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遗传学的特点精选(九篇)

遗传学的特点

第1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金圣娟##*罗小平#教授

自2010年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儿科遗传代谢病研究室暨遗传代谢性疾病诊断中心,面向全国广大遗传代谢病患者及高危人群,以完善的生化、酶学、分子综合平台为依托,建立了“遗传代谢病高危筛查和综合诊疗体系”,探索了我国常见遗传代谢病疾病谱及临床特征;牵头成立了我国首个遗传代谢病高危筛查诊治协作网络,促进了遗传代谢病高危筛查诊断体系的推广应用以及各医疗单位的合作。目前,上海、北京、广州、杭州等多个医疗中心及第三方检验机构已广泛开展遗传代谢病高危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防治水平不断提高。

那么,什么是遗传代谢病?发病率如何?有哪些特点呢?

5大特点 帮你认识遗传代谢病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儿科 金圣娟 罗小平(教授)

专家简介

罗小平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遗传代谢病诊断中心主任,同济医院儿科学系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病学组组长,亚太儿童内分泌学会前主席,亚洲遗传代谢病学会常务理事。擅长儿童内分泌疾病、遗传代谢病及新生儿疾病的研究和诊治。

专家门诊:周二下午、周五上午,周一下午(特需),周四下午(光谷院区)

遗传代谢病,又称先天性代谢缺陷病,是一类比较少见甚至罕见的疾病,对很多人来说还十分陌生。遗传代谢病是由于基因突变引起酶缺陷、细胞膜功能异常或受体缺陷,从而导致机体生化代谢紊乱,引起一系列临床症状的一组疾病。

特点1:有一定遗传性

这类疾病具有一定的遗传性,多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少数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或X连锁伴性遗传,多数患者的家族中可能存在遗传代谢病史,但也有部分病例为散发性。

迄今为止,已经有600余种经典的遗传代谢病被发现,单一遗传代谢病的发生率较低,但群体患病率高,新生儿中发病率约为1/5000。遗传代谢病常引起新生儿死亡,存活患儿亦可存在多种严重的后遗症,如多发畸形、癫痫、脑瘫、智力缺陷、语言运动发育迟缓等,给患儿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医疗、心理和经济负担。因此,遗传代谢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特点2:病情轻重不一、症状复杂多样

根据代谢途径及发生缺陷的物质,遗传代谢病可分为小分子病和细胞器病,前者包括糖、氨基酸、脂类、金属代谢障碍等,后者包括溶酶体贮积症、过氧化物酶体病、线粒体病等。

代谢病起病急缓不等,病情轻重不一,患儿可以在新生儿期急性起病并迅速出现昏迷甚至死亡,也可以在出生时表现正常,生后随着奶类的摄入和辅食的添加才逐渐出现病症,并且进行性加重。

遗传代谢病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因年龄和性别不同尚存在差异,可累及多个器官和系统,表现为生长发育落后、骨骼畸形、肝脏肿大或肝功能不全、特殊面容和气味、低血糖、呕吐、腹泻以及神经系统症状,如智力低下、语言障碍、嗜睡、惊厥、肌张力低下和共济失调等。

特点3:诊断需依靠实验室检查

遗传代谢病的临床症状没有特异性,诊断尚需依靠各项实验室检查,循序渐进、抽丝剥茧方可揭开神秘面纱。目前,高效液相色谱(HPL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串联质谱(Tandem MS)、酶学分析以及分子遗传学技术等实验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临床应用。

特点4:仅少数可治可控

遗传代谢病种类繁多,病情复杂,仅少数得以治疗或控制,大部分仍然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因此,为降低遗传代谢病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应广泛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工作。

特点5:新生儿筛查是早发现的关键

新生儿筛查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遗传代谢病的重要措施。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相关工作,1995年将新生儿筛查纳入母婴保健法,2000年后发展迅速。目前,筛查的病种主要为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部分地区含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陷以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

第2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或非正规教育”手段。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不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现有正规教育体系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目标的有效实现;另一方面,则需要选择恰当的方式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成为学校和学生新的负担。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责任落在教育之上的时候,如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合理纳入现有的教育体系和框架,是值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和教育研究者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为此,我们以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素质教育之间找到其结合点,当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切入点和有效途径,而“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思考。

一、“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从空间分布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一定区域产生的,与该环境息息相关,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产、生活水平,以及日常生活习惯、习俗都从各方面决定了其特点和传承。地域性可以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实存在的最为突出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与各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紧密相关,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者而言,“人”指在特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区域上生活的人,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群。

对传承人群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地域,就是自己的家乡,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承人家乡日常生产与生活甚至集体意识的一部分。所以,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时候,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指教育对象(传承人)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这是一个高度概括的定义,在教育对象发生变化的时候,其所指,即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在空间上具有地域性,而在传承上则具有活态性,不仅具有特定的空间,还有特定的人群。对于传承人群的甄别而言,只有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区域为家乡的特定人群,才是该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意义上的传承人群;反过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而言,只有分布在特定人群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才具有格外重要的文化意义和传承价值。这两者的统一,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存在与传承人群的结合点,就是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在于成功实现对其的传承和发展,而这必须以人为核心和基点。但在保护过程中,选择什么人,选择何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教育传承,是保护行为能够实施的必要前提,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又决定了教育传承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主体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其核心在于它是特定人群代代相传的活态的文化样式,它与特定地域特定人群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甚至就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或生活方式。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做好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等工作,其最终目的还是实现对其的活态传承和发展。显然,特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并非全社会都能参与,而应当由特定人群来完成。特定人群就是通常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群。综合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地域性与延续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域世代居住,即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域为家乡的人群,是进行教育传承的理想对象和恰当人选。

在教育传承过程中,那些来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域的传承者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些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理解的优势。因为传承者是以自己家乡的文化遗产样式作为传承内容,所以对于作为该文化样式产生背景的当地文化传统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诸多微妙内容,都能够迅速领会和理解;对于各种习俗的特殊功能、意义,也都能够有准确、深刻的把握。二,语言的便利。传承者可以自如地运用自己的母语方言,与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随意交流。在他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生僻的土语生词妨碍相互意思的表达,对于言语中通过某些句式的特殊运用、语气的变化等所表达的微妙情绪,传承者也都能够有比较准确的领会。三,文化认知的便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独特的文化样式,不仅具有特殊的表现形态,更具有丰厚的文化内涵,传承者在家乡多年的耳濡目染,使其能够了解和领会家乡文化传统中那些外人所难以明了的文化意味,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时候,他们不仅可以传承技艺、习俗等外在形态,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传承与外在形态共生的那些文化意味和内涵,从而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壳化”。

在实践过程中,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推进,传承人的权利与利益逐步显现出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不仅能够得到文化层面的尊重,也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选择过程,在很多时候表现为各方利益的博弈与均衡。显然,在各种利益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效果至关重要,从文化权利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传承地域的人群共同的文化财富,其传承权只能是传承地域的传承人群所享有。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贯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属地性原则,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传承地域、传承人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避免了因保护介入而导致的教育传承与原文化空间的脱节现象,保证了教育传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内容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地域文化差异非常明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刚刚启动、经费和人力都相对短缺的现实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实践不可能全面铺开,而是在若干个具备了一定条件的学校特别是高校开展试点,在同一空间内的受教育者可能来自不同的地域,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受教育者自身的地域文化背景而对其施以同样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则不免在保护一部分人群的文化权利的时候,却伤害了另一部分人群的传承权利,这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因此,在传承内容的选择过程中,是不是传承对象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有效而操作性极强的甄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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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了多样化的教育传承渠道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过程中,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引入,意味着教育内容的来源从以往的教育者提供拓展到了受教育者自身的文化传统及生活空间,教育者从单纯的施与者转变为引导者,而受教育者则从单纯的接受者转变为自主性极强的传承者。在学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实践过程中,教学内容的来源根据学生的家乡可以作出相应的选择。从尊重个人文化选择权利的角度来看,依照家乡来选择教育传承的内容,显然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价值预期与文化事象演变规律的行为。

按照家乡选择教育传承的内容打破了“大一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在学生承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教师显然不能够为来自各地的学生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教学内容,这就为学生走出教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走进教室提供了可能,从而在学校教育体制内拓展和丰富了学生的知识获取途径。

作为教育传承的主体,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效果只有传承人能够评价,这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其实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评价方式又是不一样的,这为实现对学生的评价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可能。

三、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学生素质拓展的意义

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教育传承过程,不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对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一)知识拓展

与学生在书本中接触到的体系化的知识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跃在民间的自成体系的知识与思想的综合体。它涉及到学生家乡自然与人文的多个方面,可以说是一门“活态的”乡土教材。通过对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学生在接受统一的知识教育之外,还能接触到家乡的地域文化,了解家乡的风土人情,不仅承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将与之相关的地方文化、地方性知识也一并传承了下来,而后者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和语境。

(二)技能习得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极其丰富的蕴藏,而其在各自社区里的存续状态和传承机制,则是我们尤其需要给予尊重的。少数民族和各地民间社会所创造的文化传承方式,诸如师徒传承、家系传承等等,人们维系和保持自身生活方式及文化的办法,还有它们在各自社区里发挥功能或展演、展示的活动方式等,都是适应其各自族群或社区的社会文化生态而自然形成的。在教育传承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学内容体现为一种技能:歌舞、戏曲、工艺等。作为技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技能,还融合了地方性的知识、观念和价值选择,因此它是知识与技能的综合体。学生承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通过学习,掌握这种极具地方性的技能。在学生的学习时期,这种技能只作为课堂知识学习的补充,而进入社会生活以后,特别是学生在家乡生活的过程中,对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的习得,也让学生学会了一种生活或生产技能,从而为学生提供了职业选择的可能。

(三)素质提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延续民族传统,维护文化多样性,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在同一时空内承传自己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多种文化样式共同呈现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体现了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涵盖着风俗民情和民族特征,对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就是对地域文化的有效延续。同时,来自不同地域、民族的学生在同一空间内进行传承活动,对学生树立民族尊重和融合的观念能够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不仅要了解自己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对其他同学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解,由此而产生文化平等与融合的多样性观念,从长远来看,具备文化多样性观念的公民正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

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过程,对学生而言,是从知晓、了解、传承到热爱的过程,也是学生从精神层面回归家乡的历程,与空洞的说教不同的是,学生在技能学习的过程中,伴随着知识的习得,同时增进了对家乡的归属感和对民族的认同感,从更大的时空范围来说,就是增进了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是一种效果明显而持久的爱国主义教育。

第3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译介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

在全球化语境下,东西方文化失衡现象越来越明显。为了促进文化间的平等对话,维护民族身份与世界文化多样性,加强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外宣翻译研究意义非同一般。“非遗”的外宣翻译研究不但能够有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搭建起彼此沟通的桥梁,同时也能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做出贡献。

一、“非遗”翻译研究现状

我国目前已有30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目前拥有“非遗”数量最多的国家。但对于“非遗”外宣的翻译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迄今为止只有两部英文版的“非遗”出版物问世。2008年,海峡文艺出版社的《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的《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文版)》。中国在自己传统文化向着世界传播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文化遗产向世界范围内的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但是因为世界文化差异较大,中国一些基本风俗文化在翻译中可能面临着不知如何翻译的状况,在翻译中出现一些词不达意现象,因此在今后的管理中需要将翻译工作进行更加准确研究和使用。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开发开放的深入开展,国家与地区间的文化交流必将不断增强。各地区已开始关注“非遗”这种独特而又丰富的文化形式的外宣翻译研究,纷纷立项支持,积极开展各地区“非遗”项目的翻译研究工作。如浙江省外文学会专题研究项目“从异化翻译视角看越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ZWYB2013007)”,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跨文化视域下的商洛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译研究(14JK1215)”等。研究者结合所在地区的“非遗”项目内容,运用不同理论,从不同视角,对“非遗”的外宣翻译展开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陈芳蓉(2011,2013)分析了“非遗”英译的难点,并从文化多样性的视角讨论“非遗”的译介。吴克炎(2011)探讨了“非遗”翻译的认同原则和针对性策略。覃海晶(2015)从生态翻译学视角出发,从翻译生态环境、“译者中心”和“译本多元共生”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二、“非遗”特点对翻译的影响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点的认识是做好外宣翻译的前提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特殊遗产,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其特殊性。突出表现为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变异性、民族性、地域性、多元性等。这些特点从不同方面对其翻译造成影响。其中,活态性(也称无形性)是“非遗”区别于其他文化形式的最大特征,虽然它也有物质的因素、物质的载体,但它属于人类行为活动的范畴,需要借助行动展示出来,这也为翻译造成了困难,即翻译文本内容的选择与确定。“非遗”的独特性、民族性等特点注定翻译文本中会出现大量民族特色鲜明的文化专有项,也是翻译的主要难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中,需要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同时需要保证翻译的内容符合国外的文化翻译特点,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传统文化的精髓,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到翻译中去,了解国外语言特点和表达方式,将中国传统文化和所翻译国家语言相结合,这样才能将中国非文化遗产的深层精神进行传播,保证翻译的完整性。文化的翻译需要各个国家之间文化的交融,这个是翻译中比较困难的内容,因此在进行翻译中需要将翻译内容和被翻译国家的语言融合,保证翻译的实用性。三、译介学视角下“非遗”翻译研究译介学最初是从比较文学中媒介学的角度出发,目前则越来越多是从比较文化的角度出发来对翻译进行研究。译介学关心的不是语言层面上出发语与目的语之间如何转换的问题,而是翻译作为人类一种跨文化交流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意义。译介学的视角有利于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的效果,对其有效传播与交流,传承与保护具有重大启示意义。译介作为文化传播行为包括五要素:译介主体、译介内容、译介途径、译介受众和译介效果。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探索最佳译介模式取得译介效果。“非遗”的译介模式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译介主体”研究

“译介主体”是关于“谁来译”的问题。一般认为中译外的材料应该由外国人,即目标语为其母语的本族语者来翻译才能更好地实现传播目的。但翻译的第一步是“理解”,而且“非遗”的材料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富含民族特色文化内容,即使中文水平较高的外国人在理解的时候也会出现一定困难。因此熟练掌握外文的中国译者还是首选,并且中外合作才能实现理想的译介效果。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工作不仅需要中国本身对文化进行深入的理解,同时和语言工作的外来工作者保持联系,将不同地区语言结构进行研究和交流,这样才能进一步将不同的文化进行了解。在进行翻译主体的选择时需要关注的是非文化遗产本身,而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翻译工作过程,这样更加便于深入了解不同地区文化管理情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

(二)“译介内容”研究

“译介内容”是指“译什么”的问题。由于“非遗”的活态性等特点,在翻译过程中的原语内容决定了外宣翻译的最终效果。“非遗”项目多以实践、表演等形式呈现,要想实现外宣翻译信息传播的目的,让非本族语者了解甚至认同这些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就要求译者要把活态的信息转换成语言文字进行深入的阐述。“非遗”的文字材料并非都出自一人之手。有些是来自民俗学者,也有一些是来自“非遗”传承人。二者撰写的文本语言风格大不相同。这对译者提出了一定挑战。在翻译时,需根据外宣翻译的目的对原文内容做适当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过程需要关注翻译的主体,在进行翻译过程中需要将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进行深入的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需要较多的文化和思想,要想外来文化传人将各种思想进行吸收就需要将其进行动态的展示,与其自身的文化特点相符合,进一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能够通过语言进行传播。

(三)“译介途径”研究

“译介途径”是指“怎么介”的问题。“非遗”的译介有别于其他以静态文字形式呈现的外宣材料。“非遗”的活态性决定了其有效传播途径必然需要实践活动或表演形式与文字说明相结合,这样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因此除了传统的出版发行方式以外,还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更加便利、更加有效的译介途径。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联合媒体、高校、“非遗”传承人等进行多部门合作,不断加大投入和宣传力度,除制作带有英文字幕或解说词的宣传材料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传播,还可以利用国际会展、体育赛事等活动开发多维度的宣传途径。同时还应该号召企业、社会组织甚至个人都积极参与其中。如旅游行业可以开发“非遗”相关国际旅游项目等活动。途径的选择是需要关注的问题,非物质遗产的宣传和延伸需要一定的介质,这样才能进一步将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传播,让其在国际上得到更多的认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人员的参与,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其基本的价值。在进行传播途径选择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传播途径的选择,要将传播的途径和现代化传播手段相结合,利用网络平台更多的吸引人们注意力。

(四)“译介受众”研究

“译介受众”是指“传播对象”。外宣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传播信息并吸引外国受众。因此对于受众的研究直接影响传播的效果。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和领会受到所在语言文化环境和观念的深刻制约,相同文化团体成员之间所享有的“认同感”形成了属于该团体成员自己对事物的共同标准和期待。外宣翻译的受众是外国人,他们的社会历史、生存环境、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价值取向都与我们相去甚远,要想让外国受众了解并接受中国文化就要在彼此之间建立“认同感”。由于中外在文化和语言方面的巨大差异,译者要对彼此的话语方式和表达习惯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尽量采用受众能够接受的方式来表达。在进行认同感培养过程中需要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将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发扬,这样可以引起不同国家学习和了解中国文化,进一步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国在进行传统文化的传播可以加强和国际上人员的交流与合作,例如在其他国家建立“汉文化”院校,从而加强国际间交流,进一步提升中国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地位,这样才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加深入的传播。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外宣翻译研究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如何有效地把民族特色文化传播向世界各地是外宣翻译研究的首要任务。本文从译介学视角分析,根据“非遗”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认为译介主体宜中外合作,译介内容要灵活编创,采用多媒介多维度的译介途径以及译介受众认同的表达方式才能实现最佳译介效果。

参考文献:

[1]陈芳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译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科技翻译,2011(5):41-44.

[2]陈芳蓉.文化多样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译介[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13(3):64-69.

[3]吴克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翻译与读者认同[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2):133-139.

[4]覃海晶.生态翻译视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5(5):15-19.

[5]李世涛.试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和性质[J].广西民族研究,2007(3):182-188.

[6]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第4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在高校遗传学教学中存在许多经典案例,如:果蝇的翅型、体色、眼色等性状的遗传;豌豆的性状遗传以及玉米籽粒的形状和颜色性状的遗传等。其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经典案例,即血型遗传。自20世纪初至今,ABO血型遗传一直是复等位基因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经典案例。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血型的经典内涵得到不断提升,新的研究结果使血型遗传所涵盖的遗传学知识点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因此,以我们身边最常见的表型--血型为案例开展遗传学教学不仅可以将复杂的知识点简单化、形象化,便于理解,还可以将繁多的基础知识串联起来,便于记忆。另外,以血型遗传作为经典案例在遗传学的教学中还可以不断加人新的研究和新的应用,使经典的内涵不断得到新的提升,让学生的视野接触到前沿的科学知识,为日后的科研接力打好基础。

1血型与遗传学之间的重要关系

开展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是关键。血型是人类血液由遗传控制的个体性状之一,与人类的生活关系密切,用途广泛。自1900年到2005年,已检测出约29个血型系统[21。临床上最常用的有“ABO血型系统”、“Rh血型系统”、“MN血型系统”和“HLA血型系统”。这些血型系统涵盖了复等位基因、基因互作之上位效应等遗传学的孟德尔定律拓展原理,基因的表达调控及群体遗传等遗传学的精髓内容。透过这个知识窗口,可以看到遗传学在血型中的奥秘。

孟德尔遗传定律从建立、发展到不断拓展完善,一直都是贯穿高校遗传学教学的核心知识点。由于现在大学生从高中开始就接触孟德尔定律,如果大学教学还是重复高中阶段所涉及的内容,学生的学习兴趣难以提高。在高中知识的基础上,开展案例教学,引入现代遗传学在人类血型上的最新认识,则不但可以给学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能自然地激起他们深入探索的兴趣。血型的遗传特征及生化基础可以清晰明了地向学生阐述清楚孟德尔定律的一些重要的延伸知识内容。从红细胞血型到白细胞血型,从常见的ABO血型到罕见的孟买、Rh血型,对于假基因、等位基因、复等位基因和拟等位基因等不容易理解的基因概念以及基因之间的相互作用都可以通过血型案例,把学生带入情境之中,在教师的指引下由学生自己依靠其拥有的基础知识结构和背景,在血型案例情境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比较轻松地掌握这些容易混淆不清的概念和一些难以理解的遗传学现象,如非等位基因之间的相互作用之上位效应等。

此外,人的血红蛋白基因在不同发育时期的表达调控还涉及遗传学中的表型和基因型之间的关系,真核生物中的基因表达调控模式等知识点。对血型相关的一些遗传疾病进行分析,还可以引申出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缺失突变及一些重要的遗传标记。血型的遗传学检测方法及临床上的输血原则和溶血、血型互配等现象也与受基因表达调控的红细胞的细胞膜糖基的特征和生化机制密切 相关,引导遗传学从理论到实验,再到实践中的应用。血型与疾病的关联分析,把科研思维引入高校遗传学教学中,让学生紧跟时展的步伐,理论联系实际,为日后的科研工作打好基础。

遗传学中两大重要的主题是遗传和变异,主要包括孟德尔遗传和连锁遗传、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通过以复旦大学遗传学教学大纲为参考,与刘祖洞主编的《遗传学》和乔守怡主编的《现代遗传学》教材内容相比较发现,血型遗传案例除了与上述遗传学四大内容关联外,还涉及到基因的表达调控、群体遗传、表观遗传等知识点,其中大部分知识点都是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内容。目前,血型案例所涵盖的主要遗传学知识内容及在遗传学学科中的重要意义的归纳见表1。因此,把血型作为经典案例,开展遗传学的案例教学既贴近生活,引发学生深刻的思考,又能代表性地进一步阐述探讨遗传学的生物知识。

2血型案例在遗传学教学中的开展

在以血型为案例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首先根据高校遗传学的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学生掌握了一些遗传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遗传学的教学进度逐步有序地进行介绍:1.血型基本知识介绍;2.红细胞血型的细胞膜糖基特征和生化机制;3.红细胞血型与输血;4.血型的遗传学规律特征,包括(I)ABO血型复等位基因遗传及其应用,(II)ABO血型基因的克隆,(III)ABO血型的遗传学鉴定;5.ABO血型的拓展,包括(I)孟买血型与拟孟买血型,(II)红细胞血型与白细胞血型。下面主表1血型与高校遗传学教学的重要关系

要选取两个方面阐述在遗传学教学中的开展过程。

    2.1血型基本知识在教学中的开展

ABO血型系统是第一个被描述的红细胞血型系统,也是最具有临床意义的一个系统。因此,在进行血型基本知识介绍时往往以ABO血型为例。随着以分子生物学为基础的血型研究的发展,ABO血型的基因遗传背景目前已比较清楚。在介绍血型基因的基本知识同时也涵盖着遗传学知识的传播,而且随着血型基因知识的不断丰富完善,涵盖的遗传学知识也越来越广泛。

ABO血型由3个复等位基因控制,即iA、产和i°o在开展遗传学相关教学活动时,一般都用此作为分析生物界中复等位现象的经典例证。这些基础知识对于高校学生来说可能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获得。因此,在大学开展相关教学时,除了简单介绍这3个主要的复等位基因外,还可以深入讲述新的研究结果,到目前为止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已经确定了160多个^50等位基因,只是目前国际上以4川7基因作为等位基因的参比序列,其他基因均与其紧密相关,非常保守。在此基础上ABO血型又可分为许多亚群,其中A血型表现出最多的亚型。在红细胞血型系统中还有一种Rh血型,分为Rh阳性和Rh阴性。Rh血型主要由3个紧密连锁的基因D/d、C/c、E/e决定,这3个基因以单倍型方式传递,属于拟等位基因。这样在讲解原有知识基础上,又不局限于原有知识范围,由ABO血型到Rh血型,由复等位基因引出拟等位基因,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通过相互比较,举例分析,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

高他们的学习兴趣。

人类的血型是不是一生恒定不变的?面对这个问题,很多学生都会认为血型是由遗传决定,不会改变。其实人类的血型也会发生变异,如急性白血病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可以使血型抗原减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可以导致血型抗原丢失等。而且,健康人也存在血型变异的现象,但是这个是与细胞表面血型物质受到掩盖以及人体存在一些稀有ABO等位基因有关。这些新的知识可以向学生很好地展示“遗传和变异”,利用身边的血型案例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积极主动地掌握遗传学的精髓。

此外,最近几年疾病引发基因甲基化和突变的研究'又可以结合表观遗传学的内容开展教学。

2.2红细胞血型的细胞膜糖基特征和生化机制在教学中的开展

人类ABO基因位于9号染色体长臂(9q34),其基因产物是一些专一性的糖基转移酶,可以催化血型抗原前体特定部位的糖基转移,从而控制ABO血型抗原的生物合成。其中4基因编码产物为N-乙酰-D-半乳糖胺转移酶(简称A酶),可以产生常见的A抗原;S基因编码产物ci-l,3-D-半乳糖转移酶(简称B酶),可以产生常见的B表面抗原;和S基因同时存在产生的等位基因,其编码产物具有A酶和B酶的特异性,在红细胞表面上产生不同强度的A和B抗原;而O基因则是第258位和第349位碱基缺失导致的密码子移位,使终止密码提前出现,合成了无酶活性的短肽,因而体内没有A酶和B酶,也不能催化糖基转移,只有前体物质H的产生为H抗原(图1)。因此ABO血型有时也称为八811型[71。这样,不同的、B、0基因编码不同的多肽,产生具有不同功能的糖基转移酶,非常简单地引出了遗传学中经典的基因与酶的关系的“一个基因一条多肽(一个基因一个酶)假说”,使学生很容易获得一个基因决定一条相应的多肽链(酶)的结构,并相应地

影响这个多肽(以及由单条或多条多肽链组成的酶)的功能这种遗传学思想,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此外,最新研究发现ABH抗原除表达在血细胞表面以外,还可以出现在除脑脊液外的分泌液中;有大约80%的个体具有产生这些可溶性抗原的遗传基因;这种分泌抗原的表达由双结构基因控制,即第19号染色体2个紧密连锁的Ft/n(用和基因座。ABO血型抗原都由前体H物质合成,SeAe基因和丑冷基因都可以控制合成H物质;简单来说,基因的表达决定体液中是否出现ABH抗原,H/h基因的表达决定红细胞上是否出现ABH抗原。但是,并不是所有带m基因的个体唾液中都分泌ABH物质,还要受到Wh基因的制约,其中hh型(即孟买型)均为非分泌型[7]。这样又引出了遗传学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上位基因,很重要的遗传学现象--上位效应。这些属于遗传学中基因互作的重点内容,而且发生基因相互作用的非等位基因仍然遵循孟德尔分离和自由组合定律,后代的基因型及其比例是可预计的,所以在遗传学教学中还可用于亲子鉴定、重大遗传疾病的关联分析、人种演化、群体遗传分析等相关内容。

2.2相关技术的拓展应用

ABO血型的分子检测是分子遗传学教学中PCR技术拓展应用的案例。血型基因的表达影响血型的表现型,表型相同的个体其基因型不一定相同。如何区分iAiA、Pi0在表现型都是A型和iBiB、iBi0在表现型都是B型的个体,可以根据A、B、0血型基因碱基的差异,应用聚合酶链式反应-限制性片段多态性(PCR-RFLP)技术分型人类ABO血型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对个体血型(血型基因型)进行判定:是属于AA型、AO型,还是BB型或BO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进行了改进,并结合教学进程,作为自选实验在学生中开设,获得了学生的好评。在135个学生中开展自选实验,其中有80%的学生选择ABO血型鉴定这个实验,并表示对这个实验很感兴趣。

此外,还可通过分析核苷酸来确定分泌型ABH血型的Se基因型。主要基因分型技术有:(l)PCR-序列特异性引物(PCR-SSP),这是一种新的基因多态性分析技术,根据基因座某一碱基的差异设计一系列引物,特异性引物仅扩增与其对应的等位基因, 而不扩增其他的等位基因;(2)PCR-DNA测序法,先通过PCR扩增基因的主要片段,然后测定序列;(3)PCR-限制性内切酶法,用对位点特异的限制性内切酶消化基因,再通过Southernblot分析来确定。目前,PCR-SSP常用于胎儿血型鉴定及白血病引起的血型抗原异常等血型鉴定。随着450基因结构和研究方法的迅速发展,AB0血型定型也将进入基因定型的时代,揭示更多的关于AB0基因和AB0血型表观遗传学等方面的奥秘。

在教学过程中还可以设计一系列与血型相关的论题,引导学生査阅相关方面的最新进展,总结出血型与人类疾病和性格之间的关系以及蕴涵的遗传学原理。学生可以分组制作PPT讨论,还可针对某一论题,学生组队分为正反两方,开展辩论式讨论。一学期可以安排一次课时(45分钟)开展辩论式讨论,前30分钟让学生正反方陈述观点,列举证据开展辩论,后15分钟用于总结和点评。在这个模式下,几乎所有的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将引导、鼓励与考评相结合,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11]。开展“血型是否可以决定性格”类似专题的辩论式讨论,既增加了遗传学教学的兴趣性及可接受性,还可以使学生的思维在辨析中得到操练。正反两方队员通过收集资料和案例,与同学辩论解释的过程中,不仅掌握了深奥的科学知识,而且还与现实生活相联系,并且将遗传学应用于实际,填补了传统教学在知识灵活认知与实践中的不足。

3以血型为案例开展遗传学教学的优点

作为日常生活中被人们广泛熟知的遗传学常识,血型遗传学的研究历程符合遗传学的发展规律与教学规划,其作为遗传学教学案例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第5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遗传标记;生物技术;应用

AbstractAs the biological science and bio-technology developing,genetic markers,particularly molecular markers are increasingly widespread in biological research. In this article,the development and classification of genetic markers were discussed,and the application in biotechnology was introduced.

Key wordsgenetic marker;biotechnology;application

遗传和变异作为生物的重要特征之一,决定着生物的生存和进化。在对物种的遗传和变异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遗传标记(Genetic Marker)是指那些表现变异性,且遵循简单遗传方式的性状或物质,是非常重要的任何遗传分析都不可缺少的工具,其作为遗传物质特殊的易于识别的表现形式,可以用来研究基因遗传和变异的规律[1]。

1遗传标记的发展

19世纪60年代,Mendel以豌豆为材料,详细研究了豌豆的7对相对性状的遗传规律。由于这些性状都具有典型的外部形态,很容易识别,从而构成了最早的遗传标记,即形态学标记,由此奠定了近代遗传学的基础。1900 年以后,Morgan等将Mendel所称的“遗传因子”(Inherited factor)的行为与细胞核内染色体的行为相联系进行研究,导致细胞遗传学的诞生,从而使细胞学标记得到应用。随着生物学各个分支学科的发展,遗传标记从可见形态的表现型扩展到生理、生化、细胞、发育和免疫等多个方面,但所有这些标记都是从生物学方面进行判别。1941年Beald和Tatum通过研究红色面包酶的生化突变型,提出了“一个基因一个酶”的假说,创立了生化遗传学,这也是第1个将生化标记用于遗传多样性分析的实例。生化标记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被大量应用。同工酶标记的兴起,使遗传标记的识别突破了活体形式,但仍然没有突破表达基因的范围。1953年,Watson和Crick提出了DNA分子结构的双螺旋模型,宣布分子遗传学时代的到来。1974年,Grodzicker等首次提出DNA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RFLP)可以作为遗传标记,开创了直接应用DNA多态性作为遗传标记的新阶段。1985年Mullis等发明了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PCR),使直接扩增DNA的多态性成为可能,随着PCR的迅速发展,又产生了各种新型的分子标记,从而使遗传标记进入了一个日新月异的发展阶段[2]。

2遗传标记的分类

2.1形态学标记

形态学标记是最原始的生物性状遗传标记,是指肉眼可见的生物特定的外部特征特性。经过遗传学家的努力,已建立了许多形态标记的遗传图谱,但需要寻找或人工诱变突变体。这就使形态标记构建时间变长,并且这种标记易受环境影响,突变对有利形态标记会产生不利影响[3]。

2.2细胞学标记

随着遗传学和细胞学的发展,人们将遗传现象与染色体结合起来。染色体数目及结构的变化常常引起表型的变化,因此染色体的变化可以作为一种遗传标记。

2.3生物化学标记

1952年Neilands首次结晶出2种类型的乳酸脱氢酶,并证实它们为同工酶,即它们是来源相同、催化反应性质相同而分子结构有差异的酶蛋白分子。不同的同工酶所带的电荷不同,可通过电泳分离,并经与底物反应或染色,检测它们的存在与否和分子质量的大小,因而可作为遗传标记。但在植物的群体研究中,仅有10~20 种同工酶表现出位点的多态性[4]。

2.4免疫学标记

免疫学标记是以动物个体的免疫学特征为遗传标记。早在1900年,Ehrlich和Morgenroth指出山羊红细胞表面存在抗原,并证明这些抗原具有个体差异。20世纪80年代初,人们转向白细胞抗原的研究,即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MHC),根据个体淋巴细胞抗原特异性,研究品种间、个体间的性状差异,并应用于遗传育种[5]。

2.5分子标记

生物体之间的差异本质上是DNA水平上的差异。以DNA多态性与性状间的紧密连锁关系为基础遗传标记,是性状基因的真实反映,能在不同发育阶段对不同组织DNA进行检测分析。分子标记具有以下优点:直接以DNA的形式出现,不受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多态性几乎遍及整个基因组;表现为中性标记;不影响目标性状的表达,与不良性状无必然连锁;有许多分子标记为共显性;部分分子标记可分析微量DNA样品[6]。

3遗传标记检测技术的分类

DNA分子标记检测技术大致可分为3类:第1类是以电泳技术和分子杂交技术为核心的分子标记技术;第2类是以电泳技术和PCR技术为核心的分子标记技术;第3类是以DNA测序为核心的分子标记技术。

3.1以电泳技术和分子杂交技术为核心的分子标记

3.1.1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Restriction Fragment Length Polymorphism,RFLP)。RFLP是利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如32P)或非放射性标记(如地高辛标记)探针,与转移于支持膜上的总DNA(经过限制性酶消化)杂交,通过显示限制性酶切片段的大小,来检测不同遗传位点变异(多态性)的一种技术。

3.1.2DNA指纹(DNA finger printing)标记。DNA指纹标记是以重复序列为探针进行分子杂交,由于不同基因型中的重复次数不同而产生多态性的分子标记。目前常用的DNA指纹标记主要有微卫星DNA(Microsatellite DNA)标记和小卫星DNA(Minisatellite DNA)标记。

3.2以电泳技术和PCR技术为核心的分子标记

PCR技术问世不久,便以简便、快速和高效等特点迅速成为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有力工具,尤其是在DNA分子标记技术的发展上更是发挥了巨大作用。根据所用引物的特点,这类分子标记可概括为3种类型:

3.2.1单引物PCR标记。是以一个寡核苷酸序列为引物,对基因组DNA进行PCR扩增来鉴别多态性DNA的过程。其代表性技术是RAPD。随机扩增多态性DNA(Random amplified polymorphism DNA,RAPD)是以寡核苷酸序列(通常为10个核苷酸)为引物,对基因组DNA随机扩增,从而得到多态性图谱作为遗传标记的方法。

3.2.23′端具有选择性的双引物PCR标记。该类最典型的技术为扩增片段长度多态性(Amplified fragment length poly-morphisms,AFLP)。其基本原理是利用一个在基因组DNA中酶切位点少的内切酶和一个内切酶位点多的内切酶组合,对基因组DNA进行完全消化,再使用双链人工接头与酶切片段的粘性末端连接作为反应模板,先进行预扩增,之后再进行选择性PCR扩增,最后通过变性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展现其多态性[7]。

3.2.3基于特异双引物的PCR标记。切割的扩增产物多态性序列(Cleaved amplified polymorphism sequence,CAPS)标记是指PCR产物经限制性内切酶消化后所表现出的DNA片段长度的变异,表现为共显性遗传。特异引物序列来自基因数据库、基因组或cDNA克隆以及已克隆的RAPD条带等。

3.3以DNA测序技术为核心的分子标记

随着人类基因组研究计划的深入和DNA自动测序技术的不断改进,以DNA序列为核心的分子标记也孕育而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表达序列标定标记(Expressed sequence tags,EST)。EST标记主要是在cDNA文库中随机挑选克隆,并进行单向测序(Single pass sequencing)生成的250~400 bp的核苷酸序列片段。由于ETS来源于cDNA克隆,因此部分反映了基因组的结构及不同组织中基因的表达模式[2]。

4遗传标记的应用

4.1遗传图谱的构建

一般步骤包括:选择用于作图的遗传标记;根据遗传材料的多态性确定作图群体的亲本和组合;培育具有大量遗传标记处于分离状态的群体或衍生系;作图群体中不同个体和品系标记基因型确定;标记之间的连锁群的构建。

4.1.1经典遗传图谱。经典遗传图谱构建理论基础是染色体的交换和重组。用重组率来揭示基因间的遗传图距,其单位用厘摩(centiMorgan,cM)表示,1个cM的大小大致符合1%的重组率[8]。

4.1.2分子遗传图谱。在高等植物中,RFLP最初用于已被经典遗传学比较详细研究的一些作物的遗传图谱的构建,如玉米和番茄[9-10]。对样品提取所得DNA采用多种限制性内切酶处理,对所有探针在亲本间的多态性进行检测。AFLP能够揭示大量的多态性位点,可以弥补传统的RFLP标记多态性低的缺点,特别是对于没有很多DNA序列的物种来说,利用其近源种的DNA序列(包括EST)而发展的其他分子标记结合AFLP标记,构建高密度的遗传连锁图是非常有效的一种策略[11]。

4.2基因定位

基因定位是遗传学和育种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因克隆的基础工作。目的基因的定位一般要经过初步定位和精细定位2个过程。目的基因的初步定位是利用分子标记技术在一个目标性状的分离群体中把目的基因定位在染色体的一个区域内。在初步定位的基础上,利用高密度的分子标记连锁图对目的基因区域进行区域高密度分子标记连锁分析,以便精细定位目的基因。

5小结

动物遗传标记是随着人类对基因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而由形态标记向分子标记逐步发展的过程,技术手段由复杂、高成本向简便、低成本转变。各个阶段的遗传标记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和使用范围。随着分子生物学技术的深入和完善,遗传标记手段必将逐步改进,为遗传学研究和遗传育种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6参考文献

[1] 贾继增.分子标记种质资源鉴定和分子标记育种[J].中国农业科学,1996,2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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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柱刚,崔崇士,马荣才.遗传标记在植物上的发展与应用[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01,32(4):313-319.

[4] 张培江,才宏伟,袁平荣,等.利用同工酶标记水稻亲本遗传差异及其在杂交水稻育种中的利用[J].杂交水稻,2002,17(2):47-52.

[5] 魏麟,黎晓英,黄英,等.遗传标记及其发展概述[J].动物育种,2004,21(10):42-45.

[6] 王关林,方宏筠.植物基因工程[M].2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7] 李韬.AFLP标记技术的发展和完善[J].生物工程学报,2006,22(5):861-865.

[8] 刘杰,何德,李永红.林木遗传图谱构建的研究进展[J]生物技术通报,2008(1):38-41.

[9] 黄烈健,向道权,杨俊品,等.玉米RFLP连锁图谱构建及大斑病QTL定位[J].遗传学报,2002,29(12):1100-1104.

第6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摘要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是以研究遗传和环境的差异来解释人格的个体差异的程度为目的,为探讨遗传和环境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提供了新的研究途径。该文以天性和教养为突破口,紧紧围绕行为遗传学在人格研究领域的发展脉络:遗传力、环境、特定基因的研究,进一步探讨在个体人格发展过程中遗传和环境的交互作用的关系。

关键词行为遗传学,人格,遗传,环境,基因。

分类号B848

1引言

行为遗传学是在遗传学、心理学、行为学和医学等学科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它是以解释人类复杂的行为现象的遗传机制为其研究目标,探讨行为的起源,基因对人类行为发展的影响,以及在行为形成过程中遗传和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1]。目前,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比较盛行。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的目的就是在分析人格特质的个体差异时,能够说明在何种程度上用遗传和环境的差异来解释人格差异。

人格的行为遗传学是研究个体差异的生物基础,即研究每一个人所遗传的特定的基因组合怎样使其在后天具有表现型的个体差异。所谓的表现型是指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个体的行为和生理特征;与其相对的概念就是基因型,它是指个体或群体通过生命繁衍继承下来的遗传特征。行为遗传学假定个体的表现型差异主要来源于遗传和环境两方面的影响[2]。具体来说,人格的行为遗传学强调研究每一个体从亲代遗传中继承的一系列不同的基因,鉴别对人格产生重要影响的特定遗传因子,探讨这些基因的特定组合怎样影响着个体的气质、人格和心理健康。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除了证明遗传因素的重要作用外,还为说明环境的作用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因为,环境和经验也影响着个性特质从基因型到表现型的实现过程。换句话说,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既证实了“人格是由遗传和环境决定”的观点,同时,又为解决遗传和环境决定论之间的矛盾冲突提供了新途径。

目前,行为的遗传学研究主要采用遗传力、共享与非共享环境、基因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研究思路,探讨天性与教养(即遗传与环境)在人格形成中的作用,揭示行为遗传学在人格研究领域中的发展趋势。

2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趋势及其发展

20世纪70年代席卷行为遗传学研究的争议已经消退,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行为科学越来越接受遗传影响这一观点,表现为越来越多的行为遗传学的文章出现在主流行为学杂志和研究领域中。这是行为遗传学在现代行为科学中极大的转变。行为遗传学是研究行为遗传的,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的早期研究就是通过遗传力、环境来比较双生子和收养研究,寻找遗传和环境影响人格差异的证据。目前的研究试图发现并确定使行为和心理特质具有遗传性的特殊基因。

2.1人格的遗传力研究

遗传力是一个描述遗传影响程度的统计值,指观测到的(表现型的)变异中能被遗传变异解释的百分比。它是衡量遗传在多大程度上能解释心理特质差异的指标,也就是说,某一群体或个体的表现型差异能够归因于遗传差异的比例。由于同卵双生子有100%相同的遗传物质,异卵双生子有50%相同的遗传物质,而养子与养父母之间没有相同的遗传物质,因此,人格的遗传力研究以 双生子与养子为研究对象,来比较人格的个体差异中能够用遗传差异解释的比例。这类研究采用人格自陈问卷或其它测量手段,外向性与神经质是在此类研究中被测量得最多的两种特质[3]。

基于人格自陈量表及其他测量手段的研究都表明,双生子人格有中等程度的遗传力。在一项对24000对涉及五个国家的儿童双生子研究中,同卵双生子与异卵双生子在外向性上的平均相关分别为0.51和0.18,在神经质上的平均相关分别为0.46和0.20。根据遗传作用的加法式模型,将同卵与异卵双生子相关系数的差值乘以2,分别得出外向性的遗传力为62%,神经质的遗传力为52%。许多人格量表的研究结果表明,除外向性与神经质之外的其他特质上,同卵双生子的相关也总是大于异卵双生子[4]。一项以近1000对德国和波兰成年双生子的研究比较了自陈问卷与同伴评定法在大五因素上的得分情况。其中,每个双生子的人格都由两名同伴对其进行他评。结果发现,同伴评定的平均相关为0.61,表明一致性信度较高。同伴评定与自我评定分数之间的平均相关为0.55,说明自我评价具有中等的效度。有研究已证明,自评得分与其他研究基本相同[5]。

与双生子研究相比,收养研究则表明,个体的人格发展受遗传作用的影响要小。双生子与收养研究结果的这种差异主要集中于两点:一种是相同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增强同卵双生子之间的相似性,对分开抚养的同卵双生子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这一假说。收养研究中低遗传力的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非加法遗传效应。所谓加法遗传效应指的是各种独立的遗传作用会“加在一起”影响某种人格特质,而非加法遗传效应则指的是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无论遗传效应是否为加法,同卵双生子在各个方面都完全相同,但异卵双生子彼此之间在加法效应因子上只有50%的共同性,非加法遗传效应对他们及其他直系一代亲属彼此的相似性影响更小[5]。

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一直仅限于考察遗传因素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人格的个体差异。采用自陈问卷研究人格差异的结果表明,遗传因素对于人格差异具有重要影响,每一种人格特质在用自陈问卷测评时都表现出遗传的作用。因此,目前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已经超出遗传力的界限,其中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就是研究遗传与教养两者的关系,即从环境角度对人格进行考察。

2.2人格的环境研究

2.2.1人格的共享环境和非共享环境研究

双生子与收养研究表明,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某些相似性主要源于他们之间具有共同的遗传特征而非共同的家庭环境[6]。著名的行为遗传学家普洛明(R. Plomin)认为,家庭经验是很重要的,但是环境因素的影响是针对某一个子女,并不是被家庭成员所共享。也就是说,影响人格发展的环境对于同一家庭的成员来说并不比不同家庭的成员更为相同。普洛明提出了人格的共享环境和非共享环境[7]。共享环境指生活在同一家庭的子女在平均水平上所享有的相同环境,包括通常意义上的家庭背景(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父母职业、受教养程度、等)、学校状况、共同伙伴、邻里情况、民族情况等。非共享环境则指子女在家庭内外获得的独特经验,来源于仅仅被一个子女经历的事件,可以分为系统影响和非系统影响[2]。系统的非共享环境包括家庭地位(出生顺序、性别差异)、子女间的相互作用、父母对某个子女的独特教养行为等家庭内的经验,以及独特的同伴经历、朋友、教师、运动、其他活动和兴趣、教育、职业经历、配偶、家庭生活等。非系统的非共享环境则往往无法预期,常见来源有意外事故、疾病、精神创伤等其他特异的经历。

共享家庭环境的影响可用遗传无法解释的相似性来估计,如收养子女之间的相似性。非共享环境的影响则用遗传和共享环境都无法解释的方差分量来表示,一起成长的同卵双生子之间的差异就代表了非共享环境的影响。研究发现:共享环境对人格的影响极小,平均只有5%变异可归因于共享环境,可归因于非共享环境的变异则有35%[2]。也就是说,非共享环境对人格特征的影响,使得生长在同一家庭的子女彼此不同。以普洛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非常强调非共享环境的作用,即强调后天教养及个体在家庭内外的独特经验对人格发展的重要作用[8]。因此,共享环境和非共享环境的提出,为研究者在环境中考察人格提供了新的视角。

目前,行为遗传学家正试图确定非共享环境的具体来源以及它们与心理特质之间的关系。研究者认为应从评估每个儿童所经历的特殊环境入手来确定具体的非共享环境因素,即采取特殊的环境测量方法。这类研究起步较晚,其中以一项名为“非共享环境与青少年发展”(nonshared environment and adolescent development,NEAD)的研究最为著名[9]。研究发现,非共享环境并不仅限于家庭环境。当人们开始步入社会时,家庭之外的环境更可能成为非共享环境。例如,工作环境、社会支持、离婚都可能成为非共享环境的根源。其他非系统性的因素,如意外事故、疾病等也会导致子女之间的差异。随着时间的发展,此类经历的微小差异也会逐渐积累并导致行为结果上的显著差异。

2.2.2环境的测量显示遗传对人格的影响

近年来,一些心理学家在对环境的测量中发现:基因变化发生在环境的测量之中,即环境因素也具有可遗传性。教养行为表现出遗传的影响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父母的人格等遗传特征可能会反映在他们的教养行为中;教养行为也可能会反映子女人格方面的一些遗传特征。换句话说,环境测量所以会表现出遗传的作用是因为人们会部分地由于遗传的影响而形成其个人的生活经历。这种情况被称为“教养中的先天影响”。这种影响与遗传倾向密切相关,因而在人格的行为遗传学中被称为 “基因型―环境相关”[6]。基因型―环境的相关并非指独立于个体之外的环境受到遗传的影响,而是指个体卷入经验的程度或个体接受环境影响的程度具有一定的遗传性。遗传的影响是通过被其作用着的心理特质来传递的:遗传影响着个体的心理特质,心理特质影响着个体的环境。

基因型―环境相关的发展过程有三种类型:被动的(passive)、唤起的(evocative)和主动的(active)[10]。被动的基因型―环境相关是指,当父母和子女拥有相同的遗传倾向时,提供的环境会强化这一遗传倾向。例如经常参加文体活动并且又鼓励这种活动的父母倾向于抚养喜欢文体活动的孩子。因为,孩子不仅拥有鼓励其参加文体活动的抚养环境,而且遗传了父母倾向于对这种环境做出反应的基因。唤起的基因型―环境的相关指环境对个体受遗传影响的行为所做出的反应。例如,积极的婴儿比忧郁的、消极的婴儿受到更多的注意和社会性刺激。主动的基因型―环境的相关是指个体选择能够强化自己遗传倾向的环境和伙伴的程度。例如,一个具有社交性基因的儿童愿意参加社交活动,并会选择具有社交性儿童作为伙伴。所以,不同基因类型的人会为他们自己选择不同的环境,这些环境对他们将来的个性、社会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以上事实表明,当个体有能力选择自己的环境时,具有不同遗传基因的个体就会寻求、改变和创造不同的环境,即遗传因素会影响个体对环境的选择和改造。

总之,人格的遗传力和环境的研究使我们认识到,遗传与环境在个体人格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但后来的行为遗传学研究更强调“非共享环境”对人格发展的重要而独特的影响,这恰恰是传统的人格研究中未能涉及的方面。

2.3人格的特定遗传基因研究

人格的行为遗传学在遗传力和环境的研究中,主要探讨的是遗传―特质―环境之间的关系。但是,近年来的研究却发现,基因的变化可能是导致人类个体差异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应该进一步探讨基因―特质―环境之间的关系。因此,当前的任务是通过确定与人格有关的特定基因,并通过基因与环境的交互作用来了解特定基因与人格特质之间的关系,即要确定遗传基因是如何对行为产生影响的。这就是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最激动人心的方向之一,即运用分子遗传技术来寻找影响人格的特定遗传基因[11]。人格基因的发现将使研究者可以直接地测量个体的遗传型,从而推进对人格作更深入的遗传学分析。

遗传基因对人格所起的影响可能涉及多基因,但它们对人格的影响幅度有差异。目前,研究者运用DNA标记来寻找与复杂人格特质有关的基因(这类基因被称为定量化特质点,quantitative trait loci,简称QTLs),这些标记位于与某种特质有关的基因内部或附近。研究的目的不是要找到负责某种特定人格特质的单个基因,而是要找到能够解释该特质中某些差异的多个基因。试图将某些基因特别是那些与具有生理作用的DNA标记有关的基因与人格联系起来的做法是很有道理的。行为遗传学家采用连锁研究(lingkage studies)和关联研究(association studies)的方法来寻找与特定行为或人格特质有关的基因。连锁研究采取从行为水平到基因水平的自上而下的方法,以携带某种疾病或性状的家系为研究对象,分析几代人的DNA样本,以确定对人格特质影响较大的基因。而关联研究(也称作QTLs分析)则是自下而上的方法,即从确定与某种行为特质可能有关的基因入手,观察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行为特质的两类人群携带该基因的情况,目的是确定这些有关的或可能的侯选基因与行为特征或人格特质之间的因果关系。相对于连锁研究,关联研究更能找出只有微弱作用的基因。但由于复杂行为的侯选基因数目较多,因此,要对所有的侯选基因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判断也是一件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最近有研究发现[12,13],儿童的行为与单胺氧化酶(MAOA)基因有较高的相关;而5-羟色胺转运体(5-HTT)基因和应激刺激的交互作用对抑郁具有影响。

人格特定遗传基因研究的进展使得我们可以预测,未来的人格研究者将能够利用DNA标记作为研究工具。人格特定遗传基因的研究不是去发现与人格有关的DNA标记,而是要利用DNA标记作为研究工具,对与人格有关的基因进行心理水平的分析。这样才能在探讨人格的因素结构、人格与精神病的关系以及归因问题时,考察特定基因与有关心理现象是否有关联。目前,在研究方法上,行为遗传学已从传统的家系研究、连锁与关联法开始向以动物(主要是与人类基因有99%相同的老鼠)和人类为被试的多基因数量性状位点分析、模式调试生物测定(biometric model fitting)、基因调控和基因工程等方面发展。这些新的技术与方法使得研究者能够直接在动物身上操纵基因、观察基因改变对其行为的影响,并进而推测人类行为的遗传基因。实际上,许多关于人类行为的遗传学研究结果都是基于对动物的研究,包括智力、新颖寻求、攻击、成瘾行为、抑郁和神经质等异常行为。

人格的特定基因研究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发展问题、多变量问题、遗传―环境相互作用的问题、伦理问题等。个体差异的发展问题回答了人格差异的起源以及人格随时间的变化和连续性等问题。多变量问题是研究多特质间的共同变异,包括人格特质彼此之间及内部的关系、基因与人格之间的生物机制、人格与心理病理学之间的联系等问题。寻找并确定与人格有关的基因就是探讨本性和教养(即基因与环境)在个体人格发展中的相互作用。虽然心理学家倾向于从心理社会因素的角度考察环境的作用,但我们肯定还可以从基因的角度来探讨它。不论结果如何,正像DNA双螺旋理论的创立者沃森所说的那样:我们的命运已不存在于我们的星座中,而是存在于我们的基因中[1]。

基因―环境的交互作用是指对经验敏感性上的遗传差异。它是心理病理学的素质―应激模型(diathesis-stress model)所提出的最一般的交互作用模式:具有某种遗传风险(素质)的个体对环境因素(应激)以及环境中的机会都非常敏感[10,14]。例如,有遗传问题的人受心理社会危险性影响的可能更大。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对特定基因与导致行为的环境应激源之间交互作用的了解还远不及对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了解。与复杂人格特质有关的基因能够提供关于遗传素质的信息,从而有助于我们对基因―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的判断与了解。

3结束语

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为传统的人格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也为人格的遗传与环境决定论提供了新的研究途径。虽然如此,在人格的行为遗传学研究中,遗传和环境的相关和交互作用如何、遗传怎样作用于人格发展,遗传对不同人格特质之间的相互影响有怎样的作用,怎样寻找影响人格的特定遗传基因,怎样认识这些基因,怎样揭示基因作用于人格的根本机制等,这些问题都是行为遗传学在未来人格研究中必须加以回答和解决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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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lomin R. Environment and genes. American Psychologist, 1989, 44(2): 105~111

4 Plomin R, Corley R, Caspi A, et al. Adoption result for self-reported personality: Evidence for nonadditive genetic effect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998, 75(1): 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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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ike A, Plomin R. A behavioural genetic perspective on close relationship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velopment, 1997, 21(4): 647~667

10 Plomin R, Caspi A. DNA and personality. Europea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1998, 12: 387~407

11 Plomin R. Behavioral genetics in the 21st centur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velopment, 2000, 24(1): 30~34

12 Caspi A, McClay J, Moffitt T E, et al. Role of genotype in the cycle of violence in maltreated children. Science, 2002, 297: 851~854

13 Caspi A, Sugden K, Moffitt T E, et al. Influence of life stress on depression: moderation by a polymorphism in the 5-HTT gene. Science, 2003, 301: 386~389

14 O′Connor T G, Caspi A, DeFries J C, et al. Genotype-environment interaction in children′s adjustment to parental separation. 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 2003, 44(6): 849~856

ON THE STUDY OF BEHAVIORAL GENETICS IN PERSONALITY

Zhang Lihua1,2, Song Fang2, Zou Qun2

(1 Research Center of Psychology and Behavior in Tianjin Normal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4; 2 School of Tian Jiabing Education,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Dalian 116029)

Abstract

第7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遗传,干预,朴素生物学理论,朴素理论 分类号:B844

1 引言

近些年发展心理学家对儿童认知发展的研究集中在探查儿童认知概念的“领域特殊性”(domain.specificity)方面。领域特殊性是指儿童对具有特定内容的某一类现象的理解是按照该领域本身的发展速率进行的,并且认知变化符合此类现象特有的概念化的推断方式。不少研究者主张,儿童对生物领域性知识的理解也是因循领域特殊性规律的。

儿童早期生物学概念化过程是基于该领域最基本的现象发生的,这些基本现象包括生物过程和机制(如自主运动、生长、繁殖和遗传),不可见的生物内部功能(如进食、消化和血液循环等),以及生物结果(如疾病和死亡)。儿童对生物过程的理解对于他们获得生物学领域知识是最基础的。因为自主运动、生长、遗传等对于解释动物的行为和判断它的身份具有更广泛且关键的意义。比如,在预测或解释后代的特征时会运用到遗传知识;而且,比起身体功能,父母亲更有可能谈论出生、生长以及亲属关系等话题。

大部分学前儿童都知道狗会生出小狗而不是小猫,在日常生活中他们还发现自己与父母的某些特征相似、某人和他的兄弟是“双胞胎”。这些现象背后潜藏的生物学特征――遗传是最基本的生物过程/机制之一。遗传(heredity)是指生物亲代繁殖与其相似的后代的现象,生物有遗传特性才能繁衍后代,保持物种的相对稳定性。儿童虽然不明白遗传学的内容,而且遗传的生物过程无法直接观测,但他们可以依据现实中的一些遗传现象利用已有的直觉性概念或理论进行初步理解和推测。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儿童对遗传现象的认识和推理相对缺乏准确性和稳定性。有研究发现童年中期的儿童还不能对作为遗传的基因意义有清晰的认识,甚至有的错误概念会持续到童年后期。但这些错误概念在教学中并非不能改善,只是教学设计不只是简单地更正儿童的事实性错误,而是要让他们对生物学的理解实现概念转变。假如通过干预帮助儿童获得某个特殊领域的有组织的知识,并能使其对这些知识进行重组(restructuring)形成合理的因果解释框架,就有可能促进他们在该领域的认知发展。甚至适合的干预设计应用到年龄相对较小的儿童身上,对其以后遗传概念的理解和掌握也具有促进作用。

更进一步看,儿童对遗传概念的理解并没有与他们对生物的理解密切联系起来,比如,许多儿童把植物看作非生物、认为卡通人物具有DNA等。儿童的生物学概念之间很少形成适当的联系,显现出一种很贫乏的生物学发展体系。那么对于遗传概念的教与学,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为生物科学的未来教育奠定有力的认知基础。首先,利用有益的方法推动儿童超越对亲属关系或生物成幼相似的理解,达到对基因解释机制的正确认识,这既是遗传教育也是生物学教育的目的。第二,科学教育的长远目标应当是帮助儿童在互相关联的、更广泛的生物理论中或者在对生物体知识体系的完整把握上以一种一致性的方式(coherent form)融合某种特定的生物学概念。这表明教学干预的焦点应当是形成生物学知识的统一,在亲属关系、遗传、基因等概念上与儿童从整体上理解生命和生物学建立起连贯的认知系统。

2 干预内容对儿童掌握遗传知识的影响

2.1 儿童对“事实性知识”的理解有助于他们理解遗传概念

关于某个领域的特定的基本事实或常识性的知识被称为“事实性知识”(factual knowledge),它们是人们在学习科学概念之前基于长期日常经验形成的对事物、现象的看法和观念。如,春天里树木生长发育旺盛,蜗牛有壳、身体柔软、两只眼睛长在两个触角上等。而科学概念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某事物的本质属性是该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有的、基本的性质。事实性知识不同于科学概念知识,但特定知识领域内的事实性知识是该领域科学概念形成的必要要素,可为儿童学习系统的科学知识奠定基础。

Springer对关于遗传的事实性知识的观点主张幼儿对遗传的理论化信念的形成依赖于其事实性知识的获得。他从一系列事实性知识与儿童遗传概念的关系的研究中,推断出儿童必须首先知道的3个事实性知识是:胎儿生长在母亲的体内;在母亲肚子里的生长一般与外界影响相隔离;身体上的接近或连结会促进特征的传递。儿童具有这些事实性知识有助于他们对遗传过程进行适当的推理,遗传概念认知的关键性发展就是获得事实性知识。根据成人有关遗传概念的“理论”,遗传主要被理解为动物的身体特征的生物学起源,尽管儿童不理解遗传学,但是他们可能会用“一个婴孩是在哪里孕育”的知识,来理解父母与子代生物学特征的相似。

根据自己的假设,Springer发现4~7岁儿童中只有极少数不知道上述事实,而知道这些事实知识的一半儿童的推理符合研究者提出的遗传信念的标准,即动物亲、子代之间拥有的共同稳定的身体特征要多于非亲属关系之间;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功能性特征同样可以遗传;遗传是通过一些碎小物质的传递发生的,他对3、4岁儿童进行有关事实性知识的干预训练,结果表明实验组儿童在一系列遗传任务上的成绩明显高于控制组。然而,Springer的研究虽然反映出儿童拥有这些事实对遗传理解的必要性,但却没有证明其充分性,即幼儿仅拥有事实知识并不能保证他们一定会做出恰当的因果解释。

并非所有的研究都能发现事实性知识的学习在儿童理解遗传概念中的作用。Williams和Affieck改进了Springer的“前测一后测”方法,采用“前测一后测一延迟后测”技术试图提高4岁和7岁儿童对遗传概念的理解。干预内容包括胎儿在母亲子宫内的/胚胎时期的成长和出生的基本知识。前测、后测及延迟后测中都涉及有关成幼先天特征和后天特征相似性的判断以及遗传的因果解释任务;测验任务中还附加了收养内容和估计父亲生殖作用的问题。前测发现有36.4%的4岁儿童和50%的7岁儿童具有较丰富的关于动物胚胎时期的发展和出生的基本事实知识;4岁儿童的解释相对不规则且水平低,7岁儿童提供了较高水平的相对合理的解释。但是干预训练对任何一个年龄组的认知增长都没有产生明显效果。

可以看出,尽管有研究者发现在儿童充分理解

遗传概念之前,让其参与有关遗传的事实性知识的学习,可能会促进这一特定领域“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不过仍有研究表明虽然学前儿童知道一些理解生物学遗传所必需的事实,如“幼崽是从妈妈的肚子里来的”等,但是儿童的事实性知识之间若缺乏前后一致的因果推理机制,那么他们的遗传认知就还不是特定的生物学领域的。例如,儿童倾向于判断被收养的后代在身体特征上与生父母相似,却不能理解由于生活环境或教养的缘故在信念特征上会与养父母相似;而且他们更愿意将母亲的特征(而非父亲的)归于后代。儿童把出生当作是成幼相似背后的因果机制,但他们也会确定像衣服颜色这类非遗传特征对亲属关系的作用。因此,虽然出生等事实性知识确实在儿童关于遗传的判断推理中具有直接且重要的作用,但这种推理还不是特定的生物学领域的。

2.2 概念重组促进儿童的遗传认识

事实性知识的学习是概念发展的必要组成和基础,但儿童生物学概念的发展不只是知识数量的增加,而更是获得的许多知识碎片进行重组、实现科学视角的生物学概念转变的过程。Solomon和Johnson提出概念发展可能是以一些事实与另一些事实怎样形成因果联系的概念重组为标志,儿童获得生物学遗传概念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将个别的事实知识与更广泛的一致性的解释框架融合起来。他们主张要使那些尚未理解遗传概念的学前儿童建构出“似成人的”(like-adult)遗传认识,对事实性知识进行重组会促进儿童重构关于子代如何及为什么与父母相似的因果认知;并基于此设计了一种讲授性的干预方法探讨5、6岁儿童如何形成与成人相似的遗传理解。研究中,主试先让儿童意识到自己缺乏对遗传现象的解释,这种意识一旦形成,便给他们提供相关信息,即告知一种因果解释(如,关于遗传基因的概念)使儿童能够运用之组织和补充事实性知识。研究者假设儿童可能使用“基因”的概念作为一种因果解释来理解亲代到子代的特定特征的传递,并在先天特征和后天特征上对成幼相似性做出区分。结果发现,训练组的成绩显著好于控制组,但要使经过训练的儿童对复杂现象的理解从完全的无知达到像成人那样的理解仍是不可能的,同时该研究也没能回答“基因”知识对儿童的遗传概念的转变如何发生作用的问题。然而,一项针对2年级小学生遗传认知的干预研究发现,通过基因、DNA、和染色体概念的讲授和有意义的学习,实验中至少一半的6、7岁儿童能明确得将这些新概念与遗传和有关生命体(包括动物和植物)的广泛知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状的认知体系。还有研究表明,参与到传统的讲授训练中的许多中学生能够重组他们最初对遗传的不当认识,获得更符合公认的科学原则的知识。

还有研究主张理解某个特定领域复杂的现象需要理解一些系统化的概念或解释规则,拥有似成人的生物学遗传理论至少应与下面这三个概念有关:其一,身体特征和心理特征在本体上是不同的特征类别;其二,后代倾向于与其生父母相似;其三,与出生有关的事实是与对遗传的因果解释相联系的。只理解某一个概念并不能充分说明是一种成熟的理解,那些理解这些概念并能把它们联系起来的儿童才具有一种与成人大体一致的认知框架。学前儿童只是具有初步的遗传知识,若使他们获得和成人一样的理解,那成人认知中的主要概念至少有一些也必须在儿童的认知中占据主要地位,而且儿童必须以成人式的解释方式运用那些知识。因此,儿童要获得像成人的生物学认知可能必须实现概念化的转变,而确认儿童具有的不同于成人的认知方式以及设计出能使儿童重组有关生物学遗传概念的方法就显得十分重要。

最近有研究主张在设计促进学前儿童生物学遗传推理的干预指导之前,确定以下内容是很关键的:(1)似成人的生物学遗传的理解是什么样的?(2)学前儿童的理解在什么方式上不同于成人?该研究探查了指导教学计划对4、5岁儿童关于遗传的高级推理的促进效果。“指导教学”的倡导者主张应考虑儿童目前具备的认知结构,依靠这些已存在的结构进行新、旧知识的连接。基于此,Schroeder等通过言语、图画和操作性的指导教学活动给儿童呈现遗传概念,这些概念涉及身体特征恒定不变、不受学习或主观意图的影响;并非所有的身体特征都来自父母(如假发,隆鼻);后天获得的特征不会传递给后代等。研究者期望儿童能够将这些确定的概念相互联结并且理解它们之间的联结。该教学课程是在特定的讲故事时间(typical story timeformat)进行的。在每个故事的讲授中,主试引导出能够把故事内容与遗传的特定概念结合起来的问题和讨论,以探究儿童对遗传的推理。之后通过给儿童提供理解遗传概念所必需的知识信息,使指导教学活动得以巩固。前后测之间的5周内,实验组儿童每周参与3次生物学遗传指导课程,对照组儿童则参与常规教学时间的讲故事活动,结果显示实验组后测成绩显著优于对照组,实验组儿童对生物学遗传的理解得到有效改善。

3 干预形式对儿童掌握遗传知识的影响

从以往的研究看,讲授相关领域知识的方法是最常使用的干预策略。但Howe和Tolmie曾做了一系列研究来探查合作性任务对儿童概念理解的作用,参与任务的被试涉及那些一开始就有着不同概念的同伴。他们发现具有不同的最初观点的小组成员在物理学概念上表现出很大的认知转变。该结果归因于持有不同概念的儿童之间认知冲突的解决。研究还发现这种解决方式仅仅自发产生于年长的学生当中。Williams和Tolmie采用相似的干预方法探查8~12岁儿童对生物遗传理解的研究也证实了上述结论。通过考查儿童对动物遗传特征的最初理解水平,将被试安排在个人组、观点相似组、观点不同组3种干预条件下,要求被试完成一项关于动物先天及后天特征传递的实验任务。该任务利用给儿童提供正确答案的反馈引起他们理解上的冲突,主试根据儿童对反馈的反应要求个人条件组儿童自己仔细思考,同时指导后两种条件组的儿童进行组内讨论。结果发现最初持有不同观点的小组儿童成绩提高最为明显,观点相似组次之,个人组儿童进步则较小。这说明反馈对于概念转变的重要性;而观点相同组和相异组儿童的更大进步说明了围绕任务的相互交流产生了更为显著的影响。总之,基于教育干预和概念冲突的同伴互动策略的教学活动,可以有效促进儿童遗传认知的发展。

4 干预训练效果差异的原因分析

4.1 干预内容对儿童理解遗传概念的影响效果

尽管Springer的研究表明适当的刺激材料能够教会儿童简单的生物学事实,提高他们关于遗传的“理论的”认识;但以后却有研究发现仅提供有关子宫内的/胚胎时期的发展和出生的基本知识,不会显著改进儿童关于动物遗传的概念性判断;还有研究主张儿童对遗传机制的推理其实并不符合科学生物学理论中“基因遗传”的过程。因此,后

续的研究主张若要促进儿童对遗传概念持有因果一致性理解,除了需要给他们提供相关的事实,还要告知遗传基因的基本概念,帮助其重构有关成幼生物特性相似性的认知。因此,考虑朴素的和科学的生物学知识的相互影响,通过正式学习“科学的生物学”使儿童的生物学理论得到丰富应该是概念重组的有效途径之一。正如Williams和Tolmie主张的那样,重视两个核心生物学“事实”以及与此相关的生物学机制,即强调那些由生殖/怀孕带来的先天特征的可遗传性和后天形成特征的不可遗传性、强调母亲在身体上与胚胎期子代相连的同时也强调父亲对子代生物特征基因传递的贡献,有助于年幼儿童理解遗传概念。

4.2 干预形式对儿童理解遗传概念的影响效果

Williams和Tolmie的研究较为详尽地探查了不同干预形式对儿童理解遗传概念的影响,他们发现8~12岁儿童在理解非遗传的后天特征和父亲对先天特征遗传的贡献上确实有困难,但经过干预,不管是何种干预方式(个人组、相同观点组、不同观点组),最后的结果都是富有成效的,干预使所有被试的判断和解释都取得了进步;而且这种进步在后测中体现为儿童更倾向于以那些可支持正确解释的概念为依据、经过思考而做出判断。所有条件下儿童的认知均有改善的结果说明,任何有儿童观点参与其中的干预和提供反馈的策略对于促进儿童对先天、后天特征是否都可以传递的理解均具有意义。不过,认知水平的普遍提高并不意味着不同干预条件下的认知改变没有程度差异,观点不同组的成绩好于观点相同组,且二者都好于个人组。这同样证明相互交流和讨论能更好地促进概念转变,明确的社会性冲突是概念转变过程的核心。

4.3 被试年龄选取的适当性对儿童理解遗传概念的影响效果

对不同年龄被试的干预效果存在差异是因为儿童关于遗传的最初认知水平存在差异所致。Williams和Affleck关于遗传概念的干预研究针对的是4岁和7岁儿童,发现干预后这两个年龄段的被试成绩都没有提高。这也许是因为两组年龄跨度过大,干预前他们的认知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缘故。具体而言,4岁儿童的理解水平较低,不能很好地理解干预内容,干预也就没有起到相应的促进作用;而7岁儿童的理解趋于成熟,干预之前他们关于胎儿期的成长和出生的基本知识本就处于较高水平,干预的增长效果便显得不够理想。尽管其他研究选取年龄接近、认知水平基本相同的被试,但这些研究没有探查随年龄增长儿童的遗传概念的发展趋势。

5 以往研究的不足和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有关儿童对遗传的理解的干预研究已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是由于遗传概念本身的复杂性和研究者所采用的方法、策略的不同,过去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争议和不足,这些争议和不足对未来的遗传干预研究具有重要启示。

首先,以往关于遗传认知干预研究的一个重要策略是给儿童讲授事实性知识,研究者认为基本事实性知识是儿童理解特定领域现象的起点;但干预训练后发现对父母双方对子代的身体特征的传递都有贡献这一遗传特征依然理解不足。虽然有研究在事实性知识的基础上为幼儿提供了遗传基因的知识,但结果并没有发现“基因”知识对幼儿的正确判断有显著影响。今后的研究要着重探讨的是怎样针对学前儿童设计适当有效的干预内容和干预形式,促进他们对遗传现象的生物学推理。

其次,尽管许多研究者考查了干预训练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遗传认识的影响,但对于儿童究竟在哪个年龄获得遗传概念还没有达成一致。原因可能是干预对象年龄选取的适当性问题。Terwogt等发现学前儿童对于遗传的推理看上去似乎是“似理论的”,但仍然受生物学之外的其他领域信息的影响;而大多数10岁儿童在遗传相似性的推理中,就很少出现混淆不同领域知识的情况。尽管他们认为儿童遗传认知发展的最佳时期可能是在6~10岁之间,但这个年龄跨度还是太大,后来有研究相对明确了干预训练对学前期和学龄初期儿童掌握遗传知识的作用,但同时也发现,对于那些年龄相同、最初认知水平相近的儿童,同样的干预活动带来明显不均衡的干预效果的情况也存在。以后的研究也许还应当关注在同样干预条件下没有取得任何进步的儿童,探索各种干预策略究竟如何影响其认知转变的。

再次,对儿童的生物学认知与社会文化和经验因素之间联系的探讨逐渐为人们重视,近年的研究已经确认影响儿童的生物学概念的因素包括文化环境、生活教育背景、喂养宠物的日常活动和家庭的组成结构等。比如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儿童可能获得了更多的关于遗传和基因的知识。也许,来自于家庭内部的交谈和父母对家庭和遗传的讨论能够促使这些儿童在遗传任务中有良好表现。另外,拥有宠物或生活在重组家庭的儿童通过日常生活也可能得到丰富的生物学知识。未来的研究应涉及那些受社会文化、经验等影响的多样的知识类型,设计适当的干预指导,进一步探查并明确促进儿童生物学遗传认知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

第8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学;解构与重构;使命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收稿日期]2013-03-10

[基金项目]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0yzc10033。

[作者简介]孙克,男,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济南 250000)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时代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已引发我国学界的广泛关注。人类学者们已经在这个研究中崭露头角,并逐渐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学术力量。人类学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注重以“他者”的视角来反观、诠释和重构文化,在对“他文化”的跨文化研究中实现文化反思和自我发现。[1](8)人类学——特别是作为人类学主体的文化人类学,应该成为“非遗”保护的基本学科起点。正如著名学者童恩正先生所说,文化人类学“从物质生产、社会结构、人群组织、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研究整个人类文化的起源、成长、变迁和进化的过程,并且比较各民族、各部落、各国家、各社团的文化的相同之点和相异之点,籍以发现文化的普遍性以及个别的文化模式,从而总结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 [2](8-9)。这就系统而清晰地阐述了文化人类学的学科特性和学术使命,尤其令我们认知到该学科对于“非遗”保护研究的学科功能和科学价值。

一、发掘:“非遗”研究的认知起点

“非遗”研究的认知起点在哪里?应该是发掘,即发掘并弄清“非遗”的存在现状和其基本生存样态。通过对“非遗”这最珍贵的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可以让民众、社会乃至市场充分认知它的传承及现状,针对“非遗”达成多维价值上的共识。

首先,从人类学的学科视野来说,田野调查是“非遗”保护和发掘的基本方法。任何一个国家、民族或区域的文化都有“大传统”和“小传统”之分。“非遗”作为一种民间文化,大多散落在民间,相对于官方文化所代表的大传统主流文化,其自身虽蕴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基因,却只能属于小传统文化;加之中国传统社会“重道不重器”,大多数“非遗”项目在史料中并无记载或者语焉不详,只能通过田野调查进行研究。田野调查是“非遗”学者进行“非遗”研究的首要的任务,也是当前“非遗”保护的起点和基础。只有深入特定的文化空间,与“非遗”传人和群体进行交流,并亲身感受“非遗”赖以生存的自然和文化生境,才能感受和了解到蕴藏在现象背后的文化内涵,从而记录下这些用鲜活生命铸成的文化史诗。值得欣慰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类学、民俗学、考古学学者加入到“非遗”的保护中来。上述人类学等学科一向强调实地考察人类社会及其文化,避开喧嚣与浮躁,形成了严谨踏实的治学风气,可以担负“非遗”调查发掘的重任。

其次,坚持文化的整体性、系统性,是发掘整理“非遗”过程中的基本理念。文化整体观是人类学最基本的学科理念与方法。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其存在的特定自然生境和社会生境,同一生境的人们共同创造了自己有别于他人的文化和生存样式;同时,民族、文化及其生境还是一种相互关联的综合系统。[3](24)因此,在对“非遗”——特别是某一“非遗”项目进行调查发掘时,不应将其与自然和文化生境割裂开来,而应该把它与特定生境的文化形态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当然,整体性和系统性是就观察视野而言,并非指具体的研究对象;“非遗”的研究应该是“以小见大”,而不是满足于对所有遗产项目的粗浅认知。

再次,文化相对论是人类学一直坚持的原则和品质,其最大意义在于“使我们能够克服民族中心主义的狭隘眼光” [4](8),避免用僵化的甚至偏见的本民族文化标准评判其他文化样式的存在。这在“非遗”研究中是难能可贵的,也是必须的。我们对不同于自身文化的“他文化”的态度应该是审慎的、开放的、有原则的,这也是人类学的基本文化立场和思维方式。“非遗”作为一定民族或区域的存在形态,“他者”大多对其存在着认知障碍,如果不能秉持文化无优劣高下的客观价值理念,就很容易在调查发掘中对某些“非遗”项目及其传承人有所忽视,甚至认为那是落后、愚昧乃至腐朽的文化遗存。人类学对不同文化形态和样式的“一视同仁”,正好可以纠正“非遗”调查发掘中类似这样的偏颇之处。

二、解构:“非遗”文化及其生态系统解读

在对“非遗”系统调查、发掘、整理的基础上,学者的下一个课题便是如何对“非遗”进行文化解构。广义地说,这种文化解构是对“非遗”自身及其所在生态系统的深层剖析,是对“非遗”为何存在、如何存在,和它所传承区域的自然,以及人们的生活、经济、习俗、信仰、艺术等诸方面进行剥茧抽丝般的解读,并透彻地分析它与一定区域的自然和文化结构的内在联系。这种文化解构强调的是对“非遗”自身文化基因及其传统生存样式的全面审视,其关注点至少应该包括(但不仅限于)对“非遗”与自然和文化生态、“非遗”与区域生产生活、“非遗”与宗教(包括民间信仰)、“非遗”与艺术审美等方面的审视和剖析,进而明晰特定“非遗”项目所蕴含的核心文化因子。

首先,我们需要解构“非遗”与自然生态、文化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文化形态总是与一定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相适应的,这在剧烈的文化进化和社会变迁过程中显得尤为突出,也是以朱利安·斯图尔德为代表的文化生态学者所坚持的基本理论观点。每一种形态和样式的文化都有其产生和存在的自然、社会原因,并与其他文化形态和社会构成具有某种相互依存和观照的关系,不同文化事项的互相支撑和关联构成了一个区域的文化结构网。“非遗”作为一定区域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样式,其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其所处自然和文化生境高度契合的。

其次,“非遗”总是与一定区域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人类的发展是以物质的生产为前提的,“非遗”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产物,与一个地区的生产力发展紧密相关,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区域的经济类型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阶段。传承几百甚至上千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上看是与我国几千年农耕文明相辅相成的,担负着农耕文明形态及其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人们的基本需求和祈盼。因此,我们对于任何一项“非遗”的探究,都不能脱离其产生和发展的区域经济形态和生产力条件,否则就很难理解它的根源和所存在的价值。

再次,“非遗”与宗教(特别是民间信仰)、艺术的关系也是密不可分的。从人类学的观点看,要理解和领悟人类社会及其文化存在,必然不能脱离宗教和信仰,“神灵信仰和仪式构成了文化的基本特质,也构成了社会形貌的象征展示方式” [5](132)。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遗存,在其自身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均或多或少打上了民间信仰的烙印,并尤其表现在传统节日、习俗仪式、表演艺术、文学和美术等项目中。人类虽贵为万物之灵,但在探究和追逐内心欲求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困境和磨难,因而在各种文化现象中赋予信仰的意义,以求得实现内心的自我慰藉。另外,作为一种非物质的文化存在形式,“非遗”在其自身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蕴藏着民众对传统文化的审美判断和美学追求,这在几乎所有的“非遗”类型文化遗存中都得到了印证。无论民间文学、传统美术、曲艺杂技还是手工技艺,甚至在仪式习俗、文化空间等近乎所有类别的“非遗”事项中,都渗透着人们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当然,这种美以及艺术性也许透出些许朴拙,不同于“大传统”中精英文化美学的雅致和精细;但正是这种更具原生态特性的美,才构成了样式丰富的真实生活中的艺术体验,“艺术的原始形态,较之旧美学的研究对象——现代文明社会的艺术,也许更能揭示艺术的奥秘” [6](13)。

最后,对“非遗”的文化解构,要明确在具体“非遗”事项中蕴含的核心的文化因子,或者说一项“非遗”成就其自身不可摒弃的基本文化要素。文化现象总是错综复杂的,看似简单,却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意义和不为外人所知的文化构成。这就需要去伪存真,从根本上解析某种“非遗”文化事项的文化基因,使之成为客观反映一定区域民众经济、文化、社会、艺术、信仰等方面的综合性“标准样本”,避免在肤浅认知基础上的“伪民俗”对民族传统文化空间的占领。[7](3)

三、重构:“非遗”文化传统与现代的融通

对“非遗”的文化发掘和解构,是“非遗”保护阶梯的前两个层级,也是“非遗”学者使命的肇始。文化人类学重视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历史传统,但不限于单纯的文化认知与记录,而是从社会比较的角度——特别是从社会、经济、风俗、心理等方面进行历史与现实的剖析,以求发现隐蔽在表象之内的规律和事项,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策略和路径。对“非遗”的文化解构,是以“非遗”如何实现其在现代社会的演进和变迁为导向的,是基于保持“非遗”原真性的发展和创新。对于现代社会条件下对“非遗”的重构,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探究:

首先,是对“非遗”重构的基本态度以及对重构困难的认知。无论对“非遗”的发掘或是解构,都是基于对现存事项的客观认知。这两个过程往往是令人愉悦甚至享受的,在对“非遗”文化发掘和解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实践和理论的层面感知“非遗”文化的精致和优雅,重温人类文化走过的进程和普通民众的生命书写。特别是在比较、分析和解构自身已有的文化认知与异域文化的过程中,能够领悟文化的微妙和经历不曾有过的文化体验,参悟文化与自然和社会生境之间的协调、适应和变迁,这是其他学科学者所不曾享有的。然而,发掘和解构了“非遗”文化后,我们面临的更为重大的课题,或者说必然的思考取向,就是如何实现“非遗”文化的重构。

一定程度上说,重构是“非遗”研究的归宿,因为转型的中国和一体化的世界已经不允许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孤芳自赏”和“独善其身”了。曾几何时,“非遗”的传承与发展是民族和区域文化变迁的自然结果,遵循着自身的生存发展和文化规律,当时的文化生态处于良性的互动与运行,异域文化——特别是西方所谓现代文明的冲击是微小甚至可以忽略的。正是在相对“原生态”的自然和文化生境中,千百年来“非遗”虽有外在表象和符号的细微变化,但文化的根基没有动摇过,文化的核心基因没有根本改变,“非遗”在与社会其他文化和制度事项中和谐共处,在维系中发展变迁。而当今社会的状况却让曾经的美好变为理想的“文化乌托邦”。为此,我们必须面临“非遗”的文化重构,求得在其文化内核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寄托着文化追溯和生命理想的“文化突围”。

当然,“非遗”的文化重构是艰难的,甚至是痛苦的,然而这种苦痛是不可选择的,是不容选择的。这种重构是对人类文化的自我反省和拯救,特别是对民族文化的自觉和维系。文化重构以时代要求为导向,甚至以市场为导向,不能囿于传统社会的生境和状态——因为一切已经改变并且还会有更大的改变。“以不变应万变”的乐观只会面临更大的危机,具有前瞻的探索和追寻才是我们应有的信念和品格。文化重构是艰难的,艰难在于不仅要有对“非遗”传统的真切认知,也需要对所谓现代文化的时代审视;既要聆听“非遗”传递的文化内核,又要迎合已经被西方文化占领的民族文化受众,甚至还需要对社会制度、经济形态、技术层面的全面领悟和系统支撑。不难想象这将是怎样艰难的过程。痛苦在于对“非遗”内在文化的重构有时是要以被迫放弃某些延续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形态和样式为代价的,有时这种符号化的表达已经被我们认同,成为一种文化情感的寄托和归宿。

其次,是对“非遗”文化重构的底线的共识,或者说是对“非遗”不可抛弃的内在核心文化基因的价值判断。“非遗”蕴含的本真的核心文化因子是不能抛弃的,否则它将不会再成为其自身。人类学学者认为,在现代社会形态下,基于对符号的理解和控制,所有的文化知识甚至物品都可以进行生产和交换,这也使“非遗”的文化重构成为可能。[8](6)无论是哪种类别的“非遗”项目,或者某个具体的“非遗”事项,都是通过语言、文字、技艺、行为或其他样式的符号形式所展示开来的,并在历史长河中传承创新,历久弥新。文化总是在适应社会的过程中不断变迁,符号也难免有变异和更迭,但其所展示的内在文化基因却是持久而富含生命力的,这也正是一个民族或区域文化历经沧桑而保持其自身本真性的原因。正如无论穿着唐装还是西服,中国人依然为中国人,其骨子里的文化基因不会因为外在符号的变换而遗失。符号作为文化的表象,应该服务于其所要展示的文化及其基因,而不应背离或者异化;文化基因的内核则可以通过不同的符号来实现其真知的表达。或言之,符号只是表达的外在方式,不应僵化地固守文化的表象而放弃内在文化真谛的追寻。当今社会形形的“伪民俗”,从符号和外在表象看似乎是合乎文化规范的,甚至比本真的文化样式和形态更加符合规范,但它却是抽空了人类情感诉求的文化空壳,沦为赚取眼球和片面经济利益的“文化异类”。

再次,“非遗”的文化重构,要以其现时代的功能实现为导向。人类学功能学派代表人物马林诺夫斯基提出,社会中每一文化要素都有其特定功能,其产生的目的在于满足该社会的某种欲求。[2](23)“非遗”的文化重构是实现文化话语传统与现代对接的一个过程。这是研究的基本价值取向,“现今的文化在相当程度上既是历史的‘遗产’、‘传统’,也是当下的‘创造’、‘发明’”。[9](78)这种话语对接并非简单的文化移植或嫁接,而是在辩证审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双重维度下进行的思维的探索和文化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坚持两种最基本的理论预设:一方面,对包括“非遗”在内的传统文化的“继承”不能止于“接受”。承认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形态下的价值和意义,并非要把传统文化视为给定的东西来被动接受,[8](193)而应该是在维护“非遗”本真性、遵循其核心文化因子基础上的传承和创新。另一方面,不能把“非遗”传统文化的现代话语对接简单纳入“经济——技术”现代化层面的狭隘思维通道。西方话语体系已经将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充分占据,但提及经济和科技的现代进程时,人们已经习惯不假思索的认同这种基于西方文明的现代化立场,这在文化层面特别是对待“非遗”传统文化层面是致命的。中国“非遗”传统与现代文化的话语对接,应秉承文化的自我肯定、自我认知或者说文化自觉的思维和态度的文化准则,而不是迎合西方的话语体系。

最后,谈“非遗”的文化重构,不能回避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是一项应用性、时代性极强的课题,其实质是挖掘文化客体的文化基因,进而赋予文化客体适应生境变化的新的时代价值,令其成为社会——特别是市场所能接受的文化产品的系统和过程。文化产业介入“非遗”,则是实现民族文化之魂的产业演绎。这项工作对于文化人类学者来说也是应有之义,因为“从文化人类学本身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这门学科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从母胎里带上了应用的痕迹” [2](215)。对于什么是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有学者坦言是人才,而非资源,认为文化产业是“无中生有”的创意形态。[10](27)我们对此不予否认,因为人才是一切事业的根本,没有人才,文化产业,甚至“非遗”保护都无从谈起;但也不应忘记,民族文化才是中国文化产业的根,对“非遗”的挖掘、整理、解构和重构是“非遗”学者乃至每一个文化学者的应尽义务和使命。或言之,对“非遗”的人文关怀,是文化产业的应有之义。当然,对于文化产业的介入,应该遵循前文所论述过的“非遗”重构的文化底线,因为底线的突破只能意味着“非遗”的异化和消亡。

四、“非遗”学者的群体与使命

“非遗”学者的共同体由哪些人组成?我们认同人类学对“非遗”研究的主体作用,不排斥和否认其他学科对“非遗”研究的介入和学术努力;我们认同“非遗”学者是一个学科综合性的复合型群体而并非单一学科的更新和替换。多年来,包括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学、考古学、文化学、艺术学、旅游学、法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的相关学者,已经为“非遗”研究做出了努力并取得了卓越的学术成果,形成了完善的“非遗”研究学科群,推动了“非遗”研究的进程,这无疑是令人欣喜的。

深刻的思考总是令人兴奋的,特别是就“非遗”学者而言。对“非遗”的人文关怀与对其时代命运的追寻与探讨,是“非遗”学者社会良心的最好体现。人类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而是关注人类发展和社会命运——特别是人类文化命运的应用科学,理应且有能力肩负起“非遗”重构的重任,越来越多人类学者对“非遗”研究的关注和探寻已经让我们看到了前景和希望。

当绝大多数中国人在巨大社会转型的进程中已经无法安守自身的文化传统,放弃了历史传承和内心的宁静,陷入狂热的物质崇拜和盲目追求时,正需要一批依然坚守民族文化底线,寻求民族文化自觉并固执追寻内心呼声的群体。“非遗”学者正是这坚守着的中流砥柱。当然,我们不期盼也不鼓励“非遗”学者成为脱离现实的“隐者”,“非遗”学者也不应该成为独守净土的清贫的孤独者。他们应该是积极入世的民族和区域文化的守护者与激情的传播呐喊者。特别是人类学与社会紧密结合的实用性,更适用于当今剧烈变迁的文化需要。

“非遗”作为一种公共性或准公共性的文化形态或产品,既传承人的文化遗存,也是民族和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精神诉求和情感寄托。“非遗”学者作为社会公共文化的介入者、研究者、传播者,是对文化最具反思和前瞻性的社会群体,也是最能摆脱工具理性而客观审视非遗、关心“非遗”命运和民族文化命运的共同体,而这也正是“非遗”学者的使命所在。

“非遗”研究不是讨巧和应景的权宜之计,也没有任何捷径,而是基于艰难实践的文化认知进行整理分析并不断前瞻创新的内心追寻的过程。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其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绝不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而是一个不断总结、提升与创新的过程”,“用人类学的术语说,就是不断把民族社会生活中的某些行为、对象符号化、意义化的过程”。[11](11)如果说“非遗”的传承主体是生活在特定文化生境中的“非遗”项目传承人,那么“非遗”保护则应该是以学术界为主体的社会广泛人群和组织作为承担者的。其中,“非遗”学者由于自身的知识群体特性和公共价值取向,理所当然的成为“非遗”保护的主要甚至核心承担者。

对“非遗”理论的系统建构亦是“非遗”学者的使命。“非遗”研究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作为实践性的学科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最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就是以实践的丰硕掩盖了理论构建的缺失,“非遗”研究这个年轻的学术领域更是如此。“非遗”学者应该充分重视研究中的理论建构,在文献参考、田野调查和分析综合的基础上,揭示文化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将具体的事物表象总结、归纳,上升为系统的理论认知体系。在此基础上实现理论创新,带动文化生产生活的创新,如此,“非遗”学者才能真正成为“非遗”文化传承创新的智囊,而不仅是“非遗”文化表象的忠实记录者。

参考文献:

[1]庄孔韶:《人类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2]童恩正:《人类与文化》,重庆:重庆出版社,1998年。

[3]罗康隆:《文化人类学论纲》,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

[4]马广海:《文化人类学》,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

[5]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6]易中天:《易中天文集·艺术人类学》,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年。

[7]张士闪:《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

[8]陈庆德:《人类学的理论预设与构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9]王建民:《艺术人类学新论》,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

第9篇:遗传学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觉设计;传承;传播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重点之一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问题研究,主要包括对各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修复、技艺传承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广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极具地域特点,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完整的保护体系,有利于广东的文化建设,也可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借鉴思路,推动我国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1 广东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的广东,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积淀,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成果丰硕。2006年,广东省成功申报第一批部级文化遗产――广州牙雕和广绣,78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民间手工技艺(如广绣)、民间美术(如佛山剪纸)、民间舞蹈(如普宁英歌)、曲艺戏剧(如粤剧)等多个方面,至今以申报数百项“非遗”项目。但是,广东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制作技艺繁复,无人传承,面临失传危机。例如,著名的广绣现在基本失传,只能在博物馆等展览馆可见。

总之,近年来,广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范围广、力度大,但是宣传普及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很多技艺和文化的传承仍面临严峻考验。

2 视觉设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

2.1 通过视觉体系理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建设的开放性传播平台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风俗民情、手工技巧、民族音乐等,它们往往是凭借“活体”的形式得以传承的。例如,广东的广绣工艺之所以能得以推广,根本原因就是视觉体系的建立。为了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远发展和传承,必须要以视觉体系理念为媒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放性传播平台,也就是以视觉影像来记录和保存文化、技艺,使之得以在世人面前成功展示,进而实现有效传承。

2.2 通过视觉形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球范围内得以推广

首先,要重视发挥视觉形象在文化传播中的优越性作用。为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问题,必须要进行传播方式的变革,发挥视觉形象在文化传播中的优势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通过视觉体系展示的,为此,要结合现今文化发展的理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视觉化再现工作,灵活运用现代视觉技术手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持原有特点的基础上,建立适应当代文化传播风格的影像资料,使之得以有效传承。

其次,面对全球化趋势,要保证各具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多样化。具有鲜明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不同风格的人类文明,具有极强的区域差异性。例如,同是舞蹈,我国苗族的怀鼓舞和非洲东部地区的砍刀舞就具有完全不同的民族风格。在全球化、信息化的今天,世界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视觉体系得以交流、展示,但在全球化趋势中,必须要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文化价值,保证其多样性不被破坏,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全球文化的多样性。

2.3 通过视觉的观点审视和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样性特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觉表征形象也各具特色。因此,在对其进行视觉管理时,要在技术支持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可视化的系统分类数据库,方便文化传承者、视觉体系建设平台、相关研究者有效沟通。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工作要以保护其原有历史特色、原始形象为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通过视觉技艺对其进行传播,如制作相关纪录片、宣传片等。

3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觉设计与传承――以广东省为例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视觉设计是使其得到有效传承的重要措施。对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学价值进行分析,并运用品牌符号、插图彩绘等元素对其进行形象展现,可以使其得到有效传播,为广大人民所熟知,有利于广东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3.1 品牌设计

品牌设计的成功与否关乎产品推广的有效性。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有效推广,正是由于其不能给人以形象、真实的感官感受,进而在工业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逐渐被取代。目前,广东诸如牙雕、玉雕、广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陈旧的推广手段、不完善的品牌设计,传播和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濒临失传。因此,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要结合现代人的消费理念,进行现代品牌的设计和推广,以提高传统工艺的知名度。

成功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品牌设计,要求在保持传统文化符号的基础上,运用现代设计方式和理念。例如,广东目前的“瓷器人”品牌,体现了广东制瓷传统工艺的特点,又加入了极具现代感的设计元素,符合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既能表现传统工艺的特色,又能给人以直观感受。

3.2 整合设计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使其表现形态得以存续,同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不仅仅是成为博物馆中的历史展现。

诸如玉雕、光彩等传统手工技艺,在过去是人们生活的必要物件。要想真正使这些独具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得到有效传承,就要开发传统工艺文化市场。例如,广东目前为了广绣等技艺的流传,开发了与之相关的玩具、旅游、动漫等产业发展,并构建了相关产业集群,运用现代设计手段设计和展现具有传统特色的品牌,使广东很多优秀的“非遗”传统工艺得到有效传承和推广。

3.3 传播策略

目前,广东省利用互联网的优势,综合运用微信、微博、APP应用端等新媒体对“非遗”文化进行了有效传播。例如,广东省研发了广绣APP,在此应用中对广绣的发展史、相关工艺介绍、品牌宣传等进行了综合介绍,吸引了人们的关注,使得广绣工艺为众人熟知,市场发展也有很大改善。由此可见,成功的传播策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重要推动作用。

4 结语

结合当今时代背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视觉设计,可以扩大对“非遗”的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广东省应结合市场形势、文化特色和视觉设计手段,不断探索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陈守明,王明星.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普化的视觉设计与传播[J]. 包装工程,2014(14):1-18.

[2] 李刚,杨帆.保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视觉文化产业发展研究[J]. 商业文化,2012(3):191.

[3] 杜洁莉.非物质文化遗产“晒莨”的视觉文化阐析[J]. 民俗民艺,2014(8):1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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