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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

第1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一、认真落实农村家宴申报管理制度,强化农村家宴监督指导

凡村民举办桌(含桌)以上家宴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必须提前48小时向镇政府和卫生院报告,同时各村委会要及时督促举办者按规定履行办理上报报备资料,向举办者提供《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和

《举办农村家庭宴席卫生要求告知书》各一份,并告知举办者要按告知书要求内容逐条逐项落实防制污染环节,如实填报《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和提供每餐供餐食谱、厨师有效健康证明材料。其中桌

以下的,由当地卫生院指派社区责任医生到现场指导;桌以上的,由卫生监督协管员会同社区责任医生共同到现场指导;就餐人数达到人以上的,由卫生监督分所负责组织人员会同社区责任医生共同

到现场指导。重点要抓好以下两项监督指导工作:

一是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特别要把好凉菜和海产品的采购、储存和加工制作关。不采购已经死亡和变质的鱼、虾、蟹、贝类等海产品,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做到低温储

藏,食用装盘前必须重新彻底加热,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加工制作凉菜、海产品实行专用加工工具,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鱼、虾、蟹、贝类等海产品加工时必须烧熟煮透。家宴用的菜肴要

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

二是做好清洁、消毒工作。餐具、刀、砧板、桶、筐、抹布等用具要清洗消毒,做好环境杀灭苍蝇和菜肴的防蝇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各村要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家宴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知晓家宴申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

理。对农村流动厨师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农村集体聚餐的流动厨师,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登记,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

训,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流动厨师的健康体检和培训,由镇卫生院负责安排。

三、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宴席举办者要及时把患者送往当地医院(卫生院)救治并立即向村委会和镇政府报告,镇、村将按照《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各项应

急处理工作,并迅速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使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卫生院、村委会及宴席举办人要积极配合市食安办、卫生等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

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责任体系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实行部门负责、辖区落实责任制,镇政府负责对监管工作的组织调度,研究出台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卫生院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和指导,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各村

对辖区内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以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具体责任人。各行政村要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落实集体聚餐申报制度,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

各自职责,搞好食品市场整顿,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农村群众饮食安全。对发现村民举办家宴桌以上,相关行政村未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卫生院的,发现第一次未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第二次未报的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扣除第一责任人当月的考核奖元;超过二次未报的,每超一次加扣元,同时扣除该村年底综合考核5分;食品安全协管员由各村自行扣罚。对因集体聚餐监管不到位造

第2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

为适应新形式下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经镇党委第141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便民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办(中心)负责人、村(居)委会书记为成员,负责领导、安排、部署、落实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调整食品安全办公室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联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涉及食品安全驻镇单位。

二、坚持不懈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管理

春节期间,因疫情影响,镇村快速反应,取消已经备案的农村坝坝宴27场300余桌,及时做好坝坝宴举办者思想稳定工作,其在遭受经济损失情况下服从大局,未发生群体性聚餐活动。

疫情I级应急响应期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控及市场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传输和蔓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不聚集,关到位,多巡查,防反弹”的工作思路,持续做好茶楼、酒店、餐馆、KTV、网吧、超市、商场、车站等场所管理和关停工作,严格控制超市、商场人流量,持续开展巡查检查工作,限制人员聚集,落实管理措施。从1月26日至3月30日,每日组织镇村(社区)、市场监管所5-30名工作人员对全镇食品药品、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稳价保供等方面进行检查,排查隐患。镇创新使用三色卡对集贸市场进行管理,疏散人流,每日使用一种颜色卡片进入集贸市场,三天一循环,凭证戴口罩入内,提醒群众不要围堆堆,买完就走。

3月底4月初,统筹镇教育卫生、食药监管、应急等工作人员,组建镇复学保障工作组,对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覆盖走访摸排,督导协助学校做好复学前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安全检查、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完善复学后安全运行机制,全力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9月,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之后,根据和具体情形组织了辖区冷链食品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市场内销售冷冻食品的的进销货台账,未发现有进口冷链食品。

三、强化日常监管,突出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我镇始终将重点时段检查作为食品工作管理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信息员对本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定期巡查前提下,在节日前,组织人员对餐饮场所、大中型超市、学校等重点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全镇各村(社区)共开展检查工作172次,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整改,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重点场所监督管理。对机关、学校、企业食堂进行重点管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大力推进食堂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中,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五毛食品”作为重点内容;现场查看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吃店小商店等,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三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1月和10月,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坝坝宴)信息员协管员和食品经营户培训会。由市级和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就农村坝坝宴信息报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流通环节常见问题现场讲解和答疑,村社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和食品经营者80余人次参加。重点对坝坝宴食材采购安全、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宴席提前报备以及严禁占道举办宴席等内容开展培训,尤其是疫情常态化之后,指导做好就餐人员的数量,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现场为参会人员解答疑问。要求村(社区)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协管员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及时向上级报备坝坝宴举办信息,确保饮食安全。食品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合法经营,切实履行好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今年我镇农村自办宴席经10月份培训后,游厨必须持有由我镇颁发的摊贩证从事农村自办宴席承办。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知度

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运行,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的关键。通过标语、宣传单、海报、展板、会议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上半年因疫情,采取广播、横幅、网络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其中各村广播和移动宣传车宣传2000余次,悬挂横幅6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3次阅读量达3万。

五、明年工作打算

第3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坚持“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方针和“巩固完善、协调发展、提质增效、保障安全”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宣传、举报、协管作用,构筑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健全完善“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按照“运转更加协调,运行更加有效,机制更加健全,作用更加明显”总体要求,调整、充实“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队伍,巩固发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

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农牧、商务、质监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推行“一专三员”监管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的实施,做好“一专三员”选配任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由乡镇(街道办)1名在职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由乡镇(街道办)包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由村委会(社区)文书担任;若村委会(社区)主任或文书不具备协管员和信息员条件的可从村委委员中选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一专三员)具体管理办法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各乡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软硬件建设,坚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账、有联系电话。有条件的村也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六有”要求,即工作有落实、运行有制度、监管有档案、巡查有记录、宣传有阵地、责任有考核。

三、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和“一专三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责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1.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定期评估分析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3.建立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进行动态监控,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

6.负责受理辖区内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意见回复工作。

7.负责辖区内“一专三员”选配确定、监督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8.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一专三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监管部门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解和掌握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计上报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和工作信息。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负责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社区)对所包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参与乡镇(街道)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1.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5.当地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向所在行政村(社区)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行政村(社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本行政村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

4.负责收集本行政村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突出实效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监督网络覆盖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通过督查、例会、座谈、咨询服务等形式,指导督促“一专三员”认真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宣传、举报、协管作用,并从工作时间和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要将“一专三员”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整,扎实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机制建设工作。

第4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年工作要点

××××年,要按照省、市局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开展保版权所有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本着一监督好二服务好三支持好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两条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团结奋进,争创一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局“三抓一加强”的工作方针,“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以“两个工程”食品安全工程、药品放心工程,抓重点,抓薄弱环节,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指导,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安全。要立足于监督,强化市场规范建设;立足于指导,强化措施落实;立足于打假,强化质量管理;立足于科学,强化执法能力;立足于调研,强化决策能力。要大力宏扬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创建和谐的工作发展环境。

二、强化稽查工作,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

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重点环节的监管,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实现“一个目标”,即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和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个工程”即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三个重点”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全面履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参与重大事故处理的职责;“四个结合”,即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内部执法与外部联动相结合;实现“五个突破”即在监督机制,监督水平、促进发展,队伍建设,行业形象上有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重点环节是:⒈非法购进、使用的医疗器械,包括牙科、骨科、手术室、计生器械等所有类型的医疗器械、诊断试剂;⒉农村医疗机构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等;⒊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⒋加大对通过邮政渠道寄递药品的查处力度;⒌个体门诊、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管理、使用、用后规范处理等;⒍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虚假、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力度;⒎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⒏加强对非处方药药店经营范围的监管;、加强对生物制品流通秩序、终止妊娠类药物的监管;、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加大对重点监管单位的抽验频次,充分发挥“快检箱”的作用,力争抽验检品的快检率达到,以科学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药品检验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药品检验资源效能。

二、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按照职能划分,履行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调研工作。会同食品监管相关部门,对食品产业链“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及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清、问题明,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认真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的落实,在夏季、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次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环节监督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原则,抓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食品,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适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食品安全专题报道活动,编发《沂南县食品安全工作简报》,宣传各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举措及各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揭露和暴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报道重视质量、讲求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县食品信誉。

六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工作。今年力争成为我市首批开展食品安全版权所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朴肴嗣袢褐谏钕⑾⑾喙氐氖卟恕⒘赣汀⑷狻⑷橹破返绕分挚梗惺底ズ弥种惭场⑸庸ぁ⑹谐∠押筒鸵阉母龌方冢μ剿鹘⑹称钒踩庞锰逑到ㄉ璧闹贫裙娣丁⒐芾矸裣低秤朐诵谢疲嘌己玫钠笠敌庞茫銮科笠凳鞘称钒踩谝辉鹑稳说囊馐丁3浞址⒒有庞弥贫鹊慕背妥饔茫鸩浇⑹称钒踩酆霞喙艿某ばЩ疲嫱平称钒踩庞锰逑到ㄉ韬吞岣呶蚁厥称钒踩交劬椤七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尽快建立符合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实际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安全考核内容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八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构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建立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和信息评价、信息程序,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及报告工作,有力保证食品安全信息协调沟通和综合利用。

九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加强自身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履职能力。

三、抓好药品市场监管

⒈抓好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继续探索日常监管的新路子、新手段。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全程监管;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储存、使用加强日常监管、进行全程监管。全年对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个体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全面普查一遍。监督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购、销、存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发展中药饮片生产,认真实施管理。真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严格执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和无缝隙覆盖。

⒉继续做好农村用药两网建设工作,能够充分发挥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

⒊药品零售企业的申办,要按照上级要求,只要符合条件的,严格按规定审查、上报。大力发展零售药店,特别是非处方药店,使药品进村率达。

⒋做好农村药品零售企业认证检查,并做好药品零售企业认证跟踪检查。做好乡镇零售药店认证帮扶工作是重点,需重点指导,现场帮扶、督促,使家零售药店顺利通过认证。

⒌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要求必须按规定进行健康查体,凡不按规定进行查体的予以警示。

⒍依法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

⒎继续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

⒏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工作。

监管措施:()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

()全程监管,从合法资质到经营使用环节的资质审查要全程监管;从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销售、使用到仓储条件、储存、各种文书的记录规范上要全程监管,一年最少普查一次。

()针对农村个体药品零售企业整体素质低,认证工作难度大的实际,加大帮促力度,分片分批帮促认证。从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到销售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日常工作的执行,使认证企业顺利通过认证,并把纳入日常工作执行。对全部零售药店从业人员集中培训一次,加强对认证的认识,促使做好认证工作。

四、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素质教育。

⒈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药品监管工作业务的学习与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通过考试、演讲、开展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⒉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学习培训,掌握食品监管政策,以便于履行监管职能。

⒊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知识的学习。

⒋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微机操作及正常使用进行培训,达到人人会正确、熟练使用。

⒌请法律顾问就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进行培训。

五、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对当前各项工作进行多方宣传,各科室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每周报送篇信息,每年报送篇有见地的调研报告,信息内容要围绕药监总体工作,体现全局性、综合性、政策性的特点,对在媒体或有关部门刊发的体现药监全局性、综合性、政策性的稿件进行奖励。

第5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赵组长、罗处长、孙主任、胡书记、吴常委及各位领导:

市局赵组长一行翻山越岭、不辞辛劳深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并看望大家,胡书记、吴常委在百忙之中莅临分局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县领导对我分局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城口县食药监分局全体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分局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月23日,分局党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参加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分局领导班子庚即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昌华汇报了分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20xx年重点工作思路,得到了杨县长的充分肯定和赞同,并要求及时召开职工会议传达市局会议精神,同时指示要在适当的时候专题向卢县长汇报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月26日,分局召开了全局职工会议,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了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蓉所作的工作报告、纪检组长赵勇所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并传达了谢小军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工作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建设为抓手,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大力夯实监管基础,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统筹城乡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会后,分局研究制定了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结合当前职能划转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全年工作规划进行了充实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渝办发﹝﹞313号和渝办发﹝﹞365号文的要求,尽快完成与县卫生部门的职能交接,明确职能职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有效减少餐饮业、学校(集体)食堂及农村家庭宴席存在的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同乡镇药品委托执法人员、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坚决查处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出租柜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和违法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全面净化药品市场环境,以确保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是全力塑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评判工作的最终标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情况通报给人民群众,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让人民群众满意;完成好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医药经济建设服好务。

四是全面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分局干部职工和委托执法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其履行药品、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能力。

五是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认证发证、稽查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不留权利寻租空隙;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构建“法制型、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机关。

二、机构改革进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渝办发﹝﹞313号、渝办发﹝﹞365号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改革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已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县委、政府已制定了《关于城口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xx﹞7号),同时,按县政府领导指示,分局代政府办草拟了《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机构改革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我县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县卫生局和县食药监分局应按时依法移交职能,并就过渡期间的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按照统一安排,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执法队伍组建到位前,仍由县卫生监督所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包括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突发事件处置、举报投诉受理、违法行为处罚、重要接待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和保健食品监管职责,并接受县食药监分局的业务指导。县食药监分局要加大对卫生监管所的指导力度,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过渡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经费按原渠道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此《通知》已交县政府审定,决定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在全县 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立即施行。

三、“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建设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分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和“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稳定、进取、提升、发展”为主线,努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做出了积极贡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促进“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

通过扎实的工作,使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更加完备,形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食药监部门的满意率进一步得到提升。今年,分局作为城口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牵头单位,在迎接市上的检查验收时受到了市检查验收组、县委及县纪委的高度评价。

(二)以牵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抓手,加强“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运行机制。

我局作为我县平安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牵头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职责,为我县平安建设活动牵头起草了《城口县平安建设规划》、《健康城口行动计划》中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分,以及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和方案,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立了4年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突出了责任分解,健全了保障机制,解决了多年以来运行机制方面的一系列难点问题;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了县委、县府对乡镇、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责任考核与评价机制。重点包括几方面:

一是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顺利推进。同全县24个乡(镇)续签了《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进一步完善了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的责任制、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乡镇委托执法人员参与查处案件率逐年提高,到20xx年达到80%;进一步完善了村(社区)级药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建设,确保全县188个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畅通,积极争取县财政为三级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用于给48名委托执法人员及188名农村信息员予以工作经费保证和执法设备配置,以确保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需要。

二是针对食品消费环节这一高风险环节的应对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消费环节当前是我县食品安全的高风险环节,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和机构改革的推进,对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并开始对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探索,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三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责任分解与评价机制不断健全。在积极争取下,县委、县政府将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乡(镇)目标考核办法中,分局目前正在草拟相关考核细则,进一步进行责任分解,逐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评价机制建设。

四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平安城口建设”中,分局认真履行县食安协办的具体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以食药监牵头,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社会监督,建立了“三位一体”(即:人员到位、职责到位、任务到位,工作一体)的工作模式,强化了政府职责,发挥了综合监管的作用。

(三)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为重心,扎实推动“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分局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作为“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食品综合监督和药品安全的全程监管。一是下发《城口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城口县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牵头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围绕重点部位开展 “两会”、节假日、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检查活动8次,召开了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街头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科普下乡宣传7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及食品药品从业人员12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5幅,制作宣传展版11块。 三是我们从“源头到餐桌”对食品进行了全过程综合监管。全年累计开展突击检查68次,出动执法人员3336人次,车辆738车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4862户次,审发《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56户,处理食品案件11件,行政处罚5.8万余元,抽检鲜活农产品14批次,抽检7大类果蔬500多个样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3%,定向抽样检测181组,快速检测食品855组,抽检合格率达92%,全县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5%以上;受理举报6件,处理率达到100%;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四是全面开展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分局以“万家药房无假药”、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等12个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为重点,全面开展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共出动执法人员278人次,执法车辆89车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118家,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100%,药品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80%。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药品经营行为18件,结案18件,完成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38例,实行了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25户。五是开展委托执法调研3次,续签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协议书24份,下发了修订后的《城口县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农村药品安全监管“三网”体系建设。

通过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有机结合,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有效地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为地区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以强化政务工作服务质量为前提,服务“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确保医药经济发展环境优化。

分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开,更新了政务公开栏,向社会作出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文明执法、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6项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7件,实现群众“零投诉”。

并以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地方经济为出发点,从技术上帮扶医药企业。在药品经营企业gsp换证期间,分局积极为企业寻求技术支撑,先后对重庆市宸曦堂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三源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指导,目前2企业已经顺利通过了药品批发企业的gsp认证。此项工作得到了县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企业的高度评价。通过扎实的工作,塑造了食药监部门的良好形象,使县“五大班子”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效能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市级部门中第1名的好评。

(五)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全力塑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在市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促进地区医药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抓科学监管促规范,抓质量安全促发展”为载体,立足于学习、调研,坚持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好地完成了三个阶段十二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呈现出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1、着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继续深入推进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大对作风整顿的力度,纠正了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进一步加强了“大下访”、“大走访”活动的开展,促使了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把“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转入常态,深入开展“结穷亲”、“送温暖”等活动,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2、扎实开展“唱读讲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在县委举办的“唱读讲传”活动中,分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汇演,获得县委领导的好评,并进一步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3、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挂钩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保证了人员、措施、物资的全面到位,得到了对口帮扶乡镇、村社的一致好评和县委的肯定。全力打造了城口食品药品监管新名片。

第6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__年,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创新发展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己任,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监管机构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在全省率先履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取得初步成效。

一、按时按要求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一)调查摸底,掌握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基本情况

2013年全国“两会”后,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精神,昭通市永善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2013年4月29日,永善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决定: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办公室从县卫生局调整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县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职能。

通过近半年的工作,基本摸清了县域内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基本情况。截至2013年10月底,县域内有食品生产企业121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1家;食品流通企业2717家,其中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1965家;餐饮服务单位1252家(含学校食堂258家、建筑工地食堂97家),其中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932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29家(含医疗机构 247家);保化品经营使用单位3001家,其中实行备案管理299家。履行新职后新增监管对象2838家。通过提前介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不仅摸清了“家底”,锤炼了队伍,同时也为食药监体制改革积累了一些经验。

当广大民众的目光还聚焦在城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当下,农村正以惊人的速度成为问题食品的“卸货场”。过期食品翻新登场、假冒伪劣食品扎堆横行,一些在城市里几乎无处遁形的问题食品,却在农村市场上明目张胆销售。究其原因,某种程度上确实与农村消费者消费水平不高、辨别能力差、维权意识不强甚至“图便宜”有关,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监管缺失。为解决这一问题,昭通市永善县在本轮体制改革中坚持以乡镇为单元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此,昭通市永善县成为全省唯一一个提前接手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的县,2013年12月5日,省局食品药品稽查专员高山、方海云、孙自彬一行专门到永善县调研“接手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后发现的困难与问题”,并向省局领导作了汇报。

(二)按时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整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从上到下都步入改革进程中。2013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永善县成立了由县长戈昌武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李沅勇任常务副主任,组织部长、县政府3名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12月26日,机构改革领导组审议通过《永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于2014年1月16日召开2014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就机构改革和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组建新的永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永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作为永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4年1月26日起,原工商、质监负责的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交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工商局行政编制人员3人、质监局划转行政编制人员2人划转到县食药监局。

2.成立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隶属永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股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卫生局疾控中心划转人员编制5名,新增编制8名,新增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公开招聘到位。

3.成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行政上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人员设置根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定和昭编办〔2013〕54号文件要求,结合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全县15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人员,按照溪洛渡镇3名、桧溪镇3名、黄华镇3名、莲峰镇3名、大兴镇3名、伍寨乡2名、细沙乡2名、务基镇2名、水竹乡2名、茂林镇2名、墨翰乡2名、青胜乡2名、团结乡2名、马楠乡2名、码口镇2名的标准配备,乡镇工商所划转13名人员和编制分配到新组建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县内调剂出22名人员编制充实到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乡镇监管所加挂“食品药品快检中心”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加挂“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4.设立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为消除乡村监管盲区,确保不留死角,在2013年4月,县人民政府就下发了《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75号),一个乡镇聘用一名食品药品协管员,一个村聘用一名食品药品信息员,共聘协管员15名,信息员142名。协管员属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员每月每人150元补助纳入财政预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后,乡镇已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乡镇级不再聘用食品药品协管员。2014年,全县142个村(社区)共聘用食品药品协管员145名(有3个社区聘用2名)。所聘人员按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履行接受举报投诉、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5.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机构正常运转。乡镇人民政府解决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场所,县财政解决筹建经费和工作经费。目前,县财政已安排出270万元资金,其中:80万元用于解决乡镇监管所办公条件,190万元用作15个乡镇监管所和县局新增职能工作经费。

目前,永善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已顺利完成,实现了职能顺利移交、划转人员安置到位,县乡村监管队伍思想高度统一,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发展的初级目标。

二、全面履行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县人民政府与15个乡镇、9个涉及部门签订2014年目标责任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15个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所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是组织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村级协管员2013年县局集中培训过一次),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按照“废、改、立”的原则,彻底清理食品药品行业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优化监管体制;

四是按照“零容忍、严执法”和“三个100%”要求,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建好台账,查找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五是分片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含农村自办宴席厨师)培训,提高行业自我发展能力和诚信意识;

六是继续推行农村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制度和农村厨师备案管理;

七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获取执法资格,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第7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政府强力推进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

一项工作能够很好地开展,需要当地政府的足够重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上,广元市政府显得尤为重视。广元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局、林业园林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商务局和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编印了《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手册》,分发到市、县、乡、村“四级”共6648名监管人员手中,并统筹建立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避免了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的出现。

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区一把手要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和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于每年12月底,分别向市和县区政府书面报告年度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把手负责制情况,落实市长、县长、乡长、村长“四长”负责制,做到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阵地化。

广元市苍溪县是我国红心猕猴桃第一县、中国雪梨之乡。2015年,苍溪县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苍溪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5个县级部门和39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今年1月,苍溪县人民政府县长杨祖斌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了2015年度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把手负责制情况。他在汇报中讲道,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动员会,签订《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级负责”责任制。全年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231.2万元,同比增长172%。一把手负责制极大地提高了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设水平。

为有力促进工作积极开展,2015年,广元市还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约谈制度规定,市政府或市领导小组对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县区政府进行约谈,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对县区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性约见谈话。被市政府或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约谈的单位或个人,对约谈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进行倒扣分量化考核。

政府的支持为当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同时也提供了资金保障。近两年,广元市县财政预算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达到3100万元。同时,整合项目资金41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800万元,保证了监管、检测、执法体系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证。去年,仅苍溪县就投入资金231.2万元,用于农产品安全监测、执法检查、宣传培训、案件查处、质量追溯和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等。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检测体系是支撑

苍溪县白鹤乡是广元市认定的第一批监管示范乡镇。一个乡镇能得到市的“监管示范乡镇”称号是很少的,全市仅10个。走进白鹤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记者看到监管站办公室的墙面上贴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八项制度,以及有关“一图”、“二书”、“三员”和“四定”等规范化建设内容。“一图”指产业分布图,明确镇、村监管重点区域。“二书”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三员”指监管员、协管员和检测员。“四定”指定职责、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

广元市着力建设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体系。在监管体系上,广元市设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中心)、7个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23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和2419个村委会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在检测体系上,广元市设有23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和303个重点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7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已有5个通过“双认证”,占四川全省的1/6,并按照“五有”标准建设了县级农业执法体系。

白鹤乡周胜华乡长告诉记者,白鹤乡乡政府很重视质量安全工作,乡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年度工作目标,并与乡监管机构和村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3个产业重点村按照“四个一”标准建设了监管阵地。一个人,每个村聘任一名协管员;一间房,指固定一间办公用房并挂牌;一组设备,指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处理上报设施设备;一套制度指巡查记录报告、检测监管准出、宣传协助执法制度。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是保障

在落实属地责任上,广元市按照“政府负总责,县乡机构强,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以县乡基层为重点,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分级负责制。市级负责规划制定、目标考核、品牌培育、督导检查、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工作。县区负责种养殖基地建设,监管、执法和检测体系建设,安全技术推广,监督执法,追溯管理和重点监管对象档案建立等工作。乡镇负责基地建设、农民培训、投入品使用指导等工作。村级负责日常巡查、产地准出服务、协助执法检查和宣传等工作。

在落实监管责任上,广元市明确各级农业部门及13个相关部门的职责,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进行量化考核。如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含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林业园林部门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药、肥料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风险应急处置,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质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等。

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内控制度,配齐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产地管理、生产管控、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全面实施生产经营者承诺制,每年集中开展生产经营者责任承诺和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质量安全措施落地生根,全市常年签订责任书和公开承诺的生产经营主体近5000家。

创新建设“三入三化・智慧监管”模式是基础

2015年,广元市应用“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探索了“三入三化・智慧监管”广元模式,建设了基于生产基地在线监控、检测数据在线传输、农资经营追溯码管理、产地准出管理四大支撑体系,包含网格化移动监管、质量安全追溯、农资条码销售管理、标准化生产信息查询四大系统的智慧监管综合平台,通过监管人员入户、监管设备入场、监管信息入网,促进监管履职网格化、监管过程透明化、监管评价实时化,实现全程监管上下贯通、便捷高效。

农资条码销售系统是广元市自创的针对农业投入品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市安全中心主任曾光荣告诉记者,该系统以农药、兽药经营管理为重点,将在全市农药经营店和兽药经营店中,建立1000个终端。系统主要是为了规范广元市农资市场,实现农资销售实时管理。广元市统一为农资店配备了电脑、监控摄像头和打印机等设备。农资店收到农资要先进行条码处理登记,将所有商品贴上条码,消费者购买农药时先进行扫描,并通过摄像头进行人脸记录,这些销售记录信息会统一进入市里的平台。通过激光条码实现农资销售的去向跟踪,解决了农资产品全过程溯源问题。

徐多菊是苍溪县白鹤乡白鹤村的村民,同时她还是苍溪县金地公司白鹤店的负责人,这是一家市级农资诚信经营示范店。记者看到,农资经营店的墙面上贴着《农业投入品经营承诺书》,一共有六条规定。其中包括不经营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药投入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业投入品;主动向消费者介绍农药投入品正确、安全使用办法等内容。今年,市里给农资店配备了农资条码打印机。徐多菊告诉记者,白鹤乡大多数村民都来这里购买农药,农民购买农药的信息在她这里都有详细记录。

目前,在广元市,像这样的农资经营示范店有500多家。这个系统工作量和投入都比较大,购买回来的每一批农药,要全部把农药信息录入生成农资条码。

广元市农业局局长孙洪方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在投入品管控。我国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品上没有二维码追溯,是很难监管的。他打比方讲道,人吃的药品有处方和非处方,并且标明厂家和代码,但农产品投入品还没有。他建议,国家在投入品方面,从出厂开始,设立投入品条码,实现投入品的可追溯。他说,广元市虽然自己花钱建立农资销售系统,但由于条码是农业部门打的条码,有时农药生产厂家不认可,这样便对执法造成了障碍。如果农药从厂家出来就有二维码,执法和追溯就不存在问题了。

华朴农业是一家猕猴桃种植企业,公司建立了智慧农业管理系统,给每一位产业工人配备了一个智能手机。如公司有新的技术方案,产业工人就会自动接收到。此外,公司还从国外引进肥水一体化灌溉设备。通过在田间放置传感器,可以通过电脑智能化操作灌溉,这样便能够很好地控制人工成本。以前灌一次水需要100个人,现在一个人就可以操作。

第8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巩固发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门店等开展重点场所和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围绕“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和夏季、秋冬季开展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及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自律,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努力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重点,认真适时组织好专项检查。

二、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集中执法力量,强化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特别要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认真清理积案。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司法行政诉讼的监督。要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质检、卫生等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举报食品违法案件的有功人员,要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要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注册程序,对食品生产经营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证后照,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不得受理办理登记注册。对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申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在核定经营范围时应注明食品生产销售或经营项目。要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检查,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户清理和规范,重点核查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对许可证失效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否则,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对查处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政策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与质检、卫生等部门互相通报证照监管信息,及时将食品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发放、注销、吊销等情况抄告质检、卫生等部门。

四、切实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机关要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通知所在区域基层工商所,工商所要落实人员及时认领,并结合市场巡查对本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经济户口管理。要结合金信工程的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并逐步实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工商所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联网。基层工商所要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一户一账一卡制度,即对每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登记台账和经济户口卡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规范有序。严格实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要结合全国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制度的实施,根据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研究制定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市场巡查,依据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情况,将本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要尽快建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数据库,逐步建立省级范围内的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计算机网络系统,最终实现与总局联网和省际之间信息共享。

五、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基层工商所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将其所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监管责任区,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实施“两图一书”管理模式,即: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加大基层工商所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坚持“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要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登记对每户经营者的巡查记录,按户健全市场巡查监管档案,并与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全面地反映每户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的真实情况。要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改善执法装备,提供监管经费和人员的保障,确保基层工商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六、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要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努力建立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在农村大力推行*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督站、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城市、县城、乡镇等区域和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监管,特别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和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要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的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积极支持商务部门推行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引导游商小贩进店、入市或定点经营,不断完善和规范农村食品销售的设施和条件,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与安全。

七、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管理,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等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鼓励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与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及加工包装食品的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监督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入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要把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的重点放在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企业,监督其内部经营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管理,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自查自纠、自检自管的能力,切实对消费者负责。要积极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三绿工程”等活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和“放心消费城市”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食品市场准入体系建设。

八、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严格食品入市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食品交易、食品退市的全程监管。一是严格食品质量监测。要认真贯彻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把监测作为对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逐步形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检、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相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所要健全食品质量监测机制,配备快速检测车、检测箱等设备,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消费警示和提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食品交易场所的定点监测。积极引导和督促批发市场、超市、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配备设施和人员,建立质量自检制度,切实对其经营的食品质量负责。二是严格实施食品分类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的不同来源和不同生产方式的特点,区别情况,分类监管。对经加工制作的定型包装食品,重点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质检部门实施市场准入的28类525种食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了“QS”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QS”标志;对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及大宗鲜活食品,利用快速检测等方法,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甲醛、氯霉素等有毒有害项目;对冷冻食品,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标准和规范,加强从车间速冻、冷藏运输到冷柜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对散装、裸装食品,监督经营者制作食品标签,重点加强对食品名称、产地、保质期等的管理;对流通环节现场制作食品,要重点检查经营条件和用料质量,督促经营者明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同时,要探索和推行食品按风险度监管的机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组织力量进行食品风险评估,确定本辖区内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的食品品种,实行对风险食品按名录监管,并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网上监管,确保对高风险食品监管到位。三是严格对食品退市的监管。各地要把不合格食品退市作为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退市制度和办法。要对市场巡查、质量监测、快速检测中发现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经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区别不同情况,依法采取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追回或销毁等退市措施,并及时向不合格食品涉及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对退市的同种类、批次、型号的食品必须经依法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入市。对不主动退市和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9篇:村食品监管员履职报告范文

这次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是继全县“两会”之后召开的一次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刚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韦开强同志全面总结了**年的工作,提出了**年的工作意见,我完全赞同,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重点突出,真抓实干,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已经过年的**年,是**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州党委政府及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亿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1694元。全县呈现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县上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共谋发展的结果。在这些成绩里,同时也凝集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战线上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和付出。回顾和总结**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可以概括为九个字:力度大、工作实、成效好。

力度大:年初,县人民政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食药监、卫生局负责人任副主任,县质监、农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州上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会,在会上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在具体工作中,各部门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据统计,**年投入食品药品工作经费10余万元,开展专项整治5次,出动人员251人(次)、车辆89辆(次),张贴标语157条,发放宣传资料21920余份,全县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工作实:一年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食药监部门认真履行“三项职能”,抓好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发挥食品药品安全抓手作用,全面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加强许可证管理,确保了全县药品生产和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部持证生产和经营;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狠抓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定期开展蔬菜和水果农残例行检测,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有了明显提高;质监部门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按照《**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实施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工商部门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制定“六项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使全县乡镇以上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全面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卫生部门强化食品卫生监督,严把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入口关,从源头上堵截安全事故的发生;畜牧、商务部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面清理整顿县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组织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病害肉等上市销售的违法行为,杜绝了注水、病害肉食品上市。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构建农村市场销售网络体系;教育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制度,严把学校食品采购销售关,坚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了学校学生饮食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加大食品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力度,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成效好: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从去年9月份到年底,集中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完成了8大任务20个工作目标,特别是较好地完成了12个100%量化工作目标,初步建立了食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机制,促进监管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关注民生,特别重视解决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强动植物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要求,而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各乡镇和各部门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要从发展的高度、稳定的大局来认识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当前,我县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

虽然总体趋好,但隐患并未根除,局部区域甚至显得尤为突出。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量的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工艺落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经营条件差,进货渠道混乱;三是部分食品经营者见利忘义,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甚至变质食品;四是中小餐饮店和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大,卫生条件差,监管难度大;五是各类集体食堂经营成分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农村宴席管理极不规范,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六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量大,监管难度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上来,从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角度,进一步增强干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措施办法,切实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认认真真履行好职责,尽最大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明确目标,扎实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1%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争取完成10亿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6%以上。要圆满完成上述目标,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密切配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为中心,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途径,转变理念,完善体系,强化措施,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突出源头治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要坚决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药品行为。要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小作坊、流动食品摊点,严厉查处非法批发、超范围经营、以赠药为名非法销售药品、用保健品冒充药品、非法虚假广告等坑害群众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种植养殖环节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禁药物滥用的整治,不断加强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的监管,有效打击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要切实加大对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的监管,严格落实餐具消毒管理制度,有效改善食品卫生状况,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抓住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消除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盲区和死角为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途径。要以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监督、流通“三网”建设为重点,实施“镇镇连锁超市”、“村村放心店”,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食品药品流通体系建设步伐,引导和鼓励诚信度高的食品药品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建设食品药品质量有保障、服务方便快捷的农村现代食品药品流通网络。要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同时,建立完善食品药品案件移送机制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预防并科学处置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加快建立农村食品药品群众监督网络建设,努力健全纵到底、横到边、无缝隙覆盖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要把农村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构建起体系完善、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严格履行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执法主体职责,实行经常性、主动性、动态性的日常监管和现场监管,切实做到对本辖区、本职能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心中有数。属职责范围的,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查处的依法查处,该规范的彻底规范,确保每一个监管环节的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高度重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对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滞后,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乡镇或单位,以及对食品药品监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食药监、技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坚持“实际、实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拓宽渠道,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管理执法人员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改进检验检测设备和手段,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要及时总结食品药品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创新体制、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发挥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积极引导帮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抓点带面,整体推进,以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标准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信用征集制度、评价制度和信息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部门监管档案。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树立信誉、保障安全”的原则,选择一批基础好、群众认可的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肉制品店、副食品店、超市等进行改造提升。既要制定标准,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又要改造门面,提升档次,培植一批诚信度高、经营规范、群众信得过的守信典型,并建档立卡,授牌经营,带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上档次和水平。同时,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制定评价指标和标准,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行业领域广,经营范围宽,工作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用药常识的普及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四进”活动,大力普及科学饮食用药习惯,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切实加强正面引导,在曝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大力宣传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乡镇政府要与各村委会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工作,要引导企业负责人树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质量意识、法制意识、社会意识和自纠自律意识,扎实把好食品药品安全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逐条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不出问题。

(三)要完善机制,快速反应。要建立健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申诉举报机制,落实好节日值班制度,公布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投诉电话,及时掌握食品药品市场质量状况动态信息。一旦发现市场上出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以及存在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健康的隐患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既要求各部门独立依法履行职责,又要求相关部门配套联动,齐抓共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牵头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切实抓好农副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财政、监察、公安、广电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同时,要大力推行联合执法,特别是在打击制假售假、查处重大安全案件等方面,要实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决不能推卸责任,更不能推诿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