达90%以上。为避免hiv检测试剂不必要的浪费,各级应充分了解检测对象的检测史,按要求开展检测前及检测后咨询工作,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2.与县民政局密切配合,加大结婚人群hiv检测力度,使结婚人群hiv检测率达90%以上。达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的目的,进一步遏制艾滋病病毒的扩散和蔓延。

(五)两个死亡监测工作

1.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积极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使我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内。村级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乡级最迟应在3日内核实情况后报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2.调整豆沙镇、庙坝乡、柿子乡、中和乡、牛寨乡为xx年的儿童死亡监测乡,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调查,寻找引起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提出干预措施,努力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3.按照上级要求,凡是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提供死亡儿童病历复印件,为分析讨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亡儿童的死因提供依据。

(六)健康教育工作

1.各级保健人员要积极争取各级妇联组织支持,利用妇联组织搭建平台,各级保健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3次健康教育宣传讲座,重点宣传住院分娩救助政策、孕产期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等内容,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出一期专栏,重点宣传影响当地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妇幼卫生知识;书写永久性标语2-3条;村级及

社区孕产妇健康处方发放率100%。

3.县级保健机构利用“母亲健康快车”下乡开展工作督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孕产期保健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各级开展保健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七)人员培训工作

1.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积极选送产、儿科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

2.已经开展产、儿科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对产、儿科业务人员要进行短期轮换培训,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3.县级保健院利用妇幼专干季度例会时间,由本院临床副院长组织开展产、儿科常见危急症状的研讨会议,以此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4.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卫生室保健人员进行培训,使村级保健人员“三基”掌握率达85%以上。

(1)由县“降消”项目办组织每年开展1-2次村级保健医生业务培训。

(2)各乡镇卫生院采取至少每两个月一次的集中短期培训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每次针对一个问题进行彻底的讲解,争取每次解决一个问题,一年搞懂六个问题。

(3)县、乡两级深入村级指导工作时,对村级保健人员开展现场业务培训。

(八)信息统计及质量控制工作

1.村级保健人员做到及时准确登记妇幼卫生村级台账,每月3日前向乡妇幼专干报上个月数据及各种表卡。

2.各乡镇妇幼专干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汇总,按时、准确上报县保健院。

3.县乡两级定期加强儿童出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漏报调查,抽查各项保健服务措施执行情况,加强保健服务指标及健康指标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妇幼卫生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为上级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村级执行逐月补漏,即当月入户调查,补上月漏报情况;乡级执行季度补漏调查,即1月、4月、7月、10月的20前完成上季度全乡范围内各村的补漏调查,每村每次抽查6-8个社,补漏调查情况连同季度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保健院;县保健院执行每半年一次漏报调查,即4月、10月的25日前完成全县10个乡(镇)的补漏调查工作,每乡抽查2个村,每村抽查6-8个社,并以调查报告报县卫生局、市保健院。

5.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本机构孕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ⅱ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各乡镇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上个月分娩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ⅲ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县保健院统计室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

6.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常规报表于1月、4月、7月、10月的20日前上报上季度相关报表,报表内容由县保健院统计室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分解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

1.由县保健院根据市级下达的年度工作指标,结合本县工作实际,逐一分解并及时落实到相关单位。县卫生局委托县保健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签订xx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乡镇卫生院将县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和院内相关人员,并与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和院内相关人员签订xx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强化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指标顺利达标

1.县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制定有效的、操作性强的xx年督导工作计划。

2.各级保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县到乡每季度一次,乡到村双月一次,要求建立县到乡、乡到村双向督导记录备查制度。

3.各乡镇卫生院要定期检查督促妇幼专干履行乡级妇幼保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4.县卫生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妇幼卫生工作综合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xx年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