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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回收的好处精选(九篇)

资源回收的好处

第1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区”,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原则,实行区、镇街、村(社区)联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合力推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提升有照企业,按照堵疏结合的方针规范一批符合要求的无照企业、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无照站点,使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脏、乱、差的的现象有一个根本的改观,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统一标识、统一上岗证和统一服装,全面规范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二、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为违法、违纪经营和脏、乱、差现象严重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个体户;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流动收购人员。整治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建设工地、拆房工地、闲置土地(厂房)等,重点对象是无照收购站、点和流动收购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对违法、违纪经营和脏、乱、差现象严重的有照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整治。

1.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于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的场地,要符合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土地使用要求,场地内不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并有明显的隔离措施。隔离措施美观整洁,与周围环境协调。

2.围墙外要保持整洁,不要乱堆废旧物资。要保持墙面整洁,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包括刷写广告用语)。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门前卫生,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要求执行,不得在门口外收购废旧物资。

3.收购站门口要有醒目、统一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标识(由区贸易局统一规格)。

4.场地内废旧物资要堆放整齐有序,保持场地整洁,道路畅通。

经营中产生的“三废”要按环保的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5.要按消防的要求配置好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堆放废纸、废塑料的,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必须在注册地从事收购活动,不得在异地设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

7.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要严格按照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回收经营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营业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一律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营业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公布为*市政公用设施定点收购单位的,一律不得收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收购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必须按市政府第231号令的要求如实登记。

被公布为*市*区市政公用设施定点收购单位的,必须严格收购程序,做到:在收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时,必须有投售单位的证明或有关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才能收购。收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后,严格按市政府第231号令的要求如实登记。营业执照和定点收购单位证书不得借给他人参与收购、拍卖废旧市政公用设施。违反上述要求的,由区贸易局取消其定点收购市政公用设施资格。

8.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产出单位,处置再生资源时(属生产性废旧金属)要按市政府第231号令的要求进行;各产权交易所、拍卖企业拍卖再生资源时,属报废市政公用设施的,必须按市政府第231号令的要求,由市政公用设施定点收购资质的企业可以竞价。

9.经整治,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区贸易局发给统一标识,统一标识要悬挂在门口醒目的地方。今后,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由区贸易局配合区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每年一次的年检。

(二)对无照回收站、点的整治

对现有的无照经营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站、点,要按照有照回收站、点的标准,对其用地、房产、卫生、消防、环境等基本条件,进行整治,做到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被规范的回收站、点,符合网点建设规划的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被取缔的回收站、点要做到场地清理干净,该拆除的违章建筑,坚决拆除,不留死角。

(三)对流动收购人员的整治

根据《*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区内从事再生资源流动收购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统一上岗服务证的管理办法。

1.由区贸易局牵头,镇街具体组织实施;城管执法、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实施。

2.流动收购人员实行总量控制。由镇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流动收购人员合理配置需求确定控制总量(每400-600户居民确定一名流动收购人员),逐步到位,报贸易局核定并备案。

3.镇街在核定控制范围内开展人员登记:

(1)在本区有固定的住址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区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及社区、村的证明,到相关镇街报名登记。

(2)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应提供2寸近照4张,并填写《*市区再生资源回收流动收购人员从业登记表》一式3份。

(3)在办理报名登记时,发现有偷盗、销赃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一律不予报名登记。

4.经各镇街报名、登记、筛选后,将名单打印装订成册,报*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流动收购人员上岗前的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镇街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凭合格证办理上岗证、发放统一服装。

5.流动收购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的废旧物资应投售给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回收企业。流动收购人员在开展收购业务时应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流动收购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用于收购的交通工具必须按规定时间段和路段通行。流动收购人员在开展收购业务时,要做到举止文明,不得播放高音喇叭、大声吆喝等;应诚信收购,不得缺斤少两;不得随住地乱堆、乱放再生资源,也不得在道路上晾晒和分拣收购来的废旧物资,不得在河道里洗涮收购来的废旧物资,防止污染环境卫生;不得收购铁路、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不得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不得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在遇有关部门检查时,应主动配合,不得逃避检查。

流动收购人员在收购时发现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或来源不明的电力、通讯器材和市政公用设施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发现有密级文件和资料的,应立即报告各级保密机关。

6.各镇街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无证流动收购人员的收购行为,确保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有序规范。

7.鼓励区内、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各界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发展回收网络,收编流动收购人员。

8.再生资源流动收购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统一上岗服务证的管理办法,先在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试点,取得经验后,于下一阶段向全区推广。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协调会议,部署整治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镇街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数量,有照、无照情况,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的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是要摸清占(租)用闲置建设用地、空置厂房、闲置农用地和居住房的无照收购站、点情况。并向经营户分发文件、宣传资料和调查表,让经营户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8月20日)

各镇街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纠正存在的问题。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能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抽查验收阶段(8月20日-8月30日)

各镇街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市*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抽查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总结表彰阶段(8月30日-9月5日)

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将本次整治工作总结和长效管理措施于9月15日前报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区的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同时,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组建领导小组。*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贸易局、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国土*分局、区供销联社、区文明办、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等单位组成。

(二)*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贸易局,与贸易局职能科室联合办公,组织、协调整治工作,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的联络员组成。

(三)各镇街要在建立整治领导机构的同时,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辖区内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整治责任

本次整治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抓好“源头、地头、人头”的整治思路,切实抓好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区贸易局负责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的牵头工作。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同时,重点牵头负责对占(租)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拆房工地、闲置厂房和居住房等进行无照收购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整治工作。

(三)建设、工商、公安、交警、环保、城管等部门应相互配合,积极主动行使执法权,形成合力、全力支持整治工作。其中,工商部门负责对违反工商法规及无照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的查处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并依法查处整治过程中阻碍公务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三轮车管理工作,并依法查处无证流动收购人员违规行驶行为;国土部门负责查处违规用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查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非法占道、市容环卫违法行为;对占(租)用建设工地、拆房工地从事非法收购行为和违章建筑的拆除,由各职能部门按《关于全区旧房拆除施工安全管理的会议纪要》(萧政纪〔*〕58号)的分工落实。

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处罚按*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处罚措施》实施。

(四)区文明办、爱卫办等应协助各镇街做好对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场地内及回收过程中的文明、清洁、卫生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边、不留死角。*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镇街应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2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在利用、整合和规范现有再生资源渠道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建设,形成以社区标准化回收亭和规范的回收企业、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载体、综合利用为目标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工作目标: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用2-3年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区、多品种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全区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设立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发展。

二、建设标准化基础设施

(一)建设标准化回收亭

1.规模。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交售方便、绿色环保的原则,按照每1500户投放一个的标准,由投资有限公司在我区具体承建、安装标准化回收亭140个(其中街道办事处60个、街道办事处24个、街道办事处18个、辛安街道办事处25个、街道办事处7个、街道办事处6个)。具体投放地点由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初步意见,经各街道办事处、规划、土地、行政执法等部门同意后实施。回收亭经国家验收合格后,每个补贴5000元。根据我区情况,先行在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效果逐步推进。标准化回收亭建好投入使用后,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回收亭所处的位置及回收人员名单。回收亭所覆盖区域内取缔一切无照经营和走街串巷回收的经营行为。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市政公用局、供电部、投资有限公司

2.标准。回收亭按照七统一标准(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回收车辆,固定回收电话等回收设备。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投资有限公司

3.从业人员。标准化回收亭从业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语言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一标准化回收亭应配备2-3人,从业人员选择上应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次规范中未保留的有证照的回收站(点)人员和部分走街串乡的回收人员。投资有限公司将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名单报区发改、公安、行政执法和工商部门备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工商分局、投资有限公司

4.运营。标准化回收亭设立原则上不得影响交通,考虑到回收物品日清的方便,有关部门应给运输车辆提供必要的方便。对正规回收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回收不得收取费用。回收亭必须安装治安监控探头。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

5.后期规划。对以后的旧村改造小区和新建商品楼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公共租赁房小区等,应在规划时考虑到标准化回收亭的配套建设。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

6.宣传。采用张贴宣传资料和发给市民一封信等做法,加大对建设标准化回收亭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建设标准化回收亭的意义和作用,以取得市民的支持。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分拣中心

1.功能。分拣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我区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土地(具体土地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分拣中心所需的运输方便性、规划长远性和环保的有关要求),土地使用手续按照区土地和规划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完成时间:2012年11月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供电部、投资有限公司

2.规模。分拣中心初期形成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10万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8万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2万吨以上的规模,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最终形成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25万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18万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7万吨以上的规模,年销售收入15-20亿元。分拣中心逐步建立企业信息系统与拟建立的政府信息系统联网,积极推进“在线收废”联网建设。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有限公司

3.用地要求。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考虑到我区的土地供应情况,投资有限公司在我区建立分拣中心规划用地为50亩左右的土地3块。由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我区提供的土地建废钢和有色金属分拣中心一个,安排现有回收废钢和有色金属的企业、站、点30个左右进入经营;建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分拣中心一个,安排现有回收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的企业、站、点35个左右进入经营;建小型回收企业、站、点集中经营分拣中心一个(解决未进入前两个分拣中心的65个左右小型回收企业、站、点的经营问题)。分拣中心经国家验收合格后,补贴370万元。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4.进入标准。分拣中心由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我区现有规模较大的企业进入进行自主经营或与投资有限公司以合作合资等方式经营。进入废钢和有色金属分拣中心以及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分拣中心企业的标准为: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1000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1200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1000吨以上。具体经营管理方面的事宜由投资有限公司和自愿入驻分拣中心的企业协商,区发改局协助投资有限公司做好企业的选择和相关政策的解答。完成时间与建立分拣中心的时间同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有限公司

5.建设和管理。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由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我区所提供的土地,提出分拣中心设立的可行性报告,报区发改部门审批,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建立分拣中心,并负责具体管理。分拣中心建设分为分拣、加工、管理培训、生活等四个区域,总投资约为2亿元。分拣中心建成后应符合工商、环保、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有限公司

三、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一)对原有回收企业、站、点的整合

1.按照市和我区有关要求,对目前我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废金属回收经营许可证的185个各类回收企业、站、点进行整合。整合过程中,将目前持有废金属回收经营许可证而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有相关证照而没有实际经营场地,经营场地无土地使用手续、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站、点,证照到期后予以注销。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

2.整合后保留的企业、站、点实行总量控制,由发改部门按照我区再生资源实际情况公布全区总量数额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总量数额,超出总数的工商部门不再进行新的注册审批。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

3.整合后保留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在分拣中心未建立前,其经营场地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的相关要求。回收废纸、废塑料的如有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应符合其规定的要求。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

(二)对整合后回收企业、站、点的长效管理

1.为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清理整顿后不出现新的非法收购站点的反弹,管委(区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区综合治理体系,由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状,各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居两委签订责任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区相关部门在清理整顿的同时,将违法占地上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土地部门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管理,解决农村延包地违法出租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市政公用局

3.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以及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的环保、消防审批工作,规范再生资源的回收种类和范围。规范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行为,查处非法收购、倒卖电力、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回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对再生资源回收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加强对回收企业管理人员和回收拆解工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投资有限公司

四、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1.对回收经营企业,按国家、省、市财政、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财政、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3.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并在用地上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

第3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一、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我市市区及羊山新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网点多达876家,其中市区521个,羊山新区355个,回收站点固定从业人员1500人(不含流动收购人员)。由于我市再生资源行业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和规范的经营机制尚未建立,整个行业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给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说,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有效到位的管理机构。20__年国家取消再生资源行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后,降低了市场准入标准和门槛,形成了无序经营、多头管理而又无法管理的状况。20__年,市供销社成立了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但由于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管理,职责划分模糊,导致市供销社对再生资源管理的力度弱化,行业协会也缺少必要的管理手段,造成目前行业管理无主、无序、放任自流的现象。二是无照无证经营现象普遍。市区范围内876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通过工商注册的仅为148家,持有税务部门发放的税务登记证的仅有56家,再加上走街串巷的流动废品收购人员,无证经营的回收队伍就更加庞大,造成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混乱和行业漏税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城市污染极为严重。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绝大多数设在城市小街巷或居民区中,由于缺乏大型的回收集散处理场所,个体户回收的废品只能存放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内或长期露天堆放,有的还随地对旧机车、油罐、变压器、电机等进行折解处理,只挑取价值较高的部分,对低值部分则乱抛乱丢;有的甚至对一些废旧有色金属随街进行焚烧加热处理,造成附近居民区内污水、污油到处横流,乌烟瘴气,对土壤、地下水、空气造成了现实与潜在的污染,“脏、乱、臭”现象和消防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影响了我市“六城联创”工作的开展。四是一些废旧回收点成了偷盗分子销赃的据点,治安隐患大。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废旧回收站点,特别是无证经营的废品回收点和涉及黑社会势力的回收站点,明目张胆地收购电力、铁路、通讯、城市公用设备(主要是电缆、光缆、电线、变压器、窨井盖等)。有些合法的回收点因未按照国家规定对回收物资进行登记记录,也自觉不自觉地成为偷盗分子销赃的地方。部分从事个体收购的流窜人员,借废品收购之名,到办公区、居民区四处窜动,趁机踩点,寻找机会进行偷盗。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我市发生电力、通讯、城市公用设施被盗案件300多起,直接经济损失20__多万元;居民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被盗现象更为严重,这其中绝大多数都销赃到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五是回收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由于这个行业基本是以个体经营和小企业为主,没有条件和能力引进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很低。加上回收分散经营,资源难以集中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的产业化程度低,给采用高新技术带来难度,许多宝贵的资源因此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同时由于网络体系不健全,回收经营者“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许多可以回收利用的品种,如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没有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利用。这些可用资源成为城市垃圾,直接填埋或焚烧,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严重的污染了环境。

二、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相关政策

事实表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情,既是公益事业,又是朝阳产业。对此,、、徐光春等中央、省委领导都曾就此项工作专门作出过批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22号)等文件都对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__年3月,国家商务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还专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__第8号令)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的经营资格、登记备案、经营规则、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等,为加强再生资源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供了政策和法规依据。

三、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从大的方面讲,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浪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小的方面来讲,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规范经营秩序,健全运行体系,形成特色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净化环境,维护治安。特别是在我市深入推进“六城联创”加快魅力__建设的今天,做好此项工作更是作用非凡、意义重大、迫在眉睫。

(二)可行性。从现有的政策、法规及社会需求讲,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

用工作,条件充分,正当其时。首先,从政策层面看,国家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既当作一项事业又当作一项产业来扶持,从土地利用、注册审批、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使加强此项工作有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撑。从法规层面上讲,上级有关部门专门为此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从实际操作层面上讲,供销社具备传统的组织和网点优势,同时,国内和省内的一些地市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探出了新的路子,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可资借鉴。四、外地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据我们了解,__、__、__、__等外地许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再生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由供销社企业牵头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开展得红红火火。我省的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平顶山等市也出台了支持供销社系统牵头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郑州市作为商务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出台了142号市长令《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市公安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和供销社四部门下发《联合通告》,由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华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牵头,规范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做好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华正公司对流动收购人员实行“统一车辆、统一标示、统一服装、统一衡具、统一备案登记”的五统一管理,建设回收中转站和集散市场,组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改变了再生资源行业无序、混乱的局面,改善了城市形象,提升了城市品位。

五、关于加快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建议

综上所述,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立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再生资源规模化经营和综合利用水平,防止二次污染,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废弃物资再生资源”转变的“静脉产业”体系,不仅是我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我市“开展六城联创,建设魅力__”的迫切需要。市政府为做好此项工作,专门出台了政府2号令《__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并成立了再生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形成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现建议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管理。根据《再生资源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由市商务部门为主管部门,供销社牵头,公安、工商、行政执法、城建、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在市再生资源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行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具体包括:一是社区回收网络(生活性再生资源),二是非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三是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网络,四是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市供销社应该就如何建立健全回收体系拿出具体实施意见。

第4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关键词:电镀废水;重金属;电镀污泥;资源化

中图分类号:X78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10502

1引言

电镀污泥是电镀行业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因电镀废水处理过程中大部分重金属附着在电镀污泥中而使电镀污泥的重金属严重超标,因此,电镀污泥被列为危险固废。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污泥处置发展落后于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初期,往往只重视污水的处理而忽略了因处理而产生的大量污泥的处理[1]。

电镀污泥作为固体废弃物也应遵循固废处理的3R原则: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污泥处置的首要目标是“减量化”、“无害化”和“稳定化”,“资源化”,且作为更高层次的要求存在。但是作为污泥,它具有的污染性和资源性双重特性,在保证无害化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一定的资源化是目前电镀污泥研究的重点。

2电镀污泥的特性

电污泥因电镀工艺的不同存在一定的区别,这也是阻碍电镀污泥的资源化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污泥的理化性质是决定其处理方式的关键[2]。陈永松[3]等分析了12种来源不同的电镀污泥试样发现:电镀污泥的pH值在6.70~9.77之间(偏碱性);水分(一般在75%~90%之间)、灰度含量高(>76%);污泥组分十分复杂而且分布极不均匀;重金属含量很高,远远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在电镀污泥中的常规化合物有Al2O3、Fe2O3、CuO、SiO2、CaO、SO3、Na2O、MgO等[4]。

总的来说,电镀污泥具有含水率高、重金属质量分数大且热稳定性高、极易造成二次污染的特性。

3电镀污泥资源化的方法

目前,国内外对于电镀污泥资源化的方法研究主要集中在重金属回收技术和材料化技术这两大方向[4]。

3.1重金属回收技术

重金属回收技术通过化学、物理、生物等方法收集回收电镀污泥中的有价金属从而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其主要的方法途径如下。

3.1.1浸提法

浸提法是指通过浸提剂与电镀污泥中的重金属反应来收集有价金属的方法。根据浸提剂的不同分为酸浸法、氨浸法和生物浸取法。酸浸法用硫酸、盐酸等作为浸提剂,主要针对铜、铁、镍等[5,6]有价金属的回收;氨浸法常用氨水作为浸提剂,主要针对铬[7]的回收利用;生物浸取法主要是利用化能自养微生物[8]的生化作用将电镀污泥中的重金属由固相变为游离态进入液相,再进行回收利用。

3.1.2熔炼法和熔烧浸取法

熔炼法主要用于回收电镀污泥中的铜、镍重金属[9],但因回收的效率不高且能耗大,并未得到广泛运用。熔烧浸取法是先在高温下熔烧,去除电镀污泥中的一些杂质,然后用酸、水等介质提取有价金属的资源化方法。

3.1.3焚烧-回收法

焚烧-回收法是在电镀污泥经焚烧的基础上,对焚烧渣中的重金属进行回收利用的一门技术。裔兆君[10]等通过对电镀污泥焚烧残渣中的Cu、Ni形态分析发现焚烧处理能明显达到减量化。国内外研究表明焚烧-回收法能有效实现电镀污泥的“减量化”和“无害化”。此法不仅有效的减少了电镀污泥的体积,还能产热给其他产业提供热能,而且最后残渣中的重金属也有很好的去处――回收利用。

3.1.4复合法

目前,电镀污泥中重金属的回收多是采用复合方法,例如顾冬梅[11]等对电镀污泥进行还原焙烧―酸浸处理得出还原焙烧比直接焙烧更有利于电镀污泥中铜的选择性浸出:煤粉投加量为10%、碳酸钙投加量为0.5%、温度为700℃、焙烧时间为20 min时,电镀污泥中铜的浸出率可达98.3%,含量达到15.07%。郑顺[12]等对电镀污泥氯化焙烧-弱酸浸出工艺的研究表明:盐酸为1 mol/L、浸出时间为45 min、浸出温度为318 K、液固比为4∶1时,镍的浸出率为97.48%,铜的浸出率为87.65%。

3.2材料化技术

材料化技术是指利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电镀污泥,将其作为原料或者辅料用于生产建筑材料、有机化肥材料等的技术[4]。丁庆生等[13]用钢铁废水污泥、钡泥、铜渣和电镀污泥作为主要原材料,掺入页岩、淤泥等校正原料制成防辐射功能集料,其重金属浸出浓度达到GB5080.3―2007的要求。

3.3其他资源化技术

3.3.1电镀污泥铁氧体化处理法

李磊等[14]采用酸浸―铁氧体化―毒性浸出分析工艺实现了电镀污泥的资源化。经过TCLP毒性鉴别,发现残渣及合成铁氧体都达到无害化。残渣可以用于安全填埋或者作为材料化技术的安全原料;铁氧体则可以作为工业产品被运用于生产实践中。

3.3.2电镀污泥的生物处理法

曾猛等[15]利用嗜酸性氧化硫硫杆菌(A,t)进行生物淋滤,经处理后的电镀污泥适合于农田施用。电镀污泥之所以不能用于农田回用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重金属含量过高,而P、S、K等营养元素又极度匮乏。通过这种生物处理法,能够有效的改善这种情况,实现了电镀污泥回用农田的可能。

4分析与展望

电镀污泥的成分和性质十分复杂[16],如何经济高效地将其资源化一直是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在对电镀污泥资源化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就目前电镀污泥资源化存在的问题分析,其资源化方法与技术在今后主要集中展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复合化:单一的重金属回收技术产生的二次污染对环境污染极大。重金属回收技术应多采用复合方法来减弱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进而有效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这也是将来电镀污泥中重金属回收的发展趋势。

(2)无害化:是材料化技术电镀污泥资源化的前提;也是重金属回收技术的目标,只有做好无害化,才能更好的利用电镀污泥。

(3)生物化:生物法在处理环境问题中的优势愈加明显,如何更好地利用微生物处理电镀污泥是将来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

岳宝,陈淼.“产业协同、循环利用”城市污泥处置新模式探讨[J].中国给水排水,2013,29(10):1~4.

[2]Viguri J.Andrés A.Ibanez R, et al. Characterization of metal finishing sludges: influence of the pH[J].Jacrnal ofHazardous Materials,2000,79(1-2):63~75.

[3]永松,周少奇.电镀污泥的基本理化特性研究[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7,25(5):2~6.

[4]季文佳,黄启飞,王琪,等.电镀污泥资源化与处置方法的研究[J].电镀与环保,2010,30(1):42~45.

[5]Asavapisit S, Naksrichum S, Harnwajanwong N.Strength.leachability and microstructure characteristics of cementbased solidified plating sludge[J].Cement and concrete Research,2005,35(6):1042~1049.

[6]陈凡植,陈庆娇,吴对林,等.铜镍电镀污泥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试验研究[J].环境工程,2001,19(3):44~46.

[7]Magalhàes J M,Silva J E,Castro F P,et al.Role of the mixing conditions and composition of galvanic sludges on the inertization process in clay-based ceramics[J].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2004,106(2):169~176.

[8]易龙生,冯泽平,王洲,等.电镀污泥资源化处理综述[J].电镀与精饰,2014,36(2):16~20.

[9]李红艺,刘伟京,陈勇.电镀污泥中铜和镍的回收和资源化技术[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5,23(12):7~10.

[10]裔兆君,严金龙,丁成.电镀污泥焚烧残渣中的Cu、Ni形态分析[J].环境工程,2012,30(4):80~82.

[11]顾冬梅,邓开宇,陈娴,等.电镀污泥的还原焙烧―酸浸[J].环境工程学报,2013,7(7):2721~2727.

[12]郑顺,李金辉,李洋洋,等.电镀污泥氯化烘焙―弱酸浸出工艺研究[J].矿业工程,2014,34(6):105~109.

[13]丁庆军,王承,刘凯,等.利用富含重金属污泥制备防辐射功能集料[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5(12):17~22.

[14]李磊,唐伟,朱渊博,等.电镀污泥的铁氧化研究[J].电镀与现代化工,2013,33(10):62~65.

第5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各镇街(平台):

根据《关于印发<____区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区委办〔2015〕47号)、《关于印发<深化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四边三化”〔2015〕9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____区“四边三化”工作任务》的通知(余“四边三化”〔201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废品收购站(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深化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环保、公安等为执法主体,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一)加强有证回收企业管理

1.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对有证废品收购站(点)的规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支持行业发展,规范回收企业管理。

2.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依法实施治安、消防安全等管理。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其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有证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4.区城管局负责对回收企业经营场所外部环境进行管理。查处违反市容环卫条例、非法占道及违章搭建等违法、违章行为。

5.区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加强无证回收站(点)的查处和取缔

建立镇街(平台)、村(社区)二级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以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无照经营回收站(点),在属地镇街(平台)的统一组织下,由工商部门牵头,商务、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查处和取缔工作。同时,各镇街(平台)要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清洁绿化____”、“两路两侧”等工作,加强对无证回收站(点)经营场所的管理。

(三)加强行业自律

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每年组织一次回收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回收企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

1.各镇街(平台)、有关部门应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

第6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作者:周炜

众所周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对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湖北省一直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通过大力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再生资源行业走向规范和健康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湖北省共回收废旧通迅设备21.81万t、废家电371.55万台,其中通过家电以旧换新规范回收的废旧家电230万t、废钢铁707.13万t、废有色金属159.56万t、废纸257.1万t、废橡胶16.19万t、废塑料90.11万t,湖北省已建、在建、筹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共有30家,年回收及循环利用有望达到1260.22万t,循环利用产值有望达到323.11亿元,在湖北省循环经济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武汉、襄阳、荆门、宜昌等4个城市先后被商务部批准为全国第一、二、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其中襄阳、武汉两市已于2010年、2011年分别获批财政部、商务部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并分别获得中央专项支持资金3400万元和4900万元。2010年,湖北兴业钢铁炉料公司、湖北鑫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还被财政部、商务部批准为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各获得中央专项支持资金1800万元。

在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湖北愈发显示出强劲的中部力量。

全省总动员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起步较早。2010年1月1日,《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场所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作为武汉市地方标准正式实施,填补了湖北省在该领域的空白。

此后出台的《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明确,2012年武汉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到2200个,建成9~10个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1个再生资源产业园,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92%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2%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规范化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基本消除二次污染,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

按照规划,至2015年,武汉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到2553个,建成60个分拣中转站、10个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2个综合性再生资源产业园,武汉市9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5%以上的社区及乡村设立规范的回收点,9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规范化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全面消除二次污染,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2%以上,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行业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节能减排的水平显著提高,成为全国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典型示范城市。

据了解,到今年年底,为期三年的武汉市回收体系建设将基本完成。其中,规范化回收点新增400个,累计达到2200个,新建成8~9个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九成以上回收人员将纳入规范化管理,九成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点,九成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规范化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二次污染基本得到消除,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

综观湖北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热络景象,岂是武汉一家独美?

2009年,襄阳市成为全国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截至去年年底,襄阳市共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1480家,年回收量达到175.6万t,年回收总值约122亿元。

近年来,襄阳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去年襄阳市829个标准化回收网点、4个分拣中心、1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已基本建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已经投入使用,提前一年时间完成了试点城市项目建设任务。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11年襄阳市商贸企业前10名纳税大户中,再生资源企业占5家,为襄阳市申报国家再生资源基地起了重要作用。

今年2月,经过国家商务部的评审和公示,湖北省宜昌和荆门两市成功入围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城市里的“金山”

提起湖北的再生资源回收,就不能不提格林美。2008年成立的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创立了中国废旧电池和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模式,成为开采中国城市矿山资源的示范模式。武汉格林美于2010年8月9日成功中标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对全面推进湖北省电子废弃物回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已进入高成长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城市矿山资源储量日渐增长。目前,我国正处于产品技术提升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高峰期,电视等主要家电的综合报废数量年均为7000万到8000万台。汽车的报废量也逐年增加,2011年汽车报废量近300万辆,由此可见,我国城市矿山储量渐趋充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可再生资源具有较强的节能减排优势。

为此,我国政府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可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并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作为七项重点工程之一。此外,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扶持政策,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定了以销量计缴的原则,每台家电征收额在10元左右,并保留了适时调整征收标准的空间,从而对处理企业的补贴从每台十几元大幅上升至85元/台左右,这必然会驱动着我国可再生资源朝着规模化和环保化方向大发展。

第7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垃圾分类,被公认为是解决垃圾问题的重要途径,然而国内众多城市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却纷纷以失败告终,一些城市管理者甚至感慨垃圾分类是“世上最难做的工作”。不过,当城市垃圾分类工作难以为继之时,国内部分农村的垃圾分类工作却进行得如火如荼,而且收效甚是明显。

垃圾变宝农村环境大变样

“10公斤玻璃换一瓶白醋,8公斤农膜换一瓶酱油……”在湖南省长沙县果园镇农村环保合作社的环保超市里,当地农户兴高采烈地把生活垃圾兑换成了生活物资。

2008年开始,为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果园镇开始探索农村环保合作社的运营模式。2009年,全国首个农村环保合作社在果园镇正式成立。作为全国首创的环保合作社,果园镇环保合作社勇趟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的“深水区”。

果园镇的农户生活垃圾一般被分为3类: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有毒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当地保洁员李大姐介绍,可堆肥垃圾由村、组保洁员督促农户丢入垃圾池中进行堆沤,待发酵后再还田处理;可回收利用垃圾以及有毒有害不可降解垃圾,由村保洁员以政府指导价到农户家上门收购。

据了解,果园镇共有7个村、3个社区,分为10个环保合作分社。每个分社又分为3到4个片区,每个片区安排3至4名保洁员,负责垃圾捡拾和回收。每个分社一个星期清理一次,把分好类的垃圾运往镇上的生态环保合作总社。对于可回收利用垃圾,全镇统一运往汨罗的垃圾资源化市场进行资源化处理;有毒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则运往长沙县汉山垃圾填埋场进行专业的无害化处理。

果园镇的生态环保合作总社旁还建立了一个环保超市,这是一个可回收垃圾物资兑换处,村民可以把一些可回收或者有毒有害的垃圾打包带来总社,根据回收价格,兑换相应生活物资。“上次10多个农药瓶换回一瓶洗洁剂。”对于用完的农药瓶,金江新村的李世平现在每次都会带回家收好,而不再是随便乱扔在田边或塘里。

“其实,农村90%的生产生活垃圾都可以‘变废为宝’。”果园镇环保合作社负责人彭长兴算了一笔账:农民把废品卖到环保合作社之前,就已经把垃圾总量的60%就地堆沤分解掉了,合作社向农民收购废品后再次分类,将30%的可回收垃圾卖给回收公司,这样经过两次减量后,只剩下10%的不可利用垃圾被送到垃圾场进行填埋。

“通过分类处理,镇域内生产生活垃圾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镇垃圾中转站中转的垃圾,现在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减。”果园镇党委书记鄢兴杰指出,这一举措大大改善了垃圾包围村庄的“脏、乱、差”局面。

由于成效明显,果园镇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在长沙县得到全面推广。现在,长沙县每个镇都有一家农村环保合作社,建立起了“分户收集、分户处理、村民自治、政府补贴、合作社运行”的垃圾处理模式,实现了城乡垃圾处理全覆盖。

市场主导垃圾产生大效益

“一两池三桶四筐”,这是湖南攸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精练总结。

一”即设置在果园里、稻田边、菜地里或者山林边的凼肥坑,用来处理厨余垃圾;“两池”指各户设置的垃圾焚烧池和各村设置的有害垃圾收集池,用来焚烧纸杯、卫生纸等不可回收垃圾和收集电池、废旧灯具、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有害垃圾;“三桶”放置家中,用于临时收集和运输有害垃圾、填埋垃圾和焚烧垃圾;“四筐”用来分类存放玻璃、塑料、金属和纸张等可回收垃圾。

为了有效对接农村“一两池三桶四筐”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攸县进一步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投资1200万元成立了攸县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按照“一乡一站、一村一点”的网络布局,设置19个乡级再生资源回收站、123个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和一个垃圾分拣中心,以“六定”法原则,形成“农户――村回收点――乡回收站――县回收公司”的统一回收网络渠道,有效回收利用生产、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化害为安。

所谓的“六定”法原则,即定地点:全县原则上“一乡一站,一村一点,一点一人”,各回收站点统一挂牌,公布相关信息,方便居民及回收人员送售和收购。定时间:回收公司、回收站、回收点分别负责编排和公布到各乡镇、村、村民小组回收时间。定种类:按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对废弃物资分类,分别处理。定价格:根据实时市场行情,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各类废旧物资收购指导价。从农户到县资源回收公司,整个回收环节户、村、乡镇、县各级均按市场机制确定合理差价。定规则:全县废旧物资由回收公司安排回收人员持证按统一价格、种类、时间和地点依规收取,无证、违规收取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定职责:明确回收公司、站点、回收人员和各乡镇以及城乡同治办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县回收公司+乡镇回收站+村级回收点+流动回收人员(保洁员)”的运作模式,形成“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运行机制。

除了回收有一定价值的废旧物资外,攸县还对那些白色垃圾(如一次性塑料杯、塑料袋等)和有毒有害物资,在收回储运上也建起了适当奖补办法。比如,采取给乡镇社区收废员每人每月100元收储误工补贴等激励措施,调动起收废员的积极性,从源头上保证了全面回收城乡居民的白色生活垃圾及有害有毒废弃物。

据湖南省环保厅统计,攸县年产生活生产性废旧物资约20万吨,采用这一管理机制以后,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就地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可回收垃圾潜在价值5亿元,通过精细化处理,可实现产值约10亿元,将产生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提高意识分类政策好落实

“可用的,卖钞票;能烂的,变肥料;剩下的(不可回收的)才倒掉。”浙江省仙居县横溪镇朱塘岸村的张大爷今年已经70岁了,原来根本没听说过垃圾分类,现在,他用这简单的顺口溜就把垃圾分类的原则记得很清楚。

走进横溪镇朱塘岸村,随处可见路边放着蓝、绿、橙3种颜色的大垃圾桶,上面标明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示意图。同样,随便走进任何一户村民家中,也有这样3种颜色的垃圾桶。按照设计,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垃圾,将进行资源回收;果皮、菜叶等厨余可肥化垃圾,收集后,将经过沼气池“变身”化肥;其他不可回收垃圾,则运到镇中转站,进行统一处理。

规矩定下来,可是如果村民不遵守,垃圾分类也可能只是摆设。“我们有两大法宝。”横溪镇副镇长吴伟锋介绍说,一是“捆绑式”责任联包工作机制,各级干部明确包干任务;并联合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活动,以学生来带动家庭参与到垃圾分类处理中。二是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村民互相监督,做得好的村小组每月可领到小礼品,不自觉的村民要受到全村人的指责。镇里也不定期抽调镇勤廉跟踪督评小组部分成员和社会上威望高的人员,组建“找茬组”进行检查监督。

在这两大措施下,横溪镇垃圾分类已初现成效。吴伟锋提到,自今年3月以来,10个试点村已分类处理垃圾1320吨,回收利用垃圾835吨,回收利用率达63.3%,产出生物有机肥12.5吨,垃圾分类误置率控制在5%以内,每天运往县垃圾中转站处理的垃圾较过去减少60%。

在浙江桐庐县横村镇杜于村,家家户户门口都摆放着一黄一蓝两个垃圾桶,按规定村民们把“可堆肥垃圾”倒入蓝色桶,把“不可堆肥垃圾”倒入黄色桶。而不同的垃圾则有不同的保洁员进行收集、处理。“不可堆肥垃圾”直接运到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可堆肥垃圾”则由保洁员运到村垃圾处理站进行堆肥处理,将垃圾变成肥料。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垃圾桶上还清晰地标着数字。村干部姚兴军说,在他们村,每只垃圾桶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实行“一户一号”,这样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每家每户实行垃圾分类的情况,并进行积分评比。每个季度村里将根据村民积分情况进行奖励,而且到年底,表现好的村民还可以拿价值几百元的奖励。

据统计,该制度推行以来,该村每天可以收集到“不可堆肥垃圾”一吨左右,每2天收集到“可堆肥垃圾”半吨左右。“同时,村里每个月由网格长带队按网格分布上门例行检查,管理人员积分与网格长积分形成月结积分,月结积分在村务公告栏张贴通报,每季度按农户垃圾积分进行鼓励表彰,并设一二三等奖,按名次奖励分发洗衣粉、肥皂、牙膏等小礼品。”姚兴军说,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好,不仅使村容村貌得到很大的改善,而且也改变了村民的精神面貌。

今年3月,浙江开化县也开始启动垃圾不落地工作,树范村率先探索垃圾分类新模式。分管卫生工作的村支委徐革洪说,为治好垃圾,树范村两委出了“狠招”:将原先10多个垃圾池全部打掉,分区划块设立了18个生活垃圾投放点,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写入村规民约。

此外,为了防止建筑垃圾乱堆,每户村民建房前必须先缴纳5000元垃圾清理押金,一旦发生垃圾乱堆乱放,清理费将从押金中扣除……

第8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一、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的基本情况

(一)废旧物资的种类、数量和处理利用情况以及行业管理情况

我市废旧物资种类主要有废金属(废铜、废钢铁、废铝制品等)、废橡胶塑料、废纸、旧轮胎、废电器、废电脑、废电池、报废机动车等。废旧物资主要来源于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年产生废金属量约为1.5万吨,废金属基本全部通过废品收购站回收以后送到昆明等地的废旧金属加工厂进行回收利用。废橡胶塑料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中使用的薄膜和医疗机构使用的塑料制品(如输液管)等,年产生废塑料橡胶约1千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薄膜基本没有任何回收处理,使用完以后基本全部丢弃在农田、耕地里,医疗机构使用的塑料橡胶制品基本全部回收以后送到县塑料橡胶制品加工厂进行回收利用。废纸主要来源于文化教育、机关办公和商品包装等过程中,年产生量约为1万吨,目前全部通过废品收购站回收做再生纸,全部回收利用。旧轮胎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过程中,我市年产生量约为100吨,旧轮胎目前主要通过拆除、分解,将废橡胶和废金属分别回收利用。旧玻璃瓶主要来源于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和酒类生产企业,年产生量约为5千吨,目前,对瓶体完整的旧玻璃瓶基本全部通过废品收购站回收到相应的企业再利用,对瓶体不完整的碎玻璃基本没有回收,直接进入垃圾中,农村施用农药过程中使用的玻璃瓶基本没有回收使用,全部丢弃在农田耕地里。废电器和废电脑主要来源于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年产生量约为50吨,废电器和废电脑主要是通过废品收购站回收后送相关的企业进行维修,争取再利用,对不能维修好的废电器和废电脑主要采取拆除、分解的办法,将可用的部份分别回收利用,不可用的部份进入垃圾中。废电池主要来源于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年产生量约为1吨,废电池基本没有任何回收,直接进入垃圾中。报废机动车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年产生量约100辆,目前,我市报废机动车由恩茅市恒源再生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回收,该公司已取得全国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坼解)企业资格认证,由该公司全面负责回收利用。

(二)工业废物、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和处理利用情况

我市的主要工业是林产业、建材业、有色(黑色)金属采选冶炼业、食品加工业、煤炭生产业五大类。目前全部建设专用堆场进行堆存。随着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度和环境管理力度的加大,正常生产情况下,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不大,最近几年,污染事故、纠纷保持在一个较为平均的水平。

(三)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收集和处理情况以及再生利用情况

目前我市十县(区)城市建成区面积为5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为47万人,生活垃圾的日产生量为448吨,产生量最大的是区,每天约90吨。城市垃圾的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全市每个县。(区)都设有环卫处、站、所,全面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九县城在城市的主要路段设置垃圾池(房),在单位内部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县城垃圾堆放场。区除在各单位设置垃圾桶外,在城区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设置四个垃圾中转站,专门收集由人力三轮车收集来的城区街道沿途单位、个人的垃圾,然后由环卫处统一将垃圾送往区生态垃圾处理场。区生态垃圾处理场近期填埋量为120吨/日,远期设计200吨/日,使用年限为15年。对于城市垃圾的回收利用,前几年,有的县尝试通过筛检,把有机肥料用于果木施肥,但很粗放,形不成规模,效果不好,现在已经没有进行尝试。

(四)主要农业所产生的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及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情况

我市农业主要是种植业和养殖业,所产生的主要废弃物是生产中使用农药、化肥后的包装物,每年产生量约为100吨,主要是农药玻璃瓶子和塑料袋子。目前这一部份废弃物基本没有进行任何处理,全部丢弃在农田耕地里。

二、我市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宣传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废旧、废弃物的认识不高,普遍存在着不重视废旧、废气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的现象。尤其在广大农村,这一方面的认识更低,还没有形成将农用物资的包装物回收处理的良好习惯。

(二)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落后,技术开发工作严重滞后。我市金属矿产采选企业排放的大量尾矿,还含有多种金属,有的尾矿的金属含量还比较高,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但由于现有的回收技术落后,还无法进行规模化的回收,不能实现综合利用。

(三)对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政策的局限性较强。废旧、废弃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项目一般都是微利或薄利项目,很多项目属于公利事业项目,例如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基本没有任何利润,开展这些项目,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各县都列入了发展计划,都在积极争取省上的支持,已完成环评工作,正在报批可研过程中,对其它的废旧、废弃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项目,国家没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废旧、废弃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项目涉及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国家的政策控制力度大,废旧、废弃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项目大多是一些污染比较大的项目,例如回收金属的小冶炼厂,回收,轮胎的小炼油厂等,按照国家政策大多属于“十五小”、“新五小”项目,属于国家禁止建设的项目,而如果将这些废旧、废弃物都送到昆明等地进行处理的话,生产成本比较大,有的项目企业就要亏本。

(四)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力度不够,指导思想落后。没有引进一些先进的发展理念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来指导产业发展,没有引进如“BOT”等融资方式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五)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规划工作滞后。现在全市还没有任何一个县一(区)编制了废旧、废弃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

三、我市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工作打算

(一)加大废物、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识问题是我市在废旧、废弃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重点,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要利用学法普法工作对废旧、废弃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结合文化下乡、科技下乡工作对废旧、废弃物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知识进行宣传。

第9篇:资源回收的好处范文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促进再生资源有序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快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步伐,按照市纳入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以及《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实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废旧物资收购网点整治工作的通告》精神,我县再生资源网点规划如下:

(一)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专业分拣中心1个。该项目规划于省道302线旁潼江河以西位置,占地约20亩,建设年交易处理废旧物资达10万吨的再生资源回收专业分拣中心,主要用于经营生活和生产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废旧机器的回收、分类、整理、交易等,并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进行规范管理。该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

(二)对现有的70户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清理,重新设立经营准入条件,分乡(镇)规划回收网点和交投站。

1.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交投站准入条件。

(1)经营地域: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于距国道108线300米以外、距省道302线200米以外区域;文昌镇四个社区和经开区两个社区设立的交投站必须在各自社区区域内远离县城主要街道区域100米以外且建立2.5米以上的围墙与周边环境隔离;各乡(镇)场镇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尽量规划在场镇中心区以外区域。

(2)经营场地: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场地一般要求达到150平方米以上(人员较少的乡(镇)场地要求可适当放宽),文昌镇、经开区设立的社区交投站经营场地须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3)符合工商营业登记和再生资源备案登记的条件要求。(4)经营者须参加由县再生资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举办的经营者上岗资格培训且合格。

2.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社区交投站规划。

(1)风景区设收购网点2个。其中:在适当位置设收购网点1个;水观音适当位置设收购网点1个。

(2)文昌镇:设专业收购网点22个,即:连枝村设4个,城郊村(武装部70米以东)设6个,沙河村6个。县城4个社区各设再生资源交投点1个,即:城南在县公安交警大队隔壁设1处;城北在县养路段后面设1处(即西坝村3组);城西在原先锋村旅馆内设1处;城东在城郊村6社(县鱼场地段处)设1处。城北行政集中办公区设置2个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点。

(3)经开区:设专业收购网点5个。即按规划在现有收购专业户中视其条件优劣选择设立。另设社区再生资源交投点2处,即南桥村2社设1处,幸福村3社设1处。

(4)人口近万人的乡(镇)、紧临主干道(108国道、302省道等)的乡(镇)规划网点2个以上,其余各乡(镇)规划网点1个(详见附件)。

(5)今后除规划内的,凡要新增或改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必须经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能实施,否则依法予以取缔。

3.具体实施规划。

(1),按照全市规划,新建、改建回收站点35个。

(2),新建、改建剩余回收站点以及分拣中心建设。

(三)加强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的组织领导。

1.组织领导:成立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发改商务局,由张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具体实施:我县再生资源回收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实施,由县鸿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的管理组织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收编综合整治和社区交投站的设立建设等工作。

3.明确责任: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四)实施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的要求。县工商局不再对新办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注册登记;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由县级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规划条件和要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取缔不符合条件、不符合规划的原有网点,由县发改商务局授权委托的县供销社实行统一管理。

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管理要求

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须执行商务部“七统一”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一)统一规划。由组织实施公司根据前述回收网点规划意见具体统一实施。

(二)统一店招。由组织实施公司统一重新制作店招,如《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社区交投站》、《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乡(镇)收购站》等规划网点招牌。

整治后,新建各网点的营业执照由组织实施公司统一办理,并对所有原有网点进行收编、整顿后统一申办、年审营业执照等证照。

(三)统一价格。由组织实施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废品收购价格,报县发改商务局,统一执行,不准乱压价、乱抬价,严厉打击挠乱回收市场的行为。

(四)统一衡器。由组织实施公司统一定制大小衡器(称),各网点的各类衡器经质监部门统一年审后发放各收购网点,树立再生资源经营者诚信、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五)统一着装。由组织实施公司统一定制服装,标明网点名称、地址,注明监督电话,使经营者不乱收国家明文规定的违法财产,使再生资源经营公开透明,严厉打击借收废品之名行盗窃诈骗之实,起到既监督又树形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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