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论新经济政策精选(九篇)

论新经济政策

第1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列宁认识到,当时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存在着巨大差距,认为俄国正处于小农经济大海的包围之中,在过渡时期仍然需要利用商品货币来建设社会主义。为此,列宁指出:“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在这个草案中,列宁十分重视商品交换的作用,并把它上升到巩固工农经济联盟的高度加以论述。随后在1921年秋,列宁进一步指出:“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还退得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列宁这里提出的“必须再退,再后退”,其实是对商品经济运动规律认识的深化。列宁认为,“商品交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的直接交换,而是必须要通过货币、市场这些媒介,商品交换要以买卖、贸易、货币流通为基础,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办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的这一思想,深刻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鲜明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标志着我们党对现代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对现代市场经济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从理论上讲,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就是要让市场以商品货币为媒介,使复杂的经济信息通过价格信号的变动得以显现,进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理性选择,促使生产要素不断优化配置。

二、允许多种所有制共同存在和发展

列宁分析了当时俄国的社会经济结构,认为俄国仍然存在着小农经济、小商品生产、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五种经济形式。列宁还阐述了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二者之间的关系,认为“付给国家资本主义较多的贡款,不仅不会葬送我们,反会使我们通过这一最可靠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为此,列宁提出了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制、租借制四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认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充分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前阶,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在这一级和叫做社会主义的那一级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级”。这是因为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存在兼容性,即国家资本主义可以服务于不同的国家形式,资本主义国家可以用,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深化对所有制的认识,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并强调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充分说明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重要性。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来看,非公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三、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列宁从俄国农民占国家人口多数的实际出发,从巩固工农联盟的政治高度,把农民问题作为实施“新经济政策”的首要问题。列宁指出:“俄国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当前主要任务,就是要正确地规定并实行一些必要的办法,以便领导农民,同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通过许多渐进的过渡办法实现使用机器的社会化大农业”。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俄国才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在一个小农占极大优势的国家里,无产阶级只有非常巧妙地、谨慎地和逐渐地同绝大多数农民结成联盟,才能顺利完成过渡这一任务”。列宁这种“以农为先”的思想,关心农民切身利益以巩固工农联盟的觉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价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允许农民自由贸易,增加农民收入,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必须看到,我国农业生产目前还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在新常态下,克服这些困难和挑战就必须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发挥区域之间的比较优势来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不断拓展农业多功能和增值增效空间。要积极转变传统农业粗放式的经营发展样态,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靠科技投入,注重农业技术创新,强化惠农政策,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真正实现城乡和谐发展,工农共同富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厚实的物质基础和坚强的政治保障。

四、充分吸收资本主义的有益成果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2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内容摘要:新经济政策是列宁在1921年为了应对“旧经济政策”――“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所造成的农民政治认同危机而采取的“新政”。它的制定和实施以农民问题为切入点,以解决农民问题、维护农民利益为核心,是重构农民政治认同、维护苏维埃政权以及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好政”。

关键词:旧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 农民 政治认同 危机 重构

“旧经济政策”与农民政治认同危机

政治认同即民众对国家政权的心理认同。与政治认同相关的是,民众对政治领导及其所领导下的政府的行为支持。在一个政治认同度高的国家,政治秩序会比较稳定。反之,则会出现政局的动荡甚至国家的分崩离析。从公共政策角度看,一个国家民众的政治认同度与该国政治制度和经济政策密切相关。

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党实行以粮食征收制为主要特征的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内容是:实行余粮收集制、禁止自由贸易、经济关系实物化、建立高度集中的工业管理体制和实行普遍的劳动义务制。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解决了军队和城市工厂的粮食供应问题,保证了国内战争取得胜利。从这个方面来说,它可以从宏观方面为民众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国内大环境。不过,其负面影响也在后期显现出来。例如,农民虽然根据土地法令无偿获得了耕地,但是在粮食征收制下,其劳动成果却被过量甚至全部征收,革命给农民带来的益处于是被抵消。加上某些征粮队的粗暴行为和饥荒的侵袭,农民在忍无可忍的境地下纷纷揭竿起义,通过暴动反对苏维埃政权。在这一过程中,农民由苏维埃政权的政治联盟者变成了其反对派,农民对苏维埃国家的政治认同转为政治不认同。促使这一转变的根本原因除了外部环境外,即旧经济政策没有适时转型而造成的消极后果所致。经济生活是政治生活的基础,如果某一国家执政党连农民的基本生活也不能予以切实保障的话,其政治认同感必然会被销蚀、弱化、消失,甚至转而反对现存政权。由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后期严重影响到农民的基本生活,国内战争期间时常出现农民队伍倒戈现象,并由起初的自发的和零星的现象转变为大规模农民起义或暴动,苏联史书谓之“盗匪活动”,而对之进行的镇压则谓之“剿匪”。“1920年末至1921年初,农民武装暴动席卷西西伯利亚、坦波夫省和沃罗涅日省、伏尔加河中游地区、顿河流域、库班、乌克兰和中亚等地”。

社会是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有各种由于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等需要而进行生产的阶层及其组织。这些组织及其个人各有其劳动生活习惯,并有赖于某些生产资料来维持其基本生活并以此为基础而谋求其发展。在社会生活中,个人与团体、个人与国家、团体与团体之间都有着各式各样的联系和交往。因此,如何维系这些社会要素之间的和谐稳定的关系就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课题。政治生活是社会系统中为了更好地维持社会秩序,更好地维持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关系而建立的以公共权力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可以说,“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就是为了解决其国内国际问题而采取必要措施的政治生活的产物,其合理性的一面毋庸置疑。因此,虽然表面看来,“‘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去维护国家,以为从农民手上拿到的东西越多就越能维护国家”。但是在当时,国家的独立、安全和稳定却成为首当其冲的政治任务。正如我们对社会系统要素的分析所观之,在无产阶级政党完成了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任务之后,其使命就由夺取政权转变为巩固政权、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作为国家的执政党,如何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阶层利益之间构建一个有效的平衡机制,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是一门领导艺术和执政艺术。此时,公共政策的重要性和地位就显得异常突出。并且,从理论上说,任何事物都有其正面和反面。因此,公共政策也必须与时俱进,使之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社会需要。而它到底适应不适应,社会矛盾程度和社会和谐程度即有预警作用。

从俄国农民暴动这一社会现实我们可以看出,“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已经出现严重的问题,由此而导致的他们对苏维埃政权的政治认同已经弱化甚至丧失。由政治认同危机而导致的农民起义或暴动实际上就是他们的一种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方式。此时,镇压或许可以维续一时之稳定,但却可能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离散苏共与农民的关系,威胁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威胁国家的长治久安。对此,列宁有深刻的认识。

在1922年的《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文献》中,列宁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指出,在1921年以前的俄国,农民暴动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他为此把农民暴动视为国内战争后苏维埃俄国内部“最大的――政治危机”,“这个内部危机不仅暴露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的不满,而且也暴露了工人的不满。当时广大农民群众不是自觉地而是本能地在情绪上反对我们,这在苏维埃俄国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我希望也是最后一次”。根据列宁的判断,导致这一结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俄国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的不切实际的直接过渡。在这种政策导向导致的政治危机下,“如果我们不能实行退却,即把任务限制在较容易完成的范围内,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列宁所说的“灭亡”主要是指苏维埃政权的和苏共执政地位的丧失。对于农民而言,农民暴动即宣示,他们对苏维埃政权缺乏政治认同,并因此而威胁到国家政治秩序的稳定。而对于一个小农经济占主体的国家的执政党苏共来说,缺乏农民的政治认同就缺乏执政的坚实社会基础和坚强的政治力量支撑,执政地位将难以维继。因此,当时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背景迫使列宁重新思考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并如何化解该影响的问题。其目的是协调政治关系,重新获得农民这一重要政治力量对苏维埃政权的政治支持,重构农民的政治认同,据此进一步稳定国家政治秩序,巩固来之不易的社会主义政权。这一任务成为当时列宁郑重思考的并需要竭力加以解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于是,取代旧经济政策的新经济政策就承载着这一政治使命登上俄国的历史舞台。

“新经济政策”与农民政治认同重构

为了扬弃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消极后果,列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做了充分的论证。理论上,列宁论证了工人阶级政权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以及工农联盟对于政权的必要性。列宁在论证新经济政策时甚至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的角度来进行论述。他认为,社会的“最主要的”目标是“农民”,并把农民视为俄国的“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认同不认同在列宁看来就决定着苏维埃政权的稳固与否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正因为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如此突出,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文献》中指出,“为了工人阶级,我们应当作出最大的努力,不借任何代价来帮助农民。……我们帮助农民,是因为不和他们结成联盟就不可能有无产阶级政权,就谈不上保持政权。……我们帮助农民,因为这是我们保住政权所绝对必需的。的最高原则就是维护无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盟,使无产阶级能够保持领导作用和国家政权”。在这里,列宁阐明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农联盟是工人阶级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工农联盟是维护工人阶级的必需。第一个方面的问题是正问题,即通过积极的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是反问题,即通过反面的例证证明,没有工农联盟就没有无产阶级。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强农民对苏维埃政权的政治认同,维护国家政治稳定。而这一政治上层建筑的问题又必须通过经济基础的完善来解决,通过经济政策调整来实施。因此,列宁认为,在1921年春农民由于饲料缺乏和歉收而使其生活极为困苦时,更需要和农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尽快帮助农民。

实践上,新政取代旧政是应对国内政治经济危机,改善农民生活,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重构农民的政治认同,稳固苏维埃政权的必要政策举措。列宁为此指出,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从农民手里拿来全部余粮,甚至拿来农民的一部分必需的粮食供给军队和养活工人,从而在一个经济遭到破坏的小农国家里战胜了地主和资本家。从这个意义上说,“战时共产主义”不是过错,而是功劳。“战时共产主义”是为了什么?列宁说得很明白,在国内战争所造成的四面被封锁和包围并与世界隔绝的情况下,“我们宁可忍受半饥饿、甚至比半饥饿更坏的生活,也无论如何要捍卫住工农政权;尽管经济破坏空前严重,流转停顿,我们也要把它捍卫住”。但是列宁同时也指出,这个功劳必须有一个限度。因为“‘战时共产主义’是战争和经济破坏迫使我们实行的。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一项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在这段艰苦时期维持的三年时间内,为了在被破坏了的封建基地和半破坏的资本主义基地上为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大厦奠定经济基础,保卫工农政权不被地主,保卫国家不被资本主义扼杀,农民承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重担,并表现出了对苏维埃政权的高度政治认同。

但是到了1921 年春,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的负面影响开始暴露,列宁甚至把这些负面影响称为最大的失败和错误。根据列宁的反思,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调整产品生产和分配这一理想主义政策是一错误,因为它使工业和农业之间的流转被堵塞得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另外,战争和天灾等原因使农民的境况变得更坏,因此必须尽快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产力。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稳固在经济上依靠人民生活状况的改善。作为人民的主体,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来之于经济政策的改变。其基本原则是,要“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导到共产主义”。但是由于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框架下,国有化、社会化工厂和国营农场经济没有与农民经济结合。列宁为此指出,代替旧经济政策的新经济政策可以重新建立这种结合,并向农民提供切实的帮助。在列宁看来,这种结合“既决定新经济政策的命运,也决定俄国共产主义政权的命运”。因此,列宁认为新经济政策是正确的退却,因为它可以使无产阶级政权同农民结合的经济联盟提高农民对苏维埃政权的政治认同,使农民拥抱无产阶级政权而不是抛弃之。

作为旧政策纠错之策的“新经济政策”在解决农民问题上所取得的社会效应如何呢?《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文献》概括为:“一年来农民不仅战胜了饥荒,而且交纳了大量的粮食税,现在我们已经得到几亿普特的粮食,而且几乎没有使用任何强制手段。在1921年以前,农民暴动可以说是俄国的普遍现象,而今天差不多完全没有了。农民对他们目前的境况是满意的。……农民今天的状况,已经使我们不必担心他们会有什么反对我们的活动了”。“全体农民对我们已经完全没有什么严重的不满了”,“很难有比农民更拥护我们的人了”。从不满意、反对和暴动到满意和拥护这一历史发展演变可以看出,新经济政策所取得的政治效应是巨大的,它改变了农民的政治认同现状,将游离于苏维埃政权之外并反对该政权的农民纳入了政治框架并使之转而成为政权的支持力量。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列宁在扬弃旧经济政策并从实践上和理论上为新经济政策论证的过程中,始终是结合“政权”、“无产阶级政权”、“无产阶级”、“工人阶级”等来论述的。从这一否定到肯定的发展逻辑来看,否定的必要性在于农民政治认同危机并引起的苏维埃政权危机,而肯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恰恰就在于,重构农民的政治认同,使苏维埃政权稳固,使国家长治久安。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说,新旧经济政策的转换实现了由化解农民政治认同危机到重构其政治认同的成功转变。

参考文献:

1.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史(第2卷)[M].三联书店,1980

2.郑异凡.在农民暴动的压力下―苏联新经济政策的起因之一[J].探索与争鸣,2005(10)

3.胡增文.新经济政策:列宁稳定社会的重大政策举措[J].湖北社会科学,2008(1)

第3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经济结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339(2003)02-0041-05

一、税收政策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培育市场体系和市场主体,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形成经济结构自我调整、自我转换的机制。但是,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税收政策是政府指导和诱导资源配置的重要经济政策之一,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税收政策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税收政策要保证市场机制对经济结构调整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税收政策最基础的作用始终是作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外部制度条件,对纳税人来说应尽量减少除税额和奉行成本之外的税收成本,对征税人(政府和税务机关)来说应尽量减少税收的征收成本。此外,税收政策还应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二,采取鼓励性的税收政策,通过经济利益诱导生产要素的配置,实现经济结构向预定目标调整。鼓励性税收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鼓励研究与开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2)鼓励企业兼并联合、资产重组,鼓励企业集团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3)鼓励投资于落后地区,发挥中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税收为城镇建设筹集资金,实施城镇化战略,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第三,采取限制性税收政策,抑制某些经济行为,辅助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比如: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限制某些与我国目前人均收入水平存在差距的高档娱乐消费行为等。

总之,税收政策的作用在于通过中性的税收政策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经济主体的市场选择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通过鼓励性和限制性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主动调整。

二、当前我国税收政策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表现

(一)当前税收政策不利于经济结构自我调整、自我转换机制的形成

1.1994年税制改革时面对的宏观经济形势是通货膨胀,表现为投资过热,因此税制改革侧重于用重税抑制投资,调控宏观经济。为了达到此项目的,国家对增值税的税基和征税范围作了一定的限制。从税基角度看,我国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其结果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一直较重,这导致各行业增值税税负不平等,扭曲了资源配置,使资源过多地流向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行业。从征收范围角度看,我国对在本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而对在本国境内提供增值税征收范围以外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由于大部分的劳务被排除在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外,增值税链条不完整,其“中性”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和劳务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公司要消耗大量的劳务,但对劳务征收的营业税并不能作为劳务使用者的进项税额来抵扣。知识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企业会因为增值税不广泛的征收范围而承担较重的税负。可见,我国当前的税制不利于产业重心向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产业转移,这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我国税制抑制投资的另一措施是通过企业所得税实施的,即通过限制可扣除性的费用来高估应税利润,以减少企业税后利润抑制投资。费用不能在应税所得中扣除,致使税后利润不能完全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企业要达到预定盈利目标所付出的成本因为企业所得税的存在而加大,这可能会使企业改变经营方向。例如,计税工资制较低的标准工资扣除不鼓励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实现向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转变。

2.地方市场分割的存在使要素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不利于确定地区比较优势,更不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和培育企业的市场意识和竞争能力。而地方市场分割的重要根源则是分税制的不合理性。另外中央和地方划分财权的标准不是按事权财权一一对应原则来确定的,再加上当前政治体制的某些不合理环节,使得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短期的地方利益,推行地方保护主义,人为地造成地方市场分割。此问题的存在阻碍了经济结构自我调整、自我转换机制的形成。

(二)税收政策缺少对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支持

1.缺乏实现企业集团化的税收政策。除了源于分税制不合理的地方市场分割使要素不能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自由流动,阻碍资产重组外,另一个不利于企业集团化的因素是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力流动风险难以化解,劳动力倾向于滞留于原来的企业,企业为解决冗员问题困难重重。社会保障资金以收费形式而不是以税收形式征集,权威性、强制性不足,拖欠现象严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得不到及时充足的资金支持。

2.缺乏支持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吸纳劳动力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小企业的特点和作用决定了政府应采用一定的金融、财政(包括税收)等政策扶持其发展。但我国目前却没有支持小企业发展的专门税收政策。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企业,减按27%的税率征税。此规定的对象并非是全部小企业而只是盈利少的企业,这会诱使企业避税。这种以应纳税所得额,而非企业规模为标准判定适用税率的做法,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营业税优惠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三)中观税负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调整方向不符

理论上讲,要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应有较优惠的轻税政策相配合。可是我国目前三个产业的实际税负率分布并不符合这一理论。如表1所示,1996年第三产业税收负担率大大高于第一产业,也高于第二产业。

同时,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逐年上升,而第二产业则逐年下降。从税负方面来说,相对其它产业,对第三产业的重税政策,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宏观经济政策是矛盾的。

表2中列出的部分产业的“两税”税收负担率中,基础产业较高,而轻工业和商业则低的多。主要行业中与产业政策意图相左的税负分布状况反映出税收政策未能及时根据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形成一定程度的偏离。

(四)税收优惠政策手段单一,产业导向薄弱,对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不足

税收优惠可分为税率式优惠和税基式优惠。税率式优惠以降低税率的形式存在(免税可视为零税率的税率式优惠),而税基式优惠内容较多,主要包括加速折旧、税前列支(扣除)、投资抵免等方式。我国税收优惠(1)的主要形式是税率式优惠,税基式优惠较少且力度不够。

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不明确,产业导向作用差。主要表现为:(1)以区域作为界定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急需税收政策扶持的西部地区并没有得到足够的税收优惠。(2)以资金来源作为划分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使内、外资企业面对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待遇。(3)以所有制作为划分税收优惠对象的依据。由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受到多重条件的限制,企业资源难以按照产业导向进行配置,产业结构难以向预定方向调整。

科技创新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应发挥一种基础性的激励作用,但现实中税收优惠政策只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一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是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而非对科学研究和中试过程的支持,同时对转化阶段的支持也不够;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偏重于新建高科技企业,而忽略了传统企业的技术改造与创新,使高技术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成为空中楼阁。

(五)税收收入目标与税收政策的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之间存在矛盾

我国税收收入中采用比例税率的流转税占绝对比重,说明税制的累进性不太强。按理论分析,税收收入对gdp的弹性系数应大致维持在1左右。但是通过实证考察我国历年来gdp与税收收入的资料(见表4),可以看到与以上理论分析相悖的结论:1994~1996年间,经济增长速度很快,但弹性系数却一直低于1;1997~2000年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弹性系数却快速拉升至2左右,1999年甚至达到了3.37.

这种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存在。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弊端在于:一是税收计划的编制存在问题。我国的税收计划编制和分配一直采用“基数×系数+特殊因素”的方法,税收计划任务逐年加码。二是税收计划过于刚性,灵活性差。在我国,税收收入是各级政府执政业绩的主要考核指标,允许财政超支但不允许短收,并且更为严重的是税收计划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层层追加任务的情况,这使得税务部门疲于应付收入任务,而执行税法、落实经济调控的职能难以贯彻。在不发生税制调整的情况下,完成任务的地方就可以“藏富于纳税人”,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完不成任务的地方便会发生“寅吃卯粮”、征“过头税”的现象。

指令性税收计划歪曲了税法利用税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图。税收脱离经济状况的独立发展,篡改了市场形成和税法修正过的税后受益的部门分布状态。更进一步,由于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存在,各地区形成了不均衡的中观税负分布。地区间税负水平的不统一引起资源低效率流动,容易导致地区分割,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受此影响,市场经济中产业结构自行调整、自行转换机制也难以成熟。

三、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的改革与创新

(一)税收政策主体应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订和实施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是通过税法表现出来的,为了保证税收政策的合理化,首先,应改进立法授权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在一个确定的时间内对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进行评价,对达到要求的行政法规及时上升为法律,消除立法主体与执法主体一体化现象的长期存在,增加税法的权威性。其次,根据《立法法》规范税法的立法程序。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代表公众利益,所以税收政策的制订要坚持平等原则,即使是歧视性的税收政策,其前提应该是能增进全社会的福利,而不应是某些利益集团的福利。这要求税收政策的制订要民主化——充分听取来自各部门、各地区、政策执行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公开制订过程,防止集团利益的产生。

一项科学的税收政策,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率的守法的税收政策执行主体——税收机关的贯彻执行也难以取得好的效果,所以税务机关的正确执法是税收政策发挥作用的保证。为了保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的效果,就应严格执法,加强征管,但不能就征管论征管,还应做一些其它工作,比如,修正和改变影响税收执法和征管的因素(如税收计划等)和加强司法监督。

(二)弱化税收收入目标,保证税收调控目标(特别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弱化税收收入目标的关键就是改革指令性的税收计划,主要建议如下:(1)改指令性税收计划为指导性税收计划,尤其是税收计划不能硬化为任务,其关键是将税务机关的考核标准由收入改为执法水平。(2)实行零基税收计划。零基税收计划的主要特点是取消基数在计划编制和分配中的基础作用完全以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重新编制每个年度的税收计划。从效果来看,零基税收计划优于基数法中的税收负担率法。零基税收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学的税收预测为基础,为此必须在税务系统内部建立健全税收预测机构。

指导性的以税收负担率法编制的税收计划或零基税收计划的目的是使税收计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有利于实行依法征税,确定税收收入目标的恰当位置,完整、准确地贯彻税收政策。

(三)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1.改革不利于经济结构自动调节和优化机制形成的税收政策。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的目标首先是为各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水平竞技场”,保证同类企业公平税负,维护经济结构自我调节和优化机制的运行,实现优胜劣汰。因此,必须消除和改革阻碍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

——改革增值税制度。第一,尽快实现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以减少税收对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鼓励产业重点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第二,尽快拓展增值税的覆盖范围,完善增值税链条,进一步发挥其中性作用。当前应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其它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提供劳务(如广告、技术和无形资产转让)的部门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以解决由于企业投入不同而导致的税负不公平问题。第三,扩大一般纳税人的范围,以解决当前一些小规模纳税人遇到的一些特殊问题。

——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按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标准改革现有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特别是应废除计税工资制,放宽对其它费用或基金的税前扣除,让税后利润更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激励企业的发展。如果考虑到收入因素和会计核算水平因素暂不废除计税工资制的话,则应适当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数额,以促进企业引进人才,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改革消费税。与当前的经济形势相比,消费税的部分税目有些过时,而应当征收消费税的一些劳务或产品却迟迟没被纳入征收范围。对此,第一,废除过时税目,如工业酒精、医用酒精、护肤护发品、轮胎等。第二,新增税目。有些产品或劳务如桑拿浴、高尔夫球、夜总会服务等已达到了甚至大大超过了消费税调节的标准,为了产业结构的健康发展,应对其征收消费税。

——改革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相关的税收。在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税会发生重复征税。土地增值税的存在不利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应考虑废除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也有重复之嫌,建议合并,以促进房地产交易的进行。房产税和城市房产税是对房产的价值或租金征税,而房产中包括地产的价值,同时租金是房产价值的现金流,自然也包含地产的价值,而另外一个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恰好是对土地征税,所以两个税种有重复征税现象,建议协调两者关系,通过改革,降低房地产成本,刺激房地产消费,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的发展。

——改革现行分税制下的税收返还机制,尽快建立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机制。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量化后的比例,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机制,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财力,满足各地执行事权的需要,以期达到全国各地公共服务水平一致。为此就必须改革税收返还机制,淡化地方收入与地方产值的联系,打破地方市场分割,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2.改革与产业组织有关的税收政策。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条件之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社会保障费拖欠严重。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应开征社会保障税,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以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及时收缴。但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只能保证收入及时入库,却难以解决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的问题,解决此问题还得依靠其它措施,如出售部分国有资产或国有股份减持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资产重组和企业兼并联合,实现企业集团化,同时也可促进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为了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应将现行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额划分适用税率的做法,改为按企业组织类型决定税率,为小企业专门设立一档低税率,小企业不论应税所得额的高低均适用低税率。同时由于目前小企业的判定标准为产值、产量等指标,不包括雇佣人员数量标准,为鼓励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建议修订小企业的判断标准。

3.确立以产业导向为主,区域导向为辅的复式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税率式优惠(包括免税),较少运用税基式优惠政策,特别是加速折旧、税前列支(扣除)、投资抵免、税收信贷技术开发基金等方式。“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都表明,广泛的税收激励措施(如免税期和公司税率的降低)是成本很高的促进投资的方法”,但“在激励投资政策中,目标定位于机器设备以及研究与开发等新投资且提供预先激励的选择性税收激励具有成本效率”(2)。而且实践中西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正在从侧重于税后优惠的税率式优惠向侧重于税前优惠的税基式优惠发展演变,其原因是税基式优惠总能充分调动企业从事科研及技术开发和增加投入的积极性,有助于增加其资金来源,充分体现出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基础推动作用。因此,我国的税收优惠应努力实现由税率式优惠为主向税基式优惠为主的转变。当前已有的一些税基式优惠(如加速折旧)运用范围较小,力度不够,今后应面向高科技企业和科技改造的企业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加快资金回流速度,加快其发展。

要发挥优惠政策的产业导向作用应做好两件事:一是明确税收优惠的效力范围。税收优惠政策应在其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内起作用,那些不适宜税收优惠政策的领域应交由财政支出政策来调控。为此;我们应该清理当前税收优惠政策中效果不明显、漏洞较大且易引起税收套利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福利企业、高等学校后勤实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简化和明确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主线中税收优惠政策“以产业导向为主,区域导向为辅”的目标,使全国的税收政策系统化、条理化,废除对享受税收优惠所规定的无谓限制,如区域限制、资金来源限制、所有制限制、盈亏限制等,保证凡是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均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对高新技术产业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农业开发项目、技术过硬竞争性强的出口产品项目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

在产业为主导的前提下,税收优惠政策重心应从东部向西部转移,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现,并且东西部优惠方式可以根据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已具备了相当的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在原来基础上的升级显得尤为重要,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应成为其优惠目标,所以宜采用税基优惠,其效果会更好。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较差,当前应侧重于对其增量结构的调整,保证新增投资能保持一个良好的结构,所以,税收优惠采用较长时间的税率优惠(包含免税)会更有利于吸引投资,并在新增投资中实现经济结构调整。

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应进一步改革。第一,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投入已是当前发达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我国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重点也应从对企业、科技成果的优惠转向对科技研究、中试和转化过程的支持。增加r&d费用扣除、加速折旧、提取科技开发基金、税收抵免等都是可采用的方法。另外,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对风险基金的经营者和投资者应当实行优惠。第二,放宽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优惠额度。除了软件业和大规模集成电路等高科技企业外,生物制药、化学制药、新材料、生物工程、基因工程、光电工程等新科技行业都应划入税收优惠的范围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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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佐。中国税制概览(2001)[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9]樊丽明,等。税制优化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第4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列宁,新经济政策,述评

 

新经济政策是1921年初苏维埃政权遭受一系列严重经济和政治危机的情况下,列宁经过艰苦的实践探索而提出的。它是对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重大突破和对马克思主义过渡理论的重大贡献,也是列宁对历史唯物主义在实践层面的发展和出色运用。

一、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理论

新经济政策,是以列宁为首的苏联共产党人对苏联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特殊道路的探索。其理论成果,是关于“过渡时期”和“建设道路”的理论。

(一)关于过渡时期发展生产力的思想

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对唯物史观的运用首先体现在他关于发展生产力的思想。1921年春,俄国遭受一系列经济和政治危机。在列宁看来,当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提高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做到这点,就必须用粮食税来代替余粮收集制。列宁还论证了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在经济上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来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坚持将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的地位,并且利用资本主义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就是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坚持和发展所做的最重要的贡献。

(二)关于前进与后退、直接或间接、革命和改良的辩证法

在建设道路问题上,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策略思想体现了前进与后退的对立统一关系。论文大全。

首先,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是前进的,但与此同时,不能不包含某些必要的退却、迂回。其次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还体现了直接与间接、革命与改良的辨证关系。论文大全。在向共产主义过渡问题上,列宁认为“正面攻击失败了,那我们就改用迂回的办法。”[1]( P581)就新经济政策而言,它是革命也是改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所阐发的许多策略思想及辨证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宝贵贡献。

二、毛泽东、邓小平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

十月革命后,马克思列宁主义特别是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波及中国。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高度重视列宁主义和俄国革命的经验。

关于列宁新经济政策时前进与后退的辩证法方面,毛泽东说:“‘为了更好地一跃而后退’,正是列宁主义。”[2](538)这里他深刻准确地阐述了列宁关于战略退却的理论。结合当时中国国情来看,毛泽东认识和阐述了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同俄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是因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教条主义给党的事业带来了危害。而毛泽东对列宁战略退却思想的研究也是出于实践的需要。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实践中非常重视对列宁主义的认识和阐述。邓小平肯定了列宁领导实施的新经济政策。“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3](139)在他看来,列宁的这一理论主张通过迂回的途径走向社会主义,适合当前中国人民实践的需要,可以服务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

三、中国理论界对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理论界对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979—1982年中国理论界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有的学者认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表明了苏联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有的学者提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要求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的发展。有的学者重点在探讨这一思想中前进与后退的关系。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举行。大会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对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意义方面。1989-1991年,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走向了低潮。针对这一时期的国际国内形势,理论界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前进和退却的辩证关系,和列宁坚持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一时期理论界对列宁思想的研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原则和党性原则。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来发展生产力。论文大全。这一时期,中国理论界深入研究了列宁阐述新经济政策的重要著作,如《论粮食税论》《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十月革命四周年》、《论合作社》等等。有的学者提出了“东方列宁学”的概念,从东方社会的特殊性来研究列宁的理论。

由此我们看出,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理论界对列宁理论研究的特点:“一是深层次发掘列宁思想遗产,二是以新视角研究列宁理论,二是敢于进行拨乱反正。”[4](372)

四、综述

“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5](213)列宁遵循马克思的这一思想,针对当时俄国的国情,提出了新经济政策。

这一政策的提出,首先表明了列宁毫不拘泥于固定程式,将原则性与灵活性对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政策思路。其次表明了列宁重视实践对理论的推动力量。从废除余粮征集制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为当时的国情服务,列宁一直强调要在实践中来找出路。最后列宁深刻认识到了政治和经济的辩证关系。只有经济上得到了发展,政治上才会有保障。在辩证法方面,新经济政策除了体现列宁思想中的政治和经济的辨证关系,前进和后退的辩证法以及革命和改良的辩证法。

新经济政策作为列宁后期思想的璀璨明珠,是列宁主义的理论制高点之一。新经济政策的提出和成功实践,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在实践中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也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俞良早:《创论“东方列宁学”》[J].江苏: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列宁全集》:第4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第5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反洗钱 法人监管 制度 政策建议

一、基本范畴分析

(一)反洗钱“法人监管”的政策背景

1.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内外基本形势。当前,以fatf修订颁发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新40条建议为依据,世界反洗钱监管体系进入了以“风险为本”的新的政策调整时期,同时,全球金融监管开始向重视系统性风险防范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发展,而反洗钱成为金融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内方面,虽然我国的反洗钱工作近年来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日常反洗钱监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国际形势也对我国反洗钱监管政策提出了“风险为本”的纵深调整要求。基于这样的形势,我国提出了建立以“法人”为对象的反洗钱监管机制,以期调动金融机构法人的反洗钱工作积极性,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边界,减少监管成本,克服现行监管缺陷,提高监管有效性,优化配置反洗钱监管资源。在2012年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上,人民银行正式提出了法人监管政策,要求“明确思路、落实责任,全面推行以法人为主体的反洗钱监管制度”并积极构建“立体性的反洗钱监管平台”。目前,全国反洗钱法人监管研究与试点工作已经初步展开。

2.银监、证监、保监的行业“法人监管”情况简述。法人监管并非新生事物,自实行分业监管以来,银监、证监、保监“三会”就先后开展了行业法人监管工作。在2003年银监会成立之初,银监会即开始实施了“法人监管”,“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逐步成为其监管基本理念,2007年1月以来,银监会全面强化了“分工协作、监管有序、齐抓共管、资源优化”的对总部不在北京的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属地联动监管机制,即将其监管权下放给法人注册地的银监局管辖,贯彻“加强法人监管、加强属地监管、加强联动监管和提高监管效率”的监管要求,体现了对属地监管和法人监管的并举。证监会在2004年以前即实行了跨区域的法人监管体制,2004年后则转为实施“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辖区监管责任制,按行政区划设置监管局并与地方政府协作,由原来的统一法人监管转变为“法人、属地”的双重监管模式。保监会在2009年11月以后也开始了“法人监管”工作,要求“加强法人机构和高管人员监管,提高结构调整的科学性,不断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总体而言,“三会”的“法人监管”政策都不同程度体现了“法人”与“属地”的联动式监管。

(二)反洗钱“法人监管”的基本概念

反洗钱法人监管体制指“人民银行以金融机构法人为监管单位,要求金融机构法人对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负总责,由人民银行指导、检查、评估其实施统一的内控制度、统一的报告分析体系、进行系统风险监管”的制度。

反洗钱法人监管框架下,人民银行总行将统一制定金融机构法人监管规则,全面负责对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的监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则在监管好辖内金融机构法人的同时,积极采用巡查、督导等方式协助人总行对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在辖内的分支机构实施监测,此外,各分支机构经人总行授权后可实施对金融机构法人在辖内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

(三)“风险为本”与“法人监管”制度的关系

最权威呼吁“风险为本”监管原则的应是巴塞尔委员会,随着巴塞尔协议i、ii、iii以及《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先后,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模式已经成为全球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的共识。2004年,英国首倡以“风险为本”监管方法在反洗钱领域中的运用,随后,在fatf和沃尔夫斯堡集团的倡导下,风险为本日益成为了反洗钱工作的核心理念。我国则在2009年以《2008-2012年中国反洗钱战略》为标志,确定了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制度。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指在开展反洗钱监管时,应该对不同组织机构和业务类型所面临的洗钱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有轻重、有主次地决定稀缺监管资源的投入方向和比例,最小化反洗钱制度的运行成本,确保有限的反洗钱监管资源优先投入到高风险机构和业务领域,有

监控和防范潜在的洗钱行为。

“风险为本”的基本前提在于反洗钱监管资源的稀缺性以及风险分布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非均衡性,其资源配置应尽量使反洗钱监管资源使用的边际效用与其边际成本相等。当监管资源使用的边际效用小于因之增加的成本时,理性监管者应减少对相关资源的投入,而将资源投入到边际效用更高的领域,即风险更高的领域。需指出的是,反洗钱监管风险的大小本身就决定了可获得边际效用的多少,当使用效率相同的等量监管资源投入到风险大小不一的两个领域时,显然该资源在风险较大的一方所产生的效用较大,直到反洗钱监管资源在双方的边际效用相同为止,此时监管资源已经在风险较大的领域内获得了集中。

2012年以来,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同时涵盖了“风险为本”与“法人监管”的制度要求。结合法人监管的基本特点,风险为本制度与法人监管制度的逻辑关系可以表述为:由于资源稀缺性与风险差异化,客观上应将监管资源优化配置,而资源的优化配置需要设定有科学的资源配置规则,以风险大小作为资源配置多少的标准即充当了这样的依据与规则,此后解决问题的关键转变为对具体风险的衡量,而法人监管制度的确立最终为风险的有效测度提供了可行机制。风险为本的监管需要以法人监管制度的配套实施,法人监管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实践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法人监管”为“硬制度”,即“管法人”,“风险为本”为“软制度”,即“管风险”,法人监管制度为风险为本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风险为本制度则为法人监管制度提供了指导思想,风险为本的制度与法人监管制度的根本目的均在于优化配置反洗钱监管资源,提高反洗钱监管效能,相互可有机的统一,二者均是我国反洗钱工作与时俱进发展的客观需要。

“法人监管”制度有效体现了“风险为本”的基本要求。例如,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多、风险散点多、风险传导快、影响力度大、波及范围广,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总行将直接对其各级机构履行监管职权,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则统一接受总行调度,配合总行实施监管政策,这样,人总行就能在全国范围内根据风险大小或风险区域分布情况统一配置反洗钱监管资源。相比之下,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的风险环节较少、影响区域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资源使用也将仅限于特定区域与环节。

二、“法人监管”与“属地监管”的比较分析

反洗钱“属地监管”与“法人监管”的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结合上述流程图分析,对属地监管与法人监管做进一步比较,如下表所示:

“属地监管”与“法人监管”比较分析表

对监管者,法人监管政策带来的主要变化有:

一是工作开展外部化。一方面,法人监管下人民银行总行从幕后走向前台,工作对象由对内部(下级行)为主向对外部为主转变,人总行在实际上成为全国性金融机构的最终监管者;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工作也将从对内(上级行)对外二位一体向对外为主转变,各级分支成为了当地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最终监管者。

二是监管方式一体化。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模式将从横向监管向纵向监管转变,较好解决了属地监管下“条块分割”的“x-非效率”问题。“x-非效率”问题指在垄断企业的大组织内部,由于层次较多,关系复杂,机构庞大及制度原因,企业费用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难以实现,导致存在企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状态。横向属地监管模式形似“块状”或“网状”,人民银行总分行处于“网状”的中心位置,实际中“网状”需要多角度的共同作用才能保持平衡结构,极易出现“x-非效率”的问题。纵向法人监管模式形似“线状”,人民银行总分行处于“线状”的极点位置,线状结构下只存在单一的监管主体,对同一法人不同分支的监管不会参差不齐,对不同机构的监管也不易出现厚此薄彼,“x-非效率”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三是监管权力集中化。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总分行间的监管权力将发生变化,其中,总行的对外权力边界得到了扩张(对内权力发生了局部收缩,总体权力扩大),分支行的监管对外权力边界发生了收缩(对辖内法人监管权或部分内部自主权获得了增加,总体权力变小),但二者的监管权力都体现了集中化,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及其分支的监管权集中于人总行,地方性法人总部与异地分支的监管权集中于人行当地分支机构,对同一

法人的监管权限不在分散于不同的人行分支。

四是监管分权正式化。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各层级间将由属地监管下的“上下级”关系转变为各层级机构间的“分权与合作”关系,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所拥有的产权从“准产权”向“正式产权”过渡,分支机构成为对辖内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最终监管者。此外,在对非辖内地方性法人分支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中,人民银行分支行发生了从监管者向监督者的角色转换,仍然保持对人总行反洗钱产权的部分使用权。

五是监管重心带状化。以云南省为例,截止2012年11月份,全省实际被监管机构共135家,其中银行类54家(含信托、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公司,农信社或农村合作银行当作一家看待),保险类32家,证券期货类41家,支付类8家。全省地方性法人金融与支付机构共有38家(银行类27家,证券期货类4家,保险类1家,支付类6家),其中昆明地区有17家,法人监管后全省具有直接监管权的机构将仅占现有监管存量机构的28%,昆明地区将仅占辖内现有监管存量机构的15%,对其他被监管机构的直接监管权将向东部、北部转移(金融机构的法人注册地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等东部北部发达地区),监管重心发生了带状化分布。

六是监管风险非均等化。属地监管模式下,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存在监管风险均等化的问题,即各区域间反洗钱监管所面临的风险种类及风险大小同质化,如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普遍分散于各省市,而其在全国各地基本都有分支机构,除了各省市地方性因素的冲击外,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全国性金融机构监管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均等化的问题。法人监管后,各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将集中体现,不同层级监管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不再趋同。

七是监管资源重置化。科斯第二定理认为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可交易权利的初始安排将影响到资源的最终配置,“法人监管”制度重新定位了反洗钱可交易权利的初始安排以及风险的传导机制,其必将影响监管制度、人员、资金等资源的重配,资源的配置数量将与监管权限及所面临风险大小情况更趋一致,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使用成本也将获得节约。

对被监管机构,法人监管政策带来的主要变化有:

一是工作开展内部化。法人监管后,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由以对外负责为主,逐步转变成为以对内负责为主,此进一步加强了金融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作自主权,反洗钱工作在实际上由“是人民银行的事情”向“是自己的事情”发生了转变。

二是内控管理一体化。反洗钱法人监管将有助于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工作的纵向一体化,随着来自当地人民银行的横向监管力度的减弱以及机构内部纵向监管强度的增加,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内控管理只单一来源于内部自上而下的要求。

三是业务处理集中化。法人监管将带来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业务处理的集中化,反洗钱业务主要包括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处理与分析,客户或交易信息的补正,案件调查协查分析等,法人监管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对反洗钱主要业务的集中化处理。

四是监督工作内部化。属地监管下,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督以人民银行的外部监管为主,法人监管后,监督工作将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非本地法人机构直接监管权的丧失而以金融机构上下级间内部自我监督为主发生转变。

五是成本费用节约化。法人监管后的主要变化表现为反洗钱信息传输通道的内部化,显然,信息在内部传输的效率要高于其在外部传输的效率。同时,非当地法人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不再产生因当地人民银行差异化监管所带来的特定成本与费用。此外,法人监管后,一家法人机构名义上只有一个监管机构,而一个监管机构的监管模式可能在长期上保持稳定,金融机构可因监管者路径依赖而节约更多的成本或费用。

三、反洗钱“法人监管”的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

反洗钱的法人监管制度意味着我国反洗钱制度的变革,体现的是制度的变迁,结合前面的分析,本部分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对“法人监管”做如下论述。

(一)产权理论与法人监管

反洗钱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属于一种社会服务,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公共物品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或个人来提供,而只能通过国家来提供,以避免市场失灵,人民银行即作为国家的方而成为反洗钱公共服务提供主

,其反洗钱产权也滥觞于此,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则经总行授权让渡后行使反洗钱产权。

反洗钱产权指因反洗钱事由的存在及关于它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其不仅是人们对反洗钱资源使用的一束权利,而且确定了人们在反洗钱中的行为规范与社会制度,反洗钱产权的根本目的在于避免社会对反洗钱资源的过度或低效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颁布正式标志着人民银行反洗钱产权的确立,也标志着国家权力强制实施对反洗钱产权的保护。《反洗钱法》确立的反洗钱产权制度赋予了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主管权力,建立了一套排他性的资源使用体系,形成了特定的反洗钱秩序(核心为权利与义务)。人民银行对反洗钱公共物品的提供需要以各金融机构对相关义务的履行为基础,反洗钱法规对特定秩序的规定越明确,那么其对反洗钱产权的界定与保护也就越清晰、有效。

从产权视角来看:

1.“法人监管”进一步明晰了人民银行总分行监管产权,解决了部分“委托-”问题。属地监管普遍存在“金融机构为人民银行打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为人民银行总行打工”的“委托-”问题,典型比如监管信息的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基本处于被动过渡位置。“委托-”关系的基本特征在于“委托人”不能拥有私人信息,在信息占有上处于劣势,“人”则拥有私人信息,在信息占有上处于优势。法人监管强化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的自主性意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产权由相对产权向绝对产权转变,人民银行总行与分行间的监管产权得到进一步明确,各自成为一定监管层面的直接信息拥有者,“委托-”问题得到缓解。科斯第三定理认为,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产权的清晰界定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改进效率。换句话说,如果存在交易成本,没有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等规则,即没有产权制度,则产权的交易与经济效率的改进就难以展开。

2.“法人监管”意味着反洗钱产权的置换与转让。实施法人监管后,对金融机构各地方分支机构的直接监管权被上收到人民银行总行或地方性法人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将从受到多个反洗钱产权使用子主体的监管转变为只接受一个反洗钱产权主体的监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行使巡查、督导等职权。整个过程可以看作是人民银行总行以对非本地法人辖内分支机构的巡查、督导或经过授权后实施检查以及辖内地方性法人的全部分支机构的终极监管权与人民银行各分支置换其对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各地分支机构的直接监管权,体现了不同制度下反洗钱监管产权在人民银行总分行间的转让过程。产权经济学认为,只有产权是可以转让的,才能把资源从低价值使用者手里转移到高价值使用者手里。法人监管后,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资源将从低价值处向高价值处发生转移。

3.“法人监管”解决了部分反洗钱“外部性”问题。反洗钱工作的外部性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但该种影响却没有通过价格机制得到体现。例如:属地监管下,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对辖内全国性金融机构分支的地域性工作安排或要求,虽然并不针对金融机构的州市机构,但是金融机构一般均会将该安排或要求传达布置于下一级分支机构,下一级分支机构却又直接接受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而当地可能并没有此项监管安排或要求,这样外部性就产生了,同理,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对下级分支行的内部要求,也将可能对当地的金融机构产生影响,构成外部性,法人监管将有利于解决诸如此类的“外部性”问题。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收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产权经济学强调外部性是与确定、交换、监督或执行产权的成本相联系的,且只有外部性内在化的收益大于内在化的成本时,产权的发展才有利于使得外部性内在化。“属地监管”下,较高的交易费用导致了反洗钱工作“外部性”的出现,法人监管后,因交易成本的节约,外部性得到内部化。

(二)交易成本理论与法人监管

交易成本指参与交易的组织在进行交易时产生的组织之外的非生产性费用,交易成本在本质上是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费用,真实的交易本身无法避免交易成本,显然,无论在属地监管还是法人监管下,反洗钱工作都存在交易成本,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间表现出一定的专业化分工关系。

当然,反洗钱工作的交易成本主要指市场型交易费用与管理型交易费用,市场型交易费用指为了进行市场交易,交易主体对市场信息的搜寻发现成本,交易主体间的谈判和决策费用,监督费用以及对合约义务的履行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主要包括建立、维持或改变一个组织设计的费用以及组织运行的费用。

交易成本一般主要包括制度准备成本、制度达成成本、对制度的监督和实施成本。“属地监管”和“法人监管”下的交易成本具体又可分为制度研究讨论成本、制度制定成本、制度灌输成本、政策传达与培训成本、法规修订成本、工作交接成本、制度维护成本、数据报送与审核的成本、成本等等,成本指“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费用,属于一种特殊的交易费用。“法人监管”下的数据报送与审核成本及成本比“属地监管”都大为减少。广义上,交易成本指制度运行的费用,即制度成本(阿罗,1969),其可看作是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在内的与物质生产过程和运输过程非直接相关的一系列制度成本(张五常,1999),反洗钱交易成本也即反洗钱工作的制度成本。

反洗钱法人监管体制下,交易费用将获得节约。假定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总分支机构属于各自独立的反洗钱参与主体,其上下级间存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委托关系,人民银行则可以看作金融机构的上级机关,相互间也存在委托关系。如属地监管和法人监管的信息报送流程比较图所示,属地监管中存在的交易主体间交易环节有13~16个,法人监管下的交易环节仅有10个,如果单位交易成本不变,那么法人监管下的总体交易成本必将小于属地监管下的总体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属地监管中的外部交易或外部环节有10~13个,法人监管下的外部交易或外部环节仅有4个,一般而言,内部交易或内部的交易成本将小于外部交易或的交易成本,即法人监管框架内交易或环节的平均交易成本将更具优势,法人监管下的交易成本因此获得了节约。从长期来看,法人监管下的平均交易成本将远小于属地监管下的平均交易成本。

“法人监管”与“属地监管”下的总体成本均可简要表述为“组织内部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成本”与“总体交易成本”之和,其中前者指直接与反洗钱工作开展运行相关的成本,在性质上等同于企业的生产成本,显然,随着法人监管制度的规模经济与网络效应,法人监管下的总成本终将因交易成本的节约而小于属地监管下的总成本。

(三)制度变迁理论与法人监管

制度变迁理论是研究制度随着人口、资源、技术和人们主观意识及想像及人们之间相互关系变化而变化的理论,制度变迁的一般原因包括受到外部冲击或者博弈结构的内部均衡结果的影响。制度既是一种博弈的均衡,也是一种博弈的规则,在某项制度下,博弈主体依然会重复进行博弈,或利用该规则,或回避该规则。根据制度变迁理论:

1.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与金融机构(特别是全国性金融机构)博弈的结果。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各自属于不同的利益集团,杰弗利·贝利(1989)将利益集团定义为“一个由拥有某些共同目标并试图影响公共政策的个体构成的组织实体”,利益集团会阻碍或促发某项制度变迁,其往往也会从舆论上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进行院外活动,影响政府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政策或规则。不同利益集团总是在不停地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反映了双方力量的大小,也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不难看出在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博弈中,金融机构是实施法人监管后受益最大的一方。

2.非正式或正式制度变迁引发的新的制度变迁。比如,大额和可疑交易综合试点工作或者“风险为本”制度的实施需要“法人监管”的配套政策。历史学家蒋廷黼(1938)在《中国近代史》中曾说过,在社会变革中,只要走出第一步,就不得不走出第二步,为了保住第二步就不得不走出第三步。此即是一种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指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好的或不好的选择,诺斯(1991)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有“诺斯路径依赖一”与“诺斯路径依赖二”两种极端形式,在二者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形式的路径依赖。诺斯路径依赖一指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并迅速优化。诺斯路径依赖二指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下而导致停滞。法

人监管制度是一种靠近“路径依赖一”的依赖方式,法人监管政策将更能保障“大额和可疑交易集中处理”以及“风险为本”监管的实现。

3.“属地监管”制度存在缺陷,而“法人监管”制度具有替代优势。从我国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八年来,现行制度逐渐表现出较大的缺陷,已在很多方面不适应新时期国内外反洗钱工作形势(如:监管工作的宽化与深化要求、以风险为本的政策转型等等),而相对而言,“法人监管”能够克服“属地监管”的诸多问题,同时,其已经“三会”多年的监管实践,可资人民银行反洗钱“法人监管”借鉴。

4.“法人监管”体现了反洗钱监管当局的监管思路与监管风格。2012年2月,人民银行正式提出了“法人监管”的工作目标与要求,此正值人民银行有关领导履新之际,体现了反洗钱监管当局的监管新思路与监管新风格,体现了主观能动性。在我国的特殊国情下,人的因素往往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法人监管政策即是反洗钱监管当局的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相结合的产物,符合现实发展的需要。

(四)企业的边界理论与法人监管

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边界。科斯(1937)认为随着所配置资源的增加,企业组织成本上升,导致企业不能无限扩张而存在边界的原因有三:一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家函数存在收益递减规律会导致在企业内部追加单位交易的成本上升;二是企业交易增加,企业家不能成功将生产要素运用于价值最大的地方,实现要素最佳利用;三是一种或多种生产要素的供给价格可能会上升。企业只会扩张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另一个企业组织中的组织成本或是等于由价格机制“组织”该交易所包含的成本时为止。威廉姆森(1984,1985)认为,由于资产专用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以及交易频率的存在,企业与市场间存在交易费用,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着边界,企业边界取决于公司对不同治理结构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企业才会选择扩张边界。产权经济学则认为企业边界取决于纵向一体化收益和成本的权衡,纵向一体化决策决定了企业的边界,当一体化的收益高于成本时,企业实施一体化扩张其边界,相反,当一体化的收益低于成本时,企业则维持不变的规模和边界。

反洗钱的监管存在监管边界。随着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深入,监督管理的边际成本将会逐步增加,监管要素难以最优配置,监管资源存在资产专用性,反洗钱主体都会表现出有限理性或机会主义倾向,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的交易频繁往复,普遍存在交易费用。因此,无论是“属地监管”还是“法人监管”,反洗钱监管工作同样具有边界。

“法人监管”框架下反洗钱监管边界实现了扩张。反洗钱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为市场交易主体,二者之间的信息或工作交换在形式上表现为市场特性,交易的媒介不是货币而是行政指令,无需经过双方的讨价还价即可达成交易契约。与“属地监管”相比,“法人监管”表现了反洗钱工作的纵向一体化,实现了金融机构对市场的替代,大幅节约了反洗钱市场主体间的交易成本,纵向一体化带来的预期收益将高于预期成本,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边界能够因此得到扩张,当然,监管边界的扩张也包括监管深度的提高。  反洗钱“法人监管”的边界将在特定的条件下达到最优。根据科斯观点,当“新制度节约的交易成本”等于“新制度增加的组织管理成本”时,反洗钱监管的边界扩张达到最优。前者小于后者表明新制度因增加总体成本而变得不经济,监管机构应该从部分监管领域中退出,直到增加的组织管理成本等于节约的交易成本时为止。前者大于后者表明监管机构应该进一步扩张监管领域,直到新增的组织管理成本与节约的交易成本相等时为止。可以说,制度变迁节约的交易成本越多,那么监管机构就越可能最大限度扩张其监管边界。根据威廉姆森的观点,当法人监管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反洗钱监管的边界扩张达到最优。根据产权经济学观点,当纵向一体化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反洗钱监管的边界扩张达到最优。

四、对反洗钱“法人监管”制度及其政策制定的建议

综上所述,为完善法人制度及其有关政策,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法人监管应坚持“以法人监管为主,属地监管为辅”的工作思路,将属地监管作为法人监管的有益补充

法人监管和属地监管各自具备优劣,因此法人监管不应该全部替代或排斥属地监

管,相反,应能有机结合二者的优点,并克服劣势,属地监管可以成为法人监管的有益补充。事实上,人行分支机构履行巡查、监督等职权即是法人监管结合属地监管优势的一种制度安排。人民银行应在实践中持续创新监管工具,合理分权与分工,强化纵向与横向监管抓手,调动分支机构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人行分支机构监管权力的弱化、空化的问题。

(二)法人监管制度建设应切实体现“风险为本”的原则与要求

法人监管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风险为本”的监管,法人监管框架内的监管资源配置应与监管权责及面临风险的大小相适应,法人监管制度创新也应始终保持与“风险为本”原则和要求的高度一致,背离了“风险为本”法人监管的效用将难以体现。

(三)法人监管应合理设定法人监管制度与机制,克服对属地监管模式的“诺斯路径依赖二”

路径依赖表示一种制度惯性,即旧制度对新制度的阻碍或促进,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该路径产生依赖。例如:法人监管制度下,随着风险聚集与传导方式的变化,监管资源配置也将随之变化,但是该监管资源的调整由于交易费用或者信息不完全等原因而存在很大的滞后性,即资源的调整速度或周转率将大大落后于风险的变化速率,监管资源路径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与新的风险聚集与传导机制不相匹配。反洗钱法人监管初始制度的选择会强化现存属地监管制度的刺激和惯性,法人监管的后续制度选择也会强化初始制度的刺激与惯性。因此,法人监管制度的初始设计必须尽可能的与反洗钱工作实际相吻合,以使得后期制度设计对初始设计的依赖接近“诺思路径依赖一”,克服对属地监管或者法人监管初始制度的诺斯路径依赖二,最终确保法人监管制度实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四)法人监管制度应完善人民银行总行与分支机构间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法人监管将弱化人民银行地方分支机构对辖内反洗钱工作情况及风险掌握的全面性,跨区域监管也对人民银行各分支行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人民银行总分行间或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间应进一步加强对监管资源与信息的通报或共享,建立协调互助机制,不断克服在监管或监督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不全面问题。例如:分支机构对全国性金融机构分支进行巡查前,应能获取人总行的日常监管信息;对辖区内法人公司设在辖区外的分支机构,应与对应的人行分支机构建立沟通交流合作机制等等。

(五)法人监管下应正确处理“法人监管”与反洗钱调查工作的关系

在反洗钱法人监管全面推进的同时,反洗钱调查机制应与其保持二元结构,即反洗钱案件调查工作应延续属地管辖的模式。反洗钱调查工作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如果因“法人监管”而降低缩小调查的范围,将大大影响调查的效益。2012年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仅要求调整反洗钱调查工作的流程,具体包括:“进一步规范反洗钱调查和可疑交易移送工作”、“加强对可疑交易报告线索的清理工作”、“继续组织做好涉及洗钱犯罪的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进一步增强反洗钱调查的敏感性”等方面,并未要求将“法人监管”的模式推行到反洗钱调查中。

(六)法人监管框架要求尽快修改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我国以“一法四规”为代表的反洗钱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基本立足于“规则监管”而设定,当前,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适用于现阶段“法人监管”的工作需要,客观上亟待需要实施修改。例如:《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反洗钱现场检查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等等。

(七)法人监管工作应加强对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法人监管的经验借鉴

人民银行总行与各级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应充分借鉴“三会”及其各地分支的经验与教训,争取在法人监管试点与全面推进过程中少走弯路,快速、高效完成反洗钱监管转型,促进反洗钱工作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 西方经济学流派 理论观点 政策主张

一、现代主要西方经济学流派的划分

现代经济学一般指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发表以后流行于欧美国家和某些其他国家与地区,并一直延续至今的经济学说。

西方经济学理论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不断发展变化,并且衍生出许多具体的流派。各流派都有各自的理论观点及政策主张,他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一致、又有冲突。按照现行的一般标准,基本上是以西方经济学家们对经济活动的基本指导原则,即以如何看待国家和市场对经济的作用为标准,将现代主要经济学流派主要分为两大类:国家干预主义的各流派和经济自由主义的各流派。其中国家干预主义的主要流派有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流派、新剑桥学派等;经济自由主义的主要流派有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理性预期学派等。

二、国家干预主义主要流派起源概述

1、凯恩斯主义。凯恩斯的经济思想最早属于英国剑桥学派,以研究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著称。1929—1933年资本主义各国经济大萧条,而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却无法从理论上解释,更无法从政策上提出摆脱经济困境的办法。正是这场经济大危机使凯恩斯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36年他发表了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市场经济可以自动维持经济充分就业的主张,提出了一整套新的有效需求理论,并主张通过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干预以消除大规模失业、摆脱经济萧条。由于这些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被认为是对以马歇尔、庇古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自由放任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的革命,所以称其为“凯恩斯革命”。这标志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产生,也形成了以国家干预经济思想为基础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长期占据主流地位。

在“凯恩斯革命”之后,为了学习、运用和推广凯恩斯提出的新理论、新方法,凯恩斯主义的追随者对其理论进行了大量的注释、补充甚至改进,这些人形成了后凯恩斯经济学派。20世纪五、六十年代,后凯恩斯经济学派形成了两大主要分支,一支是以美国经济学家为主的新古典综合学派,另一支是以英国经济学家为主的新剑桥学派。

2、新古典综合学派。被称为“凯恩斯时代”的20世纪40—60年代,美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此时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和观点逐渐回归,并渗透、融合进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于是新古典综合学派应运而生。新古典综合学派在理论体系最完整的体现就是1948年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此外,随着形势的发展,70年代后新古典综合学派还广泛吸纳了其他学派的观点。新古典综合学派的出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平息了“凯恩斯革命”后西方经济学界的争论和分歧。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也基本上被大多数经济学家折中的接受了。

3、新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是“后凯恩斯主义学派”在英国的重要分支。因为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都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而其理论又与以马歇尔为代表人物的剑桥学派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相背离,于是被称为新剑桥学派。新剑桥学派的经济学家认为新古典综合学派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经济理论与凯恩斯的理论结合起来,以弥补凯恩斯经济学的缺陷和不足,是对凯恩斯经济思想原意的歪曲,是经济理论发展的倒退。他们认为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学是冒牌的凯恩斯主义。

三、经济自由主义主要流派起源概述

1、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现代货币主义学派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的重要经济学流派。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主义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虽然对刺激经济发展、缓和经济危机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引起了长期持续的通货膨胀。60年代通货膨胀继续发展,到70年代初出现了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的局面。于是,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英美等国异军突起,他们自称是“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鼓吹货币的重要作用,主张以控制货币数量的金融政策来消除通货膨胀,保证经济的正常发展。但是现代货币主义者内部仍存在着分析方法、理论模型和假设条件的不同,无法将其看作完全统一的思想流派。因此,这里介绍的现代货币主义流派,主要是介绍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有关理论和政策主张。

2、理性预期学派。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陷入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大量失业和经济停滞并存的困境,战后流行多年的凯恩斯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既无法解释,也无法解决该困境,因而陷入危机。而与凯恩斯主义相对立的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在改变滞胀局面时,也没有出现人们所期待的效果,于是一些年轻的经济学家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新的学派,这就是理性预期学派。由于理性预期学派的基本政策主张与其他坚持古典经济学或新古典经济学的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和供给学派的基本理论主张大致类似,于是在实践中这些学派便以理性预期学派为主体逐渐融合,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

四、国家干预主义主要流派观点及政策比较

在凯恩斯主义的经济理论中,凯恩斯根据简单的国民收入理论得出经济中产品需求、劳动力需求和投资需求三大需求不足,即“有效需求不足”。正是由于经济中“有效需求不足”情况的存在,所以得出需求管理,即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但在具体政策主张上,凯恩斯又以“流动性偏好陷阱”的存在为依据,认为货币政策是无效的。因此,凯恩斯主张政府应该采用财政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而不重视货币政策。

而通观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理论,可以明显发现新古典综合学派的经济理论在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走的更远。其理论上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在宏观方面接受了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在微观方面仍采取传统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其核心理论是对凯恩斯经济理论的重要解释,即希克斯—汉森(IS—LM)模型。这是将凯恩斯的国民收入决定理论进一步细化,加入了货币市场分析后得到的经济模型。以该模型为依据,新古典综合学派认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同样重要。同时,“菲利普斯曲线”使他们在政策的应用上更为灵活,如果说凯恩斯时期的经济政策还较为保守的话,那么他们的经济政策已经成为较为激进的以经济增长为目的的相机抉择的经济政策。

新剑桥学派自认为是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正宗和嫡传。他们认为凯恩斯在从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束缚中摆脱的并不彻底,他们一方面要弥补凯恩斯理论的不足,同时还要纠正“新古典综合”学派对凯恩斯理论的歪曲。在经济理论上,新剑桥学派在继承了凯恩斯的收入分配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在政策主张上,他们仍然主张实行政府干预,不主张实行自由放任,只是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症结在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和收入分配的失调,因此,经济政策制定的重点应该在调节收入分配、理顺阶级关系、创造社会稳定的经济环境来推动经济增长。

五、经济自由主义各流派比较

理性预期学派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实践中逐渐相融合,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可见,他们有较深的历史渊源,其基本理论和政策主张也非常类似。这两个学派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理性预期学派更为激进一些。理论上,相对于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理性预期学派增加了对理性预期的论述,因此政策主张上也更信奉经济自由。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在政策主张上强调货币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承认国家干预对经济确实存在一定的影响,即“经济政策长期是无效的,但短期还是有效的”。而以理性预期为基础的理性预期学派,认为过多的政府干预只能引起经济的混乱,为保持经济繁荣,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简言之,就是他们认为“经济政策不仅长期无效,短期也无效”。 转贴于

第7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一、经济增长理论与财政政策发展的阶段性特点

经济增长理论是经济理论发展的产物,其自身的发展及其与财政政策理论的相互关系,都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理论特点紧密联系,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目前,一般认为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一)经典经济理论。

经典的经济学理论总体上看没有明确涉及经济增长的论述,也没有涉及相关财政政策的论述。经典经济理论在供给与需求关系方面采用萨伊的供给创造需求理论,认为市场会自动均衡,强调市场自由,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但若深入分析,可以注意到经典经济学对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问题作了许多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生产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时提出:“生产逐年扩大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由于投入生产的资本不断增长;第二,由于资本使用的效率不断提高,在再生产和积累期内,小的改良日积月累,最终就是生产的整个规模完全改观。这是进行着改良的积累,生产力日积月累地发展。”强调了生产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动力作用。他还分析了公共资本对经济增长的动力作用,提出公共基础设施是“为资本提供资本的资本”。亚当。斯密在他所著《国富论》中分析了一国财富增加的途径,认为只有通过经济增长才能实现财富的增加。亚当·斯密提出,社会财富的增加意味着人均国民产值的提高表现出来的个人财富的增加。在如何实现国民财富增加的途径问题上,他强调了资本积累和资本的正确配置,这实际上强调了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关于资本的内涵,亚当·斯密认为不仅包括机器和工具、建筑物、改良的土地,而且还包括“社会上一切人所学到的有用才能,这种才能对个人和个人所属的社会都是财产的一部分。”这实际上隐含着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关于人力资本的思想。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与赋税原理》著述中,也包含了如何实现经济增长的思想,并强调了资本积累在经济增长中的动力作用,认为如果没有投资产生的资本积累,经济就不可能增长,增长过程就会停止。总之,经典经济理论对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已经有重要论述,但没有形成经济增长理论,也没有提出财政政策问题,因此没有经济增长与财政政策关系的论述。这时对财政收支的分析主要是从利益和政治的角度进行。

(二)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

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在宏观经济分析和财政政策理论方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被认为是使宏观经济理论成为了系统性的理论,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一套财政政策理论。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是应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的背景而产生的,强调市场失灵,主张发挥政府在经济总量调控中的作用,认为政府主要是通过财政政策干预经济。该经济理论从总量分析入手,以有效需求管理为核心,构建投资储蓄曲线(1s曲线)和货币供求曲线 (lm曲线)分析模型(is-lm模型),进行了一系列总量分析。在财政政策方面,提出了财政政策和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是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保持物价稳定等:分析了财政收支规模变化对国民收入的影响,从而对财政支出、税收等财政政策工具的作用、条件进行了分析,形成了相机抉择等应用理论,其中许多结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仍在运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运用凯恩斯经济理论进行财政政策分析时,必须考虑政策产生作用的条件。比如投资(政府支出)的乘数原理成立的条件就包括了5个方面:一是在投资中没有引进进口的产品和服务;二是经济中有足够的闲置生产能力、劳动力和尚未充分利用的资源;三是总产值中增加值比例保持不变;四是增加值中用于消费的比例不变;五是居民消费构成没有变化。当这些条件不能同时满足时,投资的乘数原理就不能成立,这些条件实际上是短期性的具体表现。总体看,凯思斯经济理论是从流量的角度分析了短期经济波动问题,没有对经济保持长期、持续增长的动力机制进行分析,所提出的财政政策也都是只能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短期效果的政策。

(三)新古典经济理论。

新古典经济理论是在凯恩斯经济理论面对资本主义经济中出现“滞胀”而束手无策的背景下,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也称为理性预期学派,是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起点和标志。该理论有三个重要特征。一是理论的前提条件。立足于长期分析,认为在长期中在竞争性领域市场机制总体上就是完备的(即所谓市场出清),信息总是对称的,经济总体能够运用对称的信息对经济变量做出正确的预期,即理性预期。这样的前提假设与经典经济理论关于市场本身是完备的观点相同,因此也被称为新古典经济理论。二是该理论的前提假设导致了政府干预经济无效,即财政政策无效甚至有害的结论,因此该理论唯一的政策建议就是政府不要干预经济。三是该理论使经济学研究致力于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分析,并且将经济学研究方法和工具进行了重大改进,构造出许多数学逻辑严谨的动态经济增长模型。因此,普遍认为虽然由于该理论认为财政经济政策无效而在政策建议中无所作为,但却在发展宏观经济研究工具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四)发展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是20世纪60年代与新古典经济理论相同时期发展的经济理论,与新古典理论的主要不同,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进行诊断并提出政策建议。该理论的特点,一是在研究对象方面,不仅研究经济增长(即gdp的增长率),而且注重相关的社会问题、生存环境问题等,即所谓发展问题。二是在研究方法上比较综合,往往采取定性分析为主,用一些简单的数学模型或图形进行解释,重点放在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发展经济学理论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观点和建议,例如迈克尔·托达罗(michael p. todaro)提出了发展的新经济观点,他认为,发展必须包括经济加速增长、缩小不平等状况和消灭绝对贫困,也包括社会结构、民众态度和国家制度的重要变化的多方面过程。他还提出了发展的三个核心价值:生存、自尊、从奴役中解放出来。此外,他还提出了发展的三个目标,一是增加基本生活必需品数量的可得性,二是提高生活水平,三是扩大对个人和国家可得的经济和社会选择范围。西蒙。库兹涅茨(simon smith kuznet,1971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出了经济增长的定义,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可以定位为给它的居民提供种类日益增多的经济产品的能力长期上升,这种不断增长的能力是建立在先进技术以及所需要的制度和思想意识之相应的调整的举措上的”,此外,他还提出了经济增长的六个特征。保罗·罗森斯坦-罗丹(paul n.resenstein-rodan)强调了社会基础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他指出“要想有任何成功的机会的话,用于一个发展项目的资源就必须有一个最低限度水平。启动一个国家进入自我持续增长,颇有点像让一架飞机起飞。在飞机起飞之前,有一个超越的地面临界速度……”,此外,他还指出了起飞所需的基础设施资本形态、投资所需的储蓄等方面的不可分性。冈纳·米尔达尔(gurmar myrdal,1974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出了著名的“回波效应”和“扩散效应”。所谓的“回波效应”是指经济活动正在扩张的地点和地区将会从其他地区吸引净人口流入、资本流入和贸易活动,从而加快自身发展,并使其周边地区发展速度降低;而“扩散效应”是指所有位于经济扩张中心的周围地区,都会随着与扩张中心地区的基础设施的改善等情况,从中心地区获得资本、人才等,并被刺激促进本地区的发展,逐步赶上中心地区。

目前,发展经济学的许多前沿问题仍然很受人们关注,如农业中的制度与技术变迁问题、食物(粮食)保障问题、外部(贸易投资、外汇)冲击下的宏观经济问题、经济发展与劳务问题、发展中国家工业成功的解释等。

(五)新经济增长理论。

新经济增长理论是宏观经济学最前沿的理论,该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致力于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研究。该理论在对经济环境的前提设定方面与新古典理论相同,包括市场出清、信息对称和理性预期等,该理论与新古典理论的根本不同是否定了边际收益递减的假设,认为在特定的条件下产出和资本积累都具有正反馈效应,经济增长率是内生于经济系统的,因此,经济能够实现长期持续的增长。该理论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再次肯定了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并从全新的角度分析了财政政策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机制,因此受到政府部门特别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部门的普遍重视。

二、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中的财政政策

以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和新经济增长理论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对财政政策的宏观经济理论基础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这里结合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主要内容,具体分析财政政策理论基础的变化。

(一)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基本问题。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基本问题来源于对长期经济增长的核算结果,包括对多国从1870年到1995年的100多年经济增长核算和从1960年到1985年的25年经济增长核算,结果发现仅有40%到70%不等的产出增长率来源于资本生产要素和劳动生产要素的投入。

(二)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基本框架。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体现了宏观经济理论向使用完备工具发展的趋势,与此前的经济理论形成明显不同。其基本条件假设包括长期中竞争完备的市场、信息对称以及经济实体的理性预期等。在研究方法上的特点:一是从微观机制入手分析宏观经济问题,注重宏观经济现象的微观基础。二是进行动态的数量分析,普遍采取构建数量经济模型的方法进行研究,注重经济分析的逻辑严密性和实证性。三是注重用数据检验理论推导结论的正确性。经济增长理论的动态经济增长模型普遍采用的框架是:经济活动的目标是追求由消费(或消费为主)产生的效用最大化,但消费和生产行为受到预算约束的限制,或者说受到资本积累速度的限制,在目标和约束条件之间找到最优的消费增长规律、最优的资本积累规律以及最优的经济增长规律;在这个框架下,通过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的不同特性,分析财政政策、生产技术、人力资本等对长期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个框架即所谓拉姆奇(ramsey)模型框架。

(三)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重要理论模型。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特点是对所研究的所有问题,都通过构建数量经济模型进行分析,针对不同经济问题,结合不同条件,构建了大量的动态经济增长模型,以下介绍的是其典型的并与财政政策密切相关的模型及其经济含义(各模型数学表达式略,可参见文后所列参考文献)。

1.哈罗德一多马模型。

这是凯恩斯经济理论后期出现的模型,虽然严格地说还不属于现代经济增长模型,但却是第一个出现的动态增长模型。该模型在微观机制上假定企业的生产按照里昂惕夫生产函数进行,即资本(k)和劳动(l)不能相互替代,产出由资本或劳动中投入少的量决定(即所谓“水桶原理”,水桶容量由短边决定),宏观上采用凯恩斯的需求决定原理,即储蓄全部用于投资,不考虑折旧,总产出中用于储蓄的比例是固定的,劳动力是自然增长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推导出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条件是总产出、消费、生产资本存量和投资都要同比率增长,保持齐步走,其中任何一项产生波动,经济会立即失去平衡,这样的均衡增长被称为“刀锋上的均衡增长”,很难达到。为此,人们认为此模型不宜用来解释和分析经济增长实践,或者说以需求分析为核心的短期波动理论无法分析解释如何保持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问题。

2.索洛模型。

这是新古典经济理论最典型的经济增长模型,通常称为新古典增长模型。该模型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出现“滞胀”的情况下,重新强调依靠市场本身的作用推动经济增长,但与经典经济理论相比较,对市场的环境条件作了更为全面的假设。新古典增长模型假定市场机制是竞争性的、完备的,信息是对称的,经济主体的行为是理性的。按此假设,市场经济国家在国内普遍重视保持自由,竞争(防止垄断),强调信息透明,注重政府职能主要在公共领域发挥作用。

在设定的条件下,新古典增长模型建立的微观经济机制是:家庭追求由人均消费产生的效用最大化目标,但受到家庭资产积累速度的预算限制;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但受到人均资本积累速度的限制。无论是资产积累还是资本积累,都服从边际递减的规律。在宏观经济中,家庭向企业按特定价格提供劳动力和资本(储蓄),获得工资和利息向企业购买产品进行消费,企业按特定价格使用劳动力和资本,向家庭提品供家庭消费,并由此构造了人均资本积累等于人均投资减去折旧和新增人口的单位消耗的“人均资本积累方程”,并由此推导出结论,即在边际产出递减的情况下,宏观经济的稳定状态是经济增长率等于零,新增投资正好与折旧和新增人口消耗相等,即经济增长率终将趋于零,停止增长,实践中经济之所以还在增长,是因为人们所不能控制的(即外生的,与产出、资本积累等都无关的)技术进步导致的。

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由此项理论推导的结果得出了一系列经济分析结论并解释了人们观察到的绝大部分经济现象。主要结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绝对收敛。即不同的经济体人均资本(产出、消费)越低的,增长率应当越高,最终人均实际gdp将趋于一致。按此结论,穷国的人均实际gdp增长应当比富国更快,并最终赶上富国,即实现赶超。但通过对118个国家从1960年到1985年的数据检验表明,不仅没有实现赶超,差距反而有拉大的趋势。因此不同质的经济实际上否定了绝对收敛结论。但是,对最初的20个oecd国家从1980年到1985年的数据检验发现,穷国的人均实际gdp确实增长的更快,明显存在趋于一致的趋势,因此比较同质的经济集团,存在一定程度的绝对收敛趋势,赶超较为容易。对美国各州从1880年到1990年的数据检验发现,较穷的州的长期人均实际gdp趋势高于较富的州,实现了赶超,并趋于一致,表明同质的经济确实存在绝对收敛。

二是相对收敛。即一个经济体(一国)距离其自身经济的稳定状态越远,其增长就越快,也就是从长期来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个经济体存在一个自身的稳定状态,经济如果离此稳定状态较远,就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但随着趋近此稳定状态,增长速度也会逐渐变慢。同时,不同的经济体具有人均实际gdp不同的稳定状态,因此在一定的条件下,穷国可能永远赶不上富国。

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似乎解释了经济增长方面的绝大部分现象,但却不能解释为什么发达国家的经济并未停止增长,而且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发达国家经济还实现了新的较快增长。此外,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认为技术进步是外生的,财政政策是无效的等结论,也明显与经济增长的实践不符,因此产生了新经济增长理论,作出新的分析和解释。

3.区域经济模型。

这是一个分析存在贫富差距的两个地区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平衡的模型,构建于20世纪60年代。此模型虽然是一个静态模型,并不属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模型,但却有利于分析不同发达程度地区的均衡增长问题。该模型通过推导得出的结论,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如果两个地区的生产是由资本和劳动不能互相替代的生产函数(里昂惕夫生产函数,表明生产力很低)确定的,则两地区收入平等的唯一途径是使富裕地区的人均收入降至贫穷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即只能通过共同贫穷来实现公平。

二是如果两个地区的生产是由资本和劳动能够相互替代的生产函数(如柯布一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表明生产力水平较高)确定的,则两个地区实现总体收入最大化(效率),并使两个地区人均收入水平相等 (公平)的途径,既可以通过劳动力的转移实现,也可以通过资本的移动实现。并且认为从短期看,移动劳动力比移动资本的总体成本更低。

4.线性生产技术模型。

此模型是新经济增长理论最基本、典型的模型,由巴罗等人1990年构建。该模型与整个新经济增长理论体系一样是在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最重要的突破是从宏观经济的微观生产机制上否定了边际产出递减的假设,认为产出的增长带来知识、技术等方面的提高,并将这些内容作为资本积累的内容构建模型(即内生化构建内生增长模型,也称ak模型),以此为基础分析宏观经济问题。线性生产技术模型的结论是,人均资本的积累如果包含人力资本积累,则产出就与资本积累成正比例关系,按此关系,只要将产出用于保持人均资本积累和人均消费的合适比例,宏观经济就能实现长期稳定增长。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政策将用于资本积累的一部分用于教育等人力资本投资,就能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5.生产型知识资本模型。

此模型也称为边干边学模型,由罗默于1986年构建,属于新增长理论模型。该模型的基本思路是认为社会总资本(k)在积累增加的同时,由于专利等封闭手段不可能对技术长期封锁或保密,因此在长期中会增加全社会生产经验,所有的单个劳动力(11)在不断的生产投入中,通过教育、培训等都具备了新的知识和经验,从而提高了劳动者的整体效率,使得单个企业的边际产出不仅不递减,而且会保持稳定增长,从而在宏观经济上使人均实际 gdp增长率保持稳定或不断提高。该模型比较具体地分析了生产知识和经验对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机制,因此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一是政府和企业都要重视生产经验和知识对长期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注重加强研发、不断创新,获得社会整体技术进步的外溢效应,提高社会生产的知识和经验;二是发展中国家在引进资本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引进相关技术和消化吸收相关技术 (有关分析认为,当年亚洲四小龙的高增长率与其在引进资本投资过程中消化吸收先进生产技术密切相关,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这方面的不足并未实现同样的增长);三是政府应当通过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等手段进行干预,提高相关行业乃至全社会生产技术标准,推动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

6.生产性公共资本模型。

此模型由阿罗和巴罗在1990年构建,属于新增长理论模型。模型提出了政府提供的生产性公共资本对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动力作用机制,是新经济增长理论对财政政策在经济增长能够发挥何种作用以及如何运用财政政策的一个理论分析。该模型在分析生产性公共资本 (如交通、通讯、城市公共设施、教育等能够直接服务于生产的公共服务)性质的基础上,将生产性公共资本的外溢性纳入微观生产机制,通过理论推导得出的结论是,政府通过征税用于生产性公共资本投资,并将公共资本无偿或低价格提供于社会生产,就能够提高企业的边际产出和边际利润,防止边际产出递减,从而提高长期人均实际gdp增长率。该模型还推导出了最优经济增长率与最优税率的关系。该模型的实践意义十分重要:一是生产性公共资本的适当规模对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必不可少的;二是税收的比重应当适当,过低或过高都不能使长期经济增长率达到最优,在其他条件不变时,最优税收比重(税率)应当与劳动力的产出弹性相等;三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劳动力的投入就能够提高经济增长率,因此劳动力充裕的国家应当更加重视生产性公共资本投资。

7.一般拥挤性基础设施模型。

此模型在生产性公共资本模型基础上(该模型假定生产性公共资本是纯公共性的)进一步考虑了生产性公共资本具有一般拥挤性(如道路拥挤会提高运输的时间成本等)的情况下,对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通过推导得出的结论是:一般拥挤性的生产性公共资本能够阻缓增长率的降低,从而提高长期增长率;生产资本的积累终将导致生产性公共资本的拥挤,拥挤度越大,长期经济增长率的衰减速度越快,生产性公共资本为纯公共性时,存在一个稳定的经济增长率;存在一个与拥挤度相适应的最优税率,并认为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公共使用性,因此具有提高长期经济增长率的作用。模型的经济意义除与前一模型类似的外,还包括:生产性公共资本的投资建设应当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政府征税融资应当保持最优比率,应当保护性地开发和利用具有公共性的资源,注重环境保护,特别是要重视国家总体的环境保护。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特别是新经济增长理论还对财政管理体制、各类税收制度、政府债务、社会保障政策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构建了其他大量的增长模型,如贫困陷阱模型、小国开放经济模型、多级政府转移支付模型、技术变迁模型、人口迁移模型、生育选择模型、劳动闲暇选择模型、具有政府债务约束的经济增长模型等,上述模型也有大量的变种,在此仅介绍了经济增长理论的基本思路和一些典型分析。

三、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与财政政策的新特点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对经济增长的长期动力机制进行了大量的分析,并在许多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中得到运用。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为更加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努力完成新时期财税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应当重视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及其对财政政策影响的参考和借鉴价值。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影响下的财政政策新特点值得关注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政策实施范围的综合性。在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影响下,财政政策由过去调节经济总量为重点转为涵盖涉及社会和经济领域的所有公共性问题,主要是推动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和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这两大方面。在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包括国防与安全、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政策;在推动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方面包括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财政本身的可持续性、提供公共品与公共支出、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受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研究方法的影响,财政政策内容也往往是综合性的,一项具体政策往往是将政策涉及的社会与经济问题综合分析,如财政体制、税收问题、社会保障、劳动力经济学、教育经济与人力资本等。同时将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联系起来分析,甚至专门研究全球问题,也是重要特征。

2.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长期性。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强调有效的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因此在社会生产领域注重技术创新和新增生产资本的技术水平,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在社会经济领域则强调外溢性强的公共资本积累。在此背景下,财政政策作为宏观经济政策丁具,从注重总量短期平衡为重点,转为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为重点。财政政策更加注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注重在加强教育促进人力资本积累、促进技术创新和提高行业技术水平、改善经济结构、保护环境资源等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动力因素方面运用财政政策。对于短期波动问题,只是在十分必要时才运用财政政策进行总量调控。即使有些国家(如美国)在评价赤字政策时,着眼点已非调节短期波动,而是通过促进有效资本积累推动经济长期增长。因此,总量上稳健的中性的财政政策往往是常态的财政政策。

3.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中的稳定性。宏观经济的短期总量调控更多是运用货币政策,在此过程中注重财政政策(国债发行、赤字规模等)的稳定性,为货币政策提供稳定的运行环境,增加可控性,减少不可控性和风险。比如鲁宾(美国财长)在2005年8月在美联储举办的“格林斯潘时代:对未来的启示”经济论坛年会上就说,债券市场走势在很大程度上受包括财政政策走势和未来财政状况的影响,认为务必奉行稳健的财政政策,这有利于利率政策能够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他还强调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必须密切配合。

第8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新经济政策 阶段 退却 社会主义

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就其实践意义来说)。新经济政策思想活学活用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为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实际”地建设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列宁就曾说过,现在我们“将社会主义拖入了现实生活”①,这为我们如何深入地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质,把握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作出了光辉的榜样。

一、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背景

新经济政策思想即是列宁围绕苏俄新经济政策所阐发的一系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认识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毋庸置疑,列宁这一思想是围绕新经济政策的提出而逐渐形成的思想。在苏俄三年内战行将结束,列宁等苏俄领导人正打算将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的时候,苏俄却爆发了一场极其严重的政治危机。这场危机以喀琅施塔得水兵叛乱为顶峰。危机的严重性质给苏俄的领导人以警醒,使他们意识到三年内战中为赢得战争所采取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已经不适应新的国内形势,必须果断地终止这一政策从而避免农民阶级对苏维埃政权的敌视,避免农民和工人阶级联盟的破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列宁重新思考了在苏俄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且逐步得出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识。其核心内容是,改余粮收集制为粮食税,恢复工农生产中的流转,实行租让制,采用迂回的办法来建设社会主义。值得一提的是,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思想既是源于对三年内战时期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反思,又不限于仅是对以往政策的总结,而也是在基于对苏俄这样的国家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二、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初步构想阶段。在十月革命刚刚胜利后,大约1918年春天,列宁即对苏俄国内所存在的经济成分作出了较为冷静的判断,即指出,苏俄存在着从宗法式的、小商品经济的、私人资本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的直到社会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并着重指出了在这五种经济成分中苏俄是小商品经济占据绝对优势。他由此推导出国家资本主义对于一个小农经济国家的意义,因为从生产力的角度来说,国家资本主义要高于小商品经济并且是社会主义的前阶。②苏俄既然处于这样的阶段,就需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即国家监督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阶段来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但在这个阶段,列宁的这一思想仍处于设想阶段,尚未经实践的检验,只能说其中孕育着新经济政策的思想萌芽。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初步构想不是在战时共产主义之后而是早在之前就已经提出来了。

第二阶段是正式提出的阶段。随着苏俄进入三年国内战争阶段,苏俄的经济政策也随之变化,原先设想的国家资本主义已不可能实行,战争的状态及苏维埃政权处于守势的局面使得苏俄迅即转入以共产主义原则为基础的的产品集中分配体系,这种既符合战时需要又契合社会主义理论原则的经济政策使得苏俄经受住了武装干涉和国内叛乱的考验,与此同时,这种体系和政策的初步见效使得列宁等产生了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思想。所谓直接过渡,即是指苏俄通过战时共产主义的经济政策从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国家直接过渡到以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即要求对社会生产进行计划调节)为主的国家。这种直接过渡的思想抛弃了列宁原先关于建设国家资本主义的设想,脱离了当时苏俄经济的实际,在国内战争进入尾声之际,导致了大批农民破产,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农民与苏维埃政权的关系高度紧张,这就为新经济政策的提出创造了条件。

大致在1921年春,国内的政治危机(农民暴动不断,甚至出现喀琅施塔得水兵叛乱)最终迫使列宁结束战时共产主义,实行新经济政策。但在这一阶段,应当说,列宁主要是从战术的角度来理解新经济政策,认为新经济政策类似于一种军事上的退却,而这种退却只是一种临时性的、迂回的战术。这种“退却”的说法首先是一种为了说明和宣传解释新经济政策的形象的比喻。必须着重指出,这时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定位存在不确定性,因为列宁多次指出退却的时间和限度是不知道的,要看实践的情况③,他对于新经济政策是存在一定的疑虑的,因为他必须考虑到新经济政策在恢复了正常的工农流转和生产之后与苏维埃政权之间的关系问题。在经历了三年国内战争的殊死搏斗和苏维埃政权的巩固之后,这种退却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因而列宁在许多场合都反复强调这种退却是为了“极顽强地向前进攻”,所以这种退却是有附加条件的,即退却是为了更好地进攻,而不是背叛革命。因此,在这个阶段,新经济政策更多的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随时面临着转入进攻(即调整政策)的情况。顺便提一句,虽然新经济政策与列宁关于建设国家资本主义的原初设想相呼应,列宁在解释新经济政策时也提到了1918年春的著作,但必须指出,在经历了残酷的国内战争和意识形态的强化之后,列宁这时对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强调不可避免带有“临时性”的意味。

第三阶段是发展深化阶段。在新经济政策实行一年多以后,列宁根据实践的经验对新经济政策的定位有了更为清醒、更为理性的认识。在这个阶段,列宁对新经济政策的认识已由原先的“退却的进攻”变为“长时间的或战略的退却”,也就是说,这时的退却已经不是临时性的措施,而是必须长期实行的稳定的政策了,这样说,不是意味着“放弃进攻”,而是将进攻大大往后延期了。这种看法的依据在于,列宁认为“为了通过新经济政策使全体居民人人参加合作社,这就需要整整一个历史时代。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们度过这个时代也要一二十年。”④这就清楚地表明,短时间内从退却转入进攻已不是列宁的观点了。列宁的观点之所以会发生这种转变,一个基本的因素在于,列宁对于俄国农民的文化程度作出了具有根本意义的评价。列宁认为,在俄国当时的情况下,没有俄国居民的合作化,俄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没法建成,而没有文化程度、文明程度的极大提高,居民的合作化就难以完成。而俄国落后的文化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列宁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用列宁自己的话来说,“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⑤这里的“根本”就表现在,从战时共产主义的教训来看,社会主义已经不是意味着采用集中的产品生产和分配方式(即典型的计划经济),而是意味着采用合作社的生产和分配方式(即资本主义的集体企业经济),当然,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无产阶级国家掌握土地和生产资料。因此,从这样的角度再反过来看列宁关于“退却”的提法就更易于理解了,正是由于长期停留在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得以充分论证之后——因为列宁曾明确地指出“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⑥,他才能够得出“延期进攻”的观点而不是“重新进攻”的观点。因为,这时的“退却”已经有了不同于提出这一说法之初的含义,“退却”已经不是退却了,而是重新确立新的社会主义阵地了⑦。

三、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阶段论的重大意义

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发展的过程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三个阶段的思想变化是非常急剧的,常常伴随实践的变化而变化,这导致了我们理解列宁思想的难度,但如果我们能紧密把握列宁思想发展轨迹之间的这种与实践互动的关系,则不难找到列宁不同阶段思想之间的历史联系和内在发展逻辑,正是这种逻辑浓缩了苏俄革命乃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深刻矛盾。

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发展脉络清晰地告诉我们,他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贯的、始终如一的。新经济政策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临时性的举措,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缓和苏维埃政权与农民之间的紧张关系,巩固苏维埃政权。但在新经济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列宁结合对苏俄发展阶段的分析,敏锐地发现,在俄国完成十月革命之后,却仍然面临着无产阶级革命之前需要完成的经济任务。这一任务不仅不随着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果实而更易于完成,恰恰相反,这种经济领域的任务与当时的苏维埃政权所宣传的革命意识形态还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在俄国后来的发展进程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同时也使后来的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对科学社会主义本来面貌的认识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这一矛盾,而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发展变化的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还原了科学社会主义本来的面貌,探索了如何在现实的条件下,运用唯物辩证法实践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方法和途径。

注释:

① 《列宁论新经济政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247页

② 《列宁论新经济政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51页

③ 《列宁论新经济政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242页

④ 《列宁论新经济政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252页

⑤ 《列宁论新经济政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255页

第9篇:论新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阿伦・德雷泽;政策选择;政治维度;新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8-0011-07

一、引言

政治经济学是社会科学中最古老的学科之一。但是,自19世纪末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政治学与经济学相继成为独立学科,政治经济学这一母体学科便逐渐衰落,“政治经济学”一词也逐渐被“经济学”一词所取代。然而,“脱离政治学的经济学是无用的”,“在世界上任何一种政治制度下,政治学的大部分是经济学,经济学的大部分是政治学”。因此,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学术界兴起了重新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思潮。但是,真正使用这一概念并取得重大理论进展和产生重要影响的是一门新兴交叉学科――新政治经济学(New Political Economy)的产生。新政治经济学不同于经济学,也不同于政治学,而是这两门学科的有机融合。“新政治经济学的目的是为了理解政策领域所产生的重要问题。它并不是经济学家们为了向政治科学领域扩张而进行的一种努力。相反,它主要关注的是将经济学家们的能力扩展到需要某些工具才能进行经济和政治决策的问题上”。当前,新政治经济学仍处于发展过程之中,其体系结构尚未成型,西方学者对其研究对象、范围、主题的界定也不一致。作为当代杰出的研究新政治经济学的学者之一,阿伦・德雷泽(Allan Drazen)在《美国经济评论》、《经济学季刊》和《经济研究评论》等杂志上发表了大量的新政治经济学论文。尤其是2000年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的《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一书,属于“新政治经济学的鸿篇巨制,是第一本详细研究政治力量如何影响经济政策的著作”。在这本著作中,阿伦・德雷泽厘清了新政治经济学的定义,探讨了隐藏在政策选择被后的政治问题,从而有效地将经济学与政治学融为一体,推动了新政治经济学的形成。

二、什么是新政治经济学

阿伦・德雷泽认为,尽管政治如何影响经济结果是最古老的经济学问题,但新政治经济学却是该学科中最新的领域之一,为了避免与过去意指经济学本身的“政治经济学”想混淆,必须明确“什么是新政治经济学”。

1、新政治经济学的定义。阿伦・德雷泽认为,要定义新政治经济学,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经济学和政治学?“经济学是一门科学,它研究体现为目的与具有选择性用途的稀缺资源之间关系的人的行为”,因此,经济学是对稀缺资源最优利用的研究。政治学则是对权力和授权本身及其运用的研究,政治学关注的是集体选择机制,探讨权力如何获得并如何运用。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的最优利用这一观点,运用到政策选择时,隐含着一个不明确的但至关重要的假设,即最优政策一旦被发现,就将得到贯彻实施。政策选择问题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计算问题。一旦最优政策被计算出来,政策制定者就会接下来实施,这一决策被看作是自动的。也就是说,由于政策制定者是社会福利最大化者,最优政策一经导出,就会被无条件地接受,也将会得到贯彻实施。但实际上,在技术上决定采用何种政策的过程,与政治领域的政策决定过程是完全不同的,实际政策经常与最优政策截然不同。因为政策制定者不仅受技术和信息的制约,而且受到政治约束,即由于利益冲突以及面对这些冲突需要做出集体决策时所受到的约束,因此,新政治经济学从对实际政策经常与最优政策截然不同的这一观察开始,它探讨这样的问题――政治约束将如何解释与最优政策不同的政策选择以及这些政策所意味的结果。

基于上述分析,阿伦・德雷泽认为,如果说经济学是对稀缺资源最优利用的研究,政治学是对集体选择机制的研究,那么新政治经济学则是从决策的政治本质开始,研究的是一个社会中政治因素如何影响经济政策选择。因此,可以把“新政治经济学定义为对决策的政治本质如何影响政策选择,从而最终影响经济结果的研究”。其核心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基础上:现实世界的经济政策,不是由安全地蛰居在教科书中的社会计划者――他不受利益冲突的个人影响,而只在那里计算最优政策――所选定的。经济政策是平衡利益冲突,从而产生集体选择的决策过程的结果。这也是“决策的政治性质”意指的内容。

2、利益的不一致性是新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阿伦・德雷泽指出,如果没有对结果的不一致性偏好,就不会有集个人偏好为集体偏好的必要。同样如果没有利益冲突(即利益不一致),经济政策的选择将是社会计划者对代表性的个人效用最大化。因此“利益的不一致性是新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利益不一致性构成了新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的基础。这是因为,第一,在存在政治约束的地方,不一致性或利益冲突是必不可少的。第二,解决这些冲突的机制所产生的结果是政治对经济的影响。第一点是清楚的,不一致性是一个必要条件,它可以被理解为,如果没有不一致性,就没有研究的对象。而第二点则定义了新政治经济学。在存在市场的地方,不一致性也是必要的,但是通过市场与通过政治程序来处理利益的不一致性,其解决方法是不相同的。例如,通过市场解决的方式和通过对议员的疏通活动解决不一致性的方式,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是相当不同的。差别有多大,取决于决定税收与转移支付的政治机制。不仅如此,还有不计其数的个人利益具有不一致性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能用市场机制来决定结果,那么只能通过政治选择来决定结果。总之,利益不一致性对于任何问题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所有的个人都具有同样的贴现因子,并且个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差别,那么不管集体选择的机制是什么,社会变量与个人变量将会是同一的,政治问题就不会存在。

既然利益不一致性是新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那么对新政治经济学而言,不一致性的类型有那些?在阿伦・德雷泽看来,有许多引起利益冲突的重要类型,但可以将它们归入两种基本类型:第一种类型反映了参与者进入政治活动场所的不一致性,即参与者有不同的政策偏好。导致这种不一致性的原因是多样化的:参与者也许对商品具有不同的口味,或者具有不同的相对要素禀赋;参与者发现自己处在使他们喜欢不同的政策,而又难以用口味或禀赋来概括的境况中;或许是对世界如何运行,从而对什么样的政策能够最好地实现既定目标看法不同。简而言之,个人在多个维度上具有不一致性,导致他们事前就喜欢不同的经济政策。可以将这种不一致性称为事

前的不一致性。第二种类型反映了即使政治参与者具有同样的天赋和偏好,也还会存在利益和兴趣上的冲突。参与者也许对同一产品的价值评价相同,但如果产品是私人产品,对它的分配就存在着冲突;如果是公共产品,则提供该产品的成本的分配是由集体选择决定的。经济政策通常具有分配的含义。因而,当一项政策确实或能够对分配产生影响时,具有自我利益的行为主体,就会在分配上发生冲突。这包括权力可能会向掌权者提供租金,而不管这些租金是金钱上的利益还是与掌权相联系的“虚荣上的租金”。区别于事前的不一致性,可以用事后不一致性来指这种类型的不一致性。

阿伦・德雷泽指出,事前不一致性和事后不一致性并非互相排斥的。例如,讨论一种公共产品的供给,在公共产品相对于其他支出的重要性上也许会产生冲突,它反映了事前不一致性;而在谁应该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上也可能存在冲突,这是事后不一致性。总之,利益的不一致性是新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参与者事前或事后的不一致性对于分析政策选择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当人们在应该实施哪项经济政策,或者是在经济成本和经济收益如何分配的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才会产生政治问题。

三、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主题

在回答了“什么是新政治经济学”后,阿伦・德雷泽对决策机制、承诺与信誉、再分配、公共物品和经济增长等问题进行了富有创新的研究,从而建立了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1、决策机制。在阿伦・德雷泽看来,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起点,是做出集体选择的决策机制,因为如果缺乏对决策机制的理解,人们就无法理解做出集体选择的不同方式,因此需要讨论决策机制的选择以及直接民主制和代议制民主决策机制的运行方式:(1)决策机制的选择。决策机制的选择问题,经常被称为立宪问题。因为宪法包含了一个社会最基本的法律规则,许多宪法的内容涉及政策的制定过程。换言之,宪法是关于决策机制选择的法律,不同的宪法体现了不同的集体选择规则,进而产生了不同的经济结果。通常体现在宪法中的集体选择规则是共同决策或交叠决策。它允许不同的政府机构相互介入,因而相互之间可以潜在地设置工作障碍。它被理解为权力制衡,其目的是限制政府任何一个部门的权力以及政府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力。但是由于政治过程涉及高昂的交易成本,“政治市场更倾向于无效率”,因此,任何决策机制的选择都必须设计一套使政治决策得以进行的制度安排,否则高昂的交易成本将会使任何集体选择都不可能。(2)直接民主制。在这种形式的决策机制中,全体选民对政策直接投票。那么,第一,谁有权去投票?即投票权的规则是什么?第二,决定一项提案被提交投票表决的规则,即广义上的议程规则是什么?第三,提案被采纳的规则是什么?第四,在举行投票时,决定信息传播或告知的规则是什么?如果直接民主制中的这些规则是不同的,将会导致不同的政策选择,从而产生不同的经济影响。(3)代议制民主。在代议制民主中,选民选择代表并由代表来选择政策。但是,选择政策的代表并不具有与他们所代表的选民完全相同的政策偏好。在由代表所组成的议会中(或者是议会里的某一委员会),可以说决策是直接的民主。因此,必须从两个阶段(对代表的选择以及代表对政策的选择)来考虑决策,以及这些决策将如何相互作用。也就是说,选民们选择代表,不仅基于代表在问题上的立场,而且基于第二阶段的决策如何影响代表的立场与政策结果之间的关系;代表们在第二阶段选择政策,非常清楚地知道这将会如何影响下次选举中选民的抉择。阿伦・德雷泽指出,直接民主制中所讨论的四项规则,在代议制民主决策的两个层次上都意义重大。此外,代议制民主决策分析还必须考虑以下问题:一是议会规模。是一院制还是两院制(如果是两院制,如何在这两个议会实体之间分配权力),以及议会中的投票规则,是否存在策略投票(即互投赞成票)。二是政党制度。当存在两个以上的政党时,议会构成的差别是惊人的。在“票数最多者当选”下,议会中较小政党的代表数会远低于选举作为一个整体时他们的力量,这表明在多党制下,政策从而经济结果会显著地不同。三是利益集团。在代议制民主中,决定政策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利益集团的存在。利益集团既可以通过捐款或支持来影响选举结果,也可以通过对议会议员的游说而影响立法结果。

2、政策可信性。不论是直接民主还是代议制民主,民主决策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潜在的时间不一致性,因为多数人的偏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那么,如何能够使政策制定者确实会执行他宣布的政策?换句话说,在可信性的意义上,如何使公众相信宣布的政策将被执行或坚持下去?阿伦・德雷泽分析了在时间不一致性的情况下,如何能使宣布的政策可信、会得到贯彻实施的制度安排:(1)法律。“法律(和更一般的制度)通过两种途径可以提高政策可信性:一是增加不遵守法律的成本;二是减少不遵守法律获得的利益”。(2)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一种习惯性的、预期的和自我实施的行为方式”。社会规范能够提高政策可信性的原因在于,人们遵守社会规范“是因为这样做显然是合算的,并且如果他们选择不遵守习惯,就会将自己逐出交往”。(3)授权。合理的授权能够提高政府政策制定者履行承诺的能力,因为在时间不一致性的世界里,事先对自然界或突发事件的每一种状态都具体化是不可能的,合理的授权通过赋予不同的政策制定者选择政策的自由度,不仅改变了政策制定者对未来的预期,而且为解决复杂的多样性问题提供了更好的办法。(4)声誉。声誉被认为是预期个人采取的行动,在总是遵循同样政策的意义上,声誉和可预测性是一回事。理解声誉的一个较好办法是,把它理解为对政策制定者未来行动预期中的推测问题。更确切地说,个人形成有关政策制定者未被观察到的特征(即政策制定者的偏好和约束)的预期,声誉就是指对这些特征的一种信念。个人最终关心的是政策制定者的行为,而政策制定者的行为是其特性的具体化,因此“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行为的声誉。因为我们对将来行为的判断是基于过去观察到的行为,所以焦点在于过去观察到的行为,如何导致人们预期某一类型的未来行为,即帮助建立有关将来行动的声誉”。

3、选举与政策制定者的更替。选举与政策制定者的更替,或者说对决策者的内生和外生变量的研究,是新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研究主题之一。阿伦・德雷泽指出,尽管决策者可能喜欢永远执政,但是决策者通常都是经选举产生的,其任期有限,并且他也明白自己迟早会被另一个决策者所替代。那么,哪些因素会影响到决策者继续执政(在选举中获胜),亦或会被某个具有不同偏好的人取代呢(在选举中失败)?(1)选举与决策者的政绩。当政者(决策者)糟糕的政绩会受到选举失利的惩罚。因此选举有助于控制决策者的政绩。也就是说,如果在职者的政绩不

仅能够反映他的禀赋特征(诸如意识形态与胜任能力等)或某些外部事件的影响,而且还能反映他是否有机会主义的行为,那么,不能够留任的威胁就可起到限制机会主义的作用。(2)政治经济周期。选举的政治周期所导致的经济周期通常称为政治经济周期,它指的是选举之前任职者对经济的机会主义操纵。因为选举前的经济状况会明显地影响选民的选择,因此,在选举来临之前,当政者会通过政策选择刺激经济增长或提高社会福利,从而提高再次当选的概率。在工业化国家中,经济活动表现出明显的政治周期,“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短期加速现象更有可能发生在选举年份而不是其他年份”。(3)执政能力与投票前景。如果一个在职者在处理国内经济事务时表明自己执政能力水平较低,这就会导致其再次当选的概率较低。(4)竞选承诺。虽然政治家都具有违背承诺的动机,当选后违反竞选承诺的现象也是如此的普遍,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竞选承诺仍然对投票人有实质性的影响,一个信守竞选诺言的候选人再次当选的可能性较高。(5)多党制和选举日期的内生性。大多数民主国家存在两个以上的政党,政府通常是由众多政党的某个联盟来组成,同时在很多民主国家中,选举日期是内生决定的,政府或立法机关有权力一个通知提前举行选举。多党制和选举日期的内生性是怎样影响选举结果的呢?在多党联盟体制下,小规模的、位于末端的政党往往在选举中具有与其规模不相称的力量,而内生的选举时间安排,则使当政者可以在经济状况较好时召集选举,从而为赢得选举(继任)奠定基础。

4、再分配。收入或财富的再分配,是新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问题。因为进行再分配的利益冲突是明显的,机会主义者会利用政治机制来最大化他们的收入,因此,在大多数经济中,收入、财富或私人产品的再分配政策,都是政治争论的主要领域。阿伦・德雷泽系统讨论了再分配政策的一系列问题:(1)收入再分配。收入再分配的焦点是政治过程所引起的收入再分配的数量,而这取决于将个人偏好加总的政治机制选择的税收――转移支付政策。一个社会税收――转移支付政策的选择必须考量以下几个因素:收入分配的不均等性;政党政治;意识形态与社会福利。(2)非货币化再分配。所有具有分配性质的政府计划都可以称为非货币化再分配。非货币化再分配计划的政治决策之所以能够做出,是因为除了经济利益外,这些计划还提供了政治利益,政治决策的激励具有选票最大化的特征,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如议员)内心深处存在着相互利用的愿望。每个议员都代表一个地区,每个地区都想为自己争取一个项目,这时,一个议员就会向另一个议员说:“如果你支持我的项目,我就会支持你的项目。”有充分的经验证据证明,这种“互投赞成票”的现象大量存在于政治决策中。(3)再分配的寻租行为。除了由特定的政策机制引致的再分配外,还需要考虑更一般的资源支出(以试图再分配资源)现象,即再分配的寻租行为。阿伦・德雷泽认为,有三种再分配的寻租行为:游说影响决策过程;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接近政治决策层;进入与退出受影响的活动。政治领域因再分配的寻租行为所形成的政府政策,在制造人为稀缺创造租金的同时,实现了以社会成本为代价对收入和财富的转移支付。(4)代际再分配。在每一个经济体内,实际上都存在着名目繁多的代际再分配计划。代际再分配的可行性集中在两个方面:代内投票者的不一致性,以及某种程度的利他性。如果没有利他主义,在一个多数裁定的投票体系(政治决策)中,代际再分配的任何计划都不可能持续下去,但是利他主义并不足以使人们投票支持现收现付式的代际转移支付计划,代际再分配计划可持续性的关键在于年轻一代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正是年轻一代中具有的利益不一致性,部分年轻人与老年人之间多数联盟的形成,从而使得代际再分配得以持续。(5)再分配与流动性。如果个人能够在社区之间流动,那么再分配政策将会把富人赶走。即使个人因政治经济因素可以被束缚在某个辖区,那些可以被转移的要素的流动性也会限制再分配的范围,例如,如果资本在各个辖区内是完全流动的,且构成财富的一个显著部分,那么对资本征税的威胁会诱使资本外逃,这会严重限制收入再分配的范围。

5、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理论是公共经济学的经典主题,但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它与政治经济学密切相关:(1)公共物品理论是一种政府理论,政府的建立就在于提供公共物品。(2)公共物品供给中的“集体行动”问题为利益冲突的不一致性提供了深刻见解。(3)当一种物品具有公共性质时,它可能提供不足、根本不提供或经过长期拖延后才得以提供。其中任何一种结果的产生都取决于对公共物品提供进行集体选择的机制。由此,公共物品问题直接进入政治经济学领域,被定义为当存在利益不一致性时,集体选择机制所产生结果的意义。而且,当认识到经济政策具有公共物品性质时,那么公共物品问题不仅处于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而且遍布于整个领域之中。阿伦・德雷泽详细分析了公共物品供给决策:(1)政府供给。如果提供公共物品的负担(税收)要在个人之间公平分摊,那么某种形式的强制是必要的。由于政府被定义为拥有垄断性的强制权,因此它就成为公共物品自然而然的提供者。问题是,个人有激励正确地显示其偏好吗?如果个人必须缴纳的税金数量同他们显示的需求正相关,个人就有激励隐瞒他们对公共物品的偏好。因此,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政治决策机制必须能够引出真实信息的显示。(2)搭便车和集体行动。如果个人能够在对公共物品的提供成本不做出任何贡献的情况下受益,那么他当然有激励让他人承担为次类物品融资的负担,换言之,公共物品供给中,自利的个人因而会有搭便车的激励,尤其是公共物品不需由政府来提供,没有政府独有的强制方式,搭便车问题将难以解决。(3)自愿供给。当公共物品提供取决于自愿贡献时,在什么时候才会有集体行动?创立怎样一种机制才能确保集团成员对集体物品提供做出贡献呢?阿伦・德雷泽以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理论为基础,回答了这些问题:一是选择性激励理论。集团的某些成员通过给其他成员提供正的或负的选择性激励促进集体行动。二是副产品理论。这种观点认为,原本为其他目的而建立的集团有时会合作以进行集体行动,这就是一种副产品。而且建立一个集团还可以创造出一种团结一致的意识,从而使集体行动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合作理论。这种观点认为,在重复进行的博弈中,进行互动行为的当事人将会学会合作,因为人们意识到,不合作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4)“俱乐部”公共物品。由于许多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也可能存在排他性,因此,一群人会发现,自愿组成一个联盟或俱乐部,并只向他们自己供给物品是最优的。布坎南被认为最先阐述了俱乐部公共物品理论。在基本的布坎南模型中,成员均享非纯粹公共物品且均

摊其联合成本。当一个新成员加人时,向老成员供给的公共物品的平均成本会降低,至少在一定范围内如此,因此,俱乐部的规模会扩张,直到人员拥挤。拥挤带来的负效用相对于私人物品的边际效用越大,俱乐部的最优规模就越小。提供公共物品的固定成本越大,俱乐部的最优规模也就越大,因为固定成本可以在更多的成员之间来分摊。

6、政策变革。有利于社会的政策变革得不到实行,或者经过长期的拖延才开始实行,或者经过反复不懈的努力之后才得以持续说明,在实践证明应该进行改革的情况下,人们还必须考虑政治上的约束才能理解政策变革未能付诸实施、持续或是经过长期拖延后才得以实施的原因。因此,在探讨政策变革失败的非政治原因的基础上,阿伦・德雷泽分析了政策变革(不采纳、拖延或逆转)未付诸实施的政治因素。导致政策变革失败的非政治原因是:(1)知识与专门技能匮乏。对无效的政策不进行变革或拖延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政策制定者不知道什么样的政策更行之有效。当政策制定者不知道该去做什么的时候,不采取行动是不足为怪的。但是知识与专门技能的匮乏更多地表现在策略或逻辑上,而不存在于政策的整体设计上。政策变革不被采纳或拖延,是因为缺乏能够成功实施变革的人力资本。(2)最优等待。对于不采取行动的解释还可被称之为无害的置之不理:假以时日,问题自会解决,这种着眼未来的反应是最优的。但是最优等待导致政策变革拖延更深层的原因是指:尽管在没有政策变革的情况下,问题不会自己解决,但是对政策变革者来说,当前的外部环境是很不利的,实施一项新政策存在失败的可能,最优的选择是等待更有利的时机到来。(3)非理性。对不采纳政策变革的最后一种解释是非理性:决策者就像每个人一样,对难以做出的选择会推迟进行,即使知道必须面临这种选择,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择只会变得愈加困难。

阿伦・德雷泽认为,非政治因素从经验上提供了政策变革得不到实行的可信解释。但是,由于新政治经济学致力于研究的是不行动或拖延的政治解释,因此,必须讨论政策变革未付诸实施的政治因素:(1)个人获益的不确定性。尽管一项政策变革对大多数个人有益,但仍然存在受损者。个人对于自己将成为受益者还是损失者是不确定的,这意味着一项事后会使大多数人受益的政策不可避免地会被大多数人事前反对。因为在一个多数投票体制的社会里,政策的通过需要多数投票者投票支持。即便是一个未被采纳而又使多数人受益的政策,其政策选择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政策制定者在政治决策中,也要受到多数人(选民)的约束。(2)政治沟通失败。如果一项政策变革的收益,投票者不如政治家了解的多,则他们可能会拒绝该项变革,因为他们不能肯定新政策是符合他们的利益还是符合政治家(或特定选民)的利益,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政策变革失败可以看作是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改革的性质进行沟通的无能为力。(3)政策的公共物品性质。尽管政策变革可能是有益的,但是变革是一种公共物品,个人或集团无须承担所有的成本即可获得收益。因此,每一个利益集团都会希望其他集团来担负采纳一项全社会受益的政策变革所带来的成本,这意味着即使众所周知所有集团都会获益,但改革仍然不会被采纳,因为同意实施改革就会产生随之而来的改革成本的分配问题,虽然每一个利益集团都知道在拟议的成本分配下它将从变革中获得净收益,但它不能确定其他集团将得到的净收益,从而也不能确定他们是否愿意负担成本。

7、经济增长。经济增长的动力内生于行为主体的决策,集中在作为增长动力的内生技术进步上,即主要来自于研究以及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积累,而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积累受到政治决策的重大影响。因此,如果给定政治决策对要素积累激励的影响,政治可以被视为各国具有非常不同的增长路径的原因。由于要素积累与再分配紧密相关,因此,阿伦-德雷泽探讨了政治决策、再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1)如果再分配是扭曲的,再分配将会抑制经济增长,这是因为产权在生产要素积累中具有重要性。物质资本或人力资本积累的激励依赖于保有所积累要素的产权,特别是其报酬的权利。如果可积累要素产权的安全性越低,积累要素的激励就越低。在这些要素作为增长过程的主要投入的意义上,增长将会受到负面影响。“因为产权的安全性反映了政治决策”,在最基本的水平上,财产安全是制度性的,产权需要得到有力的法律保证,这就使政治制度和经济增长之间产生了联系,能够为产权安全提供法律保障的政治制度是至关重要的。(2)如果存在信用约束,再分配会促进经济增长。当存在信用约束时,个人投资中的固定成本会使得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个人无法利用投资机会。收入分配的更平等可以放松这些约束,从而增加资本积累促进增长。因此,通过收入再分配能够帮助穷人克服资本市场不完全导致的约束,促进生产要素积累以及经济增长。因为在不完全资本市场条件下,通过投票决定的税收体系(即税率的政治内生性)形成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将促进社会资本积累尤其是人力资本积累的增加。(3)虽然收入分配不均等是产生再分配压力的主要原因,但是不均等与收入再分配之间的联系是复杂的,它依赖于社会政治程序的性质。在民主体制下,不均等会产生较大的再分配压力,因为民主政治与广泛的投票权是联系在一起的,民主政治由此可能会成为一种对财产的威胁。虽然非民主政治在进行政治选择时受到较少的约束,但是,再分配压力也存在。在缺乏表达诉求的民主途径下,该类要求可能通过暴力途径表达,而这对增长是有害的。因此,独裁者可能会发现再分配压力将约束其政策选择,民主手段的缺乏也意味着制度的稳定性受到威胁。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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