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校企合作教育精选(九篇)

校企合作教育

第1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财经类院校开展校企合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其主要表现如下。

1.1企业的参与热情不高

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学校比较主动、企业缺乏内在的动力和热情,即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局面。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作为一个营利实体,以追求利润为目标,校企合作不仅不会带来直接的效益,还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并要承担相关成本。企业要参与学校的活动,或者对学生实践活动进行安排管理,必然要投入资金和精力,而培养出的人才最后未必选择该企业,加之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比较忙,企业参与合作教育的积极性必然会减弱。二是企业对学生素质的不满意,也影响其积极性。由于学校的课程设置、学生自身等多种原因,使得企业在合作中对期望效果产生了失望,特别是财经类院校的学生,由于专业本身的特点,在学习过程中理论知识比较多,需要动手的技能知识要求比较少,而且眼高手低,学生对实践工作缺乏兴趣和激情、学生能力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学生做事缺乏认真的态度等都会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11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追求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在专业设置、培养方式、课程建设等方面采取大众化、学科化等传统的教学模式,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培养的人才从能力、知识结构上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脱离实际。一些以教学为主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在转变教育观念、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指引下,虽然在教学计划、培养方案中增加了一些实践课程和实训内容,但是并不为企业认可,被认为差距还很远。教师多是从校门进校门,没有很多的实践经验积累,指导实践课程和实训课程也是从书本到书本,过于简单和形式化。

在财经类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中,校企之间采取的合作模式较为普遍的是组织参观、现场指导,或者到企业实习一段时间。一般地,一二年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参观,四年级进行毕业前的实习,但是这些实践活动因为时间较短、缺乏系统性指导、缺乏技能性的内容要求或者学生自身对实习所抱的态度等原因并没有取得实际效果,简单的合作模式也削弱了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1.3合作的稳定性较弱,缺乏规范化

财经类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合作范围较广,合作内容具有不确定性,技术操作性较低,对于开展活动的场地、设备要求不高,所以在选择合作企业类型方面可以较为随意,随机性较大,也可以根据活动的内容而临时联系一些企业,客观上表现为合作的稳定性较弱,没有深入的联系和接触。在以后的合作中往往会由于一定的事情,如企业任务多、领导工作忙、活动经费问题或者组织人员等原因而搁置,缺乏长远的规划和双方合作长效机制。

2建立校企合作教育长效机制的思考

校企合作教育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合作的关键点在于实现校企双方双赢,只有利益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校企合作才能成为双方的自觉自愿行为,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双方互动。其中,学校是校企合作中一个关键角色,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在校企合作中,学校是最大的受益者,是校企合作开展的主动者,只有积极加强学校自身的建设,以完善的管理机制开展校企合作活动,才能建立起校企合作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议从运行、保障、评价三个方面进行管理机制的建设。

2.1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

校企合作离不开对合作内涵的研究。要积极探索校企之间共创育人条件、共建育人平台、共管育人过程的运行机制,研究在课程、教学、科研层面上如何开展合作教育。

财经类院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要适应社会需要,转变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创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的课程设置,改革教育方法和教学模式,在这些改革中,应当积极寻求企业的合作,使企业参与到人才培养体系的设计中来发挥作用,这是校企合作成功与否的先决性因素。可以采取如下做法。

2.1.1向企业高度开放,邀请企业参与学生培训和课程设计

企业处于市场前沿,对市场变化情况、市场对人才的需要最为了解,并能把握职业岗位现在与未来对从业者能力的要求与变化,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是解决课程内容脱离社会实际的有效措施。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设计中邀请企业专家的深度参与,听取意见与建议,确保开设课程定位的准确性。

现在的课程体系中,实践环节有很多是教师自己设计出来的,主观设想很好,但是实践性不强,缺乏实践体系的连贯性,财经类文科实验室建设中往往引入一些模拟软硬件,但是由于不了解它对实际生产经营的作用,缺乏背景数据资料,使得实验室的使用仅仅是表象上的模拟,没有达到提升能力的效果。邀请企业直接参与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发,根据企业用人需要适时调整实践教学计划,采取传帮带或按订单方式培养训练,实现应用型人才基本能力的培养。

2.1.2让企业家走进校园,走上讲台,以各种形式传播信息

企业家进校园、上讲台,所传递的社会信息会让学生产生不同的感受,能更直接地感受到新鲜的社会气息,如同身临其境,比教师的演讲更有说服性,产生更直接的效果。同时能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社会对人的素质、能力的要求,能从企业家身上梦想自己的将来。学校应该创造机会引导企业走进学校,传播企业信息,丰富教育内容,实现培养具有市场适应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

2.1.3建立服务于企业的价值导向

企业是追求利益的实体,在校企合作中,只有实现双赢,才能可持续发展。学校要关注企业利益,寻找合作的利益结合点,保护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学校应该增强服务意识,了解企业所需,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服务功能,积极参与企业的项目开发、技术攻关、员工培训,以自身科研力量解决企业难题,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使其切身感受到合作办学的益处,形成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

2.2校企合作保障机制建设

目前,财经类院校的校企合作教育中更多的是处于自发活动状态,表现为学校一头热,企业一头冷,加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许多困难,双方无法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因此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是校企合作教育稳定发展的有效条件。

2.2.1建立组织机构,加强联谊沟通

组织机构是校企合作的重要保障,组织机构的建设可以是多样灵活的,如成立校企合作联谊会、校企联合会等,由校企双方领导组成,有较为固定的机构定期通报校企合作发展情况,了解双方发展,获得双方需求信息。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保持经常性联络,增进感情,推进校企合作教育。

2.2.2建立规范约束机制,实现校企合作管理的制度化

开展校企合作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如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外聘工程师和兼职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劳动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管理制度等,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和学生实习实训行为。在合作中,学校要把企业作为自身利益的共同体,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使其成为学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明确规定派到企业实习实训的学生应自觉成为企业的一员,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按照企业的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履行自身的职责。通过规范约束,让企业放心参与校企合作。

22积极了解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等机构对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及优惠措施,是否有对于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企业按一定比例减免费税,或税收返还企业专款用于教育事业等措施,并充分利用这些措施,让企业切实感到参与教育既是履行一种社会责任,又是从事一项对本企业经济效益有明显促进作用的事业,激发其参与教育事业的动力。学校也应从企业角度出发,充分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和研究能力,参与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积极解决企业难题,提供经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给予企业以实际的帮助。

2.3校企合作评价机制建设

评价机制是衡量校企合作成效的重要机制。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建立了各种评价制度,如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同行评价、领导评价等评价制度,这些评价制度较多的是对教师个人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的评价,对促进教学、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开展校企合作中,也应积极建立评价机制,这有助于促进校企合作教育的深度开展。

评价体系中应包括对学生应用能力的评价、对课程适用性的评价、对教师综合能力的评价、对实践教学过程的评价及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等。

评价结果可用于对教学课程的分析,课程体系的改进,修正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指导校企合作的各个环节,协调解决合作中各种问题等,实现校企合作的持续性。

3结束语

学校与企业是校企合作教育的两方主体,其中学校是校企合作中的主角、动力源泉、决定性因素。学校与企业两者既有客观上的分工,又有微观上的融合,其有机的结合是校企合作教育成功的有效途径和保障,如何将这两对关系有机地结合,并以一定的模式实施,真正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是每一个开展校企合作教育的高等院校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只有找到适当的切入点,实行深度合作,校企合作教育的发展才有未来。

参考文献:

[1]石丽敏.国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分析与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06(12).

[2]徐国庆.实践导向职业教育课程研究——技术学范式[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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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春玲.高等职业教育的现状及教学改革初探[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2):38.

第2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我国职业教育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校企合作是决定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性因素,也是国家推进经济发展和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手段;它不仅是职业教育与产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重要纽带,更是职业院校加快培养一流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职业院校与企业构建的多种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在合作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校企互动、需求导向、共享共赢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校企深层次合作提供了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实现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界的共识。因此,积极探索校企合作育人之路,着力打造地方特色职教品牌,对企业和职业教育的发展很有必要。

校企合作的现实意义

校企合作,指的就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当前社会竞争激烈,大中专职业教育院校为谋求自身发展,抓好教育质量,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和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如美国的合作教育,德国的双元制教育,英国的三明治制度,日本的产学合作,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等。具体来说校企合作的意义如下:

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发展。校企合作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有利于职业院校在合作过程中更好地利用校企双方的资源,有效促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摆脱招生困难、提升综合办学能力,实现共同发达。例如: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央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合作办学,设立电子信息工程系,建立“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的长效机制,扩展了学院的专业面,同时适应了重庆市“6+1”产业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也有利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及时有效科学地把握市场人才需求,实现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的“双赢”。职业院校在合作中挑选今后的行业合作伙伴,在建立实习基地等“初级层面”的合作关系外,还将逐步推广到合作探索、合作改革现有人才培养模式等其他形式,促进职业院校及企业加速发展。

有利于企业实施人才战略。校企合作符合企业培养人才的内在需求,可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企业获得了实惠与利益,提高了参与教育培养人才的积极性,这是因为:职业院校让合作企业优先挑选、录用实习中表现出色的学生,使企业降低了招工、用人方面的成本和风险;使企业感受到接受学生顶岗实习不仅不是负担,而且成为有效的劳动生产力,降低了劳动力成本;校企合作内容包括职业院校协助企业将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与职业院校的教学大纲对接,鼓励企业将员工培训委托职业院校进行,使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院校教学环节紧密结合,企业充分利用学校的师资、场地等软硬件资源,校企一起形成了一个有组织、有系统的培训生产链,从而降低了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培训成本以及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学生在企业学习专业技术,企业的技术人才通过带教实现教学相长,加强了自我提高能力;通过校企合作项目,将企业文化与理念传输给教师和学生,扩大了企业品牌与无形资产的影响,造就了企业的潜在合作伙伴和客户群体。

有利于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校企合作符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促进解决学生就业,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学生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意识,在实习中初步具备了技能操作、顶岗生产的能力,学生在生产、服务第一线接受企业管理,在实际生产岗位上接受师傅手把手教学,和企业员工同劳动、同生活,可以切身体验严格的生产纪律、一丝不苟的技术要求,感受劳动的艰辛、协作的价值和成功的快乐,使毕业与就业接轨。提高学生的市场适应能力,也对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生活作风、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和坚定乐观的生活态度都有极大的帮助。并且还可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

校企合作的运行现状

我国校企合作制度发展至今,合作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对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校企合作的深入、持续、健康发展,日益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阻碍了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步伐。根据调研分析,基本可以疏理出当前校企合作的运行现状:

合作尚无法制保障。我国职教界的校企合作目前还处于民间状态,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已制定了相关政策来推进校企合作,但仅限于舆论宣传,还没有真正的法律保障与鼓励措施,一些地方仅把校企合作停留在口头上。校方主动,企业被动甚至不动,缺乏合作办学的内在动力,剃头挑子一头热,无经费保障、劳动准入制度执行难到位。目前虽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教育规章和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但其中对校企合作缺乏刚性的规范和要求,因此对职业院校和企业均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信息渠道相对闭塞。当前我国职业院校与企业间的信息传递还不够顺畅,一般都是通过人才市场或是政府信息公开、行业组织、各种媒体等渠道传递企业岗位技术要求与人才需求的信息,这些信息大都是一些通用性或基础性的信息,少有涉及具体企业详细的个性化需求和岗位技术信息。不仅传递渠道间接,且传递的信息还不够全面。

供需不能有效衔接。经济社会发展与企业自身发展对企业岗位提出了技术上的要求,企业需要高素质人才来满足这些技术需求,人才究竟引进或是自培,企业会对社会或职业院校提出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岗位需求现状;职业院校根据企业岗位的技术需求,独自或与企业共同调整专业与课程,培养所需的人才。由于当前我国校企合作供需机制松散且不紧密,使供需传递出现失真,加之借助企业实践资源的有限性,使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不能充分满足企业的需求。

资源流动形式单一。由于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与发展目标,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资源流动十分不畅,企业基于其地位的特殊性和经济利益的权衡,对于与职业院校间的资源流动更缺兴趣。已经实现的流动主要体现在:有的企业开始对职业院校发展进行经费支持并提供部分实训设施设备;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去院校进行授课或开设讲座。而职业院校则派部分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企业与校方在文化上开始实现交融,如有些职业院校的外部环境建设与布置完全参照企业厂房或建筑的标准和样式进行。

协同网络尚未形成。市场协同是有效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为规范和效率体现的重要方面。从当前校企合作实践来看,尚未形成一个中间组织进行协调,市场给予的力量也十分有限,使得院校甚至企业都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发展障碍难以得到有效协调,如学生毕业后就业的跟踪调查因为缺失市场协同机制而很难完成,即便做了其成本也非常之高。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纽带”的行业协会,在市场化过程中难以行使权利。加之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的纽带尚未形成,致使市场协作不能有效链接。

考评监管校方包办。从对学生和学生教学过程的管理与监督来看,整个培养过程中还是以校方培养为主,企业对于标准的核定、管理的规范、考核评价的参与都相对有限。职业院校与企业还未形成双方“齐抓共管”的合力。一般都是由校方管理学生在校的学习过程,企业则对学生在企业的实践过程进行适当管理。在企业实践过程中,学校的教师主动参与对学生的管理不够。对于学生的评价工作,除了学生在校的学习由校方来评价之外,学生在企业的实践评价一般也由校方负责,如制订实习规范要求,制订实习报告集和反馈信息表等。这一过程中,企业对人才的培养要求和评价标准等都没有得到具体体现。

合作企业能力不足。一些职业院校至今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往往是“捡到篮里就是菜”,只要企业有合作意愿则不加选择,一概如获至宝地欢迎。造成目前在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中能力低下,对职业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帮助不大的中、小企业居多,既影响“校企合作”的层次,也影响“校企合作”的成效。

校企合作的制约归因

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体现了合作教育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的优势,为企业培养了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整体素质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上节所述校企合作的运行现状表明,近年来制约校企合作发展的原因大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企业自身方面。首先,对参与“校企合作”的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大多停留在窄范围浅层次,甚至流于形式。由于企业的经营目标与教育目标距离较大,只能对立刻带来经济效益的成熟技术感兴趣,而不能主动承担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应用性人才的任务;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势必要承担一些责任和风险,短期内既不能获利又不能明显改善其社会效益,这与企业的经营本质相违背,自然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愿望不强。

其次,社会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企业并不缺员工。企业普遍认为,人才培养是职业院校的责任,企业只需从其毕业生中挑选人才即可,而不愿在人力资源上进行基础性投资。当前人才市场供过于求。一方面,高校扩招后的毕业生源源地流入社会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使企业容易招聘到所需的操作技术人员。即便挑选不到动手能力强、操作技术成熟的人才,宁愿花高薪去挖其他企业的人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降低自身成本解决劳动力或技能人才方面的问题,没有必要花费较大成本与职业院校合作解决。结果导致校企合作成为企业对院校的公益支持或功利性投资。

最后,企业担心学生实训会影响生产,还要承担安全风险。由于学生在企业实训过程中要占用机器、消耗资源、增加设备磨损、企业还要派人指导,这势必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由于学生对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不熟,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另外,在学生实训时因参与企业的生产过程,企业还会担心核心技术安全及商业秘密泄露,这对企业的竞争力形成了长期潜在的威胁。

职业院校方面。由于我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社会影响力有限,职业院校的科研实力、技术水平以及其他的一些优势不明显,难以吸引企业参与开展深层次的合作。

首先,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目前许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仍有脱节,课程改革还不能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培养的高技能人才特色不明显,尤其是高职院校容易受中职和本科院校培养的人才冲击。

其次,现在许多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要结合企业岗位性质、培训内容,设定专业课程、改变师资结构、场地布局等。一旦合作企业与合作项目等外在因素发生变化,必然要进行调整,结果造成教学资源重组频繁,给职业院校常规教学带来一定的冲击,不利于专业建设的稳步发展。

再次,实训条件仍需改善。由于职业院校本身底子薄,虽然近些年国家也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但建设后的实训基地仍然无法完全满足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另外,一些职业院校指导思想不够正确,往往考虑自身利益较多。虽然在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时口头上讲“共赢”,但在具体内容上权利与义务往往并不对等。而且所签的协议条款往往不完备,缺少违约、免责、争议方式等基本条款,影响参与双方对合作协议的积极履行,甚至有的成为一纸空文。

最后,随着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快速发展,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数量不足和质量欠佳,已逐渐成为制约职业院校发展的瓶颈。真正具备较高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能指导学生实训的双师素质教师严重不足,能参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更少,而这都是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关键。

相关政策方面。校企合作不仅是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的合作,也是生产、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合作。校企合作机制运行需要有效的政策保障,以起到调节、规范和推动的作用。然而,尽管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但关于校企合作的配套法规,各地区尚没有出台。政府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力度不够,缺乏法律的保障,企业担心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地位和权利得不到有效保证,从而影响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校企合作的推进建议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效益。而政府的政策措施、职业院校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专业课程的设置及改革等,也会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作为职业院校和政府,应该予以充分的关注,必须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激励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如此才能更好地推进校企合作的开展。

构建扶植性政策引导机制。政府及行业通过制定扶植性政策,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并切实抓好法规文件的执行,以引导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引导扶植性政策包括实训物耗资助、税费减免、财政支持、人员补贴、科技优先、表彰奖励、授予企业荣誉等,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只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才能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引导和规范,优先享受到相关利益,从而在企业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使企业主动提出合作意愿。

构建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增加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有计划地支持职业院校更新设备、改善条件,关键是引导、鼓励与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高企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要建立与完善有利于推动校企合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制订相应管理办法,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鼓励和保护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应扮演调整与协调的角色,指导和管理各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做好校企合作规划与资源优化,统一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促进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

构建互惠互利的驱动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机制是推动校企合作发展的动力和维系校企合作良性运转的纽带。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注重构建校企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参与各方必须关注企业的效益,保护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确保企业在合作中能获得预期的利益。例如,对于学生实训的物耗和机器磨损等,要给予企业适当补助;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而影响的生产,要通过财政补贴或税费减免来补偿;赋予企业优先获得毕业生的挑选权;可以利用院校资源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等。

构建优势互补的共享机制。职业院校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校企合作就是要整合不同资源,促使双方资源、技术、管理与文化的互动、渗透,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因此,职业院校要密切与企业在人才培养、资源共享、职工培训、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通过共建专业、共开课程、共建实训基地、共享校企人才资源、共同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服务,使企业在分享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参与职业院校的改革与发展,使职业院校在分享企业资源中,实现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

构建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校企合作双方只有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约束,彼此才能放心参与合作,保证积极性;只有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才能保障校企双方依法参与校企合作,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无锡等地方已出台了一些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与规范制度,在法律、政策建设上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国家应指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教育制度,形成一套具有现代企业特色的职前职后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学习型企业,并将此作为对企业的考量标准之一。校企合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要求需由规范制度来约束,需建立一套符合校企合作需要的职业院校管理制度。具体的合作目标体系及实施细则,要进行有效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估。同时,要强化道德约束,职业院校要把企业作为友好的合作伙伴和自身利益的共同体,竭力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使其成为职业院校不可缺少的合作组织。

构建监督职能的激励机制。监督可以保证合作项目按预期的目标进行,激励可以促使校企合作可持续蓬勃发展,因此构建监督激励机制尤为重要。为防止校企合作程序不当和走形式,监督激励职能应由政府部门承担为宜。监督的内容有校企双方协议条款的履行情况、企业的合作(服务)态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校企合作项目进展情况、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等。政府部门还应组织专家对校企合作成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落实参与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相应的奖励政策,激励企业的积极性。

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首先,职业院校应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使“双师型”教师真正具备较高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既能指导学生实训,又能参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解决企业碰到的各种难题;其次,职业院校应加强课程改革,构建以岗位职业能力和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实现课程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对接;再者,职业院校还应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为了使实训基地成为学生实训平台和教师开展研究的平台,实训基地除了具备一般的实用性,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先进性,这也是培养具有先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结语

第3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高等职业教育是按照职业需求组织和实施的教育,注重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其培养目标是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人才。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两种偏向:一种是忽视应用能力的培养,追求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另一种是不注重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的教学,培养的人才成为"简单操作型"。如何避免上述两种偏向,将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结合起来,以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的高效率和高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文仅结合我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经验,从产教结合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与企业合作是加强职业教育专业运用性的捷径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的相关度,加强专业的适用性,必须了解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对于特定职业岗位群的知识、素质、技术、能力的需求,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配套设置和课程、教材调整,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教学体系。而企业最了解职业岗位群的职业需求。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主动与企业建立了联系。

我校是以会计专业为主体的成人高校,培养目标是岗位技能型会计人员。经过调研后了解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经营业务管理的一体化已成为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企业级财务软件建造了以财务管理系统为核心的管理信息系统,促使会计工作进一步突破了记账--算账--报账的局限,从而对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处理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对培养目标的分析定位,我们决定将原来通行的毕业论文指导课取消,开设一门具有现代职业特色的毕业实践综合性课程,通过具体案例使学生在实践中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巩固并升华为综合应用能力。开设这一课程需要编制相应的教材。我们与全国最大的软件公司--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共识,由我校筹建一个功能比较完善的会计电算化实验室,由用友公司提供技术和软件支持,双方合作研制开发一套多媒体教学光盘。

该多媒体教学光盘定名为《企业财务与业务一体化解决方案》,以用友最新版网络(企业级)财务软件V8.11为工具,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供了完整的实现购销存业务处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监控一体化解决方案。这个以财务为核心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融会贯通了会计专业主干课的内容,通过分别阐述典型工商企业财务及业务处理电子化解决方案,运用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方式,将基本理论与基本操作技能的讲解融为一体,实务处理的演示与学生实践紧密结合,以培养学生的综合业务处理能力和信息化管理的实践能力。

在该多媒体教学光盘研制开发成功的基础上,我校开设了一门具有现代职业特色的综合性毕业实践课。该课程在采用正版软件所创造的仿真职业环境中,将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会计专业主干课教材的内容紧密结合,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分别用手工和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的实际操作能力。该课程已正式列入会计专业的教学计划,并已在97、98两个年级的毕业班实施教学。综合性的实践教学将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了学生的职业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了学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财务管理软件模块)、专用软件技术证书考试的应试能力,学生在毕业时都同时拿到了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我校在开发职业教育课程和教材方面所获得的成功,主要是由于准确地把握了职业岗位群的需求,并且得到了企业提供的前沿信息和技术支持,从而具有较高的起点和一定的前瞻性,有效地加强了职业教育的专业适用性。这些与企业的参与与合作是分不开的。

二、与企业合作能够有效地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一)与企业合作能够确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课程设计思想职业教育是密切联系社会经济实际的教育,必须改变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设计,确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思想。企业的参与使课堂教育能够随时反馈职业技术、技能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内容,注重课程建设的实用性和前瞻性。密切联系实际的职业教育具有了随时进行调整的条件,人才培养模式必然发生明显变化。

例如,我们在教学中采用的管理软件本身,就是先进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的载体,它能帮助管理者突破能力局限。由于企业竞争环境、管理重心和商务模式有所变革,使得用友企业不断地改进管理软件,学生掌握了单一企业的会计处理技术、用友软件的同时也掌握了联网环境下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业务协同与远程处理方法,适应了社会需求。

(二)与企业合作能够确立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据报道,近年来企业人才需求热点已经集中在能够开展基层工作的具有组织和管理才能的次高级技术人员。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应该将综合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与企业合作办学,能够切近地感受社会对人才质量的需求,从而确立人才质量定位。从会计专业说,在企业大面积推广以财务管理系统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提高了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建造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数字神经系统。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使会计人员在事实上进入企业的管理层,因此要求他们必须具备综合业务处理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我校采用用友公司提供的企业级财务软件作为教学工具,学生在购销存业务处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监控一体化管理的电子化操作中,不仅训练了会计业务技能,而且从合理控制库存、加快资金周转、降低成本等方面训练了经营决策能力,提高了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与企业合作能促进教学方式向"以学为主"转变开展实践性教学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方面,加大实践性教学的比重,争取将实践性教学贯穿高等职业教育的全过程,使教学方式摆脱"以教为主",逐步向"以学为主"转变。学生只有通过实际演练才能提高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才有可能形成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这一方面,与企业的合作能够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我校与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内专业实践基地,为开展实践性教学提供了保障。由企业提供软件和技术支持,学校投资购置设备,双方运用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在校内创设了模拟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教学环境。教师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穿插进行,指导学生通过案例教学进行分阶段的实际操作练习。在可供反复训练的仿真或全真的职业环境中进入岗位角色,在做中学,在学中做,教、学、做合一。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师生双向沟通,激发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提高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与企业合作能够全方位地拓宽办学之路根据优势互补、共同受益的原则,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能够全方位地拓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之路,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与企业合作能够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办学层次在知识经济时代,成人高校不应该仅仅是教学中心,而且应该是科研中心,只有实行科研和教学并举的方针,以科研带动教学,才能确保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职业教育针对性、实用性的办学方针形成了成人高校的科研以应用研究为主、直接为教学服务的特色,因而能够较快地在校企合作的结合点上推进产学研结合,能够根据社会经济和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准确地确定研究课题。

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教会上说:"从学校方面来说,校企合作可以及时反馈社会需求,增强专业的适用性,从企业方面来说,校企合作可以借用学校的教学力量,提高教育层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我校与用友公司正是在这一结合点上进行了长期合作。

双方合作的第一个较大的项目是1999年1月开发的《企业财务与业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多媒体教学光盘。该多媒体教学光盘一经问世,双方便立即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我校以此为基础开设了综合性毕业实践课,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不少学生甚至将教学演示光盘复制到自家的计算机里,以便利用课余时间加劲练习;而用友公司则把它作为教学工具提供给客户,受到客户的广泛欢迎,现已收入该公司《管理革命----用友企业级财务软件教学工具包》世纪珍藏版。该教学光盘在社会和学校的会计电算化教学中被广泛推广使用,并受到一致好评。

双方合作的第二个较大项目是2000年8月编制的会计电算化初级标准系列教材(包括教学大纲、教材、案例、练习题、演示光盘)。该系列教材以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会计电算化教学软件为蓝本,以股份制企业会计业务为主线,运用具体实例,以上机操作练习的方式,详细阐述实用财务软件的基本应用方法,使学生边学习边上机,在实践中熟悉和掌握会计电算化的基本操作过程。由于采用了书配光盘、左右分栏、图文并茂、边学边练等生动新颖的教学形式,教学内容简洁直观、通俗易懂,因此,能够有效地提高会计电算化培训的质量和效率,特别适用于培养实际操作能力的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目前我校已将其中部分内容(计21万字)编成《会计电算化教学软件上机指导》一书,作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电算化课程的配套辅助教材分发到各分校使用。用友公司已将该套系列教材向各地分公司及社会培训部门推荐,在会计电算化的社会培训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产学研结合产生的累累硕果,都已投入大专和中专的学历班教学和社会培训中,初步形成了我校的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教学特色。

《企业财务与业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多媒体教学光盘于1999年10月15日通过了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的评审,并获得2001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市级二等奖。中央教育台、北京电视台、《中国财经报》、《财务与会计》杂志、《北京成人教育》杂志等多家新闻媒体纷纷予以报道。《中国财经报》称它是"目前市场上新型的、极具创造性的会计教学光盘,它的面世,有可能带动会计教材的大变革"。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提高了我校的办学水平,推动了会计职业教育和电算化事业的发展。

(二)与企业合作能够开辟多种办学途径《职业教育法》提出:"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不仅是素质教育与岗位适应性教育相结合的学校教育,还包括针对性更强的适应就业和更新知识的社会培训。根据1999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第二届国际职业教育大会提供的信息,各国的教育部门和劳工部门的合作愈益密切,职前培训、就业培训、在职培训已构成一个连续的过程。职业教育过程化、终身化的发展趋势,是社会需求的一种反映,其实质是把职业教育看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推行开放式的教学体系,使教育建立起灵活、高效的反馈调节机制。

我校与企业在合作开发教材的基础上,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惟一的一家"用友软件高级授权培训中心"。该中心针对用友软件的客户和愿意学习会计电算化的广大财务工作者、在校学生和计算机应用人员等进行培训。办学通知发出后,学员报名踊跃。学员们均反映:通过培训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系统地掌握了操作技能,回去后能够根据案例在企业进行模仿操作,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实施成本。他们说:"这种学习方式非常解渴,有备而来,满载而归。"我校在中专层次使用会计电算化教学软件进行初级培训,旨在指导学生熟悉和掌握会计电算化的基本操作过程;在大专层次使用会计电算化实用演示软件或正版软件进行中级培训,旨在指导学生系统学习会计电算化的原理,有针对性地训练学生运用大型企业级财务软件的岗位技能;在社会培训中使用会计电算化实用正版软件进行中高级培训,旨在促进学生全面掌握实用软件的操作技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4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校企合作教育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我国民办高校今后努力的主要方向。本文通过分析民办高校计算机专业校企合作的现状,探讨了校企合作教育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

民办高校;计算机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适应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的人才迫在眉睫。国务院总理在2014年提出了“引导一批本科普通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的指导意见,所以,应用型人才培养是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即不同于公办本科院校,也不同于高职高专院校,它更侧重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民办高校在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已经初具成效,校企合作教育就是一种重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它是由高校根据市场和企业对人才的特定需要确定培养目标,双方共同安排教学内容,使课堂教学和企业培训相结合。[1]

一、校企合作在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

计算机专业是一个工程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一名合格的计算机专业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知识理论体系,还需要具备熟练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能力等职业素养。这些能力不仅需要在学校进行系统的学习,而且需要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进行锻炼和培养。

(一)校企合作是专业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民办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符合当前经济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实践教学为重点。它担负着培养面向基层,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使命,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是完成这一使命的重要途径。通过校企合作,可以完善计算机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调整教学大纲、计划和内容,整合教学资源,构建更加适用的教学体系,从而保证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符合行业的发展需求。另外,高校聘请企业的技术人员作为实践教师,参与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环节,可以提升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2]

(二)校企合作可以满足“高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的需要,实现共赢民办高校在实施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满足学生个人成长的需要,还可以满足企业和高校发展的需要。通过校企合作,学生能够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应用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交能力;企业可以获得数量充足、基础扎实、上手迅速的员工,大大节约了用工成本,缩短培养周期,提高用人效率;高校可以借助企业的资源,形成招生、培养和就业的良性循环。

二、民办高校计算机专业校企合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民办高校计算机专业校企合作现状

目前,民办高校计算机专业校企合作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订单式人才培养

订单式人才培养是指高校根据企业提出的人才需求,与其洽谈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这种模式可以根据企业需要进行专门化的人才培养设计,实现高校招生和企业招工、教学和生产、实习和就业的同步化,避免学生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最大程度的保障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企业用人标准的一致性,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保障学生的高质量就业。以郑州工商学院的“富士康专班”为例,该班近几年涉及到的计算机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等,它按照富士康企业的特定需求,进行定向专业的招生和培养,实现了专业设置和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3]

2、引进式人才培养

引进式人才培养是指高校和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通过引进企业的优秀人才(如企业培训讲师和优秀骨干等),为与企业特色相对应的班级开课,由企业人员组织课程和课外培训。[1]这种模式可以由学校根据学生的课余时间安排课时和训练,在校内就可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的信息工程系为例,他们会在每学期末选择不同公司,针对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免费的短期实训。如,河南智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计科专业IOS方向的实训,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物联网工程专业智能家居方向的实训,上海音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通信工程专业网络技术方向的实训,千峰教育负责信管专业HTML5方向的实训等。

3、基地式人才培养

基地式人才培养可分为校内和校外实训基地两种,校内实训基地是指高校和企业依据具体的培养目标,由高校提供土地,企业提供资金、设备和专家等资源,在校内开设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则是校内实践教学的延伸,高校与企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实现实训条件的社会沟通,达到资源共享。

(二)民办高校计算机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推进校企合作教育力度不足

国外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大多在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主导,通常设有专门的机构,管理和协调校企合作。另外,它们会针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财政支持或者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虽然,我国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然而,政府仅仅是从宏观层面对校企合作进行政策的制定,并没有细化。相关的财政和税收等配套支持政策较少,造成了校企合作实际操作层面上的弱化。[4]

2、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动力不足

利益是双方合作最好的融合剂。企业作为校企合作的主教练,是高校学生的主要接纳者和受益者,在承担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社会责任时,也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然而,高校追求的社会效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追求的经济效益(盈利)有时候会产生矛盾,造成校企合作的阻碍。另外,校企合作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这些都会引起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的现象。

3、民办高校提供校企合作的能力不足

民办高校作为校企合作教育的主战场,它提供的校企合作教育的能力不强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校企合作教育的观念不够深入,高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仅仅是停留在表层。这一是因为民办高校自身能够吸引企业合作的学科和专业优势不强,二是因为高校不愿更改传统的教学模式,不愿承担更多的风险。其次,很多民办高校并未建立起校企合作的组织运行管理机构和制度。第三,民办高校教师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不够。这主要是由于教师的重心在教学和科研上,对于增加工作量,来提高自身工程实践能力的热情度不高。另外,民办高校大都没有相应的培训和激励机制来培养教师的实践能力。

4、民办高校学生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不强

民办高校的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是否愿意参与到校企合作教育的过程中,直接影响着校企合作发展的持续性。尽管有的学生在四年的学习过程中会参与到校企合作教育中,但他们往往重视度不够,消极对待,影响实训的效果。另外,有的学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中途更换实训的企业,会影响校企合作教育企业方的积极性。[5]

三、民办高校计算机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对策

(一)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完善政策法律法规的保障体系

政府不仅要从宏观层面上统筹规划校企合作,而且还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制定相关的条例,明确高校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校企合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其次,政府还需要针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激励企业的积极性。

(二)民办高校应发挥主体作用,育观念,提高自身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民办学校作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需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出以下几点努力和改变。首先,应该育观念,即要树立以学生为本,适应计算机人才发展趋势的教育观。也就是要确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专业素养为出发点,以培养计算机方面的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掌握能胜任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为目标的总体思路。其次,要完善管理体系。民办高校可以设立校企合作教育委员会来统一管理和沟通,避免多头管理,提高效率。还可以完善现有的制度体系,在职称评定、工作考核和综合测评等方面加入校企合作教育的内容。第三,要选择适应校企合作教育的教学机制。比如,针对计算机专业,它可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加强课程教材资源的开发合作和师资队伍建设,实行校企双方共同教学。最后,要加强对计算机专业学生的指引。从大一开始就对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的引导,端正他们的学习态度,让其认识到学习理论知识和提高动手实践能力同等重要。总之,民办高校要科学合理的进行顶层设计,有针对性的选择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管理体系,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学生,从而提高自身实力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为推动校企合作奠定基础。

(三)企业要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激发校企合作教育的动力

企业作为校企合作的最终受益者,需要转变认识,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激发合作动力,增强合作意愿。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持久发展,需要主动参与校企合作。通过利用高校的资源,为自身培养大量人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教育不仅有利于自身发展,而且能够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总之,校企合作教育是民办高校培养计算机专业应用型人才不可或缺的人才培养模式,它顺应时代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需要政府、高校和企业三方共同的努力和探索。

参考文献:

[1]李磊吴金鑫沃小磊.基于校企合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调查[J].现代经济信息,2016.05.

[2]宁鹏飞耿如花.应用型本科教育如何走校企合作之路[J].价值工程,2016.06.

[3]周卫忠.高校计算机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求知导刊,2016.04.

[4]李铁.校企合作与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的长效机制研究[J].理论月刊,2015.01.

第5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关键词: 会计专业教育 校企合作 实践教学

由于会计专业教育的独特性,很多学校都在尝试校企合作模式的实践,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大背景下,这种实践型人才培养的模式已逐步成为我国会计专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这些年,通过政府、学校与企业的大量努力,会计专业教育校企合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知道,我国的校企合作模式在理工类专业领域运用的比较多,在会计专业教育方面很少涉足。在市场经济竞争白热化的今天,会计专业的学生要想在经济大潮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会计人才培养的模式。大力加强会计专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努力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会计人才,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出突出的贡献。

一、会计专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

(一)校企合作是实现会计专业教育学生实践性教学的重要保证

企业为会计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就业的基地,让学生贴近现实的工作岗位,为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也为专业师资培训和再教育计划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学校教师在基地实践过程中,可以及时了解会计行业发展的新动向和前沿信息,能够大大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与教学实践的指导能力。企业里会计行业的资源能够很好的弥补会计专业教育学校不足的教学资源。

(二)校企合作可以弥补企业人力资源的不足

会计专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模式给企业人力资源的补充和选拔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会计专业的教学中通过对一些企业案例的解说和学生校内的实训,能够让学生全面的了解企业文化与企业理念,也认识到企业良好形象对企业的重要性。另外,学校和企业共同构建的科研团体与研发基地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校企合作可以促使学校和企业服务意识的提高

会计专业教学校企合作这种合作的模式,能够极大地提高学校和企业对社会的服务意识,学校能够为社会提供所需的会计人才,能够为企业解决困境,让会计专业的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经济活动;与学校合作的企业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会计人才。学校和企业为社会经济服务的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二、会计专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投入的资金不足,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不深入

对于会计专业教育来说,最关键的就是实习实训,会计学校加大了校内实训的建设,建立了会计专业实训室,加强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学校对校外实训的建设所投入的资金不足,与学生实践教学的需要还有很大距离。主要原因在于,会计学校本身的收费有限,国家在这方面没有下发专门的经费,致使学校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经费紧张。正是由于投入资金的不足,导致很多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流于形式,只看重该专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数量,不重视校企合作的质量。

(二)会计专业的校外实训的培训作用发挥不够

会计专业的学生到企业去实习,担任学生指导老师的大都是企业的会计人员,这些会计人员都要在结束自己工作之后才有时间指导学生,缺乏教学经验的会计人员在短时间内很难把专业技能与实践经验教给学生。再者,会计人员还要对实习学生的情况进行评价,由于本身任务的繁重,因此对学生实习情况的评价也都流于形式。

(三)会计学校教师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校企合作的运行

会计专业教育进行校企合作,学校要求教师既要上好课,还要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和实践,正确处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这样就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但教师的收入并没有得到提高,再加上教师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短时间内很难适应带领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践,因此校企合作模式的运行很困难。

三、会计专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策略

(一)加强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完善会计专业建设

会计专业教育不仅要广泛吸收行业内的专业人才来参与专业建设,而且要针对职业素养、社会岗位及人才需求展开调查,确定专业课程设置的必要性以及发展前景。例如,在设置会计专业课程时可以组织企业、公司等财务专家来进行论证,且对会计人才的培养模式和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专业的发展前景等诸多方面实施研讨,为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推动课程建设

会计专业课程是专业知识的载体,要重视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在会计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中,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聘任企业的财务专家直接肩负授课任务,并且在学生企业实习过程中给予大力的指导和帮助,学校如果没有企业的支持,课程建设的进程会异常艰难。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有利于积累优质、丰富的教学资源,有利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引企入校,实现高质量的校企合作

会计学校要与企业签订实习的协议,并支付学生到企业顶岗的实习费用,通过企业专业人员对学生实习的指导,逐步熟悉专业流程与岗位职责。引企入校,加强学校与企业间的合作,使学校和企业能够进行双向选择,从而真正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会计学校可以积极建立校中厂,让实习基地里学生的专业课堂更近,进一步提高校企合作的质量。

(四)加强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营造会计特色的文化氛围

会计专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过程中,把宣传企业作为突破口,使企业文化很好的融进学校的教学管理中,彰显具有专业特色的文化体系。还要进一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制定出以诚信文化、精神文化、校园文化、制度文化等为基本内容的会计文化建设思路,努力营造企业的文化氛围,为会计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提供创造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杨新.工学结合与校企合作的实践及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08,(12)

第6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关键词】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能力本位

1 前言

职业教育的工作,其实就是通过不同的手段,达到解决学生职业技能提高的问题、实现学生所学与企业所需零距离对接目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选择好的方法至关重要。因为在正确的方法指导下,我们能以最少的时间、最少的资源达到目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本质的体现,体现了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要求,是关系高职教育能否真正办出特色、办出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举措。职业教育作为工业革命的产物,与企业生产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如果与企业生产相脱离,职业教育就失去了存在与发展的依据。

校企合作的实质是实现工学结合,而工学结合不仅可以使学生在生产和学习过程中更好地熟悉生产情况,了解企业文化,掌握生产工艺技能,获得适应生产环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获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进行课程改革的方向,是实现校企合作化下工学结合的目的,对改变目前的课堂教学状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学生自身职业能力发展、职业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笔者经过对多家高职院校调研,总结以下几点做法,供同仁商榷。

2 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工作任务调研

评价一个学院教学质量的好与坏首先是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如何,科学合适的人才培养方案一定来源于基于工作过程的深层次工作任务调研的基础上。很多院校调研时调研对象只针对高层次管理人员,认为他们有经验,随着他们经验的积累和职位的提高,他们对很多事情非常了解。但是,即便是到了这个水平,他们的所知还是不如实际工作人员,比如说,在对易腐食物的库存管理实践方面,他们就比不上那些已经在Stop&Shop公司中一直从事分销工作达10年之久的职员。因此基于工作过程的工作任务调研应从基层岗位做起,对各专业岗位群工作任务进行详解,在此基础上开展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人员成长经历、个人职业领域职业历程、职业领域的工作任务分析,归纳等,凝练出适合高职培养目标的典型工作任务;理清课程、工作任务、职业岗位、职业技能之间的衔接关系,从而为做正确的事,提高效能埋下了伏笔,为课程体系构建创造了条件,为提高教学质量打好了基础。

3 围绕专业核心能力,构建“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课程体系基本是严格按教学计划走,只在实习期或顶岗期与实际工程接触,此种方式的缺点是与企业的实际生产进度脱钩;企业有生产任务时,学生可能因理论课未讲完不能到企业去实习;学生需要实习时,企业生产可能是淡季,无岗可顶。

有些高职院校的做法很可取: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开展职业岗位要求与能力分析后,对校外实训基地拟生产、已生产进度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调整实施性教学计划,使每一门核心课程中的核心内容都与一个执行层岗位相结合,学院根据已定生产进度计划对实施性教学计划中课程的授课顺序进行微调,授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实际授课内容以及章节顺序与生产进度紧密联系,将学期小型化、多元化,化整为块,利用不同专业生产过程的特点将一门课分成一个个小型项目来开展教学。较好的利用校内实训基地完成了模拟实训与理论教学的有机融合、利用校外实训基地完成企业见习与顶岗实训的有机融合,从而达到职业教育的本质-接轨标准,对应岗位,实现实习预顶岗,就业即顶岗的高职培养目标。

现阶段的大多数高职院采取的以校内全真模拟综合实训基地为载体,根据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按全真模拟、任务驱动、顶岗实习等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实现应用性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过程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保持同步正是校企合作模式下实现工学结合课程体系的基本保障。

4 建立准职业人制度 强化学校服务地方能力

企业首先是盈利性经济组织,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企业行为的首要目标与内在动力。工学结合是办好高职的基本要素之一,但学校应该给予企业本质属性以充分的理解与尊重,不能单方要求企业为学校做什么,而是要先考虑学校能为企业做什么,以服务求合作。其次,学校应当参照企业的生产安排适当调整教学计划,积极配合企业对学生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力争在顶岗实习前能把学生培养成能顶班上岗的“准职业人”。避开理论与实习之间知识的衔接矛盾,避开企业生产的淡季。

很多企业在生产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出于对安全生产和学生尚不具备顶岗能力的考虑,一些企业把学生顶岗实习当成一种额外负担。而准职业人制度建立的前提条件是建立起校企合作办学的长效机制,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的能力均是做好此项工作的铺垫。有些学院采取学院对接产业、专业系部对接行业、教师团队对接企业的三层对接法,层层设定对接的任务和职责,层与层之间互相协作,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学院根据个别教师特长、学院的人脉关系穿针引线以校企合作为切入点在专业教师和企业之间架桥,教师发挥自身专业的特长与企业合作开展横向课题,以横向课题的展开实质性、深层次介入企业技术以及管理工作;学生是横向课题开展到一定阶段后进入企业的附件之一,从而引发工学结合。

笔者在对多所高职学院调研后,此项工作开展的较好的学院做法为:初期学院和企业合作建有公司或工作室,企业提供主要技术或设备,学院提供场地和辅助人员,运行初期学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中期工作室逐步进入轨道,教师成为主体,企业技术人员辅助,学生以学徒性质少量融入;后期工作室运行正常,教师是管理者学生以员工角色进入,一届带一届,如此周而复始运转,以就业实现了更近一步的创业。认真分析岗位职业标准,以项目导向课程,工学交替来组织教学,以真实工程模拟现场情景验证的方式,对学生的能力提升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能力为本,素质为先是很多高职院提出的口号。

5 “双师结构”教师团队的打造

建设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是校企合作提升教学质量的基础。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关键是在教职工中建立职业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与理念更新,树立工学结合的职教思想;要想激励教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此事的关键是把教师平时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态度和能力作为参评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职称晋级的准入条件,开展由学生、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品评的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在校内形成“创精品、建精品、学精品”的教学研究氛围,充分发挥精品课程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和辐射效应。

可以依托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实施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影子工程”,充分发挥来自企业一线的技术能手、技师等兼职教师在工学结合中的作用。从笔者对多家院校调研的情况来看,要想充分发挥好兼职教师的作用,专兼职结合是必不可少的。很多院校单独把一门课程完全交给兼职教师来完成,从课程内容和兼职教师的职业背景来看,非常合适,可是学生的感觉是比校内最差的老师还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兼职教师到学院授课是他的第二职业,无论是备课还是管理学生花费的精力有限;兼职教师对目前学院推行的项目驱动、工作导向等教学模式理解不到位,不能将工作任务转化成学习情景被学生所接受;兼职教师课堂自我约束能力较差,上课过程中易随自己的工作经验延伸内容;由于种种原因,学院对兼职教师的监督还浮在表层,不能深入。在这种情况下,专兼职教师数量的1:1,并没有收到教育部当初设定这个比例的成效,数字上的符合并不代表质量的达标。收效较好的学院做法是由校内专任教师牵头与兼职教师一起进行课程的能力本位整体设计,在对岗位典型工作任务调研的基础上将兼职教师带入的真实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对应起来,授课按专兼职教师的特长展开,因为有了来源于工作任务调研基础上的课程标准和实施计划及要求,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把好落实关就可以了。这种做法避免了由兼职教师独立完成的不保障、由专任教师独立完成的不真实。

6 校企合作开发校本教材 技术与课堂不脱节

众所周知,教材从编写到出版有一定的周期,这个周期最快也得一两年,在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就意味着生产当中实际运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规范与学生在课堂上使用的教材之间存在脱钩现象。如果学校只是在教学方法、授课内容上去认真考虑任务驱动,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统编教材或校本教材,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编制工学结合型校本教材,核心课程均按照能力本位要求与实际生产运行层结合,按照工作过程、职业岗位所需对教材的知识体系进行新技术、新规范方面的调整和增删,面对实际,讲求实效;为加强教材的实践适用性,应尽可能吸收来自生产管理第一线的业务骨干、管理精英加入编写队伍,构建以行动导向、任务驱动的课程教学模式,确定以实际生产需求知识结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社会执业资格标准内容为基本教学内容的课程整合改革思路来撰写校本教材,成熟后推广。

7 发挥区域优势 开发特色课程

特色课程的开发对于高职院也是必修功课之一,各校在开发特色课程时应结合当地主体经济发展、结合当地的气候、地质条件、政府的导向等多个方面,比如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考虑到新疆是一个多地震区,就将抗震从建筑结构中单列出来,并结合新疆少数民族建筑的特点,自编适合于新疆地区的建筑抗震教材,并将建筑抗震建成了省级精品课。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江苏省节能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到学院,将节能科技成果转化、教学服务、学生实习实训、社会服务等功能融为一体,不但提高了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完成了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推广工作,经济效应也不容忽视。

8 结语

高职院校发展到今天,最正确要做的事就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这也是学生、家长、社会的共同期盼,课堂教学质量、实践环节教学质量哪一个都不能轻视。就像是世界上出现锁以后就必然有与之相应的钥匙一样,问题与方法也是共存的。而如何找到最合适、最高效的工作方法,是每一个管理者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书中简明扼要地指出:“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 我们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我们首先应着眼于效能,做正确的事而非正确做事,教育的弯路不能在走了。

参考文献

[1] 胡伟光:《对高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思考》.职业教育,2006年5期.

第7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关键词:德国;双元制;校企合作

德国的职业教育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其校企合作程度非常深。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校企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并通过法律规范,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规定为企业的法定义务,同时又有配套措施,使企业在校企合作的投入上有所回报,保护了校企双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从而促使德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德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基本概况

德国的校企合作和职业教育同步出现,同步发展。在德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中,校企合作一直是其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虽然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实施学校教育的名称经历了一些变化,但职业教育始终坚持与产业相结合。虽然“双元制”这一词出现的较晚,但其校企合作的实质内涵一直存在职业教育中。双元制在德国的确立,标志着德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和规范化。德国双元制模式的校企合作为产业和学校在资源利用、技术开发和转化、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紧密合作提供了保障。

二、德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特色

(一)完备的法律保障

德国职业教育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把企业参与职业教校企合作结合定位为企业的法定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德国双元制中校企合作的具体模式被明晰地确定下来,学校与企业的目标、任务及培养目标的完成方式等被详细地规制。[1]这不仅确保了国家层面赋予职业教育的地位,规范了职业教育的实施,而且也从法律层面为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经费充足

德国的职教经费保障机制是由公共财政和私营经济共同资助的一个多元体系,主要有企业直接资助,企业外集资资助,混合经费资助,国家资助和个人资助。企业直接资助是主要经费来源,企业投资建立职业培训中心,购置培训设备并担负实训教师的工资和学徒的培训津贴。[2]

(三)师资经验丰富

德国大多数职教教师曾经是有企业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职业学校的教师除了日常教学工作外,还要与企业密切联系,掌握行业技术和技能的最新发展信息,并使教学内容与之同步。德国职业教育的师资结构适应了对校企合作的要求,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教师的准入门槛都很高,且对教师实际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的要求和考核都很严格。有大量的兼职教师来源于产业部门,保证了学校和产业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

(四)政府积极引导

德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与政府的积极引导分不开。为了推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展开,德国的相关政府既制定了完备的法律法规,又积极主动地大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为此,德国一方面为学校一方安排了相关的政府机关予以管理,另一方面也为企业一方安排了包括政府机关及行业协会在内的管理机构,这些管理机构的设置就为政府主动管理校企合作奠定了基础。[3]可以说,德国职业教育的顺利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

(五)校企合作形式多样,程度较深

德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既有中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又有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有企业提出课题,提供经费和高职院校开展科研项目的校企合作,更有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产品的校企合作。[4]德国校企合作形式是很丰富的,合作的程度也较深。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启示

(一)完善法律

德国双元制校企合作的经验让我们看到了法律法规的积极作用。我国的《职业教育法》缺乏法律强制力,且执行不力。我国在今后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完善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而且要保证其执行力。

(二)注重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积极引导的重要作用

目前而言,由于社会传统、政策缺失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企业还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国家虽然大力提倡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方式,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缺乏,企业缺乏积极性。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来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德国校企合作的经验让我们看到了政府积极引导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改进我国校企合作的具体模式时,政府要积极推进引导。特别是在合作初期,政府要积极消除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隔阂,积极解决学校与企业在合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从而促成学校与企业之间展开深入而有效的合作。[1]

(三)注重师资的培养

德国校企合作成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经验,特别是德国校企合作中师资力量,尤其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也就是说,我们既要鼓励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去合作院校中从事一段时间的教师工作,又要鼓励职业院校的教师到相关企业中去尝试具体的生产实践。双师型教师既能快速提升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又能有效地培育出真正符合企业要求的技能型人才。

(四)完善校企合作中的考评

在德国,职业教育的考试包括学校、企业考试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国家资格考试。在我国有些企业也会评定学生的实习,但是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也不普遍。学生成绩评定主要还是学校。在今后职业教育发展中,我们也可以尝试完善校企合作中的考评,学生成绩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来评定,比例可依照具体实情。

四、结语

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是在其特定的历史、文化等背景下取得的,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因为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很多方面的协调配合才取得了成功,给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启示,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但我们不可直接照搬模仿。在具体借鉴与实践的过程中,要根据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实际需求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走具有我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张玉静.德国“双元制”中的校企合作模式及启示[J].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2:45-46.

[2]牛曼冰.中德现代职业教育比较研究[D].天津大学,2007.

第8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关键词:中职教育 校企合作 问题 对策

一、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意义

中职教育校企合作是对多方面有益的一种教学体制,是当今时代培养技能型人才必要的教育模式。它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利于建设优秀的师资队伍。中职教育的教学任务是培养有学历的高技能人才,因此也就要求教师在具有丰富知识理论的基础上技术水平过硬。而校企合作就能够建设出符合要求的师资。一方面,学校教师可以直接参与企业产品的生产、经营等流程,有利于教师更好地把实践技能融入到理论教学。另一方面,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也可以走入课堂,与学校教师一起全面地完成对学生的培养任务。[1]

其次,有利于培养优秀的技术人才。校企合作不仅可以让中职学生在学校享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体制,而且能够让学生通过在企业实习更早地走入到真实的职场环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职场意识,包括竞争合作意识和职业道德操守,从而为学生今后的就业奠定基石。

最后,有利于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总的来说,职业教育体系是一种与社会紧密联系的系统。所以中职教育不仅是为企业培养高级技术人才的通道,也是扩大中职社会培训市场基础。校企合作完全符合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能有利于它的成熟发展。[2]

二、当今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问题

1.国家政策的指导力度不够

我国虽然重视校企合作,但是制定的相关政策对开展校企合作没有起到良好的保护和指导作用。现有的校企合作大多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感情和人脉关系维系的低层次合作。现阶段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作为校企合作的行为规范、制度准则和指导思想,国家缺少管理校企合作发展的部门,这样导致企业和学校缺少实现校企合作培养目标的方向和政策支持,从而导致双方无法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中职学校的教学基础差

中职学校的教学基础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的文化基础差,缺乏学习兴趣;二是中职学校的教学水平不高。大部分人认为上了中职学校的学生已经没有必要再学习理论知识,而主要是学习一些技术。所以许多学生不重视对文化知识的学习。基于这种趋势,中职学校也就逐渐减弱了高水平的教学方式,尤其对于文化知识的教学。对于教学基础本身就薄弱的中职教育来说,以上行为只能是恶化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并呈现一个恶性循环,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教学水平,阻碍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3.学校与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不足

学校和企业是实行校企合作的两个合作方,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互惠互利。但是目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双方对校企合作的认识还不足,没有形成成熟的合作理念和关系。一般来说,校企合作引入了企业技术人员进课堂、把学生分配到企业等阶段,会打破学校原有的管理制度。所以有的学校为了减少麻烦并不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同时,中职学生进入企业也会造成企业利益的部分缺失,也导致部分企业把中职学生当作负担而不愿进行校企合作。

4.校企合作的运行不完善

目前,中职学校和企业的校企合作只局限在运行的初步阶段,其中最好的结果就是学生进入企业,企业技术人员走入课堂,但双方的结合、促进深度还不够。由于企业与学校是两种模式的运行方向,管理制度、文化氛围以及它们对学生的要求都有很大的不同,校企合作的运行并不畅通,导致了在实现学生角色的转变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上仍然存在问题,所以要实现学校与企业的互相融合、校企合作的完美运行就需要两方面的调整和适应。

三、针对问题入手如何进行解决

1.国家出台并完善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

完善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是实现校企合作顺利运行的一个至关重要的保障体系和指导方向。经过调查发现,几乎所有中职教育发展快速的国家,都具有十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并且国家专门为中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制定了明确的政策和严谨的法律条文。因此,我国要想实现校企合作的发展目标首要的做法就是出台有关校企合作切实可行的政策,同时颁布法律法规正式规范学校和企业的行为。例如国家根据自身的中职教育现状制定校企合作准则。

2.中职学校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

为了实现中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学校加强自身的教学实力是最基本的条件。对于中职学校教育水平的提高,学校领导和老师首先要从思想上调整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学校的发展充满信心;其次是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老师的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应用型人才,所以老师有义务对即使学习能力差的学生进行全力教学,而且要做更多的课程辅导;最后,学校要努力强化各方面的实力,包括教学、经济、社会联系等方面。增强中职学校的竞争力,吸引学生和企业,推动校企合作的进行。[3]

3.加强学校与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理解

校企合作的长期完美运行需要双方以长远的观点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意义。企业要意识到对当今中职学生的培养就是在为以后事业赢取利益。所以企业要重视学生的加入,把校企合作当作学习型企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当然,学校也要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全面理解企业的引入为学校办学的带来的优势。学校和企业都要从根本认识上把彼此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

4.全面完善校企合作

既然是合作,就需要中职学校和企业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和成熟的合作机制。企业不仅要引入学生,而且要重在培养,把学生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同样要更新适应于校企合作的管理体制,做到对企业的开放。更为重要的是,学校和企业要建立一个整体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由两方的部分领导组成。这样就保证了制定的制度是经过管理小组达成一致得出的,各项要求都中和了两方的需求,更方便双方实施校企合作。[4]

结语:

校企合作是中职教育的必然发展趋势,它的开展对学生、学校、企业和国家都是十分有利的。所以中职学校和企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克服目前校企合作中的困难,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实现完善的校企合作运行体制,进一步推进中职教育的发展,培养优秀的应用性人才。

参考文献:

[1]. 李晓兵;翟铮.高职院校教师资源配置有待优化[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1)

[2]. 袁绍成.国外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高职表演专业的启示[J].艺海.2011(04)

第9篇:校企合作教育范文

关键词: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法律保障

校企合作在高职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新型工业化需要职业教育的支撑,需要大量高素质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而这种人才的培养则有赖于学校和企

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通力合作,通过课堂教学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加以实现。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成功与否对高职教育办学的成功、特色的彰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高职院校学生实践技能(或职业技能)的培养离不开校企合作。理论够用、强化实践是高职学生知识能力结构的基本特征。学生较强的实践技能的培养与锻炼完全依靠学校的实验、实训条件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办学经费较紧张,各方面条件还不完善成熟,许多高职院校还难以建立起完整的实验、实训体系,而且完全依赖于学校的仿真实验、实训容易导致学生实践能力与企业实际需要相脱节。校企合作,依托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利用企业的现有资源与条件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培训,不仅可以降低培养成本,还可以及时把握企业、行业的最新需求,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成功的校企合作应该是“双赢”的结果,既可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又可以为企业提供需要的优秀人才,还可以在实习、实训过程中为企业创造利润。

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离不开校企合作。“双师型”是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对师资队伍的特殊要求。“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专业理论教学工作,又具有本专业领域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能够承担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从社会上引进或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技术人员充实教师队伍,或聘作兼职教师;二是学校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培训,提升教师实践教学的能力。无论是从企业引进或聘请还是学校自主培养,都离不开企业的积极支持与合作。

此外,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与完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的制定乃至课程的开发,都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而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方方面面诸如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设立等等,大都只是流于形式,未进入实质性的合作,这无疑已成为制约高职教育提升质量、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要进一步促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改变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的现状,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对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行为进行规范,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国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现状

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相对于德国职业教育具有的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显得相形见绌。在德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法律多达几十种,对企业、学校、学生三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而我国只有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这是我国唯一一部规范职业教育的法律,地方政府可在其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条例。然而,地方政府并未在《职业教育法》允许范围内积极地制定具体实施条例,《职业教育法》作为一般性的法律又过于原则性与概括性,无法对现实的职业教育活动产生有效的约束力。

《职业教育法》对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乏力。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善以及《职业教育法》作为一般性法律的原则性、指导性与规定性特点,使其对中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力不从心。单从《职业教育法》有关内容规定来看,也未能很好地体现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力支持与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内容涵盖不全面。

《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参与支持学校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只有两个方面。一是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职业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提供方便。”这一条规定了企业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特别是“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有“提供方便”的义务。二是学生和教师实习方面,《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这就是我国《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保障的全部内容。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所要求的校企合作远远不止以上两个方面,而是贯穿于职业教育的全过程,从培养目标的确定、教学计划的制定到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实验实训的开展与指导直至就业,无不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合作应追求“双赢”的结果,校企合作也不例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既要强调企业的义务,同时也要保障企业的权利,如企业应具有获得合作院校各方面真实信息的权利、学生实验实训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权利、学生实验实训尽量为企业节约成本并创造利润的权利等。而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只强调了企业的义务,却未同时明确企业应享有的权利,这似乎不合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

其二,只强调了义务,但未强调否定性后果。

《职业教育法》的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供方便。”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以上法律条款规定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有关义务,但对企业未承担相应义务的法律后果并未做出规定,这显然是不可取的。《职业教育法》不同于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强制性法律,《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各权利义务主体的规定不明确是其一直以来遭受诟病的原因之一。对各方权利、义务及后果的规定不明确,导致企业不愿意参与,职业学校心有余而力不足,政府想极力促成校企联姻,而企业却无意问津。

加强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保障的思考

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改变这种状况,谋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新突破,首当其冲便要从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着手。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缺乏传统文化的内生保障力量,因此更要依赖于国家法律的外部强制力量加以保障。基于对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现状的分析,笔者以为,我国职业教育法律的完善应着重于以下几方面:

与时俱进,完善《职业教育法》。法律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腾飞的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1996年制定到现在已经有近十年的历史了,在此期间,我国的职业教育迅猛发展,大批高等职业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高职教育的实践在探索中逐步走向成熟,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也在摸索中不断展开、创新,而存在的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这与当初制定《职业教育法》时的社会现状大不一样。法律根植于现实社会,法律的制定要反映现实,并应根据现实需要不断完善,因此,应根据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职业教育法》进行补充完善。只有这样,《职业教育法》才能充分发挥对职业教育的保障作用,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不断向前发展。

调动各方积极性,制定具体实施条例,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可以从两个层面着手,一是上层立法,即由人大常委会专门的立法机构立法,二是下层立法,即由具体行政部门立法。其他立法机构在不违背《职业教育法》的前提下可以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除人大之外,我国还有国务院和地方人大以及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教育部和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制定规章。如果说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职业教育法》可以作为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母法的话,各立法机构可以《职业教育法》中一般性和概括性的规定为依据,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细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更为可行、更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法律规范。社会的发展瞬息万变,通过上层立法来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问题,显然不如由行政部门立法及时。因此,在构建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地方的优势,制定适合地方职业教育发展的职业教育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培养符合新型工业化需求的技能型人才,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建立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机制。首先,应该完善校企合作中的经费制度,企业帮助学校进行职业教育培训,要有资金的支持,法律必须明文规定政府、企业、学校以及学生个人作为职业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各自所应承担费用的义务,以及不承担法律义务所应负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其次,应该明确政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责任,并且应明确相应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再次,应明确企业与学校、企业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用法律强制力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实现。

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既有近忧也有远虑。一是在现阶段应改革一些不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定,二是应该从长远考虑,建立完整、高效、有序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沈示春.德国“双元制”教育散谈[J].现代技能开发,2002,(1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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