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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调查的方案精选(九篇)

抽样调查的方案

第1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一、抽样调查在服装业的应用

服装市场调查是指对适应服装市场供求变化的诸因素进行系统收集、分析,为企业预测市场发展趋势,掌握供求变化规律以及合理制定营销策略提供依据。其中与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因素包括:市场特性和结构不可控因素调查;市场可控因素调查等。不同的抽样方法在服装市场调查中的应用范围不尽相同。

(1)对于全面调查无法解决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某些现象可能需要全面了解情况,但又由于现象自身的特性无法通过全面调查获取资料。此时可使用抽样调查。服装市场中该类现象主要有:①产品质量的破坏性检验例如:服装缝迹的性能试验;服装面料的抗拉、抗皱强度试验。②无限总体的调查例如:为制定服装号型标准而进行的人体测量抽样检查。③包括未来时序的总体调查例如:人口增长与服装需求的关系调查。

(2)对于理论上可作全面调查,实际上难以组织全面调查的现象①有些现象虽属于有限总体,但由于总体范围过大,单位数目过多且过于分散,事实上不可能作全面调查。例如:大量连续作业的某些产品质量的非破坏性检验。②有些现象由于受时间或其他条件的制约,不能组织全面调查。例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服装物资需求情况的调查。

(3)对于时效性要求高、又不需作全面调查的现象例如:服装流行趋势调查。

(4)对于全面调查结果进行检验和修正任何调查都可能存在误差,全面调查也不例外。而且由于全面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费用高、参加人员多、汇总传递环节多、调查结果处置不当容易出现差错。因此,可在全面调查之后再进行一次抽样调查,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对全面调查结果进行检查和修正,从而提高全面调查的质量。例如:人口普查或经济普查。

(5)对工业生产过程的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质量控制世界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系统,如在服装产品成批或大量连续生产过程中,利用抽样调查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实施动态检测,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变事后监督为事中控制,并通过编制质量控制图进行监控。

(6)对于抽样假设的检验抽样调查方法可对总体进行假设检验,以判断这些假设的真伪,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如:一类服装在某一地区销售状况良好,这是否意味着这类服装在其他地区也有很好的销路呢?由于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对服装的接受程度不尽相同,这种程度常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不确定性。因此,可以利用抽样调查的结果,对接受程度是否存在显著性的统计差异进行检验,以判断该类服装在其他地区销售的可能性,并据此作出是否推广的相关决策。

二、服装市场抽样调查样本容量的确定方法

目前服装市场抽样调查中确定样本容量的方法大致可分为四类[1]:

(1)直接或间接地由调查经费确定样本虽然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科学依据且过于武断,但它在无法离开财务预算编制的整体环境下确实存在。例如对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企业母子公司关系的研究,需要对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项目总经费为10万元。其中,与样本容量无关的固定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调查表的设计及组织领导、通讯联系等必要的费用)为4万元;平均调查一个样本单位的变动费用为1000—1500元/份,样本调研费用随调查单元数的多少而变动,如调查表的印刷、调查员的差旅费、报酬、礼品费用等,由此可推算出必要的抽样单元数目为40—60家企业。这就要求调查人员寻求多种数据搜集方案并谨慎衡量信息的价值及成本,以及利用有限的资源提供有利于决策的高品质样本选取方案。

(2)根据以往的经验或相似调查确定样本经验型数值在设计调查方案时具有广泛的应用,这种确定方法一方面考虑了抽样误差,另一方面参考以前的调查经验,根据项目内容进行调整。若样本容量不能满足精度要求,则适当地增加样本量以减少调查结果的偏差。

(3)由总体样本的各个子群数目的预期容量确定分类是市场研究中的一个基本方法,这一方法是对总体进行分层抽样,总体样本按照不同的特征细分为各个子群,调查人员通过分类发现细分市场,由此确定产品的市场定位等。假定对同一类服装消费人群进行调查,在一定精度与置信度下,只要100个样本量就足够;在期望用性别区分了解消费者市场时,则样本容量可能需要增至200个以上;若进一步希望通过划分年龄层进行调查,则可以将消费者分为:20岁以下,20—30岁,31—40岁等,这时样本容量亦将相应增加。使用这种方法,必须考虑各个子群的样本数目,总体样本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4)采用传统的统计方法确定结合应用统计学,利用统计学公式确定样本容量。这种方法科学性强、精确度高,目前在市场调查中已有使用,是确定样本容量的主要方法。由于大部分限制约束条件不便于量化,很多时候只能在估计精度和可供调查使用费用之间进行权衡。通常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确定的样本容量表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规定精度要求及尽可能节约调查费用的前提下,所抽取到的样本量最少。表1所示在不同受限条件下估计总体均值和估计总体比例的确定方法[2]。对一般的抽样设计,会给定比例估计P的精度,可用4个步骤计算样本容量[4]。(1)计算初始样本容量n1=Z2P(1-P)E2(2)对总体大小进行调整n2=n1NN+n1(3)若抽样设计不是简单随机抽样,则对样本容量进行调整,B是设计效应n3=Bn2设计效应说明简单随机抽样是衡量其他复杂抽样技术效果的标准,通常采用经验法或历史数据法估计,计算时用B表示。当抽样设计为简单随机抽样时,B=1;当抽样设计为分层抽样时,B<1;当抽样设计为整群抽样时,B>1。(4)调整抽样调查不可避免地存在无回答现象,因此,在实际调查中,必须对上述样本容量进行调整[5]。调整后样本量=调整前样本量有效回答率计算时预计回答率用r表示,则最终的样本容量为n=n3r假定:某服装杂志出版商希望调查读者对该杂志的综合满意度。通过邮寄调查,出版商可以联系到所有2500个客户。但由于时间的限制,出版商决定使用简单随机抽样进行电话调查。试确定访问多少个客户合适?分析:使用简单随机抽样,假设可接受的误差E为0.10;调查估计值的置信度为95%,因此Z=1.96;预计回答率r=0.65;由于事先没有关于顾客满意度的比例估计精度P,方差应取最大,即P=0.5。解答:(1)计算初始样本容量:n1=Z2P(1-P)E2=(1.96)2×0.5×0.5(0.10)2=96(2)根据总体大小调整样本容量(这一步针对中小规模的总体进行):n2=n1NN+n1=9625002500+96=92(3)根据抽样的设计效应来调整样本容量:n3=Bn2=n2=92假定采用简单随机抽样设计B=1(4)根据无回答情况进行调整,确定最终的样本容量:n=n3r=920.65=142即至少应访问142个客户。

三、服装市场消费者行为调查的案例分析

(一)调查案例设计

虽然根据公式可以从理论上确定样本容量的上限,但由于实际工作中受费用和时间的限制,使用最大样本量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实际调查通常涉及多个目标,需对多个指标的误差进行控制,而不是简单地考虑单一指标。因此,在实际的服装市场研究中,必须综合考虑,采用多种方法来确定样本容量。

(1)调查目的和目标市场的选择本文选取的案例为2007年12月受企业委托参与的男衬衫消费者行为调查[6],旨在了解目标消费者的基本信息、生活消费观念、购买行为及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网络购物特征、品牌忠诚度以及购买率等的影响因素。经过与委托企业多次沟通后,确定对国内16个城市进行问卷和商场调查(见表2)。

(2)样本量的确定现实的市场调查往往有多个目标,对于一些目标单一的调查,调查的样本量可以参照以往的案例或经验,比如50—100个调查样本。由于本次调查对象为男衬衫消费者,目标较单一,划分调查区域后,依据调研经费和时间,采用控制回收总量的方法,每个目标城市回收问卷100份,实际发放问卷1680份,总计有效问卷1600份,回收率为95.23%,调查对象多数为购买衬衫的男性消费者及少部分女性购买者。

(二)调查案例分析和改进设想

(1)置信度

本案的样本容量是考虑时间与经费后的经验型取值方法。但可通过对样本量的置信度验证确定样本量是否合理。如表3所示,抽样误差在3%时,置信度为0.98—0.99,说明调查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具有比较高的精度和信度。

(2)可靠性检验

一般调查区域越大,所需样本量可能越大。本次调查为不同城市消费者调查,且样本量平均分配。为此,使用SPSS软件进行可靠性检验,以确定被调查个体是否能对各城市有较好的代表性。解析的KMO①=0.697,属于中等水平[7],较适合作因素分析。(3)改进设想为了合理、精确地进行抽样调查,在确定不同城市样本量时可依据被调查城市人口数量的差异,采用比例配置法进行样本分配;同时,根据表4对各个城市样本数量进行修正,即在95%的置信度下,抽样误差不超过12%,可满足各个城市调查资料准确且独立的要求。这时的样本总数为1630个(见表5),和原始方案相比略微增加。由此,在不超出经费预算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修正方案。四、结论

(1)通过服装业文献资料和案例分析,针对服装市场研究的不同内容和抽样调查的特点,进行了服装市场抽样调查的归纳总结。

第2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2016年6月20日,本案各利害关系方在印度反倾销调查机关的组织下召开了第一次听证会,并于2016年6月27日提交了书面意见。随后2017年1月31日第二次听证会召开。根据会议要求,五矿商会提交了第二次听证会的书面意见。

本栏目发表的是第二次听证会的书面意见文稿,与第一次书面文稿相比,意见提出的更加具体并更加有针对性。希望能够对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有益帮助。

1 简介

2015年10月13日印度启动对华瓷砖反倾销调查,调查期(POI)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调查机关在2016年3月11日公布了案件初裁,并开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随后2017年1月31日第二次听证会召开,调查机关要求本案利害关系方提交书面意见。鉴于此,五矿商会谨提交本意见,并将对调查期间的新事实跟进提交。

2 调查机关的抽样程序存在缺陷

通过梳理调查机关在抽样程序环节的事实做法,并结合印度反倾销法规则17(3)关于抽样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调查机关采取的抽样方式与法律规定不符,进一步违反了自然正义的基本原则。

2.1调查机关目前的抽样程序不合法

本案中,106家生产商/出口商提交了抽样答卷,但调查机关最终只将抽样限制在18家企业或6条供给链,并拒绝了49家企业的抽样答卷。这一结果在代表性上理当受到质疑。

首先,抽样公告中的抽样企业标准仅为调查期间向印度进口数量超过200,000 平方米,许多满足条件、体量较大的企业却不在抽样范围内,这一并不严厉的条件下不应当只有少数企业为调查机关接受;其次,被抽样企业仅占106家提交抽样答卷企业不到18%,占发放抽样答卷的191家企业不到10%,抽样的数量缺乏代表性;再次,抽样企业调查期内出口量仅占被调查国家出口总量不到30%;最后,多家企业自愿提交答卷,甚至在抽样前就已提交,调查机关本可以却并没有扩大抽样数据代表性。

2.2调查机关应当扩大未抽中但合作企业的名单

调查机关拒绝49家企业抽样答卷的依据并不充分,尤其是以没有按照相关生产商/出口商共同答卷方式提交为由予以拒绝。需要指出的是,调查机关没有给予企业对答卷瑕疵进行补救的机会,也没有任何提交指南或指引预先提醒企业答卷不应分开完成。考虑到企业必须在短短十五天内完成抽样答卷,显然在程序上有违自然正义原则。此外,调查机关因为所谓时间成本而不予回应被拒绝企业的解释和诉求,但事实上调查机关的此种回应并不会对调查进度造成影响,WTO反倾销协定中就明确给予了信息未被接受方合理时间内进一步向调查机关解释的权利。

因此,调查机关有义务向被拒绝企业明确理由,听取有良好答卷意愿的企业解释说明以弥补答卷缺陷,重新考虑将其认定为不合作企业的妥当性,扩大本案未抽中但合作企业名单。

2.3调查机关拒绝被抽中企业答卷的理由是错误的

印度调查机关拒绝答卷的理由在于供给链上某些与抽样无关的企业没有参与答卷。对此我们认为,答卷企业已经根据调查C关选择的抽样范围和指示提交了相应数据,不应使这些主体因未包含在抽样范围内企业不提交答卷的行为而受到不利影响。

2.4调查机关应扩大抽样

鉴于调查机关在拒绝答卷上的事实做法,应当寻求其信息不充分问题的解决措施。在扩大抽样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某些生产商/出口商已经根据抽样程序提交了问卷,甚至有4家企业在抽样前就主动填写了问卷。此外,因不合作企业过多且实质性影响调查结果从而扩大抽样的做法,在规定上已有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17(4)条的先例在前。所以,印度调查机关应当在因拒绝抽样生产商/出口商答卷而实质性阻碍了调查的情况下,进行扩大抽样。

2.5调查机关不应拒绝抽样程序前某些中企提交的完整答卷

调查机关采取抽样前就已经完整提交了答卷的企业,毫无疑问其善意遵守了立案公告规定的四十天答卷期限,调查机关不应以发生在后的抽样程序为理由拒绝采纳这些已经提交至调查机关的信息,而应当合理利用这些答卷以取代真正不合作的答卷主体。

因此,我们诚挚要求调查机关将抽样程序前提交的完整答卷纳入未抽样但合作的名单中。这些完整答卷将使中国对印度出口数量更具有代表性,更有利于调查结果的公正裁定。

3 调查机关计算倾销幅度的方法不合法

3.1计算正常价值的方法不合法

首先,立案公告中调查机关预设了与申请人相同的立场,认定企业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但是在之前类似产品反倾销案件中,印度调查机关经过测试后多次给予了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调查机关应当慎重考虑将以往实践,根据印度反倾销规则附件1第1到6款确定本案正常价值。

退一步说,即使按照申请人假设为非市场经济地位,采用国内生产成本加上调整后费用和利润的构造价值来计算正常价值也不合理。印度反倾销规则附件1第7款明确规定了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正常价值应当取决于:

(1)市场经济第三国的价格或构造价值;

(2)从类似第三国售往其他国家的价格,包括印度;

(3)以上方法均不可行,则应当据印度国内价格加上一定利润进行确定。

本案中调查机关并未穷尽前两种方法即直接采用了第三种构造价值确定正常价值(该算法中利润幅度也有问题),违反了第7款的规定以及印度最高法院以往判例确定的规则,与欧盟等国家采用替代国正常价值并允许五矿商会进行评论的做法也相左。

因此,五矿商会认为本案正常价值的确定应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即使没有给予该地位也应当首先适用替代国方法并允许中方对于替代国选取发表评论。

3.2计算出口价格的基础错误

调查机关在计算出口价格时采用了并未公开的DG,Valuation数据,而在计算出口量时使用的是DGCI&S数据,我们认为调查机关应当公开计算出口价格的基础数据,并解释同一调查中使用两组不同数据的原因。

4 没有证据可证明国内产业遭到损害

调查机关在进行损害分析时仅仅对调查期内月份进行了季度趋势分析,并且在没有价格削减或抑制的情况下认定了进口对印度国内造成了价格上的不利效应。我们认为,首先应当扩大损害分析数据基础的时间跨度,对2011年4月以来被调查产品相关数据进行损害分析,毕竟仅仅几个月份不能显示真正的变动趋势;其次,损害确定应当对同类产品“国内生产商”展开而不是所谓国内产业,调查机关应当在国内市场数据基础上裁决损害,不应仅仅依赖于申请人的片面信息;最后,即使仅分析国内产业,也不能认为国内产业遭到损害。

4.1进口数量可忽略

印度反倾销规则附件II第(ii)条规定,对于进口数量影响的分析应当考虑是否存在绝对或相对重大增长;对于进口的价格效应则应考虑与印度同类产品价格相比是否存在严重价格削减,或者严重压低价格、抑制价格增长。

根据进口相关数据,数量上的变化体现为调查期内被调查国家的进口数量比损害调查期初降低了26%,生产、消费相关数据也大幅下降,所以并不存在WTO和印度国内相关反倾销法律规定中的绝对或相对增长。此外,我们强调来自被调查国家的进口少于总需求的8%,而申请人、其支持者、不适格国内生产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占据了近92%的份额。因此,我们不接受申请人的被调查国家的进口损害了印度国内产业这一主张。仅8%的市场份额难以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负面影响。印度国内产业在损害调查期间的绩效正在稳定增长而非下降这一事实也佐证了我们的主张。

4.2进口没有价格效应

(1)没有价格压低或价格抑制:初裁第88段表明销售费用和销售价格在损害调查期间以同样比例增长。调查机关也在89段作出了中国进口并没有抑制印度国内产业价格的结论。

(2)没有价格削减:初裁第85段认为,调查期内的价格削减幅度为负数。调查机关特别对比了进口的到岸价格和印度国内价格,并得出了本次案不存在价格削减的结论。因此,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没有造成价格影响。此外,我们强调低价幅度分析(price underselling)与损害分析无关,其仅在已确定国内行业遭受实质性损害后,确定征税额时才有意义。因此,初裁有关低价幅度的内容与本案无关。

4.3国内产业表现良好,指标没有下滑

(1)国内产业销售量、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指标没有恶化:在调查期与其他年份的整体比较层面上,除产能利用率由于产能扩大导致轻微波动而后回升之外,其余销售量、产能、产量三个指标一直保持上升趋势且在2011-12年基础上大幅度增加;在调查期内的季度比较层面上,各指标都是略有波动但总体稳定在相近数值范围,没有出现所谓的持m性下滑。

(2)中国产品市场份额下降:损害调查期内被调查国家的进口量下降了26%,市场份额较之2011-12年减少了一半以上,与此同时印度其他国内生产商市场份额却不断扩大。可见申请人市场份额缩减并非是进口导致,而是国内生产商间市场竞争的结果。此外,申请人对调查期间公司出口数据采取了保密处理,其市场份额的下降还可能在于公司经营策略在向出口调整。

(3)国内产业利润、现金流、资本回报率表现均提升:调查期内的国内产业不论是利润、单位利润、现金利润、税前利润还是利润回报率,对比2011-12年均表现出了成倍增长,并且在最近经营期间仍保持着上升的盈利态势。

(4)国内产业工人就业率、薪水均提升:初裁第99段和相关数据表明,由于印度国内产能增加,生产商的业绩表现较为积极,雇员人数和薪水均得到提升。

综上,五矿商会重申以下观点:

(1)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没有造成数量效应。特别地,进口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均没有增加;

(2)中国的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没有导致价格效应。特别地,本案中不存在价格削减;

(3)被调查国家的进口的价格在损害调查期间上涨,且基于其不显著的市场份额,应认为其是价格接受者,不能控制印度国内市场的价格;

(4)印度国内产业的利润、现金流和资本回报率在损害调查期间都大幅上涨;

(5)印度国内产业的产量、销售、产能、产能利用率、雇佣人数和雇用工资都增加。

因此,我们认为印度国内产业没有遭受印度反倾销法律附件II和《WTO反倾销协定》第3条所规定的实质性损害。鉴于没有证据表明印度国内产业遭受任何损害,现有调查应当立即终止。

5 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损害威胁

初裁第106段指出存在实质性损害的威胁,五矿商会基于以下四点认为此种威胁毫无根据:1)被调查国家的出口量没有增长;2)没有证据表明中国有充足的产能以表明对印度的出口将增加;3)被调查国家的进口没有压低国内行业的价格;4)没有证据表明中国被调查产品的存货量在增加。因此,被调查国家的进口存在实质性损害威胁这一主张不成立。

五矿商会重申申请人没有受到现实损害,国内产业自损害调查期间至今的商业表现日益强劲更加表明了反倾销的征收缺乏根据。

第3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关键词】 抽样调查法 企业产品质量控制 应用

1.抽样调查方法的特点及作用

统计作为认识社会的方法,已经历了较长的历史时期,而抽样调查作为一种科学方法的形成和发展是近世纪的事。但不论是其理论方法还是实践应用,抽样调查的发展都是非常迅速的,并已成了现代统计学的一个重要部分。抽样调查是一种用来了解全面情况的非全面调查方法,抽样调查除具有十分明显的特色之外,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挥着突出的作用。

1.1 抽样调查能够解决全面调查所无法解决的现象的调查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对某些现象常常可能一方面需要了解其全面情况,另一方面又由于现象自身的特性决定了无法通过全面调查获取资料。此时,只有使用抽样调查。该类现象主要有:(1))产品质量的破坏性检验。如轮胎的里程寿命试验,青砖的抗折耐压试验,炮弹的杀伤力试验,弹簧的抗拉强度试验等等。(2)无限总体的调查:无限总体因其所包含的总体单位数目是无限多个,故无法一一计量。如宇宙空间的星球数目、人体的细胞数目等等。(3))包括未来时序的总体,如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等。

1.2 抽样调查对于时效性要求较高、同时又可以不作全面调查的现象的调查有着特殊的作用。如前所述,抽样调查具有费用低、速度快、精度高的特点,这使得它比其它非全面调查能更有效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

1.3 抽样调查的结果可被用来检验和修正全面调查结果。任何调查都可能存在误差,全面调查也不例外。而且由于全面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参加人员多、汇总传递环节多、调查结果容易出现差错。但是,其差错到底有多大,全面调查自身无法回答这一问题。因此,可在全面调查之后再进行一次抽样调查,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对全面调查结果进行检查和修正,从而提高全面调查的质量。

1.4 抽样调查可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稳定性进行监测,从而实现质量控制。在企业产品成批或大量连续生产过程中,利用抽样调查方法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动态检测,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变事后监督为事中控制,并通过编制质量控制图开展监控,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系统。这一应用不仅对于生产过程的控制意义重大,而且也为进一步推广抽样调查,乃至于整个统计方法的应用,提供了成功的范例,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书第十三章讨论了有关这方面的内容。

2. 抽样调查法在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中的应用

2.1 确定抽样总体

在企业抽样调查中要对单位所包含的需要检查的内容范围做好规划,要确定企业抽样调查的的总体过程,要把抽样调查法运用到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中去,例如:牛奶加工企业和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牛奶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在众多的奶制品检验中,多从奶源进行检验或是对已投入市场的商品进行质检。将投入市场的奶制品,进行质量调查。

2.2抽样调查的方法选择;

2.2.1分层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的作用在于不单单可以估计精度较高、总体指标进行推算、各层指标进行推算,还可以便于抽样工作的组织。奶制品种类众多,不同种类的奶制品的合格要求自然不同,而且质量检验的范围不同,指标不同。因此很显然的对不同种类的奶制品,或是同种类但不同档次不同配方的奶制品应用采用--分层随机抽样。

2.2.2简单随机抽样:也就是从含有N个单元的总体中抽取n个单元组成样本。此次实验采用不放回抽样,因此每个样本被抽中的概率相同,都为1/C Nn。在此试中样本量n的确定是抽样调查中的一个十分重要又比较复杂的问题,它受到调查精度的要求以及调查费用的限制。通常,精度由误差来表现,如果不考虑非抽样误差,则精度的具体体现就是抽样误差。抽样误差越小,说明用样本统计量对总体参数进行估计时的精度越高。抽样误差与样本量有关,样本量越大,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抽样误差就越小,抽样调查的精度就越高。但是,同是,样本量也与调查费用有关,样本量越大,调查费用就越高,样本量与调查费用大致中呈线性关系,但样本量与精度却是非线性关系。一个具体的抽样设计,在核定的费用内达到最高的精度,或在达到精度要求的条件下使调查的费用最小,才是一个最优的设计。

2.2.3整群抽样,即将总体中若干基本单元合并成组,抽样时直接抽取群,然后对中选群中的所有基本单元全部实施调查的一种抽样方法。可见整群抽样具有样本比较集中的特点,因此它可以节省调查费用,而且便于组织实施,回答率通常也较高,但是由于群内单元通常具有相似性,尤其是当群比较大时,因此考虑到所有必要对群内所有单元都进行调查。这里,提议将本次对奶制品质量的抽样调查设计成分层后再进行多阶段抽样的方法

2.2.4二次抽样:

可以不直接用多阶段抽样对产品质量进行估计,而只是利用多阶段抽样方法确定检验样本。

对产品质量的估计利用二次抽样方案。即是从初级单元中最多抽查两个样本之后,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的抽样验收方案。

2.3设计抽样调查方案:

2.3.1确定调研问题:由于奶制品是人民生活中主要的营养品,所以保证奶制品的良好质量是奶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此次调查针对即将投入市场的众多奶制品进行质量检验。以避免那些已将劣质品投放市场再来挽救的局面。

2.3.2抽样方案设计

在各种不同种类,不同档次的奶制品之间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争对同一种奶制品时采用多阶段抽样。确定样本量,再利用二次抽样进行质量查验。

2.3.3数据处理分析:

根据以上方法,分别对所要检验的指标进行验证后,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售向市场。对合格的产品还应作以下处理。

结束语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抽样调查在我国的应用领域将更加广泛,潜力很大。一方面,为满足党和政府及时了解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各方面情况,需要经常进行有关资料的抽样调查和有关问题的专题抽样调查,以便为宏观调控和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市场信息,因而也需要开展各种市场抽样调查,以使企业预测决策有据可循,减少盲目性。所以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不仅可提供政府监督,企业市场的竞争,更能保证顾客的满意,放心度。

参考文献:

[1]抽样调查方法与实践之在思考 沈春梅 《统计研究》2002.

[2]如何进一步推广应用抽样调查方法 任英华 《统计与预测》2002.

第4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1企业经营中市场调查的重要性

现代企业经营的基础建立于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那么,企业对市场需求信息的准确把握就显得非常有必要。自工业革命以来,机器化代替手工业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生产效率,产品产量大幅提升。传统的以产定销,强化现有产品的市场推广的经营理念越来越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基于此,以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并同他人交换产品和价值来满足需求和欲望社会和管理过程为核心的市场营销学逐渐发展。从现代企业经营环境分析,市场发展趋势表现为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产品的购买选择性极大提高,企业之间竞争愈发激烈。然而,企业成功经营的关键在于如何发现自己的目标消费群体,并正确确定目标消费群体的需求,在结合自身资源状况下,提供出比竞争者更有效为目标市场所期望的产品或服务。在整个环节中,寻找消费群体、确定目标消费群体的现实的、潜在的需求,以及判断竞争对手将采取的经营行为,均离不开有效地市场调查。按照企业营运环节而言,市场调查、产品方案、市场推广、营销网络建设为核心支柱环节,市场调查则是首要环节。因此,有效地的市场调查是决定企业经营行为的有效性、应对竞争的针对性,确保企业生存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整个企业营运的先导性因素。有数据表明,在发达的欧美经济体中,企业对市场调查非常重视,如在美国专业的市场调查公司近万家,企业用于市场调查的经费占销售额的1%~3.5%,投资企业将花费5%左右的投资额用于前期市场调查,有近3/4的企业都建立了专门的市场调查部门[1]。由此可见,市场调查对企业经营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按照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西蒙的决策论,决策的制定包括四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认识和分析所要决策的问题,寻求决策的条件,称为“情报活动”;第二阶段是创造、制定和分析可能采取的行动方案,称之为“设计活动”;第三阶段是从可利用的方案中选出一条最满意的行动方案,称之为“抉择活动”;第四阶段是对过去的决策进行评价和反馈,称之为“审查活动”,至此,又重新进入新一轮的决策[2]“。情报活动”阶段,决策者需要对决策问题所处的大环境和决策问题本身有清楚的客观的认识,即对事实情况的认识和预测,了解决策的条件。企业的营销行为实质属于管理行为,管理行为的核心在于决策,而决策的首要环节就是“情报活动”,即信息的调查、收集与分析,对于企业而言就是市场调查。因此,不论是企业经营的实务环节,还是从管理理论角度出发,市场调查使企业经营的必备行为。

2传统市场调查对象选取方法的比较分析当前,企业普遍重视市场调查活动,许多企业都建立有专门的职能部门,或在企业市场部门设立相应结构负责市场信息的统筹。在企业开展市场调查活动之前,首先是拟定市场调查方案。市场调查方案一般包括明确调查目标,选定调查对象,拟定调查内容,确定调查方法及调查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最后实施调查工作。在调查方案的拟定中,充分结合统计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理论,特别是在市场调查对象的选取方法上,与统计学中的统计调查所包含的调查方法有很强的一致性,按照调查的对象所包括的范围,可分为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四种基本调查方法。由于市场范围的广大,企业不可能也不需要对所有的市场进行全面调查,现代企业所采用的市场调查方法主要为随机抽样调查,其次采用重点调查,较少采用典型调查,一般不使用普查。最为主要采用的随机抽样调查一般为简单随机抽样,如在实践中常见的随机性问卷访谈调查法,随机性观察调查法等调查方法。

简单随机抽样调查指针对一个确定的研究总体,按照抽签或类似手段等概率的抽取总体中的个体。这种方法显著优点是操作简易,其所形成的样本能对总体特征进行衡量,然而,结合企业市场调查的目的、调查形式进行分析,采用简单随机性抽样选取调查对象的调查方法存在诸多缺陷。首先,从调查目的分析,企业市场调查可分为探索性调查、描述性调查、因果性调查三类。其中,探索性市场调查一般是为了界定企业经营中所遇到问题的性质以及更好的理解问题的环境所开展的小规模调查,如产品销量的下滑程度;描述性市场调查一般指企业对市场需求、竞争状况、消费者满意程度等市场综合信息的总体评述;因果性市场调查则指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变量间的因果关系的调查,如广告投入增长对销售额提升的影响,产品的包装的改进对消费者满意度提升的影响等。不论哪种具体调查方法,其调查的目的性、调查对象的针对性均很强,那么,对总体不做类别与层级的划分,基于总体的简单随机抽样,调查的有效性将难以保证。其次,从调查形式分析,企业常见的有问卷调查,具体有面谈访问调查、邮寄问卷调查、网络问卷调查等调查形式。现实当中,由于问卷设计的欠缺、民众普遍警惕陌生人的社会文化以及调查经费投入的有限性等因素,问卷调查效果尚需提高。被调查者往往由于问卷涉及个人隐私、敏感性问题,或于自身利益等因素关联性较弱等,与调查者不能有效配合,使得调查既难以开展,也使得所收集的信息缺乏效用。另外,网络调查虽然实施便捷,但单纯简单随机的网络问卷调查,存在被调查者的随意性强、被调查者参与程度难以保证等诸多不足,从而也影市场调查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地、有系统地搜集、记录、整理有关市场信息和资料,分析市场情况,了解市场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客观的、正确的资料。许多学者对企业如何实施有效地市场调查方法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展开了一些研究,研究的内容涵盖了确定调查目的、选定调查对象、明确调查项目及调查数据资料分析等内容。本文将从抽样技术层面进行分析,以期对市场调查的有效性实施提供借鉴。1企业经营中市场调查的重要性现代企业经营的基础建立于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那么,企业对市场需求信息的准确把握就显得非常有必要。自工业革命以来,机器化代替手工业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生产效率,产品产量大幅提升。传统的以产定销,强化现有产品的市场推广的经营理念越来越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基于此,以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并同他人交换产品和价值来满足需求和欲望社会和管理过程为核心的市场营销学逐渐发展。从现代企业经营环境分析,市场发展趋势表现为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产品的购买选择性极大提高,企业之间竞争愈发激烈。然而,企业成功经营的关键在于如何发现自己的目标消费群体,并正确确定目标消费群体的需求,在结合自身资源状况下,提供出比竞争者更有效为目标市场所期望的产品或服务。在整个环节中,寻找消费群体、确定目标消费群体的现实的、潜在的需求,以及判断竞争对手将采取的经营行为,均离不开有效地市场调查。按照企业营运环节而言,市场调查、产品方案、市场推广、营销网络建设为核心支柱环节,市场调查则是首要环节。因此,有效地的市场调查是决定企业经营行为的有效性、应对竞争的针对性,确保企业生存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整个企业营运的先导性因素。有数据表明,在发达的欧美经济体中,企业对市场调查非常重视,如在美国专业的市场调查公司近万家,企业用于市场调查的经费占销售额的1%~3.5%,投资企业将花费5%左右的投资额用于前期市场调查,有近3/4的企业都建立了专门的市场调查部门[1]。由此可见,市场调查对企业经营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按照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西蒙的决策论,决策的制定包括四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认识和分析所要决策的问题,寻求决策的条件,称为“情报活动”;第二阶段是创造、制定和分析可能采取的行动方案,称之为“设计活动”;第三阶段是从可利用的方案中选出一条最满意的行动方案,称之为“抉择活动”;第四阶段是对过去的决策进行评价和反馈,称之为“审查活动”,至此,又重新进入新一轮的决策[2]“。情报活动”阶段,决策者需要对决策问题所处的大环境和决策问题本身有清楚的客观的认识,即对事实情况的认识和预测,了解决策的条件。企业的营销行为实质属于管理行为,管理行为的核心在于决策,而决策的首要环节就是“情报活动”,即信息的调查、收集与分析,对于企业而言就是市场调查。因此,不论是企业经营的实务环节,还是从管理理论角度出发,市场调查使企业经营的必备行为。2传统市场调查对象选取方法的比较分析当前,企业普遍重视市场调查活动,许多企业都建立有专门的职能部门,或在企业市场部门设立相应结构负责市场信息的统筹。在企业开展市场调查活动之前,首先是拟定市场调查方案。市场调查方案一般包括明确调查目标,选定调查对象,拟定调查内容,确定调查方法及调查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最后实施调查工作。在调查方案的拟定中,充分结合统计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理论,特别是在市场调查对象的选取方法上,与统计学中的统计调查所包含的调查方法有很强的一致性,按照调查的对象所包括的范围,可分为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四种基本调查方法。由于市场范围的广大,企业不可能也不需要对所有的市场进行全面调查,现代企业所采用的市场调查方法主要为随机抽样调查,其次采用重点调查,较少采用典型调查,一般不使用普查。最为主要采用的随机抽样调查一般为简单随机抽样,如在实践中常见的随机性问卷访谈调查法,随机性观察调查法等调查方法。简单随机抽样调查指针对一个确定的研究总体,按照抽签或类似手段等概率的抽取总体中的个体。这种方法显著优点是操作简易,其所形成的样本能对总体特征进行衡量,然而,结合企业市场调查的目的、调查形式进行分析,采用简单随机性抽样选取调查对象的调查方法存在诸多缺陷。首先,从调查目的分析,企业市场调查可分为探索性调查、描述性调查、因果性调查三类。其中,探索性市场调查一般是为了界定企业经营中所遇到问题的性质以及更好的理解问题的环境所开展的小规模调查,如产品销量的下滑程度;描述性市场调查一般指企业对市场需求、竞争状况、消费者满意程度等市场综合信息的总体评述;因果性市场调查则指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变量间的因果关系的调查,如广告投入增长对销售额提升的影响,产品的包装的改进对消费者满意度提升的影响等。不论哪种具体调查方法,其调查的目的性、调查对象的针对性均很强,那么,对总体不做类别与层级的划分,基于总体的简单随机抽样,调查的有效性将难以保证。其次,从调查形式分析,企业常见的有问卷调查,具体有面谈访问调查、邮寄问卷调查、网络问卷调查等调查形式。现实当中,由于问卷设计的欠缺、民众普遍警惕陌生人的社会文化以及调查经费投入的有限性等因素,问卷调查效果尚需提高。被调查者往往由于问卷涉及个人隐私、敏感性问题,或于自身利益等因素关联性较弱等,与调查者不能有效配合,使得调查既难以开展,也使得所收集的信息缺乏效用。另外,网络调查虽然实施便捷,但单纯简单随机的网络问卷调查,存在被调查者的随意性强、被调查者参与程度难以保证等诸多不足,从而也影响了市场调查效果。作为企业较为采用的重点市场调查,在实施中存在对象选择的非随机性及重点调查单位确定的困难性,使得调查结果存在不可控制性的误差,特别是当外部环境产生较大变化时,所选择重点对象将存在缺乏代表性的缺陷。

3规范的分层抽样技术在市场调查中的应用

第5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当对数据要求非常准确的时候可以采取普查的方式,如为了制作校服,要了解学生的身高、胸围、裤长等数据,而取得这些数据的方式应逐人调查,这就是普查方式. 但是当要调查的总体比较多时普查又比较费时、费力,并且有时也是无法做到的,如要了解一批灯泡的使用寿命,不可能将这批灯泡逐个使用到用坏为止。因此抽样调查是收集数据的又一种方式. 抽样调查就是在被调查的数据中随机地抽取一些数据组成一个样本,通过对样本中数据的分析去估计全体数据的情况. 抽样调查是统计工作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是切实可行的. 做好抽样调查的关键是“随机抽样”,也就是不要有目的地挑选样本,而是用某一规律在全体被调查的数据中取得样本. 一般抽取样本的方式不同,得到的统计数据也不同;但是只要做到随机抽样,所得数据就具有代表性.

在统计中,我们常把全体要调查的对象称为总体(这里所指的对象不是人,而是数据),每一个被调查的对象称为个体,在抽样调查中抽取的数据称为一个样本.

1. 认识个体、样本和总体

例1 某省有7万学生参加初中毕业会考,要想了解这7万名学生的数学成绩,从中抽取了1000名考生的数学成绩进行统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这1000名考生是总体的一个样本

B. 每位考生的数学成绩是个体

C. 7万名考生是总体

D. 1000名考生的数学成绩是总体

解析:解这道题应该以总体、个体、样本的定义为依据,逐个衡量每个备选答案是否正确,直到找出正确的一个为止. 题目要考察的对象是“……的数学成绩”,成绩是数据的属性,所以无论是把考生们看做是样本,还是看做是总体都是错误的. 每位考生的数学成绩才是一个考察对象,是一个个体.

答案:B

点拨:题目中的A、C容易被误认为是正确的. 避免错误关键在于看准要调查的是总体的哪个具体属性.

2. 认识普查

例2 要想调查一万张面值为100的人民币中有无假币,适于进行普查,还是适于进行抽样调查呢?

解析:一万张人民币,数量虽大,但不应允许有一张假币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允许任何制造假币者逃脱法网,况且,用目前的技术手段检查一万张人民币中是否有假币混入,并非难事,也不需太多时间.

答案:应以普查方式进行.

点拨:采用哪种调查方式,既要看个体数量的多少,还要考虑调查结果的社会价值,个体的分布状况,能够为调查付出多少代价等.

3. 认识抽样调查

例3 为了解某市在校学生的身体营养状况,可通过抽取学生的血样进行血色素检测,现随机抽取该市七年级8000名学生进行血色素检测,以此来估计该市在校学生的营养状况,你认为这种调查是否可行?请说明理由. 如果要准确反映该市学生的身体营养状况,你认为应该怎样调查更合理一些?

解:从该市随机抽取七年级8000名学生进行血色素检测,只能反映该市七年级学生的营养状况,不足以反映全市学生的身体状况.原因是各年龄层次的学生、城区与农村的学生生活状况是不同的.为了准确反映该市所有学生的身体营养状况,应从各个年级、不同地区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调查.

点拨:本例说明抽样调查时应注意样本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不能以偏概全而出现抽样的不合理性.

4. 设计调查方案

例4 有下列为完成具体调查而设计的方案:

(1)到省城一所重点中学进行调查,以便了解全省中学生零花钱的情况.

(2)在省内选取一所城市中学,一所农村中学,向每个学生发一张卡片,上面印有秦始皇、、、保尔、比尔?盖茨、邓亚萍、刘德华等一些名人的名字,要求每个学生都只在一个名字下面画“√”,以了解全省中学生最崇拜的人物是谁.

(3)在每个省随意确定两名房地产开发商,让他们每人填写一张内容比较详尽的调查表,包括他们负责的工程质量,所盖楼房中使用的门窗、地砖、涂料等是不是合格产品,以及建房的利润情况等,以了解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工作情况.

(4)在全市(地区)范围内随意选择十所幼儿园,对其中每个孩子的情况进行调查,以了解该市(地区)幼儿的营养与身体发育等情况.

其中,样本的代表性好的有( ).

A. 3个 B. 2个 C. 1个 D. 0个

解析:(1) 一般来说,省城中学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农村中学学生的差距是比较大的,不论是抽取一所省城中学,还是一所农村中学,所得调查数据都不足以反映全省中学生的普遍情况.

(2)农村中学与城市中学的规模往往不同,学生们最崇拜的人物也未必在所开列的名单之中,这些都会影响数据的代表性.

(3)目前,以次充好,面积不足,以及欺骗性宣传等问题在房地产开发商中存在较多. 选用伪劣产品的开发商能在表格中如实填写吗?值得怀疑. 选若干开发商作为调查对象,做法不当.

(4)任何一个地区的幼儿也未必都入幼儿园,况且,入幼儿园的孩子的家庭的生活水平往往相对好些。

第6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关键词:抽样调查;统计软件;SPSS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5-0235-03 一、引言

随着计算机的发展以及各种统计软件的开发,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抽样调查基本思想方法与统计软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成为了现代抽样调查课程教学的发展趋势。当前越来越多的领域,比如社会科学、计量经济学以及生物工程等,涉及到种用抽样调查方法获得数据。现代抽样调查理论与数据分析方法是现代经济管理人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因此,抽样调查课程的教学模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进行抽样调查时,常用的统计软件有SAS、SPSS、S-Plus以及R等。其中SPSS软件提供了从简单的描述统计到复杂的多因素统计分析方法,比如数据的描述统计、方差分析、回归分析以及因子分析等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本文以简单随机抽样为例介绍SPSS统计软件在抽样调查教学中的应用。

二、简单随机抽样

简单随机抽样也称为纯随机抽样,是指从含有个单元的总体中抽取个单元组成样本,使任何一个单元被抽中的概率都相等,任何个不同单元组成的组合被抽中的概率也都相等。这种抽样方式之所以称为简单随机抽样,主要是由于在该抽样中用于估计总体均值的统计量是样本均值,而待估总体参数与用于估计的统计量两者“同形同构”。

简单随机抽样的抽取规则有:按随机原则抽取样本,在取样时排除任何主观因素选择抽样单元,避免任何先入为主的倾向性,防止出现系统误差。每个抽样单元被抽中的概率都是已知的或事先确定的,或者事先可以计算出来。每个抽样单元被抽中的概率教相等,即简单随机抽样属于一种等概率随机抽样。

三、简单随机抽样的SPSS实现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教学案例来说明简单随机抽样的SPSS实现。某小区家庭用于文化方面(报刊、电视、网络、书籍等)的支出情况如表1所示。利用SPSS软件进行简单随机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容量为8的样本,并输出结果进行分析。

利用SPSS软件对该数据集进行简单随机抽样,抽样过程如下:打开SPSS17.0。点击“文件”菜单,录入数据,建立数据文件。点击“分析复杂抽样选择样本”。显示如图1所示。

选中“设计样本”,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规划文件的保存路径。并点击“下一步”,显示如图2所示。点击“下一步”,显示如图3所示。抽样类型选为“简单随机抽样”,并选中“不放回”复选框。

点击“下一步”,显示如图4所示。抽样单位选为“计数”,并在值对话框内输入“8”。点击“完成”,得到表2为分析输出表,图5为结果的部分截图。

从图5可以看出:抽样单元5、6、9、11、12、17、18、19号被抽中,每个单元进入样本的概率均为,每个单元的权重均为。

四、结束语

《抽样调查》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各个部门越来越重视抽样调查的方法和质量。采用统计软件处理、分析实际数据是适应时展的需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在传授学生抽样调查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充分结合案例,采用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本文介绍了SPSS统计软件在简单随机抽样中的应用。通过案例来阐述SPSS统计软件对简单随机抽样实施和估计的具体操作过程。结合统计软件教学,一方面加深对统计思想和方法的理解;另一方面增强了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同时也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就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金勇进,杜子芳,蒋研.抽样技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朱星宇,陈勇强.SPSS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及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3]杜智敏.抽样调查与SPSS统计应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

[4]杜强,贾丽艳.SPSS统计分析从入门到精通[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

第7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一、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的目的、意义

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促进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发展服务业不仅需要科学的规划和政策,也需要有一套规范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通过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过推算可以全面反映我区服务业规模、结构、效益及分布、行业等情况,对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部门管理的需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对象是区辖区内所有从事服务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和城乡个体经营户。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行业范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国民民经济第三产业的15个门类、47个大类、180个中类、339个小类行业。

本次统计调查将综合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限额标准的划分原则

除国家统计制度已经规定限额标准的行业外,对其他被调查行业,以国民经济小类行业为基础,分别确定划分标准。根据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以年营业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以本年支出)为指标值将调查单位划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部分。原则上将占行业(不包括个体户)经济总量70%左右的单位划为限额以上单位,其他单位划分限额以下单位。

(二)调查单位的确定与维护

1.调查单位的确定

限额以上单位:根据限额划分标准,以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建立限额以上单位字典库,经清查摸底,结合近两年单位的增减变动,确定初次调查的限额以上单位。

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的样本单位:根据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方法,以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建立样本单位字典库,经清查摸底,确定初次调查的样本单位。

2.调查单位的维护(不适应于本次清查摸底)

限额以上单位:

(1)单位增加:调查时新增的限额以上单位由各街道报统计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统计局审核,在下一报告期内纳入统计,其中,由限额以下达到限额标准的单位同时从限额以下字典库中剔除。

(2)单位减少:对限额以上单位在一个调查年度不得调减,若单位撤消或达不到限额标准,经审核后,在下一调查年度进行调整。

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的样本单位:使用周期原则上为一个调查年度。

(1)在调查年度内若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更换样本单位:A:国家、省级样本单位更换,则必须相应更换;B:样本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由市统计局选择经营类别相同、经营规模与样本单位上一报告期相近的单位予以更换。

(2)若单位在调查年度内撤消,经审核后,在下一调查年度进行更换。

(3)样本村(居)委会内的个体户,在调查年度内出现增减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填报个体户增减变动情况表。

(三)调查方法

1.对限额以上单位采取全面调查。

2.对限额以下单位及个体经营户采取抽样调查。

抽样方法:

(1)限额以下单位:以市为抽样总体,以国民经济行业中类建立171个抽样框,采用一阶段分层等距抽样方法,以10%的比例抽取样本。

(2)个体经营户:以区、市为抽样总体,将每区市所有的村(居)委会划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子总体,建立24个抽样框,采取一阶段分层等距整群抽样方法,抽取5%的村(居)委会作为样本单位,对其所有的服务业个体户进行调查。

抽样数据使用办法:以全部样本单位推算全市及分区、市总体数据,参加各行业样本均值,测算全市分行业抽样调查数据。区统计局将根据市局推算方法推算各街道服务业比重。

3.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殊行业采取重点调查。

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和出租车客运采取重点调查的方法推算总体,具体调查单位由市局统一抽选确定。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调查按区市分别进行,我区共抽取9个,在确定重点调查单位时,考虑区域特点、城乡特征、发展水平等因素,保证重点调查单位对市、区均具有代表性;对出租车客运公司按照25%的比例抽取重点单位进行调查,被调查出租车公司填报交通运输企业法人单位报表,同时,对承包和挂靠的营运车辆进行调查,填报出租车营运情况表。

(四)其他规定

1.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包括个体经营业)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单独采取现行调查方法。不再划分限额标准,也不参与其他行业的抽样调查。

2.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银行、保险、证券、邮政、电信、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权力机构、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其他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派等行业单位实行全面调查,不划分限额标准。

三、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表式、主要内容、标准和频率

(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分别建立财务经营性统计指标体系和行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按年度和季度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填报的基层及综合统计报表。调查内容主要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及反映其他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状况。

1.财务经营性指标体系: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满足核算为标准,以现行会计制度为基础,分别制定适合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财务报表;对个体经营户,在抽样调查表中设置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财务统计指标。

2.行业发展指标体系:行业发展指标体系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由政府统计调查的执行现行国家统计制度,

二是由区直有关部门统计调查的,对部门原有统计指标进行充实、整合,形成新的部门统计制度。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单位划分规定和统计分类标准。

(三)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频率为:年度、年内1-5月份和1-8月份。服务业行业发展统计调查频率为:年度、季度、月度。

四、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实施

各街道要根据工作量大小配备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人员。服务业统计调查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实施、集中处理”的原则,属于部门统计调查的由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属于政府统计调查的原则上按照“属地统计原则”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区统计局:

1.负责制定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限额划分标准确定服务业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单位,建立全面调查单位字典库,分别建立限额以下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框。

3.组织除区直有关部门承担以外的全面调查单位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对部分行业的重点调查工作;协调、督促区直部门的统计调查工作。

4.负责对区直部门、各街道报送数据的接收、整理、汇总工作。

5.组织对区直部门和各街道的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

6.负责全区服务业主要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和检查工作。

7.市反馈数据后,按时服务业统计数据,为党政领导、有关部门提供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1.完成《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调查任务,按照行业全社会口径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汇总,按时向区统计局相关职能科室报送服务业统计报表。

2.加强与各自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参加区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做好行业内服务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协助区统计局做好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以及各自行业全面调查单位字典库的维护、更新工作。

4.负责对行业内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评估。

各街道办事处:

1.根据《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按照本方案要求,负责本街道服务业统计数据及调查资料的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

3.指导基层统计人员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

4.做好本街道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及限额以上单位字典库、限额以下和个体经营户的抽样框的维护、更新工作。

5.制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做好本街道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和检查工作。

(二)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

1.全面调查工作按行业分工由区统计局相关科室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区统计局有关科室的工作分工为:

综合科: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金融业等行业部门。

调查队:负责组织房地产业等行业部门。

普查室:负责组织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体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部门。

2.限额以下及个体经营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科室要对相关行业的抽样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其中: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及个体户的抽样调查由普查室按现行方式组织实施。

3.重点调查工作按行业分工由区统计局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全部调查资料按照专业分工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录入报市局相关处室。

五、数据质量控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全面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

各街道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报表方案的要求,对全面调查单位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并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市、区统计局将其他服务业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六、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步骤

1.7月底,区统计局与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业务衔接。同时于完成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及调查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

2.7-9月份,按照《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年1-5月、1-8月数据,并按照职责分工,完成调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

第8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关键词:国家抽样检验标准 问题 建议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为了保证产品符合标准,防止不合格品出厂或流入下道工序,最好对产品进行全数检验即100%检验。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全数检验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必要的。例如破坏性检验、批量大、检验时间长或检验费用高的产品,就不能或不宜采用全数检验,此时抽样检验是一种有效可行的方法。

一、抽样检验国家标准的概述

1.标准体系的形成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颁布第一项抽样检验国家标准GB2828-81(试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各行各业产品种类的增加,高端产品研究设计制造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控制、监督需要一系列具有科学的抽样检验标准对产品技术标准的支持。迄今为止,我国已颁布20多项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抽样检验标准体系。随着产品质量大幅提升,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扩大,这一系列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参考和参照国际标准都进行了一次或多次修订。不断完善标准的体系,丰富标准内容,提高了应用价值。

2.标准制订的依据

抽样检验这门科学是以“用尽量少”的样本量来尽量准确地评判总体(批)为主线的,制订抽样检验标准的理论依据是概率论、数理统计、管理学和经济学。抽样检验标准制订要体现科学性、经济性、可靠性及可用性的原则。

3.标准适用的范围

这些标准涉及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生产方、使用方验收抽样检验等方面,标准原则上分为两大类:即验收类和监督类。标准应用区别之一是对于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选择孤立批抽样方案,即五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标准。而对于企业、用户应选择连续批的抽样方案;之二是监督抽检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利益,它是一种宏观的质量监督手段。验收检验是由一方(生产方)或双方(生产方和使用方)采取的一种微观质量保证手段。选用孤立批抽样方案,设计要求仅起概率把关作用,连续批抽样方案可控制产品不合格品率。例如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GB/T2828.1-2003它是适用连续批抽样检验,确定抽样方案,首先要确定以下要素,a、过程平均的估计;b、检验质量限AQL的确定;c、批量;d检验水平(IL)的选择;e、检验严格程度的规定:正常检验、严格检验和放宽检验;f、抽样方案类型的选择GB/T2828-1中规定了一次、二次和五次抽样方案类型;g、检验批的组成。虽然检验复杂、要素多,但是它能够控制产品规定的不合格品率,保证产品质量。

4.正确使用抽样标准的重要意义

抽样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样本推断总体,样本是样品的集合,一个样本可由一个样品组成,也可由多个样品组成。欲达到通过样本推断总体这样目的,要通过以下程序来完成:A、抽样;B、检验;C、推断。其中抽样方案是否合理,是判断结论正确与否的重要环节之一。能否通过检验样本,准确的推断总体的关键,是必须使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否则,即使检验设备再先进,检验的数据再精确,也不可能对产品总体质量状况做出准确合理的推断。

二、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自国家抽样检验标准出台以来,在企业产品的检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应用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国家、行业、地方、企业、制订的产品技术标准中,采用的国家抽样标准很少,利用率也低,根据笔者二十多年来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的实践和调查研究,并与各地、市同行的交流探讨,在完成省级下达的监督抽样检验计划过程中,各地抽样检验的作法就没有统一规范,直接影响了监督抽查结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受到损害。

1.产品技术标准文本中抽样检验标准的选择

既然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抽样检验标准,具有科学的依据,那么为什么不能广泛的推广应用呢?因为在国家制订的产品技术标准中,采用抽样检验国家标准都很少,而企业制订的产品技术标准中采用国家抽样检验标准更是微乎其微,原因是信息不畅通,企业技术人员的理论知识欠缺,审查备案单位人员责任心不强。但是对于国家制订产品技术标准自订抽样方案甚多,究竟有没有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持难以说清。例如,葡萄酒(GB15037-2006)规定了抽样方案,而烟台葡萄酒(GB/T18966-2008),沙城葡萄酒(GB/T19265-2008)中选择了(GB15037)的抽样方法和数量,而昌黎葡萄酒(GB/T19049-2008),通化山葡萄酒(GB/T20820-2007)是自定抽样方案。同样是葡萄酒为什么抽样方案不能统一,为什么不能优先选择国家抽样标准,各自制订抽样方案的科学依据和理论是什么,使人难以理解。

2.验收抽样标准不能直接用于监督抽样

在于善奇、于振凡编著的《抽样检验标准选用手册》中20个抽样检验标准,其中包括五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标准,部分质量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抽样工作中,把这两类标准混为一谈,长期以来采用产品标准中的抽样方法去抽样。有的标准还明确规定适应的范围,其中包括质量监督抽查,给监督抽查人员一个误导。例如,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中抽样方法按(GB/T2828.1)中规定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GB/T2828.1)是验收类抽样标准即企业自检所用的抽样标准,不适用于监督部门的抽样检验,因为验收类和监督类抽样检验国家标准制订的理论依据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它适用的主体也是不同的。在质量监督部门这种选择的错误做法较为普遍。

第9篇:抽样调查的方案范文

一、工商机关在产品质量监管中的职能和定位

(一)国务院调整质量监督职能,工商机关成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

20**年,国家工商局调整为国家工商总局,升格为正部级。国务院在批准国家工商总局的“三定”方案中,对质量监督职能重新作了调整,将原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划归工商,工商机关成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所谓流通领域,是指商品运输、分类、包装、储存、保管、销售等;所谓商品,是指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从此,工商机关有权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行使《产品质量法》中的质量监督的职权,以保证商品质量能满足消费者和用户的愿望和具备符合规定用途的特性和特征。

(二)《产品质量法》赋予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各项权力。

1、工商机关有权依照《产品质量法》第15、17、24条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第15条是关于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制度的规定,第17条是关于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格和有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如何处理的规定,第24条是定期产品质量状况公告的规定。

2、《产品质量法》第18条明确赋予了工商机关采取有关调查取证和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按照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使调查取证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时,必须遵守本条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一是已经取得违法嫌疑的证据,或者接到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举报(包括电话、书面等形式接到的举报);二是调查取证的对象只能是与违反本法规定的销售活动有关人和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只能是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及相关物品;三是采取调查取证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销售活动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的调查取证权包括:(1)现场检查。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直接进入当事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销售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2)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有权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调查了解情况一般应在检查现场进行,必要时,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也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到行政执法机关接受调查,但不得限制被调查人员的人身自由。(**)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查时,可以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阅、复制的资料如不属于违法行为证据,并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法为当事人保密。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销售活动进行查处时,对确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以及直接用于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有采取查封或者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本法赋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的权力,一是可以防止这些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二是可以为进一步查处违法销售活动保留证据。

3、工商机关有权依照《产品质量法》第49至57条和59至63条,对违反《产品质量法》的销售活动作出行政处罚。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工商机关可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1)责令停止销售。以第49条为例,即由工商机关以行政决定的方式,要求违法者停止违法的销售行为,避免违法销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进一步危害社会。(2)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以第49条为例,即没收违法销售的所有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产品,包括尚未售出的产品,以防止这些产品售出后,给使用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3)罚款。罚款是适用较为普遍的一种行政处罚形式,即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关于罚款的幅度,本法规定以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为标准计算。这里所说销售的产品,包括已经售出的产品和尚未售出的产品。销售产品的货值金额依照本法的规定,以违法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4)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这里所讲的违法所得,是指违法销售的产品的全部收入。(5)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就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本条所说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以第49条为例,包括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产品数额较大,违法获利较多,或者多次实施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屡教不改,或者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

(三)赋予权力的同时,《产品质量法》还对工商机关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68条明确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执法的人员,肩负着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任。如果知法犯法,违法犯罪,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破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因此,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从一个案例,看工商行政管理在商品质量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如皋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200年5月18日,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购得直径为10MMHR****5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19.5吨。在货运途中,如皋市公安局城西交巡警中队检查发现该批货无任何手续,遂移交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货物无进货发票及质检报告,涉嫌销售不合格钢材立案。同日,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该批货物予以扣留。同时,双方共同从上述物品中以随机抽样方式抽取三根钢筋。总长**.6米。其中一根留样,两根送检。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方人在抽样取证记录上签名并注明“对抽样无异议”。5月19日,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次日检验所出具〔200**〕机电第11921号检验报告。该报告称纵肋高、间距、重量偏差三项的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均为合格,故检验结论为“样品经检验,不符合GB1499—1998标准规定的要求,判该样品不合格”。该检验报告同时注明“本所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供委托者了解样品品质之用”。5月21日,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检验报告送达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人签收并注明“无异议”。7月10日,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履行处罚前的告知程序。7月15日,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为由,作出皋工商案字〔200**〕第0447-01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责令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停止销售,没收上述货物。南通翔钢贸易有限公司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诉称:被告无质检抽样资格,其单方面抽检违反规定,鉴定程序违法。于200**年10月15日提起行政诉讼。

如皋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购钢材因无进货发票及质检报告,被告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无不当,但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而〔200**〕机电第11921号检验报告所依据的鉴定物不是具备抽样资格的人所抽样的,且抽样程序、方法,数量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筋标准规定的要求。该检验报告只能证明送检物的性质、质量,不能证明原告被查处货物的性质、质量。故检验报告不能作为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定案依据。因而,被告所作出的皋工商案字〔200**〕第0447—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本院难以支持。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院于200**年12月8日作出如下判决:撤销被告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皋工商案字〔200**〕第0447-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该案揭示的工商机关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抽样机构有规定的,工商机关自行抽样取证属于抽样取证主体不合适。依据《工商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工商机关具备抽样取证的资格。然而,根据GB1499—1998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抽样取证主体为特定主体。工商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服从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此,被告自行抽样取证应属于抽样取证主体不合适。

2、抽样程序、方法,数量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筋标准规定的要求,而且没有对所抽样品进行封样。根据GB1499—1998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对重量偏差的测量,试样数量不得少于10支,而现送检材料仅是2支;试样总长度不得少于60米,而现送检材料仅是**.6米;还有,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标准,对尺寸、表面的取样、试样方式为逐支检验,这里就不存在一个抽样检测的问题。综上,从取样送检材料上很难反映出整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以,只能作了解样品品质之用,而不能作整批货物品质之用。不仅如此,本案中工商机关在抽样取证过程中,并没有封样的操作程序。没有对所抽样品进行封样,就很难证明被检样品就是所抽样品。只有所检样品被毫无争议地证明为所抽样品,在这基础上得出来的检验结论,才对被检物品起到证明作用。

(三)该案对工商机关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执法的启示

1、完善立法。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漏洞,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样取证时,“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抽样记录,对样品加贴封条,开具物品清单,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这增加了最终鉴定报告的科学性。该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抽样机构或者方式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委托相关机构或者按规定方式抽取样品。”该款明确规定了在抽样机构或者方式方面,优先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工商机关委托其他抽样鉴定机构抽样鉴定的费用问题,还需要国家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解决工商机关的后顾之忧,保证鉴定结果的真实有效。

2、在产品质量监测方面,工商机关需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了保证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合法性,工商机关经常要委托其他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涉嫌不符合国家质量规定的商品进行质量鉴定。这是因为:第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抽样机构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委托相关机构抽取样品;第二,由于工商机关的不是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商品质量检测的设备、人员等都无法满足现代商品质量监管的需要。

3、提高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人,负责查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他们的素质,决定着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成败。所以,工商机关要理顺内部结构,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法律修养,以适应现代商品质量监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