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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

第1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pig9053”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民政社会保障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民政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安顺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区委、区政府和安顺市民政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社会保障工作中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在贵州代表团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证,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民政对象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成效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9年650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675元/人/月,提标幅度达3.8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9年4140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4332元/人/年,提标幅度达4.63%。社会救助局和乡镇社会事务办按照“三环节、十步骤”审批程序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截止12月,全区现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66户7233人(其中农村低保3341户6686人,城市低保325户547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381.0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035.68万元,城市低保345.34万元)。新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68户2515人(其中农村低保898户2364人,城市低保70户151人),取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8户384人(其中农村低保190户350人,城市低保18户34人)。发放城乡低保对象临时物价补贴58992人次311.43万元(农村低保54446人次268.01万元、城市低保4546人次43.4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123人9270斤。全年发放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33人16.64万元。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根据省、市统筹安排,2020年我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从2019年的975元/月/人提高到2020年1012.50元/月/人。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487户490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718.49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临时物价补贴4370人次23.78万元。新增特困供养对象96户96人,取消19户19人。

3、养老服务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卫健发〔2020〕4号)文件要求,实施建设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建设项目2个,分别是羊昌乡卫生院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和鼓楼街道卫生院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同时积极引导区内两家二级综合医院与民政养老福利院进行医疗服务签约,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组建76个签约服务团队,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定期入户开展医疗检查,目前我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人数24715人,建档率93.34%。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截止7月16日,全区已完成老年人体检9845人,占任务数的61.9%。各乡镇敬老院按1:3、1:6、1:10比例为失能、半失能、全自理集中供养人员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特困供养人员与被委托人通过签订委托护理协议方式为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人员进行管理,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探视。

4、临时救助

为支持各乡镇(街道)抓好临时性困难群众紧急救助工作,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及时下拨各乡镇(街道)27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从4月1日起提高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权限(从原来1000元提高到2000元),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避免返贫,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杜绝因救助保障不到位而发生任何非正常情况。2020年1月-12月,共救助237人53.8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9人25.19万元)。

第2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彝族自治县地处大理州中部点苍山之西,全县山多地广人稀,共设3镇6乡1个社区,总人口100663人,总面积1957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8.4%。县境内灾情频繁,贫困面大,脱贫后复贫、返贫的现象突出,使民政工作显得亦为重要。

近年来,**县密切联系县情,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列为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常抓不懈,使整个民政工作始终贯穿以民为本,县民政局则把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民担忧作为己任,在实际工作中县民政干部总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真正成了广大困难群众及弱势群体的“后家”。几年来,**县在加快发展中总是出现一种好现象,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县里的民政干部、哪里有困难群众哪里就有县里的民政干部、哪里群众热点难点突出哪里就有县里的民政干部,在漾濞彝家山乡村村寨寨群众最熟悉的干部是民政干部、在当地广大干部群众中耳熟能详的事是民政工作。“一枝一叶总关情,点点滴滴为民忙。”**县民政工作在全县脱贫致富、共建平安和谐社会和“三个文明”建设活动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哪怪,彝县广大干部群众把县民政局赞誉为是飘扬在彝家山乡上为民解困一面旗。版权所有

民政工作成了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县始终把民政工作作为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作为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民政系统及财政、扶贫等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民政工作领导组,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和督查。乡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在实际工作中总是把民政工作同全县的经济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不断完善各级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签定民政工作责任书,使全县的民政工作做到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把民政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主要内容之一,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加快发展。

与此同时,**县在强化民政工作中不断加大民政事业经费的投入,做到各项民政事业经费超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了民政的正常开展。版权所有

救灾救济工作日常化

救灾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主线,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的安危冷暖之大事,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漾濞县民政局针对县境内每年都有低温、干旱、洪涝、风雹、泥石流滑坡、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的实际,为了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救灾预案,健全值班制度,使救灾工作形成了日常化。

每当灾情发生,在漾濞县民政局里“灾情就是命令”,这里的干部职工多年来已经养成了一种好习惯,只要获悉县境内发生灾情,不管在什么地方,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都能够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并能够做到有条不紊地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组织调运救灾物资,组织灾民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生产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漾濞县因灾民房倒损1500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民政局先后投入救灾资金达700万元,累计救助灾民3.6万人次,接收各类救灾衣被30万件,较好地解决了灾民吃、穿、住、医等方面的困难,确保了灾区的社会稳定和灾后重建恢复工作。

社会救济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主体之一,多年来,漾濞县民政局结合县情,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一是以做好春荒、春荒后期、冬令群众生活安排为主线,妥善安排好全县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二是认真开展定期农村特困户调查活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对症救济帮困。如,日前漾濞县民政局再次对全县农村特困户进行了摸底调查,进一步澄清了全县农村特困户底子。据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农村特困户共有3064户10239人,其中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人员有440人,因病致贫的有3762人,因缺乏劳动力致贫的有4998人,因灾致贫的有869人等,并建立了农村特困户台帐,为今后开展农村贫特困户实施救助提供了依据;三是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现实情况,实施救助活动;四是努力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及其他救助活动。

有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漾濞县民政局进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先后投入农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69万元,使600多名特困群众不同程度地享受到了农村医疗救助,有3名精神病患者长期在州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并制定了《漾濞彝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方案》,较好地解决了特困群众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五保供养工作,目前,还有供养五保对象280人、分散供养249人,与此同时,已建成敬老院3所、床位84张,确保供养工作的圆满落实;进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几年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40人次,投入救助资金12万元,有力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积极实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备灾合作项目,几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1.4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妇女、儿童防灾备灾的能力。

精心打造“低保民心工程”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广大城乡居民最受关注的民政工作之一,因此,**县民政局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强化规范化管理,增强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把城乡居民低保精心打造成了一个民心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漾濞县在实施低保过程中,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坚持低保群众监督制度,一是公开低保政策。在县乡村民政办公地点,做到低保政策上墙,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知道,让群众掌握政策;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三次公示的制度,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结果怎样;三是长期公示续保对象,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四是公示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群众要反映、要举报、要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打什么电话等。

在不断强化低保规范管理中,**县民政局根据实际,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即一是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归档;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按照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即第一类对象,一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三类对象为重点核查对象,每个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行续保对象登记制度,即低保对象每月在领取低保金之前,必须到所在地加盖“低保管理专用章”,接受所在地的管理等。

比如,在发放低保补助金的方式上,山区乡实行由乡(镇)民政助理员发放,城区由县邮局发放,管理方面采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季审批,按月发放,全面实行张榜公布,使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做到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实现城乡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有关数据反映,漾濞县2002年至2004年,两次提高低保标准,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全县保障人数已从2000年的412人增加到2005年2106人,年发放保障金从2000年的16.6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66.9万元。

低保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在维护城市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常规工作实现超常化

近年来,**县民政工作出现一个喜人的局面,即重点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常规工作实现超常化。

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近年,全县双拥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资金投入逐步加大,共支出抚恤事业经费115万元,并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筹集资金达3.6万元,帮助61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生活、住房和医疗等困难问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安置渠道,实行“双考”安置、扶持就业与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安置政策,加强了就业培训和服务,有效地缓解了“安置难”的问题。截止目前,先后接收安置退役士兵265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51人,自谋职业人数18人,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在全州率先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并获一等奖,切实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基层政权建设稳步推进。2000年6月至9月,全县进行了农村村级体制改革和城市社区建设,依法选举产生了65个村民委员会和一个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从根本上改变了村级管理体制和村干部任用机制。五年来,正确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好各项工作,不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2003年至2005年,对全县65个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进行新(改、扩)建,其中新建28个、改建34个、扩建3个,总建筑面积达5580平方米,共计总投资390万元,其中州补助132万元,县、乡、村自筹258万元。对65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居委会分别补助1万元,用于零星修缮和绿化建设。2005年,新建的22个村委会办公用房已全面完工,并顺利通过州、县验收。2005年,按照“有利于城镇合理布局、有利于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搞好调查、论证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县委、政府实施乡镇撤并工作起好参谋助手作用,并积极主动做好有关材料的起草和报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州下达撤减2个乡镇的任务。

老龄工作有特色。一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二是在敬老节期间,对全县百岁老人和敬老院五保老人进行慰问;三是定期对全县60岁以上的老龄人全面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先后支出资金8多万元;四是先后为523名老人办理了高龄老人优待证;五是抓好敬老、爱老、助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

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成果丰。一是严格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做到执法文明、行为规范,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五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4129对,离婚登记200对,在办理结婚登记中,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二是开展“明天计划”工作,组织全县28名残疾儿童到州医院体检,并对3名儿童进行手术;三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共登记社会团体1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6个,并进行年检;四是实施好“阳光工程”,对全县123名白内障患者的康复手术实施救助。

抓行风建设增强为民解困意识

第3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

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方便了低保户。(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县级民政部门下拨那粗低保资金后,由乡民政办负责造册登记、逐户发放应享受保障资金,发放情况按月向县民政局汇报,并核销相关发生业务账务。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该村村民居住在山腰半山腰,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享受到农村低保待遇。二是全村生产资料少,林果地少,耕地面积少,现有人均旱地面积仅为0.88亩,没有可耕种的水田。加强发展种植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管理能力,全村的养殖业发展态势不明显。三是进村路面为土路,汛期开车进不了村,需要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有待加强整治;四是保障标准偏低,农民群众生活改善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是通过贫困线来确定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0元,即每人每月70元。从目前的物价上涨情况看,这点资金只能够买点粮食,买肉类和植物油等生活必需品就显得比较困难。农村群众在没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这样低的保障标准是很难维持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五、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同时,县级民政部门正确引导农村低保工作,并督促指导好相关工作;

(二)、建议林业、农业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核桃、漆树、草果、黄连等树苗的供应和扶持力度。

第4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改进全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城乡低保对象的评定和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规现象。

二、核查内容。

各镇(街)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城乡低保对象的评定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低保对象,低保资金是否落实、是否按时发放,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截留、私分、抵扣等现象,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

三、核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领导阶段(9月24日-9月31日)

1、镇(街)、村(居)成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成立以包片工作组为总负责,以村(居)两委成员为成员的核查小组,对所辖范围内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3、骨干培训:根据省民政厅“两个规范”要求,对参加入户核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区民政局负责对各镇(街)社会事务(民政)办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培训;镇(街)负责对包片工作组及村(居)负责入户人员培训。重点掌握城乡低保待遇的标准及申请和审批程序。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村(居)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根据本村(居)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入户核查。各村(居)要及时召开两委成员会议并吸纳村(居)民代表参加,重新核定低保对象,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因生活有所改善已脱贫的,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对因生活困难需纳入低保的,要及时办理申报手续。根据村(居)两委及村(居)民代表会议议定结果,在全村(居)各村(居)民小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无异议后报镇(街)。公示时必须注明:户主、保障人数、拟保障金额、困难原因及家庭成员情况。

2、镇(街)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各镇(街)核查小组根据各村(居)上报的核查情况,进行入户核查,核查率必须达到100%,不留死角。根据核查情况,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

(三)核查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人员对各镇(街)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

1、核查要求:(1)7个镇(街)全部核查。(2)每个镇(街)抽查面不少于60%的村(居)。(3)每个村(居)低保户抽查面不少于40%。

2、结果运用:(1)经抽查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占所在村(居)低保人员总数的40%,该村(居)视为不合格,必须重新评定。(2)经抽查不符合的村(居)占所在镇(街)村(居)总数的50%,该镇(街)视为不合格,必须重新评定。

四、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各镇(街)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进行整改,要严格根据省民政厅“两个规范”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监管制度,促进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五、要求:

第5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扩大城乡贫困居民保障范围,切实维护好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清理清查,详细掌握城乡贫困居民的底子,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分类施保、监督到位、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的目标。确保年内农村低保对象覆盖率达到农村人口的3.5%,城市低保覆盖率达到城镇人口的2%。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清查扩面程序

1、对低保对象进行评议。各村居成立由镇(街、区)包村干部、村居“两委”干部、村民议事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评议组,对在保对象、拟新纳入的低保对象进行评议。党员代表参加评议的人数中,党员人数10人以下的村居参加评议人数要达到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党员人数10人至20人的村居参加评议人数要达到党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党员人数30人以上的村居参加评议人数要达到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参加评议的人数中,500人以下的村居参会代表要达到3人以上;500人至1000人的村居参会代表要达到5人以上;1000人以上的村居参会代表要达到7人以上。

2、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在保对象。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保对象要予以清退:已脱贫的在保户;子女有赡养能力

的家庭父母;③单个家庭成员分户低保。

3、审核审批。经村(居)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保对象和拟新纳入的低保对象,要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审批表,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同时上报镇(街、区)民政办公室或中心社区、城市社区民政岗。各镇(街、区)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纪检、财政、人员参加,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复查评审工作;评审小组要对分类施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做出具体的界定,并将申请对象名单在中心社区(城市社区)政务公开栏或住宅小区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意见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抽查审批。

(二)对农村贫困家庭分类施保

通过清查扩面,根据农村贫困家庭的状况,分类施保,补助标准随着年度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1、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人的“三无人员”为“一类救助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20%,“一类救助对象”为长期重点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90元。

2、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需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为“二类救助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60%,月人均补助70元。

3、有劳动能力,但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为“三类救助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20%,月人均补助50元。

四、方法步骤

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从7月21日开始,9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个人申报、初审评议、市级抽查审批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各镇(街、区)成立城乡低保清查扩面领导小组,组建清查队伍,制定清查扩面工作方案。领导小组要开展好动员部署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市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熟悉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社区、村居或住宅小区管委会采取会议、张贴城乡低保清查扩面通知、发放城乡低保明白纸等措施广泛宣传,使城乡居民了解城乡低保政策。

(二)个人申报阶段(7月26日至7月30日)。

1、在保对象:要向所在村(居)或住宅小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续保申请。

2、新申请加入低保对象:要向所在村(居)或住宅小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纳入低保的申请。

(三)初审评议阶段(7月31日至8月20日)。各村居或住宅小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困难居民家庭生活状况(含在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逐户认真排查摸底,要在此基础上召开村(居)评议会,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在保对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由镇(街、区)完成复查核实工作。

(四)市级抽查审批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市民政部门对拟新增农村低保户条件的进行抽查核实和审批工作,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抽查合格的在《今日》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尽快将低保证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对抽查不合格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市民政部门和各镇(街、区)要分别建立档案,档案要求手续齐全、内容完整,要由专人进行保管。城市低保的清查扩面工作,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安排,由市级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审批,要严格按程序开展,各镇(街、区)搞好配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城乡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清查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区)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成立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领导组,派专人包片包村,建立低保工作责任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按时完成清查扩面工作。

第6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月份,共审批了户申请户,清退了户,变更了户。

⒉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元;清退了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元。截止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户人。常补对象户人,非常补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

⒊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⒋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⒌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元、元、元、元四个档次,全区户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⒈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⒉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⒊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⒈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年月份共为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元人年;

⒉下拨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⒊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⒋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⒌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⒉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⒊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年民政工作思路

××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第7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文章导读:民政工作是与人民群众贴的最近的一项工作,民政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在活动中,县民政局就确立了“百姓的事情比天大”的活动主题,通过在各党支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效整肃了工作纪律,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形象,最终使全局上下每名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根据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县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住三个重点,创新活动载体,全面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以中心工作为内容,全面确立了民政创先争优目标重点。县民政局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中,紧密结合民政中心工作,做到活动和工作相互促进,把“做为民先锋、促科学发展”定为民政创先争优的总目标,确立了“四个围绕”的活动重点。一是围绕“贫有所保”,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低保的提标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二是围绕“病有所医”,加大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症病人的大病医疗救助力度。三是围绕“难有所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贫困大学新生、因突发受灾人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临时救助制度。针对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入学的大学新生,启动了度贫困大学新生救助工作,规定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每人救助4000元,低保边缘家庭考生每人救助3600元,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考生,每人救助元。四是围绕“灾有所救”,规范核灾、报灾、救灾程序,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同时,县民政局还专门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全局4个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联系指导,从而有效加强了各支部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了各支部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各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有效密切的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工作能力。

第8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县民政局党支部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一】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1、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一是低保标准稳步提高。截止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标准仍位于全省前列,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自7月起由原来的261元/月人提高至290元/月人,农村低保仍保持134元/月人的较高保障标准。二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确保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今年1月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在增发一个月保障金的同时,又一次性对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50元的生活补贴,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国庆节期间,再一次对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三项合计共增发319.32万元。三是及时调整低保保障对象。2017年,全县新批城市低保对象128户263人,调整城市低保对象27户68人, 取消城市低保对象70户148人;新批农村低保对象1020户2041人,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49户390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384户913人。目前全县在册城市保障对象1441户3203人,月支出低保金52.58万元,人均补差164.17元,保障面为7.11%,共发放低保金689.0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122户8344人,月支出低保金47.51万元,人均补差低保56.93元,保障面为3.32%,共发放低保金765.04万元。两项合计,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54.05万元。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四是拟出台政策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目前,《**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和《**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两个规程草稿的征求意见函已发至各有关单位,即将实施。

2、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加大。截止目前,全县共救助328人,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113.3万元,人均救助3454元。医中救助6人次;全县临时救助160人,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17.75万元,人均救助1109元。

3、低收入家庭认定全面实施。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实际困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县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截止目前,全县共批准城市低收入家庭11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方案即将出台。

4、慈善救助渠道拓宽。一是继续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今年县慈善协会严格把关,通过公示,确定40名资助对象,每名资助对象获得助学金3000元,共发放助学金12万元。向市慈善总会推荐6名大学生获救助。二是开展慈善专项捐赠活动。老洲乡98沉船事件发生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慈善协会和县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出捐款倡议,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110万余元。全县慈善换届工作正在精心准备过程中,12月份将召开换届大会。

5、救灾救济工作体系逐渐形成。一是完善灾害紧急救助体系。为建立健全我县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于今年5月完成了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二是及时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今年3月3日低温冰冻灾害、6月5日雷雨大风强对流天气、11月中旬低温大雪,造成我县受灾人口40.57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7868.4公顷次,倒塌民房156户348间,损坏房屋953间,直接经济损失达8447.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6498.5万元。在做好灾情上报的同时,我局还会同农委等有关部门做好灾情核查工作。

6、五保工作管理规范,机构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完成了全县五保对象的审核工作。通过审核,全县五保对象由原来1611户1678人减少到1520户1576人,对天门等六个乡镇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19户19人进行了审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39.672万元。二是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我局提请县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圆满完成省下达新增五保户床位数315张任务,下拨敬老院建设资金175万元。三是五保供养机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9月下旬,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全县8所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县政府印发通知,专题部署乡镇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1、优抚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重点抓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和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全面启动**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加强与财政、卫生和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共同做好试点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前期的调查摸底和信息采集,重点优抚对象资料已全部采集完毕,全县重点优抚对象894 人已全部录入系统。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程序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系统已安装调试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证发放完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等与医院和社保接口对接后即可投入使用。11月下旬,我县还承办了全省优抚医疗保障培训会会务工作。二是开展全县烈士散墓调查摸底和维修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对全县82座烈士散墓中确需维护改造的烈士散墓进行维护改造,我局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下拨乡镇补助款6.56万元;县笠帽山公厕工程经招投标,现已完工验收。三是优待金标准稳步提高。2017年全县共优待743户,其中义务兵优待金367户,每户提高到3300元,全县共发放优待金178.7万元。四是及时下拨各项优抚资金。今年以来下拨优抚专项资金190余万元;

2、安置工作体系日趋完备。一是大幅提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2017年县安置办再次提请县政府将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由2008年的2.5万元提高到3.8万元,转业士官由6万元提高到9.5万元。二是自谋职业和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进一步巩固。2008年冬季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83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52人,全部实行自谋职业,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375.05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费4.07万元。县安置办还重点做好退役士兵推荐就业工作,向县公安局、市容局、县农委、胥坝乡等单位推荐退役士兵356人次,有38人被录用。

3、双拥工作常抓不懈。我县继续发扬双拥工作优良传统,连续多年开展春节、八一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投入慰问金16.3万元;八一期间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军政座谈会,春节期间发放无收入随军家属生活补贴4人次1.2万元;组织县代表队参加了市双拥国防竞赛,取得了第三名。

(三)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取得新进步。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机制。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进程,出台《**县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印了《**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二是强化村务公开检查。按照县委〔2007〕38号文件和《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村级事务民主管理6+4工作法的意见》要求,于4月下旬对各有关乡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季度检查考核,有效督促村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同时树立了钟鸣镇牡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点。三是开展业务培训。5月22-23日举办了村党支部(总支)组织委员(文书)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县乡镇组织委员、民政办主任、各村党支部(总支)组织委员(文书)120多人参加了培训。四是积极申报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获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命名授牌。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暨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县推荐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6+4工作法作为经验交流材料在大会发言。钟鸣镇获**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西联乡官上村、东联乡毛桥村被授予**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

2、社区建设步伐加快。一是出台了《**县开展四优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五松镇观湖和惠泉社区进行了考核并上报市作为四优和谐示范社区;指导五松镇荷花塘社区按四优和谐社区标准进行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人员待遇,人均月工资提高200多元,协调解决了社区专职工作者养老保险问题。三是做好农村社区试点工作。重点做好西联乡老观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并作为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现场观看点,现正在筹备各项相关工作。

3、地名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拟定了县2017年地名工作要点报县政府下发;新命名了城北新天地小区。

4、村改居、乡改镇、镇改街工作全面启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的基本原则,出台了我县 村改居、乡改镇、镇改街工作实施意见。先行启动了东联乡、西联乡撤乡设镇工作。

5、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基础扎实。我县牵头的**青阳线、**贵池线界线联检和平安界线创建工作,所有上报材料基本审批,待盖章后整理上报。同时配合繁昌县、南陵县做好繁昌**线、南陵**线界线联检和平安界线创建工作。

6、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日趋规范。婚姻(收养)登记保持高效高质。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291对,离婚登记334对,补领结婚证272对,收养登记8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87份,登记合格率和政策符合率100%。及时清退涉农婚姻(收养)登记收费。从2017年元月1日至今,我局已清退和免收结离婚登记2139对,金额21321元;清退2008年9月以来收养登记费1375元。婚姻(收养)登记程序更趋完善。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程序,配齐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等先进设备。婚姻登记处装潢等招投标工作完成,预计在12月下旬左右迁入新址。

7、殡葬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重点指导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规范化管理。对各乡镇公益性公墓价格进行重新审核,拟上报到县物价局进行审批,以进一步规范公墓收费行为。完成了葛仙陵园停车场修建工作,开发合墓75套。加强殡改车辆管理。对陵园内道路和上山台阶进行了维修,对用电线路进行了改造。为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满足丧户多样化需求,今年在原城关片、钟鸣片、钟仓片新增三台豪华殡仪车,以更好的服务群众。

8、民间组织管理规范有序。截止目前,全县社团组织51家,其中今年登记成立1家,变更登记6家。8-10月份,我局对2008年6月30日前成立的社团进行了年检;全县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13家,其中登记成立3家,变更登记2家,4月份我局组织对2008年6月1日前登记的民非单位进行了年检;今年4月我局还会同国税、地税、残联对全县3家福利企业进行了年审认证工作。

9、福利销售量再上新台阶。目前全县4乡4镇共有福彩电脑票机23台(新增机两台)。在各级领导的悉心指导下,截止10月31日止,共销售福利692.5万元(其中电脑票603.5万元;即开票8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3.5%(全年任务为741万元),预计今年将超额完成任务。电脑票月均销售54.87万元,比上年同期多销售3.73万元,同比增幅达21.26%。销售2017年赈灾福利49.42万元。

10、老龄工作开创新局面。乡镇的老龄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组织设置日渐完善,老年协议签订工作扎实开展。老龄办还积极配合县老龄委做好《涛声集》、《夕阳之歌》等书籍发行的前期校对等工作。组织开展九.九重阳老年节慰问活动,对全县9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进行了慰问。11月下旬,县老龄办配合县老龄委对乡镇老龄工作进行了检查。

11、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柏山医院在省皮防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投入近100万元新建700㎡集病人特护疗养、办公等设施较好的医技楼, 2010年元月竣工投入使用;10月份,柏山医院自筹资金2万元,安排6名畸残严重的病人到无为皮防站实施定点截肢及矫正手术;生态养殖园项目重新启动。福利院在注重抓好院民及安全管理的同时,院民生活费由261元每月提高到290元每月。

(四)其它各项民政工作扎实开展

1、党支部工作水平再提升。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实效。根据县委第五指导组统一安排,局党支部按照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创新的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活动。对分析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并认真落实了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二是支部日常活动有声有色。今年局党支部开展了党员先锋岗、机关党员惠民行等富有特色的支部活动。由于工作突出,局党支部连续三年被县直机关工委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建立了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经常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强,纪检干部全程参与柏山医院医技楼、烈士塔公厕、婚姻登记处等项目招投标工作,参与葛仙陵园部分基建工程验收工作;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

3、外宣工作进一步加强。局各股(室、局)和局下属事业单位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今年以来全局共向各级媒体报送信息155条,采用145条,其中中国民政等省以上媒体4篇,省民政厅信息网23篇,市级媒体68篇,县级50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市、县政务公开网站按照规定及时信息11条,更新1条。

4、工作扎实开展。在组织人员参加全县培训的同时,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妥善做好各类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事项的处理,截止目前,我局共接办事项31件,办结31件,办结率达100%。

5、综治工作狠抓不放。在抓好机关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春节、清明、端午特别是国庆期间,我局严格落实各项值班制度,至今未发生任何治安案件。

6、计生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了计生社会救助优惠政策,对城镇低保户家庭中独生子女和二女户,按照计生政策和对象类别每月分别增发5元、6元的低保金(扶助奖励金)。认真落实计生工作职责,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加强了一代居民身份证和二代证的查验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婚姻登记和收养办理通报制度,每月及时向县计生委通报结婚登记和收养信息。

7、其它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实施三三制建议提案办理规程的通知》,实行建议提案办理三三制,22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巩固已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招商引资945万元,完成政策性资金2777.5万元。档案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档案的分类、归档和日常管理。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做到8个乡镇全覆盖,实现全面对接,推动了乡镇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向纵深发展。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完成西联乡、胥坝乡、钟鸣镇、五松镇四所敬老院争创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申报工作,实施卫生责任区土露地块硬化工程,启动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做好日常平安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多三不够:重视抓具体工作的多,工作经验总结不够;工作形成思维定式的多,积极主动创新不够;民政干部跑基层的多,调查研究深度不够,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际行动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为**提前八年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和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以民生工程落实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专项救助工作,提请县政府出台《**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救助。完成慈善协会换届工作,创新慈善救助、慈善捐赠活动。继续做好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做到进出有序,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敬老托老机构建设,加强敬老托老机构工作人员及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民政部门应急、救灾体系建设。

二是以优抚医疗政策落实为抓手,全面推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体系建设。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一站式医疗即时结算服务。开展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以后入伍参战参试退役战士的调查摸底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优抚数据库建设。稳步提高优待金标准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结合实际,指导乡镇开展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力度。

三是以提高专项事务管理水平为抓手,全面推进民政专项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形式,做好村改居、乡改镇、镇改街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四优和谐社区指导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保证登记合格率、政策符合率达100%。加强和指导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继续开展殡葬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福利管理工作,力争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继续做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老龄工作基础。加强柏山医院、福利院内部管理,提高院民生活水平。继续做好服务老年人工作。

四是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民政部门新形象。继续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党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民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继续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群众知晓度。依法做好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和综治日常工作,打造和谐民政。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使下属单位县级文明单位比例超过50%,重点抓好婚姻登记处、柏山医院、福利院、殡管所的创建准备工作。抓好日常计生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按照县计生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提案办理等其它工作齐头并进。

【县民政局党支部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二】

2017年,县民政局党总支紧紧围绕局党组和县直机关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时事政治理论、科学发展观理念、加强执行力建设、建党92周年、优质服务品牌创建和民政法规业务知识等学习教育活动。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党总支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我局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党员整体素质

局总支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做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从加强政治学习入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的加强执行力建设活动等相关内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结合民政工作从研究民生问题、落实民生政策、推进民生工作为着眼点,不断提高全体党员政治理论、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能力。年初,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坚持每周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将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互帮互补,互助互学,氛围浓厚。在学习过程中,坚持做到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学习内容到位,并完善了学习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习计划的实施。

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加强执行力建设活动,切实提升党组织战斗力

1、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局党总支部署5个支部采取下基层主动征集、召开民主恳谈会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乡镇部门、服务对象、机关干部对我局执行力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组织开展七查七看活动,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以及科室交流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查找在大局观念、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创新意识、法纪意识等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落实整改。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推进了活动有效开展。

2、深入基层开展服务。根据县服务企业促转型、服务项目强发展、服务基层惠百姓的三服务活动总体部署,局党总支选派8名干部参加项目推进、驻企服务、驻村帮扶、结对社区、上挂外派等服务活动。局领导分别随县领导赴乾元镇幸福村开展蹲点调研,积极指导帮助联系村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农村危房改造、生态葬法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以纪念建党92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爱岗敬业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1、积极开展纪念建党92周年系列庆祝活动。选派*名同志参加政府代表队参与全县庆祝建党92周年红歌演唱活动;组织*名入党积极分子观看《建党伟业》等党建电影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红色之旅活动,参观了南京渡江战役纪念馆等;先后*次参加了全县举办的美化城乡党员行党员奉献月活动;组织开展了全省、全县党史知识测试竞赛活动;部署福利院支部开展了让老年人更幸福优质服务品牌活动。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以保持.员先进性为主题,以提高服务群众、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水平为主旨,认真开展以树优良形象、创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婚姻登记处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增强民政办证窗口服务人员树优良形象,创优质服务意识。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防控活动。一是搞好党风廉政,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每周半天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党风廉政、民政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积极开展读书育人活动。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品书、厚德、正行读书月活动。三是切实抓好警示教育。按县纪委的安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从思想意识上拒腐防变,防微杜渐。四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上半年,局党总支进一步完善了《县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组织我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单位数达**个,参与查找廉政风险点党员干部数**人,查找廉政风险点**个,明确了二级风险**个、三级风险**个。同时,强化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惠农资金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了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要进一步加强。

2、党员教育特别是在党课制度上还要进一步完善。

五、下半年党建工作思路

1、加强教育,坚持反腐倡廉学习跟进。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各级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重点是学习、领会和贯彻总书记在建党92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全体党员的思想防线,增强反腐倡廉的信心。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念,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为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9篇: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整治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加大低保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监管力度,为实现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活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切实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地、各部门近几年来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失地农民基本保障。1、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按照《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执行,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发放到农民个人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存在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随意截留、挪用和拖欠征地补偿款的现象;征地补偿费用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间作合理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土地补偿款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实施专项管理,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2、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各地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82号);是否针对失地农民特点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帮扶失地农民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是否区分城市规划区内外和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制定了相应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和社会保险办法,并每年从实现土地出让收入中按不低于8%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是否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险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否存在工作机制不协调、征保脱节问题;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失地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

(二)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财综[2004]5号文件的收费规定,重点纠正违背中央有关政策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向基层单位下达收费和罚没任务的行为;借农民建房审批,搭车收费、变项收费的行为;强制服务、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将村集体负担转为农民个人的行为;其他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的行为。

(三)城乡低保资金发放。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保障对象是否做到科学分类,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压力保”、“福利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专项治理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2年3月份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以前)。学习贯彻省、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区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按照市、区的部署和要求,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牵头部门也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牵头部门的实施方案要于4月6日前报区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纠风办,地址:区行政中心723,联系电话:)要逐级举办专项治理业务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参加专项治理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政策规定,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专项治理的各项政策交给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营造专项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以前)。各地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各项保障和救助机制。要对本地本部门近几年来出台的有关农民建房收费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依据的要立即废止,对违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文件精神擅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没有法律依据擅自增加农民建房审批环节和程序的行为要立即纠正。要对低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要开展低保对象“拉网式”大普查,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行为,核准低保对象,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区联席会议各专项治理协调组制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各地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中旬以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里将组织各地进行交叉检查,同时派出督查组赴各地进行重点督导和明察暗访。在交叉检查和督查中,要对所检查的地方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并对各地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中旬以前)。各地要对开展交叉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围绕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各地的总结评估报告于8月上旬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各地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总结评估,并督促各地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切实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建立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忠文为召集人,区监察(纠风)、人劳、国土资源、民政、农业、财政、扶贫和移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协调组。其中,区监察局(区政府纠风办)负责综合协调,农业局(区减负办)配合;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专项治理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国土资源、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扶贫和移民办等部门配合;对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建设、规划、房管、发改、财政、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由区民政局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

(二)把握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认真查找问题,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力求让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各专项治理协调组要公布群众投诉电话,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把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要根据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不同特点,正确把握工作的着力点。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专项治理重在建立健全保障和救助机制;对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重在纠正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对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重在落实和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要根据各自职能把握工作重心。对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专项治理的工作重心应放在乡镇场(街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的工作重心应放在乡镇场(街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