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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教育的概念精选(九篇)

早期教育的概念

第1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早期读写;常规读写;读写知识与经验;阅读准备;读写萌发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8)05-0001-06

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学前期是儿童读写能力发展的关键时期,学前期获得的读写经验将直接影响儿童进入小学后的阅读成绩,学前儿童早期读写经验的获得已经引起世界各国教育界的普遍重视。例如,美国儿童早期教育学会和国际阅读学会将学前儿童读写教育的目标定位在促进儿童“读写探索意识(awareness and exploration)”和“尝试性的阅读、前书写技能(experimentalreading and writing)”的发展,并提出了具体的教育建议;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也在语言领域专门提到早期读写教育的目标和实施的原则要求。

近些年来,在早期读写发展和教育方面,我国学者进行了一些相关研究,如探讨早期读写行为的发展特点及其与其他发展领域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但是在目前有关早期读写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中。鲜有学者对早期读写的概念、早期读写能力的构成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幼教界长期存在的将早期读写等同于“提前识字”的观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因此,本文拟从早期读写的概念、能力构成和早期性特点人手,分析早期读写概念中“早期”的具体含义,以期为有关早期读写的理论研究和在实践中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的“培养前阅读和前书写技能”的要求提供参考。

一、早期读写概念的演变

按照传统的理解。读写开始于学龄期准备接受正规学校教育之时。直到20世纪20年代,研究者才开始关注早期读写。1925年美国国家阅读委员会提出“阅读准备”(reading readiness)的观点,并将0-6岁看作是“为读写作准备”的时期。阅读准备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儿童在进入小学开始读书写字之前需要具备一些有关口语与读写之间关系的知识经验。

20世纪50年代前,阅读准备一直是早期读写的代名词。被看作是正式阅读开始前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本技能。是因生理和心理成熟而形成的一种准备状态。也就是说,儿童只有在身心发育成熟的前提下才能正式学习读写。阅读准备概念的提出,目的在于通过测试发现具备读写准备状态的年龄或通过诊断筛选出在读写方面尚未准备好的儿童。此时的研究只关注儿童读写准备经验的自然获得过程和不同年龄儿童的读写准备水平,并不关心如何借助外部的帮助提高儿童的读写准备水平。

20世纪50、60年代,一些学者提出,阅读准备不是因生理和心理成熟而产生的一种能力,而是因环境影响而形成的读写准备经验,儿童读写准备经验的获得不是自动的过程,而是对成人或环境影响的被动反应过程。相关研究的重点也从关注何时才能对儿童进行正式读写教育,转向探讨儿童是如何主动获得读写知识和经验的,以及如何提供优质的教育。促使儿童在学前期获得读写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准备。

Teale和Sulzby认为。这种观念的改变除了受行为主义心理学“环境决定论”或者“教养说”的影响外。以下几个因素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1)人们发现,在小学一年级中普遍使用的读写准备练习和测试对学生的读写能力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研究发现,学前儿童的读写经验远比之前人们想象的要多。

(3)西方一些学者开始注意到前苏联心理学的研究,对西方(特别是美国)当时教育中的“等待儿童成熟”而不提早干预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4)一些倡导社会地位平等的人士指出,大批少数民族儿童因为自身文化背景与主流社会不符,所以只有等到上小学后才有可能弥补发展上的不足,这显然对他们将来的学业发展不利。

当人们还在争论早期读写能力是先天形成的还是后天获得的时。有学者开始对阅读准备这个概念提出挑战,认为持阅读准备观的研究者努力寻找的儿童准备好学习读写的时间点是不存在的,从早期读写到常规读写(conventional literacy)是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这些学者认为,早期读写能力既不是儿童自动获得的,也不是成人直接教会的,而是一个儿童主动参与其中持续习得的过程。因此,阅读准备这个概念已经不能概括早期读写发展的特点。clay首先明确使用了读写萌发(emergent literacy)这个概念,用以表示幼儿在“读书”和“写字”时的一些并不完全是常规意义上的读和写的行为。她还针对当时读写准备只关注阅读而忽视书写的倾向提出质疑,她认为,在早期读写发展过程中。阅读、书写与口语是相互影响且密不可分的,没有发展的先后顺序之分。遗憾的是。Clay的这一观点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逐渐得到普遍认可。

持读写萌发观的研究者反对以往严格按照年龄区分读写技能准备和常规读写的观点,主张将读写的发展看作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在读写萌发的过程中,学前儿童“不断提出有关文字的假设,然后检验这些假设”,从中获得初步的文字理解和运用技能。因此,研究者反对将早期读写仅仅局限在读和写的初步技能的学习上,更反对将读写指导直接指向念读字母、重复书写字母、为通过读写准备测试而进行机械练习。他们也不同意早期读写能力发展完全受制于生理成熟的观点。他们提出,尽管生理成熟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儿童可以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主动建构有关文字的知识,从而实现对生理因素的控制和调整。近20年来。因为社会文化心理学和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的影响,研究者进一步发现,读写能力的发展不仅受到个体认知发展水平的影响,而且受到个体的家庭、文化背景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到目前为止研究者在描述早期读写现象时使用的概念不一,对其内涵的理解也不尽一致。但是以下有关早期读写的假设或观点已经得到普遍认可。

(1)早期读写不是超前读写或读写准备,而是常规读写的基础,主要表现为一系列与常规读写有关的行为、技能以及有关文字的概念、知识和经验。

(2)读写的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开始于接受正式读写教育之前的婴幼儿时期,而且已经融入个体与他人的社会交往过程之中。多数学前儿童已经能够理解文字的特点和功能,大部分2-3岁儿童甚至能够辨认生活中的一些标记和符号,也能在游戏中有意识地使用一些符号和文字。

(3)读写经验是在儿童主动参与的有意义的读

写实践之中获得的。在这样的实践活动中。儿童的读和写具有明确的交往目的或意图。如阅读街上的标记或符号,扮演医生为病人写处方,等等。儿童是在与不同书面材料接触过程中主动形成对文字材料意义的理解。并学习使用这些文字材料来表达自己的交往意图。

(4)文字丰富的环境是促进儿童读写能力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儿童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机会与文字和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充分的互动。

从严格意义上说。目前通用的“读写准备”“早期阅读”等词均不能全面概括学前期所有的读写现象。“读写准备”关注学前儿童在学习读写前应当获得的与早期读写有关的经验,但是否认早期读写本身就是人生读写发展过程的起点:“早期阅读”只是指一种早期读写现象,不能涵盖另外一种早期读写现象――“早期书写”。因此,笔者认为,使用“早期读写”或“读写萌发”指称学前期的读写现象更加合适。

二、早期读写能力的构成

对早期读写概念的界定始终伴随着对早期读写能力内涵的解释和分析。最早出现“阅读准备”概念时。早期读写仅仅局限在对字母和文字的辨认和意义理解上。持读写萌发观的研究者认为,早期读写能力包括在掌握常规读写技能前获得的一系列与常规读写有关并能预测常规读写能力水平的知识、技能和态度。但是,因研究关注的侧重点不同。不同的研究者对早期读写能力构成提出不同的见解,有些研究者关注读写的外部行为技能,有些研究者则关注与读写行为有关的认知技能:有些研究者只将早期读写限定在图书和文字的解码和编码上,有些研究者则将早期读写的内容延伸到读写和口语之间的关系上。

Gunn等人分析了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34个有关早期读写的研究。并从早期读写的不同领域对这些研究获得的成果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总结。大致勾勒出早期读写构成要素的基本轮廓。即早期读写能力包括读写知识和读写经验两部分内容。

直接关注早期读写知识的研究涉及早期读写知识五个方面的内容:文字意识,即了解文字的常规、目的和功能;有关口语与文字之间关系的知识,即知道口语和文字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文本结构知识,即知道文本有多种风格,每一个文本都有一些相同的构成要素(如故事发生的情景、情节、语言组织的特征、人物特征等);语音意识,即知道说出来的一个词可以分解为多个音素;字母知识。即了解字母的命名和书写规范。这些知识是进行常规读写的前提,因此倡导读写准备的研究者将其看作是早期读写的全部内容,直到现在仍将其作为早期读写评价的主要内容。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早期读写知识并不是儿童在个体成熟过程中自动获得的,而是在使用文字实现一些实用目的的活动之中主动建构的,因此,一些研究者将读写知识学习的具体情景纳入早期读写能力的范畴,认为图书阅读、社区和家庭阅读以及与本民族文化有关的阅读过程构成了早期读写的过程经验。与读写知识不同的是,读写经验并不主要表现为认知技能,而更多地表现为与读写有关的情感态度,如对周围环境中的文字产生兴趣等。也表现为个人特殊的读写经历,如形成固定的与成人每天分享阅读、与成人讨论书中相关内容的习惯等,还表现为与本人所属文化、社区、家庭有关的特殊经历,如社会鼓励的读写习惯、成人对早期读写的期望等。

从读写知识与读写经验两个方面认识早期读写能力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方面。早期读写知识是进行常规读写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学前儿童读写的习得性特点决定了他们对读写知识的掌握始终离不开具体的情景。学前儿童对读写知识的建构发生在真实使用绘画、模拟书写等方式与他人进行互动的过程之中。

在认识早期读写能力的构成要素时需要防止“窄化”和“泛化”两种倾向。“窄化”倾向是指只将读写知识纳入早期读写能力的范畴,而将读写经验仅仅看作是影响早期读写知识建构的因素。这种倾向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教师只注重直接指导儿童学习读写知识,却忽视了儿童获得这些知识的过程以及在将这些知识运用于其他有意义活动时获得的情感体验。“泛化”倾向则是指将与读写能力发展有关的所有其他能力均归为早期读写能力。例如将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归为早期读写能力等。的确。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可能对儿童早期读写能力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但是,不加区分地将所有与读写发展有关的内容纳入早期读写能力,既不利于我们准确把握早期读写的发展规律。也可能对教育实践产生误导。

三、早期读写的早期性特点

之所以将学前儿童的读写冠之以“萌发”或“早期”字样,是因为学前期已经是一个人一生正式读写的开始,在这一时期获得的读写知识和经验是“读写能力发展之根”。但与常规读写相比,学前儿童对文字材料的理解和使用尚处在“萌发”状态和早期阶段。

早期读写的萌发性意味着早期读写能力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儿童发展的各个阶段具有不同的行为表现。目前国外的研究对早期读写知识发展的阶段性表现的描述比较清晰,例如在Snow等人有关优秀阅读者早期读写的行为表现和美国“爱荷华州早期学习标准”列举的早期读写能力发展的年龄达标水平中。对“前图书阅读”“前识字”和“前书写”等读写知识发展的描述很多,但涉及早期读写经验的内容相对较少。从研究者对早期读写能力行为表现的描述中不难看出,与常规读写相比,早期读写能力发展的早期性特点非常明显。这种早期性特点至少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学前儿童读写能力发展明显不完善。要准确而熟练地进行读写,个体需要熟悉本民族书面语言系统的实用性知识,如英语国家的学龄儿童需要认读和拼写字母、了解字母构成单词的基本规律等,而学前儿童的读写能力尚未达到这一水平。例如,3-6岁儿童能在听到熟悉的内容或者读自己写的文字时指认对应的文字,能复述、扮演或表演全部或部分故事情节。但无法一字一句地念出完整的故事;他们试图使用涂写、图画、模拟的文字表达自己的意图,但是如果没有他们自己的解释,他人很难理解他们的意图和表达的内容;他们可以告诉他人自己绘画和模拟书写的意图和目的。但无法用文字写出自己的想法;他们知道单词中的字母顺序代表读音顺序。知道许多字母和读音的对应关系。但还没有掌握基本的字母组合及读音规则,也不能根据字母组合规则读出一个单词。

(2)早期读写能力与其他领域的能力尚未完全分离。常规读写中阅读和书写技能之间、读写技能与口语技能之间尽管存在内在的联系,但已经相对独立和分化。而相关研究发现,学前儿童的阅读、书写和口语是同时发展的,而且在同一读写环境中是相互影响的;早期读写能力中还融合了视知觉、想象、思维等认知能力。例如,3-6岁儿童能够有目的地涂涂写写,画出像字母一样的图形,学习使用各种各样的书写工具或其他可操作的物体自发地进行涂鸦,告诉他人自己绘画和模拟书

写的意图和目的,通过复述、表演等方式表明自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等,这表明口语、艺术、思维、想象、动作等方面的技能是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表现为一种整体性的能力,涂鸦、绘画、表演、复述、告知、想象等看似与读写无关的行为成为早期读写能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3)学前儿童尚不能独立获得早期读写能力。自主阅读(independent reading)是指在没有他人帮助的前提下个体能熟练而轻松地阅读,而且很少出错,对阅读材料的理解也比较准确。自主阅读是优秀阅读者的一个基本特征。但是对学前儿童来说,他们很难达到完全自主阅读的水平。早期读写能力是儿童在与他人的日常互动中发展起来的。在早期读写能力发展过程中,成人的指导和帮助必不可少。成人为儿童创设一个有意义的文字丰富的物质环境,鼓励儿童为了真实的目的而模拟阅读或书写。鼓励儿童参与多种形式的口语交流。这些都是促进儿童早期读写能力发展的有效方法。

四、结论与启示

第2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美育/中国美育形态/转换

人类早期的美育大多借助于原始的综合艺术。在相当长的传统社会里,美育实际上是一种综合的艺术教育。但是,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实践方式,从总体上呈现出美育逐步独立、越发纯粹的趋势,更展示出中国美育传统形态现代转换的历程。

(一)美育是乐教。

从美育的实践形态来看,中国上古时代诗乐舞三位一体的乐教是传统美育最基本的存在形态。由于诗歌、音乐在上古教育中的地位较为重要,所以,人们又称之为诗教、乐教。孔子说,人生的成长进步之教育大多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可见,人们把中国古代的美育称为乐教,主要是由于乐是早期中国艺术的母体,且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郭沫若说:“中国旧时的所谓乐(岳),它的内容包含得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不用说,绘画、雕镂、建筑等造型艺术也被包含着。甚至于连仪仗、田猎、肴馔等都可以涵盖。所谓‘乐(岳)者,乐(洛)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之为乐(注:郭沫若:《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见《沫若文集》第1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86页。WWw.133229.CoM)。可见,古代美育的乐教形式具有鲜明的情感和趣味性。

当然,古代的美育——乐教绝不只是形式上的情感性,它的形式是一种蕴含着深厚浓郁的社会理性与道德精神的有意味的形式,社会关怀是古代美育形式的最高指向。孔子教其弟子常常“鼓瑟击罄”,但是它的趣味教育的核心则在于“仁”字,所以他又说“里仁为美”。孟子说“充实之为美”,所关怀的也是人的道德境界的完善。所以,古代的乐教,又称为礼乐教育,礼为本,乐为体,乐只是礼的手段与途径而已。《乐记》说,“乐者,通伦理者也”。由此可见,作为古代美育的乐教,是一种以社会的道德关怀为内核的综合性的艺术教育。另外,古代美育——乐教在形式上既具有综合性,又具有交叉性,还具有杂糅性。所谓交叉性与杂糅性是指古代乐教既与其他教育交合而成,而且乐教之中也常含有非美育的成分。格外令人关注的是,六艺教育不是艺术教育,也就不可能是美育了。六艺教育中,乐与书是艺术教育,属于美育。礼是伦理教育,属于德育。数是数学教育,属于智育。射与御则属于技术教育。由此可见,古代的“艺”至少有两层意思,即“艺术”与“技艺”。古代的六艺教育,既重视艺术教育,也注重技术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礼”,当然是不可分离的,而且必须置于六艺之首。显然,古代美育——乐教不只是一种简单的逻辑学上的指称,而是以一个简单的概念蕴含着一种运动的复杂的内在意义的逻辑形式。

(二)美育是美术教育。

当美术教育取代传统美育的乐教的时候,美育的内容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尽管称美育为乐教的时间之长几乎贯穿整个古代社会,“艺术教育”的概念则到近代中国社会才出现,而且与“美育”等概念几乎是同一个时期诞生的。然而,称美育为艺术教育和美术教育则从根本上显示出由传统美育向现代美育的变迁。这一时期,在保存中国传统的乐教形态的情况下,西方的素描、写生、钢琴、歌剧等艺术形式,也进入了中国教育领域,它标志着中国美育现代形态的全面形成。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古今社会转换的时期,尤其是晚清到民国初期的中国学术界,美学与美术、审美和艺术是不分的,所以美育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也基本通用。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二点:一点是由于西方人的aesthetic既有美学也有审美的意思,而且西方人在阐述“aestheticeducation”所指涉的通常就是“arteducation”(注:尤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德国法兰克福1985年版,第45-50页。)。另一点是中西融合与古今转换,使中国人在许多新的概念形式面前还处于适应时期,一时还不可能得到明晰的理解与运用。所以,人们曾经把美育首先看成是美术教育。

(三)美育是心灵教育。

1889年,约瑟·海文的《心灵哲学》称美学研究的感性为“感受性”;1898年前后,人们已较为广泛地接受了西方的新思想和新知识,不仅主张政艺分离,事艺分离,(注:康有为:《奏开学校析》,《中国近现代美育论文选》,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而且还认识到美育的主要价值在于“辅翼道德,涵养性情”(注:康有为:《大同书》,《中国近现代美育论文选》,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但是在概念形式上仍称美育为歌乐和乐教。

1901年,蔡元培的《哲学通论》称美学为审美学,称美育为情感教育,较为准确地把握住了美育形式的内在意义。现代中国学人指称美育为美术教育略早于艺术教育。1907年,梁启超说:“美术的功用,是把那渐渐坏掉的胃口,替他复原,令他常常吸收趣味的营养,以维持增进自己的生活康健。明白这种道理,便知美术这个东西在人类文化系统上该占何等位置了。”(注:梁启超:《美术与生活》,《饮冰室合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4页。)他还说:“美术所以产生科学,全从‘真美合一’的观念生发出来。他们觉得真即是美,又觉得真才是美,所以求美从求真入手。”(注:梁启超:《美术与科学》,《饮冰室合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9年初版,第8页。)

王国维则认为,“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者,必其物之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后可;易言以明之,必其物非实物而后可。然则作美术何是以当之乎?”(注: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文集》,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他又说:“美术者,上流社会之家教也。”(注:王国维:《去毒篇》,《王国维文集》第3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

1912年,鲁迅先生著《拟播布美术意见书》,认为美育即美术教育,这里的美术教育显然是包含动态、静态等所有艺术形态在内的美术教育。(注:鲁迅:《拟播布美术意见书》,《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6-47页。)

1921年,蔡元培还称艺术美育为美术教育,其中的美术也指动、静两类艺术和兼两者之特征的舞蹈艺术。(注:蔡元培:《美术的进化》,《蔡元培全集》第4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99页。)直到1936年甚至更晚一些时间,还有人把美育理解为“美术教育”,还是与“美感教育”并立的以教技术为目的的一种美育样式。(注:陈之佛:《谈美育》,《学识》,第1卷1期,1936年5月。)把美育看成由美术教育和美感教育组成,对现代美育的分类研究来说显然是一种贡献,但是,从美术教育概念的取用来说,又体现出现代美育传统具有一种强大的后滞力。就美育概念的使用来说,早就有人提出过不同看法。1921年,《美育》月刊主编吴梦非就学术界对美育概念的运用问题提出了批评。他说,在学术界“除了曾经专门研究美的学问,像蔡孑民几位先生以外,对于美育上往往起一种误解,有人说美育就是美术,亦就是艺术,亦就是美学。这种误解虽然不值作者一笑,但是我们提倡美育的人,亦应该解释解释清楚,使一般人才可以知道研究的路径,亦可以知道各人的责任。”(注:吴梦非:《美育是什么?》,《美育》,第1期第3页,中华美育会1920年编。)由于吴梦非等人的批评,学术界对于美育、美术教育等概念问题很快便作出更为恰当的清理和界定。

(四)美育是情感教育。

在人们普遍地指称美育为美术教育的时期,艺术教育的功能也已经得到较为广泛的关注。早在1922年,梁启超便指出“情感教育最大的利器,就是艺术。音乐、美术、文学这三件法宝,把情感秘密的钥匙都掌握了。艺术的权威,是把那霎时间便过去的情感捉住他,令他随时可以再现,是把艺术家自己个性的情感,打进别人的情阈里头,在若干时间内占领了他心的位置。”(注:梁启超:《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饮冰室合集》第4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2页。)此时,已将美术与音乐、文学并列。由于当时文学的地位比较显赫,所以现代人也有将文学与美术合称的现象。他们说:“若夫最高尚之嗜好如文学美术,亦不外势力之欲之发表。希尔列尔(席勒)既谓儿童之游戏存于用剩余之势力矣,文学美术亦不过成人之精神的游戏,故其渊源存于剩余之势力,无可疑矣。”(注:王国维:《人间嗜好之研究》,文中希尔列尔即席勒,王国维赞成席勒的观点,认为艺术美育是一种自由的游戏。)

第3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凌凌1岁半,已经能认好几个数了。妈妈心里很高兴,觉得宝宝年龄这么小,就对数字这么上心。长大了数学一定会很棒。

误区:数学就是记数和运算

解惑:

数的运算是数学的一部分,实际上,数学包括四个领域的内容。1数与计算:数数、一对一对应;2量与实测:多少、大小、长短、轻重;3形状与空间:基本平面图形、空间位置、图案组成;4逻辑推理关系:相关位置、分类、前后顺序。可见,在对宝宝进行数学启蒙教育时不能出现片面性,否则就违背了我们的教育初衷。

镜头二

月月妈妈早就有给宝宝进行数学启蒙的意识,因此她平时就会教2岁的宝宝数数、简单加法。聪明的月月进步很快,妈妈也常对亲朋好友说,自己对宝宝数学启蒙教育做得很好。

误区:数学启蒙教育就是让宝宝识记数字、做计算题

解惑:

前苏联教育家加里宁说:数学是思维的体操。数学赋予人们的是一种研究能力。学数学是学习一种思维方法,锻炼数学思维能力。因此,数学启蒙教育应该着重培养宝宝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的数学思维能力。

镜头三

小熊喇3个月,爸爸已经开始实施他的“全方位教育大计”了。就数学而富,爸爸每天抽出一定时闻。通过“宝宝。这是1”、出示圈片数字1等语言、图片、动作的方式来教小熊学数学。生怕他落后于其他同龄人。

误区:数学启蒙就是尽早让宝宝学数学

解惑:

让宝宝尽早接触数学不等于让他过早练数学。心理研究表明:婴幼儿10个月时是辨别物品大小的敏感期:1岁10个月是婴幼儿掌握初级数概念(如粗细、高矮、轻重、多少等)的敏感期;2岁半左右是计数能力发展的敏感期;5岁左右是幼儿掌握数学概念、进行抽象运算以及综合数学能力开始形成的敏感期。因此,建议父母根据宝宝认知发展的阶段特点对他进行适宜的启蒙教育。

镜头四

壮壮已经上幼儿园中班了,但对20以内的加法还不是很熟练。这让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于是妈妈放弃了晚上休闲的时间,每天都出几道计算题让壮壮练习。

误区:运用小学的教学方式能尽快提高宝宝的数学能力

第4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从终身学习的理论开始来说,应该说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人们开始提出一系列终身教育的理论,也就叫Lifelong Education (终身教育),但是在1976年的时候,戴维先生(R.H.DAVE)从一个非常广义的角度规定了终身教育的概念,他认为:“终身教育是一个在个体的一生中,完成个人、社会和专业发展的过程,从而提升个人和他们所在集体的生活质量。它是一个综合性的和基础性的观念,包括正规、不正规和非正规的学习,进而获得和提升心智,以便实现人生不同阶段和不同领域中完全可能的发展。”所以最早提出的终身教育的概念叫Lifelong Education。在我们现在的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经常会有人提这样的问题:“那么终身教育,我们到底是应该提Lifelong Education 还是提Lifelong Learning (终身学习)呢?”实际上最早提出来的是Lifelong Education ,在这个基础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些专家,对这样一个终身教育的概念进行了非常充分的讨论,而且达到了一些共识,这些共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这里只是简单地说。第一,它包括了三个很基本的概念,“生活”“终身”“教育”;第二,它强调终身教育并不是结束于正规的学校教育,而是一个正规的过程;第三,终身教育并不限制在成人教育,而是包含了教育的所有阶段,并且将它们统一起来,所以它是强调从整体去看教育;第四,它包括了正规、不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模式,同时也寻求教育过程中纵向的联系和连接以及生活中各个阶段的横向的整合。更重要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研究组的专家们认为终身教育与精英教育不同,它具有普遍性的特点,而且反映了教育的民主化。我们知道现代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教育的民主化。

另外,终身教育在学习内容、学习工具和技术以及学习时间上具有非常大的弹性和多样性的特点。这些专家们还指出终身教育具有一种矫正的功能,能够完善现存教育系统的不足。我们知道,由于教育的发展,它总是不可能满足在所有特定时间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后或者高中教育后阶段的学习,正规教育是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终身教育具有矫正的功能,而且它的最终目的是维持和改善生活的质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还认为终身教育有三个前提:机会、动机和可教育性。而且把它看成是所有教育的组织原则,反映了教育的总体系统。但是我在这里应该说,最早在戴维先生提出终身教育概念的时候,它更多地是作为教育组织的一个哲学原则提出来的。

那么后期,许多专家也对正规、不正规和非正规三种不同类型的教育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说明,我在这里就不说了。那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终身教育概念的同时,OECD组织提出了一个称为Recurrent Education(循环教育)的模式和概念。这个模式和概念作为终身教育的一种策略,主要强调的是在义务教育以后成人的教育,其特点是教育在个体的一生中以一种循环的经常性的方式来进行分配,进行实施。与终身教育不同的是它更强调成人教育。同时它同终身教育相比较,范围上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有很强的功利性。但是它是终身教育的一种初期形式,把它看作是一个选择的形态,那么到了后期就提出终身学习的概念,就是Lifelong Learning 这个概念,这些概念作为后期的发展,延续了或者说包含了过去终身教育的概念和经常性教育这样一些内容和特点。但是它把重点放在,或者说它更加强调学习的地位。随着这样一个概念的推广,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得到世界和各个国家的认同。所以我想讲的,就是这三个概念的发展,从Lifelong Education,到Recurrent Education,再到Lifelong Learning这个变化,实际上这种变化应该说也反映了终身教育理论和实践的进程。

下面我简要地根据OECD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家们研究的意见和国际上通行的一些观点,对终身学习的含义和特征作下面几个方向的概述。关于终身学习的概念的含义,从它的起源上看,应该是全民教育概念的拓展和更新,但是它身上又有三个方面的变化:第一,从时间逻辑上的变化,像刚才欧盟教育文化总司司长提到的从摇篮到坟墓;第二,从内涵方面的变化的含义,它包括知识、素质、技能和能力以及所有的学习活动;第三,在形式方面的含义包括正规、非正规和不正规。

后期OECD在总结终身教育学习特征的时候,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提出的概念,概括了几个特征。第一,它系统地看待学习。终身学习的体系将学习机会的需求和提供看成是相联系的、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这个观念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从整体的角度来考虑教育的需求和供给,考虑终身教育。那么,这一系统覆盖人的一生,考虑到个体生活的整体性。第二,它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及满足学习者多样的初衷,这是形成终身教育的一个核心,所以标志着以正规学习为中心的教育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而且关注点从学习和供给向需求转变,这个特点在很多国家终身学习的政策中已经非常充分地反映出对教育需求的一种调查和一种预测、甚至一种估算。包括对教育资源的一种配置,也更多是从教育需求这样一个角度来考虑,而不是简单地从资源的供给的角度来考虑。第三,它强调学习者的动机,关注自定的速度(就是自己确定自己学习的速度),直指为指导性的学习,同时以学会学习作为终身学习必要的基础。第四,它承认学习可以在不同的场合中进行,包括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各种不同的教育形式。第五,它权衡考虑教育政策的多种目标,这些目标与经济、社会、文化结果有关,与个人发展相联系,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挂钩。我刚才讲的是关于OECD在研究终身教育的时候对终身学习的五个特点的归纳。

第5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德育;概念规范化;内涵与外延

Abstract: Our country the moral education theory's origin is quite nowadays complex. And includes: . since opening revolutionary base popular education tradition; . Soviet Russian moral education theory influence; . since Western modern times moral education theory seepage; . Confucianist morals training theory in-depth influence; . in people's republic education developing process moral education theory and experience's accumulation.

key word: Moral education; Concept standardization;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前言 

    事实上不同时代不同国度“德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有别,德育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时有变化,德育的历 史内容更相径庭,而我国教育理论界对不同历史类型德育实践研究的成果相当有限,对各种德育理论流派的探 讨还欠深入。人们对德育的理解不尽相同,而加入德育研究行列者又并非都属训练有素的专家,以致我国德育 理论至今尚不成熟。概念泛化,观念陈旧,逻辑混乱,更由于不少不恰当的提法早已上了“本本”,含糊不清 的概念难以剔除,有价值的见解难以得到认同,理论界长期争议不休。 

    此类争议虽甚热闹,德育理论的实质性进展并不显著。这里拟从为“德育”正名入手,尝试为构建切合实 际的德育逻辑框架,提供一些思想线索。不敢奢望很快取得共识,无非是在习俗面前冒叫一声而已! 

    一、“大德育”辨 

    “德育”原是“道德教育”的简称。道德教育同人生观教育、政治教育并行也适合时宜,惟我国长期以来 用“德育”涵盖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政治教育,一直引起争议,颇值得商榷。 

    .我国以往曾经用“思想政治教育”(或“政治思想教育”)或“德育”涵盖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各种教 育,虽然概念的内涵并非一成不变,概念的含义常常约定成俗成,不过,多年来教育理论界对这样扩大“德育 ”概念的外延一直存疑,时常就此争议不休,证明并未约定俗成。事实上这是一个人为地赋予含义的概念。人 们之所以接受这个概念,系出于承认这几种教育都不可少。况且文件上一般都作如此规定,不得不承认这个“ 既成事实”。 

    .虽然在“德育”目标与内容上包容各项教育并不困难,问题在于个人品德的形成、人生观的形成,特别 是政治觉悟的提高,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其形成过程各有不同的规律,形成的途径差别甚大,很难以统一的 模式实现不同的目标。如今一般“德育原理”之类著作中所列德育原则、方法与组织形式大抵是把国外的“道 德教育”的一套见解,同国内长期积累的“政治教育”经验拼凑在一起。其实,国外所谓“道德教育”同政治 教育不是一回事,而促进品德形成的措置,并不都适合于政治觉悟的提高。 

    .“德育”之“德”,很难使人不致想到“道德”。人们若循名责实,便可能把理应实施的“政治教育” ,作为“德育”中的“附加成分”,导致对政治教育的忽视;反之,若统称“思想政治教育”,又可能导致对 “品德教育”的忽视。这并非过虑。以往这类倾向反复交替出现,是人所共知的。 

    若冠以“思想品德教育”,仍未包括“政治教育”;若添上“政治”,称其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岂 非又有沉重累赘之嫌? 

    .把道德、人生观、政治思想列入教育内容,确乎不成问题,而把政治思想方面的问题归结为“道德问题 ”,或把道德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是政策所不能容许的;这类概念的混淆在哲学、伦理学、政治学、法 学上也不可思议。

    .其实,把教育目的定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其意义原本有限。这种提法既同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 展概念不一致,也不见得出于毛泽东的创议。早在世纪初,裴斯泰洛齐就提出:依照自然法则,发展儿童道 德、智慧和身体各方面的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发展,又必须顾到它们的完全平衡。〔〕所谓“完全平衡”的发 展, 系指协调的或和谐的发展。大抵从那时起,所谓“一切能力的和谐发展”,或“德智体美和谐发展”,作 为西方教育的传统相沿成习。至少作为近代教育的理想长期未变。在人民共和国诞生以前,早就成为健全的常 识;苏联教育理论界并不讳言裴斯泰洛齐以来西方教育中的这个进步思想的传统,却把这个口号同马克思主义 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机械地混合在一起。人民共和国诞生后,在苏联教育理论的影响下,强化了“德智体美 全面发展”的意识。 

    多年来,被忽视的事实是:正是由于参照苏联经验,把所谓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目的,在实 践上产生一些片面性,才在世纪年代中期开展“关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讨论,而毛泽东的表述正是由 那场讨论引发而来;问题更在于毛泽东在他的表述中,明明避免了“全面发展”的提法,并未妨碍人们把毛泽 东的表述简括为“德智体全面发展”(毛泽东并未提出异议)。足见苏联经验影响之深。  

    .西方国家自近代以来一般把“道德教育”、“公民教育”(属政治教育范围)各自独立实施,而我国统 称“德育”,实同中西文化传统的差别相关。人类最初的道德规范同其他各种社会意识原本混为一体,融于习 俗之中。中国古代的“道德教育”与西方古代的“宗教教育”都属范围广泛的思想教育,或社会意识教育,惟 早在古希腊时代,即有“政治学”、“伦理学”、“逻辑学”的分化,虽然那种分化并不很严格;到了近代, 随着生产领域与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社会关系复杂化,浑然一体的社会意识逐渐分化,道德也从宗教中分化 出来,成为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进而伦理学渐次从哲学中脱颖而出,成为独立的学科领域,相应地教育

     

领域 中“道德教育”、“公民教育”、“宗教教育”也逐步分野。由于中国近代落伍,社会生活领域分化的程度不 高,科学观念不强,更由于自古以来以非宗教的“道德教育”囊括了整个社会意识教育,以致至今仍易于接受 这种模糊概念。 

    初看起来,像西方那样把几种教育独立实施并不困难,其实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这是由于最近几十年间, 我国一直以所谓“德智体全面发展”为教育目的,并把此种教育目的表述作为“教育方针”,而这个“教育方 针”又像是出于毛泽东的倡议,从现象上看来又似乎符合实际;为同

教育目的上的“德”相应,遂把“政治教 育”、“人生观教育”归入“德育”。这似也顺理成章。所以,“大德育”观念不易改变。 

    .其实,西方所谓“一切能力和谐发展”的提法,早在世纪初引起质疑。迪尔凯姆指出,这个提法与人 们必须同样遵循的另一个行动准则存在矛盾,“这个行动准则规定,我们必须献身于某一特定而有限的任务” ,〔 〕而杜威的批评更加中肯:教育目的据说是一个人的全部能力的和谐发展,“这里没有明显提到社会生 活或社会身分”,“假如离开社会关系而下这个定义,我们便无法说明任何一个所用的名词意义是什么。我们 不知道能力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发展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和谐是什么”,“能力只有根据它所能派的用场,必 须为某项功能服务,才是一个能力”〔〕。 我国老一辈教育学家孟宪承在论及教育目的问题时亦有见及此: “凡离开社会的组织和活动,而提出的个人发展一类的目的,就全是一种过程的抽象名词,而非行为变化所期 达的具体结果”〔〕;毛泽东关于教育目的的表述, 其意义不在于所谓“德智体全面发展”,而恰恰在于他 未脱离社会关系,而以“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样一种社会角色的定义,赋“德、智、体几方 面发展”以特定的历史内容。 

    .虽然我国流行已久的“教育目的”观念、“德育”观念曾经受到苏联教育理论的影响,其实,苏联“德 育”观念同我国不尽相同。至少在我们相当熟悉的由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年版)中,“道德教育” 是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自觉纪律教育”,以及“意志 与性格教育”并列的概念,这些不同的教育各以不同的方法与手段实施,而统一的“大德育观念”则可算是我 们祖宗的厚赠。由此看来,以往搬用凯洛夫《教育学》,并不地道。 

    .固然,陈陈相因的“大德育”观念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不妨继续发扬光大;问题在于处在如今这种开 放的时代,少不得同国外教育界开展学术交流,也不免要借鉴国外德育研究成果。由于中国“德育”概念的外 延与外国不一致,涉及国外德育文献,若无意偷换概念,几乎每次都得考较一番,而认真考较的能有几人? 

    二、“品德教育”辨 

    暂且撇开“政治教育”、“人生观教育”不议,单就“道德教育”(通称“品德教育”)而论,现在赋予 这个概念的含义也值得推敲。 

    .我国所谓“品德教育”,一向以“五爱”(即国民公德)教育为核心。我国法定的“国民公德”,原为 “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爱护公共 财物”改为“爱社会主义”。其实,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是否“爱科学”,不属于“道德”问题,而“爱祖国 ”、“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又不止是“道德”问题。我国所谓“公德”实际上是政治化的道德。 

    .我国实施的国民公德教育,也可算是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除此以外,还实施“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它 属于以先进分子为对象的“道德理想教育”。以往既存在随意扩大“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对象的现象;也存在 把“助人为乐”之类习俗道德拔高为“共产主义道德”的情况。 

    .所谓“公德”系社会提倡的伦理道德,即应有的道德规范。它有别于我们的民族世代相传的习俗道德, 即事实上早已化为习俗的道德行为准则。其中,既包括对自己义务的个人道德,也包括对他人义务的社会道德 ;而社会道德规范又可划分为两个层次:调节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调节个人与集体、国家、人类 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我国法定的国民公德大抵属于社会道德规范中的高级层次。道德教育虽应以国民公德为 基础,但我国道德教育常常局限于“五爱”教育,不能不算是缺陷。 

    .尽管我国道德教育以政治化的道德为核心,还实施政治色彩更浓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有时还受到 “片面强调道德教育,忽视政治教育”的责难;反之,我国提倡“学雷锋”之类教育活动,虽然其内容大体上 属公益活动范围,由于冠以“共产主义道德”名号,有时被作为“侈谈共产主义”加以非难。这两种情况表明 ,道德教育由于名不副实而不能不随政治气候浮沉。 

    .虽然我国“品德教育”之“德”的内涵,已经超出严格意义的“道德”范畴,然而我们却又常常以并非 基于这种政治化道德概念的品德心理研究成果,作为我国品德教育的立论依据。 

    三、“政治教育”辨 

    我国堪称世界上最重视“政治教育”的国家,由于长期把“政治教育”及“人生观教育”归入“德育”, 只有笼而统之的“德育研究”,对“政治教育”本身反而缺乏科学的研究;而“德育研究”的这个薄弱环节, 因被汗牛充栋的政治宣传、政治教育的宣传所掩盖,又不易被察觉。 

    .我国“政治教育”的内容,一向因政治形势与任务而定,形成“政治教育”与“政治宣传”混淆的状态 。政治基调虽无大的变化,不变中的变化也不小。“政治教育”相对于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缺乏连贯的稳定的 内容,或者说在基本调子中,人为地添加的不定的音符偏多,从而影响“政治教育”的科学声誉,无助于形成 学生坚定的政治信念。

    .国外关于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实施政治基础教育的范围与大致程度,关于学生参与政治活动的规范、 教师在政治教育中应遵循的规范,关于不同政治氛围中政治教育的抉择,多少有一些研究,而在我国则长期满 足于政治宣传,对“政治教育”本身缺乏深入的研究。

第6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德育;概念规范化;内涵与外延

abstract: our country the moral education theory's origin is quite nowadays complex. and includes: 1. since opening revolutionary base popular education tradition; 2. soviet russian moral education theory influence; 3. since western modern times moral education theory seepage; 4. confucianist morals training theory in-depth influence; 5. in people's republic education developing process moral education theory and experience's accumulation.

key word: moral education; concept standardization;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前言 

    事实上不同时代不同国度“德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有别,德育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时有变化,德育的历 史内容更相径庭,而我国教育理论界对不同历史类型德育实践研究的成果相当有限,对各种德育理论流派的探 讨还欠深入。人们对德育的理解不尽相同,而加入德育研究行列者又并非都属训练有素的专家,以致我国德育 理论至今尚不成熟。概念泛化,观念陈旧,逻辑混乱,更由于不少不恰当的提法早已上了“本本”,含糊不清 的概念难以剔除,有价值的见解难以得到认同,理论界长期争议不休。 

    此类争议虽甚热闹,德育理论的实质性进展并不显著。这里拟从为“德育”正名入手,尝试为构建切合实 际的德育逻辑框架,提供一些思想线索。不敢奢望很快取得共识,无非是在习俗面前冒叫一声而已! 

    一、“大德育”辨 

    “德育”原是“道德教育”的简称。道德教育同人生观教育、政治教育并行也适合时宜,惟我国长期以来 用“德育”涵盖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政治教育,一直引起争议,颇值得商榷。 

    1.我国以往曾经用“思想政治教育”(或“政治思想教育”)或“德育”涵盖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各种教 育,虽然概念的内涵并非一成不变,概念的含义常常约定成俗成,不过,多年来教育理论界对这样扩大“德育 ”概念的外延一直存疑,时常就此争议不休,证明并未约定俗成。事实上这是一个人为地赋予含义的概念。人 们之所以接受这个概念,系出于承认这几种教育都不可少。况且文件上一般都作如此规定,不得不承认这个“ 既成事实”。 

    2.虽然在“德育”目标与内容上包容各项教育并不困难,问题在于个人品德的形成、人生观的形成,特别 是政治觉悟的提高,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其形成过程各有不同的规律,形成的途径差别甚大,很难以统一的 模式实现不同的目标。如今一般“德育原理”之类著作中所列德育原则、方法与组织形式大抵是把国外的“道 德教育”的一套见解,同国内长期积累的“政治教育”经验拼凑在一起。其实,国外所谓“道德教育”同政治 教育不是一回事,而促进品德形成的措置,并不都适合于政治觉悟的提高。 

    3.“德育”之“德”,很难使人不致想到“道德”。人们若循名责实,便可能把理应实施的“政治教育” ,作为“德育”中的“附加成分”,导致对政治教育的忽视;反之,若统称“思想政治教育”,又可能导致对 “品德教育”的忽视。这并非过虑。以往这类倾向反复交替出现,是人所共知的。 

    若冠以“思想品德教育”,仍未包括“政治教育”;若添上“政治”,称其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岂 非又有沉重累赘之嫌? 

    4.把道德、人生观、政治思想列入教育内容,确乎不成问题,而把政治思想方面的问题归结为“道德问题 ”,或把道德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是政策所不能容许的;这类概念的混淆在哲学、伦理学、政治学、法 学上也不可思议。

    5.其实,把教育目的定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其意义原本有限。这种提法既同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 展概念不一致,也不见得出于毛泽东的创议。早在19世纪初,裴斯泰洛齐就提出:依照自然法则,发展儿童道 德、智慧和身体各方面的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发展,又必须顾到它们的完全平衡。〔1〕所谓“完全平衡”的发 展, 系指协调的或和谐的发展。大抵从那时起,所谓“一切能力的和谐发展”,或“德智体美和谐发展”,作 为西方教育的传统相沿成习。至少作为近代教育的理想长期未变。在人民共和国诞生以前,早就成为健全的常 识;苏联教育理论界并不讳言裴斯泰洛齐以来西方教育中的这个进步思想的传统,却把这个口号同马克思主义 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机械地混合在一起。人民共和国诞生后,在苏联教育理论的影响下,强化了“德智体美 全面发展”的意识。 

    多年来,被忽视的事实是:正是由于参照苏联经验,把所谓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目的,在实 践上产生一些片面性,才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展“关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讨论,而毛泽东的表述正是由 那场讨论引发而来;问题更在于毛泽东在他的表述中,明明避免了“全面发展”的提法,并未妨碍人们把毛泽 东的表述简括为“德智体全面发展”(毛泽东并未提出异议)。足见苏联经验影响之深。  

    6.西方国家自近代以来一般把“道德教育”、“公民教育”(属政治教育范围)各自独立实施,而我国统 称“德育”,实同中西文化传统的差别相关。人类最初的道德规范同其他各种社会意识原本混为一体,融于习 俗之中。中国古代的“道德教育”与西方古代的“宗教教育”都属范围广泛的思想教育,或社会意识教育,惟 早在古希腊时代,即有“政治学”、“伦理学”、“逻辑学”的分化,虽然那种分化并不很严格;到了近代, 随着生产领域与社会生活领域的分化,社会关系复杂化,浑然一体的社会意识逐渐分化,道德也从宗教中分化 出来,成为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进而伦理学渐次从哲学中脱颖而出,成为独立的学科领域,相应地教育

领域 中“道德教育”、“公民教育”、“宗教教育”也逐步分野。由于中国近代落伍,社会生活领域分化的程度不 高,科学观念不强,更由于自古以来以非宗教的“道德教育”囊括了整个社会意识教育,以致至今仍易于接受 这种模糊概念。 

    初看起来,像西方那样把几种教育独立实施并不困难,其实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这是由于最近几十年间, 我国一直以所谓“德智体全面发展”为教育目的,并把此种教育目的表述作为“教育方针”,而这个“教育方 针”又像是出于毛泽东的倡议,从现象上看来又似乎符合实际;为同

教育目的上的“德”相应,遂把“政治教 育”、“人生观教育”归入“德育”。这似也顺理成章。所以,“大德育”观念不易改变。 

    7.其实,西方所谓“一切能力和谐发展”的提法,早在20世纪初引起质疑。迪尔凯姆指出,这个提法与人 们必须同样遵循的另一个行动准则存在矛盾,“这个行动准则规定,我们必须献身于某一特定而有限的任务” ,〔2 〕而杜威的批评更加中肯:教育目的据说是一个人的全部能力的和谐发展,“这里没有明显提到社会生 活或社会身分”,“假如离开社会关系而下这个定义,我们便无法说明任何一个所用的名词意义是什么。我们 不知道能力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发展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和谐是什么”,“能力只有根据它所能派的用场,必 须为某项功能服务,才是一个能力”〔3〕。 我国老一辈教育学家孟宪承在论及教育目的问题时亦有见及此: “凡离开社会的组织和活动,而提出的个人发展一类的目的,就全是一种过程的抽象名词,而非行为变化所期 达的具体结果”〔4〕;毛泽东关于教育目的的表述, 其意义不在于所谓“德智体全面发展”,而恰恰在于他 未脱离社会关系,而以“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样一种社会角色的定义,赋“德、智、体几方 面发展”以特定的历史内容。 

    8.虽然我国流行已久的“教育目的”观念、“德育”观念曾经受到苏联教育理论的影响,其实,苏联“德 育”观念同我国不尽相同。至少在我们相当熟悉的由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1948年版)中,“道德教育” 是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自觉纪律教育”,以及“意志 与性格教育”并列的概念,这些不同的教育各以不同的方法与手段实施,而统一的“大德育观念”则可算是我 们祖宗的厚赠。由此看来,以往搬用凯洛夫《教育学》,并不地道。 

    9.固然,陈陈相因的“大德育”观念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不妨继续发扬光大;问题在于处在如今这种开 放的时代,少不得同国外教育界开展学术交流,也不免要借鉴国外德育研究成果。由于中国“德育”概念的外 延与外国不一致,涉及国外德育文献,若无意偷换概念,几乎每次都得考较一番,而认真考较的能有几人? 

    二、“品德教育”辨 

    暂且撇开“政治教育”、“人生观教育”不议,单就“道德教育”(通称“品德教育”)而论,现在赋予 这个概念的含义也值得推敲。 

    1.我国所谓“品德教育”,一向以“五爱”(即国民公德)教育为核心。我国法定的“国民公德”,原为 “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爱护公共 财物”改为“爱社会主义”。其实,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是否“爱科学”,不属于“道德”问题,而“爱祖国 ”、“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又不止是“道德”问题。我国所谓“公德”实际上是政治化的道德。 

    2.我国实施的国民公德教育,也可算是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除此以外,还实施“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它 属于以先进分子为对象的“道德理想教育”。以往既存在随意扩大“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对象的现象;也存在 把“助人为乐”之类习俗道德拔高为“共产主义道德”的情况。 

    3.所谓“公德”系社会提倡的伦理道德,即应有的道德规范。它有别于我们的民族世代相传的习俗道德, 即事实上早已化为习俗的道德行为准则。其中,既包括对自己义务的个人道德,也包括对他人义务的社会道德 ;而社会道德规范又可划分为两个层次:调节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调节个人与集体、国家、人类 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我国法定的国民公德大抵属于社会道德规范中的高级层次。道德教育虽应以国民公德为 基础,但我国道德教育常常局限于“五爱”教育,不能不算是缺陷。 

    4.尽管我国道德教育以政治化的道德为核心,还实施政治色彩更浓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有时还受到 “片面强调道德教育,忽视政治教育”的责难;反之,我国提倡“学雷锋”之类教育活动,虽然其内容大体上 属公益活动范围,由于冠以“共产主义道德”名号,有时被作为“侈谈共产主义”加以非难。这两种情况表明 ,道德教育由于名不副实而不能不随政治气候浮沉。 

    5.虽然我国“品德教育”之“德”的内涵,已经超出严格意义的“道德”范畴,然而我们却又常常以并非 基于这种政治化道德概念的品德心理研究成果,作为我国品德教育的立论依据。 

    三、“政治教育”辨 

    我国堪称世界上最重视“政治教育”的国家,由于长期把“政治教育”及“人生观教育”归入“德育”, 只有笼而统之的“德育研究”,对“政治教育”本身反而缺乏科学的研究;而“德育研究”的这个薄弱环节, 因被汗牛充栋的政治宣传、政治教育的宣传所掩盖,又不易被察觉。 

    1.我国“政治教育”的内容,一向因政治形势与任务而定,形成“政治教育”与“政治宣传”混淆的状态 。政治基调虽无大的变化,不变中的变化也不小。“政治教育”相对于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缺乏连贯的稳定的 内容,或者说在基本调子中,人为地添加的不定的音符偏多,从而影响“政治教育”的科学声誉,无助于形成 学生坚定的政治信念。

    2.国外关于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实施政治基础教育的范围与大致程度,关于学生参与政治活动的规范、 教师在政治教育中应遵循的规范,关于不同政治氛围中政治教育的抉择,多少有一些研究,而在我国则长期满 足于政治宣传,对“政治教育”本身缺乏深入的研究。

    3.一方面,我国“道德教育”属于“政治化的道德教育”;另一方面,我国“政治教育”又带有“道德化 的政治教育”色彩。在政治热情高涨的氛围中,把道德升华为政治,道德教育更有力量;反之,在政治冷淡的 氛围中,则连最无争议的道德教育本身,也被当作“政治”而疏远。我国所谓

“政治课”(现称“思想品德课 ”与“思想政治课”)的命运就是如此。   

    四、“思想教育”辨 

    同样,“人生观教育”以及“世界观教育”由于长期淹没在笼统的“德育”与模糊的“思想教育”之中, 关于人生观教育同人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关系、人生观教育与世界观教育的关系,以及形成世界观的途径,等等 ,至少仍缺乏严格的论证。 

    五、“个性形成”解 

    我国基础教育长期缺乏形成学生独立的(定型的)、健全的、独特的性格(个性、人格)的明确概念,似 乎只要全面实施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加上劳动技术教育,就能自然地形成这样的性格,以致忽视把握个 人性格形成过程中不可错过的时机,

加以必要的指点与矫正。 

    1.我国普通中学一直承担升学与“就业”(严格讲应是“生活”)准备的双重任务,意味着普通教育只有 工具价值,没有内在价值;现在确立基础教育以“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为宗旨,实际上仍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观 念。一般以为全面实施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与劳动技术教育就算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也说得过去; 反之,再以“提高中华民族素质”规定德育、智育、体育以及其他教育的任务,依然不够明确。 

    2.最近若干年间,注意到心理卫生、青春期教育、性教育,是一个进步。这类工作固然同品德教育相关, 主要由班主任承担,问题也不大,而把这类教育或指导归入“德育”,在观念上容易造成把心理方面的问题全 当成思想道德问题的误解。 

    六、“德育工作”辨 

    我国有所谓“德育工作”提法,甚至还有所谓“德育教育”之说。这些生造的词语是不是通,是个问题; 更重要的是这种概念实同德育理论上的误区相关,即把“德育”视为同“教学”并行的特殊工作领域。 

    1.所谓“德育”之所以有别于“道德”,正由于它是有关道德方面的教育,这种“教育”本身不就是一种 “工作”么?“德育”本身就是道德(哪怕是广义的道德)教育的简称,所谓“德育教育”,实际上成为“道 德教育的教育”,岂不是一个怪名词? 

    2.在学校中建立“德育工作”与“教学工作”的职能分工,相应地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德育工作者”,且 在教师职称中立“德育高级教师”专项,又在实际上违背初衷,强化了各学科任课教师的“非德育教师”意识 ,遂使德育越来越成为少数人专管的事。固然也反复强调教师“管教管导”、“教书育人”。什么叫做“管教 ”?难道承认“管教”只是“教书”么?“教书”本身没有“育人”么?既要求任课教师“管导”、“育人” ,如果任课教师达到这个要求,那就该承认他是“德育工作者”,而事实上“德育工作者”是另一批教师的专 称。事情虽属正当,道德上岂不是自相矛盾? 

    3.德育原是同“智育”、“体育”、“美育”等并立的概念,而所谓的“德育工作”却成为一种同“教学 ”并立的工作。那么,是不是存在同“德育工作”对应的“智育工作”呢?“教学”是不是等于“智育工作” 呢?教学是不是同德育无关的工作呢?人们从来不愿意作肯定的回答,但事实上默认教学为“非德育”工作, 固然,也强调“在教学中渗透思想道德影响”,然而,这同“德育工作”与“教学工作”并立,岂不是自相矛 盾? 

    4.把德育视为同“教学”并行的工作,在观念上又出于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划分,误解为学校工 作的分工。 

    其实,学校中的任何一项教育活动,都不应只视为实施某一育的活动;每种教育活动中都或多或少包含各 育的成分;每一育(德育或智育等)都应是“全方位”的这一育,即借助于学校各种工作途径予以实现;各育 的划分属于教育内容方面的成分的分解,不是、也不应是学校教师职能分工的基础。

七、“训育”辨 

    教育成分的分解与教师职能分工的错乱,是中国近四十余年间才出现的现象。 

    1.古代正规教育即教学,教学旨在使人为善。既无严格意义的德育、智育、体育之分,也不存在教育职能 分解与教师分工问题。19世纪初,赫尔巴特率先尝试对教育活动进行分解,即区分学校中的非教育活动(管理 )与教育活动,进而把教育活动分解为训育与教学。从管理到训育直到教学,从表及里、由浅入深;后来,赫 尔巴特学派把这种纵向分析折为横向分析,管理、训育与教学成为并行的活动,作为教育职能分工的基础。 

    其中,“管理”重在消极地限制学生不良不轨的行为,不属于教育;“训育”系指教师“直接对儿童的心 灵发生影响”,“学生直接处在教师的心目中,作为教师必须对他产生影响的实体,而学生对教师必须保持一 种被动状态”。〔5 〕“训育”同“教学”的区别在于它不藉助于中介,由教师直接对学生的心灵施加影响, “训育可以激发情感,或者抑制情感”,〔6〕对独立性格的形成发生影响, 而“道德性格”(道德人格)的 形成主要诉诸理性,因而主要诉诸“教学”,不过,后来把这种划分作为学校教育工作分工基础时,“训育” 的内容大体上近于如今所谓“德育工作”。这已经有悖于赫尔巴特的初衷。 

    2.不过,我国在土地革命时期的根据地和后来的抗日根据地,小学规程上正规的提法,倒仍然采用“训育 ”,间或使用“训导”,而未用“德育”; 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还曾打算制定《小学训育纲要》(1942年 8月),然而由于当时不断批判民国政府的训育制度, 加之成人教育、干部教育中“政治思想教育”、“政治 工作”影响甚大,所以“训育”一词并不流行,但在学校规程(包括中学)中也未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工 作职能划分中的一个门类。因为当时人人管思想教育早已蔚然而风;直到人民解放战争后期,才在东北解放区 率先把“德育”作为“工作”(并未提出“德育工作”概念)。这已经同苏联教育经验的影响相关。 

    3.问题在于“训育”一词译成中文,有以词害义之弊。“训育”之“训”,同理性的自律的德育精神相忤 。后来改称“训导”,仍不离“训”字;“训育”亦可译为“训练”,惟在西方人的观念中,“训练”带有机 械性质,亦同理性的自律的德育精神不符。 

    “训育”的原旨倒是作为从非理性的、他律的“管理”到理性、自律的“教学”过渡的中间形式,它的

基 调是“延续的、不断的、慢慢地深入人心和渐渐地停止的”〔7〕,它对于各育是中立的, 由于重在诉诸情感 ,同德育接近些。 

    困难的是在中文中缺乏一个适当的词,表达“训育”的意思,而民国政府统治时期“训育”的滥用,更败 坏了“训育”的声誉,又增加了事情的复杂性。 

    4.其实,苏联虽未采用“训育”概念,倒也不存在所谓“德育工作”概念。因为俄文中尚有一个狭义“教 育”概念。凯洛夫《教育学》中,同“教学理论”并列的“教育理论”,即以“教学”以外的教育活动为研究 对象。其中固然包括“德育”,但不限于“德育”。 

    德文中的“教育”概念也是如此:“教育(erziehung )这个词是从训育(zucht)与牵引(ziehen)两词 来的, 因此人们往往根据这个名词把它的主要部分看作是我们现在接近论文结束时才开始探讨的内容(按:指 训育)”。 

    其实我们汉语“教育”也有同心灵影响、人格影响相关的一义,至今仍在口头语言或书面语言中运用。只 是为避免语义混淆,在教育著作中一般不采用这种狭义的“教育”概念。八、“直接道德教学”与“间接道德教育” 

    在我国,多年来既不适当地采用“德育工作”概念,又早已遗忘了“直接道德教学”与“间接道德教育” 的区分,实际上助长了一般教师淡化德育意识的倾向。 

    1.就“德育”而论,早在20世纪初,国外就有“直接道德教学”与“间接道德教育”的区分(杜威为始作 俑者)。 

    当时所谓“直接道德教学”,指的是“道德课”所实施的教育;所谓“间接道德教育”,系指通过作为“ 刍型社会”的学校环境、学生参与的实际活动和有社会意义的课程,间接地施加道德影响。这种区分的用意在 于明确肯定“直接道德教学”意义的有限性,而强调学校各项工作与活动的意义,强调所有教师的伦理责任; 然而这种有意义的“德育”区分,在我国早已被遗忘了。

    2.“德育工作”不是一个规范的教育名词。它实际上从我国根据地成人教育、干部教育中衍化而来。以往 在部队中、干部学校中,既有“思想政治教育”,又有“政治工作”(含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等)。意味着不 单是孤立地打通人的思想,还得做“人的工作”。很有道理。惟部队、机关里相对于“政治工作”的,是“军 事工作”、“业务工作”,而学校中的“教学”与那些“业务工作”不同,它本身也属于“教育”,所以,机 械地搬用那一套,毕竟不当。 

    固然,继续采用久已熟悉的“德育工作”概念,我行我素,并无不可,然而,既然设置了专门“德育工作 ”,本文来自范文中国网fw789.com,要人们承认其他工作(如教学)也属“德育工作”,既然有专门的“德育工作者”配备,又要不具有这个 称号的人们,自认“德育工作者”,这个难题委实不易解决,而重申“直接道德教学”与“间接道德教育”的 区分,似可缓解这个矛盾。  

    3.在我国,忽视“直接道德教学”与“间接道德教育”的划分,原先问题不大。在我国80年代以前的社会 政治思想氛围中,一般教师大抵都能积极参与德育,并以参与“直接道德教学”为荣,为避“不问政治”、“ 业务挂帅”之嫌,有时甚至矫揉造作,硬使各科教学“直接”显示出“道德教育”的姿态。那时的问题在于因 忽视“直接道德教学”与“间接道德教育”的区分,导致“德育”过热,教育失常,但不存在一般教师忽视德 育问题;进入80年代以后,由于政治气候变化,“德育工作者”队伍正规化,又早遗忘了“直接道德教学”与 “间接道德教育”的区分,于是,人们很自然地认定德育是“德育工作者”的事,不易意识到自己尚有实施“ 间接道德教育”的责任。 

    九、“德育”逻辑框架 

    1.逻辑前提:教育目标的视野 

    “个体个性化”,包括:个人在德性、智力、体质、审美能力、技术、社会性诸方面的发展和各个人独特 的发展。 

    “个体社会化”,则赋予个人诸方面发展以一定的社会历史内容。它也包括个体社会化的一般要求(基础 文明)与某种特殊的社会化(如“政治社会化”、“经济社会化”等等)。 

    与此相应,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技术教育、社会教育(群育)。它既作为人生基础教育,实现 个体个性化,又作为社会基础文明的启蒙教育,促进个体一般社会化。 

    2.三位一体的“社会教育” 

    人生观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作为两种有特殊意义的教育,有必要单独成立,同“德育”三足鼎立 ,亦可把三者合为三位一体的“社会教育”(如果需要一个统一名称的话)。 

    人生观的形成,本身是人生发展趋向成熟之际自我意识觉醒,独立人格形成的标志,而个人形成什么性质 与类型的人生观,则是个体社会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这方面的教育,与“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同属社会 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而人生观其实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教育开花的结果。 

    政治教育同政治上层建筑的需求相适应,旨在实现个体政治社会化。 

    其实个人德性也有两重含义:一是个人道德人格的完善;一是同社会道德上层建筑相适应的个人道德社会 化。 

    3.“道德教育”的三个层面 

    同德性的两重性相对应,德育包括公德教育与私德教育。由于我国公德与私德的界限尚待探讨,而我国公 德又属政治化道德,以至德育层面较为含糊,姑且划为三个层面: 

    (1 )以“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原则”为内容的“基本道德准则教育”。 

    (2)以“国民公德”为内容的道德规范教育。 

    (3)以先进分子为对象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或称为“道德理想教育”。 

    4.由于我国法定的“国民公德”属政治化的道德,这种道德规范基本上属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它既是“道德教育”的内容,又是“政治教育”的内容。 

    在“政治教育”独立设置的情况下,道德教育宜以“基本道德准则教育”为基础。 

    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属带更多政治成分的道德教育,亦属完善的人生价值观教育;在不具备普遍实现此种 教育前提的条件下,宜以先进分子为对象。 

    “道德教育”概览 道德层面 道德细则 道德修养 

    与教育 

    1.节制、克制、忍耐 自我控制 2.勇敢、坚韧 自我修养 

    3.平和、独立 调节私人之 1.同情、友爱、仁爱、体 基本道 间关系的准 谅 德准则 则(私德) 2.诚实 教育 调节公共 1.集体之爱 道德 道 关系的道 2.乡土之爱 规范 德 德规范(公 3.国家之爱 教育 教 德) 4.人类之爱 育 先进分子 道德 的道德理 基于自觉的奉献精神 理想 想 教育 

    此表缺陷在于把道德修养与道德教育截然分开。 

    5.人生观教育 

    人生观形成的阶段(假设): 

    (1)准备阶段:自我意识觉醒之前,个性特征的显示。 

    (2)人生转折时期,人生观显露苗头。 

    社会急剧转变,促进个体人生抉择。 

    6.政治教育的策略 

    参见《“政治教育”辨》,《上海高教研究》1994年第2期。 

    7.“直接社会教学”与“间接社会教育” 

    使学生个性化与社会化,为所有教师共同职责,也只有在多数教师协同参与下,才能有效地实现个体个性 化与社会化,而社会教育亦需有专职人员承担、故有必要分为“直接社会教学”与“间接社会教育”。 

    专职人员承担“直接社会教学”,称为教师和辅导员。 

    整个社会教育应过渡到以“间接社会教育”为主的格局。 

    注: 

    〔1〕裴斯泰洛齐:《天鹅之歌》, 《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第206页 。 

    〔2〕涂尔干[亦译迪尔凯姆]:《教育及其性质与作用》, 《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华东师范大 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3〕杜威:《教育的道德原理》,《杜威教育论著选》,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1—102 页;参见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4〕孟宪承:《教育概论》,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4版, 第33页。 

    〔5〕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普通教育学〉、 〈教育学讲授纲要〉》,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年版,第147、146页。 

第7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1.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理论基础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理念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是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的心理动力学理论,特别是诸如安娜·弗洛伊德、埃里克森等一些将儿童发展放置于社会背景中的学者的理论;其二是皮亚杰、温纳(wemer,h.)等一些研究兴趣在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发展心理学家的理论,这些心理学家对教育并不特别关注;其三是杜威、约翰森(johnson,h.)(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创建主任)、艾萨克斯(1saacs,s.)和米切尔等一些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其他许多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例如勒温(lewin,k.)、拜巴等人的想法也曾对斑克街方案产生过很大的影响。拜巴曾在斑克街作过长期的研究和教学,并在将心理学理论运用于教育实践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如果需用一个词来概括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特点以及它与其他教育方案的区别,那么这个词就是“发展一互动”(developmental—interaction)。“发展”的含义是儿童生长的样式以及对儿童和成人成长特征的理解和反应的方式。“互动”首先强调的是儿童与环境,包括其他儿童、成人和物质环境的交互作用;其次指的是认知发展和情感发展的交互作用,认知和情感的发展并不是分离的,而是相互关联的。这些概念可以运用于各种年龄的儿童和成人的教育,然而在实际运用时必须充分顾及教育对象的年龄、能力和文化背景。也许最重要的是要理解儿童不是小大人,他们与外部世界的作用方式,以及他们的思维和表达方式是与成人全然不同的。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将儿童发展归为六条原理:

(1)发展是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多元或综合的变化过程;

(2)早期获得的经验不会消失,而会被整合到以后的系统中去;

(3)教育者的任务是要在帮助儿童巩固新知和提供有益于发展的挑战之间取得平衡;

(4)在成长的过程中,儿童逐渐以越来越多的方式主动地探索世界;

(5)儿童的自我感觉是建立在与他人和与物体交互作用所获取的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而知识是在交互作用过程中反复地感知和自我检察而形成的;(6)冲突对于发展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冲突解决的方式取决于儿童生活和社会文化要求诸多有意义的因素的相互作用的性质。近些年来,维果茨基的研究也影响了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方案的设计者们关注了儿童发展和学习的社会背景,并将之整合于“发展—互动”的概念。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设计者们认为,儿童的发展包括身体的、智力的、社会的、情感的和审美的各个方面,“整个儿童”的概念能够表明这个教育方案的最主要方面。近年来,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已将其关注点集中在两个更广泛意义的概念上,它们是进步主义和心理健康。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设计者们认为,学校应是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机构,它应为儿童提供创造性的和让儿童感到满意的工作的机会;它应给予儿童有意义的刺激,而不是死记硬背的、片断的学习;它应培养儿童的个性,增强儿童的社会民主意识。

2.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

斑克街方案的基本理念是儿童认知发展和个性发展与其社会化的过程不可分离,托幼机构是社会的一部分,它与家庭和社会其他机构分担对儿童教育的职责,它不应被看作是“学课”的地方。因此,教育的目标应依据发展的过程,而不是特定的学业成就。

斑克街早期

教育方案的教育目标首先是培养儿童有效地作用于环境的能力,包括各方面的能力以及运用这些能力的动机;第二个教育目标是促进儿童自主性和个性的发展,包括自我认同、自主行动、自行抉择、承担责任和接受帮助的能力;第三个教育目标则是培养儿童的社会性,包括关心他人、成为集体的一员、友爱同伴等;第四个教育目标是鼓励儿童的创造性。这些目标都很宽泛,应根据儿童发展的阶段和文化背景的适合性而加以思考和具体化。

拜巴等人将以上宽泛的教育目标细化为八条具体的目标,运用于对3--5岁的儿童实施的教育方案:

(1)通过与环境的直接接触和操作,让儿童去满足自身的需要;

(2)通过认知策略,促进儿童获得经验的能力;

(3)增进儿童有关其周围环境的知识;

(4)支持能提供各种经验的游戏;

(5)帮助儿童内化对冲动的自我控制;

(6)满足儿童应付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

(7)帮助儿童发展有个性和能力的自我形象;

(8)帮助儿童在互动过程中建立起相互支持的行为模式。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没有将课程看作是一系列活动的“菜单”,而是将课程看成帮助儿童获得加深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经验的机会,换言之,课程是这些经验的总和,它是通过富有想象的计划和决策的过程而创造的。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课程是综合性的。

由于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强调儿童社会性的发展,“社会学习”就成了该方案的核心。社会学习是有关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学习,它涉及人们生存的环境及其所处的位置,也涉及过去、现在与未来。因此,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基础就是学校不断给予儿童探究民主生活的机会。例如,该课程方案引导儿童理解家庭,从简单的家、邻居的概念,扩展到对国家、世界的理解(winsor,1957),注意到学什么和怎样学是内在联系的,儿童所学的有关世界的知识以及知识是如何获得和使用的是不可分割的,而这种教育的基本点就是从经验中学。

经验、联系、关系、探究、社区和问题解决等是发展—互动模式的关键词汇。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常以“社会学习”的问题为综合性课程的主题,教师为儿童获取社会学习和掌握重要技能的经验提供机会。以社会学习为核心展开的课崔,共分为六大类:

(1)人类与环境的互动;

(2)人类为生存而产生的从家庭到国家的各级社会单位及其与人的关系;

(3)人类世代相传;

(4)通过宗教、科学和艺术等,了解生命的意义;

(5)个体和群体的行为;

(6)变化的世界。学习的主题可以从对家庭的研究到对河流的研究,其主要取决于儿童的年龄和兴趣,也取决于儿童的生活经验和社会要求儿童掌握的知识、技能。例如,三岁的儿童,课程强调的是儿童对自身和家庭的学习;而对于五岁的儿童,课程则强调对社区服务和工作的学习。在任何一个学习的过程中,课程关注的是儿童在美术、音乐、数学、科学、语言、运动、搭建积木等活动中已有的经验,课程以综合的方式整合这些经验,以帮助儿童对自己的世界加深理解。

斑克街方案的设计者们相信,对于儿童而言,最有意义的经验是那些相互联系的,而不是相互割裂的经验;是那些能引导儿童进一步学习,并有益于获取新知的经验。斑克街方案的设计者们也相信,对于儿童而言,认识世界的最有效方法是允许他们以自己的方式作用于这些经验。

儿童首先需要获取经验,然后,他们会通过再创造的过程,从已获得的经验中去理解这些经验的真正意义,这个再创造的过程包括讨论、想象和建构等。

以社会学习为核心展开的课程整合了以下四方面:①(1)围绕社会学习主题的音乐、阅读、书写、数学、戏剧和美术等不同的课程经验;(2)身体、社会、情绪情感和认知等儿童发展的各个方面;(3)第一手经验以及再创造这些经验的机会;(4)儿童在家庭和在托幼机构的经验。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主题网和课程轮(curriculumwheel)是课程设计和实施中常用的工具。课程轮的中央是主题,轮辐间的空间可由教师设计各个活动区或活动种类的内容,允许教师根据需要加以更改、增加或删除。课程的实施常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1)选择主题;(2)确定目标;(3)教师学习与主题有关的内容,并收集资料;(4)开展活动;(5)家庭参与;(6)高潮活动;(7)观察和评价。

评价是斑克街发展——互动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为教师了解儿童如何学习和成长提供了手段,也为教师提供了课程计划和决策的原则。与追随高水准学业成就的评价不同,班克街长期主张更宽泛的评价方法,这种评价是立足于理解儿童如何了解属于自己的世界,并为儿童提供一系列的机会让他们表达自己的理解。基本技能和学科知识固然是基础,但是,在与环境互动时,儿童的态度和个性特征同样重要,例如,儿童的独立精神和合作活动的能力、发动活动的能力,以及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社区公民,等等。

运用斑克街发展——互动模式的教师必须遵从和完成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教育测试和评估。此外,评价需要严格地和系统地依据对儿童活动行为的观察和记录,包括教师对儿童表现的观察(如阅读、数学、操作材料、与他人的互动,等等);儿童活动的文件袋(如艺术、书写、计算、建构,等等);教师为年龄较大的儿童设计的技能检测表所反映的儿童学习质量(如阅读和书写、航海日志、实验报告、编列目录、单元学习的总结,等等)。分析和总结这些资料,能使教师理解每个儿童的特点和需要,能给教师与家长沟通以及确定下一步计划打下基础。

3.教师的作用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与教育、教学原则有关的社会情感方面的目标与认知方面的目标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因此,在说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所扮演的角色时,将两者分别加以阐述。

(1)在儿童社会情感发展方面教师扮演的角色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深受心理动力理论的影响,特别是埃里克森和沙利文等人的影响。在儿童社会情感发展方面,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 教师和学校是儿童的家庭世界与儿童的同伴世界及其更大的外部世界之间的协调者,教师应能给予儿童安全感,使儿童能克服焦虑和解决离开父母而面临的心理冲突,从而较好地适应社会;

②教师和学校的作用是培养儿童自我的发展和心理健康,教师应具备称职的母亲和心理治疗师应有的许多特点,还应具有令儿童信任的权威性。

此外,拜巴等人认为教师的作用还反映在应刺激儿童与周围世界发生拓展性的交互作用等方面。

(2)在儿童认知发展方面教师扮演的角色

在儿童认知发展方面,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评价儿童的思维,使之将想法变为行动,或将其想法进行概括和转换;引导儿童达到掌握概念的新水平,或在控制下拓展内容的范围;

②对儿童的评议、疑惑和行动给予口头的回应、澄清、重述和纠正;

③培养儿童直觉的和联结性的思维;

④提出能促进儿童归纳性思维的问题。

4.与家庭的共同工作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方案的设计者从儿童的立场定义家庭,家庭指的是“成人和儿童的各种组合体”,是“与儿童接近的,并受到儿童信赖的人们,他们是儿童世界的基础。家庭可以是父母中的一个人、两个母亲或两个父亲、继父母、神父、养父母、叔叔和婶婶、兄弟姊妹、堂(表)兄弟姊妹,或是曾做过家庭日托的邻居”。

与家庭的共同工作旨在“能使早期教育机构的教师与儿童生活历程中对儿童有意义的其他成人之间建立起双向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教师能够在儿童花在教室内和家庭中的时间之间创造联系”。

与家庭的共同工作,包括教师深入家庭和家长参与教育机构工作等,可以有许多种不同的形式。斑克街家庭中心(the bank street family center)就是其中之一。

斑克街家庭中心邀请和鼓励家庭成员在一日中的任何时间内访问和参与该中心的活动,家庭中心创造欢迎的、家庭式的环境和气氛,保证儿童和成人感到舒适。该中心十分重视在家庭与教师之间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将它看成是让每个儿童获得安全感,支持其成长和发展的基础。在儿童和家长进入该中心的最初几个星期,让儿童只是自由地探索和游戏,为的是让儿童感到安全、受到尊重和得到照顾,为的是在家庭与教师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伙伴关系。交流、支持和合作是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关键,家长每天都能收到描述自己孩子日常生活和活动的记录,每个月都能看到介绍中心运行情况的通讯。家长参加家长会和家长学校,支持由家长和教师组成的、讨论家庭和中心教育问题的组织的工作。该中心还为家庭提供各种咨询和特殊教育的服务。

5.对斑克街教育方案的评价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根源可追溯到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它起源于米切尔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指导的教育实验局。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强调让儿童进行有意义的学习,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能力;强调帮助儿童理解对他们成长而言是最为重要的事物,而不是与学业成绩有关的东西。这一方案以儿童为中心,关注儿童兴趣和需要的满足,鼓励儿童主动的活动。

有些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对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提出了批评。例如,建构主义者德弗里斯从两个方面批评了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德弗里斯认为,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提出了将社会情感发展和认知发展整合一体的“整个儿童”的教育理论,但是,在如何选择理论,并将这些理论综合成内在统一的整体时,经常是相互矛盾的。“发展——互动理论似乎更多地像是广些从各种理论而来的、没有经过统合的观点的集合体,而不像一种完整的理论。”德弗里斯还批评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着沟壑,例如,对许多教育实践的理论解释,要么是缺乏的,要么是不正确的。

第8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一、关于德育与道德教育内涵的探析

在研究道德教育之前,应该对“德”和“道德”、“德育”和“道德教育”的区别和关系进行探析,如果没有对它们进行相关论证或说明,就容易使理解产生混乱。

(一)从我国历史上“德”的内涵理解说起

“德”字的最初原形是“彳”加一个“直”字,主要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把“彳”解释成“行”的省文,是十字路口或道路,“直”是正直,二者合起来被解释为“道路上发生了一件正直的事。殷周奴隶主用绳索捆奴隶牵起来走,视之为‘最正直’和‘最道德’的行为”。应该说“德”字的原形表达的是正直,这是人们可以接受的。第二种是说在十字路口眼睛向前看。在西周初期的金文是在“直”下面加上了一个“心”字。这个“心”字意味着德的行为既要发自内心又要正直。总之,无论“德”字是在殷代形成的,还是在周代形成的,它都有一个从“彳”加“直”到加“心”的过程,它的结构是一样的,这个事实是不容质疑的,也是学者们能够认同的事实。[4]从以上“德”的文字发展史看,德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概念。主要有三层涵义:一是指能力。作政治概念,它的原初意义为“占有”。德表现为对奴隶和财富的占有,是占有奴隶的象征。从上面的商代甲骨文和人们对“德”的解释中可以看出,“德”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统治意识。它的潜在含义是能够统治别人或占有奴隶和财富就是德。二是指德的方法,即如何才能获得奴隶和财富的方法。获得奴隶和财富要有一个正当的方法和途径。一方面是统治者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稳定,因而要考虑获得奴隶和财富的方法的正当性,另一方面也对德进行了抽象的思考,即德的正当性问题。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在文字上相对应的是“德”字下又加了“心”字。三是治国方略。周的统治者讨论如何获得奴隶和财富问题的目的,是要稳定自己的统治。只有获得财富和奴隶的方法正当,才是有德,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才能达到稳固自己的统治目的。德的具体内容就是敬天保民,就是说,统治阶级统治内部团结和约束他们不要做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的事。[4]

(二)近年来我国学者对“道德”内涵的理解

1.古代人们对“道德”内涵的理解在中国,“道德”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代,开始时“道”与“德”是分开出现的。“内得于己,外施于人”便称之为“德”。在伦理学意义上,“道”指人们所共同遵守的普遍原则。“德”指合乎于道的行为和品德。“道”与“德”的连用最早出现于《管子》、《庄子》、《荀子》各书中。如荀子在《劝学篇》中说,“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这名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行为如能够按照礼的要求去做,就算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从荀子之后,道德的概念在广泛流传中使它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扩充。在西方,“道德(Moral)”一词源于拉丁语的“摩里斯(Mores)”,意为礼节、风俗和习惯。后来转化成为行为规范的意思,同中国古代对道德一词的解释大体相同。[5]

2.近年来我国学者对“道德”内涵的理解基于上述“道德”概念的由来,人们通常都把“道德”的概念定义为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然而,这一定义并不科学,它既没有包含道德现象的全部内容,也未能揭示道德的本质特征。那么到底怎样理解道德这一概念呢?确切地讲,道德是根源于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之中,以一定善恶观念作为价值评价的标准,通过人际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自我人格完善的包括心理意识、行为活动和行为规范在内的特殊社会精神价值现象。这一定义揭示了道德的特殊社会本质,指明了道德产生的社会根源。[5]

(三)“德”与“道德”是两个不同属性的概念

从以上对“德”和“道德”的内涵和来源及其所包容的范围的理解看,“德”和“道德”这两个概念,绝不只是单词和复合词的区别。“德”来自于统治者的要求,它由统治者对自己提出的要求,进而成为对普通百姓提出的要求;德是用来调整国家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准则。西周王朝在总结殷纣失败的教训时,懂得了统治者要想维持和巩固自己的统治,一个重要的条件是自身的德性,它表现为敬天、保民,表现为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对老百姓的爱护。统治者把自己的要求变成一种标准,通过教化的手段让百姓认同接受。与德不同,道德来自于社会和世俗,是用来调节个人和个人以及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它是伴随着人的意识完善由不明确到逐渐明确的过程。原始的人类,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和自身能力的低下,不得不以群体活动的方式来谋取物质生活资料,也不得不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处理生活资料以维持群体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简单的社会关系。这种简单的人际关系逐渐形成道德的原形——风俗习惯,它是以维护大家共同利益为目标的。[4]显然,德并不仅仅是道德,它包括政治思想法纪和道德品质,道德只是德的一部分。

二、关于德育与道德教育是否等同的探析

(一)“德育”一词的由来

早在18世纪70、80年代,德国哲学家康德就把遵从道德法则、培养自由人的教育称为“moralischeEriehung(道德教育,简称为‘德育’)”或“practischeErziehung(实践教育)”。西方社会18世纪后半叶已经形成“德育”这一概念。英国学者斯宾塞在《教育论》一书中,把教育明确划分为“智育(intellec-tualeducation)”、“德育(moraleducation)”、“体育(physicaleducation)”。从此,“德育”逐渐成为教育世界中一个基本概念和常用术语。该词于20世纪初传入我国。1904年,王国维将“德育”与“知育”、“美育(知育)”合称“心育”,与“体育”相提并论。在蔡元培“五育”并举思想影响下,国民政府颁布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教育”的教育宗旨,标志着“德育”一词已成为我国教育界通用的术语。[6]

(二)举例说明我国不同学者对道德教育研究中的不同观点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道德教育的研究,对待“道德教育”概念上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避开对“德育”与“道德教育”的论证,却多次提到“德育”和“道德教育”两个概念班华教授在《创造性的培养与现代德育》一文中并没有论证“德育”与“道德教育”之间的关系,但却在第一部分“培养创造性是现代德育应追求的目标”的最后两句话这样提到:“创造活动作为价值性活动,理应是道德教育关心的课题,培养创造性不能没有德育的参与”。此外,文中共出现3次“道德教育”这个概念。吴慧芳在《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研究》一文也没有对两者进行论证或说明,却在文章的第二部分用到“德育”和“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此外,文中共13次使用到“德育”概念,9次用到“道德教育”概念,这容易使读者理解产生混乱。黄海在《论儒家德育思想的当代意蕴》一文中,也没有对两者进行论证或相关说明,却在文章的第三部分标题用到“德育”和“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即“儒家德育思想在当代道德教育实践中的价值定位”;文中分别用到“德育”和“道德教育”的频率都很高,分别是26次和16次,这样频繁地交替使用,容易给人造成理解上的障碍。宋晔在《社会转型期学校德育的生态性建构》一文中,也在没有对“德育”与“道德教育”进行论证或相关说明的情况下,频繁使用“德育”和“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分别为102次和4次。从所阅读的大量文献得知,大部分文章都没有对“德育”与“道德教育”进行论证或相关说明,但却在文中频繁使用“德育”和“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三个:其一,作者在引用他人的文章或书稿时,未注意到他人文章或书稿的说明,因此造成他人观点和自己观点不一致的情况。其二,文章作者在潜意识认为“德育”和“道德教育”等同,觉得这是大家都认同的常识,没有必要在文中作论证或相关说明。其三,作者本身对“德育”和“道德教育”两个概念未明确区分,有意避开。

第9篇:早期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 教学;课程;关系分析

【中图分类号】 G8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2-354-1

一、体育课程的概念

在西方,课程(curriculum)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H.Spencer)《什么知识最有价值?》(1859)一文中。它是从拉丁语“currere”一词派生出来的,意为“跑道”。根据这个词源,最常见的课程定义是“学习的进程”,简称学程。在中国课程研究的早期,朱智贤给课程所下定义认为,“学校的课程,是使受教育者在校里规定的期限内循序继续得着各种应得的智识和训练,以求达到一种圆满生活的精密计划。”从课程的内涵理解,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以一定的教育目标而选择和组织的全部教材与内容及其进程;狭义的课程则是某一门课程。从对课程层面的划分来理解,课程包含三层含义:首先是课程计划;其次是课程标准;再次是课程内容。基于对课程概念的理解和界定,学校体育课程的概念可以定义为:学校体育课程是指学校根据社会的教育目的的要求,为学生提供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给学生规定的,或可由学生选择的,被规范了的体育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内容、学习操作程序和方法,在不同的学段所要达到的体育基本素质、能力、体质健康教育标准的总体设计。

二、体育教学的概念

体育教学与一般教学的共同点,这在若干本教科书和期刊上可以部分地找见。第一,归属学校教育,具有学校教育的一般性质,面向全体学生;第二,教师和学生是两大基本要素; 第三,有目的、有计划、有大纲、有组织、有常规的知识传习;第四,完全可以寓教于学; 第五,以普通授课班为教学的基本单位。体育教学的属性,理应是知识的传习活动,尽管它所传习的是特殊的知识即运动技术,这种传习活动不能由一般教师来主导,它要由具备相应运动技术水平的体育教师来承担的,这种传习活动也不以特殊学生为对象。因此 ,我们将体育教学定义为,在体育教师和普通学生之间展开的运动技术传习活动。

三、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之评述

讨论两事物的关系,必须以对它们各自的本体具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为基础。课程与教学的关系界定,必须建立在理清课程与教学概念的基础上,20 世纪末就有学者强调“概念误区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并指出“由于对教育中一些基本概念在认识上存在模糊或混乱,由此导致的教育学理论概念体系混乱,又导致了教育学理论体系的模糊与混乱……要探讨清楚课程论、教学论甚至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建构等一系列问题,要真正开展课程论、教学论,甚至教育学的研究,根本的前提是首先要对教育学中的基本概念作一次彻底清理”。在课程与教学的关系问题上,目前众说纷纭而莫衷一是的局面,实质上是多种课程观、教学观争相呈现的结果。不同课程观、教学观的形成又往往与研究者所采用的方法密切相关。迄今为止,我们发现绝大数研究者就课程与教学进行了词源学的考察,考察结果有人直接当作结论,有的人则只作为参考而进一步结合历史实践状况进行文化意义上的界定。相对而言,后者较为中肯但却很少。还有,到目前为止对语源学考证方法的功能及其适用范围,还缺乏自觉的具体分析,对词源学方法的应用也多只是机械地追溯其出现的时间、本义和各阶段的意义变化结果,而没有深入探究所谓本义与后来的各派生义之间的关系及其内在制约机制,终致流于形式而缺乏实质性的说服力。而结合现实实践情况进行总结的,又往往失偏于一隅,难达公允。

大多数论者在界说课程、教学的时候,往往就课程谈课程,就教学谈教学,而不是把课程、教学放到它们赖以立身的更宽阔的视域中去看待。当然,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如“教的概念是在学的概念的规定性中加上了又一层规定性”,“教学是以课程内容为中介的师生双方教和学的活动等。有的学者把 “教”“学”分开并列出现在定义中,二者本身并没有得到界定。还有的学者,要么直接认定“现在就要得出一个精确的并为大家所认同的课程定义”“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为方便进一步讨论而只对作为科学术语的“教学”进行规定;要么干脆承认课程与教学在理论层面都属于多义概念,在不同研究范式中的不同侧重是合理的,而在实践层面则随着学校外部的宏观社会脉络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主张“从艺术的角度思考课程与教学”及二者间的关系。此外,某些研究从立场、方法到具体推论过程都让人耳目一新,得出的结论在宏观上看极具启发性,可由于对“确定性”,“精确性”的追求,落实到微观上整体性说服力却大打折扣。如任长松的《课程与教学探异》,其“分析实在赋予实在以名称分析概念名称”的思路选择,“教育过程的视野,对于“课程是什么”的几种理解的归类,在今天看来仍是新异而有说服力的,可在确认“从本质上看,课程是一个预期的或期望实现的计划或方案”之后,把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而设计的学习者的学习方案,称为课程,又回到了“课程”即“学程”,没有突破把本身是开放的计划或方案当作行动的不变依据而封闭化的认识局限。

总之,课程、教学的概念内涵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澄清,这是探讨二者关系的前提。

参考文献:

[1]杨启亮.课程改革中的教学问题思考[J].教育研究,2002(6):50-54.

[2]钟启泉.课程与教学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王嘉毅.课程与教学设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