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三项制度范文

三项制度精选(九篇)

三项制度

第1篇:三项制度范文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周一次接待群众制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每周集中接待群众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群众制度: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制订进家入户走访群众的分工计划(成员间不相互重复走访),按照分工计划,每位成员每年到本村、本社区每户群众家庭走访不少于两次。

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村、社区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做好详细登记的基础上,要明确处理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限时办理并及时反馈反映人。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都要认真填写《重庆市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三项制度群众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单》,并准确送达反映人。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加大力度推行和深化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组办[2009]148号)――

把落实“三项制度”作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成员基本的、刚性的工作任务,作为“必修课”,必须参加,形成常态。进家入户不能流于形式,要把辖区内的走访对象分解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年富力强、有较强影响力的党员,确保被访对象全覆盖。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的意见》(渝委办发[2010]1号)――

拓展实施范围:把“三项制度”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区县和市级部门延伸拓展,与干部“大下访”、“大走访”、“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相结合。乡镇(街道)、区县领导干部要定时定点公开接待群众,区县、市级部门党员干部要结合参加“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走访群众家庭。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在学校推行结对支教、主动送教、济困助学“三项制度”,在医院推行上门出诊、上街义诊、下乡巡诊“三项制度”,在“两新”组织推行走访员工、排查困难、化解矛盾“三项制度”。同时,机关、国有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具有各自特点的“三项制度”。市直机关工委、市委两新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科技工委、市国资委党委等要分别制订实施意见,提出在本系统建立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

第2篇:三项制度范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建立高效运转、公开透明、行为规范、责任明确、便于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创优发展环境,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内容

(一)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

2、服务对象前来我局询问、办理、联系业务工作,第一位被问到者为首问接待人。如服务对象咨询可办理事项属于本局相关股、室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股、室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3、各业务股室如股室负责人在场即为首问责任人,股室负责人不在场则股室其它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首问接待人移交的业务或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限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4、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局其他股、室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二)限时办结制

1、各类证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2、危险化学品(农药、油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砖瓦粘土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并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核准),考试合格并经市审查正式受理待市发证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领证;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初步设计审查(核准)、竣工验收(核准),经审核受理待市审查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

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资格核准等,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6、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调查组在事故发生后的60天内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收到事故调查后30天内做出结案批复,事故处理一般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

7、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文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特殊紧急的文件按紧急程度尽快回复。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责任追究制

1、经确认有工作失职的人员,按规定追究责任,遵循有错必纠、违规违法必究的原则。

2、因疏忽大意,造成执法、审批、案件调查处理失误,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对受害人道歉,对直接责任人和股室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造成较大损失、较大影响的,责任立即改正责令直接责任人和股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报纪察监察部门查处;

3、因、、贪污受贿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对责任人按党纪条规规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4、因过失造成赔偿的,由局对受损害人先行赔偿后,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追究过失者的赔偿责任;

5、工作人员有其它违反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中梗阻”行为及违反县效能建设其它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理:(1)工作人员有过错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县影响优化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2)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3)在追究工作人员过错行为的同时,依据《县影响优化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几点要求

第3篇:三项制度范文

1、教师专业技术考核量化细则

(一)资历。(10分)依据调资办法,一律为虚龄。

(二)职龄。从任现职务至今每年计1分。

(四)班主任(含校委会成员、社团组织负责人)(5分)

1、从被考核年度开始往前三年开始计分,至今连续担任虚五年的计5分。

2、连同本学期在内,近五年内间断担任的计分办法如下:当年度担任的计2分;本学期及近五年内担任的每学期计0.5分。

说明:聘任现有职称之后开始统计此经历。

(五)奖励。(5分)教师任现职以来(部分奖励为近三年来)取得的荣誉和突出成绩进行奖励:

3、亮点工作成果奖。近三年以来(按考核学期往前推算),我校承担县级以上大型现场会,进行全校性文体科技大展示,给第一负责人奖励2分。

(六)工作量(14分)

(七)评议。教师与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各占40%、60%

2、晋升一级教师职称必备条件

2、信息技术水平: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除外(45周岁以上,以上级规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3、工作量:周总工作量在12课时以上。

4、继续教育:上学期校本研修不低于80学时,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

5、课题研究:任职以来参与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6、综合考核:上学期综合考核均在60分以上,任职以来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年内不能申报评审:

(1)拒绝承担教育教学、教科研任务、班主任工作;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的。

(2)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上级政策或学校规定,经教育不予改正的。

3、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必备条件

2、教师培养: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和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3、继续教育:上学期校本研修不低于80学时,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

4、综合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至少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上学期学校综合考核在60分以上。

6、工作量:达到市上规定的最低工作量。

7、工作荣誉: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

8、支教经历: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9、如同时具备条件坚持班主任(含校委会成员、社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工作量较重的优先。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年内不能申报评审:

(1)拒绝承担教育教学、教科研任务、班主任工作;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的。

(2)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上级政策或学校规定,经教育不予改正的。

第4篇:三项制度范文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组织规划。制定并下发了《县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就三项制度的培训、任务分解、制定、落实,提出了总体要求。

(二)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在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办事评价系统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四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结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着力构建审监服务权责体系。加强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许可“审批、监管、执法”的权责界定,建立健全许可事项审批、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和困难,确保审批、监管高效衔接。

(四)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县行政审批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县行政审批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不够,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审批局将按照相关要求,结合省、州、县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第5篇:三项制度范文

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措施。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的有机结合。民主是集中的客观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不论是民主离开了集中,还是集中离开了民主,民主集中制都会遭到扭曲。发展党内民主,要求在党内生活中体现平等的原则,即所有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享有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体现公开的原则,即党的领导机关要按照一定的范围、层次和时间向党员公开党务活动,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体现讨论的原则,即凡属党的重大问题,都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交由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讨论,等等。而“三项制度”正是使这些原则得以体现的具体措施。如果党内情况不通报,党内情况不反映,党内重大决策不征求意见,不尊重广大党员的民利,党内民主就成了一句空话,就不可能实现正确的集中。

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是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科学正确的决策,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能否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关键在于决策是否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之上,是否遵循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按客观规律办事。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如果不广开言路,不知民情,不解民意,不用民智,只靠少数人拍脑袋作决策,难免造成决策失误,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有利于畅通上下级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广大党员之间的信息渠道,形成能够集中全体党员智慧的有效机制,使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深入了解和积极参与,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在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党的领导工作面临的复杂多变的情况和难以预料的因素大大增多,我们党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而目前有的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仍然形式主义、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独断专行,搞强迫命令,不善于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有利于用制度来规范和改进领导方式,克服不良倾向,拓宽党内沟通交流的渠道,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更加统一,关系更加融洽,步调更加一致,从而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是强化党内监督、防止和现象的实际步骤。腐败是滋生在我们党肌体上的一大毒瘤。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等民利,有利于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有利于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必须明确目标,找准着力点,突出规范性,增强时效性,体现程序性,确保有效性。

明确“三项制度”的内容界定。从目前情况看,“三项制度”的内容,并没有统一、明确、具体的界定,有的只是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惯例。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首先必须明确其内容,使广大党员应当知道的事情能够及时知道,应当向党组织反映的情况能够及时反映,应当参与的决策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例如,情况通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重大问题通报、评先创优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社会性工作通报等;情况反映制度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与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规定“三项制度”的时限要求。任何制度要发挥作用,都必须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否则,就会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对于“三项制度”,既要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增强时效性,又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党内情况通报方面,要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规定时限。一般性工作或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作一次情况通报,有重要性和紧急性的工作要及时通报。要着重解决有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不进行党内情况通报,缺少同党员和群众进行沟通与交流的问题。情况反映方面,要保证基层党员群众在第一时间反映问题,提高情况反映的效率;建立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情况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严禁截留;确保基层党组织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方面,要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不能走过场。要及时跟踪调研决策执行情况,并适时总结。

规范“三项制度”的程序。制定科学规范的执行程序,是制度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条件。规范“三项制度”的程序,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应对“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法、步骤等作出明确规定。情况通报制度,要规范通报对象、通报范围、通报方式、通报步骤,细化通报的过程,特别是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举措,不仅党内要通报,也要及时在党外通报。情况反映制度,要规范正常的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等多种方式,建立社情民意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要规范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反映,直至向中央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主要是在征求意见的方法和步骤上进行规范,如:实行预告制,在时间上把征求意见的程序前置,把需要广泛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实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下发。

第6篇:三项制度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露依丹”为你整理了这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乡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乡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第7篇:三项制度范文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决策,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重要工作;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重大事故和突发性群众事件调查处理涉及重大民生实事等。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所属各科室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1000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办公室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领导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有关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两点要求

第8篇:三项制度范文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是地勘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由于历史条件差异性和现行经营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地勘单位三项制度改革有其自身的侧重点和难点。下面就此问题谈粗浅认识。

一、重点

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地勘单位实施企业化经营更需要有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思想素质的经营者队伍。当前地勘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才引进机制不活、选人手段单一、用人观念陈旧等弊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加速人才的市场化配置;要根除求全责备,迁就照顾,凭印象选人,以个人好恶为标准用人的错误观念,建立科学的选拔、评价和淘汰机制;要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制度,把以学历、资历为主调整为以能力、业绩取向为主,积极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要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线,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全面实行经营管理者的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建立精干高效,优胜劣汰,能进能出,有效竞争的劳动用工制度。当前劳动用工制度的弊端主要在于:用工总量过大,富余人员较多,效率不高;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出口”渠道不畅,职工能进不能出;职工身份复杂,管理不够规范,《劳动法》、全员劳动合同制未得到真正落实。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根本的是要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实施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实现劳动用工的社会化,与劳动力市场形成双向互动机制;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社会保险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规范和完善劳动合同制;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配套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妥善分流富余人员,为地勘单位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内部环境。

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工资分配制度。三项制度中,工资分配制度是职工最关注的,也最能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的因素。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地勘单位以事业工资模式为主的分配体系与现行企业化经营不相适应;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偏大,与效益挂钩部分偏少,均衡性有余,反映劳动成果差异不足;劳动力价格封闭运行,职工收入水平同市场脱节等等。实施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事企分离的原则,企业执行企业的工资制度,事业部门仍执行原事业的工资制度。执行企业工资制度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两低于”的原则,实行对工资总额的动态弹性调控,与本单位经济效益挂勾;要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形成以岗位为主体,以效益和业绩为依据的薪酬体系;要大力推行经营者年薪制,积极探索各种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建立优秀技术人员的津贴和奖励制度;要根据煤炭地质单位的特点,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分配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工资分配的杠杆、激励作用。

二、难点

转变观念难。改革开放几十年,地勘单位转机建制也有十几年,职工观念确实在不断转变,但离市场经济的要求,离地勘单位实施企业化经营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观念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是长期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的结果,一旦形成,很难改变,有时甚至是根深蒂固。首先是转变观念的方向不明,向何处转,由于人员素质各异,所处环境不同,认识态度不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绝对统一的标准。如有的经营者认为落实经营者的用人权,就是我说了算,我想用谁就用谁,我让谁下岗谁就下岗,把职工的权利置之脑后。其次,促进职工观念转变的措施不力。我们一说转变观念,就是动员、开会、学习。事实上,仅靠这些是远不能解决问题的。转变职工的观念,必须有领导的身体力行,有榜样的示范,有实实在在的利益触动和心灵震撼。这方面,我们还做得很不够。其三是口头上转变容易,落实在行动上难。大多数职工是想得到,说得到,就是做不到。一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一看要得罪人,就抵制,回避。所以说,实施“三项”制度改革,转变职工观念是首要的,也是最艰巨的。

统一认识难。谈到改革,只要有利于单位的发展,大家都是支持的,拥护的,但一涉及到具体问题,分歧和矛盾就会出现。任何一项改革措施,利弊都是相对的,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往往难以判断。改革必然引起利益的重新调整,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如经营者要搞年薪制,以体现责权利的统一,技术人员要实施技术岗位津贴,那么苦脏累的一般工人岗位是否也应该倾斜?减员能增效,但下岗人员的生活困难要不要考虑?组织行为学理论认为,在组织中,对员工赋予的责任、权职和员工所获得的薪酬、晋升等因素所造成的员工的公平感对员工的激励起着重要作用,但怎样的薪酬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呢,恐怕不同的利益群体都有不同的标准和尺度。

具体操作难。起草一个方案,制定一项制度不难,但要不折不扣、始终如一地执行一项制度却不那么容易。三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种人力资源策略必须保持前后、上下和相互之间的一致性,每一项新制度的出台都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机制和环境。如实行岗位工资,就必须有相应的岗位测评机制、考核评鉴机制。如果没有科学的工作分析、岗位评价,就不可能确定合理的岗位薪资,势必引起分配的不公;如果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考核评鉴机制,在同一岗位干好干坏一个样,就会陷入新的平均主义,改革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又如,在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后,可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在什么职务拿什么工资,在有关文件中规定,对于解聘或低聘人员的工资要作相应调整,但如何调整,并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各单位也不尽相同。三项制度改革没有固定模式,不能照搬,只有在反复实践中创新、探索,才能建立起既体现自身特点,又符合时代精神的新机制。

地勘单位的性质定位难。地勘单位是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但具体到某一项制度,是执行事业的,还是执行企业的?如关于职工工伤待遇问题,如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文件,则与当前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管理的实际不相符,如果执行企业的规定,但实际上又未参加企业工伤保险,且地勘单位目前的工资制度、财务制度都是事业单位的,这无疑给工作增加了难度。作为企业,地勘单位应该有用人的自,但又有人员编制和审批程序上限制;作为企业,地勘单位应该有灵活的工资分配制度,但又要执行事业单位的增资文件;作为企业,地勘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但又有职工身份差别,干部、工人分别执行不同的工资系列。地勘单位实施企业化管理,正处于一个过渡期,上述现象还会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难。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市场经济主体的必备条件。地勘单位执行《劳动法》不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流于形式,职工“出口”渠道不畅,很大程度上在于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历史原因,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较多。仅以一二五队为例,在职职工人,离退休人员人,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比例为,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地方养老保险机构是不愿接收这个包袱的。医疗保险方面,按宜昌市地方政策,一二五队需一次纳近万元的门槛费,这笔费用对正处于扶植转产期的地质队来说,是根本无力承受的。唯有失业保险,地方政府要求统一纳入,但由于养老保险不加入,职工能进不能出,单位、职工交了钱,却没有人能真正享受到失业保险金待遇。上述现象带有浓厚的地方保护色彩,但一定程度上也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怨不得地方政府,也非我们的过错。这些历史负担,靠地质队自身是无力解决的,需国家从地勘单位转产的实际困难出发,给予政策、资金上的扶持和协调。

地勘单位富余人员多、产业面广、资金短缺给三项制度改革增加了难度。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大批的富余人员被裁减下来,生活得不到保障,会不会影响到队伍的稳定?实施内部退养、待岗、一次性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分流下岗人员后,巨大的费用支出(退养费、生活费、补偿金)谁来负担?地勘单位的产业分布广,工种复杂,不可能建立统一的工资分配体系。地勘单位的人力资源溃乏,选人用人的余地不大,难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

地勘单位三项制度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是现实的,看不到问题的复杂性就不可能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就不可能在问题一旦出现时,仍然保持清醒的头脑,处变不惊,临危不乱,运筹帷幄。

三、对策

⒈深入调查研究、统一思想认识。要对现行人事用工分配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哪些是符合地勘单位实际、行之有效的,哪些是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哪些是必须彻底改革的,从决策层到执行层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通过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改革是必要的,但改革是有阻力、有风险、有困难、需要付出代价的;认识到任何一项制度的利弊是相对的,科学管理和永不停息的探索才是永恒的主题。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行动,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⒉加强宣传教育,转变职工观念。观念决定思路,思想决定行动。地勘单位职工转变观念尤为重要,而且紧迫。要通过生动的宣传教育、领导的率先垂范和有力的规章措施,帮助职工迅速转变观念。要彻底破除进了单位的门、就是单位的人、单位就应该管我一辈子的就业观念;破除没有功劳有苦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分配观念;破除无功不为过、平庸不是错的用人观念。树立市场经济的观念、竞争的观念和法制的观念。

⒊认真研究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必须纳入一个整体,进行全面规划,统筹部署,配套完善。方案的制定要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循环,广泛征求意见,逐步修改完善。出台的各项制度既要有前瞻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经得起法律、政策和时间的检验。要针对改革的难点,分清主次,权衡轻重,先试点,再逐步推开;先从简单易行、能立竿见影的方面入手,再渐渐深入,各个突破。如实施岗位工资,可先从机关开始;社会保障方面,可让部分新进职工参加地方保险,等时机成熟,再全面铺开。

第9篇:三项制度范文

“三项制度”改革为矿井发展带来新的生机

杨村矿资源匮乏,条件不如大矿,多年来“引不进、,留不住”人才的问题,严重束缚和制约着矿井的快速发展。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我们坚持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刻实践“不求最大,只求更好”的核心理念,以“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创新绩效分配模式,激活内部劳动力资源,为矿井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用之不竭的源动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营造推进矿井改革的良好氛围

在“三项制度”改革初期,虽然大多数职工都能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但对于改革紧迫性的认识不足,仍然感觉改革步子大、速度快、势头猛,一时难以理解和承受。在有些干部职工的心目中,矿井还没有到不改不能生存的地步,对“三项制度”改革的政策只是盲目的顺从。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抓职工的思想教育、观念更新入手,切实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干部职工对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大力营造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一是组织全矿干部职工全面学习贯彻上级一系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二是分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赴先进企业进行实地学习考察。三是以开展促“三转”、树“三观”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和大讨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座谈、讨论的过程变成职工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的过程,进而把思想统一到“早改早受益、晚改就被动”的认识上来,为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也为矿井各方面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立足创新,科学运作,努力形成加快矿井发展的新机制

我们坚持“多创效益是能人,真抓实干是好人,无所作为是庸人,违法乱纪是坏人”的衡量人才标准,立足自身实际,在学习借鉴先进企业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创新进取的精神,着眼于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构建岗位竞争机制,大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

(一)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我们分别制订出台了《杨村煤矿劳动力资源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和《杨村煤矿管理人员动态考核实施意见》,在全矿干部职工中大力推行末位淘汰制。在对职工考核方面,把劳动用工权下放到基层,基层单位可随时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职工,按照本单位职工总数4%的比例实行末位淘汰。由各单位领导、车间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每位职工按工作业绩、技术水平、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8项内容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打分最低者,进入矿教培中心转岗培训。培训期满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实际岗位需要,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竞争上岗。转岗培训期间,培训人员1-3个月内执行每人每月600元的培训工资,4-6个月内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工资,6个月后仍未上岗的,由矿统一安置,既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又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活力。我们坚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仅2003年就有178名职工转岗培训,形成了“淘汰—待岗—培训—提高—上岗”的流动机制,彻底破除了“一岗定终身”的僵化机制,使矿井待岗率始终保持在4%左右,有效促进了职工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对管理人员考核方面,变年度考核为季度动态考核,坚持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11个要素为考评内容,区分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把每季度考核结果直接与下个季度、月度综合奖励挂钩,并作为年终末位淘汰的重要依据。2003年年初,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在考核方式上,把主管和分管领导评议、职工群众民主评议、部门、同事之间相互评议与平时工作业绩四个方面紧密结合,既提高了考核过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又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在考核内容上,把考核重点由重结果向既重过程又重结果转变,由重学历等客观基础条件向重业务技能、工作质量和实绩转变,做到了“平时严考核,分配靠实绩”。全年分别对43名优秀管理人员进行了奖励,对21名人员进行了处罚。两年来,我们坚持先是不称职的被淘汰下岗,后是虽基本称职但缺乏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也被淘汰下岗,先后共有62名管理人员和21名中层干部被淘汰下岗或降职使用。一年一度的比例淘汰,给矿井每一个管理人员以挑战、考验、锻炼和压力,从而形成了“不改革、不提高、不发展就等于自我淘汰”和“无功便是过”的观念,在竞争中管理人员队伍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

(二)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我们大胆创新分配形式,坚持效益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以按劳分配为基础,淡化工资、奖金概念,实行规范化的经营责任制考核,不论是管理岗位还是生产岗位,均打破工资、奖金界限,实行捆绑浮动考核,建立了集浮动性、激励性、自主性于一体的分配新机制。对生产单位实行定额管理,以分计酬;辅助单位与一线挂钩,实行联产计酬;对生产辅助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务工资制,考核方式与安全生产、质量效益等多项指标复合挂钩,支付方式与单位职工收入脱钩,做到封顶保底不保低,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对机关科室、后勤单位实行工资包干、自主绩效分配;对安全、质量监督和检查科室人员,工资与生产效益脱钩,只与安全、质量挂钩。新的分配制度彻底打破了分配差距不大、固定工资占大数的格局,2003年,生产辅助单位管理人员最高收入达到4.8万元,最低收入为3.2万元。通过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大收入差距,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使员工的劳动报酬与岗位职责、岗位贡献、岗位责任紧密联系起来;合理拉开职工收入中基本工资部分与直接同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部分的比例,这种分配结构既容易被广大职工特别是工龄长的职工所接受,更体现了向实际能力和贡献倾斜的改革精神,使分配制度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同时,针对大中专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制定了《杨村煤矿关于大中专毕业生上岗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全日制大学本科生见习期满后可直接上一般管理岗;全日制大学专科生见习期满后可上后备管理岗。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创造出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形成人尽其才的工作局面

人才是企业得以快速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大力培育“人人是才,人尽其才”的人才观,结合矿井自身实际,按照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研究制订了《杨村煤矿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对全矿所有管理岗位制定岗位工作标准、技能要求、上岗条件,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报名竞争。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不唯资历。同时,进一步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人才储备工作,建立了在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德才兼备的职工中选拔培养后备管理人才的制度,在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适时鼓励他们竞争领导岗位。近年来,在竞聘上岗的中层管理人员中,有27名是从后备人才中产生的。在新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的约束下,形成了人尽其才的工作新局面,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三、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矿井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由于“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是自上而下推进的,改革从干部人事制度入手,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首先要下岗,一般职工有能力的也可以竞争管理岗位,这种改革的次序使职工容易理解和接受,职工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大大增强。通过近几年来的精心运作,切实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是思想观念明显转变。经过几年不断深化、完善“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了就业岗位靠竞争、管理人员上下靠业绩、收入分配多少靠贡献的新机制,形成了“有为才有位,有位须有为”的岗位观。职工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得到转变,增强了职工的危机意识和竞争向上的意识,力争上游成为每个职工自觉的行动,真正从过去的“要”变成了“我要干”,使矿井充满了生机,始终保持着进取的精神和旺盛的活力。

二是职工素质明显提高。通过每年不断的末位淘汰和竞争上岗,对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是一个极大的鞭策,促进每个人加紧学习,不断超越自我,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在竞争中不断攀登新的台阶,为矿井的改革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