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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打假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法院打假工作总结

第1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本刊讯(记者 崔建玲) 2月29日,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八部门联合召开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维护农民权益,为农业稳粮增收保驾护航。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时刻树立农资打假职责意识。坚持以问题导向、狠抓大要案查处和案件信息公开为着力点,始终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坚持以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打防结合、社会共治为方针,努力提高农资打假工作合力。坚持以完善法律法规、推进综合执法、创新监管措施为方向,不断完善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各地各部门累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32.5万个,检查企业629.7万个次,市场131.9万个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5亿元,农资市场不断净化,农资质量状况呈现趋稳向好的态势,为我国粮食生产“十二连增”、农民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议上指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需要,是实现“十三五”农村全面小康目标的需要,也是推进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任务的需要。农资打假工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加快法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全面提升各级农业部门农资打假能力水平,为促进农业现代化营造更有利的农资市场环境。一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对近年来暴露问题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热点地区、重点领域,要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城乡结合部、农资游商游贩、互联网领域、果菜茶中草药主产区等进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行为。二要切实强化检打联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促使行业管理、综合执法和质量检测三方机构形成合力。三要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权益。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建立部、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农业执法监管网络,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四要全面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农安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健全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活动,实施失信行为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多形式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服务,普及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分别对各级工商、质监部门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江苏省农委、河南省工商局、新疆自治区质监局、安徽省公安厅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第2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xx〕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xx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xx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xx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xx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xx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xx”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第3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认真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已是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等**个部委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局下发了[****]***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具体措施>的通知》,市局先后下发了[****]**号、**号《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转发<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具体措施的通知>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请各工商所结合分局年初下发的工商办字[****]**号《关于印发<南谯区工商分局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力争取得较大成效。

一、提高认识,摆上位置,加大“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力度。

当前,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已进入大力整治、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关键时期,国家、省、市工商局正逐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从我局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情况来看,总题情况是好的,城东工商所整治力度大,查处了一期处罚**万元的虚假广告案件,但个别工商所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因此,各工商所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工商局文件精神,在总结、巩固上一整治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广告监管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精心组织,切莫图形式、走过场。分局将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一是按照分局文件要求对各工商所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进度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各工商所开展整治情况及成效进行通报,三是*月中下旬召开广告专项整治汇报会,四是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广告监管目标考评,五是按照国家局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在**月底对各工商所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精心组织,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各工商所要按照分局工商办字[****]**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整治规范工作,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在*月底前对辖区所有户外、店堂、牌匾、印刷品广告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

*、在集中清理整治中,对户外广告检查规范后要进行喷印审查标志;对店堂、牌匾、印刷品(企业产品、形象包装宣传等)广告,检查规范后填写《“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检查情况备案表》于*月底前报分局。

*、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按照分局**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户外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后没有及时消除的,要用红漆刷印上“虚假违法广告”字样,对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广告又无法规范的,要用红漆刷印上“未经登记.违法广告”字样,消除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力。

第4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处室领导的正确带领下,紧紧围绕省局党组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按照省局专卖管理工作部署和专卖处的工作安排,我认真履行职责,严以律己,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积极协助处室领导开展打假打私等各项工作,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圆满完成全省打掉符合国家局标准的网络案件工作任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局党组正确的方向指引,离不开处室领导的正确决策,更离不开大家的关心和支持。现就2020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不断发展的专卖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拓宽思路,提高修养,完善自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省局机关、支部、党小组的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增强党性、坚定信念,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始终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国家局、省局领导领导重要讲话,力求准确吃透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坚决落实执行省局党组的工作要求,自觉加强专业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层次,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驾驭专卖工作、服务指导基层工作的能力。

二、尽职尽责工作,推动卷烟打假打私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对卷烟打网络工作的监督指导。为了保证实现省局提出的卷烟打假打私打网络工作目标任务。在处长的正确带领下,加强对全省卷烟打假打网络工作的督促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卷烟打假打私打网络工作的扎实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涉烟网络案做到及时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高度关注各市局的网络案件查办情况,通过报表和深入实地等形式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全省情况,加强案件督查,指导案件查办。我亲自带领打网办人员赴打假打私一线对基层查办的案件进行督办,推动打网络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协调公安、烟草联合开展全省卷烟打假打私专项行动,对各市局办案中遇到的难题,积极协调解决,特别是对重点案件,紧抓不放,一督到底。三是积极协调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厅、省交通厅、省邮管局、太原海关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打假打私协作机制,使得机制建设进一步闭环提升。

(二)加强对卷烟打假工作的总结研究。参与了对全省案件查处情况的收集、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工作,与打网办同志一起对各市局上报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核,核对分析,按时汇总上报,确保给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真实、无误的数据支撑。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全省卷烟打假打私情况,把握我省卷烟打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有效推动了卷烟打假工作深入开展。

(三)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参与了全省专卖工作会议,参与修订《烟草专卖局专卖经费管理办法》,针对我省举报费偏低、办案人员费用不足等基层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加大了奖励激励力度,为打假打私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5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摧毁一批制假售假网络和团伙,查处一批制售假冒卷烟的大案要案,追究一批制假售假网络和团伙骨干分子的刑事责任;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明显减少;异地违法经营卷烟得到有效遏制。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打击有效、优势互补、管理强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和分工

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是:一是重点打击、整治以部分温岭、临海籍人为主的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团伙;以福建、江西籍人为主形成流窜贩销假冒卷烟的团伙;以“礼品回收”为名的卷烟调包团伙。二是重点整治假冒卷烟的运输、窝点以及假冒卷烟的销售渠道,严肃查处宾馆、饭店、室、歌舞厅等娱乐消费场所销售假冒卷烟行为。三是全面取缔城市、集镇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整顿卷烟零售市场秩序。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深查严打。各级整顿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察,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切实加强对城市、城郊结合部、农村集镇市场的监管,依法及时查处制售假冒卷烟行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烟草专用机械及其配件和烟草质量违法行为。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做好对制假贩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打击重点,加强与司法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情报交流工作,及时协调组织、集中力量查大案、破网络、端窝点、治渠道,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打击与整治;做好信息收集、交流、反馈工作,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假冒烟对人身健康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该领域刑事案件的侦查办案力度,对大要案要提前介入,依法及时调查取证,对阻碍或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各级检察院要加强对制售假冒卷烟、非法经营卷烟等案件的立案监督,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批捕,及时提起公诉,对涉烟案件背后的等职务犯罪案件要依法从严查处。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审判此类案件,打击犯罪,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各级政府打假办及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分工职责,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好本辖区的打假联合行动。

三、实施步骤

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5年7月中旬至下旬)。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及时掌握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形势、任务、目标和要求,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5年7月下旬至11月底)。按照既定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围绕打击、整治、取缔的工作目标内容,精心筹划,做到具体行动有计划,组织有保障,集中力量打击制售假冒卷烟,查大案、破网络、打团伙、端窝点,摧毁和切断假冒卷烟运销渠道,取缔无证经营,消除违法卷烟赖以生存的土壤。

(三)总结检查阶段(2005年12月10日前)。各县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当地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并将总结验收报告报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验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部门间合作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行为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把此次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全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目标管理,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将目标、任务、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存在的违法经营卷烟的突出问题,摸清梳理排点区域和打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树立“经营案件”理念,从大案中查网案,从网案中挖大要案,深挖案源。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市、区、县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行动一致的整体合力,防止和杜绝以罚代刑。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和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工作衔接,依法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各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报市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假冒烟危害和专项行动成效宣传,及时报道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大要案,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创新的做法,加强对经烟户诚信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信用观念,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6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对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措施

1.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广泛收集制售假发票信息,深挖线索、认真排查,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将易于隐藏印制假发票窝点的市际交界处、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区列为重点地区,依靠基层群众组织严密监控,全力摧毁制假窝点、售假团伙;将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商场、宾馆等区域列为重点场所,加强巡管、突击检查,严打售票贩子;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督导,从深、从严、从快查处,实施重点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狠打印刷、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虚假注册企业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并非法倒卖或代开发票。加强发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工作,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发票犯罪证据的认定标准,规范全市案件移送程序,增强打击、惩处力度。

2.严肃查处使用虚假发票行为。实行查税与查票相结合,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查处纳税人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严格票据审核,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使用虚假票据的查处力度,对使用虚假票据虚列成本、报销的,依法按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从严惩处,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还要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对此类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曝光,限期整改。

3.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对发票承印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简并发票种类,提高防伪技术,增强发票印制防伪性能;扩大机具发票使用范围,压缩手工版发票使用范围,适时推行税控发票;采集和利用发票取得方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加大发票交叉稽核力度。

4.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深挖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的源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发票违法信息管控制度,运用技术手段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等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过滤,有效阻截违法信息。

5.加强监管,减少现金交易。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鼓励转账支付。纳税人应保存银行转账凭证,以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核对发票记载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在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公务卡等进行零星购买、差旅等小额支付。对于大量使用现金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加大税务检查的频度和力度。

6.完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我市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对印制、兜售、购买、虚开、使用、携带、邮寄、运输假发票以及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刑事处理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预防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7.开展警示教育,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向全社会宣传使用虚假发票的危害性,提高群众防假防骗能力和依法取得、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

8.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发票违法案件。对群众举报的有价值的发票违法案件线索,经查实后,参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的有关规定对检举人进行奖励。

(二)方法步骤

2009年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准备阶段(2009年5月)。召开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制定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声势。广泛收集信息,梳理出案件线索;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打击整治的重点区域和对象。

2.集中行动阶段(2009年5至6月)。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涉嫌犯罪线索,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集中行动;坚持每月对车站、市场、宾馆等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一次突击检查;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3.深入整治阶段(2009年7月至10月)。根据集中行动取得的成果,依托现代技术手段,深入进行打击,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捣毁一批制售假发票窝点,打掉一批犯罪团伙。行动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随时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查处的案件要快查快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尽快移送、、审判。认真分析发票违法犯罪的新手段、新动向,研究提出打击和防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意见,研究制定预防发票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4.总结阶段(2009年11月)。认真总结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情况,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广泛的宣传、展示,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及时报道,对好经验好作法要积极推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于2009年11月15日前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年度总结报告。

三、组织协调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成立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局、*军分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同志为成员。

(二)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家税务局,具体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及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联络员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整治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各自职责迅速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定期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采取的主要措施、打击成效等情况。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强化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研究制订、提交普通发票凭证等的稽核办法与建议;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务检查;依法严肃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配合市公安局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放购物卡、券的商业机构的发票管理。

2.市公安局:继续组织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导各级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执行全国发票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3.市财政局:完善财政票据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财政票据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配合公安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制售、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发现涉及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税务部门移送。

4.市审计局:加强对审计监督对象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涉嫌税收违法问题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市监察局:加强对案件调查中涉案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监察;向公安、税务机关提供制售、使用假发票等方面的信息。对行政监察对象明知是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虚开、代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假证件活动的案件线索,提供相关企业基础登记信息,依法查处其中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登记的虚假注册企业。

7.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依法严格监测大额现金交易,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力度。会同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建立我市银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8.市政府法制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刑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意见;会同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研究提出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

9.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做好发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根据我市各级法院涉税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发票等涉税刑事案件的定性、量刑标准方面的意见。

10.市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批捕、和诉讼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处隐藏在发票犯罪活动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执行全国发票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提出我市的司法指导意见。

11.*军分区:加强对军区及所属单位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依法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取得、使用假发票或其他不合法凭证涉嫌犯罪的,依法侦查并移送。

12.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各级综治组织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基层组织、群防群治组织配合税务、公安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整治;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

13.市委宣传部: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根据市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媒体配合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公开报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和复杂性以及开展打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工作,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要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严格督查督办。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多部门形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合力,实行全社会的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泛滥的势头。

第7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建设大局,拉紧法律红线、守稳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通过整治医疗“大处方”,严厉打击诊疗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着力打击和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整治任务

(一)严肃查处大处方和不合理检查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无特殊情况处方用量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用量超过3日用量的;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5种药品;病情不需要或随意根据患者要求,超疗程、超剂量用药,使用与疾病治疗无关药物和不规范使用辅助用药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大处方行为。严厉查处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项目打包过滥,大型检查指征不明确,以及医务人员开具检查申请单与个人收入挂钩等行为。

(二)严厉打击虚假诊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以及虚记或多记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虚假诊疗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或误导患者行为;通过“术中加价”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0年6月-2021年1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市卫健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11月)。

1、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7月,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和工作部署,认真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整改工作。

2、集中督查阶段:2020年8月,市卫健局将结合医疗机构换证、校验工作,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换证、校验挂钩。

3、抽查巩固阶段:2020年9月—11月,市卫健局将进行随机抽查,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大处方和虚假诊疗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自7月开始,市直医院、民营厂企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市卫生监督所每半月上报专项整治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具体上报时间安排及内容见附表2,市直医院、民营厂企医院、乡镇卫生院上报附表2-1,市卫生监督所上报附表2-2);每月底前,报送阶段性总结电子版(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等)。

(三)总结检查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

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医疗机构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2020年12月10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表一并上报局医政医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的领导。开展医疗机构大处方和虚假诊疗行为专项整治,是医疗卫生领域整治漠视群众利益,深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体现。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把手牵头,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市卫健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突击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监督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市卫生监督所要对查处大案要案,做到一案三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立足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注重源头预防,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制度建设。

第8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 在校大学生;假期工作;保障中心

1、前言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教育统计,2014年中国在校大学生有2468.1万人,与此同时,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一年的寒暑假累计约187天,占全年天数的51.2%.拥有如此多的假期对大学生来说可谓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选择来使用这笔财富,如继续在校深造,拓展学术交流,步入社会体验生活,外出旅行亲近自然等。如此巨大的人口数字,如此多的假期,做为学校和社会都有责任对学生做好管理,利用好这笔资源,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利益,实现对大学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2、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 大同大学、长治学院、晋中学院、运城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吕梁学院的在校大学生。

2.1、文献资料法。

2.2、问卷调查法。对6所学校的学生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2.3、访谈法。对各校的有关领导,一线班主任,部分学生及学校与企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相关情况。

2.4、数理统计法。对整理的数据运用统计软件进行统计与分析。

2.5、总结归纳法。运用归纳,综合等逻辑分析方法,客观地分析所研究的问题。

3、结果与分析

3.1大学生假期工作的现状与分析

在收回的5328份有效问卷中,对在假期工作期间出现的突出的问题作出以下总结:

3.1.1社会复杂,大学生假期工作得不到保障,安全性低。

俗话说“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大学生书本上得来的知识都是源于实践经验,但仅仅依靠这些是不够的。在假期工作实践中,会遇到各种问题,这让大学生假期工作稳定性与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社会上专门服务大学生兼职的中介公司较少,假期工作存在不安全因素。大学生在校时间长,没有专门的机构能为这些处时不深的大学生提供可靠、安全、稳定的工作岗位,许多大学生会被误入传销组织,有些人是贪图小便宜,还有是对社会环境的极不了解以及自身适应社会能力差所导致的。

3.1.2大学生假期时间短,工作技能形成时间长。

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大学生假期时间一般在两个月左右,对从事相关技术专业的实践学习,这点时间是远远不足的。当他们进入工作岗位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适应新工作、新环境,开始一点点的把理论与实践结合,逐渐熟悉工作程序,最后到熟练地掌握工作技能。工作技能形成周期长。

3.1.3.大学生兼职工作类型单一,而且性别差异较大。

由于假期时间不长,而且大学生社会实践经验不足,工作技能不稳定,较好的工作岗位不愿意接受这些在校大学生,而只有那些小公司、服务型工作岗位和一些工厂,不需要太多的工作要求和职业技能,能够给大学生提供较多的工作机会。不仅仅是从工作单位所需要的层面考虑,给予大学生的工作兼职类型比较单一。从大学生自身角度考虑,他们认识自己的能力不足,在加上工作经验不足,他们会选择一些体力型工作。像收银员、服务员、工厂流水作业员等工作是他们的选择。

社会生活中男女性别差异明显。不同的工作岗位,男女比例不同,服务型工作岗位中,女性要比男性比例多,而对于一些劳动型工作岗位中,男性要求多。大学生兼职工作,不同职位,男女比例也不一样。

3.2 大学生假期工作保障中心的现状

经调查,在新型本科院校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所拥有有关大学生假期工作保障中心的院校。

放假期间,学生假期寻找工作的途径:

选择学校组织或学校认同的机构寻找工作为0人;有2780人会选择跟着学生出去工作;有1869人选择个体中介户;还有679人会选择自己出去找。以上的三种方式都会有安全隐患,薪资问题,其中最大的受害者最终还学生。

4、大学生假期工作保障中心建立的必要性

4.1学生角度:

4.1.1大学生假期工作安全的需要

对于大学生假期打工,其实首要的就是要保证安全。近些年来,不少大学生误入传销、外出打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等的新闻时有发生,很多大学生都很想利用假期时间出去打工,挣点生活费,不少学生外出打工都有可能会遇到类似危险情况。如果是通过大学生假期工作保障中心,首先,这个中心能够保证学生出去不会被骗,他们就会为学生考察好打工的地方然后把学生介绍过去,这样学生不用自己去找工作,防止被非法传销分子诱骗。并且,他们会带领学生一起去,把学生带到并且安顿好,保证学生路途上的安全。

4.2 .2大学生假期工作利益的需要

工资是所有人都很在乎的一个问题,在以前就有同学出去打工结果被骗,没有拿到工资,但是由于当时自己孤身一人,没有任何靠山只能无奈回家。有很多的小企业老板非常“黑”,他们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少,缺乏维权意识,故意不发工资或克扣工资。如果通过大学生保障中心去打工,遇到不发工资或者故意克扣工资的状况,大学生可以求救于保障中心,保障中心会采取措施维护大学生的合法利益。而且外出打工住宿、饮食、工作时间调节等都是问题,通过大学生假期工作中心则可以有效避免这些。总之,它会维护学生的一切基本利益不收侵害。

4.2学校角度

4.2.1维护学校声誉,提高就业率的需要

很多大学生在外不注意细节,例如:公共场所大吵大闹,随手乱扔垃圾,说话不礼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大学生假期工作保障中心可以在外出前对同学们进行集体培训,对他们的行为,素养方面进行短期的培养,合格者企业再录用。如此会提高学校学生在企业的受欢迎程度,提高学校就业率。

4.2.2培养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需要。

通过假期打工,能够锻炼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交流技巧,增强学校学生竞争能力。然而,许多学生对安全、工资等问题的顾虑,不敢出去。大学生假期工作保障中心能够为学生消除很多的忧虑,让他们大胆的走出去锻炼自己,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4.3企业角度

4.3.1 直接选择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通过直接进入校园招聘高学历高素质的大学生群体进入工作岗位,通过他们的日常行为影响企业全体员工的行为规范。可以缩短优秀人才进入企业的时间。

4.3.2 提高竞争力的需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大学生加入企业可以给企业思想注入活力,为企业带来额外的竞争力。

5、结论建议

5.1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建立大学生假期工作保障中心,摸索一条真正“以学生为本,为学生就业服务,体查学生假期动态”的服务体系;加强对大学生假期工作的管理,为他们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假期工作。同时,各高校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建学生工作平台,推行制度化建设, 建立大学生假期管理的长效机制。此外,学校应该建立企业和学生双向的会员制,记录企业与学生的诚信情况,学生与企业可以直接查询。

5.2广大学生要增加自身知识储备,提高工作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以及个人素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尽早做出职业规划。假期工作以挣钱为目的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为挣钱迷失自我,丢失自己的追求,鼠目寸光。假期工作在于认识社会和积累经验,在假期工作中要多学习,多思考,学以致用。

5.3企业和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支持和理解大学生的假期工作行为,开拓和创造出适合大学生假期工作的职业,扩大“小时工”等各种工种和工作空间,培育健康规范的大学生劳务市场和工作环境,正确引导大学生对知识学以致用,为社会创造财富。

[参考文献]

[1]毛静,徐原久.关于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的思考【J】.中国地质教育,2008,2:34-37.

[2]刘正发,何继秀.当下我国大学生打工现象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7:73-75.

[3]张兆延.从学校层面看大学生“打工”现象【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3,6:58-60.

[4]丘志君.浅谈如何创新大学生假期管理工作【J】.创新研究,2008,4:32-34.

第9篇: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

200*年上半年,我省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烟草工作会议和全国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两个维护为宗旨,围绕净化市场这一中心工作,在进一步完善联合办案机制,深化经营案件的理念,深入开展打击假冒卷烟销售网络专项行动,为基层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等方面取得实效。

一、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取得重大突破

今年,我省把打击以温岭籍、临海籍人为首的假冒卷烟销售网络作为打假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专项行动,各级局遵照省局的要求,明确整治目标,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特别是3月1日省局金华专题会议后,各地统一了思想认识,认识到温岭、临海籍为主的外籍违法经烟户如果不及时地给予铲除,将会严重扰乱全省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各地竭尽全力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快了整治的步伐。

目标明确,准备充分。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全省以取缔温岭、临海籍人异地卷烟经营户为主要目标,进行深入排查和调查摸底,摸清各单位辖区内从事卷烟异地经营的温岭、临海籍人的数量、分布、经营活动方式等情况,对掌握和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排查出由温岭人、临海人实际经营的户数对这些名单分门别类,建档立卡,查清网络内部关系,理清“网”线,尤其是销假网络团伙成员列为重点监控、跟踪、打击对象。由于前期对取缔和打击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得扎实细致,目标明确,准备充分,为后续的集中取缔和打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依据。

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省局始终对这场特殊的战役异常重视,关注着全省各地行动进展的动态,3月1日,及时召开金华专题会议,统一认识,研究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举措。会后,各地加快了行动进程,竭尽全力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和有效的方法,采取宣传教育与查处案件相结合,专卖管理与销售控量相结合,查处有证户与清理地下网络相结合,从严整治与做好善后服务相结合等方法,多措并举,各级领导靠前指挥,省局积极赴第一线加强对这场战役的督导、督查,总结经验,指出不足。省局在办公系统设计了“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专项行动进展动态”漂浮系统,编发专项行动专刊,形成行业人人关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级局你追我赶的局面。

周密部署、稳妥进行。省局从专项行动一开始,就积极引导,要求各地既积极又稳妥地开展这项活动,避免因简单粗暴的做法引起的矛盾冲突。各级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了应付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既讲究方式方法,又讲究社会稳定,使这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各种冲突和险情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没有发生严重的抗法、流血事件,保证了打击工作的实效。

斗智斗勇、成效明显。专项行动是一场硬战,战士们面对的是一个个以血缘、地缘结成的团伙和内部分开明确、具有反侦查能力、手段多端、阴险狡猾的销假网络,面对的是法制观念日益加强、行政许可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环境。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坚决铲除、取缔,在这场需要斗智斗勇的硬战前,专卖队伍经受住了考验,不畏艰难、斗智斗勇、积极奉献,展示了专卖管理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截止6月15日,全省共取缔温岭、临海籍异地违法经营户3018户,占总数的89.5%。这场战役的收获在于:通过这场战役,队伍经营案件的意识增强了,侦查案件的能力增强了,各级领导的指挥能力得到了锻练,专卖人员的工作技巧特别是对市场检查的能力增强了。

二、卷烟打假工作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

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单靠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一家之力难以从根本上取得成效,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部门的通力协作。我省在当前开展的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专项行动中多次向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作专题汇报,积极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引起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指示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全省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5月上旬,省政府召集省整顿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工商、省质监、省烟草等八个部门联合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卷烟,并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把这场由烟草主持的专项行动转化为由政府主持、各有关执法部门联合参与、形成合力的打假行动。

三、切实解决打假中适用法律难题,为基层专卖执法提供法律支撑。

针对当前打假工作中遇到的适用法律问题的具体困难,省局多次与省高院、省高检、省公安厅切磋、研究,于5月上旬起草了浙江省检察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涉烟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四部门对卷烟涉刑案件中一些关健的司法理解上取得共识。意见的出台,将对基层专卖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街接的机制。

四、发挥省、市二级局指挥协调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卖管理一体化工作模式

为主动适应行业改革进程的需要,应对以分公司为经营主体的新格局,省局理性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工作思路,调整专卖管理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向。全省的专卖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种零星、单独的信息和资源必须经过有效的整合才能够发挥最大化作用。我们认为,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好省、市(地)两级局的指挥、协调能力是当前以及相当一段时期的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统一工作机制。我省温州、金华、绍兴等市局主动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全市专卖管理新格局,不断提高掌握全市情况、统筹全市工作、提高协调一、指挥全市工作的能力。

(二)随着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的专卖管理信息系统架构、功能和流程已不适应工作要求。为发挥信息先导的作用,提高专卖管理现代化水平,省局对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和打假系统进行修改。在深入、广泛征求基层需求的基础上,修改后的系统将突出决策作用,提高案件处理和统计查询的能力,省市两级均实现专卖数据集中和信息共享,便于在工作中分析原因、发现规律、及时对系统预警提示作出防范和处置措施,为提高省局、市局的指挥能力、协调能力和快速反映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慈溪5.28网络大案涉及省内除温州之外的十个地区的148个卷烟经营户,面对重大案情,省局果断成立专案组,指挥、协调全省各地联查、联办此案,尝试从这类案件的联合查处中探索省局如何整合全省资源,发挥全省稽查指挥中心的作用。

五、以假冒烟危害为切入点,在行业内外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随着打假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省局要求全省加大打假打私宣传的力度,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营造全社会打假的氛围,开辟打假第二战场。

春节前夕,省局在全省开展了以“珍惜健康,拒绝假冒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假烟危害性的认识。活动期间,省局在浙江经济电台“浙江第一线”作了专题节目,在浙江卫视、浙江影视文化频道进行了宣传,在浙江日报、今日早报对假冒烟危害进行为期五天的连载。各地烟草专卖局按照省局的要求,对假冒烟的危害,在当地具有影响的媒体同时进行了宣传,有的还接受了电台、电视台的专访,宣传活动声势浩大并且深入,提高了社会对烟草专卖执法的支持度,坚定了消费者“不买假吸假”的决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

省局还创新宣传方法,与“浙江在线”网站联合进行打假专项行动宣传,重点宣传假冒卷烟对人体的危害、如何识别假烟、制售假冒卷烟的法律责任、烟草专卖打击制售假烟的成果、典型案例等,体现打假宣传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持久性,拓展了宣传工作新领域,取得很好效果。6月份,省局与省公安厅交通安全局合作,借助公安在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中开辟的一个热播栏目,宣传非法运输卷烟的打假。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内部有效监管。查找当前行业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有关制度,建立对工商企业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第二阶段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异地违法经营,铲除假冒卷烟供应链的终端和卷烟违法大户的生存基础,将卷烟打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卷烟市场净化水平,为行业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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