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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护理论文精选(九篇)

涉外护理论文

第1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其次传统的英语教学法对在高职护理专业学生中开展口语教学的负面作用不容小视。长期以来,我国在英语教学中都采用语法翻译法,过分强调发音的精准,语法的不错还有大量的书面阅读。而还是有一部分的老师在口语课上还是采用这种教学法。以至于课堂上老师的说话时间大大的超过了学生应该开口说话的时间。而教学内容陈旧,操练单一而机械,大多的课堂口语活动,其实是一种重复句型的活动。这种课堂下教育出来的学生要么就爱面子,怕出错,不开口;要么一开口,就背句型,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

第三语言教学与文化教学脱节。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口语教学活动旨在传授语言交际能力,即实际运用所学的语言同所操改种语言的本族人进行正常交际的能力。而我们的口语教学在进行语言教学的时候,没有适时地去让学生了解各种语言形式背后的社会文化背景。因此,当学生使用这些语言时,往往就会不得体、不合时宜。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第一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机。强烈的学习愿望会带来超常的学习效果,反之亦然。研究报告显示对某一语言的偏爱会激发学生的综合性动机。这种动机所激发的学习欲望比工具性学习动机要大得多。但是,广大高职学生学习英语口语的动机,大多是为了应付考试,为了求职等等的工具性动机。他们在外语学习中常常缺乏自信,容易产生焦虑情绪。

第二应了解学生的水平。根据国外的惯例,学生通常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但我们看到,以一个班为单位的高职学生,水平往往参差不齐,我国的办学条件和人口现况也不允许按等级分层次的口语教学。

第三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的不同程度,以学生为中心进行口语教材的选用;口语课堂教学的设计;创造一种轻松活跃的课堂气氛,采取灵活的教学方法和各种教学手段,并充分发挥教师的角色。具体来说,

1教师应该创造性的使用教材。因为无论教材有多好,都不会完全适合每一个班级、学生或教师,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所以,当教师认为教学内容和编排对高职学生不合适时,可以采用删除、替代、补充和改编。例如,针对同一班级高职学生学习的不同程度,使用相同的材料,进行难易不同的活动;不必刻意在意学生之间的差别。

2口语老师也应有效的进行课堂设计。一堂课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根据学生类别,学习内容,设计怎样进行教与学,运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所以教学设计应包括具体的教学目标,时间的分配,预计可能发生的问题,教学辅助工具,教学步骤,具体教学活动的目的、目标和所用的时间,以及这项活动与课堂中其他活动的衔接。这样设计出来的课堂教学才能通过课堂活动的多样化来激发学生的兴趣,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

3在课堂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中心。应理解和体现学生在知识、智力、情感等方面的需求,通过不同的活动和方法如语言游戏、音乐、讨论、戏剧等引起学生对所学语言的兴趣,促使他们参与。然后通过课堂活动和练习,使学生掌握语音、语法、词汇等语言知识。最后通过练习和课堂活动,使学生自由地、实际地运用语言。在课堂上,教师应积极要求学生随机运用已掌握的语言来完成口语任务。典型的活动有信息缺口,调查、讨论及角色扮演。各类口语练习活动给学生提供了演练的机会,使学生得到用外语进行交际的真实感受;很多的口语活动本身妙趣横生,又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学生充满自信。同时,直观的教具,如图片,电视及电影,投影都可以引入到高职口语课堂中去,寓教于乐,减少学生的心理负担,培养愉快的学习情绪,促使学生转化工具性学习动机为综合性动机,有效提高他们的口头交际能力。

4以学生为中心的口语课堂同样不能忽视教师的角色。教师是成功的口语课堂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与协调者。在这些活动中,教师应注重口语交流的内容、社会交际的功能,适当放低对语法的正确性、语音的标准的要求。认真观察和聆听,不要急于纠正学生的错误,打断他们的表达,应该在学生表述完以后,再给学生以反馈。教师不停的打断会破坏口语教学的目的,会提升学生的焦虑情绪。教师在口语活动中的参与要掌握好尺度,千万不能滔滔不绝,喧宾夺主;而当口语活动进行不顺时,教师要循循善诱,灵活机智,从而保证口语活动的成功进行。教师还要及时地通过学生的反馈意见对教学做出调整。也应采用不同形式的评估手段对学生的进展做出评价。总之,一个充满热情、富有耐心、幽默、常常鼓励学生的口语教师,是广泛受欢迎的。

5在口语教学中,应加强文化的导入。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任何语言都有其丰富的文化背景。作为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语言,英语国家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还有风俗习惯都是单靠学习语言本身而无法领悟的。只有理解、接受英语国家的文化才能促进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的提高。教师应该从多方位加强文化教学,使同学们对英语国家的政治、经济、地理、历史、风土人情都尽可能的了解和接触;在课堂教学上尽量模拟真实的交际情景,创造深厚的英语文化氛围。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的开展口语教学,切实加强高职护理学生的英语口语,高职教师应充分利用本校条件,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寓教于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口语课堂。

参考文献

[1]杨传普,1999,说的能力亟待加强,《面向21世纪深化大学外语教学改革》【M】。北京:

[2]JeremyH.(1998).HowtoTeachEnglish【M】.London:Longman.

第2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 涉外护理专业;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考试(ISPN);执业能力;培养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 R-4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4(c)-0148-03

为适应国内外医疗市场的需求,我国各大中专医学院校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开办涉外护理专业教育。本校自1994年开设涉外护理专业以来,经历了10年中专阶段和7年大专阶段的发展历程,已经形成了较为适应当前国内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全国医护英语考试的课程体系,而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考试(ISPN)对涉外护生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2009年以来我们以ISPN为标准进行了涉外护理专业课程的优化,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采取了多种考核方法,以期提高护生的国际执业能力,现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 涉外护士国际执业能力的界定

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是学校追求的最终目标。高职教育学生职业能力包括思想素质能力、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2]。护理教育的核心是培养护生的能力,其中执业能力最为重要,它是从业人员为履行其岗位职责与从事相关业务所必备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是指护土在护理工作中所表现的综合技术能力[3]。护理人才应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评估与观察能力、操作技能、创造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科研能力管理能力九大核心能力[4]。

2 涉外护士国际执业能力的培养

2.1 以国际标准优化课程设置,提升涉外护生的专业能力

为适应形势不断进行改革与实践,以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考试(ISPN)为主要标准,结合国内护士资格考试内容和岗位需求,本校将涉外护理专业课程由原来的公共课、基础课和临床课三部分课程,改变划分为四个模块:人文社会与公共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和选修课程模块。

2.1.1 增设人文素质课程,加强护生人文素质能力的培养 在人文社会与公共课程模块,增加人文素质相关课程[5],如护理心理学、护理礼仪与人际沟通,选修课加设护理美学、护理伦理以提高护生的人文水平和人际沟通能力。为使学生早期接触专业,第一学期开设护理学导论,以帮助护生建立专业观念。计算机课理论结合上机实践,针对计算机考试,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管二级考试、NIT考试等进行强化训练,从而转变护生电脑只是用来上网、聊天的局面,真正地提高其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

2.1.2 增加英语课程学时并细化,注重护生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 创设学生喜闻乐见的英语学习情境,如开展课前5 min自由聊天、原声欧美电影播放、故事会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第二课堂,如午间听录音、双人英语、开设英语角,举办英语演讲比赛、英语小品大赛、外籍或归国教师讲座,开放语音室,组织元旦晚会、圣诞节、感恩节、万圣节等活动,增强学生对英美文化的了解,提高英语语言学习的情感体验,锻炼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6]。通过参加英语考试,如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医护英语等考试强化护生的英语听、读、写能力;把雅思教学引入到英语教学中,使学生对由英语国家本土人士的出题思维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使学生了解了许多英语文化。

2.1.3 整合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构建涉外护生专业国际化专业知识体系 整合专业基础课程,如传统的解剖、组胚课程整合为正常人体结构,生理、生化整合为正常人体功能,病理生理、病理解剖整合为病理学,医学微生物学、人体寄生虫学及医学免疫学整合为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专业课程以生命周期来划分,为基础护理、成人护理、母婴护理、儿童护理、老年护理,另外增加精神障碍护理、急危重症护理、传染病护理、中医护理,将ISPN内容引入课程体系,贯穿以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理念和程序。

2.1.4 独立开设护理实训课程,加强仿真模拟训练,培养护生的方法能力 《临床护理实践技能》是本校自行开设的综合性护理技能课程,其项目涵盖了基础护理技术、专科护理技术、病案分析和模拟临床综合实训(病案情景剧)四部分[7],旨在加强学生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培养其临床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本校已建成豫建集团模拟医院,展现真实的医院场景,实训教学在模拟病房中进行,要求护生掌握基本护理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临床实习。

2.1.5 开设专科方向选修课,拓宽涉外护士专科专业能力 为适应国内外专科护理工作的发展需要,本校开设了手术室护理、急危重症护理、新生儿重症护理三个专科方向,护生可以通过选修其中一门课程以获得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为专科医院提供专科能力较强的涉外护理人才[8-9]。

2.2 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护生的涉外能力

2.2.1 重新选择课程内容,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提升护生的思维能力 按照国内护理资格考试、ISPN的要求重新选择课程内容,注重内容的衔接,编写双语教学课程标准,进行教学设计,在教学实践中加大改革力度,根据学科的特点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情景模拟教学、角色扮演、病案讨论、直观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法、多媒体电化教学、合作学习等,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利用多种形式启迪学生思维,从而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8-10]。

2.2.2 改革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开展双语教学,培养护生的涉外专业能力 在涉外护理专业课程的核心课程,如基础护理、成人护理、母婴护理、儿童护理、精神障碍护理,开展双语教学,均由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出国经历并接受过CGFNS考试培训的教师进行授课。编写了双语教学辅助教材,如护理英语词汇分科手册、临床护理技能项目操作双语教材等;并制定了双语教学授课标准,要求多媒体课件英语与汉语比例1∶1,疾病的临床表现、护理诊断和护理措施加大英语比例,旨在提高学生的护理专业英语的水平。采用渗透式双语教学法,鼓励学生定期书写反思日记,及时发现双语教学的问题[11];适时采取压力性英语教学法即是小组讨论式英语教学法,整个课堂过程包括小组讨论、上台讲解、教师点评,小组讨论以及上台讲解过程要求学生必须采用全英文[12]。课后练习主要是从CGFNS考试和美国注册护士证书考试(NCLEX-RN)的练习题中选出和所讲单元配套的习题, 另一部分在国内护士资格考试试题中选出一些和单元章节配套的习题翻译成英文后让学生练习。

2.3 完善教学评价体系,改革考试考核方法,强化护生的社会能力

2.3.1 实训教学中实施多种考核形式,强化护生的护理操作能力 根据实训教学情况,实训技能的考核可采取随堂考核、阶段考核、期末考核、实习前考核,另外根据本校实训中心实训室具备全方位视频摄像多媒体成像设备,开展了视频摄制考核,聘请临床一线护理人员进行成绩判定与指导,促进了学生技术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缩短了进入临床实习的适应期[13]。在实习期间开展模拟临床测试和真实临床测试,对患者进行用药、治疗等护理技术操作,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与交流,从而训练学生的心理素质、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4]。

2.3.2 积极举办和参与技能竞赛,提升护生护理综合执业能力 每年在“5・12”国际护士节前后,利用节假日和课外活动时间,举办护理知识竞赛、护士礼仪大赛、英语口语演讲、病案情景剧表演等,开发拓展性的“第二课堂”课程,促使护生的能力全面提高。积极组织护生参加各级各类的护理技能大赛,展现综合素质与能力[16]。

3 结果与讨论

3.1 结果

本校2009级三年制专科涉外护理专业239人,均为高考入学的高中毕业生,采用了涉外护理课程体系教学,其在校期间的考试成绩、毕业考试成绩、各类考试通过率、用人单位面试通过率、参与国际交流培训人数等进行了评价。护生在校期间考试平均成绩分别为公共课程模块81.38、专业基础课程模块80.13、专业课程模块81.66;毕业考试平均成绩为基础护理82.35、护理综合80.63、护理技能83.65;各类考试如文管二级、英语A级、CET-4、CET-6、护士资格证通过率分别为74.90%、98.74%、94.98%、25.94%、97.91%;用人单位面试通过率较高,如301医院面试通过率达到90%;参与雅思等出国培训人数为60多人。2011年“天堰杯”首届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本校派出了由2009级涉外护理专业4名护生组成的代表队,取得高职高专组团体总成绩、团体技能和护理专业知识竞赛3个二等奖,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个人季军和铺麻醉床个人季军。

3.2 讨论

三年制高级涉外护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在中外两种医疗护理环境中工作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较高,掌握护理专业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素质技能型“双语型”护理专业人才。其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为具有一般病症的常规护理能力和专科护理能力,对急、重病症的特殊护理能力,常见病症的预防、保健及康复指导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和人际交往能力,健康评估能力,进行健康能力和卫生保健指导的能力,较强的英语听、读、说、写能力,较熟练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

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考试(ISPN)在中国的前身即CGFNS资格考试,主要面向美国以外国家护理院校毕业且希望到美国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其对护士技能要求重点围绕四大领域:成人健康护理、心理健康护理、母婴护理、儿童护理,沟通能力也是重要的考点,包括与同事的沟通、与病人的沟通以及与病人家属的沟通。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证书,证明其掌握的护理知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国际水准。通过该资格考试的考生,参加美国注册护士考试的通过率高达90%以上。

实施以ISPN为标准涉外护理课程体系的结果表明,护生在校期间公共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考试的平均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各类资格考试如文管二级、英语A级、CET-4、CET-6、护士资格证通过率均达到较高水平,体现护生具备了护士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示新的课程体系的实施得到了较好的教育教学效果;2011年“天堰杯”首届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旨在结合国际化的护理理念,突出护理人文关怀和英语沟通能力,以护理案例形式体现。本校护生的良好成绩,体现出本校涉外护理专业护生具有较高的综合执业能力素质[17]。

近几年本校已先后有100多名护理学员通过出国考试,分赴英国、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沙特等国工作,其中90%以上来自于涉外护理专业,涉外护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学生就业渠道不断拓宽。

本校三年制涉外护理专业的课程设置突出了与国际接轨的专业特色,以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考试(ISPN)为标准,优化了三年制涉外护理专业课程体系,在确保专业课程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了护生的英语运用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职业认识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等。在护理理念、护理模式、护理文化等方面较好地与国际接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强化了学生的岗位技能,提高了学生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因此,以ISPN为标准的涉外护理专业课程体系的实施有利于涉外护生的执业能力的培养,为毕业后进入国际护理人才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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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罗晓冰. 护理技能竞赛对护士执业能力培养的作用[J]. 卫生职业教育,2012,30(19):78-79.

第3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涉外护理;生物化学;双语教学;精品护士;知识储备

作者简介:宋利萍(1968-),女,承德护理职业学院高级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基础医学;孙宝琴(1969-),女,承德护理职业学院高级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基础医学。

课题项目:本文系河北省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突出涉外护理专业特点的生物化学精品课程研究”(编号:XHXNO·12140069;主持人:宋利萍)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3)05-0040-03

目前,涉外护理专业已成为护理行业的龙头产业,精品护士的大量输出带动涉外护理专业向纵深发展,培养涉外护生不仅需要有精湛的公共英语,更要求其具备较高水平的医学专业英语,以适应国内外各大医院对护理人才的渴求。

一、问题的提出

生物化学是医学与生命科学相关专业最为重要的基础学科,医学各类专业报考研究生考试必考科目之一,是临床医师资格考试的重点科目,护士证考试也涉及部分相关内容,因此研究生物化学精品课是重要的。目前许多医学院校对此都有研究并取得重要成果,但是突出涉外护理专业特点的生物化学精品课的教学资源,国内还没有院校全面系统地探索研究。

在涉外护理基础医学生物化学授课过程中,明显感觉缺乏一套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适用性的生化双语精品教学资源。比如课堂专业英语词汇量提供方式;哪些命题需要英语加以阐释;课堂教学采用何种模式,师生怎样进行英语互动;考试试题医学英语占有量及难易度如何调控等,一直是模糊的、随机随性的,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通常由教师自己掌握,出国护士班和普通英护班的英语词汇量也难区别,期末综合考试便也缺失达成的尺度。

另外,学院双语授课大多停留在给出英语词汇阶段,这只是双语教学的初级阶段,对于涉外护理专业,学生将大量输送到国外,从事护理专业工作,英语词汇远远不够用,急需加强和提高。双语教师必须努力上升到第二、第三阶段,即教师要给出重要内容的英文短语,对重点概念用英文解释,重点问题以英语和学生互动,并在课外进行该学科的前沿科技发展浏览与学习。教师冲上档次,就必须研究探讨这些相关材料,以防捉襟见肘,做无米之炊。

本课题创新点是突出涉外护理专业特点,即给预备出国护士准备国外先进的医学专业英语知识,包括词汇、相关资料、病例及习题,且是原汁原味的,比单纯双语教学更注重实效英语。

因此生化双语教学资料的研究储备非常迫切,其结果将对各级涉外护理专业的生化教学有充分的指导作用,对学生掌握临床生化护理知识具有推动作用。

二、研究方法

为达到积累和运用生化双语精品课资源目标,拟从更新教学理念、教材选择,教学内容研究、授课模式方法、案例调整、试题练习、考试机制及教学理念等具体实施上做一个优化式探索研究,对教材内容及授课形式有精雕,有舍弃,能使教师在有限的学时上课从容不迫,学生接受有度,不盲目繁乱,彼此心中有数,学精又学博,相应的生化知识在护理过程中达到够用有余。研究过程中保证教师同研同用,集思广益,应用过程发现新问题,继续研讨,逐学期进一步完善。

(一)更新涉外护理教学理念

普通教师很少有出国学习机会,但护理医学模式不断创新发展,任课教师要不断学习和掌握国外最新护理教学模式及发展动态,注意护理先进思想在教学过程的衔接与渗透。

如加拿大的护理教育亮点是,使学生早期接近临床,课程设计与实验室设计接近临床实际,重点学习与护理实践有密切关系的课程,基本在实验室上课,且常去教学医院观摩。可以借鉴的经验是,如果需加强对患者营养健康方面的护理,生化双语授课要追加糖类、脂类、蛋白质、维生素等相关英语知识,在教材内容和实验内容精选上要有所反应。

(二)教材研究

涉外护理生化教学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生化的基础知识,注重学生专业英语水平,拓展知识面和国际视野,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参与国际交流与竞争奠定语言和专业知识基础,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与创新能力。

课题主研人积极参与编写人卫、北京、科学出版社生物化学高职高专教材,在编写会上与名校教师探讨涉外护理授课情况,就如何优化章节内容、授课词汇量、双语教学模式、考试机制等问题进行交流学习。根据本院涉外特色及学科学时,精选教材和授课内容,同时拥有几本国外英文原版生化教材,作对照研究,注重英语知识的原汁原味。

(三)授课模式

根据选定教材内容搜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对主要词汇、内容、重点练习采用双语授课探索,保障学生得到必要的生化英语知识储备。同时采用多媒体授课,利用问题探索法、小组讨论法、案例研究法等,加强英语知识学习与掌握。课下与学生就进度、难易、量的问题交流心得,使教学方法和形式更适合大多数学生的基础。过多过难的内容,要适当调整词汇量和进度。

(四)案例调整

营养物质代谢章节采用案例教学,需同国外工作的英护毕业生保持联系,掌握生化英语知识在护理中的应用成果,提供国外医院护理新型案例,同时查寻网络、书籍收集资料,保证案例的典型性、新颖性、针对性。

传统病例资料多采用美国蒙哥马利《生物化学—附病例分析》,内容翔实,具是国外医院采集的典型病例,综合生化各章知识,也串联其它基础医学与临床内外护儿相关知识,非常实用。

(五)试题练习

逐步收集各类英语题型,筛选好题,使其多样化,从不同方面考察学生的学习知识情况,达到练习巩固之目的。名词解释、词汇互译、单选、多选外,增加相关知识的阅读理解题,更利于学生掌握护理专业英语。可联络雅思班学生,借鉴试题方案。

(六)整合考试机制

英语试题覆盖量加大,从原来的简单英语词汇互译、三五道单选题,扩充到名词解释、多选、阅读理解题。提高难度,给学生施加学习压力。

考核方法采用综合考评法,既考核学习的最终效果,也注重记录学习的过程,以不同分值将各考核成绩记入课程总分。这种灵活的考核、考试方式,既可以促使学生主动学习,又注重双语教学实效。具体包括:课堂学习情况评价、包括出勤、问题回答和课堂学习活动(如讨论、辩论等)各方面的表现(10%);课后作业、小测验及精短科普论文完成情况(10%);实验项目、参与实验及态度,填写实验报告认真程度等(10%);期末考试、出国护士班英文试题涵盖量占总量50%。

三、研究结果

(一)一份生化双语教案。包括重点词汇、重要命题、重点练习的详细英语解说。且保障重要性、实用性、准确性、典型性。

(二)一套双语多媒体生化课件。精选重要章节内容,网上搜寻共享图片,或自制图片与动画,争取图文并茂,声像结合,并提供重要的英语案例,提供丰富的英语词汇及用语,附有一定数量的英语试题。

(三)一套双语生化试题库。主要以单项与多项选择题为主,尝试增加生化短文的阅读理解,涉及重要章节的基本内容,联系临床护理与生活实际,有实用性和趣味性,考察学生对医学生化知识及相关英语词汇的掌握程度。

(四)整合生化双语的考试机制。增加医学生化英语方面试题数量,提高分值,出国护士班争取覆盖量达50%,通过仔细阅读判断来选择正确的答案将是主要的双语考试方式。

(五)精选两个常用实验,采用双语介绍原理及指导,与学生互动操作。目的使学生掌握实验基本用语。

(六)一堂生化双语教学示范课录相。从组织教学、学前诊断、目标设定、重点讲授、联系临床护理、学生参与互动、内容总结、目标测试达程度等各方面体现双语教学特点,请同组及教务督导组评判讨论,总结修正,达到最佳方式与效果。

四、得出结论

建立一套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适用性的精品生化双语教学资源,在授课过程中明显感觉得心应手,上课从容不迫,学生接受有度,能达到有理可依,有例可论,有料可查,有法可用。

与只简单给出英语词汇的传统教学方式相比,突出涉外护理特点的双语精品生化教学资源更实用有效,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利于激发学生对生化英语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利于督促教师加大力度学习研究双语教学授课方式;教师在搜集英语资料、研究原创英文版教材时,提高了自身的英语储备量和知识应用能力;利于增加教与学互动,有效提高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五、讨论与思考

近两年的研究时间,两个学期的授课尝试,课题组教师与实验教师共同努力,通过研究探索,讨论撰写,用到什么,直接从资料库中取来便可,并且随着新学期授课,有了新的研究新的发现,及时给予补充,使这套涉外教学资学越来越丰富,完善,是较完善的教学实践资料。

最实用的教学资料是精美细致的课件,采用多媒体授课,提供大量的词汇,教与学都方便,能减少抄写时间,增加感官记忆认知,能提供大量的国内外新科研进展视频和文字资料,扩大学科英文知识面。

从期末双语试题考试结果还看出,学生对基本的生化重点概念词汇、短语掌握比较牢固,选择题大部分能答对问题,对阅读理解和判断正确还是模糊,主要原因,学生还是把学习精力放在普通英语学习上,对专业基础学习感觉压力大,用功不足,有的疲于应付。

通过教学示范课,自己增加了认识,制作课件更细致认真,每一环节构思,甚至说话的语音语调,都做到美感,实用,激发兴趣,加强锻炼。以后让授课教师都讲示范课,互相评课,取长补短。但涉外生物化学授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提出来引起注意,有的丞待解决。

(一)应用双语教材欠缺

目前没有合适的教材,为教学带来一定的难度,学生记笔记困难,不利于复习提高。急需编写一套突出涉外护理教学特点的实用性英汉对照双语教材,并且附有一定数量的双语试题,讨论题。这是今后的研究课题。

(二)双语教学特点不容易把握

双语教学不是外语课,是给予学生专业英语词汇和相关外语阅读资料的学习过程,达到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外语词汇的综合目的。通过外语交流获取专业知识是教学重点,应该怎么上双语课,上到什么程度,还要继续研究,寻求更好的方式方法。

(三)双语师资水平有待提高

教师必须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同时要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我院开展双语教学的教师英语水平相对较好,但多为阅读理解好。由于教师师未得到公共外语的专门培训,缺乏在国外学习交流经历,多为教师自学,其专业知识优秀,英语听说能力无法达到运用自如的程度,因而上课时难以展开解说,讲解时无法发挥自如,这样势必影响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难以应对大量陌生的专业词汇,学生容易丧失继续学习的信心。因此师资力量是横亘于眼前的重要问题,不能急功近利,学院要给教师提供外出学习提高的机会,引导教师从词汇、句式的双语讲授一步步到材料阅读与交流水平。

(四)双语授课不能闭关自守

教师不能低头研究自己的一部分,要注意视野开阔,打得开,放得开,收得进,与护理英语教师、学校雅思班教师,外界英文教师,甚至与学生能经常性沟通,交流对专业知识学习掌握的方式方法,有助于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五)目标需合理,由少到多,体现渐进性

在生物化学实行双语教学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同学存在着英语基础,尤其是听说能力较差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双语教学的推进。生物化学的理论知识本来艰涩深奥,很多知识只能靠抽象思维来分析、消化,学生在接受大量的中文和英文新知识时明显吃力,容易产生抵触情绪。若对这样的学生强行进行双语教学,结果必然是舍本逐末,这时汉语基本知识的掌握需求更重要。故在双语授课时,应当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不能好高骛远,为了片面追求用英语教学而影响到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六)解决教学时数不足问题

涉外护理班更注意英语教育,基础医学的课时一减再减,正常上中文内容已觉吃力,利用专业英语授课,对基础差的学生真是雪上加霜。如果不能增加学时,解决的方法是,必须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优势,将需要用英语解释的概念用多媒体展示出来,尤其将那些学生比较生疏的专业词汇,用形象的图片或者动画来演示,既利于学生理解和记忆,又减轻了教师的负担,节约了时间,也能够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七)应注重涉外护理多元文化的渗透

文化是有差异的,学生必须懂得并运用如何在多元文化下的护理过程中,与患者进行正确的健康教育与沟通方式,这更有利于出国护士的工作实践,同样的护理过程要采用不同的交流方式进行。因此生化教师要渗透多元文化护理知识。

总之,涉外护理教学很多问题还在努力探究,期待进一步完善,使之更适合教学双边活动,为双语授课及涉外护理教育提供更加详实深厚的资料。

参考文献:

[1]孙树泰.生物化学(第1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

第4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涉外护理英语 中职学生 教学对策

涉外护理专业旨在培养能在国内外医疗卫生机构里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和预防保健等工作的技能型双语护理人才。该专业的设置顺应了我国中职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然而,近年来,随着招生生源的变化,中职学生英语基础普遍较差,学生的实际英语学习效果不甚理想。面对这种现状,如何提高学生英语基础,培养出合格的涉外护理专业的中职人才,是中职英语教师面临的一个课题。

一、涉外护理英语教学形势与现状

随着国际医疗市场对护理人员的需求激增,“护士荒”现象已日益突出地摆在各国医学界面前。未来10年,美国、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日本及其他国家将急需200万护理人才。国际人力资源公司已经把目光瞄准中国。世界性的护理人才资源的短缺,给我国护理人员创造了更多迈出国门、迈向国际市场就业的机会。业内专家指出,护理职业一直是国际上地位较高、薪水丰厚的职业之一。然而, 尽管需求量大、薪资诱人,我国护士的“出口”现状却不容乐观。首先,入门的门槛要具备三年的护士学历、较高外语水平。其次,要通过注册护士资格考试。英语不过关、通不过注册护士资格考试,几乎是所有海外护士不成功案例的主要原因。因此,强化英语学习,开展涉外护理英语专业成为我国护理人才出国就业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涉外护理英语教学的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英语基础薄弱。中职学生英语基础普遍较差,音发不准,词记不住,对英语不甚感兴趣,在英语学习上存在较大的困难。第二,英语教师缺乏护理专业知识。涉外护理专业是集护理知识和英语技能于一体的专业。培养的学生应既能掌握现代护理学知识和技能,又能熟练掌握公共英语、护理专业英语以及涉外护理知识。由此要求从事涉外护理人才培养的英语教师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教学让学生具备从事涉外护理工作所需的英语知识;二是通过教学让学生具有用英语进行涉外交际的能力。这就要求承担教学的老师,不仅应具有英语教学的本领,而且还应具备通用医学特别是护理学的相关知识。但目前大多数的英语教师都是毕业于师范类院校英语教育专业,尽管有丰富的英语知识和良好的英语教学能力,却一般不具备医学相关的知识和临床经验。第三,教材不适合,教学目标不够规范。目前涉外护理专业能够使用的英语教材仅有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推荐的外研社高等英语教育事业部编辑的《涉外护理英语》系列教材。这部教材需要在非母语语言环境和外域文化的基础上使用,也是目前高职涉外护理专业培训教材。目前中职卫生学校也只能选用这一套教材中的《情景对话》和《阅读与写作》。但是,对于英语词汇量过少,还未掌握系统英语语法知识和结构的中职学生来说,这部教材的使用仍存在很大的困难。例如,《阅读与写作》中第一章节第一小节的阅读材料中,大约300字的文章中就有37个新单词,涉及到一般过去时、过去完成时、被动态、定语从句等语法知识,对于只有初中英语水平的中职学生来说,教材水平与学生基础不相符。第四,缺乏涉外护理英语语言环境。学生学习英语最终是与将来的服务对象和工作伙伴用英语进行交流和沟通,但是实际的学习过程中学生无法接触到原汁原味的医生、护士和病人之间的英语对话,没有针对性的英语学习和可置身其中的涉外语言实践活动,很难获取实际运用的各项能力。

二、教学对策

(一)改进涉外护理招生制度

涉外护理专业和普通护理专业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其英语课程的深度和广度。涉外护理专业的英语教学要求学生必须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和英语发展潜能及兴趣。中职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能只强调其专业的技能目标和就业竞争优势,更不能为了扩大招生规模,吸收未达到涉外护理英语教学所需基本要求的生源,以免对后续教学形成障碍。因此,在招录涉外护理专业学生时,应了解生源的英语学习程度和考试成绩以及其对英语的兴趣和要求,把涉外护理专业英语课程的设置和相关要求告知报读此专业的学生,同时,在入学之际进行摸底测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才能录进本专业。

(二)强化教师护理知识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要提高教师涉外护理英语教学的水平,应培养一支具有英语教学科研能力和护理专业知识的教师队伍。一方面,鼓励英语教师参加教学学术研究,以研促教,提高从事涉外

护理英语教学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另一方面,建立长效的教师继续培训机制,选派英语教师参加新知识更新培训班及医学护理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相关的医学护理知识。 这样才能提高涉外护理专业的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合格涉外护理人才的目标。

(三)教材与国内护理教学结合,进一步规范教学与管理

从国外护士培养的视角出发,以英语的语言形式把我国护理教学内容延伸到国外护理活动中。加强与国际护士教育的接轨,以现代护理概念、知识、技术、人文为基础,借鉴国外健康服务管理与护理教育体系,建立规范、标准的涉外护理英语教育体系,明确教学目标、任务和责任, 同时,把专业知识和方法、语言、国际化评价形式融合起来,构建积极的、科学的学习评价体系。

(四)变革完善教学模式,培养创新人才

提高人才的质量,关键在于改革教学模式。传统的英语教学以知识传承为价值取向,以“教师—教材—课堂—应试”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已不能适应新世纪培养涉外人才的要求,应进行深刻的变革,构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学生英语水平和兴趣低的实际情况,以培养学生的兴趣为突破口,提高听课效率,另外,英语教师在教学中应坚持“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教学原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根据学科发展的特点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加强案例教学和实务能力的训练,补充合适、实用、相对系统且适学生接受能力的教学材料。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培养学生英语口语交际能力,设置有关护理工作的门诊对话情节,让学生学会把英语应用于实践中。总之,教师应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树立新理念,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出发点,以创设平等、和谐的教学环境为条件,以知识为载体,达到相互促进、教学相长的目的。

(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营造涉外护理学习环境

职业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职业技能。要实现这一目标,职业化的培养环境是关键。涉外护理英语教学应本着这一原则,注重职业和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并探索出学校和涉外医疗护理服务机构的全程合作进行人才培训的新模式。学校通过产学研结合这个重要途径,大力吸收社会的物质资源和智力资源,提高教育质量。邀请医疗护理服务机构从生存与发展和对人才的需求出发,向学校提供物质、智力和信息方面的资源参与学校对职业人才的培育过程,从而获得人力资本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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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涉外护理教育;学生管理模式;涉外护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外国人员来到中国,在给中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给中国的涉外护理事业带来严峻的挑战,随着社区居民的多元性,社会群体的复杂性,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以及国内医疗机构的涉外护理病房逐年增加。总的来说,当前国际市场涉外护理极度缺乏,在未来数十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等国缺乏的具有高素质的涉外护理人员多达数百万。人才的流动和国际护理人才的缺乏为我国的护理事业,尤其涉外护理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发,来华人员的增多,以及传染病的增加都为我国的涉外护理专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1]。

1涉外护理的内容及其意义

1.1涉外护理的内容

涉外护理是涉外护理机构、学校培训护理人员的基本技能加上培训护理人员的英语知识以及多方面的涉外护理综合能力。涉外护理专业涉及多方面的知识技能,它主要包含了公共英语、护理专业英语、涉外护理专业知识以及涉外护理技能等多方面的全面、系统的能力。涉外护理旨在培训涉外护理、涉外护理临床、涉外护理科研、涉外护理教育、涉外护理管理、涉外护理管理、涉外护理专业出版等工作的高素质的国际性护理人才。

1.2涉外护理的意义

涉外护理专业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符合国内外护理行业发展、市场需要的综合性学科。发展涉外护理意义重。首先,发展涉外护理可以不断地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而且还可以以此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整体进步,其次发展涉外护理,可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使得我国的护理事业符合国际市场需要,符合国际护理事业发展的潮流,是大势所趋。最后发展涉外护理可以不断地提高我国的整体医疗水平,从而更好地吸引外资,使得涉外护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涉外护理的发展还可以促进国际间、地区间的医疗护理事业的交流,加大国际医疗护理之间的合作提高抵抗传染性疾病、重大疾病的能力。

2涉外护理教育发展现状

2.1涉外护理教育发展重视程度不够,涉外护理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的护理教育偏重于国内的护理教育,忽视涉外护理教育的发展,这使得我国的护理教育,尤其是涉外护理教育与国际护理教育发展脱轨,由于缺乏交流和探讨,使得我国的涉外护理教育发展严重滞后。即便是涉外护理教育内,也只是注重对学生的护理专业技能的培养,忽视了对学生涉外护理英语、护理英语等多综合能力的培养,这种轻视综合能力尤其是语言能力的培养更是极大地造成了我国涉外护理教育发展的落后现状[2]。从另一个方面说,我国的涉外护理教育缺乏雄厚的涉外护理教育师资力量,具有综合能力、高素质的涉外护理教育人才一直都是我国涉外护理教育发展的短板。在我国的高等护理院校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护理教师学历层次不高、尤其是护理老师的外语水平不高,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的培养造成了制约,一方面护理教师外语水平的缺乏使得护理老师无法为护理学生讲解国外优秀的护理教材、课件,另一方面使得护理老师的思维僵化,缺乏创新,忽视学习,一味地注重专业护理水平的提高而忽视其他能力的发展,这就使得学生发展不平衡,竞争力低下,难以解决实际的问题,不符合国际护理市场的需要。

2.2涉外护理学生课程体系的缺乏

涉外护理教育虽然在我国发展已经有十余年的时间,但是其专业的课程体系仍然停留在初始阶段,纵观我国目前的涉外护理课程体系,其发展的主要问题有课程设置不合理、课程的实用性较弱、课程专业理论知识的繁杂、综合能力的忽视、创新能力薄弱。涉外护理课程体系大多数采用国外的护理教育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按照人的生命过程分为母婴护理、成人护理、来年护理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医学专业课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涉外护理课程的实用性。另一方面,涉外护理教育对国外护理教育的完全照搬也极大地限制了涉外护理教育的发展,这使得涉外护理学生不适应国内医疗护理的发展,而部分出不了国的学生却难以适应国内医疗护理的实际情况,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种因完全照搬国外医疗护理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不适应国内的医疗护理的实际情况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在考护士就业资格证的时候,采用国外护理教育模式学习的学生就会深感学科之间的混淆,使得学生无法考取护士就业资格证书,无法进去医疗护理行业工作。还有一个问题是有的护理院校过度的强调外语水平的学习,忽视护理专业技能的培养使得学生在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时经验不足,难以适应国外临床护理实际工作情况[2]。所以说涉外护理专业对于学生的护理专业能力和护理外语水平的培养不能失衡,要分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均衡发展,要注重陪养学生的多方面能力,使得学生成为高素质、专业能力和涉外语言能力极强的国际涉外护理人才。

2.3涉外护理学生生源质量的局限性

涉外护理学生生源的质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决定了涉外护理学生的发展水平,涉外护理学生的文化层次,知识水平了也决定了其涉外护理知识学习能力、涉外护理思考能力、护理实际工作能力的差异。在我国,高职高专的招生门槛都不是很高,尤其是护理院校,在护理院校中,即有应届高中毕业生,又有相对文化层次较低的中专生、初中生,其中还有很多中专升专科的,其学生英语成绩普遍差,学习能力低下,文化知识水平层次不齐,这极大地增加了教学的困难。另一方面,学校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学生质量,不断扩大招生也使得整体学生生源质量较低,文化知识较差的学生无论是在学习专业护理知识还是护理外语知识方面都容易产生畏难情绪,没有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态度不端正,甚至于放弃学习,如果是降低学习难度,则又使得学生不能应对国际化考试,达不到出国就业的目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限制了涉外护理学生的出国,那就是家庭原因,出国一次性需要花费一二十万的经济成本,这对于条件一般但又选择了这个专业的家庭来说,学生的出国就业需求是很难实现的,这也使得很多涉外护理学生虽然拥有一定的涉外护理专业能力却不能出国就业。

2.4外护理实习与就业环节没能很好地体现涉外护理专业的岗位特点,与实际涉外护理工作脱节

涉外护理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为涉外护理行业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高素质涉外护理人才,只有真正符合涉外护理实际情况需要的护理人才才能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把涉外护理专业知识能力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然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很多涉外护理院校教学培养目标与涉外护理实际发展情况相违背,这使得涉外护理学生的专业能力严重与涉外护理实际情况脱节。在我国,虽然涉外护理取得了一定成绩,市场经济发展也相对较快,但在涉外护理的发展过程中真正能体现涉外医疗服务的机构不多,符合国际市场与国外医疗机构相接轨的更是少之又少。这是因为涉外护理学生在实际的实习过程中难以体验涉外医院氛围,缺乏相对稳定,发展较好的涉外医院环境。与此同时,涉外医院对实习生的实习门槛要求普遍较高,除了对医疗护理专业技能知识有较高的要求以外,还要求护理学生的文化知识层次,一般来说,涉外护理只限于本科层次,这就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专科护理学生的发展,严重导致非本科涉外护理学生实习难度大,也导致涉外护理教学的社会影响力难以得到家长的接收科认可。

3涉外护理班学生的科学管理与建设

3.1加大引进外方优质课程资源力度,完善涉外护理课程体系

涉外护理的学习离不开优质的课程资源和完善的涉外护理体系,在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中,人文知识的学习都是整个专业学习过程中的重要部分,人文知识的学习,尤其是语言知识的学习在涉外护理领域是和涉外护理专业有着同等的重要地位[3]。涉外护理知识领域不仅只是涉外护理专业技能,而且还包含了涉外护理专业外语水平、涉外护理礼仪等[2]。涉外护理的学校可以充分吸收外国优秀的涉外护理课程再经过实际发展情况进行选择性吸收然后充分利用。比如有点涉外护理院校充分引用了澳大利护理文化、护理专业技能、护理法律、护理心理健康、护理职业实践等多种优质烤成,引进国外优秀课程占整个涉外课程比例的很大部分。这既可以让学生充分了解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优秀的人文知识,还能弥补涉外护理教学课程设置的不足,完善了涉外护理课程体系,使得涉外护理课程更符合人们的实际需要,也更符合学生们的自身发展[4]。

3.2构建多级联动服务体系,加大学生实习就业机会

涉外护理教学的发展离不开涉外护理实习就业环境的改善。在学生涉外护理的实际实习就业中,学校一方面要充分地与学生创造实习就业条件,对于家庭困难或是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到国外实习工作的人员给与适当的帮助,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到涉外医院进行工作。另一方面是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专业能力和涉外能力的培养,这种培养是多方面的,对于有出国意向的学生要主动搜集他们的信息,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与互动,防止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流失,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地完善招生制度、培养方案、就业推荐制度等防止制度僵化影响学生出国就业[5]。

3.3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强英语教学水平

由于涉外护理教学管理模式上的漏洞也使得涉外护理教学发展受到很大的阻碍。由于学生本身专业能力和人文知识水平的差异,所以单一的,传统的涉外护理教学以及无法满足新的需求,这就要求涉外护理教学在管理上有新的突破和完善。在涉外护理教学管理上,要因材施教,这个因材施教的教育管理理念要从学生进校的贯穿到学生毕业整个的学生涉外护理教学的发展过程中。刚开始进入学校的新生在涉外护理专业能力的水平相差区别不大,这时就要注重对学生人文知识,尤其是语言能力的考核,在学生一进校的时候就组织英语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分班,并开展英语分层教学,根据不同的英语水平安排不同的教师,对于英语水平较高的班级应安排英语能力较强、管理经验丰富、涉外专业能力较强的教师担当教学,使其发展成为整个学校强劲的后备力量。对于英语成绩较差的班级在注重涉外护理专业能力的同时要重点提高学生的涉外护理英语水平,这不仅可以充分地促进学校整体涉外护理教学水平的提高,增强涉外护理学生质量,改善就业状况,也能充分地体现学校以人为本的教学精神,使得学校更有能力为社会培养真正需要的复合型涉外护理人才[3]。同时学生独立能力较差,性别比例不平衡也应该是涉外教师关注的重点,涉外护理教师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充分关注学生们的学习、心理情况,及时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帮助学生,引导学生在生活和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结束语

涉外护理教学的发展对于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提升涉外护理班学生管理水平是一个时间很长的系统工程,这不仅需要涉外护理院校的不断努力创新,更需要政府的帮助以及社会的支持。涉外护理专业的建设应该得到社会高度的重视,涉外护理教师应将涉外护理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涉外护理英语、涉外护理德育教育发展相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个人修养、职业意识、思想道德水平以及实际的涉外护理专业能力。涉外护理教师在学生的发展过程中要做到以人为本,要真心实意地为促进学生能力发展为教学目标,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人文知识,千方百计地为学生搭建学习就业的平台,使得涉外护理学生能够真正成为社会实际需要和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涉外护理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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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旭.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困境及改进策略--基于辽宁的实证分析[J].世界教育信息,2012,18(Z1):107-111.

第6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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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新闻办.国新办举行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会[N/OL]. [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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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涉外护理专业学生 英语学习目标与现状 出国意向

1、引言

中国加入WTO后,对护理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护理人才呈现国际化,涉外护理专业应运而生,国内许多医学院校相继开设了涉外护理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能适应国际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人文社会科学与医学基础知识和扎实的护理专业基本知识与技能,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熟悉英语语言国家文化的国际型、涉外型护理人才。如何使涉外护理学生更好地适应国内外护理工作,成为许多教育者关注的问题。在我国涉外护理专业起步较晚,大多数学者都进行了对涉外护理专业英语教学的相关研究,但其实践课的教学模式仍在探索中。为了培养现代社会需求的护理人才,我院对涉外护理专业学习目标与现状进行了问卷调查,并结合结果作出分析,制定对策。

2、研究程序

2.1调查对象

本项研究将以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涉外护理专业07、08、09级学生为调查对象,试图通过对比低年级班与实习班学生对英语学习结果满意度及出国意向,分析其英语学习现状与目标,从而确立涉外护理专业生英语教改的依据和方向。

2.2调查工具

调查工具是调查问卷。近年来,“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质是考虑到学生的真实需求,尊重学生的学习个性和特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一个学校,一门语言课程或者一个外语老师能否成功,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深入了解学生,了解他们的长处和短处,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等等。为搞好改革实验,笔者首先采用了问卷调查,对学生个人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由此来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法。为了保证调查的信度和效度,首先进行试测问卷共分两部分:一是个人简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等;二是学习现状与目标调查。问卷采用句子陈述形式,要求学生选择和实际情况相符合的选项在相应的数字上打对号。

2.3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问卷于2010年底发给学生,学生在课后作答并于统一时间交回。发放问卷315份,共收回有效问卷308份,问卷回收率为97.8%。使用SPSS13.0分别计算出各个模块问题的描述统计量,然后对数据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和皮尔逊相关性分析。

3、结果与讨论

3.1涉外护理学生英语学习目标与现状

通过对回收问卷的分析,得出参加调查的涉外护理学生英语学习目标与现状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涉外护理专业学生英语学习目标与出国意向的描述性分析

不难看出,3种项目的得分都在2.5-3.4之间,表明调查对象英语学习现状的满意度处于中等水平,出国 愿望也不够强烈。

主观题

你对于学校目前涉外专业英语教学的看法?你希望得到哪些方面的英语能力培训?以何种形式?

3.2调查结果分析

在共计15个客观选择题和1个主观题的问卷中见图1,学生的回答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学生英语程度不一,教师的英语教学无针对性,效果不佳;大部分学生出国愿望并不强烈;涉外班级人数太多,不利于英语教与学;涉外护理班级英语课应分层教学,将有出国意愿的同学整合到一起进行强化训练;涉外专业生入校时应增加口、笔试,集中英语优秀人才以实施针对性强的教学。

4、结语

第8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人道主义干涉;国家主权原则;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国际人权保护

一、引言

发端于十九世纪国际实践的传统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干涉”因其严重违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国际法原则而遭到当代国际法的否定。然而,随着二十世纪最后十年间冷战的结束、全球化的高速发展等全球局势的客观变化,“人道主义干涉”成为了“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领域最重要的理论思潮与实践”,无论是在概念界定、性质特点还是在具体的国际实践中都呈现出了与近代传统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干涉”的相当差异。因此,在当今新的国际环境的背景下的“人道主义干涉”是否仍应当受到全盘否定变得值得商榷,其与相关的国际法原则之间的关系亦出现了从全然对立向积极联系的逐步转变。

二、“人道主义干涉”与国家主权原则

(一)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法效力上高于人权原则

应当首先肯定的是,国家主权原则和人权原则都是国际法的重要原则,但前者相交于后者在国际法上却具有更高的效力位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两点:

其一,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而人权原则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般原则之一。这一点在《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条约中都有据可循:《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1项即规定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扩展和引申出了互不侵犯原则(该条第4项)和互不干涉内政原则(该条第7项);此外,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还将“各国主权平等之原则”列为一项“国际法之基本原则”,由此确立了国家主权原则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法律地位。相比之下,《联合国宪章》中出现“人权”字样的条款虽然也有多处,但其所表达的主要内容大都只是对个人人权的保护,而鲜有提及保护国际人权的内容,并且其对“人权”概念的界定本身模糊不清,也没有具体规定各会员国实现人权的义务内容;直到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才较为全面地规定了人权的具体内容,被认为是对《联合国宪章》中关于“人权与基本自由”概念的具体解释。

其二,国家主权原则的适用范围大于人权原则的适用范围。基于《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人权原则只能适用于国际人权法领域;而国家主权原则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可以适用于国际关系和联合国活动的所有领域以及国际法的全部效力范围。这就意味着,即便是在国际人权法领域,国家主权原则也应当被严格遵守,人权原则不得与之抵触。因此,在作为国际法原则的效力位阶上,国家主权原则与人权原则显然是存在着一定差异的。

(二)国家主权与国际人权保护应寻求和谐统一

然而,但自冷战结束以来的一二十年间,人权在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安全等各个领域被提及的频率越来越高,在地区和全球范围内出现的人权问题的重大进展可以说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最突出的现象之一,这就使得国家主权和国际人权保护之间的相互制约越发的明显。

国际人权保护对国家主权的制约主要表现在:其一,国际关系中的人权化趋势对传统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提出了新的挑战,旨在限制或削弱国家主权的种种理论和学说纷纷出台,特别是最近几任的联合国秘书长都特别突出强调人权问题,例如1991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德奎利亚尔就宣称:“目前一个日益上升的认识是,不得干涉基本上属于国家内部管辖事务的原则,不能被用来庇护大规模地、有系统地、不受惩罚的违反人权的行为。”其二,国家主权的行使受到了国际人权保护的限制,主权国家不能违背国际公约中所体现的有关保护人权的一般性国际义务,也不得违反其缔结或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中所规定的相关义务;此外,国家在行使主权权利时,还应当遵守有关人权的国籍法强制性规范,例如禁止实行奴隶制度,禁止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和种族灭绝等等。

而国家主权对国际人权保护的制约则表现在:其一,国家主权是实现国际人权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主权国家反映并保护人权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另一方面,主权国家参加有关的国际人权公约后,按照各自的宪法体制,分别采取转化或并入的方式,将公约的内容适用于本国的全部领土,并根据实际国情在司法和行政等各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其二,承担国际人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是国家行使其主权的表现。首先,保护国际人权的基本规范需由各主权国家共同协议制定;其次,是否签署、加入某一国际人权条约,即是否愿意接受国际人权条约所规定的保障人权的义务,也是由主权国家自行决定的,体现了一国的主权意志。

因此,在总结国家主权与国际人权保护的关系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人权保护对传统的国家主权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促使人们重新审示国家主权的内涵;同时,国际人权保护又是在主权国家之间发展起来的,是主权国家意志的一种体现。因此,国际人权保护并不意味着否认国家主权,也不得成为破坏国家主权的借口;而无视国际人权保护的迅速发展、否定基本人权的观点和态度,又是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背道而驰的。所以,在充分认识到国家主权与国际人权保护相互制约的现实情况的同时,应当努力争取寻求两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在这一方面,笔者认为杨泽伟教授的观点十分具有指导意义:国家主权和人权国际保护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权力平衡秩序和道义秩序,也可以看成是秩序和道义的关系。由于人权是法律条文化了的国际间价值规范,所以重视国际法就不能不关心国际间秩序和道义之间的关系。因此,国家主权不是国际法的全部,人权确实也是国际法的一部分。人权不仅应当是政治行为的道德取向,而且也应当是法律意义上必须贯彻的权利。违反人权者(无论是某政权,还是某个人)不仅应受到舆论谴责,而且应受到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尽管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法效力上高于人权原则,但国家主权与人权之间的关系却是相互平等并辩证统一的。因此,在寻求国家主权与国际人权保护的和谐统一的过程中,采取合理、适当的“人道主义干涉”的方式对严重侵犯国际人权的行为进行制裁并不当然违反国家主权原则。

三、“人道主义干涉”与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一)人权在本质上处于一国内政的管辖范围

早在1923年2月7日,常设国际法院在“突尼斯和摩洛哥国籍法令案”中就明确指出:“某一事项是否纯属一国的管辖,这基本上是一个相对的问题,要取决于国际关系的发展。”而根据这一标准,人权问题从根本上讲仍然属于一国的内政。

首先,从人权的内容来看,其主要是由各国的国内法来规定的,各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权利是个人人权最主要的内容。并且,诚如美国学者亨金所言:“在我们的民族国家的国际体制下,人权只能在各国社会中根据各国法律作为权力来享受。”国际人权条约所规定的各项人权,也只有在经过主权国家的加入、批准以赋予其国内法效力之后,才能为本国公民所享有。

其次,国内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各项具体人权的实现提供了保障,因为国际人权条约所规定的各项人权能否得以最终实现,关键在于缔结或加入这些条约的主权国家所采取的具体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的措施,而采取这些措施则完全属于国家的内政。基于此,我国学者会有“一国人民在国内的法律地位及其所享受的各种基本权利,均属于内政的管辖范围,任何国家、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均无权干涉”,这样的观点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奥地利学者厄马克拉还专门开列了一份本质上应当属于国内管辖的人权事项的清单,内容包括:所有的司法或准司法保护人权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及文化权利;确定死刑和死刑的执行;控制和保障个人的自由;刑事犯和犯人的待遇;迁徙自由和庇护权;实现公平审判;隐私权、家庭权、信件保密权;宗教和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结社自由与和平集会的权利;妇女的地位和家庭的地位;准许对少数者的特别保护;个人财产制度的秩序。对于上述属于国内管辖事项的主要领域,国家可以实施保护并制定更详细的规定,而不干涉内政原则在这些事项上必须受到尊重。

(二)特定情形下的人权问题可不受国家内政管辖的限制

就如第九次修订版的《奥本海国际法》指出的那样:“一般都同意,一个国家由于它的属人和属地权威可以自由决定它的本国国民的待遇。但是,很大部分的意见和实践支持这样的见解:自由决定是有限度的,而且如果一个国家对它的国民施行虐待或加以迫害到了否定他们的基本人权和使人类良心震惊的程度,就不是单独与该国家有关的事项,而甚至为了人类利益的干涉也是法律上所允许的。”尽管我们应当承认人权问题在普遍层面上属于一国内政管辖的事项并且充分尊重不干涉内政原则,但在特定情形下,某些突出的人权问题也可能达到超出一国国内管辖范畴的程度。因此,在这类情形下为保护国际人权而进行“人道主义干涉”是可行的,这与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不相违背的。

首先,《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项规定了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例外情形。该条文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可见,这一条款是将宪章第七章所规定的执行办法从国内管辖的事件中排除了出去;换言之,按照宪章第七章的规定所采取的执行办法,不属于干涉内政的行为。而宪章第七章所规定的执行办法包括第40条的“临时办法”、第41条的“武力以外之办法”和第42条的“武力办法”,这三项办法所针对的则是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即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行为;而人权灾难往往被视作为对国际和平和安全的重大威胁,因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人们开始提出一种积极的和平概念,认为除没有战争外,人权受到保护和不存在构造性暴力的状态,才能被认为是和平状态。”因此,为遏制或制裁对国际和平和安全构成危害的人权灾难而实施国际人权保护或“人道主义干涉”应当被认为是得到《联合国宪章》肯定的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例外情形。

此外,从联合国成立以来在人权问题上的诸多实践来看,国际社会对一国境内严重人权灾难的干预,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该国内政的干涉。无论是在对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巴勒斯坦、阿富汗等国的人权问题,还是在对90年代索马里内战、卢旺达武装冲突等所暴露的人权问题,联合国的实践均表明:联合国在处理这些人权问题时并不受《联合国宪章》关于不干涉内政原则的限制,其不仅可以讨论一国的人权状况并提出建议,而且还可以调查一国的人权状况并提出报告,并且,采用这些方法处理一国的人权问题被联合国认为是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因此不再适用不干涉内政原则。可见,“联合国在一定程度上将一国内部发生的大规模且严重的人权侵害认定为是联合国采取强制措施的基础。”

因此,当一国国内出现了诸如大规模且严重的人权侵害或其他人权灾难时,这类特定情形下的人权问题就已然不再单纯属于一国内政管辖的范围。而国际社会为保护国际人权而针对这类人权问题采取“人道主义干涉”,特别是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下采取集体干涉不仅不违反不干涉内政原则,而且也是极有必要的。

四、结语

第9篇:涉外护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集中管辖

中图分类号:D9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06-0084-01

一、“司法解释”中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

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02年3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共7条和收尾组成,很简短;主要的意思集中在第1条的规定中: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由省会、副省级中心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1条第1款规定,“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五)高级人民法院。”第2款规定,“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第3、4条则分别规定了适用的案件范围和不适用本规定的案件种类。

二、对该“司法解释”的强烈反应及对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利弊

自上述“司法解释”公布实施后,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反响,议论纷纷。正面的反应认为,该“司法解释”具有积极的一面,有利于我国司法机关在应对WTO挑战中处于主动地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分类不合理和适用范围的不够清晰;与便利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办案的原则不符;涵盖范围过于宽泛等等。特别是对该“司法解释”的本身的地位与作用问题提出了质疑,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提出了质疑。

事实上,总起来看,该“司法解释”利大于弊。除上述的反应外,实际上集中管辖可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司法无法统一的弊病;而且,国际上如英国和法国也都如此。我们再看看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其他的反应。该“司法解释”的序言规定:“为了正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分析这一规定的实质,用意在于维护司法统一,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涉,以便更好地达到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缔约方司法、执法统一的目的。据认为,自2002年3月1日实施以来,效果不错,涉外审判质量大大提高。这说明,该“司法解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司法解释”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问题

既然该“司法解释”总体上利大于弊,何以又会有这么多的意见呢?实际上问题并不出在对民商事案件的分类不尽合理、对适用范围不够清晰、涵盖范围过于宽泛等;这些问题不至于引起这么大的反应,原因似乎更在于法治观念、依法释法、依法司法问题。与其说是因为集中管辖弊多于利的问题,不如说是司法解释的地位与作用偏离我国一级立法权的问题。强化创新意识,深化司法改革,视“司法解释”为一种“准立法行为”,这在理论上、立法上和实践中并未得到解决。可否有其他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呢?例如,事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需要适应形势通过司法解释改变立法规定的问题,获得全国人大的批复,即可视为“准立法”行为;否则,在宪法规定的一级立法权的体制下,未经授权的任何单位,似乎都无权改变现行有效的立法规定。即使英美判例法国家,法院也是通过判例而不是“解释”。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采用英美判例法做法,似乎也不合适。建议扎实地开展一次可否视“司法解释为准立法行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