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县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指标:

(一)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二)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

(三)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

(四)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五)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及流程

(一)婚前免费医学检查

享受对象:在我县登记的适龄结婚人员。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按照浙政发82号文件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我县检查费用为每对261元(男:116元,女:145元)。

工作流程:由县婚育服务中心负责发放《优生促进工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券》,凡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优生促进工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券》,到县妇幼保健所享受免费检查。

(二)孕前免费优生检测

享受对象:在我县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按照浙人口计生34号文件规定的检测项目,免费孕前优生检测费用为每例100元。

工作流程:由乡镇(街道)计生办或婚育服务中心负责发放《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符合条件参加免费优生检测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到县婚育服务中心或县计生指导站接受免费优生检测。

(三)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从怀孕初次建卡到分娩,按孕前保健要求所开展的产前检查项目(包括产前检查、相关辅助检查及产前筛查等)。免费标准按照每人不高于1200元核定(包括产前筛查费用15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妇保健建卡时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发放《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券》,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孕妇凭三证(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券、本人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到县妇幼保健所进行产前检查。费用不足1200元的全额减免,超过1200元的超出部分由孕妇自理。如发现异常情况需转上级医院,所产生的检查费用凭发票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总费用最高仍然按1200元核定。

(四)免费产前诊断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妇,经县妇幼保所确定需要进行产前诊断及第一孩为病残儿的再生育孕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根据检查需要选择相应项目(三选二或三选一)——羊水穿刺、脐带穿刺、产前诊断B超。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免费,每人不超过1200元。

工作流程:凭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发放的困难家庭有效证件,到县妇幼保健所接受孕期保健,县妇幼保健所确定需进行产前诊断的,发给《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券》;第一孩为病残儿的再生育孕妇凭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第一孩病残再生育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到县妇幼保健所领取《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券》。相关孕妇凭《服务券》到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前诊断,费用先由符合条件的孕妇自行垫付,凭发票再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

(五)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仍依照《优生促进工程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产前筛查部分减免

享受对象:户籍在本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孕妇。

检查项目及减免费用:产前筛查由二联筛查(110元)升格为三联筛查(150元),检查费用由政府每人补贴5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凭孕产妇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发放《优生促进工程产前筛查减免服务券》,凭《优生促进工程产前筛查减免服务券》,在定点筛查单位(县妇保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新康医院、城东医院,上述五家单位任选一家)享受50元的减免服务;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家庭中的孕妇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需登记号码)产前筛查费用全免。

(七)病残儿免费鉴定

享受对象:户籍在我县,符合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条件的家庭均可享受免费病残儿医学鉴定。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免费标准为每例200元。

工作流程:由患儿父母计划生育管理地计生办向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人发放2张《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凭此券在规定时间参加由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免费鉴定。

(八)免费补充优生营养素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产妇及第一孩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并批准生育二孩的孕产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孕妇优生营养素的免费补充。免费标准为每例200元。

工作流程: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凭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提供的困难家庭证明、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出具的《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计生办领取《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2张,凭《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向县计生指导站领取价值200元的优生营养素。

(九)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新的新生儿,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暂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两种疾病的免费筛查,费用为55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发放《优生促进工程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服务券》,新生儿凭券在分娩医院享受免费筛查项目检测。

(十)免费听力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新的新生儿,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临时居住证》(原《暂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免费听力筛查包括听力筛查阳性需进行听力诊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费用为90元,听力诊断费用为16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发放《优生促进工程新生儿免费听力筛查服务券》(附件6),新生儿凭券到听力筛查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新康医院、城东医院)享受免费检查。听力筛查阳性者由听力筛查单位发放《优生促进工程新生儿免费听力诊断服务券》(附件7),并凭服务券到听力诊断医院(妇幼保健院)享受检查,费用先自行垫付,凭发票再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

(十一)继续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项目范围:我县作为省级出生缺陷监测区。

监测项目:按照《浙江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监测质控经费由县财政按6万元/年的标准拨付。

(十二)病残儿康复训练补助

享受对象:有康复训练需求的聋哑、智障、脑瘫等残疾儿童。

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0-6周岁聋哑、脑瘫、智障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最高补助聋哑儿童10000元/年、智障儿童12000元/年、脑瘫15000元/年,低于标准按实报销。6周岁以上在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聋哑、智障、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减免额度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基本收费标准,特困对象按标准报销80%,特困家庭一户多残、一人多残对象报销100%。其他对象报销50%。

县定点康复机构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工作流程:凡具有户籍的聋哑、脑瘫、智障等残疾儿童凭户籍证明、残疾人证,经乡镇、街道残联初审,报县残联批准,到指定康复机构康复,经费由康复机构直接减免。到其他机构训练的,需持定点康复机构转诊意见书、康复经费发票,到县残联申请补助,由县残联根据规定予以补助。

三、信息收集及管理

建立“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月报制度。承担优生促进工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业务规范开展各项检查,同时妥善保管好检查资料,做好检查对象的登记、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并在每月10日前将“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汇总表(见附件9--12)报优生促进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经费申报及拨付

承担优生促进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季度(季后10日内)把汇总表(含电子表,Excel表)上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给相关技术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

第2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母婴安全

1、持续推进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2020年,我县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县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通知精神,加强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从源头控制风险,要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孕产妇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析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主要做法:强化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和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的评估责任,各医疗保健机构对首次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按照风险严重程度(以绿、黄、橙、红、紫5种色标)进行分级标识,相应评估结局在保健手册上标注。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筛查阳性孕产妇根据其健康状况转诊至上级相应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只能管理风险评估分级为绿色(低风险)和部分为黄色(一般风险)的孕产妇;对于风险评估分级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的孕产妇一律转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评估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母婴阻断综合干预,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和要求对高危人群进行规范管理,此项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1-9月份,全县常住孕产妇早孕建卡2075人,全部进行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其中妊娠风险筛查阳性914人,阳性风险评估分级为黄色的766人、橙色的70人、红色的4人、紫色的41人,专案管理转诊130人。

2、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2020年,县人民医院持续加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两个救治中心”建设力度,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推动,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为全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驾护航。县、乡、村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急救、会诊制度与网络建设更加完善,落实妊娠风险预警初筛、分类管理体系和高风险重点孕妇管理,确保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转运及救治有效。今年以来,开展母婴安全管理和相关技能培训二期六批300余人次,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县、乡两级具有助产服务的单位均相继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演练,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3、进一步强化剖宫产手术控制管理。2020年,我县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剖宫产手术控制管理,持续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手术比例。继续按照以下七个方面抓落实。一是抓县直,以上率下。今年县直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分娩数占全县的80%以上,对全县的剖宫产率控制起举足轻重作用。具有分娩的助产机构均出台具体措施,努力降低剖宫产率;同时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抵制社会因素剖宫产。二是抓宣传,贯穿全程。年初,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继续制作《平产好处、剖宫产控制》等宣传册10000份,发放到全县所有医疗保健单位妇保科,要求在为孕妇建保健手册时即时进行孕期全程宣传。开展助产的各单位除利用宣传栏、宣传图版、入院宣教等措施宣传自然分娩和剖宫产优缺点外,同时加大孕产妇学校建设。规范执行住院健康教育措施,让孕产妇及家属能充分了解产程进展,减少因信息不足造成的焦虑及紧张,使更多孕妇选择顺产,科学提高自然分娩率。三是抓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查诊断护理水平。加强产科医生和产科护士的培训学习和管理,做到诊断依据充分,剖宫产指征把关严谨,认真做好产检,减少“过期妊娠”等因素导致剖宫产。做好产程中的全程护理,减少过度疲劳导致的难产情况发生,要求首次剖宫产后再次妊娠分娩产妇在没有阴道试产禁忌症的情况下,上转到具备有输血、备血等急救条件较好的三家县直医疗保健单位选择阴道试产。四是抓引进,推广新技术。县直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均引进推广镇痛分娩、导乐陪伴分娩等助产技术,对降低剖宫产率起到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作用。五是抓制度,强化手术管理。要求各分娩单位落实剖宫产手术报告与评审制度,对于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要向产妇及家属讲清剖宫产手术的利弊,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严格履行手术签字手续。择期手术报科室值班主任会诊签批,急诊手术及时报告值班主任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剖宫产手术需由中级职称以上的妇产科医师主刀并组织术前讨论。六是抓奖惩,及时兑现。要求各助产机构将降低剖宫产率控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严禁医务人员违反原则,满足家属要求开展择日、择时、无医学指征剖宫产。各助产机构相继制定了控制剖宫产率的奖惩措施并带入绩效考核(平产奖励、过高的剖宫产率处罚),实行按月兑现,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七是抓避孕指导,减少意外妊娠。要求乡村妇保人员努力做好产后访视,尤其在产后访视过程中做好剖宫产术后避孕方法的指导,减少因间隔时间不足2年妊娠导致剖宫产手术结束分娩的情况发生。八是抓督查,定期调度。我县将总剖宫产率、社会因素剖宫产率、一孩剖宫产率三项指标纳入卫生健康工作重点考评内容,除每季度督导外,对重点单位经常性检查督导,定期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调度。剖宫产率控制不力的单位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汇报情况,查找原因,落实整改。

1-10月份,全县各医疗机构累计分娩总活产数3214人,剖宫产活产数1175人,总剖宫产率36.56%;一孩活产数1108人,一孩剖宫产数246人,一孩剖宫产率22.20%;社会因素剖宫产数0人,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全县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36.85%下降0.51%;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21.30%上升4.2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同期0.12%下降100%。其中乡镇卫生院平均总剖宫产率16.50%,一孩剖宫产率5.13%,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乡镇卫生院平均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14.89%上升10.81%,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3.23%上升58.8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为0%。三家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总剖宫产率均值39.51%;一孩剖宫产率23.50%,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三家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40.77%上升3.09%。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22.90%上升2.6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0.12%下降100%。

4、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母婴安全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省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将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健康保障工作摆在妇幼健康工作首要位置,强力推进落实。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及健康儿童死亡评审管理办法,成立相应组织,规范孕产妇和新生儿及健康儿童死亡评审工作。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个案报告制度,施行死亡一例报告一例评审一例,落实季度或半年分析评审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管理,对重点乡镇和单位进行约谈,强化针对性督查指导,确保母婴安全。实现了省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至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的工作目标。为确保我县2020年全面脱贫择帽奠定坚实基础,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全省均值以内,达到预期效果。

1-9月份,全县累计孕产妇数4990人,孕产妇死亡人数0人,孕产妇死亡率0%;累计总活产数5069人,婴儿死亡人数14人,婴儿死亡率2.76‰;累计5岁以下儿童数39102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21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14‰。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管理,提升优质服务能力水平

5、持续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建或改扩建过程中,注重突出对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保健科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及儿童营养包、叶酸、避孕药具等仓储保管科室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使科室合理布局、环境美化亮化,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在争取2020年中央补助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资金200万元的基础上,自筹资金250万余元,着力加强妇儿保科、妇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同步提升医技等科室服务能力建设。添置LEEP刀、电动综合产床、新生儿体重秤、婴儿辐射保暖台、12导心电图机、单道微量注射泵、呼吸震荡排痰系统、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插件式病人监护仪、多功能电动产床、客观听力测试仪、麻醉机、视力筛选仪、双道微量注射泵、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可视人流机、全自动身高体重检测仪、视动眼震仪、脉搏血氧检测仪、纯水机、容积探头、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胶体金试纸分析仪、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常温)、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产前筛查仪、2-8℃药品冷藏箱、-86℃超低温冰箱、-25℃低温冰箱、普通离心机等先进设备,积极拓展新项目、新技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厕所革命”等工作,投入10万余元资金用于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建设及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部等科室改造建设,进一步规范科室布局、改善服务环境。随着服务环境的不断改善,医疗业务大幅增长。

1-10月份,门急诊就诊46881人次,出院2907人次,其中妇产科1205人次、儿科1702人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7.6%、4.5%、10%;全院实际占用床13375日,平均住院日4.6天;产科活产数为1040例,其中平产663例,剖宫产377例,总剖宫产率为36.25%;开展妇科手术63例,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1390例;医疗业务收入179304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22万元,增加18.76%;药品收入4915180元,药占比为27.4%。预计2020年全年医疗业务总收入突破2200.00万元。

6、深入推进妇幼健康“三级网底”建设。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三级网底”建设工作。注重示范引领,及时发现和处理县乡两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激发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荣誉感;完善村妇干、计生专干、保健员“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夯实村级网底,将妇幼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相关经费侧重倾斜补贴给落实相关妇幼健康服务的村“三位一体”专干,妥善解决相关劳动报酬。

7、加大妇幼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2020年,我县创新妇幼健康宣教形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到日常妇幼健康服务过程中,县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六一儿童节、爱眼日、三八妇女节等开展节日宣传教育;利用电台、板报、宣传栏等栏目和汇演等形式宣传妇幼健康工作,营造全县重视和关注妇幼健康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托省、市级妇幼保健学会、协会等学术平台,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推广适宜技术、新技术、新技能的使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牵头采取以区域为中心,分片培训的方式开展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一期五批次,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600余人次;同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合作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高危儿的早期干预、婴幼儿喂养建议、婴幼儿哮喘的规范化治疗等业务培训一期,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200余人次;举办进社区、进乡村义诊和送医送药活动四次,县本级大型义诊活动1次,接受义诊服务人员达1000余人次;同时围绕妇幼健康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同省、市妇幼保健机构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和学术科研,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高基层妇幼健康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理论水平、操作能力和学术水平。

8、继续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2020年,我县按照省、市卫健委加快妇幼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互联、互通,全力提升全县妇幼信息数据报送及时率和准确率。按照县政府“智慧医疗”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妇幼“两卡制”推行使用工作,按照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布局,为七个区域中心孕前优生检查点配备孕优信息系统(徐州雷奥公司)和相关设备端口联网建设工作全面完成;4月14日至5月15日期间,再次对全县300余名乡村妇幼信息员进行国卫信息系统信息模块使用和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村级基础台账和月报表的填写,提升乡村妇幼信息报表和各种业务记录帐簿质量,为提升全县妇幼信息管理质量,各种信息定期及时报送进一步夯实基础,实现了县、乡、村妇幼信息网络畅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使用效率。及时落实新版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做好妇幼卫生月、季、年报和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分析利用,促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健康发展。11月份,代表市接受省妇幼健康信息质控检查,我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成效,获得质控专家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整体素质

9、落实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民生工程。2020年,我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继续保持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规范服务流程,按照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规范,应检的项目全部检查到位(如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项目等),力求做到方便群众、环境温馨,切实提高婚前保健服务水平。利用婚检大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强化宣传,在婚检大厅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婚检好处、流程等明白纸,使婚检对象了解婚前保健意义。设立专门接待窗口提供全程服务,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规范服务流程,必要时开设专门窗口,配齐所需检查设施设备,重大节假日婚检高峰时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每一位婚检对象检查全过程时间压缩在半小时之内。全年婚检目标任务数3000对(6000人),婚检率达85%以上,疾病检出率达到8%。

1-10月份,全县共结婚登记对3134(6268人),3012对(6024人)男女适婚青年接受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96.1%,完成年度任务3000对(6000人)的100.4%;婚前卫生咨询1659人,咨询率26.47%;疾病检出总人数888人,疾病检出率14.74%;疾病分类构成:指定传染病检出29人(占检出人数的3.27%),严重遗传病检出2人(占检出人数的0.23%),有关精神病检出2人(占检出人数的0.23%),生殖系统疾病检出295人(占检出人数的33.22%),内科系统疾病检出567人(占检出人数的63.85%)。提出具有影响婚育医学意见疾病人数256人,占实检人数的4.25%。这些疾病在早期发现的同时均得到了相应咨询指导或治疗,达到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防止传染病传播及促进家庭和谐的目的,取得良好的愈后效果和社会效益。10月顺利通过市级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初审验收,11月21日代表市迎接省级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复审验收,根据反馈有望通过复审验收;12月底将超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0、进一步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工作。2020年,我县继续将产前筛查管理工作纳入妇幼健康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对照省市要求,按照《县产前筛查管理办法(试行)》(金卫办〔2018〕6号)及县卫健委印发的《关于明确2020年度产前筛查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卫妇幼秘〔2020〕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产前筛查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和各级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责。从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宣传,提高工作质量和强化服务,压实责任主体三个方面进一步强调落实,强化清理整顿产前筛查服务不良服务市场,全面规范产前筛查工作,有效落实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干预措施;产前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产前筛查技术质控专家组发挥主动作用,加强质控督导力度,规范信息报送,提升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加强产前筛查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产前筛查率,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乡镇卫生院完成县卫健委下达的2018年孕妇建卡数的80%任务较困难。力争年底完成市卫健委下达的60%产前筛查率目标。

1-10月份,全县送往市产筛中心标本数2119人,送检筛查率42.46%。

11、积极推广应用新项目新技术。

4月份,市卫健委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启动会议后,我县根据省、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印发《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卫妇幼秘〔2020〕7号),确定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青山镇、燕子河镇、天堂寨镇、古碑镇、吴家店、斑竹园镇、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白塔畈镇、油坊店等11家乡镇卫生院共14家助产机构为项目单位;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项目督导和培训。各项目管理单位相关管理负责人和联络人报县项目办备案;5月份制定筛查操作流程图、规范转诊要求及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印制宣传品等;6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召开项目启动会,率先试点开展项目筛查工作。6月18日,全国婴幼儿血管瘤脉管畸形公益筛查技术启动会在市卫健委召开,根据会议安排,我县及时启动该项目;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及时推动孕产妇系列康复技术服务,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洽谈援助的“母亲健康快车——导乐分娩关爱服务”公益项目和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妇科无创治疗中心、乳腺癌筛查与预防、孕妇营养检测、产后母乳营养分析、红细胞叶酸检测、孕产妇心理测评及干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将相继建成开展服务。

6-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419人,转诊12人,确诊先天性心脏病12人;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共筛查上报拟似血管瘤或脉管畸形84人,确诊血管瘤或脉管畸形70人;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筛查99人,治疗18人;骨密度检测1226人;妊高症检测816人。

(四)加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12、加强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①全面落实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工作。2020年,县卫健委、财政局分别于2018年年底和2020年5月及时印发《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金卫计〔2018〕38号)和《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4个实施方案》(金卫发〔2020〕9号)的通知,明确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在孕13周前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同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在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产前随访服务;完成产后2次访视,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完成辖区内常住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院后两次访视(1周内和28—30天),了解出生时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情况,询问和观察一般情况并进行喂养等相关指导;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在3、6、9、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随访,在6、18、30月龄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新生儿访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85%、85%、90%。

目标任务下达后,各乡镇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数量和质量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卫健委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围绕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两个系统管理率,利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和计生“一卡通”平台,狠抓早孕建卡、产后访视和体弱儿管理等重点环节,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电话访问等方式掌握各项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对服务机构的满意度,并对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及时预拨项目资金,使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以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1-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继续使用全省统一的新版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及IC卡,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新建孕产妇保健手册4830人份,提供服务24360人次;全县产妇数4990人,总活产数5069人,孕产妇早孕建册4830人,早孕建册率96.79%;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4823人,系统管理率95.14%;孕产妇产后访视4956人,产后访视率均达97.77%。共新建0-6岁儿童保健服务手册49333人份,提供服务32077人次;新生儿访视4983人,新生儿访视率均达98.30%;3岁以下儿童23553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21534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1.42%;0-6岁儿童53784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49333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1.72%。其中1-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早孕建册864人;儿童新建儿管卡423人,总服务1983人次,中医药保健服务430人次,儿童视力筛查210人,其中散光11人,屈光不正1人,双眼凝视5人。

②推动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2020年,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按照县卫健委《关于印发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发〔2020〕9号)及《关于下达2020年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分配计划的通知》(金卫明电〔2020〕90号)等文件通知要求抓落实。以优质服务为重点,开展乡村两级药管员培训和换发证工作,以“免费发放、减少浪费”为立足点,依据药具管理的各种制度,疏通避孕药具发放渠道,突出优质服务,通过加强对基层药管员培训、完善制度管理,提高避孕药具使用的社会效益,提供药具知情选择与优质服务,增强药具发放覆盖面,全面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使用率和及时率。

1-10月份,开展乡村两级药管员培训培训5批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免费避孕药具调入、调出、结存同需求数进一步趋于合理,避免了浪费,无过期失效药具。全县避孕药具应用率达98%;避孕药具有效率99%;随访率100%;知情满意率达96.55%。

13、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2020年年初,县政府办公室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将《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县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农村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各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同时成立县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及专家技术指导组,督促各项目执行单位落实领导组议定事项,积极开展项目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管理,全面完成年度项目目标任务。

①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注重加大对项目关键环节的指导力度,确保项目质量,推动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24月龄儿童。总体看,全县6-24月龄儿童服用情况良好,儿童营养包项目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和关注。

1-10月份,全县购进儿童营养包4批次89910盒(2018年库存2420盒),发放74644盒,库存17686盒。应领80256人次,实领74644人次,营养包发放率93%;有效食用74065人次,未有效食用918人(其中外出773人,口感不102人、吐泻25人、皮疹12人、其他6人),有效食用率99.22%。

今年10月份开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第四次监测评估,该项目实施干预前贫血发生率29.0%,低体重发生率3.8%,生长迟缓发生率6.7%,消瘦发生率1.9%。实施干预4年后贫血发生率15.5%,较干预前下降46.55%;低体重发生率1.0%,较干预前下降73.68%,生长迟缓发生率2%,较干预前下降70.15%;消瘦发生率0.7%,较干预前下降63.16%。

②母婴阻断(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2020年,继续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贯彻国家卫健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项目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的采购。切实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咨询、治疗等综合干预措施服务,着力提升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的干预比例和规范程度。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查率分别达到8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规范化诊疗达80%以上、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比例达90%以上的控制目标。

1-10月份,全县共3213位孕产妇接受了初次产前保健服务和HIV、梅毒、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五项免费检测与咨询,检测率为100%,查出梅毒感染孕妇4例,HIV感染孕妇1例,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114例,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100%。

③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20年,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目标任务为3500例新生儿,开展三种遗传代谢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永久性听力障碍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60%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广泛社会动员和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采集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及时递送至市筛查中心,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筛查可疑阳性或阳性病例的随访和不合格血片的召回、采集工作。做好新生儿听力的初筛、复筛、转诊和追访、咨询等工作,为确诊儿童提供咨询和听力语言康复建议,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医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给予康复救助,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纳入国家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康复救助,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

1-10月份,全县应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3213人,实际筛查3316人,筛查率为100%。其中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可疑阳性数23人;苯丙酮尿症(PKU)可疑阳性数5人;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可疑阳性13人;总可疑阳性数41人,总可疑率0.12%;总召回41人,总召回率100%;不合格血样1人;确诊病例2人(其中苯丙酮尿症1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1人),新筛覆盖率100%。应接受免费听力筛查新生儿3213人,实际筛查3291人,筛查率达100%,筛查出可疑阳性547人。其中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1135人;听力筛查1033人,AABR(脑干诱发电位)检查排查55人,转市进一步检查27人,初筛可疑阳性率16.6%,听障确诊1人。

④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20年,我县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组织好采购的同时,采取县级管理、乡镇领取、村级发放的方式开展,主要依托村妇幼保健员(“三位一体”保健员)发放、随访,强化督导与绩效考评,提高育龄妇女叶酸服用依从性,确保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1-9月份,全县共免费发放叶酸15669瓶,新增叶酸应服用人数4271人,新增服用人数4215人,服用率98.69%;新增服用依从人数4045人,依从率95.97%%;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4103人,知晓人数4051人,知晓率98.73%。

⑤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20年,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继续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整体部署,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采取县乡结合模式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在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质量核查评估的同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采取一抓参检对象的早孕发现,将怀孕率作为年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考评的主要指标,使乡村在确定参检对象时首先确保有生育意愿对象参检,以提高项目检查效益;二抓参检序时进度,避免参检对象在节假期突击检查,超过检查单位接待能力造成检查质量不高现象出现;三抓评估质量控制,提高评估质量,及时发放评估报告,为参检对象准备生育提供科学数据;四抓孕优项目检查和婚检有机整合,优化工作模式,实施数据共享,减少服务对象重复检查(1-10月孕优项目和婚检检查共享对象861对,占完成检查人数的27.2%,节约检查经费154980元),提升服务水平。

2020年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省下达目标数3589对,1-10月,完成3157对,完成率87.96%;早孕随访完成率19.23%;8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参加全省2020年第一次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5大类14小项评价正确结果均为100%。

⑥“两癌”筛查项目。2020年,我县“两癌”筛查项目严格按照《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组织实施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以加强项目质控和监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两癌”筛查补检工作为重点,结合健康扶贫规划的实施,继续实现贫困地区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省下达我县2020年“两癌”筛查任务为宫颈癌12000人、乳腺癌4000人。

为做好各乡镇“两癌”检查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县妇计中心(保健院)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合肥千麦医学检验所做好第三方检验工作,按乳腺癌12000人和宫颈癌4000人的检查数配齐所需检查工具和耗材,印制宣传手册2万份,全部下发到各乡镇,同时做好“两癌”玻片标本的收集、集中运送,以及阳性病例的乳腺钼靶、电子阴道镜和病理检查保障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反馈及时性。真正达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阳性确诊病例的有效生存率。

1-10月份,全县共完成宫颈癌检查12055人,完成任务数的100.45%。接受宫颈癌检查人员全部对其进行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BS)分类,其中484人进行了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阳性的33人进行了组织病理学检查,共检出低级别病变(CIN1)9例,高级别病变(CIN2-CIN3)15例,宫颈癌确诊病例1例。乳腺癌手诊检查4122人,完成任务数的103.05%。乳腺彩超检查4122人,乳腺钼钯检查326人,乳腺癌疑似病例73例。同步完成了两癌检查的数据录入、上报、阳性个案跟踪随访,对确诊的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及时落实手术等治疗,并通过妇联系统发放两癌救助,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和身体健康水平,得到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供全程免费服务管理。

1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免费服务。2020年,全县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年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要求,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各施术单位根据乡镇计生办开具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通知单施行相应手术,严格按照县卫计委、发改委和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全县计划生育服务手术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卫计〔2018〕25号)的按例手术收费标准记费,年终由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收集审核后,报县财政局足额兑现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财政资金;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扣回专项资金,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统计,2020年县财政拨付全县各施术单位计划生育手术经费310万余元。

1-9月份,全县各级妇幼保健服务单位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开展生育咨询6327人,随访4491人;发放避孕药具4600人次;病残儿医学鉴定3人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1人次。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4491例,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1011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753例,输卵管绝育64例,人工流产1115例,药物流产529例,放置皮埋12例,取出皮埋2例,输卵管吻合术4例。

(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监管,严禁违规发放事件发生。

15、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在实际签发中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全县各医疗助产机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文件要求抓落实;11月份中旬,县卫健委根据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皖妇儿办〔2020〕76号)要求,组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对2010年以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对全县助产单位的签发管理进行现场督导,对存在问题发出限时整改意见通知书。11月21日,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县直和乡镇4个单位《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进行抽查督导,督导反馈整体情况较好;2020年全县未发现明显违规违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现象。

1-9月份,全县机构内分娩2890人,当年出生首次签发2795人,当年出生领证96%,换发29份,补发39份,医疗机构外分娩签发19份,废证5份。

1-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从市妇幼保健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5000份(2018年底库存0份),全县各签发机构从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申领3625份,库存1375份。

(七)加强日常工作督导,促进妇幼健康工作发展

16、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加大相关工作督导力度。2020年,我县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围绕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关指标开展督查指导,扎实开展季度和年度专项督导,落实季度和年度督导通报。健全督导制度,完善评估机制,细化考核要件,注重日常监管,优化结果使用,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推进医联体建设成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17、持续推进医联体建设,建立人才队伍培养通道。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在2017年11月份与省妇幼保健院成功签约“医疗联合体”和2018年11月与省儿童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的基础上,2020年1月25日与省儿童医院成功签约“医疗联合体”。医疗联合体建立以来,两家医院定期派专家、学者前往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开展教学、观摩指导、坐诊、查房、手术、病案讨论等活动,通过选派人员进修培训、双向转诊、坐诊等不同方式,提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水平。今年6月15日始,省妇幼保健院每周六定期派影像专家前往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开展四维彩超产筛示范带教,对超声诊断疑难复杂症进行会诊;10月14-15日,省儿童医院牵头北京福康儿童医疗集团专家来我县开展授课、大型义诊及现场教学业务帮带活动,通过专家带教帮扶,明显提高了业务人员的诊断水平。“医联体”的共建为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乃至全县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引领作用,为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就医提供绿色通道,给我县育龄群众的健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据统计,医联体建设以来,两家医院共派专家团队10批次,授课培训330余人次,现场手术及技术指导(四维彩超中孕产前筛查)205人次,进修和短期培训66人次,妇产科、儿科双向转诊445人次,生殖科双向转诊356人次,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双向转诊494人次,产后康复双向转诊328人次;合作解决和处理疑难医疗纠纷4例。获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我县按照省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以卫生民生工程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抓手,以推动妇幼健康临床医疗业务和系列保健服务为支撑,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紧紧抓住各项工作进度,扎实推动妇幼健康各项业务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领导组织,设立办事机构,确立“政府协调、卫健牵头、部门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快速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电台、网络、短信平台、简报、宣传栏、公众号、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宣传周等节日走上街头,开展义诊宣传;制作发放手提袋、围裙、宣传册、抽纸盒等宣传物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造浓了工作氛围,使妇幼健康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年初,分别以县政府、卫健委、妇联、财政局等部门文件下发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并且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项目单位。由于谋划早、行动快,工作衔接好,卫生民生工程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顺利。二是健全网络。在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逐年增大的情况下,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配齐配强妇、儿保医生,村级“三位一体”保健员由县卫健委培训考核合格统一聘任。三是强化培训督导。县卫健委适时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推进会、技术培训会,采取分片培训乡村妇幼保健员方式提升服务能力,要求全县所有院长、分管院长和相关技术人员按时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提升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综合业务素质。项目牵头单位按时督导,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

(四)资金保障,及时到位。县项目资金实行“预拨与报账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按任务分季度预拨80%项目经费到基层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券每月审核,年终按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绩效考核情况一次性拨付到位,卫生民生工程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施行季度结算或年终一次性报账结算。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和信息上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需持续推进。

3、剖宫产率控制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第3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第4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新生儿 疾病筛查 健康教育

【中图分类号】R1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2-0503-01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诊疗技术的提高,新生儿死亡率逐渐降低, 但是临床上每一百个新生儿中约有4~6 个有先天缺陷。出生缺陷的发生给家庭及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1]。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预防儿童残疾的三级预防措施, 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一些严重危害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早期诊断和治疗的儿童保健技术,是我国目前立法要求需逐步开展的筛查项目。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 CH )和苯丙酮尿症( PKU)是引发儿童智力发育障碍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CH 和PKU患儿在出生时往往缺乏疾病的特异表现, 一般要到6月龄才逐渐出现固有的临床症状, 并日趋加重。然而,一旦出现了疾病的临床症状,表明疾病已进入了晚期,即使治疗,智力低下也难以恢复。

我省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于1997年6月在卫生部“中―芬技术合作项目”的促进下起步,期间一度停滞不前。2006年在我省卫生行政部门的干预下,对全省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大力推行新筛健康教育,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实施对象主要为全省的育龄妇女和孕妇以及家属。

1.2 方法

1.2.1 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讲座:在孕妇学校针对孕妇(以孕中晚期孕妇为最佳)及其家人的新筛健康教育讲座每年至少开展6次,医院应提前对外公布讲座时间和地点。每次以60分钟为宜,原则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20分钟,听力筛查20分钟,健康教育师与孕妇互动为20分钟。讲座内容为国家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法律、法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的基本知识;新生儿疾病筛要性和筛查疾病危害性;如何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如何对筛查的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进行防治。

1.2.2 健康教育方式

1.2.2.1 在医院产科产前门诊、产科休养区、孕妇学校、儿保门诊、由医护人员或健康教育师对孕妇及其家人进行知识讲座,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在门诊产科候诊区循环播放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1.2.2.2 个体咨询指导:在咨询服务时由产科或健教、新筛中心、儿保医护人员等专家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交流咨询,对准妈妈及其家属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1.2.2.3 在孕妇生产后住院期间,由主管护士采用口头宣传教育,再次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使新生儿的父母能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1.2.3 效果评价: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以及筛查阳性召回率对比,评价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的效果。

2 结果

2.1 筛查率 2006年~2012年共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3060290人,由2006年的24.63%提高到2012年的82.52%,见表1。

2.2 筛查阳性召回率由2006年的60.30%提高到2012年的89.05%,见表1。

2.3 苯丙酮尿症(PKU)发病率为1/34385,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发病率1/2252,见表1。

表1 2006年-2012年湖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表

3 讨论

对新生儿进行PKU 与CH 筛查已获国际公认, 并成为预防医学领域的一项重要措施[2]。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集组织管理、实验技术、临床诊断和公众教育等为一体的系统工程, 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3]。中国的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同于多数西方国家,在欧美国家新生儿疾病筛查主要是全国遗传学会、儿科学会等学术团体在推动, 而我国主要是国家卫生部和各省市卫生厅在主导和推动,以三级妇幼保健网为基础, 与各医疗单位的产科、儿童保健科建立起系统的筛查网络, 并承担病人的诊治、随访与评估等, 同时也承担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从2000 年开始, 卫生部邀请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专家, 已先后制定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低诊治技术规范》等,有力地推动与规范了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4]。据统计,2009年全国新筛率达57%,但存在极大的地域差异,东部省市近100%,中西部有的省则不到10%。其原因是:还有相当数量的公众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缺乏基本认识,未主动选择和接受新筛,需要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高公众对新生儿疾病筛要性的认识,主动选择和接受筛查,实现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关口前移,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我省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力干预下,于2006年开始在全省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推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使筛查率由2006年的24.63%提高到2012年的82.52%,筛查阳性召回率由2006年的60.30%提高到2012年的89.05%,使89例PKU患儿和1359例CH患儿得到了及时的诊断和治疗,防止其发生智力低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尤其是可疑阳性及阳性患儿的复查召回,直接影响到能否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甚至疗效的好坏。

PKU 在我国的发病率约1 /11180,而且北方高于南方[5]。湖南省从2006年~2012年共筛查新生儿3060290人,诊断PKU患儿89例,发病率约为1/34385,符合南方地区发病率低的规律;确诊CH患儿1359例,发病率约为1/2252,与江剑辉等人报道的广州CH 发病率1/2856[6]基本接近。

参考文献

[1]朱丽萍,施东华.出生缺陷与产前诊断.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02,10: 12-15.

[2]顾学范,王家军等.筛查新生儿苯丙酮尿和先天性甲状腺机能减低症的成本效益分析.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0,34 (3):147-149

[3]叶文芸,黄莺.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的实施.天津护理,2007,15 (1):44-45

[4]赵正言.新生儿疾病筛查在我国的发展.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1,19(2):97-98

[5]顾学范,叶军,等.新生儿疾病筛查[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3: 138-155.

第5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施萍,1957年生,中国-澳大利亚《促进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儿童保健管理》项目部级专家,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部级继续教育项目--专家带你练,全科医师实用技能培训项目主讲人,中华预防医学会辽宁儿童保健分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教授、主任医师,从事儿童保健和疾病诊治工作近30年,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制定了“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规范的实施对明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提高儿童保健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保障儿童获得基本保健均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儿童保健的需求和意识明显增强,医学科学的发展也对儿童保健服务的内容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的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需求。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委托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自2006年8月开始修订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经多次调研、讨论和征求各地意见,于2009年10月30日定稿。2009年12月17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作为在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利用现行社区进行儿童计划免疫的有力条件,承担起全科医生社区儿童健康维护的任务,逐步实现全科医学赋予全科医生连续性、综合性、可及性等服务目标。

范围

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质量控制。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工作评估。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或协助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收集和上报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

内容

胎儿保健 动态监测胎儿发育状况,为孕妇提供合理膳食、良好生活环境和心理状态的指导,避免或减少孕期有害因素对胎儿的影响,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

新生儿保健 新生儿出院前,由助产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和健康评估,根据结果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次数≥2次,首次访视应在出院7天之内进行,对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访视内容包括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婴幼儿及学龄前期儿童保健

建立儿童保健册(表、卡),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或生长监测服务,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为儿童提供健康检查,1岁以内婴儿每年4次,1~2岁儿童每年2次,≥3岁儿童每年1次。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咨询和口腔卫生行为指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

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咨询。

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工作,对残障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与指导。

开展儿童五官保健服务,重点对龋齿、听力障碍、弱视、屈光不正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防治。

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要求

专业机构 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机构必须为卫生行政部门已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专业人员 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业务用房

县(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 儿童保健管理用房:开展儿童保健群体工作和信息资料管理业务,房屋面积各≥15 m2;儿童保健门诊用房: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向合理、符合儿童特点;应设立分诊区和候诊区,总面积≥100 m2;儿童健康检查门诊诊室≥2间;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当地儿童保健需求、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业务量配置用房,面积参照本规范执行。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儿童保健相关专业门诊,根据业务工作量参照本规范执行。

各专业门诊设施设备 根据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内容,配备必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

评估

第6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目的意义

我市自2000年在省内率先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的加重,出生缺陷的发生近年有逐渐上升的趋势。产前筛查和诊断是出生缺陷干预的二级预防措施,将为降低我市缺陷儿的发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产前筛查可以在整个孕妇群体中查找出患有目标遗传病症的高危个体,并对高危个体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实施产前诊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常胎儿的出生。

二、实施内容及方法

(一)实施范围:驻济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实施内容:全市孕中期的产前筛查与诊断。

1、产前筛查:通过经济、简便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查找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目标疾病胎儿的高危孕妇个体。

⑴产前筛查的对象:小于35岁孕15-19周妊娠(不含有产前诊断适应征的)孕妇。

⑵产前筛查时间:妊娠15-19周。

⑶产前筛查的血清标志物:甲胎蛋白(AFP)、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freeβ-hCG)、雌三醇(uE3),结合孕妇年龄、孕周、体重代入数据分析软件做出目标疾病的风险估计。

⑷产前筛查的目标疾病:21三体综合征(先天愚型)、18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症)、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无脑儿、脊椎裂)。

2、产前诊断:又称宫内诊断或出生前诊断。是指在妊娠早中期采用各种技术方法,对严重出生缺陷、遗传病的风险妊娠进行宫内诊断,确定胎儿的表现型(形态学诊断、细胞遗传学及生化遗传学诊断)或基因型(基因诊断)。

⑴产前诊断的技术方法:目前主要为羊水、脐血、绒毛的细胞培养,检查染色体结构及数目有无异常;羊水、脐血、绒毛的荧光原位杂交(FISH),特点为快速诊断特异性探针的染色体数目及结构异常。

⑵产前诊断的指征:

①预产年龄大于35岁的高龄孕妇;

②产期筛查目标疾病的高风险人群;

③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④产前检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

⑤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⑥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⑦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者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的孕妇。

(三)实施方法

1、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设于市妇幼保健院,依托区域妇幼保健网络,建立市产前筛查诊断网络。

2、产前筛查标本的采集、递送。

⑴采集。由首诊医院按产前筛查要求的孕周谈话、填写知情同意书。在采血管标签上写明患者姓名、标本编号、采血日期。按照无菌操作常规采集静脉血3ml,收集于真空干燥采血管中,静置于室温下(18~28℃)0.5h~2h,待其凝集后迅速离心分离得到血清。

空腹或清淡饮食后采血,采血后沿管壁(应使用促凝管)缓慢注入到真空采血管中,避免溶血。2000-3000转/分离心5分钟,提取血清。

⑵保存。血清标本应-20℃以下保存,最长保存不可超过3月,如果4℃~8℃冷藏不可超过6天。

⑶递送。知情同意书及血清标本由市妇女保健所每半月到采血单位收集一次。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带领市妇女保健所派出的专车到各采血单位收集样品。

3、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收到标本后应在24小时内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立即通知采血单位,5天内重新采集。

4、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负责保存知情同意书等原始资料,市妇女保健所负责将检测结果报告单定期送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的联络员,后者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的召回。

5、各采血单位应将符合产前诊断适应症的孕妇,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及时转诊到市产前筛查诊断中心,并做好转诊登记。羊水产前诊断时间妊娠18-22周。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负责全市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组织制定产前筛查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负责全市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规划、实施、质量检查及监督;负责产前筛查技术人员培训和临床诊疗、实验室的质量控制;负责产前诊断新技术的开展及临床应用。

市妇女保健所负责组织相关产前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产前筛查与诊断网络运转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评价;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数据的统计、汇总、反馈及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保健机构负责与辖区各样品采集机构指导、联络和信息收集,协助标本的收集和运送;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的召回。

各采血单位负责对就诊的妊娠在15-19周的孕妇进行产前筛查的知情告知,并填写知情同意书;负责采集静脉血,按要求保存血清,填写产前筛查送检表格。

第7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救助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和危害。

(二)年度目标

1、监管场所高危人群检测。

继续完善卫生与公安和司法部门监管场所高危人群HIV抗体检测工作协调管理和信息收集汇总上报机制。各地完成对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监管的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和监狱等场所当年新入所的吸毒、等重点人群的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全省计划筛查总人数共34200人,培训监管场所工作人员1368人。

2、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所有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开展免费自愿咨询和抗体初筛检测服务。努力提高各级自愿咨询检测点服务人员的能力,每市级和县级至少培训咨询员4人,以前接受过培训的,今年进行知识更新提高再培训。要求全省17个市和1**个县(市、区)共培训咨询员总数为420人。采取各种措施,增加自愿咨询检测点,扩大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可及性,平均每县完成咨询和检测对象至少500人,全省计划完成免费自愿咨询和检测总人数为52500人。

3、宣传教育。

将农村作为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要求每县利用大众媒体在城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至少2次,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立专题宣传栏,组织对就诊者的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每诊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4、高危行为干预。

在原有7个美沙酮门诊基础上,新开淮北和铜陵市2个门诊。每个老的美沙酮门诊治疗人数要求达到200人,开诊不满一年的新开门诊治疗人数要求达到100人。

预防性途径传播综合干预措施优先覆盖、同性恋等高危人群。全省预防性途径传播干预措施覆盖总人数为78750人,培训基层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和非政府组织人员总数为2100人。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服务,检测率达到85%以上。为抗体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确证检测,检测率达到100%。确证检测结果阳性孕产妇知情选择妊娠结局,为终止妊娠提供经费补助,为继续妊娠并分娩的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到90%以上。婴儿12个月、18个月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达到90%以上,18个月筛查结果阳性的免费提供确证检测,检测率达到100%,为艾滋病病毒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提供人工喂养支持服务。对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随访2次、所生婴儿随访5次。妇幼保健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感染者随访。

以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的县区为重点,继续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乡村级医务人员,重点内容为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规范诊疗和护理知识,不断提高基层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诊疗和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全省计划培训基层医务人员目标总数为870人。

继续在全省开展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计划累计治疗人数为2169人,要认真落实监督服药措施,使服药依从性达到8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耐药监测工作,动态观察抗病毒治疗效果和耐药情况。要进一步提高CD4细胞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覆盖率,对治疗病人的CD4检测做到每人每年检测4次,病毒载量争取每人每年检测一次;对报告发现的HIV感染者,CD4检测做到每人每半年检测一次。

要继续加强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定期完成随访、检查和网络报告工作。

7、中医中药。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期干预治疗,应用中药配合西药抗病毒治疗,减轻西药的毒副作用,增强病人耐受性和依从性,促进患者的免疫重建,发挥两者的协同作用延长感染者从感染到发病的时间,提高生活质量。(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4)。

8、保障血液安全。

继续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实现《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年)》提出的“20**年15岁-49岁人口中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加强人员培训和实验室血液质量控制,建立稀有血型库,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血的安全性。

二、项目内容与资金安排

本项目共有监测检测、宣传教育和干预、关怀治疗、抗病毒治疗药物、母婴阻断、血液安全管理、中医治疗等项目,总资金额为3192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分别见附表1、2。

(一)监测和检测(38.1万元)

1、继续在监管场所对高危人群开展常规HIV检测(17.1万元)

按照卫生厅、公安厅和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关于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继续完成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劳教所和监狱中当年新入所被监管人员中高危人群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任务,对所有确证阳性者提供免费的CD4细胞检测,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果告知、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病人,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

全省计划在监管场所筛查总人数共34200人,工作经费17.1万元。监管场所筛查工作经费按每检测1人补助5元的标准下拨至各市,各市根据辖区内各县(市、区)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再予以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参与标本采集、运输、检测和资料录入上报工作和人员补助,筛查所需试剂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至各市。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2、全面推广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21万元)

各市、县(市、区)都要在疾病控制机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内建立免费咨询检测点(VCT)和转诊服务网络,为就诊者和公众提供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积极走出去,深入到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开展免费VCT宣传,扩大免费VCT覆盖面,提高接受检测的人数。各VCT服务点所在机构要做好免费VCT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登记和收集上报咨询检测点工作报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对市、县(区)级咨询点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全省咨询员技术支持网络,定期组织召开技术沟通和讨论会,为基层咨询员提供心理、技术和转诊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项目工作经费按照平均每咨询检测1人补助4元的标准下发各项目市、县。具体工作人员补助经费按照每人检测前咨询费1元,检测后咨询费1元,检测费1元,资料录入上报1元。筛查所需试剂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至各市、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1**万元)。

继续将基层领导干部、农民工和青年学生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将农村、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和场所,要求尽量扩大覆盖面,宣传教育内容侧重预防知识、提高个人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的技能、国家和当地的防治政策、关爱和反对歧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动员街道和乡镇基层政府主动参与,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组织落实好各项活动。各级要对下一级宣传教育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证县级以下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落实。本项目补助部分市和每县(市、区)经费1万元,用于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和媒体宣传,补助省卫生厅6万元用于省级宣传和各地督导,共计1**万元。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全面落实高危人群干预措施。

1、预防性途径传播(159.6万元)。针对性途径传播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的重点人群包括暗娼和嫖客,男男性接触者,多性伴者等。各地可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广告牌、流动宣传和举办公众活动等形式,宣传安全套防病知识,营造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社会氛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根据当地性途径传播高危人群活动特点,选择目标人群集中活动的场所开展工作;建立业主负责制,确保在场所内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方便目标人群购买;积极发展同伴教育员并对她(他)们进行生活技能等培训,力争使接触到的目标人群在每次性活动中100%使用安全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安全套推广使用等综合干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干预工作经费安排主要包括举办各类外展活动、交通、人员补助等内容,全省共计159.6万元。其中对于高危人群干预人员补助,按照干预对象任务量分配经费,对干预对象的干预频次要达到4次/年,工作人员每次下基层或场所工作补助不超过20元/天,要求有工作记录和领款人签名。

2、开展同伴教育(210万元)。各地要在掌握本地高危人群的分布和特点的基础上,在暗娼、同性恋等高危人群中积极招募志愿者,开展同伴教育。对于同伴教育工作,按照平均一名同伴教育员工作每年补助600元为标准(每名同伴教育员每月至少开展干预工作一次,每次工作补助不超过50元/人/月),并对同伴教育员的培训和开展同伴教育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购买用于开展干预工作的宣传品等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全省共计210万。

项目中要求达到的覆盖高危人群任务量,各县级及部分区任务量已单独列出,而对未单独列出的区级任务量均已包括在各市级任务量中,由市级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分配到区。

3、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53万元)。

按照卫生部、公安部、药监局制定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要求,在阿片类吸毒人数集中地区开展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工作。要求每个门诊培训10名专职工作人员,保证门诊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开设时间要方便就诊者服药,要对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免费提供宣传材料。

本项目提供部分门诊工作人员补助、培训经费及宣传教育经费,对于新开门诊提供门诊点改造建设、设备配备经费。门诊所在单位对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项目经费要设立专账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四)预防母婴传播(77.8万元)。

继续支持8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检测,可根据检测条件和流程选择快速检测试剂或ELSIA检测试剂,对于第一次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应用第二种不同的检测试剂进行复检。对于临产急诊入院分娩的产妇,同时应用两种不同的检测试剂进行筛查检测。为抗体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确证检测,确证检测结果阳性自愿终止妊娠的,提供终止妊娠补助,自愿选择继续妊娠并分娩的,提供抗病毒药物,并对其住院分娩给予补助,为所生婴儿提供免费抗体检测和人工喂养支持服务和适当补助。

给予项目地区阳性孕产妇及婴儿补助1.8万元,各级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补助76万元,检测试剂、预防药品及耗材等共计35.2万元由省招标采购后下发(见附表3)。

(五)感染者随访和免费抗病毒治疗(100.8万元)。

对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各地应对其进行定期随访,感染者每年进行2次免费CD4细胞检测,同时给予医学指导。通过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提供抗病毒药物等相关服务,提高抗病毒治疗的可及性。

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按照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的要求,在治疗前以及治疗过程中,为每位接受治疗的病人每年提供免费CD4细胞检测4次和病毒载量检测1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随访中发现的严重毒副反应病例要及时上报并转诊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为使抗病毒药物服用及时、减少停服、漏服,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耐药的发生,对服药病人要实施监督服药措施(为保证质量,每位监督员每月最多监督病人数不得超过30人)。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将监督服药工作与病人的随访和管理相结合,探索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综合管理方式。对负责监督病人服药的人员,安排适当的工作补助经费。为了及时观察治疗效果,提高病人接受CD4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的可及性。

中央财政经费主要支持的活动包括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费用、感染者随访的交通补助(按随访一个感染者每年补助交通费100元)和CD4检测试剂补助、抗病毒治疗的一线药品以及必要的二线药品费用、服药病人CD4检测试剂和病毒载量检测试剂以及病人到医疗机构接受CD4检测随访的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年到医疗机构检测4次,每次补助50元,共200元/年)、监督服药补助(每监督服药一个病人补助10元/月,每年每病人120元,补助监督服药员)和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补助(每治疗和随访一个病人补助10元/月,每年按每病人120元,补助乡村级医务人员)等,要求有工作记录和领款人签名。

全球基金项目县的工作经费经费从全球基金项目经费中列支。抗病毒治疗药品、CD4和病毒载量试剂共计1213万元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各地。

(六)血液安全管理(48万元)。

1、无偿献血宣传(10万元)

(1)制作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短片,免费发放到各市,在采供血服务场所及媒体播放。

(2)组织开展“6:14”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

2、开展无偿献血招募培训(3万元)

(1)组建无偿献血宣讲团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

(2)组织专家组赴无偿献血落后地区开展无偿献血招募培训工作。

3、国家血型库建设(5万元)

进一步完善安徽省血型库建设,实现全省稀有血型资源共享,适时对数据库进行维护、保养。

4、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监控体系(20万元)

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血液集中检测要求,由省中心实验室牵头,根据卫生部临检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比实验室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体系,进行实验室质量考评,并将结果报告国家参比实验室复核。

(1)对全省所有采供血机构血液样本进行抽样检测,每所采供血机构抽取标本50份左右,全省约1500份,进行抗HIV、HBsAG、抗HCV、梅毒检测。

(2)对所有采供血机构开展飞行检验,以双盲考核的方式对HIV、HBsAG、抗HCV、梅毒进行考核,以检验采供血机构实验室检测技术和管理水平。

(3)为17所中心血站更新实验室管理软件。

5、血液质量保证培训及医务人员培训(10万元)

(1)根据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影响血液质量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新一轮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每期80人左右,每期4天时间。

(2)举办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输血科主任,外科、妇产科、肿瘤科等与临床输血密切相关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业务骨干参加的血液成分临床应用与进展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约150人,时间3天左右。

(七)中医中药治疗(240万元,项目内容见附件4)。

(八)国家综合防治示范区(424万元)。

国家第一批5个示范区各补助工作经费60万元,第二批3个示范区各补助36万元,用于示范区艾滋病宣传教育、自愿咨询检测、高危人群干预及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关怀工作。每个示范区补助的经费中包括多部门活动经费6万元,用于示范区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活动。每个示范区督导和技术支持经费2万元,用于补助示范区所在市。

(九)业务培训(157.2万元)。

1、监管场所筛查工作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并完成对辖区内参与筛查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全省计划培训监管场所工作人员1368人,培训经费49.2万元。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宣传、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咨询服务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等有关知识和技能。

2、VCT咨询员培训。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项目计划负责完成辖区内免费咨询检测服务的机构和咨询点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要求每县(市、区)培训至少4人,培训经费全省共计21万元。

3、干预工作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高干队人员和同伴教育员等非政府组织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以提高干预工作能力和效果。每县(市、区)培训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其中非政府组织人员不得少于10人),培训经费全省共计50万

4、抗病毒治疗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负责抗病毒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中央财政经费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进行补助,项目计划培训基层医务人员870人,按每人平均培训7天,每天补助60元,每人补助420元,全省共补助各地经费37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协调

项目由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统一部署和协调实施,各市、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负责中医中药治疗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接到本《方案》15个工作日内,制定本地具体项目执行方案,将本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项目执行单位,明确项目完工时间、责任人、资金分配额度计划和监督考核办法,在项目执行期间加强经常性项目督促检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是项目的技术支持和项目执行机构。省市项目工作组和专家组,对项目地区各工作领域进行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每季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资金管理

各级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围绕实现《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情况统筹安排国内外项目资源。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项目执行单位明确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预拨50%的项目资金至各项目执行单位,同时在项目过程中要简化报帐审批手续。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具体规定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共同制定《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防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标采购

1、卫生部负责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2、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负责HIV检测、CD4检测试剂、病毒载量检测等试剂的招标采购工作。

四、项目执行时间

招标采购工作于2008年4月底完成。整个项目工作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项目执行中期和项目完成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进行综合效果评估,并将项目终期总结报卫生厅、财政厅。

(二)卫生厅和财政厅将按有关规定定期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绩效等进行检查评估;对药品、试剂、使用与分发、登记以及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进行抽查考核。

第8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作者:谢雪玲 彭蔓蕾 石宏英

【摘要】目的 探讨对妊娠期糖尿病门诊的管理方法和效果。方法 对在本门诊筛查并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的孕妇104例进行系统的护理和管理,给予饮食指导、运动指导、用药指导等健康教育。结果 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率达98%,高危妊娠管理率为100%。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6%,孕妇对GDM相关知识的认识情况掌握达到92 %,遵医行为到达98%,分娩前空腹及餐后2h血糖满意者达到91%。结论 对门诊产前孕妇进行糖尿病筛查,进行专人负责,统一系统的新模式管理。使更多的孕妇认识了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儿的危害,因而愿意接受糖耐量筛查和服务指导的孕妇明显增多。新的管理模式不但促进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工作的进行,也有利于发现潜在的GDM~NGIGT患者。加强孕期糖尿病管理,可改善GDM筛查、诊断状况,为进一步的合理处治提高基础,也有利于防治围生期疾病,提高母儿健康水平。

【关键词】妊娠 糖尿病 护理 管理

妊娠期糖尿病是产科常见的并发症,可引起巨大儿、低体重儿、妊高征 、早产、酮症胎儿、畸形、新生儿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威胁着母婴的安全。母亲远期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概率高达30%~50%,子代在儿童发生肥胖及成年后发展为糖尿病的机会也增多。因此,妊娠期及早对GDM做出诊断,加以正确管理,不仅能减少孕期母儿合并症,能降低远期糖尿病的发生率。为了早期干预和管理妊娠期糖尿病,2008年我们课题组成员承担了《妊娠期糖尿病临床管理模式的探究》这一课题。本文就妊娠期糖尿病孕期门诊监测与管理的体会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选择自2008年10月至2010年6月在我院门诊建册并在产前检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的孕妇104例。其中糖耐量异常的86例,诊断为GDM的18例。年龄26~38岁,平均27. 2 岁,初产妇36例,经产妇68例 ;45例为高龄产妇。研究组由专人负责,进行新模式管理。

1.2方法

1.2.1在优生优育门诊对孕前高危人群筛查:对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高龄的孕前检查妇女进行血糖筛查;糖耐量异常或确诊糖尿病者列入管理对象,糖尿病患者待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后怀孕。

1.2.2产前检查:高危人群未做糖筛查者在第一次孕检时进行,一般孕妇于孕24-28周进行50g葡萄糖筛查试验,阳性者再作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我院GDM诊断标准采用第六版妇产科教科书判断标准。

1.2.3糖筛查异常或妊娠期糖尿病列入管理对象。有专职护士记录所有患者的详细资料,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家族史,既往史,用药史。患者的特征性评估包括与GDM有关的高危因素评估和妊娠合并症评估,由专门的护士通知患者定期进行血糖的测定.来获得可靠的血糖值。在血糖控制不稳定状态下.每3天到1周需要对这些患者产前检查1次.测空腹血糖值和餐后2 h血糖,血糖控制稳定后1周检查1次。

1.2.4营养指导和饮食控制结合运动疗法。专职营养师根据每个患者孕前的BMI、目前的体重、孕周、胎儿大小及血糖水平综合计算热卡及三大营养素的比例,然后不断修正。

1.2.5经饮食控制后血糖仍然异常者由内科内分泌专家会诊,指导用药。

1.2.6健康教育。对象为糖筛查异常或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和家属,从孕前检查开始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和服务指导。在方式上,采取集体授课、个体指导相结合。由糖尿病教育小组成员和产科门诊护士组织讲课、讨论、操作示范。针对每个患者制订防治计划,落实干预措施。

1.2.7围产期监护。患者由普通产科门诊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进行围产期监护,孕妇应按时做产前常规检查,孕28周后,每周1次,积极监测血糖水平,糖化血红蛋白,肝肾功能。若血糖控制不理想,可使用胰岛素或入院治疗。如无其他妊娠合并征,则根据胎儿大小、胎盘功能和血糖控制,指导孕妇适时住院分娩。

2 结果

两年内,参加孕期检查的1030妇女中,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率达98%,高危妊娠管理率为100%。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6%,孕妇对GDM相关知识的认识情况掌握达到92%,遵医行为到达98%[1],分娩前空腹及餐后2h血糖满意者达到91%。

3 讨论

通过对门诊产前孕妇进行糖尿病筛查,进行专人负责,统一系统的新模式管理。对孕妇进行健康教育和服务指导,使更多的孕妇认识了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儿的危害,因而愿意接受糖耐量筛查和服务指导的孕妇明显增多,因而发现糖代谢异常的孕妇也因而增多。新的管理模式不但促进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工作的进行,也有利于发现潜在的GDM和NGIGT患者。加强孕期糖尿病管理,可改善GDM筛查、诊断状况,为进一步的合理处治提高基础[2],也有利于防治围生期疾病,提高母儿健康水平。有待研究的问题:虽然加强患者的教育和随访可以改善结局和减少医疗资源的使用,但GDM孕妇在其后的生命过程中发生显性糖尿病的机会明显增加.糖耐量异常程度越高,发生糖尿病的机会越多,对分娩后的产妇定期电话随访,提醒42d做OGTr检查,能发现一些产前漏诊的糖尿病孕妇。因此,门诊产后随访肩负着一个更重要的任务,如何与社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高危人群的管理,不断地给予这些人群进行专业的帮助,降低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从而节约医疗资源。

参 考 文 献

第9篇:产前筛查门诊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建立覆盖城乡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具体指标如下: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孕早期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到99%,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

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4.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

5.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6.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均达到8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8.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到省卫生厅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1、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明确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2、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重点,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制定二级妇保院的设置规划和建设计划,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区街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3、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加快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与发展,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4、加强妇幼保健学科建设与管理。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将向纵深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必须树立“科技兴院”意识,重视科学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以此带动医疗技术水平向前发展。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开展重点学科评审,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

5、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对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市妇幼保健院要组建师资队伍,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信息统计、妇幼保健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的培训,制定妇幼保健专项技术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妇幼保健人员的“三基”和适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2次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竞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对镇区街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单位新调整的妇幼人员,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镇区街卫生院要加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1、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深入贯彻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健全孕产期保健服务网络,改变《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传统建立模式,统一由镇区街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登记基本信息,将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保健服务有效衔接,为孕产妇提供全程、连续、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市卫生局加强对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每半年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1次全面检查,促进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2、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足业务用房及设施设备,建立区域儿童保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评评估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儿童保健工作,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职能,把直接面向儿童个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儿童做好相应的服务。

3、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并实行产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控制剖宫产率,提供规范、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质控,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定点助产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助产机构资格。

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提高救治能力,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4、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与妇联、人口计生、财政等多部门合作机制,重点开展对严重威胁妇女生命健康的宫颈癌、乳腺癌、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及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治。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将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系统保健管理,实现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和儿童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1、强化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婚前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和咨询指导,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改进服务模式,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孕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检率继续免费为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建立健全产前筛查网络,有序推进产前筛查服务,加强重大体表畸形和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产前筛查率和确诊率。

2、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服务网络,稳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治疗和干预。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制度、职责和流程,做好可疑听力障碍儿童的转诊、诊断工作,逐步开展听力障碍的干预和康复工作。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落实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绩效评估,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五)、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为主线,以妇幼卫生信息监测为重点,整合相关信息管理资源,继续做好母婴三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信息化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和年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监管,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