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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单位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无烟单位申报材料

第1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第九条 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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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六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九)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和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必要的黑火药、引火线安全保管措施,自有的专用运输车辆能够满足其配送服务需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九条 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发证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后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烟花爆竹进出口企业和设有1.1级仓库的企业,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批发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决定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发许可证。

发证机关在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 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批发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批发企业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发证机关受理延期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批发许可证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 批发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再现场核查,直接办理批发许可证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取得批发许可证后,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

(三)接受发证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四)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第十五条 批发企业在批发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批发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批发企业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和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第三章 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储存限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确定。

第二十一条 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不得向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限量。

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第二十四条 批发企业对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应当及时、妥善销毁。

对执法检查收缴的前款规定的烟花爆竹,不得与正常的烟花爆竹产品同库存放。

第二十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正本。批发企业应当在储存仓库留存批发许可证副本。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证。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审查、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取证企业的名单。

省级安全监管局应当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告安全监管总局。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三十二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

(二)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

(三)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

(四)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

(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

(七)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

(八)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

(九)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十)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三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依法暂扣批发许可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批发许可证:

(一)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

(二)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三)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四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一)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二)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五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

(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

第三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撤销,该经营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法履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式样。

第2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一、目的与目标

(一)目的

通过对卷烟零售点的优化整合,不断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力度,推进卷烟零售点的合理布局,保障卷烟零售户的合法利益,全面提升营销网络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实现客我双赢,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达到控烟目标的落实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办理、换发证程序。

(二)目标

1、全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基本目标是:根据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逐步调整卷烟零售点布局,最终达到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防止无序竞争。

2、对新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严格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县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申请、发证。

二、优化整合的原则

(一)坚持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有利于消费者购买、有利于有效实施专卖管理、有利于保护守法户依法盈利、有利于控烟目标的落实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四个立足点优化布局,将现有零售点过于密集区域作为优化整合工作的重点。

(二)严格控制新证发放的原则。在新增户的审批上,要依据合理布局的原则和法律规定的发证条件,严格按程序办理。

(三)重点打击违法经营原则。对违反本方案第七条(全面梳理老证)第二款规定事项,两年内再次违规、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四)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不断加强对许可证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控制能力,立足当前,长远规划,不一蹴而就,急于求成。本方案实施前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凡不符合本方案规划标准的,在本方案规划期限内逐步调整达到规划要求。

三、实施办法

(一)明确布局目标

综合考虑庐城、乡镇人口、交通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原则上要求:

1、卷烟零售点的摊位布局

(1)县城新增卷烟零售点间距(两点间可通行距离)在40米以上。力争达到城区繁华街道100米之内不超过3户,一般街道100米之内不超过2户。

(2)经济较发达、人口较集中、流动人口较多的集镇、乡镇政府驻地卷烟零售点间距(两点间可通行距离)不少于50米。

(3)封闭式居民小区每200户设1个零售点(包括沿马路的小区门面零售点,按申请先后受理、审核、办理)。

(4)农村1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零售点数量不得超过2个。100户以下的自然村,设置1个零售点(没有零售点的小自然村不搞强行设置)。

(5)各公路沿线,非集镇所在地,严格按自然村合理布局标准设置零售点。

2、在本合理布局方案实施后新开辟的马路或新建封闭式小区适用上述规定。

3、大中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服务性行业需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不受零售点间距限制,其中大中型超市实际经营面积(不含仓库)在400平方米以上,乡镇在200平方米以上,宾馆实有床位在100个以上或经营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饭店实有餐桌在30桌以上或经营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娱乐场所实际经营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4、大型标志性商业和文化、以及重要的风景区,大型公交枢纽站、车站内,可以设置2-3个零售点。

5、对于持证人因主体、经营地点、企业类型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律按新增户对待(因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变更地址的除外,变更后地址要符合合理布局要求并提供符合变更地址的相关材料,变更后经营场所、仓库现场照片)。

6、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二)严格控制新证

依法严格许可证的申办条件,不得无故拒绝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严格按照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审核。

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原则上予以照顾:

1、残疾人(五级伤残以上并有经营能力)、下岗职工(家庭有两人下岗或一人下岗一人一直没有工作,年龄在50岁以上)、特困户(享受政府低保救助)、军烈属等,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符合办证规定条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限办一证,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有效证明的原件)。

2、政府为解决下岗人员开辟的再就业集中场所,卷烟零售点间距可适当放宽,但两点可通行距离不得低于30米(提供政府解决下岗工人设立再就业场所的相关文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填报格式文本;申请人可以委托人提出申请。委托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人的身份证明。

(四)、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1、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备案通知书(地址应同申请地址一致);

2、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及与住所相独立店面情况照片;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指经营场所与住所相对独立,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地及可视范围内无床铺等生活用品;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4、符合*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5、国务院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2、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3、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4、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5、以盈利为目的的礼品回收店,不予设置零售点;

6、经营有害人体健康的农药、化工、油漆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挥发商品的商店,不予设置零售点;

7、中、小学校内或中、小学校门口50米半径内不予设置零售点;

8、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副食经营店除外);

9、博物馆、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场所等重点防火单位;

10、流动性和季节性摊、点、车、棚、电话亭、报刊亭;

11、违章建筑或一年内待拆迁建筑;

12、明令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予设置零售点;

13、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1、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2、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3、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七)、全面梳理老证

1、依法注销、吊销失效许可证。停业、歇业应办理停、歇业手续,对已经停业、歇业的零售户,采取公告的方式要求其办理停、歇业手续,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的停、歇业户予以注销;

(1)停业期满后没有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恢复营业申请或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从停业期满之日起就视同停业;

(2)歇业是指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6个月没有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

2、不断加强对许可证的检查力度,经检查不符合持证条件的,可以责令其暂停卷烟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同时要充分利用许可证换证的时机,进一步完善合理布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直至取消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资格:

(1)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2)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4)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5)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8)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9)不及时办理变更、停业、歇业、延续、恢复营业申请手续的;

(10)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已不具备国务院烟草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发证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对于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户加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1)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2)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将卷烟以低于当地烟草公司批发价降价竞销或非法收购卷烟;

(3)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将正本摆放或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4、对在20*年*月*日前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户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时必须提交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相关材料,适用本方案相关规定。

5、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6、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无照、无证户和无证批发的非法经营户,对无照、无证户和无证批发的非法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工商、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借助其力量,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依法办事,在许可证发放管理过程中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为申请人提供齐全的申请须知材料,公示办证条件、程序、时间、地点和当地合理布局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不符合要求不能办理的,要在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

五、其他

(一)本方案举行听证后报市局备案方可执行。

(二)本方案未明确事项由*县烟草专卖局结合辖区实际具体规定,报市局审核备案并对外公示后执行。

(三)本方案自之日起实施,原《*县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方案》同时废止。

第3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消防检测的委托书范文

濮阳市安泰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在 市、县(区) ,装修 ,装修总面积 平方米,该工程由 设计,施工图纸已齐全,现委托你单位对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进行消防咨询,并提出合理化意见。

附:工程明细表(应详细填写)并提供所需资料:

1、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份);

2、《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单位加盖公章)(1份);

3、工程所在建筑平面图、全套装修设计图纸(1份);

4、装修设计说明书(使用功能、装修材料清单、装修材料耐火性能及防火、阻燃材料国家检测合格报告)(2份);

5、装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份);

6、装修施工合同(2份);

7、含自动消防设施的装修工程,还须填写《自动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提供:消防产品清单、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或产品形式认证书、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证、自动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书、现场设计管理及施工人员名单和培训合格证(各2份);

8、填写建设(装修)单位委托消防技术咨询机构的委托书(单位加盖公章)(1份)。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 电话:

设计单位联系人: 电话:

消防检测委托书内容模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我单位委托你公司对 工程(项目地址,建筑面积)进行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业务。

现委托检测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并在内划)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系统

4.消火栓、消防炮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系统

7.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8.气体灭火系统

9.干粉灭火系统

10.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1.机械排烟系统

12.挡烟垂壁

13.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14.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15.消防电话系

16.防火分隔设施

17.消防电梯

18.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19.灭火器

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消防设施数量应与图纸设计一致,如申报数量与实际现场数量不符,将以检测现场与图纸审核为准。

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送检测机构,一份抄送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另一份存档。

消防验收委托书格式

致:XXX消防大队

兹委托 代表我单位办理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相关事宜。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委托范围:1.提供相关材料;2.签署相关消防法律文书。

该被委托人代表我单位所签署的一切条款文件,我单位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委托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被 委 托 人(签字):

邮 编: 传 真: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第4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⒈召开“创无烟医院做控烟表率”座谈会

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卫生工作者与控烟”的主题,无烟日前夕在北京朝阳医院召开了“创无烟医院做控烟表率”座谈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韩启德应邀出席会议,部分医院和卫生机构的领导、控烟专家和代表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号召广大卫生工作者应成为控烟模范,从自身做起,带动全社会创建无烟环境。会议还向荣获××年全国控烟先进奖的个单位和位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章。

⒉组织修订并下发创“无烟医院”评估标准

创建“无烟医院”活动已在全国各省市不同程度地开展,很多地方也评选出一批批“无烟医院”。为使创建活动有组织、科学、规范、良好地发展下去,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讨论、制定“无烟医院”标准和评估标准。××年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无烟医院”标准修改稿及其评估标准的通知》,请各地在创建无烟医院工作中参照执行。

⒊积极推动“无烟医院”试点工作

为了推动“无烟医院”的创建工作,探索可行性经验,协会组织北京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开展《无烟医院评估标准》的预试验及创建无烟医院试点工作,并作为卫生部的试点单位,得到了卫生部妇社司的大力支持。两所医院试点工作从今年月全面启动,分别制定了计划书,成立创建“无烟医院”领导小组,设立医院控烟办公室,召开全院动员大会,进行吸烟现状基线调查,制定医院控烟制度、规定和奖惩办法,对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控烟宣传和教育,开展建设医院无烟环境等。据此次基线调查显示:北京医院职工发放调查表份,吸烟率为%(其中男性%,女性%);北京朝阳医院职工发放调查表份,吸烟率为%(其中男性%,女性%)。月日,曹荣桂会长亲自参加了协会组织两院对试点工作进行的现场交流,进一步促进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推进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

⒈完成了第一批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多年来,在各省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地广泛响应、积极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协会受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委托,继续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今年协会对个省个城市上报的材料按照要求逐个进行审查、核实,整理汇总材料,上报二部局审批。最后,第一批个城市被授予“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称号,在卫生部、全国爱卫会举办的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大会上,二部委向他们颁发了奖牌和证书。版权所有

⒉进一步规范创建管理工作

为推进全国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各地对“实施办法”的理解,进一步明确、规范申报材料要求和工作联络方法,协会经报二部局同意,于××年月下发了《关于申报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保证创建和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积极宣传和促进《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实施

⒈成功举办第届全国吸烟与健康学术研讨会暨第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论坛

我国批准和启动履行《公约》,对中国的控烟乃至全球控烟都是一件大事。《公约》是国际公共卫生领域第一部大法,也是控烟工作重要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宣传《公约》和促进交流,协会积极组织了第届全国吸烟与健康学术研讨会暨第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论坛。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卫生部妇社司张斌副司长以及国内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控烟专家和代表余人参加了会议。本届大会的主题是:促进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大会收到国内外论文余篇,篇学术论文在大会报告和交流。这些报告从不同层面、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对《公约》及依法控烟、医院及卫生工作者控烟、学校及青少年控烟、创建无烟环境及公共场所禁烟、无烟草广告城市建设以及戒烟方法和技巧等进行了交流和研讨。本届大会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参加人员多(余位代表),覆盖面广,包括卫生行政、学校、疾控系统、协会及港澳等;②论文数量多、质量高;③大会秩序好,听会人员出席率高;④大部分代表表示满意,认为大会为全国控烟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和学习机会,为开阔思路,取长补短,提高控烟能力,为深入学习和宣传《公约》,为进一步落实《公约》在我国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⒉及时举办《公约》培训班

为及时宣传和学习《公约》,更多了解和深入理解《公约》精神和内容,协会与中国疾控中心联合于月日在北京举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培训班。参加对象为全国从事控烟、慢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等。请参与《公约》谈判等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内容包括《公约》形成的背景及《公约》的焦点问题;《公约》的原则及主要内容;国内外控烟的进展;对我国履行和实施《公约》的意见等。培训班收到较好的效果。学员反映培训班举办及时,是紧密配合我国批约后的第一次《公约》培训班;授课人认真准备教材,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引人入胜,针对性强。

四、健全协会分支机构完善协会工作制度

⒈成立协会青少年控烟专业委员会

为发动社会各部门共同开展控烟工作,特别是做好青少年控烟工作,协会努力加强分支机构建设。在协会的积极组织协调和北京市疾控中心的大力配合下,××年月,协会进行了青少年控烟专业委员会的改组换届工作。新一届青少年控烟专业委员会聘请了陶西平、胡亚美等知名人士为高级顾问,吸纳了社会各界及相关省市参加委员会领导,明确制定了-××年工作重点和计划。这将使协会深入开展青少年控烟工作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上的保证。

协会青少年专业委员会成立个月,开展了以下工作:

在北京个区县开展青少年吸烟现状调查(已进入输机阶段);

对北京市个社区进行现场观察,了解社区环境烟点密度,调查所学校周边的烟点分布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情况(已完成现场及统计工作);版权所有

对-××年排行榜前位的电影和电视剧及进口电影进行吸烟镜头调查。

⒉召开协会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协会每年召开常务理事会-次。××年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向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并对有关人事变动和××年度中国控烟先进奖人选进行审定。

⒊召开协会控烟用品专业委员会年会

按照协会专业委员会有关组织规定,协会控烟用品专业委员会于××年月召开年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常务委员以及控烟专家、特邀代表人参加会议。会议结合学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国内外控烟用品研发现状,加强控烟产品理论技术研究,控烟产品企业如何参与控烟戒烟工作等展开讨论。协会也明确提出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和认定程序、增强产品的可信程度和功效等要求。

⒋修订完善控烟用品认定办法

为规范控烟产品认定程序和标准,做到有章可循,严格管理,协会邀请全国从事毒理、卫生法规以及卫生部、药监局有关人员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修订完善控烟用品认定办法。内容主要从毒理学、卫生安全性和功能性方面对控烟产品进行严格把关。

⒌建立健全协会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

年初,协会反复研究制定了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修改了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协会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用车、通讯费和资金筹措等日常管理规定。逐步使协会工作纳入规范良性运转。

五、持续组织开展青少年“拒吸第一支烟”签名活动

从年起,协会坚持每年组织发动各省市开展青少年“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今年上报的签名人数有万。据不完全统计,年至××年全国共有万中小学生参加了“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签名活动”是一项教育青少年群体远离烟草的大众传播形式,目标鲜明、富有声势。协会将把这一活动持续开展下去。

六、积极申请和组织实施控烟项目开展国际控烟交流

⒈与美国南加州大学联合举办控制吸烟与健康促进培训班。

××年月,协会与美国南加州大学联合在美国举办控制吸烟与健康促进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控制吸烟、艾滋病防治以及公共卫生体系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等。来自全国各地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疾控系统、健教和控烟协会等名学员参加培训。美国南加州大学教授、洛杉矶疾控中心专家等为培训班讲课,还参观了社区和学校。学员普遍反映受益匪浅,既学习、交流了经验,又拓宽了视野。

⒉积极申请国内外课题项目

为开展科学调查研究,组织参加更多的控烟项目,增强控烟科研能力,协会积极申请国内外课题项目,参与了国际合作项目的竞标工作。今年由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撰写了项目书,申请合作项目,其中一项获得中英合作项目批准。现正组织协调北京、上海、苏州等城市疾控、控烟部门和医院共同参与,并开始正式启动实施。

七、极做好控烟信息传播工作

⒈加强网站建设

为继续扩大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大众传播手段,协会今年加强了网站建设和经费投入,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网站工作,对版面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加强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内容的可读性,对传播控烟教育信息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第5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部门、单位:

2017年5月31日是第30个世界无烟日,今年我省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我为控烟发声,共创无烟生活”。为贯彻落实《xx省爱国卫生条例》(下称《条例》),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进一步倡导无烟生活理念,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现就我市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在5月31日前后,各镇(区)、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在辖区、单位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镇(区)以集中街头咨询活动形式为主,单位以健康讲座形式为主,广泛宣传烟草危害和“我为控烟发声”公益活动,全面提高公众对吸烟及二手烟危害的认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市卫计委要组织台城各卫生计生单位,在市区重点地段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要加强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控烟宣传的知识提供和业务指导,要结合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专家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 、进学校、进医院进行巡讲;市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无烟家庭”倡导活动,通过“无烟家庭”命题作文、致父母的一封信等形式,将控烟理念融入家庭生活,发挥青少年在作为家庭核心在控烟上的积极作用,培训青少年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促进其健康成长;市广播电视台、xx日报社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我为控烟发声”公益活动内容和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控烟规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成大众控烟理念的养成。

相关宣传材料及工具包可通过官方网盘(网盘链接:xx提取码xx)下载使用,工具包及相关材料将陆续在网盘中更新,详情参见网盘内更新公告。

二、不断开展无烟场所建设

各镇(区)要结合卫生创建工作,巩固“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创建成果,拓展“无烟企业”、“无烟宾馆”等无烟场所的建设,不断扩大无烟场所覆盖面,为公众提供健康优质的工作、生活环境。

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无烟单位”标准,不断加强控烟工作的管理,强化控烟组织建设、制度执行、标识张贴、吸烟区设置等内容;已建成“无烟单位”的继续巩固创建成果,未建成“无烟单位”的及早谋划、积极申报,不断提高我市“无烟单位”普及率;要制定戒烟奖惩措施,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戒烟,在世界无烟日当天开展一次自愿控烟活动,动员干部职工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

市卫计委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不断巩固卫生计生系统全面禁烟的良好局面,做好吸烟危害宣传,要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戒烟门诊,规范戒烟咨询服务,积极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为吸烟者提供专业的戒烟服务;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戒烟“医者先行”倡导活动,充分医生带头戒烟表率作用,持续推广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和xx专业戒烟热线。

三、扎实开展控烟执法检查

卫计委、教育局(体育局)、公安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部门要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按盐城市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盐城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爱卫办〔2017〕x号)要求,全面启动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推进控烟履约法制化进程,对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行政处罚,促进公众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吸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市教育局(体育局)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和公共体育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辖区内网吧控制吸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对辖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市文广新局负责对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内星级宾馆控制吸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控制吸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

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世界无烟日”活动,认真制订活动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总上报。

活动计划、总结、图片及报表等资料于6月2日前报市爱卫办。地址:金海东路18号,联系人:钱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第6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关注民生、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以提高文明素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按照“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快县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县城管理水平和居民健康素质,建立城市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绿色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通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创卫活动,使我县爱国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县城整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把我县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宜商宜居的冀南名城。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开展无烟机关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四、创卫步骤及阶段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

召开单位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下发《县招商服务中心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创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

(二)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

1、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团结协作,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积极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2、集中力量,抓紧解决与《省卫生县城标准》差距较大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创卫申请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

1、根据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市爱卫会、专家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攻坚行动,抓住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2、组织第二次自查自评,完成所有备检资料收集整理,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完成创卫资料整理和创卫工作报告。

3、按省卫生县城申报程序要求,完成《省卫生县城标准》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4、认真做好创卫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归档,修改,充实,备好创卫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全面做好迎接市爱卫会对我县创卫工作及项目达标情况复核准备。

(四)创卫申报阶段(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

1、按照《省卫生县城标准》和本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市爱卫会复核指出的存在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和创卫资料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做好创卫工作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加强检查督促,全面巩固创建成果。

2、进一步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

3、通过市爱卫会的创卫复核,配合市爱卫会做好向省爱卫会对我县的创卫推荐工作。

(五)创卫评审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各单位全面动员,按照创卫任务分工,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建成果的巩固提高,不断完善各项设施设备的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扎实做好创卫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卫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充实创卫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接受省爱卫会的评审(初审、受理、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根据省爱卫会的评审意见和市爱卫会的建议,全面、彻底地做好创卫各项整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爱卫会专家组的技术评估,实现创卫工作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组长的招商服务中心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和全民动员力度,提升全县居民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要逐级召开创卫工作会议,层层明确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单位固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县居民创卫知晓率和支持率。

(三)实行创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创卫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指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创卫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第7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根据饮食材料的特点,为节约资源,杜绝损失和浪费,加强管理,饮食服务业应建立材料申购制度,规定申购程序,明确申购部门和申购人员,批准部门和批准人员,明确责任,做到购入材料必须先申购,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2.材料采购

根据采购材料的价值和数量,饮食服务业可实行招标采购、合同供货、定点订货和集中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对于材料采购金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大额采购,企业实行招标采购,由企业采购部门按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合同供货单位由采购部门每年度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其产品的质量优势、价格优势及供货的服务优势进行评价,写出评价报告。对具有良好社会信誉,且产品质量、价格优势明显的供货商由中心组织评审,确定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由采购部门对其日常供货情况进行管理监督。企业日常使用的调味品等材料由采购部门按照企业经考察确定的品牌、生产厂家和价格确定供货商,实行定点采购办法供货。厨房日用原料和酒店的零星材料,凭材料申购单由采购部组织采购员集体采购。

3.材料索证

为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有效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为顾客创设安全、卫生、放心的消费环境,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原材料索证管理制度,必须索取供货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采购部门负责索证台账的建立、充实和完善,把每天索取的有效证件,分类、整理、黏贴、登记,做到账目清晰,黏贴规范,记录真实,与购入材料的实际相一致。采购人员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原材料的索证工作,确保购入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采购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产品索证工作的督导、检查,准确掌握每天的索证情况和索证台账的记录情况,把原材料索证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4.材料验收

为进一步加强购入材料的验收规范,做到责任明确、标准具体、操作规范、手续完备、质量稳定,应加强材料验收制度,对购入的饮食材料应严格按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为此应建立详细的验收标准,规定验收程序,明确部门、人员的责任。

5.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是企业存货管理的重要工作,仓库是各类材料、原材料的周转、储备环节,担负着验收、保管、发放、储备、回收、利用等多项业务管理职能。应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使用效率,保证材料周转流通,提高经济效益。

(2)仓库的存量管理:对调味品、酒水、卷烟、茶叶等材料实行存量管理,仓库的最高存量与最低存量由部门经理确定,交仓库执行;对实行存量管理的材料,仓库应建立“存货卡”,标明最高存量与最低存量;实行存量管理的材料到达最低存量时,由仓库保管员及时申购;不超过最高存量的常用材料由采购部门直接购入。

(3)材料保管:仓库实行分区、分类、分货位的保管方法,根据材料的自然属性,理化性能,体积大小和仓库设施条件的不同,分别加以妥善保管。库存材料码放规范整齐、井然有序,库容干净整洁。仓管员要熟悉各类材料的特性,认真做好库存材料的管护工作,根据仓库的温度、湿度、通风、光照等条件采取通风、降温、防潮、密封等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项工作,确保材料财产安全完好。仓管员对所保管的材料要经常检查,对滞存时间较长的材料要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发现霉变、破损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努力降低材料库存损失。库存材料要执行“先进先出”的管理规定,发货要从最早库存材料开始,避免部分材料因存储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损失。

(4)材料领发:材料出库必须先办妥出库手续,仓库只凭领料单、调拨单发货,严禁先发货、后补单。领料单必须填写完整清楚,若无该部门经理签字、字据不清或涂改现象,库管员拒绝发货。

(5)材料盘点:每月按规定日期由库管员对仓库材料全部进行清点,填写《盘点表》,按规定送交相关部门。将出入库单据进行审核,与实际消费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找原因并及时上报。

6.采购人员廉洁自律

第8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工作督查通报范文一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月××日至××月××日,市软建办效能督查组会同市创模办对各县(区)所承担的创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项目进展情况

(一)××区

1.工业污染源整治

××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土建工程已完成,××月份可投入运行;××市染料化工厂,企业准备搬迁到××工业园区,新厂房正在建设,要求××月底前务必搬迁。

2.油烟烟尘整治

出台《餐饮业审批管理办法》,100m2以上餐饮业强制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目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0台。

全区共有锅炉178台,已拆除158台,其余正在做工作,计划5月底前全部拆除。

(二)××区

1.工业污染源整治

××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设施已投入运行;××钢管有限公司废酸治理设施已投入运行。

2.油烟烟尘整治

目前全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44台,新审批的餐饮业强制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锅炉拆除已制定初步方案。

3.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网建设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5万吨,进水浓度COD200左右,基本达到要求。××管网还有200米长没有建设,督查时正在施工,计划××月上旬全部贯通。

4.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垃圾填埋场已封场完毕,目前正在绿化。

(三)××区

1.工业污染源整治

××铸造有限公司没有排污许可证;××纸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区政府安排拆迁,正在商谈之中。

2.油烟烟尘整治

新审批餐饮业强制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目前已安装油3烟净化装置24台;

全区应拆锅炉113台,已拆除110台,未拆除台锅炉中,同春雨浴室已完成蒸汽管道改造,改成直供气;天河大酒店,锅炉改造正在落实之中。

3.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河水质差,黑臭;××河××路桥下有生活垃圾堆放。

(四)××区

1.工业污染源整治

××纸业新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计划××月底建成,××月上旬通过验收;现代染织漂染废水治理工程基本竣工,已申请市环保局验收。

2.油烟烟尘整治

目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46台,正在全力推进第二批30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全区应拆锅炉115台,已拆除9台,停业停用11台,其余因无集中供热管道,目前拆除难度较大,该区正在就热水直供事宜进行调研。

3.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网建设

目前,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仅达设计能力50%,进水量及4进水浓度都达不到要求,截污管网未到位。1号泵站建设涉及到8户拆迁,目前已拆6户,据××副区长介绍,另外2户拆迁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督查时,××副区长表示,按目前进度到6月份国家创模验收肯定完不成任务。

4.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目前按环评要求封场工程基本结束,绿化尚未进行,督查时未见绿化施工。

5.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拆迁工地无围档,背街后巷垃圾较多,督查时有人正在垃圾填埋场路边倾倒建筑垃圾。

(五)

开发区

1.工业污染源整治

环保部门正在督促××水泥厂、热电厂、××染织重点污染源厂家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

2.油烟烟尘整治

全区关停拆各类锅炉70台。

3.截污管网建设

老区管网建设基本完成,计划5月初投入运行,新区截污管网已建成。

4.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河水质差,××河部分河面有漂浮物,河旁有垃圾。

____x

年月日

工作督查通报范文二

连日来,我县持续普降大到暴雨,全县各地受灾严重,为强化防汛救灾工作纪律要求,把防汛救灾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防汛责任抓落实、抓到位,依据县防指工作部署及《__县纪检监察组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工作办法》文件精神,6月25日,县纪委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村)及县经济开发区应对防汛救灾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督办重点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县防汛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督查组通过查看文件材料、出勤记录,进村入户调查走访,查看重点险情险段等形式,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应对防汛救灾工作情况。

(一)全县防汛救灾工作任务得到良好落实。一是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和专班成立到位。全县11个乡镇、抽查的33个村均已成立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专班,如开发区九龙口村等村建立应急分队,并组织了演练和培训;制订了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如红山镇白铺村将防汛领导小组和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制成宣传牌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市县防汛救灾工作会议精神都已传达到镇村,乡镇一级均有会议记录。二是防汛救灾物资落实到位。全县11个乡镇、抽查的33个村,砂石料、麻袋、木桩等防汛基本物资全部到位,困难群体、受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如草盘地镇按照每村1000条编织袋、100根木桩、100方砂石料的标准备足防汛物资;温泉镇百丈河等村及时安置好倒房户的生活,特别是对五保户、低保户等重点弱势群体,实行村干部包保责任制,确保不出现人身安全问题。三是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到位。全县11个乡镇均建立了汛期值班制度。如南河镇以手机专用软件打卡和指纹签到的方式,督促镇村干部值守到位,全镇党员干部无一人休假。金家铺镇、陶家河乡、草盘地镇等乡镇,利用微信及时防汛工作动态,及时联系调度乡、村干部,实现工作动态随时可查。6月25日当天,11乡镇均未休假,联村干部全部下村对各自联系村的堤、塘、库、堰进行全覆盖巡查,如雷家店镇联村干部转移困难群众12人(五一村转移6人,板塘坳村4人,过滩村2户垮房户都得到了安置) 。

(二)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得到压实。一是按照防汛救灾工作预案要求,全县11个乡镇均与辖区内各村、各单位签订了《2016年防汛抗旱责任书》,明确防汛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全县11个乡镇党政主职、班子成员均责任上肩、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如杨柳湾镇全镇党员干部全部深入一线,对全镇各村、15座水库、东河干堤进行全覆盖巡查;温泉镇全体班子成员带队赴重点村组织生产自救;陶家河乡组织干部群众对水库溢洪道进行24小时巡查;草盘地镇组织党员干部在红花水库督查防汛工作;方家咀乡组织全体乡直单位干部在大畈河村开展防汛救灾大会战;孔家坊乡组织党员干部对受损的余冲水库实施抢险。三是县直单位工作队责任落实基本到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县园林局、县农业局、县烟草局、县工商联、县卫计局等县直单位三万工作队均在联系村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三)防汛救灾监督责任得到压实。一是11个乡镇纪委书记全部在岗,靠前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二是各乡镇纪委均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文件,强调防汛期间纪律要求。如石头咀镇纪委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到位”,即责任意识到位、排查整改到位、应急预案到位、物资人员到位、值班值守到位。在本次检查中,全县11乡镇均未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三是村级纪律检查委员主动参与到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工作中来,及时宣传防汛救灾各项纪律,为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组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村级党员干部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盲目侥幸心理。在部分雨情平稳、灾情较轻的村,少数村干部仍然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二)少数县直单位驻村工作队主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不够。具体表现为:一是对防汛抗灾重视不够。少数单位既没有下村,也没有主动了解灾情。二是少数联村干部存在“电话遥控”现象。一些干部不愿下基层,靠电话了解村级防汛救灾工作情况,遥控指挥。三是防汛救灾工作中存在一定形式主义,只听汇报,下基层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没有深入到塘库等易发事故区域掌握情况。

三、有关要求

今年防汛救灾形势比以往更加严峻,防汛救灾任务比以往更加艰巨。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盲目侥幸心理,切实把防汛救灾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防汛救灾责任体系,推动责任传导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干部到位,防汛避险预案到位,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到位。二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__县纪检监察组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工作办法》为遵循,自觉对表调校,紧跟赶趟,把纪律挺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第一线,带头优作风、抓落实,做到带头上阵、深入一线,从严执纪监督问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防汛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三是全县广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自觉践行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各项措施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

中共__县纪委

__县监察局

年6月26日

工作督查通报范文三

按照永宁乡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对照检查找差距增添措施,再努力,严格对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全面完成党委政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现就五月的工作通报如下: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全面完成水稻的满栽满插,玉米的除草造肥及红苕苗的移栽,农业政策保险工作抓紧落实之中,全乡任务41794元,已缴款14679元,占任务的35.1%,其中三庙坝村达64.4%,社区42%,铁佛寺村完成了27.4%.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做好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农村社保工作稳中推进,按市、乡的要求,各村(社区)加大了工作力度,很抓宣称发动及保费收交,积极办理符合条件的年满60岁老人的社保申报办理,全乡共收交社保费151600元,占全乡总人口32%,完成上级下达参保占总人口20%要求,完成较好的柏树坝村38%,铁佛寺村37%。

三、铁佛寺村超计外生育1人,张家坝村征收社抚费1000元,全乡1—5月已征收社抚费19000元,铁佛寺已征收社抚费5000元,人口出生15人,计外3人,计生率80%,为此要求各村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新农村建设规划正在向前推进,乡党委政府为此提出要求,村(社区)应加大工作力度,增添措施,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档次、显特色,再努力。新农村建设规划正在编制中,马家坝新区建设正加快进度、新区街道硬化,农贸市场、车站、管网入地在强力推进之中。

五、留守儿童之家及“爱心妈妈”活动全面启动,社区工作主动已动员了14位“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一帮一全面关注留守儿童,乡妇联、团委与中心校配合共同抓好这一工作。

六、村道公路建设力度加快,柏树坝村道公路两座桥工程已启动,普子岭村联乡公路建设已完成前期工作,已动工建设,柏树坝村村支两委高度重视村道公路的养护及安全工作,组织;劳力百余人上路清扫路面、理通水沟,保持村道公路常年路整洁、水沟畅通,安全通行树立我乡村道公路养护典型。喻家坝村委寻求外援全面整治了梅子坝公路,确保畅通,铁佛寺至张家坝村道公路路面及水沟急待整治,请村支两委落实。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支两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适时将进行专项督查,组织村干部交叉检查。

七、材料申报及工作简报工作有了起色,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各村(社区)及乡政府的几个工作组均按时上报月工作小结及上报简报,1—5月表现较好的柏树坝村、张家坝村。乡农业服务中心已上报简报2期,文广中心1期,民政办1期,对此要求各村(社区)及乡政府干部要高度重视,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八、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四个村级活动室已全面竣工即将投入使用,村级党组织“百村转化千村争先”活动已全面开展,组织发展,铁佛寺村已完成2名,喻家坝村1名,柏树坝村2名,普子岭村1名,党员发展相关材料,乡党委即将召开办公会讨论上报材料。

通报表彰:柏树坝村(农村社保、村道路养护),铁佛寺村(农村社保、社抚费征收)。

材料上报:柏树坝村、张家坝村、乡农业服务中心、社区关注留守儿童。

通报批评:铁佛寺至张家坝村村道公路养护(铁佛寺村、张家坝村);乡政府办公室公章使用未按规定登记。

工作通报目的在于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希望各村(社区)应共同努力,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而共同努力。

第9篇:无烟单位申报材料范文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开发园区的发展,加快“以工兴港、以港兴市、以市带农”策略的实施,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支持开发园区加速发展的十条意见。一、改革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企业在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时,除涉及金融、证券类;电影、音像、出版类;危险品管理类;外商投资类;社会中介机构类;烟草制品类;农药、种畜禽类;医药、医疗机构类;矿山类;航空、航海运输类;电信类等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详见附件)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审批的项目,申请人可以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核发有效期为3个月的《营业执照》。企业凭《营业执照》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持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企业在3个月内未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的,其《营业执照》自动失效,企业应在1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缴回《营业执照》,重新办理不涉及专项审批项目的《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无照经营查处。二、放宽对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的核定方式。根据企业的意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可以表述具体经营项目,也可以不表述具体经营项目。不表述具体经营项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栏内注明下列内容:“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三、放宽对企业名称的核定企业的经营范围无论是否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经营项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该企业的主要经营项目,确定其行业特点,并作为企业名称中行业特点的内容予以登记注册。企业使用独创字号,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其名称中可以不反映行业特征。企业申请的名称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特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予以登记注册。区内注册的所有企业均可以申请冠市名。四、放宽对投资主体的限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中国公民可以自然人身份作为出资人兴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除应当符合有关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银行开具的资金信用证明。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办企业的人员外,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均允许做企业的股东。五、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以高新技术成果(特指专利技术,下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对其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所占注册资本(金)和股权的比例不作限制,由出资人在企业章程中约定。经省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登记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下的,其注册资本中的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部分,经全体股东确认,可不进行资产评估;注册资本在50万元(不含)以上的,应按规定提交评估报告。科技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六、进一步放宽企业分期出资的范围对注册资本足额到位有困难的公司制企业,可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承诺书后,按分期出资的原则申请设立:公司按《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设立的,各投资方首期出资额达到认缴额10%以上(但首期总的出资额最低不少于3万元),l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其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各投资方首期出资额达到认缴额10%以上(但首期总的出资额最低不少于50万元),l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其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股东未按其承诺的期限按期缴付出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其限期出资。逾期仍不出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规处理。七、改变对企业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查模式在区内注册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登记时,只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合乎法律规定就可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八、改革企业登记制度推进“通行权下放”,减少登记环节,实行“一审制”。对窗口人员高度授权,将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登记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企业申请登记注册从咨询、核名、受理、审查到发照等程序,实行一人受理、全程服务、终身负责、公众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行“否决权上收”,当受理人员认为企业登记申请不能核准或有违相关规定不能登记时,受理人员不能直接驳回企业登记申请,必须报上级领导研究后方能做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九、改进企业监管模式本办法实施前和实施后设立的企业,其经营项目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且不属于须经前置审批或者其他专项审批的,企业可以不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增加经营项目的手续。企业的经营项目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且属于须经专项审批,并已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企业应当在获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增加经营项目的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十、进一步提高效率,缩短企业登记时限在区内登记的内、外资企业,由原法定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改为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区内的重大外资项目,出口创汇重点外资企业的登记工作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专人办理。本《意见》适用范围暂限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大浦化工区内施行。附件:保留的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项目一、金融、证券机构类1.设立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2.设立储蓄机构3.设立外资金融机构及常驻代表机构4.在华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5.设立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类机构6.设立城市信用社及联合社7.设立农村信用社及县联社8.设立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9.设立证券交易所10.设立证券公司11.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12.设立期货交易所13.设立期货经纪公司14.设立典当机构15.设立其它金融、证券机构二、电影、音像、出版类16.设立电影制片单位17.设立电影发行单位18.设立电影放映单位19.设立音像出版单位20.设立音像复制单位21.开办从事音像制品批发业务的单位22.开办从事音像制品放映业务的单位23.开办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24.开办从事音像制品出租业务的单位25.设立出版(含电子出版物)单位26.开办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的单位27.开办从事出版物复制业务的单位28.开办从事报纸、期刊、图书发行业务的单位29.开办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30.开办从事报纸、期刊、图书批发业务的单位三、危险品管理类31.设立猎枪弹具生产企业32.设立猎枪弹具销售企业33.设立民用爆破器材企业34.设立经销爆破器材供应点35.设立经销黑火药、烟火剂的供应点36.设立生产、经营、运输、仓储危险化学品企业四、外商投资类37.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8.设立外资企业39.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五、社会中介机构类40.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41.设立资产评估机构42.设立社会审计组织43.设立职业介绍机构44.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六、烟草制品类45.设立烟草制品生产企业46.设立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七、农药、种畜禽类47.设立生产农药企业48.设立经营种子企业49.设立生产兽药企业50.设立经营兽药企业51.设立屠宰企业52.设立生产种畜禽企业53.设立经营种畜禽企业八、医药、医疗机构类54.设立药品生产企业55.设立药品经营企业56.设立企业化经营的医疗机构九、矿业类57.设立矿山企业十、运输类58.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59.设立通用航空企业60.设立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十一、电信类61.设立经营电信业务企业62.设立经营无线电业务企业十二、其它63.设立、变更供电营业区64.设立组织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单位65.设立拍卖企业66.设立收购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67.设立国内、国际旅行社及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