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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考察材料精选(九篇)

支部书记考察材料

第1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性别女,汉族,1997年1月出生,籍贯河南,201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职务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奖惩情况无。

优点:该同志政治素质好,忠诚可靠,有大局观念,对党忠诚老实,注重学习党的创新理论;

工作踏实,吃苦耐劳,有活力、肯付出,能够主动团结同事,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为人谦和低调,虚心上进,待人热心,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的自律意识强,自我要求严格。

不足之处:对待紧急工作有时会不细心导致工作出现反复。

征求意见情况:2021年5月9日,经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共谈话4人,得同意票4票。

第2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入党所需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薄》

3、政审材料

4、党内外群众座谈材料

5、综合考察材料

6、《入党志愿书》

7、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8、《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登记表》

9、入党公示材料

10、转正申请

11、党小组讨论记录和党外群众座谈材料

12、《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薄》

13、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会议记录

14、填写《自愿书》转正意见

15、转正公示一周材料

入党的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应由申请人所在支部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决议等材料汇集齐备,报中心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经历以下简称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支部提名-支部对申请人的

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支部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中心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中心党政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向党委书记如实汇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对已确定的发展对象,要通过查阅档案、在其工作单位和出生居住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带病入党。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中心党委定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局或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党史》、《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献。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业证复印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如实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在入党志愿书第一页的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

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负责,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4、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记录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中心党委审批。

十二、入党前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

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中心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名单,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或由中心党委统一组织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中心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上党委会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一)考察合格,按期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或支部书记审查;

4、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5、预备党员材料报中心党政办审核;

6、中心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一般在三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二)考察不合格

1、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中心党委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中心党委审批。 注意: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中心党政办公室,存入本人档案。

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支部: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再次庄严的提出申请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此想法在我心中由来已久,我出生在一个党员家庭中,我父亲是一位忠实的老党员,从小我便开始接受党的教育。一直以来,我都把能参加伟大的党作为最大的光荣和自豪。从读书到参加工作至今,我总是默默的向身边的党员学习,一直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为的就是早日能加入共产党。

我衷心地热爱中国共产党,深知她是个神圣光荣的先进组织。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并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是真正民主的政党。

大学一毕业,我便投身于党的农村教育事业。工作后,我努力在思想上、组织上向党靠拢。通过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我对党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渴望像共产党员那样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我愿将自己的一生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和我深爱着的党的教育事业,我渴望得到党的指引,指引我前行的方向,我要向优秀党员看齐,始终用党员的高标准来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此,我恳请党组织经过多方面的考察,批准我入党的申请。

当然,我也认识到了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打着党的旗号干一些危害人民的行为,然而这些腐败行为却更加坚定了我入党的志愿。虽然我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我会尽全力为党的事业奋斗,力从自身做起,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在完成了入党积极份子培训课程后,我深知中国共产党是神圣的代表人民利益的组织,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必须要有优良的素质,因此我一定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成为具有优良素质的合格共产党员。在思想上我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xxxx的内容充实自己,牢记xxxx,同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上做好本职工作,克尽职守,服从领导安排;生活上与同事和睦相处,乐于助人。在学习上,我要时刻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把自己培养成为专而博的教育工作者,为我国的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在此,我庄严的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如果自己有幸成为一名共产党员,那将是我最大的荣幸,我将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力和义务,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如果党组织还不能接纳我,我决不气馁,我将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早日正式加入党组织。

请党组织严格考察我!

此致

敬礼!

第3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进入考察期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确定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7.短期培训

8.确定入党介绍人

9.填写入党志愿书

10.支委会审查

11.召开支部大会

12.组织员谈话

13.党委审批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15.入党宣誓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7.预备期满

详 细 内 容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4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并推荐到校业余党校接受党的基础知识的初步培训。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共青团组织(工会、妇联等)推荐,支委会确定,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意见—>民主测评—>公示—>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公示—>支部大会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应是所在班级或部门的全体同志。

五、民主测评

推荐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安排两名正式党员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后附民主测评表)。

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一般必须是被测评人所在基层单位(教研组或班级等)的所有成员。

六、公示

在确定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须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公示对象的现实表现等。

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用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信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至少为7天。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基层党支部对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核实,不得进行相关发展程序。

七、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条件成熟的,基层党组织可组织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行相关发展程序。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材料、培训合格证、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九、短期培训

校党委组织部要对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二、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 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三、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公示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四、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五、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及时发放《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六、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七、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1

十八、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组织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必须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九、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转正。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发展党员程序(概要)

1、本人申请,一般以书面形式,成为申请入党人。

2、团组织、工会、妇联推荐,28岁以下团员需经团组织推优。

3、由支委会确定、支部大会同意。

4、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查确定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5、支部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6、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7、通知本人,写好《自传》。

8、支部确定培养人。

9、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10、一年以上考察。

11、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2、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13、民主测评。

14、公示。

15、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6、党委组织部审查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7、成为发展对象。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19、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20、集中培训,五至七天(可提前为积极分子期间进行)。

21、公示。

22、党委组织部确定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未经政审和培训不能发展。

23、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2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25、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程序为:申请人汇报—>介绍人介绍—>支委会介绍—>党员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审批。

26、上级派组织员谈话。

27、党委审批,通知支部。

28、支部宣布,开始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9、成为预备党员。

30、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党小组。

31、入党宣誓仪式。

32、预备期继续培养考察。

33、本人递交转正申请。

34、支委会讨论能否转正。

3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6、公示。

37、支部大会讨论能否转正。

38、党委审批,三个月内。

39、成为正式党员

第5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要求入党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校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第6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全镇共发展党员5名。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等文件精神,整项工作已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轨道。镇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了发展党员必备程序和规范必备材料。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重点解决党员队伍性别、年龄结构等问题

在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程序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三凤镇2013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二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

(二)严把入口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全镇各党支部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异地发展党员现象。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发展党员“三推荐两预审一回避”制度。对将要发展的入党积分子,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报到镇党委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录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经支委会研究,培养考察1年以上合格拟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张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审查,再集中公示7天。经过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镇党委派员(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决定。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各个环节,党委均进行了党委会研究,合理分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各党支部全程参与,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

(三)加强培训指导,从严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一是镇党委加强了党务培训力度,在2013年集中开展了2次全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大学生村官)集中组织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和《掌握“五大流程”规范“九个材料”》及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提高了全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为各支部选优配齐了党建指导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讨论等具体环节,各相关党建指导员均参与指导,确保了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结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材料、各阶段公示情况登记表及票决汇总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发展党员工作必备材料齐备规范。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然存在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二是从发展结构来看在发展对象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及一线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部分预备期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第7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递交入党申请书

l、本人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南、路线、宗旨、作风、

申请书的      纪律以及党员权利义务等认识;

主要内容               *本人履历(包括思想认识过程、对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等),  

2、简历      本人对党组织教育、 考察和考验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

*家庭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合格者;

确定为积极分子 (报学院党委备案)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并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培养考察: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于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凡我校教职工、学生入党必须经过党校培训。

一年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组织部备案)

1、政审: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主要内容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上党校:             *召开座谈会,题目:《关于***同志加入党组织的群众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有关人员推荐(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团支部推荐:对“28岁以下者”须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将申请人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副处、副高报组织部预审);

申请者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党支部大会:(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到会者须达到正式党员的4/5;讨论两个以上时需逐个表决;

1、会试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申请者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宣读《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代表汇报审查意见;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5、全体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也可分组讨论);

6、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1/2(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7、做出决议并宣读通过;

8、申请者表态;

9、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关于***同志入党的党支部大会》。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支部共有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

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副处、副高报组织部审批)。

名单公示一周  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委员、组织员分别与申请人谈话  其内容为:

1、学院党委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及觉悟的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3、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肯定成绩、提出希望;

5、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向学院党委汇报。

学院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审批两人以上时须逐个表决。

报组织部备案  经组织部审查后,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印章,并填写和发放《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党员批复情况。并将其编入党支部。

对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组织部在三个月内要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

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准备

1、确定宣誓时间、地点;

2、会场布置,挂党旗;

3、确定监誓人:

4、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宣誓(宣誓人.监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监誓人领宣)、

4、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和积极分子均可发言);

6、上级党委代表讲话:

7、学院党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注意时间的逻辑顺序.填写的内容与方式;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学生成绩表复印件  (二年级下学期发展的党员须过四级英语);

8、党内外群众意见: 明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者,如实记录申请者的优缺点;

9、政审函调材料:父、母必备;

10、综合材料:政治思想、业务表现、成绩、问题和不足;

11、发展党员登记表。

*各支部在每年的11月底将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组织部。

*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注意观察和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

4、预备党员除和党员一样考核外,每季度向支部作一次口头汇报,半年写一次书面汇报;

一年要写工作、思想、学习的小结;

5、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鉴定;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开会讨论该同志是否按期转正;

召开党支部大会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3.支委会代表汇报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

4、大会讨论评议;

5、大会表决,做出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7、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报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通过审查了解、开会集体讨论是否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报组织部备案  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通知预备党员党龄从何时算起。

党支部派人谈话,提出要求。

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学院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的批复。

四、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接受为预备党员时的全部材料;

2、转正申请报告;

3、《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思想汇报:半年思想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或工作总结;

5、党内外群众意见;

第8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积极组织学生党员、积极极分子和其他同学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知识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不断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发展研究生党员,壮大研究生党员队伍,积极培养先进分子,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坚持“发现、培养、发展”的组织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完成各项任务的先锋队。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4.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增强党支部凝聚力。

5.协助研究生会、团支部开展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明确支委职责,构建支部组织体系。

明确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律委员、宣传委员的职责,并严格责任制。

a.学生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 抓好支委会的建设,主持支委会会议,确定会议议题,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3.了解掌握学生党员和广大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和有关情况。

b.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c.组织委员的职责

1.制定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发展等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和纪律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4.负责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与管理。

d.宣传委员的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党员的学习计划。指导团组织和有关学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2.做好支部工作的会议记录和记录党支部的重大活动。

3.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势教育,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

4.组织支部网上党校、博客和电子刊物等的建设,便于通知、材料下载和党务常用文书格式规范。

5. 加强对本党支部和本支部党员及支部活动的宣传和总结。

e.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1.对学生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学生党员遵守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任地向党组织报告工作。

3.负责检查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如考察表是否按规定及时填写等。

4.负责检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有关材料的整理。

5.维护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加强支部制度建设,促使支部工作规范化。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党支部日常事务。对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党员大会或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做出决定。

2、支部计划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等;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实行例会制),研究工作和有关事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由支部委员轮流主持。

3、严格考勤制度。支部过组织生活,均由纪律委员负责考勤,并在《党支部工作笔记本》中如实填写。如果党员无故缺席,又无正当理由,支部书记应当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当作出检查。对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及认错态度及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及党内通报批评;对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有成绩的给予表扬;同时,将党支部生活的考勤情况作为开展民主评议时对党员的评议内容之一。

4、统一档案管理制度。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入党”、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等材料由组织委员负责按期按批划分层次,统一制表,纪录并装袋,统一管理。

第9篇:支部书记考察材料范文

一、关于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入党申请人本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向党组织的表态等,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特殊原因不能自已书写的,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由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

二、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全程推优工作机制,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对于有发展党员“家族化”倾向的村,由每名党员、村民代表署名推荐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按投票结果依照1:2的比例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后,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必须明确标明。

4.上级党委备案。对公示中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2),加盖党支部公章,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要向本地政法、计生和等部门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情况。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亲属的,乡镇党委要将公示情况、审核情况、党委讨论决定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并在备案表中明确标明,同时介绍主要事迹,党委重点审核并明确专人对发展党员各环节全过程把关。

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在上年度民主评议中评为“差”等次的党员或被列为不合格进行处置的党员不得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6.培养教育考察。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培养教育等有关资料完整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根据考察情况,基层党委会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一般的,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进一步加强教育;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培养联系人、培养情况,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经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填写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附件3),加盖党支部公章,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对培养教育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按照本地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要求,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发展对象人选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乡镇党委要将公示情况、党委讨论决定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9.确定入党介绍人。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和在上年度民主评议中评为“差”等次的党员或被列为不合格进行处置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作用。

10.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函调和外调反馈材料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出具,并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核盖章。

11.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或县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关于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综合审查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党支部的考察登记表(每半年一份)、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等情况,集体讨论提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的意见。发展对象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问题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13.上级党委预审。由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曾经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或者因犯错误被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入党,如果经过长期考察(不少于五年),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要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态度要严肃、认真、忠实,填写内容要符合规范要求,字迹要清晰、工整。

15.支部大会讨论。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按规定程序进行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预备党员。党支部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上级党组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到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会后,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情况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结束,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委审批后,形成党委会审核预备党员情况报告,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附件4),加盖党委公章,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与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必须明确标明。

五、关于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小组。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管理。

20.入党宣誓。基层党委审批通过后,一个月内,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21.继续教育培养。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全部纳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2.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备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党组织、入党介绍人,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

23.支部大会讨论。经公示无问题后,召开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充分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转为正式党员;赞成票达不到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再讨论确定其延长预备期时间,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党支部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