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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策划精选(九篇)

展厅策划

第1篇:展厅策划范文

关键词:设计策划; 科技馆; 展示设计策划; 空间; 主题

Abstrac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 is the important place to learn scientific knowledge. With the advent of knowledge explosion, scientific knowledge system becoming more complex, the audience the increasingly diverse and personal needs, mak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 display content determination became more and more difficult. Moder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 display design also wit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and continued to make progress. Althoug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 display design planning research in recent years have made a lot of achievements, but still the lack of systematic. This thesis research results can help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 system, efficient planning exhibition content, so as to better meet the needs of the audience, improve the effect of teaching activity exhibition, the influence of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hibition teach ascension.

Keywords: design plann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 Display design planning; Space; theme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设计策划与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

1、设计策划

设计,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如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包装设计、服装设计、园林设计等等各个方面。策划,作为最广泛的一种人类活动,最早源于军事谋略,人们绞尽脑汁奇思妙想各种各样的战略、战术,实际上就是一种策划活动。基于策划的广义和狭义的定义及特点,王敏将策划定义为:策划就是策划者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的思考以构思、谋划、制定和选择能够有效整合可用的资源以实现预期目的的合理、可行的方案的过程。

那么设计策划是什么呢?胡俊红将设计策划定义为“设计策划是预先对设计对象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通过各方面的计划,做出各种方向性的决策,从而为设计提供指导。设计策划的主要任务是设计师运用信息、技术、知识、经验和能力,经过思考、筹划、设想与选择,卓有成效地解决设计中所需要处理的问题”。

换言之,设计策划就是设计策划者在对设计能力、设计资源、价值需求进行系统的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的思考,围绕特定价值需求以制定出能够有效整合设计活动和设计对象资源的各种方案,并从中选择出合理、可行的方案的过程。

2、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

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就是设计策划者在经过对观众对科学知识价值的需求和科技展示资源进行系统的调查分析后,进行创造性的思考,制定科技展示设计的战略和策略的过程。

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1、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的过程包括确定宏观的设计战略定位和微观的设计策略的过程。

2、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活动的目标是以社会目标为核心。

3、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需通过综合多方面的设计资源整合来达到展示效果。

4、科技展示的特色化、差异化是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的核心。

二、实证研究――武汉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

1、武汉科技馆的SWOT分析

通过对武汉科技馆宏观环境、发展环境、观众价值需求和自身的展示资源与能力的分析,得出武汉科技馆的SWOT矩阵。

表1 武汉科技馆SWOT分析

2、展示设计目标市场定位与战略目标

基于对武汉科技馆展示环境的SWOT分析,武汉科技馆的市场定位是:

在科技展教核心价值和科技展教对象上,基于武汉市这个超大型城市和中部地区中心城市的特点,定位于比较全面、综合的展示科学知识。要突出武汉特色的科技知识展教,贴近武汉观众、服务武汉市广大市民提升科学素质的需要,并且以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为重点。

在科技展教的价值标准上,一方面,作为地方科技馆有限的资金投入和展示场馆限制,在内容选取上以先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展示内容和高质量的展品;另一方面,根据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和增强展示效果的需要,基于现有的展示条件,营造简洁、雅致、充满活力的展示环境。

根据展示设计的定位,将武汉科技馆的展示设计战略目标体系确定为:

表2 武汉科技馆的展示设计战略目标

3、展示设计的空间布局

以过去、现代、未来为主线,以旧展厅三楼的“科技乐园”体现“承载过去、面向未来”作为新老展厅连接点,让观众形成系统的参观感受与体验,以楼层为单元进行展示空间的布局安排和参观路径设置。总体的参观路径如图1所示。

图1参观路径图

各展厅的空间布局如下。

1、老展厅

展厅一层:主体部分建设“科技时代”主题展区,利用原“儿童乐园”展区空间建设“智慧之光”主题展区。

展厅二层:建设“科技之光”、“人与健康”主题展区,将其打造成馆校结合的重要阵地。

展厅三层:建设“科技乐园” 主题展区,让少年儿童在轻松、活跃的气氛中体验科技的乐趣,同时呼应其他展区的展教氛围。

2、新展厅

新展厅以体现未来科技与人们生活的展望、武汉特色的科技创新成果等科学知识的展教为重点进行整体布局:

展厅三层:定位为展品较易安装的“未来世界”主题展区。

展厅二层:定位为展品安装比较复杂的“百湖之城”主题展区。

展厅一层:定位为“临时展区”。

4、展示设计战略的实施策略

4.1 定价策略

武汉市科技馆是公益性的非盈利组织。但为了科技馆的可持续发展,可收取一定的参观费用。制定收费标准的同时,还应该根据各种特殊情况实行优惠的措施,如学生、1.2米以下儿童票价减免为半价,节假日团体学生免票,老年人、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等人员免票等。

此外,还可以为了吸引长期观众,推行门票套制、年票制、会员制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4.2 宣传策略

1、CI建设策略

实施科技馆理念、科技馆行为及科技馆视觉识别系统,以培养组织文化和价值观,增强科技馆的服务理念,为观众提供便利、美观的展厅参观环境。重点是展厅辅导员等展教服务人员要形成特有的、积极向上的、以高质量服务的精神风貌。、强化行为规范;提升展厅服务员、售票员、清洁人员、维修人员等的服务技能、统一文明礼貌用语、提高讲解水平;美化展区名称、引导等标志,解说文字、展板文字等标准字,展品、展示环境等标准色增强科技馆在观众心目中的印象。

2、媒体宣传策略

与宣传媒体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系统策划、定期组织大中型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科技馆展教的内容和特色。

统筹武汉科技馆自身的网站、电子屏、科普画廊、工作简报等宣传资源,形成馆内立体宣传模式,对展厅的展教内容和特色进行重点的宣传。

结论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加速,观众对科技展示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科技馆在展示内容选择上越来越困难。本论文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提出了比较系统、实用的理论,对于帮助科技馆以观众需要为中心进行展示设计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敏. 基于价值空间理论的科技馆展示设计策划研究.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9.11

[2] 胡俊红.设计策划与管理.合肥:合肥工业人学出版社, 2005.5页

[3] 杨先艺. 设计策划与管理研究.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论文,2005.10

[4] 金炳华等. 哲学大辞典(修订本).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1

[5] 王亚明等. 展示设计.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8.10

[6] 许超, 刘年华, 杨英. 展示设计.湖南大学出版社. 2007.8

第2篇:展厅策划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实施。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建设发展中的具体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在规划、建设、管理上加强业务指导;省统计局要建立相应统计体系;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在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二)强化规划引导。建立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省、市要加强对接,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各市、县组织编制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空间上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精准对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对于各市上报的规划,省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成熟一个,审批一个,推动实施一个。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分步实施,分块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三)推进开放招商。将开放招商作为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重要途径,突出招大引强,高水平策划招商活动,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重点在金融、商贸、文化、旅游、高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尽快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对于发展规划经审核批准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省财政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各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服务业发展特点的产品和服务。

(五)强化考核激励。与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市组团考核相衔接,制定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考核指标体系,从综合实力、招商引资、就业状况、税收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考核评价、政策挂钩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发展积极性。

第3篇:展厅策划范文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通过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来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针对土地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进行整改。要摸清各类开发区(园区)数量、种类、面积、审批、引进项目、土地利用等情况,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摸清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阳光行政,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二、开发区的清理整顿,要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规范发展”,有利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出发进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强化领导,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全面负责开发区的清理整顿,会同各成员单位提出全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方案。对目前各类开发区哪些该撤、哪些该并、哪些该保留、哪些该扩区、哪些该新设、哪些应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等提出具体意见供自治区政府决策。

    由自治区法制办牵头,对各类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会同党委政研室等相关部门,对重点开发区重新确定优惠政策,对违法违规的政策要纠正。

    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对各类开发区的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提出切实加强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集中统一管理的意见。

    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参加,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开发区撤并后的各方面利益分配办法,以保证开发区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4篇:展厅策划范文

浙江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xx〕1098号),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杭州市要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通过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方式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省公安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督促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xx〕44号),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省财政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省国土资源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

(六)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各地区要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坚持“两为主”,落实“两纳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加快与全国医保信息联网,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完善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行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登记成果应用。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公租房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负责)

(七)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探索开展新生代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市场适应性,全省开展职业培训80万人次。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配合做好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工作。(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八)编制实施都市区规划。深入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参与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义都市区规划,充分发挥都市区的带动辐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

(九)推进都市区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城市群之间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群内交通网络。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提高中小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中小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加快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负责)

(十)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对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建设地区中心城市,重点支持各设区市市本级城市功能提升,支持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结合全省“大花园”建设,加快打造省际中心城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

(十一)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继续加强中小城市培育工作,提高小城市培育的质量和水平,推进第三批小城市培育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非县级政府驻地的特大镇设县级市。强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

(十二)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出台《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要求,深化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提升经济发达镇政务服务能力。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特大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十三)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和相关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等的改造力度,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十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争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开工196公里、通车试运行34公里。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新城新区和小城镇。落实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强化城市污染治理。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六大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省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督促各地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期限达标规划管理,推进重点镇“煤改气(电)”工程。(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五水共治办负责,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任务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加快美丽城市建设。开展城市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城市生态园林,在“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支持义乌、海盐开展“韧性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支持嘉兴市南湖区开展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动空气热能、太阳能、地热能供暖(制冷)在燃煤替代和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探索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十八)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力争所有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负责)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九)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建制村直接通邮。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河湖库塘清淤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继续开展文明村、卫生村、森林村等示范创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新产业模式,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支持各地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渔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二十一)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管理方式、运营模式创新,推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抵押、继承等权能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二)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的适用范围。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用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促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规范有序开发利用。(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农业厅负责)

(二十三)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能力,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地方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优化政府融资结构,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政策。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二十四)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总结推广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成功经验,推动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地区加快改革创新,支持试点地区开展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确保顺利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

(二十五)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健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准确快捷反映两个指标变动状况,并纳入省、设区市统计公报。(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负责,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地,明确任务分工,加快形成合力,确保落实好各项行动要点,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xx〕109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xx〕6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行动方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 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深入贯彻自治区居住证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居住证实施情况检查,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各地区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加快居住证制证管理系统建设和宁夏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配合,各市、县(区)落实,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 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机制,加大自治区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自治区财政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三) 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四) 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抓好确权成果的综合运用,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牧厅、国土资源厅负责)

(五) 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督促各市、县(区)加大城镇学校建设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着力化解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现象,到20xx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xx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两为主”“两个全部纳入”政策,推动“三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相关政策,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就学与城镇学生享受同城待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全面启动全民参保计划,20xx年基本完成登记任务。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实行公租房预分配、限时入住等制度,加大保障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合理规划建设医疗机构、敬老院、文化体育、科普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银行网点、零售药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 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探索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市场适应性,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职业技能等级。全年开展城乡劳动力培训6万人次以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推进都市圈、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协调发展

(七) 大力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精神,结合自治区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十三五”规划,20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银川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银川、石嘴山、吴忠和宁东一体化发展,推进产业发展协作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产要素统筹配置、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形成同城效应、整体优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规划办、信息化建设办配合,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管委会落实)

(八) 加快培育中小城市。进一步增强固原市、中卫市2个地区中心城市和灵武、红寺堡、同心、盐池、彭阳、泾源、隆德、西吉、中宁、海原等10个县域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强化分工协作、错位发展,构建区域组织核心。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带动周边农村就近城镇化。主动融入区域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发展,强化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有效衔接,促进可持续协调发展,成为县域层面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规划办负责,相关市、县(区)落实)

(九) 加快培育小城镇。深入推进美丽小城镇建设,大力完善水、电、路、气、暖及公共服务等设施,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全面改善小城镇基础条件。依托现有城镇发展基础、交通和资源优势,集中打造镇北堡、三营等43个功能齐全、特色突出、辐射力强的产业重镇、商贸强镇和旅游名镇。加快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大特色小镇培育力度,按照成熟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建立分级分层次培育创建机制,建成就近就地城镇化载体。全力打造10个具有明确发展定位、特色文化内涵、独特景观风貌和较强聚集功能的特色小镇,创新规划理念和经营模式、加大扶持力度,实现产镇深度融合,辐射带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旅游发展委配合,相关市、县(区)落实)

(十) 推进经济发达镇扩权赋能。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经济发达镇的认定程序和标准。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经济发达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发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十一) 推动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发展后劲。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要求及自治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掘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推进混合建设用地模式,重点推广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综合利用、无缝衔接等节地技术和模式。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到20xx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之内,新增城镇人口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规划办配合)

(十二) 统筹建设城镇化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沿黄城市带、中南部地区城镇化重点项目,督促各地加快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确保完成20xx年5.34万套棚改任务。谋划实施20xx年到20xx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到20xx年,全区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70公里,加快改造燃气、供水、供热等老旧管网,建立完善地下管网数字化管理监测系统,着力解决城市地下管线交织、隐患突出问题。推进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逐步形成一套较完整的干旱半干旱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标准、规范体系,20xx年底前完成总计划任务的70%,20xx年底前全部建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配合,相关市、县(区)落实)

(十三) 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按照“窄马路、密路网”要求建设改造城市道路,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加强各种交通方式间以及城际、城市和城乡交通间的紧密衔接和一体化服务能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并向住宅小区和乡镇延伸,到20xx年,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银川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其他市县达到20%以上。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积极推进自行车、步行道等慢行系统建设。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科学布局,增加停车场、停车泊位等设施,盘活用好各类停车设施资源,有效缓解“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推进充电站(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负责,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配合,各市、县(区)落实)

(十四) 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督促各地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推进标准化工地“6个100%”管理,到20xx年,全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银川市20xx年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其他地级城市20xx年前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xx年底前,所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重点城镇20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和“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20xx年底前,全区各市、县(区)城市建成区(石嘴山市为规划区),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采暖锅炉外,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20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配合,各市、县(区)落实)

(十五) 加快绿色城市建设。积极推动空气热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深入推进银川市、中卫市城市双修试点,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和城市生态园林,按照“300米见绿、500米成园”要求,增加小微游园、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绿地数量,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生活的功能,实现“一街一景”。落实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在政府投资建筑中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20xx年,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5%;到20xx年,全区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积极推进绿色建筑,20xx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88%以上,新建建筑节能执行率达到100%。(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林业厅配合)

(十六) 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做好“8+N”朵云的落地应用、安全防护和各市、县(区)具体承接工作,便捷公众办公办事服务渠道,构建全域智慧城市格局。建成全区统一民生在线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服务延伸到基层。借助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推动各级各类信息资源整合,推广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全面提升石嘴山、吴忠、中卫等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扩大提升数字化城管成果,增强城市智能化运行水平。到20xx年,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水平显著提高,80%以上政府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并形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一体化公共服务模式。(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通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各市、县(区)落实)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七)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建制村直接通邮。推动农村网络建设,到20xx年,行政村光纤通达率、4G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创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xx年,实现标准化城乡社区服务站全覆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民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牵头,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配合)

(十八)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归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流转、入市、有偿退出等提供服务保障。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利用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模式。(自治区农牧厅、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旅游发展委配合)

五、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十九)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贫困县可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全区范围内流转使用。指导推进平罗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3项改革试点相关制度,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推广的经验。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厅负责)

(二十)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总结形成银川市、中宁县、泾源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并在全区推广。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整合归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完成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加快建设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自治区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市、县〈区〉落实,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动态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执法标准,统一全区执法文书,规范城市综合执法。(自治区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市、县〈区〉落实,20xx年以前完成)

(二十一)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优化政府融资结构,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支持力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保监局负责)

(二十二)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对固原市国家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开展第三方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推动银川市、平罗县、盐池县,宁东镇、红果子镇等后续批次试点地区加快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户籍、土地、住房、社会保障、投融资等政策制度,加强城镇化对外开放交流,确保顺利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发挥好试点的牵引作用,引导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地区落实)

第5篇:展厅策划范文

下面我分三个方面作个总结。

一、基本做法

(一)突出部门特色,及早谋划部署学习实践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省委2008年9月27日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厅党组于次日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赵洪祝书记在全省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的《实施意见》以及斯鑫良部长前期赴我厅指导调研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厅学习实践活动,并做出相应的计划安排和工作部署,把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厅机关成立了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精心谋划,制定实施方案。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论证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各阶段工作安排,注重平台、载体、抓手和成果设计,注重广泛参与和互动交流,注重学习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动员部署,明确活动要求。2008年10月10日,我厅在省级机关中率先召开动员大会,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十一指导检查组组长方士荣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厅如何搞好学习实践活动了明确要求。我代表厅党组作动员报告,全面部署我厅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四是搞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厅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浙江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浙江卫视、浙江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对我厅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多次报道。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多次刊发我厅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做法,我厅2篇文章入选省委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汇编。《浙江国土资源》杂志共刊发学习实践活动新闻报道、评论和优秀体会文章35篇;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共编发学习实践活动简报37期,专报9期,制作宣传展板2个,举办专题书画展1次,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突出求真务实,扎实开展解放思想“三大行动”

一是组织学习,开展科学发展理论传播行动。认真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了“领导干部带头学、突出重点全面学、集中分散结合学、联系实际促进学”等“四个学”措施。开展了“举办专题报告会、浙江国土资源论坛、党风党纪教育和撰写学习心得、办好宣传专栏”等“五个一”活动,来推动我厅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了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讨论交流,开展科学发展理念扎根行动。围绕“现在怎么样、形势怎么看、今后怎么干”,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建立节约资源创新发展新格局”为主题,按照“勇于革思想的命、勇于削手中的权、勇于去部门的利、勇于破陈旧的规”的要求,分“支部、片组、集中”三个层次和“土地、矿政、综合、党群”四大板块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明辨是非、查摆问题、研究对策。三是深入调研,开展科学发展举措调研行动。重点围绕影响和制约保障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基层单位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中的疑难问题,确定了27个重点调研课题,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就如何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服务和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目前,各项调研课题均已完成,并已形成调研报告,下一步将着重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加快推进政策规定和有关制度的“立、改、废”,健全和完善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三)突出实践特色,积极推进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我厅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和当前经济形势,突出实践特色,积极服务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保稳促调,取得了一定实效。一是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服务月”行动。由厅领导带领6个工作组,深入杭甬客运专线、杭宁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专题调研,主动上门服务,着力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2008年12月1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在我厅上报的《关于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服务月”活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省国土厅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服务月活动的思路、方式和效果都比较好,望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开展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调研活动。由厅领导带队,对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理清了思路。三是开展“365”节约集约用地推进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机制、进度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先后2次召开由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联席会议,交流进展与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具体对策与措施。四是开展“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以及为扩大内需、加大投资提供用地保障和矿产资源服务等方面的措施。2008年11月28日,省委书记赵洪祝肯定了我厅的做法,并在省政府办公厅、省应急办值班信息快报《省国土资源厅采取有力措施为扩大内需加大投资提供用地保障》上批示:“要尽最大努力,为扩大内需加大投资项目的落地提供用地的保障”。

(四)突出群众路线,扎实开展分析检查工作

一是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围绕国土资源领域热点、难点问题,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恳谈、实地走访、开设专栏、设立征询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基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梳理后,作为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中对照检查的问题,作为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二是深入查找问题,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厅领导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前开展了谈心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事先撰写好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上,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原因,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努力的方向。*常务副省长、方士荣组长等领导到会指导,对我厅和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厅切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做好国土资源工作了明确要求。三是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撰写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和群众评议工作。分析检查报告深刻分析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及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了“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和“抓节约、抓改革、抓队伍”的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对策措施。

(五)突出立说立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意见建议分解落实。对收集到的223条意见建议,11个市国土资源部门的8类46条专题意见建议,以及自身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并按照职能分工分解到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逐条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且坚持立说立改、近期整改和留待研究整改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项目内容、完成时限、具体措施、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二是开展“服务重点项目、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下发了专门的文件,及时抽调厅机关干部组成8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重点建设项目了解情况,分赴全省11个市,深入甬台温铁路、杭甬客运专线、三门核电项目等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现场,了解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计划、占补、审批、服务、矿产”六大保障措施,主动提供“一对一”服务,力促我省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快报批、早启动。开展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工作、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服务工作和农村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实事,维护农民权益。三是围绕突出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对查摆的问题,我厅研究制订了55条整改措施,条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主要成效

(一)科学发展的理念进一步确立。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培训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广大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实现了思想上的新解放,夯实了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大家认为,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放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大局中来思考,放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来安排,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推动改革创新、落实监管责任。必须竭尽全力服务和保障发展,千方百计保护和节约利用资源,真心实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筹处理好服务与监管、依法与创新、开源与节流以及发展与民生的关系,使科学发展理念在国土资源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按照“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执行大政方针决不动摇,促进经济发展决不推诿,维护群众利益决不马虎,加强队伍建设决不放松。广大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提高了谋划全局的能力,能自觉做到谋全局、想大事、出主意、提建议,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前瞻性;提高了统筹协调的能力,能较好地处理好保护与保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高了创新发展的能力,能积极开动脑筋,打破常规思考问题,努力破除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探索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提高了行政执行力,全厅上下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破解科学发展难题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破解影响和制约国土资源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针对土地要素保障压力不断增大的问题,我们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规划局部修改试点方面积极加以推进,从空间上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二是针对我省土地后备资源匮乏的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启动了全省“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全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三是加强矿产资源规划,提高管理水平,从具体的工作部署都有新的提高。四是针对土地违法和土地较为突出的问题,研究了对违法用地比例较高的政府领导进行约谈的一系列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用地的发生。同时,着手开始考虑建设大格局的有关方面工作。五是针对审批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积极地思考,勇于削自己手中的权,了有关审批制度的意见,了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建设用地报批分级审查负责制度,了矿产资源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六是针对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订,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修订)》等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学习风气更加浓厚。广大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和业务知识的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撰写出一大批调研文章。二是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带头“沉下身子”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各有关处室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工作和多项专项行动,直接下基层到企业、到重点工程做好服务,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社会各阶层的好评。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我们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监督工作,建立了巡视督察工作制度,去年对2个市局、1个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巡视,效果非常好。厅党组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组织领导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在厅机关和国土资源系统的贯彻落实。

(五)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框架开始形成。一是着力构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节机制,建立资源开发利用和宏观经济运行分析评价制度,完善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节政策体系,积极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二是着力构建节约集约机制,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利用资源紧缺的倒逼机制,认真落实“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健全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三是着力构建市场配置机制,特别是通过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加大市场配置资源力度;四是着力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对地方政府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的责任考核制度,特别是共同责任机制做得非常好。五是着力构建统筹配置城乡土地资源机制,着手开展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调研,积极支持嘉兴市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特别是“两分两换”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措施。推进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复垦进程,与省农办一起开展全省调研,摸清了基本情况,了下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意见。参与调研并了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的政策意见,为省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打下基础。

三、几点体会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主要体会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坚持以思想为先导,形成国土资源工作新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行动的指南。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认识不到位,思想很难清晰,只有思想观念的转变才能有行动的实践,谋划科学发展的思路。实践证明,要有效解决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厅党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上来,使发展的好思路变成发展的好决策,变成工作的有力部署。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国土资源工作新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统筹好保护与保障的关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要求和“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把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放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国土资源要素保障上,既积极主动服务,又严格规范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全面深化改革,为国土资源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和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使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因此,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注重以实践创新形成科学发展机制,以机制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审视我们的思想和工作,全面深入地总结、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土资源工作规律,深化改革,强化服务,为国土资源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

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提升干部队伍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国土资源工作上新台阶。在复杂多变的形势和矛盾凸显的阶段中,多元利益关系的冲突,使我们面临着艰巨和繁重的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要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才能积极、有效应对。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审视自己,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自己,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下步打算

1、深化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共识。要继续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着力从思想上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扩大共识。要把科学发展观学习放在理论学习的首要位置,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长期主题,不断完善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轮训、个人自学、理论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使之长期化、经常化、制度化,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全方位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我省国土资源事业的科学发展。

2、狠抓落实,进一步把整改方案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组织有关处(室、局)认真研究所承担的整改落实任务,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整改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处(室、局)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认真负责地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要根据整改任务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对于已经具备条件或条件成熟,当前可以解决的问题和可以出台的政策,要不等不拖,按时完成;对于难度较大或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和制定的政策,要积极创造条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加以解决。

3、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民主和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层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要健全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领导责任、督办检查、跟踪问效、行政问责等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评机制。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同广大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方法,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深入调查研究、解放思想大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群众评议等行之有效、群众欢迎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并长期坚持下去。

第6篇:展厅策划范文

我们今天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这是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一个切实举措。本次会议的召开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和重视,国家科技部发来了贺信,省纪委常委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参会代表不辞辛劳,精神饱满地从科技工作会直接转入廉政工作会,都说明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相信,在各位领导的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一定能够圆满成功。下面我代表省科技厅党组做总结讲话。

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二是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针对社会上流传的科技经费“难申请、好使用”的反映,省科技厅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并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申报与核批、预算执行与评估、决算与问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经费实行预算评审制,重大项目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加强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年,省科技厅委托5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大理、楚雄等两个州(市)科技局,对60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9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经费交叉专项检查。共涉及预算经费73395万元,其中:省科技拨款12206万元,国家科技拨款3317万元,单位自筹5808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违规提取管理费27万多元,挤占项目经费8万多元。省科技厅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经费管理改革,加强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云南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年、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是建立了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与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通报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科技厅党组要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勤政廉政等11种情况向驻厅纪检组通报;驻厅纪检组要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等12种情况向省科技厅党组通报;特别是要求厅党组成员出国出境和到省外出差要在向厅党组报告的同时,向驻厅纪检组报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近几年省科技厅探索了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厅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等进行“第三方审计”的机制。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直属单位年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产总额达8775.35万元,并根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了整改通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名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2个计划、专项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项目经费总额55849万元(其中:省科技经费6785万元)。年,委托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年立项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审计;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直属单位年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省高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年、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并于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具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权和科技经费的配置权。—年的3年间,省级科技计划共立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900多项,配置科技项目经费10.8亿元。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决定5年筹集500亿元资金,为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亿元,州市县财政每年配套5亿元,设立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科技管理系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的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年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科技发展大局,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实际,围绕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两个平台”、抓好“三项工作”、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为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云南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列入了“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年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云南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云南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云南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云南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云南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建立不诚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理,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第7篇:展厅策划范文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省经贸委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税局、福州电监办、省气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科协,省电力有限公司、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

(一)分析能源形势,研究节能政策与工作落实情况。针对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阶段性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决定节能重大行动,提出节能立法建议、产业政策。

(二)研究确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查全省性节能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四)听取省节能办和各设区市节能工作汇报,提出需要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节能和资源节约事项,通报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五)研究企业节能激励机制和措施、全省性节能奖惩规定。

(六)落实省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任务分工

(一)省经贸委(省节能办)

负责提出节能立法建议,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和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开发研究计划,组织编制地方性节能标准、节能产业和节能技术投资导向,研究制定节能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实施高耗能行业市场准入和评定标准、节能招标采购具体办法,组织节能企业、节能项目和节能产品认定,组织实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重点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组织并监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监督节能目标和节能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节能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培训,表彰节能先进,指导各地、各行业和企业开展节能。负责组织召开节能工作联席会议。

(二)省发展改革委

将节能工作作为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重要内容;利用“6·18”平台,支持节能技术对接项目落地建设;推动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推进节能其他工作。

(三)省气象局

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详查和评估,为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气候变化对福建能源安全影响的专项评估;加强气候观测系统建设及各类极端天气与气候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及其衍生灾害。

(四)省建设厅

监督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组织编制地方建筑节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组织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建筑节能产业,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动太阳能热水器在住宅和公共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城市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

(五)省交通厅

合理规划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推进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运输车辆的更新改造,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发展柴油车、高效低耗重型车,推广厢式货车,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促进远洋、沿海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逐步淘汰技术落后、高耗能船型;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加快运输企业集约化进程,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运输效率;组织推广新节能技术、产品在交通车辆中的应用。

(六)省农业厅

促进农村资源利用高效化,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开发农村清洁能源;大力推广低耗能先进实用农业机械;改进作物和品种布局,有计划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

(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制定政府机构的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节能规章制度,编制政府机构节能采购指南和节能采购目录;按照节能标准改造政府机构采暖、空调、照明、电梯等系统,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八)省统计局

负责提出能够反映各地区能源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指标制度;统计和分析工业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督促工业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生产和使用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情况。

(九)省质监局

加强我省相关的行业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标准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督促、检查、指导企业认真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建立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积极推广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建立企业节能计量管理工作通报、表彰制度,定期通报各地耗能企业计量节能管理工作情况。

(十)省财政厅

在省财政安排的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中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给予支持,并按《福建省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履行职能。

(十一)省科技厅

加快节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节能科技的自主创新和节能公共平台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科技攻关,推动高效节能项目的研究开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支持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设备和节能产品;支持开发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技术、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和气候变化适应技术。

(十二)省国资委

负责推动省属所出资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将能耗指标纳入省属所出资企业经营业绩非财务指标考核体系,作为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相挂钩。

(十三)省环保局

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依法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十四)省信息产业厅

负责推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企业能耗;宣传推广LED、太阳能光伏产品等节能型电子信息产品;推动企业生产符合国家能耗标准的节能型电子信息产品。

(十五)省林业厅

加强林产工业节能。研究提出我省可生产生物质能的树种的种植发展方向。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

(十六)省国土资源厅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地审批,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用地。

(十七)省工商局

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节能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八)省物价局

贯彻执行国家制定出台的差别电价政策,制定出台促进我省节能工作的价格政策。

(十九)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节能项目的支持。

(二十)省水利厅

制定水能利用规划,推动水能利用。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节水力度,建设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

(二十一)省海洋与渔业局

结合我省沿海的特点,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拟定全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海洋开发和保护行动出现的各种矛盾。建立综合管理示范区;开展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并组织实施;建设现代化海洋观测系统,提高岸基、浮标、地波雷达等设施的海洋环境观测能力;开展海平面变化的监视监测和长期预测,提出应对海平面升高的适应性建议。

(二十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执行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促进我省节能工作的税收征管措施。

(二十三)福州电监办

配合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撤销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发电业务许可证。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执行电力市场运行、电力调度交易规则及有关节能方面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管。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监管。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的节能工作。

(二十四)省电力有限公司

调整和优化电网结构,完善高、低压配电网络,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节能新设备,降低电网损耗;积极推广“两型一化”(节能型、环保型、工业化)设计,采用同塔双(多)回、大截面导线和紧凑型输电线路技术,以节省土地、保护环境,提高输电、配电能力。实施节能调度和水、火电联合调度,降低煤炭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提高电网优化配置资源能力。

(二十五)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

落实电力“上大压小”政策,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二十六)省委宣传部

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宣传党和国家节能(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标识;宣传普及节约(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宣传节能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单位、个人的事迹,曝光严重浪费资源的现象。

(二十七)省教育厅

加强中小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节能(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培训。

(二十八)省广电局

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播放节能、节水等公益广告。

(二十九)省总工会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活动,推动节约型企业、节能型企业建设。

(三十)团省委

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能源的良好习惯。

(三十一)省科协

围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三十二)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人事厅、省效能办

建立各设区市党政班子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对各设区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并作为干部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十三)省监察厅

对违反节能法规行为进行督查。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省经贸委为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经贸委主任担任。联席会议议事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环资处,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预定召开联席会议时间,并提前会商各成员单位,收集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确定会议议题,正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8篇:展厅策划范文

一、打造广东省教育系统权威的重要渠道

“广东教育”微信作为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政务微信,坚持围绕全省教育中心工作,服务广东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做好信息,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广东教育”微信自上线之初,就明确了作为广东省教育厅权威主渠道的功能定位。近年来广东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重,教育领域出台的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多,这需要精准宣传教育领域的改革举措,加强政策措施权威解读,及时反映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发展凝聚最大共识。“广东教育”坚持定期,将权威性、时效性有机结合,成为广东省教育领域每天的“新媒体发言人”,也成为全省教育系统和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了解广东省教育厅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的第一渠道。

二、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不断增强政务微信吸引力

一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新媒体传播规律,加强专题策划,精选内容。因为“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每天只能1次,这就要求必须精选内容,踩准时间点进行。“广东教育”遵循教育工作的节律性,对于重大选题均做到提前策划、提前着手、及时。结合每年的教育工作部署,策划了“广东教育创强争先”“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考试招生工作”“教师资格考试”“大学生毕业求职”“教育研究动态”“国家助学政策”等20余个专题。如围绕广东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和粤东西北地区的教育创强,重点策划推出了系列文章;围绕“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策划专题,对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及高水平学科的建设成效进行系统推介,收到了较好的传播效果。“广东教育”还不定期校园生活动态,以及各类体育、艺术、征稿征文等赛事活动成果,便于受众接受、传播。依托于策划的系列专题,“广东教育”原创资讯率达到55%以上,原创资讯的阅读量、关注度成逐级增长态势。

二是增强服务理念,坚持价值,关心读者的阅读体验。随着微信公众号数量的“井喷式”增长,受众通过微信获取资讯的渠道日益多元,微信公众号实力比拼趋于白热化,粉丝“用脚投票”渐成常态。因此,“广东教育”立足政策本位,树立内容为王的理念,注重及时准确地多样化、“含金量”高的资讯,使读者的阅读成为一种价值阅读。首先,注重信息的针对性,对接不同群体受众需求,系列相关资讯和政策指引。如根据教师、学生、外来工人员等关心的话题,策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参加异地高考、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及面试安排、高考志愿填报锦囊等专题,为群众了解政策、做好规划和准备工作提供指引。其次,坚持教育本色,策划知识性、可读性强的栏目。重点推出亲子、教师身心健康、校园安全教育、生活小窍门、传统文化常识等栏目。如在重要节日,节日文化常识;在暑假前后,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注意事项;在春季手足口病易发期,“预防攻略”;在强台风登陆前,及时抵御台风注意事项,等等。再次,加强对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的针对,做好大学生招聘会工作安排及就业招聘类资讯的工作。坚持每周招聘会及招聘岗位信息,为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而服务。这些各具特色的服务类专题,传播性强,转发量和收藏量大,收到良好的受众反响。

三是遵循新媒体传播的时效性规律,坚持重大新闻事件“第一时间”。微信公众号作为一种带有社交性质的新媒体,其传播效应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在确保权威的前提下,“第一时间”重大新闻事件,往往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如“广东教育”2014、2015、2016年连续三年坚持“第一时间”高考分数线,收到显著的传播效果。2016年6月25日l布的广东省高考分数线,阅读人数超过100万人。2015年的《快讯!2015年广东省高考录取分数线》,阅读量也超过50万人。

四是树立活泼可亲的政务微信形象,打造“不讲官话”的官微。“广东教育”凸显教育官微的特色,在坚持政策为主的前提下,力争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多接地气方面下功夫。首先,在内容上贴近师生和群众的生活实际。“广东教育”坚持及时和广大师生利益相关的各类教育政策和资讯,及时响应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关切。其次,在语言风格上尽量做到生活化。在坚持规范用语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接地气、生活化、形象化的语言。注意对标题的提炼,在增强吸引力的同时,拒绝做“标题党”。再次,注重加强与粉丝之间的互动。“广东教育”除接受学校、粉丝投稿之外,还开通了留言功能,及时解答粉丝的提问,遴选部分留言加以分享,加强和粉丝的“线上”互动。

三、加强微信的信息载体和服务平台功能,为教育决策服务

政务微信公众号所的政策类资讯的传播热度、传播效果、网友留言反馈情况等,是检验其传播及时性、有效性的“晴雨表”。

一是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温度,提升公众关注热度。政务微信作为政策传播的一个重要渠道,其传播热度是影响力的基础。政策再好,如果受众不感兴趣,也将变得苍白无力。政务微信号没有阅读量,其生命力和影响力就会大打折扣。“广东教育”十分关注政策信息传播的三个量:阅读量、转发/收藏量、点赞量。“广东教育”对于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主要通过策划专题推送系列文章实现,如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专题、教师资格考试专题、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题等,以不断提升阅读量和关注度,达到有效传播和聚焦传播的效果。

二是加强定期总结反馈,形成书面报告,提供决策参考。“广东教育”坚持定期总结,对于每月份的次数、阅读量、转发量、留言数、点赞量等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以便更好地把握微信的传播规律,对教育热点问题进行研判预测,提供领导决策参考。此外,及时收集整理与广大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信息的反馈情况,为政策制定和推进实施提供参考。如2016年4月以来配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公办高校“学费调整”听证工作,及时相关公告公示、收集整理网友留言等,进行舆情信息汇总,供决策参考。

三是拓展功能,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从资讯平台向服务平台延伸。随着微信公众号的功能开发,其搭载的办事服务功能也得到加强。顺应这一变化,“广东教育”多次对菜单栏进行优化,在整合网上办事功能的基础上,在菜单栏增设相关服务功能,实现和网上办事大厅的初步对接。在每年高考期间,“广东教育”提供高考查分、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将微信的权威与政务服务的职能结合起来,从提供资讯为主,向提供优质化、多样化的服务积极拓展。

四、注重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的微信工作团队

一是广东省教育厅领导重视微信工作,不断加强微信团队建设。“广东教育”微信开通上线之初,由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运行维护,2015年6月之后,转由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广东省教育厅领导关心和重视微信工作,注重加强微信团队建设,配备精干的工作团队,为微信运维提供了便利。V东省教育厅各有关处室积极参与相关专题策划,及时提供材料,精心准备政策解读稿件,全面提供工作进展情况,为“广东教育”微信输送了源源不断的“活水”。微信运维团队定期分析研究教育热点,遵循和把握宣传规律,不断增强文案选编审的能力,提高总体规划、专题策划能力和业务素养,为微信运行维护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微信运维工作规范化。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政务微信运维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资讯的程序,明确信息安全和应急处理原则和方法,建立健全厅内各处室(单位)、全省教育系统共同参与的微信运维工作机制,增强厅政务微信的权威性、规范性、时效性。

五、传播热度持续升温,收到较好的社会反响

随着“广东教育”微信运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广东教育”微信粉丝数和阅读量持续走高,初步树立了政务微信的品牌形象,为广东推进教育现代化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9篇:展厅策划范文

(一)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卫生政策研究中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各方面学术专家在全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确定了9名学者为2010~2011年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学术咨询专家库成员,进一步扩大专家学者参与卫生政策研究和制定的工作领域,提高卫生政策的科学性。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卫生政策研究所的专家参与20*年的政策调研工作,既发挥了专家学术上的作用,也促进了卫生政策研究所工作的开展。20*年,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共申报卫生政策研究课题?项,其中全区卫生服务总费用核算课题已经正式启动,自治区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等课题也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

(二)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开展调研督查。2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了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工作目标。其中,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是“十件实事”中的具体工作内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参合率按常住人口达95%以上;参合农牧民住院报销比例在去年基础上在提高5~10%个百分点;适当提高封顶线、降低起付线的要求,采取专项督查、书面督查、电话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紧密结合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后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调研,形成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等综合性调研报告3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保增长、惠民生,进百县、促落实”及厅局对口支援的有关要求,对赤峰市巴林左旗、区域重点帮扶鄂伦春旗、莫力达瓦旗及兴安盟等地卫生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形成专项调研报告3篇。

(三)围绕卫生系统的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督查。为贯彻落实20*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将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为115条,涉及机关14个处室,明确具体责任人,并按季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总体工作要求,今年年初,卫生厅提出全区卫生系统在扩大投资领域、拉动国内需求、改善消费预期、促进安全消费四个环节的十个方面有所作为的工作目标,重点围绕十个方面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20*年,自治区卫生厅与12个盟市卫生局签订卫生工作目标责任状,涉及12方面工作、31项具体工作目标。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公正评价各盟市卫生工作情况,调动各级部门领导抓卫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采取跟踪督查措施,定期公布各盟市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督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始终是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卫生系统关注的焦点问题。一年来,紧紧围绕群众“看病难”难在什么地方、“看病贵”贵的原因是什么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调研,形成了专题建议报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把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民意的一条重要渠道,指定专人,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各种问题。对自治区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做到全部按时、按要求完成,全年共计答复104件,年度到期办结率达100%。

二、以机关效能建设为中心,不断推进政务运行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

(一)建立健全政务运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各位副厅长、副巡视员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明确政务公开、行政监察及机关网络、网站维护工作职能。相继建立了卫生厅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工作机制、厅机关新闻信息通讯员工作机制、政务运行办公自动化联络员及卫生厅网站维护网络等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人员职责,确保各种信息运行的公开、畅通。为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和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卫生厅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进一步升级完善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20*年,对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整体性升级,在实现盟市、厅直属单位文件通过自动化系统直接上传厅机关运行的功能的基础上又开通了档案系统、值班系统、会议系统三大模块,优化了原有的功能模块,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与机关沟通效率,完善了机关内部和各盟市、直属单位无纸化办公流程。为提高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水平,在厅机关举办了2期新版OA系统应用培训班,采取通讯的方式指导盟市及厅直属单位OA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确保了新版OA系统的正常使用。升级后的系统增加了庞大的档案、资料信息库,通过该数据库全厅工作人员可以查阅到20*年以来卫生厅办公自动化系统中运行的27000多条信息。20*年12月-20*年11月通过OA系统运行各类文件13377份,其中办理来文7656件,发文1783件,运转并督办会议通知、电话通知180余件,无一错漏。同时,进一步加强密级文件运行工作,共运转纸质文件289份。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改版*自治区卫生厅门户网站,升级*自治区卫生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卫生厅政务公开触摸屏系统,设立卫生厅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查阅室,编制印发《*卫生》、《卫生专报信息》、《卫生应急工作快报》、《抗震救灾医疗卫生救援专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报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全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自治区卫生厅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印了《*卫生·政府信息公开专刊》,负责卫生厅网站维护,利用现有的卫生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功能,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时监控。对网站公开内容和目录及时进行指导更新。截至20*年11月底,通过卫生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共传输文件27000余份,收文16052份,全部按照文件公开要求在厅机关内部公开,卫生厅发文3734份及其它专报信息类文件则全部向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公开。卫生厅网站公开卫生厅发文件2880余条,年内产生的公文类政府信息175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304条,文件的公开比例为74.51%。网上公开行政审批结果204件,公开回复群众投诉、120余件;网上咨询、办事920余件,新闻信息2026条。

(四)不断创新机关政务服务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发厅机关政务公开触摸屏系统应用软件,在厅机关大厅建立起供来机关办事人员使用的触摸屏系统,方便群众办事。卫生厅政务公开触摸屏系统与卫生厅新版OA系统、门户网站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数据共享,卫生厅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介绍、卫生业务、办事流程、相关处室信息、联系电话、责任人等具体事项全部公开。通过触摸屏系统,使来机关办事的公众能够清楚地了解机关每个工作人员的在位情况,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公众。11月5日上午,卫生部尹力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机关组白岩凌副组长一行7人来*检查督导有关工作,期间在卫生厅机关视察了卫生厅触摸屏系统。白岩凌副组长评价:“*卫生厅是名副其实的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尹力副部长评价:“*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搞得很有特点”。

三、紧扣卫生改革发展主题,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20*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卫生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已建立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建立了重要会议活动的重点报道、突发事件及时、典型事例集中采访、失实信息主动澄清等工作机制,优化了工作流程。特别是加强了对社会舆情的监测,将每月主要媒体刊发涉及医疗卫生的媒体报道稿件进行了汇总,并进行监测和分析,做好舆情研判,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卫生新闻宣传。同时,紧密结合建国六十周年,配合自治区各大新闻媒体,就*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二)加强新闻宣传,扩大卫生工作影响。一年来,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围绕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举办、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实施,进行精心的组织和策划,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拉动内需十项民生工程、甲型H1N1流感防控以及提高农牧区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和蒙中医药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先后组织召开四次新闻会、新闻媒体沟通会和媒体座谈会。同时,借助先进的网络手段,在门户网站开辟新闻栏目,及时向媒体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以及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全年共卫生新闻通稿146条次。成功策划了“走进三少民族,见证卫生事业发展”的采访活动。与新华社手机短新闻密切合作,年播发有关卫生新闻信息50余条次。初步统计,全年共接待媒体采访140余次,对厅领导现场采访20余次,组织开展医改政策解读和卫生专访等活动12次。与*电视台、*广播电台合作开办《健康热线》、《百姓热线》、《新闻观察》、《行风热线》栏目,录制专题节目6期。完成全年《*卫生》12期、《*卫生年鉴》20*卷和20*卷的编纂出版工作,并编辑制作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专刊2期。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新闻宣传能力。举办了全区卫生新闻宣传暨卫生应急媒体沟通培训班,对全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新闻宣传负责人、新闻信息通讯员80余人进行了培训,促进了各盟市和直属单位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一年中,以盟市为单位召开新闻会5次。为了畅通新闻信息报送渠道,卫生厅启动实施了卫生新闻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建设,实现了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盟市卫生局新闻信息和政务信息的即时报送,大大缩短了新闻及政务信息报送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一年中,共编发《卫生专报信息》145期,编发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专报60期,编发甲型H1N1流感快报430期,编发机关、盟市和厅直单位信息1350条次,共在卫生厅网站、卫生专报和杂志信息2620条次,向卫生部、自治区党委信息处和政府信息处报送信息450余条次,在今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20*年前三季度卫生政务信息工作评分结果中,*排名在第五位。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新闻信息平台。继20*年对门户网站改版后,今年9月,又对网站进行大幅度改版,增设了领导主页、每月疫情、突发事件、视频点播、公众参与、先进典型展示、*卫生图书资源库等栏目,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对卫生专题进行了调整,丰富了网站的内容,扩大了网站的信息量,完善了网站的各项功能。按照卫生厅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和管理职责,强化了网站信息的上传和更新,做到每日要做维护,天天都有新信息。网站改版后,公众浏览量大幅度提升。根据9月份的统计,卫生厅门户网站页面浏览量首次突破100万次,达到1,052,784次。页面浏览量是指实际被点击的网页数量,页面浏览量往往被用来衡量网站内容的受欢迎程度和被访问情况。20*年9月份,门户网站点击次数达到6,054,454次。

与此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平台,强化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管理。年内,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并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开展了“全区网络执法百日行动”,重点加强了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的设置审批,尤其是加强了医疗卫生网站涉及性知识、性用品的内容的监督和管理。同时,针对自治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实际,研发了“*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开办网站单位所属行政区域划分,对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和设立预防保健类栏目、频道的网站,进行了备案和前置审批管理。20*年12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对12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市以及45个自治区委办厅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网站进行了绩效评估,卫生厅门户网站被评为优秀网站。自治区政府那炜清副秘书长在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评价:卫生厅门户网站的“在线咨询卫生信息服务”不但提供了便捷的在线服务方式,而且建立了良好的回复机制,网站的办事大厅为用户提供了一体化服务方式,初步实现了网上办事功能。

四、以平安医院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方面,稳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自治区综治办、党委宣传部、卫生厅、公安厅、民政厅、工商管理局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将各盟市平安医院的创建达标率在纳入全区卫生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其他卫生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截至目前,全区80%以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领导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排查到的越级上访滋事的苗头性问题,坚持重心下移、责任下移,巩固好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发时期,最大限度地控制了集体、越级、重复上访和上访老户。全年共处理件129件,网上办理咨询投诉836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复,社会反映效果较好。

五、发挥综合协调指挥作用,努力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推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以迎接《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全区卫生系统《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工作,认真总结各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从根本上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明确下一阶段卫生应急工作重点。同时,按照应对法的要求,起草了《自治区突发事件心理干预应急预案》、《自治区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使卫生应急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管理轨道。二是大力开展培训评估工作,提升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和处置能力。按照《20*~2010年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要求,今年9月,结合自治区实际和近年来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专人制定了中期评估评分标准,组织开展了《培训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及时掌握了全区各级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估显示,自20*年以来,全区共开展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级卫生应急综合管理和专项处置培训875次,参加培训人员115*7人次。全区83.3%盟市的《培训规划》中期评估自查评分达90分以上。三是加强卫生应急基础建设,提高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在规范卫生应急处置方面,卫生厅编发了《*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20*年版)》、《20*年*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组织专家对每一起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作为培训教材发送到全区各地,指导各地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在信息报送工作方面,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及时通报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工作制度,在卫生厅门户网站建立“卫生应急专栏”、印发《卫生应急快报》、开通网上公众举报等载体,确保各方面信息沟通顺畅,保证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二)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信息化。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全区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并组织专人赴卫生部应急办和其它先进省市学习系统建设,通过广泛的信息收集和数据的资源整合,完成了以办公自动化为基础的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任务,整合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系统、甲型H1N1流感等专项疾病信息系统、卫生统计信息系统,实现卫生应急和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系统还增设了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自动预测预警功能,以及地理信息和典型案例等数据,并借助视讯通等移动设备将事发现场的图像传到指挥中心,及时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事态和处理效果,供决策者进行直观立体的事件分析。系统试运行结束后,自治区将对12个盟市进行开放,各地可以利用本系统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决策,同时通过本系统将有关信息直接传送到卫生厅应急指挥中心,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提高应急决策效能。为使自治区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平台延伸到旗县,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经过多方努力,卫生厅今年7月启动了盟市旗县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计划在年底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明年将在各盟市卫生局建立中继平台,将视频会议和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开通到79个农村牧区旗县,实现与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的四级联动,提高突发事件报告处置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