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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情况精选(九篇)

经费使用情况

第1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近年来,随着政府、企业、医院和社会各界对医学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医院管理层“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需要以科研项目带动学科建设为纽带”意识的不断增强,医院科研经费的来源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如何科学有效的管理医院现有的科研经费,合理高效的使用科研经费,成为医院财务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一项重要课题。结合财政部、科技部2006年共同制定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科技部2014年最新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通过对我院2013年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一些相关完善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

科研经费;医院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8012902

1情况分析

本文所指医院科研经费也称项目经费课题经费,是指由医院科研人员获得的,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的,用以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医学科研项目的经费。从广义上分类,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直接费用由十项构成:

(1)设备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购置各项专用设备(仪器),对现有设备(仪器)进行升级改造或租赁外单位设备(仪器)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购买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的费用以及这些材料的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课题研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协作单位的测试、化验及加工检验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课题研发过程中可以单独计量的相关大型仪器设备或专用科学等装置运行的水费、电费燃料燃气消耗费等。

(5)差旅费-课题研发过程中科研人员因开展科学实验、业务调研考察、学术交流等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

(6)会议费-课题研发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发生的会议费用。

(7)国际合作和交流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课题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因需要支付的查新费、文献检索费、版面费、收集资料发生的业通信费(邮电费)以及专用软件购买费、专利申请费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费用及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等)的等劳务性费用。

(10)专家咨询费-课题研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咨询费用。

间接费用主要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房屋及水、电、气、暖消耗等的有关管理费用补助支出和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绩效支出,简单来讲就是为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通过整理,本院2013年度科研经费各项开支情况见表1(数据采集来源为本院科研经费管理系统)。

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3年度我院科研经费主要支出用于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劳务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会议费支出和培训费支出六大方面。专业设备购置支出主要指医院采购的电子设备、光学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专业设备的支出。劳务费支出主要指医院支付给外单位个人的劳务费用。差旅费支出主要指医院工作人员国内出差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费及杂费等开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指医院零星日常公用支出。会议费支出主要指医院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会议场地租用费及文件资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支出主要指医院职工的各类培训支出,包括参加培训的差旅开支等。

2问题及对策

(1)从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结合我院2013年度科研经费支出情况看,两者存在口径不一致问题。对于科研经费的明细核算,现行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并未做明确的规定,财务上一般是按照“专用基金―科研科目”来统一核算科研经费的,但是依据2006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共同制定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应该按照前述十一种种类划分,我院科研经费在管理划分上依然采用会计科目划分管理的办法,这无法按照课题项目要求对每种开支进行严格控制,造成科研经费管理控制和数据统计的不便。因此,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会计核算要实行两条线,相互明确不得混淆。

(2)科研经费开支范围比较单一集中。我院科研经费开支主要用于专用设备的购置(占比62%)、劳务费支出(占比15%)和差旅费支出(占比6%),而开支范围规定许可的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和专家咨询费几乎没有。这主要是由于预算编制不合理,缺乏准确性造成的。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特别是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是课题得以顺利进行的经济保障,是科研项目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照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但实际上,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医院科教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强化法律意识。协助项目负责人共同编制预算,三方切实将其提高到执行国家预算法的高度,做到预算编制既符合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又能适应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3)科研经费各项开支合规性有待提高。各项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课题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开支,能够利用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的要尽量利用现有设备,确实需要重新购置的,应对拟新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原有相同或相似仪器设备利用情况以及今后新设备开放共用共享等情况进行充分说明,同时也要积极鼓励通过试制、租赁等方式来解决专用仪器设备的使用问题。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需按流程进行采购招标备案,合同会签。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会议费和差旅费这三项支出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是支出总额要严格控制,不得突破三项支出的预算总额。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要按照科研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列支,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能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尽量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减少现金流支出。其中劳务费没有比例限制,但不得直接开支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的人员性费用(2006《国家科技计划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评估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应当遵循以同行专家为主,合理吸收海内外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参与,努力扩大精通和熟悉行业产品情况的企业专家参与市场导向类项目评估评审的比重,另外也要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学会等学术咨询机构更多地参与到项目评估评审工作中来。间接费用的开支应当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体现科研人员价值,要结合一线科研人员的实际贡献,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安排绩效支出。避免个人电话费、交通费等支出占科研经费总支出很大比例的现状。

(4)科研经费管理流程未体系化。医院科教部门应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课题跟踪和反馈机制,及时跟进课题合同执行和各项课题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保证项目负责人在核定预算项目和额度内合理使用经费。财务科主要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经费使用的审批手续齐全,账务核算准确,资金管理规范,各项支出合理、有序。项目负责人在使用项目经费时,要严格按照原先核定的使用范围、用途和标准,合理安排项目经费支出,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内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不定期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或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查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要切实防止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甚至贪污截留科研经费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3结语

医院科研项目的优化管理和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对于一个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不仅有利于资源的调配和利用,还可以促进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新时代新形势下,医院各管理层各部门都要改变原有传统观念,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推进医院科研经费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发挥科研经费的最大效益,以便提高医院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温泉.医院科研经费网络化管理模式的应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

[2]王国权.新编医院财务会计审计制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第2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关键词:工会经费 统筹安排 政策建议

按照陕西省能源化工地质工会陕能工发〔2013〕32号《陕西省能源化工地质工会关于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工会的具体安排,澄合矿区工会对各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 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配备

矿区各级工会按照《工会法》、《会计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单独开立账户、独立进行核算,配备工会财务人员,并能够在工会委员会成立同时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特别对去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督促并协助他们在银行开户,设置账簿,确保由专人负责。

2 定措施,强意识,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为了抓好经费的收缴和上解工作,为各级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物质保障,一是抓好经费收缴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部门人员拨缴上解经费的意识,依法促收,以理服人;二是建立健全有效激励机制,注重用政策和经济手段调动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不断完善工会财务竞赛办法,实行经费收缴“一票否决”制;四是把经费收缴工作作为工会整体工作考核和评比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工会经费的收缴。由于按照工资总额2%提取经费有限,我们还积极争取各单位行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大多数基层行政单位在2012年都给工会拨付了补助款,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局面。特别是2012年8月至10月矿区工会组织开展了澄合矿区第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费用支出数额比较大,各单位行政都给予了很大的资助,确保了活动的成功举办。

3 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管理合理化、科学化

每年初,矿区工会都根据基层工会编制上报的预算,结合矿区工会工作重点,对各基层工会预算逐家审核,对每一个会计科目所列的预算数额进行审核核定。矿区工会本级也能够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工会核定的预算,从未出现过超预算列支现象。在工作中及时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分析,采取措施,做到“年初有预算、季末有检查、年终有决算”,确保预算执行合理合规。同时,要求本级和基层工会对每项大的活动、大的支出必须有专项预算,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后才能执行。坚持了经费无预算及超预算支出不予报销的原则,强化了对工会财务的预算管理,提高了各级工会组织的预算管理意识。

4 完善财务制度,促进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在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制定完善了《车辆费用报销制度》、《工会日常工作考核奖罚制度》、《招待费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用制度管理经费,使经费管理从工作管理走向预算管理,重大开支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对物品采购坚持“两人以上,货比三家”制度,从而保证购物价格的合理性和质量的可靠性,防止超计划购物导致的无谓浪费以及违纪现象的发生。

5 经费收支情况

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6 电算化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所有基层工会都安装了财务软件,并且全部投入使用,能够正常的处理账务,财务规范化程度得以提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定期帮助基层解决软件应用中的问题,联系软件公司,我们把问题集中、汇总,针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把软件公司人员请来逐户协助解决。矿区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证。关于电算化工作,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局矿两级把会计电算化工作做得更好一些,推进澄合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断规范。

7 存在问题及建议

①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业务培训力度不大,建议加大对财务人员培训的力度。

②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财务分析制度等尚未建立健全,应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

③财务人员岗位变动较频繁,由于人员变更调整还有部分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应尽快取得改变无证上岗的状态。

④虽然经过努力完成了下达经费任务,但随着煤炭市场低迷,效益下滑,经费收缴压力难度越来越大,收缴上来的经费都在内部银行,工会开展活动缺少货币资金。

⑤工会开展的职工文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大部分都在基层工会,应加大基层工会经费的留成比例,由现在的50%提高到60%应更好一些。

参考文献:

[1]石凡红.现代会计核算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4).

第3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关键词:单位预算 执行系统 动态管理

一、单纯依靠会计账务处理系统对预算执行监控存在盲区

账务处理系统记录的财务信息基本满足的是财务人员对单位所发生所有经济业务的归类记录,并根据记录的经济业务汇总产生会计报表和成本报表,总体反映出单位过去某时段经济运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及收支配比状况。

二、利用传统预算管理系统软件存在的不适应性

传统预算管理系统基本与账务系统相连接,根据费用科目编制预算,汇总为本单位总预算。首先在编制上,重统计轻管理,仅起到了限制费用开支的金额标准的要求,不能很系统地反映出经费开支的事项规划和内容。 其次,在预算控制上,属事后管理,所有经济业务只有在支付后进行账务处理时减少该项经费预算,不能及时准确反应出各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也就无法准确地对预算经费开支进行事前控制。

在预算执行上,经费使用部门只是能了解到本部门经费剩余情况,对于具体开支内容还要财务部门进一步统计。财务部门在账务处理上除项目经费外大部分归入预算科目,对于各部门的预算项目开支情况的统计存在一定难度,不利于经费使用部门对于本部门各项预算经费使用情况的掌握。财务部门由于掌握的只是科目预算执行进度,无法从根本上控制各部门事项经费的开支。换句话说,只要预算还有就可以执行,预算经费管理只停留在控制金额上。

三、利用OFFICE EXCEL办公平台制作本单位预算执行系统

(一)出发点

利用OFFICE EXCEL办公平台制作适合于本单位的预算管理系统,可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及经费管理侧重方向,灵活调整监控方式,为各类经费绩效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根据单位总体工作思路及年度发展计划,全盘分配经费,遵循各经费使用部门归口管理的原则,把“财”交给部门理,各经费使用部门可时时掌握本部门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高经费使用的有效性。

(二)设计构架

采用总分总的原则。财务部门根据单位年初确定的各部门详细年度经费预算,以经费管理部门为单位导入系统,分发各经费管理部门。各经费使用部门在系统中只能对本部门经费进行开支,经费开支需在系统中制作结算书(经费报销原始凭证封面),结算书的经费开支项目为本部门年初制定的预算项目内容,额度为年初预算执行以来余额,如余额不足系统提示超预算则不能制作结算书。所有制作成功的结算书数据都会保存在系统中,经费使用部门可随时调取本部门经费结算书,也就是本部门各项经费费开支情况。结算书制作后汇总本部门需报销结算书数据,报财务部门审请开支,财务部门根据单位财务总体情况,以及年初以来预算收支执行进度,对各部门报送的开支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各部门依据财务部门审核结果持纸制结算书及原始凭证到财务部门集中办理结算业务。

侧重预算执行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数据的绝对准确是统计和分析的基础,所以在设计上将填制结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结算书的信息录入较为详细,包括预算项目(系统设定)、开支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结算方式、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这些信息都将成为使用部门查询和汇总的依据,无论是查预算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还是每笔开支的支付信息都一目了然。财务部门有权限看到所有部门制作的结算书的详细内容,时时了解各部门及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三)设置的监控点

预算项目的准确性。系统的所有预算项目均为年初确定预算项目,使用部门无法临时修改或增加项目,只能在已有的项目中开支,确保预算执行的刚性。从根本上做到无预算不开支。

预算金额的限制性。每一笔经费开支都在相应预算项目限额内,不会出现超支情况。每一张经费结算书都显示经费执行进度。从根本上做到超预算不开支。

经费开支的计划性。所有经费开支必须汇总开支计划后报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根据单位总体财经情况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流动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

(四)达到的管理效果

预算执行情况“准”了。所有的经费开支都可以在系统中查到,可以说预算管理系统就是一本预算执行的流水账,可随时查询每一项预算的详细执行情况和进度。

财务经费管理“易”了。过去对于日常的经费开支管理只局限于财务部门,经费使用部门对于经费预算的概念不深,造成只知道花钱,很少考虑钱还够不够,财务部门的经费管理总处于被动状态。现在将经费管理的主动权交给部门,加强了使用部门管钱用钱的意识和自觉性。

经费使用部门“清”了。过去经费使用部门,对于本部门的经费只知道总预算有多少,花了多少根本不清楚,经费花完了,就跑到财务部门查询自己的钱是怎么花的,没怎么用就没了。现在使用部门对自己的经费开支情况一清二楚。

编制预算有“据”了。每年编制预算的时候各使用部门都很头疼,预算要求细化,大家在编制的时候脑子空空,不知道该如何合理分配经费。预算管理系统为新年度的预算编制提供主要的依据。使用部门可参考以前年度预算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来年经费。单位管理层也可根据往年经费开支的绩效情况,审核新年度预算。

第4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广州市市委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对2017-2018年度“三公” 等行政性经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长效机制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黄继和为组长、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汉强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和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对学校"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行政会议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自查学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要求学校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杜绝预算外支出

1、公务接待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的是没有公费接待的支出的,不存在以下情况:无公函或邀请函未经审批接待;无接待清单或清单填写不规范;在餐厅预存餐费用于公务接待;超陪餐人数接待;公务接待支出中提供高档菜肴、烟酒;大额现金支付公务接待费;将公务接待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公务接待费;超标准接待;超接待次数;使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纪念品和土特产品;以误餐等形式分拆报销接待费等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我校有一辆公务车,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车辆的使用必须通过行政班子审批,不存在以下情况:粤通卡、加油卡预充值直接列入当期费用,未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建行加油专用卡加油;未按规定在定点加油站加油;超预算列支费用;公务用车租赁未按规定审批;大额现金支付费用;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将公车购置和和运维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公车购置和运维费;公车私用;报销非本单位公务用车或私家车费用;报销公务用车不合规月保费用;节假日用车未经审批;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超编超标购置配备车辆;报销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罚款;乘坐单位租用交通车上下班,未按标准缴纳每人每月150元等情况。

同时,学校的公务用车已经使用了15年,车辆残旧,安全性能差,达到报废标准。在2020年6月,学校已经向教育局申请公务车报废,车辆从6月开始已经没有使用。

3、因公出国(境)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没有公款学习考察及出国(境)事项发生,不存在以下情况: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保险费等未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未经审批,持因私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公款出国(境);大额现金支付费用;违规报销已由邀请单位承担的伙食费和公杂费;将因公出国(境)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因公出国(境)费;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旅游;委托代办单位(旅行社)办理境外事项未签订委托协议;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地区、绕道旅行;擅自延长国外停留时间;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因公出国(境)费;接受或者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因公出国(境)费;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等情况。

4、会议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没有重大的会议召开,也没有产生会议招待费用,外出参加会议也是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参与,所有的报销凭证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实报实销,不存在以下情况:虚列会议费支出套取财政资金(如:预付餐厅餐费用于消费);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超综合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或会议超期;以会议费名义发放奖品;无计划安排会议;大额现金支付会议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将会议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会议费;以会议调研、考察名义公款旅游;未按规定编报年度会议计划;无预算列支会议费;超预算列支会议费;超邀请函人数参加会议;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等事情发生。

5、培训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教职员工参加的培训都是教育局领导部门下发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是按照规定实报实销;同时,我校没有开展对外培训工作,校内的老师培训没有产生费用支出,不存在以下情况:费用报销人数与实际签到人数不一致;大额现金支付培训费;使用当年预算额度预付次年培训费;无计划安排培训;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培训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借培训名义安排无实质内容的调研、考察;将培训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培训费;转嫁和摊派培训费;培训机构资质不合格;虚列培训费支出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编报年度培训计划等情况发生。

6、差旅费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在2017-2018年度中,海中小学教职员工的差旅费都是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实报实销,没有存在违反规定的做法,不存在以下情况:出差人员未按规定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如需越级乘坐,也必须上报批准,才实施);以中介机构开具的收款发票代替出差原始票据报销;未按规定渠道采购机票或提供购买价低于规定票价的材料;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差旅费;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差旅费;列支应由被接待单位承担的差旅费;将差旅费列入其他科目或将其他费用列入差旅费;出差审批手续不完整;报销私家车费用;虚报冒领差旅补助;报销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等活动的费用;转嫁和摊派差旅费等情况。

7、饭堂管理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我校食堂早已社会化,由广东好来客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管理,不存在以下情况:食材采购等方面符合政府采购标准但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伙食费支出全部使用福利费补助,个人就餐交费长期挂账未使用;个人就餐充值款未及时入账;使用福利费以外的其他经费补贴饭堂费用;预付食材款直接列入当期费用,未挂往来科目核算;食材采购无送货清单;食材采购无验收记录;转嫁饭堂费用给下属单位;在食堂费用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问题。

第5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关键词] 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保障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和内容

消费者知情权最早由美国总统肯尼迪提出。消费者知情权又可以称之为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这里的“知悉”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消费者有权主动询问有关商品的情况;二是经营者不经询问就应当真实地记载及说明商品和服务的情况。这里的“真实”是指全面正确地反映情况,不带任何欺诈情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消法》第8条第2款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由此可知,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服务的内容、规格等。二是关于商品的技术状况。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等。一般来说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使用,所以了解商品的用途、性能,以及使用方式是十分重要的,对于那些有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尤其如此。三是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及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是进行交易的关键,直接关系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应该对其有确切地了解,尤其是对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目前,我国服务行业的管理尚不严格,价格收费也比较混乱,损害消费者的情况十分严重,这就要求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就价格问题与经营者协商确定,以避免挨宰受损。商品的售后服务也与消费者的利益紧密相关,了解售后服务主要是看生产厂家与经营者有无质量担保期、提供维修服务的方式以及是否收费、收费多少等等。

此外,消费者知情权还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这也是经营者应当主动履行的义务。二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时候,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即消费者主动获取信息。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询问、了解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经营者应细致、耐心地予以回答。三是消费者不仅要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要知晓其真实情况。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推出产品或服务时候,有义务同时提供真实的情况,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实,消费者可以主张交易无效。

二、实践中常见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

社会上频频曝光的一系列耳熟能详的商品接连出现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困惑和愤慨。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践中,消费者知情权被侵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经营者不依法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主要指经营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2.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置之不理或者不作明确答复。不同的消费个体,往往对有关商品或服务有不同的疑惑,对此特定的答复信息可能构成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决定性条件。碰到有消费者不明白商品或者服务中的说明,请经营者予以解释、说明或者示范时,有的经营者对此冷嘲热讽,有的置之不理,甚至说一些有伤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话。

3.消费过程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这种欺诈行为在实践中较为常见。根据国家工商局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以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4.商品情况标示存在问题。有的商品情况标示不全,即指示上的缺陷,是指生产者没有提供指示与说明,致使其产品在使用、储运等情形中具有不合理的危险。《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1款第5项规定“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带示标示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有的商品情况标示和说明有欺骗性。

三、现行法律对消费者知情权保障的不足之处

我国除《消法》外,其他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都有关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规定。但是立法的分散却给消费者的维权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1.对消费者知情权内涵的规定过于狭窄和原则。《消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实行售后服务,而对于售后服务应该做到什么样的程度并没有规定,消费者实际上只得到了一个虚有的“售后服务”的权利。第19条仅规定了消费信息的真实性,而对消费信息的准确性、充分性、适当性没有作出规定。在某些情形之下,消费者的权益仅凭一个“知悉真情权”是难以得到保护的。所谓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具体含义不明确,存在歧义。对经营者不履行答复义务没有规定相应责任,导致义务难以落实。

2.消费者知情权受损害后难以实施有效的的救济途径。从性质上来说,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犯,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消费者理应可以采用多种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按照《消法》的规定,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只能请求国家机关对经营者予以惩处,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追究经营者的行政责任。此种规定无疑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一旦行政机关违法不作为,消费者就会陷人投诉无门的地步,消费者知情权也因为缺乏行之有效的救济途径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四、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对策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贸易、行政等方面的运行体制、管理方式,以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其中,法律保障是消费者维权的根本手段。因此,首先应从完善《消法》入手来加大消费者知情权保障的力度。

1.将知情权作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在即将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确定下来,以保障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有关组织的人身、财产及精神益免受来自各方面的威胁。

2.扩大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对相关的配套规定加以完善。法律应当明确消费者不仅有权获取真实信息,并且有权获取准确、充分、适当的信息。对于妨碍消费者获取准确、充分、适当信息的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完善消费者权利救济制度。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经营者强制性的信息提供义务的范围,但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和违反该项义务的责任。笔者认为对于消费者询问的信息,只要符合合理性、相关性、非违法性等标准,经营者就有义务提供,拒绝履行义务的要承担隐瞒信息的法律责任。赋予消费者在其知情权受到侵犯时的民事求偿权,扩大惩罚性赔偿的范围。

4.加重经营者的民事责任。现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最严重的民事责任是欺诈行为要加倍赔偿,且其适用条件又常加以严格解释使消费者的损失很难得到有效补偿。建议在今后的立法中,应扩大经营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范围,如误导行为、隐瞒行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并且适用加倍赔偿的规定;同时对多次实行欺诈或误导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多倍赔偿。通过加重民事责任,一方面可以让违法的经营者有所顾忌,不敢轻易违反信息提供义务;另一方面也能促使消费者更加重视其知情权,从而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5.设置消费者的撤销权。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可以设置消费者的撤销权,即经营者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信息等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基于误解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可以撤销其行为。如此一来,必将对经营者形成一定程度的威胁,促使其向消费者提供详尽而清晰的消费信息,而消费者也可以运用这种更简便易行的权利保障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参考文献:

[1]曲直:知情权―阳光下的觉醒[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4

[2]张严方:消费者保护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3]鲁晓明: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J].消费经济,2004(3)

[4]赵英华:审理消费者知情权纠纷的几个问题[J].人民司法,2002(10)

第6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消费者只有在对某类商品或服务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才会购买、使用该类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知情权是消费者参与消费活动的前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 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些可以说是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利要求经营者就上述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提供信息。 

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是最起码的商业道德。从诚实信用原则角度来讲,就要求交易者意思表示真实,对与交易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不得作虚假表示,否则就是侵犯厂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发生争议,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介绍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如若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

第7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目前,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正朝着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发展,对于高校经费管理工作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经费管理过程中一些高校存在着管理不当的问题,如何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已经是我们值得探讨的新问题。

1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概述

11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含义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指高校按照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法规,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关于科研经费的管理方法,并通过高校财务、审计、科研等部门,对科研经费的预算以及使用进行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可以说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贯穿于高校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对于高校科研项目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2高校科研管理的特点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中管理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科研经费管理的复杂性。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才都参与到各类科研工作去,高校承担的科研任务越来越多,科研项目也比较复杂,既有国家层面的科研项目,也有地方层面的科研项目,也有社会方面的科研项目,这就造成了科研经费的复杂性,给财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2)科研经费管理的差异性。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科研经费在管理上具备复杂性,这就要求高校在对科研经费管理中,对不同的科研经费来源进行差异性管理。

2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科研经费管理理念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着对科研经费管理认识不清的问题,大多数的科研人员只注重申请科研经费的过程,不重视申请后如何管理科研经费的问题,在这样的理念下,导致了科研经费管理理念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管理工作的开展。

22科研经费管理缺乏预算

做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于预算,但是实际情况是许多高校对预算工作并不是很重视,财务部门并没有完全的参与到科研经费的预算工作中去,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对预算的审核力度也不强,可以说高校科研管理中缺乏严格的预算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一般是在申报立项按照项目的年度和内容粗略的得出的结果,课题的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在申报课题的时候,大多数都是科研方面的专家,并为课题申报做了大量准备,对处理财务问题还比较生疏,在编制科研经费预算的过程中,仅仅是依靠项目申报的经验来预估,这样很可能会出现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经费配比不当、虚列开支等现象的发生。

另一方面,科研经费的管理人员缺少预算意识,科研管理经费预算如果经过合法程序,就具备了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但依然存在有的科研人员擅自改动预算的情况。

23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科学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与科研项目有关的立项、审批、过程管理以及结题等方面的制度,即使是有的高校制定了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了审批权限、经费开支范围等,但是由于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复杂化,导致了高校对经费难以控制。同时,各个高校有着各异的经费管理方法,在对于经费管理上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制度进行规范。

24缺乏科研经费监督考核制度

目前,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缺少专门的审计方法,缺乏对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是贯穿于科研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高校一般重视事后审计,忽视了事前、事中的审计,也没有及时地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

3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对策

31增强科研经费管理理念

认识决定一切,因此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必须从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意识出发,通过培训的方式提高高校管理者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认识,普及科研人员对经费使用的知识,使其认识到既要对国家和学校负责,又要对工作负责,要合理利用科研经费的每一分钱,让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认识到,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是要依靠高校科研人员、财务部门以及管理部门的配合下,才能更好的完成。

32做好科研经费的预算工作

做好预算工作是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之一,高校管理者要严格的按照国家政策和项目经费的使用规定,监督项目承担者对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进一步保证经费的使用安全,降低财务风险。例如高校要建立一个科学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管理模式要有科学的运营方式、立足现在展望未来的眼光等,不能盲目的进行预算。同时要通过落实预算执行控制的责任机制、完善预算执行控制的手段方法、明确预算执行控制的核心环节,理顺预算执行控制的操作流程,实现预算执行管控的首尾衔接、全程贯通和闭环管理。

33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高校在对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使科研经费得到规范化的管理,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例如对于来源不同的科研经费,在财务部门中设立单独的科研经费管理科室,由该科室统一的管理科研资金。要进一步明确高校财务部门、科研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建立科研经费预算审核和会计核算制度,建立经费内部检查制度,通过严格的内部审计,检查高校经费的审批、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建立科研经费奖罚制度,对科研工作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个人要予以惩罚。

34完善科研经费监督考核机制

一方面,高校领导者作为科研经费监督考核的主要力量,应该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控制工作,使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另一方面,高校的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指导科研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为经费提供一个合法合规的使用氛围,如果发现违反科研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要依据相关制度,加大处罚力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证高校科研经费的规范化管理。

35建立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科学的信息化财务系统对于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高校应该建立一个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高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引进ERP信息系统,ERP系统是将信息技术与管理相融合的系统,是适应现代企业的新型运行模式,高校可以从科研经费管理的特点出发,通过ERP系统程序体现项目立项、项目预算、项目支出和项目结算等,这样可以使财务人员、科研经费管理人员、项目课题人员通过软件程序,及时的了解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对科研经费进行动态的管理,实现科研经费的过程控制,改变原来的被动式管理,变为主动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立,科研人员就可以实现网上报账,不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排队报账,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第8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金融消费者可定义为:为个人消费而购买、使用金融商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但是以生产、经营为直接目的而获得金融商品或接受金融消费的除外。既然是消费者,那么金融消费者就应当同其他消费者一样,享有消费者的知情权。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具体内容和金融单位提供的服务有关,但是也适用一般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

    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是经营者单方拟定的,消费者或者只能接受,而无改变其内容的机会;或者只能拒绝,但却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消费需求,当该经营者处于独家垄断时更是如此。经营者作出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亦属于单方意思表示,侧重于保护经营者的利益。因此,在上述情况下,经营者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其内容无效。

第9篇:经费使用情况范文

【关键词】财务公司 费用管理 探讨

从中央的提出公开“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和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的要求以来,中央和各地方的财务公司纷纷以不同的形式开源节流,减少三公经费的使用,目前从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基本状况来看,估计各央企和地方的财务公司的三公经费等费用的支出情况都有所减少,但是部分央企和地方的财务公司在费用的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不足,本文针对这些问题也给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一、财务公司费用管理的问题

(一)费用公开缺乏透明度

目前财务公司的费用支出和公开的内容不够详细,这很难从一定程度上让国家监管部门和投资者了解企业发展的状况,尤其是财务管理的细节化问题,从而让企业的监督者很难了解公司的资金到底用到什么地方,造成了资金的浪费,财务管理的模糊不清,不利于财务公司更好的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费用统计标准不明确

财务公司的三公经费主要是公司各部门用于因公出差的费用以及车辆购置和运行的费用以及公务接待的费用等,其中出差中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等支出;车辆购置和运行的费用主要是车辆的购置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支出;公务接待的费用主要是各类接待的费用支出。三公经费由于不是一个确定的数目,所以在财务的入账时就会相对灵活,造成了本该是三公经费的支出,被转入了其他的账目,这就造成了实际支出的偏差。

(三)费用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由于财务公司的费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不完善,导致公司的费用不合理利用的情况频现,尤其是对三公经费的支出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甚至有些财务公司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机制,导致目前财务公司对公务接待费用和交通费用以及出差的费用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制定约束,而且对公司的费用没有具体化的标准规定,这就使得在管理上容易为了自己利益,而产生经费管理上的漏洞;另外会计核算制度不够完善,这就造成公司的三公费用和其他费用支出的混淆和串用。

二、财务公司费用管理上的举措

(一)健全相关制度的完善和管理

(1)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制度应该明确包括三公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公开时间、形式、细化程度,公开所有经费的预算支出情况,因为其他支出中存在资金不合理利用的现象,而且在其他经费中有可能包含三公经费,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加明确经费的支出情况。

(2)完善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 对会计的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防止各项资金费用的串用,以及进一步对三公经费和其他费用的开支范围进行规范,便于部门与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另一方面,健全监督制度和问责制度,及时对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和监管,及时向上级汇报费用和资金的利用情况,切实执行好费用管理的问责机制,这就规范了为自己利益,滥用三公经费和其他费用,使得费用使用出现漏洞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预算管理机制

首先,要改进预算核定机制,应在充分了解各部门实际情况的条件下,确定符合本部门的三公经费和其他费用的使用额度,从而核定预算。以车辆运行费为例,应该根据公司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核定车辆的配置数目,从而确定车辆的预算数。这样可以使资金和费用得以更合理的优化,可以避免费用的互相挤占和挪用,这样费用的管理就变得更加合理,从而使费用浪费的现象大大减少。

(三)加强绩效管理下的费用管理

在财务公司的费用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的思维,使公司各部门都通过绩效来核定预算自己的三公经费和其他费用的支出,在完成相同绩效的情况下,三公经费和其他经费使用越少的部门越好,这样就突破了以往完成工作最好的部门三公经费和其他费用的支出就越大,而不积极完成任务的部门,三公经费等支出的情况就较少的模式,而这种方式是通过预算绩效管理来实现的。

(四)费用管理应合理、合法

无论是费用管理制度的设定,还是政策和管理过程的制定,都应该做到管理的合理和合法,坚持不合理的费用和资金坚决不能支出,但是如果是合理的费用,但是不符合有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也不能支出,只有合理和合法的费用支出,才能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另一方面,构建科学的费用管理的信息平台,促进费用管理的合理化开展,使企业可以有效的管理公司的费用数据,及时掌控费用的管理的进程,降低费用管理和控制的风险,使得费用管理更加清晰,加强成本的控制意识,有效提高资金费用的利用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财务公司要想得以健康的发展,公司费用的管理是关键。财务公司的费用管理与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财务公司的费用管理应该根据国家的法律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各部门的发展实际进行费用核算,通过公司部门的绩效管理,合理配置费用资源,另外,借助科学化的信息平台,对公司的费用预算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核定,通过这些管理措施,有利于财务公司的各部门的协调发展,以及公司的内部资金的和科学化管理,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余智梅.央企“银行”梦央企财务公司调查[J].国企,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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