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精选(九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第1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发出了清晰的“保卫农田安全”的信号。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60%以上的地市、近一半的县(区)和97%的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风险防控水平稳步提升。来自农业部的数据显示,2013年蔬菜监测合格率达到96.2%,比2012年提高0.2个百分点。但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背后,一个事实不容忽视:部分地区耕地和水体环境遭到工业和生活废弃物的污染,有害、有毒物质进入土壤不断累积。与此同时,局地滥用农药化肥甚至剧毒农药的情况也并不鲜见。两个因素相互叠加,近年来酿成镉大米、毒豆芽、剧毒农药蔬菜等各类农产品生产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面对部分地区已经出现的农田污染,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对受污染严重的耕地、水等,要划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禁止区域,进行集中修复。

对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2014年将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开展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监测调查,全面摸清南方重点省份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探索建立重点污染区域生态补偿制度。业内专家认为,我国农田污染情况尚未完全摸清,亟需开展周密细致的监测调查,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地进行集中修复。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随着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产品数量已经不成问题,难在质量安全。要治理农业生产源头,实行标准化生产,严禁滥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这也正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力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链条的具体举措。

韩长赋说,农业部将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健全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此外,还要推行生产全程控制和质量安全追溯,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控药、控肥、控添加剂,对农民开展标准化清洁生产技术培训和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建立产地证明准出制度,强化与市场准入的衔接。保卫农田安全,既要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要一手抓执法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韩长赋介绍,农业部将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供稿)

第2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关键词: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关键控制点;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5-0031-05

一、引言

食品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生鲜农产品(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是指通过种植、养殖、采收、捕捞等产生,未经加工或经过初级加工,供人们食用的新鲜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鲜农产品因具备了新鲜、美味、富含营养等特点而越发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是生鲜农产品具有易腐、不易存储等天然特性,在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过程中也容易出现问题,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成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如何保障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成为当前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

国内外已有部分学者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开展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研究。M.F.Stringer等(2007)将食品供应链分解,细化为27个单元步骤,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归因于21项本质原因,运用这一方法定位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1]。雷声芳等(2010)通过对北京蔬菜供应链的研究,认为在供应链的供应环节、配送环节和流通环节存在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应该加强对这三个环节关键控制点的监管[2]。张庆平等(2007)认为新鲜果蔬在零售环节存在食品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并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了定位[3]。刘畅,张浩,安玉发(2011)通过分析近年来1460个食品安全事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事件集和定位矩阵的方法定位了四个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4]。霍红等(2011)根据黑龙江省情况,分析了果蔬、肉禽、水产品和乳制品4类农产品各自在其供应链环节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指出了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所在[5]。张竹青等(2011)应用HACCP原理分析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储运等环节中存在的关键控制点,认为应建立关键控制点体系,以便协助食品安全的监管与控制[6]。综上所述,国内外已有部分学者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来展开研究,但此前研究主要存在两点不足:一是研究中多运用实际经验和文献总结来定性分析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运用定量分析定位食品安全关键点的研究很少;二是以往多以全部食品作为研究对象,偏于笼统,而对食品进行分类,找出不同类别食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才能准确的判定各类食品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虽然国内外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研究已经存在,但对于“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这一概念,学术界尚未形成成熟的概念[7]。“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作为一项成熟的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系统已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HACCP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①。同时,此前学者在研究时也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内涵进行了解读。刘畅等(2011)认为通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要素分析可以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而食品安全事件中存在四个基本要素:一是事件涉及的食品种类,二是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供应链环节,三是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责任主体,四是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本质原因,通过对四个要素的分析可以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

因此,参考HACCP理论并结合此前相关学者的研究,本文将“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定义为:在一类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安全风险集中存在于某个关键点上,即某个生产经营主体在供应链的某一环节的某一工序所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最多,可以预见当控制措施在此点应用,食品安全危害能被消除或将危害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笔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食品行业专业网站、其他权威媒体等渠道搜集了2001年初到2012年9月份10余年间国内发生的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经过筛选去伪,整理出521起事件作为对象展开研究。通过定位不同品种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从而发现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提供参考建议。

三、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分析

近年来,中国屡次发生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收集和整理这些事件信息所涉及的食品种类、发生环节、责任主体和本质原因等四个基本要素并对其展开分析,以便对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一)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种类

本研究对象是生鲜农产品,包括果蔬产品(包含水果、蔬菜)、畜禽产品(包含畜禽肉、蛋)和水产品。在521起生鲜农产品事件中,涉及果蔬产品的事件211起,占40.5%;涉及畜禽产品的事件199起,占38.2%;涉及水产品的事件121起,占21.3%。如图1所示。

(二)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环节

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均可以归于供应链中的一个环节,将供应链划分为不同的环节,以便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环节进行定位。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可分为七个环节:生产环节、初加工环节、批发环节、仓储运输环节、零售环节、餐饮及食堂环节、家庭消费环节。对三类生鲜农产品各自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环节进行统计分析,各环节事件出现的频次如图2所示。

(三)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存在责任主体,而责任主体可以根据规模进行分类。以往的学术研究中通常依据企业员工人数或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对责任主体分类进行界定。本研究从搜集到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报道中所给出的信息判断责任主体规模类型,将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主体分为个体生产经营者②、小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三类。三类食品安全事件中责任主体出现的频次如图3所示。

(四)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本质原因

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均可进行工序操作归因,用于定位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本质原因。本文根据生鲜农产品特点,将可能导致生鲜农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划分为天然原料使用不当、使用回收废弃物、使用不合格原料、添加有害投入品、加工程序不当、要素使(施)用量不当、原料储存不当、包装不当、人员环境不卫生、废弃物处置不当、成品储存环境不当、自然环境污染等12项。对三类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本质原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图4所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总体特点是品种分布较为均匀,发生环节相对集中,责任主体高度集中,本质原因根据品种不同而各不相同。

(1)发生的食品种类。生鲜农产品的三大类品种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比较密集,均存在较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比水产品发生频率高。

(2)发生的环节。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环节相对较为集中,果蔬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生产、初加工和零售等几个环节发生的频率均较高,果蔬生产环节发生的频率、畜禽产品初加工环节发生的频率高的现象尤为突出。

(3)发生的责任主体。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主体高度集中,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中占最主要地位,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的责任主体均高度集中于个体生产经营者。

(4)发生的本质原因。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本质原因根据品种不同有所区别,果蔬产品主要是要素使(施)用量不当、添加有害投入品两个原因,畜禽产品则集中于添加有害投入品、使用不合格原料和使用回收废弃物三个原因,水产品的主要原因则在于添加有害投入品、自然环境污染和使用不合格原料。

四、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定位

本文对生鲜食品安全事件中四项关键信息进行分析后,明确了不同种类、环节、主体的问题发生频次及原因。接着对其进行多维度交叉分析,找出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最高的组合,以此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例如,经过分析发现果蔬产品中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环节因为要素使(施)用量不当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是组合是最多的,那么“生产环节—个体生产经营者—要素使(施)用量不当”就是果蔬产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如图5所示。

本研究对三类生鲜农产品各自不同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分别进行了分析和定位,查找并确定了各类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发生频率最多的三个关键控制点。果蔬类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109起,占果蔬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52.1%;畜禽类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64起,占畜禽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32.2%;水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55起,占水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49.5%,关键控制点定位如表1所示。

通过表1可以看出,果蔬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都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生产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这一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因此需要加强对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行为的控制,提高生鲜农产品生产的规范化程度,防止在生产环节有害投入品的使用,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还可以看到果蔬产品和水产品都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零售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这一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说明零售环节也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政府应着力强化对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尤其是零售市场中个体商贩行为的规范,在市场检测中加强对常见有害投入品的检测力度,避免不法商贩添加有害投入品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分析,还可针对单一食品的特点,进行精细化监管,如知道了水产品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生产环节—自然环境污染”这一关键控制点,就应对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环境加强监测,一旦出现生产养殖环境污染的情况,要及时预警,避免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

五、政策建议

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有着其多方面的原因,也同我国当前的经济、法律秩序不完善有很重要的关系。因此解决当前我国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共同努力[8]。结合本文对我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研究结论,为我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几点政策建议。

1. 提高生鲜农产品领域从业者组织化程度。研究发现,个体生产经营者是导致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主要责任主体。我国参与生鲜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体都存在着数量大、规模小、分布广的特点,由于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小规模的生产、加工、流通难以提高技术水平,发生违规的概率较高,是影响中国生鲜农产品质量的主要原因。因此,针对这一情况,应着力提高生鲜农产品领域的从业者组织化程度,减少散户生产在市场中的占有份额,提高大中型企业在生鲜农产品市场中所占比例,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高之后,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就可以从分散的经营者转向大中型企业,提高监管效率。

2. 加强对上游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从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来看,在生产、初加工、零售等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的行为成为各类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最重要的原因。我国对于生鲜农产品的上下游市场监管相对弱化,在生产投入品市场上存在着监管不严、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的现象,导致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中禁止使用的有害投入品可能流入到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增大食品安全风险。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上游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对于可能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中的有害工业原料要严控其市场流向,严格买卖手续,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查。通过严格监管,切断不法商贩的原料来源,有效地降低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 加强对生产和初加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监控。在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中,生产过程中添加有害投入品、使用不合格原料、要素使(施)用量不当都是生鲜农产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在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中,多数是由于生产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标准操作、工序处理不当而造成的。因此,应在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推行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对要素投入、使用原料、添加剂等重点工序的监控,避免相关人员在这些工序违法操作造成危害。通过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提升我国生鲜农产品内在品质和安全水平。

4. 进一步规范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零售环节是生鲜农产品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关键环节,也是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环节。政府应加强对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现阶段,中国生鲜农产品的零售市场存在着超市、农贸市场、早市等多种市场业态并存的现状,各类市场对商户、产品的管理方式尚不一致,存在监管漏洞,尤其是农贸市场、早市在质量安全检测方面面临很多困难,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因此,政府应增加对生鲜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投入,改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工商、质检等部门应加强对零售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市场自身也应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强化市场管理,保证消费者能够买到放心合格的产品。

注释:

①概念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15091—1994。

②个体生产经营者包括个体农户、个体食品加工者、零售商户等。

参考文献:

[1]M.F. Stringer,M.N. Hall,The Breakdowns in Food Safety Group.A generic model of the integrated food supply chain to aid the investigation of food safety breakdowns[J]. Food Control,2007,18(7):755-765.

[2]雷声芳,何忠伟,刘芳,张帅.基于供应链的北京蔬菜质量安全管理[J].商品储运与养护,2007,(3):148-149.

[3]张庆平,师建华.零售环节新鲜果蔬的质量关键点控制[R].2010年全国中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会议论文.

[4]刘畅,张浩,安玉发.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本质原因及关键控制点研究——基于1 460个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1,(1):24-31.

[5]霍红,沈欣,黄志鹏.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与质量安全分析——以黑龙江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1,(32):105-112.

[6]张竹青,靳东明.应用HACCP原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1):56-57.

[7]姚玉才.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的原理及应用[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29-31.

[8]恭顺龙,白丽,王向阳,刘战礼.合作监管视角下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J].消费经济,2010,(2):79-82.

Chinese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 Food Safety Event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Positioning

Li Yang, An Yufa, Gu Chua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China)

第3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到2009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用3年时间,达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市《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规范》、《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工商、农发、安监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根据产业特点,鼓励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美国NOP、KOSHER、日本JAS、欧盟GLOBALGAP、英国BRC等国际认证,提高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发、海洋与渔业、环保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出口农产品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以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主体,在出口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种养殖、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出口等各个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以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增强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五)建立质量安全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和实施方案,对产品质量实行全面监控检测。各监管部门要根据监控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农兽药残留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通报,提出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

(六)壮大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七)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八)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九)实施多元化国际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外经贸、农发、海洋与渔业、公安、财政、环保、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园区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居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街道办事处、园区为功能区域,以居委会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发部门负责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和动物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并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制定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监测农产品生产区域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与环保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分别负责农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环保、质监部门会同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监督执行示范区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品和水生动植物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质监部门会同农发、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计量工作的管理。工商、安监部门负责农资市场及流通环节监管。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外经贸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综合协调及相关信息服务。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促进农产品各项扶持政策。各有关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检测实验室、农产品出口基地、品牌、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国外注册认证、反倾销应诉等的支持力度。

第4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关键词:RFID;质量安全;监控溯源

中图分类号:S126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生活品质的提高,现在对食品的要求也有了质的飞跃,从吃得饱吃得好转变到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因此,人们对农产品类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把RFID射频识别技术应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中,能很好解决产地溯源、农产品产地和生产档案的建立、流通运输环节控制等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 RFID技术介绍[1]

射频识别技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缩写RFID),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它是一项利用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交变磁场或电磁场)实现无接触信息传递并通过所传递的信息达到识别目的的技术。

RFID系统包括天线、标签和读写器,其中标签由耦合元件及芯片组成,每个RFID标签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附着在物体上标识目标对象,俗称电子标签或智能标签,它具有一定内存空间,具备可存储性,读写器通过天线发出的射频信号,标签凭借感应电流所获得的能量与读写器读取修改芯片中的产品信息。

它保密性强,寿命长可重复利用,使用简单方便,可以批量远距离实现读取或存储添加信息,配合网络数据库系统,可高效利用系统内信息资源,软件智能化管理数据,对每个接入点实现有效的实时监控。

2 RFID技术应用方案[2]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可通过RFID技术集成一套监控溯源系统,该系统通过开放式网络管理,利用RFID的快速读写存储性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设立监控点,即可对农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以及产品质量等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的需要,本系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农产品生产监控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农产品销售监控点等部分。各个监控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通过互联网连通,各监控点根据要求录入农产品相关信息,搭载GPS信息及视频实时监控,管理者可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对各个监控点实行有效的监控,确保农产品在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作为对各个监控点的监控平台,建立有农产品档案数据库,对各监控点上传的产品信息进行分类管理,设立管理权限分类,不同管理者具有不同的浏览修改权限,保证系统的监管能力。网络平台具备查询、统计、报表等功能,同时也具有各监控点间数据交流,供求信息传送等,产品相关信息即时在网上公布,方便消费者查询,确保产品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公众服务能力。

2.2 农产品生产监控点

农产品生产监控点主要由农业种植大户、农民生产合作组织或乡村农技服务站组成,主要负责帮助指导农户规范化生产,传授新的种植技术,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对农产品RFID标签的发放,农户及其施肥施药情况等生产信息的录入,产地环境信息的录入等,在源头进行产品品质分类,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及溯源性。同时,生产监控点也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络平台获取销售监控点的销售信息了解消费者需求情况,从而因地制宜指导农户生产需求量大的农产品。在农产品即将上市时,生产监控点也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对流通监控点运输请求,使农产品能及时快捷运送至销售监控点,保证生产的农产品能及时销售。生产监控点配备GPS信息定位及摄像头视频实时监控,让运输环节快速准确到达目的地,消费者可通过摄像头随时查询产地生产情况,检测监控点也可对产地用药情况进行视频监控。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主要由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站,基地农药残留检测室组成,县级检测中心为定期例行抽检,对本县范围内即将上市农产品随机抽查;各流动检测站为随机检测,每天在其管理范围对在土即将上市的蔬菜进行检测;基地检测室主要负责该基地上市农产品的检测。所有检测结果都写入对应农产品的RFID标签,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下一个工作监控点不予接收;若检测农户的农产品呈阳性,需等待到相应的安全间隔期再次检测结果合格后,重新录入检测结果至RFID标签,下一工作监控点才予以放行。

2.4 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3]

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主要由农产品配送中心或协议的运输公司组成。运输车辆均配备GPS定位系统和温度记录系统,流通运输监控点需对自己公司下的运输车辆建立对应的RFID档案,通过GPS实时监控运输车辆,详细记录出车、运输时温度记录、运送产品名称批次数量、货到时间等,如车辆挪做他用,运送其他货品也需录入档案,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以及产品召回提供依据。车辆运输情况信息也同时录入至农产品RFID标签中。流通运输监控点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清楚了解到生产监控点的供应信息和销售监控点的需求信息,因此,来合理调配运送车辆,有效节约运输时间及降低运输成本。需要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初加工的,在加工包装车间也要加装视频实时监控,加工信息也同时录入RFID标签中。

2.5 农产品销售监控点

农产品销售监控点主要由各大超市、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等组成,在该监控点通过农产品上的RFID标签,可清楚了解到相应农产品的产地及农户信息、运输时间和温度、检测情况,以及产地生产流通各环节视频信息等,也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自己的需求信息,提高补货效率。若发生群体中毒等突发事件,可快速查到相应的农户,追究责任人;通过标签上的施肥施药档案,为医院治疗提供依据;通过监控溯源网还可快速查清其他危害产品的去向和数量,为产品的追回提供保证及时间。RFID标签最后在销售监控点取下,集中到交管理中心,以便重复利用,降低系统的运行成本。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的突出优势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通过监控溯源网把各监控点有机的连接了起来,各监控点信息共享,形成一个闭合的供应链,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农户信息、流通去向、销售情况实时监控,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性,其突出优势主要有: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可以通过上网、发短信向监控溯源系统查询农产品产地农户信息、农残检测情况,以及农产品自采收到购买的时间长,运输储存温度调节,从而清楚了解农产品的新鲜程度,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查看农产品种植和运输情况,让消费者真正买的放心,吃得健康;网络平台信息共享,各监控点通过监控溯源网上的供求信息合理调配资源,降低各监控点运营成本,农民朋友也可以更清楚了解市场需求,选择种植市场需求量大,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产地信息、农残检测情况,对农产品品质实现分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遇突发中毒事件,可清楚查询农产品来源及农户信息,追究责任人。通过标签上的施肥施药档案,为医院治疗提供依据。通过监控溯源网还可快速查清其他危害产品的去向,为产品的追回提供保证及时间;农产品上RFID标签在相应监控点录入的信息其他监控点不能窜改,有效保证溯源性,标签内信息的准确性;加强了对流通部门的监控,提高了农产品运输效率保证了运输质量,有效防止交叉污染,提高可追溯性;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供应链不予以接收,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4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优势显著,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工作重点方向,有益于促进“三农”发展,同时为人民身体健康,生活水平提高提供有效保障,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应用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 童刚.基于RFID技术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研究[J].信息与电脑,2008(04):68-70.

[2] 杨海东,周.基于RFID的农产品安全监控系统研究[J].微计算机信息,2008(05):197-199.

第5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的要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群众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落实部门、镇街、村居、经营者“四级责任”,健全标准生产、监测追溯、责任追究、监管执法、应急预警“五大体系”,完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考核约束、技术服务、宣传发动、部门联动“六项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动植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基本原则。一是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纵向分级落实,横向分片定责,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重点整治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强化执法力量和技术支撑,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强镇街、村居两级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农村、城乡结合部、生产经营散户的监管,实现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全程监管。三是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宣传培训,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建设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覆盖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全过程的质量标准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结合,认证管理、标准管理与档案管理相结合,部门、镇街、村居、园区基地监测网络实时传输的安全监测追溯体系;建立健全责权一致、约束有力的安全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健全资源整合、层级负责、执行有效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携手联动、反应快捷、处置高效的安全应急预警体系。全市农产品生产单位监管率达到100%,“三品”认证企业农残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上市大宗农产品无公害达标率达到100%,各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健全率达到100%,认证农产品标识率达到100%,农产品非法添加物零检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零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零传播。

二、落实部门、镇街、村居、经营者四级责任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着力构建“分兵把守、协调配合、全市一盘棋”的监管机制,构建部门、镇街、村居、经营者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网络。

1、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业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统一领导本行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必须健全监管服务机制,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标准化管理、投入品监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监管到位。

2、强化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属地管理责任,要制定工作规划,健全管理机构,发挥镇街协管员、村级防疫员等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基地园区管理,抓好投入品管理和产品检测,确保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

3、落实村(居)的直接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对本村(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要配合各级开展好学习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检测、疫病防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重点抓好对种养散户的监管。

4、突出经营者的首要责任。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园区)负责人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各自出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制度,规范园区管理,严格组织监测,接受上级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质量标准生产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示范推广体系,实现对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一是强化标准制定。严格执行各级颁布的强制标准,力争三年内制定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等地方标准8-10个,总数达到20个,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二是强化标准推广。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标准化知识,引导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强化投入品监管。实行农药市场准入备案制度,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档案,严禁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农业投入品。四是强化品牌建设。规范“三品一标”的认证管理,认证总数维持在200个左右,积极争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2、安全监测追溯体系。一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今年建成20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用三年时间在各镇(街道)管理办公室建设检测室,在各规模基地园区建设检测站,构建“企业自检为重点、镇街监管为主体、市级抽检为指导”的三级安全监测体系。二是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关。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封存禁售、公开曝光,实施追究。扩大“放心农产品保护标识”使用范围,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入签约超市销售,力争3年内,拓展到我市所有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三是加强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模式”项目研究,扩大农产品检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完善数据报送网络,加强数据分析判断,完善风险预警制度,逐步形成产销一体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络。

3、安全责任追究体系。明确各部门、镇街、村居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园区基地负责人的直接责任人责任。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建立严格的农产品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及程序履行职责,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动植物疫病蔓延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违法单位“黑名单”制度,将发现问题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享受扶持政策,不再审批新上项目。

4、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各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加强队伍建设,发挥镇街协管员、村级防疫员的作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查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5、安全应急预警体系。一是完善预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提出预警处置意见,逐步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二是严格应急程序。严格落实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等制度规程,提高重大事件报告、重大信息的质量和时效。三是提升应急能力。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充实队伍,备齐物资,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全力妥善处置,减少损失,缩小影响。发生动植物疫情,以“堵住源头不输入、一旦输入不扩散”为目标,采取封锁、隔离、封存、扑杀、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疫情稳定、供应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严格责任,强化追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监测经费、物资储备、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经费、应急处理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或列为专项资金,为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提供保障。

3、考核约束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单位将监管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加大考核考评和行政问责力度,确保责任落实、追究到位。

4、技术服务机制。建立市、镇、村、户四级农技推广队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开发,形成层次分明、系统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实施“双百双千、携手共建”人才兴农活动,激励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引导示范大户应用先进技术,实行标准化生产,带动群众进行标准化种养。

第6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云南省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145-02

农产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从田间到餐桌,我们每天都要消费大量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部门三个方面,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一些不法生产者和商人利欲熏心,人为制造一些不安全的食品,给广大人们群众的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而作为消费者,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要判断某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一件困难的事,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依靠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资助下,我们在云南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旨在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寻求合理的解决措施,在政府部门、生产者、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一条公众认可的市场链,促进政府部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法律法规体系;敦促生产者改进和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提高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多方配合,互相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通过我们的问卷调查,认为政府能完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占16.25%,认为政府能控制大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占26.56%,认为政府只能控制小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占46.88%,认为政府无力控制的占10.31%。这说明消费者对政府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不容乐观,政府部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逐步建立。云南省已初步建立了部级、省级、市县级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例如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机构认可的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和云南省兽医防疫总站省部级畜产品质检中心。这三级检测机构为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了一定的技术保障。据统计,目前云南省各级农业部门共有各类检测机构208个,其中专职机构105个,兼职机构103个。共有各类检测人员4 313人,其中有高级技术人员295人,中级技术人员934人,初级技术人员的853人,有检测资质450人。共有检测实验室2.5万平方米。在用仪器设备2 217台(套),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79台(套),5万元以下的小型设备2 073台(套),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近300台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初步建立。

2.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开始起步。全省初步形成了职责分明、上下联动、“三位一体、整体推进” 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格局,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经济,目前已形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体系格局,初步推行GMP(良好操作规范)、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等体系认证和产地认证工作,“三品”认证数走在西部各省(区)前列。截至目前,累计认证“三品”1 781个,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14个,认定名牌农产品164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 24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41%。

3.农产品质量管理措施逐步落实。农业部门近年来推行了源头管理、标准化生产、定点监测、市场准入和龙头企业带动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通过产地环境监测和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通过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县,推行标准化农业生产,开展了15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和16个蔬菜生产重点县的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2011年上半年农业部监测云南省蔬菜合格率为92.5%,食用菌合格率为100%,水果合格率为98.3%,水产品合格率为95%,畜产品合格率为100%,茶叶合格率为100%。省级监测蔬菜合格率为99.5%。总体监测合格率比2005年提高近30个百分点。连续六年没有检出“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成分,没有在原产乳品中检出三聚氰胺,未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7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保障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禁限用高毒农药、饲料和生鲜乳专项整治、“兽药经营规范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一系列重大活动的开展,使得“十一五”收官之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异彩纷呈,实现了农产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安全可靠的工作目标。

十一五工作呈现六大亮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法制建设、执法监管、检验监测、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自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后,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连续3年稳定在96%以上的高位水平,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重要支撑。

亮点一:法制建设取得突破。“十一五”期间,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配套制定了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技术规范,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也相应颁布实施。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省及所属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相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从中央到地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有赖于法治的力量。四川、湖北、甘肃、江苏等省相继出台了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或管理条例,明确市县政府责任,细化工作经费预算,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

亮点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农业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确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农业部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一大目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初步构建。

为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陕西、湖北、辽宁等省对各市县农业部门实施了量化考核和目标责任管理,凡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底评为不达标单位。

亮点三: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农业部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一期规划,新建和改扩建农产品部级质检中心49个、省级质检中心30个、县级质检站936个,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三品一标”贯通部省地县的工作机构基本建立,体系队伍不断壮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法正式组建。

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仪器配备和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共抽检供亚种植业产品3950个,合格率96.7%;畜禽产品1390个,合格率99.8%。其中广州市一个指定监测中心就完成1500多吨农产品抽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9089份,有效地保证了亚运期间农产品安全放心。

亮点四: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十一五”期间,农业部相继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遏制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北京奥运会、60周年国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多亿元。全面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以及农兽药残留监控等监控计划,形成了涵盖全国主要城市、涉及主要农产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针对大中城市消费安全的例行监测品种扩大至6个大类101种产品、86项安全限量检测参数,监测地域已覆盖全国259个主要农产品消费城市。

亮点五:标准化创建全面启动。以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十一五”期间共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00多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已累计达到4500多项,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启动实施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2010年新创建了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园819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555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00个,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5个。

世博会期间,上海实行了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的标准化产销和准入准出工作。在有标准、有检测、有品牌、有组织的基础上,推荐201家农产品生产基地供世博园区餐饮单位选择采购,在农药使用方面加强供博基地监管,对“中心厨房”开展有机磷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残留批批检测,对所有农产品初加工品加贴RFID电子标签,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亮点六: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201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1.7万多个,全国“三品一标”总数超过8万个,认定产地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以上,认证农产品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黑龙江把发展“三品一标”作为提高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成为了全国最大的“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加工基地。2010年全省绿色食品产业总值达750亿元,实物总量达2750万吨,“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11250个,以“三品一标”产品为主体的标准化种植面积达1.3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2%,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8%。

十二五将着力构建五大体系 全面提升五大能力

“十一五”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站在新的起点上,农业部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政策、科技、投入等方面切实加强,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强化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和完善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等五大体系,全面提升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等五种能力,推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指出,“十二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寻求发展和突破的重要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联度越来越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必须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强化监管,提升水平,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陈晓华在本次会议上强调,“十二五”期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消除隐患保安全,就是要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控制源头上水平,就是要从生产入手,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强化生产过程控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健全体系强能力,就是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管条件保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就是要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制度和模式,并加以推广,尽快推动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开局之年锁定六大工作重点

第8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生命线。农产品市场主要在岛外,每年有500万吨的鲜活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是全国冬季重要的“菜篮子”。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对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确保国际旅游岛建设全局的客观要求。国际旅游岛建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定位之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维护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加快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将起到促进作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完善省、市县、乡镇、村委会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体系。

──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餐饮4个环节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控。

──瓜果菜、畜禽、水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豇豆、四季豆、苦瓜、西瓜持检测合格证出岛,生猪等畜产品持“两证一标两单”出岛,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出口基地、瓜果菜主产区、规模畜禽养殖小区、水产养殖基地基本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

──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瓜果菜违禁药物检出率在3%以下,畜禽、水产品违禁药物检出率在1%以下。

三、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依法研究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应急事件处理及安全信息等制度。积极推动出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规规章,明确各级农业、渔业、工商、环保、质监、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全面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实行农业综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构建从省到乡镇并延伸到村组基地的监管网络。

(二)完善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省、市县、乡镇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市县农产品(水产品)检验检测站建设,全面推进规模田洋、集散市场(收购点)瓜菜质量检测站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和秀英港、南港码头农产品检查检测站建设。强化检测队伍建设,提高监测能力与水平,依法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和运销。督促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站)。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着力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引导农民科学选购。积极支持发展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确保优质农资占领市场。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销台账、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制度。大力宣传普及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经举报后查实的案件进行奖励。完善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集中力量侦破大案要案。实行严格的农药监管制度,进岛的农药要全面进行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制(修)订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政府推动、农业部门指导、市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优势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建立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统防统治机构及服务组织,推广专业化防治。推进生产过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保障、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

(五)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整合农业信息资源,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控信息体系,实现全省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监控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规模瓜果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小区和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基础资料站点,逐步对农产品生产者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编码管理,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3G手机等各种方式查询农产品产地、质量状况等信息,实现农产品可追溯。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涵盖进货、库存、销售等业务台帐,全面掌握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动态。

(六)加大农民培训教育力度。省建立农民培训中心、市县建立农民培训学校、乡镇建立培训基地,形成从省到乡镇的培训网络。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生产基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重点教育农民安全使用农药、兽药、渔药和严格安全间隔期,引导农民科学规范生产。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开辟生产技术和质量安全专栏,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省农科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资源,加快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农药、兽药、渔药等物质残留监控技术的研究,为农产品质量监控提供科技支撑。

(七)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建立预警预报机制,开展危害因素摸底调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隐患和产生环节,加强风险评估,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评价、处置和等工作制度,加强舆情监控,全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联动、协查、协作机制,第一时间通报情况,预防和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第9篇: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监管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8―0013―1

农产品基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做好农产品基地监管,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当前农业质量安全工作的一项战略举措。基地质量监管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标准化监管、质量追溯监管、政府网络监管、基地产品抽查监管、互联网视频监管以及农户相互监管等。

1 基地标准化监管

实行标准化生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证。因此,加强基地标准化监管是确保质量安全的首要措施。加强基地标准化监管就是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管理,产地环境有监测,生产操作有规程,田间管理有记录,采收产品有检测,上市产品有标识,从而实现制度可查询,监管有依据,质量有保障。在绿色食品基地,通过建立“五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质量可追溯制度、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支撑体系,以此保证基地生产的标准化管理,实现绿色食品的标准化监管。

2 基地质量追溯监管

基地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是在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进一步追溯问题根源,查明原因,以便采取措施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种基地质量监管方式。基地质量追溯监管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构建基地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更是落实责任追究的重要途径。在苹果优势产区烟台,有关部门与当前农产品制度接轨,建立了烟台苹果质量追溯监管系统,该系统以烟台苹果地理标志标准为依据,以规范基地生产数字档案为基础,以信息网络为纽带,以专题网站为载体,集中展示烟台苹果的品牌形象,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认知途径,提供合作渠道。这套系统能够为消费者、生产者和各级管理部门提供农产品方面的综合服务。通过这套系统,可以对苹果的品牌情况、生产企业情况、产地土壤水质等环境情况,以及苹果在生产过程中,施用农药、化肥等各种投入品的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追溯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

3 基地政府监管

政府监管是指政府充分发挥其公共管理的职能,对基地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政府监管主要是通过制定、颁布和执行法律法规,并对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等方式实现。同时,政府监管还可以通过对基地生产的网络预警监管来实现。杭州市政府从2008年12月开始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已在主要示范基地建立了产地准出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涵盖了蔬菜、茶叶、畜牧、水果等几大产业。政府通过安装质量追溯系统,建立企业检测点或乡镇快速检测站等方式,将基地生产管理信息和产品检测结果上传到市级农产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同时在农贸批发市场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检,确保农产品安全。

4 基地产品抽查监管

基地产品抽查监管是标准化监管的有效补充,是以监控质量为出发点,以提高基地管理水平为目的,按事先确定的质量水平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如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就要采取强制措施整改,直至达到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抽查有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山东省通过建立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对菜篮子基地的产品质量监管,省农业厅每年都定期组织3~4次全省“菜篮子”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每次抽取样本1200个左右。对一般性药残超标的,要求限期整改;对违禁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法予以查处。2011年山东推广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两项创新制度,目前已覆盖所有农业县。部分蔬菜主产区已全面禁止销售高毒农药,95%以上的农药经营店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通过持续对农药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品”基地、食用菌菌种及生产基地等实施产品抽检,使瓜、菜、果、茶、食用菌主产区基本实现了基地产品质量监管。

5 基地互联网视频监管

基地互联网视频监管是互联网技术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应用之一,通过在生产基地布置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安装温湿度、生物以及气敏传感器,实时采集视频信号,实现对农产品基地的实时实地实景,全面监管。互联网视频监管具有数字化精确管理、时效性强及监管结果详实可靠等传统监管无法比拟的优点。烟台泉源食品有限公司在栖霞市建立苹果互联网示范基地,用互联网技术对基地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实施视频监控、生产过程监控、建立苹果生长履历数据库;在烟台泉源食品有限公司气调库、生产加工车间建立苹果互联网监控体系,对苹果的储藏、加工过程及环境信息进行监控,实现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6 基地农户分组监管

基地农户分组监管是基地与农户签订合同,并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分组.实行组内农户联保。相邻农户为一组,一组之间互相监督,对整个基地进行无缝隙的监控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用药施肥的人员视情节做出批评及纠正,限期整改,对于私自使用国家禁用农药、无公害农产品限用农药的作好记录,不能作为基地的无公害农产品进行销售。产品采收时、销售时,基地的产品全部进行取样化验,产品超标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品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