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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

第1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重视,迅速启动。在《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83号)文件下发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准备,精心筹划,扎实做好这次人口普查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晓阳同志今年多次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并及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区人口普查工作的启动和各项基础工作的推进。

二、组建机构,选调人员。为确保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月24日我区下发了《区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玄府字〔2010〕41号)文件,及早成立了区、街两级人口普查机构。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晓阳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发改、统计、计生、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由统计局局长陈瑞同志兼任,区人普办自成立以来,悬挂了机构牌子,确定了四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责,保障了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各街道办事处也均已完成了领导机构和下属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其中组长由街道一把手主任担任,街道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统计、计生、劳保、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街道民政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普日常工作,办公室其他人员也已基本落实到位。

三、保障经费、落实场地。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展开,区人普办认真研究,精心测算,编制了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预算,并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做了专门汇报,争取支持,区政府领导在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将普查经费纳入了2010年的财政预算,待区长办公会通过后就将拨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就普查经费专门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对预算经费报告进行了全面审议,纳入本年预算。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启动前期,我区在统计局征用一间30多平方米办公室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同时,特意在四楼预留一间大会议室作为普查全面启动时的办公地。各街道也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基本落实了办公场地,同时电脑、复印机、台传真机、打印机、电话机及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也已基本到位。

四、严格考核、明确责任。我区严格按照市人普办18号文件要求,拟制定《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草案),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细化办公室成员的工作职责,我区参照市人普办内部分工,在我区人普办内设立综合组、后勤宣传组和数据处理组,进一步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化,突出实效性和时效性。同时,拟制定人普办会议制度、外出报告和考勤制度、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公文审批印发制度、文件资料保密制度以及经费使用管理等规定,对所有工作作了具体要求,明确人员的岗位职责。为提高街道与社区人口普查工作质量,我区拟制定街道一级人口普查考核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基层普查工作。

五、周密计划、有序推进。在普查工作前期,我区根据市人普办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宣传、调研及人口基础资料的收集等基础工作,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好准备,近期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3月17日,区召开人普工作专题会,对近阶段人普工作,陈瑞主任作了具体部署:一是要建立健全人口普查相关工作机制;二是要完善人口普查信息报送制度;三是要重视人普统计资料的收集;四是要高度重视试点调研。

2、3月22日,陈瑞主任深入后宰门街道调研,就试点近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在街道层面尽早建立普查试点机构,把好两员选调关;二是要积极与公安、社区及物管沟通,取得人口基本资料;三是要做好试点地区部队大院普查工作的调研和分析。

3、为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区域划分情况,区人普办认真抓好人口普查区域核查工作,经核查,全区共梳理特殊单位102家,为后期正式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4、4月7日,市人普办刘兴业副主任来我区调研指导人普工作。我区人普办梅雪副主任、后宰门街道郭建军主任和试点佛心桥社区王主任分别就我区“区、街道、社区”三个层次的人普工作“五落实”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并就试点前期工作展开情况进行了介绍。

第2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管理,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我市社区建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居委会成员产生方式和主要职能

(一)成员产生方式。社区居委会成员必须通过居民代表或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以连任;任期内由市、街道办事处(含园区,下同)按统一标准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费,并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任期结束后不再享受上述待遇。

(二)主要职能。(1)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低保、下岗职工再就业、退休职工管理、青少年教育等工作;(6)兴办社区服务实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7)完善社区居民档案;(8)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社区居委会职数设置和成员的补贴标准

(一)职数设置。按照“选聘结合”、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成员实行交叉任职的原则,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职数根据社区居民人数进行配备,总数控制在3—5人内,其中,5000人以下的3人(1名副主任),5000人至8000人的4人(1名副主任),8000人以上的5人(2名副主任)。当选居委会主任是党员的,要提名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当选居委会其他成员是党员的,一般提名为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

(二)成员的补贴标准。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每人每月800元;副主任每人每月700元;委员每人每月600元。鼓励社区居委会成员连任,连任1届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50元。

三、社区居委会人员及工作经费来源

(一)人员经费。社区居委会人员经费纳入市、街道办事处两级财政预算,市级负担80%,街道办事处负担20%。城区35个社区居委会共需配备169名居委会干部,年需人员经费(含社保、医保)188万元,按8:2的比例负担,市级负担151万元,街道办事处负担37万元。

(二)工作经费。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城管局等单位每年为城区每个社区拨付2000元工作经费。

四、社区居委会办公及服务场所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要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改善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原则上是一门式服务大厅)要达到300平方米,由市规划局设计与城市风格一致的建筑样式。已新建或拟建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商提供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

五、市直部门向社区转移、延伸职能

(一)市民政局向社区转移、延伸六项职能:1、动员、接收社会捐赠。2、城市低保对象初审和动态管理。3、特困居民临时救助初审。4、城市低保对象大病救助初审。5、救助款物发放。6、出具收养情况证明。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区转移、延伸二项职能:1、离退休人员管理。2、社会劳动力管理。

(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社区转移、延伸三项职能:1、计划生育考核。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进行工作监督和民主评议,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拥有“一票否决权”。2、生育指标和人口申报。居民申报生育计划,先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审查盖章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后,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社区居委会证明办理入户手续,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街道办事处及时上报人口出生情况。3、流动人口婚育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居委会负责查验流动人口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办证的,负责督办并上报情况,居民外出务工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市城管局向社区转移、延伸一项职能:主干道以外的街、巷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卫生费由社区居委会收取和使用。

(五)市*局在城区各社区设立警务室,并向社区转移、延伸三项职能:1、居民户籍登记日常管理。社区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户籍登记注册工作由单位移交给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办理户籍登记、迁入、迁出、出生、死亡、变更、更正手续,由社区居委会出具有关证明后到*机关办理。2、暂住人口及其安全管理。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警务室共同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的登记和管理工作。3、警务室民警与社区治保主任合署办公,联合维护治安和调处纠纷。

(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向社区转移、延伸一项职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初审权。

(七)市卫生局扶持各社区建立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八)市文化局、体育局扶持各社区建立中心文化户和设置户外公共体育设施。

(九)市*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向每个社区下派工作人员,常驻社区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与监督

(一)在老居委会、小区型居委会实行民选;村居合一型居委会过渡为居委会后,由原村支部书记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量大小,每个居委会可通过民选在居民中产生1至2名副主任或委员。

(二)市政府将加大社区建设绩效在街道办事处综合责任制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三)各职能部门要在社区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居民监督。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将每年组织1次“部门服务在社区”民意测评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结果。

七、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社区建设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是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社区建设办公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副主任,负责辖区内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第3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创新劳动保障工作环境,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及其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宏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2、起草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和制定基本标准,并实施监督和检查;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咨询机构和管理规则;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规划并监督执行。

3、拟定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统筹城乡就业,合理开发劳动力资源;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工作;制定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本区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对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工种(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全区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全区劳动预备制度;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5、制定本区劳动关系调整的措施,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评定国家、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6、负责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和组织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定本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工资分配机制。

7、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和劳动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仲裁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

8、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工作。

9、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对全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

10、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审批和办理事项

(三)公开的其他事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局系统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情况

、职工奖惩、干部人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

(3)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让群众清楚明白的事项及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政策查询电子触摸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效。

劳动保障政务服务大厅地址:206国道东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2、行政审批项目进大厅。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立了一个窗口,除的以外,将劳动保障应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在大厅进行公开办理,实行服务承诺制,使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

3、开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以及监督投诉网站。

4、适时召开新闻会,劳动保障各项新的政策法规。

5、印制劳动保障政务公开手册和办事指南宣传彩页,发放给前来办事的职工群众。

6、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7、通过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公开。

8、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实行挂牌上岗,规范服务。

三、主要措施

1、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

2、健全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劳动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备案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审核制度,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杜绝向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

3、严格公开程序。建立政务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正常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属于政府公开的内容,但应由部门提供的政务信息,有关部门应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传递信息,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4、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与整体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对各责任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滞后的科室要提出通报批评;对在政务公开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单位的工作成绩挂钩,与衡量党支部建设成绩挂钩、与一把手的奖励进步挂钩。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好的科室不能评先,一把手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四、政务公开监督投诉

1、工作职责:受理政务公开情况、服务承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行为等投诉举报,并负责督促整改和查处。凡署名投诉的,一般事件____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问题复杂,需要立案调查的,按案件处理的程序和规定时限办理。

2、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

第4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开端计划;经费;管理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4)01/02-0084-05

开端计划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由联邦政府主导,旨在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处境不利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和健康服务计划,迄今已积累了近半个世纪的运作经验。

一、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

开端计划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有开端计划办公室、开端计划区域管理机构、开端计划参与机构和开端计划授权机构。

(一)开端计划办公室

开端计划由健康教育福利部设立的开端计划办公室全权管理。它负责制定开端计划运作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管理项目运作事务,审查批准全国的开端计划参与机构,并负责全国开端计划项目资金的拨款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负责全国范围内所有开端计划项目管理事宜,对健康教育福利部部长负责。常设机构有:开端计划法律委员会、专家组委员会、政策咨询办公室、开端计划项目服务部、财政办公室、招标办公室、采购办公室、培训办公室等。各委员会和室部均设主任1名,对开端计划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委员会人员都有固定任期,但专家组委员一般为临时抽调。

(二)开端计划区域管理机构

开端计划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的14个中心城市设立了区域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为:对开端计划办公室负责,监督辖区内开端计划参与机构的工作,并在适当时期为辖区内开端计划参与机构提供技术和人员协助。同时,机构中的专家组成核心小组,并吸纳社区代表、家长代表一起监督辖区内开端计划参与机构的项目运作。

(三)开端计划参与机构

开端计划参与机构大多为公立或非盈利性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开端计划运作的主要力量。开端计划参与机构须具备实施开端计划的条件,在提出项目申请并经开端计划办公室批准后,可接受联邦政府的拨款并开展各项服务,在执行开端计划项目工作过程中承担法律责任。

(四)开端计划授权机构

开端计划授权机构为公立或非盈利性的独立法人机构(包含社区教育组织和营利机构中经过批准可运作开端计划的一些部门)。开端计划参与机构通常将大部分项目授权给机构运作。开端计划授权机构是承担开端计划各项服务的具体执行单位,诸如早期开端计划项目授权机构、开端计划项目授权机构、家庭与社区合作项目授权机构、移民与季节性开端计划项目授权机构,等等。

总的来说,开端计划办公室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资金的划拨;开端计划区域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开端计划参与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的落实;开端计划授权机构则接受委托,开展相关服务活动。这种管理制度不是中央集权制,而是中央领导与地方自治相结合,它独立于教育行政体制之外,并打破了州的局限,有利于统一地方政策,消除地方差异,实现教育公平。

二、开端计划资金来源

开端计划的经费来源于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教育财政拨款,以及地方政府其他形式的资助,包括劳务、场地以及税收返还等。开端计划办公室出台的《开端计划运作标准》(Head Start Program Performance Standards)明确规定了联邦政府拨款和地方政府拨款的比例。在开端计划项目中,联邦政府承担的经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80%,地方政府承担的经费应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20%。2008年开端计划总投入为73.5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划拨了55.125亿美元,比例为75%,地方政府承担了18.375亿美元,比例为25%;2009年总投入为76.5亿美元,联邦政府划拨了53.55亿美元,比例为70%,地方政府承担了22.95亿美元,比例为30%;2010年总投入为79.5亿美元,联邦政府划拨了59.625亿,比例为75%,地方政府承担了19.875亿美元。比例为25%;2011年总投入为82.5亿美元,联邦政府划拨了64.35亿美元,比例为79%,地方政府承担了18.15亿美元,比例为21%;2012年总投入为85.5亿美元,联邦政府划拨了68.4亿美元,比例为80%,地方政府承担了17.1亿美元,比例为20%。

三、开端计划资金审批

开端计划资金审批环节包括适用对象资格界定、审批材料的提交和具体环节的审批三个方面。

(一)适用对象资格界定

开端计划办公室根据《开端计划法》和《开端计划项目运作标准》,规定以下地区可申请开端计划资助项目资助。

1.连续3年当地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具体数据参照历年联邦财政部统计年鉴);

2.有明显证据表明当地学生学业水平低于联邦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指标(具体数据参照历年联邦教育部统计年鉴);

3.有明显证据表明当地学生各项发育指标低于联邦健康教育福利部规定的各项指标(具体数据参照历年联邦健康教育福利部统计年鉴);

4.属于国家政策倾斜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包括印第安部落聚居区、阿拉斯加爱斯基摩人聚居区、夏威夷土著人聚居区、墨西哥移民聚居区和非洲移民聚居区。

(二)审批材料的提交

任何一家机构在申请开端计划项目时,须在项目批准前30日内向开端计划办公室下属的法律委员会提交如下材料:机构资质证明、机构资产状况表、员工资质证明以及犯罪记录、机构主持开展的过往活动证明、当地生源调查报告、当地历年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以及批准后项目规划书。

(三)具体环节的审批

开端计划办公室将在接到申请机构全部材料的90个工作日内(以邮戮为准),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审批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材料背景调查、申请机构主要负责人接受答辩、核心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当地社区听证会、开端计划办公室最终决定是否批准。每一环节间隔3-7个工作日,只有通过了前一环节,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的审查。环环相扣的审批环节、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既保证了审批程序的高效运转,又最大程度地提高了立项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四、开端计划项目资金拨付

开端计划项目资金拨付涉及拨款主体、划拨方式两方面。

开端计划的拨款主体有两个:开端计划办公室和开端计划参与机构。开端计划办公室下属的财政办公室负责向开端计划参与机构拨款,开端计划参与机构负责向开端计划授权机构拨款。参与机构在向机构进行拨款前,同样应遵守项目拨款程序,即必须经过公开招标、项目审批等环节,开端计划参与机构在决定批准向机构拨款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开端计划办公室备案。

开端计划的拨款方式主要有全额拨款、专项经费分期拨付两种形式。运作开端计划的机构,所有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都由联邦、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各级开端计划管理机构无权截留项目资金,项目资金需全额划拨给项目运作机构。采用这种经费管理形式,有利于开端计划主管机构对项目运作机构的支出进行直接、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也使项目运作机构的经费得到了充分的保证,经费支出很透明、经费使用很高效。开端计划主管机构视项目运作时间的长短决定采取分期拨付的形式还是一次性拨付的形式。分期拨付适用于项目工期超过6个月的开端计划项目。开端计划主管机构分别在项目开展初期(启动前3个工作日内)、运作中期(项目进程接近一半)和临近结项末期(结项前7-15个工作日内)向开端计划参与机构分别拨付50%、30%、20%的资金。一次性拨付主要适合夏令营之类短期形式的开端计划项目,拨款须在项目启动前3个工作日内到位。

五、开端计划项目资金的支配

对于开端计划项目资金可支配项目及其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开端计划运作标准》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一)可支配项目

开端计划项目资金可支配的服务项目为早期开端计划项目(Eardy Head Start Program)、开端计划项目(Head Start)、家庭与社区合作项目(Family and Community Partnerships)、移民与季节性开端计划项目(Migrant and Seasonal Head Start)。

(二)资金分配比例

《开端计划法》(Head Start Act)对各项目资金分配比例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正常情况下,每年对开端计划项目的拨款规模都不少于上一年的拨款规模。联邦政府拨款金额所占比例不超过80%,地方政府拨款所占比例不少于20%(可以资金、场地、设备或以服务方式投入)。

2.开端计划办公室主任每年可从联邦政府总拨款中提取2.5%-3%用于全国农村地区开端计划项目员工培训、教师培训、家长培训和技术支持。其中用于早期开端计划项目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不少于20%。

3.开端计划办公室主任每年可从联邦政府总拨款中提取2.50%-3%的年度经费用于其他项目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4.开端计划的全部经费中,不少于50%的经费应直接由开端计划参与机构使用;不少于25%的经费应用于州一级层面的培训和技术支持:10%的经费作为会务、日常管理费用;以备项目超支使用的经费不得超过15%。

5.每年用于学术研究、考察以及项目评估的经费不得超过2000万美元。

6.每年用于印第安人开端计划项目和移民及季节性开端计划项目的经费均不得少于1000万美元。

(三)结算方式

开端计划项目的结算方式主要有支票结算、委托付款结算、托收承付结算三种类型。《开端计划运作标准》规定,只有开端计划项目负责人拥有签发支票的权力。具体程序为:项目负责人签发支票后,相关人员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一起交由开户银行办理转账。单次支票结算无起点限制,最大金额为1000美元。

委托收款结算是与开端计划参与机构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开端计划参与机构收取经费的一种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不受地点限制。同城、异地都可办理。开端计划参与机构主要采用邮寄和传真两种方式,收款单位可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委托收款付款期为3天,凭证索回期为2天。

托收承付是指和开端计划参与机构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相关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的开端计划参与机构收取款项,开端计划参与机构向银行承付款项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只适用于结算商品交易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等费用,且托收承付只用于异地结算。一般情况下,托收承付不能拒付,如拒付,应给出合理理由,委托收款则可以拒付。按开端计划规定,托收承付有起点金额限制,起点金额为2500美元,最高金额则为10000美元。

六、开端计划资金的监管和效益评估

开端计划项目监管有两个主体——内部监管机构和外部监管主体。内部监管主体为联邦政府、各级评估中心、专家组和顾问委员会、开端计划参与机构。外部监督主体主要是家长、主流媒体。监管过程贯穿项目前期、项目中期和项目后期三大阶段。项目前期监管工作主要是公开招标并公示中标单位,项目中期监管工作主要包括集中采购、集中支付、独立审计、抽样评估、定期检查、财务公开、公众监督等,项目后期监管工作则有项目负责人述职、审查各类评估报告、独立结算等内容。

七、开端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特点

纵观开端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我们可看出它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项目审批权与项目拨款权分立

开端计划项目的审批权属于开端计划办公室下设的法律委员会和专家组委员会,项目拨款权属于则属于下设的财政办公室。在进行项目审批时,两大委员会都特别重视民间力量的监督,所有的申请材料和机构资质证明都将公布在官方网站上,同时举行听证会,邀请当地社区代表以及其他各方代表参加。社区听证会和专家组意见直接决定项目的立废。开端计划办公室主任并没有项目审批权。只具有签字批准权。环环相扣的审批程序使项目审批过程完全被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效提高了项目审批的科学性和透明性。同时,把项目拨款权授予下设的财政办公室,职权分明,有利于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二)项目运作权与经费管理权分立

项目被批准后,项目运作权属于开端计划参与机构或授权机构,而项目经费的管理权则仍属于财政办公室。财政办公室通过专项账户集中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开端计划参与机构或授权机构如需提取资金,须上报财政办公室,经批准之后才可支取支票。采用此种监管方式,有利于明晰项目经费的支出方向。进而从整体上监管经费的使用,防止腐败的发生。

(三)独立采购与独立审计

项目所需添置的设备、场地、器材、书本、食物、药品等大宗物品,项目运作机构无权过问,招标办公室和采购办公室将在遵循联邦相关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独立采购,然后分发至各项目运作机构。财政办公室负责联合联邦审计局、州审计厅、州财政厅对项目运作机构进行独立的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并有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所有审计报告都会在一定时间向公众公开。这大大降低了采购过程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并对项目运作状况实现了实时监控。

(四)多重监督与及时评估

从申请到结项,项目的整体运作受到多重监督,监督主体包括开端计划各职能机构、联邦与地方审计机构、媒体以及社会公众。多重主体的监督可最大限度地发现项目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及时纠正。另外,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项目运作机构会面临不定期的相关评估,正是这种不定期的相关评估的存在,促使项目运作机构时刻注意项目运行的质量,努力保持项目的正常运行进度。

(五)严格而细致的奖惩制度

《开端计划法》及《开端计划项目运作标准》针对机构和个人建立了完备的奖惩体系。惩罚力度大,犯罪或违规成本高,使机构和员工不敢轻易越雷池半步。同时,细致的奖励体系对机构和员工的工作是有效的激励。

八、对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启示

中美两国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开端计划的经费管理制度对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加强立法,建立健全我国学前教育专项投入机制

学前教育关乎民族的未来。如何改善薄弱地区幼儿园的软硬件条件,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确保学前教育财政的公平投入和有效使用,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较之美国,我国目前尚缺乏相对完备的专项经费使用和监管制度,例如,对欠发达地区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拨款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拨款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政策设计。因此,我们建议,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专项投入机制,使专项经费要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幼教薄弱地区倾斜,从立法角度保证经费投入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明确专项经费的投入规模、投入方式和申请条件等。

(二)严把项目审批关,保障项目实施质量

规范项目审批行为,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为此,我们建议,制定严格的项目审批程序,对申请地区或单位的各项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准确把握各项经费的使用方案,定期定点公布申请者的各项资质和资金使用明细,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管,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健全项目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式,明晰资金使用范围。不定时审核项目资金报表,以全程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例如,规范项目的大宗采购制度和招标制度,使大宗资金的流向透明化、清晰化;建立健全项目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审查各类报销凭据,避免谎报套取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尤其要防止以出租车票、火车票、餐饮票据等冲抵项目资金;构建独立的项目审计制度,联合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实现项目运作和项目监管的分离;着力构建家长、志愿者、媒体以及专门监管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让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第5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社区(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社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并努力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接诊、出诊、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级医疗机构。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政策宣传、参合费用的收缴等;负责收集、填报有关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二)全面落实社区(村)卫生室布局规划,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1.社区(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744号)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按规定时限完成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纳入省、市统一规划设置的社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按照社区(村)人口数量进行配备。社区(村)人口数量1000人以下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人口数量1000-2000人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2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人口数量2000人以上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6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卫生室的建设应有独立的工作区域,要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信息档案室“六室分开”,并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五通”条件。医疗设备配置参照《市村(居)卫生室达标建设医疗器械配置目录》。完成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考核验收,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2.社区(村)卫生室的命名。社区(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街道××社区(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3.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在规划设置的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各街道会同社区(村)按照自愿申请、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由社区(村)聘用,社区(村)户籍人口在2000人(含2000人)以内的,社区(村)集体卫生室要保证配备2名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口的按户籍人口每1000人增加1人,其他常住人口按每2000人增加1人配备。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医改办)

(三)规范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社区(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纳入乡村医生的日常考核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社区(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强化有关部门、各街道的管理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社区(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社区(村)卫生室承担。加强对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社区(村)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区卫生、财政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制定本街道统一的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有条件的社区(村)集体卫生室的收支纳入社区财务管理范围,财务和资产与社区(村)分账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不具备条件的社区(村)由街道统一确定,纳入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代管,单独记账核算。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社区(村)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建立药品出入账登记、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账本等,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区卫生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对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4.加强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按照市统一部署,加快完成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四)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加快推进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总结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经验,在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供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设备更新、维护经费由社区(村)承担。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社区(村),由各街道集中研究办法解决,保障集体卫生室的正常运转。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规划要求的社区(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

2.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支付比例。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村)卫生室诊疗、药品费用、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区财政局)

(五)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拔,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社区(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有关政策执行。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村)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暂按社区(村)卫生室服务参合人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社区整体参加了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在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定点的一体化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统一结算管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聘用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按照不低于街道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核发工资,其中区财政按每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1万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剩余部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筹集。规范乡医补助拨付管理,对区级补助采取季度拨付的办法,由区卫生局于每季度末前向区财政局提报下一季度乡医补助计划,区财政局于每季度初的10日内,将乡医补助拨付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拨付到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集中筹集本街道与所辖社区的乡医补助资金,并于每季度初5日内,将本季度乡医补助资金拨付至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乡医补助资金专账,并委托银行集中乡医工资,其中,乡医工资的70%按月发放,剩余的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乡医补助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坐支、挪作它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增加乡村医生待遇。(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2.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妥善解决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待遇问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区级医院或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村)卫生室带教。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并动态掌握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计划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社区(村)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通过社区(村)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免费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等优惠政策,吸引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近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一)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报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二)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社区(村)卫生室的备案

按照市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744号)要求,上报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名单,并组织验收,报请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卫生、财政等部门进行复核。(责任单位: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三)完成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

1.完成社区(村)卫生室基层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2.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系统建设硬件配备到位,网络连通;完成乡村医生信息化系统操作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实现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

按照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对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面实现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合理配备乡村医生

按规定为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配备执业乡村医生,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备案。(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六)落实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补偿资金

各级财政要切实搞好资金测算,调整支出结构,对社区(村)卫生室补偿资金要纳入年度预算中,及时拨付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第6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及其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宏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2、起草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和制定基本标准,并实施监督和检查;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咨询机构和管理规则;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规划并监督执行。

3、拟定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统筹城乡就业,合理开发劳动力资源;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工作;制定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本区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对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工种(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全区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全区劳动预备制度;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5、制定本区劳动关系调整的措施,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评定国家、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6、负责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和组织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定本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工资分配机制。

7、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和劳动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仲裁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

8、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工作。

9、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对全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

10、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审批和办理事项

(三)公开的其他事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局系统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情况、职工奖惩、干部人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

(3)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让群众清楚明白的事项及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政策查询电子触摸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效。

劳动保障政务服务大厅地址:206国道东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2、行政审批项目进大厅。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立了一个窗口,除的以外,将劳动保障应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在大厅进行公开办理,实行服务承诺制,使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

3、开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以及监督投诉网站。

4、适时召开新闻会,劳动保障各项新的政策法规。

5、印制劳动保障政务公开手册和办事指南宣传彩页,发放给前来办事的职工群众。

6、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7、通过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公开。

8、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实行挂牌上岗,规范服务。

三、主要措施

1、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

2、健全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劳动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备案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审核制度,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杜绝向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

3、严格公开程序。建立政务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正常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属于政府公开的内容,但应由部门提供的政务信息,有关部门应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传递信息,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4、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与整体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对各责任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滞后的科室要提出通报批评;对在政务公开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单位的工作成绩挂钩,与衡量党支部建设成绩挂钩、与一把手的奖励进步挂钩。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好的科室不能评先,一把手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四、政务公开监督投诉

1、工作职责:受理政务公开情况、服务承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行为等投诉举报,并负责督促整改和查处。凡署名投诉的,一般事件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问题复杂,需要立案调查的,按案件处理的程序和规定时限办理。

2、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

第7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卫生局机关

卫生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下设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业务办公室、财务室各一个。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依据卫生法规、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

4、负责管理驻区、区属医疗机构、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医务所室、个体诊所及乡村医生。

5、负责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承办区政府和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医院

医院设置职能、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科室6个(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财务科、总科)设临床科室13个(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西医结合科、五官科、急诊科、家床科、涉外科、麻醉科、肠道门诊、针炙科、皮肤科),辅助科室8个(放射科、检验科、药局、药械、电生理、理疗室、供应室、挂号室),设床位100张。

工作职责:

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护理及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与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三、区防疫站

内设职能及业务科室9个:办公室、防疫科、免疫科、结防科、消杀科、学校卫生科、检验科、体检科、财务科。

工作职责:

承担着全区40万常住人口的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监督管理、地方病监督管理、食品检验、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消毒监测管理、辖区内中小学生的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为从业人员体检、艾滋病采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

四、区妇幼保健所

内设行政科(包括总务、收费、药房、处置)、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检验科、防保科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纲,以儿保、妇保两个系统的管理为主,开展社区预防疾病的统计、调查、预防、接种等工作。

五、区卫生监督所

由综合管理、许可审查、监督执法、稽查、四部分组成,具体分设五个执法业务科室:稽查科、证照科、法制科、食品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监督科2个、医疗监督科、职业病科、传染病监督科、乡镇卫生监督科和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

承担着全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采供血部门的卫生监督管理,实行一职多能、综合执法的新体制。

六、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管理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中心有4个、站有47个)

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组织领导、规划设置、业务管理、行政管理、药品管理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主要职责: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

七、镇卫生院

针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医疗诊治服务;开展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及预防保健工作以及初级卫生保健计划的实施。

八、健康教育所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改变人们的不良行为与习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对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加强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咨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研究;进行健康教育效果监测评价:

九、农合办

1、制定年度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2、制定资金的预算和决算方案。

3、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5、监管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及合理使用费用,对农民医药费发票的审核报销。

6、对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有关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7、处理日常事务。

8、对镇合作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9、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收集、分析、传递合作医疗信息。

10、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关系。

第8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依法有序进行,依据城市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大私搭乱建成本,增强属地责任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树立全社会依法建设观念,保持制止私搭乱建高压态势,实现全市私搭乱建有效治理。

(二)主要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坚持依法拆除,确保稳定;坚持分级督查,责任追究。

二、管理范围

本意见所称私搭乱建,是指个人及单位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制止私搭乱建的重点区域为城市规划区(主城区和新区)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县社区、镇、镇、乡、镇。

三、明确责任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及县(以下简称“三区一县”)、新区、相关局委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规划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城建执法监察支队、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

“三区一县”职责:县(区)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负总责;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负责做好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因制止私搭乱建引起群众越级上访和,杜绝安全事故。乡(镇、办)职责:乡(镇、办)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其党政正职为主要责任人。要对本辖区开展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做好制止和监控,具体组织私搭乱建的日常拆除;做好村(居)民稳定工作,排除安全隐患;按照全市应急联动要求及上级部门指令,全天侯处置辖区内的私搭乱建事务。

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结合各职能,依法依规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转报及所属执法队伍上报的私搭乱建进行认定。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职责:负责私搭乱建信息采集工作,组织数字化信息采集队伍巡查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情况巡视、暗访,对私搭乱建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市规划监察支队职责:成立制止私搭乱建核查大队,负责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拆除情况巡视、暗访,按照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私搭乱建情况开展抽查、核查工作,同时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认定并报告。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职责:负责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辖区涉及违法用地的制止私搭乱建拆除情况进行巡视、暗访和督查,同时依照工作职责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认定并报告。市城建执法监察支队职责:负责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辖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私搭乱建情况进行巡视、暗访和督查,同时依照工作职责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认定并报告。

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职责:负责对“三区一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辖区影响市容市貌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巡视、暗访和督查,同时依照工作职责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认定并报告。

新区管委会职责:负责对新区主中心范围内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属地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责成属地政府组织拆除,定期向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机制

(一)巡查报告机制

建立市、县(区)、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三级日常巡查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1.乡(镇、办)要根据所辖村(社区)规模大小,每村(社区)派驻1—2名巡查员全天候巡查,对发现的私搭乱建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督促拆除,巡查情况每2日向县(区)报告。

2.县(区)要加强辖区内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督查属地乡(镇、办)进行制止、监控和拆除;对涉及非法占地、违法乱纪等问题的,要责成国土资源、公安、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严肃处理。县(区)要建立台账,将辖区巡查拆除情况每3日报告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要对信息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及时发现私搭乱建、及时上报,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每日汇总,同时报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认定,认定后每周报告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拆除机制

县(区)、乡(镇、办)应明确制止私搭乱建主体责任单位及直接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大私搭乱建的拆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行为。

1.对辖区内发生的私搭乱建,当事人不拆除的,由乡(镇、办)负责在2日内拆除;在上述期限内未拆除的,属地县(区)要督查其在3日内拆除完毕。

2.乡(镇、办)在前文规定期限内不能拆除完毕的,属地县(区)应当在3日内组织集中拆除。

(三)经济补偿机制

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以弥补私搭乱建对城市建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实行月核定月扣缴,扣缴基数按当月累计未拆除面积计算。对已认定的私搭乱建面积,由市规划监察支队测量,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经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并作出《关于扣缴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决定书》,市财政局根据决定书对相关县(区)财政扣款,所扣款项专户管理,专门用于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核定累计未拆除面积,市财政局每月月底扣缴到位。

(四)考评机制

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实行经济奖惩,切实增强责任单位的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

1.考评工作采取定期考评与随机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对县(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拆除完毕的,向责任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明确拆除时限,逾期未报告或未按要求拆除的,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2.根据考评结果,每半年对考评成绩排在前2名的县(区)进行奖励。

(五)问责机制

“三区一县”、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办)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私搭乱建或漏报、瞒报私搭乱建情况,每周出现3起以下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员写出书面检查;乡(镇、办)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私搭乱建或漏报、瞒报私搭乱建情况,每周超过3起的,由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办)党政领导及责任人员进行效能告诫。私搭乱建发生后,乡(镇、办)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且累计达到5起及以上的,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应责成乡(镇、办)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乡(镇、办)党政正职进行诫勉谈话,分管领导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并在市级新闻媒体通报。

2.县(区)未能及时发现私搭乱建或漏报、瞒报私搭乱建情况,累计出现5起以下,由市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区)制止私搭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行约谈;累计出现10起以上的,对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累计出现15起以上的,责令该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县(区)及责任人员进行效能告诫。

私搭乱建发生后,县(区)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进行效能告诫。

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效能告诫超过两次的,依照《市重大督察事项办理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创建工作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媒体曝光机制

日报、晨报、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私搭乱建及制止私搭乱建不力的典型予以报道。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县(区)、乡(镇、办)领导在媒体表态,并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曝光。(七)投诉举报机制市、县、乡三级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接到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的私搭乱建行为,及时查处。对通过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监督等方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纵容私搭乱建行为、从中牟利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奖励资金在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专项资金中安排。

五、保障措施

健全市、县(区)、乡(镇、办)制止私搭乱建三级管理制度,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形成完整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体系和强有力的工作力量。

(一)建立完善机构

市政府成立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的市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局及“三区一县”行政主要负责人,市委宣传部、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选调,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奖惩等日常事务。

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月工作例会制度。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名专职办公室主任。要按照“专群结合”的办法,组建充实制止私搭乱建专业队伍,选调人员,保障经费。

各属地乡(镇、办)实行党政同责,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机构,组建10人以上的专职制止私搭乱建执法队伍,保障工作经费。

(二)建立完善预防监控制度

一是加大对制止私搭乱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宣传进社区等形式,加大对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要对规划区内的城中村、棚户区、农村居民点定期集中拍照存档案,作为制止私搭乱建的工作依据。三是县(区)、乡(镇、办)要对制止私搭乱建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拍照,建立居民住房管理档案,对已认定属于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拆迁中按照国家规定一律不予补偿。四是乡(镇、办)要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对拟进行城中村改造、老城区改造等重点区域以及私搭乱建频发的区域,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对堆放建筑材料的当事人,要限期进行清理,从源头制止私搭乱建行为。五是县(区)、乡(镇、办)组织拆除活动要制定预案,做细工作,确保稳定;对确属因拆除私搭乱建引发的行为,部门要耐心接访,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并主动与上级部门和有关县(区)沟通。

第9篇:社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一、组织领导

1、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主管秘书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为副组长,地税、工商、财政、统计、中小企业局、总工会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2、市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三年扩面计划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扩面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批准年度表彰奖励方案,研究解决扩面计划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区)领导小组对本地扩面工作也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扩面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分解年度扩面任务,并以签定责任状的形式向县(区)下达;编制企业限期参保通知书,并协调劳动保障、工商和地税,以三部门名义联合向未参保企业下达;召集联络员定期集中办公;组织部门联查和每季度一次的扩面工作联席会;通报各单位月度扩面完成情况;考核县(区)及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提出表彰奖励方案。

二、部门职责

4、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扩面措施,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

5、劳动保障部门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强化服务。开设企业参保专柜,做到手续办理“一条龙”。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拒不参保企业的有关处罚规定,把对有关法人代表的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6、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积极推动扩面措施的落实。

7、工商部门要把督促企业积极参保作为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的一项内容。在注册登记时,要告知企业必须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促其做出参保承诺;在执照年检时,要求企业出具参保的相关证明。

8、地税部门对列入扩面计划的保费,要单独列帐,及时收取;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对未参保的企业,要促其参保或做出限期参保的承诺。

三、联动制度

9、围绕实施三年扩面计划,严格落实四项联动制度,即信息畅通制度、强化宣传制度、联合督查制度、一票否决制度。

10、各相关部门联络员要把信息传递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统计部门于每年公布统计数据之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每月初,工商部门提供上月新办理执照的企业信息,地税部门提供新登记纳税户的基本信息,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上月参保企业情况,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11、各级各部门都要把企业参保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集中组织-次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把经常性的报道与开辟专栏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

12、劳动保障、地税、工商等部门要把督促企业参保纳入日常的监察、稽核、稽查工作之中。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

13、对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不予评先评优,不予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其法人代表不列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各种荣誉称号评选。

四、政策优惠

14、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时,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个人受益的要求,从优掌握。

15、对于可按乡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其从业人员享受省关于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劳社办[]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