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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设计论文全文(5篇)

程序设计论文

第1篇:程序设计论文范文

上机实验课是《Java程序设计》课程教学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上机实验课应有的作用并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一项针对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学生即便将理论知识学的扎实透彻,但遇到实际的编程问题时却很被动,不知道从何处下手。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就是高职院校对实验的重视度和关注度不高,没有给予学生充足的实验机会及指导,这样一来,学生的动手能力就相对较差。传统的教学模式下上机实验课的流程就是学生上机编程来完成教师预先布置的编程任务,教师则会呆在机房内随时解决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这种实验方式没有给学生设定明确的上机目标,致使学生没有完成任务的紧迫感,甚至有的学生在教师看不到的时候肆意玩乐,这样一来,非常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此不难看出,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来培养学生,学生不能够很好地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传统教学模式下的高职Java程序设计课程教学不能满足社会对高素质、高能力技术型人才的需求。

2高职Java程序设计课程教学的改革

2.1教学内容的改革

高职教育更侧重于将学生培养成能够满足工作岗位或职业需求、掌握相应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因此,改革教学内容是非常有必要的。改革教学内容就是改变传统的理论教学,引入适量的案例,将基本理论的讲授穿插于案例教学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恰当合理的案例是非常重要的,它的质量能够直接影响到最终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要根据学生认知的特点选择具有适用性及代表性的案例,而且这些被选择的案例必须能够包含Java程序设计中的大部分知识,这些案例既区别于课堂上的举例,但又和它们具有一定的联系。为了能够很好地展开案例教学,教师在课前需要对案例教学进行周密详细的安排,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它们分别是发放案例素材、组织案例实施、区分案例分析中的理论分析以及操作分析、安排处理案例教学中涉及到的外延知识。案例教学能够在课堂上很好的结合理论与实践,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学生带着问题去分析案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对涉及到的相关理论知识进行讲授,这种方式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的过程不仅能够使学生拓宽知识面,掌握分析问题的技巧,还能够帮助学生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更好地消化吸收所学知识。因此,相比传统的理论教学,案例教学这种教学方法更够满足当今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2.2教学方法的改革

当今社会团队协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改革教学方法最主要的一个途径就是实行小组教学。所谓小组教学就是很据自愿或者协商的原则,将全班学生平均划分成几个小组,由小组成员共同推选出一个成员作为组长。在课堂上,首先教师需要在对典型案例进行讲解的过程中穿插对Java语言的介绍,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进而接受理论知识,并且深入了解Java语言面向对象的特性。然后教师通过为每个学习小组安排编程的任务来使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并且分析讨论后每个小组都要确定出最终的解决方案,由教师来点评这些方案。为了能够使学生高效率的完成规定任务,教师要在分析讨论过程中对学生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纪律要求,并设定一个恰当的完成期限。这种教学模式充分体现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彰显了学生课堂的主体地位以及突出了教师协助引导的作用。小组教学的教学模式可以使学生进行不同的思想交流,擦出智慧的火花,正如萧伯纳所说“如果我有一个苹果,你有一个苹果,互相交换,还是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但是我有一种想法,你有一种想法,交换一下,双方就都有了两种思想。”这就说明了通过小组交流,学生思维会更加活跃,从而产生更优的思想。通过小组教学,不仅可以提升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认知度,培养团队合作的能力,还能够提升学生分析、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在小组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能够迅速接收到来源于学生的反馈信息,比如反馈分析案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信息,通过这些反馈信息,教师能够及时的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问题,从而实现教学相长。

2.3考核方式的改革

对教学成果进行考核对无论是教还是学都能做出恰当的评价,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中通常采取考核这一手段来对教学的效果进行检验。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通常采取卷面考试来进行考核,而且最终结果往往是由一次考试的成绩来评定的,也就是说,无论学生平日里表现多好,但如果在作为最终考核的那次考试中发挥失常,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否认这个学生的学习能力。而且这种考核方式并不能够对学生的能力、知识以及技能做到真实的反映。由此看来,为了能够对学生的学习做出恰当合理的评价,改革考核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要制定一个科学的评价标准,重点突出对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在对高职Java程序设计课程学习进行考核时,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展开考核工作,相应地,学生总成绩也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另一部分是平时课堂表现成绩。具体来讲,一方面,通过案例教学,教师要求每个小组在对案例分析完成之后,做出案例的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综合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为假定的任意一个应用领域或虚拟企业设计一个信息管理系统,然后模拟其运行环境,最后进行编码或者程序设计。总之,就是给予学生一个展示自我知识、技能、操作等综合能力的机会,这种考核方式能够使学生更加牢固、系统的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这方面的考核成绩占据较大的比重,在总成绩中通常占据60%的比例。另一方面,也就是占据总成绩40%的平时成绩,具体来讲,就是在平时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密切关注课堂小组讨论中每位学生的表现,并且加以记录,给出相应的分数。此外,在本门学科结束学习后,教师需要组织每个小组进行小组内成员间的彼此评价,相互打分。最后,教师通过对这两小部分的成绩进行综合的评定,给出每个学生最终的平时课堂表现成绩。

3总结

第2篇:程序设计论文范文

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在初开始接触专业课时就要学习程序设计,程序设计的学习比较困难,就算对一些理论知识有所理解,但是在实践阶段也很难有效的掌握其技巧与技术。特别是对程序语言设计的学习,很多学生感到不知所措,无从下手。

1.1学生感到程序设计较难理解

计算机程序设计的学习困境主要表现在概念难懂,技术难以掌握,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等方面,尤其是在程序语言学习中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时,绝大多数的学生不理解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思想,不会使用类的思想进行程序设计。往往感到困难重重而方式深入学习,导致学习成绩节节下滑,不利于后来其他计算机专业课的学习。

1.2主动学习能力差

学生长期在传统应试教育环境影响下,形成了被动学习的习惯,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另外还有一些学生养成的不良学习习惯,在课堂学习中情绪比较懒散,精神比较散漫,对教师所讲的内容没有兴趣,这样很难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影响教学效果的提高。

1.3实践能力不高

计算机是一门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不仅需要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理论应用于实际的能力,因为学习计算机的目的就是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很多教师设计的教学目标脱离学生的应用宗旨,教学过程中理论课比较多,实践课程比较少,这样较难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很难真正提高教学效果。

1.4教学方法单一

过去教师一般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从程序设计的概念出发,围绕理论知识点加以讲解,过多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而教材中的实力一般与学生实际生活相差较远,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到生涩难懂,只会比葫芦画瓢,不会举一反三,缺乏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较难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同时也达不到较好的学习效果。

2项目驱动教学模式特点

2.1项目实践环境突出

项目驱动教学过程中,导师带领学生在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进行实际应用项目的开发。学生与老师在学习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相互配合、沟通的环境下,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沟通、勇于实践。学生在项目驱动下,带着问题进行有效的学习,这样能够培养学生思维扩散能力、动手操作能力与团结合作精神。

2.2强调教师的引导作用

项目驱动教学模式注重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技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仅仅起引导学习的作用,课堂的主体是学生。学生按照项目需求被划分为若干个小组,导师在课堂中主要监督、指导学生行为,在项目学习过程中导师要随时解答学生的疑问,为学生补充技能知识,实时启发学生在项目学习中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开发学生思维创造能力,帮助学生掌握项目技能。

2.3培养学生计算机专业能力

项目驱动模式的实施目的是提高学生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事件性知识一般比较隐蔽,而项目驱动教学能够通过教学过程中各种功能的实施,使一些隐藏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核心要素显现出来,通过这种方式的学习,学生将很快的具备软件应用开的基本能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

3项目驱动教学实施过程

3.1项目设计

项目驱动模式教学过程中,首先导师要根据程序设计教学内容,设定教学目标,将教学计划、目标融入到教学项目中,然后将整个教学项目按照学习小组分成若干个独立的小项目,再把这些小项目按组分配给学生,最后导师围绕项目内容设计具体教学内容,项目来源一般源自于教师纵横向教学项目。

3.2实施形式

利用项目驱动模式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学生需要进入专门的工作室进行软件程序的学习与开发。在工作室中,主要的学习方式是自学,教师在这种模式下主要起引导作用,课程知识除了很少部分较深的理论课由导师专门讲授以外,其他的课程都是学生围绕项目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主要学习方式包括:小组研讨、导师解疑、技术交流、调查研究等形式;课程的具体的实施要根据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的实际认知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这种教学模式的目的在于各种信息技术及认知提高计算机教学质量和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勇于探索精神以及实践能力。其中自主学习是由学生自己积极主动的去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导师的角色是解答疑问,并不是直接帮学生解决问题,导师可以向学生传授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引导学生向正确的解答思路上靠,提供给学生解决问题的资料,引导学生围绕疑问积极探索。如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导师首先要积极引导学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教会学生利用移动通信、互联网、QQ以及电子邮件等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搜索或者在线讨论与交流,尤其要教会学生怎样使用互联网查询资料,丰富程序设计知识,提高深深学习能力。在个人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讨论与交流,在交流中不仅扩展知识与视野,而且能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增进同学之间的感情。导师还要积极引导学生发现规律,找到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不断超越自我。

3.3项目驱动教学模式中的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是项目驱动模式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绩评定一般具有激励、引导和反馈的作用,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近况。成绩评定比较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否解决实际问题,旨在培养学生动手操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计算机素养,树立科学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以及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如果学生成绩提高,教师要给予鼓励和表扬,激励学生再接再厉。成绩评定的方式采用项目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个小组派出一个代表作主辩手,其他学生补充,导师可以随时提问,最后结合项目答辩情况给出学生最终考核成绩。

4结语

第3篇:程序设计论文范文

西安理工大学工科非计算机专业和计算机专业虽然都开设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但是前者具有鲜明的专业特点,对该课程的要求明显不同,仅仅按照“面向对象教学”的原则,适当调整教学组织活动和教学内容对于后者是远远不够的。针对目前工科非计算机专业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教学实践中所暴露的主要问题,笔者积极开展了非计算机专业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教学设计的教改工作。

1.1教学设计概述

所谓教学设计,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对教什么(课程、教学内容等)和怎么教(组织、方法、媒体的使用等)进行设计。教学设计不等同于传统的备课写教案。教学设计有利于教学工作的科学化,使教学活动纳入科学的轨道。教学设计的意义就在于追求教学效果的最优化,不仅关心教师如何教,更关心学生如何学,注重将人类对教与学的研究结果和理论综合应用于教学实践。教学设计主要包括确定教学目标、组织教学内容、分析教学对象、选择教学形式和方法及教学媒体、设计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评价设计等基本环节,其中,设计教学过程是课程教学设计的核心。

1.2该课程教学设计的内容

西安理工大学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组于2003年出版了《C语言程序设计教程》及配套的《C语言程序设计教程上机实验与学习指导》特色教材。自2011年开始,非计算机专业选用的教材与计算机专业不同。目前非计算机专业选用《C语言程序设计》(第1版,张毅坤教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作为该课程的教材。非计算机专业C语言程序设计的教学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课程教学设计、章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设计和实验教学设计,以西安理工大学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教学大纲为指导,以《C语言程序设计》(第1版)及其配套教材为基础,确定课程教学设计的内容:①将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确定为“掌握C语言的基本语法和语义,理解结构化程序设计的思想和方法,提高学生的编程能力和调试程序的能力”。②组织教学内容的关键是进行教材的组织呈现,理论教学内容包括《C语言程序设计》(第1版)的第一章至第八章,实验教学体现于该教材的第九章及配套教材。③学生作为教学对象始终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工科非计算机专业的种类多,分析教学对象就是掌握学生特点与了解专业背景并重。④重点突出课堂教学设计,传统教学与案例教学有机结合,“讲解+多媒体演示+课堂板书”缺一不可。⑤设计教学过程与“组织教学内容”联系最为紧密,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设计和实验教学设计,教学过程设计遵循的总原则是:激发学生兴趣,注重能力培养,合理安排教学顺序,讲清重点与化解难点紧密结合,课堂提高与课后巩固拓展有机统一,并预测教学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⑥将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督导组专家评价、主管教学的领导评价和教师自我评价这几种评价的结果综合起来,比较客观的评价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

2教学设计的实践及效果

我们连续多年承担非计算机专业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先后承担过西安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印刷工程、包装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的C语言程序设计的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任务。始终将上述教学设计的内容贯穿于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之中。C语言程序设计本身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加之各个理工科专业的特色鲜明,所以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特点与需求,同一门课程,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适当调整教学设计内容,并在教学实践中检验教学效果。2012年以来,学生对笔者的教学评分一直在95分以上,也给予了肯定性的评价,例如“采用启发式教学,阐述问题深入浅出,重点突出,能理论联系实际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成果”;“对于您的授课方式我们很满意,感谢您对这门课程的热忱,我们会努力学下去”;等等。

3结语

第4篇:程序设计论文范文

建筑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主要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涵盖公路、铁路、房屋建筑、港口航道等多个领域。在我国,大量的以私营为主的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在夹缝中艰难生存,通常会被冠以“包工头”这样不雅的称呼,在建筑业市场上很少有话语权,竞争能力相对较弱。中小型建筑民营企业组织结构简单,从业人员总量比较小,素质水平相对较低,多数为家族企业,管理者既是家族的“家长”、企业的投资者,也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纷纷转型,开始引进一些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人才,来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上到高层管理者下到基层员工,多数都比较支持薪酬管理的改进,因为他们知道这与他们的薪酬水平息息相关。中小民营建筑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分为管理层和作业层。其中,管理层人员又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对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实行年薪制,还会根据企业的效益发放一定的年度效益薪酬;中层管理人员,指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偏脑力劳动范畴的管理人员,一般有建造工程师、造价师、财务管理人员等。他们基本上实行的是岗位等级薪酬制度,即根据各岗位等级的不同,按照各档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和补贴。根据调查,我国建筑行业的薪酬水平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呈显著上涨的趋势,但与其他行业员工的薪酬水平相比较,薪酬水平差距在逐渐拉大。作业层主要是指那些工作在一线的操作员工和服务岗位的员工。他们会根据岗位技能等级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奖金等。对于一些临时雇佣的力工会参照劳动市场价格,企业和员工本人双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合同的形式签订协议薪酬。

二、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薪酬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薪酬管理与企业战略相脱节

企业战略是企业对未来整体性、长远性的规划,人力资源战略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薪酬战略是人力资源战略的分解部分。薪酬战略指引公司如何制定薪酬来实现人力资源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支撑企业整体的战略实施,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制定的企业战略不同,相对应的薪酬战略自然就要有所调整。目前,我国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中虽然制定了薪酬战略,但并没有与企业长期的战略发展相结合,而是偏重短期目标的实现。因此,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缺少科学的指导思想来引导薪酬管理制度的设计,从而也使企业薪酬设计或薪酬体系失去了其导向作用。

(二)薪酬设计程序不科学

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与其他一些中小型企业差不多,在人员方面,有很多都是裙带关系。主要由于员工经朋友、亲戚介绍进入企业,正是存在这种特殊的招聘渠道,导致企业&人岗匹配’程度较低,一部分技术人员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正规的、与建筑专业相关的教育,而是在一线工作岗位上,经过长期实践经验的积累走向的现有岗位。与通过人才选拔等方式招聘来的技术人员相比,由于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他们比较拘泥于实践中的老技术,很少会开发新工艺。而在对员工的薪酬分配方面,通常又是按照员工的行政级别、入职的年限进行分配,失去了薪酬设计应遵循的内部公平性,造成一些真正具有能力的技术人员薪酬水平无法与自身的价值相匹配,从而导致一些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的流失,严重影响了施工的进度。

(三)薪酬结构不合理

薪酬主要有两个部分构成:直接货币报酬和间接货币报酬。在对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的薪酬管理现状的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现有的薪酬管理制度过多的重视直接货币报酬而忽视了福利等方面的间接货币报酬。这样会造成企业在薪酬管理中缺少灵活性,难以实现员工多层次、多方面的薪酬需求。虽然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较为关注员工的直接货币报酬,但也存在一些薪酬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如基本薪酬比例远远高于绩效薪酬比例,这样容易形成死工资,出现员工工作散漫、吃大锅饭的现象。

(四)薪酬制度缺少柔性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施工地点的不确定性,要求员工跟随各项目部周转于各个城市,员工与亲人大多数是聚少离多,而且工地基层居住条件一般比较差,劳动强度又大,节假日也会因为工期等原因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同施工地点所在城市的物价水平、市场劳动力价格也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而一些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现有的薪酬制度却无法随行就市,实行一刀切的政策,严重打击了员工的工作热情。不仅如此,现有的等级薪酬制度中,员工的薪酬与职务的高低相挂钩,即使是员工的能力有所提高了,但因为其职务没有变动,岗位薪酬也就不变,无法满足员工因胜任某岗位而产生的成就感,这样就造成了一些员工丧失了提高自身技能的动力。从企业的角度看,更是一种隐形的损失,极其不利于企业日后的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

(一)将薪酬战略与企业战略相结合薪酬战略作为企业薪酬体系设计的风向标,在制定薪酬战略的过程中,应仔细思考企业的战略目标,层层剖析,明确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目标,然后确定企业的薪酬战略目标。当企业战略做出调整时,薪酬战略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如企业应选择领先型的薪酬战略、还是跟随型的薪酬战略。只有这样才能将企业的薪酬战略与企业战略紧紧地结合在一起,薪酬战略与企业战略结合的越紧密就越有助于员工对企业战略的理解,促使员工像管理者一样关心企业,增加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激发员工的团队精神,打造更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规范薪酬设计程序,以岗定薪

多数的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薪酬设计程序上不够规范,缺乏一定的条理,尤其是中国的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一般是家族式企业,员工的薪酬通常是相关领导根据经验及与员工的谈判来达成的,具有一定的主观性,难以体现员工岗位价值。为使薪酬设计程序更加规范,企业应邀请相关专家和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共同对企业员工进行工作分析并编写岗位说明书,对各个岗位进行合理的设置,然后进行岗位分析,对各个岗位进行价值评估,最终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设计相应的岗位薪酬。使员工的劳动报酬与其拥有的技术含量呈正相关,只有这样才能在薪酬上,体现出员工为企业做出的贡献程度。在薪酬设计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员工意见征询座谈会、选取员工代表参加薪酬设计等形式,一是可以增强薪酬制度的信服力,促进薪酬制度的顺利实施;二是可以促进企业管理人员与员工的沟通,有利于制定出一个更适合员工需求的薪酬制度,从而大大提升员工满意度,加大员工的忠诚度。这样不仅仅可以减少企业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降低企业员工的离职率,也变相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从而维护企业稳定、持久地发展。

(三)制定合理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是由员工工作岗位的特点及其重要程度所决定的,在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现有的薪酬管理中所占比重过大,直接导致薪酬激励不足。对此为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提供的建议有三:一是制定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方法,绩效薪酬是根据目标工作量完成情况支付给员工的报酬。二是制定富有弹性的效益薪酬管理方法,效益薪酬是根据员工超额完成企业规定的工作量情况,对员工进行利润再分配的一种报酬形式。企业在竞标之前对承接该项目有一定的效益评估,完工后可结合具体的工程利润水平,对超额部分按照一定的比率分配给各个层级的员工。效益薪酬是动态的,既可以强化每位员工的成本意识,又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三是制定具有保障作用的福利薪酬,福利薪酬是一种间接薪酬,它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多以实物或服务的形式支付给员工,是企业为改善员工生活提供的经济支持,如员工在结婚、生子、生病、亲人病故等休假期间,依然享有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薪酬,此外还为员工缴纳各种类别的保险。

(四)建立具有柔性的薪酬管理制度

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施工地点的经济发展状况也各不相同,尽管岗位相同,但是基于“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思想来看,应当按照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地有效调节。例如,为异地工作员工提供住房物业管理费、往返交通费用等,为在异地工作员工的直系亲属提供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性地对异地员工的家属给予房屋补贴等。这样可以增加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灵活性,在员工的薪酬晋升体系上,我们不能墨守成规,要破除“官本位”的思想,与员工的技术水平及各方面的能力相挂钩,如果在哪一方面表现突出,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效益而职级却没有变动,我们也可以实施宽带薪酬政策,提升员工的薪酬,加大薪酬的浮动幅度,强化企业薪酬的激励效用。四、结论

四、结语

第5篇:程序设计论文范文

为了弥补立法上过于粗简的缺陷,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对简易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其中部分内容,如赋予双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规定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等,还在此次修订中正式写入《民事诉讼法》。上述司法解释对于立法的粗简起到了一定的弥补作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司法解释囿于效力的限制,与《民事诉讼法》不在一个法律位阶,执行起来显得刚性不足,这就使得简易程序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地位。适用标准抽象和不明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三者结合起来界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标准,这种规定存在着很明显的缺陷和逻辑错误。在司法实践中,何为简单民事案件,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主观理解。程序设计未体现简便快捷。简便快捷是简易程序区别于普通程序的明显特点,也是其最大价值所在。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普通程序的基础上规定了简易程序,其大部分规定都参照普通程序的做法,只是少了合议庭组成,无合议庭笔录,对案件审理的部分环节进行了简化,其他环节与普通程序相比没有太大差异,并未体现简易程序应有的规律,远不能满足对简易民事案件审判的要求。

我国小额经济纠纷案件诉讼程序的构建

(一)立法模式的选择

综观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小额诉讼立法,大致存在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在民事诉讼法典外单独设置小额诉讼程序,如美国各州都规定了专为小额法庭制定的诉讼程序,韩国为处理大量的小额案件专门制定了《小额审判法》。第二种模式是在民事诉讼法典中设置专门的章节来规定小额诉讼程序,如英国在其《民事诉讼规则》里专章规定了小额索赔审理制,日本在其《民事诉讼法》里第六编专编规定了“关于小额诉讼的特则”,我国台湾地区也在其《民事诉讼法》里对小额诉讼程序做出了特别规定。第三种模式是在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中对小额诉讼程序做出规定,如德国和法国的小额诉讼程序就是通过对简易程序的简化来实现的。笔者认为,结合世界小额诉讼的几种主要立法模式,并从我国国情和立法传统出发,我国可以在民事诉讼法典中的简易程序一章后设置专章来规定小额诉讼程序,从而使小额诉讼程序独立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二)适用范围的确定

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我国应当采用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即以诉讼标的额的最高限额作为小额诉讼的适用标准。小额的标准直接与普通民众的消费规模和交易习惯相关,我国人均收入偏低且不同地区差别较大,甚至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不同地区也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各地区不宜统一规定“一刀切”的标准。应根据中国各地的不同情况,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基础上,各省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辖区内不同地区的标的额上限,最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同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案件类型一方面限于给付之诉,另一方面给付请求不仅限于金钱,也可包括其他小额动产或有价证券,这样更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目的。

(三)地域管辖的特殊性

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的管辖采取了“地域管辖”原则,第二十一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第三十四条确定了“合意管辖”的原则。在小额经济纠纷中大量存在着消费者与商家或厂家的消费纠纷,而消费者与商家或厂家的经济地位悬殊,如果还是要求广大消费者统一到商家或厂家住所地或格式合同确定的法院起诉,将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诉讼成本,进而影响当事人诉诸法院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因此,在小额诉讼程序中,应当确立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一原则,有助于保护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小额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而当双方当事人均为法人商人或均为自然人时,就不适用此项原则,而仍应依照通常的“原告就被告”与“合意管辖”原则。

(四)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

在民事诉讼领域,程序选择权主要是指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有选择诉讼程序及其他程序事项的权利。与《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不同,原告起诉时,可以主动行使程序选择权,选择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果原告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则被告享有了程序异议权。即如果被告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法院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应将案件转入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如果被告在答辩期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默示同意选择小额诉讼程序。

(五)限制律师

小额诉讼因其标的额较小,诉讼成本有限,聘请律师必将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不符合小额诉讼设立的目的。可以在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中取消有关律师的规定,但针对当事人法律专业知识不足的情况,法官应更主动地介入诉讼、行使职权,而不像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那样消极。

我国小额经济纠纷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设置

(一)起诉形式

当事人可以预约到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也可使用固定格式化起诉状,这种起诉状由法院提供,并且法院应预先印制各种常见起诉状的样稿,供当事人参考填写。当事人口头起诉的,法院应当记入笔录,由当事人签字确定。

(二)庭前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是完全必要的,但不能把准备工作复杂化。关于开庭的各种通知和诉讼权利的告知,应以口头方式,并简化送达、签字等手续,避免小额诉讼程序复杂化。

(三)实行独任审判

通过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域外考察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均规定了法官独任审理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也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是较之更为简单的小额经济纠纷。因此,我国在构建小额诉讼诉程序时,也应当规定一审审理由审判员一人独任担当的制度。

(四)审理时间和审理期限

为了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可以将开庭时间安排在节假日或者夜间,由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在双方当事人一同到法院要求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则应当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审理,争取当日审结。并且,按照我国简易程序所规定的3个月的审理期限,对于小额诉讼程序来说还嫌过长,可以规定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五)调解前置

注重调解一直是我国民事审判的优良传统,在构建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时应当规定调解前置主义:即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先行调解,鼓励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化解矛盾,调解不成的才进入审判程序;并且,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只须缴纳二分之一的诉讼费用,以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提高前置调解的成功率。

(六)简化证人作证

在小额诉讼程序中,证人未必都要出庭作证。可以允许证人将法官需要询问的事项提供证言,并在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或由法官在开庭阶段电话询问证人,而不必一定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七)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

在小额诉讼程序中,关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有三种情形可以从简进行:第一,遇有双方当事人相互认可或无争议的事实及情节,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完全可以从简进行,对事实、情节、证据不进行审理和调查,只将双方认可的情况记录在卷就可以了;第二,遇有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无争议,只是在举证责任的承担和法律的运用上有分歧的情形,法庭调查可以省略,而直接引导双方进行法庭辩论;第三,依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不必机械地分开,完全可以灵活地交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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