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精选(九篇)

腐败问题整改方案

第1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一、刑法反腐败的必要性

 

腐败是一个国家、整个社会的寄生虫。现如今,中国的腐败现实和强烈的社会关注度使得反腐败刑法机制存在着更多舆论导向而非理性的风险。因此,只有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完善刑法中有关形势政策的规定并坚持依法执行每个案件,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腐败问题从法律层面得到遏止。

 

(一)刑法反腐败的现实意义

 

腐败是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扫除的障碍,也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和要求。完成反腐败行为的刑法规制,主要有以下意义:

 

1. 完善刑法反腐败制度,完善相关立法,有利于维护政府权威:

 

党中央强力打击腐败,使得人民群众更加信赖我们的政府,有利于政府公信力的树立,让人民群众对政府更加有信心,促进了党的方针政策,政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

 

2. 中国刑事法治的完善,将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

 

腐败分子是社会中的蛀虫,腐败现象是社会建设的毒药,如果任由它滋生,最后将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刑法反腐败政策的积极推进,可以震慑腐败分子,减少腐败现象的肆意生长,建立清正廉洁的政府。

 

(二)中国反腐的世界性意义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腐败运动迅猛扩及全国,并且势头高涨,持续不断,这也引起了其他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央的“打老虎”、“拍苍蝇”,力度、广度前所未有,“丰硕”成果推进了全球范围的反腐败行动的议程。我们可以看出,此次反腐行动的出击强而有力,由此我国不光赢得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赏,也势必敦促了各国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改善长久以来的不良政治生态,由此这次行动也可能使很多国家感到焦虑。

 

二、我国刑法反腐败的立法现状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反腐败的刑事立法始终被高度重视。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刑法典的1979年刑法典对一系列典型的腐败犯罪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随着实践的不断应用总结,1982年、1988年又通过了两部法律,分别为《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这两部重要单行刑法也对腐败犯罪进行了明文规定。此后,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一)》、《刑法修正案(四)》、《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七)》以及近期刚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等多个刑法修正案,都在罪名、量刑等不同方面对立法上的腐败犯罪的规制进行了完善,中国的反腐败制度在刑事方面建立起了一个合理、完整的法律体系。

 

近期刚刚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更是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反腐败行动在立法上的不断进步。这次修改加大了几类犯罪尤其是腐败类犯罪的惩治力度,例如:进一步完善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增加规定了可以终身监禁的措施、严格了行贿犯罪从宽处罚的条件以及增加规定了财产刑。这些改变无一不说明我国在立法层面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加大,但是,事实上,倚重刑事法重刑反腐并不是长久之计,是一种折中情况下,政府不愿限制自身权利的情况下做出的无奈之举。如果要从源头上对腐败现象进行遏制,限制政府的公权力,尽最大可能性把公权力的个人操纵性降到最低会是更为直接有力的举措。

 

三、我国刑法反腐败的立法缺陷

 

就中国的实际国情来看,刑事法律制裁是当前反腐败问题出现后的惯用程序。通过刑事程序是其问题得以解决的最严厉的手段。因此,刑法法治是反腐败斗争最后的方式。我国的反腐败刑法制度自建国以来从无到有的建立起来,但是各种状况的影响使得该体系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进一步完善。

 

(一)现实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1.办案过程中存在着不科学的“潜心理”:

 

当前,我国在实践中的反腐败的刑法运用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心理潜规则,其中有两种心理潜规则事皮鞭存在甚至明目张胆的适用。一是喜欢办理大的腐败案件的抓大心理。事实上,任何案件的处理都必须遵循法律的具体规定,不能因为舆论的导向而略有偏颇以安抚民心。相对而言不重大案件的忽视将会直接导致大案、要案的产生,小案不解决是滋生不良风气的土壤。二是纵容数额不大,对于社会影响相对较小的腐败案件的放小心理。这种放纵行为不利于腐败问题的治理。从刑事法治的角度看,这两种倾向均对发展我国反腐败的刑事法治建设事业会产生极大不利影响,同时在我国刑事法治体系的完善过程中也会形成阻碍,因此,对于这两种错误心理,必须予以调整。

 

2.不严密的反腐败刑事法律规范网络:

 

我国反腐败制度中,刑法中体系性罪名设置的不合理。我国已经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并没有按照公约的规定设立罪名。例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明文规定:参加此公约的国家必须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人员"和"影响力交易"这两种罪名写入法律。但我国并没有将这两个犯罪写入刑法罪名体系的范围中。由此可知,中国反腐败犯罪的罪名狭窄、不完整。除了上述的罪名体系的不严密和行为对象限定的不合理之外,还有行为方式设置不当、行为目的限定不合理等方面的缺陷。 (二)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刑法制度的修改

 

1.更新反腐败法治理念:

 

针对当前刑事法治实践过程中存在“抓大放小”的理念问题,我国将需要树立和强化一种新的理念,即宽严相济的谦抑理念。刑法谦抑是指刑法立法和适用应当谦虚、有所抑制。刑事政策中有一项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宽严相济。我国的反腐败行动也必须贯彻这一政策。这一原则在我国近年才被确立,但一经提出即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认可和赞同。这一原则可以指导我们理性的治理腐败犯罪,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本着宽严相济这一刑事政策的精神,依法合理地有所区别对待。由此可见,我们对待腐败犯罪态度一定是坚定而有力的,要严厉打击。但同时,考虑到宽严相济等这些刑事政策的规范与指引,我们要区别对待案件。惩治腐败犯罪时应当做到总体要严,区别对待,宽严平衡。

 

2.加大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的力度:

 

要做到保护人权和遏制腐败的相互协调,需要从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法制建设方面着手。我国的政治框架中缺少有力的制约机制。在实践中,很多人对腐败活动不敢举报,担心被有权有势的人打击报复。这说明公民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很低,这一现象除了是人权保护制度不健全的反映还说明法制建设的滞后会阻碍反腐败行动的步伐。所以,加强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有效的控制腐败,才能真正保障人权,做到遏制腐败的同时不缺乏人权的保护。

 

四、预防腐败的具体举措

 

国家对于反腐败问题进行的一系列整治措施只能说明国家政府对于反腐的决心和重视程度。《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说明国家不断修改完善刑事法治制度,以期从立法上增强反腐效力。针对腐败现象,最重要的举措不是惩治,而在于预防。

 

(一)制度体系建设是预防腐败的必经之路

 

反腐败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就必须先进行制度上的完善与变革,用制度去弥补立法上的缺陷与不足,用制度去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准则,用制度去衡量每个参与其中的人的客观行为。这样我们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才能对时尚未出现但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进行预防。在完善的制度体系的规范下,公权力的掌控者对权力的驾驭将更加规范、可控,权力在最小范围内被一个人操控,犯意在制度规范的高压下得到最大程度的压制。

 

(二)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长久之计

 

1.教育环境中的反腐氛围:

 

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而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三项工作中的基础性工程、反腐败斗争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必须给予更多关注。充分发挥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对于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正确把握其特点内容,秉持科学的态度、遵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走向深入。

 

2.提高干部素质:

 

在我们秉持坚定态度打击腐败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治本得重要性、预防的重要性、制度建设的作用。要实现严惩腐败的目标,必须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中共中央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加强了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企业干部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素质关键要把握并做到勤奋学习、政治坚定、清正廉洁。

 

五、结语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刑法反腐制度日益成熟完善,司法制度也日益理性。中国反腐败的大趋势走向良好,但是在政府主导下一阵气势磅礴的反腐浪潮让我们必须思考:作为一个理性的公民,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在反腐败几乎成为公共事件的时候,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相关规定理性反腐。同时,从根源切断腐败由头,从立法层面着重预防腐败的滋生,建立一个更加清正廉洁的政府,成为透明、清新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2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实事求是看现状

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任务还相当艰巨和繁重”,这是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评价。一方面成绩很大,一方面问题很多,这就是现阶段反腐败的现状。

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好的,成绩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深化,廉政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我们党成功地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增强,从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在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党的十四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2500多项制度和法规,其中,中纪委、监察部就制定了100多项。二是大案要案查处力度持续加大。突破了、、、、等一批职级高、金额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清除了腐败分子,纯洁了干部队伍,振奋了党心民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决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决心。三是从改革入手,逐步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四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群众监督方面取得了新成果。全国已有86%的乡(镇)政权机关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80%的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和集体控股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90%以上的村实行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五是我们党探索出一条符合现阶段国情的反腐败路子。现阶段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有序进行的,不断取得的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为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必要条件。这充分证明,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反腐败斗争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这是我们反腐败斗争取得成功的保证。

在充分肯定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有些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些领域中的腐败问题还相当严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违纪违法案件的数量仍呈上升趋势,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二是腐败向团伙型方向发展,涉案人员多,有的达数百人,并以团体组织的形式出现,有的向半隐蔽、半公开方向发展。三是干部人事上的腐败案件增加,从跑官要官发展到买官卖官,甚至出现骗官杀官的个案。四是“灰色收入”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单位比较突出,有的是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的礼金礼品,有的反映为所谓“奖金”、“润笔费”等等。群众说干部腐败,很多指的就是这种行为。五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还未得到根治,如农民负担、企业负担、中小学乱收费等等。巩固已有的阶段性成果,难度还相当大。

实事求是看现状,既要看到成绩和主流,又不可掩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党向来是光明磊落的。现状是客观的,问题究竟怎么看?我认为正确看形势首先要解决一个理论问题,即弄清现阶段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

综合分析找原因

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谈到:“腐败现象为什么会在党内和社会上顽固地存在呢?这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中盘旋,也一直是我深深思考的问题。”七年前,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对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进行过全面论述。去年,尉健行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报告中,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也进行了论述。这些论述是我们分析反腐败形势的指南。

从体制转轨上分析。沿用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打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新旧体制转换中的缝隙和漏洞,为腐败现象的滋生留下了空间。在现实生活中,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有的腐败现象发生了,将来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后不易有的腐败现象也发生了。因此,当前这个历史阶段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期。

从经济结构上分析。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经济结构向工业为主的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过程中,生产和消费结构、投资和外贸结构、人口流动和就业分布,以及城市和乡村的格局都会发生整体性变革。在现代化国家中,非农业人口一般占70%左右。在资本主义初期,人口的转移是通过“火与血”的痛苦来实现的,像英国因“圈地运动”而出现的“羊吃人”等等。我国则是通过结构调整等改革的手段,逐步实现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在这个转换中,数千万下岗职工和“民工潮”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是不足为怪的。 从转换的时间上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一般经历了上百年的时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至今不过20多年。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目标,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算起来也只有三四十年时间。由于时间短、进程快,各种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许多腐败现象也容易在这个时期滋生蔓延。再从一些国家的发展进程看,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激烈变革的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中叶的新加坡,都出现过腐败高发的情况。

从经济基础的变化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给经济生活和社会政治注入了新的活力。例如,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应该承认,经济成分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腐败现象产生的客观因素增加了。

从现行政策的利弊分析。我们在改革中出台的一些政策带有过渡性,有的利大于弊,有的利弊交叉,有的在经济建设上是正效应,而在廉政建设上是负效应。例如,高关税对保护民族工业是正效应,但利益的驱动使走私现象屡禁不止。

总之,我们对现阶段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政治上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理论上清醒了,才能解疑释惑,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反腐败的形势。

辩证思维谈方法

不同的群体看待反腐败形势有不同的角度。领导机关习惯于从上往下看,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谈起;老百姓习惯从下往上看,从村长、乡长的不廉洁推测省长、部长的不廉洁。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可见,怎样判断反腐败形势,有一个观察方法和角度的问题。这里,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要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概念不能泛化,二是评价标准不能理想化。反腐败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与全局工作相互协调、整体推进。工作标准的定位应该放在“适应”上,看它是否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通过反腐败保持了社会的稳定,是否为改革开放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要量化分析。对反腐败工作的估价,

虽然不能像经济工作那样量化,但也不能凭主观感受。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一个测评体系,从不同角度对腐败现状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量化测评。

要历史地看。近年来,我们对党员干部的处分率为2‰左右,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率仍然在上升。由此,有些同志感叹世风日下,今不如昔。我们不妨作一个假设,把今天的案发率移到20世纪50年代会怎么样?后果当然不堪设想。但今天社会是稳定的,经济是发展的。这说明我们不能以计划经济时代的腐败发生率作为参照物,也不能离开历史背景简单地与20世纪50年代进行对比。

要多视角地看。对反腐败形势要多视角、全方位地观察。既要看到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又要看到反腐败工作的良好走势正在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既要看到危险性,又要看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为反腐败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看到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还要把握一个基本估价,即党风的主流是好的,党员干部的绝大多数是好的,腐败分子毕竟是极少数。

第3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一、坚持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

1、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紧紧抓住改造主观世界、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品质、增强心理素质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把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国情省情县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之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推动力、执行力和落实力。

3、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情感熏陶相结合,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体系。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辐射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上来,自觉按办事、廉洁从政,提高行政执行力。

二、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改革的推动力

1、要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展工作思路。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指出,“要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因此,要努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增强改革的推动力。

2、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从实际出发,善于借鉴外地的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3、要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三、坚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制衡力

1、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使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只有加强监督,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才能保证干部不滥用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带领人民前进。

2、要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3、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4、要构建廉洁网络,落实各方责任,实行立体监督。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纽带,与各级党委政府构建廉洁责任网络;以廉洁承诺书为纽带,与各级党员干部构建廉洁承诺网络,有效发挥了各方的管理和监督优势,强化了廉洁体系建设。继续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

5、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坚持发挥内部监督的优势,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请示汇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

四、要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1、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2、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制度建设是治本的关键环节,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都曾对建立健全制度提出过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紧紧着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

3、要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以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在制度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情况、新规律,借鉴外地的有益做法,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坚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制度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4、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同志强调,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

5、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抓“硬约束”,以监督力保证制度执行力。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完善各种制度,如: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形成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有效防止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五、坚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增强惩治的威慑力

1、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2、要牢固树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始终保持坚决惩治腐败,特别是查处大案要案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惩处各种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增强惩治的威慑力。

3、要强化治本功能,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功能和作用,扩大办案综合效果。坚持以查促教,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教育一片,净化一方;坚持以查促管,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及时实施提醒、诫勉谈话,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以查促纠,通过剖析案情,查找根源,对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以查促建,从查办案件中总结分析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发展的规律,及时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第4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对47个地方和单位4轮巡视发现的问题,具有惊人的“共性”,当然,“个性”问题这种“地方病”,包括一些新苗头新现象,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巡视揭示的这些问题,印证了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巡视作为出鞘的利剑,确保了当下反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之成为最为严厉和管用的手段之一。

如今,巡视,整改,再次巡视,不断整改,将成为反腐败“新常态”,以实现“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的期望。 “老大难”问题的“病毒变异”

今年第二轮对10个省区市的常规巡视和3个单位的专项巡视所反馈的“问题清单”,延续了第一轮的“无遮无掩”。

观察13份“问题清单”,可以发现,被巡视对象存在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林林总总:既有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也有一些新情况;既有一些“共性”问题,也有存在于个别地方和单位的突出问题;既有中央反复强调明令禁止的问题,也有首次提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0个突出问题,即:巡视组均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存在问题,干部超配,小官贪腐,车房超标,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关系、搞团伙,干部亲属利用职权经商谋利,利用节庆和婚丧嫁娶收送礼金。

其中,利益输送和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就是最主要的“老大难”问题,当然,“老问题”中也已出现“病毒变异”。这些问题在这轮被巡视的地方和单位可以说普遍存在。

具体表现在权钱、权色交易,官商两方“勾肩搭背”,勾结成“官商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一方设租寻租,一方钱色上供,达成利益勾兑。中央巡视组对多个省区市的巡视都发现这一腐败现象。反馈称,黑龙江“一些领导干部,权钱权色交易问题较为突出”;江苏“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腐败干部普遍存在权色交易问题”;河北“个别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

利益输送作为一种隐性腐败,“名目繁多”,最基本的形式则是官官交易、亲属和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自肥”。巡视发现,四川“一些领导干部……形成官官勾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连环输送的利益链”;广西“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及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反映集中,对一些地厅级主要负责人反映比较突出”;黑龙江“有的贱卖国有资产、向关系人输送巨额利益,有的亲属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利,有的生活腐化、为情妇经商谋利提供方便”;上海“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文广系统有的单位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在一汽,也存在着领导干部亲友围绕集团经商办企业问题。

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院则存在“自肥”―兼职现象,前者是“兼职普遍,利益关系复杂”,后者也被要求规范在职干部兼职行为。

河北某些领导干部的利益输送,既表现在经济上,还表现在政治上,反馈报告称“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安排照顾干部亲属、违规进人”等问题。浙江则除了“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问题反映集中”,还被发现手段隐蔽的“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利益输送出现新的表现形式”问题,显见利益输送出现“病毒变异”。

这一轮巡视还指出一些地方存在“山头主义”和“圈子文化”。反馈称,部分省市县乃至乡镇的书记,易在管辖范围内形成自己的“山头”,向河北的通报中就明确要求当地抵制“山头主义”。有的干部则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比如,广西“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四川“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一些领导干部一度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河北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黑龙江也存在重人情、拉关系、不讲原则的风气。

虽然“山头主义”和“圈子文化”并非“新品种”,然而这是巡视首次指出这种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的不良政治生态,直刺“暗疮”。的确,这些年,有的领导干部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看能抱上谁的大腿。上级对下级颐指气使,下级对上级阿谀奉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变成了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这种“山头主义”、“圈子文化”往往造成“窝案”、“串案”甚至“塌方式腐败”。

“能人腐败”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江苏的反馈中即指出该省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问题突出,“只要经济搞上去,就一俊遮百丑”,一些“能人干部”趁机寻租牟利。 瞄准“特定人物”和“重点人群”

这些“老大难”问题,虽然在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的占比不一定最高,但问题的“久治难愈”却是相当严重。与此同时,其他诸如干部超配、带病提拔、小官贪腐(小官巨贪)、汽车和办公用房超标之类的问题,在前3轮巡视中都或多或少地被发现并被指出。

观察后可以发现,4轮巡视都非常精准到位,锁定了腐败“高发领域”和“易发部位”,瞄准了“特定人物”和“重点人群”。

4轮巡视均查找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政府采购和科研经费、民生资金等领域和部位存在着腐败,几乎涉及所有被巡视地方和单位。这说明,这些领域和部位确是当前腐败的“高发区”和“重灾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施以“大剂量药石”。同时,党政、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一把手”)和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严重,且“串案”、“窝案”频发,也是4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一把手”的腐败高发,显然是由于权力过分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2013年第一轮巡视过程中,中央巡视组就发现,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信念动摇、思想滑坡、道德失范。在此后的3轮巡视中,这一问题屡被提及。几轮巡视分别提到,有的地方对省直机关和地方“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党政“一把手”连续发案,今年第一轮巡视还提到,“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数量多、危害大,且呈上升趋势。

基层干部的问题,则主要表现在“小官贪腐”(“小官巨腐”),出现“蝇小胃口大、官轻贪腐重”现象。巡视发现,超过1/4被巡视的地方和单位存在这个问题:有的地方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腐败呈上升趋势,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有的单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基层腐败案件多发高发。今年第二轮巡视反馈中将其称之为“苍蝇式腐败”。这是由于某些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自认“天高皇帝远”,监管“鞭长莫及”,可以为所欲为。“苍蝇式腐败”大都发生在群众身边,且往往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极坏。

与此同时,4轮巡视还发现,虽然十以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整治“”,但不少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存在着边整边犯现象,个别领导干部甚至是“玩风甚重”。

4轮巡视最大的“共性”是,反馈中全部出现了“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相关部门办理”这样一句话。寻找、发现领导干部腐败线索,像“挖掘机”式地挖出腐败分子,是巡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利剑斩腐的最直接表现。

今年第一轮巡视结束至今,据不完全统计,被巡视地方和单位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查办的案件已达2076件,不少还在核查或即将立案。

今年第二轮巡视期间,还出现了中央巡视组还未撤离就已查处领导干部的现象,黑龙江、江苏和一汽集团等地方和单位便都如此。9月25日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多份官员被查的通报都出现“在中央巡视组指导下”的表述,进一步突出了巡视的震慑作用。 巡视对地方的影响

中央巡视组“问题清单”开列之详尽、措辞之犀利,都是前所未有,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2013年巡视反馈中还较多出现“个别领导干部”的点到为止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概括表述,像“作风不够深入”、“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等或多或少还显“委婉”。4轮巡视下来,揭示的问题越来越翔实具体和有针对性,无论是老的、新的,变异的、隐藏的,都未能逃脱巡视的“眼睛”,用词也越发尖锐犀利。

需要提及的是,巡视整改建议用语也悄然转变。比如,从2013年笼统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到今年的“省委和纪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巡视已不仅仅局限于查找和发现问题,而更多地从体制机制等层次上“对症下药”。巡视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在不断地推进,目标也在层层递进。

中央巡视组对多个地方和单位指出了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这句话,看似较“虚”,然而“分量”很重,是敲了重重的“木鱼”。今年被第二轮巡视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均亲自“督战”整改工作。

第5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求真务实是我们党永葆生机和活力之所在,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之所在,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关键之所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彻落实求真务实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创新。党的十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新世纪新阶段的一项崭新课题和重大任务。

1 创新理论建设思路,发展反腐倡廉理论

中国共产党一直把理论创新视为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当前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必须全面落实反腐败各项任务,立足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反腐倡廉与时俱进就有了基础,有了动力,有了方向。

1.1 围绕时代主题要求,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时代意义。

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其理论创新首先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党的十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是全党全国工作最大的主题。这一主题赋予了反腐倡廉鲜明的历史使命,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开阔了新的视野。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必须站在时代的高度,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以求真务实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紧围绕和充分体现这一时代要求。

1.2 联系当前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实践价值。

我们党始终把反腐倡廉理论放在重要位置,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以求真务实精神,推动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2 创新案件查处思路,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2.1 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实现查办案件的综合效益。

要把查办案件工作和源头治理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执纪执法,惩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纪国法,还要把惩治与预防结合起来。第一,要建立完善执纪办案成果综合运用的制度。及时发现和堵塞体制机制和管理工作方面的漏洞,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再度发生。第二,要克服单纯办案的思想和单纯追求办案数量的倾向,力求查办案件的整体效果和综合效益。

2.2 创新办案艺术,注重提高查处案件质量和效率。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要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办案艺术上有所创新。一是把握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查办案件抓主要矛盾,就是重点抓住决定错误性质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在违纪案件中起主导作用的关键人物。二是分析案情,选准突破口。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相应的对策。三是把握好查办案件的时机,以快取胜。以快取胜是解决违纪人员防查活动的有效办法,避免慢而贻误时机。四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手段。

3 创新制度建设思路,健全防腐倡廉机制

反腐倡廉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从根本上用制度防腐。同志指出:"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要从改革制度人手,把求真务实精神和作风贯穿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针对权、钱、人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行深化改革,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大胆探索依靠制度防治腐败的途径,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寓于各项工作之中。

3.1 健全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加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规范决策。按照组织程序讨论、决策重大事项,有效避免"决策腐败"。二是运用市场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相配套的廉政监督制度等。同时,建立健全行风评议制度,加大评议制度的运用力度,切实推进行风政风建设。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行政审批制约机制。

3.2 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责任追究机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核心问题,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是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通过深化制度改革和创新途径,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 创新监督思路,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力量的作用。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思路,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强化整体监督效能,关键是在权力监督的机制上进行突破,达到对权力运行整个过程的有效监督。

4.1 实施党内监督要把握好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内容。

加强党内监督,最关键的是要把领导干部管住管好,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更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第6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关键词:反腐败;法律体系;现状;缺陷

腐败问题是目前全球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中国面临的最大社会污染和重大政治挑战。腐败现象之所以蔓延,纵然有其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致因,但从制度建构层面上分析,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应是其最重要原因之一。因而,加强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建设,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打击、惩处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最佳途径。本文主要从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的建设现状以及我国现有反腐败法律体系存在缺陷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的建设现状

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此后,这一基本的治国方略,正式写入宪法。依法治国,重点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法治,就是要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1]。

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除了《刑法》对贪污罪、受贿罪等一些与反腐败有关的犯罪有明确规定外,据统计,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000余项,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120余项,可以说,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两个法规体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反腐败源头治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一些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我国已构建起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

从2002年开始,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出台,如监察机关回避制度,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关于军队领导机关工作人员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的处理规定(试行)、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等。

2003年是转折的关键。这一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样在2003年,中央纪委确立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即: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在2010年前建立起能够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要的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

整个体系大致包括三大法律制度规范,即: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党内法规及其他党内法规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从中央到基层的党的组织、行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制定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规范。

2004年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调整的项目高达1 806项,中组部和中纪委组建了专门的巡视机构,确立了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同年开始试点的“领导家属境外留学定居备案制度”。该制度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必须报备,说明其资金来源。这一措施无疑加大了对贪官的成摄力,有利于堵塞贪官外逃之路。同在这一年,中共中央连续向党内下发了三个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分别针对完善党内监督、明确党内纪律和保障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

中国从2005年进入了体系反腐败的阶段。为了适应新时期对法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规划法规制度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单位从2005年开始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l15件。同时对法规制度进行了科学分类,编制了(2004—2007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

为与国际联手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2005年l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在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这是联合国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也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关于治理腐败犯罪的最完整、最全面而又广泛、创新性的国际法律文书[4]。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该《实施纲要》提出,要加快制定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修订和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订和修改有关法律,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形成整体合力。这些思路有益于我国反腐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动我国反腐败司法体制出现突破性进展。

2006—2007年,我国又陆续出台一些与反腐败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其中,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第495号令公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处分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

第7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2020年11月10日)

今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自觉提升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决胜年行动方案要求,扎实安排部署我县决胜年行动,围绕“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问题线索清零、强化日常监督、扶贫领域以案促改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我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制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任务分工》,明确信访、案管、组宣、审理、案件、党风等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决胜年行动落实落细。

二是建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工作台账》,明确落实决胜年行动的10项举措,细化为15项具体工作任务纳入台账管理,动态督促落实,确保决胜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是制定《XX县2020年县乡纪委书记遍访督查和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活动方案》,印制大走访记录本,全县114名纪检监察干部(含纪委书记),按照“监督到户、覆盖到人”的要求,对全县405户902口贫困人口进行走访全覆盖,按照集中走访、督促整改、专项走访、监督决胜三个阶段任务要求开展遍访督查和大走访活动。

二、加强督促督办,实现“双清零”

一是加快进度,完成清零目标。对2019年受理未办结的3起问题线索,包案亲自督办,承办科室加快办理进度,5月底前全部清零办结,处理1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6人。

二是挂牌督办,推进线索办理。对2020年以来新受理的9件问题线索,继续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挂牌督办,成立工作专班,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核查、优先审理,确保按时办结,新受理的9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月底前全部办结。

三是提升质效,全面复核回访。信访、案管、审理、党风四部门联合组成核查组,对2020年以来办结的12件扶贫领域线索,进行全面复核;对2019年以来办结的11件实名举报件全部回访,对1件群众不满意件建立台账,通过全面复核、扎实取证,进行公开反馈,实现问题线索在人民群众心中“清零”。

今年以来,我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个,处理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人。

三、持续深入走访,整治作风问题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带头改进作风,走出机关,深入扶贫一线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发现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持续开展纪委书记遍访督查和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活动,针对今年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落实、精准帮扶措施落实、收入达标等情况进行走访,着力发现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按照任务分工安排,参与走访的114名纪检监察干部列出走访计划、认真填写走访日志,6月底完成我县405户902口贫困人口走访全覆盖,发现并解决问题189个,9月份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围绕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走访,促进干部作风真改。

三、强化基层监督,深化以案促改

一是针对突出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制定《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XX县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以案促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四个环节,安排11项具体内容。在市纪委监委选取8起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又选取我县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利用“清风XX”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制作了脱贫攻坚漫画长图,强化以案说纪。开办村组干部以案促改讲堂,重点围绕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扶贫工程项目发包等方面,分析村组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坚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开展问题查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坚持个性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与巡察整改相结合,突出整治重点,提高整改实效。

二是开展“五微并治”,深化村组监督。针对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呈现易发多发态势,通过深入分析村(居)干部微腐败、违纪违法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经过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严惩“微腐败”、开设“微课堂”、管好“微权力”、建立“微制度”、营造“微生态”的“五微”并治工作法,推进以案促改向村组延伸,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已组织开展村组干部以案促改讲堂34期,受教育村组干部300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办理微腐败案件共追缴资金83.8万元,向群众清退资金3.5万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群众对村组干部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8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和晋城市委的统一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常规检查、深化整改和巩固成果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9篇:腐败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

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政治保证

——张强同志在中共永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年月日)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永乐市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的认识,回顾市纪委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学习交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年工作任务。

一、换届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情况

×年我市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换届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分析部署了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全市党员干部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做出了榜样。市纪委班子换届后,在市委、市政府和永乐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市委按照第十次党代会的决议,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经济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效能。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狠抓源头治理。全市各级党委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能,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按照市委的部署和安排,市纪委认真组织协调好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全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应有成效。

(二)严格要求,切实加强市纪委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年月市纪委换届后,市纪委常委会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新《》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新一届班子成员约法三章,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感和使命感。纪委常委坚持每周五下午的机关支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建立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常委会的工作规则、组织原则和常委会会议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通过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改进作风,带头遵守《福建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整肃了队伍风纪。市纪委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离不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各位委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同志们对常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同志们对市纪委常委进行监督,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和作风。

(三)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我们把落实反腐倡廉“六个机制”作为推动全局、打开局面的抓手,在市国税局、工商局、法院等十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创优试点活动。通过到创优试点单位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开展电视专题采访等,不断推广总结创优试点单位的经验,促进“六个机制”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一是在思想教育工作上,通过预约谈话、任前廉政教育、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等,增强了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有所增强,形成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二是在制度规范工作上,通过深化对行政审批、公共财政管理、干部人事三项制度改革,着力规范健全对“权、钱、人”的管理,从严格要求逐渐向严密制度转变,使得我市在工程公开招投标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全市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和邀请招标,节约资金万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招拍挂制度,共出让土地万平方米,增值万元;全市个单位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制定出台了《永华市公开办事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方便了社会的监督。三是在查案惩处工作上,通过每季度执纪执法联席会,在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加大了案件查处的力度,全年移送给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案件有件,是近年来移送最多的年份。查办案件工作中,注重政治、经济、社会效果,实行“一案一建议”制度,初步形成了检查室查案,宣教室落实整改,检查防范效果的基本做法,得到市委的重视和上级纪委的肯定。四是在责任制落实工作上,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全市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机关科级以上单位全部写出落实责任制书面述职报告,并从中选出个市直单位、个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向市委反腐败工作小组作了述职。通过强化责任追究,强调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有名党员干部因分管或挂点单位工作失察被责令受到扣发奖金、通报批评、告诫、诫勉等处理。五是在监督制约工作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立了谈话诫勉制度,及时指出和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制止送收“红包”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全面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办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六是在干部保护工作上,按照“支持改革者、帮助失误者、挽救失足者、惩处违法违纪者”的原则,对坚持改革、勇于创新的党员、干部的成败得失、功过是非,实事求是地客观评价。鼓励、支持、保护署具真名、如实反映情况的检举控告,通过初核澄清失实举报件。

市纪委换届以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形式主义、、自由主义思想,铺张浪费行为还比较突出;一些不正之风仍然存在,群众意见还比较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还不够强;监督工作比较薄弱,对权力部门、重点岗位、热点部位、乡村主干的监督主动性不够,特别是对一些单位“一把手”的监督还不够到位;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还不够等等。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五年工作目标的重要一年。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永乐市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同志紧密联系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同志的重要讲话,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坚持长期艰苦奋斗之实;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务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实;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和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在坚持求真务实问题上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求真务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从思想教育、工作落实、制度建设上体现求真务实,从选人用人、加强监督、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上体现求真务实,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完善反腐败体制和机制、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上体现求真务实,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放到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以求真务实精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坚持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克服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虚浮问题,善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掌握实际;善于沉下身子抓工作落实,针对问题寻求对策;善于将中央、省委、永乐市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同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扎实、深入开展。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结合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程》和《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坚持开展富有特色的廉政教育工作,运用身边先进人物和反面典型进行廉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谈话制度和党委“一把手”述职述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活动,加强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要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和“”等非法活动。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继续坚决制止用公款旅游和无实质意义的考察活动。

(三)坚持惩处与保护并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继续重点查办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认真查办各种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加大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的追逃力度。

要研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既要坚决,又要稳妥。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实行“一案一建议”制度,通过剖析案件,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积极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试行实名举报激励机制,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等问题。重视基层,建立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狠刹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完善药品定价机制,严肃查办价格违法案件,抑制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方案,严格执行“五取消、一稳定、一改革”的税改基本政策,规范农业税费征管。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规定的税率上限,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

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治,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完善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措施。继续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的牵头及表率作用。

(五)推进“四项改革”、落实“四项制度”、深化公开办事制度,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项目严格审核和论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要继续巩固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制度,严格把关,严格监督。乡镇(街道)要逐步实行“零户统管”制度,“村账托管”制度要扩大覆盖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查处“小金库”。要逐步推行行政事业单位非生产性公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外收入的监管。()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逐步推行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继续深化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发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和政府信息化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积极推行经评审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发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规范化管理。

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厂务、村务、校务和医院院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推行社会听证、质询、评议等制度,创新公开形式,研究制定考评标准。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公开内容的务实性和真实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

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解决执法人员违法、司法不公等问题,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严格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党委(党工委)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要深刻领会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各党委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

(七)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做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保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三个不得”: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要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八)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确定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遵循放眼长远、立足当前,精心组织、稳步实施,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思路,把落实“六个机制”与反腐败各项任务和各单位、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典型引路,狠抓任务落实。要把责任制的要求贯穿于落实“六个机制”工作的全过程,强化党委、政府组织领导的责任,强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责任,形成抓落实的整体合力。要建立以“六个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综合督查制度,并将督查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班子成员和机关内设机构抓“六个机制”工作的责任机制和协调机制,不断提高落实“六个机制”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工作实效。

(九)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能提高。要围绕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深化效能建设工作。一要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效能督查的作用,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二要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效能情况的监督。三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四要认真受理效能投诉,紧紧抓住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手段,及时纠正和查处侵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五要抓好绩效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绩效评估和绩效考评办法。

三、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牢牢把握“六个坚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牢牢把握“六个坚持”,即必须坚持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把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去,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之中,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责任制,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当前,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责任分解。要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二是责任考核。要健全完善科学的责任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根据部门业务特点确定考核的重点。考核结果要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纪律,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委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按照中央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各级党委的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既要认真组织协调,又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制定组织协调的具体规定,使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按照第一要务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必须改进作风,力戒空谈,真抓实干,以良好的作风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中央、省上和永乐市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与我市的实际结合起来,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使我们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方法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通过抓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