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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城建档案工作计划

第1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按《办法》规定办理档案登记证,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档案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加强了制度建设,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城市规划档案已进入了依法治档的新阶段。

1、城市规划档案的形成

城市规划档案,是城市规划部门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作为记录历史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资料,主要包括文书、图纸、各项城市建设项目报建档案等。经过档案管理人员对这些资料进行认真有序地收集、整理、分类、编目、排架,就形成了城市规划档案。

2、城市规划档案的作用

城市规划工作档案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主要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服务,其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即凭证作用和借鉴作用。档案是历史的凭证,是第一手参考材料。城市规划档案是当时直接使用的文件资料转化而来的,它客观地记录了过去的历史情况,保留着真实的历史标记。它不仅记录了城市规划工作历史活动的真实经过,还记录了在各项活动时的思想发展、形成变化、工作成果以及经验教训等。它对于记录历史、查考情况、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广泛的参考作用。有档案做依据,研究和处理问题就比较准确迅速,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城市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

3、健全档案管理体制,创新档案管理工作

首先,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档案局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档案室具体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工作,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室的日常工作。每年将档案工作均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的工作格局,确保本单位的档案工作专项经费的到位。

其次,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档案管理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才能有效地解决新形式下出现的新问题。 因此,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整理档案。档案汇集着大量的指示,也记载着丰富的信息,是一种丰富的信息资源,但档案的整理工作繁琐,重复劳动多,强度大,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整理档案,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城市规划档案工作已逐渐从传统管理模式演变到计算机信息数字化管理模式,从档案的手工查询发展到网上查询。电子计算机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运用,可以使文件的形成、运行、转换等各个环节与自动化办公衔接起来,这种现代化科技手段与先进操作管理技术都迫切需要档案管理工作者去掌握和运用。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是信息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也是档案工作者的必然方向。所以,档案管理工作者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边学习边操作,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注重计算机知识、信息文化的学习,努力使自己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每一位档案工作者都要有宽广、扎实的专业知识,通晓各类档案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强调档案与其他专业的渗透与联合,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4、合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工作服务

第2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和利用。

第四条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当地城市建设事业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管理,健全和稳定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城市各有关单位(包括驻市的部、省所属单位)都应从城市建设的全局出发,把城市建设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列入有关规章制度和各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五条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多套分存、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建立以市建设档案馆为中心,以各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系统档案室及各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建档案工作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市建设档案馆隶属市建设局领导,是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城建科研、城建信息的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实施宏观管理,负责拟定城建档案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规定;

(二)接收征集本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资料;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和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利用工作,为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服务;

(四)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需要,开展编研工作;

(五)对各县(市、区)建设档案馆(室)和市区城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六)根据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使建设档案馆逐步成为城建档案资料的储存、利用、咨询、交流、服务中心、城建科研中心、城建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建设档案馆(室)负责当地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开发利用和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向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城市规划档案及重要工程档案。

第八条各部门和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部队等)对本部门、本单位形成的城建档案应加强管理。根据工程建设及设施维护管理需要,收集和保管其竣工档案,并随时接受市建设档案馆的检查和指导。凡属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都必须无条件地将档案的原件报送市建设档案馆统一保管。

第九条城市行政区范围内下列档案资料,应整理送交建设档案馆:

(一)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档案资料,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建筑工程及市场管理、城建计划统计管理等档案资料;

(二)城市勘测设计方面的档案资料,包括城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城市测绘等档案资料;

(三)城市土地管理的有关档案资料,主要指市区土地规划、土地普查成果等档案资料;

(四)城市土地管理的有关档案资料,主要指市区土地规划、土地普查成果等档案资料;

(五)市区地名档案资料,包括街名、道路命名汇编及更名通报等档案资料;

(六)城市环境保护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环境普查、监测、治理等档案资料;

(七)市政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城市道路(含广场)、桥梁(含地下人行道)、涵洞、隧道、排水、路灯等工程档案资料;

(八)公用设施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供水、供气、热力、公共交通、供电、电信等档案资料;

(九)交通运输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市辖范围内的公路、铁路、机场等工程档案资料;

(十)工业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包括矿业、电力、轻工、纺织化工、电子仪表、机械、冶金、建材、医药、食品、储库等建(构)筑物工程档案资料;

(十一)民用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住宅、办公用房以及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宾馆、会堂、书店、学校、医院、疗养院、体育馆(场)等档案资料;

(十二)城市水资源管理和主要水利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水资料调查统计、规范性文件、城市上游水库、引水渠道及泵站,市区河道整治等资料;

(十三)人防、防灾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人防工程的通道、地道、地下室、消防、防震、防洪等工程档案资料;

(十四)环境卫生工程档案资料;

(十五)名胜古迹、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公园、绿地、苗圃、名木古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城市雕塑、古建筑、风景区等方面的工程档案资料;

(十六)城市建设科研档案资料;

(十七)军事工程档案资料,包括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和隐蔽工程等档案资料;

(十八)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勘测资料、竣工总平面图、管网综合图、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工程竣工档案及住宅工程档案等;

(十九)涉外工程档案资料;

(二十)村镇建设档案资料,主要指市区周边村镇规划,典型建筑的图纸等档案资料;

(二十一)列入要收集和征集的城市基础资料,包括城市历史沿革、历史经济、人口、科学文化、教育、资源、气象、水文、地震以及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汇编、专题调研和科技成果、技术手册、城市面貌等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声像资料)。

第十条建设工程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十一条需报送市建设档案馆的城建档案资料由产生单位收集齐全,按要求移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各类建设工程档案应于竣工验收后九十日内移交;城市基础资料、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环保管理、园林绿化、人防、工程设计、科研等档案资料应自形成之日起,在产生单位保管三至五年后移交。

第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与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发包招标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包括编制工程竣工档案的内容、质量要求、套数、提交时间及编制竣工图费用等,明确其义务和责任。

第十四条凡在城市辖区内建设的各类工程,在其竣工时,应当同步整理完成工程档案资料。在编制工程竣工图纸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编制竣工总平面图和管线工程竣工图,须采用城市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实测数据;

(二)图形与文字数据要反映建设工程的真实情况,即图物相符;

(三)利用施工图纸改绘竣工图,必须是图面清晰的新蓝图;

(四)地下管线工程必须按要求重新绘制竣工图;

(五)大型、重要的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须附有工程照片或实况视频等声像档案资料;

(六)编制竣工图必须坚持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度同步编制,不得事后编制和伪造。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市建设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交市建设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六条向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是原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建设档案馆可以接受委托,代为整理、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七条凡因扩建、改建、大修,使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管线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必须对其原工程竣工档案进行修改补充,并及时报送建设档案馆。

第十八条城建档案实行多套分存、集中管理的原则。建设档案馆和产生城建档案的有关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科学管理城建档案,积极利用城建档案,开发城建档案信息,为城市建设服务。

第十九条建设档案馆应做好档案材料的鉴定和保管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确保城建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十条建设档案馆对城建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鉴定。对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目造册,经单位领导审查,并与产生单位协商同意,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

第二十一条凡需要利用城建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建设档案馆按规定查阅。单位或个人在查阅城建档案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涂改、污损城建档案或拆卷、抽页。

第二十二条建设档案馆应根据查阅档案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做好利用统计、信息反馈的工作,分析研究城建档案开发利用的新动向,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范围向建设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省档案工作条例》给予处罚: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五)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3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我市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下同)的管理制度,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302号文件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真实纪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和必要条件,是建设、设计、施工责任和产权的法律依据。城建档案的充份利用,对提高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子孙后代造福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意义。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城建档案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有城建档案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机构,配备干部,制定本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细则。要把城建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城建管理的工作程序,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和有效地开展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任务

第四条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简称城建档案馆,下同)是我市城建科技事业单位,由广州市城乡建委领导,归口广州市规划局管理,业务上受广州市档案处指导。其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城乡建委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负责接收和保管我市永久性保存的城建档案和重要资料;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

(四)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汇编各种综合材料,为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提供利用;

(五)对全市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市城建系统各局、公司、工厂、企业和各区、县城建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城建档案室,由各单位分管生产、技术或科研的负责人领导。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

(一)收集本单位在城建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并进行分类、立卷、编目、登记和统计工作;

(二)承办鉴定城建档案和销毁超过保管期限的城建档案的具体工作;

(三)编制检索工具参考资料,做好城建档案的利用工作;

(四)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及移交档案的具体工作;

(五)对属下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六条 各城建部门的档案室(科)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并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科技人员从事城建档案工作。

第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的费用由市城建事业费开支。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城建档案室增添设备和费用分别从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费、科研费或事业费中开支。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八条 城建档案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自然勘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预算、概算、决算、照片、模型、影片、录像带和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主要范围如下:

(一)城市基础材料方面,主要有城市概貌、历史沿革、经济、人口、地名、科学技术、文化教育、资源、水文、气象、地质、地震、测绘、土壤、植被、环境,以及城市各种综合情况统计材料;

(二)城市规划方面,主要有城市现状,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建筑管理(工程征地,报建批准的文件、执照及附图)、规划勘测等档案;

(三)房地产权管理方面的档案;

(四)市政和公用事业工程方面;

(1)水厂、水库、加压站、水塔、取水工程、净化工程、地下输水工程及其水文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的档案;

(2)下水道、涵洞、水闸、抽水站、泵站、污水处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

(3)城市主干道、桥梁、涵洞、立体交叉、广场、天桥、地道、公共交通设施等的档案;

(4)供气供热工程的设施和地下地上管网的档案;

(五)交通运输工程方面,主要有港口、码头、仓库、油库、车站、电车电缆、机场、铁路在本市的设施、站场、线路、地下管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档案;

(六)电讯工程方面,主要有电台、电话、电报、邮政、广播、电视、微波站等的地上地下工程设施和管网的档案;

(七)供电工程方面,主要有电厂、电站(包括公用、专用)、变电、输电线路和地下电力线路等的档案;

(八)人防、地铁工程现状和规划的档案;

(九)工厂、矿山、电站的建筑工程档案;

(十)科教、卫生、文体、服务等民用建筑方面,主要有办公楼、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展览馆、体育馆、文化馆、医院、影剧院、宾馆、商场、住宅等的建筑工程档案;

(十一)园林绿化工程及古建筑、名胜古迹、纪念碑、纪念堂(馆)、城市装饰雕塑、塑像及纪念性标志等工程的档案;

(十二)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有“三废”普查、监测、治理方面的档案;

(十三)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方面的档案。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进馆和补报

第九条 管好城建档案是有关单位的共同责任。凡在我市管辖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各级机关、企业、事业、部队、学校等单位,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本单位的城建档案,并有责任向市城建档案馆无偿报送城建档案。

第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的档案重点是城市中具有全局性、历史意义、艺术水平和建筑水平较高的、重要的建筑工程档案以及市政建设各种重要设施、地上地下管网和各种隐蔽工程的档案。

在确定进馆的具体项目时,要以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建设、施工、抢修以及历史研究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为原则。

市城建档案馆应根据各级计划部门下达在市建设的年度基建项目,划定档案进馆的工程项目,由规划局在批准报建时,提出档案进馆的要求。

第十一条 过去已竣工的城市建设工程,其档案不齐全的,有关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收集、整理、补测、补绘等工作,做好档案进馆的准备。

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后,工程如再经过改建、扩建的,要及时补报变动部份的技术图纸和文字材料,以确保城建档案与工程实物相符。

第五章 竣工图的编制

第十二条 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各主管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重要建设工程都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为确保竣工图的编制,各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把编制竣工图列为重要内容。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要负责审查项目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系统、图物相符。没有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竣工科技档案的凭证,工程不算竣工,建设银行不予结算,计划部门不批新项目,规划部门停发新工程的施工执照。由于没有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凡列入需送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必须有三套,原件送城建档案馆保存,其余分别由主管局和使用单位各保存一套。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由使用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第十四条 大型工程项目的验收,应通知市城建档案馆派人参加。报送进馆的档案由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各类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移交,有特别情况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六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五条 保管城建档案要有专用库房和设备,库房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火、防盗、防晒、防潮、防尘、防蛀以及对照片、底片资料的防霉等措施。要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城建档案的管理部门,要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善保管条件,逐步实现管理技术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要做好平战结合,对突然事故的发生要有应变措施,保证在非常情况下城建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是为了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充分发挥其作用。市城建档案馆,应将接收的全部城建档案和科技资料进行分类,系统化排列,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便于查阅利用。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要积极为全市城建工作服务。凡本市各单位需要查阅城建档案和科技资料的,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查阅。

外省和省内各地区查阅城建档案的须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查阅。

第十九条 市各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保密制度,维护国家机密,保证档案的安全。市城建档案馆在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时,应遵守原报送单位注明的密级和所提要求。并定期对城建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和调整,扩大利用与交流的范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4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城建档案工作; 和谐社会建设; 服务工作机制

1城建档案工作主要内容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各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也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改建扩建、审计稽查、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凭证。城建档案工作就是围绕城市建设开展的一系列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国发[1980]302号第二十八条,大中小城市都应建立专门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必须建立城建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小城市和县镇按照要求,也要建立城建档案馆或设立城建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2城建档案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80%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馆),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建档案,相当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室)被赋予“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职能,指导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许多地方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推行“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城建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接收率达90%以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各馆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备,如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整理档案,档案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起步,各地积极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初见成效。

湖南省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管理处)2004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县级城建档案馆(室)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逐步发展壮大。醴陵市2006晋升为省一级城建档案馆,攸县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等建设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无论是人员配置、库房建设都相应的增加和扩大,整个县(市)馆藏由原来的几千卷上升到3万余卷。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工作面临新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和不足:城建档案的服务效能有待提高;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滞后;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子不大,建设档案工作仍然停留在“收集保管型”,没有实现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3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挑战意味着机遇,问题就是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把城建档案工作推向新境界,使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努力创新城建档案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积极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管理,即以项目法人为管理核心,以纳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监理控制为重要手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方位参与下,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稽查、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国家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一是做好重要工程包括重要建设、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在抓好重大项目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及时介入,多方协调,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2001年至2006年,全市共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591项,重点工程210项左右,仅2005、2006年共收集重点工程档案约4000 卷。6年来新增入库档案约38000卷,为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2 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2005年建设部136号令颁布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各级建设部门要建立配套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相关环节,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各类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004年,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通过省、市人大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通过行政执法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业务指导以及检查督促,推动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目前,全市包括引水、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专业管线工程档案都做到了业务指导到位、档案编制规范、收集工作有力、报送移交及时;2005年至2008年共接收各类管线工程档案4000多卷;并根据城市隧道工程、轻轨工程的发展,适时跟进,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建设方面,长沙馆自2006年以来,通过市财政投入3370多万元,完成了“长沙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工程(一期)”,实现了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把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打造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长沙市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工作平台,充分展示了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3.3 推进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化,实现由“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转变。

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即从信息技术阶段转向信息资源阶段,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转向深入应用阶段,从数量建设阶段转向质量建设阶段,从粗放配置阶段转向集约经营阶段。档案是国家的基础性原生性信息资源,档案部门是信息资源大户,档案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信息化工作,面对国家信息工作战略转型,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把重点转移到加快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上来。

当前多数城市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城建档案进行管理,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开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但各地发展极不均衡,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信息化服务”的要求甚远。各城建档案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国家档案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于2006年9月联合启动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确定了6个方面主题和16个试点单位,其中沈阳市房地产档案馆与另外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的试点任务,要求对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不同运行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探索实践、总结归纳。各城建档案部门应主动融入对接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十五”期间,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先后投资60余万元,用于声像设备和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安装了局域网,开发了“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建立了株洲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逐步实现了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统计的现代化,结束了手工操作和人工查阅的历史。建馆以来,共接待查阅利用者36980人(次)、查阅档案35019卷,复制资料50000余份,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也为全市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改扩工程、解决纠纷、补办手续、史志修编、新闻宣传等提供了大量服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 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把国家基础实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各地建设规划部门必须加强与档案、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三农工作、村镇建档工作,进一步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

对株洲市各县(市)村镇建设档案工作来说,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在镇一级,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目前镇域规划建设发展很快,建设档案工作要跟上新农村建设步伐,不能留下空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硬件配置,落实工作场地和档案保管库房,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设施,改善技术工作条件。三是要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努力用好地方政策,以有为争有位,不断打开工作局面。四是要进一步营造城建档案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加强市、区县(市)、镇建设档案工作联动,建立信息员队伍和工作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横向交流,增强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整体实力和成效。

做好城建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档案人应尽的职责。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敢于创新,城建档案事业正如这五月石榴花一样,将会绽放出艳丽夺目之彩!

第5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七条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条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三)档案工作人员,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6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城建档案;特点;作用;城建档案工作

城建档案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科学技术档案,它是城市构筑物、建筑物、地下管网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信息支撑。

一、城建档案的特点

(一)内容丰富,综合性强。城建档案从归档上看,有前期准备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报告;有在城市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如施工技术资料、监理工作资料等;还有工程竣工后形成的各种验收资料及有关的照片、录像等等。由此可见,城建档案的内容和范围相当广泛,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二)连贯性强,归档周期长。城市基本建设工程从立项、规划、决策等先期准备工作开始,经过工程施工直到竣工验收,一般要经历一年甚至数年时间。在整个过程中,每个阶段形成的档案资料既类别明确又环环相扣,构成一个相对独立而又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从而真实、连贯、系统地记录和显现出城市基本建设工程的整个完整进程。

(三)涉及部门多,资料来源广。城建档案涉及规划、设计、电力、给排水、电信、环保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分属不同管理系统,需要紧密协调配合。而各项城建档案资料就分别来源于这些不同部门,因此,具有广泛性。

此外,城建档案还具有动态性、精确性等特点。

二、城建档案的作用

(一)城建档案是做好城市整体规划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一个城市的整体规划是对整个城市各种要素、现状、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的全面、综合、科学、长远的预测和构想,是整个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而城市建设规划方案的形成又离不开城建档案的依据和信息支撑。有了城建档案提供的可靠依据,才能够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整个城市的规划、设计、编制等各项工作。

(二)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工作的前提依据。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及其发展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原始资料,是城市建设和维护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它能够为城市的拆迁、修建、扩建、改造、建设工程等各方面的工作提供大量真实而又准确的数字依据。我国及世界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实践证明:合理地利用城市基本建设档案能够促进城市建设顺利、有序、健康地发展,并能节约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

(三)城建档案是城市管理和维护工作的保证和依据。随着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也不断加快。当今的世界各国城市,已是地上高楼林立、铁路、公路、道桥纵横交错,地下给排水、煤气、通讯、人防等各项工程管网密集如织。在这种情况下,要对整个城市基本设施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和维护,就必须有完整、准确、系统的城建档案为依据。事实上,在城市自然灾害和工程事故等突发性事件中,城建档案资料所提供的保证和可靠依据,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城建档案是进行城市建设资料编研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城市建设史料和文献编写一定要做到真实可靠,这就必须依赖于大量完整、系统、准确的城建档案。我所工作的秦皇岛市城建档案馆依据馆藏及调查相关资料,编写了《秦皇岛市征地汇编》和《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汇编》,将全市的征地情况和建设工程情况及其有关信息逐一列出、登记、汇总,有效地解决了多宗土地征用、地界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并成为城建和规划部门重要的文献参考资料。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城建档案具有其自身独具的特点和作用。充分发挥其作用,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工作,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对于实现城市的现代化,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三、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城建档案法制观念和管理意识。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是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依据,是规范城建档案工作的准则。各级城建档案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上述系列法律法规,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档案工作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依法管理城建档案。

(二)强化城建档案管理,建立严格高效的管理制度及网络。

观念是前提,管理是关键。要做好城建档案工作,必须在牢固树立城建档案工作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为此。第一要建立健全各项城建档案管理制度;第二要科学合理设置相关管理岗位;第三要配备好各岗位管理人员,并不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管理素质;第四要以岗定责、奖罚分明。明确规定每个管理岗位的职权、责任及奖罚办法,增强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五要建立完善的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

(三)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城建档案资料的归档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应按阶段有序做好。

第一,要明确归档范围。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保、市政、公用、房地产、人防等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及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等方面的文件资料,都属于城建档案馆的接收范围。

第二,要按工程建设程序分阶段做好档案资料有序归档工作。在工程开工前,应该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勘察设计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在工程施工阶段,应注意变更修改、质量事故记录、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后,要将完整的工程图纸、各专项验收报告及其档案资料统一建卷、归档。这样就可以使城建档案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及时为工程建设服务,为工程竣工后各个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提供系统可靠的文字、图纸等资料依据,并为以后城建档案的开发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努力做好城建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城建档案只有通过开发利用才能充分体现其价值,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必须在做好城建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其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为此,必须做到:

第一、做好城建档案汇编工作。汇编的主要内容有:1、城市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规范、标准文集;2、城建档案资料内容分类汇编,以年度或专业类别为单位,以便查找;3、城建档案联合目录,以综合性或专题性形式的联合目录是揭示整个城建档案馆和建设管理部门档案室全部馆藏的大型检索工具。有了它,才能做到整个城建档案信息的资源共享。

做好汇编工作,首先要有完整、准确的城建档案资料和信息支持;其次,要选配好编研人员,要挑选那些知识丰富、熟悉馆藏内容、文字修养好、综合分析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来参与汇编工作。汇编工作是城建档案馆工作的窗口,它直接反映档案馆工作的价值和水平。如我馆编制的《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征用土地资料汇编》和《秦皇岛市主要工程概况汇编》,资料详实,文字精练,集决策性、系统性、易览性、实用性于一体,在城市建设的房屋拆迁、土地确权等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第二、转变服务方式,变封闭、半封闭服务为开放型、开拓型服务。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要做好城建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必须彻底改变城建档案工作长期封闭、半封闭状态。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为此,我馆经常深入全市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摸索经验,切实尝到了上门服务的甜头。

结合我馆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总结出一套上门服务、开发利用城建档案的经验,这就是先期介入、全程跟踪、严格验收。

先期介入,就是在工程建设开工之前,到建设单位了解情况,看看有无配齐档案工作人员,其素质如何,并组织他们到我馆参观相关档案,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城建档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全程跟踪,就是从建设单位开工前到城建档案馆办理登记手续,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开始,直到开工后的全过程,都深入下去,与工程建设同步跟踪服务,进行工程档案业务指导检查,看他们是否安排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人员,是否随时做好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对重点工程项目,派人长驻施工现场,随时进行指导。

第7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1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发展现实需要的产物 

 

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角度看,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城市建设活动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城市实体,由各种各样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辅助设施、自然环境及景观改造等客观实物组成;另一个则是城市实体建设、改造和演变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纸、声像等载体形式的信息记录,即城建档案。事实上,在人类筑城造廓历史中曾经存在过的绝大多数城市实体早已湮灭于历史长河之中,只有幸存的档案才能向我们诉说昔日的辉煌与沧桑。1972年1月长沙市发掘的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文物中有一份保存完好的绢帛长沙驻军图。其上绘有一座三角形城堡,城垣上设有五个箭楼,四个战楼,并注有“门”、“箭道”等字样。它绘制于西汉文帝之前,距今已有2100多年。在古代,驻军与造城是统一的,这是已知的最早的长沙城廓图,是长沙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力证据。据专家考证,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城市现状图[2]。城建档案古已有之,它与城市建设活动同根同源,既记录了城市的历史面貌,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内容和走向。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先是经历了17年的恢复和发展,城市建设尽管有所发展,但规模都不大。10年文革时期,城市建设基本上处于停滞阶段。当时对城建档案作用和地位的认识非常有限,既没有提出一个完整的概念,更没有提出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在城市建设中形成的图纸、文件等资料,有的保管在个人手中,有的由生成单位的档案室管理,管理办法由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综合档案的基本理论来指导。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人民政治和经济生活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点。此后,国家的精力都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城市建设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和高速发展。大规模城市建设使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凸现出来了:一是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地下管线(供水、煤气、广播、军事通讯等)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产生了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二是拆迁征地过程中经常发生权属纠纷,严重影响安定团结和工程进度;三是重点工程论证因缺乏参考资料,需要大量经费进行测绘;四是历年的城建资料分散在各种机构、甚至在民间,有的资料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引起了许多领导和专家的重视;五是因缺乏工程竣工资料,给工程维护保养和质量事故认定带来不便;六是城市建设中形成的资料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累积,亟需妥善管理。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于1978年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各地市政工程资料利用方面出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果进行了总结,提出在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城建资料的保管和利用。但当时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认识还不一致,对“城建档案”也还没有一个完整明确并得到公认的定义。1980年初,档案届的老同志曾三、裴桐等联名给党中央写信。信中例举了1941年德国入侵苏联,苏联人及时把莫斯科、列宁格勒的工厂、道路、桥梁及设备档案转移到东部安全地带,使他们战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很快。还例举了城建档案资料在唐山地震救灾和重建过程中发挥的突出作用。信中提出应从国家全局利益高度重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这封信引起了很大反响。万里和胡启立同志都作了重要批示。1980年8月,第二次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胜利召开,经过广大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和各界学者、领导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城建档案是在城市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资料。这一认识多年来得到了城建档案工作实践的印证和认同。这次会议下发了由国务院批转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这是第一个指导包括城建档案工作在内的科技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条例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以城市为单位建立基本建设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本市基本建设档案的工作目标。 

长沙市在1980年12月由市革委会以长革组(1980)128号文件通知,正式成立“长沙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行使城市建设中各种城建档案收集、保管、利用和城建档案工作业务指导职能,这是全国第四个挂牌成立的城建档案馆。此后,全国各市城建档案馆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成立起来,并迅速发展壮大成全国范围的工作网络。 

        由此可见,尽管城建档案源远流长,但现代意义上的我国城建档案工作是应城市建设需要发展起来的,是城市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发展更多地依照着城市建设的节奏,也更多地围绕着城市建设中心工作的服务。它并不是综合档案工作中一个直接的分支,更不是综合档案工作中一个简单的、均衡的单元。它是档案工作与高速发展的中国城市建设事业结出的富于中国特色的一个创新成果。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学者提出城建档案工作是计划经济对档案工作的条块分割,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没有把握城建档案工作发展演变的历史脉络,未免偏颇。 

 

2城建档案信息是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源性资源 

 

目前,城建档案主要是依据国家档案局1997年的《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和国家建设部1998年、2001年修正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收集和管理。按照建设部分类大纲,分为18个大类、102个属类、300多个小类。从档案编制形式、体系结构、保存载体和信息内容来看与综合档案有很大差别。它突破了机构和个人的全宗局限,而是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组卷,按专业类别布局存放。它重点是包括了大量工程图纸和建设施工现场声像资料。因此,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不同于侧重于文书的综合档案,是城市建设活动中专业技术和行业管理信息的积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建设也必须从初级形态向更高层次迈进。城市建设不能仅仅体现在街道、立交桥、摩天大楼上,信息化建设是城市建设的必经之路。作为中国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规划纲要》指出,信息资源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信息化是科教兴国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建设各有关环节和各种信息资源体进行比较分析,我们认为城建档案是包容城市建设信息最完整、最丰富、最真实可靠、最持久系统、最集中精炼的领域。其它信息体,如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勘察测量、工程交易、房地产、建设法规及建设文书等,都不具备城建档案的优势。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共有档案20多万卷、底图2万多张、照片2万3千多张,录像、录音资料1000多盒,图书资料6000多册[3]。这么全面、巨量而又管理有序的建设信息资源是长沙市建设口其它任何单位和部门无法比拟的。因此,从建立城市建设基础性数据库的角度出发,最有优势、最有现实意义的莫过于建立城市建设档案电子信息库,实现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的电子化,从而实现城建档案信息的广泛共享,极大地提高城建档案服务城市建设的能力和效率。以城建档案电子信息库的建立和运作来带动其它基础性数据库的建立,从而形成全国性的建设信息服务网络,这就是我国城市建设信息化的网络基础。从上面分析可知,城建档案信息不仅是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而且是优势资源,是战略资源。 

全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观点。目前,全国有200多家城建档案馆加挂了“城市建设信息中心”的牌子,城建档案网站信息量突破了1000g,“城建档案”的google搜索条目已达559000条[4]。他们以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体,承担城市建设信息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建立网站、提供档案信息远程检索利用、编发《建设信息》、承担建设领域电子政务网开发、探索工程档案远程归档、电子组卷和档案数字化等方式不断加强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其中,珠海市城建档案馆的数字化示范工程通过了国家建设部的课题验收,天津市广泛开展了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报送接收和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的数字档案馆建设已完成财政投资1100多万元,实现了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正在朝数字档案馆的目标迈进。从全国来讲,各市城建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普遍快于综合档案馆,在建设口也是独领风骚。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息化水平还比较低,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地区差距还非常之大。一些起步比较早的城市甚至还出现了一些曲折,走了许多弯路,被一些有信息化建设后发优势的城市所赶超。我们在高度重视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该对开发利用的途径、技术实现方案等进行广泛深入的科学论证,特别是要加强档案与建设部门的联合论证,加强各地的学习交流,避免在技术上出现问题,浪费投资。

3城建档案工作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

“品位”是美学上的一个概念,属审美范畴,对“城市品位”目前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城市品位”一词的广泛使用反映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审美情趣的提高。

一个城市的品位首先体现在它的规划水平上,而城建档案则是城市规划最重要的参考依据。澳大利亚的首都堪培拉是世界著名的花园城市,也是世界上公认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山水城市”之一。澳国家档案馆至今还保留着一套特殊档案:1911年澳决定建都堪培拉时,堪培拉只是一个河边小镇。次年澳议会组织了一场国际性规划设计大赛,向全世界征集首都规划设计蓝图。征集到的137份方案被整理成册,其中美国设计师格里芬的设计最受议员们好评,以格氏的设计为核心,再辅以其它方案,议会形成了堪培拉的总体规划方案。即将小河改造成东西长12公里、南北宽不足1公里的人工湖(今天的格里芬湖),湖中建一喷水高度达137米的巨大喷泉,以纪念库克船长首登澳洲大陆。湖的南边是政府机关和外国使馆区,北边是中心商业区,西边是文化区,有大学、医院及科研机构,东边是别墅区。横跨格里芬湖的联邦桥和国王桥如两道彩虹将南北两边紧紧连在一起。在堪市近一百年的建设发展中,这套规划方案都得到了严格遵守,成为世界城市规划的一个典范。为了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稳定性,我们必须尽可能多地汲取各种成功经验,充分发掘城市的自然地理和历史文化优势。长沙市城建档案馆保存了长沙第一张城区规划图(1928年),以及其后的历次规划图,保存了上至明、清时期的各种地形地理图,还有极其丰富的文字、数据、图表等城市沿革资料,在长沙市历次规划修编和调整中,它们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可以说,离开了城建档案工作,规划设计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规划工作根本就无从开展,更不用说规划水准和品位了。

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有序开展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和发展前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长沙市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急需修建湘江第二座大桥。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及时提供利用了长沙段湘江横段面图、湘江滩浅图、五十年代长沙地质图、1971年湘江中桥地质钻探图、长沙1910年至1954年的水位情况和1960年猴子石铁路桥的全部文件和图纸。这些档案资料的利用,有效地节省了方案论证和工程施工的时间,为国家节约投资64万元。2000年长沙市对五一路进行拓宽改造时,因地下管线资料无档可查,导致施工中挖断自来水管190多次,挖断通信电缆30多次,挖断国防电缆6次,既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又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搞好城建档案工作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个城市对其历史文化的珍视和彰显是其城市品位的重要表现,而搞好城建档案工作还是发掘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重要手段。城建档案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轨迹的真实记载,是城市建设文明的积淀。可谓千年沧桑、百年兴废尽在卷中。众所周知,岳阳楼是历史文化名城岳阳的标志,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千古传颂。但因为年久失修,至20世纪80年代,纯木结构的主楼及楼板、镌刻、油漆等已是斑驳陆离、腐朽不堪,整个楼体几近倾圮。1983年岳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大修岳阳楼后,组织专家对岳阳楼主体及各部件进行了摄像、拍照、测量和描摹,建立起一套完整、详实的档案资料。其工作精细到每个榫头、榫眼都有照片、有图纸、有数据。正是依照这套档案资料,大修后的岳阳楼做到了建新如旧,重新焕发出“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的历史雄风。“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园林历史悠久,是中国园林文化集大成者。可以说苏州古典园林就是苏州城市品位的最主要体现。正是基于此,苏州市于1998年开展了苏州古典园林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录的活动。在申报过程中,世评委部份成员到苏州进行了实地考察,无不为苏州园林的精致秀美与其文化底蕴的博大精深所折服。但评委们也提出,在文字、图表、历史文献、声像等宣传材料方面,苏州市的申报工作还很不够,因为绝大多数评委是不可能亲临其境考察的。苏州市城建档案馆给予了申报工作人员十分有效的帮助。他们制作了一个约10分钟的专题片,成为申报材料中的精品和重头戏。此外,他们还提供利用了早在1995年由城建档案馆与园林局联合测绘制作的一整套园林档案。正是他们的努力,确保了申报工作的圆满成功。衡阳市城建档案馆在南岳衡山大庙的修复、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在天心古阁的修复中都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大量事实证明,城建档案是一座历史文化的宝库,是我们发掘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极其重要的信息源泉。

4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全局性工作。城建档案工作参与并贯穿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在对城市建设发展的每一领域、每一环节进行记录的同时,也行使着促成每一领域、每一环科学、规范、真实性操作的职责。这是它与建设发展中的其它环节如:规划、拆迁、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全、竣工验收、权属管理等最大不同之处。城建档案包括了城市基础、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建设管理、市政设施、水文地质、建设科研、风景园林、历史名胜……可以说从宏观到微观两方面来看,城建档案都涵盖了城市建设发展的方方面面。它不仅反映了城市建设发展的整体水平,也能洞察到细节方面存在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一优势,许多城市的建设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和支持城建档案馆的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提高他们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对他们的编研成果、研究报告中的建设性意见都积极采纳,并由此形成决策或政策性文件。

城建档案工作是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自2000年以来,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紧紧抓住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背景下新一轮城市建设高潮的机遇,严格按照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要求,在全市建设工程中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负责制,规定所有建设工程在办理施工报建时,建设单位必须与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方、施工方负责人和资料员必须填写《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大大增强了相关人员的档案责任意识。在工程开工时,主动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五家责任主体进行档案工作技术交底,使档案工作深入人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主动配合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监理部门对档案编制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档案是工程实体的真实反映,档案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工程档案工作实际上产生了促进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规范管理,促进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的作用。建设工程档案的保送率、合格率均达到了100%,2007年进馆档案突破了30000卷,是1999年的10倍多。这一系列工作实践创新了城建档案工作的角色定位,引起的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城建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和发展空间都有了较大改善。

城建档案工作是实现城市建设行政职能的重要手段。正因为城建档案工作涉及到城市建设发展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把城市建设职能的实现通过城建档案工作来进行落实、检查和监督。2006年以来,长沙市建委在对区县(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就在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行业管理和机构职能建设等方面,都纳入了档案工作量化指标,城建档案工作了成为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这里我们特别要强调不能把城建档案工作片面化、静态化、被动化。有人认为档案工作就是保管资料,供事后备查和修史编志之用,最多不过是“事后诸葛亮”,出了问题翻一翻、查一查。这种观点的要害是把城建档案工作等同于城建档案,把城建档案又淡化为一般的参考资料,从而在实际工作中虚化和轻视城建档案工作,使城建档案工作被建设事业末端化和边缘化。事实上,我国各市城建档案馆一般都加挂了“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的牌子,就是为了强化城建档案工作职能,特别是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职能,使城建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建设中心工作服务,也为建设行政职能的发挥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城建档案工作的这些核心价值是由我国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现实和需要所决定的,并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得到加强。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谈城建档案工作的作用和地位,丝毫没有要淡化档案行政管理对城建档案工作指导监督的意思。事实上,城建档案工作的每一个成绩的取得,都与档案行政部门的支持和关心是分不开的。从城建档案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出发,我们认为城建档案工作应更进一步发挥和突出档案特色,依托和融入建设职能,创新服务,增添活力,以期为中国特色档案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8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 城建档案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2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2-0177-01

随着十的新精神、总理提出的“简化行政审批,为企业松绑”的新要求、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环境的日新月异以,以及国内部分城市,在政府行政审批流程上已进行全面改革和优化,如广州市政府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建设工程并联审批的新做法,致使广州市的城建档案管理者发现既有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已不能满足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高要求,城建档案信息化已迫不及待。笔者结合日常工作中的一点体会,从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规划设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信息化效益三个方面与读者们进行分享,探索城建档案信息化的发展。

一、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规划设计

城建档案信息化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系统方能运作,所以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开展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当务之急,而系统建设过程中最首要及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系统规划,通过系统规划研究,探索城建档案信息化行业咨询服务模式,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提供具有前瞻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支撑和指导,为提高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与服务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提高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实现在建工程档案的适时动态管理,实现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大幅度降低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管理成本奠定理论研究基础。通过系统规划研究,为今后搭建建设工程档案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提供顶层设计,以便今后通过升级版的系统平台深层次开发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在价值,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对建设工程档案信息的需求,为“信息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系统平台和档案信息资源。

系统规划首先要对工程档案法规,规则,规范文件与研究文献整理。通过网络公开信息,内部文献数据库等方法,收集梳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领域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以及参考文献与工程档案研究文献资料。

接着要通过对国内外信息技术与系统构建的调研,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先进的城市进行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及国外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实际经验,同时对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云计算平台的建设情况及发展趋势,政府优化行政审批的实际做法及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建设情况,研究分析新形势、新环境对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的影响和要求;结合目前城市建设档案馆现有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与分析。

最后,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分析。结合新的社会形势及技术发展方向,本着“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据国内外建设工程档案信息化的标准规范,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系统以及配套服务管理体系从建设定位、系统与技术架构,开发平台与编程软件,制度与职能、服务体系,系统规范、业务操作、系统安全、系统可扩展性与柔性,实施方案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设计。

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一) 更新观念, 转移工作重心。将建设工程档案作为信息服务行业,认真做好信息共享建设。用信息业的范畴来规范档案馆的信息共享工作,把档案馆工作的重心从过去档案实体管理转移到档案信息管理上来, 档案馆的一切业务工作都要围绕信息服务这个中心来开展, 把城建工程信息资源视为全民、全社会的财产, 要把静态的档案信息用先进的网络设施传输出去,实现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真正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二)加快城建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进程。城建档案管理标准化是城建档案工作的前途和方向,只有统一标准, 才能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这是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条件,尽快修订与实施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标准,要求纸质、声像、电子档案同时归档移交,加大了子文件接收力度。声像档案坚持自拍的同时开展多渠道收集,将具有时代精神和历史价值的档案补充到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之中。规划馆藏资源构架,保障信息资源来源,科学有序的做好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

(三)加快已有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进程,实现馆藏档案信息的智能化综合管理,科学有序地整合和存储原始视音频、图纸、文件等多媒体资料,实现多载体、多格式的档案信息全面兼容和整合,同时加大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积累。建立面向元数据的异构数据交换平台,通过数据封装实现对异构平台的数据共享,解决不同格式、不同结构电子档案的接收问题,在各城建管理部门使用的不同数据库之间,实现数据共享访问,解决多种数据库系统的信息交换问题。通过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城市规划、管理、建设部门、城建档案馆彼此信息共享,使档案馆从信息的存储基地转变为信息的处理、加工和提供利用中心。改变在档案馆只能利用馆藏历史数据的局面,实现历史数据与现实数据的互动交换,使档案信息资源整合的范围更加广阔。实现城市规划、管理、建设档案信息前端动态管理。从电子文件的生成开始逐步跟踪电子档案形成的整个周期,通过各类业务管理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有效衔接。

(四)开展档案人员专业培训工作, 实现人才知识化。人是信息化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 也是档案管理活动的主体, 是档案管理活动中最主动、最有潜力的因素。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关键在于教育。应举办多层次、多方面的专业教育及培训, 以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只有配备一支具有现代科学文化和先进技术的专业化档案人员工作队伍, 才有可能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

(五)采取档案信息加密手段, 维护网络安全与数据保密。对于一个宠大的、联系着社会各层次的、信息资源共享的大系统来说, 安全维护、档案信息加密都是必要的前提, 只有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才能保证档案信息网络的通畅, 杜绝档案失、泄密的发生, 使城建档案馆真正成为全社会信息服务中心。

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

第9篇:城建档案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信息化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得各个行业都开始进行信息化的转变,城市规划中的档案管理也不例外。城市规划也开始将信息技术应用到档案管理中,以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从而可以更好的为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服务。而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实现,还需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从而使得信息化管理的开展更加的顺利。

1、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在发展的进程中,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科学的布局和合理的规划,能够使得城市实现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目前,我国现代城市化的进程在逐渐加快之中,这样就使得城市建设的速度也相应的加快,而在城市加快建设的同时,要想能够使得城市规划的更加合理,就需要合理的利用到档案信息,档案信息是城市进行科学规划的主要参考依据。针对档案实施有效的管理,就能够实现城市的合理和科学规划。

现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的程度逐渐提高,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也有其一定的必要性。有效的实现档案的信息化,可以使得档案信息更加的丰富,能够有效的吸收到各种城市规划的资料,从而对其进行汇总,这样就能够为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定点扎实的基础,从而使得档案管理事业可以进一步的发展。

2、城市规划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内容和步骤

2.1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内容

推进城市规划档案的信息化是档案馆的大势所趋,借助于信息技术,能够更加完善地改进管理手段和途径。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如下所述:建立从输入、存储、管理和应用于一体的电子计算机档案管理数据库系统;使用目前日臻成熟的城市规划档案管理软件,有序推进档案管理的自动化和数字化;城市规划档案的各类信息资源需要经由严密地职能和权限划分,进而实现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系统内的资源共享;系统需提供以网络为基础的档案信息化管理方式。

2.2城市规划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步骤

①技术配置阶段,本阶段主要的任务就是紧密依照档案馆现有的信息硬件设施,根据建设的进展情况,配备电子计算机及其相关辅机器、专用电脑桌椅、光盘和服务器等。②管理必须实现正规化和标准化,若这个前提不能达到,则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也就遥遥无期。③整合信息的阶段,本阶段主要与当代通讯技术、信息技术相互结合,对数字化的信息开展处理和检索,当出现安全问题时,及时组织技术员工进行专业的排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查询的权限、范围的限制与网络技术有机结合等。

3、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3.1培养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人才,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

要想使得城市规划的档案管理能够有效的实现信息化,就需要引进相应的信息化人才,对档案管理实施有效的信息化操作。就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来说,加强其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专业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有其一定的必要性。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技术,并且熟悉各个方面的档案管理内容和制度,引进具备管理学以及城市学等方面知识背景的信息化人才,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从而使得档案管理能够有效的实现信息化。

而要想使得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信息化得到有效的建设,还需要对管理人员的政治以及业务综合素质进行有效的提升,另外,还要对其服务能力进行有效的培养,从而使得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人才队伍逐渐壮大,以构建高水平的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信息化。

3.2加强资金投入,强化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建设

针对档案管理要进行多项资金的投入,积极的融合市场资金以及社会辅助资金,利用充足的资金来将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进行提升。而针对档案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也需要合理的应用到相应的硬件设施,为了能够使得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就需要对所采用的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和优化处理,加强城市的网络覆盖率,针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保护,采用高质量的硬件系统,针对硬件系统进行跟踪维护,并且要定期对硬件设施进行保养,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实现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3.3紧密依照城市规划档案的发展战略,提高管理的专业信息化

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要紧跟时展的步伐,并且能够符合信息化发展的具体要求,将档案管理的职能进行合理的转换,加强档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之前的联系,实现两者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进程中,不断的将数字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应用到城市规划档案管理中,应用网络来实现对档案信息的高度检索,提升档案信息的利用率。建构区域性的档案管理中心,针对档案信息实现高效共享,使得档案信息能够有效的被利用者所利用。切实有效的针对档案管理硬件和软件进行开发,从而使得信息化管理的程度可以大大提高。

3.4构建城市规划档案的信息化中心

城市规划档案馆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终极目的就是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准,进而为城市规划工作提供第一手翔实的、精准的资料,确保城市规划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此,城市规划档案馆要努力成为本市规划的数据、信息存储的主力军,这也逐步成为档案部门的关键职责。

城市规划档案实现信息化的同时,也会出现由于档案自身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而凸显的限制性问题,诸如此类的缺陷理应获得及时的弥补。档案馆的管理者需树立保存好档案的数据和具备管理技术同等重要的理念,在存储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的同时,确保每一条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精确性,以保障信息化可以高效的实现。

4、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是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必然结果。要想使得城市规划档案管理能够有效的实现信息化,就需要严格的遵守相应的管理步骤,并且了解相应的管理内容,在此基础上,积极的采取各项措施,来不断的提升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针对档案管理模式进行适当的改进,并积极的结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实现档案资源的高效共享,以此来保障城市现代化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金德才.谈高校档案价值鉴定工作[J].档案,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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