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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工程论文精选(九篇)

移民工程论文

第1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意义

1、在保障工程进度的情况下

降低工程的总造价的同时,提高工程的质量施工单位可以通过调整影响工期的进度的因素,引入新型施工技术与工艺等,促使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工作得到更快发展,确保工程工期处于预定完工时段内。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也要考虑工程的造价,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可通过采取确保施工结果与预期工程目的相同、控制工程施工进度、最大限度缩短资金等措施。这大概就是工程监理的作用范围。在构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时,应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第一,确保施工单位制定可行性强的质量管理体系,可通过实地参与到施工现场,对所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加以把关,在此过程中可引入现场跟踪、平行检测等方式加以监管,并始终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对应顺序施工。第二,实现各监管工作的流程化,可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待检处”以及“合格处”等区域,确保施工所用的材料及设备均符合要求,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2、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主要在于,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立场上,对施工单位与水利工程业主间的合同合法性与公平性进行评定,并对后期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索赔等问题进行处理,以便同时确保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利益均得到良好保障。

(二)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对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进行监督评估的必要性

对传统的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问题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其存在较多问题,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故而需对监督工作进行改革优化。移民和水利工程牢不可分,由于水库移民较为复杂和艰巨,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容易出现管理工作不到位,政府所指派的相关工作人员由于未对有关工作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导致工作失误的出现,不利于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2、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重要意义

业主参与到工程管理工作,政府对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设置社会独立机构进行移民安置管理监督的工作模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等重要问题。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与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之比较与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相比

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例如二者都将对项目目标的良好实现作为工作的中心内容,同时二者的工作方法也存在一定相似性,二者都会采用聘请第三方监管等多种措施进行科学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得到良好控制与保障。但不容忽视的是,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与移民安置评估也存在明显差异,主要表现为:

(1)工程项目与移民项目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工程所需要的工作资源大多为死物,管理对象单一;而移民安置则涉及到人群搬迁,所牵涉到的范围较广,且由于人群个体性质的差别,导致其表现出规模不一、分散的特点,不利于安置管理,且人群安置区域的社会体系重建以及社会结构的调整工作,具有较高难度与复杂性,实施难度更大。

(2)二者的工作实施单位存在差异

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包商一般情况下均为企业法人,其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为承包商所进行的工程建设活动;而移民安置评估的面向对象则为进行移民安置的地方政府或有关工作部门。

三、结束语

第2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工程移民作为一个社会过程,一方面它表现为政府与移民的互动过程;另一方面它又内在地包含着两个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社会过程:旧的社会解组和新的社会整合的过程。而且这两个方面是有机地耦合在一起的。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工程移民问题的研究并指导工程移民工作的实践,对于实现变移民为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在促进社会学学科的发展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移民是社会学亟待加强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进一步加强对工程移民中的人口、家庭、就业、贫困、社区建设、社会变迁、社会运行、社会组织、社会保障与社会控制等问题的观察、分析和研究,并应用社会学知识于工程移民过程,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和保障措施,显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它对于丰富和发展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促进社会学的学科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过程:对工程移民进行社会学分析

工程移民过程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人口迁移,也不单纯是一个自然环境的改变。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它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过程,是一种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在移民身上的社会—文化—经济以及心理变迁的过程。下面,我们试从这两个方面对工程移民这一社会过程做一分析探讨。

1、移民:政府与移民的互动过程。

一般来说,工程移民,特别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工程移民,首先是政府的行为。因此,其迁移的推动力主要来自政府,围绕着迁移,移民与政府之间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面对面的互动。在这对互动关系中,政府的目标是顺利实现迁移,而对于被迁的移民来说,他们面对的是一次巨大的经济、社会、人生变迁和利益损失,利益保护本能则往往迫使他们拒绝迁移。而互动的必然结果则往往是迁移的实现。

工程移民这一社会过程作为政府与移民的互动过程,其互动的必然结果之所以往往是迁移的实现,这是因为在政府与移民的互动过程中,尽管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特点,但有两点则是共同的:一是互动双方力量的不平衡;二是互动结构的不对称性。所谓互动双方力量的不平衡,是指在政府与移民的互动过程中,政府为了顺利实现迁移的目标,往往采取了他组织! 由外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部分联系起来的组织行为" 的组织方式,并充分利用政府权威的强制性和责任性强化这种方式,以对移民进行以迁移为目标的总动员。而互动的另一方——移民,面对信息输入和利益损失,基于利益保护的本能也形成了一套自我保护的机制并作用于它的互动对象,在共同利益驱使下形成移民自组织,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降低迁移的净损失等。但移民的这种自我保护机制往往是孤立的、分散的,软弱无力的,它根本无力与高度组织化的政府相抗衡"(綦淑娟,1996:38)。

2、工程移民:旧的社会解组和新的社会整合过程。

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工程移民首先是人口的流动和迁移,同时又打破了旧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舍弃了旧的社区组织以至整个旧的家园,造成程度不同的社会解组与社会解体现象。

工程移民过程是旧的社会组织、经济结构和文化样式的破裂,也是新家园的重建。这种重建不是也不可能是原有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简单重复,而是社会结构的重构和发展,因此,移民的过程实际上同时也是新的社会整合的过程。在这新的社会整合过程中,移民的利益整合,包括国家与移民、移民地区与其相关的非移民地区以及移民地区内部不同的部门及个人之间的利益协调与重构则是关键。工程移民的社会整合,除了利益整合外,还包括社会的"狭义" 和文化的整合,如重建社会关系网络,村落和行政组织、宗族、宗教信仰以及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等。工程移民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社会整合,逐步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结构,实现由原居地到新的安置地的搬迁、适应和融合,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变迁中实现新的发展。

二、变移民为发展:社会学知识在工程移民中的一个实际应用

从理论上讲,征用和重建,移民与发展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组成部分,然而大量的事实表明,现实中的征用和搬迁并不会自发地引起重建和发展。移民由于工程建设而被迁出后,他们失去了部分或全部土地,或者失去了住所,或者土地和住所两样都失去。其后果是安置的结果与移民原有的生活水准大不相同。据一项对三峡移民的调查,在移民群体中,收入因迁移而受损失的现象极为普遍,许多移民家庭除了在住宅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外,其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都十分欠缺,三分之二的人反映迁移前的收入比现在少,而现在收入比迁移前多的仅占9.2%,外迁型移民收入减少者所占比例远远超过了后靠型移民;农村移民又比城镇移民受损的范围和程度更大更广一些。而迈克尔?塞尼在对世界银行工程移民进行大量研究和分析后认为,工程移民可能造成的贫困风险主要包括:丧失土地;无家可归;失业;被排斥在社会发展进程之外;食物没有保障;疾病和死亡的增加,失去了享受共同财富的途径;社会组织结构的解体。因此,为了减少工程移民的贫困风险,降低搬迁所造成的影响,促进工程移民从失去土地向以土地为基础的安置转变,从失业向再就业工程转变,从失去家园向重建家园转变,从混乱向重建社会网络转变,从边缘化到融于社会转变,从被剥夺向恢复对公共财产的使用权转变等,实现移民与当地人民融为一体,我们就必须切实改变以往那种“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重一次性经济补偿,轻可持续开发”的思想和做法,改变那种认为通过行政手段就可以解决移民问题或把工程移民仅仅视为工程的附属问题,用工程方法来解决移民问题的认识,真正把工程移民问题纳入整个开发计划中,将工程移民视为发展问题,在强调对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开发的前提下,在经济发展和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上安置移民,不仅要使移民能够“搬得走”,更要使他们能够“稳得住,会致富”,即所谓的变移民为发展。

而在变移民为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学知识则可以也必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种贡献至少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工程移民准备阶段,可以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参与实地调查,真实地了解受工程项目影响的地区和新安置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移民和安置地居民的意愿,帮助政府及移民当局制定一个符合客观实际,既能体现移民政策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移民利益,又易于操作和实施的移民规划,以便指导相关组织及时有效地开展移民工作,从而使移民和发展做到更有计划性和预见性。这种移民规划必须充分体现以人为根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到移民未来的重建和发展,它至少应当包括发展计划与战略;帮助移民重建社会组织;对财产进行估价和赔偿;有关文化习俗和社会服务的条文;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相关组织所应承担的职责等内容,并在保持基本框架和基本原则稳定性的同时,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从而为项目规划者进行工程移民这一社会行动提供指南。

其二,在工程移民的实施过程中,可以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指导社区和社会组织的重建工作。如提出一套重建社区组织与社区结构的方法,新移民与新安置区相互融合的途径,重新建立新的社会网络的实施步骤等,以促进移民与安置地居民的尽快融合。同时还可以通过社会学家和移民的共同参与,提高工程移民中的非成本—收益性因素,如增强移民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公正感;保证移民应得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减少移民对政府的“综合依赖症”,更好地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等等,而且,通过广泛深入的参与,还可以多方面地吸收各种建议和意见,使隐藏的有关问题及早地暴露出来,从而降低搬迁的难度,提高移民的满意度,增加长期稳定的系数。而这些都是成功的移民与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前提和条件。第三,在工程移民安置结束时,可以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工程移民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最大限度地为移民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的社会环境,增强移民发展经济的适应性,促进移民原有文化样式与安置地文化的尽快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移民恢复由于搬迁所带来的经济、文化、社会网络、社会组织以及心理方面的损失,实现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迈克尔?塞尼,1996,《移民与发展———世界银行移民政策与经验研究》水库移民中心编译,河海大学出版社。

第3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关键词: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利益相关者;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0(2008)03―0065―06

环境问题、自然生态保护问题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及包括各种工程建设产生的大量非志愿移民可持续发展问题,目前日益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和关注。因能源、交通、水利、工业、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大量的非志愿移民。据统计,建国后,我国因工程建设而形成的非志愿移民总数在4000万以上。非志愿移民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非志愿移民补偿的政策与措施。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实施开发性移民政策,移民安置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这些对非志愿移民的补偿政策,从短期来看,移民是得到一定实惠的;但从长期来看,部分移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特别是移民没有成为工程建设的受益者,导致一部分移民还不能摆脱贫困,对移民未来几代人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非志愿性移民的补偿制度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才能使移民能够共建、共享工程建设带来的效益和成果,才能确保移民的永续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和谐社会发展的目标,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中国非志愿移民的补偿制度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分析,试图找出现行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的缺陷与不足,同时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提出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的创新思路。

一、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非志愿移民是指由于水库、铁路、电站及输变电工程、机场、河道、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扩大与改造,开发区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环境等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而造成的流动人口,亦可称“工程移民”。

非志愿移民的损失范围的合理界定和损失价值的合理评估是非志愿移民补偿的基础。而移民补偿制度是否科学合理,主要看移民补偿制度设计是否源于科学理论的指导,是源于移民利益的最大化还是工程建设成本最小化。

我国非志愿性移民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政策,法律制度建设大体经过如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53-1981)土地征用办法阶段。1953年国家颁布第一部关于征地补偿费的法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确定了国家征用土地基本原则、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办法。补偿标准为最近三年至五年产量的总值。1958年进行了修订,补偿标准为最近二至四年产量的总值。

第二阶段:(1982-1985)土地征用条例阶段。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同时废止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确定了补偿费的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

第三阶段:(1986至今)土地管理法阶段。1986年全国人大立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同时废止了1982年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确立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安置补助费为最高不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总额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1998年、2004年又进行了两次修订,补偿标准提高为土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偿费最高不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总额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非志愿性移民的补偿制度虽然经过三个阶段,但总体来看也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可以说是法规管理阶段,后一个阶段是法制法律管理阶段。前两个阶段没有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后才有安置补助费且补偿费的标准逐步提高。

目前,我国非志愿性移民的补偿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还没有涉及到公共资源的损失和移民的无形损失。青苗和土地补偿费一直沿用收益倍数法,房屋和附属建筑物损失采用重置成本法,集体财产采用平均分配法。上述补偿制度与办法,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似乎是合理的,它确保了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也使移民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但从移民的长期发展来看,特别是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这些补偿制度与办法,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二、非志愿性移民补偿制度的缺陷及成因

我国的非志愿性移民补偿制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一)非志愿移民制度的变迁存在路径依赖

我国非志愿性移民补偿费从1953年至今都没有脱离按被征用土地前几年年产值的平均值的倍数或总值来确定的路径。这就是诺斯所说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诺斯认为在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即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今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所以,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沿着既定路径,制度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弄得不好还会被锁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之中。

我国的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虽然经历了几十年的变迁,但在制度设计与选择上,一直沿用收益倍数法与成本重置法,因此导致了补偿标准不合理,不能真实体现土地对移民的真实价值。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难以合理确定;二是它体现的历史收益而未考虑未来的收益;三是倍数值的确定也有很大争议,现行的10-30倍的总值标准有较大的活动空间,而且合理的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我国当前资本利率水平计算出的土地收益倍数应在40-50倍。这说明补偿费的总值标准偏低。

(二)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设计忽视了移民参与权利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确立的我国移民补偿的基本原则: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世界银行在进行业务政策《OP4.12-非志愿移民》中阐述的移民政策为:探讨一切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以尽可能避免非志愿移民。

如果移民不可避免,移民活动应作为可持续发展方案来构思和执行。应提供充分的资金,供移民能够分享项目的效益,应与移民进行认真的协商,使他们有机会参与移民安置方案的规划和实施。应带动

移民努力提高生计和生活水平,至少使其恢复到搬迁前或项目开始前的较高水平。

与世界银行的移民政策相比,我国非志愿移民补偿政策虽然都提到了移民的可持续发展,但世界银行的移民政策更注重移民能够分享项目的效益,并应与移民进行认真的协商,使他们有机会参与移民安置方案的规划和实施。

(三)非志愿移民的补偿制度安排扭曲了失地农民的实质产权

我国非志愿移民的补偿制度,受土地产权制度及农地流转制度的约束,使失地农民的实质性产权常常被扭曲。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在长达30年的土地承包期内,拥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收益处置权和使用权的转让权,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又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这就造成了农民土地实质性产权的“产权残缺”。在征地补偿实践中首先面对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承包者发生关系,这就造成失地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补偿。

(四)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选择忽视了移民的无形损失

我国非志愿移民的补偿制度没有把移民无形损失纳入非志愿性移民补偿的范围,主要是对实物损失的补偿,段跃芳认为,移民的无形损失主要包括传统劳动技能的丧失,传统的无市价的收入来源的丧失和就业机会的丧失。移民的社会关系网络遭到破坏,丧失有利的交通和市场条件等。王美晶(2006)把移民无形损失定义为“因工程建设需要被迫搬迁的移民,在搬迁、安置、重建过程中所受到的各种不易以经济价值来衡量的损失的总和。”把水库移民无形损失归纳为经济损失、政治损失、社会损失、环境损失四类。

从社会公平角度来看,非志愿移民因为工程项目建设遭受各种损失,都应得到合理和充分的补偿,如果只对移民有形实物损失给予补偿,而对非实物性资源的丧失不予补偿,无疑将使移民重置成本扩大,不利于社会公平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非志愿性移民补偿制度的理论创新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移民补偿制度的缺陷将更加突出。因此迫切需要对移民补偿制度进行改革。当然首要的任务是对移民补偿制度进行理论创新。本文认为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非志愿性移民补偿制度中,可以弥补现有补偿制度的缺陷,对于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补偿制度,促进移民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其核心思想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现代企业理论中与股东中心理论相区别的一种新的企业理论。

股东中心理论(shareholder primacy theory)认为“谁是企业的所有者,谁就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股东天生拥有企业的所有权。股东是企业的出资者,企业的财产是由他们所投入的实物资本形成的,他们承担了企业的剩余风险,理所当然成为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享有者(Grossman& hart,1986;hart&moor,1990)。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了另一种企业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企业应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包括股东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注入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同时也分担了企业的一定经营风险,或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因而都应拥有企业的所有权(freeman,1984;blaire, 1995,1998),这就是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所谓利益相关者,应包括所有能影响企业活动的个人和组织,如股东、债权人、雇员、供应商、消费者、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的核心思想可以归结为:企业应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企业应是所有利益相关者相互关系的联结体,它通过各种显性和隐性契约来规范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并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并为其利益相关者和社会有效地创造财富。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思想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存在的理由,它使企业的目标、企业的本质、企业的治理模式都将发生改变。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移民补偿制度中的应用

任何工程项目的建设,均可以看作有一个项目投资主体,它也有相应的利益相关者。例如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投资者、雇员、供应商、建设承包商、工程移民、政府、社区以及未来几代人及非生物物种、自然环境、生态等均是项目的利益相关者。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项目建设的主要利益相关者,移民注入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等其它有形与无形的资源,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因此应当拥有工程建设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

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认为工程移民应当在工程项目建成产生效益时,分享一部分工程建设产生的效益和利润。上海青浦区在建设境内50公里沪青平高速公路时,曾进行过这种非志愿移民的补偿制度的探索与尝试。由镇村集体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纽带与投资方组建合资公司为项目公司。合作期限为25年。此举改变了过去一次性补偿的做法,使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长期稳定的保障。

(三)国外非志愿性移民补偿制度的经验教训与启示

世界银行认为,唯一依靠移民补偿资金是不可能使移民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和改善要求除了对征用移民土地按市场价进补偿外,还应该投入额外的资金。而解决移民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之一,是使移民能够分享工程产生的一部分收益。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市场化的补偿制度,并逐步完善了移民补偿的法律体系,探索尝试了移民分享工程建设收益的补偿机制。如日本政府在战后为恢复经济进行了大量的工程建设,先后制定了《取得公共用地的损失补偿标准纲要》、《实施公共事业的公共补偿帮助纲要》、《水源地区特别措施法》、《电源开发促进税法》等法律,征用土地按正常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移民成立协会与开发商进行谈判讨价还价,移民通过出售土地以获得现金补偿或者在其他地方获得另一块土地。近年来,日本政府一直尝试一种新的补偿方式,以便使移民能够分享工程项目建设本身的收益。这种新方式的基本思路是,移民将他们的土地租给开发商而不是出售,开发商向土地出租者支付租金,以确保移民可以得到稳定的收入来源,保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日本是一个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移民的补偿标准是移民与开发商双方经过讨价还价达成的,较为充分地反映了移民的实际损失,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另外日本在工程移民土地征用方面的新尝试,也为我国的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印度作为发展中国家在长期的工程建设中也出现了大量非志愿移民。根据有关学者统计,印度在过去40年里有2000多万人因工程建设而迁移,但75%的移民没有得到合理的安置。…这主要是由于印度没有制定合理的非志愿移民的补偿制度,补偿标准偏低有的甚至没有得到补偿,移民安置与补偿没有公众参与,而为少数利益集团所控制,从而导致了大量的非志愿移民的贫困化和边缘化,导致移民与政府的冲突不断,大规模的游行抗议等。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的纳姆达河流域综合开发项目导致各种利

益冲突和矛盾达到巅峰,引起世人的高度关注。

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表明,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的非志愿移民的利益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必将影响社会经济的繁荣与稳定,也将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创新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问题,保证移民的可持续性发展,也可以确保移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认为,我国目前的非志愿移民的补偿制度应当进行改革,应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移民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利益相关者,确定一定的合作方式,让移民能够共建共享工程建设的效益和成果,同时也将使移民所在的区域的经济得到可持续发展,也必将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具体的合作方式,可以通过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机制,工程项目业主与移民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达到双赢。

四、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思想,本文认为我国非志愿移民补偿制度创新的路径应重点放在如何将移民的利益、开发商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双赢和多赢。具体思路如下:

(一)建立移民补偿制度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

我国非志愿移民的补偿制度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制度设计上缺乏公众参与,特别是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因而导致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不能得到合理公正的补偿。因此在补偿制度安排上,应引入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让利益相关者广泛的参与到制度制定与实施中,使制度更公平、更合理、更完善、更和谐。

(二)将无形损失纳入补偿范围,创新补偿的评估机制

移民的损失不仅包括有形的实物资产损失,还应考虑到无形损失。虽然移民的无形损失的定义还处于争论之中,范围也无法统一界定,但我们不能因无形损失没有统一的标准而忽视它,应当创新评估办法,使无形损失能够有科学合理的界定与评估。只有在科学合理评估的基础上,才会有公正公平的补偿。在无形损失的评估上可以借鉴国外的资源经济学的一些评估方法,如美国经济学家ciriacv Wantrup及Robert k.Davis等人提出的CVM评估法,这种方法已在美国、英国、加拿大世界银行等发达国家和国际机构得到广泛应用。只有将移民的有形损失与无形损失结合起来考虑,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按市场价值进行补偿的制度。

(三)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建立和谐的利益补偿机制

更新观念,重视移民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传统的补偿制度的基础上,创设移民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股权制度或建立发展基金,让移民成为股东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工程效益的分配。即移民以实际的损失作为投入物,和工程业主或开发商一样参与工程效益分配。让移民分享工程项目建设带来的利益。让移民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确保移民的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建设和谐的利益补偿机制。同时应开征资源税或资源补偿税,对资源受益者征收外部税来弥补移民及移民所在区域的其他资源的损失。

(四)改革完善农地流转制度,建立市场化的补偿模式

当前,我国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尚不能自由流转,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等方面还未建立完全的市场化。这也是移民补偿制度缺陷的最大障碍。因此,应当尽快建立并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市场机制,以弥补以产值额倍数法对农民进行补偿的单向机制。无论是土地或是其有形无形的资源一律以市场竞价的方式有偿取得。在损失评估中采用市场化的评估办法,由多家评估机构对移民的有形和无形损失进行合理的评估,应当根据土地的收益价格和社会保障价值来确保土地的真实价值,并将其转化为移民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投入资本。使移民的补偿制度、补偿模式更加市场化。

第4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是个极其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它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之一。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重点就在于提高农村剩余劳动了的素质,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缺乏一定的科学技能,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的一个严重障碍。

据预测,2020年前后,中国将基本实现工业化,因此农业部门在整个国名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低。同时由于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加快以及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农村中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它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农民的实际生活水平,阻碍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某种意义上说,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否成功有效的转移并获取稳定的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之一。

目前,我国在城乡两栖流动的农民工大约13-15亿人,正处在代际交替的过程中,然而,不论是第一代还是第二代农民工都存在学历层次低、业务素质较差等问题,不仅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也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经济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十二五”时期,如何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使两代农民工能够进的来,留得住,使他们成为市民,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难题。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从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人力资本投资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理论综述

1.1人力资本投资理论

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兴起于西方,目前,理论界对人利资本理论内涵的界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最具代表性的是西奥多舒尔茨和加里贝克尔。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在经济年会上做了题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首次较全面的向大家阐述了人力资本的理论。舒尔茨认为,生产活动中的资本实际上有两种形式,即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他将人力资本界定为“人民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能力”,“是体现于人身上的知识、能力和健康”。在文中他提出了人力资本形成包括五个方面:医疗保健,在职人员培训,正式建立起来的初等、中等、高等教育,不是由企业组织的那种为成年人举办的学习项目,个人和家庭适应于变换就业机会的迁移。他还认为人力资本的收益率要比物质资本的收益率高。

1.2劳动力转移理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在1954年发表的《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首创了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提出了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二元结构中的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化的理论模式。他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分为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城市工商业两个部门,并且以两部门之间的劳动力的转移为核心建造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型,也称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他认为现代城市工商业部门集中了大量的资本和高素质的人才,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而传统农业部门由于技术停滞、缺乏资本凝聚了大量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或为负的剩余劳动力。由于两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异,直接导致了极大的工资收入差异,使得农业部门中的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的流向工业部门。当剩余劳动力被工业部门吸收完毕时,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高于工资,工农业两部门工资将由市场来决定,劳动力就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各产业之间自由流动,这时二元经济消失,工农业都得到均衡发展,达到经济结构一元化。

2.教育投资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影响的理论

教育是人力资本最主要的组成形式,也是影响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自从舒尔茨提出人力资本理论以来,研究人员就人力资本或教育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作用机理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受教育程度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可能性的大小。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的大小,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更能合理有效的对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更容易获得就业转移的机会。申靖(2008)研究指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判断能力较弱,他们没有搜集信息的意识和条件,也无法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他们自身对信息的弱敏感性成为了他们转移就业不成功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蔡访(2001)研究指出,农村首次外出的信息获得靠亲缘关系的占427%,靠地缘关系获取的占231%,在进城后找到第一份工作靠老乡跟亲戚的占7504%,而靠城市劳务市场的仅占471%。这种方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大大降低了转移的可能性。

第二、受教育程度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选择能力。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人的工作期望进而影响其就业岗位的选择,受教育程度越高,工作期望也就高,选择职业的层次也高,反之就低。林绍珍(2007)研究指出,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比较注重个人才能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在选择职业时会考虑工作环境、工作文化氛围、发展前景等。而受教育程度低的剩余劳动力则比较看重工资而忽视了工作环境等。程伟(2006)对农民工就业调查研究指出,农民进城务工大多从事的是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苦、脏、累、险等工种。

第三、受教育程度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稳定性。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越高,则在外就业的稳定性越强。雷重熹(2005)也指出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属于季节工,农闲务工经商,农业转移的劳动力将近60%具有兼具性,属于亦工亦农的转移。他们大多数人的就业并不稳定,能够完全脱离农村在外定居的更是少之又少,这种不稳定的低层次转移,一旦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就容易形成劳动力大量回流的现象。

3.改善农村教育投资的政策

首先要提高农村教育投资总量,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能力。加大政府农村教育投资力度。要发展农村教育,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教育投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教育事业的成败和兴衰,政府作为农村教育投资的主要承担者,在用于教育的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应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人力资本的存量,进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其次要优化教育投资结构,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认识,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使培训同市场接轨。要紧紧抓住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要抓住劳动力输入地的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的需求,了解输入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结构变化,以及当地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紧密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紧缺人才开展培训;二是要坚持为农民工的学习需求服务,满足所有农民工的学习需要,包括基本的学习内容(如文化知识、社会常识、专业技能)。

参考文献

[1] 王红玲,关于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的估计方法与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8(4)

[2] 胡锦涛,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M],人民出版社,2008.

[3] 张曼,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法宝,中国集体经济

第5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关键词:水库移民;地方政府;参与模式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7-0063-02

在水电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引发诸多与移民安置有关的问题。移民是水库建设过程中较为特殊的难题,涉及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因此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以及各国政府对移民安置都非常重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应如何参与移民安置工作,并逐渐形成了各自的模式。

一、典型国家水库移民工作中的政府参与

1.中国水库移民管理经验。由于水库移民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地方的社会稳定,因此在中国的水库移民工作中,地方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水电移民工程的职责划分为“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明确了当地政府是移民搬迁、兑现移民补偿和库区移民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因此,在中国的移民工作中,政府是主要的牵头单位与责任主体,亚行在其《移民手册》(1998年)中评价,“在中国,几乎所有移民方面的责任都交给市或地区和政府”。这种政府管理移民的模式是与中国当前的国情以及社会管理模式密切相关的,将移民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可以较好地保障移民今后的生产和生活,但容易使移民产生“等、靠、要”的消极心理,难以调动移民自我发展的积极性。

2.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水库移民管理。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水库移民的管理方面有着自己的模式,其中比较突出的特点是注重业主与移民的协商和沟通,弱化政府在移民安置过程中的责任。(1)美国。美国的水利工程项目根据主管部门不同,可以分为政府负责项目和业主组织建设工程。政府负责建设的水利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政府参与度较强,而业主组织建设的工程,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业主负责去购置土地分配给移民。因此,美国的水库移民工作多以平等协商的民法方法为主,公益征收的强制手段为辅。在征地单位支付给移民一定补偿金以后,由移民自己选择去向。这种方法在西方较为发达的国家普遍适用。由于公民社会发育较为成熟,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因此政府在水库移民安置的过程中,往往以监督为主,而是由业主单位与移民进行补偿和安置谈判,强调水库移民补偿的协商性和公正性。(2)日本。在日本,水电工程建设获得批准以后,项目建设业主单位首先要向有关的行政机构、县政府和其他地区政府,以及受益团体作解释,然后和当地居民开始协商讨论一系列问题,包括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区域开发、生计恢复以及环境保护等,最终达成建坝的最终协议。

日本的民众参与机制非常健全,因此在交涉过程中,当地居民往往会组成一个或者若干个“大坝对策协议会”、同志会等组织,与当地政府机构和业主方面进行谈判、交涉。因此,要达成一致意见往往需要花费许多时间。

3.老挝的水库移民管理。老挝属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移民安置政策采用的是国家行政命令模式。但老挝又承袭了亚行移民政策,十分注重移民的公众参与。老挝《电力项目环境评价实施细则(No.447/MIH)》(20/11/2001)规定:环境评估的各阶段均应有适当的公开参与。公开参与的内容包括:(1)公开项目业主信息、项目ESIA信息;(2)与受影响方协商;(3)项目计划及实施阶段回应受影响方关注的问题;(4)项目审批时听取公众的评论意见;(5)受影响方参与项目实施。

因此,老挝政府是通过成立综合移民安置组织机构来实施移民安置规划,该机构包括中央级别的协调委员会、省级、县级和村极移民工作小组,同时由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应当加入该机构,与地方政府共同商讨工作方案。

在移民安置过程中,业主聘请的环评咨询公司需要召开村级、县级、省级和中央级公众咨询会议,由项目受影响者参加讨论,移民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项目的设计方案,而地方政府则扮演着监督和指导者的角色。

二、世行、亚行移民政策中的政府参与

世行和亚行高度重视非自愿移民工作,在以水库移民为代表的非自愿性移民理论研究方法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世行和亚行的移民政策更加强调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的参与一直是被弱化和边缘化的[1]。

在《世界银行业务手册OP4.12——非自愿移民》中,世行只提到在进行实物指标调查的环节中,需要向地方政府进行协商,以便“确定移民获取补偿和其他帮助的资格标准”。在其他方面,世行则弱化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亚行基本承袭了世行的政策框架,在移民工作中,强调移民机构的重要作用。移民机构可以分为政府机构和私人的自愿组织两种类型。亚行认为,“在实施大规模的移民运作中,一个独立于实施投资项目部门的单独的移民机构可能很有用。” 因为地方政府作为项目的受益者,往往不能够完全独立于投资部门,而非政府组织作为移民机构的效果则更加积极,这种效果至少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1)充分收集和分享信息,避免潜在问题;(2)促进信息运动和社区参与;(3)加强移民和社区的自力更生[2]。

从当今世界各国所实施的移民政策来看,世行和亚行的移民政策是较好的,对各国移民政策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世行和亚行由于忽略与地方政府的互动和沟通,政策执行方法模糊,于是“让移民成为工程的受益者”便成了理论层面的呼吁。

三、政府参与模式总结

综上所述,根据移民意愿调查过程中参与方(地方政府、业主、设计院和移民)的不同地位,可以将政府参与移民工作的模式分为三种形式:

1.地方政府主导式参与。地方政府或移民安置实施机构(即省级和县级移民局)主动式、而移民被动式的工作方式。这是目前非自愿移民活动中最常见的、主流的工作模式,是由当地的社会管理模式决定的,也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移民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有关[3]。

一般说来,政府或者移民安置实施机构掌握了更多的移民工程信息、负责移民资金发放以及移民后扶项目规划,而移民只了解较少或者根本不了解移民工程信息,因此,政府或者移民安置实施机构在移民安置活动的不同阶段都占据着主导式的地位。

2.地方政府监督式参与。这是一种在地方政府的监督下,由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和移民共同对话与交流的工作模式。以老挝为例,老挝虽然在水库移民中采用国家行政命令模式,但政府主要是起着引导、协调和监督的作用,主要由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咨询公司)和移民群众进行协商。因此,作为第三方的设计单位(咨询公司)既能反映移民的愿望和要求,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又能参与到移民的实际决策中,同时还能监督移民安置计划的执行和实施,从而建立起移民、政府或移民安置机构和独立第三方共同对话与交流的平台与机制。这正是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非自愿移民政策所极力强化和要求的。

3.移民主导式参与。移民相对主动式、而政府或移民安置实施机构相对被动式的意愿调查。这种意愿调查形式对移民有着较高的要求:一方面移民需要具备较高的关于移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文化素养,另一方面移民需要掌握一定的工程信息,特别是工程对移民影响的范围、程度等相关信息,有基本的把握[4]。

在这种情况下,移民主动地参与到移民安置的准备、移民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中,政府和移民安置实施机构则作为相对被动的角色,收集移民的愿望、要求,并反映到移民安置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中。

四、结论

政府在水库移民工作中的不同参与方式,与很多因素相关。一方面,国家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民社会的发育程度等决定了政府参与程度;另一方面,土地产权制度的差异,也决定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处理方式的差异。在土地私有的国家,居民具有较大的流动性,政府主管部门受理赔偿事宜,但不负责安置工作。因此通常在支付给移民赔偿后,由移民自己决定去从。

总之,水库移民是世界性的难题,中国在几十年的水库移民工作中,不断完善移民政策,加强政府管理水平,致力于提高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由于过分强调政府在移民工作中的责任,往往造成对移民意愿的忽视。虽然在目前的工作中,移民意愿调查正逐步得到重视,但往往是流于形式,只是在政府拟定方案的基础上,由移民简单地做“选择题”。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加强移民的公众参与,可以逐步提高移民安置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真正落实“开发性移民”的政策。

参考文献:

[1] 胡兴球,赵楠.世界银行及国外水库移民管理经验总结[J].水利规划与设计,2008,(3).

[2] 蔡频.国外及世界银行对非自愿移民的基本做法[J].水利发电,2002,(4).

第6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论文摘 要】尽管国家对工程移民从补偿标准和后期扶持政策不断修改和完善,但移民上访情况和群体事件仍时有发生,维护移民稳定工作的形势仍十分严峻。论文分析了工程移民稳定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与对策。  

 

 一、水电工程移民稳定工作现状 

 随着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贯彻实施和许多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工作的推进,由于各水电工程项目间补偿标准、操作程序、安置方式的差异,移民之间相互攀比的情况越来越突出,部分移民无故上访、缠访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外出务工返乡移民增多,一些移民无事就凑在一起策划找各种借口在重要节日和国家重要会议期间上访,给移民维稳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有的上访人员情绪激动,问题提得十分尖锐,处理稍有不当就会酿成群体事件,移民维稳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二、移民不稳定因素分析 

 1.不同项目间,政策执行标准不一 

 国务院修改和完善了《大中型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在具体执行中仍然存在很多矛盾,如:新老条例在移民管理体制、操作方式上、补偿补助标准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造成相互衔接难;不同的水库、不同的开发业主,不同的项目在移民安置、补偿补助、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标准不一致,造成分散安置和投亲靠友移民巨大落差。实物指标调查中,一些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执行“停建令”,造成有一定经济基础、投机钻营的人因抢修、抢建、抢栽而获利;有一定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的人与调查工作人员串通虚列实物量而获利;而那些严格执行“停建令”的地方和贫穷老实的移民却只能获得较低的补偿费用,造成其心理严重失衡[1]。 

 2.安置条件差、安置措施不到位 

 一些安置区地处偏远,山高坡陡,自然环境差,交通不便,造成移民生活不便,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上学难等;由于土地等生产资料配备不足,发展空间狭小,生产模式单一,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发展非常困难,加之移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遇到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就会引起移民不稳定。大部分移民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之就业信息闭塞,缺乏就业门路,移民生产生活困难,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现象较为突出。移民搬迁后,新的经济来源的培育和新的社会群体、社会关系的建立都市需要较长的时间过程,遇到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就感到束手无策和恐慌,导致产生不满情绪,甚至聚众滋事。 

 3.社会风气不良 

 部分库区移民为了自身利益,法律意识淡薄,在水电项目工程区抢修、抢建、抢种、抢生的现象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移民工作的政常秩序。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特别是随着减免农业税和实行粮食直补等慧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对基层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依赖性减小,有的农民心中根本就没有政府和组织,天马行空,我行我素。 

 三、维护移民稳定的对策 

水电工程移民属非自愿移民,诸多因素都会影响移民群体的稳定,只有正视问题,面对矛盾,注意细节,把握环节,讲究方法,逐一加以解决,才能确保移民区社会的稳定。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等前期工作[2]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工作时,从编制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形成都应充分征求移民的意见,在条件具备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2.明确目标,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是移民安置条例明确的基本原则,在确定移民安置方案和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时,应结合安置区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状况,认真分析,科学论证,合理配置资源,根据移民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安置途径和安置方式,避免出现移民因各种原因返贫的情况。 

 3.让移民参与移民事务的管理[3] 

 在征求移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让移民选派代表参与承包地、宅基地的划分;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及复建工程质量监督;收集移民群众对移民工作的意见建议;基层政府有意识的安排部分移民到安置地村级组织任职。让移民充分享有话语权、知情权、参与权,使移民置身事中,充分认识移民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化解因非自愿移民产生的与政府的对抗情绪,加快与当地居民的融合。 

 4.关心移民疾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移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更多的关心,特别是精神上的安慰与鼓励,要关心移民疾苦,对移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认真钻研移民政策,对移民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要给予保护和解决,对违法乱纪的要坚决给予打击;要畅通移民反映诉求的渠道,有专门的人员接待移民上访,及时了解掌握移民的思想动态;加强对移民权威人士的思想引导,充分发挥其特殊社会关系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服务移民社会稳定。 

 5.建立预警机制 

 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移民村、组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维护移民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防止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各种手段鼓惑、煽动移民群众上访,引发不稳定因素,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做到排查彻底,化解到位。建立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掌握动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依法有效处置应急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和事态扩大。 

参考文献: 

[1]那富斌.普洱市水电移民安置情况调研报告。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0-07-10. 

pejc.gov.cn/viewinfo.aspid=3450. 

[2]张文全.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 

kmds.km.gov.cn/kmds/kmds2009/kmds0902/116421947515 

第7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关键词:美国;熔炉论;匈牙利移民;美国化

作者简介:隋笑宇,男,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从事美国史研究;梁茂信,男,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研究所所长,从事美国社会史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美国人才吸引战略的历史考察研究”,项目编号:10BSS011

中图分类号:K712.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1)06-0126-07 收稿日期:2011-09-20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随着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化,大批欧洲移民纷至沓来。与此同时,美国同化外来移民的社会思潮也发生了转换,即“盎格鲁归同(Anglo-conformity)论”被“熔炉(Melting pot)论”所取代。在这种背景下,以白人新教徒为主的美国人单向度地按照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对外来移民实行同化。由于这种理想与美国残酷的社会现实相去甚远,结果,白人按照美国社会价值观同化外来移民的美国化行为也以失败告终。对此,虽然国内学界已有所关注,但迄今为止,关于具体移民群体美国化过程的实证研究却寥若晨星。有鉴于此,本文以匈牙利移民为例进行分析,从一个侧面揭示移民在美国化过程中是如何保留本民族文化,进而有助于加深对美利坚民族多元化形成这一尚未全面启动研究之问题的认识。

一、前所未有的移民潮

在1865年美国内战结束后的半个多世纪中,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日新月异地改变着美国社会的结构和面貌;新兴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大量新兴行业的产生和生产方式向制造业流水线的转变,社会就业机会与日俱增。在全球化经济体系中融合程度较高的欧洲国家,也因为农业经济的瓦解和人口快速增长,造就了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工业的储备军。在此背景下,成千上万的欧洲移民漂洋过海,蜂拥而至,形成了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移民潮。据统计,在1880―1920年,进入美国的移民达到2300多万,是1820―1880年迁入美国外来移民总数的两倍。其中在1901―1909年入境移民近800万,是当时入境移民最多的几个年份。值得关注的是,在这股移民潮中,来自于西欧和北欧国家的移民逐渐减少,而来自东欧和南欧国家的移民日益增多。到1896年,来自东南欧国家的移民超过了美国入境移民的50%,此后东南欧移民人数一路飙涨,1910年这一比例超过80%。[1](P110-111)由于东南欧移民经济条件差,多数是没有文化的农民,不说英语,且大多信奉天主教和东正教,因此,他们被美国学界称为“新移民”(new immigrants),以区别于来自西北欧国家的“老移民”(old immigrants)。[2](P55)截至1920年,在这些新移民中,人数较多的是来自意大利、俄国和波兰,随后是奥地利、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3](P302)由于他们多数来自贫困的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差,主要依靠出卖劳动力谋生,因而移民多数进入就业机会较多的北部城市。据统计,到1920年,居住在城市的移民占当年白人移民中的75.5%,但各民族群体城市化的程度高低不同。例如,居住在城市的移民分别占俄国移民的88.6%、爱尔兰移民的86.9%、意大利移民的84%、波兰移民的84.5%、匈牙利移民的80%和奥地利移民的75%。[2](P56)从地理分布看,由于多数移民是在港口城市纽约入境的,故他们登陆后主要集中在纽约、纽瓦克、克利夫兰、芝加哥、底特律、密尔沃基和匹兹堡等东北部和中西部工业城市。例如,在1890年,外来移民占密尔沃基人口的88%,纽约人口的81%,芝加哥和底特律人口的81%,克利夫兰的77%,圣路易斯、匹兹堡和辛辛那提人口的71%左右。到1920年,外来移民及其在美国生育的第一代仍占美国城市人口的62%。[4](P134)显然,大批外来移民的到来,使这个时期美国城市带上一种明显的“外来”特征。

在上述背景下,匈牙利移民也纷纷来到美国。从其入境时间和阶段性看,在1880年以前的五年间,每年来到美国的匈牙利人不过2500人。此后,年均移民人数开始缓慢增长,到1886―1890年间,入境移民年均2.2万人;1900年以后的10年间,匈牙利移民进入了高潮期,年均入境移民超过10万,占1880―1920年入境匈牙利移民的80%以上。[5](P504)很明显,虽然匈牙利移民的启动时间晚,但其增速快,人口的迁移率相对较高。据美国政府统计,在1870―1910年的每个十年间,匈牙利移民的增长率依次是208.4%、441.7%、133.4%和240.1%。[6](P787)从出境移民占匈牙利人口的比例看,也是比较高的。例如,1899―1913年迁出移民占匈牙利国内总人口的4.5‰,其中1905年、1906年和1907年的比例分别攀升至7.9‰、8.1‰和9.3‰,年度移民率之高,甚至超过了同期移民人数较多的意大利。[7](P18,22)从移民入境后的地理分布看,根据笔者对美国人口统计中的数据计算分析,到1920年,匈牙利移民大多集中在美国北部城市,其中,东北部占51.7%,中西部为42.09%,城乡分布的比例分别为80%和20%。在各城市中,纽约独占鳌头,其社区的匈牙利移民占全美匈牙利移民的16.2%,而居住在芝加哥、克利夫兰、费城和底特律等北部城市的匈牙利移民在5%到10%之间。纽瓦克、匹兹堡等工业城市则低于上述比例。[3](P307,313,308)

匈牙利移民之所以不远万里来到美国,主要原因在于这个时期匈牙利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及其与美国的差异。追本溯源,匈牙利是以马扎尔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地处欧洲内陆,地势平坦,系多瑙河中游平原的一部分,在政治上长期处于欧洲封建专制的包围之中。虽然1848年独立革命爆发后通过的《匈牙利自由法案》废除了农奴制和一些封建贵族特权,但革命的不彻底性导致一部分在争取自由斗争中失败的政治移民跨越南端国界进入土耳其,随后迅速分散到法、美等国家,他们因此成为近代匈牙利最早的外向型移民。在国内,尽管农奴制废除后,普通民众享有了自由流动的权利,但未能解决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沉重赋税等问题。同时,由于处于奥匈帝国二元制政体下的匈牙利着力推进农业,导致工业发展滞后,且多数属于面粉、食品和酿酒等农产品加工业,而引领工业革命潮流的纺织业及机器制造业主要由奥地利把持。19世纪末,落后的匈牙利已无法消化因土地兼并和机械化发展而释放出来的大量剩余劳动力。不啻如此,1873年波及全欧的经济危机致使正处于襁褓中的匈牙利工业遭遇重创,信贷交易所倒闭、银行破产、工业建筑业停工,生计无着的失业工人苦苦找寻着自己的出路。与此同时,匈牙利可谓祸不单行,其农业歉收、葡萄根瘤蚜虫灾害以及霍乱盛行使得农民的处境进一步恶化。许多农民资不抵债,纷纷将自己的土地出卖给当地的大地主。到20世纪初,匈牙利54%的土地集中在大地主手中,仅有5.5%的耕地掌握在128万户小农手中,社会上到处充斥着大量几近破产的贫农和一无所有的无产者[8](P239),对于丧失了生活资料后非迁移而无法生存的劳工来说,移居海外是他们谋生的唯一出路。基于此因,在迁居美国的匈牙利移民中,年龄在20―49岁的青壮年劳工占出境移民的3/4。[9](P105)

当然,匈牙利移民来到美国,也与美国的拉力因素相关。一方面,自19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各州政府和企业到欧洲招募移民,高调宣传在美国工作生活的美好前景和优厚条件。19世纪60年代广泛发行的《移民指南》把美国吹得天花乱坠,“欧洲人应离开旧世界的专制制度和无所收获的土地,寻求新世界的自由和独立……在新世界的土地上,用劳动的双手采掘出丰富的宝藏”[10](P60)。另一方面,移民在向母国的亲友寄钱时,也通过信件诉说着他们在美国成功的感人故事。一位匈牙利人在信中写道:“我每天从早6点工作到晚7点,工作内容是用机器缝制衣服,每周可以赚10~11美元……我妻子也在这里工作,她每周工资是9.5美元。而在匈牙利,这是我一个月的酬劳。”[9](P104)如此诱人的宣传,再加上不断传来美国工业化迅速发展、经济一片繁荣的消息,失业劳工、无地农民和对前景感到黯淡的中产阶级下层,无不为移民美国而动心。在他们的憧憬中,美国就是摆脱贫困的人间伊甸园。于是,他们停辛伫苦,怀揣发财梦想,远渡重洋,来到美国城市中的工矿企业,开始了艰辛而漫长的美国化生活。

二、缓慢的美国化进程

当外来移民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蜂拥美国的时候,处于转型时期的美国思想与文化界也在探索对美国社会变化的合理解释。从个人主义到自由主义,从实用主义到社会达尔文主义,从泛美主义到海洋扩张主义等,各种思潮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在移民与民族同化领域,自美国建国以来,“盎格鲁归同论”一直主宰着美国民族同化的思想主流,它要求所有移民来到美国后,脱胎换骨,放弃对母国的忠诚,在政治思想、民族文化和价值观念上,成为不折不扣的美国人。到19世纪末期,该理论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而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熔炉论”成为民族同化的主流。从现有资料看,在美国学术界,最先倡导熔炉理论的还是美国著名的边疆史学者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他在《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一文中认为,随着西部边疆的开拓,文化背景不同的外来移民通过“碰撞―认同―融合”的模式完成同化,进而生成一个新的美利坚民族。1908年,犹太移民剧作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的成名作《熔炉》被搬上舞台后,美国各地万人空巷,举国喝彩。赞格威尔在剧本中写道:“美国是上帝的坩埚――一个将融化并改造欧洲所有种族的大熔炉,德意志人、法国人、爱尔兰人、犹太人和俄国人,都将与所有的人在熔炉中融化。上帝正在创造美利坚人。”[11](P171)“熔炉论”的最大失误在于:第一,它以浪漫主义的形式表达了美国人富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民族同化观,它以高调的美国例外论虚拟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在逻辑上,它主张各民族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尊重,融合成一个全新的、有别于世界上任何群体的民族,但在实践中,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是一个充满冲突的社会。一方面,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屠杀达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而白人对黑人的种族压迫也在1896年最高法院的“隔离但平等”的原则下演化为一种合法的全国性制度。另一方面,在自由放任管理的模式下,美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弱肉强食”的现象表明,社会达尔文主义已成为社会利益分配的最高法则。第二,它违背了美国民众的诉求。在美国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如火如荼的时期,史无前例的外来移民潮不期而至。此时,由于上层建筑管理与经济基础变革趋势相互脱节,引致各类社会问题丛生。然而,美国土生人却错误地认为,市败、社会犯罪、贫民区泛滥和城市环境恶化等都与外来移民有关。他们认为,移民加剧了就业市场的竞争、抢去了美国人的职业、造成了天主教与新教冲突的再次爆发。更重要的是,依照遗传学理论,所有的非盎格鲁撒克逊人都是劣等种族,他们与美国盎格鲁白人通婚,最终会导致白人血统纯洁性的丧失和盎格鲁撒克逊人命运的终结。[11](P175-180)简言之,外来移民是美国人政治制度、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最大威胁,所以,土生美国人强烈要求限制外来移民的呼声最终演化为一场狂飙的排外主义。[10](P178-227)在这样恶劣的社会环境中,曾经使德意志和爱尔兰移民备感心酸的土生美国人的民族成见(ethnic stereotype),也被延伸到东南欧移民的身上。匈牙利移民被蔑称为“波匈人”(即波希米亚人和匈牙利人通婚的后代),借以区分当时同样被蔑称的“波拉克人”(即波兰人)。虽然一些媒体和社会工作者也认识到了匈牙利移民淳朴善良的性格和工作中吃苦耐劳的精神,称赞他们自强自立,不依赖公共福利。但负面的报道也不绝于耳,不少美国政府官员、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生物学家、新教牧师和专栏作家在其中推波助澜,在纽约、费城、芝加哥、匹兹堡和克利夫兰等城市的媒体上,以种种方式诋毁匈牙利移民,宣扬他们不讲卫生、没有文化、不懂民主、经常酗酒、衣着褴褛、住所肮脏、社会道德缺失。[12](P27-32)此外,一些宗教狂热分子按照新教伦理和盎格鲁人的文化观,推动着移民的美国化进程,使其从19世纪末的自然同化向一战前美国政府实施的强制性民族同化转变。在这场心理变态的社会运动中,其目的就是以强制性方式,“彻底地消除印第安人、黑人和外来移民的民族特性”[12](P20-21)。第三,就外来移民而言,他们在美国遭受的歧视和偏见经历表明,“熔炉论”并非是移民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写照,而是对其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一种强大威胁,因而“移民不愿意接受熔炉论”[11](P172)。为论证这个观点,笔者在此对匈牙利移民的美国进程作一简单勾勒和分析。

客观而言,所有移民来到美国后,要参与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最终实现追求幸福的夙愿。为此,他们必须完成美国化进程,通过加入国籍而享有美国公民的各种权利。然而,如上所述,他们来到美国时,在民族同化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中遇到了十分严峻的挑战。另外,在语言和文化上与美国人的差异,也加大了匈牙利移民在完成美国化进程中的困难。因为匈牙利移民地域性比较广泛,狭义上的民族构成复杂,宗教的多样性特点也十分突出。据1910年美国人口统计,在匈牙利移民中,说马扎尔语的移民占46%,说斯洛伐克语的移民占21.8%,说德语的移民占14.8%,其余的人说捷克语、俄语和波兰语等。[6](P968-969)在上,48.3%的人信奉罗马天主教,16.1%的人信奉希腊天主教,加尔文教徒占8.4%。[7](P182)在此条件下,匈牙利移民中较低的技术与文化构成使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处于不利的地位。例如,在匈牙利移民中,农民和无技术劳工约占77.5%,技术工人约占8.6%,知识分子约占8%,余者为商人、小业主和工匠等。[9](P105)因此,多数人以出卖劳动力为生,从事着美国本土工人和“老移民”所不齿的薪酬较低的脏累工作,其工作时间长,危险系数高。对于匈牙利知识分子移民来说,他们在美国很难找到与其在母国时地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幸运者则利用本民族的文化与经济资源,在本民族社区继续着以前的医生、教师、牧师等工作职业,勉强保持着其中产阶级的社会地位;不幸者则不得不向下层流动,例如,约11%的知识分子成为当地工厂中的非技术劳工。[13](P426)对于这些移民而言,他们在向美国同化过程中,社会流动的空间和路径愈加狭小。当然,在匈牙利移民中,也有一部分人跻身于中产阶级的行列。例如,有些人从小商贩起步,并在第一代移民中完成了初期的资本积累后,转而开设屠宰厂或社区沙龙等小型店铺,随后逐步拓宽经营范畴和规模,有人甚至涉足于地产或旅行社等大型商业。据康涅狄格州的诺瓦克市长所言,1912年当地已有200名马扎尔移民拥有了自己的住房。在1905年的密歇根州德尔雷镇,有30家匈牙利人拥有房产。[7](P149)此外,那些有一技之长的移民,例如工程师、画家和音乐家等,在职业竞争中成功的概率较高,有的甚至成为汽车制造厂的首席工程师或知名艺术家。[13](P433-434)

相对而言,与第一代移民相比,在美国生育的第二代匈牙利移民的职业地位有了明显提升。他们的父母为了孩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不遗余力地支持子女读书。由于第二代移民生长在美国,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加上耳濡目染的美国生活,其价值观中的美国化程度更高。因此,他们中间从事律师、医生等社会地位较高的职业人数有所增加。但是,家庭的民族背景与宗教特征制约了他们在美国社会升迁的步伐。他们对美国社会主流文化的认同程度也仍然比较有限,与其他东南欧移民的认同程度较高。一位职业为律师的第二代移民说道:“我的密友都是同行,他们所遭遇的困难与我类似。其中一个是意大利人,另一个是比利时人,他们和我一样,都是工人的儿子。”[13](P433)可见,匈牙利“新移民”通过职业流动实现向美国主流社会的融合还存在着诸多障碍。在上述制约因素的作用下,不管是第一代还是第二代,族内通婚比例较高,而族外通婚率,特别是与土生白人的通婚率仍然微不足道,根据笔者对美国人口统计资料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其比例在1910年不足7%[6](P963)。如果说上述资料表明,美国人与匈牙利移民之间彼此认同的程度十分有限,那么,移民的归化率表明,匈牙利移民对美国的认同程度也是有限的。到1920年,只有29%的匈牙利移民获得了美国公民资格,远远低于德国移民的72%、瑞士移民的69%及英国移民的63%。[10](P127)不言而喻,匈牙利移民基本上生活在美国主流社会之外。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在美国化进程中,与匈牙利移民步履维艰的相似例子可谓是司空见惯。自19世纪末开始,许多大中型城市都出现了与美国主流社会隔离的民族社区,“小意大利”、“唐人街”、“墨西哥城”以及波兰人、俄国人和乌克兰人飞地等,不一而足,在其所在的城市形成了一道鲜明的民族风景。不管是城市还是在农村,各移民群体聚居在本民族社区里,保持着自己的生活习惯与文化。即使在纽约市下东区(Lower East-Side )的一些街区,犹太人、意大利人和匈牙利移民相互为邻,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与其他民族群体几乎不接触”,“社会生活相互独立”。[11](P130-131)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将被同化的人在数量上超过了将同化他们的人”的奇怪格局,形成了一些美国学者所说的“逆向同化”(reverse assimilation)现象。[14](P24-25)面对美国民族多元化的这种格局,有的美国学者认为,到20世纪20年代,熔炉理论在实践上已经失败,美国已成为一个具有“文化多元主义”特征的“世界联盟的缩影”。[15]

三、 美国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匈牙利移民的美国化道路荆棘载途,坎坷不平,有着诸多的制约因素。其中,如上所述,既有美国人在心理上和行为上的排斥,也有匈牙利人自己经济条件和生活方式的限制,还有匈牙利政府的宣传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合力作用,决定了匈牙利移民在美国与母国之间的认同归属方面很难作出单向度的选择。

客观而言,匈牙利移民来到美国后面临着多重性的挑战与考验。一方面,他们从母国农村到美国城市,需要完成从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从母国文化向美国文化的双重转变。在空间与职业上,这种双重转化的压力使新移民深感困扰;另一方面,语言上的障碍与缺少专业技能的制约,又在就业市场上把他们置于不利之地。同许多“新移民”群体一样,匈牙利人为了应对异国生活中的种种困难,通过团结协作的方式,在纽约、芝加哥、克利夫兰等许多城市形成了功能齐全、具有民族特色的移民社区。这意味着他们在美国这个陌生的国度里,构建起了在语言和文化等诸多方面与匈牙利相同的生活空间。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在日常生活中,移民以匈牙利酒馆或沙龙为社交活动场所,或休闲娱乐,交流信息,或将其视作信件、包裹的收发站。移民不仅在民族商店买到自己熟悉的服饰和生活用品,通过民族报纸杂志了解母国和美国的新闻时事,而且还能获得社区银行借贷、邮政、就业、住宿学校教育及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与服务。在1910年克利夫兰的一份匈牙利语报纸上,刊登着80家企业的招募信息,其中包括21家服装厂和制鞋厂、19家沙龙和商店、14家杂货店、7家票务公司、6家理发店等。[16](P138)第二,社区是移民的精神家园。19世纪末,各主要教派在社区内都建立了自己的教堂,其主教大多来自母国。不啻如此,教堂作为移民的活动场所,其功能也愈加多样化。它不仅用于做洗礼、礼拜和举行婚礼等传统活动的场所,还被用来做教室、剧场和舞池等。不少牧师向教徒传授在道德和上如何适应美国生活。1900年罗马天主教牧师卡罗雷・博姆(karoly bohm)在《匈牙利天主教的星期日》一文中,以充满辛酸的笔调告诫匈牙利移民要学会自强自立,避免各类危险,因为用他的话说,美国“不仅提供面包,还有墓碑”[16](P154)。在纽约和克利夫兰等城市,匈牙利移民社区发行的《匈牙利裔美国人的民族守卫报》、《人民之声》和《自由》等报刊,不仅传递母国的新闻大事,还介绍美国的社会生活,为移民提供重要的就业及生活信息,因而成为满足移民在异国他乡精神生活的源泉。更重要的是,社区还是民族节日活动的主要场所。如底特律的匈牙利移民仍在复活节保持着洒水和杀猪的特有庆祝习惯,俄亥俄的洛雷恩移民仍然保留着在母国的传统民族节日中举行匈牙利式街道游行的活动等。[17](P368)第三,移民为加强联系和自助而成立的全国性组织团体遍布全美各地,大大加强了移民间的联系。到1910年,美国共有6家全国性的匈牙利兄弟协会,其主要目的是为遇到危难的移民提供帮助。其中最著名的是1886年在宾夕法尼亚的黑泽尔顿创立的维霍威援助联盟(Verhovay Aid Association),该组织在1920年以后扩展到20多个州,拥有300余个分支机构。1892年,美国匈牙利援助协会(American Hungarian Aid Society)在康涅狄格的布里奇波特建立,宗旨在于把所有优秀的匈牙利人组织起来,共同赢得美国人对匈牙利千年灿烂文化的尊重。其现实目标是为美国的匈牙利失业者、遗孀和孤儿等弱势人群提供救助等慈善工作。此外,1890年建立的匈牙利戏剧协会(Hungarian Drama Society)和1891年成立的克利夫兰匈牙利年轻男女协会(Cleveland Hungarian Young Men’s and Ladies’Society)从娱乐和新闻等层面丰富了匈牙利移民的文化生活。许多社区协会不断发展壮大,迅速地由地方组织演变为全国性联盟。各种兄弟同盟协会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移民间的交流,增强了社区凝聚力,并为之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

事实表明,长期生活在本民族社区的匈牙利移民,并没有脱离与母国经济及文化的联系,在客观上削弱了第一代移民融入美国社会的动力。在民族认同上,匈牙利移民始终不能忘记自己的祖国,相反,他们对美国社会及其价值观念,在主观上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尤其是那些告别家中父母妻儿、千里迢迢到美国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他们忍受着工厂主的残酷剥削、恶劣的工作条件和当地美国人的排挤与偏见,省吃俭用,含辛茹苦,只为衣锦还乡,与亲人团聚。他们往往执意拒绝向美国同化,仅仅活动在“小匈牙利”社区中。在这种情况下,社区不仅没有成为他们适应美国社会生活的中转站,反而在客观上促成他们往返于工厂和住所间两点一线的生活模式。这种自我隔离的人在预定经济目标实现后,立即返回母国。根据学者约翰・科萨(John Kosa)的估算,在1850―1920年,匈牙利移民回流率为15%―33%。[5](P505)对于那些继续在美国居住的移民来说,他们对母国的关注则更甚于对美国的关注,甚至有些移民希望按照美国的政体模式推进匈牙利的民主化进程。1905年,匈牙利的社会动乱触动了旅美匈牙利侨民的爱国热情,部分中产阶级人士积极行动,希望匈牙利从奥匈帝国的二元体制中获得独立。美国匈牙利同盟(American Hungarian Federation)曾这样宣称:“我们,一百万在美国的匈牙利同胞不只是要求,而是要实现匈牙利人民享有同样的自由,同样的公平,同样的康乐。”[7](P176-177)可见,匈牙利移民并没有因美国优越的物质条件和先进的思想理念而放弃母国,而是努力把美国的先进思想观念带回家乡。

另一方面,匈牙利政府也急欲呼唤美国的匈牙利移民回国,巩固该民族在匈牙利国内人口数量、政治、经济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中的主导地位。然而,19世纪末期以后,马扎尔人移居海外的势头不减,引起了匈牙利政府的极度担忧。据匈牙利官方统计,至1902年约有33%的马扎尔人迁居国外。为了避免更多的马扎尔人移民海外,争取其海外侨民回国,在1903年1月,匈牙利政府召开秘密会议,制订了名为“美国行动”(American Action)的长期计划,旨在呼唤移居美国的马扎尔人重返母国。概而言之,“美国行动”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远在大洋彼岸的马扎尔移民展开宣传与动员工作。第一,政府通过两种手段加强对美国的匈牙利移民教会的渗透与控制。一方面是通过提供捐款,在经济上加强对教会的控制,另一方面,对所派往美国的主教进行严格考核,避免他们在传教中有不利于匈牙利形象的内容,鼓动马扎尔人的爱国热情,然后在思想和精神上拉拢马扎尔人,阻止其在美国被同化。第二,为了培养第二代移民对母国的爱国热情,加强对匈牙利的民族认同感,匈牙利政府于1912年4月规定,在美国的每个匈牙利移民社区设立匈牙利语学校,并严格限定教材内容和授课细节,要求匈牙利移民的子女必须在周六、周日和其他中小学休息日上课。第三,匈牙利政府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控制旅美匈牙利移民的思想导向。1905―1907年,匈牙利外交部在完成了对美国的马扎尔人创办的报纸情况调查后,最终选取了四家报纸作为舆论阵地并对其提供了5200美元的津贴,借此大力正面宣扬匈牙利的社会制度与文化,阻止美国的匈牙利移民与美国主流社会的融合。[18](P317-318)

“美国行动”的实施在美国的马扎尔人移民中产生了较大影响,他们不少人认识到自己是流落海外的匈牙利公民,对在美国的生活感到厌倦,盼望早日重返故乡。在1899―1913年间,共有290 145人从美国返回匈牙利,平均每年的回流移民占迁往美国人口的24.3%,甚至在1908―1913年的移民回流率高达32.7%。当然,在回国的移民中,也有一些是因为经济状况恶化促成的。例如,1907年美国经济危机爆发后,回流匈牙利的移民在1908年达到53 770名,超过了同年匈牙利的赴美人数。[7](P26-27)可是,有些匈牙利移民在返回母国后,发觉自己的价值观念已经被美国化了,对匈牙利城市和农村的文化与生活方式颇感不适。于是,他们便通过二次移民最终定居美国。[14](P156)

综上所述,19世纪末期进入美国的匈牙利移民,与东欧和南欧国家的其他移民一样,满怀热情,移居美国,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在美国寻找到安身立命之所,他们愿意接受美国人的价值观念。但是文化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加上窘迫的经济条件,使得他们聚居在本民族社区,从而将自己孤立在美国的主流社会之外。而匈牙利政府动员移民认同祖籍文化的措施与努力,也加速了匈牙利移民的离心力。因此,虽然有部分中上阶层移民较好地融入到美国社会,但从整体上看,匈牙利移民聚集社区的居住方式、在美国社会地域及职位流动的有限性、被美国民众的排斥和母国政府的召回,以及移民内心的爱国情结,都在很大程度上注定了他们在美国同化进程的相对缓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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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ox between Ideal and Reality: The Destruction of the American Myth of the “Melting Pot”

――A Case Study of the Hungarian Immigrant

SUI Xiao-yu,LIANG Mao-xin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24, China)

第8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西部地区是中国最近及未来若干年水利水电开发的重点区域,作为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全国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于此。因为水电开发项目建设会占用土地、房屋等生产生活资料,大量的少数民族居民需要搬迁安置,在搬迁安置过程中会面临着各种问题,陷入“弱势”境遇之中,急需采取各种方法予以应对。民族社会工作就是一项有效的专业方法,它的工作方法诊断出了弱势移民群体面临着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社会等层面的问题,它的基本理念赋予了民族地区弱势移民群体帮扶工作以对象、价值理念、专业目标优势,它的个体、群体、结构制度理论都蕴含着干预弱势移民问题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水库移民;西部民族地区;社会工作;具体策略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8-5831(2013)06-0031-05

中国最近及未来若干年内水电开发的重点区域必将是西部地区,西部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就达562 211.45万千瓦,占全国水能资源理论蕴藏总量的83%,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1 139万千瓦,年发电量为14 952亿千瓦时,分别为全国可装机容量及年发电量的82%与77.7%[1]。西部地区也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全国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于此,西部12个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92%,而西部人口总量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8.07%[2]。西部民族地区在中国水电开发中具有重要地位,加之民族地区自然环境复杂、生计方式多样、社会结构特殊、文化形态多样[3],因此民族地区的移民帮扶成为了重要且极具挑战的课题。许多移民处于弱势境遇之中,影响了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完成,不利于移民进行正常的社会生活,不利于安置区的稳定与发展,与“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移民发展原则不一致,也与十关于“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相违背。于是,进行民族地区水库移民的帮扶成为必然,许多政策和方法被提了出来,但是在帮扶层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这样一门助人自助的新兴且与移民工作有诸多关联性的学科――社会工作(Social Work)却毫无踪迹。社会工作以弱势群体为工作对象,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已具有了自身比较完备的学理理念,本文将其称作“社会工作学理”,主要是指社会工作专业所具有的理念(主要指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专业目标等)、问题诊断策略、分析理论,它是社会工作运用实务方法干预实际事务的重要指导。

一、西部民族地区水库移民面临的弱势境遇诊断

社会工作的诊断其实也叫社会工作预估、事先的评估,在收集案主(本文指弱势移民群体)资料的基础上,社会工作者对案主存在的问题以及案主与环境互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形成一个暂时性的评估结论过程,它为形成介入计划奠定基础[4]。以社会工作的专业学理为指导,在结合中国实际的基础上诊断出西部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在搬迁安置中主要存在以下“弱势境遇”,急需社会工作的介入。

(一)社会工作诊断之经济层面的弱势

贫困是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在经济上的共同特征,制约着他们的生存与发展。民族地区居民搬迁安置前,很多移民是农村民族地区居民,土地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水库建设占用了大量土地。许多民族地区居民搬迁到城镇,不再拥有土地;有的虽然安置到农村却仅获少量土地或劣地,生产资料的丧失或减少而又无法获得其他生产来源,导致经济收入减少,生活境遇恶化。同时,不能忽视的是,有的移民虽然获得了一定的土地,但是因安置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须种植一些不同于移民库区的农作物,许多移民不懂播种、施肥等种植技术,面临难播种、减产量、无收益的问题,减少了收入,一度陷入经济困顿之中。这也就意味着移民迁移后,其生活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引发生存和贫困风险[5]。例如傣族、维吾尔族、白族等民族以种植业为主且相当发达,对耕地的依赖程度很高,搬迁将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西部民族地区,水库项目建设中有很多“纯居民”移民,即“三靠”、“三无”民族地区居民,他们搬迁到移民新区后,失去了靠路近水的区位优势和生意上的便利,既无固定收入又无外援,有的仅靠民政救济生存,生活水平大幅下降[6]。当然,在工程项目建设区还有很多贫困移民,他们搬迁前就很贫困,需要依靠政府的支持生活,而搬迁会使他们的经济境遇更加糟糕,加深了他们的经济边缘化。这也是社会工作在进行问题诊断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水库项目建设中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移民群体,即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患病者等生理性弱势群体,由于生理上的原因没有太多的经济收入,然而工程建设又需要他们搬迁,使其生活更加贫困。

(二)社会工作诊断之政治层面的弱势

在移民搬迁安置方式上,许多地方采用“插花式”分散安置,移民搬迁后进入了新的社区(农村或城市),纳入了一个新的基层行政组织当中。许多移民无法适应新组织的政治生活,得不到新社区组织的认可,丧失了社区政治参与的机会,没有了“话语权”,对社区政治参与的意见和诉求无法得到满足,甚至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却寻求不到当地政府的帮助。

搬迁后,原来移民村的行政组织很多被撤销了,规划为新的社区单位统一管理,许多组织干部失去了职位,以前的权威不复存在,没有了政治资本,失去曾拥有的一些特权,陷入“政治失位”的弱势之中。

(三)社会工作诊断之文化心理层面的弱势

人类学家泰勒(Tylor)认为:“文化是一个包含了语言、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习得的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合整体。”[7]民族地区移民特别是远迁移民,搬迁后会来到一个陌生而又异于原来生活的环境之中,面临着不同语言、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文化适应上的困难。许多移民尤其是老年移民由于多年受本地文化的熏陶,无法自主进行文化调适,陷入了“文化震惊”“文化混沌”的状态中,而这种状况在少数民族的移民当中更加明显。如澜沧江上的某水电站移民,原来居于彝族聚居区,但搬迁后来到汉、白族为主的地区,文化教育水平、生产、生活、民族习惯与当地居民差别较大,移民不习惯,融入当地困难较大。

民族地区的远迁移民搬迁后文化的不适应首先是来自语言,而语言是不同群体之间最明显的文化差异表征,也是种群之间交流的主要工具。以甘肃九甸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藏族移民为例,他们主要是从甘肃省临潭市石门乡、卓尼县洮砚乡等地搬迁到1 400多公里外的酒泉市瓜州县,两地分属于不同的方言体系,沟通起来很困难,尤其在老年人和儿童群体上表现得更为明显。老年人不如年轻人接受语言、适应语言速度快、能力强,陷于安置地环境和文化适应的困境。

文化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给移民与当地人交往带来障碍,甚至可能引起价值观和文化结构体系的冲突,影响移民与安置区的融合。例如,许多民族地区水库移民的孩子是在村中的小学学习,学校里有部分老师用当地的方言教学,许多移民的孩子听不懂老师的讲课,成绩很差,有的干脆辍学。在酒泉市瓜州县南岔镇中学就读的移民子弟反映,由于他们不会说流利的普通话,总会受到当地学生和大人的歧视与责怪。

中国是一个具有历史、地理、生产生活多样性的国度,有着丰富多样的风俗习惯,城镇与乡村、南方和北方、沿海与内地、平原与山区的婚丧礼仪、饮食习俗不同。不同的习惯往往导致移民产生很多不适应感,有些移民因为忍受不了当地的生活、风俗习惯而被迫返迁或者离开安置地外出打工。

(四)社会工作诊断之社会层面的弱势

人生活在一定社会网络中,个体与个体之间连结出了人们共同生活的网络,个体是网点,人与人的关系为网线。对于个人乃至家庭来说,亲戚朋友以及联系密切的其他关系网络是生活、生产的宝贵财富和维系机制。然而,民族地区水库移民搬迁无法全部保留除纯正的家庭关系以外的其他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网络,因为水库移民大多是非自愿搬迁,多采用集中搬迁、分散安置的搬迁安置方式。这种强制性搬迁安置方式扰乱了现存的社会结构,使社会群体、社会组织、人际关系分散,使亲戚之间变得疏远,互帮互助的关系网、相互融洽的小群体、自发组织的服务团体被拆散[8]。在社会层面的弱势最主要表现在社会组织、社会关系网络解体,而这种关系无法在安置区得到恢复,移民个体显得无助、心情压抑、孤立,无法寻求到亲戚、朋友等社会关系网络的帮助,面临的经济、情感、生活等困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陷入不适应的境地。

在中国农村社会中,血缘、姻缘和地缘关系是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基础,尤其在民族地区更加明显,家人、亲戚和邻里是社会支持的重要系统,遇到困难主要寻求这些人的帮助,然而,远迁抽离了使这种社会关系支持网络赖以生存的基础。

二、社会工作介入西部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帮扶的工作优势

(一)明确的水库移民帮扶的工作对象意识

社会工作(Social Work)自20世纪初诞生于西方早期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主要是指:“社会工作的主体――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与方法,帮助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个人、群体、社区,克服、解决并预防问题的发生,恢复、改善和发展其功能,以适应和进行正常社会生活的服务活动。”[9]

从社会工作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它的工作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即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个人、群体、社区,这种不利地位就是一种“弱势”的境遇。进行弱势群体社会工作介入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是维护人的基本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需要。民族地区水库的建设在搬迁安置过程中(包括安置后)会产生大量的民族移民,部分移民会陷于“弱势”的境遇之中。也正是因为社会工作以弱势群体为工作对象,它在移民帮扶工作中比其他任何专业具有更超前的工作意识,在对民族地区水库移民群体问题的诊断与干预方面比其他专业具有更高的敏感性和方向性。

(二)明确的水库移民帮扶的价值理念意识

中国社会工作在人道主义、保护人权等中外社会福利思想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价值体系,它认为:“在个人方面,人应该享有作为人的一切权利,如生存发展权、受教育权、从事职业发展等权利,人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应当受到社会的关怀与保护,当受到伤害时社会应当给予支持与扶助,当人在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后,应该有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在社会方面,强调社会的和谐,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应当建立在与人们共同发展的平等尊重、相互支持以及密切的社会关系中,同时社会工作也要体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10]

价值理念往往是理性行动的先导,社会工作的理念可以更加优越地指导我们进行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弱势群体的帮扶。在个人方面,社会工作在问题诊断和干预过程中能够始终以移民的生存、就业、追求平等、政治参与得到尊重和完善为己任,受到伤害和损失也可以及时获得支持与帮助。在社会方面,社会工作在问题诊断和干预过程中能够始终以关怀社会的理念进行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弱势群体的帮扶,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社会主义人权的发展。以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为指导来开展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弱势群体的问题诊断、干预等帮扶工作,不仅可行还很必要。

(三)明确的水库移民帮扶的专业目标意识

社会工作在实践活动中本着这样的目标理念和专业使命:“预防问题或损害的发生,恢复受到损害的个体、群体的功能,为困境中的主体争取到资源以更好地改变困难境遇,促进个体或群体的进一步发展,最终达到一种稳定社会的功能。”

社会工作的专业目标告诉我们:在进行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帮扶工作时要相信每一位处于弱势的移民都有发展的潜质,要以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鼓励并协助他们进行自决能力的提升、潜力的发掘,通过移民和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来战胜困难、克服问题。在进行弱势移民帮扶工作中,工作者还要努力挖掘和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尽一切努力帮助他们,促进问题的解决,最终实现移民与安置地环境的协调发展。正是这种专业的目标意识使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弱势群体的问题诊断、干预更具有科学性。

三、社会工作介入西部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帮扶的具体策略

社会工作在专业理论层面上把移民弱势群体问题的产生主要归结于个体因素、群体因素和结构制度因素三个方面,在实践工作中也要从个体、群体、结构制度三个层面并结合相应的社会工作理论提出具体的应对之策。

(一)个体层面:迅速有效地进行危机干预

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林德曼(Lindermann)和卡普兰(Caplan)提出了危机介入理论,认为当个体、群体遇到一些突发的事件或紧急的变动却没能立即处理时,就会平衡,陷入生活危机中。这种危机状态主要是指:“个人面对达成人生重要目标受到阻碍的情况,或是经历紧张性事件、情境时,会感觉到运用过去习惯性的处理机制,不足以应付当时状况所产生的状态,或找不出解决对策,陷入无力感状况,引起情绪变动,出现不安、紧张及其他异常反映状况,无法单独去解决问题。”[11]这种紧张性状态或情境可以是因饥饿、贫苦、失去土地、失去亲人、失业、财产受损等原因引起,也可以是因个体生存、成长、发展的环境发生变化引起,并且这些危机状态、情境具有问题的复杂性和紧急性,在短时间内,个人一定要做选择,拿出应对措施,否则会产生一系列的次生问题。

由此理论可知,民族地区水库建设导致的搬迁即是移民危机的诱发因素,移民在被通知搬迁安置时,往往会产生心理上的震撼,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产生紧张、无助等情绪,再加上故土难离、亲友难舍等心理,许多移民陷入危机状态;当移民搬迁到安置地后,面对陌生的社会环境、陌生的民族地区居民、异样的风俗习惯而无法适应时也会陷入危机状态;而当他们再面临着失地、失业、食物短缺等状况时而无法找到应对措施时危机的状况会加重,陷入“弱势境遇”之中。而这种弱势境遇具有问题的复杂性和紧急性,移民需要在短时间里做出选择并找到应对的措施,这就需要工作者立即采取帮扶措施。

进行危机干预时,首先,要与这些移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了解清楚移民的情况;然后,工作者要评量移民受威胁的程度,检视出移民危机的严重性,清楚全面了解移民的主要问题,最终

找到

可行性的方法帮助移民处理情绪、提供协助,度过危机。这也启示,在进行西部地区水库移民帮扶时首先要与这些移民建立起沟通关系,对这些移民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继而建立工作关系,明晰移民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同时评估出这些问题对移民影响的轻重缓急程度,快速研究出可行的干预措施。这一理论对弱势移民帮扶工作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对移民的问题要有更加敏锐的洞察力,要善于分清轻重缓急,而且这些问题具有复杂性和紧急性,需要及时迅速地帮助移民解决。

(二)群体层面:有效运用移民相关的系统资源

社会工作系统理论认为:“人们问题产生的关键是个人与环境系统之间的互动发生了困难,在社会工作介入时要特别重视环境系统与个体系统之间的互动,帮助人们意识到协助系统的存在,加强系统的关联,动员一切可动员的资源帮助困境者摆脱困难。”[12]非正式的系统(家庭、亲戚、朋友等)、正式系统(社区、社会组织等)、社会系统(医院、学校等)对个体是有用的,而问题出现者往往没有或不能很好地利用这些系统,所以工作者要努力找出受助者与系统环境的活动之中是什么因素导致了问题的出现。

在进行民族地区水库移民帮扶的社会工作干预时,工作者首先要做的就是探究出移民的哪些关系网络系统出现了问题以及问题出现的原因,继而努力协助和改善弱势移民的个人、自助群体、组织、社区等关系网络。当移民处于困难或风险中时,可以考虑从移民的社会关系网络入手,通过关系网络资源帮助移民解决面临的问题。在移民的个人网络中,社会工作者积极发挥联络者的角色,帮助困难移民建立与家人、亲戚、同事、朋友、邻居的联系,积极动用这些群体的资源,帮助移民摆脱困境;在移民的自助群体中,积极帮助移民与移民之间建立联系,开展移民的互帮互助活动,也可以建立新、老移民之间的联系,让老移民以自己的实践经验帮助受困的新移民;在移民的组织网络中,帮助移民建立与中华慈善总会、福利基金会、老年人社会福利院等非营利组织机构的联系,帮助移民摆脱困境,为移民的问题解决奠定基础;在社区网络中,积极帮助移民与安置区民族地区居民建立联系,形成移民与安置地民族地区居民合作的关系,同时,积极鼓励移民参与社区发展活动,为移民早日融入社区生活创造机会。做好移民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者角色,加强移民与政府基层机构的联系。通过更好地协调和处理移民与相关资源系统的连结关系,促进移民不同群体之间、移民与安置地民族地区居民之间、移民与安置地生活环境之间的协调,更有效地促进弱势移民问题的解决。

(三)结构制度层面:赋予移民群体一定的权能

赋予弱势群体一定的权能主要源于社会工作的赋权理论,它认为:“弱势群体帮扶的工作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关注并呼吁社会来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通过各种途径为弱势群体向现存的社会秩序争取权益,或促使现存的社会秩序做出一些制度性安排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通过倡导来改善弱势群体对自己生活、社区和服务的控制和卷入情况,通过赋权所运用的策略来减少、降低、阻止和改变社会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负面评价。”其实,这一理论的真正内涵就是工作者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帮助弱势群体排除各种主客观障碍,克服对负面评价作出的不良反应,激发潜力,使其真正掌控自己的生活,并让其明白制度、规范等权力结构是复杂且可以部分改变的,最终帮助其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

在对西部地区水库移民的帮扶工作中更要着眼于社会结构制度,立足于移民群体的压迫情境、无助感、无权感、剥离感,聚焦于协助移民群体重新获得或行使自身权力,促进自身问题的解决乃至社会层面的改变。移民的搬迁安置是响应国家的号召,为了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而做出的牺牲,国家的相关政策都会对移民产生影响。以这一理论为据,工作者在帮扶工作中可以通过海报、媒体等宣传方式,呼吁社会来关注移民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把自己与移民交流互动中的经验与实际调查结果相结合给相关政府部门以建议,制定或做出合适的政策法规或制度安排,促进移民问题解决,境遇改善;搬迁还会使移民产生恐惧、忧虑心理,害怕安置地民族地区居民看不起自己,被当作“外来人”,使他们心理上产生高度敏感和不信任感,帮扶者要通过倡导来改善他们对自己生活、能力上的不理性评价,使其发现自己的优势,寻求改变;有些移民得不到新社区组织的认可,丧失了社区政治参与机会,陷入“政治孤立”的弱势时,帮扶者就可以以赋权理论为指导进行帮扶工作介入。

四、总结

对于西部民族地区移民而言,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给他们造成了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社会等层面的问题,可以说,西部民族地区水电开发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和民族问题,正如费孝通所言:“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必须重视民族关系,将民族间团结协作的关系进一步推向新阶段,团结是不能脱离经济基础,但我们在思考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时,必须着眼于当地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13]由此可见,水利水电事业的开发与利用一定要兼顾好西部民族地区的移民的利益,要运用各种合理有效的手段。通过研究发现,民族社会工作就是一项有效的专业方法,它的工作方法可以有效诊断出移民面临的问题,在工作介入中拥有工作对象、价值理念、专业目标优势,它的个体、群体、结构制度理论都蕴含着干预弱势移民问题的有效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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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宋丽玉,曾华源,施教裕,等.社会工作理论――处理模式与案例分析[M].台湾: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2.

[12]范明林.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

[13]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J].北京大学学报,1989(4):2-19.

Study on Reservoir Resettlement Assistance of Nationality Regions in Western China

LIU Yongfei,XU Xiaochang,XU Jiajun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ohai University,Nanjing 210098,P. R. China)

Abstract:

第9篇:移民工程论文范文

关键词:教育移民工程;评述;扶贫问题

农村城镇化和教育移民是当今学术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参与研究的人员众多,研究成果丰富,其中有一些研究深邃、富有理论见地的作品。但从研究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这些研究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宏观研究多,微观研究少

已有国内外“教育移民工程”研究成果,学者们的研究多以全国性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为主,而对一些微观研究如某个具体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所提出的研究对策也大多空泛。然而,中国幅员辽阔、地理及经济等方面的差异明显,带有普遍意义的全国性的问题研究虽然重要,但区域差异等微观问题的研究对于教育移民扶贫工程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目前的研究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移民扶贫工程的发展决策及相关政策制定的实际情况。

二、解释多于分析,理论发掘不足

关于“教育移民”方面的研究大多就事论事,缺乏理论深度,解释力不强。“教育移民扶贫”是一个新事物,相关理论准备不足,很多研究往往仅停留在表面,对教育移民的政策实践缺乏深入的分析,难以从本质上分析教育移民的动力、条件及其演化规律相互作用的机制。有些学者虽然发现了教育移民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但很少从政策的高度加以分析,尤其缺少对教育移民政策的结构、教育移民政策的价值选择、教育移民政策的执行与效果评估等高度进行理论分析和系统研究。已有关于“教育移民”的相关研究更多局限于解释问题的表面现象,难以从本质上进一步分析教育移民涉及的方方面面,更没有抓住教育移民问题的实质和运动规律。

当前,关于“城镇化”的研究更多的是关注宏观而忽视中观和微观,研究视角偏重于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很少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城镇化问题。而对于“教育移民”问题的研究,解释多于解析,研究深度不够。就研究方法而言,当前相关研究多是综合的,直觉领悟式研究较多,实证研究和定量分析较少。因此,今后研究力求克服以往研究的不足,理论与实际结合,以新的视角分析和研究“教育移民政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