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接待员岗位职责精选(九篇)

接待员岗位职责

第1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一、推行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__]35号》和十办发[20__]28号文件为基本依据,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事业单位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建设。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要坚持政事(事企)分开、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以绩取酬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办事的原则。

事业单位(包括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外的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并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创办经济实体的人员,按企业人事制度管理。

二、科学设置聘用岗位

事业单位根据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及人员结构、领导职数,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各类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三类。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聘任条件和薪酬待遇等,作为岗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的依据。

财政拨款和行政性收费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其专技岗位按县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专技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设置;其它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岗位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三、严格人员聘用程序

实行聘用制改革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对象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其中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已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期满继续聘用的,改签聘用合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要改变单一的委任形式,大力推行聘任制,分别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竞争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聘任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人员聘用程序:(1)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薪酬待遇等事项;(2)个人申报岗位;(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4)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5)聘用单位领导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7)到县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先在单位内报名选岗。一个岗位只有1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按聘用程序直接聘任;一个岗位有2名以上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通过竞争或其它方式聘用人员。

事业单位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本单位无符合聘任条件人员选聘该岗位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办法另行制订)。新进人员实行人事制度和社会 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通过竞争选聘、公开招聘等形式聘用工作人员,其聘用条件应体现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和需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岗位,打破原干部、工人身份界限。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工勤人员可以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相关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资质的工勤人员可以竞聘专技岗位和管理岗位。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可竞聘工勤岗位。允许一人多岗。

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规范订立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通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关系及其人事关系。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具备下列条款:(1)聘用合同期限;(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3)岗位纪律;(4)岗位工作条件;(5)薪酬待遇;(6)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受聘人员在涉及聘用单位商业秘密岗位工作的,聘用合同当事人可在聘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义务。

合同聘用以岗位为基础和前提,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技术含量低的岗位及新参加工作人员一般应签订1—3年的短期合同。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至退休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中长期合同,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无论是委任制还是聘任制,均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一般3—4年,所任职务及待遇在任期内有效,任期届满,原职务自动解除,如续任,须重新任命或聘任。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初次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聘用期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聘用期1—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聘用期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干部、退休士兵等政策性安置人员,不约定试用期。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与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上级组织负责人签订聘用合同;其它人员与单位法定负责人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委任制的人员视同签订聘用合同,任期即为聘期。按有关章程选举产生的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岗位人员,视同签订聘用合同,任期即为聘期;任期与聘期不一致的,以任期为准。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聘用抵压金、抵压物。

聘用合同期满,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符合续聘条件的,按聘用程序续订聘用合同。续订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订立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五、建立岗位考核制度

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增加聘期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简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依聘用合同包括纪律和业绩两个方面。纪律主要考核受聘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业绩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对受聘人员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以及奖惩、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六、受聘人员薪酬与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特点,对受聘人员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分配方案报县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可将国家规定工资活的部分与业绩贡献直接挂钩,拉开档次重新分配(实行财政统发工资中活的部分可只到单位,固定部分直达个人);可将国家规定工资中活的部分与单位创收中可用于分配的部分捆在一起重新分配;可将现行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在工资总额框架下,自行制订分配办法。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自主决定分配结构和方式。

具有创收能力、经济效益好的事业单位,在搞活内部分配制度的同时,可建立工资储备资金和社会保险储备资金制度,保证单位效益下降时的工资发放和为建立社会保险作准备。

事业单位对受聘人中薪酬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突出业绩和贡献;适当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贡献突出与基本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对贡献突出的拔尖人才,经县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可实行高薪聘用;对某些关键岗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对有重大科技发明或突出贡献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可实行重奖;对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其工作性质、特点、目标、责任和风险等情况,单独确定收入分配方式和方法。

以岗位和业绩为主要依据,建立职工工资分配随岗位变化的机制,做到岗变薪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实际所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从岗位变化的下月起,按新的岗位重新确定其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原委任的职务高于退休时的职务,且在原职务工作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按原职务享受退休待遇;聘用的最高职务高于原委任的职务,且任职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可按聘用的最高职务享受退休待遇;工勤人员聘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其退休年龄可按国家规定的干部退休年龄掌握。在工勤岗位的,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

积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配套建设。参加基本养 老保险统筹的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出境或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范,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或者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受聘到其它工作岗位的。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愿意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改变的。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非本人责任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残)等级评定机构鉴定为一等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不能按时或足额支付工资报酬,解决福利待遇和提供工作条件的。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应当自收到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之一的,聘用单位根据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受聘其它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受聘其它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当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不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到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解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离岗前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

一方当事人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约定补偿。解除聘用合同后当事人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属对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岗位受聘人员被解聘或者合同终止后,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人员管理规定。

聘用单位违反本意见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聘用单位要建立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及时调解人员聘用中所发生的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八、未聘人员管理

未聘人员是指事业单位在首次进行聘用制改革中,本人不愿意参与岗位竞争或参加竞争未取得岗位的原固定职工。在实施聘用制工作中,单位不得在竞岗前将一部分固定制职工定为未聘人员。

对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作为未聘人员,原则上按原合同管理。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终止用人关系。

对未聘人员,原则上采取内部消化为主的办法安置。事业单位可通过清退临时用工腾出岗位或创办经济实体安置未聘人员;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组织未聘人员参与本行业、本系统其他单位的竞争上岗,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可组织转岗培训,为其重新择业创造条件。

对暂时不能安置的未聘人员,给予1—2年的待聘期。待聘期内如有空缺岗位,未聘人员可参加竞聘上岗。待聘期满仍未取得岗位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单位按解聘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未聘人员无论是否办理社会保险,在待聘期内按同类在岗人员基本工资70的标准发给生活费;其中,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困难较大的,未聘人员生活费按不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计发。

待聘期间本人自愿辞职创办民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到民营企业就业、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的,按解聘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待聘期内余下月份的生活费一次性发给本人。

待聘期间计算工龄;符合国家统一调整工资条件的,调整档案工资标准。未聘人员未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前,应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九、实施步骤与程序

(一)时间要求

20__年8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制订推聘工作实施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

20__年9月至20__年3月,各部门、各单位依照推聘工作实施方案办好试点。

20__年4月20__年3月,各部门、各单位依照推聘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

20__年4月至20__年12月各单位对推聘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聘工作组织检查验收。

(二)推聘工作的基本步骤

1、准备阶段

(1)各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成立由单位党政领导、工会、职工代表组成“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好推聘的各项准备工作和组织领导工作。

(2)深入 宣传发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等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广大职工自觉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3)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拟定“三定”(机构、编制、职责)方案,报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4)拟订本部门、本单位推聘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推聘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上报审批前,须经全体职工会和职代会讨论通过。

(5)推聘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经费来源情况(现有编制、实有人数、其中各类人员数、工资分配等情况)、改革指导思想和目标、改革内容(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资分配、合同管理和人员考核、人员分流等)及措施要求、改革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各部门报送的改革方案应说明列入推聘范围的事业单位数量、名称、原级别、人数等情况。

聘用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设置与管理、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或竞争上岗)、聘用合同管理、考核奖惩、收入分配、解聘辞聘等具体制度。

2、实施阶段

(1)各单位按照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三定”方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职责任务,科学合理设置岗位。

(2)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任务,根据岗位职责分类,公布岗位名称和聘用条件。

(3)按照《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将人员按岗择优落实到位。

(4)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由湖北省人事厅印制的《湖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规范文本。

(5)合同鉴证。鉴证后的合同书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交县人事局存档。

3、检查验收阶段

(1)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对推聘工作进行自查总结,针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完善。

(2)向县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报送推聘工作总结。

(3)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单位推聘工作组织检查验收。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合同签订鉴证及配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验收合格的,下达验收合格批复;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进。

十、切实加强推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推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工作的领导,成立竹山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领导小组,由董永祥同志担任组长,柯大成、王友军、刘前信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具体负责推聘工作的政策调研、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由刘前信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杨斐然、朱仕福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及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的推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聘工作的各项事务。

第2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一、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办事预约制的,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二、因业务不熟悉而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文秘资源网,第一次给予待岗学习一个星期,经单位组织考试合格后再上岗;第二次给予调整工作岗位。

三、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报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凡是所辖办、站(单位)人员一月内2人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5人次以上,受到效能告诫处理的,要对办、站负责人进行告诫。

被诉待岗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或履行其他工作职责中,因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被群众投诉(调查后事实清楚的),一月内被投诉三次以上的,一律待岗。

二、被诉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必须按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并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三、待岗期为15天,待岗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评合格后,视情节恢复原工作、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辞退。群众评议要有服务对象代表和单位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四、待岗期间,一律停发岗位考核奖金。

效能违规教育制度

一、效能违规教育制度是对本委工作人员因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情节较轻,不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律教育制度。

二、效能违规教育采用行政告诫制度,具体分为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

(一)口头告诫适用范围

1、在执行服务承诺制中出现违诺现象,情节较轻能够及时纠正的。

2、“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

3、在规定期限内无特殊原因,没有联系反馈预约人的。

4、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情节较轻的。

(二)书面告诫适用范围

凡不执行或违反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受到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的。

三、行政告诫的程序

1、效能办或投诉中心根据调查情况提出行政告诫建议提交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2、口头告诫的由当事人到效能办直接接受口头告诫。

3、书面告诫由效能办负责填写《告诫通知书》,由效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签发后,当面送达被告诫人。并告知所在办、站负责人,由所在办、站对被告诫人进行帮教。被告诫人收到《告诫通知书》后7日内,须将书面检查交所在办、站负责人审查签字后,送交效能办。

4、凡受到行政告诫两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失职追究制度

一、失职追究的对象: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失职追究的内容:

1、诫免提醒类: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2、组织处理类:调离、停职、免职、降职。

3、纪律处分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失职追究的运用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命令、决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告诫、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2、因长期疏于管理或不敢大胆管理,造成所辖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免职、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3、对配偶、子女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知情不管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查实给予告诫,书面检查,故意包庇、纵容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在行政执法中,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吃拿卡要”,接受“红包”,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免职、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5、所辖部门和人员发生的问题不报告,不及时认真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到位造成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的,追究当事人、部门领导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6、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情节轻微的给予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7、在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街道形象或被效能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情节轻微给予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办事预约制

一、在办公室楼道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各办设置办事预约登记本。

二、群众到机关办事找不到经办人员时,把需办的事宜和联系地址、电话等写在登记本上或打电话联系,与负责经办的人员预约办事。

三、经办人员看到预约留言或接收到预约办事电话后,能直接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并及时告知预约人;不能立即办理的事,要在规定时限内与预约人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预约人。

四、对因故不能到岗(位)的人员,要指定替代人员负责履行其职责,无法替代的,有关人员要耐心向办事人解释清楚,并让其对办理的事项进行预约,尽力方便群众办事。

五、各办要把办理预约的有关情况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备查。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

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办、站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办、站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办事人到机关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办事登记表》或以其它形式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机关内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办事人联系的职能办、站或单位。当经办、站或单位无人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

4、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四、各级领导要注重树立典型,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对能模范遵守首问制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五、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按《效能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同岗替代制

一、机关各办、站应根据其职能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二、定岗工作人员应明确清楚自己担负的工作任务,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办公制度和请销假等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随意替、换班。

三、定岗人员和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离岗外出,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单位指定接岗人员到位后方能离岗。

四、单位指定代岗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其所代岗位的业务职责,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或不熟悉业务人员替代。

五、离岗人员应主动向代岗人员交代岗位工作及待办事项,办理交~手续,代岗人员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未履行同岗替代责任的,按效能建设有关奖惩规定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

1、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

第3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一、“五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院长竞聘制。在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中,各县(市)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评审组、宣传组、命题组、监督组,全面负责竞聘工作。整个竞聘过程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治院策略演讲、综合考评、公示等7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按严密的程序,由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监督组全程监督,宣传、广电等部门组成的宣传组在县有线电视台、有线广播适时报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原任院长在竞聘前一律免去职务,真正体现了人才选拔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对竞聘上岗的院长管理上,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县卫生局与竞聘上岗的院长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包括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任期满后,对其院长岗位重新进行公开竞聘,实现了岗位、责任、目标、管理的统一。

    (二)岗位责任制。按照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科学调配、因事设岗、依岗定责”的原则,首先对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业务范围,进行科学设岗,即中心卫生院设岗8—10人,职工10—15人;一般卫生院设岗5—8人,职工8—12人。其次按照每个岗位的工作实际,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岗位目标责任书,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实现了人员有岗位、岗位有目标、考核有依据。

    (三)全员聘用制。按照乡镇卫生院职工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由职工个人提出申请,通过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考评、卫生院职工测评,由院长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由院长发给聘书,聘期3年。未聘用的人员按待岗对待,待岗期限为半年,半年内待岗人员不参与医院内部分配,待岗期满仍未被聘用,按离岗处理。

    (四)绩效工资制。卫生院内部分配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以职工出勤、下乡、技能、承担工作量、接诊人次为依据,推行“固定+浮动”的管理办法,对乡镇卫生院院长根据《乡镇卫生院院长聘用合同》,对年度考核合格的院长其工资按现行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卫生院年终结余的20%作为奖励待遇;对考核不合格,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按照聘用合同,免去卫生院院长职务,其院长岗位面向本县卫生系统公开竞聘。对卫生院职工按照签订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量化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作为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以此为依据,将职工全部工资的3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合理分配,使职工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工作实绩和劳动贡献挂钩,拉开了分配档次。

    (五)资格准入制。自实施“五制”改革后,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在职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安排聘任到医护岗位,不得直接参与医护工作,限期三年内通过全国医师执业或护士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限期三年内通过全国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三年内不得直接从事医护工作。三年内取不到职业资格证的医护人员暂不聘任,按照待岗对待,不享受医院内部分配。

第4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一、实施岗责绩效管理的背景

长期以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管理的难题。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局通过开展岗责自查活动,发现一些基层分局岗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甚至贻误工作;有些人员有岗无责,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愿多做工作,而部分同志工作量过于集中,责任大扣分多,考核奖吃大锅饭,挫伤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现行考核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该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为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岗责机制不健全,其中明确岗责是基础,绩效管理是关键,只有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较好地解决以上问题。该局从问题较为突出的基层分局抓起,梳理工作事项,设立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办法,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强化岗位责任的绩效管理,促进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三)对号入座,组织定岗定责。每名国税干部原则上至少应确认一个岗位作为主岗,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能力选择一个辅岗作为兼岗。一是确定主岗。每名国税干部根据现行工作岗位明确一个主岗,作为基本工作岗位,主岗采取国税干部自主选岗和分局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二是确定兼岗。在确定主岗的同时,国税干部可根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等因素选择若干辅岗。辅岗采取竞岗方式,在分局公开竞争,辅岗报名人员只有1人,由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确定。三是岗位确认。组织填写岗位职责确认书,以示明确岗位和责任。四是岗位公示。岗位确定后,分局在本单位公示岗位确认情况,接受监督。

(四)严密组织,实施岗责考核。一是县局考核部门按月下发各科室对分局的考核结果,由分局落实到个人。二是分局考核人员结合县局考核结果并根据分局岗位绩效情况对分局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统计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县局考核部门。三是县局考核部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计算每人应得绩效考核奖,并按月将绩效考核奖统计情况传递财务部门兑现考核奖。四是按月公示考核结果。建立岗责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栏,每月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增强了岗责意识。通过重新设立岗位,明确岗责,使每个同志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岗位是什么,职责有哪些,具体日常工作有哪些等,从而更好地尽职履责,提高了履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了履责积极性,激发了工作动力。根据岗责绩效管理办法,每增加一个岗位,就会得到一个岗位相应的待遇,实现了责任、能力与利益的协调统一。一个单位内部岗位之间奖金差距达x元,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激发了工作动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第5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 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 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 续工作的人员, 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 为此,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 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 “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 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 5%-10%)或其他原因与公 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 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 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 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 50 周岁,女职工年满 45 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 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 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 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 不再享受 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 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 作岗位。

第八条 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第十条 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 eec 和多经仍可聘用。 公司在 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以及竞争未能上岗者其待遇按本办法执行, 不再执行以前公司内退办法。

三、自动辞职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未能在公司本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包括 原在 eec 和多经公司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能在公司竞争上岗的人 员)另求发展空间。自主择业或自行创业将有利于施展个人才华,增加收入,为 社会做出贡献,也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第十二条 在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选择自动辞职时,公司将予以一定的经济上的支持和补偿。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竞聘上岗未被录用的员工均可申请自动辞职。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1) 本人向原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员辞职申请表》 ;

(2) (3) 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对于可以辞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总经理呈报。批准通知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同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4) 辞职人在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 续。

第十!五条 辞职后果及补偿

(1) 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即解除了与公司的任用关系。不再具有 二滩公司员工的身份,也不再享有二滩公司员工的各项权利,辞 职申请被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

(2)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及审批材料放入 本人档案,存入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3) 为使辞职人员保持社会保险缴纳的连续性,辞职人员可以委托人 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继续投缴社会保险事宜;

(4) 辞职人员按下列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一次性离职费 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 1 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 2 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一次性的自谋职业补助费 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发给 1 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公司工龄,每满一年发给 2 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的尾数,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基本工资的构成为本人辞职前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 以上两项费用合计最高限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 父母抚养金 截至 年 12 月 31 日,以户口簿为准,自动辞职人员的父母(直系)任 何一方满 65 周岁的,辞职员工享受 1 万元父母抚养金。 子女教育津贴 截至 年 12 月 31 日,自动辞职人员有子女(直系)升入高中的,每位 子女享受 1 万元子女教育津贴。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公司按

照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年成都市职工平均收入为标准, 以 为辞职员工支付医疗、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并购买 保险公司 商业医 疗保险。(5) 除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外,辞职人员享受的补偿费以现金形式一 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6) (7) 辞职人员不享受失业救济待遇。 辞职人员在被批准辞职后,其与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原劳动合同双方均不再负有对对方的任何 权利、义务或其它利益主张。

四、离岗学习

第十六条 在此次竞聘上岗中未能找到适合岗位的二滩公司职工,本人有志于深 造者,可以选择参加离岗学习。

第十七条 离岗学习职工的条件:

(1) 大学本科以上;

(2) 35 岁以下;

(3) 选择的学习方向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如工程硕士、mba(工商管 理硕士) 、pmp(项目管理) 、mpa(公共管理硕士)等;

(4) 通过入学考试。

第十八条 离岗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双方签订《离岗学 习协议书》 ,详细规定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对学习成绩的考核奖惩办 法。 第十九条 对不参加竞聘上岗,又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职工不得参加离岗学 习。

第二十条 离岗学习期间的待遇

(1) 离岗学习职工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福利和奖金, 改发学习津贴每 月 1200 元;

(2) 学习期间享受除补充养老保险外的其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待遇,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按照培训期间的实际收 入计算, 由二滩公司负担; 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发放培训津贴 时扣除。

(3) 学习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一条 培训费用的支付

(1) 培训费用是指国家教委规定收取的有支付凭证的直接费用,不包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教材费等杂费。

(2) 经公司批准的离岗学习培训费用,原则上由二滩公司承担。但 因为离岗学习职工违约造成不能完成学业者,培训费用支付办 法按《协议书》办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欢迎离岗学习的职工在完成学业后回公司竞聘上岗,对不参加 公司竞聘上岗的离开公司者,按《协议书》有关条款追究本人责任。

五、待岗培训

第二十三条 在此次竞聘上岗中未能找到适合岗位的二滩公司职工,可以选择参 加待岗培训。通过待岗培训,提高分流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创业信 心,提高自谋职业的能力。待岗培训期为三年,在待岗期内每年可以参加公司因 末位淘汰而空缺岗位的竞争上岗,但届时公司将同时面向社会招聘。

第二十四条 分流人员参加待岗培训,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签订《待岗培训协议书》 ,以确定待岗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五条 待岗培训以学历、学位教育培训为主。待岗人员也可以自主选择培 训方式,但必须如实提供培训方的资料和费用证明,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培训期间的待遇

(1) 待岗培训员工(包括暂时还没有培训目标的待岗员工)在待 岗期间停发工资、福利和奖金,改为发放培训津贴,培训津贴的标准以 成都市社保中心公布的成都市职工人均收入市平基数为准( 年为 837 元) ;对在二滩公司工作时间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培训津贴增加 100 元,10 年以上的增加 200 元。

(2) 在培训期间享受除补充养老保险外的其它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按照培训期间的实际收 入计算,由二滩公司负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发放培训津贴时扣除。

(3) 培训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七条 培训费用的支付 培训费用是指培训单位按照国家教委规定收取的有支付凭证的直接费用, 不 包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教材费等杂费。在国内经公司批准进行的培训所 需的培训费用由二滩公司支付,未经公司批准自行参加的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培训期间的管理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人事关系纳入编外人员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待岗期满的后果及补偿:待岗期满 3 年,仍未竞聘到二滩公司岗位 并未能在社会上就业的,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 符合条件的, 可以考虑内部退休, 退休人员的规定与前面所述一致,并按本次改革前的工资水平计算。或者可以考 虑辞职,其中辞职人员,按照前面辞职人员的规定,只享受一次性离职费,不享 受自谋职业补助的办法,同时公司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 同时,公司按照前文“自动辞职”部分条款,为员工办理法定的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 对待岗三年仍未竞聘到公司岗位并未能在社会就业,又不愿意自动辞职的员工,公司将在两年内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为成都市公布的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的 150%,两年后将与其解除现有劳动合同,并不再给与补偿。

第三十一条 实施步骤

(1) 二滩公司原各部门在人员定编定岗完成后,将需要参加待岗 培训的人员报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并通知参 加培训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也可以自己选择其他学习培 训方式;凡报考有关院校的,由二滩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具相关证明。

六、附则

第三十二条 对已在公司办理停薪留职出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欢迎他们回国后 来公司竞聘上岗。如果在三年内(截至 年 12 月 31 日)愿回公司工作但竞 争不能上岗者,公司将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离开二滩公司后的学习或工作时间不计入工龄) ,不享受一次性离职费,同时不再具有二滩公司员工身份,三 年内( 年 12 月 31 日)仍不回公司者将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予补偿。

第6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为依据,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社区教育中心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通过改革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社区教育中心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心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加强领导、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良好氛围。为保障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圆满完成中心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心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㈠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主要职责:领导中心全面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最终决定岗位设定、岗位待遇,并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确定中心机关科长、学校校长的聘任,审批中心机关副科长、学校副校长等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

主任:**

成员:*** *** *** *** *** ***

主要职责:制定中心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制度,制订聘用合同书,确定中心科长和各直属学校校长的岗位设定、岗位职责,督察人事制度改革进展,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调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等。

㈡中心机关要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电大分校、一职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小组(5-7人组成)。

主要职责:领导本部门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聘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内部机构及岗位设定,负责本部门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的制定;确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人员的聘任,聘任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人员的聘任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负责本部门的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三、基本原则

㈠公开、平等的原则。聘用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㈡合理高效原则。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进行聘用。

㈢竞争择优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健康状况,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㈣稳中求进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准备,周密策划,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保证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四、改革范围和对象 本方案适用的范围是:社区教育中心系统在区人事局备案的国家正式机构, 各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教职工。

五、改革的实施步骤

㈠制订改革方案(1月8日——7月4日) 社区教育中心领导小组提出改革方案征求教职工意见,经社区教育中心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㈡实施阶段(7月5日——7月30日)

⒈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宣传中心改革方案,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教育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

⒉竞聘阶段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步实施改革。

⒊签订聘用合同

本着聘用双方自愿的原则,按管理权限分别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有效期3年;与内部退休和离岗待退人员签订《##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退休协议书》和《##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待退协议书》。做好聘用合同鉴证服务工作。

⒋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根据区安置未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妥善做好未聘人员安置工作。

㈢总结备案阶段(7月31日——8月底)

对聘用合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写出工作总结,报##区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做好人员职务、岗位变动和档案工资调整手续;做好文件、材料、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㈣深化改革阶段(9月1日以后)

社区教育中心领导小组继续抓好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完善与之相配套的人员录用、考核、奖励、工资分配等方案;对聘后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管理等,确保中心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六、机构及岗位设置

㈠中心系统机构设置

中心系统设有法人单位8个,分别是##区社区教育中心(编制18人)、##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研究室(编制5人)、北京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编制2人)、##区第一职业学校(编制95人)、北京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区分校(编制6人)、北京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分校(编制6人)、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编制3人)、##区成人教育学校(编制26人)。

㈡岗位设置

各单位根据中心核定的编制,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岗位分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⒈管理岗位的设置

根据(京编办〔2000〕2号)文件标准,按照中心规定的职数设置,严格控制。

⒉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凡属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岗位均属于专业技术岗位(技工岗除外)。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专业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岗位聘任的统一。

⒊工勤岗位的设置

从事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岗位属工勤岗位。对于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要精简合并。可以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勤岗位,要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 中心系统机构、岗位及职数见下表: 机构 岗位及职数(现有) ##区社区教育中心 中心办公室 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4名 社区教育科 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2名 学校管理科 科长1名、科员1名 教育需求调研科 科长1名、科员1名 ##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研究室 副主任1名、科员 4名 北京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主任 1名、科员 1名 ##区第一职业学校(北京市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区分校) 校长1名,副校长3名(其中电专校长1名),科室主任、科员及教师、工勤人员108名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分校 校长1名、副校长1名、教师9名 ##区成人教育学校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分校 校长1名,副校长2名,科室主任、科员及教师、 工勤人员42名

七、聘任办法

㈠严格执行竞争上岗的办法。

㈡聘任程序:先聘管理人员,再聘专业技术人员,最后聘工勤人员。在参加竞争后,由法人代表聘任,并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中心备案。

㈢聘任中可以打破原有干部工人身份、专业技术职务等限制,依据德、能、勤、绩,按岗位需要选聘人才。

㈣校长、科长参加竞聘后,领导小组确定校长、科长岗位人选,社区教育中心签发干部聘任书。

㈤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机关副科长及科员参加竞聘后,由领导小组审批,校长、科长再行聘任。

㈥中心系统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㈦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明确违约责任(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

㈧劳动合同制职工,改签聘用合同,社会保险不能间断。

㈨法人代表公布聘用结果,受聘人正式上岗。实行聘用制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和复退军人,不因编制名额和岗位限制影响聘用,首次聘用时间原则上在3年以上(含3年)。

㈩按设置的岗位和条件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1年期满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本人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存档协议,中心为其提供人事服务。从外埠引进毕业生,双方应签订5年聘用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

八、干部聘任

㈠实行任前谈话制度。领导小组对聘任前的学校副校级以上、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实行任前谈话制度。

㈡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合理流动机制 各学校、机关科室在职干部凡达到以下规定离岗年龄履行职务任免。

⒈ 校长、机关科长男57岁,女53岁一般不再继续任实职,改任调研员职务。

⒉ 副校长、机关副科长,男55岁、女52岁不再继续任实职,改任副调研员职务。

九、工资分配办法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步建立和实施岗位工资制度,依据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实际聘用岗位核定教职工档案工资。研究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成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未聘人员安置

㈠未聘人员的安置原则

未聘人员原则上由单位内部安排,不得擅自将未聘人员推向社会。各单位可根据未聘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㈡未聘人员的安置办法

⒈转岗安置

各聘任单位对因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条件限制,未能竞聘上岗人员,要坚持内部安置为主的原则,合理调整单位内部岗位设置。对未能上岗人员转岗安置,转岗安置人员享受转岗后的待遇。

⒉合理流动

各单位鼓励、引导未聘人员在本系统内跨单位流动。

⒊内部退休

至聘用合同签订之月,工龄满30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后,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实行内部退休,双方签订《内部退休协议书》,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当年的退休费标准核定本人退休费凡遇每二年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国家调整工资标准和在职人员增加职务补贴时,按在职人员标准相应调整,重新核定退休费。内部退休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单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它待遇及管理办法与本单位退休人员相同。

⒋离岗待退

至聘用合同签订之月,参加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又不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未被聘用上岗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后,经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保留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实行离岗待退,签订《离岗待退协议书》报中心办公室备案。离岗待退期间的待遇执行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凡遇每两年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国家调整工资标准和在职人员增加职务补贴时,只按在职人员标准相应调整档案工资,不再重新核定离岗待退工资。离岗待退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至符合内部退休条件时,按内部退休办理。待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按档案工资计发退休费,其它待遇及管理办法与本单位退休人员相同。

⒌待岗择业

对于未聘上岗又未能按照上述办法安置的教职工,单位要给以半年的待岗择业期,并安排适当工作,待岗期间工资待遇为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待岗期满仍未上岗人员,单位给予不低于《##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顺政办发〔2003〕76号)中规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中心将其档案转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或区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本市规定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其养老保险办理的办法按照##区《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办法》(顺政办发〔2003〕75号)中规定执行。 档案关系存放在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项保险。在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由本人全部缴纳。

⒍病退

经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龄满10年的,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办理病退手续。

㈢相关规定

⒈内部退休、离岗待退人员,仍然占原单位编制,参加原单位考核,不参加单位职称评定;无违纪、违法、违规记录的年度考核给予称职等次。

⒉内部退休、离岗待退人员,工龄连续计算。

⒊凡符合聘用条件但又拒绝岗位竞聘的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一、不辞而别、超期不归人员改革办法

㈠中心系统中不辞而别、超期不归人员,各法人单位应通知其参加中心的人事制度改革。

㈡通知不到本人的,应通知其同住成年亲属;直接送达通知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通知,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通知日;在受送达通知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通知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通过新闻媒介公告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7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今年是中国的奥运之年,也是深圳五星级酒店建设的收获之年。继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大中华喜来登酒店之后,中心

客房部工作重点:

一、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前厅部的每一位成员都是酒店的形象窗口,不仅整体形象要能接受考验,业务知识与服务技巧更是体现一个酒店的管理水平,要想将业务知识与服务技巧保持在一个基础之上,必须抓好培训工作,如果培训工作不跟上,很容易导致员工对工作缺乏热情与业务水平松懈,因此,本职计划每月根据员工接受业务的进度和运用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每周一次培训,培训方式主要是偏向授课与现场模拟。同时在每月5日前向总办与人力资源部上交上月的培训总结与本月的培训计划进行监督。

二、加强员工的销售意识和技巧,提高入住率

酒店经过了十九年的风风雨雨,随着时间的逝去酒店的硬件设施也跟着陈旧、老化,面对江门的酒店行业市场,竞争很激烈,也可说是任重道远。因酒店的硬件设施的陈旧、老化,时常出现工程问题影响对客的正常服务,对于高档次的客人会随着装修新型、豪华酒店的出现而流失一部份,作为酒店的成员,深知客房是酒店经济创收的重要部门之一,也是利润最高的一个部门,因此作为酒店的每一位成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做好销售工作。要想为了更好的做好销售工作,本职计划对前台接待员进行培训售房方式方法与实战技巧,同时灌输酒店当局领导的指示,强调员工在接待过程中“只要是到总台的客人我们都应想办法把客人留下来”的宗旨,尽可能的为酒店争取住客率,提高酒店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各类报表及报关数据的管理

今年是奥运年,中国将会有世界各国人士因奥运会而来到中国,面对世界各国人士突如其来的“进攻”,作为酒店行业的接待部门,为了保证酒店的各项工作能正常进行,本职将严格要求前台接待处做好登记关、上传关,前台按照公安局的规定对每位入住的客人进行入住登记,并将资料输入电脑,客人的资料通过酒店的上传系统及时的向当地安全局进行报告,认真执行公安局下发的通知。同时将委派专人专管宾客资料信息、相关数据报表。

四、响应酒店领导提倡“节能降耗”的口号

节能降耗是很多酒店一直在号召这个口号,本部也将响应酒店领导的号召,严格要求每位员工用好每一张纸、每一支笔,以旧换新,将废旧的纸张收集裁剪成册供一线岗位应急之用。同时对大堂灯光、空调的开关控制、办公室用电、前台部门电脑用电进行合理的调整与规划。

五、保持与员工沟通交流的习惯,以增近彼此的了解便于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计划每个月找部门各岗位的员工进行谈话,主要是围绕着工作与生活为重点,让员工在自己所属的工作部门能找到倾诉对象,根据员工提出合理性的要求,本职将员工心里存在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去用心解决,做力所能及的。如果解决不了的将上报酒店领导。让员工真正感受到自己在部门、在酒店受到尊重与重视。

六、做好部门内部的质检工作

计划每个月对部门员工进行一次质检,主要检查各岗位员工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岗位操作技能与踪合应变能力。质检人由部门的大堂副理、分部领班、经理组成。对在质检出存在问题的给一定时间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间若没有整改完成将进行个人的经济罚款处理。

其中:

六月份的工作计划:

1、完成总机话务部与礼宾部的岗位知识培训,主要是针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较弱的方面进行必要的培训,方式偏向模拟操作培训.

2、协助营销部做好团队接待、散客预订接待工作.

3、培训前厅部员工对客服务技巧,提高员工的对客服务意识.

4、协助营销部做好6.1儿童节套票会餐与父亲节相关活动的接待工作.

5、月中旬将全面贯彻部门的规章制度,计划给员工半个月的时间进行磨合,希望在七月份初员工能有一个全新的工作面貌.

6、月下旬将对部门的员工进行一次笔试,主要是测试员工前期所接受岗位的知识面,刺激员工的神经,提高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

七月份的工作计划:

1、准备部门内部举办一次岗位技能操作培训,主要对象是前厅部各岗位员工,内容是各岗位员工的岗位技能比赛,针对各分部表现较好的员工作为部门重点的培训对象,同时将成绩上报总办.

2、协助营销部做好团队接待、散客预订接待工作.

3、月中旬根据六月份的笔试,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及平时对客服务意识,踪合考虑相关较弱的员工建议岗位变动处理.

4、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好本月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的内容主抓业务、精神状态、工作积极性有所放松的员工.

5、月下旬将根据工作的进度,计划安排一次英语培训,主要的内容偏向酒店岗位专用英语。(如果可以希望酒店在内部找一位英语口语较好的管理层或在外面请一位英语老师专门驻扎在酒店传授员工英语知识),这样让喜爱酒店英语的员工能在下班后可以学习英语,争长自己的知识面,留住员工的心,减低员工的流失率.

八月份的工作计划:

1、八月份是步入秋凉季节的初期,也是旅游季节的启动期,因此,为了更好的接待好每个团队,让每一位在银晶国际酒店下榻过的宾客都能感受到酒店每一位成员付出诚心的服务,本职计划在月初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团队接待的培训,主要的目的是巩固前厅部员工在工作的责任心与责任感。让团队客人也能感受到酒店员工的努力,真正让宾客体验“家外之家”的温暖.

2、计划出台一个“最佳员工”的评比活动,内容由部门管理层商定,根据商定的内容呈分管部门的领导审阅,审阅通过后再呈总办审批。关于这一项活动是希望在旅游季节繁忙的接待能通过这个活动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同时激发员工对工作保持积极的心态.

3、计划给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前厅各岗位常见案例的分析与讲解,为了防止接待过于繁忙员工的责任心有所下降,主要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责任心与责任感.

九月份的工作计划:

1、 协助营销部做好团队接待、电话订房等各项工作,完善中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根据员工的兴趣爱好,本职计划在月中旬举行一个“粤语随便说”的活动(以茶花会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员工之间的凝聚力.

3、为了冲刺黄金周10月1日的旺季接待,本职计划在这个月对员工进行全面性的培训,内容有:礼节礼貌、仪容仪表、各岗位的职责、各岗位知识的培训、各岗位常见案例的探讨(主要是互动式),主要偏向现场模拟演练培训.

4、如果工作档期允许,将与保安部经理协调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主要的目的是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并对“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能真正贯彻到底.

十月份的工作计划:

1、十月份是黄金周的旅游期,在月上、中旬,前厅部主要的工作就是投入到重大的接待中,把每一位抵店的客人接待好、服务好就是前厅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期间本职将合理安排好人力、物力,保证接待工作能达到一个新和高峰.

2、做好十月份黄金周的销售工作,根据十月份的预订与当日的售房预测,合理性的控制客房的销售,对部份房型价格建议调价政策.

3、做好客房的预订工作,届时将合理安排专人跟进预订工作,预防出现超额预订、重复预订或漏订等问题.

4、月下旬本职计划将安排员工进行合理的休息,黄金周大型接待过后,员工的心相对较疲惫,对部份业务骨干要适当调整工作的档期进行合理化休假.

十一月份的工作计划:

1、根据十月份接待的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总结出的优点与缺点在会议上与部门的员工分享,表杨表现优秀的员工,鼓励做得不够的员工,同时拟定本月的培训计划,对部份在工作做得不够的员工进行岗位突击性的培训。培训方式发现场模拟为主。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对客服务的熟练度.

2、协助营销部门做好会议与团队的接待.

3、计划在本月下旬对全体部门员工进行一次“饭店对客人的服务与责任”的相关内容培训,由于前厅部员工处在第一线,都是正面同客人沟通、服务。因为人都是情感动物,有时很容易因为语言的理解会让人产生误会的想法,如果在接待过程中让客人产生误会的想法,素质稍好的客人可能只是骂人,如果遇到部份素质较低的客人可能会出现动手打人的现象,面对这一现象,很多的员工都是很难把握,根据这一个工作需要,所以将会对前厅部全体非当班的员工进行“饭店对客人的服务与责任”的培训,主要的目的是让员工能更明确自己的责任.

十二月份的工作计划:

1、协助营销部做好十二月份圣诞节的布置及推出相关活动的各项工作.

2、十二月份是临近春节的月份,酒店各部门都处于忙碌中,本职计划在本月主要的工作是稳定固定客源的同时应注意散客的接待,因此,本职计划,大堂副理在每天都要定岗在大堂,根据客人的入住时期与退房时期要定岗在大堂协助处理部份突发事件。尽量减客人与酒店的误会.

3、根据天气情况,合理的控制空调、灯光的开关时间,将酒店领导响应的号召灌输到每一位员工,让员工从内心深处有节能降耗意识.

4、总结08年的工作,并在部门会议上与员工分享,对部门所做的工作、营业额、经营的情况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建议进行表彰,对表现较平庸的进行鼓励或处罚.

5、根据08年的工作,拟定好09年的工作计划呈总办.

第8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办公室;接待工作

0引言

社会细致分工与职业化的全新理念持续对我国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在当前的形势下,企业管理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素养才能更好地管理企业。办公室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不仅有利于改变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还有利于提升总体的工作效率。若想确保工作人员更好地进行工作,企业管理人员应当不断在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并有效地执行办公室精细化管理。

1办公室工作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机关基层工作服务,地位非常重要,其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办公室的特殊职能决定了办公室工作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工作任务重、事情杂。办公室不仅承担着大量的文稿起草、综合协调、会议筹备、信息反馈、督促检查和接待安排等日常性的工作任务,同时,还要承担许多临时性、应急性和额外性的任务,经常是“上班先到、下班后走、白天做杂事、晚上做正事”。二是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如在参与政务方面,由于办公室人员需要在事务性工作中花费大量时间,导致无法为领导及时分忧,参谋助手的作用发挥有限。三是工作影响面广、责任大。“办公室工作无小事”。办公室工作地位特殊,工作头绪繁多而又责任重大,一旦把握不好,处理不当,就可能小事变大事,甚至影响机关的正常运转、影响领导的威信、影响单位的形象。办公室工作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办公室工作必须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道路,“在被动中求主动、在无序中求有序、在务实中求精细”。

2办公室接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欠缺服务意识与工作热情

这一问题主要源于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环节不具备应有的热情,创造性不足,工作比较粗放,很多时候都是应付了事。服务意识在接待工作中极为关键,属于核心部分。判断一名接待人员是否合格,则需要看其是否具有应有的服务意识,而当前很多接待人员并不注重接待工作,服务意识愈发降低,只是忙于解决工作中发生的突发状况。

2.2岗位职责不明确

办公室的岗位类别较多,各类别岗位没有规定具体的职责,有些岗位职责存在相互重叠的问题,而有些岗位则发生职责悬空,这一现象较易令员工相互推卸责任,影响工作效率。此外,由于管理工作欠缺规范性,导致办公室岗位职责划分不明确,使工作沟通受阻,进一步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3办公室管理制度不完善

办公室工作具有繁琐和突发性的特征,但诸多单位的办公室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表现出盲目的工作状态。有些办公室领导遇到事情较易慌乱,遇到问题则会手足无措,甚至连下属也会如此,办公室工作毫无章法,这些都是由于办公室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

3精细化管理在办公室接待工作中的应用策略

3.1加强工作人员的精细化服务意识

3.1.1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

办公室接待工作量庞大,诸多工作十分细致。精细化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极力做好所有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保证工作质量,将接待工作做好,减少工作失误率,以此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1.2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

服务理念已成为确保办公室接待工作质量的主要一环。在接待中,礼仪必须周全,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总体形象。所以,接待人员必须了解相应的礼仪知识,透过无声的肢体语言对客户表达企业的敬意,并且还应当具有良好的合作能力与心理素质,以免在接待重要客户时发生紧张或者由于工作量较大而产生烦躁的情绪。这些标准也决定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只有认真接待所有客户,才能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

3.1.3提高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

要想保障接待工作的有效实施,工作人员则应当具有创新意识。在工作当中,工作人员应依照接待对象和接待标准的不同,灵活使用相应的接待方法,从而规避工作过于呆板、缺乏创意;其次,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接待工作中的欠缺方面,并使用全新的工作方法进行完善,注重细微工作方面的创新,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3.2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

单位一旦未明确所有部门的岗位职责,工作则会紊乱,工作人员相互间会互相推脱,从而影响办公室接待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所以,单位应当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将接待工作具体落实到部门、个人,令办公室接待工作可以有序进行。办公室人员之间还需勤于交流,人员相互间应当充分理解,相互协作完成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而上级领导也需要做好沟通工作,将详细的接待方案和信息采集落实到位,一旦发现问题,则需及时修改,以便为办公室接待工作打好根基。

3.3完善办公室管理制度

精细化管理不能脱离管理制度的支持,只有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障精细化工作流程有效执行。首先,办公室应简化办公室工作的岗位职责体系,并及时处理岗位职责模糊、分工混乱的状况,真正解决办公室工作死角,确保所有工作能够有效执行;其次,办公室应当落实所有岗位的权责,明确考评制度,通过量化解决工作评估的问题,令考评工作可以达到有理有据;再次,办公室要建立完善的办公室工作制度,依照办公室管理的计划和目标制定办公室的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依照规范处理相关问题;最后,在工作当中,办公室要建立完善的员工激励制约制度和绩效审核方法制度,令工作人员具有竞争意识,为工作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3.4完善日常接待工作的精细化流程

办公室接待工作有别于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这份工作不具备固有的模式,服务方式随时会变化,若想有效展现办公室精细化接待工作的作用,办公室应当完善日常接待工作的精细化流程。首先,接待工作人员需依照接待的具体状况随机应变,及时找出问题并修补问题,令办公室接待工作更加精细。例如,在会议管理中,对于会议管理的问题,办公室接待人员需认真依照相关准则放置会议室所需的物品,认真检查会议室的桌椅、灯光、电脑以及导线衔接是否稳固,避免出现问题;对于会议室的卫生环境,接待人员需定期通风,确保会议室的空气流通,为参加会议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会议环境。其次,接待人员可按照实际状况,制定接待服务准则,将被接待者的住宿房间、宾馆详情、天气情况、就餐时间、地点和日程编排给予详细记录,有利于被接待者及时了解具体的状况。最后,接待人员在接待时要尽量热情、注意礼节,通过为客户提供餐点、饮品、拥有单位标志的相应物品,获取客户的信任与好感,提高单位的声誉,从而为洽谈工作做好铺垫。

4结语

办公室属于一个小社会,也是一个大舞台。新的形势下,接待人员的工作责任愈发加重,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责任感和事业心,以此来提升办公室工作的科学化。

主要参考文献

[1]肖慧敏.论精细化管理在办公室接待工作中的应用[J].商业经济,2013(4).

第9篇:接待员岗位职责范文

一、医德医风规范

(一)全院职工在工作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渗透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弘扬“精诚、精艺、精心”的张医精神。

(二)遵守各项工作操作规程,而且必须做到:

1、工作人员上岗一律佩带胸卡,要求服装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2、在工作中诚实敬业,尽职尽责,尊重科学,技术上精益求精。

3、按时到岗,主动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权利,不泄露患者的隐私。

4、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在医患沟通时,应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能够理解的语言。

5、为患者提供整洁、优美、舒适、有序的就医环境,把“以病人为中心”落实到每一个医疗环节。

6、医务人员彼此尊重,科室间相互支持,同事间团结互助。

(三)廉洁行医,遵守国家法律及医院规定,不以医谋私。具体要求如下:

1、医院职工对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钱物、宴请和各种消费活动应婉言谢绝,严禁向患者及其亲属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

2、医院任何人员不准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临床促销费、宣传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严禁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严禁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临床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赠药和药品试用。

3、医务人员转诊服务对象应通过医务处。不应私自转诊服务对象,不允许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钱物。

4、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或随意加收不合理费用。

5、医院职工严禁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

6、医院职工禁止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收受各种不当利益。

7、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不准私自收费和设立“小金库”。

8.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二、医德医风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管理机构

医院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院长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党办、院办、工会、医务科、护理部、人事、财务、医保、医协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1.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卫生部、市、区卫生局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医德医风规范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医德医风规范以及相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院医德医风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定改进措施,监督整改结果;落实奖惩规定;以及进行相关的协调工作。

2.医务科职责:建立医药技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承担医德医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 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医务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规章、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拒收“红包”、回扣的情况以及收到的表扬信、患者批评意见等进行统计。

3、护理部职责:建立护理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工作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规章、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护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每季对出院患者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整理,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整改结果上报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

4、医保办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十堰市医疗保险的规定,同社会监督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情况进行登记,向主管职能科室反馈相关情况。

5、党办、院办、工会、医协科:定期研究医德医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党办:把医德医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同对党员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教育。?

院办:负责收集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情况,上报我院医德医风工作的信息。

工会:注意发现和挖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医务人员及好人好事。

医协科:建立“医德医风建设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介宣传先进典型,为医德医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6、人事科:安排对来院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落实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作出的奖惩决定。

7、财务科:建立财务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物价规定,加强价格管理,负责对医院各科室执行物价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患者提出的有关物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对违反物价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8、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定期征求患者意见,设置意见簿,对能够整改的意见要及时整改。由科室负责人每月汇总病人意见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上报医务科、护理部。??

三、奖惩办法

(一)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1、科室或职工个人受到新闻媒体公开点名表扬的:科室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500元;职工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200元。在上级各项单项工作检查中表现突出为医院争得荣誉获得先进集体者,区级的给予主要迎检人员奖200元/人,市级的奖300元/人,省、部级的奖500元/人,部级的奖1000元/人。

2、科室或职工个人收到服务对象锦旗、感谢信、表扬信的:科室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如感谢对象为个人,另给予职工个人一次性奖励100元。

3、凡遇患者无理取闹,仍能以礼相待,冷静对待,坚持工作者,给予表扬及一次性奖励100元。

4、对于损害医院形象的言行敢于批评、干预、制止的,给予表扬及一次性奖励100元。

5、科室或个人拒收病人或有关单位赠送红包、财物,经核实者奖100元/次。

6、工作认真负责,杜绝或避免差错事故和人员伤亡;发现并制止医院财物损失,挽回医院信誉者,经主管部门认定,医德医风考核小组确认,视情节奖100—200元/次,并予以表彰。

7、经医院批准参加院级以上各类比赛(政治比赛、业务竞赛、文体活动等),取得一、二、三等奖,为医院争得荣誉者:其中区级的奖100元,市级的奖200元,省、部级的奖500元,部级的奖1000元。一年内获得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二)惩处:坚持以批评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1、违反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串岗,上班做私活、脱岗,值班看小说、玩游戏,上班吃东西,一经发现扣个人50元/次。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扣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下班后不关水电者一次扣20元;下班后最后离院的不关科室门一次扣50元,若发生被盗事件,要追究责任;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者扣100元;

2、工作时间着装不整、不修边幅、不佩戴胸牌、不使用文明标准语言者一次扣罚50元;酒后接诊病人或上手术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的50—100%/次,情节严重者另加重处罚;在医疗区抽烟者,一经发现扣50元/次。

3、有患者投诉一次者(未造成较大影响,性质一般的)扣罚50--200元;司机私自出车被检举查证属实,接到水电设备维修通知无故不及时赶到现场,门诊不按时开诊等类似情况,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或管理津贴,科主任将负连带责任。

4、无故不给病人作检查一次者扣罚200元;

5、药品供应中断一次者扣罚200元;

6、有意回避和上交矛盾、怂恿病人找院领导告状、扩大事端者,扣发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扣发2—3个月效益工资。

7、科室负责人对职工违纪行为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分别扣发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当月效益工资和管理津贴。

8、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者一次扣罚100元;

9、服务态度差,刁难病人,无论何故辱骂或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争吵者待岗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待岗1年以上处理;

10、本院职工之间争吵影响工作者扣发当事双方一个月效益工资,若发生斗殴者(现病人家属或本院职工)除扣发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外,并通报批评。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医院派出的社会活动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次。

11、乱开药、乱开检查单影响医院声誉者待岗3个月以上处理;

12、伪造病历、检查单或出具假诊断、假证明者待岗半年;

13、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住院或检查收取介绍费、好处费一次者待岗3个月以上处理;

14、利用职务之便帮药品商推销药品、统计处方,收受商业贿赂者,调离原工作岗位,开除留用1年。

15、缺乏协作精神,闹不团结或不服从分配影响工作者,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严重者将对有关当事人调离岗位或使其待岗;

16、私自截留病人在院外治疗或将院内所开处方转交院外医疗点捞取好处者,私自在院外手术者,待岗半年;

17、职工凡在院外兼职的,一律下岗辞退处理。

18、脱岗造成较严重的后果者予以待岗3个月;

19、对患者不一视同仁、服务态度差、冷落服务对象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推诿、刁难、训斥服务对象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事人2—3个月效益工资;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3个月;

20、服务态度差,致使新闻媒体或上级部门点名批评,影响恶劣者待岗半年;

21、对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错诊、漏诊或用药不合理,拿错药、发错报告等,产生一定后果者,或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者,按损失金额10%--50%扣罚,并待岗3个月;

22、因病人不送钱物、吃请而刁难、拖延治疗者,待岗3个月。

23、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钱物或机关后勤人员在工作往来中接受钱物,经查属实,除向送礼者退还外,处以三倍的罚款,同时待岗半年。数额较大的,依照有关法规以受贿论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4、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家属索要钱物、收受“红包”、吃请已成事实者,除退赔外,处以三倍的罚款,待岗3个月。

25、科室或个人私收现金(不出具正式发票或者变相收取现金),无论何种理由,经查属实,除如数上交外,处以三倍的罚款,待岗3个月并降职使用一年。若有举报人奖励举报人100元/次。不按政策办事,打击报复举报人,经查实后,视情节扣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理。

26、不按规定和病情需要,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如数扣除,并处以三倍罚款。

27、医务人员假借病人名义,给自己或他人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一经查实,除如数补交费用外,处以三倍罚款,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道歉。若是借调、实习人员所为,在如数补充费用的同时,由院方解除其借调、实习资格,退回原单位。

28、收受贿赂、出具假证明者,除没收所得外,通报全院,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9、在各种业务往来中收受商业贿赂,经查属实,没收全部所得,并通报全院,待岗一年,给予政纪处分,数额较大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30、凡在工作中发生贪污行为,除退赔外,通报全院,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待岗一年,数额巨大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1、私自销售药品收取现金,一经查实,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外,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报全院,待岗一年以上或下岗处理。

32、凡触犯法律者,开除公职,撤销行政、党内一切职务。

33、凡受到各种处罚者,取消个人本年度评优资格。并与职称晋升、晋级挂钩,其处罚情况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并公示通报全院,引以为戒。?

四、考核:建立长效的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1、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医德医风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即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考核,并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奖惩记录;医院每季度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果与质控挂钩。

2、健全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每人对照医德医风要求自我评分,每年由院、科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分别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3、通过医德医风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二)考核对象:出勤3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