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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第1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创新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需要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环境,也需要不同的宣传教育模式。从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各种变化和要求来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不断创新,主要意义如下:

1、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在要求

一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以“八荣八耻”为指引,在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中体现“八荣八耻”的要求,推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各级人口与计生部门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注基层,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发挥作用,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各类活动,强化宣传教育,让基层农民群众逐步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目前,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是人口众多,就业以及资源环境压力巨大,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显现,地区间人口发展也不平衡,人民群众的新婚育观还未建立等。因此,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方针。

2、适应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前那种集中式的宣传已经无法适应基层人民群众的个性化需求,简单化、形式化的宣传手段无法适应群众逐年提高的文化品位。而且,传统宣传教育的传播速率也难以适应当今群众的快速生活节奏。这就要求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使之与时代相适应。

3、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

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中,计划生育的管理体系、工作环境、保障机制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创新宣传教育是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需要,必须认真加以实施。

二、当前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抓宣传教育的意识不强,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不够。不少乡镇同志甚至是领导同志,认为计生工作重在结果,宣传教育可有可无。即便当回事,至多也就是贴贴宣传画,挂挂宣传横幅而已,缺少新意,不能够吸引人。由于宣传教育工作缺乏能够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并且短期内难以显现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难以立竿见影。加上考核时,只看结果,不看过程,有意无意地使基层干部陷入宣传无用的误区,导致了宣传教育工作说在嘴上、写在文件里,落不到实际工作中的局面。

二是随着撤乡并镇,行政区划、服务半径增大,而乡镇计生干部大幅度精简,加之村民居住既散又远,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如我区的金清镇,地盘大、人口多,工作难度自然提高。如果计生工作人员敬业精神不强的话,工作的开展与成效的取得,就会打了折扣,受到影响。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宣传教育经费不足,宣传教育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三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干部队伍素质,以及宣传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与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需求不相适应。随着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普及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子女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优生优育的意识增强,同时更加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因而,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需求迅速增长,并呈多样化、多元化,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由于受文化程度、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加之宣传教育的内容单调、形式老套、方法陈旧、手段简化,缺乏针对性、实用性、主动性和亲和力、吸引力,出现了群众组织难、开展教育难、坚持活动难的现象。另一方面,30年来的计划生育工

作改变了人们“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但是“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近年来,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都想来个“儿女双全”。违法生育行为虽触犯了法律法规,但在道德上不能受到相应的谴责,发生违法生育夫妇并不觉得可耻。

四是基层计生宣传队伍不稳定,工作决策和措施

不能落实。这种状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级计生宣传队伍不稳定,主要表现在思想不稳定。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事业编制变成了社会人,乡级计生专干失去了归属感;同时,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偏低,工作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二是村级计生干部队伍不稳定。目前村级计生工作比较难做,工作难度大,工资待遇比较低,很多村级专干都不愿继续从事计生工作。种种主客观因素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只能重视,不能忽视。因此,迫切要求加快建立与新时期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

三、创新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我们长期坚持的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中,宣传教育为主是第一位的,因此,宣传教育既处于首要地位,又处于基础性地位。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措施,而这所有的措施,都要借助宣传教育,才能顺利有效地运行。针对当前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采取我们应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具体的对策,来指导和推动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使这号称“天下第一难事”的计生工作办成、办好,办得让人民满意?

1、倡导按需教育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是指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向群众灌输思想,是一种与计划生育部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结果是将宣传教育的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宣传教育不符合群众的实际,也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自然得不到群众的欢迎,更难以实现宣传教育的目的。如今,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应当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出现了本质区别。一种是“以我为主”,另一种是“以群众为主”。应当把基层群众的意愿和观点作为评价宣传教育效果的核心,作为体现宣传教育人员成绩的标准。开展按需宣传教育,就要在宣传教育的内容等方面切合群众实际,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在宣传品制作上向群众喜闻乐见转变。改变过去以印制计划生育宣传单为主的方式,力争多印制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印象深刻、乐意保存或相对保存时间较长的计划生育宣传品,结合本地特色打造宣传精品。如计生扑克、计生围裙、计生年画、计生挂历、计生书画,打上人口计生烙印的工艺草编,将有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内容的相声、小品、电视剧宣传光盘等,免费赠送给群众,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在不知不觉中学计生,在言谈话语中讲人口,进一步提高人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除需要获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知识外,基层群众还迫切需要致富信息及技术等。所以,基层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等要不断创新,更加拉近与群众和生活的距离。

2、丰富宣传教育内容。

在宣传内容上向易懂易记上转变。改变以往填鸭式教育为主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在宣传内容上谋创新、促效果。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和计生专职人员的创作积极性,将中央决定、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浓缩改编为群众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句半、诗歌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宣传的品位和影响力;深入挖掘典型单位和典型人物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一方面轰轰烈烈地表彰奖励,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让人们从表彰奖励和对先进工作者、少生快富带头人、默默无闻关爱女孩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中体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体会到我国30年少生4亿人口的来之不易和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要性,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体会到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从而逐渐自觉转变生育观念,根据国家和生育政策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做贡献,为自己走少生快富之路夯基础。在具体内内容上:一是法规政策宣传必不可少。国家及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维护了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就维护了整体利益。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特别是当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明理,树立人口的大局意识。二是处罚条款及措施要重点宣传。比方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让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计算结果,具体到村、年度、胎次、金额,有计外生育的村,可以具体到人,并做到家喻户晓。三是激励政策要突出宣传。目前,我国已经探索实行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计划生育保险、“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通过宣传,让这一系列计生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四是先进事迹与典型案例要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对于计生系统的先进事迹,特别是贴近群众先进事迹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对于一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全面宣传,要让群众逐步形成违法生育可耻的道德观念。

3、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经费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经费投入正常增长机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及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基本技术免费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加强计划生育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通过完善制度,做到基层宣传教育投入和人口计生工作投入同步增长,并保持逐年增加。要保证开展宣传教育必须的经费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在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渠道和多元化的宣传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3、加强基层计生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要加强对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的队伍建设,从而为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基层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至少要有1名公务员。要选好配强村(社区)计生专干,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二是充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要稳定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队伍,配备必要数量的专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且有宣传能力的工作人员。三是强化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市、县(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享受同等待遇,并逐步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选好、配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加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费投入,将协会工作经费及相关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由本级人口计生部门统筹安排。四是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待遇。要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配强领导班子。把工作难度、工作绩效与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深入开展“双推优”活动,切实提高县(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政治待遇。近年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基层计划生育系统中的老同志更需要更新知识,新同志也需要系统地进行学习,尽快熟悉业务,进入工作角色。与此同时,随着宣传媒体的不断更新,宣传任务也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需要不断发展。

4、着力倡导家庭美德

第2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

1、组织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们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等尽可能予以解决。

2、根据普法规划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规划(计划),确定普法内容。

3、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全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发动辖区居民自觉地加入学法普法队伍中。

二、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以法制宣传为先导,运用各种形式,最广泛地发动和调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行政执法的法制宣传思路。

同时,配合社区中心工作,利用举办各种宣传活动的机会,向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上半年共出版法制宣传板报3期,宣传画报2份,悬挂宣传横幅1幅。

在今年3月份的“学雷锋”活动中,我们在保安镇司法所的带领下,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计生、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余份。

我们积极参与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利用寒假期间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通过参加劳动向他们灌输爱国守法、自立自强的思想。社区普法小组向学生们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一些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向他们做了禁毒宣传。同学们都觉得受益匪浅,纷纷表示平时一定洁身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三、普治结合,搞好社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第3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积极探索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新形式、新内容、新方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新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以计生综合改革为突破口,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以为育龄群众提供规范化、系统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随访服务等综合服务为主要内容,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事业。

建立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工作目标:推进综合改革。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巩固“六好”即: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保证优质服务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达到国家人口和计生委优质服务区的标准。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指标

1完成人口计划。没有计划外多孩出生。

2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满意率达85%以上。

3群众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的兑现率达100%

4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5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社区达90%以上。

6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社区达90%

7近三年出生性别比异常得到有效治理并趋于正常。

8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

9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5%规范的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近三年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生。

10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参与生殖保健和服务的人群中男性占20%以上。

11人口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

12育龄群众对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对所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13近三年无违法行政行为。

14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

15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16街、居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

三、主要用容和基本要求

(一)党政领导重视。建立综合治理的保障机制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即:区级领导包街道,街道书记、主任包社区,社区居委主任包片,片长包楼院,楼院长包户制度。实行“三纳入”一是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督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情况,并将其纳入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之中。二是将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纳入党员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调动之中,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三是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之中,区、街、居、单位四级党政一把手层层签定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区长与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2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职责任务。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各部门至少制定和落实一项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每年对本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确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省规定的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标准列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到位。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主动放弃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奖励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基本服务项目投入。对无业人员、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宣传教育等服务,对全区育龄妇女实施查环查孕普查活动,资金到位率100%上缴的社会抚养费全部拨付计生部门,用于计划生育工作。

(二)建立更加开放的服务体系。

1完成区计生服务站改造,1整合资源。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标准,体现以人为本、人性化、温馨化、个性化的科学理念,积极引进“世代服务”运作模式,真正打造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服务的品牌;2采取社区独建、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联办等形式,每个街道建起一个社区计生服务站,形成宣传咨询、药具发放、办理事务、日常管理、技术服务一体化的服务窗口;3以辖区各医疗保健机构为依托,按照分类划片的原则,建立转诊服务机制;4以区计生服务站为中心,建立辐射全区的生殖健康、男性健康、青少年咨询、家庭保健服务基地。

1社会化服务。全面启动男性健康、青少年咨询教育、婴幼儿智力提升、中老年保健等服务,2围绕需求。扩大服务的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2个性化服务。推行“一对一”咨询、视听教育、网上咨询教育、168声讯服务、健康教育课堂等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服务需求;3一站式”服务。对服务人群实行不出服务大厅和地点,享受咨询、送宣传品、送药具、健康课堂、生殖健康检查、转诊等全程服务;4生殖健康直通车服务。对办理结婚证人员同时送“爱心卡”享受生殖健康全程服务;5代办服务。从方便群众出发,实行行政、社会、技术等代为办理服务,提高群众满意率。

2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区建立优生实验室,3全面启动“四大工程”1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各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孕产期和母婴保健服务,落实优生检测和咨询服务,建立优生档案,努力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馅发生率,基本服务率达到90%以上;3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区街建立生殖保健手册,区计生指导站建立生殖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全区设置多个药具免费发放点,坚持开展妇女病的筛查,形成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基本服务率达90%以上;4新生儿性别比优化工程。搞好育龄妇女孕产期全程服务和综合治理,禁止使用b超等医学技术非法鉴淀胎儿性别,使新生儿性别趋于合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文化、教育、新闻媒体、工青妇等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1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入到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做好计划生育媒体宣传、环境宣传、阵地宣传、活动宣传。各单位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入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和活动中,社区居委会将宣传纳入到社区建设之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渗透到全区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

1阵地宣传。街道计生平台、社区居委会、计生服务站、各单位门前至少有一块生育文化宣传栏、有宣传资料自取架、避孕药具自取架、图书角等,2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区计生服务站要设置生殖健康咨询室、视听室、图书阅览区、健康教育室、培训大厅,街计生服务站要设置生殖健康咨询室;2环境宣传。有条件的单位在单位门前设立计生公益广告牌,公园、市场等繁华地段开辟多种宣传设施;3媒体宣传。开辟网络生殖健康课堂、开通168计划生育知识咨询热线;4宣传品入户宣传。制作公交车爱心袋、优质服务连心卡、连心袋、宣传扑克、宣传画等,进行上门宣传;5活动宣传。深入开展人口文化大院创建活动,每个街道至少建起有文化室、宣传队、宣传广场的人口文化大院,并能坚持开展活动。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做到有宣传活动,有关爱行动,有实际效果。

(四)严格依法行政。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过错追究责任制。坚持持证上岗,实行挂牌服务,文明执法,维护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区街居建立监督台、公示栏、设立举报箱、公开服务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制,实行区街居联动大结访,做到无越级上访,无恶性案件发生。建立行风评议制度,坚持每年集中两次行风评议活动。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打造良好的民心工程。

2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审查发放。没有违反规定审核和发放再生育指标。按规定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坚持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支两条线”制度,征收兑现率达到100%清理和规范行政性收费项目,废除和清退不合理收费,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执法规范文明、程序合法、案卷齐全。

(五)夯实基层基础。

配备2-3名计生工作人员和计算机统计人员;社区居委会要有计划生育办公室,1健全管理服务网络。区、街、居机构编制落实。区、街、居服务机构、人员、设施严格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配置。街道办事处要有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2-3名计生工作人员。建立起街道、社区、楼院、居民户四级管理服务载体,建立起居委计生主任、计生服务员、楼院长为主体的三级管理服务网络。

2继续推行计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完不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群众满意度低的计生干部要进行调整或解聘。推行培训教育和岗位练兵制度,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岗位练兵活动不少于1次,街居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岗位练兵活动不少于2次。

(六)改进统计工作。

1建立群众需求信息采集使用和科学决策制度。实行一卡通信息采集制。并进行分析、归类。将群众需求信息分别予以立即解决、或反馈相关部门,或上报上级机关,依据分析报告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区、街、居将群众需求作为科学决策的主要依据,改进或改革工作。

2建立信息引导服务制度。每月将出生、死亡、避孕节育等信息打印成派工单。并填写落实报告,反馈最新信息,进行微机变更,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的动态化管理。

3建立信息横向通报制度。加强疏通、管理公安、卫生、民政、统计等部门横向信息通报的辅助渠道和各级计生服务、卫生等的补充渠道、相关部门定期将人口变动情况、育龄妇女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婚姻登记收养等情况向计生部门通报。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反馈计生部门。

4建立互联网络平台。全区信息录入完整、变更及时,达到微机、户卡、月报告单、入户数据“四统一”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1构建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区、街、居流动人口管理组织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起区、街、居、有关部门四级管理服务网络。认真落实公安、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办理经商、居住、就业等证件时,查验婚育证明,并配合计生部门加强管理和服务。认真落实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实行查验婚育证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宣传培训、避孕节育等管理服务。认真落实街道、社区现居住地管理责任,做到及时登记、查验、催办,及时上门开展服务和随访。

2打造亲情化管理、温馨式服务的新城区人”服务平台。建立起流动人口咨询、送宣传品、送药具、健康讲座、生殖健康检查诊治等“一站式”服务。以服务促管理,融管理于服务,使流动人口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样的新城区人”待遇。

3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三查两补”服务制度、查证验证制度、信息交换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督查制度。

(八)推进居民自治。

有人员、有编制。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内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地要有计划生育协会,区级协会组织健全。根据居住区域或楼房、行业摊位成立协会会员小组,建立会员联系户,依托和利用社区资源,建立“会员之家”建立起以协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为主体的群众自治网络。

制定实施意见和规划,各社区居委会要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居委会和居民签订双向责任合同,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居委会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向居民报告计生工作。协会经常开展活动,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建议、批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创造健康、活泼的组织形式,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格局。

(九)落实奖励兑现。

打造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系统工程。各单位有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优惠的措施,落实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优待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集中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符合生育二孩条件主动放弃生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区政府设立救助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基金。如:独生子女入学、入托、就医等方面实行报销减免制度,为女职工投保各种医疗保险,重大节假日慰问独生子女,救助贫困独生子女职工家庭等。

四、加强领导、落实投入、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领导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成员:略。

(十)具体要求

1强化认识。

各级各单位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以及人员、设施的配置。要按照《实施细则》和《责任分解》要求,逐项细化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创建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组建机构。

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街道、各单位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创建活动办公室,有专人承办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责任和考核评估。党政班子要定期研究、组织督查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

第4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检查验收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区计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单位工妇组织积极配合和组织实施,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中心实际出发,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将单位自查与系统检查和市区和全国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进来。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及单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和宣传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3月15日,根据区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动员部署。

(二)开展自查。3月15日至4月15日,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区计生局办公室。

(三)典型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推荐“五五”普法先进典型,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

五、检查验收方法

按照验收标准,采取听、查、看、考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验收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档案;看普法机构、年度规划、总结等落实情况,考就是抽考单位干部、职工法律常识。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此,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区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区计生局总支书记

***区计生局副局长

成员:**区计生局副局长

**区计生局副局长、区计生服务站站长

**区计生局工会主席

**区计生服务站支部书记

**区流动人口计生办主任

柳蓉区流动人口计生办支部书记

马延蟠区计生协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第5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计划生育;理念;创新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0995―02

计划生育的宗旨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通过对生育的控制来达到限制总人口数量的目标。不可否认的是,这一伟大的政策在过去几十年中有效控制了我国人口总量,遏制了我国因人炸而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其负面效应也在近些年来展现出来,由于限制了人口的出生数量,现有人群不断老去导致老龄人口比重增加,我国未富先老,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因此,我们必须要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上进行创新,才能使计划生育政策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继续发挥作用。

1 突出核心理念

人口问题是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为人是社会、经济等各类活动的主体,因此,我们必须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当作保证国家各方面快速稳步前进的关键部分。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和科教文卫事业的快速发展致使人们明白了计划生育的好处,人们慢慢接受了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地区,效果尤为明显。计划生育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促成了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迅速转变,由高出生、较高死亡率转变成为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率的格局。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政府也通过对人口与资源环境的规划,组织了全面的扶贫开发工作,并着重把计划生育工作融合进来,从而保证了较为落后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综合措施是解决人口问题的根本措施,需要做的工作有全力开发经济,摆脱贫困,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加强教育地位,巩固医疗保障,特别是妇幼保健方面的工作要格外注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做好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城市化发展,保障妇女儿童的权利和地位。

2 依法宣传教育理念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必须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相协调,还规定有夫妻必须将实行计划生育当作应尽的义务。而在《婚姻法》中,计划生育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存在于总则之中。

然而计划生育工作如此重要,必须有专门的法律依据来保证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于是,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旨在更加全面深入地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人口与社会经济、自然环境与资源和谐发展,促进家庭幸福,民族昌盛。这样一来,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工作也有了自己专属的法律依据,计划生育工作者们的宣传教育工作可以称为依法行政。

3 基础是按需理念

人民群众的需求是最实际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想办法贴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着重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上能够做到创新和与时俱进,这样才能让宣传教育工作事半功倍。

最近几年,我们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明白了群众创造的基础性,向广大农民朋友提出了把计划生育与农民群众勤劳奔小康、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文明和谐家庭的新目标。不但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业产生和畜牧业生产上的资金、技术指导,还在生活上给予生育方面的科学引导,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家庭能够快速摆脱贫困,步入小康。从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达到模范规模效应,让更多的传统思想家庭能够从过去的伦理束缚中快速解脱出来,加入到计划生育的队伍当中来,从而带动整个农村地区脱贫致富。这种正确积极的政策号召和可行方法获得了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广大农民同胞的支持和鼓励。从局部实际效果来看,农民的收入确实增加,广大农民朋友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切实加速了农村经济的崛起,最为重要的是,广大农民朋友们从现实变化中感受到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好处,摆脱了旧社会想要家族繁荣就必须要多生孩子达到人丁兴旺的生育理念,领悟了现代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从妇女方面来说,她们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从旧社会的“生育机器”的困局中解脱出来,释放了更多的生产力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增加了家庭整体收入,地位在家庭和社会中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婚姻和生育问题上也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

4 贯彻服务至上的理念

为了保证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环境能够和谐发展,必须变革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方法、突击检查的方法来生硬地、非人性化地推行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宣传教育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宣传避孕为主要工作内容,注意加强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在适龄妇女中宣传计划生育知识,提供生殖保健服务,还要特别注意从心理上提供指导和安抚。

从过去的实践经验来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对社会经济以及其他各方面都做出了杰出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有所认识的是,目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比如计划生育工作的地域性开展不平衡,偏远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面临着人手、资金、交通、人民意识的闭塞等种种困难,导致这些地区的人口出生率仍然居高不下。还有一些地区,工作虽然做了,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出生率在一段时间内呈现反复波动的趋势,这表明这些地区的工作开展得不够彻底,没有完全结合当地的实际,导致计划生育工作未能深入人心。我们必须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深入研究各个服务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到从实际出来,贯彻服务至上的理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计划生育工作者是来帮助大家而不是打压大家的,拿出十二分的工作热忱迎接每一位朋友。

5 结语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采用综合措施来解决中国的人口问题,合理利用各种资源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遏制近年来性别比例攀升的不良现象,保障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细则和规定办法。最重要的是革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理念,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步入转型期的关键期提供人口数量和质量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苏茜. 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11)

[2] 王继丽. 浅谈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创新[J].企业家天地,008(08)

[3] 于霞.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1)

第6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责任目标

合法生育率达到100%;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9%以上;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99%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率到达90%以上;坚持依法行政,无恶性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做好中央《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结合辖区实际。结合辖区失业人口较多、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采用集中宣传和入户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多角度、分层次的开展《决定》“宣传月”活动,推进宣传《决定》进家入户,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立足本职工作。街道将学习宣传《决定》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计生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立足工作学《决定》,宣传《决定》促工作”活动,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决定》氛围。三是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街道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的开展以及避孕药具发放、健康查体等优质服务,通过宣传牌展评、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宣传《决定》精神,提升街道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四是结合重大节庆日。利用春节、邻居节、世界人口日、读书节、文化艺术节、男性健康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节庆,结合走访慰问、入户访视等活动,利用展牌展览、解答咨询、文艺演出、流动宣传以及标语、板报、墙报、告育龄妇女一封信等形式,在全辖区集中开展宣传、贯彻《决定》的专项活动,不断掀起“大宣传、大贯彻”新高潮。五是结合宣传科学生育观。街道宣传《决定》工作中,针对“金猪年”、“寡妇年”等民风易俗,结合科学发展观,广泛普及《决定》精神,提高群众对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辖区育龄妇女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帮助她们建设温馨和谐家庭,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夯实基层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是在全辖区中广泛开展创建放心社区、放心楼座、放心单位活动,加大后进转化力度,认真落实对薄弱单位实行“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的意见以及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剖后进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薄弱环节转化力度。二是不断扩大社区计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对社区计生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专项培训,特别是信息微机化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社区计生主任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开展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计算机业务操作竞赛活动,提高微机和网络的使用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辖区人口计生信息建设水平。三是全面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学习贯彻落实青岛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积极推广使用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加强对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宣传和推广能力,继续为无业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查体服务和孕、环情检测服务,及早发现危险指征,提高避孕方法的有效率。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管理体制,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90%以上。加大对火车站、长途站、海云庵民俗小吃街等流动人口聚集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新市民健康家园”,将流动人口爱心加盟服务进一步落到实处,做好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信息的交流与变更;完善流出人员家庭走访制度,完善落实网上交流制度,坚持每月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查通报制度,实施综合治理。

(三)强化依法管理和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有奖举报和依法行政力度,坚持上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违法生育当事人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断提高征收金额到位率。通过开展宣传、控制、摸底、排查等有效措施,彻底杜绝违法怀孕、生育现象的发生,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做好街道计生工作,畅通渠道,做好排查工作,切实发挥好便民维权服务点作用,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为群众进行人口计生法律服务,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上访事件发生。

(四)继续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一是开展关爱女孩活动。联合辖区学校,在贫困女孩中开展“我为奥运添光彩”奥运知识竞赛活动。旨在辖区推广奥运精神,帮助贫困女孩增强自信,展现自强不息的女孩风采。二是开展以“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为主题的“健康与花季同行”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人口学校及辖区学校的作用,举办独生子女培养教育等专题讲座;三是发挥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教育功能,定期举办新婚期保健、“怎样生一个健康宝宝”和“科学育儿”培训班,根据群众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生育健康咨询服务活动。

(五)加强指导和督促,强化企业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指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责任制。重点加大与民营、个体、私营企业的联系与衔接,引导企业关注和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二是完善分片管理制度。继续深化“街道主管、企业自管、社区协管”的多元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片长骨干带动作用,真正形成各片中有龙头带动,有骨干配合的工作局面。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单位计生工作规范,分类指导困难企业和“三资”、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强化各类性质单位法人的人口意识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对晚婚晚育假、计生手术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奖励以及一次性养老补助奖励等计生奖励政策的督查力度,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六)发挥协会作用,优化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和计生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展基层计生协会建设的范围,延伸管理服务的触角。在封闭式住宅小区、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和新兴富裕阶层集中的地方建立计生协会组织,并充分发挥计生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充分利用12.1艾滋病日、5.29协会纪念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实施生育关怀,不断提高三生服务水平。

第7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新《决定》,增强全区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

筹备召开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进行深入动员部署。

科学制定全方位、系统化的《决定》学习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新时期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重点围绕中央《决定》精神,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公益性宣传和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人口忧患意识。

加强调查与研究,立足我区实际,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将《决定》贯彻落实工作纳入重大督查事项和目标绩效考核,督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目标责任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完善经常性的工作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协商制度,将中央作出的各项重大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人口目标责任制。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决定》要求,进一步修订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强化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进一步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对因班子换届、人员调整造成工作滑坡和发生恶性案件的单位、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完善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抓好计划生育家庭法定奖励的兑现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继续落实好我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父母不再生育家庭养老扶助、生育救助等五项救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等制度,深入开展“三关爱”活动(关爱独生子女死亡和患重大疾病家庭、关爱独生子女教育、关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健康),优化人口计生工作环境。

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年度主题,开展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活动,搞好“三个结合”:与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街道人口学校及社区教育阵地的作用,举办独生子女教育专题讲座,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与优生工程相结合,发挥区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教育功能,定期组织举办培训班、开展咨询;三是与人口早期教育相结合,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进一步加大宣传品进家入户力度,制作精美实用的宣传精品多渠道向群众发放,提高群众对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生产资料知识的知晓率。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对区、街道、社区及驻区单位计生工作等四个人员层面的业务培训,采取分层面、分级别开展专项工作培训;继续完善以会代训、逢会必考的日常培训形式;重点加大对街道、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和WIS系统培训,提高信息统计工作水平;继续开展以“五学五比”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努力培养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过硬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促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和计生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展基层计生协会建设的范围,延伸管理服务的触角。在封闭式住宅小区、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和新兴富裕阶层集中的地方建立计生协会组织,并充分发挥计生志愿者的作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继续抓好“三件大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深化优生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根据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优生工作规范,建立出生缺陷监测情况登记及分析,优生四项检测登记及追踪服务,出生缺陷典型病例调查等制度;对2006年免费婚检出的疾病及分类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通报到各街道,通过警示作用达到宣传的目的;继续加大对免费婚检及优生四项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立公益广告、免费发放宣传单进社区等形式,提高社会知晓率。

(二)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水平,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加强计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网络结构,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和效率,全面实现市、区、街道、居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并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作用,为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奖励优惠信息管理等提供信息支持。加强对街道、居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专项培训,提高街道计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知识水平以及对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能力。开展居级计生工作人员计算机业务操作竞赛活动,提高微机和网络的使用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全区人口计生信息建设水平。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将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认真贯彻《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联合卫生部门建立对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加大对个体诊所B超和大月份流引产的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力争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7以内,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指标。

四、着力抓好“四个重点”,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一)强化基层基础,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加大后进转化力度,认真落实对薄弱单位实行“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的意见以及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剖后进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薄弱环节转化力度。

加强计生统计工作,加大与公安、民政、卫生、劳动、教育、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力度,提高部门交流信息的利用率;完善违法生育和出生错、瞒、漏报有奖举报长效机制,加强统计培训,提高各级统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提高计生统计和信息质量。

抓好社区计生工作规范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运行机制,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大日常监控力度,引导基层落实经常性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单位计生工作规范,分类指导困难企业和“三资”、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强化各类性质单位法人的人口意识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对晚婚晚育假、计生手术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奖励以及一次性养老补助奖励等计生奖励政策的督查力度,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对企业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保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二)落实管理与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管理体制,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90%以上。完善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制,加强部门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城建、卫生、法院等部门的职能优势,畅通计生工作信息,形成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合力;搭载省网新平台,严格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网上交流操作程序,实现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的快速、便捷、高效联系,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加强流管员业务培训,不定期举办业务竞赛,提高流管员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爱心加盟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加盟服务模式,提高加盟服务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依法管理与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法制员“双月”例会制度,利用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大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面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加大对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各项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将违法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列入经常性工作,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力争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率达到95%以上,违法生育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全面开展便民维权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制、领导亲自办理重大案件、重大紧急报送等制度,完善重大案件预警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度、领导接访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首问责任制、督查制度和通报制度。畅通渠道,做好排查工作,切实发挥好便民维权服务点作用,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完善人口计生法律救助系统,通过电子系统、电话、书信以及当面解答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现场答疑解难,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为群众进行人口计生法律服务。

(四)认真做好计生服务机构“两化”建设,全面推进生殖健康工程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服务站(室)基础设施标准化、形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全面完成区计生服务中心“两化”建设。抓好街级服务站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各街级服务站技术人员进行咨询指导能力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站的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质量;,组织街级服务机构人员到中心(或其它医疗机构)进行短期轮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8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现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和年以及“”计划后两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简要回顾

年,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口委的关心指导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优质服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1—9年,全区户籍人口出生3533人,出生率为5.10‰,自然增长率-0.02‰,计划生育率为99.4%。预计全年出生4850人,出生率为6.98‰,自然增长率0.43‰,计划生育率为99.4%。1—9月全区常住人口出生4463人,出生率为5.33‰,自然增长率为1.08‰,计划生育率97.07%,预计全年出生6052人,出生率7.43‰,自然增长率1.85‰,计划生育率为97.3%。根据预测,年我区能全面完成市政府和市人口委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指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委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拓展职能,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计生委更名为人口委以后,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年内,利用“五普”、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统计等资料,开展对人口数据、人口结构、人口素质等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区人口情况简介》,供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从下半年起启动了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此项课题由市人口委立项,与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进行。着重研究发展的基本人口环境、区位和功能定位下的适度人口规模,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与人口资源;人口发展的趋势性预测;人口发展战略性规划;人口发展的综合调控等。9月4日,举行了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的开题仪式,听取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课题研究方案,区委政研室同意该课题正式立项。目前,课题研究进展顺利,拟在本年度完成研究的初稿。

(二)形式多样,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以避孕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为指导,突出宣传教育首位,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以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室)为载体,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宣传日和节假日宣传,将全区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一个个高潮。

1.广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宣传日活动。在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和“12·1”预防艾滋病宣传日等期间,全区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中,全区共发放宣传品65000份,黑板报展评850块,文艺宣传演出90场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讲座95场次,志愿者为群众议诊5000多人次,受到群众的好评。

2.开展对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月上旬,区人口委下发了《关于在本区开展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宣传活动的通知》,全区根据《通知》要求,对外来流动人员做到“三个一”,即:送上一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资料,一封《致外来流动人口的公开信》、一份避孕药具。发放计划生育保健知识宣传品和《致外来流动人口的公开信》各1万份,送避孕药具8000多份。

3.成功承办了市人口系统“三下乡”活动开幕仪式。1月23日,市人口系统在我区举行了以“关怀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的主题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仪式。并举办了主题报告会,进行青春健康师资培训、家长培训,南中“亲青服务室”揭牌和开通了中学校园生殖健康教育网站等一系列活动。杨晓度副市长及市有关委办的领导和区委书记陈策、区长万大宁、区委宣传部长朱响应、副区长赵雯参加了活动。为搞好这次活动,我委作了精心组织、认真筹备,使这一活动顺利进行,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好评。

4.开展了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年初,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人口委、区教育局、区妇联和区计生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生殖教育的实施意见》,把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作为今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全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了《区青春健康教育的三年规划》,建立了青春健康教育的组织机构;二是选择了中学、听潮中学、八一中学和惠南镇听南居委、大众涂装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并开展教育,在上述三所学校建立了“亲青服务室”,用PLA的方法,在试点年级普遍开展了青春健康知识、技能的教学;三是举办各种生殖健康讲座,全区各中学都开展了青春期教育讲座。中学、八一中学、新场中学还请市计生协会、市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办公室的专家为青少年讲授性科学、性卫生和生活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四是编印宣传资料,将2万多份印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婚前须知》宣传折页发送18—20周岁的青年手中;五是加强新闻媒介的合作,加大开展对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的力度。《报》开设了婚育新风进万家专栏,电视台开设“健康人生”专题节目,电台每周二次播出专题内容,加大了对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的力度。

(三)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抓手,通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我委对创建目标的33项指标分解各科室、责任到人,各科室制定完成指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创建活动的正常进行。

2、认真实施生殖保健服务新三年规划。今年以来,各有关单位认真实施《区人人享有优质生殖健康服务目标规划》,使规划落到实处。教育局、卫生局、团委、妇联、总工会等有关成员单位,结合行业优势,根据规划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认真实施市人口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发计委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各镇分别和中心医院、光明中医院和周浦医院签定了《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区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实施办法》于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检查,10月中旬,由区人口委牵头,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镇人口计生办、医疗服务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施办法》在我区的顺利施行,保障了广大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

4、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B超”和“孕检”工作。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深入农村、企业,为育龄妇女进行孕情“B超”服务。同时,对“B超”检查中发现妇女病的,做好导医工作。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孕检”服务工作。针对外来流动人员日益增多的情况,为方便群众,区“孕检服务中心”周一到周日均有医技人员为外来流动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孕检,受到外来流动人员的欢迎。

5、健全了避孕药具供应网络。坚持“免费为主、零售为辅”,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今年以来,加强了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提高免费药具发放点在群众中的知晓率,规范了药具基础资料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计划,保证药具供应。根据群众的需求,在惠南镇区安装50台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并加强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定时供货,大大方便了辖区群众的生活。

(四)依法行政,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

1.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区人口委多次举办培训班,组织各级人口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人口计生干部法治化意识,把依法管理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规范法律文书。为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文书的制作,区人口委下发了法律文书的蓝本,并对基层人口干部进行法律文书规范性的培训,开展了法律文书的评选,各级出具的发律文书,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

3.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区人口委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赔偿法》、《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区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有关配套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4.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有效措施。年内,对全区计划外二胎生育和未婚生育进行了清理和专项检查,做到征收及时,不随意“涨”和“跌”,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形成合力,深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两港”建设,外来流动人口大量导入,人户分离不断增多,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是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重中之重。年内,继续贯彻落实区政府转发的区人口委、外口办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南府办[2002]16号),在全区上下逐步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1、大加对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力度。一是坚持平时执法查验证和突击查验证相结合,掌握外来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截止年9月底,全区共有外来育龄妇女26310人。1—9月,全区执法检查3次,共执法检查43066人次,验证率达99.8%;1—9月,外来人口出生932人,其中计划内出生821人,计划外出生111人,计划生育率88.1%。二是坚持双向管理,加强与外来人口流出地计生部门联系。年内,与流入我区人口较多的安徽、浙江、江苏等省的十多个市(县)计划生育部门取得了联系,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落实了双向管理的具体措施。三是坚持与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发挥各自在外来人口管理上的优势,形成了合力。

2、强化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各镇对人户分离人员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把人户分离人员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对象。做到对居住在本地1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登记,3个月以上的建立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6个月以上的输入电脑,进入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育龄妇女流出地和流入地加强联系,及时通报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加强对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出现计划外怀孕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方共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一是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在区、镇两级政府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中,明确要落实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各镇政府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也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企事业单位的法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网络,确保人员、经费的落实。三是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得到兑现。全区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能贯彻国家、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保障职工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

年,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发展是健康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从领导干部认识上,部分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不能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的力度上,户籍人口的未婚生育和外来人口的计划外生育问题比较突出,成为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但推进的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三是从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上,表现在少数计生干部法制服务意识、服务意识、业务水平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纠正。

二、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拓宽工作领域;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不断推进全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主要指标。

1、年区户籍人口总量控制在69.5万左右,人口出生数在4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在6.76‰,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0.22‰;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91.5万左右,人口出生数为62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6.9‰,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1.9‰。

2、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控制在96%以上。

3、区、镇、村(居委)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网络体系,人工流产率比年有所下降。

4、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幅20%以上。

(二)重点工作

1、加强人口问题的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继续开展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从年下半年起,由市人口委立项,与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进行《市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01—2020年)。加强人口预测工作,建立区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适时生育,共同参与人口调控。加强人口综合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南府办[2002]1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探索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自治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重点加强外来流动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把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工作纳入“一门式”服务范围;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执法力度,把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执法列入综合执法的范围;推行镇人民政府与房屋出租人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加强外来人员孕产妇管理;主动与流入本区人口较多的外省市区、县(市)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联系,落实双向管理的措施。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做到与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和同服务,降低计划外生育。加强人户分离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切实做好人户分离对象的信息收集和跟踪管理,将人户分离对象列为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情况知晓率达98%以上。

3、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镇(村)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的规范化建设。年,我区的镇(村)区域调整已全面完成,镇(村)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的建设要从站(室)选址、硬件配备、人员资格等方面,均要按规范化标准进行。要与卫生部门积极合作,把镇(村)综合服务站(室)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同步建设,实现计卫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服务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高质量地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降低人工流产率。同时,加强与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合作,发挥行业优势,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认真贯彻“一法三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及将出台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市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随着镇、村(居委)区域调整,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镇、村(居)的人口计生干部配备,充实力量。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法治化和信息化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计划后两年工作思路

“”计划后两年,我区经济社会将飞跃发展,随着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二、三期和临港综合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的现代化、城市化、国际化的进程加快,使经济社会飞跃发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新一轮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目标

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计划后两年期间,全区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出生性别比合理,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综合调控体系,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体制以及融宣传、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人口综合调控力度。从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人口综合调控工作。一是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制定科学的人口发展战略,正确分析和把握人口中长期发展走势;二是根据新一轮发展要求,完善和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人口综合调控措施,完善“”人口发展规划;三是加强人口预测工作,探索建立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参与人口调控;四是加强区域人口规模和分布的研究,加强人口综合调控。

2、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要求,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综合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强化政府的人口战略研究和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综合调控、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实施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机制;三是构建与现代化服务相适应的新型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四是总结和推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居)自治经验,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村(居)的自治范围。

3、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以创建国家和市两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普及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加强对育龄人群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指导。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进行社区家庭计划指导,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和服务。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经验,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保护。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

4、进一步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化进程。根据“以法治国”的方略,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继续深化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管理;三是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

第9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现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和年以及“”计划后两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简要回顾

年,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口委的关心指导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优质服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1—9年,全区户籍人口出生3533人,出生率为5.10‰,自然增长率-0.02‰,计划生育率为99.4%。预计全年出生4850人,出生率为6.98‰,自然增长率0.43‰,计划生育率为99.4%。1—9月全区常住人口出生4463人,出生率为5.33‰,自然增长率为1.08‰,计划生育率97.07%,预计全年出生6052人,出生率7.43‰,自然增长率1.85‰,计划生育率为97.3%。根据预测,年我区能全面完成市政府和市人口委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指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委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拓展职能,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计生委更名为人口委以后,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年内,利用“五普”、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统计等资料,开展对人口数据、人口结构、人口素质等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区人口情况简介》,供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从下半年起启动了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此项课题由市人口委立项,与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进行。着重研究发展的基本人口环境、区位和功能定位下的适度人口规模,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与人口资源;人口发展的趋势性预测;人口发展战略性规划;人口发展的综合调控等。9月4日,举行了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的开题仪式,听取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课题研究方案,区委政研室同意该课题正式立项。目前,课题研究进展顺利,拟在本年度完成研究的初稿。

(二)形式多样,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以避孕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为指导,突出宣传教育首位,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以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室)为载体,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宣传日和节假日宣传,将全区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一个个高潮。

1.广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宣传日活动。在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和“12·1”预防艾滋病宣传日等期间,全区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及时向广大市民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冬春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中,全区共发放宣传品65000份,黑板报展评850块,文艺宣传演出90场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讲座95场次,志愿者为群众议诊5000多人次,受到群众的好评。

2.开展对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月上旬,区人口委下发了《关于在本区开展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宣传活动的通知》,全区根据《通知》要求,对外来流动人员做到“三个一”,即:送上一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资料,一封《致外来流动人口的公开信》、一份避孕药具。发放计划生育保健知识宣传品和《致外来流动人口的公开信》各1万份,送避孕药具8000多份。

3.成功承办了市人口系统“三下乡”活动开幕仪式。1月23日,市人口系统在我区举行了以“关怀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的主题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仪式。并举办了主题报告会,进行青春健康师资培训、家长培训,南中“亲青服务室”揭牌和开通了中学校园生殖健康教育网站等一系列活动。杨晓度副市长及市有关委办的领导和区委书记陈策、区长万大宁、区委宣传部长朱响应、副区长赵雯参加了活动。为搞好这次活动,我委作了精心组织、认真筹备,使这一活动顺利进行,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好评。

4.开展了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年初,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人口委、区教育局、区妇联和区计生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生殖教育的实施意见》,把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作为今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全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了《区青春健康教育的三年规划》,建立了青春健康教育的组织机构;二是选择了中学、听潮中学、八一中学和惠南镇听南居委、大众涂装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并开展教育,在上述三所学校建立了“亲青服务室”,用PLA的方法,在试点年级普遍开展了青春健康知识、技能的教学;三是举办各种生殖健康讲座,全区各中学都开展了青春期教育讲座。中学、八一中学、新场中学还请市计生协会、市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办公室的专家为青少年讲授性科学、性卫生和生活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四是编印宣传资料,将2万多份印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婚前须知》宣传折页发送18—20周岁的青年手中;五是加强新闻媒介的合作,加大开展对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的力度。《报》开设了婚育新风进万家专栏,电视台开设“健康人生”专题节目,电台每周二次播出专题内容,加大了对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的力度。

(三)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抓手,通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我委对创建目标的33项指标分解各科室、责任到人,各科室制定完成指标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创建活动的正常进行。

2、认真实施生殖保健服务新三年规划。今年以来,各有关单位认真实施《区人人享有优质生殖健康服务目标规划》,使规划落到实处。教育局、卫生局、团委、妇联、总工会等有关成员单位,结合行业优势,根据规划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认真实施市人口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发计委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各镇分别和中心医院、光明中医院和周浦医院签定了《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区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实施办法》于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检查,10月中旬,由区人口委牵头,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镇人口计生办、医疗服务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施办法》在我区的顺利施行,保障了广大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

4、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B超”和“孕检”工作。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深入农村、企业,为育龄妇女进行孕情“B超”服务。同时,对“B超”检查中发现妇女病的,做好导医工作。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孕检”服务工作。针对外来流动人员日益增多的情况,为方便群众,区“孕检服务中心”周一到周日均有医技人员为外来流动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孕检,受到外来流动人员的欢迎。

5、健全了避孕药具供应网络。坚持“免费为主、零售为辅”,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今年以来,加强了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提高免费药具发放点在群众中的知晓率,规范了药具基础资料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计划,保证药具供应。根据群众的需求,在惠南镇区安装50台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并加强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定时供货,大大方便了辖区群众的生活。

(四)依法行政,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

1.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区人口委多次举办培训班,组织各级人口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人口计生干部法治化意识,把依法管理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规范法律文书。为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文书的制作,区人口委下发了法律文书的蓝本,并对基层人口干部进行法律文书规范性的培训,开展了法律文书的评选,各级出具的发律文书,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

3.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区人口委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赔偿法》、《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区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有关配套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4.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有效措施。年内,对全区计划外二胎生育和未婚生育进行了清理和专项检查,做到征收及时,不随意“涨”和“跌”,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形成合力,深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两港”建设,外来流动人口大量导入,人户分离不断增多,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是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重中之重。年内,继续贯彻落实区政府转发的区人口委、外口办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南府办[2002]16号),在全区上下逐步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1、大加对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力度。一是坚持平时执法查验证和突击查验证相结合,掌握外来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截止年9月底,全区共有外来育龄妇女26310人。1—9月,全区执法检查3次,共执法检查43066人次,验证率达99.8%;1—9月,外来人口出生932人,其中计划内出生821人,计划外出生111人,计划生育率88.1%。二是坚持双向管理,加强与外来人口流出地计生部门联系。年内,与流入我区人口较多的安徽、浙江、江苏等省的十多个市(县)计划生育部门取得了联系,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落实了双向管理的具体措施。三是坚持与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发挥各自在外来人口管理上的优势,形成了合力。

2、强化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各镇对人户分离人员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把人户分离人员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对象。做到对居住在本地1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登记,3个月以上的建立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6个月以上的输入电脑,进入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育龄妇女流出地和流入地加强联系,及时通报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加强对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出现计划外怀孕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方共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一是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在区、镇两级政府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中,明确要落实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各镇政府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也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企事业单位的法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网络,确保人员、经费的落实。三是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得到兑现。全区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能贯彻国家、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保障职工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

年,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发展是健康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从领导干部认识上,部分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不能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的力度上,户籍人口的未婚生育和外来人口的计划外生育问题比较突出,成为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但推进的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三是从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上,表现在少数计生干部法制服务意识、服务意识、业务水平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纠正。

二、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拓宽工作领域;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不断推进全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主要指标。

1、年区户籍人口总量控制在69.5万左右,人口出生数在4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在6.76‰,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0.22‰;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91.5万左右,人口出生数为62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6.9‰,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1.9‰。

2、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控制在96%以上。

3、区、镇、村(居委)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网络体系,人工流产率比年有所下降。

4、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幅20%以上。

(二)重点工作

1、加强人口问题的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继续开展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从年下半年起,由市人口委立项,与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进行《市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01—2020年)。加强人口预测工作,建立区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适时生育,共同参与人口调控。加强人口综合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南府办[2002]1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探索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自治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重点加强外来流动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把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工作纳入“一门式”服务范围;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执法力度,把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执法列入综合执法的范围;推行镇人民政府与房屋出租人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加强外来人员孕产妇管理;主动与流入本区人口较多的外省市区、县(市)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联系,落实双向管理的措施。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做到与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和同服务,降低计划外生育。加强人户分离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切实做好人户分离对象的信息收集和跟踪管理,将人户分离对象列为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情况知晓率达98%以上。

3、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镇(村)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的规范化建设。年,我区的镇(村)区域调整已全面完成,镇(村)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的建设要从站(室)选址、硬件配备、人员资格等方面,均要按规范化标准进行。要与卫生部门积极合作,把镇(村)综合服务站(室)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同步建设,实现计卫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服务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高质量地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降低人工流产率。同时,加强与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合作,发挥行业优势,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认真贯彻“一法三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及将出台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市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随着镇、村(居委)区域调整,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镇、村(居)的人口计生干部配备,充实力量。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法治化和信息化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计划后两年工作思路

“”计划后两年,我区经济社会将飞跃发展,随着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二、三期和临港综合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的现代化、城市化、国际化的进程加快,使经济社会飞跃发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新一轮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目标

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计划后两年期间,全区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出生性别比合理,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综合调控体系,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体制以及融宣传、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人口综合调控力度。从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人口综合调控工作。一是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制定科学的人口发展战略,正确分析和把握人口中长期发展走势;二是根据新一轮发展要求,完善和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人口综合调控措施,完善“”人口发展规划;三是加强人口预测工作,探索建立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参与人口调控;四是加强区域人口规模和分布的研究,加强人口综合调控。

2、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要求,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综合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强化政府的人口战略研究和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综合调控、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实施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机制;三是构建与现代化服务相适应的新型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四是总结和推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居)自治经验,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村(居)的自治范围。

3、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以创建国家和市两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普及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加强对育龄人群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指导。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进行社区家庭计划指导,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和服务。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经验,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保护。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

4、进一步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化进程。根据“以法治国”的方略,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继续深化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管理;三是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