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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精选(九篇)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项目管理 招标采购 合约管理

项目管理中的招标采购是项目工作的重点,将招标采购工作做好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整体发展。但在实际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这就要求项目管理部门采取科学的措施,合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管理中的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招标采购的优势

招标采购具有公开性的特点,其面向社会,极大地扩大了物资的采购来源,使挖掘市场潜力的概率达到最大。招标采购,是要把采购的信息、宗旨、要求公布于众,使所有的人和单位都有机会参加这一活动,从而达到拓宽采购渠道的目的。招标采购也是避免企业采购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使物资采购的各个程序走向公开化,监督和管理有的放矢,而且招标采购把以往的事后审计、检查变成事前预防,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招标采购可以使供应成本大幅度降低,降低项目成本,不断提升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

二、招标采购计划及方式的制定

(一)招标采购计划的制定

招标采购计划,采取三级计划管理系。首先、根据项目的总控计划节点要求,结合公司采购流程的时间,排出满足总控计划节点的招标采购整体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招标采购计划目标,在每项采购启动时,再编制详的专项采购计划,实施过程中,不断加强计划的检视与跟踪,专人跟进落实,来保证项目计划的达成。这过程同时需考虑市场情况尤其是超高层建筑的特性,如大型动臂式塔吊M1280就需在总包进场前,提前采购,因为市场上没有这种现成的大型塔吊,塔吊的订货、生产又需要一定周期。只有提前策划好,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二)招标采购方式的制定

针对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标的额度、潜在供应商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分为邀请招标、议标、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不同的采购方式对采购结果会有不同的影响。

(三)供应商的筛选

(1)来说,要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利用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来压低物资价格,在保证货物质量的前提下,以货物的最低价格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本项目建筑高度超过600m,市场上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供应商并不多,一方面,我们要广泛收集信息及资料,严格预审及通过深入考察,确保入围供应商的综合素质及能力,宁缺毋滥,另一方面,我们要使入围的供应商能形成有效竞争,只有通过市场充分和有效的竞争,业主才可能找到最合适的供应商。

(2)招投标过程组织与中标单位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的采购制度及流程,对发标、答疑、回标、开标、商务技术澄清、项目团队答辩、标书分析报告等环节进行认真组织,按批准的评标办法或评定分离的评标办法,组织专家评委评标,确定中标首选单位与备选单位。

三、完善和改进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物资招标采购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充分发挥物资专业队伍作用

一是建立专业招标采购机构集中招标,并选派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的物资人员从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工作,要做到思想品德高、业务技术过硬、遵章守纪、严于律己。严禁非物资专业人员、不合格人员从事物资管理的关键岗位工作;二是对于专业招标采购人员要不断锻炼,增加其行业经验、现场经验,对于现场物资采购管理人员要组织培训,增加其招标工作理论知识及经验,不断提高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技术和采购工作的基础水平,正确理解和运用操作要领,全面;隹确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系统地掌握招标采购工作重点和方法:三是参与物资招标采购人员要发扬科学严谨、求实求是的工作作风,把大事做好、小事做细、细节做精。自觉加强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实施精细化管理,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加强组织监督和风险防控,确保物资业务健康发展

推进物资精细化管理工作,必须要加强组织监督,在物资招标采购上全程监控,对招标各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合法合规。监察部门要c职能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对采购招标管理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等事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对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不断强化项目现场物资管理,提升项目物资精细化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未按规定程序采购、加工制作的物资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项目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行为,坚决杜绝人情采购、关系采购。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把每一项采购行为都置于制度的笼子里,确保采购过程依法合规。

(三)强力推进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推广应用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手段。电子商务采购突破了时空限制,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降低了管理和物流成本,是生产方式、流通方式和消费方式的一场革命。电子商务平台的推广和应用是企业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是对传统采购及供应流程进行重新再造的过程,不仅涉及采购部门内部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设置,而且还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调整,也会触及到各层级、各部门的采购权限和既得利益。平台推广应用将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巨大推动,激发更大活力,产生诸多积极作用。应用电子商务有利于信息的沟通,促进采购管理定量化、科学化,为决策提供更多、更;隹确、更及时的信息,使决策依据更充分,以消除在物资采购、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低效率。

(四)加快采购资金结算,保障物资招标采购健康运行

资金及时结算与支付是提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质量的根本保障,确保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拖欠采购资金并不能解决项目资金问题且会产生更多副作用,得不偿失。

(五)制定科学的招标采购管理方案

强化对招标采购过程的控制,合理协调招标采购项目的时间性与功能性,重视招标采购工作的总结、跟踪和评价工作。在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些项目不重视招标采购后的跟踪和后评价工作,导致整个项目在管理过程中有头无尾,无法实现闭环管理的要求。

四、运用合同管理手段

工程项目建设中,合同是保证招标人和投标人各自利益的法律保障,因此,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工程项目各方的市场行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将项目风险降到最低。合同管理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流程管理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分类管理原则、综合管理原则。要采取相关措施把这几个原则应用到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去。

(一)建立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为了确保合同实施中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更好的控制工程项目的合同事件,就要求建立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二)建立合同管理的具体程序

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涉及的事物多且杂,既要根据不同时间和要求安排协调制度,又要权衡各种相关因素,订立具体工作程序,使工程管理人员有章可依,从而保证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实施。

(三)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系y

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系统是保证合同有序履行的基础。合同文档系统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因一方失约造成损失的赔偿依据,是保护正当利益的武器;有利于工程项目进度的监控,对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

(四)合同交底,实施目标管理,明确合同责任

在正式签订合同后,一般由项目部人员具体的执行,这就提高了项目部人员的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与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从而更好的了解合同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在当代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环境下,工程项目要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用合同确保双方利益,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完善合同管理系统能够促进工程项目的发展。

(五)强化合同实施过程控制

强化合同实施过程控制有利于保障合同规定内容的切实实施,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合同双方间的沟通、交流,要把各种安排落实到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信息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六)合同争议及纠纷管理

在履行合同要求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争议和纠纷事件,如:招标中计价争议,黑白合同,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等问题,解决这类问题就要运用合理的方式和有效的法律手段,预防和避免纠纷的出现,对纠纷做好管理,积极面对索赔。索赔的主体是双向的,造成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部分风险难以避免,需要对风险进行识别、规避,将风险降到最低,预防、控制损失,保证利益的最大化。

五、结束语

总之,工程招标采购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务必要做好工程招标采购的策划管理工作,编制合理的招标方案策划文件,优选供应商,加强招标采购中合同管理,同时还要做好招标采购的事后管理工作,这样才能提高招标采购管理水平,确保采购质量和进度,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第2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01

现目前,随着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与地方性规章的相继颁布实施,各企业不断完善采购招标的管理规章,以求用制度管人、让程序管事[1]。但由于传统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足够的经验、以及完善的操作管理等,使得设备采购招标中存在许多问题,直接影响了设备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也给设备采购质量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因此,企业必须认识到设备采购招标的重要性,以科学的设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化的采购招投标操作。

一、设备采购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标形式自由化。如今,采购是企业运转的重要环节,但是大量的企业在采购环节都存在采购招标自由化的特点。尽管在企业管理制度上都对采购人的招标资格做出了明确说明,并且相关人士也具备了相应的招标资格,但是在采购招标的实质执行中却并没有遵守相应的规则,从而导致采购招标制度形同虚设。比如:目前招标的潜规则“采购服务招标服从于工程管理需要”存在于招标过程之中,因此也出现了相应的招标操作。许多招标并没有进行相应的备案以及公布于公共媒体之上。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招标效益,招标往往是导演的一场剧,自主确定评委,招标控制权力的设定,并且没有生成具体明确的招标评价体系,而是相对自由,方便,随意性大的操作方式。

2.监管形式过场化。一般而言,开标、评标及定标几个环节是监管部门针对企业招标采购任务的重点控制方面。其实,这三个方面的监管仅仅是权利机关对采购招标工作监管的狭义的认识[2]。事实上,采购招标工作的全部过程应该包括的是以招标公告为起点到合约结束为重点的全部环节。投标人经常反映监管部门往往轻易忽视招标公共中存在的某种“门槛”、招标文件中埋藏的某种“陷阱”以及采购合同中隐藏的某种“戏法”等,其实这些都是采购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外,监管部门所谓的场外监管也是力度不够犹如走马观花,经常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种过程化的监管工作在一定意义上失去了监管的实际作用。

3.标后监管真空化。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是采购招标工作的五个重要环节,采购招标监管工作主要是针对后面四个环节,但是对于标后工作的监管却存在严重的真空化。标后工作一般是指定标完成,中标通知发出去后的后续工作。由于标后工作监管存在一定真空化的现象,因此一些不法行为就借此兴风作浪并慢慢沿袭。比如,招标人常常利用买方市场的优越性,单方面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与投标人关于价格、交付方式等进行背离投标的再次协商。投标人为了获得非法的收益,也会选择通过降低指标标准或者质量要求而签订背离投标合同的文本。

二、进一步完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采购招标问责机制。采购招标工作已经成为目前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一方面是由于采购招标工作涉及面广,错综复杂;一方面是因为人在采购招标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所以“以人为本也是招标工作的立足点”。建立健全采购招标问责制就是要采用积极的招标负责人制度,遵照采购实施方案由负责人全面组织协调采购招标工作。具体就是由一个项目总负责人来协调其他环节负责人,最后提交的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招标合同等等文件资料都必须经经办人、项目总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执行。为了进一步明确权利与责任并且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在岗在职、责任到位、一事一人、奖惩明确的工作方式。

2.科学规范采购招标程序。目前,我国有关采购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环节在法律章程上很难找到非常明确的实质性规定,因此,为了真正实现采购招标工作的高效与廉洁,就必须制定有关采购招标的实施细则来对此进行规范。制定规范化的采购招标程序,而且需要我们整理并且细化实践工作中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设备采购招标。同时,针对参与采购招标的工作人员,必须制定相应的具体化的行为准则及纪律要求,且必须细化到每一位相关工作人员,针对一岗一职制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只有在良好的大环境下形成有特色的规范化招标流程,才能促进招标市场有序发展。

3.畅通采购招标投诉渠道。采购招标是一个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但现实生活中署名投诉却不常见。一方面是因为投标人对于采购招标工作中存在的不良问题感到无奈却无动于衷;另一方面是也多是因为投标人对于采购招标工作的投诉渠道、方式了解甚少。因此,职能监管部门应该完善这种有缺陷的采购招标工作,应该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采购招标质疑问题投诉渠道。积极发现采购招标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例如,可以设立投标人投诉邮箱,通过招标公告或者网络媒体告知相关人士可以进行投诉的渠道及方式。另一方面,还应该针对投诉信息设立相应的整改流程,包括对投诉信件及资料的整理、归纳、汇总、应答、备案等相关工作。

4.科学监控采购招标全程。要做到设备采购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必须对设备招标进行全程监督,并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招标环节应该对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格进行初审;投标环节应该重点监督投标总数量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环节应该做到开标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的公开;评标环节应该严格安排评委会,并制定规范性的评标标准及方式;定标环节做到严格执行及时通知并报送相关信息;合同签订环节应该及时完善合同内容,监督签订程序;验收环节必须要监督合同的执行符合度,并且随时做好检查工作。

三、结语

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关系到企业基础设备建设、关系到设备后期维护保养,更关系到企业资金的合理使用,它是保障企业经济利益的重要工作。各企业必须认识到设备采购招标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完善采购招标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的设备采购招标有效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为自身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王佳欣.高校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J].高校管理资讯,2009(12):12-16.

第3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一、20XX年以来招标采购的基本情况

1、建设工程

我校新校区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新校区综合楼工程监理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2、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塑钢推拉窗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玻璃幕墙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二、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1、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招标采购监管水平

我校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县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招标采购执行自觉性。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完善互相制约、科学严谨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规定了政府招标采购各环节的经办部门、操作要求及资料报送期限,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和逐步修改与完善。把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和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每次招标活动都邀请交通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重大项目、重大设备采购活动全部形成会议纪要。

2、坚持“三公开”原则,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引入市场竟争机制,杜绝“暗箱操作行为,依法规范采购行为,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增强采购透明度。在透明度建设上,我局主要做好:一是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办法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三是抓好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一年来,所有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没有出现被质疑、被投诉现象。我校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法规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与供应商或采购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行为。

第4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高等学校 政府采购 问题 分析

中图分类号:F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063-03

高校政府采购,是为完成学校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任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自筹资金)购买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采购对象主要包括基建(修缮)工程、购买办公教学生活设备和图书教材等。采购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各单位分散采购。加强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对于推动高校内部管理科学化,维护公平正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反腐倡廉,促进高校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高校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性

1.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部门预算是基础,重在资金的安排;政府采购是工具,重在资金的使用;国库集中支付是保证,重在资金支付;高校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有利于财政部门加强监管各单位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行为,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管理水平,有利于实行“多中选好、好中择优”机制,推进“阳光采购”,引导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企业竞争行为,促进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

2.促进高校强化经费预算管理。高校年度财务经费预算中,物资采购经费占有较大比重。高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安排原则,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实际,从急需实用、经济合理出发,集中申报年度物资采购计划,财务部门按预算管理规定,依据相应程序,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取舍,分类汇总,合理安排专门的采购预算资金,用于物资采购活动,尽量满足教学管理需要,从而克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强化经费预算约束力。

3.节约高校经费开支。高校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纳入统一政府采购管理,有利于从源头上合理安排采购项目,规范采购程序操作,严格资金审核支付,减少高校经费支出。实行物资集中采购,有别于各单位自主随机的零星采购方式,能够形成采购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货比三家”或竞争性谈判,可以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利于高校大幅度节约经费支出。

4.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传统的分散采购方式下,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利用财政资金采购,极易产生腐败行为,高校在这方面教训是深刻的。实行政府采购,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经济行为。政府采购主导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配套制度完善,实行公开公正竞争,采购程序规范,业务操作透明,建立监督机制,便于切断腐败纽带,便于群众监督,提高威慑力,形成I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三不腐”有效机制,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高校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制度尚不健全。有的高校没有认识到采购工作的重要性,不重视政府采购工作。高校内部专门规范性采购制度明显缺失,执行效果不理想。采购计划审批、项目标准、采购流程、统一规范工作进展不顺利,执行不力。没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没有设立专门管理采购机构和配备业务人员。不申报采购项目,不进行采购预算,不实行集中采购,不履行采购程序。个别单位想方设法规避政府采购,物资采购全凭个别领导说的算,采购无计划,影响到采购活动过程,采购效果极差,导致滋生腐败,影响到高校教学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2.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不合理。采购部门、资产管理、预算编制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采购预算与计划欠合理,采购资金使用混乱。采购过程中不执行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采购范围和规模不合理,导致采购预算与采购活动相脱节,不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采购效率和质量不高,造成资产闲置和资金浪费。

3.政府采购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高校政府采购人员的配备欠合理、培训教育工作开展不够,采购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对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熟悉。采购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评标专家又不足,对某些专业性较强仪器设备指标参数缺乏认知,设备验收与管理专业知识欠缺,采购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与学科建设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质量难以保证,不能正常发挥其效用。

4.政府采购活动管理不规范。采购信息不规范,参与应标供应商过少,不利于竞争,有失公平。采购信息没有做到严格保密,存在信息泄露现象。供应商资质能力难以保障。招标单位标书制作不规范,存在恶意串标,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评标过程透明度不高,确定中标人的程序不规范,甚至内定中标人。采购方式选择不灵活,通过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审核不严格,审核过程简单化,采购合同签订与管理、项目验收与资金支付不符合规定,出现采购物品或服务质次价高等问题。

5.政府采购的预期目标不能实现。采购方式的选择上,不具备多样性,缺乏灵活性。采购价格方面,通过招标采购没能达成采购成本最低目标,不能通过采购活动让学校获得价廉物美的实惠。学校日常用品采购缺乏统一的标准,往往实际采购花费金额与报销金额差距较大。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供应商不足而不得不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时有发生招标失败的现象(人为废标、流标)。履行采购程序,在保障质量前提下,延长了采购期限,增加了采购成本,降低了采购效率,达不到政府采购的实际效果。

三、高校政府采购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1.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到位。实施《政府采购法》,是完善市场经济规则,规范采购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大举措,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是加强民主决策的有效机制。一些高校管理人员,由于对实行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领导和一些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政策不理解、不关心、不支持,持无所谓态度,甚至存在抵触情绪。由于对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不到位,校内各部门仍按传统惯性思维运行,错误地认为政府采购一系列程序,给工作带来不方便,执行制度大打折扣,缺少积极主动精神,没有积极的应对措施,消极被动应付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工作难以打开新局面。

2.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存在缺陷。不重视采购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简单粗糙、不完整。不做深入细致的调研,不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而是进行估算,或上网查询、打电话咨询。采购项目不精细,采购目录不具体,采购内容不全面。没有安排预算,预算不准确,或资金落实不到位。预算执行不严格,未经审批而自行采购,随意增减采购项目,影响采购工作质量与资金使用效果。

3.政府采购原则没有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是采购活动应公开采购内容、标准和途径,引入竞争机制,让参与者机会均等、待遇平等,主导方应当立场公正、公允,主体要真实、履行承诺。然而有的高校领导违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是带头为评标小组独立、客观地开展评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不是认真听取招标情况汇报,指导协调招标工作,而是参与、干预客观评标过程,对中标对象的确定,施加人为影响,甚至改评标结果,造成极坏的影响。

4.政府采购竞争程度和采购质量不高。采购活动受到各种条件限制,存在监管漏洞。采购信息受到方式、范围限制,供应商资质审查仅凭收集招标文件资料佐证,资质文件权威性较低,有的评标过程受到过重的人为因素影响,评标过程只是走过场,或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等。采购范围和规模仍不合理,高校部分项目与服务未列入集中采购范围,采购不能形成规模效应。专业性强的物资设备,缺少采购前必要性论证,尊重专家意见不够,质量难以保证。参与应标供应商过少,竞争力相对较弱,难以获得期望值最低价格,有失公平。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弱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从近年高校的采购审计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高校使用单位对物资设备采购不满意,认为部分物资设备质次价高,有的设备根本水土不服,闲置浪费,而且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接影响使用单位对设备的使用效果和正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高校采购活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利于公平竞争,容易滋生腐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初衷,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益、质量和信誉。

四、高校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措施

1.加强高校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高校领导牢固树立政府采购重要性观念,高度重视采购工作,是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的关键。高校政府采购活动应实施归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合理设置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机构和岗位,包括采购业务决策机构、采购业务实施机构及采购业务监督机构,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各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成立物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采购工作领导,解决采购工作中问题,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设立办公室,负责采购小组日常工作,履行审批物资采购计划,组织招投标,管理采购过程职责。指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克服“重购轻管”思想,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管理水平,管好用好资金,实现科学采购,规范管理目标,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2.健全完善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制度建设是采购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政府采购法》、《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高校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制度》一系列规章制度,是高校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益的法律依据。高校应制订切合学校实际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如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采购活动管理、合同履行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明确规定采购业务管理机构和相关岗位职责权限、采购业务工作流程、采购审核审批、相关检查责任等。加大对政府采购制度宣传力度,认真执行并落实各项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引入采购绩效评价机制,加强采购绩效管理。以制度规范权力配置,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根据招投标涉及的不同权力主体,结合权力运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主体、运行过程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用制度来规范采购活动过程。

3.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高校应合理配备、定期培训政府采购专业人员,重视采购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操作性强的采购评标办法是公开招标,关键是评委评标,评委专业水平、评标能力、职业道德等因素直接影响评标结果。采购人员应当具备掌握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熟悉采购规程,增强法律意识、信誉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提高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解决采购难点问题,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缩短采购时间,及时落实采购任务,努力为高校采购工作多作贡献。

4.加强采购资金预算管理。采购预算是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应严格遵循“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工作原则。采购预算编制、审批及调整程序和手续要符合相关规定,采购物资设备经济实用,尽量满足教学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采购计划书和方案要具体准确,明确责任单位。采购预算范围和标准确定要科学,保证资金足额筹措到位,方便实施采购。采购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品目、规格型号、采购金额、资金来源等,便于合理安排使用采购资金,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合理安排采购,保证采购工作进度,提高预算刚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随意采购行为。

5.加强政府采购活动过程的管理。高校采购范围包括车辆保险、车辆加油、定点接待、大宗印刷、设备维护保养、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服务类项目,教材代购、公寓用具、军训服装等大宗用品等。高校非应急采购活动,应遵循项目部门提交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提交立项论证报告,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实施采购,采购验收,支付资金和绩效考核与评估等工作程序。高校应根据不同的采购规模、采购对象和采购要求等,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和不同的采购程序进行,并灵活选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采购方式,规范采购运作过程。高校应当明确强调招投标工作纪律,规范招投标程序,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招标信息,接受报名与发售招标文件,提议评标评委,召开开标评标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提请批准中标人,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完善合同签订。落实采购督办制度,督促供应商按约定履行合同文件,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办理资金支付,完成采购计划。

6.防范采购腐败现象发生。根据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梳理业务流程,抓好采购活动重要环节和薄弱环节,重点关注可能存在重大风险关键方面,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明确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科学设置采购机构和合理配备相关人员。申请采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申请采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明确规定采购与验收管理流程,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物品(工程项目或服务)的验收应当有明确规定。应当进行政府采购而不实施政府采购的,进行集中采购而不实施集中采购的,进行招标而不进行招标的,规避招标的,以不规范形式招标的,内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行为,都是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控告和举报高校招标采购中的消极腐败行为,高校财务、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结语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加强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改进和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采购操作行为,围绕重点岗位、关注热点问题,健全落实责任制,实现采购前期论证常态化,采购手段信息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效益最大化,提高采购公信力,提高采购效率,不断开创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何远祯.新时期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与理念创新[J].中国总会计师,2014(4)

[2] 胡石磊.工程招标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路径[J].中国审计,2014(10)

[3] 李晓岚.政府绿色采购绩效评价的国外借鉴[J].经济师,2014(5)

[4] 马志娟.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及方法.财会通讯,2004(4)

[5] 财政部会计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9

第5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国家对高等教育日趋重视,教育经费投入日益增加,高等学校俨然已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实体。随着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高校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以及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有的高校甚至超过年度经费预算的40%。如何做好招投标监督工作,保证高校招投标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真正发挥招标采购方式的优越性,已经成为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高校内部招投标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业人才

招投标监督工作是一项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的工作。无论是物资采购、工程项目还是服务类项目招标,都是经济性、法律性与技术性相结合的活动。但从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现状看,普遍存在专业不对口、业务不熟悉的情况。监督人员在监督中往往存在对技术参数、工程清单、投标资质、政策法规等理解不深、了解不透的情形,致力不从心,难以监督到位,这给了权力寻租以可乘之机。

(二)缺乏监督实施细则

高校的招投标活动主要依据《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以及《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只是对招投标监督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很多高校并未制定招投标监督实施细则,致使招投标监督人员缺乏明确的监督程序及规范性指导,这往往直接影响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三)缺乏全过程有效监督

高校的招标项目数量多,内容复杂,从招标文件的审查到开标现场监督,从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到后期验收和项目审计,监督部门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去监督相应环节的实施,否则大部分监督都只是一种形式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监督人员真正开始介入监督多数是在评标阶段,并且监督涉及较多的是评标环节的程序监督,很少参与到招投标的前期和后期工作,因此不少高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因为种种原因常沦为一种形式上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成为相关职能部门潜在的责任分担者。

二、高校内部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招投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

部分高校没有设置专门的招投标机构,由学校的某个职能部门开展有关的招投标活动,一般也没有配备招投标的专职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往往由提出申购的部门完成编制招标文件,签署合同等系列工作。由于缺乏相应知识,致使招标文件制作比较粗略,技术指标比较笼统或过以具体化,对质保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提出的要求不符合常规。

(二)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带有倾向性

有的申请部门在制定技术指标时,为了能采购到有意向的物资,存在明显倾向性与排他性。形成实质为单一来源却披了公开招标的外衣。这既不利于同类产品展开比较,也有违公开公平原则。

(三)招标告示范围狭小

高校的招标告示往往只公布于学校自身网站,告知范围极为有限,又往往因招标额度相对较小,常只有固定的几家单位关注,在工作中时常出现一项招标只有3家投标单位的情形,以致参与面狭窄,竞争程度低,不能充挥发挥招投标应有的作用,也因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的局限,时常会面临潜在的围标串标行为。

(四)评标专家选择局限

高校内部自主招标评标人员,源于成本与便利等原因,大多由本校内部选取。高校内部技术专家人数有限,且往往集中在几个部门,如工程类专家集中于基建、后勤部门,而这些部门往往又是招标项目负责部门,设备项目专家往往集中于教学部门,而教学部门往往又是申请与项目负责部门,其他专家或非本专业人员,专业水平未必达能评标要求。如此评标时难免产生偏差,影响结果的公平性。

(五)评标过程规范性不够

内部评标时,存在评标员纪律不严,个别评标专家有引导性话语,倾向于某家单位现象。对于突发事项的处置较为随意。在开标中,不同的项目会出现不同的状况,如招标文件中该明确的技术参数没有明确,招标文件和公告不符合要求,需要终止招标活动时未终止等等。

三、思考与建议

(一)培养、引进专业人才,整合部门资源,使监督与招投标工作有“才”可用

1.培养与引进专业人才。招投标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等特征决定其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必须有较高的专业水准。高校一方面可引进专业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应加大对纪检监察人员、招投标工作人员、评标库专家的招投标业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力度,使其提升专业能力,有效行使职责。

2.整合人才资源。高校招投标、监督工作,仅依靠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人员力量远远不够,可综合协调,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如可选聘经济管理专业教师为兼职审计员,组建一支监督员与兼职审计员队伍;计财处可对资金计划、支出等负起监督职能;使用部门对项目的初验、使用负起监督职责。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监督实施细则与招投标管理制度,使监督与招投标工作有“法”可依

1.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高校应制定招投标责任追究制,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人员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对招投标各环节可实现责任倒查追溯,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惩处,对参与投标单位的违规谋求中标行为,对中标单位合同履行中的违规行为等明确规定惩处办法,以防止“暗箱操作”等导致学校利益受损的行为发生。

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高校设备购置周期短,技术指标较为复杂,同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优化程序,简化流程,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适用于高校招投标特点、具体科学可操作的管理制度、细则与监督实施细则。如招标工作评标管理实施细则、招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招标监督办法及针对不同采购类型的采购制度,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细则,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等。

(三)重视与关注招投标活动重要环节,使监督落到实处

1.设立专门的招投标机构

高校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招投标机构,配备专业招投标工作人员,统一管理、组织、协调校内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投标程序,统一由招投标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信息、进行投标人资质预审,组织召开评标会议等工作,这种运行模式较之于分散模式有利于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也有利于监督工作的开展。

2.科学规范制定项目技术参数

申购部门在完成前期项目与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告知招投标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招标会议,对技术参数等各项要求进行进一步确认,在确认其提出的要求既符合使用条件又不过于具体化后,进入招投标下一程序。

3.增强投标竞争性

高校一方面可尽早将招标信息于校园网及其他相关网站平台让更多的投标潜在人知晓招标信息;一方面可建立供应商库,不断积累和拓展供应市场信息,从而保证出现采购需求时,有较为充足的资质优良的供货企业参与竞争。

4.建立高校招投标专家库

一所学校的专家数量有限,高校可按区域分布,联合建立高校招投标专家库,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现高校评标专家的资源共享,这可有效解决专家数量有限等问题。

5.规范评标活动

高校要规范评标活动,一方面应加强对专家库内评审专家职业道德教育与廉洁教育;一方面要求在评标时,根据具体项目,制订合适的评分方法,明确评分细则,以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即便是最低价中标,也要考虑其合理的利润,以免影响项目的品质;还可运用科技手段辅助监督。可在评标室安装视频音频同步监控系统及手机信号屏蔽仪,对招投标交易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进行全过程记录,以规范评标活动。

6.建立投标单位档案

第6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1.“监”合同履行合法合规性

“监”即从旁查看之意。基本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材产品成百上千种,其质量标准各异,且建材产品的质量标准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建设形势的变化而处于不断更新之中。例如建设工程必用的建材产品:陶瓷芯密封水嘴,其质量强制性新国标《GB18145—2014》自2014年12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那么,对于此时间节点后工程建设中采购到货的水嘴质量,就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的最新强制性标准《GB18145—2014》,并需要妥善处理好产品质量新旧标准过渡期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因此,要强化监督2014年12月1日后工程用陶瓷芯密封水嘴采供合同的实际履行,运用技术手段、科学方法,及时核证其合同履行的合规合法性,以及到货产品质量贯彻执行强制性新标准的及时性与正确性,切实防止不符合新国标的建材产品进入新建工程项目之中。因此,要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建材产品新标准颁布实施的相关信息与执行要求,严格监督新老标准执行的时间节点与过渡期的产品供应到货与验收,谨防合理合情,但不合法规与规章的错乱情形出现。与此同时,按照《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招标人(采购人)应及时将合同履约情况上传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系统,以利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履约情况的市场综合分析与有效专业监管。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由此可见,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监”其合同的依法正确履行是合同签订后的首要工作。

2.“督”合同履行变更程序规范性

“督”意为监督指挥。工程建设中因各种原因的变更,导致合同履约内容的部分变更较为常见,但是如果采供计划导致合同内容的变更比较“随意”而“任性”,且又缺乏科学依据与规范程序就变成不正常了。例如,工程建设中经常使用的装饰地砖采供问题,开始采购招标时并没有明确较为准确而规范的技术要求,仅仅是简单说明为“抛光磁质砖”,采购招标中标的标注是600*600*(8—10)普通渗花或者抛光磁质砖,合同签订后发现现在市场普遍呈现的已是更新换代后质量更加优质的600*600*(8—10)聚晶微粉超洁亮磁质砖,考虑工程建设需要与建筑建材发展的同步,就决定变更为采供聚晶微粉超洁亮磁质砖了,并依照相关人员了解的市场行情进行价格签证确认并调整合同价款。显然,这样的工程变更过于“随意”或者说“任性”,缺乏应有的变更依据与规范程序,如果能够经过建材专家专业论证,证实工程项目采供合同所履约的工程货物确实与建筑使用功能不匹配,或者已不适合工程项目建设最新设计标准要求,且建材市场确实难觅招标原品质产品踪迹,只要履行相关项目采供变更必要的程序并公开进行市场询价比对,再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规范与部门采供管理规定要求变更操作即可,让尊重变更程序、敬畏规范要求成为合同履约管理工作的新常态。

3.“查”履行合同构成内容完整性

“查”即翻检着看,逐条查验合同约定内容条件和要求。一份完整的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其构成内容通常包括: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价、交货期、包装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方式、质量验收标准、质检验收方法、异议处理方式、违约责任追究、货物质保期限、维保特别约定、合同有效期限、货款支付程序、签订日期、供需双方名称等等。如果查看近年部分高校采购人的工程货物采购合同,就不难发现一般不会出现合同履行异议处理方式、明确的违约责任追究等条款内容。显而易见,工程货物招标采购合同构成内容缺乏完整性。相关异议或者违约等问题对于合同双方来说,似乎在其所签合同履行中是不可能出现的,臆想即便没有诸如违约责任追究的具体条款约定,也不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与实际履行。当然,这只能是合同双方的良好预期而已,事实上合同履行过程里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形并不鲜见。所以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工程货物供需因合同纠纷不能按期履行,严重影响了需方工程建设进展,再三协商并催促之下才姗姗来迟,而需方最终针对相关方违约之事实却无从追究,只能不了了之。仔细分析合同履行的相关环节便知:合同内容组成的缺欠,或多或少会给合同履约管理带来缺憾,甚至导致其违约追责无门。

4.“核”实合同分项全面性

这里的“核”意为仔细地对照、考察、核对。高校工程货物采购部分合同签订得十分简扼,例如对产品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仅仅明确:“国家标准”四个字,而并无具体标准代号与详细要求。再如,对合同可能出现的异议仅仅用“友好协商”或“依法追究”几个字原则性高度概括。对于“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这样具有若干分项内容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有的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往往其分项部分只是简单地写出诸如:室内机、室外机、控制系统、通风管道等几个字的合同分项名,对于系统其它如冷媒管、风口等组成部分与相关系统辅材配件,又仅注明涵盖与采购空调系统相配套的必须配有的设备配件辅材等。有的合同分项内会简明列出统称名,如空调设备系统安装专用冷媒管以及保温材料,却未能提出分项的具体要求如规格与型号,也没有注明品牌与材质要求,全依靠合同供应商职业道德和良心供应施工用材。可想而知,合同供应商追求利益最大化目标下,其结果令人担忧。在细节决定成败的今天,作为合同细节的合同各组成分项,其全面性对于合同完整而正确地合法依规履行,并充分保证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不可缺失的前提与基础作用。因此,可以借鉴财政部财库[2016]205号文之(三)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与之(七)完善验收方式的要求,针对不同的工程货物在其合同中需要确定不同的验收方式与程序。综上所述,建议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成立合同履约验收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合同验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有的工程货物通过随机抽样复检即可,而有的则需在质检的基础上结合中标样品款式、结构组成、成品工艺等因素来查验核实合同的符合性。

5.“管”合同要求执行准确性

不难得知,“管”字的解释为管理、过问之意,现实工作里人们对“管”字解读更偏向于是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过问”之实,也就是“管”中“检”手段加“管”时“验”方法,所谓“检”者查也、翻检着看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验”者察看查考也、察考合同执行之预期效果。现在有的高校基本建设职能部门,基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及工期保证与工作配合需要的考虑,对于建设工程铝合金门窗项目采供的一般做法,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土建招标时,以暂定价方式进入土建项目招标工作量清单,其招标文件中明确如果达到采购招标规模标准的就由甲方牵头组织采购招标并签约负责采供管理。在建筑工程铝合金门窗招标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人们比较关注铝合金门窗型材型号与色彩和玻璃型号规格的选择,也容易关注门锁和执手、撑档等一眼可见常用配件的外观质量实况,很少有人在门窗安装就位后,再仔细查看其配套专用滑轮是否是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载明的配件品牌?是否采用的了符合合同要求的一对(套)单轮(最大承重45公斤)或一对(套)双轮(最大承重90公斤)?事实上,一般采购人并不能务实逐项检验执行合同要求的准确性,完全依靠总包方或者产品供应商凭其善心自觉尽责,其结果却因相关商家在其追求目标利润最大化情形下,对各组成构件均采取了经济目标管理与质量限控措施,仅仅做到满付货物人工验收前后短暂时间内正常使用的质量要求,但因门窗中的重要配件(门窗滑轮)只重视了其表观质量与使用时效(验收过程的短时间),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后不久便出现使用异常不便、甚至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只能在维保期报修情形下不断更换。需要说明的是,工程所用铝合金门窗的送检(主检门窗三性: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一般是门窗供应商单独制作后送专业检测机构的,所以其结果一般都是合格的。而由于门窗滑轮属于工程铝合金门窗货物的必需配件之一,又非现行相关规范所规定的单独强检项目内容,所以现场工程监理在项目验收时也只是收集系统产品质量保证书相关资料,并查看相关分项产品的合格报告而已,并不再进行其配件质量的复检确认,通常凭项目验收时其实用时效外加整窗(门)送检报告定论。某单位铝合金门窗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自行更换了合同规定所供铝合金门窗的品牌滑轮配件后,就对现场窗滑轮进行了随机抽样并按JG/T129—2007标准要求进行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其结论令人十分遗憾并惊讶。现场复检抽样时发现,不仅有非合同或变更约定品牌的配件以及非合同约定技术指标等级的合同品牌配件,甚至还发现部分假冒伪劣配件产品混迹其中。实际抽检结果显示:送检配件相关质量指标不合格,如窗用滑轮在其实际承载质量(如40公斤)情况下的反复启闭试验标准《JG/T129—2007》4.3.3条规定:窗滑轮能够达到25000次后轮体正常滚动,而抽检窗滑轮样品实测结果仅仅2000次后轮体就无法滚动了,实测指标值与国家规定质量标准指标值间差异巨大。显然,该合同履行过程中供方履行合同义务存在偷梁换柱、以次充好等违约问题,合同需方执行合同要求验收时既存在无有效举措、也有把控不准确问题。

6.“理”合同原则执行符合性

“理”即整理,使其整齐的意思。众所周知,采购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主体各方,依据合同要求,逐条逐款逐项,全面充分履约,完成应尽义务、获得依法享有权利、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这里合同的主体一般是指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原则条款执行的符合性,通常会被合同主体各方所重视,但仍需进一步在合同履行中查验强化。例如,某工程货物采购合同,载明的是不付任何合同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80%的合同货款,并留存5%合同价款作为采购项目维保金,需在合同标明的质量保证期限结束后才能一次性无息支付。此条款执行原则常常被实际操作所融合变异。如:80%合同货款支付被分解成货到现场验收前支付其40%,到货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其40%;甚至有时会变成发货前支付30%的合同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再支付50%的合同货款,留存在合同需方账面5%合同价款的采购项目维保金现款,被供方游说更换为5%额度的供方银行开具的有效期等同于质保期的有条件银行保函。那么,等额同期限的有条件银行保函与留存在合同需方账面的维保金现款,虽其功能作用相似,但在必要时使用的方便性、可操作性完全相同或相等吗?这样操作符合原合同原则要求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因此,在实际工程货物采购供应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对合同执行情况必须加以重视,并力求防范突破合同原则的现象,建议不定期邀请用户以及参与其合同评审的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实际履约查验复验。

结语

第7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1.机构设置不尽规范。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下设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区的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工作,财政部门不得直接参与和干涉政府采购中的具体商业活动。然而,各地在推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机构的设置往往都是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一个政府采购办公室或政府采购中心,属财政部门内部科(股)室,代表财政部门行使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和具体采购事务双重职能,这就难免会出现与财政职能不相适应的现象,从而使财政部门在担当政府采购管理职能问题上界定不清,出现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目前,由于各地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尚未作为一项单独的内容纳入财政支出预算范畴,财政预算编制比较简单粗糙,公共支出项目还未细化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工作很难从全局上把握和预见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采购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随意性、临时性、盲目性。造成的后果是政府采购预见性差,地方采购需求不足,工作只能局限在单位平时的申报环节上,被动地接受市场信息,政府采购“三公”原则难以全面体现出来。另一方面,由于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有限,正常的公用经费支出难以保障,导致可供政府采购支出的财政预算安排极度有限,加之单位自筹资金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效果。

3.招投标机制不健全。政府采购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透明环境中通过招标方式实现物有所值。但是,由于受专业知识的局限和多方因素的制约,目前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工作仅仅停留在运作的初期,专业化水平不高,缺乏管理措施,各项招投标活动运作效益低,监督乏力,与统一、严谨、细致、规范、高效的招投标要求相差很远,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没有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模式;二是专家评委库人员空缺;三是招投标主体不明确;四是政府采购招投标主体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在具体的操作中,运作机制不透明、“暗中指定”的虚假招标时有发生。全国首例政府采购案——浙江金华市益迪医疗设备厂状告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招标采购侵权案,就说明了这一点。

4.政府采购缺乏监督体系,即政府采购监督缺乏明确的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及其相互制约机制。政府采购区别于以往分散采购的最大特点便是它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政府采购工作的每一个层次、阶段和环节,都有其明确规范的职责分工和操作程序,都应受到相关监督主体的跟踪监督。只有接受明确的、系统的监督,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将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和操作机构职责全部放在采购中心,财政部门参与了政府采购的商业性决策,导致财政部门整天忙于政府采购的事务性操作,而放松了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性支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地方政府采购的起步阶段,这种现象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随着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深入和大规模推开,这种“政事不分”的做法应该得到规范。

5.网络设施差,市场滞后。最能体现政府采购效益的应该是网络采购。然而,当前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信息设施差,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建设,有些日常采购还需要通过零售市场进行,这样便导致政府采购存在许多潜在的隐患,如“关系采购”和“地方保护”等,直接阻碍着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

6.政府采购队伍专业人才缺乏。政府采购是一项集政策性、知识性、全面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于一身的全新的财政发展,需要采购人员掌握全面的知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只有懂得财经、科技含量高的网络工程、建筑工程等方面的知识和市场操作的技能,以及招投标的有关法定程序和文件规定,才能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职能,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和采购效益。然而,各地在成立政府采购机构时,人员配备的专业素质考虑过少,或者受人员编制的约束,往往都是在财政内部调剂产生,这些人员除能够熟练掌握财经知识外,对其他行业管理知识和高新产品专业技术知之甚少,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益和运作质量。

二、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的对策

1.理顺机构,界定职能。设置政府采购机构时,应遵循管理职能与采购事务分开的原则,建立一个梯级式的管理层和机构模式,做到既要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又要有利于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各地开展政府采购成功的经验,笔者认为:第一要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按梯级式管理模式,政府采购应成立以分管财贸的领导为组长,财政、审计、监察、技术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和完善操作办法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预算的审查、采购计划的下达和各项制度规章的督办落实等。第二,设置政府采购事务机构。根据我国国情,成立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其性质属于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隶属于各级政府,接受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政府采购中心的关系是一级委托关系。

2.试编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采购约束。政府采购预算是编制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预算的完善和补充,同时也是为财政部门在审核下一年度同类预算提供的准确参考依据。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不仅可以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而且能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日益临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迫在眉睫,通过政府采购预算,事先预知全年采购规模,拟定采购计划,提前了解市场行情,捕捉采购信息,并按采购计划组织实施,克服目前实际运作中忙于零星采购或无计划采购的弊端。政府采购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一般不做大的修改和调整,以维护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政府采购的范围很广,品目繁杂,在预算编制改革的起步阶段,要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无论是从技术方面还是从实施能力方面考虑,都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突出重点,抓大放小,同时,整个编制程序要简单易行,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3.建立完善的招投标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之一,大力推广招投标制度,对于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交易,促进公平竞争,防止腐败,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地应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运作规则,将招投标活动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第一,强制推行招投标制度。各级政府必须强制推行公开招标方式,在广泛范围内开展竞争采购。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招投标采购的监督和管理。第 二,正确选择招投标方式和运作规程。不论采取哪种招投标形式,其运作规程必须严谨、细致、规范、科学,同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自觉接受监察、公证机关和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的监督。第三,建立和完善专家评委库。由于政府采购招投标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行业和专业水平较高,建立和完善专家评委库是搞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评委的选定不能受区域的限制,尽可能放宽视野,选配一些专业素质高,又有实际经验的人员进入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库,使其政府采购招投标逐步建立一个高层次、高水准的运作体系,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合法性及权威性,更好地发挥阳光交易作用。

4.建立监督机制,体现“三公”原则。首先,建立政府采购的监督法规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已颁布的《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应制定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配套法规。目前,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工作,关键是制定这些配套法规,这是财政部门在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法规体系中的主要任务。其次,在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的基础上,建立重点采购环节的日常监督制度。一个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制订较为详细的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全面的政府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政府采购方式;审查供应商资格;执行采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履行采购合同;验收商品;结算货款。上述采购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有相应的监督措施来保证其客观公正性,如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建立评委库制度,建立采购与付款相分离制度等。最后,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队伍,邀请审计、监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政府采购效益的评估和跟踪调查。

第8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高校政府采购;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9-0255-03

在中国,政府采购是财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中心环节,将高校纳入政府采购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强化高校资产管理改革提高各类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铲除腐败,树立诚信高校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政府采购在高校推行的时间不长,缺乏现成的经验,在具体运行上还有不少尚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高校的领导和资产管理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

一、中国政府采购的现状

中国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始于1996年,与西方国家相比,起步较晚。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中国已经全面展开,政府采购范围迅速扩大,基本上覆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团体组织。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也陆续制定了一些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协议采购规定、政府采购机构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管理规定》等法规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制度保证。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使政府采购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全社会广泛认同,在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有效治腐败、发挥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高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社会捐赠等,从理论上讲,高校的所有采购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范围。从实际情况看,目前,高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基建工程和各类货物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标准限额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但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国实施的时间较短,高校实施政府采购起步较晚,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足,存在消极抵制情绪

(1)多年的自行采购方式,对部分高校来说其切身利益已根深蒂固,片面地认为引入竞争机制,实施政府采购限制和约束了高校的自,是变相的权力集中和权利回收;(2)担心政府集中采购会形成某些新的腐败,由各人转移到集体;(3)担心政府集中采购的价格不如自行采购理想,不仅不能节约支出,反而浪费资金;(4)担心政府集中采购保证不了采购项目的及时完成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而产生对政府集中采购抱消极态度甚至有抵制情绪等,这些都是不利于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推行、也不利于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2.采购人员素质不一

政府采购是一项面向市场、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专业化水平要求极高的工作。“隔行如隔山”,对高校而言,采购货物质量、规格型号、价格是否符合要求,是衡量学校政府采购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受采购单位人员专业水平及采购信息渠道不畅和对产品了解影响,采购人员难以对高校大量的、复杂的、品种繁多各类学科和含高技术含量的设备进行精确的描述。客观上要求采购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掌握市场各种产品性能和价格以及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信息等各方面的知识;还应掌握了解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和具备熟悉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规定。但由于高校在成立采购机构时,对人员配备的专业素质考虑过少。加上受人员编制的约束,往往都是人员内部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到政府采购的效益和运作质量,使政府采购主体缺乏自我约束机制。

3.高校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与采购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差

由于高校规模大,组织结构层次多,管理权限分散、资金渠道来源广、变化多。政府采购的货物类资产品目、品种、规定限额要求繁多以及设备技术含量高、产品更新快、品种规格多。各单位部门就必须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制定准确而详细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并根据政府采购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整、详细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这对于高校来说操作难度大,因为要确定当年的收入才能以收定支、安排采购计划,而收入来源则取决于国家政治经济和政策的变化情况以及科研项目批准、个人、企事业单位、投资、捐资等情况可能随时发生各种变化以及能否及时到位。另外,高校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时间早、跨年度,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预见未来市场价格和需求等方面的变动情况,使得高校政府采购预算和实际执行情况出现较大的差距。

4.政府采购周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学校首先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上报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再向财政部门提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项目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批准的采购项目计划确定招标程序,招标工作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确定招标方式、指定的媒体上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及评标、媒体上评标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政府采购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运作,采购周期一般长达3个月。近年来,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高校的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国家投入增加、学校多渠道筹集资金,办学规模扩大,学校对货物类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需求与日俱增。出现政府采购周期长与高校对所需商品和服务时间要求紧的矛盾,由此导致有的高校对政府采购积极性不高,造成学校急需的物品不能及时采购和供应。

三、解决高校中政府采购问题的主要对策

1.统一思想、加强对高校政府采购制度意义的认识

高校公共资金使用管理的核心是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而政府采购制度是高校经济监督机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实现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活动作为学校预算支出的重要内容、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有效地抑制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腐败现象,有利于保护学校信誉,维护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它必将成为学校对内部经济进行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高校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节减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必由之路;是健全中国财政政策、加强支出管理的方向;是落实政府重大政策目标的有效手段;是廉洁从政、树立政府良好作风的有效措施。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高等院校要健全政府采购机构,充实政府采购人员,注重吸纳政治素质高,具有招投标专业知识,准确了解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熟悉掌握经济合同及法律相关知识的各类专业人员。高校的采购人员虽然经受过一些市场经济体制下采购活动的锻炼,但对招投标、合同、商务谈判、市场调查及高校繁杂仪器设备的用途、性能、指标等有关知识和技能依照政府采购的要求还是不够的,高校由于缺少通晓国际通行采购方式的采购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因此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强化招标训练,借鉴成功的经验,提高运作技巧。同时应配备专业人员加入政府采购行列,组成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采购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建立一个高层次、高水准的运作体系。

3.强化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严把采购立项关

对于高校来说,部门采购预算制定的科学、准确与否是政府采购能否顺利进行的保证,而强化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则是高校顺利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在政府采购管理程序中,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是整个政府采购工作链条中的首要环节,它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政府采购项目的到位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益。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将在计划管理、预算编制、资金支出等方面引起深刻变革和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程序,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采购项目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项目需求、完整的收支范围,设立政府采购专用资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在执行过程中,对临时追加预算的采购申请一般不予批准。对确因项目必须,应由主管校级领导和业务部门严格审批其必要性,同时要建立高效、严密的预防控制系统,强化采购约束,使之具有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

4.采取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

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应调动政府和学校两方面的积极性。学校要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多沟通,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了解和运用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据政府采购法规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和灵活运用政府采购规定中要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协议供货、网上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形式和方法。学校可依据《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制定学校货物类资产、工程类、服务类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管理办法。学校成立货物类资产、服务类项目招标领导组和工程类项目招标领导组,依据采购法的规定和程序要求组织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类资产、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对单台件、数量少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采用政府采购规定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对那些数量少、品种单一、价值量低、单一来源的货物类资产的采购学校应积极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申请政府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网上招标、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方式批复。这样不仅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优势,同时也节省了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才能解决好政府采购周期长与学校对所需货物类资产和服务使用时间要求紧的矛盾,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科研工作能顺利进行。

5.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由于高校所需货物类资产、工程、服务具有不同于其他部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政府采购行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体现在采购环节上,不允许有丝毫疏忽和漏洞,否则既容易造成隐患,又容易影响教学和科研工作。为了避免有关情况的发生,高质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真正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物资采购和工程服务中实施“阳光工程”,高校必须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在制度框架下开展好政府采购工作。(1)围绕工作完善,促进高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尽快完善,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对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范围、方法、招标投标程序、资金结算、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确保采购工作依法进行,按章操作。(2)围绕工作规范,制定货物类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抓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努力完善政府采购中各种环节管理细则。规范内部工作程序,制定相应的政府采购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各项政府采购的管理制度。(3)围绕纪律约束,制定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采购是社会注目的焦点,我们要时刻注重对政府采购的全程监督管理,并从纪律上约束政府采购行为。有关主管部门要将政府采购作为源头治腐的契机,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制定出台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党纪、政纪的约束加大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处罚力度。

6.注重齐抓共管,营造采购氛围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全新的管理工作,要想全面推进,必须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1)争取领导重视。各级领导的重视是高校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高校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用规范的操作,显著的成效,多方面争取各级领导对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2)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政策法规的学习。高校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通过报刊和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活动,从多方面宣传高校政府采购的政策和方法,从而使更多的供应商主动参与高校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同时,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基层使用单位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学习,认真理解。(3)加强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沟通。高校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加强和当地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当地政府采购的信息,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优势,建立和供应商的长期联系,以使政府采购活动获得最大效益。(4)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为更好地推进高校的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高校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政府采购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原则的落实。

参考文献:

[1] 谢海军.高等院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问题初探[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3,(9):48-50.

第9篇: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物资管理;风险;控制

一、前言

所谓风险就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人们所期望的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收获最大的安全保障。物资管理作为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一个环节,对确保企业生产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样而临财务、市场、运营和法律等方而的风险,需要对所有环节进行全而风险管理评估与分析。

二、企业物资管理的主要风险点

1.物资计划风险

物资需求计划是企业制定采购计划和实施物资采购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物资采购的前提和基础,影响着涉及物资采购的全过程。需求计划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在于计划不准确和谎报、误报计划。计划不准确,会直接导致采购的设备物资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生产施工要求,造成资源和资金浪费、供应短缺、工期延误、成木失控等风险;谎报、误报计划,则可以给掌握着一定的资源支配权的人以借机采购挪做它用、中饱私囊的机会,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另外,集中招标采购计划中的主要风险在于,对己达集中采购招标额度应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拆分,不按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导致物资采购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可能造成采购成木增加。

2.采购环节风险

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采购计划与设计批准方案、工程进度不一致;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招投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有关人员与供应商关系密切或领导授意采购暂不需要或计划外的物资,可能导致采购质次价高的物资,出现舞弊或遭受欺骗等;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对方主体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没有严格按照定标的要求履行,降低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及供货要求缺乏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跟踪等;有意提高或降低验收标准,倾向性的选择检查内容,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采购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3.供应商选择风险

供应商选择的控制目标,是为了能够公开、公平和公正地选取供应商,优化供应商选择机制。供应商无有效执业资质证明,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国家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状况,可导致采购的设备物资不符合工程需求等风险。

三、企业物资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物资计划风险控制

首先要严格依照工程图纸和生产施工实际情况,参考工程材料预算单价和数量编制需求计划,确保采购计划真实准确,做到数量精准、型号规格相符。采购计划制定部门对项目部上报的物资需求计划进行仔细审核,并及时与项目部物资需求计划编制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避免多报或少报。在综合考虑生产需要、资金状况、材料价格行情和供应商供货期后,再确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时机;其次是需求计划和采购必须经项目部生产技术、主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确认,以防止不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招标和谎报误报计划,借机采购挪做它用情况的发生。

其次,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控制,要明确采购权限,严格按照各级权限进行采购。并按权限和程序开展采购策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或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集中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风险控制

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对设备物资集中采购进行分权审批,分权采购;由物资管理部门与专业技术部门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并报审;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实现技术与商务的分离、决策与执行分离,监察部门对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决策者只对采购权限、招标过程和具体采购过程进行整体符合性和有效性控制,不直接针对供应商实施具体采购活动,不对采购部门的具体采购活动进行干预;合同谈判时,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形成会议记录,对定稿的合同草案分权限报送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评审会签,合同谈判与合同草案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