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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监理意见精选(九篇)

进度计划监理意见

第1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关键词】设计监理;移民规划;水库移民;工作范围

我国的基本建设项目推行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中心的招标承包制、项目监理制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实践证明,采用“三制”可以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和工程项目投资。

然而,勘测设计项目实行上述“三制”相对滞后,特别是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还远未普遍推行,水利工程项目移民规划设计的设计监理也是如此。本文结合水库移民工程自身的特点,从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工作范围和程序等方面探讨设计监理在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1.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概念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移民规划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功能、投资效益以及安全运行,对移民规划设计加强管理和监督,是完善工程设计管理、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的一项有效措施。目前多数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公司缺乏移民专业人员,远不能对移民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成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就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单位的委托,对设计单位移民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的工作过程及其成果进行质量、进度以及工作费用的控制和管理,以使设计单位提交满足合同需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较优的勘测规划设计成果,并提供满意的技术服务。

2.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

在工程项目批准立项的前提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的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方案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勘测设计单位,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2)督促和检查设计合同(协议)的执行,进行规划设计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全程控制,督促勘测设计单位按合同(协议)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勘测设计文件。(3)协助项目法人与勘测设计单位就设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代表项目法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及优化设计方案。(4)协助项目法人会同勘测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优化设计方案。(5)代表及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规定。(6)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7)完善合同管理。进行合同分析,对项目法人委托管理的合同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合同档案;进行合同监督,督促合同各方履约,减少合同纠纷;严格控制合同变更。

3.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监理程序

3.1资料收集及分析

收集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有关资料,并分析其完整性和可用性,资料包括:①枢纽工程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库区淹没范围和坝区施工征地范围图,征地区斑块图、地形图;②水库干、支流设计洪水资料和回水计算成果;③库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报告,安置区居民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防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④库(坝)区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及移民安置方案,城镇和主要专项复建方案,防护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相关水土保持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方案以及上级审查意见;⑤库(坝)区及移民安置区各项社会经济调查资料;⑥项目法人与当地政府达成的协议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批件;⑦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3.2移民规划设计监理工作

3.2.1设计方案招投标阶段的工作

根据工程立项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批文,协助项目法人审查各勘测设计单位的设计大纲;组织设计方案招投标,评定设计方案;协助项目法人选择勘测设计单位,委托勘测规划设计任务,签订各阶段勘测规划设计合同(协议)。

3.2.2实物指标调查阶段的工作

实物指标调查是移民安置规划的基础工作,在此阶段,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进行以下几项工作:(1)参与征地移民规划设计工作、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及有关调查表格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出监理意见;(2)对居民迁移、土地征用及其他淹没对象的淹没处理范围进行审核;(3)对库区浸没和坍岸区范围进行审核;(4)对库区和坝区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及复核外业工作进行监控,敦促设计人员严格按调查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

3.2.3淹没(征地)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在移民工程的各项规划设计中,设计监理人员代表项目法人参与征地移民规划大纲的讨论与修改,根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规划原则、规划依据和规划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经济性等作出评价和论证,提出监理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投资、进度和质量的全面控制。具体工作包括:

(1)对规划外业工作进行监控,协助项目法人对外业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2)对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各项关键数据作出评价,对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进行评价和审核;(3)对城集镇淹没影响处理规划、工矿企业迁建规划、专业项目的复建规划、文物处理规划、库底清理规划作出评价和审核;(4)对防护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输入及输出文件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协助项目法人对相关文件组织审查;(5)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进行审核;(6)对水库淹没处理实施总进度及分期移民和分年度投资规划进行审核。

3.2.4后期工作

协助项目法人签署移民补偿资金包干协议等。

4.结论

(1)在水利工程移民规划设计中开展设计监理是必要的,它能协助项目法人更好地对勘测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和把关,控制勘测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和设计投资,从而更好地贯彻项目法人负责制。

第2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监理服务技术方案

 

 

一、项目概述及要求

本项目负责提供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2021年环境信息化新建项目及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的监理服务。根据2021年四川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全过程“五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服务。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开展监理工作,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保密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对项目相关的省统一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二、监理工作任务及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是按照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监理标准,结合各系统项目的建设特点,对信息系统进行包含项目规划编制、招标、项目详细设计、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及质保期五个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一)项目拟制阶段

1. 充分运用监理单位的咨询能力,在建设方案的编制阶段根据业主的需求为业主单位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2. 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

3. 协助业主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纳项目文档。

(二)项目招标阶段

1.协助业主单位明确项目需求,确定项目建设目标。

2.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建设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项目设计阶段

1.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2.促使项目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3.方案审核阶段,充分运用监理单位咨询能力,要求具有咨询能力的监理工程师配合业主或其指定的专家对承建单位的需求、设计、实施类方案进行质量把关。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项目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四)项目实施阶段

1.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2.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4.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5.促使项目文档统一、规范,建立符合业主方要求的项目文档管理体系。

6.网络及安全类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具有信息安全测评能力的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进行内审,协助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规定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7.软件研发类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具有软件测评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建单位进行软件自测,协助第三方测评单位对软件功能及性能完成第三方软件测评工作。

(五)项目验收及质保期阶段

1.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2.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协助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4.对项目终验结束后质保期内业主单位反馈的问题督促承建方整改落实。

三、监理工作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2021年环境信息化新建项目及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监理总体要求

根据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信息项目、软件项目建设监理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业主方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规范及环保行业和计算机技术相关国家标准开展监理工作。

根据本项目及项目内各系统建设的特点,监理应全程开展以下工作:

五控制:

质量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及测试和验收。

进度控制—采取总体项目进度管理方式,从整体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推进管理;对每个分项进行甘特图管理,对每个分项之间交互界面进行控制衔接管理;及时对照进度计划进行进度分析,及时纠偏。

投资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投资及项目施工投资。

变更控制—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管理。

保密控制—建设过程中,全程人员、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三管理:

合同管理—采购、施工、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等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设备控制管理、施工管理及软件管理。

安全管理—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两部分。

一协调:

采用现场和会议方式进行协调,实施业主、承建方和监理的三方协调制度。

监理机构应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过程开展监理工作。

(一)项目前期监理要求

协助业主和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通过项目管理思路,建立整体项目计划,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里程碑可验证性;

协助业主,审核承建方技术方案,满足项目整体需求,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

(二)项目中期监理要求

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加强各子项目质量控制,确保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软件开发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指定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和资质的监理工程师驻场监理,确保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确保项目进度和整体进度相符合;

把握项目中投资、质量、进度的变更,规范项目变更流程;

对项目实施过程涉密部分,全程进行保密管理;

推动业主、各承建方之间的关系协调。

(三)项目后期监理要求

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

明确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业主进行各分项的验收工作;

保证承建单位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监理机构应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知识产权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针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并对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五、监理具体要求

监理要与测评保持协调配合,并对监理工作内容进行负责。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招标前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方案控制

项目招标前期阶段的方案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纳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项目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2)监理机构应对招标技术需求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输出监理意见):

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验收方法、接受准则;

时间进度的要求;

2.进度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参与业主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组织管理;

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

总包、分包方式;

项目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质量管理计划;

(2)监理机构应分析项目的内容及过程,应对项目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3)监理机构对招标书中项目进度安排及项目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5)监理机构应要求对项目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3.投资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功能界定提出意见,并提出项目预算的合理性;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预算,在招标技术需求中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4.合同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参与建设合同的签订过程,在建设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2)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

(3)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项目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以此作为项目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5.信息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项目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等理解的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3)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项目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

(4)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6.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

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2)项目合同签订后,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有关项目的协调工作由监理机构按照业主单位要求进行。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合同审核意见、项目联系单、各环节监理意见、沟通机制、文档要求等。

(三)项目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2)监理机构应审核设计文件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项目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初审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进度控制

(1)承建单位提交项目进度计划报审表后,应审核项目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项目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审核项目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建设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采购人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备忘录。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实效性、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及时会同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合同的变更做备忘录。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4)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项目设计阶段的文档,如项目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项目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5)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承建单位确定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设计前期的调研工作;

(3)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4)监理机构应对协调结果做备忘录。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设计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

(四)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2)监理机构应组织采购人、承建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从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等方面把关出具监理审核意见;

(4)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5)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6)监理机构应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采购人批准;

(8)监理机构应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

(9)监理机构应处理实施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

(10)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项目;

(3)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

(4)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延期申请;

(5)监理机构应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项目备忘录;

(3)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承建单位、采购人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建设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并报采购人批准;

(3)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资料;

(2)监理机构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3)监理机构应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监理机构应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4)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5)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等。

(五)项目验收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

(3)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

(4)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6)监理机构应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7)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8)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由采购人和监理机构同意;

(9)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要求采购人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结束的依据。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并根据合同规定签发项目支付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结算。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建设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管理项目验收阶段文档;

(2)监理机构应敦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档;

(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采购人。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及时填报验收阶段的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4)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文档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测试记录、初验报告、试运行报告、完工移交书、项目竣工报告。

(六)售后服务要求

在规定的项目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项目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或整改。

六、监理团队要求

要求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实力,并能统揽全局,能有效地组织、协调、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使本项目质量达到一流水平,工期得到保证,成本得到控制。

要求针对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项目设立总监1名,总监代表1名,长驻现场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各项目集中调研、开发测试、阶段性验收准备时应增加驻场人数,确保满足各项目同时推进的要求。

现场服务的项目总监和长驻现场监理工程师需和投标文件响应一致,接受业主单位考勤管理,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资质等,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1、项目监理部须编制监理规划,应包含目标规划、动态控制措施、监理纪律守则和人员的定岗、职责等;根据建设方确定的项目分组情况,配置固定专门的监理人员。

2、参加项目的总监必须具备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项目管理执业资格。

3、项目监理部及其人员需自行配备交通、通信、生活、办公、检测等设备、设施或仪表,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4、项目监理部须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归纳项目资料,并且形成电子文档。

5、从事项目监理活动能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6、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适宜的表格来加强对设计、实施、验收的控制力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针对关键环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详表,在监理规划中报送;

监理周报、月报;

主要工作量记录表,在监理月报中报送;

安全情况记录表,在监理周报中报送;

其它现场验收表格。

第3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一、努力提高经济立法质量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委员会积极参与法规初审、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明确分工,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完成了3项地方性法规的初审工作:《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在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的初审中,结合我省实际,以建设生态文明为重要指导思想,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重点,围绕资源综合利用的规范管理、加大促进力度、部门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提出修改建议,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肯定。

在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初审中,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风景名胜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统筹风景名胜区开发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就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存废与过渡、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风景名胜区内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均在法委的二审中得到采纳。

在道路运输条例的初审中,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针对法规草案的重点难点问题,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过深入市县和企业实地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各方共识,在城乡公交管理、出租汽车管理、汽车维修业管理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切实提高了初审质量。

对列入立法计划二类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等9项地方性法规,委员会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法规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开展了一些前期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提出了建议。

根据法规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委员会明确负责领导,分工落实责任,逐件督促清理,对16个部门的57件法规清理审查后,提出了建议保留、修改、废止和重新制定的意见。

二、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查监督

委员会结合对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行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以及经济形势分析会的成果,对省政府提交的“十二五”规划和计划草案、计划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了计划审查报告。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了“高度重视做好物价和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等审议意见。坚持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听取省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着力推进“三大国家战略”和重大经济决策的实施。针对第三季度我省经济运行中出现了温州等地民营企业资金链紧绷,甚至有个别企业主“跑路”等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专门召开两次经济形势座谈会,围绕当前我省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我省经济的影响、我省经济的发展趋势、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三、着力加强物价调控监管的专项监督

从2009年底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出现快速上涨态势,对群众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影响。3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物价调控监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会经过长达4个月的深入调研,联合农委提交调研报告,强调要关心低收入群众,从体制机制着手,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并拟定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对象扩大到九类群体,并适当提高价格补贴标准。

四、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

采取全省统一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是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交流和研讨,在此基础上向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依据。常委会审议后,及时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向主任会议提交了审议意见稿,提出了“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加大征缴力度、加强基金监管、强化服务能力”等五点意见建议,并要求省政府认真研究处理,适时向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委员会还参与并完成了常委会冯明副主任牵头的《加强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若干思考》调研课题。

五、组织专题询问,不断推进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审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查工作,提出预算、决算审查报告。继续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作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部门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原有的30个增加至48个,同时对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省人大代表专题审查,进一步推动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改善预算执行。

专题询问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是常委会的重点监督任务,也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财政预决算事关全省大局、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各方面高度关注的一个热点。开展决算和审计工作专题询问,深化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针对性、现实性尤为明显。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会同办公厅组成调研组专程赴外省市学习考察,起草了调研报告及专题询问实施方案;通过征求各专委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征集选题;加强同省政府及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的沟通协调,全面细致地做好选题修改工作,配合做好宣传报道、会务等其他工作。专题询问会上,1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投入、“三公经费”支出、财政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28个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询问,省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此一一作答。专题询问工作由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产生了积极反响,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在询问和应询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专题询问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会后,委员会及时总结本次专题询问工作,整理形成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参阅件,起草了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赵洪祝书记在专题询问参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肯定了这次专题询问工作。

六、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委员会共承办9件议案和1件重点督办建议,在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每件都当面征求领衔代表意见,代表对办理情况比较满意。在开展法规初审、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中,都邀请部分代表参加,认真听取吸收代表的意见,既密切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又增强了立法监督的有效性。

七、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题调研工作;受委托开展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的专题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对于全国人大来我省开展的各项工作,委员会都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特别是配合全国人大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认真整理汇总执法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和陈至立副委员长提出的研究课题,转交省政府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已及时落实。

八、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委员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注重调研,努力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统筹兼顾、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和兄弟省市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系。先后与11个省市区人大财经委、预工委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座谈,就经济监督、经济立法、专题询问赴6个省市区学习考察,参加了华东地区第20次财经工作座谈会。注重发挥全省人大财经系统的工作合力,加强相互支持配合,增进交流,促进工作。

一年来,委员会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努力实践,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经济立法调研和审议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经济监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财经方面省人大代表参与相关监督工作领域尚需进一步拓展;办事机构力量的配备与工作履职的需要还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在今后有待加强改进,努力提高人大财经工作的水平。

2012年,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依法履职,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经济立法工作

(一)认真完成一类立法项目的初审工作。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拟安排在常委会3月份例会上审议。委员会要提前介入,加强立法调研,认真做好初审工作。

(二)开展二类立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二类项目的12项法规,要加强联系,主动了解立法准备情况,参与前期立法调研。其中,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项法规,积极创造条件,及时提请审议。

(三)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经济立法工作。对全国人大下发的法律征求意见稿,要按照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整理上报。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财经委将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积极协助人代会、常委会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和决算,注重审查监督质量和实效。

(一)认真审查计划和预算草案。省人代会前,安排听取省级经济综合部门汇报,开展会前调研,对计划和预算报告、计划和预算草案提出意见建议。省人代会期间,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意见,提出审查报告。

(二)做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计划和预算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主要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做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财政决算的审查工作。把握审查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决算审查机制,提高审查的质量和实效,按时向常委会提出决算审查报告。

(四)继续开展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提交省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从原有的48个增至69个,选择省商务厅、省文化厅部门预算作为重点审查对象,促进部门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

(五)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及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六)跟踪监督常委会2011年开展的专题询问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经济监督工作

财经委将紧紧围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坚持和完善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制度,及时把握全省经济运行中的变化,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二)对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当前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常委会开展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专项审议,推动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发挥小型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听取汇报、基层调研、实地视察等形式,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提出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在5月份例会上参阅。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报告后,拟定审议意见。

(四)配合做好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

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认真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认真起草答复意见,并征求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的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开展各项工作,要吸收代表参与,倾听代表的意见,积极采纳改进工作,切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适时安排省人大代表财经组活动,组织视察重大建设项目,汇总代表意见反馈有关部门。

第4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关键词:项目计划、管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 TL3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工程建设主要采用建设单位(建设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工协作的体制。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现代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工程内容越来越复杂,建设单位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的工程管理模式日益显现出不足。

长期以来,代业主主要实行范围主要是市政、公路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大型的复杂的工程。政府部门在其中主要担当对代业主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较色。面对现代化项目从功能上、结构上越来越复杂、其程序成千上万,非专业人员难管理。项目的复杂、专业人员的缺失,业主在招标、合同、建设、设计、施工、结算、验收等环节很容易出现纰漏,都会造成项目的失败。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接受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和建设项目总承包的委托提供代表委托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这类服务的工作性质属于工程咨询服务。而业主方项目管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业主方自行项目管理;2、业主方委托项目管理公司承担全部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3、业主方委托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方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业主方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在项目管理公司委派的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由工程个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一方面提高了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水平,有效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进行控制;一方面大大减轻了建设单位组织管理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付出的人员及资金成本。通过项目管理公司的专业化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项目的建设成本,解决业主分散管理、机构重叠等问题,同时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方便监督管理。

管理公司的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项目计划管理

主要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方案策划、编拟设计要求、委托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编制成本规划书;协助组织设计论证、设计审核、设计优化等。协助进行开工准备、办理三通一平、拆迁、规划、用地的各种报批手续和管理工作。编制项目实施规划、进度计划、费用计划、质量计划、采购(招标)计划等。

项目实施管理

对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实施监控。组织项目施工前的设计交底。对项目的设计变更进行管理。项目进度款的审查与拨付包括洽商、签证在内的合同管理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工程行为进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的协调管理。

移交管理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项目竣工资料归档和信息管理。协助业主进行项目索赔管理协助业主完成项目结算并通过第三方审计;项目评估报告。

项目业主与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之间都是合同关系、监督关系,同时业主对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委托管理。项目业主在与上述各有关单位签订合同时在相应条款应明确说明业主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并在项目开工前将业主对项目管理公司的授权范围、项目管理公司的职责等通知各有关单位。项目管理公司依据双方合同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进行管理,同时接受业主的监督。

明确目标加强各单位管理

对设计工作质量的管理

项目管理部对设计工作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制订设计工作总计划,合理安排设计进度;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和出图计划,并向业主提出审查意见;及时进行施工图送审工作,督促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及时修改。

检查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出图进度等,并向业主提出咨询意见。

对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组织审查论证,并向业主提出评估意见;

进度控制。项目部要随时了解设计内容与进度,了解其实施过程所需要的各专业设计人员数量投入和时间进程以及是否能在预定的计划工期内完成;

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查,使其不突破国家发改委批准工程概算。

2)对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的管理

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工作,防止事后处理。

检查监理单位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控制人员

检查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质量

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手段,落实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检查监理单位监理程序、监理方法

3)对工程承包单位工作质量的管理

对项目承包单位工作质量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地实现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目标,项目管理部将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是否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等情况进行考查和了解,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通过监理单位督促承包商按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予以落实。项目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在业主授权内代表业主做好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工作,主要包括:

就监理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评价意见;

及时收集资料,掌握实际施工质量情况,向业主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数据、统计报表及咨询意见;

代表业主组织处理质量事故,就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向业主提出专题报告。

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

验收管理

一般的验收分为中间验收和整体验收两部分。中间验收主要指各分部工程的验收,整体验收有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第5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实现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提高社区计生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根据区计生局关于深化和规范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工作要求,借鉴先进街道的做法,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有机结合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以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的社区管理机制为目标,充分体现民主性、强化自治性,依法落实居民义务和权利,深化和规范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和规范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各社区都要达到“一、二、三、四”的工作要求,即确立一个目标(广大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正确行使二项基本权利(保障居民正确行使依法生育、获得计划生育奖励的权利和免费享受基本技术服务、知情选择的权利),实现三个自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落实四项民主(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年内樱花、曙光、史家、庆安、泰和、王家、大河等社区均要建立起比较规范完善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机制。20*年底,戎家、张斌两社区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从而使街道100%社区都实行规范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强基础、上水平的必然要求,前几年各社区一直在大力推进这项工作,但对照“一、二、三、四”的总体要求,深化和规范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重点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制度等不够规范的问题。

1、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明确社区和社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婚育管理、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流动人口、优质服务、统计管理、协会工作、档案帐册等社区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2、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听证制度,对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计划生育大事,如居民自治章程、奖惩措施出台等,居民代表有权利要求进行听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议事制度,对日常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大事,如组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计生服务员、举行重大活动、征求居民代表意见,按大多数代表的意见实现民主决策。

3、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建立社区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小组,监督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工作规范的落实;明确协会民主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协会的民主监督作用。社区计生服务员定期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汇报完成职责情况,接受民主评议;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对社区负责,同时直接接受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和协会的监督,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汇报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居民若对社区计生工作有任何异义,可直接向社区提出,若持异义的居民比较多,也可通过听证程序对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适当增加公示内容,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监督。

4、完善计生协会工作规范。积极发动会员参与、监督、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协会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协会在发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二)保障措施

在重点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按照“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要求,落实“六个一”保障措施,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得到规范推进。

1、有一个认真负责的组织班子。建立健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治能力;要适当吸纳辖区领导、社区居民代表、计生协会会员为班子成员,协助做好自治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建立健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对社区计生工作负全责。

2、有一套职责明确的分工。各社区要充分运用自治权利,依靠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均要明确计生工作职责,进一步扩大社区自力。社区的工作职责以落实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和各项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有关监督和奖惩措施,依托计生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具体做好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优质服务随访、填写月报告单等基础性工作。

3、有一支网络健全、责任感强的计生队伍。推荐思想好、文化高、年纪轻、有责任心、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担任计生服务员,选择威望高、热心计生工作的社区居民担任计生联络员,进一步明确计生服务员、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居民自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挑选五老人员担任协会名誉会长或会长,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用协会组织的力量凝聚人,用协会活动的力量吸引人,配合做好各项自治工作。

4、有一系列比较健全的工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修订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规范约束社区干部的管理行为和居民的婚育行为,规范各项业务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居务公开制度,及时详细的公布社区计生工作情况,接受居民的监督。

5、有一块比较规范的优质服务阵地。要按示范标准进一步加强社区计生服务室、人口学校、会员之家等三大阵地建设,确保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经常。

6、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各社区要增加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居民自治工作开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自治任务,经街道研究决定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9月1日——9月10)

(1)成立街道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召开社区主任等有关人员座谈会,研究开展规范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有关事项;

(3)制定街道深化和规范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4)初步拟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建立民主监督小组;

2、宣传发动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1)挂横幅、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

(2)召开党员、联络员、协会会员、育龄夫妇座谈会,讲解居民自治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居民对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充实计生工作网络,规范有关职责,对计生骨干开展重点宣传;

(4)居民推举代表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讨论稿)进行听证,并根据居民代表的不同意见对章程作相应修改;

3、实施阶段(9月30日——10月20日)

(1)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

(2)发放《致全体居民的公开信》,广泛宣传《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

(3)结合社区实际,及时修正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规范;

(4)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活动,充分展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与居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有关事宜,如社区提供的优质服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社区计生服务员、计生联络员、计生工作骨干走访育龄群众家庭;

4、总结推广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1)对深化和规范居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完善规范上墙内容;

(3)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听取群众对自治工作的意见建议,科学评价自治工作的成效,及时完善提高。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搞好计划生育规范化居民自治工作,加强对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街道成立以王国坚主任为组长、沈晓川、史行芳为副组长、陈静、俞霞红、童亚芳、于华、为组员的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也要相应建立居民自治领导小组,并把规范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加大对自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科学安排进程,确保居民自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注重结合。在规范推进居民自治的过程中,要注重与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利益导向、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做到双向互动、整体推进,在确保自治工作顺利推进、工作水平有效提高的同时,进一步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提高群众的整体素质。

第6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关键词:法治意义;法律依据;问题;对策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依据

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四部分,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上述规定可以视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宪法渊源。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第二款中的第二项就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这是目前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直接规定方面最高层次的法律依据。三是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有些人认为这些文件属于“法规性文件”,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规,只能归入“政策”一类。四是散见于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遇到的新问题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得成效卓然,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有些地方甚至走样变形导致出现了一些“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实质要件上的问题

1、内容不全。公开内容片面不全,有的甚至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同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公开,即仅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有关情况。

2、偏注结果。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项目不公开或者少公开具体决策过程,仅公开事后结果。

3、弄虚作假。计划生育合同违约金收取之后,挪作他用,巧立名目,挥霍浪费,建立帐外帐、帐中帐

4、追求政绩。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当作捞取政治资本的手段之一,采取行政命令一刀切的方式,使得村务公开栏“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而缺少村民的真正理解和参与。

(二)形式要件上的问题

1、载体单一。目前公开形式大部分仅限于以设立公开栏的方式出现,简陋粗糙,缺乏村民会议和明白纸的形式,公开阵地建设较差。

2、公而不开。有的公开栏虽然制作精良,但却只放在村委会院内的某个角落里,公而不开,变成了花架子

3、简而不明。有的公开程序过于简单,敷衍了事,形同摆设,村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情况知之甚少,或者压根无从知晓。

4、缺乏维护。许多公开栏缺乏日常维护,风吹日晒雨淋,年久失修,甚至出现人为损坏现象,难以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三)程序要件上的问题

1、霸道公开。公开程序不透明规范,带有浓重的家长制色彩,公不公开,全凭己意,公开什么,何时公开,没有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

2、一曝十寒。公开制度不够持久,公开时间间隔不一,有的太长,导致有些问题时过境迁,化为糊涂帐,而另有一些事情则因成为既定事实而无法更改,或者更改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而不划算,正所谓“木已成舟、覆水难收”。

3、急功近利。平时不开展经常性工作,一遇检查就临时抱佛脚,大干一气,补材料、整档案,甚至造假,正所谓“临上轿扎耳眼”。

4、缺乏反馈。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村民意见,既不主动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又不及时对村民提出的疑问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乱解释一气而不让村民“插言”、“多嘴”。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问题的解决对策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1、深化宣教。一是对乡村干部进行大力宣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形式对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切实解决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二是对村民进行民主思想启蒙。深入持久地宣传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政议政权和监督权,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发挥民力,着力改变村民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无意监督的现状。

2、精心指导。一是要健全机构。乡镇一级要做到有人管事,照章理事,出钱办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帮促。二是要加强检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及时剖析问题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三是要加强指导的针对性。面对面指导,手把手传授,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加强衔接配套。各乡镇(街办)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主动公开,抓好与村务公开的衔接配套。

第7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一、推进经济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财经委按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重视立法选题,积极参与法规初审、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调研,努力提高地方经济立法的质量,共组织完成了13件地方性法规的初审工作。

在经济立法中,委员会立足我省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在既注重前瞻性、又突出实效性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切实建议把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的、急需的、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强经济建设管理,先后初审了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条例。围绕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继初审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在这些法规草案审议中,注重体现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理念,发挥了地方财经立法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根据法规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法规清理工作。2009年,按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涉及财经方面的5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认真清理,提出了建议保留、修改、废止和重新制定的意见。2011年,开展地方性法规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对57件法规清理审查后,建议修改12件,根据情况逐步处理3件。

二、紧紧围绕经济形势变化,加强经济工作监督

五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委员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做好计划审查工作,加强对经济发展中突出问题的监督,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委的经济决策落到实处,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认真开展计划审查监督。近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十分复杂的形势,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成为全省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委员会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坚持季度分析经济形势,着重做好年度计划审查、半年度计划执行监督工作。围绕省委年度中心工作,在计划审查监督中突出重点,就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动国家战略实施、加强有效投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议题,认真听取省有关部门汇报,深入开展调研,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省经济稳中求进、转中求好。

认真审议“五年规划”纲要及中期评估报告。对规划纲要评估报告进行审议是监督法实施后一项全新的工作。2008年,为做好对省“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专项审议工作,委员会确定以科技、环保、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四个专项报告作为重点,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将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完成进展情况、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及评估后需调整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作为审议重点。由于准备充分、重点突出、工作扎实,这次审议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年,还开展了《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专项调研,提出了要充分体现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发展指导意见、省委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重大决策的内容等修改意见。2010年,组织力量开展了“十一五”规划执行和“十二五”规划制定专题调研,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提出了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等建议,得到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纲要制订修改过程中采纳。

开展跟踪监督,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小微企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09年,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提出改进融资方式、完善涉企政策、提升创新能力等建议,支持督促政府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和中小企业的发展。2011年10月以来,针对小微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的困难和问题,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此,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列入2012年的重点监督议题,并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我省小微企业的现状及发展中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强化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和金融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议。2012年4月,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年来,委员会围绕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还组织开展了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收入分配改革、现代服务业发展、行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等专题调研和监督工作,促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探索创新,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委员会认真做好预算审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查工作,提出预算、决算审查报告,在拓宽审查监督内容、创新审查监督方式、增强审查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继续开展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把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作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部门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查的范围不断扩大,从2007年的20个,增加至2012年的69个。每年选取两个省级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重点审查采取了专家审查与代表专题审查相结合,会前审查与会中审查相结合、年中监督执行与决算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有力推动了政府部门强化预算观念,规范预算行为。本届已对省农业厅、科技厅、环保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教育厅、商务厅、文化厅共8个部门的预算进行了重点审查。

组织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专题询问。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2010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列入当年监督工作计划,这是省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创新。为做好专题询问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会同办公厅专程赴外省市学习考察,起草了调研报告及专题询问实施方案;通过征求各专委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梳理代表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征集选题;加强同省政府及财政厅、审计厅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宣传报道、会务等其他工作。专题询问会上,1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财政资金的投向和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财政预决算公开及发挥审计功能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询问,省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做了认真的回答。多家媒体对专题询问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受到广泛关注,产生积极反响,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在询问和应询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专题询问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会后,委员会及时总结,整理形成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参阅件。赵洪祝书记在参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这次专题询问工作。

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是近年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2010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的摸底,对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这在省级人大中尚属首次,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提出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意识、完善落实管理办法、清理整合投融资平台、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等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参考。省政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制定了政府融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本届以来,委员会在推动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完整性上做了很多的努力,进一步推进了我省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配合相关专委,就涉农、教育、科技、环保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支持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多次听取省财政厅有关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的汇报,支持、督促财政部门及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布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以人为本,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

委员会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财经监督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重点民生问题的监督,支持、督促政府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9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委员会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并起草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草案,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健全体制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2012年,委员会配合教科文卫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物价工作专项监督,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2010年以来,我省物价水平呈整体上涨态势,给人民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2011年,委员会经过4个月的深入调研,联合农委提交调研报告,强调要关心低收入群众,从体制机制着手,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对象扩大到九类群体,并适当提高价格补贴标准。

做好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2011年,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调研,向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梳理起草了审议意见,形成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加大征缴力度、加强基金管理、强化服务能力等意见,并督促政府抓好落实,对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努力改善城乡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2012年,委员会通过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科学合理制定建设目标、切实提升保障房品质、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等建议,为常委会审议省政府相关专项报告提供参考。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今后各地要把公共租赁房作为城镇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并于2012年7月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从项目审批、用地供应、资金筹集、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扶持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

此外,委员会还分别于2008年、2012年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执法调研,改善宜居环境,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五、做好代表议案办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省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交付委员会承办的代表议案44件和重点督办建议4件。委员会高度重视,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及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办理意见并当面征求领衔代表的意见,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在办理重点督办建议时,将督办工作和委员会的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与承办单位沟通协调,重视发挥代表在建议办理中的作用,提高了督办工作的实效。如,在开展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又重点督办了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参保缴费的激励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法规初审等工作中,都邀请代表参加,认真听取、吸收代表的意见,既密切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又增强了财经监督的有效性。结合财经监督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财经组省人大代表视察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就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反映,督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政策处理难、落地难、资金筹措难的问题。

六、加强自身建设和对外交流,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各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议事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把各项工作都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工作分工负责、日常工作互相配合协作,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的有关工作和座谈会、培训班。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节约能源法、劳动合同法等4项执法检查和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等近20项专题调研。先后与近20个兄弟省市区人大财经委、预工委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座谈,就经济立法和监督赴兄弟省市区学习考察,积极参加华东地区财经工作座谈会。与对口联系的省级经济工作部门保持畅通的联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相互的沟通协调。

注重发挥全省人大财经系统的工作合力。举办全省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就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分别举办了全省性的研讨会,邀请各设区市人大财经委同志及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在组织立法调研、计划预算审查、执法检查、经济运行分析、专题调研等工作中,都注意吸收市县人大财经委人员参加,听取市县人大同志的意见,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推进人大财经工作。

五年来,委员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也清醒地看到,这些成效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委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的要求相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经济立法调研和审议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需进一步深化,经济工作监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不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人大财经工作水平。

关于未来5年的工作,建议新一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工作,顺应新时期地方立法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主动承担一些重要法规草案的起草任务,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探索和加强监督工作,抓住当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多做工作,使人大财经工作更具针对性、更有深度、更有成效。在计划、预算审查和经济工作监督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3年,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财经委要做好以下工作。

关于立法工作。根据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对列入一类项目的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3件法规,明确分工,加强立法调研,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对列入二类项目的法规,继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进行必要的前期调研工作。

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积极为人代会、常委会审议计划、计划执行做好服务,注重质量和效果。根据监督法规定,2013年常委会将审议省“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财经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和前期准备工作,起草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开好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形成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供常委会参阅。

第8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关键词:协调管理;工程项目

Abstract: the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can make the contradictions in the each party and in unity, the equilibrium system structure, make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and operation process smoothly. Therefore, project communication management during the project in the process of the critical importance of the obvious, and how to implement the project communication is an important factor in the success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coordinating management; project

中图分类号:D922.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正在朝着规模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项目的复杂度较之以往呈直线倍增。管理方面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项目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分包项目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分包单位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十分明确。主观上各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总希望相关单位承担更多的工作。往往造成工序上的遗漏,人为地带来一些问题,增加了协调管理的复杂性。此外,施工组织管理不健全,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参差不齐,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也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加强管理,是指在现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工程质量品质的一些关键问题,从技术、人事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目标责任。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首先弄清项目内部、外部的组织关系,一般来说项目内部的组织关系是由业主、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由于工程各方的职责、权力及义务不同,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产生分歧,需通过协商解决;从项目外层关系来看,与上级政府主管监督部门、规划部门、公用事业部门、市政部门以及周边相邻单位存在着协调控制、监督、支持的关系。现就主要的工作关系归纳如下:

1、施工单位:

应推行施工总承包制,通过招标和合同条件明确建设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工作范围,明确承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权力。明确由建设单位承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整体责任,使总包单位既有责任又有权力实施整体管理。对于业主直接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要在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交货时间、地点和相应的质量责任.

公司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给承包商施工后,承包商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公司工程部的监督与检查。施工单位应按承包合同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有义务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施工合理化提议,有义务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配合营销的需要,汇报工程施工过程情况,施工单位应按时提交施工工程量报表,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及进度月报和质量通报。工程部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承包商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受理、审查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要求。

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正确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必须在工地现场设立常驻机构、配备与工程阶段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应定期和不定期向公司工程部汇报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验收等监理工作情况,每月向工程部经理定期提交监理月报,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工程部实施对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监理工作进行协同及管理。

3、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应按所签订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设计合同,对工程项目建设承担全部设计技术责任,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履行设计职责和义务,委派专业设计人员,经常到项目了解工程情况和指导工程施工,及时处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参加对工程地基、隐蔽、分部、单位工程以及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验收、签署设计意见。根据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经工程部同意认为有必要对设计进行核定修改的问题,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经复核确认可行后,应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工程部有义务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质量、进度情况和要求向设计单位通报。

4、建管部门:

工程部应保持与质监站的联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质监站对工程地基、隐蔽工程、基础工程、重要部位、关键部位进行验收见证,完善相关手续。

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制订本项目的合同网络图,该合同网络图标明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规定了各参建单位的协调沟通渠道,并据此组织制订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其中,进度总控计划要由业主、监理、设计、建设各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签认后。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需经业主审核,由业主同意后执行。合同网络图、进度总控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既成为项目部与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工作的基础。现在部分项目,为了避免彼此之间产生矛盾的可能,会采取分工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比如说,监理管质量、安全;管理公司负责进度、投资控制。这种方式确实可以避免部分矛盾的出现,但是却降低了效率,不能达到两家公司共同优化的目的。其实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看似两家公司以集体智慧在管理,实际仍是一种智慧和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就失去了业主同时请两家专业单位对项目共同管理的目的。我们既然已经受了业主的委托,就应该以集体的智慧,两家单位取长补短共同默契配合对建设项目负责。

第9篇:进度计划监理意见范文

1 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作用

1.1 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时与施工方的交流,有利于建力良好的沟通渠道。使得一些不同意见,在工程开工得到统一,避免在工程施工时发生不同的看法,减少施工方对监理情绪的抵触情绪,为监理营造一个融洽的工作氛围,使工程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调整和完善监理实施细则,做到在监理工程师的放失,减少监理过程中与施工方的矛盾,使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1.2 在设计监理工作还未全面推广的今天,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是对设计监理的有效补充。结合对施工方案、方法的审查,可以发现设计中的不足,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将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或刚开工不久,对工程建设控制造价、保证工期,减少索赔都有积极的作用。

1.3 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明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有利于工程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并据此确定出工程的重点检查部位,对完成监理质量控制目标有着积极有效的预控作用。

2 审核依据和程序

审核依据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现场周边环境条件,水文地质资料,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质量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工期定额。

审核程序为:

①阅读文件,列出问题,监理组进行调查了解和讨论;

②提出问题,与施工方进行讨论、沟通,听取施工方意见;

③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施工方提出修改建议;

④审查批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3 审核的内容和方法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要从工程项目施工的全局、全过程的角度考虑,抓主要矛盾,对其中的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安全保证措施及需要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等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时如发现施工单位字手续不全、内容不齐、或不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要求掀起补充并文字批复,避免因监理自身的延期审批造成施工组织自动生效的被动局面。

3.1 施工方案的审核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方案的选择是组织设计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决定整个工程全局的关键。施工方案一旦被确认下来,那么人力和机械的配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成本等也随之确定下来。施工方案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四项: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顺序的确定;流水施工的组织;施工机械的选择和配备。审核施工方案的基本要求是: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和保证施工安全;十分经济合理。

3.2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

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主要审查其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及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重点应审核以下几个方面:

①进度计划的表示方法是否正确;

②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能满足总工期的要求;

③项目划分是否合理,有无重项、漏项,是否充分考虑了准备工作时间和正常的客观因素,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均衡的要求;

④对工期规模较大、施工难度较高、施工周期较长,以及先期配套使用的项目是否优先安排施工;

⑤能否满足施工方案中有关施工顺序和施工流向的安排,审核时要从施工工艺、质量与安全的要求来检查他们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⑥审核有无适当安排冬雨季施工的项目,安排情况是否合理;

⑦每个施工项目的延续时间、起止时间是否正确合理,特别是那些主导施工过程或关键施工工序;

⑧是否充分考虑了应有的技术与组织间歇时间,特别是混凝土浇注后的养护时间。

3.3 资源配备与使用计划的审核

主要审核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的供应计划能否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各种资源供应计划是否均衡,使之与施工计划相协调。

3.4 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可行,是实现有组织、有计划和顺利施工的重要条件,是施工现场组织文明施工和加强现场管理的基础。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核一下内容:

①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充分考虑整个建设项目施工的全局、全过程;

②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对临时建筑、仓库、材料堆放、供电线路、运输道路等进行了统筹安排,合理布置,并有具置和尺寸;

③施工现场布置是否与拟建工程的位置有冲突;

3.5 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

审核质量保证措施的目的在于使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资格和经验、岗位职责等;

②审核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措施,及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制度的落实情况;

③审核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保证措施;

④审核施工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工程变更、各施工班组的“三检”(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预验收、竣工检查验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质量技术措施有效和保证措施到位。

3.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审核

①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是否违反“谁管生产、谁管安全”的原则;

②审核有无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需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的是否已编制,并审核他们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③审核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是否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垃圾的处理以及环境保护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3.7 对增加的工程措施费用的审核

从投资目标上来讲,建设方总想降低工程造价,而施工方总想增加工程量以增加收入,由于双方的利益不同,费用问题总是双方矛盾的焦点。为减少矛盾,确保工程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监理工程师必须用技术经济比较方法,进行方案优选,事前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化选择较为合理的施工方案,为合理降低工程造价提供决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