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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

第1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在九十年代,我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我国政府制定并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这两个纲要实施顺利,成效显著。截止底,两个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而在今后的5-10年期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同时,我们还有责任积极参与和实践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发展行动计划,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因此,4月20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在5月22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两纲具有的重要意义

新“两纲”的制定并公布实施,是全国亿万妇女儿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新“两纲”提出了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措施,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

三、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两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儿童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景,实现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

制定新“两纲”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1、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新“两纲”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与各有关部门制定的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2、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新“两纲”既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于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又面向21世纪、面向世界,与国际上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接轨,使目标既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

3、面向全国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新“两纲”的目标设置既面向全国,代表和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又尽可能地考虑地区差异,突出西部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

四、与20世纪九十年代妇女儿童纲要相比,新“两纲”具有哪些主要特点?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是我国政府实施的第一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它的实施为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这两个纲要相比,新“两纲”主要有以下特点:

1、明确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及四项基本权利。主席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的讲话中曾明确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第一次把这一重要提法写进了妇女纲要的总目标,在策略措施中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在儿童纲要中将“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写进了总目标,将“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列为主要目标。这四项权利也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的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

2、突出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针对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现实情况,将九十年代妇女纲要中的11项主要目标、儿童纲要中的10项主要目标进行分类、归纳,充分涵盖到经济、政治、教育、卫生、法律、环境六个方面。

3、注重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新“两纲”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未来十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妇女儿童发展的趋势,提出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目标。更加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

4、责任主体明确。策略措施是确保纲要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在总结原“两纲”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新“两纲”将策略措施分为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以进一步强化不同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各主体在纲要实施中的职责和任务。

五、实现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新“两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保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抓好新“两纲”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新“两纲”精神,特别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实施新“两纲”的意义及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等。各级妇儿工委要将学习、宣传新“两纲”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作出具体的安排。

2、切实抓好新“两纲”的贯彻实施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新“两纲”提出的总目标、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及妇女儿童现状,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加强对实施新两纲和本地规划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合理调整资源,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战略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和发展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新两纲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第2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8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青联发[20****]42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意义

1、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据最新统计,我市6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有249531人,其中少先队员有214001人。加强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对于实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长期以来,少先队在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的带领下,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主动适应时展的要求,坚持实践育人,广泛开展“手拉手”、“雏鹰争章”、“科技小能手”、“文明小使者”和“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坚持用正确的思想启迪少年儿童,用科学的知识充实少年儿童,用生动的实践锻炼少年儿童,用先进的典型激励少年儿童,对促进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形势要求,面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必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3、少先队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先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争取各方面支持,为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的环境。

4、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要任务是:(一)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树立远大理想,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牢固树立起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二)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养成优良品德,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养成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品行。(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培养过硬本领,发愤学习,打好知识基础,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不断培育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四)教育引导少年儿童锻炼强健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磨练勇敢顽强的意志,以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学习生活。

三、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格局

5、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划本县区教育发展时,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少先队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研究解决少先队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要参与同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范畴,作为学校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具体内容,加大少先队在德育工作中的权重。

6、要保证每周至少有1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时间,少先队活动可与学校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要有必要的活动经费。把少先队基础建设作为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建设好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广播站等少先队活动阵地。支持和指导少先队按照民主选举、定期轮流任职的原则,完善队干部的任职,培训和管理。把少先队工作作为市青少年宫及各县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重点工作,发挥青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阵地育人作用,支持少先队组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红色旅游、绿色旅游以及各种参观、瞻仰、考察和体验活动。

7、少先队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对象和目标是一致的,它们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展养成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开展教学改革时,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的作用,用新课程的理念指导少先队工作,让少先队工作融合于学校课程改革之中,拓展活动空间,创新工作方式和内容,使少先队工作有新的突破。要加强对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的指导和支持,把养成教育与争章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争章实践活动,提高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把“雏鹰奖章”作为衡量少年儿童内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依据,推动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具有少先队特色的“雏鹰争章”活动的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中的作用。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支持少先队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各少先队组织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禁毒防艾”“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少年儿童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护能力。

四、大力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少先队工作

8、要把农村少先队工作作为创建文明村镇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少先队在传播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上的独特作用。目前,我市农村少先队员总数是199625人,占6-14岁少年儿童总数的80%,教育行政部门要适应农村城镇化发展和教育资源逐步整合的形势,支持农村乡镇中心校的少先队组织建设,发挥其示范作用。要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的基本标准,加强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督导和评估。不搞“大而全”,要搞“特而精”,以适合农村少年儿童开展的活动为载体和突破口。支持少先队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教育、农业、科技、环保等部门在农村学校劳动实践活动和场所建设中要重视发挥少先队作用,支持少先队开展“争当科技小能手”农业实用科技实践活动、“争当文明小使者”倡导现代文明新风活动和争当“地球小卫士”活动,组织少年儿童积极参加“我爱新玉溪,建设生态市”丰富多彩的生态环保教育系列活动,倡导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传播生态环保知识,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培养生态环保行为方式,强化热爱玉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加强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学校的少先队工作,支持少先队组织面向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开展的各项工作,各县区必须每年举办一次有影响的农村少先队活动。

9、要把少先队社区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作为社区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内容,社区少先队组织要有专人负责。要把少先队社区工作作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的重要途径。要督促学校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的少先队组织建设,动员广大少先队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少先队社区活动,鼓励教职员工在节假日担任少先队的社区志愿辅导员,创造条件在节假日向少先队社区组织开放校内活动设施。建立少先队图书室(角)、队室、宣传栏等,逐步建立少先队的社区读书屋、社区少年儿童素质培训点等。

五、努力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队伍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是人民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是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关键,也是学校整体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少先队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推动少先队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县区教育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辅导员工作:

10、认真做好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小学十五个教学班以上、初中一、二年级八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要配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备案,按学校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大队辅导员要参加校务会议。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要计入工作量,并相应酌减辅导员授课时数(每周兼课应不超过6课时)。县区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任职的标准在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设总辅导员。乡镇总辅导员可由中心小学大队辅导员兼任。

11、重视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把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作为学校师资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正常师资培训系列,广开培训渠道为他们参加学习、培训创造条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支持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做好这项工作,共同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保证他们参加培训的时间和经费。不断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技能技巧、实际操作能力。按照全国少工委的“20****—20****培训计划”,少先队工作干部参加上岗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5天,在岗的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干部每年累计参加各类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7天,培训成绩作为岗位职务的续聘条件,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进一步拓宽辅导员的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各县区教育局、团委每年必须举办一至二次培训班,为基层辅导员创造外出考察交流的机会。

12、认真落实辅导员政治待遇。要在政治、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加强推荐优秀辅导员加入党组织的工作,优秀的大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少先队辅导员,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按照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类少先队奖励获得者的事迹和获奖情况,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在教师聘任、评选先进时要将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业绩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13、加强与关工委的协作。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少先队活动中的作用。鼓励老中青优秀人才担任县区、乡镇和学校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六、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4、共青团要切实履行“全团带队”的职责。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明确少先队工作在共青团事业中的基础地位,把少先队建设纳入团建的总体规划,把少先队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团建的目标任务,将团带队工作情况纳入团的工作考核指标。认真开展好“六一”、“建队节”品牌活动,要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工作中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抓落实、见成效”。

第3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当全市人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紧锣密鼓地迎接奥运圣火在我市传递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妇儿工委2010年度工作会议,暨实施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程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总结交流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进一步动员各方力量,不断开创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刚才,同志代表市妇儿工委全面总结了2009工作,对2010年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安排意见,我完全同意。市教育局、县、区村街道汲桥社区等部门,交流了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经验,这些经验各具特色,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启迪。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认真实施《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2年)》、《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2年)》,强力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市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围绕实施“两纲”,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特别是在推进生育保险、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方面成绩突出,走在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全力支持配合、与在座各位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和市妇儿工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提高认识是一句老话,但绝不是套话。只有认识到位,才能工作到位;只有思路清晰,举措有力,才能开拓创新,才能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占总人口数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重视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体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注重男女平等、两性协调的社会,注重下一代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社会。没有妇女的幸福,难有家庭的稳定,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没有儿童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未来的发展和希望;没有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难有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就谈不上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其次,妇女儿童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持续增长的第一资源。妇女作为一支重要的人力资源,儿童作为人力资源的“后备库”,其教育程度、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市人力资源状况,影响我市当前乃至今后几十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就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就是抓住了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重点。

第三,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妇女儿童都是特殊群体,需要更多的帮助和呵护。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准确把握各类妇女儿童群体的生存、发展状况,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大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干实事、解难事的力度,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

各级政府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促进跨越式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女儿童的可持续发展。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重视起来,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从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有力保障,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真抓实干,大力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09年底,全市留守流动儿童达到14万,占18岁以下儿童总数的14.5%,其中在校学生10万多人,占在校生总数近30%。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监护和教育缺失问题已经成为带有普遍性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促进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关系到我市两纲目标的贯彻落实和又好又快推进跨越式发展。

去年,我市组织实施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开展了“十百千”行动。各县区均成立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组,出台了实施方案。截止去年底,全市已建成80个留守流动儿童之家。我市实施关爱工程总体进展良好,产生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典型,但是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地方领导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负起责任,对实施关爱工程重视不够,没有下大力气抓。不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儿童之家虽然设立了图书阅览室,但是儿童书籍却只有寥寥数本。二是活动开展不到位。有的儿童之家开放次数少、开放时间短、活动形式单一,没有真正发挥效能。留守流动儿童及爱心家长的建档、活动资料的留存等工作不够规范。三是统筹协调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工作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和集成。

上述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要把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作为一项事关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谐、社会稳定发展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各县区要加强对关爱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从组织建设、经费投入和工作制度等方面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探索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这件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我市“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的经验;教育、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特别是加强网吧整治工作,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公安、司法部门要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开展儿童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团委、妇联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公益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好事办实事;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留守流动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社会各界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为留守流动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三、加大力度,切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每年听取1—2次妇儿工委工作情况汇报,保证解决1—2个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整合资源,打破部门工作界限,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推进两纲实施,促进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二要充分发挥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实施两纲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实施两纲是政府的职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并不仅仅是妇联的工作。由于政府换届,各部门人员变动很大,今年市妇儿工委组成人员有所调整。有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可能还不太了解妇儿工委的组织职能,认为是在帮妇联干工作,这是一个误区。36个成员单位职责都在后面,大家各自对照,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各成员单位要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肩负起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职能和任务,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真正形成妇女儿童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全社会关注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三要提高示范水平。两纲示范工作是推广妇女儿童工作的好经验,是带动和促进两纲目标任务落实的有效举措。我市绝大部分示范点特别是县区级示范点的工作都比较规范,但少数乡镇示范点组织不健全、分管领导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健全。我们要花大力气抓好示范点工作,加强对示范点的领导,加大对实施两纲的投入,切实发挥示范先行的作用。在示范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一要坚持率先性原则,确保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始终位于同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的前列;二要坚持创造性原则,着力探索建立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步子迈得更快一些、成效更大一些;三要坚持务实性原则,千方百计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确保广大妇女儿童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真正受益。

第4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建设儿童图书馆社区服务网络的现实意义,分析了目前体制情况下少儿图书馆本身和社区均无力单独建设该网络的原因,提出了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合作建设少儿图书馆社区服务网络的方式及应注意的问题

1导言

笔者所在的厦门市少年儿童图书馆2006年年外借77万册次,其中分布于全市各区的分馆、流通站的外借册次为22.34万册,占到全馆总流通量的29%多,通过这几年馆外流通的运作,我们认为,少儿图书馆开展分馆建设可有效提高图书使用效率,建设社区分馆可方便读者就近借阅,在构建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2建设儿童图书馆社区服务网络的意义

2.1少儿读者更需要就近服务

少儿图书馆的主要服务群体为少年儿童,随着各个城市旧城改造和周边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住宅小区为单位而划分的社区正在迅速崛起,居民小区越建越远离市中心,受经济条件所限,这些社区短时期内还难以建成配套的少儿图书室,而少儿图书馆中心馆一般位于城市中心地带,读者来馆借阅图书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在路上,不仅低幼读者需要家长带,就是小学高年级学生,家长也往往陪同前来,因为他们担心孩子路上的安全,这不仅会增加借书成本,而且也给读者带来很多的不便。而建设儿童图书馆社区服务网络则能提供就近服务,解决上述问题,这不仅符合国际图联有关图书馆就近服务社区的精神,也是少儿图书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2.2和谐社会呼唤少儿图书馆建设社区服务网络

中共中央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而和谐社会中城市的基本社会组织是在社区,社区的和谐需要有和谐的社区基础设施。图书室,特别是少儿图书室应当是社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是社区的重要组成人群,他们的时间除了在学校学习及在家生活外,基本上都是在所在社区度过。少儿图书馆作为文献信息的枢纽,课堂教学的延伸补充,是减负后少儿的最佳去处。社区分馆不仅可以培养孩子们读书求知的兴趣,提高信息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而且通过社区少儿图书分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并且可为家长们解决独生子女在社区无处可去的难题。

2.3建设儿童图书馆社区服务网络可有效缓解总馆服务压力

儿童图书馆读者对象的作息时间特点决定了其业务工作有很强的阶段性,周一到周五学生上课、家长上班期间读者稀少,而在周六、周日则读者爆满。寒暑假读者很多。以厦门市少年儿童图书馆2006年55万馆内图书外借量计算,在周六、日的日均借书量接近4500册,这还不包括来馆阅览的册数,如果不设馆外流通分馆而把该馆2006年馆外流通所产生的借阅流通量年22万册计算进去,则周未日均流通册数将达到6500册。如果将借阅人流再加上前来参加活动、培训、听讲座的读者人数,则绝对是超负荷运转,压力是很大的,因为少儿图书馆相对于成人馆而言,一般面积不大,人员编制不多。而从该馆的实际运作效果看,分馆建设可相当程度上缓解总馆借阅高峰期的压力。

3儿童图书馆社区服务网络需要调动各方资源来共建

3.1目前体制下少儿图书馆难以形成完全独立体系的总馆分馆制

国际通行的总馆分馆制的做法是,在省(州)、市建立少儿图书馆总馆,统一拥有并调配所有的人、财、物等资源,总馆除负责流通外,主要负责统一制定事业发展规划,统一采购、分编加工图书,统一进行自动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各分馆只负责读者服务工作,实行“通借通还”,按这种模式建设总馆分馆制可避免重复劳动,使资源更加合理分配,是一种理想的方式。但经过实践证明,目前建立这种完全独立体系的总分馆制很难,原因是在中国现阶段体制下,除军队等少数领域外,其它行业在行政上基本均属块块管理,在财政投入方面各层级均有相对明确的责任划分,每个层级的财政部门不会将钱投入到非本级财政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去。而在主管部门的归属上,公共系统的少儿图书馆归文化主管部门,学校系统的少儿图书馆归教育部门,其它系统也有相应的主管部门,每个主管口也都不愿放弃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此在原有权力部门不想放弃的情况下,难以建立独立体系的少儿图书馆总分馆制。除非在图书馆法颁布实施后,有了明确的法律规范来强制推行。

3.2儿童图书馆和社区均无力单独建设社区服务网络

建设一个社区儿童图书室,需要有场所装修租用、设备、软件、图书等首期投入,另外还需人员工资、水电通讯开支等日常的运作费用,由少儿图书馆或社区单独向同级财政申请经费一般难以实现,这主要由于同级财政不会对属于下级或下下级财政应当支付的社区儿童图书室的日常费用进行拨款,因此,对于市、区两级的少儿图书馆来说,单独承担费用在所属社区建设服务场所确实无能为力;而作为社区居委会来说,其资金状况本来就不很宽裕,一切来源均来自于街道拨付,且在计生、卫生、综治安全、文明建设等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下放到社区的大背景下,居委会的人员编制状况也十分紧张,因而也无力单独建设社区儿童图书馆分馆。

既然目前建立独立体系的少儿图书馆总分馆制不现实,儿童图书馆和社区又无力单独建设社区分馆,而建设少儿图书馆社区分馆又有重大意义,因此考虑合作建馆模式是最佳选择。

3.3许多部门及社区各有可用资源、也乐意共建儿童图书室

虽然少儿图书馆及社区居委会均无力单独建设少儿图书馆社区分馆,但各有丰富的现有资源可共同投入。市级少儿图书馆一般有较丰富藏书,较强的技术人员配备,功能强大的计算机系统管理软件和车辆等图书物流设备,而社区则一般配有综合性的文化活动场所,较畅通的社区宣传渠道且熟悉社区读者状况。而把“读者服务”理念放在首位的少儿图书馆和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的社区居委会应该均乐意来创造条件创办少儿图书馆社区分馆。

另外,社会上许多关心少年儿童发展及社区建设的机构也有丰富的资源乐意投入到社区儿童图书室的建设。以厦门为例,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有创建文明社区的资金,经过联系沟通,文明办也认为建设社区儿童图书室很有意义,因此,在厦门社区儿童图书馆的建设方面,文明办给每个点补助一万元作为设备投入启动经费,从而带动街道、居委会等各方面共同投入建设。类似有相关资源并乐意资助的机构还有妇联、关工委、团委、教育局等。

4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加强沟通协调,注意共建各方的利益所需

虽然许多部门及社区均有可用资源,有些也乐意将其资源运用到建设社区少儿图书馆上,但真正要把这些部门机构的资源协调归结在一起,就需要有效的沟通,其要点是将资源提供方的利益考虑在内。因为建设少儿图书馆社区分馆并无任何经济利益,其公益性服务的性质决定了只有资源的投入,不会有经济效益的产出,只有社会效益的产出,因而对于各方的利益而言,其最直接的是单位的名誉,因此,在各种报道、总结、汇报时要有序点出相应贡献方,以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另外,在操作方面,若有资金出资方,可将资金转入各合作方中便于操作的单位,在有投入剩余的前提下,适当组织各合作方的具体人员搞些联谊或表彰活动,以加强联络感情,鼓励提供更多资源投入到社区少儿图书馆事业,使合作长期化。

4.2加强社区儿童图书馆服务网络前期规划

社区儿童图书馆共建方均希望所建成的馆能长久运行,造福当地社区儿童,而不是一阵风的搞运动,要长久运作,就需要有完整的前期规划,且要落实成文字性的规范文件,将条款写进协议,其内容应包括:A、各种投入的责任界定,包括前期设备图书软件等投入、后期场所提供、人员经费办公运作费用、各种投入的所有权归属等。B、日常管理的权限责任,包括管理人员的聘用、培训、奖惩,投诉的处理,日常的软硬件技术处理由谁负责等。C、日常运作的流程。包括图书的轮换周期,轮换方式,物流处理,办证押金及超期罚款的收缴方式,少儿图书馆及各社区自有图书的区分方法等。此外,对少儿图书馆自身来说,在制定规划时要合理布局网点,避免资源浪费。

4. 3加强后续管理,让社区儿童图书馆真正发挥实效

第5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1.1调查对象

2010年1~10月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光荣街道选取本地居民对外出租房屋、幼儿园作为调查点,随机抽样调查200名外来流动儿童,其中男107名,女93名;年龄0~6岁,平均(3.4±1.5)岁;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光荣街道居住时间4个月~4.5年,平均(17.4±6.1)个月。另根据2010年统计的“五苗”建卡接种资料,在抽样调查区域内随机抽取200名有本地户口的常住儿童为对照组。两组儿童的性别、年龄、家庭经济收入及家长文化程度构成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调查内容及方法

在社区基层组织和学校、幼儿园的协助下核实外来流动儿童身份,按预先设计的调查表直接询问儿童及其家长,并检查儿童预防接种证,对未接种的对象进行单独走访。重点调查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PV)、麻疹疫苗(MV)、乙肝疫苗(HBV)和百白破疫苗(DPT)“五苗”的接种情况。

1.3统计学

处理采用SPSS15软件,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量资料比较用t检验,组间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不同户籍儿童免疫接种情况比较调查区域内,外来流动儿童中未爆发大规范的传染病,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漏办证、漏建卡、漏接种现象普遍存在。200名调查对象中,“五苗”接种率仅61.50%,明显低于对照组的99.5%(P<0.01)。见附表。

2.2新的社区管理模式实施后的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社区均采取了相应对策,在建立健全相对完善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社区管理模式1年后再次进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原调查范围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建卡率达99.7%,发生相应传染病除麻疹2例外,其余为0,基本消除了传染病隐患。

3讨论

3.1影响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相关因素各地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都存在流动儿童底数不清、总体接种率不高、查漏补种工作不能落实等问题。

3.1.1流动儿童家长对孩子防病保健意识淡薄

近些年来由于疫苗可预防的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基本消灭或控制,乙脑、百日咳、流脑等传染病的年发病率也大大降低〔2〕,于是有些家长只知道有病看病,而不知道无病预防,加之忙于打工、经商,无暇主动让孩子接受免疫接种,少数儿童家长因躲避计划生育等原因而故意回避与社区干部接触,从而导致了部分流动儿童漏建卡、漏接种的现象发生。

3.1.2流动性大

流动儿童的家长无固定职业、家庭无固定住址,使计划免疫工作人员无法及时掌握流动儿童的数量及接种情况,难以建卡、建簿,即使已建卡接种的儿童,也难以完成全程免疫。

3.1.3工作缺少监督机制

由于户籍限制的统计困难,多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未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纳入工作计划中,更不可能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加之社区卫生组织经费不足,致使部分计划免疫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

3.2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社区管理模式的构建影响

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因素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缺乏一个有效的管理模式,而管理模式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措施的多管齐下。

3.2.1建立社区外来儿童保健网络在政府协调支持下,建立以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妇联、公安、教育部门积极参与的社区外来儿童保健网络,有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落户、登记、居住证等手续时,要通报相关信息,并动员、督促适龄流动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督促其监护人及时进行儿童计划免疫〔3〕,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2.2加大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宣传力度宣传范围要集中在车站、码头、出租房屋、建筑工地、劳务市场等外来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特点,采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单、在社区办墙报、宣传栏、标语及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内容除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宣传计划免疫的意义、优惠政策等,在“4.25”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还可举行一些形象生动的大规模宣传活动〔4〕。

3.3.3落实政策,提供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政府要对开展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对贫困外来儿童减免费用,对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3.3.4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建立健全儿童计划免疫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外来儿童计划免疫卡簿登记,同时要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完善设备,提供物质保障。

第6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为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贯彻落实《-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实现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百万分之一以下的目标,根据区、市的统一部署,决定于年月在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辖区内所有月龄~周岁儿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生的儿童(包括流入儿童),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免疫史或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需接种剂次()麻疹疫苗。

(二)时间:年月-日。

1.接种实施阶段:年月-日。

2.快速评估阶段:年月-日。

具体活动时间见附表。

(三)工作指标:1、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目标年龄组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接种率≥;2、以托幼机构为单位,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接种率≥。

二、强化免疫活动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强化免疫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区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区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方案》、《区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评估方案》、《区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数据管理方案》、《区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工作总结》等技术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做好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辖区托幼机构开展强化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发放、回收、保存《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安排接种所需场所,组织托幼机构适龄儿童开展接种,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完成在托幼机构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财政部门职责: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妇联、计生部门:负责妇女人群宣传动员,督促家长支持配合强化免疫工作。

疾控机构职责: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监督评价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监测和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存等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职责:负责强化免疫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确保依法接种、安全接种、有效接种。

接种单位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现场接种等工作,并做好接种数据汇总上报、疑似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逐级报告及一般反应的处置。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宣传动员,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期间辖区人群的摸底工作,做好非在托幼机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宣传,并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做好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

(二)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要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业务培训,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在强化免疫正式实施前,必须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对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所有参加强化免疫活动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公众宣传强化免疫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强化公众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增强主动参与的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1、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调查: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月龄~岁儿童应在镇、街道的领导和组织下,安排村或社区人员分别组成摸底登记队伍挨家挨户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将适龄儿童分自然村(社区、街道或楼群)、分年龄组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同时给家长发放《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与接种通知单》(附表),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托幼机构摸底:在托幼机构儿童由幼儿园老师提供名单,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由托幼机构将《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与接种通知单》统一发放给学生或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3)人口流动聚集地区(如西马营、炮营及各农场)是调查摸底的重点地区,所在镇、街道应加强领导和组织,确保不留死角,彻底摸清现住址流动儿童情况。

2、各免疫规划门诊应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区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表),并根据摸底儿童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摸底登记。

(四)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各种物资的分配,保证疫苗、注射器合理分配和相关材料的分发,避免浪费。应在强化免疫活动前,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下发至各免疫规划单位,各个接种点做好急救设施、药品、报表等物资储备,以保证应急之需。

(五)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实施。

1、现场接种:以定点接种为主,城市儿童可以采取到免疫规划门诊提前预约接种的方式;农村可以利用村医开展入户接种方式;责任区的免疫规划门诊负责在托幼机构内设置接种点,为在托幼机构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托幼机构内设置接种点要在疾控中心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的、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如托幼机构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设置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托幼机构要加强领导,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为工作开展提供切实保障(如必要的桌椅、茶水设施等)。

2、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等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记录。现场接种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理。

(六)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城市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在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车站等公共场所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的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按照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三、强化免疫督导

按照上级要求,政府将成立多部门联合的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定点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逐级进行全程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质量。督导内容包括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现场接种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强化免疫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督导组应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并填写《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表》。

四、强化免疫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开展家长知晓率调查和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完成后,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农场等。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地,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地点进行补种。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强化免疫接种率低于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种,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第7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安全监管,将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切实有效的减少和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街范围内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为我街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构建“和谐”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溺水事故为目标,以居住小区周边水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溺水事故隐患点,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成立组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特成立街道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见附件1。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志

1.工作内容:开展全街水域情况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提供全街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在可能涉及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沟塘渠坝等危险地段进行巡查,设置警示标识。

2.责任单位: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发展办

3.时间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三)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为主题,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

1.工作内容:协助中小学校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为主题,深入开展“十个一”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即上一堂专题教育课、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出一期防溺水为主题内容的黑板报、举行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根据本校实际举办一项竞赛活动(如手抄报、征文、演讲)、布置一次防溺水家庭作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课前课后安全提醒及每日放学前安全提醒制度。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预防溺水工作,确保师生、家长受到教育,更加重视防溺水工作。

2.责任单位:文教卫体办、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3.时间要求:7月6日前完成

(四)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护互救能力

1.工作内容: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少年儿童防溺水意识,增强自护互救能力;在全街妇联组织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面向广大母亲、儿童开展系列活动,尤其面向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子女开展教育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优势,组织“五老”等多方力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街道团工委要精准摸排防溺水重点青少年群体,对农村留守儿童、破损家庭(单亲家庭等)子女、孤儿、特殊家庭(云贵川婚、精神病患者等)子女等重点青少年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利用团组织活动场所和平台,开展安全自护主题教育活动;同时各社区结合暑期青少年“三结合”活动,要举办各类活动,丰富孩子们暑期生活;要面向广大职工开展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及相关知识教育,增强广大成人自身及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责任单位:群团办、妇联、关工委、团工委、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3.时间要求:6月5日至暑假前完成

(五)开展施工场所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志

1.工作内容:在全街各施工场所,做好施工坑塘巡查备案及危险标识管理,同时面向广大务工人员,做好暑期在本街生活、学习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责任单位:建设办、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3.时间要求:6月5日至暑假前完成

(六)开展“防溺水”专项检查

1.工作内容:对各社区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社区责任单位要有专项巡查记录。

2.责任单位:文教卫体办、安监站、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3.时间要求:7月20日前完成

(七)建立“防溺水”巡查制度

1.工作内容:各社区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塘口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确保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责任单位:各社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8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残疾妇女儿童工作的发展,是全区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妇联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区妇联联合区残联深入开展调研,掌握全区残疾人现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强化政府行为,发挥组织、协调、领导、督促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现残疾妇女儿童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积极消除贫困,体现“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

区妇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积极协调和配合司法等部门开展残疾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免费为贫困残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妇女法、劳动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引导大家不得歧视残疾人,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两年妇联拓宽残疾妇女就业领域,使残疾妇女享有充分的就业权利。联合劳动、科技、农业等部门组织残疾人参加种养殖、电脑、柳编等实用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残疾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

做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免费服务工作。我区以实现“有康复训练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为目标,按照省文件要求,做好0-6岁残疾儿童以及7-14岁肢体(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的筛查、评估、系统录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转介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免费康复训练。近两年,我区共完成518名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年度免费服务任务。我们还在全省率先开展7-14岁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在我区残疾人康复医院和启蕊儿童康复中心进行试点,全年共完成56名脑瘫儿童和17名孤独症儿童的试点训练任务。

我区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大部分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就读于区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我们按照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宣传形式上坚持多层面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长期宣传与阶段性宣传相结合、创造声势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在宣传主体上坚持面向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性别意识;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提高其参与意识。主要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残疾人了解新规划,促进新规划实施。

全区残疾人妇女儿童工作正进入稳步发展的轨道,两个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积极、主动、扎实。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残联妇女工作及保障残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残疾妇女生活还比较贫困、残疾儿童受教育程度还很低,侵害残疾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特殊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以解决残疾妇女儿童的基本需求为重点,紧紧围绕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开创“十三五”工作新局面,加大残疾妇女儿童工作力度,使残疾妇女儿童能享受到应有的优惠政策。

一是做好本会女职工政策宣传,学习《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鼓励女职工积极参加妇联组织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激励她们爱岗敬业,创一流业绩,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

二是进一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组织有身体条件的残疾妇女进行就业培训。通过实施“千企万岗”助残就业招聘计划,提高残疾妇女就业率,帮助她们解决就

业难题。三是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维护好残疾妇女儿童 的合法权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贫困残疾妇女帮扶工作。

四是通过实施民生工程,确保残疾妇女享受到相关政策。

第9篇:社区儿童主任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工作

过去5年,全区上下深入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全区妇女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实施“两个规划”取得新突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从政策保障、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组织协调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两个规划”实施的领导,区妇儿工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区劳动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全区政法机关同心协力,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新格局,促进我区“两个规划”的实施取得突破。在79个年度监测评估数据指标中,已提前完成46个终期目标指标;在市妇儿工委确定的年重点监测的20项指标中,我区有19项达标,有力地推进了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2、加强协调,落实责任,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取得新成果。区妇儿工委始终把落实工作要求作为第一责任,完善调查研究、监测评估、目标考核等制度,加大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在区妇儿工作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妇女参政议政数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党政四套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街道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妇女就业机会大幅增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比例逐年降低;妇女儿童教育保障水平逐年增强;妇幼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全区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0,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2.3‰,妇女病普查率由“”期末的87.6%提高到92.35%;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可靠保障;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和改善。

3、加强宣传,多措并举,营造妇女儿童发展氛围取得新进展。区妇儿工委采取借助媒体、自搭平台、言传身教等多种宣传方式,通过省、市妇联网站、电视台、《简报》、广场宣传、编印简报、培训讲座、开设专栏、文艺演出等载体,展示我区妇女儿童工作的成果,扩大了“两个规划”的影响,起到了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深入推进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妇儿工委办公室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妇儿工委是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协调议事机构,承担了指导、综合、协调、管理与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目前,我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区妇联,由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没有专门工作人员,各街道也未建立妇儿工委办公室和专门工作人员,存在着工作任务重与工作人员少、工作要求的可持续性与工作缺乏连续性等矛盾,对实现“两个规划”总体目标有一定的影响。

2、妇女儿童文化活动设施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全市已有9个区县建立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而我区还没有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这与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协调,与我区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相适应,与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发展的工作要求不相符合。

3、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年来我区妇女民主参与渠道拓宽,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明显提高,但与《中共省委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文件确定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年区人大女性代表比例为24.1%,未达到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确定的各级人代会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5%的目标要求。今年,涉农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正在进行无候选人的直选,这对实现《市“”妇女发展规划》中“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各有1名女委员,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中有一定数量女性”的目标要求,有一定的影响,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任重而道远。

4、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还需要切实加强。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因为妇女经济地位不高和受传统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等,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其中的95%以上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在我区,家庭暴力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丑恶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为扎实推进《省“”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大力促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1、切实强化妇儿工委办公室自身建设。建议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建设,在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尤其是配备相对固定的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为妇儿工委办公室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确保“两个规划”目标的如期完成。

2、加速推进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为妇女儿童的教育、培训活动提供场所是省、市确定的硬性指标任务。建议区政府整合资源,将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尽快落实到位并付诸实施,为我区妇女儿童创造更为和谐、更为健康的发展环境,打造更新知识、更新教育、更新理念的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