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

第1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采取“分布实施,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保障住房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廉租住房建设

(一)建设目标任务

年我县新建廉租住房284套,建设面积14200平方米。建设地址在县城城北农贸市场以北。

(二)建设资金

1、中央投资补助资金400元/平方米。

2、省财政配套补助资金200元/平方米。

3、国家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转借100元/平方米。

4、县级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按400元∕平方米计算,配套资金568万元。

(三)建设标准

廉租住房建筑按普通商品房标准建设,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在50平方米以内。管理服务用房按规定建设配置。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1)项目报建要求

实行项目报建手续集中联审,并联审批,“一条龙”服务。县房产管理局具体负责办理项目报建工作,及时完成项目申请。(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人防办、县环保局、县监察局等)。

(2)工作计划

为了与市政府的建设时点同步,我县的廉租房建设时间安排如下:

1、在年4月底前完成以下手续办理:

项目规划选址、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建筑图和初步设计方案。

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

2、主体建设。年9月底前主体完工。年12月底前全部交付使用。

(五)税费政策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管理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对廉租房建设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行业上级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各类行政性证照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防洪保安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减半征收经营性收费,主要有:新建住宅供水工程建设费、管道煤气安装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工程咨询费、工程监理费、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费、环境评估费、交通评估费、室内环境检测费、工地围墙广告费(不包括社会广告)、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建设费(按低限减半征收,并对应征收的50%取费缓缴一年)。其他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再收。征地管理费缓交一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贸委、县城建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人防办、县教育局、县气象局、县招标办、县供电局、县自来水公司等)

(六)实施主体

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由县房管局负责具体实施。

(七)加强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王敏任组长,分管副县长王帆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县人防办、县统计局、县残联等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党委书记章汉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切实加强对廉租房建设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保证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第2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管理协调全市集中供热的职责。

(三)增加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

(四)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

(五)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

(六)加强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

(七)加强规划环评、环境应急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

(五)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安全防护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与合作交流。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指导全市清洁生产,组织市级环境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保护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三)法制生态科

承担全市环境保护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市环境、投诉的调查处理和督促指导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全市环境信息网的管理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担全市环保系统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市排污费缴库及财务管理;承担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投资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承担环境保护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市环保项目的征集、筛选、报批和管理工作。

(五)总量控制与环境应急科

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承担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拟订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承担市级环境监控平台的管理及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市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六)污染防治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环境质量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工作;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七)环评与科技科

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督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其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监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承担市级环境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

四、人员编制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各县区环境保护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科级建制,实行市环境保护局和县区双重领导,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3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第4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县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结合州水务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我单位工作实际,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办法。

二、主要工作目标

完成饮水安全工程10处,解决4400人的饮水安全;完成岷江大渡河防洪堤投资600万元;县大马沟自来水厂工程2015年计划投资2300万元,完成厂房主体及管理工程;实现水产品产量25吨;参加各类培训人才10人;完成好防汛抗旱工作;完成好水政水资源和渔政工作;完成好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新增计生帮扶户5户;完成好县上安排的各项临时重点工作。

三、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工作,抓好目标管理的制定、分解、实施以及监控、督促、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水利股等各股负责人和统计员为成员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总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分管各股室的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相应的目标管理负总责,并对分管副局长和局长负责;各股室要把当年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头,保证本股室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目标管理的分解与实施

局办公室

1、根据县委、县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按照州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年度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和监督、自查工作。做好政务、公文管理和政务信息及值班工作,把目标管理、理论学习、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三结合”、普法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定期进行自查汇报,年终有总结。主要负责完成临时重点工作:一是旅游全域化工作;二是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是基层党建工作年工作;五是“安心工程”政策落实工作;六是作风建设;七是年鉴工作;八是机构编制工作;九是大事记编写工作;十是医改工作;十一是民族示范县工作;十二是县委、县政府其他临时重点工作等内容。

2、根据省、州、县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股室及时认真收集、整理水利建设等方面的资料、数据、统计报表、项目规划、简报、信息等上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根据县下达的计生“三结合”工作任务,负责落实新增户、联系户、帮带户的帮扶项目和资金,按要求落实专人做好年度安排和建档汇总工作。

4、实施“科教兴水”战略,培养培训人才10名。

5、负责全县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防汛、水产等行业的财务、统计管理工作。一是负责抓好全县年度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防汛、水产等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资金衔接工作,编制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和年度财务计划;二是负责组织行业经济效益分析,规范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河道沙石、水产等价格收费体系,加强对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全县水利、水土保持、饮水安全、防汛等建设工程资金的概算工作和省、州、县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上报和资金衔接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会计法、统计法、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现金收支,物资出库做到手续齐全,认真做好财务现金收支报账工作;五是协助抓好全县水利、水土保持、饮水安全、防汛等工程的统计验收工作;六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管理,做好条件具备人员的晋升晋级报批工作;七是搞好物资仓库、财会室、保管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6、切实按照省、州、县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防汛等方面的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根有据,请领导审查核实后,按时限要求及时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统计人员要对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7、认真做好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水利股

1、按照省、州、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一是做好水利发展的全面规划,按照水利、水土保持、饮水安全困难的轻重缓急,排出先后次序,着力抓好一批重点骨干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立项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着手实施;二是以修复损毁、水毁工程为重点,新修一批短、平、快、投资省、效益好的小微型水利工程,切实解决灾区和旱片死角地区的农田灌溉和经济林木的用水问题;三是突出重点,坚持山、水、林、地、路的综合治理,实现综合效益;四是认真用好饮水安全专项资金,想方设法解决各乡村人口和牲畜的饮水困难;五是切实抓好水土保持治理规划,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水土流失,遏制环境恶化,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为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防线而努力;六是水利建设中把好质量关、资金关和安全关,实行工程验收制,落实有效的管理维护措施和制度。

2、积极开展嘉绒水利灌溉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饮水安全工程10处,解决4400人的饮水安全;加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及工程的维护管理;积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积极开展嘉绒水利灌溉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水利、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立项等工作,积极争取资金。负责落实计生“三结合”工作。

3、完成年度水利、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建设中较大项目工程的开工、竣工、效益情况或典型事例写出10—15期简报、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上报。

4、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水政监察大队

1、抓好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重点的水利法制体系建设,完成规范化建设,强化水利执法,为水利电力建设事业提供法律保障,逐步走上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轨道。按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电力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把全社会的水事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管理。一是转变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水,建立和完善水利执法责任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完成今年我县水政监察示范化建设验收达标任务;二是利用“世界水日”、“水法宣传周”,禁渔期和防汛期期间组织人力到全县各乡、镇、厂矿、单位广泛认真开展水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人们的水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自觉依法行事,提高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做好境内水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规划。

2、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水工程、河道砂石、防洪设施、水土保持、捕捞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加强水利规费的征收解缴工作。

3、做到水行政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合法;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将“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4、把年度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及典型事例写出10-15期简报或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上报。

5、认真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防汛办

1、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传递水旱情。为各地提供防汛抗旱资料,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强化防汛抗旱的组织领导。一要对威胁人户、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安全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加强监测、监控和预报预防工作;二要结合本地防汛实际,制定完善今年防汛安排和预案;三要坚持汛期24时昼夜值班制,加强与气象、水文、通讯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传递水情和汛情,为防汛抢险指挥机关提供决策依据;四要做好防汛物质储备,组织好抢险队伍,确保抢险物质供应和抢险队伍及时到位;五要做好汛前检查,督促进行抢修排险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汛期安全。

2、完成岷江防洪堤投资600万元。完成新增县非工程措施项目和山洪灾害补充建设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相关工作。

3、把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及典型事例写出10-15期简报或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上报。

4、认真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渔政管理站

1、按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电力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把全社会的水事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管理。一是转变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水,建立和完善水利执法责任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完成今年我县水政监察示范化建设验收达标任务;二是利用“世界水日”、“水法宣传周”,禁渔期和防汛期期间组织人力到全县各乡、镇、厂矿、单位广泛认真开展水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人们的水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自觉依法行事,提高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做好境内水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规划。

2、开展好《州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实施意见》工作,严格渔业行政执法,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3、完成水产品产量25吨。

4、把年度渔业工作及典型事例写出10-15期简报或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上报。

5、认真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供排水股

1、完成县大马沟自来水厂工程2015年计划投资2300万元,完成厂房主体及管道工程。

2、认真完成各项供排水工作。

3、认真完成省、州、县和局领导交办和督办的其它事项。

第5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市委、市政府“双创”动员大会后,水利局领导及时组织职工干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是实现城市全面协调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市委市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社会文明昌盛、资源永续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环境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市民健康长寿的民心工程。要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明确任务,夯实职责,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为了使创建工作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水利局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和目标任务,成立了咸阳市水利局创建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咸阳市“双创”工作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李忠贤、王力坚两位副局长先后任副组长,分管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和水利局自身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员单位有:市防汛抗旱办、市水政水资办、市供水办、市河务处、市城区渭河管理站等承担双创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单位,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双创”领导小组成员。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水利系统“双创”工作实施组织谋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宣传报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并抽调了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性强、业务水平高的4位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现场督办,下属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良好工作局面,为全局“双创”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可*的组织保障。

根据咸阳市“双创”工作中河道整治组工作职责和水利局与市委、市政府领导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们将所有指标任务逐项细化、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夯实职责,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市水利局“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长领导下,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咸阳市“双创”工作的各项任务在水利系统的落实,对水利系统“双创”工作实施组织谋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并将水利局“双创”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双创”办汇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主管领导:王力坚,责任人:王宽绪。市水利局秘书科:负责水利局机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对水利局机关家属院“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统一安排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主管领导:高泗全,责任人:王韧。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我市用水、节水计划。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逐步取缔企业自备水源井;积极实施污水资源化,在企业内部进行污水综合、循环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督促现有企业更新改造高水耗设备,采取措施,开展节约用水,使现有企业单位产品耗水量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主管领导:李忠贤,责任人:董生荣。市城乡供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城市规划范围内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工作,使城中村和城郊农村0—5公里范围内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做好本单位的其它“双创”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主管领导:袁国莉,责任人:强成。市防汛抗旱办:负责督促清除渭河城区段和沣河咸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章建筑物。做好本单位的其它“双创”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主管领导:李忠贤,责任人:王晓健。市河务处:负责加强对渭河、泾河、沣河、冶峪河、清河、漆水河、胭脂河河道的监督管理工作,禁止在河道内乱倒垃圾,乱搭、乱建、乱采、乱挖。对渭河城区综合治理段进行全面绿化、美化,督促沣河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做好本单位的其它“双创”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主管领导:李忠贤,责任人:冯结团。市城区渭河管理站:负责清理渭河城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关闭沙场,复平沙坑,整平河道,整修堤防。做好本单位的其它“双创”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主管领导:李忠贤,责任人:高泗全。

二、尽心尽力、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确保河道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安全饮水和城郊0—5公里范围内自来水普及率达标等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

为了完成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市水利局广大职工干部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敬业精神,尽心尽力、千方百计、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中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三年来筹资近10亿元人民币,实施了渭河城区段综合改造工程即咸阳湖工程、引石过渭、沣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胭脂河箱涵式改造工程、农村供改水工程等各项水利工程,取得显著成绩,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__年度咸阳市水利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有突出贡献奖单位。

1、河道综合治理

①渭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即“咸阳湖”工程建设。02年10月份,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两河一区”的战略构想,决定对渭河城区段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咸阳湖”。该工程20__年2月份立项,10月份全面开工,20__年5月底基本完工,7月6日成功蓄水,累计完成投资2.87亿元,形成水面1860亩,使南、北两岸堤防分别达到五十年、百年一遇的设防标准,开创了我市城市水利建设的先河。工程蓄水以来,防洪度汛、蓄水调度运行状况总体良好,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监测结果显示,湖区形成了局部小气候环境,明显改善了城区人居环境,增加了城市景观水面和绿地面积,提高了城市品位,被黄委、省水利厅专家誉为河道综合治理的样板。“咸阳湖”建成后咸阳湖生态建设管理处及时制订了《水面保洁制度》,并结合湖区补水情况定期打涝湖面漂浮物,给咸阳市民提供了一个干净优雅的休闲、娱乐、锻炼环境。

②沣河综合治理工程,咸阳市沣河综合治理工程是咸阳市“两河一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南起咸阳市秦都区钓台镇吴家庄,北至沣东镇渔王村沣河入渭口,全长13.1km。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治理工程南起钓台镇南季村,北至陈杨办小王村,全长5.466km,其余7.654km为二期治理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9395.41万元。目前,沣河一期工程基本完成,完成投资20__多万元。沣河综合治理工程建成后,既可确保沣河新区的防洪安全,又有利于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打造沣河新区招商引资的大平台,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同时又极大地改善了沣河两岸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拉动了两岸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明显的社会效益。

③胭脂河改造工程,胭脂河是由兴平流入高新区注入渭河,名字虽好,却污水横流,臭气冲天,是一条名副其实的“龙须沟”。20__年年初高新区管委会结合该区城市化改造,筹措资金对胭脂河分段进行箱涵式改造。目前已改造共2500米,完成投资近3000万元,占高新区境内胭脂河流程的50。除此之外也对渭惠渠咸阳城区段进行了覆盖处理。三水河、漆水河、冶峪河所在县区广泛开展种树种草,保持水土,防止企业排污,使水质变清,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2、水源地保护及居民安全饮水

目前咸阳市城区有三个独立的供水系统,一是城市公共供水系统,建有自来水公司一至五厂;二是企业单位自备井供水系统;三是外供水系统。4个集中供水水源地为:城区水源地、西郊水源地、东郊水源地和陈阳寨水源地;2个水源保护区为沣西水源地保护区和沣东水源地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和安全饮水方面,市水利局制定了水源地保护办法,在20__年1月19日由咸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咸阳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实施;编制了《咸阳市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报告》,将咸阳市城区水源地划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监控区。采取有力措施关闭地下水超采区自备水源井,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有效保护水环境。从20__年已累计关闭自备水源井85眼。开展咸阳市城区水质监测工作和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咸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均为地下水,各取水口所在的地域和深浅不尽相同,地下水按渭河以南河漫滩及一级阶地,渭河以北河漫滩及一级阶地、二级阶地、三级阶地、黄土台原五个不同的地貌单元布点,共设点25处(渭河上下游断面地表水2处),基本覆盖了咸阳市城区的水源地。截止目前已进行了145期监测工作,积累了12万多个第一手水质资料。同时根据咸阳实际,加快引水工程建设。地下水是咸阳市城区唯一的水源。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源紧缺问题已经严重的制约了我市的发展;同时,由于地下水的超负荷开采,对地下水的水质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为了解决水源紧缺及饮水安全问题,我市从20__年底启动了引地表水工程即“引石过渭”工程。该工程20__年2月完成管线和水厂的选址,20__年9月完成可研,20__年10月得到省政府立项批复,20__年4月项目初设通过审查。项目资金由日元贷款、招商引资和市级财政配套三部分组成,总投资6.4亿元。按照省上与日方达成的协议,项目计划于20__年7月左右全线开工,市本级财政安排20__多万元,已于20__年10月29日先行开工,目前过渭倒虹施工工程已接近完成。

3、城郊0—5公里自来水普及率达标工作

这项工作共涉及秦都、渭城和高新区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36个行政村、149个自然村,人口16.1万人,市城乡供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市“双创”办名义下发了《咸阳市城郊农村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__年以来,通过国家人饮解困项目共为秦、渭两区争取国债资金250余万元,修建农村饮水工程26处,20__年国债项目资金计划下达方面又向“双创”倾斜,向秦都区下达了210万元、渭城区下达了190万元项目资金计划。渭城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农村改水目标任务书,秦都区制订出台了“秦都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从而夯实了各方责任,目前城郊0-5公里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80以上,秦都区(含高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6,渭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全市平均80.3,超过目标规定的80的要求。

三、广泛发动,共同参与,精心组织,重点谋划,确保水利局机关和局属16个下属单位共性创建任务的完成。

第6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体现“9个并重”原则

一是党政工作并重。坚持半年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做1次政治或学术报告,每月最后一周周末进行业务学习,由分局每个同志进行轮流业务演讲,有计划的提高全员素质,带好队伍。上半年分局6名同志就自己分担的具体业务进行了系统演讲,同时,聘请市人大沈建清副秘书长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的专题报告。明确发展观实质,转变工作方法;正确理解我市节能减排形势,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沈建清副秘书长对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在取缔污染企业、限期整改、环境评价、整治新开河、龙石风景区绿色生态建设、二氧化硫治理等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城区和农村环保工作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区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要求,监察科于2月份组织召开了××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辖区22家规模以上企业及8家燃煤大户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大气整治推进会议。辖区内的22家规模以上企业和8家燃煤大户淘汰落后燃烧工艺,使用低硫煤和清洁能源,耗煤情况实施月报制,确保2009年燃煤使用量不能高于2007年耗煤量,强制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11家使用1吨以下燃煤锅炉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现已拆除或改为清洁能源。对城区内的4家煤场料场给予警告,采取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二次污染。管理科于3月份召开地表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成员推进会,为实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辽河治理目标责任书(2008年—2010年)》的要求,对新开河、前进河、石场峪河实行“河长”制。直接排入新开河的工业和生活污水进行干管截流,截至目前已完成5720延长米,占计划的53.3%,市环保局对此项目先后拨付环保专项资金350万元。

切实开展农村环保工作,积极争取外资,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组织实施《辽阳市××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惠民利民,环保“民生工程”取得实效。

(1)敦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进展。跟踪督办前进村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进展和资金的落实情况。今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和省环保专项资金累计290万元用于前进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支持河道清淤护砌绿化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畜禽养殖粪便堆肥三大治理工程。前进村先后建设了80盏太阳能路灯、1800延米的景观墙、750米的前进河高标准护坡、400座新型厕所、7座造型别致的凉亭、占地6亩的文化广场和设施完备的文化室及生活垃圾转运站和畜禽养殖粪便堆肥场。同时,前进村已被列为第二批“环保攻坚惠民”试点村,将继续开展下一步治理工作。

(2)组织南八里村申报市级环保资金,启动生态村建设。由于南八里村的经济条件不好,没有能力治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保问题,致使污水随地流淌,厕所普遍露天,垃圾无指定地点,畜禽养殖粪便任意排放。为了改变南八里村现状,我局积极与市局进行沟通,协助南八里村申请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污沟清於护砌、畜禽养殖粪便污染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3)对南八里村社区清洁水项目进行监管。积极协调可口可乐公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等部门出资为村民建设深井并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村民吃难水问题,计划一期投入25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到位20万元,深井已经开工建设,新井建成后将改变以往的用水机制。此项目预计7月末竣工并接受项目相关方的验收。环保××分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关注,加强对农村水源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的污染源排放口,同时禁止规划区内新建污染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4)切实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我局从2009年初着手编制辖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正式启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历时三个月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社会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等工作,编制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基础情况调查评价报告。目前保护区已经划分完毕,正在进行规划的编制。此项目由××区政府责成曙光镇财政列支2.5万元。

三是预防与治理并重。加强日常监管,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结合老城区改造和区委、区政府的整体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搬迁、关停老城区内和城区西部所有工业企业。

四是实干与宣传并重。我局以政务公开为契机,全员深入芳烃基地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现场办公,熟悉企业位置、了解生产工艺、掌握三废排放和环保装置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充分利用《工作动态》、分局网页、6.5环境日等宣传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五是主管与协管上级并重。除圆满完成市局的各项任务外,同等对待区委、区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各类通知要求,没有发生延误现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好评。

六是企业老板与上访群众并重。热情接待上访百姓,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不受侵害。分局接待、投诉受理实行责任制,做到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畅通渠道。“12369”或4150140投诉电话工作时间内有人接听,分局门户网设“公众留言”栏目并专人定期回复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做到渠道畅通,有访必接、接访必办,人不出门坐在家里就可以和环保部门反映沟通环境问题。对待网上做到有记录、有人出现场、有处理结果、有反馈。人如果对办理反馈结果不满意,我们将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接着办,直至群众满意。群众对办理满意的,我们将继续跟踪开展环境再监察工作,确保环境不反弹。

七是计划与总结并重。我局认真执行周工作计划制和月工作制,月底由班子成员研究制定下月重点工作,每周五各部门汇报周计划落实情况,各主管局长部署下周工作。分局办公室每日更新网页,每天9时前将当天每个部门和每个人的任务、要求、完成时限等到分局网页政务栏目,相关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对重大活动利用工作动态、工作简报、门户网站进行报道。

八是督办与落实并重。开展政务登记督办制度,对上级来文来电进行登记督办,对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的政务,由局办公室提醒主管局长进行督办,并按月将落实情况在网站的分局政务栏上,分局内实现无纸化办公。

九是工作质量与效能并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强调全员素质的改进。

(二)认真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

为确保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关停企业加强监管,严防死灰复燃;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适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二是切实落实工业废气so2排放量,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制推广清洁能源。三是推进减排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跟踪新开河外网改造、生活污水截流工程进度,外网建设与××区污水厂同步投运,确保8月份完成建设,9月份进水调式。加大富强食品公司等污染企业治理力度,08年完成了雅朝公司生产废水治理,今年6月末富强食品公司生产废水完成治理,争取每年完成1-2家不能排入城市污水厂的企业废水治理。同时,积极督促忠旺集团中水回用设备加快调试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完善。四是全面强化监管减排。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停产治理企业的监管,继续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全面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核查督查,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促进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是围绕芳烃基地项目建设,积极与省市环保局沟通,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做到项目建设前期介入、建设期现场监管、建成后督促验收的全程环境管理。对已经入驻基地的顺泰公司、奥克集团、科隆公司、兴家公司、托盘厂、华兴公司进行跟踪服务。二是加强项目验收工作,对历年审批的建设项目限期验收。我局利用半年时间对辖区2002-2006年由原××区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和2007-2009年第一季度市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自2002年以来,我区共审批78个项目。其中,有39个项目已经完成了环保“三同时”验收,还有39个项目没有进行环保验收。其中:7个项目已经关闭,11个项目停产,5个项目未建,7个项目正在建设,1个项目搬迁,待验收项目8个。我局对7个正在建设和8个待验收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办。要求企业在具备试生产条件的前提下提出试生产申请,试生产三个月内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8家企业下达限期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通知,并对逾期仍未办理验收手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局2007-2008年审批的24家××区企业的31个建设项目,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23个,停产2个,未验收6个。我局对未按照市局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的项目,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将检查结果以文件形式报市局。

本着“抓服务、促管理”的原则,在企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中,加强引导,热情服务,使企业少走弯路,赢得项目建设时间。对需要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尽力做好汇报和沟通工作,协助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争取缩短审批时间。同时,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评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审批、预审批及建设项目环评月报工作。

(四)继续开展化工企业排查,预防环境风险事故及违法排污行为的发生

一是按照市局要求对2008年化工企业排查结果进行重新审核确认。二是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监管。组织辖区6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开展年检,协助企业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督察认真落实执行。对2009年需要重新办理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4家企业重新进行申报。并按照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要求,对辖区所有年生产、处置、利用、贮存危险废物在10公斤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目前正对照省厅下发的疑似申报企业名单确定申报对象和入户调查填报工作,7月底完成网上录入申报工作。三是对重点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对辽阳嘉兴选矿厂和辽宁忠旺集团排污许可证进行了换发。四是加大医疗废物管理的巡查力度。为防止h1n1甲型流感疫情疾病的传播,组织开展了医疗废物和医疗机构废水专项检查,收集和处置制度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五是加强环境安全监管,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督促重点企业完善自身《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和试用,提高可操作性;严格执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污染事故能得到及时处理,将损害降到最低。对涉源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督促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指导企业做好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全县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和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等查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不受侵害。对龙石风景旅游区内的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依法进行整治,确保景区环境质量。实施餐饮业准入管控,在清洁燃料使用、油烟有组织排放方面严格把关,减少对居民区的污染。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目前已经完成全区40家企业排污口整治。加大城区噪声控制力度,加强了建筑施工行业噪声监控,严格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扰民,对居民住宅区内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及时查处整改,圆满完成了“两考”禁噪任务。

二是进一步拓宽排污费的征缴面,做到应收尽收。2月19日,××区排污申报工作全部结束,共有70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排污申报。一季度共核定费额159402元,实际征收排污费159402元,完成率达到100%。二季度核定排污费136195万元,目前正在下发排污费核定书和缴纳通知书。

三是加强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做好群众稳控工作和环境稳定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到人大政协议案提案1件,主要反映大理石加工的噪声扰民问题。为确保议案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采取搬迁加工点措施消除噪声源,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时,做到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接到环境10件,其中群众直接举报4件,市长公开电话1件,区长公开热线1件,行风热线3件,网上投诉1件,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8%。在全部投诉中,反映噪声污染问题的4件,大气污染问题的6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四是积极开展“环境积案化解年”活动。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排查梳理了辖区内近年来的环境案件,把4件积案作为2009年环境的重点工作,积极化解,认真完成。通过此次活动,强化环境工作,实现所有环境积案100%有说法、有结论的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服务。

(六)加强环境宣教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上半年组织辽阳市十七中学、辽化高级中学和仙鹤湖东社区分别申报省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分局人员积极参加全社会环境警示教育,增强社会资源危机、生态恶化和忧患意识,法制培训、环保讲座、业务考核等活动,我局以“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法制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升环保宣教能力,多形式、多渠道,着眼环保科普知识普及,提高全民环保素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做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

××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经历的多次的数据修改、审核、档案的制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对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质量控制,于6月9日在高新区六楼会议室接受并通过市局检查组的验收。

(八)提高整体素质,加强效能建设,树立环保新形象

认真落实市局党组和机关党委要求,一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创环保新局面。我局紧紧围绕市局确定全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方案和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保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推动我区节能减排、大气和地表水整治、污水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各项环保工作实现新的跨越。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石贵禹局长在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的讲话和石局长与罗明纪局长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状上的内容要求开展辖区环保工作。要求分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要带头“学廉”,带头参加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纳入日常工作学习内容;二要带头“讲廉”,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三要带头“做廉”,确保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和事。三是细化百分考核,确保落到实处。为认真落实市环保局《考核评比综合方案》文件精神,环保××分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一票否决”,统一和分类相结合考核评比原则的基础上,分局实行周考核制,在每周的局长办公会上各科长(主任)按照所辖各科员对周计划完成情况给予打分,工作计划没有完成的,每项扣一分。同时,以科为单位将每一个科员扣分累计后的1/10作为本周科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扣分,相应的主管局长扣科长分数的1/2。每周进行一考核,每月每季进行汇总,便于操作。形成科员对科长负责,科长对主管局长负责,主管局长对分局一把手负责的工作秩序,做到每周局务会上安排的工作要及时召开科务会进行认真落实,重要的工作主管局长亲自主持,注重平时,从大处着手,高处着眼,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素养。考核不是目的,真正实现百分考核落到实处,切实起到督促干部职工积极上进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使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下去,建章立制,有章可循,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加快羽毛沟地区生活生产废水管网建设,形成完整的城市化设施建设设施。目前,辖区尚有羽毛沟地区的生活生产废水处于直接排放状态,对下游水体的污染仍没有彻底解决,也制约着××区的经济健康发展,应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

2、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管网、提升泵站要同步实施,尽早投入运行,以解减排之压。

3、农村环保形势严峻。农村污染面宽量大,难于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普遍存在,饮用水源保护形势严峻,农村环保监管措施落实难。

4、提高全员素质,加强培训。提高对周计划和月计划的严肃性,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督办就有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1、跟踪芳烃基地项目环评工作,做到提前介入,积极沟通协调,主动服务。

2、推进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管网、泵站进度,确保按期投入运行。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筹措本级资金,加大治理投入,启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4、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集中抓好项目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确保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到位,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一步加强畜禽业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畜禽养殖项目建设的监管。

6、开展环保执法督查活动。加强对污染源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遏制偷排、漏排和恶意排污等不法行为发生;加强被取缔、关停的企业的监管,发现回潮及时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恶意排污行为严厉打击,顶格处罚。

7、做好迎接省厅对普查验收的准备,按照市检查组要求,做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收尾工作。

8、在污染源普查、监测和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基础上,合理分配重点企业排污量,并要求重点企业制定污染物年度削减计划,实行每年2次的监测工作,切实抓好so2、cod的削减工作的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任务的完成。

第7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县城规划区内(以下简称规划区)建设活动,加强规划、质量与安全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划区所有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法所指的规划区是《县城市总体规划(年)》界定的范围,即东至镇马高速公路,北至东干渠,总面积16.5平方公里的区域。

第四条县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

县国土、房管、供水、供电、水务、环保、气象、人防、公安消防、公路、地震、林业及城关镇、水坪镇、中峰镇、龙坝镇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规划区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开发和节约用地原则。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勘查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二章建设规划管理

第六条县规划部门要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设计,规划区建设不得妨碍城市市容和市貌,不得阻碍交通,不得影响消防、供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等设施安全,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邻里通道,并妥善处理好给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七条禁止在以下范围进行新建、改扩建活动:

1、公路、街道、河道、堤坝控制红线区;

2、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控制区;

3、广场、园林、公共绿地及水体保护控制区;

4、政府拟征收或收储的区域;

5、已纳入改造计划,拟实施集中改造的区域;

6、基本农田保护区;

7、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其它区域。

第八条局部建设规划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配套,并符合以下具体规划要求:

1、建设工程的整体布局必须与路、桥、街道垂直或平行,禁止出现影响整体效果的夹角规划;

2、交叉路口的房屋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市政道路转弯半径视线控制标准规范;

3、建设规划实行单体规划,禁止总长超过80米的多单元连体规划;相邻多单元连体建筑山墙之间必须规划宽度不小于6米的通道;

4、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划设计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禁止城堡式、围墙式规划;

5、房屋的临街、临路、临堤面不得规划设计伙房和排污设施,不得规划设计实体围墙;

6、绿地、小区通道、停车场、天然气管网、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物业设施、休闲娱乐场地等建设内容纳入小区详细规划;

7、供水、供电设施建设纳入小区规划和单体建筑规划;

8、对于签订了建设四邻协议,但房屋间距低于最小间距及规定间距70%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予以规划;

9、规划图中应控制单体建筑基地高程及设计高程,做到相邻建筑之间及与周边市政道路之间高程相协调。

第九条加强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

1、民用建设工程规划,由规划局依据《县规划区建设项目现场勘察初审意见表》,编制规划方案,制作规划草图,经规划局局长审核签字报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建设现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规划部门形成正式规划方案,制作正式规划图。正式规划图由规划局局长、住建局局长签批。

2、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由规划部门依照民用建设工程的程序制作规划图。正式规划图经规划局局长、住建局局长签批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签。

以下范围的建设规划须经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签:

(1)规模小区建设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

(2)对市容市貌有较大影响的建设工程;

(3)关联环保、消防、人防、交通、水利安全的建设工程;

(4)街道、公路、河道、堤坝的改扩建工程;

(5)供水、供电设施改扩建工程。

(6)其它重点建设工程。

第三章报建程序管理

第十条县报建中心是县城规划区建设审批业务的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报建过程管理。报建业务的主要程序为:

1、受理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规划区农村村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必须先到县报建中心领取《规划区农村村民建设资格审查表》并经村支部和村委会、国土所、镇政府审查签章,向报建中心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1)规划区农村村民建设资格审查表;

(2)报建人现居住的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3)报建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严禁公职人员利用本人尚未注销的农村户口身份申请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规划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和房地产企业购地开发报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1)报建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报建人法人资格证件;

(3)报建项目相关批文(原件、复印件);

(4)报建人自行制作的整体规划建设方案;

(5)投资预算方案;

(6)经招、拍、挂所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原件、复印件)。(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划拨用地的单位或部门可不提供招拍挂资料)

2、组织现场勘察,确认建设工程选址。由报建中心组织规划、国土、消防、环保、公路、河道、镇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人员现场勘察,进行选址前的规划、地质、环境评估和建设用地权属认定,填写《县规划区单位(个人)工程报建现场勘察情况调查告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县规划区建设项目现场勘察初审意见表》。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小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般建设项目由规划、国土部门批准选址,重点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提请分管副县长现场勘察后确定。

3、规划设计。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业主到报建中心领取勘察告知书,准备相关资料报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三层(含三层)以上的,规划部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业主提供效果图和其他资料。

4、规委会审查。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三层(含三层)以上的,由规划部门报请县规划委员会审查。

5、缴纳规费。报建中心依据县政府审批的规划方案,按收费政策核算收费金额,建设业主缴纳相关费用。

6、证件办理。报建中心向建设业主发放《规划区建设工程证件办理审批流程表》(以下简称流程表)。建设业主持流程表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意见以及环保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三层以上(含三层),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业主按住建部门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图纸审查、工程招标、墙材革新、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及建筑材料检测等手续后,持流程表并备齐施工许可资料,申请住建部门进行施工许可现场踏勘。符合开工条件的,由住建局签署《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意见,同时施工单位与住建局档案室签订《工程档案报送及服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意见签署完毕,建设业主将施工许可资料报建工股后,持流程表到报建中心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式证件;到国土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正式证件。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供水、供电部门不得供水、供电。

第四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1、认真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即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原有住宅占耕地面积达到140平方米、占非耕地达到200平方米的,不予批准新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村民占用耕地新建住房,家庭人口在三人以下(含3人)的按人平30平方米审批宅基地面积,家庭人口在四人以上(含4人)以户计算,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村民占用非耕地新建住房,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超过标准的不予批准。

3、农村村民利用集体土地联户建房占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由国土部门批办《建设用地批准书》;超过200平方米的,国土部门报分管副县长审签后,批办《建设用地批准书》。

4、属于拆旧建新的,必须先拆后建。

5、申请异地建房的,必须到国土和房管部门对原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进行登记注销,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和设施,原有宅基地交村集体。

第十三条经批准,利用规划区集体土地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在280平方米以内(含280平方米)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总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必须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并按总建筑面积全额缴纳各项税费,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四条已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住房,总建筑面积在280平方米以内(含280平方米)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补办相关手续;总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必须将所占用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并全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项税费,方可办理土地及房产证件。涉嫌违法用地的,依法予以查处,并按上述程序完备各项手续后,方可办理土地及房产证件。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宗地评估价×宗地面积

第十五条经批准,投资人改变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原土地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的,投资人须全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按程序进行开发建设。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宗地评估价×宗地面积×60%

存量国有土地分批开发利用的,必须在首期开发利用时全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差额。

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开发利用时宗地评估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宗地评估地价)×60%×宗地面积

出让金原则上不予减免,确需减免的由县政府议决。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自住房以外,任何个人(单位)不得私自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从事建设活动。对违规购买村民宅基地和不经招标、拍卖、挂牌程序购买农村集体土地的,村、镇不得签批意见,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建部门不得受理报建业务,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所建房屋的所有权证。

第十七条在规划区利用山体进行建设活动的,由开发单位向县报建中心提交申请,县规划部门牵头,实行国土、水务、林业、规划等部门联合会审并签署意见。经评估会审同意进行山体开发的,由开发单位(个人)与县环卫所签订渣土准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合同,并按标准交纳保证金,方可按程序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村民挖沙、取土、堆积渣土、填占水面及其他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必须报县规划、国土、环保、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

第五章建设工程管理

第十九条住建局要依法加强建设规划、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规划、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承担规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规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范围为规划区所有建设工程,包括国家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城市居民和农户建设工程。

第二十一条建设业主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式证件,并到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局签订临街占用和施工管理合同,按工程总造价的1%-2%交纳保证金,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向住建局建工股申请开工放线。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规划部门应全程参与建设工程规划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基础和二层结构检查验收),核查规划执行情况并签署核查意见。规划部门未出具书面合格核查意见的,质监站和监理公司不得允许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

质监部门应全程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第二十二条建设业主应在房屋竣工后15日内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验收;规划验收合格后进行绿化、建筑节能、防雷、环保、人防、白蚁、消防等单项验收;单项验收合格后,向住建局建工股书面申请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填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工程备案资料移交住建局档案室取得《建筑工程档案合格证》后,核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除上述专项验收内容外,小区场地、道路硬化,给排水、天然气管网、停车场,环卫、物业等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应列为综合验收项目;验收项目不完备达标的,由验收人签署限期改进意见,到期再行验收,验收合格发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建筑工程,供水、供电部门一律不得进行水、电报装,房管部门不得登记发证。

第二十三条住建部门应加强辖区内建设施工队伍(或工匠)资质、资格的审查,严禁无资质、资格的单位(个人)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对施工队伍资质、资格的审查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把关,逐级负责。

第二十四条规划区建设工程应落实“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的要求,注重建筑单体设计和功能性设计,做到户型合理、结构安全、功能齐全,建筑造型、外观色彩和空间组合具有地方特色,并与周围环境协调,体现现代宜居生活气息。

第六章房产登记管理

第二十五条房管部门依照《房屋登记办法》等法规受理房屋登记业务,同时必须配合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管理,配合收取各项税费。对于未完善规划建设手续、未按要求提供税费票证的,给予登记控制。

第二十六条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业主备齐以下资料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资料不齐备的不予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6、测绘报告(原件、复印件);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二层以下的房屋由县质监部门出具房屋鉴定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8、土地出让金及缴税票证(原件、复印件);

9、其他资料。

属村民自住房的,申请人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房管部门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二十七条房管部门在受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应严格审查以下必备资料;资料不齐备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和证件。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5、测绘报告;

6、评估报告;

7、土地出让金及缴税票证(原件、复印件);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

赠与、继承、房屋产权共有人对共有房产要求予以分割需办理转移登记的,按《房屋登记办法》办理。但必须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赠与、继承或分割”字样。

农村村民申请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房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受让人户籍身份、住房情况和购房条件。受让人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组)成员的无房户,可以办理转移登记,并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受让人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的,经住建、国土部门审验合格并补办相关手续、全额补交各项税费后准予按程序办理转移登记。

第七章建设收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住建、国土、房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国家和建设业主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九条所有收费一律使用财政收费票据,严禁白条收费。所收规费全额缴存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任何单位不得坐支挪用。

第三十条县内重点工程、国家公益性项目和旧城改造等建设确需减免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性收费的,由项目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或主管部门书面报县政府审批,按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意见落实。

第八章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违反上述各项许可进行建设的,由县住建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住建部门申请人民法院。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由县住建、国土、房管、环保、气象、水务、林业、公路、地震、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单位)依照各自管理职责,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十三条规划区涉及的各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应加强对辖区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对于个人(单位)违法占用、买卖土地及违法建设房屋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县国土、房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手续,征用、收购、拆迁时不予补偿。

第三十五条县住建局、国土局、房管部门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用地审批、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手续时,要严格审核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确保各项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第三十六条县住建、国土、房管部门应将业务办理所需资料清单,审批工作流程,工作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和政策依据印制成宣传册(单)免费向建设业主发放,并在县内有关媒体上定期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建设业主申请办理建设、登记相关手续,因不符合相关条件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县住建、国土、房管部门决定不予受理或不予办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或不予办理的书面通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十八条县住建、国土、房管、供电、供水、环保、气象、水务、林业、公路、公安消防、地震、人防等部门及有关镇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批、管理,失职渎职造成违法建设的,按照《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8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本篇为环保问题相关资料。

一、重庆市2014年环保“四大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通过实施“蓝天行动”,主城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2014年主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9天,较2014年增加2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较2014年下降2.7、12.2和6.4个百分点。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从2014年的4.69下降为2.71,为开展空气质量日报以来最好水平。

二是通过实施“碧水行动”,确保了库区水环境安全。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到68%,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2014年,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8个国控断面水质100%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国控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2%。

三是通过实施“绿地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20%。3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北碚区已通过部级生态示范区创建专家验收。璧山县青杠街道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优美镇,万州区武陵镇、璧山县大路镇和涪陵区大木乡创建成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

四是通过实施“宁静行动”,噪声扰民问题得到缓解。全市新建环境噪声达标区99.29平方公里,累计建成440.14平方公里。涪陵区、南岸区、北碚区等建成30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2014年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0分贝,均低于控制标准。

二、重庆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4年10月26日,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高晓渝在凯源宾馆主持召开了污染源普查工作会。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分局和相关局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重庆市普查办副主任周谐介绍了《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渝北区环保局局长郭义介绍了普查试点的经验,潼南县普查办副主任夏波代表非试点单位交流了普查员选聘和污染源清查的工作经验。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高晓渝要求全市环保系统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抓好普查工作:

一是保障污染源普查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是抓好普查对象清查、重点源监测、普查培训“三完成”。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形成全社会关注污染源普查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普查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建立全市普查联络员网络和信息报送制度。

三、重庆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一)确定一个目标

到2014年,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三类标准;主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其余区县达到95%以上;环境噪声满足功能区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4年降低20%;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比2014年减少11.9%和11.2%,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

(二)建立统筹城乡环保的管理体制

以统筹城乡环保为核心,建立城市和农村环保均衡发展、污染共同防治的体制和机制。要完善市和区县两级环保队伍,组建市、区县、乡镇环保部门的农村环保管理机构,在重点建制镇设立环保所,中心镇设立环保员并纳入区县环保局编制管理,开展乡镇专职、村及社区兼职环保队伍试点

(三)认真落实总量控制制度

制定了《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了总量排放台帐和指标台帐,并建立了凭证式管理的污染物总量减排动态管理系统;制定了污染物减排削减计划,全市有95家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共计136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了总量减排调度和通报制度;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评先”、“一票否决”的内容。

(四)全面实施环保“四大行动”

完善了“四大行动”绩效评估,调整“四大行动”的目标、任务,修订《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两翼”的生态保护和“一圈”的污染防治。“两翼”以“碧水行动”和“绿地行动”为重点,“一圈”以“蓝天行动”和“宁静行动”为重点,增添工作措施,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五)不断强化环境法治建设

一是新修订出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条例》法律责任规定详细,处罚规定有重大突破和创设;

二是在全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了165米蓄水固体废物清理的准备工作;督促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筛选并制定了28家重点危化品从业单位的信息和应急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搬迁企业原址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

截至2014年10月底,重庆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Ⅱ级天数为254天(83.6%),比去年同期多3天;1~10月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8个国控断面水质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1~10月国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重庆市2014年上半年不断强化环境法治建设

一是环境立法取得重大突破。《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历时6年,于2014年5月18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1日施行。该《条例》从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出发,对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及现场检查、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条例》法律责任规定比较详细,处罚规定有重大突破和创设。此外,《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修订工作也已完成,已提交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开展了《重庆市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办法》和《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围绕饮用水源、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危险废物污染专项整治。此次行动出动800余人次对全市82个国控重点污染源、51家污水处理厂、35个工业园区进行了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重庆市五项要求确保三峡水库四期蓄水库底清理实施计划顺利实施

重庆市组织召开了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四期蓄水库底清理实施计划审查工作会议。会议对各相关区县四期清库的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清理数量与中国环科院核定的数据保持一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遗漏点位如实上报;

二是生活垃圾清理所需资金在三峡电站交纳的税款依法返税款中解决;

三是工业固体废物清理由业主负责,无业主的工业固体废物由当地政府负责;

第9篇:环保局水防办工作计划范文

**年十项重点工作盘点:一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得到了切实加强。**区城乡生态建设累计投入3.44亿元,其中:前进村环保示范村建设投入1035万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50万元,村自筹资金595万元),于**年9月15日顺利通过国家核查验收;南八里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入50万元(阶段性完成);小打白村城中村改造投入8360万元(工程在建);徐家屯城中村改造投入2.49亿元(工程在建)。二是地表水环境整治取得初步进展。**--**年连续对实行河长制的河流进行水质采样监测,新开河整治成果显著但污染仍很严重,COD由415mg/l降至165mg/l,石厂峪河COD由49mg/l降至41mg/l,前进河COD连续两年小于10mg/l。三是农村饮用水环境得到切实改善。根据市局党组要求积极引进外资改善农村饮用水环境,可口可乐公司等单位在**区农村实施饮用水项目研究,资助南八里村25万元建设一眼150米深水井并提供相关技术与管理经验;以此为契机分局自加压力编制辖区农村饮用水环保规划,关闭污染严重的水源3个,对在用的31个水源划定环境保护规划,建章立制,确保农民喝上干净水。四是圆满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

化工行业排查与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关闭9家化工、1家钢铁、1家电镀企业,取缔鑫源绝缘材料厂等10余家燃煤小锅炉,对威特化工厂和东跃化工厂实施搬迁,对7家污染企业采取停产治理。根据环保部《限期治理管理办法》(6号令,**年9月1日实施)要求,对6家监督性监测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五是规模以上企业实行耗煤月报制度。会同统计局对规模以上企业和22家燃煤大户重点监管,强制推行清洁能源,严格控制SO2、烟粉尘排放,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六是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历年建设项目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并积极主动为入驻芳烃基地项目提供服务,做到又好又快地为企业服务,得到区政府和企业的好评。七是环境管理上新台阶。确定47家化工企业(其中11家危险源企业、7家有毒有害化学品企业)作为重点环境监察对象,做到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别进行管理。八是确立羽毛沟化工企业集聚区的发展方向。该区域新、改、扩建设项目不予审批,预计在“十二五”末期完成搬迁改造,为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九是切实发挥局域网作用。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和政务跟踪督办,网上办理取得新突破,做到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十是污水厂建设、创绿活动、民心网办理等三项工作被省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好评,张莉莉等三人被省厅评为先进个人,向打造省内一流区级环保队伍的奋斗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一)使命共担,切实增强环境监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干着今天,想着明天”的理念,做到“领导想到的我们做到、领导没想到的我们想到”,充分体现每个人的工作责任、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及自身价值。

一是树立目标。以年初市局党组到分局调研时提出的“务实开拓创新前瞻”为目标,不辜负党组的期望,按照“抓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抓总量,落实年度减排计划;抓治理,改善流域水质;抓服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源头,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抓重点,推进芳烃基地建设;抓突破,搞好农村生态建设;抓,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执法,不断探索监管方式;抓基础,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局**年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注重学习。抓好全员养成教育的提高,分局始终把政治、业务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坚持每半年聘请一次社会知名人士进行政治业务教育,每月最后一周周五按照学习计划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上半年,聘请市人大沈建清副秘书长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的专题报告。明确科学发展观实质,转变工作方法;正确理解节能减排形势,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丰富武装干部职工头脑,使工作思路更清晰,工作方式更创新,快乐工作、主动出击的工作氛围更浓厚,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环保队伍。

三是端正作风。脚踏实地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高标准又好又快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每名同志严肃对待分局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学习计划、每月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每月月末由班子成员制定下月工作计划,每周四由办公室制定下周工作计划,每周五将下周工作计划传到网上,每个科室、每个人按计划要求努力完成。不能按时限完成的计划任务及时向科长、主管局长汇报,在局长办公会上说明原因,杜绝推着走或不了了之现象的发生。不允许任何人跑龙套,每个人都是主角,只允许不会,不允许不学,从局长到科员都是战斗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敢于承担责任,树立爱工作、会工作、敢工作的风气,严格机关工作制度,不断创新,放宽眼界,开阔思路,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二)全力以赴,稳步推进**区政府批准实施的减排、地表水、大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大实施方案

一是高度重视,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一方面,芳烃基地要加快建设,经济发展任务繁重;另一方面,《**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河治理目标责任书》(20**年-**年)中要求“到**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30吨和1979吨,比**年削减16.3%和15%”,污染减排是**区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任务十分紧迫而艰巨。**年至**年**区充分利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手段,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其中:

通过结构减排累计关闭取缔25家高能耗、高污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实现了化学需氧量累计消减1**9.16吨,二氧化硫累计消减2182.**吨。

通过工程减排先后建设1.5万吨/日**区污水处理厂、**区雅超食品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富强食品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和**忠旺集团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改造工程。目前**雅朝食品公司和**富强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已经通过了环保验收。

通过管理减排,要求企业排放废水必须达到新颁布的《**省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对不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6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会同区统计部门对规模以上企业和燃煤大户实施耗煤月报制度,严格控制耗煤量的无序增长,**年1-9月份与**年同期相比原煤消耗量减少1.2万吨,降幅47%,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幅提升(见图1-1)。

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粉尘等总量减排指标任务。**区污水处理厂和**忠旺集团污水厂扩建工程结束实现中水回用后,**区化学需氧量将会得到更大幅度的消减。

二是地表水环境整治取得初步进展。环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区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的通知》(**宏政办发【20**】37号)要求,经一年多的努力工作,**区地表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积极推进**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由省厅代建,主体工程总投资为3200万元,于20**年8月29日开始破土动工,**年6月30日试水调试成功,**年9月28日由省厅在开原组织各相关地方政府进行了集体移交。污水收集范围为芳烃基地内工业污水、**区部分生活污水。积极开展污水干管截流和污水泵站建设工程。长期以来,新开河已成为**区生活污水排放沟,作为污水厂配套工程的污水干管截流和污水泵站建设工程,沿新开河南岸铺设一条污水截流干管,将排入新开河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部截入污水厂进行处理,配套管网全长14.5km。目前,经一路泵站、西沟泵站和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基本建成。待**路至新华路之间新开河干管截流完成后将初步解决**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除羽毛沟地区生活生产废水仍处于直排状态外)。新开河整治工作取得进展。20**年底至**年,投资650万元对新开河**区段7000延长米进行清淤,清淤土方7万余立方米。下一步将进行生态恢复和沿岸护坡绿化,逐步恢复沿岸生态环境。实行河长制的三条河流部分断面污染还很严重。分局**--**年连续两年对实行“河长”制的新开河、前进河、石场峪河三条河流进行了采样监测并进行水质对比。其中:(1)新开河上游腰乐桥水质COD为186mg/l,下游孤榆树桥水质COD为144mg/l,新开河目前水质较20**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有大幅度降低,但是仍超出国家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40mg/l的4倍以上,为劣Ⅴ类水体,污染严重,没有任何使用功能。(2)前进河COD浓度小于10mg/l,低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15mg/l,水质基本没有受到污染。(3)石场峪河上游孟家房段COD为14mg/l,低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15mg/l;下游**化电厂桥位置COD为68mg/l,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40mg/l,石场峪河流经村庄和沿岸企业向河道排污造成河水污染加剧。

表1:**区实行“河长”制河流COD指标变化对比表

序号

河流名称

采样地点

COD指标(mg/l)

结论

20**年

**年

1

新开河

上游

443

186

污染降低

但仍很严重

下游

387

144

2

前进河

上游

<10

13

为Ⅱ类水体

基本没有污染

下游

<10

<10

3

石场峪河

上游

42

14

上游污染减轻

下游超Ⅴ类水体

三是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收到实效。为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对3.1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环境监管,尤其是冬春取暖期期间,严格查处擅自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确保禁燃区内消除高污染燃料。有针对性的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情况,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城区分散燃煤锅炉的日常监管,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供热,暂时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必须达标排放。

四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得到明显改善。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阳市**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宏政办发【20**】33号)要求,农村环境专项整治实施六项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1、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把保障和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体制与机制。分局自加压力编制**区农村饮用水环保规划,对辖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区,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环保规划实施后将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清理粪堆、柴堆、垃圾堆300多处,达到了“三堆”全部进院,完善了“户集、村收、镇统一中转、市集中处置”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目前**区前进村和南八里村已建成生活垃圾堆放点240个,垃圾中转站2座、每天由专业垃圾运输车辆将生活垃圾统一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无害化填埋。消除了垃圾乱扔、乱倒现象,实现了清洁、卫生、整齐的村容环境,为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3、河道污染整治工程。疏浚淤积严重的河流,全力清除农村河流水面漂浮物、障碍物,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对河道实施彻底清淤,保证水流畅通,保持清淤效果。在实施清淤的同时,清除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对河道两侧砌护坡,减少河淤,防止坡岸塌方。此项工程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河道淤积状况,加快了水流速度,有利于河道的畅通和水质的改善。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347个,具有一定规模的145个。为了改变传统的人畜混居现象及畜禽排泄物对空气、饮用水源地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加强了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要求建立畜禽粪便堆放点,对畜禽场粪便集中进行农家肥处理。同时推广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前进村、南八里村分别建设畜禽粪便堆放点2个,统一收集进行农家肥处理,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消除了粪便污染。

5、推广清洁能源工程。实施以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重点突破,效益优先”的原则,开展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对规模畜禽厂分期进行沼气工程治理,在有条件的集中居住村开展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目前前进村、四里庄村和崔家村已建成秸秆汽化站3座,南八里村建成沼气池1座,改变了农村千百年传统的燃烧习惯,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沼液、沼渣作为优质肥料,实现减污增效,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和无公害农业建设。

6、严格控制农村工业污染工程。严格环境准入,严防污染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为了保护农村环境,**分局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农村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监察。对没有环保手续的企业,要求补办环保手续;对有手续没验收的企业,督促企业尽快验收;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企业,要求尽快落实环保“三同时”建设完成验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实施关闭;对选址不当和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企业,限期搬迁,四里庄村威特化工厂已完成搬迁。

同时,积极争取政策资金,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保障是关键,积极为前进村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00万元,累计投入1035万元用于环境综合治理。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治污改造,修建占地面积800平方米的畜禽养殖粪便堆肥站。为全村375户居民修建了生活污水渗水井。通过沉淀等方式进行一级处理,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河道内。同时修建了1500米排洪沟,山水通过排洪沟排入河道内,实现了雨污分流。另外,修建了5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购置了垃圾运输车辆将生活垃圾运送至中转站后定期统一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理。利用秸秆废物,将其进行气化处理,既解决了农民传统的能源结构,又妥善处置了秸秆等有机废物。**区曙光镇前进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进行施工,账目清晰,专款专用,基本解决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河道清淤等污染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达到了预期目的,得到了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核查组的高度评价和首肯,并将前进村环境整治项目情况宣传片《美在前进》等经验材料带到国家财政部、环保部进行汇报,力争把中央专项资金由“以奖促治”转为第二阶段的“以奖代补”,进一步为**的生态环境建设争取国家资金。

积极引进外资。由可口可乐公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水利部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发起,“农村社区清洁水综合解决方案”项目落户**区,为南八里村投入25万元,打一眼150米的深水井及配套工程,并提供相关技术与管水用水机制,提高百姓节水意识,解决了百姓吃水难的问题。

有序推进农村生态村建设。目前,南八里村已经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畜禽养殖粪便妥善处置,对村内河道进行清淤,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环境意识,在辖区内有序推进前进村环境整治经验。

(三)强化监管,认真组织落实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对全区所有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限期治理企业及停产治理企业,明确整治要求。富强食品公司投资45万元完成废水治理,解决了生产废水自投产以来直接排入太子河的污染问题。二是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整治行动。逐个排查分布在饮用水源周边污染源,就查出的重点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整治,消除对饮用水源地构成的威胁,确保百姓饮水安全。三是扎实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逐家排查存在的问题,针对每一个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下达整治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切实解决化工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在检查的137家企业中,化工企业33家,占24.**%,机械加工企业29家,占21.17%,塑料制品企业14家,占10.22%,黑色金属企业8家,占5.83%,建材企业24家,占17.52%,其他企业29家,占26.94%。四是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开展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环境管理。经排查确定辖区47家(11家危险源企业、7家有毒有害化学品)企业作为重点环境监察对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情况进行建档登记,建立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彻底消除环境事故隐患。五是对加大医疗废物管理的巡查力度。防止H1N1甲型流感疫情疾病的传播,组织开展了医疗废物和医疗机构废水专项检查工作,对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六是加强环境安全监管,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督促重点企业完善自身《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和试用,提高可操作性;严格执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污染事故能得到及时处理。对涉源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指导企业做好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

(四)统筹兼顾,全面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加强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从源头控制污染,实现增产不增污,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年由原**区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和**-**年市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年-**年**局共审批建设项目77个,其中66个项目已经完成了环保“三同时”验收,11个项目未验收(7个项目停产、3个项目正在建设、1个项目未建)。

**-20**年市局审批的24家企业31个建设项目22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9个在建。检查过程中。

**年由分局审批的6个登记表项目,完全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对入驻芳烃基地等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确保了重点工程在芳烃基地的落户;目前入驻基地的顺泰化学、奥克集团、科隆化工、华兴集团、合成催化剂、兴家化工、澳深公司等7家企业建设及环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监管,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今年以来尤其是国庆期间,分局加大执法力度与频次,对辖区47家重点企业的生产装置及原料变化情况、环保装置运行、事故池完好程度及其与生产装置的管线连接等进行了全方位系统的检查,确保企业环境安全。

三是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20**年度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企业应急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分别进行了效能监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四是进一步拓宽排污费的征缴面,做到应收尽收。

五是创绿活动结硕果。今年,湖东社区被评为省级绿色社区,并组织了揭牌仪式,分局被省厅评为创绿活动组织先进单位。截至目前,**区已有部级绿色学校1所,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学校3所,绿色社区4个,绿色家庭1个;市级绿色学校3所,绿色家庭3个。以“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法制宣传月”为宣传契机,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升环保宣教能力,多形式、多渠道,着眼环保科普知识普及,提高全民环保素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是以人为本,调处、提议案办理扎实有效。坚持以人为本,把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工作采取提前介入,尽量把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环境10件,其中群众直接举报4件,市长公开电话1件,行风热线3件,网上投诉2件,量比去年同期下降28%。在全部投诉中,反映噪声污染问题的4件,大气污染问题的6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案件处理率、结案率均为100%。在民心网案件办理过程中得到了省厅的五星级表彰,充分体现了群众满意,领导放心。尤其是近几年来,**区政府和环保等部门多次接到群众反映沈阳工业大学**阳校区学生食堂使用燃煤大灶,排放大量烟粉尘、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广大师生和周边群众意见较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批评意见和要求。分局6月30日对沈阳工大下达污染整改通知,沈阳工业大学**阳校区利用暑假期间投资20万元完成燃煤大灶的改造,彻底结束了燃煤产生烟粉尘对周边空气环境污染的历史。另外,自局域网实现政务网上公开办理以来,极大方便了广大群众与环保部门快速交流。**年7月20日和8月14日分别接到网上,反映大气出现异味和某机械厂新上电镀装置造成环境污染的网上中,有关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查办,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在网上回复了人扰民问题的处理结果,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同时,也加快了环境监管质量,提高了为广大群众的服务时效,得到了人的好评。**分局着力做好网上投诉的办理与落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供快捷的接访平台,不断加快办理速度。

(五)党政并举,加强效能建设,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

认真落实市局党组和机关党委要求,一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创环保新局面。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保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体要求,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推动节能减排、大气和地表水环境整治、污水厂建设等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石贵禹局长在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的讲话和党风廉政责任状的要求开展辖区环保工作,要求分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要带头“学廉”,二要带头“讲廉”,三要带头“做廉”,确保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和事。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后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今年有一名积极分子经过考察、培养、发展为预备党员,一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四是细化百分考核,确保落到实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实行周考核制,在每周的局长办公会上各科长(主任)按照所辖各科员对周计划完成情况给予打分,工作计划没有完成的,每项扣一分,科长扣各科员累计扣分的1/10,主管局长扣科长的1/2。形成科员对科长负责,科长对主管局长负责,主管局长对分局一把手负责的工作秩序。做到每周局务会上安排的工作要及时召开科务会进行认真落实,重要的工作主管局长亲自主持完成,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自身素养。考核不是目的,真正将百分考核落到实处,切实起到督促干部职工积极上进的作用,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做好各项环保工作。五是在总结中提高。分局**年动态10期,文件42个,上报各类总结汇报20余份,并将《**区饮用水源地调查报告》、《**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区环境保护工作手册》等印刷成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六是考核与政务跟踪督办相结合。开展政务登记督办制度,对上级来文来电进行登记督办,对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的政务,由局办公室提醒主管局长进行督办加以调度,并按月将落实情况在分局网站上,分局内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年工作计划

继续实施“1234”工程(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把握两个关键、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实现四个跨越),充分体现“9个并重”原则(党政工作并重、城区和农村环保工作并重、预防与治理并重、实干与宣传并重、主管与协管上级并重、企业老板与上访群众并重、计划与总结并重、督办与落实并重、工作质量与效能并重),同时,环境监察工作实施“421”工作制度,环境管理做到把住入口、看住总量、用好三大政策,逐步把**分局建设成为省内一流的区级环保队伍

(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一是坚持环境保护优先,树立生态立区意识,坚持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以人为本,加快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二是让辖区河流休养生息,对其以人文关怀,通过不断减轻河流的污染负荷,恢复生态平衡,重视河流的生命活力。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环境管理原则,采取三项措施:1、对现有污染源排污口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平时随时抽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对新建项目严格环境准入,推行清洁生产。3、全方位治污,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有效手段。建议有关部门对新开河采取河流底泥疏浚、植物净水、革除青草等措施,促进河道生态恢复。对沿河垃圾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三是加强宣传,让环保常识、法律法规、绿色文明家喻户晓,全民行动共创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

(二)在整体推进区政府四大环境整治方案基础上,开展辖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研究

督导前进村加强维护现有工程及设施,巩固整治效果,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实现“以奖代补”。同时,以前进村为试点,协助南八里村并拓展到其他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逐步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继续对实行“河长制“三条河流水质进行监测,力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对规模以上企业和22家燃煤大户继续实行耗煤、耗水及排水月报制度。污染减排、地表水环境、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等按照计划取得较大进展。同时,对辖区开展噪声功能区划分,确定各类噪声功能区范围,改善居住环境,较好控制噪声扰民问题,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三)落实责任,环境监察工作实施“421”工作制度

环境监察工作实施“421”工作制度,即每月“4”查:一查企业原料种类、数量是否发生变化,二查环保装置运行是否正常,三查排放口污染物浓度是否达标排放,四查事故池与装置连接及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和匹配;“2”提速:一是办理要提速,二是环境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处理要提速;“1”月报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和耗煤大户月耗煤量、用水量、排水量实行每月报告制度。克服以往环境监察走过场现场检查似走访慰问的现状。环境管理工作做到把住入口、看住总量、用好三大政策。把住入口严格新建项目准入标准,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进入**区,并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看住总量控制污染物“增量”,做到只减不增,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提高治污水平,督促治污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污,严格控制超标、超总量排污。用好三大政策即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关闭取缔三大政策。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及产业调整,逐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使用低硫煤及清洁能源,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有利于环保的体制机制,支持鼓励绿色税收,确保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监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对辖区34家重点化工企业和6家限期治理、7家停产治理企业加强监管和治污督办,确保按照环保要求正常、安全生产,按时限完成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任务。

(五)宣教与创绿

围绕工作重点,创新环境宣传手段,大力倡导和宣传生态文明。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节能减排、小康指标、污染源普查、环保法律法规等,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绿色创建系列活动。实现每年都有“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目标。

(六)以科研促全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在完成辖区农村饮用水环保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自加压力,预计完成辖区噪声区划分研究,为顺利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奠定技术支撑。同时,视市科委对上报的**区地下水污染程度评价研究和**区农村饮用水环境保护规划研究2个科研课题经费的批复情况开展专题研究。通过环境保护专题调查研究,有计划、有目的地提高和锻炼分局干部职工的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更好地适应环保工作需要。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新开河污染治理问题。新开河虽然采取了堵(截留生活生产废水)、疏(清淤绿化)工程治理,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恢复沿岸生态环境功能,仍是一条臭水河。为此,建议加大资金投入,采取主动治理的工作思路,利用湿地、植物、人工跌水增加富氧等措施,确保整治效果,恢复生态功能。

2、非工业园区以外化工企业和危废处置企业的监管及羽毛沟等区域生活生产废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问题。有计划的对非工业园区以外化工企业和危废处置企业的监管,逐步进入工业园区。禁止羽毛沟地区新扩改建设项目建设,逐步搬迁、萎缩该地区的工业企业。同时,完善该区市政设施基础建设,确保生活生产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另外,加快**路至新华路间新开河干管截流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污水厂运行负荷达到80%以上。

3、工业企业集中供热问题。推进集中供热进程,彻底解决分散燃煤锅炉问题。