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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

第1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初向社会承诺5大类15项重点工程,目前超进度2项,跟上进展的9项,未跟上进展的4项,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城建设‘三年上水平’等项工作迈出新步伐。”

……

日前,河北省赞皇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政府18个组成部门关于今年上半年履职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这是赞皇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首次采取填写满意度测评票的形式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履职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实施的一项有效监督。

代表提问彰显监督力度

当天,位于赞皇县城南环路的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二楼大会议厅与往常有点不同:除“一府两院”领导和少数受委托人列席会议外,此次会议还邀请县督查组领导、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法仓,县直两个督导组组长和5名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政府18个组成部门一把手列席了会议,彰显了此次常委会会议民主气氛浓厚、公开性强的特点。

会上,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18个政府组成部门的一把手分别汇报了今年上半年履职承诺事项落实情况。汇报完毕后,委员和代表们一一提问:“我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已启动建设两年多时间了,请问何时能投入使用?”县住建局局长王建国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表示,要迎难而上,克服一切困难,确保今年8月底投入使用,以解决县城生活垃圾处置无地的问题,还县城居民一个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

常委会委员秦绪平、赵莉、薛新志、李如意,市县人大代表郭忠良、姜义信、秦志义等分别就食品安全、县城环卫管理、交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县城房地产开发、教育教学质量、土地储备机制完善、县城“八一”路重点项目开发、工业重点项目储备与建设、农业科技推广、优化发展环境、社保体系建设、解决弱势群体生活、计生便民服务、乡村卫生设施建设、安全隐患监管和统计求实等23个问题进行了提问。县食药监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牧局、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人口与计生局、县卫生局和县统计局主要领导一一作了回答。汇报提问整整进行了三个小时,大家发言踊跃,会议充满民主、热烈的气氛。

满意度测评增强监督实效

对县政府18个组成部门在一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继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之后的又一次新的探索。

赞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印增说,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是“早茶”,而是“正餐”,开展满意度测评的目的是以“测”促“进”,在监督中支持、推动“一府两院”发现问题、科学分析、强化措施、改进工作。通过满意度测评,可以让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更加了解、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共同破解难题;可以帮助“一府两院”更好地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为什么这次满意度测评选择了县政府的18个组成部门?陈印增主任说:“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开展‘履职承诺大家评’活动是新一届县委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人大参与其中,并支持、监督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履职承诺事项的落实是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所在;二是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的履职承诺事项大都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和重点民生项目,是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是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三是首次选择对县政府那么多组成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是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人大制度,增强全社会国家意识、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进一步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增强人人关心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跟踪监督确保落实效果

目前,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已在各地人大系统“热”起来,也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一项常态化监督方式。今年初在谋划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时,陈印增主任就明确提出,要继续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写入了2012年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2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述职报告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根据制度规定或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选举或任命机构、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干部职工,陈述本人或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书面报告。述职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年度述职报告、阶段述职报告和任期述职报告;按内容可分为个人述职报告、集体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一般由首部、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或称谓等内容。

(1)标题。述职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之分。单标题一般为"述职报告",也可以在"述职报告"前面加上任职时间和所任职务;双标题由正标题和副标题组成,副标题的前面加破折号。正标题是对述职内容的高度概括,副标题与单标题的构成大体相似。

(2)主送机关或称谓。标题之下第一行顶格写主送机关或称谓。向上级机关呈送的述职报告,应写明收文机关;向领导和本单位干部职工作述职报告,则应写明称谓。

2.正文。由导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导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任职介绍,说明自己的任职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职责,简要交代述职的内容和范围;二是任职评价,扼要介绍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这一部分力求简洁明了。

(2)主体。这是述职报告的核心,主要陈述履行职务的情况,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任职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二是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三是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标或打算。

(3)结尾。一般要求用格式化的习惯语来结束全文,采用谦逊式结尾、总结归纳式结尾或表决心式结尾等形式。

3、落款。包括署名、成文或述职时间两种。也可以将署名放在标题之下。

如:

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标题直接采用文种法,年代用阿拉伯数字。)

各位领导,同志们:(称谓顶格写)

20*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受组织的委派,到××县国税局担任局长的第年。按照组织原则,我应对××县国税工作负全面责任。一年来,我依靠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依靠县局"一班人"的密切配合,依靠全局干部的大力支持,在税收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夺取了全县国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向领导和同志们述职,请予评议。

(开头简要介绍任职情况和主要职责,概括评价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坦诚地自我剖析,真实地表明了述职者的内心斗争。)

(文中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一、坚定不移推进"三位一体"改革

我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全县国税机构改革。推心置腹地讲,面对改革,我个人可以作出多种选择:迟搞、小摘、不伤筋骨地摘,可求得轻松做官;早摘、大搞、积极主动地摘,国税事业就能抢抓机遇,求得新的发展,但这样做,个人的命运则面临较大的风险。经过慎重抉择,我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为了从总体上把握改革大方向,我抓了三件事:一是摸清实情。我带领人事股、办公室有关同志,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了县情、局情、人情。二是制定方案。经过周密筹划,我亲自参与制定了统揽全局改革的10个配套方案,上报市局,得到了认可。这些方案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对全系统的"三位一体"改革起到了指导作用。三是组织实施。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我顶住了方方面面的压力,抓住精简分流、竞争上岗等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抓落实,推进了改革的整体进程。在改革过程中,自己虽然历经安危、荣辱、成败的考验,但抓住了机遇,赢得了主动,为进一步深化国税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坚持不懈抓好各级班子建设

从上任的第一天起,我就注重各级班子建设,在县局班子自身建设上,通过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以《关于强化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的决定》和《县局党组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对县局班子的思想、作风、纪律进行全方位约束。同时,在改进领导方法上,引导大家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艺术,进一步增强了县局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中层干部和分局班子建设上,以改革为契机,通过竞争上岗,调整干部80余人次,使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大大提高了中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在一般干部的调配上,实行双向选择,共调整岗位300余人次,促进了人员合理流动,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县局机关及一些重要岗位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改善。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各级班子建设,为全县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很好地把握"各级"这个坷,采取了由县局领导到中层领导到一般干部的顺序进行阐述,层层推进。)

三、精心组织税收业务工作

我努力学习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论和方法论,提出了以打好"四大战役"为主线、精心组织实施税收工作大合唱的构想。一是科技兴税战役。6月初,召开全县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对科技兴税战役的目标、任务和步骤作出了系统部署,并把推广应用CTAIS作为突破口,拉开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序幕。二是依法治税战役。9月初在所属的东宝分局召开了全县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并把该分局作为试点,以实行个体税收分类管理为重点,探索依法治税与税收征管的有机结合,经过本年试点,总结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运作模式,并在全县进行了推广。三是促产增税战役。10月中旬,召开了全县税收工作会议,以此为契机,在全县开展了服务经济的"十个一"工程,以外向型经济为重点推动税收结构不断优化,全县外向型经济实现税收比上年增长38%,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四是文明办税战役。以召开全县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交流会为标志,提出以优化服务、文明办税、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使全系统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善。"四大战役"的相继实施,构成了税收业务工作的完整体系,同时,使全局工作保持了思路清晰、主次分明、整体联动、协调推进、一以贯之的鲜明特点,体现了中长远目标和阶段目标的有机结合。

(逐次论述"四大战役",层次清楚,条理分明)

四、不断创新备项税务管理

在年初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我旗帜鲜明地提出:税收工作要不断创新,这是推动国税事业进步的根本动力。这个观点既是我长期思考和实践的深切体会,也是指导我开展工作的一条重要准则。一年来,重点进行了四项创新。一是按照推进现代化税收管理的进程,依托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方式进行了改革创新。二是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重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进行了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三是按照理顺秩序、规范管理的要求,新建制度75项,修订制度36项,进行了工作制度的创新。四是按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办公环境的要求,对县局机关和城区三个直属分局办公楼按现代化标准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完善功能,进行了机关工作环境的创新。这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求实效、求发展、与时俱进的时代特点,使我县国税工作较好地保持了生机勃勃、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

(紧扣"创新"二字,层层展开,阐述创新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五、互融共进抓好勤政廉政建设

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了三个观点: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的高度统一性,从本质上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对税收中心工作的促进作用,从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履行职责的互融共进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保证和重要基础,要求各级领导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自觉严于律己,维护党风、行风的纯洁;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实绩的关联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两权"运行。基于上述三点认识,在整体部署上,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国税工作的一个环节、一道程序,一同部署,一样督办检查。在具体操作上,我力求做到带头守纪、以身作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惰,作风正派、勤政廉政,较好地发挥了示范作用,促进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年底,县局机关被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用"互融共进",把勤政与廉政融为一体,着力阐明抓廉政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承上启下,述职分五个方面展开,过渡自然,程序周到。)

回顾一年来的履职经历,我感到既充实,又欣慰。我和同志们一起并肩战斗,不仅增进了了解,沟通了感情,建立了友谊,也获得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工作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概括起来,有三点启示:一是靠信念成就事业。我刚到任时,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确实感到担子重、压力大,但我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相信组织上的正确领导,相信班子成员间的团结合作,相信绝大多数干部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凭着这种信念,我克服了工作上一个又一个困难,可以说,信念和毅力使我成就了一些事情,而?在事业推进的过程中又进一步坚定了信念、磨炼了意志。二是靠工作统一思想。我深切感到,工作是统一思想的助推器,是协调关系的油,是形成合力的凝结剂。回想我局一年来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从机构人事改革中有关政策的制定解释,到事务管理上一些正常的工作分歧,每次大的决策前,方方面面总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但我们并没有把精力消耗在无谓的争论上,而是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加深认识,增进了解,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了一起。三是靠个性谋求共识。在工作实践中,我努力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科学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泵,在充分尊重个性的基础上,让一些与共性无碍的个性健康发展,同时采取注重正确引导、提倡相互兼容等方式,使个性与共性协调发展,最终将消极因素逐步转化为积极因素,形成推动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谈收获和启示,使述职报告层次得到提升,立意更加高远。)

(谈收获和启示,使述职报三点启示有感而发,极富哲理,展示了报告人的理论素养。)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觉得有所得也有所失,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这也是本人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一是要提高认识水平。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同时要注意防止头脑发热,处理事情简单化,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二是要防止急于求成。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充分尊重现实,体现层次性,区别对待,循序渐进,''''避免一刀切、一律化。三是要避免苛求于人。对工作总体上高标准、严要求是无可厚非的,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能事事都要求完美,因人、因事、因时要体现区别,以避免无意中伤害同志们的积极性,要注重把大家的积极性发挥好、保护好,营造-出一种生气勃勃的良好局面。

(没分析不足之处,具体而又实在,同时又有改造的措施,也表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没有单独讲学习,但把学习贯穿于工作实践之中,给人以学以致用的印象。)

(采用谦逊式结尾,同时表达了谢意。)

(署名及日期。日期用中文数字。)

以上报告,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欢迎对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借此机会,向一贯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3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原告:徐克平,男,1957年12月11日生,汉族,上海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二汽车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201室。

原告:王志兴,男,1956年2月1日生,汉族,上海日申面包房工作,住本市幸福路7号202室。

原告:陈建平,男,1953年4月2日生,汉族,上海先锋药业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203室。

原告:袁祖培,男,1932年1月28日生,汉族,上海体育馆退休,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205室。

原告:张亚华(诉讼代表人),女,1935年6月6日生,汉族,上海市卢湾区茂名南路幼儿园退休,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206室。

原告:马荣贵,男,1959年11月11日生,汉族,上海凯士比泵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207室。

原告:朱照根,男,1923年11月20日生,汉族,上海延安制药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301室。

原告:陈奉生(诉讼代表人),男,1956年3月25日生,汉族,太平洋陶瓷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302室。

原告:赵永宽,男,1919年11月2日生,回族,上海先锋药业公司退休,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303室。

原告:嵇新芳,女,1958年3月24日生,汉族,上海家畜血吸虫病研究所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304室。

原告:沈显琴,女,1932年6月25日生,汉族,上海保温瓶瓶胆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305室。

原告:陈在东,男,1954年10月25日生,汉族,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区办事处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306室。

原告:朱雪梅,女,1948年1月26日生,汉族,上海轮胎橡胶(集团)公司正泰橡胶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307室。

原告:陆尚富,男,1955年5月2日生,汉族,上海火柴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401室。

原告:汤协德,男,1956年11月28日生,汉族,市政一分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402室。原告:王文君,女,1952年5月17日生,汉族,求精玻璃仪器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403室。

原告:陈广丰,男,1940年7月27日生,汉族,上海市汇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405室。

原告:孙立国,男,1955年1月4日生,汉族,上海市静安区药材经营总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406室。

原告:孟繁奇,男,1959年2月4日生,汉族,上海十钢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407室。

原告:辉继志,男,1952年10月1日生,汉族,上海先锋药业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501室。

原告:赵光裕,男,1949年11月5日生,回族,上海第一机床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502室。

原告:徐仁海,男,1954年1月10日生,汉族,上海市吉普车修配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503室。

原告:宣杏花(诉讼代表人),女,1956年12月28日生,汉族,上海大众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504室。

原告:唐毅,男,1951年9月1日生,汉族,上海顺风进出口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505室。

原告:方惠明,男,1952年2月17日生,汉族,上海顺风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506室。

原告:季泾清,男,1930年7月13日生,汉族,上海市盲童学校离休,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507室。

原告:宋根桃,男,1944年12月19日生,汉族,上海铁路局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601室。

原告:陈国胜,男,1952年6月15日生,汉族,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602室。

原告:徐仁河,男,1958年5月22日生,汉族,上海新锦华(集团)商都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603室。原告:郭志坚,男,1961年10月24日生,汉族,上海富阳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604室。

原告:周伯培,男,1947年12月2日生,汉族,上海第七纺织机械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605室。

原告:冯士雄(诉讼代表人),男,1958年1月10日生,汉族,上海市安源电机厂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号607室。

被告: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住所地本市仙霞路579弄38号。法定代表人:徐建平,局长。

第三人:上海轻工房地产总公司(以下简称“轻工公司”),住所地本市泗泾路17号。法定代表人:胡金良,总经理。

第三人:上海艺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饰公司”),住所地本市幸福路11—13号。法定代表人:朱玮杰,经理。

1996年9月第三人艺饰公司以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取得了第三人轻工公司所有的本市幸福路11—13号(底层)358平方米房屋的使用权,原告系居住在该房屋楼上2—6层(即幸福路7号)的居民。同年8月,两第三人就房屋装修事宜达成口头协议,实际施工中,第三人艺饰公司为了增加商业用房面积,挖地30—60公分,搭建阁楼百余平方米,为使主房与裙房连通,拆除了围护墙。

原告认为,两第三人的行为损害了房屋的结构,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作为一项建设工程,应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于1996年12月4日联合颁发的沪房地技977号文《关于对本市各类房屋不得进行加层和随意改动房屋结构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两第三人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两第三人无证施工,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是被告的法定职责。为此,原告多次打电话向被告反映情况,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1997年6月11日又向被告提交了书面申请,被告在接到原告举报电话及书面申请后,先后两次查看了现场,并一再答复原告,对第三人的处罚不是被告的法定职责。另查明,受第三人艺饰公司委托,同济大学房屋质量检测站对本市幸福路7—13号房屋作过质量鉴定,于1997年8月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该房屋底层为框架结构,第三人的施工未涉及到拆改主体结构,无明显加大荷载。被告以《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证明其对第三人行为不作处理决定是合法的。原告不服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两第三人在本市幸福路11—13号(底层)房屋装修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在室内挖地增层,并拆除了原有的分隔墙和围护墙,改变了整幢房屋的原有结构,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安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无证施工的处罚是被告的法定职责。为此,多次向被告提出申请,但至今未能促使其行使行政职权。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对两第三人作出处罚。

被告辩称:第三人艺饰公司的施工是违法的搭建行为,不属建设工程项目,完全不具备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接到举报后,经现场查看,已告知原告,处罚第三人的违法行为不是被告的法定职责。故要求驳回原告请求。

第三人轻工公司述称,其与第三人艺饰公司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已明确,办理装修的施工执照是承租方的事,艺饰公司未办理施工执照,应由艺饰公司承担法律后果。第三人艺饰公司述称,当初申办有关许可手续,遭被告拒绝,现其在自己的使用范围内施工,与原告无关,故要求驳回原告请求。

「审判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市幸福路11—13号底层系框架结构房屋,第三人艺饰公司在室内挖地、搭建阁楼,且拆除了围护墙,其行为并未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不属于《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所列的“建设工程”。原告认为,两第三人应根据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向被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以此为由,要求被告对两第三人进行行政处罚,依据不足。现被告已明确答复原告,对第三人进行行政处罚不是被告的法定职责,原告仍坚持已见,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该院于1997年10月27日作出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要求被告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共同负担。原、被告及两第三人表示服判,未提起上诉。

「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第三人的违章搭建行为引起的相关人要求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轻工公司认为,该案应作为民事案件中的相邻关系纠纷立案,而不应作为行政案件来受理。其实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固然是可以的,但前提条件是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本案既涉及到行政管理中的公房管理秩序,又涉及到民法上的相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采取行政救济还是司法救济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具有选择权,当其已经选择了行政救济方式时,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自然就顺理成章了。至于采用何种救济途径更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也应当由原告结合各种实际情况加以考虑并进行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提起的诉讼,同其他行政案件相比,有其特殊性。要确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应该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被诉行政机关必须是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和职责的特定行政主体;B.必须经申请人的申请作为前提;C.申请后,应当经过一定期限或合理的时限;D.被诉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拖延履行或不予答复等。

第4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写作说明: 述职报告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根据制度规定或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选举或任命机构、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干部职工,陈述本人或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书面报告。述职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年度述职报告、阶段述职报告和任期述职报告;按内容可分为个人述职报告、集体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一般由首部、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或称谓等内容。 (1)标题。述职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之分。单标题一般为"述职报告",也可以在"述职报告"前面加上任职时间和所任职务;双标题由正标题和副标题组成,副标题的前面加破折号。正标题是对述职内容的高度概括,副标题与单标题的构成大体相似。 (2)主送机关或称谓。标题之下第一行顶格写主送机关或称谓。向上级机关呈送的述职报告,应写明收文机关;向领导和本单位干部职工作述职报告,则应写明称谓。 2.正文。由导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导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任职介绍,说明自己的任职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职责,简要交代述职的内容和范围;二是任职评价,扼要介绍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这一部分力求简洁明了。 (2)主体。这是述职报告的核心,主要陈述履行职务的情况,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任职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二是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三是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标或打算。 (3)结尾。一般要求用格式化的习惯语来结束全文,采用谦逊式结尾、总结归纳式结尾或表决心式结尾等形式。 3.落款。包括署名、成文或述职时间两种。也可以将署名放在标题之下。例文1: XX年度王作述职报告各位领导,同志们:XX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受组织的委派,到××县国税局担任局长的第年。按照组织原则,我应对××县国税工作负全面责任。一年来,我依靠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依靠县局"一班人"的密切配合,依靠全局干部的大力支持,在税收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夺取了全县国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向领导和同志们述职,请予评议。一、坚定不移推进"三位一体"改革我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全县国税机构改革。推心置腹地讲,面对改革,我个人可以作出多种选择:迟搞、小摘、不伤筋骨地摘,可求得轻松做官;早摘、大搞、积极主动地摘,国税事业就能抢抓机遇,求得新的发展,但这样做,个人的命运则面临较大的风险。经过慎重抉择,我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为了从总体上把握改革大方向,我抓了三件事:一是摸清实情。我带领人事股、办公室有关同志,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了县情、局情、人情。二是制定方案。经过周密筹划,我亲自参与制定了统揽全局改革的10个配套方案,上报市局,得到了认可。这些方案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对全系统的"三位一体"改革起到了指导作用。三是组织实施。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我顶住了方方面面的压力,抓住精简分流、竞争上岗等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抓落实,推进了改革的整体进程。在改革过程中,自己虽然历经安危、荣辱、成败的考验,但抓住了机遇,赢得了主动,为进一步深化国税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坚持不懈抓好各级班子建设从上任的第一天起,我就注重各级班子建设,在县局班子自身建设上,通过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以《关于强化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的决定》和《县局党组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对县局班子的思想、作风、纪律进行全方位约束。同时,在改进领导方法上,引导大家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艺术,进一步增强了县局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中层干部和分局班子建设上,以改革为契机,通过竞争上岗,调整干部80余人次,使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大大提高了中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在一般干部的调配上,实行双向选择,共调整岗位300余人次,促进了人员合理流动,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县局机关及一些重要岗位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改善。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各级班子建设,为全县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精心组织税收业务工作我努力学习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论和方法论,提出了以打好"四大战役"为主线、精心组织实施税收工作大合唱的构想。一是科技兴税战役。6月初,召开全县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对科技兴税战役的目标、任务和步骤作出了系统部署,并把推广应用ctais作为突破口,拉开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序幕。二是依法治税战役。9月初在所属的东宝分局召开了全县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并把该分局作为试点,以实行个体税收分类管理为重点,探索依法治税与税收征管的有机结合,经过本年试点,总结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运作模式,并在全县进行了推广。三是促产增税战役。10月中旬,召开了全县税收工作会议,以此为契机,在全县开展了服务经济的"十个一"工程,以外向型经济为重点推动税收结构不断优化,全县外向型经济实现税收比上年增长38%,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四是文明办税战役。以召开全县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交流会为标志,提出以优化服务、文明办税、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使全系统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善。"四大战役"的相继实施,构成了税收业务工作的完整体系,同时,使全局工作保持了思路清晰、主次分明、整体联动、协调推进、一以贯之的鲜明特点,体现了中长远目标和阶段目标的有机结合。四、不断创新备项税务管理在年初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我旗帜鲜明地提出:税收工作要不断创新,这是推动国税事业进步的根本动力。这个观点既是我长期思考和实践的深切体会,也是指导我开展工作的一条重要准则。一年来,重点进行了四项创新。一是按照推进现代化税收管理的进程,依托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方式进行了改革创新。二是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重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进行了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三是按照理顺秩序、规范管理的要求,新建制度75项,修订制度36项,进行了工作制度的创新。四是按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办公环境的要求,对县局机关和城区三个直属分局办公楼按现代化标准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完善功能,进行了机关工作环境的创新。这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求实效、求发展、与时俱进的时代特点,使我县国税工作较好地保持了生机勃勃、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五、互融共进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了三个观点: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的高度统一性,从本质上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对税收中心工作的促进作用,从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履行职责的互融共进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保证和重要基础,要求各级领导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自觉严于律己,维护党风、行风的纯洁;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实绩的关联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两权"运行。基于上述三点认识,在整体部署上,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国税工作的一个环节、一道程序,一同部署,一样督办检查。在具体操作上,我力求做到带头守纪、以身作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惰,作风正派、勤政廉政,较好地发挥了示范作用,促进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年底,县局机关被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回顾一年来的履职经历,我感到既充实,又欣慰。我和同志们一起并肩战斗,不仅增进了了解,沟通了感情,建立了友谊,也获得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工作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概括起来,有三点启示:一是靠信念成就事业。我刚到任时,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确实感到担子重、压力大,但我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相信组织上的正确领导,相信班子成员间的团结合作,相信绝大多数干部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凭着这种信念,我克服了工作上一个又一个困难,可以说,信念和毅力使我成就了一些事情,而?在事业推进的过程中又进一步坚定了信念、磨炼了意志。二是靠工作统一思想。我深切感到,工作是统一思想的助推器,是协调关系的润滑油,是形成合力的凝结剂。回想我局一年来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从机构人事改革中有关政策的制定解释,到事务管理上一些正常的工作分歧,每次大的决策前,方方面面总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但我们并没有把精力消耗在无谓的争论上,而是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加深认识,增进了解,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了一起。三是靠个性谋求共识。在工作实践中,我努力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科学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泵,在充分尊重个性的基础上,让一些与共性无碍的个性健康发展,同时采取注重正确引导、提倡相互兼容等方式,使个性与共性协调发展,最终将消极因素逐步转化为积极因素,形成推动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的合力。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觉得有所得也有所失,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这也是本人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一是要提高认识水平。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同时要注意防止头脑发热,处理事情简单化,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二是要防止急于求成。对工作的部

第5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持续监管 高管人员 任职资格管理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是“管法人”的重要环节,是银行业监管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管好银行业机构必须管好高管。从上世纪90年代

抓好高管“软件”管理,一是要将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是否称职、是否留任或升迁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细化年度考核内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标,将一些难以把握和准确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从考核指标体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确的、易于把握的指标。如高管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违规经营是一次、两次还是多次,是一般性违规还是重大违规行为。三是可以引入黄牌警告制度。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一般性违规高管人员实行黄牌警告,辅之以戒免谈话,指出其违规性质,责其整改,并将黄牌警告载入高管档案。四是考核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与被监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持续性“软件”管理中表现优异的,要及时提拔,对表现差的要及时调整。

三、高管管理应坚持考察历史记录与考察现实表现相结合,重在考察现实表现

高管人员管理从时间顺序上讲分为历史记录和现实表现两个方面的考察,历史记录表明高管人员过去从业的情况,现实表现则代表当前高管人员履职的状态。做好高管管理必须要考察历史记录,是否有重大违规、是否在履职中有重大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同时,高管管理还须着重在高管的现实表现中去考察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对过去的违规情况有所纠正。我国干部管理原则中重要的一条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高管管理的历史记录应分清什么是原则性的问题,什么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以笔者之见,未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的历史记录应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即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只因一时疏忽导致工作失误而被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应给一定机会让这些高管能够重新证明自己,而不应“一棍子打死”。

在参考历史记录基础上,高管现实表现考察至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员肩负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管理重任,其现实表现关系到银行业的荣辱兴衰。监管当局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培训。经常性地组织高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强化监管。对高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诫提醒,从而引起重视,不犯低级错误,少犯错误。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程序及时做出任职资格处理;三是要把监管当局现实考察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察情况结合起来,建立监管当局与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沟通协调机制。监管当局要及时向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通报高管考察情况,同时,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也应将高管中重大变动情况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从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现实表现应结合其业绩和群众评议结果全面评价,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业绩主要通过其经营管理所取得的效果来展现,而群众评议结果则是本单位职工对高管工作的满意度。一般来说,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背离。监管当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正、公平地结合多方面情况全面评价高管。

四、高管管理应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侧重于非现场监管

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是高管管理的两种方式,现场监管是年度中间对高管人员的动态考核、约见谈话、任职资格处理等监管行为的总称;而非现场监管是监管者通过收集分析各种信息对高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职作出的判断。这两种监管方式对高管管理都十分必要,缺一不可。但现场监管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方式,而非现场监管则是日常性的监管,在当前有限监管资源条件下,非现场监管更为严重。

作为高管非现场监管,应逐步建立一套成熟的体系和机制,一是要建立较为全面的高管人员档案资料,包括(1)个人情况:即家庭现有财产状况、子女就业就读情况、是否有出国护照、住房变化情况、个人负债情况等等。(2)履职情况:即经营业绩、风险状况、案件情况、合规性经营情况等等。(3)历年评价:即任期内监管当局考核情况、群众评议情况、上级评议情况等等。(4)任职资格处理情况。二是完善高管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述高管人员个人情况中若有重大事项变动,要及时向高管所在单位上级和当地监管部门报告,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三是监管当局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即发现个人重大事项中的疑点问题,有权责成高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监管当局;发现在履职过程中出现合规性问题、经营风险问题和案件隐患,要及时约见该高管人员谈话;对监管当局动态考核和群众民主测评意见也应及时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四是探索对高管人员履职等级评定制度。可以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的标准,根据高管人员履职中的合规性、案件治理、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对高管人员进行评价,并将评级情况反馈到高管所在单位的上级行或董(理)事会。规定对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的高管人员限制提拔,对评定为“差”的限期调整。

综上所述,高管人员管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管“法人”的重要环节,抓好此项工作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无疑是一项的费省效弘的工程。持续有效地监管好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高管人员,对于保持银行业稳健经营,防范与化解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抓好高管“软件”管理,一是要将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是否称职、是否留任或升迁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细化年度考核内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标,将一些难以把握和准确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从考核指标体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确的、易于把握的指标。如高管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违规经营是一次、两次还是多次,是一般性违规还是重大违规行为。三是可以引入黄牌警告制度。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一般性违规高管人员实行黄牌警告,辅之以戒免谈话,指出其违规性质,责其整改,并将黄牌警告载入高管档案。四是考核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与被监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持续性“软件”管理中表现优异的,要及时提拔,对表现差的要及时调整。

三、高管管理应坚持考察历史记录与考察现实表现相结合,重在考察现实表现

高管人员管理从时间顺序上讲分为历史记录和现实表现两个方面的考察,历史记录表明高管人员过去从业的情况,现实表现则代表当前高管人员履职的状态。做好高管管理必须要考察历史记录,是否有重大违规、是否在履职中有重大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同时,高管管理还须着重在高管的现实表现中去考察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对过去的违规情况有所纠正。我国干部管理原则中重要的一条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高管管理的历史记录应分清什么是原则性的问题,什么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以笔者之见,未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的历史记录应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即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只因一时疏忽导致工作失误而被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应给一定机会让这些高管能够重新证明自己,而不应“一棍子打死”。

在参考历史记录基础上,高管现实表现考察至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员肩负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管理重任,其现实表现关系到银行业的荣辱兴衰。监管当局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培训。经常性地组织高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强化监管。对高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诫提醒,从而引起重视,不犯低级错误,少犯错误。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程序及时做出任职资格处理;三是要把监管当局现实考察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察情况结合起来,建立监管当局与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沟通协调机制。监管当局要及时向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通报高管考察情况,同时,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也应将高管中重大变动情况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从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现实表现应结合其业绩和群众评议结果全面评价,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业绩主要通过其经营管理所取得的效果来展现,而群众评议结果则是本单位职工对高管工作的满意度。一般来说,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背离。监管当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正、公平地结合多方面情况全面评价高管。

四、高管管理应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侧重于非现场监管

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是高管管理的两种方式,现场监管是年度中间对高管人员的动态考核、约见谈话、任职资格处理等监管行为的总称;而非现场监管是监管者通过收集分析各种信息对高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职作出的判断。这两种监管方式对高管管理都十分必要,缺一不可。但现场监管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方式,而非现场监管则是日常性的监管,在当前有限监管资源条件下,非现场监管更为严重。

第6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法定代表人徐X,队长。

被上诉人XX县水利电力局,住所地X县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方X,局长。

第三人余X,男,1958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人,X县第一建筑公司职工,住X县X街XX号。

第三人时X,男,1942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人,X县林业保修厂职工,住X县X街X号。

第三人X县矿产管理站,住所地X县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刘X,站长。

上诉人因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行政侵权案,不服X县人民法院1993年X月日X(93)行字第XX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护我队合法权益。

事实及理由:我工程队于1990年春季,经县矿产管理站、县工商局批准,成立了交通工程队打捞石料小队,并申领了《船舶营业运输证》、《采矿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亦向县税务局进行了登记。并由被告县水利电力局批准我队在南浦溪从马莲河到新亭止河段开采砂石。有效期三年。《水法》颁布后,县水利电力局对我队开采砂石的行为,没有提出过异议,1992年X月X日突然电话通知我队填报《河道采砂申报表》,此后以我队危及电灌站安全及枯水期抽水困难为理由,要改换我队的采石地点,我队没有接受。被告遂将我队已经取得开采砂石权的河段另批给第三人余X和时X开采,并发给《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三个月。在规定期限内第三人共采砂石500多立方米。

我队遂向某县人民法院,理由是: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已批准先队在南浦溪由马莲河到新亭止河段采砂,又违法将同一河段另批给第三人开采,侵犯了我队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县水利局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批准我队继续采砂,同时立即制止第三人余X时X在此河段的采砂行为,并判令县水利局赔偿我队因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县法院认为工程队于水法实施前,经批准发证在指定的河道采砂是合法的,这是正确的。但又说水法实施后,县水利局作为河道的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行政管理,对河道采砂具有批准权。有权调整原告的采砂范围,没有构成行政侵权,判决不负赔偿责任。这是错误的。我队已有关行政机关批准,在指定采矿范围内享有合法的采矿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水法实施后,我队申请补办审批手续,符合法定条件,县水利局擅自将我队具有采矿权的河道另批给他人开采砂石,是行政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请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7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一、规范审批程序

(一)申请

个人申请住宅用地建设的,应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一式五份;

2、户口簿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确系无法就地翻建的,须提供与村(居)委员会签订的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的协议书(格式由国土资源分局统一制定)。

(二)审核

1、村(居)委员会初审

(1)建房申请人确系无房户的,由村(居)委员会出具没有住房的证明;

(2)村(居)委会根据村(居)民申请,每季度首月召开村(居)两委干部会议进行审议,在本村内公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并在3天内报乡(镇)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镇)领导小组”)审核。

2、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1)乡(镇)领导小组收到村(居)委会上报个人申请单独住宅建设用地有关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村建站、国土资源所一同到实地勘测,并对是否符合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是否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事项进行审核,属于重点控制区域范围外的,还需对是否符合村庄、集镇规划进行审核。

(2)经审核符合条件,个人申请单独住房建设用地及扩建的,乡(镇)国土资源所、村建站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要求提供施工图纸,由乡(镇)领导小组集中上报国土资源分局审核。

(3)城市规划区外依法取得原住宅用地范围内申请翻建的,乡(镇)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应及时签署意见,并分别上报国土资源分局和区建设局备案,不再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

(三)批准

个人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其拟建住宅建(构)筑物垂直投影的面积:3人以下每户限额用地80平方米,4-5人每户限额用地10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户限额用地120平方米。申请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的,每户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小区建设的以规划审批为准。

《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出台前,城市规划区外的个人建房,由国土资源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后,集中上报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审批;城市规划区内的,由申请人向乡(镇)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市规划局核准。申请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国土资源分局按季度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报区领导小组审批住宅用地。

建房审批完毕后,村(居)委员会在村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监管

1、放样:乡镇村建站、国土资源所在建房批准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按审批图纸及占地面积进行放样,划定四至范围,并发放放样通知书。同时按审批范围分别抄送国土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市规划局办事处、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六大队、所在村(居)委员会。电力、供水部门在放样后方可给予办理临时用电、用水手续。

2、核样:基槽开挖后或基础施工完毕后,墙体砌筑前或框架结构一层柱筋绑扎前由乡镇村建站和国土资源所到现场进行核样,并发放核样通知书。同时按审批范围分别抄送国土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市规划局办事处、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六大队、所在村(居)委员会。

乡(镇)村建站负责层数和建筑面积控制,国土资源所负责用地面积控制。发现超面积、超层建设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所在村乡镇包村领导,按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二、严控审批区域

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区项目、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我区个人建房分三个区域进行监管审批。

(一)重点控制区域:重点保护港口岸线、临港工业腹地、重大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城市建设用地和重要干道红线外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等七方面的建设用地,将涉及我区7个乡镇91个行政村、4个盐场共200KM2的区域,划定为个人建房重点控制区域(具体村庄见附件1)。

重点控制区域内,危房、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且无其他住房,或住房困难户,可单独申请个人建房,原则上就地翻建,确系就地无法翻建的,要在旧村庄内整合,拆旧建新,不得占用耕地。

(二)严禁审批区域:城市规划市区及重点控制区域内拟作为近期建设的项目用地划为严禁审批区域(具体村庄见附件2)。

严禁审批区域内,禁止新建房屋。D级危房或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且无其他住房,需翻建的,方可申请就地按原房屋产权占地面积、原建筑面积、原建筑层数批准建设。

(三)其他区域:重点控制区和严禁审批区外的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审批,鼓励村(居)委员会进行土地整理、旧村整治、建设试点小区。

三、明确执法职责

区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六大队、市规划局办事处、区安监局领导一名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3),负责全区个人建房审批和管理,督促乡(镇)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打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行为。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长担任组长,国土所、村建站、城管中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纪检监察、安监、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个人建房审批、批后监管和牵头组织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的打击。执法队伍拆除非法占地建筑时,必须对国土资源所发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全部予以拆除;供电、供水部门对违章建筑给予停止供电、供水。

(一)村级、国土资源所和乡(镇)村建站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责任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行为,并将情况书面报告乡(镇)领导小组。

(二)乡(镇)领导小组根据巡查报告情况,对国土资源所或乡(镇)村建站制止无效的违章建设行为,督促乡(镇)包村领导及时组织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城管中队、镇村干部等进行制止、拆除。

(三)乡(镇)包村领导对违章建设制止无效的,必须立即报告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领导小组在一层封顶完成之前组织拆除。

四、强化责任追究

(一)个人建房审批及批后监管责任

1、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村级土地协管员没有认真履行调查核实职责,造成个人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一季度内,发现1宗的,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村级土地协管员予以通报批评;发现2宗以上(含2宗)的,对村级土地协管员予以解聘,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予以停职、降职或免职。

2、乡(镇)村建站未认真核准建房申请户的建筑层数和建筑总面积,国土资源所未认真核准建房申请户的用地面积,造成农村建房用地、建筑超面积或建筑超层数的,一季度内,发现1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发现2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发现3宗以上(含3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免职。

3、乡(镇)村建站、国土资源所不按时放样、核样,或放样、核样后未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的,一季度内,发现1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发现2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发现3宗以上(含3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免职。

4、乡(镇)村建站、国土资源所对农村住宅批后未监管,或发现建筑超面积或超层未及时制止、报告,造成审批后的农村住宅占地、建筑超面积或超层的,一季度内,发现1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发现2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发现3宗以上(含3宗)的,对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免职。

(二)违法用地案件查处责任

1、村级土地协管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本村内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报告,一个月内达1宗的,予以通报批评;一个月内达2宗以上(含2宗)或一年内被通报批评2次的,对村级土地协管员予以解聘,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予以停职、降职或免职。

2、一季度内,国土资源所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没有及时报告或制止并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造成房屋基础建设完成,达2宗的,对国土资源所包片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达4宗的,对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达6宗的,对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免职调离。

3、乡(镇)村建站对违章建筑没有及时制止、对违规施工队伍没有监管或对在建违章建筑用电、用水情况没有及时报告,造成房屋基础建设完成的,达2宗的,对村建站包片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达4宗的,对村建站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达6宗的,对村建站负责人予以免职。

4、一季度内,乡(镇)包村领导对国土资源所移送的所包村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没有及时牵头组织制止、打击,造成房屋墙体(或梁柱)已建完成的,达1宗的,予以通报批评;累计2宗的,予以效能告诫;累计3宗以上(含3宗)的,予以免职调离。

5、乡(镇)领导小组对乡(镇)包村领导、国土资源所等上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没有及时牵头组织联合拆除,造成房屋一层封顶完成的,由区领导小组督促乡(镇)领导小组在五天内。仍未拆除到位的,计入查处和整改不到位数。第一次季度检查中,发现乡(镇)由于制止不力或未履行好职责,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未发现或未查处到位的,笏石镇超过4宗以上(含4宗)、其他乡(镇)超过3宗以上(含3宗)的,对该乡(镇)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后在第二次季度检查中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对该乡(镇)分管领导予以效能告诫;责令继续限期整改后在第三次季度检查中仍整改不到位的,对该乡(镇)分管领导、国土资源分局分管领导予以免职调离,对乡(镇)主要领导予以调整岗位。

6、国土资源所要做好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制作工作,建立完整档案。一年内,发现没有建档或建档不完整,3宗以下的,对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3宗以上(含3宗)的,对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

第8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市二届人大代表县教体局党组书记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2月,时任县常兴乡党委书记的我当选为驻马店市第二届人大代表。根据工作需要,10月我调任县教体局党组书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时刻不忘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虽然工作岗位、工作性质有了一定的变化,但是在我心中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没有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始终增强自己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历史使命感,增强自己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的自觉性,紧紧围绕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三大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一名人大代表在改革和经济建设中应有的作用。现述职如下:

一、认真学习做好表率,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当好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首要的是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的学习。我当选为市人大代表后,重点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教育法等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和义务观,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公仆”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扎扎实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坚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是依法行使人大代表各项职权的基本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我每年都按时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坚持“少在办公室坐一分钟,多到基层跑一小时”,积极参加市县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通过参加各项活动,我进一步强化了服从中心、服从大局、服务经济、服务百姓的意识。

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为民代言的重要手段。我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共提出议案、建议件。与此同时,充分利用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和出席市、县人代会的机会,对这些议案、建议进行跟踪督办,争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平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和掌握第一手材料,积极在人代会上提出议案和建议。在市、县人代会上,我与其他代表一起共提出议案和建议12件,大多数被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撰写的《关于工作属地管理的思考》、《关于秸秆禁烧的思考》和《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思考》等理论文章,分别被新闻单位刊登,并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二、求真务实谋发展,干好本职出成效

在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的同时,我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在常兴乡任职期间,采取各种得力措施,促进经济发展。一是抓特色,调结构,推动经济上台阶。本人和班子成员依托资源优势,瞄准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实施林果、烟薯套种、优质水稻、畜牧四大工程。全乡发展烟薯套种面积多亩,新发展荣获全国十大优质稻米金奖的“水晶三号”粳稻面积1万余亩,种植美国黑李、日本甜柿、葡萄、桃、梨等优质果树3000多亩,新增花木花卉面积3000亩,牛、羊、猪等大牲畜存栏13万头(只),年实现畜牧业总产值8000多万元。夕阳牌南瓜、劲牛牌面粉、水晶三号粳稻被省确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二是抓招商,增投入,激活发展动力。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方法,广泛开展以商招商、“回归工程”、轮岗招商、亲情招商,通过目标分解、动态管理、定期通报、考核奖惩,形成抓项目的强大合力。建成项目11个,引进县外资金2.2亿元,安排剩余劳动力3000余人。招商引资不仅给乡域经济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还激发了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激情。全乡先后有42名外出务工人员投资家乡希望小学建设,总投资达110多万元,兴建村办小学教学楼8所,整修校舍9所。三是以改善群众 生活为目标,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抓住上级各项政策扶持机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采取统一规划、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办法,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800多万元,群众筹集资金500多万元,高质量、高标准建成村村通油路86公里,新修石沫路120公里;争取资金20多万元,硬化渠道12公里;争取资金多万元,群众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在全乡9个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新修道路12条,新挖渠道24条,清理疏通渠道500多米;引进资金200多万元,新建安全饮水工程3处,解决了常兴、韩寨、大申庄和乡机关及街道近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植树100万棵,完善林网11万亩,开发荒滩、荒坡、荒沟6000多亩,全乡新增林地2万多亩,森林覆盖率达22%。实施沼气建设工程,全乡新建沼气余口;筹资30多万元,加强农村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建设,有线电视入村率达到30%,入户率达到40%;每百户拥有电脑8台,每百人拥有电话60部;申请资金40多万元,建成了以乡卫生院为龙头、以村卫生所为骨干的卫生防治网络;筹资15万元,为全乡离退休干部和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了医疗保险;争取资金30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建成占地6.5亩,房舍近50间的中心敬老院,入住五保老人280多人;争取资金15万元,自筹30余万元,新建机关寝办大楼一座30间;组织卫生清理20多场次,清理垃圾200余吨,拆除临时商亭5座,清理广告牌、临时搭棚等10余件;硬化集市街道2条,长1200米,新修街道下水道米,安装路灯28盏,路旁植树100多棵,栽植花草200多平方米。新建公厕1个,新建垃圾处理场2个,添置垃圾箱13个,洒水车1辆,垃圾清运车5辆,消防车1辆,设立了卫生监督岗,新招环卫工20名、卫生监督员5名。小集镇建设呈现出经济振兴,商贸繁荣,环境优美和社会文明的喜人局面。

任教体局党组书记以来,采取“五项措施”开创了工作新局面。一是深入开展调研,理清工作思路。到任后我用了3天时间查访了全县20所中心校、34所初中和城关所有学校,对全县教育情况作了深入的了解。采取多项措施广泛交流研讨,多次召开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座谈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座谈会”、“专题研究提高教育质量献策会”等,提出了“环境先行,德育到位,教学为主,科研先导,全面育人,协调发展”24字管理理念和“引导、改进、提升”6字工作方针,明确了“一年调整、三年突破、六年争先”的工作目标,理清了“抓班子、带队伍、整合资源、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二是转变作风,务实重干,提高效率。主要从三个层面抓起。首先建立局党组成员实行周汇报制度,从我做起,每周各党组成员分别到所包乡镇,深入一线进行督导,于周五局办公会上作出汇报。我于10月29日检查了梁祝镇20所学校;11月3日,检查了三门闸乡23所学校;11月9日,我冒雨检查了余店乡11所学校;11月13日,踏雪检查了韩庄乡13所学校;11月16日,冒雪检查了三里店乡16所学校;11月17日,检查了三桥乡12所学校。其次,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各股室把每周工作内容公开,写在公示栏上,实行开门办公,并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每周的工作落实情况,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再次,落实校长吃住在校制度,要求校长不离阵地,与学生同吃同住。各校长必须安装固定电话,可随时检查在岗情况,教体局下乡督导,到校必查校长的听课记录和业务活动开展记录,听取校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工作抓的不实的校长到局办公会上作表态发言。三是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学校管理。为加强人事管理,制定了《病退教师管理办法》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为改变校园环境,制定了《中小学校园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校长的管理,制定了《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和《初中校长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制定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为创建窗口学校,制定了《示范性初中创建标准》;为加强平安建设,制定了《中小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四是狠抓学校管理,改变师生精神面貌。为提高师生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以学校后勤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校园 文化建设,极大地改变了学校环境面貌和师生的精神风貌。五是多方协调,营造和谐教育环境。首先,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教育发展情况,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其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取得各部门的大力协助;第三,密切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取得乡镇党委、政府对所属学校的大力关怀;第四,打破高中封闭状况,创建交流平台,加强了高中、二高和双语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促使三校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加强修养提升素质,接受选民监督

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自身提高的需要,我确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无论工作多么忙,我都尽量做到新闻必看、政策法规必学、《人民教育》、《河南教育》等专业杂志必读,随时汲取精神食粮,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水平。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始终严格自律、注重人格修养,把党性与人格结合起来,洁身立德砺品性。始终强化表率作用,使个人的行为始终与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要求保持一致。特别是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办,凡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批办,并要求承办科室、承办责任人限时办结,凡违背原则行不正之风的,严厉批评,不留情面,不搞下不违例。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经常教育,严格管理,使他们都能自觉地摆正自己的位置。任职以来,自己没有任何违规现象发生。

第9篇:住建局局长履职报告范文

20xx年,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的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负责、埋头苦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抓好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同时,抓住反腐倡廉这个重点,突出抓好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乡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挤出时间学习理论,确保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每天阅览党报党刊,研读十七大报告、《党章》和有关重要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令畅通。三是积极参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自我查摆,制定整改措施,解放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四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实践中增长阅历和才干。五是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传达乡党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及时贯彻执行,加强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协调,支持主席团成员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职责

一年来,我和人大主席团一班人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抓住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履行监督职能。

1、依法履行职责,抓好工作监督检查。本人按照年初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制订了大邢庄乡人大主席团工作要点,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先后听取了农业、经济发展、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城建、土管、教育、卫生、农民负担、司法、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报告,对《土地管理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进行了执法检查。

2、积极开展带头活动,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中,认真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一年来,共办理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5件,其中办结13件,正在办理2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36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6件,督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切实抓好人民主席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完善了大邢庄乡人大主席团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开展。二是加强整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主席团成员政治素质。三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主席团成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塑造了人大主席团的良好形象。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今年来,紧紧围绕县委和乡党委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加快发展献计献策。二是认真履行项目责任制职责,坚持一手抓人大工作,一手抓经济建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委和乡党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严以律己,勤政廉政

我乡经济社会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面对新的目标任务、新的工作要求,我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自觉提高廉政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一年来,我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材料,认真研读了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省纪委廉洁从政的12条规定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选编材料,并多次观看了反腐倡廉电视录像。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廉政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按照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对自己时刻警钟长鸣,处处严格要求。工作上,坚持做到权利面前讲制约,制度面前不特殊,利益面前不伸手,不拿原则做交易。生活上,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并严格管束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不搞特殊,不谋私利。

在加强自律的同时,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了人大主席团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了人大主席团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在人大主席团成员中未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

总之,一年来,我在工作和廉政建设方面付出了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和县人大关心支持的结果,作为我本人,只是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和努力。但从我自身来看,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忙于日常工作,理论学习不够;二是忙于应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今后,我决心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第一要务”,牢牢铭记“两个务必”,始终践行“三个代表”,扎实工作,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并诚恳欢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批评和帮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